<em id='xRnezEKIv'><legend id='xRnezEKIv'></legend></em><th id='xRnezEKIv'></th> <font id='xRnezEKIv'></font>

				

			

    • 
      			
      			
      
      				
        
        						
          <optgroup id='xRnezEKIv'><blockquote id='xRnezEKIv'><code id='xRnezEKIv'></code></blockquote></optgroup>

          <span id='xRnezEKIv'></span><span id='xRnezEKIv'></span> <code id='xRnezEKIv'></code>
            
            					
                
                  • 
                    					
                    • <kbd id='xRnezEKIv'><ol id='xRnezEKIv'></ol><button id='xRnezEKIv'></button><legend id='xRnezEKIv'></legend></kbd>
                      
                      			
                      			
                    • <sub id='xRnezEKIv'><dl id='xRnezEKIv'><u id='xRnezEKIv'></u></dl><strong id='xRnezEKIv'></strong></sub>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

                      来源:成熟丰满熟妇av无码区 发布时间:2024-01-06 14:11:44

                      字号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饿极了也不会去吃乌头(一种植物,有剧毒),因为这玩意儿虽然能暂时填饱肚子,但是很快会让人丧命,和饿死也没什么区别。”齐威王点点头道:“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苏秦说:“大王可知道当今燕王的夫人是谁?”“不知道。”“是当今秦王的女儿。”苏秦顿了一下,观看齐威王的反应,只见他眉头一皱,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安,但很快掩饰过去。秦惠王将女儿嫁给燕易王,还是燕文公年代的事,因为那时候燕易王还只是公子,这件事在诸侯之间没有引起关注。苏秦接着说:“燕国虽然弱小,可燕王好歹也是秦王的女婿啊!您为了贪那点蝇头小利,不惜得罪强大的秦国,值得吗?秦王一怒,命令燕国为先锋,发动大军从北方征讨齐国,您这和饿了吃乌头有什么区别?”苏秦连吓带骗,齐威王却被镇住了,问道:“那寡人该怎么办才好?”“那还能怎么办,把城还给燕国呗!您想想看,燕王不费周折收回十座城,必然高兴,与齐国更加亲近;而秦王知道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归还燕国十座城,也一定很高兴,这是化敌为友的做法,也是取得天下人心的好机会啊!”齐威王就这么被忽悠着,把十座城池还给了燕国。苏秦完成使命,哼着小调回到燕国,本以为燕易王会大大地奖赏他,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张冷若冰霜的脸。原来,就在他去齐国的时候,有人对燕易王说:“苏秦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并暗示苏秦很有可能与太后私通,给先王戴过绿帽子。对于燕易王来说,先王的绿帽子不是大事,但是被人说出来,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他用一句“休得胡说”封住了来人的嘴,心里却留下了一个疙瘩。苏秦回来,他也没给好脸色,而且让人给苏秦带话说:“以后您就在家歇着吧!”苏秦死皮赖脸找上门去,对燕易王说:“我本来是东周的一介平民,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劳,您却在宗庙里接见我,在朝堂上以礼相待。现在我为您收复了十座城池,您本来应该更亲近我,却让我坐了冷板凳,想必是有人在您面前说我是个无信小人,是吧?”燕易王应了一声,不置可否。“其实人家说得对,我就是个不守信用的人。”苏秦突然这样说,“可是我不守信用,乃是您的福分啊!所谓忠信,不过是说一个人洁身自爱,但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是讲不了那么多忠信的。我去游说齐王,难道不是在欺骗他吗?我把老母亲扔在雒邑,难道不是不孝吗?假如有像曾参那样孝顺、像伯夷和叔齐那样廉洁、像尾生那样守信的人来侍奉您,您会觉得怎么样?”曾参是个大孝子;伯夷和叔齐是商末孤竹国君的儿子,互相让贤,不继承君位,后来周朝灭商,他们也不肯出来做官,宁可饿死在首阳山下;尾生则是古代的大情圣,与女朋友在桥下约会,女孩子没来,大水却来了,尾生抱着桥柱子不肯离开,结果被淹死。燕易王说:“这样的人,寡人求之不得啊。”苏秦冷笑一声:“像曾参这样的人,连离开父母在外面住一夜都不干,您又怎么能够让他不远千里来为燕国服务呢?像伯夷这样的人,宁死也不食周粟,他能为您到齐国去坑蒙拐骗?像尾生这样的人,为了一个女人而守信至死,您认为他能有办法说服齐王退还给您十座城池吗?他们那种忠信,都是假忠信,只不过贪图自己的好名声。而我的忠信,是真正的忠信,因此才会得罪您。”燕易王说:“不对,不对,这世上哪有因为忠信而获罪的人啊?”苏秦说:“有个人到远方为官,他的妻子在家里和别人私通。那个人将要回来的时候,妻子和姘头商量着要用毒酒毒死他。他的侍妾听到了两个人的密谋,但是又不敢说出来,只好装作打翻了酒壶,把酒都洒在地上了。那人大怒,打了侍妾五十鞭子。您说,这个女人对上保护了男主人,对下也没有泄露女主人的机密,自己却挨了一顿鞭子,难道不是因为忠信而获罪吗?我现在的境遇,难道不就是那位侍妾的境遇吗?”燕易王说:“那您还是官复原职吧!”苏秦赶紧谢恩。燕易王又问道:“您刚刚举那个例子,如果发生在宫中,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苏秦一听,面若死灰,不敢回答。不久之后的某一天,苏秦悄然离开了燕国。他给燕易王留下一封信,说:“下臣在燕国,不能提高燕国的地位;如果到齐国工作的话,倒是能让燕国受到天下诸侯的重视。”燕易王看了之后,轻叹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苏秦就这样来到了齐国,并且在齐国定居下来。燕国的危机:禅让岂能随意燕易王在位的时间并不长。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参加了魏国组织的五国相王。从此,燕君不称侯爵,而称为燕王。公元前321年,燕易王去世,太子哙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燕王哙。明眼人可能很快会发现问题——燕王哙不是一个谥号。一般而言,史书上都会用谥号来称谓天子诸侯,如周显王、秦惠王、燕文公等。一个诸侯,如果没有谥号,那就意味着他连个盖棺定论都没有,这是相当不同寻常的。燕王哙信任一个名叫子之的人,任命他当了相国。子之办事果断,善于监督考核官吏,在民间具有很高的威信。但是,就像商鞅刚到秦国时的情况一样,传统贵族对于子之这种政治暴发户十分反感,他们在太子平的领导下,处处掣肘,和子之对着干。蓟城中两股势力斗得不亦乐乎。太子党占据高位,把持了朝中所有重要的职务;相党群众基础扎实,提拔了大量基层干部。然而,最重要的力量一直在摇摆不定——燕王哙本人对于应该支持儿子还是相国,或是和稀泥,或是各打五十大板,始终拿不定主意。子之有他的秘密武器。苏秦在燕国的时候,和子之关系很好,两个人结为了儿女亲家。苏秦的弟弟苏代与子之的关系也不错。公元前318年,苏代作为齐国使者出访燕国,燕王哙问了苏代一个问题:“齐王为人如何?”这里的齐王已经是齐宣王,刚刚即位两年,工作业绩不明显,是以燕王哙有此一问。苏代说:“不是霸主之才。”燕王哙说:“为什么?”苏代说:“因为他对有能力的大臣不够信任。”燕王哙听了,若有所思。就为了这几句话,子之送给了苏代黄金百两,供他在燕国开销。苏代又找到一个名叫鹿毛寿的人帮忙。鹿毛寿是位方士,以炼丹导引之术深得燕王哙信任,能够随意出入燕王宫中。他对燕王哙说:“天下人都说尧贤德,是因为他大公无私,能够把天下让给许由,而许由又没有接受,尧因此有禅让天下的名声而实际上又没有失去天下。如果大王提出要把国家禅让给子之,子之一定不敢接受,这样大王也就和尧齐名了。”据《庄子》记载,许由是古代的贤人。尧曾经打算将天下让给许由,说:“太阳出来了,烛火还有什么意义?雨季来临了,何必要浇水灌溉?有您这样的圣人,我为什么还要占着君位?我越看越觉得自己比您差远了,一定要把君位让给您,由您来统治万民。”许由听了,赶紧跑到河边去洗耳朵,说:“快别说这样的话,把我的耳朵都弄脏了!”许由说:“您治理天下,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如果我还要去取代您,是为了名声吗?所谓‘名’,不过是‘实’的影子,您难道是要我去追求虚幻的影子吗?鸟儿在林中筑巢,也不过是要一根树枝;鼹鼠在河里喝水,最多也不过是填饱肚子。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要天下干什么呢?厨师即便不干活,也轮不到尸祝祭越过樽俎来替代他啊!”尸祝即祭祀官,成语“越俎代庖”,便是出于这个典故。燕王哙听了鹿毛寿的话,果然宣布将国家大事都托付给子之。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并不罕见。秦孝公就曾提出要让商鞅即位,魏惠王也说过要惠施代他为王,但那就像是“找个时间请你吃饭”一样的客套话,说的人装作很认真,听的人装作很惶恐,拼命推辞,最后不了了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子之毫不客气地接受了燕王哙的让贤,还要求燕王哙将俸禄三百石以上的官吏的印信全部收回,由他重新任命。这样一来,子之就真的成为了燕国的主人,连燕王哙在他面前都必须俯首称臣。想必这也是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以来,中国权力交接史上最戏剧性的一幕。太子党和相党的斗争,至此胜负已定。但是下这个结论显然为时过早——子之虽然在燕国南面称王,却不能得到诸侯的承认。连中山这样的小国都对这件事表示极度愤怒,有当时文物“中山王方壶”铭文为证:“燕君子哙,不辨大义,不忌诸侯,而臣宗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外之则将使上觐于天子之庙,而退与诸侯齿长于会同,则上逆于天,下不顺于人也,寡人非之!”简而言之,以臣代君,得不到周天子的承认,乃是大大的倒行逆施,寡人表示强烈的抗议!中山的相国也赶紧站出来表态。作为臣子反而对君主发号施令,真是令人发指。如果要我和敬爱的国君并立于世,与诸侯相会,这样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年,正是公孙衍组织五国伐秦的那年,燕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没有如约参加伐秦的军事行动,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当时孟轲已经回到齐国,有人问及他对燕国发生的事情的看法,他的回答是:“假如你喜欢一个人,就私自把君主赐给你的官爵俸禄转赠给他,而他也欣然接受,可以吗?”言下之意,燕国的爵位是周天子封的,没有经过周天子同意,当然不能随便送人。孟轲的话说得有道理,但是不难看出,他耍了一个花招,避开了“以臣代君”这个敏感点。而且还有一句潜台词:只要周天子同意了,以臣代君也未尝不可。要知道,齐国现在的王室田氏,正是买通了周天子,“以臣代君”而上位的。齐宣王与无盐女的故事孟轲回到齐国,约是公元前319年的事。与此同时,淳于髡、邹衍等人也回到了齐国,和孟轲一道,继续在稷下学宫讲学。从那个时期开始,稷下学宫进入全盛时期,最多的时候有学者上千人。他们坐而论道,著书立说,在中国文化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笔。这一切,得益于齐宣王的筑巢引凤政策。据《史记》记载,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邹衍、淳于髡、田骈、慎到等七十六人,都被赏赐了宅第,而且享受上大夫的待遇。那个年代临淄的房价虽然不高,一人一套单门独户的大院子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上大夫如果搁到今天,至少也是个正厅级。司马迁不无嫉妒地写道,这些人啥事都不干,成天发牢骚,就可以拿那么高的工资,真是赶上好时候了。《战国策》中则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名叫颜斶(chù)的学者来见齐宣王。齐宣王坐在堂上,很亲热地说:“快过来。”意思是,靠近一点,咱们好说话。如果是现在的一些学者听到政府官员这样召唤,肯定会满脸堆笑,弓着身子快步上前。颜斶却一动也不动,只说了三个字:“您过来。”是你要跟我说话,不是我要跟你说话,当然是你过来。齐宣王本来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左右一看不对劲儿,赶紧低声呵斥颜斶:“大王是君,你是臣。他可以要你过去,你怎么可以要他过来?”颜斶大声说道:“我如果过去,人家会说我趋炎附势;大王如果下来,人家会说他礼贤下士。与其让我得趋炎附势之恶名,不如让大王得礼贤下士之美名。”齐宣王恼怒地说:“那你说,到底是君王尊贵,还是士人尊贵?”颜斶不假思索:“当然是士人尊贵。”这种论调,齐宣王还是第一次听说。朝堂上的人都为颜斶捏了一把汗。只见齐宣王愣了半晌,才问道:“你这么说,有根据吗?”“有。”颜斶说,“那年秦军进攻齐国,秦王下令,有谁敢在柳下惠坟墓五十步以内的范围内砍柴,格杀勿论!同时又说,有谁能够砍下齐王的头,就封他为万户侯,赏金千镒。这说明君王的脑袋,还不如士人的坟墓啊!”齐宣王被说得哑口无言。左右大臣护主心切,纷纷跳出来指责颜斶:“我们大王拥有千乘之国,重视礼乐,四方仁义智士,仰慕大王的贤德,莫不争相投奔;四海之内,莫不臣服。现在齐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乃自古以来最好的时代。士人本事再大,也不过是匹夫,徒步而行,耕种为生;没本事的,只能住在穷乡僻壤,做做看门人的工作。所以说,士人是十分低贱的。”颜斶冷笑了一声道:“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大王为什么要自称寡人?”大伙都愣住了,不知道颜斶葫芦里卖什么药,不敢轻易接茬。颜斶轻蔑地环视了他们一眼,说道:“大王贤德,天下皆知,不用你们提醒我。可即便是尧,也有九名助手;舜,有七位师友;禹,有五位亲信;汤,有三名辅政大臣。尧、舜、禹、汤之所以成为尧、舜、禹、汤,是因为他们知道如何借助士人的力量。从古至今,还没有光靠虚名就能成就大事的人。因此君王不应羞于向别人请教,更不应以向地位低微的人学习为耻。老子说得好,‘虽贵,必以贱为本;虽高,必以下为基。’这就是为什么君王都要自称孤,自称寡人。孤、寡是指生活困窘、地位卑微的人,可是诸侯们却用以自称,就是为屈己尚贤,难道你们不懂吗?”齐宣王在堂上听了,长叹一声,道:“君子岂可侮辱?今天的事,完全是寡人自取其辱。以后就请颜先生待在寡人身边,出必同车,食必同桌。寡人有什么问题,直接向颜先生请教。”颜斶这才朝齐宣王作了一个揖,说:“吃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粗茶淡饭,我也如同吃肉一般津津有味;出行我也不愿坐车,我喜欢慢步缓行,安步当车。我要说的话,刚刚已经说完了。采不采纳,则是大王的事。就此告辞!”说完拱拱手,飘然而去。后人将“安步当车”作为一句成语,即出于此。经历了这件事后,齐宣王对待学者的态度更加谦逊,求贤之心也更加强烈了。淳于髡听说这件事后,主动向齐宣王推荐人才,一次便给他推荐了七个。齐宣王又高兴,又怀疑,对淳于髡说:“寡人听说,如果方圆千里之内可以发现一位贤人,那么天下的贤人就会肩并肩排在你面前;如果上下百代之内可以出现一位圣人,那么世间的圣人就会脚挨着脚向你走来。今天您一次就给我推荐了七位人才,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淳于髡笑道:“大王没有听说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如果我们去洼地寻找柴胡、橘梗,休说短短几天,只怕几辈子也寻不着;但是如果到山上去找,很快就可以找到好几车。在下不才,但是只与贤才为伍,与我交往的,都是品德高尚、才智非凡的人。我向您推荐人才,就像在河里舀水一样简单,您怎么能够嫌多呢?七个只是开头,今后我还要向您推荐更多的优秀人才。”齐宣王赶紧向淳于髡道歉,并感叹说,原来世间从来不缺乏人才,缺乏的是发现!于是下令广开言路,允许平民百姓进宫进谏,建议一经采纳,给予重赏。无盐女钟离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宫的。据《列女传》记载,钟离春是无盐(今山东省东平)人,生得“广额深目,高鼻结喉,驼背肥颈,长指大足,发若秋草,皮肤如漆”,因为这副尊容,年过三十还是个黄花闺女。但这不妨碍她关心国家大事,也就是齐宣王后宫无主的大问题。她一路风餐露宿,从无盐来到临淄,虽然在宫门口遇到了一些阻挠(不是因为她是平民,又是个女人,而是因为实在长得太吓人),但还是成功地进到了宫里,见到了齐宣王。在介绍过自己的来路之后,她说道:“民女愿入后宫,以备洒扫。”所谓以备洒扫,是谦虚的说法,表面上说是到你家擦擦桌子,扫扫地,实际上就是要嫁给你做老婆。齐宣王听了,差点晕厥,两旁文武和殿上的宫女都抿嘴偷笑。人说后宫佳丽三千,齐国后宫的美女即便没有三千,至少也有三百,个个如花似玉,青春无敌。眼前这女人长相就不用提了,年龄自称三十,看起来倒有五十,就算真的让她扫地擦桌子,地和桌子都不一定乐意,她居然要进宫当王后,这内心得多强大啊!齐宣王先是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但是想来想去,实在没法用什么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这一笑,殿上殿下跟着便笑成一片,声震屋瓦。唯有钟离春面不改色

                      这一项。这种问题只要清朝援引几条国际法就可以令英国人哑口无言,偏偏清朝闭关锁国又狂妄自大,举国上下竟无人懂法,而这种愚昧无知正是英国人要利用的。法国人一看,英国人要修我也要修,于是也要修改中法《黄埔条约》。英、法的要求让咸丰觉得自尊很受伤,所以他送给英、法两个字:不行!知识给人以力量,愚昧也给人以力量。咸丰之所以会这么拽,就是因为愚昧给了他和他的大臣们以力量。宅在紫禁城里的他们还以为大清国世界第一,根本不知道科技这个玩意儿已经改变了整个世界,以为英国最多只是在大清屁股后面多追了几步而已。至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那只是一次巧合,胜败乃兵家常事也。咸丰的态度让英国人和法国人气急败坏,太平天国这种农民起义你们都没有摆平,居然还不肯给我们一个痛快话,那我们就只有自己动手了!谈崩之后,英、法两国很快做好了开战的心理准备。但他们还缺少两样东西。一是士兵,英法联军此刻正在克里米亚战争中猛揍俄国人,抽不开身。二是开战的借口。很快,士兵和借口都有了。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结束,英法联军大败俄国人。同年,大清帝国也发生了两件事情——与英国人有关的“亚罗号事件”、与法国人有关的“西林教案”(天主教传教士马神父在广西被杀)。至于事件真相如何,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两件事给英法找到了师出有名的直接借口。本来英法还想拉上美国一起出兵的,可美国人说自己国内经济低迷,政局不稳,南北内战山雨欲来,出兵一事实是有心无力。不过他们可以给予口头支持,从外交上威胁大清国,还让英法记得打赢之后别忘了叫上他们一起修约。美国人的话也不全是托词,由生产过剩引起的第一次世界性经济危机马上就要在美国爆发,更要命的是,一场以“解放奴隶”为主题的南北战争也在酝酿之中。好在破而后立,美国于南北内战结束后就此踏上快速发展之路。当然了,这是后话。虽说美国人不够意思,但箭在弦上的英、法两国是不可能放弃出兵的。1856年年底,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窝囊废”咸丰战争的进程与第一次鸦片战争如出一辙,清政府因愚蠢自大而被列强欺上门来——被揍——签不平等条约——皇帝好面子不肯执行——再被揍——签更加不平等的条约。战争开打后,清朝虽有死节之臣,也有忠勇之兵,可打死一名联军士兵平均下来要牺牲五百名清军,这仗还怎么打。联军从广州出发,势如破竹,一路北上,于1858年仲夏,轻松秒杀清军火力最强的天津大沽炮台,兵锋直指北京。按照正常规律,在敌人即将打进北京的时候,清朝皇帝都会认怂签约。咸丰也不例外,咸丰跟列强签的是《天津条约》。条约签订后,咸丰却后悔了。他不是因为巨额的赔款和失去的一系列主权后悔,而是另有原因。根据《天津条约》,接下来外国大使要进京换约(修约)及建立使馆。但英法为避免当年的“跪拜礼”问题重现,特在《天津条约》中注明:外使可行西礼。也就是说,洋人见咸丰不会三跪九叩。这让当自己是“天下共主”的咸丰相当不爽。怎么咸丰还纠结于天朝上国的那一套虚妄礼节?他爸爸道光不就因为此事挨过揍吗,他怎么如此不长记性?一来清朝皇帝向来如此自大,二来咸丰也有点被惯坏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之后的十年里,几个小属国依旧来北京朝贡,像朝鲜几乎年年来,越南和泰国隔三岔五来一次。这些小国对大清帝国的敬畏感给了咸丰信心,所以咸丰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自己“万国来朝的皇者尊严”受损。于是咸丰派人告诉联军:换约没问题,但你们必须得按藩属国朝贡的仪式入京!战败者哪有发言权,联军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咸丰的无理要求:我们不会接受任何贬低使节身份的接见仪式,为保证这一点,我们要派军队随行保护。咸丰心想,既然好说不行,那就来阴的吧。遂指示前线将领僧格林沁:洋人不是想带兵进京吗,你给我趁机教训一下他们。记得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英法联军根本不在乎咸丰的小动作,他们压根就没把清军放在眼里,因为他们当蒙古郡王僧格林沁调教出来的蒙古骑兵还是之前遭遇的腐败军。但这一次,他们可是大错特错,僧格林沁此人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他是清军那边唯一拿得出手的将领。僧格林沁牢记咸丰的最高指示,很好地利用了英法联军的轻敌之心、地利和人数优势,真在天津大沽口一带把英国人和法国人给揍了一顿。英法联军因此退出天津待援。据比较靠谱的史料记载,此战清军毙敌近百,是两次鸦片战争中清军所打的唯一一场胜仗。胜利的消息传回帝都,北京顿成一片欢乐的海洋。咸丰也趁此机会宣布《天津条约》作废。英法大败,丢了这么大的人,哪能甘心。况且由美国引发的第一次世界性经济危机此刻也绵延到了英国和法国,两国国内经济形势持续走低,就冲打赢清军之后的战争赔款和商业利益可以找补国内不景气的经济,英法也得增兵再战。所以还没等咸丰重新摆起天朝上国的谱,英法联军就已卷土重来。英法联军这一次没给僧格林沁机会,一路打到北京远郊通州附近。帝都面临陷落危机,发现事态不妙的咸丰再一次展现了他的“机敏”。他决定收回说过的话:别打了!我们投降,《天津条约》有效。但英法怎会如此便宜地放过咸丰:停战可以,但《天津条约》不够赔付我们的损失,一切条件都要重新谈!英法一强硬,咸丰就彻底没了脾气。接下来,双方派出代表在通州谈判。可谈来谈去,双方在进京的礼节问题上还是没有谈妥。洋人坚持要带兵进京,至于下跪行礼的事情让咸丰想都别想!得知谈判结果不理想的咸丰,当即被气得七窍冒烟,愤怒之下的他又想到一个“妙计”:绑架。僧格林沁,你把对方的谈判使团给我抓起来,咱们以这些人质为砝码,好与英法谈判。僧格林沁是个擅长贯彻领导意图的好下属,执行力非常强,当即出兵虏获以巴夏礼为首的英法使团一行三十九人,全给投进了大狱,有没有上老虎凳和灌辣椒水不好说,反正后来活着回国的人不多。袭击使团,国际法之大忌!英法联军立刻展开报复,咸丰以人质要挟英法的计划彻底破产。1860年9月,英法联军在通州八里桥击溃僧格林沁率领的蒙古骑兵,直逼紫禁城下!都能感觉到屁股下的龙椅被炮火震得颤动的咸丰,再也顾不上“天下共主”的尊严,再也顾不上欣赏圆明园里的精彩娱乐节目,下定决心跑路,毕竟再不跑就该没机会了。跑路之前,咸丰匆匆叫来弟弟恭亲王奕訢:我要北上热河打猎(北狩),国事就暂且托付给你了!把难题抛给奕訢的咸丰,便专心思考“北狩”时应该带哪几位爱妃同行、该把哪些重要东西一起带走之类的“高深”问题去也。咸丰的目的地热河,是如今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交界地带,其省会是今天大家都知道的一个地方——承德,一个夏天避暑的好地方。9月底,在国家处于危急存亡的关头,咸丰带着爱人懿贵妃和皇帝的印玺,借口打猎,一路惶惶逃到热河。一个月后,英法联军攻下北京城。在北京,联军烧杀抢掠,无所不为,圆明园里的宝贝几乎被洗劫一空。至于不小心“洗”剩下的那一小部分宝贝,只好便宜了闻讯而至的当地大清子民。国都失陷,度假村圆明园被烧,终于迫使咸丰放下了那点可怜的坚持,接受现实,低头认输。咸丰派人通知奕訢:告诉英国人和法国人,让他们别打了。我们投降,让他们快些来换约。奕訢不负咸丰厚望,在跟英国人、法国人又签了几个不平等的卖国条约之后,英法终于不打了。英法终于消停了,但无耻的俄国人登场了。虽说俄国人在克里米亚战争中惨败得连内裤都输掉了,甚至他们的沙皇尼古拉一世也在战争期间一命呜呼,但是俄国人心理素质“极好”,居然趁英法入侵之机在中国东北闹事,索要领土。现在眼看老对手英法即将从中国撤军,再也无人敢干预自己,心黑、手狠、脸皮极厚的俄国人遂遣使通知咸丰:赶紧满足我们的领土要求,要不然请你尝尝沙皇陛下的炮火!咸丰的那点可怜的自信心早被英法给打没了,况且还要留着点家底去镇压太平天国,他哪敢节外生枝。于是派出头号“谈判专家”奕訢和俄国人谈。国势如此,奕訢能有什么办法。俄国人狮子大开口,一下子就把西北以及东北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据为己有。俄国这个没有face的国家因此成为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最大的赢家。由此,第二次鸦片战争仍以清朝战败而结束。战争的结局似乎不大好看,有些无奈和屈辱,但换个角度看,这又何尝不是一个机遇?因为失败未必意味着结束,对一个有种的民族来说,失败就是新的起点!失败了,才会从老子天下第一的幻影里清醒过来!失败了,才会看到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失败了,才会自我救赎,才会有后来的洋务运动、百日维新、立宪改革和辛亥革命,并最终走向共和!迷雾缭绕的“辛酉政变”受了惊吓的咸丰不愿回京,这场战争既让他觉得害怕也让他饱受羞辱,他不想再回到伤心之地,于是就这么留在了热河。就这样,不到一年,终日靠女人、鸦片麻痹身心、昏昏度日的咸丰终于撑不住了,在热河翘了辫子,时年31岁。生得不伟大,死得也很窝囊,但终归是解脱了。咸丰为清朝的传承留下了三样“遗产”:唯一的儿子——6岁的同治皇帝,26岁的妙龄老婆——刚刚从懿贵妃升格的西太后,还有八个飞扬跋扈的辅政大臣。接下来,围绕这对母子、八个辅政大臣,发生了一个蹊跷、有趣、神秘的故事,这就是“辛酉政变”。简单描述一下“辛酉政变”的经过——在农历辛酉年,也就是1861年,风姿绰约的西太后,在她26岁、刚刚死了老公的情况下,身临险地而不乱,在纷繁复杂的局势中找到了解开迷局的关键。最终联合可以信赖的同盟军——恭亲王奕訢,利用手握重兵的王牌机动化部队(蒙古骑兵)司令僧格林沁和北京城防司令(步兵统领)文祥等人对自己被排除在八大辅臣之外的不满,果断地发动政变,快刀斩乱麻地将八个辅政大臣一举拿下,从此确立“垂帘听政”的政治格局。说到这里,大家也就知道了,这个靠政变上位的妙龄女人就是后来的慈禧太后。一百多年以来,围绕着“辛酉政变”,一直有两个谜题。谜题一,政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慈禧争权还是飞扬跋扈的八大辅臣乱政?有人把“辛酉政变”的原因归结为慈禧争权,说这是因为慈禧意欲垂帘听政,而八大辅臣不允许慈禧胡来。这种想法太可笑了,显然不合逻辑。人家八大辅臣,上有先皇遗诏确立了他们合法的地位,下有文武百官中众多的亲信支持,几乎每个人都身居军政要职,而慈禧只是一个势单力孤的26岁少妇,怎么可能为了权力去以卵击石呢?除非脑袋进水了。排除一切不靠谱的说法之后,只剩下一个合理的解释——咸丰翘辫子之后,八大辅臣原形毕露,想趁慈禧和小皇帝孤儿寡母之机,独霸皇权。但令八大辅臣郁闷的是:他们发出的政令,要经过同治皇帝盖章才能生效。而皇帝的这枚章(“同道堂”印玺)是由母亲慈禧代管的。显而易见,慈禧就是八大辅臣揽权的拦路石,必须将她除掉!因此,为了活命,处于弱势的慈禧必须奋起反击。这应该就是慈禧铤而走险发动政变的真正原因。另外,从爱护儿子的角度考虑,慈禧发动政变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历史经验告诉慈禧:辅臣太过恋权,势必会导致皇权旁落。因而发自内心的母爱使得这位26岁的母亲决心与八大辅臣殊死一搏。很明显,成功则皇权在握,儿子坐稳江山;失败也不过是自己一死而已,儿子做傀儡皇帝没问题,毕竟同治是咸丰唯一的皇子。可能有人会问,慈禧如果真是为儿子好的话,后来又怎么会一直不放权,由自己垂帘听政,而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做个傀儡?其实,这个问题大家应该换位思考一下。假设你是家里的独苗,且你老爸老妈创立了一家公司。在你小时候,公司是由父母在打理吧?长大了之后,父母也要扶上马送一程吧?有哪个家长愿意早早地把压力和责任施加到孩子身上呢?总之,全面接班只是时间问题,你早晚都会继承这份家业。既然如此,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怀疑慈禧发动政变不是为她儿子好?谜题二,奕訢为什么要帮慈禧?有人认为他和嫂子慈禧之间有私情,两个人淫乱后宫,才会甘冒风险,竭力帮助她们孤儿寡母。只能说持这种看法的人,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当时慈禧并无实权,而其联合的恭亲王也被排除在顾命八大臣之外,也无太大的实权,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联手对付独揽军政大权的八个政界老油条,实在是没有几分胜算,可奕訢为何还是选择以卵击石呢?前面说过咸丰的皇位得来不易,因为皇位得来不易,所以咸丰一直对奕訢诸多提防,诸如把奕訢留在北京当炮灰此类种种。咸丰快死之前,就做得更绝了,不仅罢免了奕訢军机大臣的职务,还将这个最亲的弟弟排除在了顾命大臣之外。而咸丰的这种安排,势必引起奕訢的彻底反叛之心。因此,奕訢选择和慈禧联手除掉八大臣,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力的做法,完全合乎逻辑。果然,经此一役,奕訢达到了最初的目的,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议政王兼领班军机大臣。慈禧是幸运的,她以最小的代价,获得了最大的收益,在这一过程中,她表现出了过人的胆识、眼光、心计和手腕,令人钦佩。这个慈禧,全名叶赫那拉·杏贞(“杏贞”采取那根正说法,存争议),又称“西太后”或“老佛爷”,此后统治中国长达四十八年。补充一句,这个传奇女子1835年出生,属羊。其实,慈禧上位的时机并不好,老公咸丰留下的江山千疮百孔,内外交困,十分糟糕。好在慈禧作为顶级的权谋型政治家,不但看到了存在的问题,还想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她的办法就是用人,知人善用,用最合适的人去做最适合的事。在这些最合适的人选之中,最重要的是两个属羊的人,她将和他们联手去挽救大清帝国的江山,联手去创造一段传奇!第二章太平天国不太平

                      落榜

                      在继续讲慈禧和她的团队之前,让我们暂且回到咸丰时代,因为有一些对中国近代史影响深远的事件是必须交代的。“辛酉政变”的十年前,即咸丰继位一年后,也就是1851年,发生了一件毁灭清朝根基的大事。在大事件的男主角洪秀全出场之前,请大家先欣赏一下此人出品的三首诗。先来一首旨在表明吸毒有害健康并劝告人们远离鸦片的公益诗:烟枪即炮枪,自打自受伤。多少英雄汉,弹死在高床。再来一首咏志诗:鸟向晓兮必如我,太平天子事事可;身照金鸟灾尽消,龙虎将军都辅佐。还有首写给他众老婆的:尔对夫主心常真,金砖金屋住尔身。尔对夫主心常假,难上高天难脱打。他积极参与编撰的太平天国《幼学诗》,有一句叫做“有割与无割,谁非上帝生”,意思是说不管你包皮割没割,反正都是上帝他妈生的。比起同为造反派的黄巢写的诗《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洪秀全同学连写山歌的水平都不一定够得上。提前让大家了解到洪秀全的真实文学水准,是为了让大家看见下面这份洪秀全同学的求学史和落榜史的时候不至于太吃惊——1814年,洪秀全出生于广东花县一个客家自耕农家庭,小名火秀,大名洪仁坤。1820年,洪秀全7岁,入村私塾读书。1828年,第一次参加院试。县、府试通过,院试落榜,这一年,他15岁,称童生。1829年,辍学。为了解决饿肚子问题,靠做山村老师(塾师)获取微薄的报酬糊口。1836年,第二次参加院试,第二次落榜,这一年,他23岁,称为童生。1837年,第三次参加院试,第三次落榜。这一年,他24岁,仍称童生。1843年,第四次参加院试,

                      指自己,那正是他当时逃离此地时留下的,只不过在出来后,他下意识地将这条支道封闭了起来。狴犴蹲在我的肩头,双目闪烁着黄色的光芒,表情严肃地四处张望着。地下河中的鬼衣蜮是否已全数消失,对于这点我一直是心存怀疑,为了以防万一必须借助狴犴来觉察这些潜在的小恶魔。“有东西陷在泥里。”晖儿用铁钩从河床中捞出一件物品。那是一部数字式步话机,五公里有效半径,手掌大小的流线外形配着鲜艳的颜色,看上去还很新,应该是不久前才掉落在这里的。“大家注意周围。”我谨慎地提醒道。这种器材一般不会随意丢弃,如果步话机的主人不是无意间遗失的话,那就是他在这里受到了某种意外的袭击,而这里最有可能袭击他的便是鬼衣蜮。狴犴在我肩上打了个哈欠,圆睁的眼睛眯缝了起来,就这么蹲坐着打起了盹,那样子似乎是在告诉我们四周毫无危险。示意S将狴犴抱走,我摘下手套,双掌轻轻埋入河床泥砂中,那里还残存着一些河水。对我而言,有水就有信息的载体。十来个失控的人影在眼前晃动起来,耳旁不住回想着奇怪的尖叫声,就像是被人踩住脖颈的鸭子一般。几声枪响,数个人影倒地,一个高大强壮的人影走了过来,手里拎着把微型冲锋枪。紧接着,通道边侧蹿过三条黑影,那速度远比之前遇到的残魂倮还要迅速,隐约间可以辨出是三个身穿黑衣的男子。高大人影摆手射出一梭子子弹,撂倒了其中两名,手中的微型冲锋枪忽然卡壳,第三名男子狰狞地将他扑住,前冲的力量竟把高大人影的身躯撞进了通道一侧的泥石中。那男子咧开嘴,露出一口鲸须般的诡异牙齿,伸出的长舌完全长成了一根红色的肉管,顶端的小口想要吸食什么似的不住张合着。突然,长舌僵住了,男子渐渐硬直了起来,身躯一抖仰面倒在河床中,在他的胸口正插着一把锯刃匕首,下刀处正是人的心脏部位。高大人影晃动着从泥石中挣扎出来,一条臂膀无力地垂在了那里,他艰难地从腰间拿出一个黄色的步话机,声音嘶哑地呼叫起来:“三爷……兄弟们有麻烦……怪虫……”声音嘎然而止,自通道顶部垂下的一双利爪悄无声息地撕裂了他的喉管,一片伸长的鲸须状牙齿立即咬合住伤口,缝隙间肉管般的长舌不住蠕动着,喷洒而出的鲜血竟是一点不漏地落入了袭击者的口中。画面中,那坚韧的角质指爪分外熟悉……“来这儿的是陈子浩的手下,大约十来个,都被鬼衣蜮寄生了。”我沉静了半天,才从这血腥作呕的画面中恢复过来。“靠,不是吧?有十来个?!”林岳扭着脸道,“麻烦,真麻烦,最讨厌和吸血鬼打交道。”“呀?你不是对吸血鬼很熟悉吗?”S莫名道。“没啥,从小恶心蝙蝠啥的。”林岳撇嘴道,“看那德性我就够了。”“哈哈,还有你怕的东西啊……”S笑倒,脚下突然一个踉跄险些摔倒。晖儿连忙扶住S,却也被什么绊了一下似的,身子歪了一下。不好,河泥里有东西!我和林岳双双抢上,一人一个将她俩迅速拉开,几支尖锐的金属锥从地下射出,刚猛的力道下,一个人影被带出河床,钉在了通道顶部。人影丝毫没有挣扎,直挺挺地被钉在那里,身上的泥砂不住掉落,露出一张满是胡须的凶悍脸庞,这高大魁梧的男子不正是我在水流残存信息中见到的人吗?!那高大男子被缓缓放下,临死时那狰狞绝望的表情凝在了他的脸上,喉部撕裂的伤口触目惊心,浑身的血液已尽数干涸,灯光下那种灰白的肤色让人不寒而栗。衣物中搜出半包浸湿的纸烟和打火机,一个鳄鱼皮钱包,里面有一张金卡和三千余元现金。男子的身后背着一个简易背囊,打开后除去一些霉变的食物和水之外,还找到了一部掌上电脑,我试着打开电源,屏幕渐渐亮起。“靠,这东西竟然没有进水……”林岳好奇道,“什么牌子的,赶明儿我也买个去。”“加了防水贴膜和密封胶质,具备手机功能,属军用改造型,无厂商标识。”晖儿仔细翻看了一下,开始检索起存储的资料来。高大男子名叫孙烈,是这队人的头目,从陈子浩与他的信息记录来看,他们此行的计划正是来这里改造格局环境的,似乎是在试验什么项目,但却没有说明,只有一个“Reborn”的行动代号。这队人共有十五名队员,基本都是陈子浩的盗墓兵团成员,精通工程架设和挖掘开穴。而这个看来粗犷的孙烈,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过路阴阳风水师。掌上电脑内分门别类地存放着村子的各处格局图、地理参数和分析资料,并且制定了严格的作息排班表,这群人白天隐藏在附近,夜间出动工作,仅仅一周时间便完成了改变村子葬地格局的工程。只可惜,在排空地下河时,全军覆没了。在孙烈横尸的地点附近,我们相继发现了十一具尸体,其中几具的死状与孙烈相同,看来是被寄生变异的同伴所杀,但剩下的尸体却看得我们一阵发寒。这是一些衣不蔽体尸体,尸身上残留着些许衣物的碎片,手脚上长着坚韧的角质钩爪,牙齿被鲸须状的骨质物所代替,一条长长的肉管状舌头露在口外。四肢和胸背的肌肉发达隆起,腹部却凹陷了下去,触摸之下腹腔内已无器官残留,腹肌紧贴在脊椎上。林岳发现其中一具尸体腹部较为鼓胀,似乎填入了什么东西,便用刀剖开检查。一经割开,竟是满腹的血块,一根粗大的血管奇异地从增大的心脏中长了出来,顶部呈喇叭状,几片瓣膜封在那里,似乎是吸收血液的专用管道。“这里总共发现了十二具尸体,从人数推算,应该有三个幸存的。”晖儿清点尸身后思索道,“只不过很难判断,那三个幸存者是血鬾还是人类。”“不用猜想了,应该都是血鬾。”我站在通道一头道,“人类的脚印不会是这样的。”通道的一头已被封闭了起来,地下有一个不小的孔洞,隐隐的水声自地下传来,在这个通道的下方应该还有一条隐秘的地下河流,他们便是打通了这个落差点排空了上层的地下河水。就在这个孔洞的周围散布着几排来自不同方向的足迹,像是人类赤足留下的,只不过在五指的顶部多出了五个凹孔。只有长着锐利钩爪的血鬾才会留下这样的足迹。“这脚印也太混杂了。”S看着地上的足迹道,“到底有几个血鬾啊?”“嗐,这边、那边还有那边。”林岳指着足迹走来的方向道,“按方向看不就明白了?三个呗,十五减十二等于三啊。”血鬾显然要比残魂倮难对付得多,从水流残存信息得到的信息来看,它们不但速度惊人、力大无比,而且更为狡猾,孙烈的惨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好在幸存的只有三只,以我和林岳的能力来说处理起来并不太费力。更何况,一个有效的诱杀计划已经在我脑中形成了,现在所要做的便是尽快准备了。“回村找杨葛根谈谈,没有他的帮忙,计划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我简要地将计划告诉了大家,“抓紧时间,如果血鬾离开这一带就麻烦了。”“放心吧你就,耿婆说过,血鬾的饮食规律着呢。”林岳坏笑道,“而且属于吃光才走的主儿,这村子人还没死绝,它们怎么舍得那么多食物哦。”“林岳,你就积点口德吧。”晖儿笑骂着,转而对我道,“村外人家的失踪、血鬾的规律,这些算起来的话,明天就该是它们进食的时候了。”“嗯,所以今晚就必须将一切准备妥当。”我挥手道,“我们原路返回,诱杀血鬾!”随着我们的身影渐渐消失,地下通道内恢复了黑暗和平静,那些尸体永远地躺在了冰冷黑暗的地下,也许百年甚至是千年之后,它们会被发掘出来,成为新的考古之谜。“扑嗵……扑嗵……”一阵清晰的心脏跳动声自地下河的连通孔洞间传出,一双血红的眼睛露出了洞口……十三、雨夜诱杀“要三头大黄牛?”杨葛根一下绷紧了脸,纵横的褶子全部拉平,“这可难办咧,村里的牛就不多,我这村长也不能说征就征啊。”“前儿我不还看到一群群的,咋现在连三头都弄不到?”林岳听着似乎有些窝火,“你以为我要吃牛肉呐?!还不是为了……”“杨村长,要这三头牛是为把村里的事情办全了。”我拦住了林岳的话头,在没有完全控制事态前,如果泄漏了血鬾的存在,很可能在村子里掀起一场更大的波澜。杨葛根为难地看了看我,吧嗒着旱烟沉默了起来,即便现代已是科技农业盛行,可农家三宝之一的耕牛依旧是农民心中的命根子,这一点似乎远比人情更重。“我看这样吧,也别给杨村长出难题了。”晖儿从包里拿出一叠纸钞,递给杨葛根,“我们问村里买三头老病的黄牛。”那叠纸钞约摸有三四千元的样子,足够买上三头健壮的耕牛,杨葛根脸红了一下,没有去接,晖儿便索性将钱放在了他的怀里。“那我去村里人家问问……”杨葛根在鞋底上磕了磕烟锅,小心地点了点数目,揣入怀中,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嫂子,你还真大方,好几千就这么给人了,买的还是老弱病残……”林岳心疼道。“有人造孽,有人还。”晖儿笑着拿出一个钱包,“我只是借花献佛而已。”孙烈的鳄鱼皮钱包,那是我们在叩穴道中找到的物件,没想到晖儿借用了这些人的钱款,向村里人买了用以诱杀血鬾的黄牛,这倒是一种有趣的讽刺。……三头瘦骨嶙峋的老黄牛拴在了院子里,姚建国父子特意请来了村里宰杀牛羊的师傅,听说是为村里办事,那人执意不肯收钱,只是要了两碗酒水,一碗自饮,一碗用来洗刀。入夜时分,一行人来到村外的一个上风口,在一处开阔地拴好了黄牛,林岳事先让它们嗅入一些麻醉药粉,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这些黄牛的身上被剖开了两道口子。刀下的很准,一寸长的刀口中汩汩地流出了鲜血,浓烈的血腥味随着初秋的夜风瞬时飘散开去。姚建国父子带着那位师傅匆匆离去,我们悄然隐入事先筑起的地堡。为了以防万一,林岳特意在土堡上布下了一些香郁的植物,以掩盖大家身上的气味。一个小时……半个小时……十分钟……五分钟……随着时间的流逝,心中计时的单位也渐渐缩短,如果那些血鬾没有被这里的血腥味所吸引,如果它们被血腥味激发后去捕食村民……就在我开始怀疑诱杀计划的可行性时,草丛中传出了一阵轻微的响动,清晰有力的心跳声迅速接近。那声音飘忽着难以辨准,似乎正不断地变换着方位,约摸一支烟的功夫才集中在了开阔地的西侧。“呼……呼……呼……”三个掠动的东西闪入眼帘,快速行进中诡异地拖出一道残影,那便是我们等待已久的血鬾,它们完全是依照人类的奔跑姿势移动的,只不过身体与地面的夹角已接近到夸张的四十五度。突地,血鬾停在了草丛的边缘,身子巧妙地隐在一人多高的蒿草中,三双血红的眼睛在黑暗中闪动着光芒,有力的心跳声轻缓了许多。四周渐渐暗了下来,顺风而来的乌云遮去了月光,随着滴嗒声四起,一场毫无征兆的大雨很不识趣地光临了这里。厚重的乌云和密集的雨水将能见度降到了最低,极力听辨之下血鬾的身影已扑向黄牛,雨声中传来一种诡异的吸食声。“这什么破天气?!”林岳低声抱怨道,“地堡已经渗水了,估计躲不住多久。”“出去,尽可能一次先干掉两个。”血鬾惊人的速度让我心里有些没底,“晖儿和S守着狴犴别动,它能保护你们。”狴犴弓起身子抖了抖,体形稍稍涨大了些,听懂了似的点了下头。“三、二、一,走!”一声低喝,我和林岳猫腰蹿出地堡,顺着事先看准的方位悄然接近,隐约间三个身影正伏在黄牛身上不住抖动着。挥手间,大蓬金属尖刺袭向血鬾,为了保证快速有效的攻击,聚成的尖刺呈三个方向射出,完全将血鬾的退路封死。与此同时,地面生出一片缠绕的藤蔓,蛇行着卷向血鬾,一旦被它们捆住,血鬾就休想脱身了。可就在尖刺和藤蔓尚未触及的时刻,三只血鬾的身影忽地一晃,跳蚤般地弹入半空,双爪一钩一抛,黄牛的尸身被带起,正好迎上射去的金属尖刺,一边的藤蔓也全数缠绕了上去。一击不中,我和林岳立刻左右分开,想从两侧继续攻击。跃在半空的血鬾却早已锁定了我俩的位置,其中两只后仰翻动,双脚互抵用力蹬出,身子如离弦般分别袭向我和林岳,速度之快变化之巧妙令人猝不及防。哐地一声,一只血鬾撞在了厚重的金属板上,我不退反进,借势将金属板覆压在它身上,咯咯连响中金属板扭曲地包裹了过去。但那只血鬾却凭空消失在了金属板下,地面现出一个大洞,这只狡猾的家伙竟在劣势中挖洞逃走了。林岳那边一片高大的仙人柱挡在了面前,夸张的尖刺直直冲着扑来的血鬾。闪避不及之下,血鬾一头撞了上去,无数的尖刺立刻扎满了全身。可那血鬾前冲的势头依旧不减,一片绿色飞舞中,仙人柱顿时被捣了个粉碎。那些尖刺竟没有将它扎穿,而是在厚实的肌肉阻挡下浮在了体表。“呀?有一套啊!”林岳怪叫一声,身子平地升起,脚下生出一棵粗大的黑色树木。蓬地大响,血鬾狠狠地撞在了树干上,整棵大树竟被撞得颤动起来,不过奇怪的是那家伙没有反弹出去,而是牢牢地钉在了那里,大树上横生的枝干诡异地围了过来,一时间血鬾像被捆在了树上动弹不得。脚下一紧,足踝处传来一阵生痛,土中突然伸出的利爪死死抓住了我的右脚,潜入地下的血鬾正大力地拉拽着,只要我陷入泥土,它便可以轻松地将我捕食。疼痛中我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轻微的喀嚓声响后,脚下顿时一松,那只利爪依旧死死地抓在我的足踝上,只不过后面的胳臂却已被斩断。随即,一片令人作呕的骨肉碎裂声响自地下传来,那只做了地老鼠的血鬾万万没有想到,泥土中竟会突然多出无数把绞动的利刃。在泥土的束缚下,它失去了速度上的优势,避无可避地被绞成了肉泥。如果他还有人类的思维,一定会想起古人常说的一个成语——作茧自缚。“还有一只!”林岳身子一晃,接着树枝的弹力跃向地堡,那只被捆在树干上的血鬾不知怎地成了一具干尸。细看之下才发现,树干和树枝上遍布着尖锐的细刺,这小子竟然用了嗜血如命的杀人树来对付血鬾。“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啊,我记得那个什么慕容世家不是就这么干的吗?”事后林岳曾坏笑着如是说道。地堡早已毁坏,大半泡在了水中,剩余的那只血鬾正与狴犴周旋着,它似乎对狴犴十分地惧怕,但又不住地想要接近晖儿和S,于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便在血食和威胁中艰难地徘徊选择着。“也真是的,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林岳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满脸纳闷道,“这东西既不是人也不是鸟,你说它图个啥?”“我真服了你,这时候还能贫得出来。”我摇头笑道,“要是看着不忍心,就成全它好了。”林岳、狴犴、我,血鬾被围在了一个三角包围圈中,进退两难之下,它终于发难,凌空扑向距离较近的林岳。在接近林岳的刹那,血鬾的身子突地蜷起,继而大力伸展开来,借着身体的弹力在空中一个翻滚脱离了包围圈。媲美武侠高手的矫健动作着实让我们吃了一惊,可它却依旧没能逃过这一劫。因为狴犴根本就不会吃惊。在它的身子尚未落地之前,形如猛虎的狴犴已蹿了上去,在空中一个漂亮的前旋,尾部狠狠地抽在了血鬾的胸口,紧接着一对巨爪按住血鬾的心脏部位,硬生生地它从空中压了下去。“砰……喀嚓……噗……”脆响和闷响混作一团,血鬾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胸口立刻凹陷,飙射的鲜血从眼耳口鼻中溢出,它那颗有力的心脏在狴犴的踩踏下已完全爆裂。“看来我以后得对这大猫好点……”林岳目瞪口呆地看着狴犴,口中自语般地嘀咕道。雨,渐渐小了下来,地面上残留的鲜血伴着雨水缓慢地扭曲着,棕红色的液体艰难地流向低洼处,终于还是无力地被黄土吞没,只留下一层不易察觉的深色痕迹。就在这层深色痕迹出现不久后,杨葛根带着姚建国父子小心翼翼地来到了空地边,看到那两具诡异骇人的血鬾尸身,三人的脸色不由一阵发白。“你们明天一早就得走。”杨葛根表情复杂地说道,“今晚我给你们准备些干粮和水。”“咋啦?完事儿了就赶人啊,又没收你钱……”林岳话说

                      手指插进双鬓和后脑勺稀稀落落的白发里,僵挺着身子,一动不动,仿佛要留住思绪,或者相反,阻止大脑继续思考。他听见女人们进来了,知道她们从哪里来,知道她们刚才在干什么,知道她们那时赤条条的,知道这一切并非由于他突然恢复了视力,像其他老人那样蹑手蹑脚地去偷看某个女人洗澡,而这回是三个女人,他早已失明,现在依然失明,只是走到厨房门口,听见了她们在阳台上说的话,听见了笑声雨声和水声,呼吸到了带肥皂味的空气,然后回到了他的沙发上,正在想世界上还存在生活,正在问这生活是否还有他的一份。医生的妻子说,女人们已经洗过了,现在轮到男人们了;戴黑眼罩的老人问,还下雨吗;下,还在下,阳台上的盆里有水;这样的话,我想到洗手间去洗,在澡盆里洗,说这个词的时候好像在出示他的年龄证书,好像在说,我是另一个时代的人,那时人们说澡盆而不说浴缸,他又补充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当然,我不想把洗手间弄脏,保证不把水溅到地上,我是说,尽量这样做;既然这样,我把盆端到洗手间里去;我帮你端;我自己端得动;我还没有残废,一定要做点事;好,来吧。在阳台上,医生的妻子把几乎满满一桶水往屋里拖;抓住这里,她拉着戴黑眼罩的老人的手攥住桶的那一边;好,他们把桶提起来;幸亏你来帮助,我一个人还提不动呢;有一个谚语,你听说过吗;什么谚语;老人干活不多,但轻视他的人是疯子;那个谚语不是这样说的;我当然知道,我把孩子两个字换成了老人,把讨厌两个字换成了轻视,不过,所有谚语都一样,要想继续流传下去,又保持原来的意思,必须随着时间加以修改;你是位哲学家;过奖了,我只不过是个老头子。他们把桶里的水倒进浴缸,后来医生的妻子想起来还有一块没用过的香皂,便打开抽屉,把香皂放在戴黑眼罩的老人手里,你会浑身散发香气,比我们还香,随便用吧,不用担心,我们会缺食物,但不会缺香皂,大概附近的超市里还多着呢;谢谢;必须小心,不要滑倒,如果需要,我去叫我丈夫来帮你;不用,我愿意自己洗;随便吧,注意,伸出手来,这是刮脸刀和须刷,要想刮胡子的话就用吧;谢谢。医生的妻子出去了。戴黑眼罩的老人脱下分配衣服时穿上的那件睡袍,小心谨慎地走进浴缸。水很凉,也很少,不到一拃深,三个女人笑着在水龙头似的雨水下冲洗和他这样用脚搅动这个可怜的小水洼有天壤之别。他跪在浴缸底,深深吸了一口气,两手捧起水,第一捧浇在前胸上,他几乎停止了呼吸,然后他很快把全身浇湿,为的是来不及打寒战,接着开始按部就班地打香皂,用力搓肩膀,四肢,胸部,腹部,阴部和大腿根,我比畜生还脏,他想,后来又往大腿甚至有一层泥的脚上打上香皂。他没有马上冲洗,他要让香皂沫在身上尽量多停留一些时间,完全发挥作用,去除泥污,这时他说,我应当洗洗头,他把手举到脑后,解开眼罩的扣,你也该洗个澡了,扣子解开了,眼罩掉进水里,现在他感到身子暖和了,先把头发浇湿,然后打上香皂,现在他浑身泡沫,成了白色眼疾患者眼里一片广袤的白色中的白色泡沫人,谁也看不见他,但是,如果他这样想,那就错了,这时候他感到有两只手摸了摸他的脊背,又从他的胳膊以及胸部收集起泡沫,慢慢抹到他的背上,仿佛此人看不见自己干的活,但干得非常认真。老人本想问一声,你是谁呀,但舌头不听使唤,说不出话来,老人打了个寒战,这次不是因为感到冷,那两只手还在轻轻地为他搓洗,那女人没有说,我是医生的妻子,或者,我是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或者,我是戴墨镜的姑娘,洗完以后,两只手离开了,在寂静中老人只听见洗手间的门轻轻关上的声音,现在这里只剩下他独自一人,跪在浴缸里,浑身不停地颤抖,仿佛在乞求上苍的仁慈和怜悯。她是谁呢,老人心里暗想,理智告诉他,只能是医生的妻子,她看得见,她一直在保护我们,照顾我们,给我们食物吃,现在又悄悄地关心我,毫不奇怪,这是理智告诉他的,但他不相信理智。他还在浑身颤抖,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由于寒冷。他从浴缸底部摸到眼罩,用力揉搓了一阵,拧干,套在头上,有了眼罩他觉得不像原来那样一丝不挂了。他擦干身子,带着一股香气走进客厅,医生的妻子说,我们当中有个刮过脸干干净净的男子汉了,但马上又想起了什么该做而没有做的事,遗憾地说,真可惜,你的背还没有洗呢。戴黑眼罩的老人没有回答,只是心里想,我刚才没有相信理智看来是对了。食物所剩无几,他们给了斜眼小男孩,其他人必须等待再找来食物后才能吃。家里只贮存着几个水果罐头,一些水果干,白糖,吃剩的饼干,烤面包片,把这些和其他能保存的食品凑到一起,以备不时之需,但食物必须每天去找,如果命运不济,出去的人空手而归,那么就每人分两块饼干,一小勺水果罐头。有草莓的和桃子的,不知道你们都爱吃什么,还可以要三瓣核桃和一杯水,但不知道这奢华生活还能维持多久。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她也想去找食物,三个人不算多,虽然其中两个是盲人,但可以拿东西,还有,她家离这里不太远,如果可能的话她想去看看,是不是被占用了,占用者是不是熟人,比方说哪个楼里的邻居有亲戚从乡下来了,家里住不下,瘟疫袭击了村庄,逃到这里来躲避,人们都知道城里条件总会好一些。三个人穿上家里余下的干衣服走了,洗过的衣服要等天气好了才能晾干。天仍然阴沉沉的,但看样子不会再下雨。垃圾被雨水冲走了,尤其是在有坡度的街道上,堆成一座座小山丘,宽阔的柏油路面一段段被冲洗得干干净净。但愿能继续下雨,不停地下,在这种状况中,最倒霉的莫过于出太阳,医生的妻子说,我们这里腐烂和恶臭已经绰绰有余了;因为我们洗过澡,所以能更强烈地感觉到这些气味,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丈夫虽然怀疑自己因为洗凉水澡患了感冒,但还是同意妻子刚才说的话。街上,一群群盲人利用雨停的间隙出来寻找食物和满足排泄的需要,虽然吃得少,喝得少,但排泄还是必不可少的。一条条狗这里闻闻,那里闻闻,刨刨垃圾堆,其中一条嘴里叼着只淹死的大老鼠,这种情况极为罕见,唯一可能的解释是最近几场雨大得出奇,这个善于游泳的动物在很不利的地方被洪水堵住,无计可施。舔泪水的狗没有加入旧时的伙伴们的队伍,而是独自猎取食物,看来它决心已定,但又不肯等人们喂养,嘴里一直在咀嚼着什么,那些垃圾山里埋着难以想象的宝物,只要肯找,肯刨,就能找到。一旦机会出现,第一个失明者和他的妻子也要在记忆中找,在记忆中刨,现在他们已经熟悉了四个转角,这里说的不是他们现在居住的房子,那里的转角不只四个,而是指他们居住的街道,四个街角将成为他们的坐标,盲人们关心的不是哪边东哪边西,哪边南哪边北,他们只想让触觉灵敏的手告诉他们走的路是否正确,从前,盲人还很少的时候,他们往往拄一根白色手杖,不停地在地上和墙上敲打,这声音是一种密码,凭着它辨认路线,但现在不同,所有人都失明了,这种手杖淹没在一片嗒嗒声中,几乎毫无用处,还有,周围白茫茫一片,盲人甚至会怀疑手中是否拿着什么东西。而说到狗,尽人皆知,它们除了我们称之为本能的东西之外还有其他辨别方向的手段,当然,它们眼睛近视,不大相信视力,但鼻子长在眼睛前面,总能到达想去的地方,这种情况下,以防万一,舔泪水的狗在主要地标都抬起一条后腿,如果某一天迷了路,微风会负责把它领回家里。他们一边走,医生的妻子一边往街道这边看看,那边看看,设法补充少得可怜的食品贮备。那些老式食品店还没有被洗劫一空,只是因为库房里还有些菜豆或者鹰嘴豆,这些豆科食物煮起来颇费时间,而时间就是水,时间就是燃料,所以直至现在豆类声誉还如此不佳。医生的妻子对谚语并无特别的癖好,不过这古老学问中的某些东西大概早已刻在脑子里,她带来的塑料袋中有两个装满了菜豆和鹰嘴豆就是证明。保存无用的东西就能找到需要的东西,祖母对她这样说过,并且,浸泡豆类的水也能用来煮,煮后就不再是水,而成了汤。有时候并非一切都消失净尽,总会留下一些可供利用,这种事不仅在自然界存在。既然现在离第一个失明者和他妻子原来居住的街道还很远,那么他们为什么还带着装满菜豆鹰嘴豆和其他拣到的东西的塑料袋呢,这样的问题只能出自一生从未经历过匮乏日子的人之口。医生妻子的祖母说过,即使是块石头也要拿回家,老人只是没有想到补充一句,就是拿着它绕地球一周也在所不辞,这正是他们现在进行的壮举,绕最远的路往家里走。我们现在在哪里呢,第一个失明者问;医生的妻子有眼睛,马上告诉了他;他说,我是在这里失明的,就在有红绿灯的路口;现在我们正好在那个路口;就是这里吗;对,正是这里;我不愿意回想当时的经历,关在汽车里,什么也看不见,外边的人们大声吼叫,我歇斯底里地喊叫说,我失明了,后来那个人来了,才把我送回家里;可怜的人,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他再也不会偷汽车了;我们多么难以接受总有一天要死的想法呀,医生的妻子说,所以我们总是设法为死者开脱,仿佛是提前请求别人在轮到我们死的那一天原谅我们;我仍然觉得这一切是一场梦,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好像梦见我失明了;我在家里等你回去的时候也这样想过,丈夫说。离开了遭遇那场祸事的十字路口,他们沿着几条迷宫似的窄小街道前行,医生的妻子不熟悉这些地方,但第一个失明者没有迷路,为大家指明方向,医生的妻子说出街道名称,他就说,往左拐,往右拐,最后他说,这就是我们那条街,我们的楼房在左侧,差不多在街的中间;门牌号多少,医生的妻子问;他想不起来了,真是岂有此理,并非我想不起来,而是我头脑里的东西全被清除干净了,他说,这是个凶兆,连我们自己住的地方也不知道,梦境取代了记忆,我们该在哪里停下来呢。事情并不严重,接着往前走吧,幸亏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自告奋勇地参加了这次短途旅行,她报出了门牌号,这样就免得使用第一个失明者建议的方法,他自以为是地说靠触觉也能认出自己所住楼房的门,仿佛他手里拿着根神奇的魔术师的小棍,点一下,出来金属,再点一下,出来木头,点三下或者四下,一个完整的画面出来了,毫无疑问,就是这里。医生的妻子领着他们走进去;第几层,她问;三层,第一个失明者回答,他的记忆力并不像表面看来那样衰弱,忘了一些事,这在生活中屡见不鲜,有些事还记得,比如他想起了失明以后从这扇门进去的时候,后来偷了他汽车的那个人曾问他,您住第几层,他也是这样回答的,不同的是他们现在不是乘电梯上去,而是沿着看不见的楼梯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往上爬,这楼梯既黑暗又光芒耀眼,只有没有失明的人才需要电,需要阳光或者一截蜡烛,现在医生的妻子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楼梯里的半明半暗,半路上,往上爬的人碰到了两个往下走的女人,她们是上层的盲人,也许就是第三层的,但谁也没有问一声,确实,邻居们都不像原来的邻居了。门关着。怎么办,医生的妻子问;我来,第一个失明者说。他们开始敲门,一次,两次,三次;里边没有人,第一个失明者说,就在这时候,门打开了,耽误这么长时间无须诧异,在屋子最里边的盲人听到有人敲门也不能跑过来应门;谁呀,需要什么东西吗,从屋里出来的男人问,他表情严肃,显得颇有教养,平易近人。第一个失明者说,我们原来住在这所房子里;啊,那人惊叹了一声,接着问道,有别人和您在一起吗;我的妻子和我们的一位女友;我怎么能知道这房子是您的呢;这很容易,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我告诉您里边都有什么东西。对方沉默了几秒钟以后才说,进来吧。医生的妻子故意留在后面,第一个失明者和他妻子谁也不需要人带领。那盲人说,我自己一个人在家,他们出去寻找食物了,也许我应当用她们二字,不过我不相信这样说一定正确,他停顿了一下,补充了一句,尽管我本应当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医生的妻子问;她们是指我的妻子和两个女儿;那么您还说本应当知道是否该用阴性的她们呢;我是作家,作家应当知道该用哪个词。第一个失明者感到受宠若惊,想想看,一位作家住在我家里,他随即产生了一个疑问,问对方的名字是否显得没有教养呢,他也许听说过这个作家,甚至可能曾读过他写的书呢,他还在好奇心和谨慎之间犹豫不定的时候,妻子直截了当把问题提出来了,您叫什么名字;盲人们无须有姓名,我只是我说话的声音,其他都无关紧要;可是,您写过书,书上都有您的名字呀,医生的妻子说;现在谁也不能看那些书了,所以它们就像不存在一样。第一个失明者觉得谈话的内容离他最关心的问题越来越远,便问道,您是怎样来我家住的呢;就像许多已经不住在原来地方的人一样,我回到家里,发现家被一些人占了,他们不肯听我讲理,可以说我们是被人家推下楼梯的;您的家离这里远吗;不远;后来您又去设法要过房子吗,医生的妻子问,现在人们常常从一所房子搬到另一所房子;后来我又试过两次,他们仍然留在那里吗,对;那么,您知道这是我们的房子之后打算怎么办呢,第一个失明者问,像他们对待您一样,把我们赶走吗;我年岁大了,没有力气那样干,即便年轻有力气,我也不相信能采取那种简单粗暴的手段,一位作家到头来在生活中也养成了写作所需要的忍受力和耐心;这么说,您要把房子留给我们了;如果我们找不到别的解决办法,就只能那么办了;我看您找不到别的解决办法。医生的妻子已经猜到了作家怎样回答;您和您的妻子,还有与你们一起来的女友,住在一所房子里,我猜是这样,对吧;对,完全正确,就住在她家,离这里远吗;不能说很远;那么,如果您允许,我想向你们提个建议;说吧;我们仍然像目前这样,现在我们两人都有家可住,我继续注意我的房子那边的变化,如果有一天发现房子腾空了,我立即搬过去,先生您也同样,定期到这里来看看,如果发现房子腾空了,就搬回来;我不相信我会喜欢这个主意;我也没有指望您会喜欢,但我怀疑您会更喜欢除此之外唯一的另一个办法;什么办法;此时此刻你们收回属于你们的房子;可是,这样的话;对,这样的话我们到外面去住;不行,这种事连想都不要想,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插嘴说,就像现在这样吧,以后再说;我又想出了另一个办法,作家说;什么办法,第一个失明者问;我们作为客人住在这里,这所房子不小,住得下我们所有人;不,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仍然维持现状吧,我们住在这位女友家里,我无须问你是不是同意了,她对医生的妻子说;我也无须回答你了;非常感谢你们大家,作家说,实际上,这段时间我一直等着你们来要这所房子;在众人都失明的情况下,最顺理成章的做法是满足现状,医生的妻子说;自从瘟疫开始以来,你们是怎样生活的呢;我们三天前刚刚从监禁地出来;啊,你们是被关进隔离检疫区的吧;对;很苦吧;说得太轻了;令人毛骨悚然;先生是位作家,正如刚才所说,作家必须善用各种词汇,所以应当知道形容词对我们来说无济于事,如果一个人杀死了另一个人,最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作家应当相信,杀人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行为本身就令人毛骨悚然,无须再说什么毛骨悚然;您的意思是说,我们的词汇太多了;我是说我们的感情太少了;或者是我们还有感情,但已经不再用词汇表达它;所以我们丧失了感情;我想请你们说说在隔离检疫区是怎样活过来的;为什么;我是作家;必须在那里边住过才能

                      庚定向的话,只怕大家都会被这个隐密的设计迷惑。窨井的位置正是这幢楼宇的阴煞位,这里是整座井字楼的“冥井”!但这个冥井却不是直上直下的设计,从井口望下,黑漆漆的似乎非常宽大,空气流动的情况告诉我,这下面不亚于一个迷宫。“莫炎跟我去旁边的井字楼,那里应该也有这么一个窨井。”耿婆眼中一亮。“这么大个迷宫,分开走不好碰头啊!”林岳纳闷道,“再说,还有一座楼咋办?总不能叫嫂子和S单独去吧?”“臭小子,净惦记着丫头,你们四个从这里下去。”耿婆笑骂道,“这三座楼是按天盘三奇位造的,如果老婆子还没糊涂的话,这下头应该是地盘的八门九宫布局,我们就在第三座楼的窨井那里会合。”“没错,是八门九宫。”我扬起手中的一张白纸,那上面是我依据听风能力所获得的地下通道略图,虽不全面,但粗体构架已经能看出究竟了。只是,这下面的通道也太复杂了些……如果你在纸上画出一个规则的八边形,并用线条将不相邻的顶点互相连接,最后出现的线条数量应该会让你眼花上好一阵子。我没眼花,因为此刻我就走在这些线条里。“你那图看着头晕,这通道走得头晕。”林岳站在一个交叉口处叹道,“谁吃饱了撑的,在楼下面搞了这么个迷魂阵。”“换作你,吃饱了也不会做这种事吧?”我笑着问道。“呃,对啊,我刚才就觉着奇怪。”林岳眼珠一转,眉毛拧作了四条,“你说这迷魂阵里咋连只猫猫狗狗的都没见着呢?”事实上从一下这个井口开始,四周就凝结着一层奇怪的气息,方才的阴阳流动似乎完全静止了,空气像凝固的果冻一样,隐隐透着弹性。通道四壁干净得出奇,甚至连一丝灰尘都找不出来,更别说林岳提到的猫狗了。可这是个自由出入的地方,难道就没有人下来过吗?“亦凡,做好了,我用GPRS接收系统做了个简单的程序,配合S画出的图形,可以锁定我们几个人身上的手机信号。”晖儿递过笔记本电脑道。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复杂的八卦九宫连线图形,五个闪动的红点正显示着我们和莫炎所处的位置。“八门九宫一应俱全了,我们走过的是开门。”我对照图形看了看手上的罗庚,“莫炎他们走的是杜门。”“奇怪了,狴犴怎么一直在抖啊?”S抚摸着怀中的狴犴道,“它也会生病吗?”平日里严肃威武的狴犴此刻正浑身颤抖着,像只楚楚可怜的小猫般趴在S的怀中,圆亮的双眼渐渐失去了往日的光泽。我不由得一惊,狴犴是龙脉地气滋生出的虚灵,哪里有土地哪里就有它的力量源泉,更何况在这种接近地气的地下通道中,除非……“老凡,不对劲,这是……”林岳突地严肃起来,指着周围的空气道。在我们四人附近浮动着一层淡淡的黄色雾气,可能是由于太过关注通道走向和环境细节的关系,我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层雾气的存在。难道是狴犴……我转头仔细看去,只见狴犴额头那条龙形印记正发出微弱的光芒,一股细如发丝般的黄色气流自它头顶发出,飘入空中不到三尺的地方渐渐散化成一个雾气层,包围了我们。林岳皱了皱眉,手上捻出一支长满绿叶的枝条,小心地将它伸出黄色雾气外,只见一阵抖动,翠绿的叶片立即枯黄,紧接着连枝条也干枯断裂,落在地上渐渐化作一层浮灰随气流飘逝。“这里的反应怎么跟消化道似的!”林岳望着手中剩余的半截枝条,脸色凝重了起来。狴犴的神情愈发萎靡,那层黄色雾气开始渐渐淡去,如果继续留在这里我们将会与那半根枝条一样下场,可离开这里就安全了吗?“中五宫?”无意间我瞥见手中电脑上的图形,代表我们的四个红点恰好进入了八门九宫的中五宫。中五宫,并于坤卦,五行属土,列八门之死门。死门,大凶之门,主阴气内入,生机停止、老化。如果从人体与九宫八门的对应来看,这里正是脾胃部分!方才还在乾位的开门附近,怎么一下就会步入死门?难道这个通道阵形能自动变化不成?脑中思索着,我测算了下方位,领着大家闪身进入拐角的一个通道。也就在进入通道的一刹那,黄色雾气已完全消失。坎一宫,五行属水,列八门之休门。休门,上吉之门,主轻松,愉快,宜研习、商议、演兵、点召、入营,消除压力。这里代表的是人体的肾脏。“肾者,北方水,万物之所藏。”肾主蜇,即是惊蜇,如小生物深入到土层最深处,蛰伏不动,但却隐藏着无限的生机。从格局来看,这里适合停留休息,养精蓄锐,现在的情况就如一个调皮的孩子站在一处别人够不着的地方大声叫嚷:“你打不着我!”狴犴的状态恢复了一些,但精神依旧萎靡不振,看来方才的那股死门胃气消耗了它不少精力。我们显然是低估了这个通道格局的危险程度,如果此刻狴犴倒下,接下来的行进只怕会更加困难。“老凡,记得下水道的耗子不?”林岳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的手道。我猛然想起,当日在城市事件中,下水道的奚鼠曾因我的血液刺激而一度力量暴增,同是虚灵的狴犴应该也可以如法炮制。想定之下,我用小刀划破中指,溢出的鲜血接连滴在狴犴额头的龙纹之上。小家伙先是一震,而后眯起了眼睛,不多时便自S怀中跳下,弓身伸了个懒腰,精神立刻抖擞起来,而它的额头上竟看不到任何的血迹,似乎我的血液已经完全进入了它的体内。“想不到你的血还有这种作用。”晖儿替我包扎着伤口,偷偷说道,“早知道我也咬你一口了。”我笑着抚了一下晖儿的头,转身探看周围的环境。这条通道与方才不同,空气中交替流动着阴阳两股气流。但这里的阳气明显弱势,虽然源源不断地自一处涌来,却被大量的阴气压制,集中涌向延伸的通道。我隐隐感到,聚集在那里的阳气不住地冲击着周围,与阻挡它的阴气形成了一股回旋的气流。阴阳互搏?八门九宫里本该阴阳通畅互为所用才对,这种现象实在是闻所未闻。回头间,林岳正蹲在地上,用三个手指捻着根细藤,口里自言自语地嘀咕着什么。那样子全神贯注,让我想起他给人看病时的模样。狴犴则一动不动地蹲在他的身边,眼睛凝视着伤门的方位,鼻子开始不住地抽动起来。“怎么会用这么好的涂料?”S忽然道,手中不住地摸索着通道的边壁,“防水隔热,密封一流,这种涂料贵得离谱呢。”“哦?你确定?”我也愣住了,这么残破的大楼下存在着如此复杂诡异的通道,设置布局的人不但精通风水堪舆和奇门遁甲,而且财力和势力也一定非常雄厚,这使我不由得想起莫曹背后的那股神秘力量来。“没错,这涂料我原先在美国参加交流会时见过。”S确信地点点头,“一桶要好几百美金。”“那是为了闭气养脉。”林岳沉声道,此刻他的面容严肃无比,以我对他的了解,这小子一定是发现了什么至关重要的问题了。“老凡,如果我告诉你现在这条通道有脉搏。”林岳扬了扬手中的细藤道,“你会怎么想?”通道有脉搏?!我们三人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岳,他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可这条通道有脉搏的说法也太离谱了点。“你应该也注意到这里的阴阳气流产生互搏了吧?”林岳继续道,“你们不是中医,所以才会忽略,这种互搏是脉象中的‘少阴不至’,换句话说,这条通道得了‘尸厥’。”二十七、风水养生“少阴不至,肾气微,少精血,奔气而迫,上入胸膈,宗气反聚,血结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不仁,此为尸厥。”中医的职业敏感提醒了林岳,在这条通道中激荡互搏的阴阳之气所形成的气脉走势正是人体脉象中的尸厥症的“少阴不至”。尸厥是古代的病名,主要是阴阳气血逆乱,少阴之阴阳之气互相格拒。这个病在古代医学诊断上很容易被判断为死,但实际上病患并没死。但这里是地下通道的一部分,人类的脉象病症怎么可能出现在毫无生气的奇门格局里?中医、风水、奇门遁甲,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啊!“既然八门九宫和人体是一一对应的。”林岳脸上坏笑了起来,“那么出现人体脉象又有什么奇怪呢?”从电脑屏幕上看,莫炎和耿婆已经走过了生门,但却拐入了一个与我们相悖的通道。生门,上吉之门,主生命旺盛,成长迅速,源源不断,生气蓬勃,生门乃八门中最旺之门,用运生门打仗,宜背生向死。至少我们不必为他俩担心。转入身旁的通道,周围的气息渐渐平和起来,没有任何的冲撞和波动,眼前的岔口交错变幻,不知不觉中已绕进了一处最为复杂的环节。这里是通道交错点最多的地方,一圈岔口将我们包围在了当中,我突然发现,一路行来四周都涌动着阴阳之气,但唯独这里丝毫没有气流变化,全然一派死寂的样子。“这家伙病得不轻啊,左边人病脉不病,这叫内虚。”林岳不住地晃动着手中的细藤,口里嘟囔道,“右边的真脏脉都跑出来了,人倒是不病,等于又加一条——‘行尸’。”从中医脉理来讲,林岳的说法并不是无根据的,“脉病人不病,名曰行尸,以无王气,卒眩仆不识人者,短命而死。人病脉不病,名日内虚,以无谷神,虽困无苦。”若以这种理论依据来进行判断,这个八门九宫格局中隐藏着“行尸”病症。这个行尸,中医上也叫走肉。因为这个人没有生气了,却还活动,人的命实际上已经没有了。脉象出现了真脏脉,人还不病,中医的理论来讲,五脏根本已经绝了,若有突然之变,马上就可以来病,马上就可以死,顿生不测。我心中隐隐有些疑惑,井字楼的布设格局原本是纳阴为主,但在午时却出现了阴阳并生的现象,那股阳气显然是来自井字楼中的住户,而这些阴阳之气又全部被“棺井”导入了地下。由此看来,这些阴阳之气应该是为下面的八门九宫格局通道服务的,可通道里怎么又会出现类似人体的病症脉象呢?“把阴阳之气从井字楼上引下来,会不会是用来抑制这里的病症脉象?”晖儿思索着自语道,“不过要是这样的话,除非通道本身具有生命,或者是它关联着某些生命。”“嫂子,你只说对了后半句。”林岳摇摇头,“这里的病症脉象正好是那些阴阳之气引起的,说白了,这叫阴阳不调。”“那就奇怪了,谁吃饱了没事劳民伤财地造这么个格局,为的就是让这片通道得病?”S抱起狴犴,“不通,不通,你这话没依据。”“要依据应该不难,前面直走就是景门。”我脑中闪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肾虚人疲,心脏的脉象才是最终判定的关键。”离九宫,五行属火,列八门之景门。景门,中吉之门,主华显易动,颇受注意,行事凸出,声势张扬。这个动力十足的宫门位所代表的正是人体的心脏。刚一进入景门位,一股磅礴的阳炎之气便扑面而来,仿佛汹涌拍岸的海浪一般。林岳挥手在墙上猛地一拍,一片绿叶繁盛的绿藤立刻挡在了面前,不断生长的绿叶总算抵住了这股异常凶猛的阳气。“如果把这儿看成心脏,那刚才的阳气等于就是‘洪脉’。”林岳伸手搭住不住颤动的绿藤,“得,洪脉越搏越有劲,那就是死脉了。”照此看来,休门肾位的“尸厥”,汇集处的“行尸走肉”,再加上景门心位的“洪脉大涨”,整个地下格局完全是弥漫着一股阴阳不调的病症之气。“心者,火也,名少阴,其脉洪大而长,是心脉也。心病自得洪大者,愈也。假令脉来微去大,故名反,病在里也。脉来头小本大,故名覆,病在表也,上微头小者,则汗出。下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头无汗者,可治,有汗者死。”撇过景门,众人走入一处安全的通道内稍事歇息,林岳不住低低自语着,似乎在琢磨什么问题。“如果这是个病人,尸厥、行尸、洪脉大涨,犯上任何一条,我基本就给他判死刑了。”林岳眨了眨眼,“不过从整体脉象综合来看,这家伙倒是还没死绝。”“没死绝?金刚不坏啊?”S瞪大丹凤眼道,“这里古怪得离谱,连你都古怪起来了。”“嘿嘿,我哪儿古怪啦?”见S生气,林岳立马涎着脸凑了过去,“电视上的女主角不是常说吗?男人在专注的时候最有魅力。”扑哧,不单是S,连我和晖儿也不禁乐出声来,这小子说变就变,和刚才满脸严肃的样子大相径庭。“笑了就好。”林岳得意地点了点头,转而冲我正色道,“这三个地方的脉象虽然都是不利的死脉,但如果搁在一块儿,反而会互相牵制。”“就像奇门遁甲里的‘休景双生,水火并济’?”林岳的话正好提醒了我,从《闻风拾水录·奇门篇》中的精要部分来看,这种逆于常理的做法却可以达到一个平衡。“奇门遁甲没你那么熟悉,但中医药理咱还是有点自信的。”林岳乐呵呵地道,“照刚才说的,那人只会产生一种情况——不老。”“长生不老?!”众人面面相觑,如果这是一种生存之道的话,那就等于解决了人类历史上众多帝王将相的夙愿,这种有悖自然规律的现象恐怕只在神话里才会出现。“严格说来,应该是肌体新陈代谢停滞。”林岳挠着脑袋道,“要想找个适当的词儿还真不容易。”“以风水格局为引导,滋生自然阴霾之气,借助井字楼中居民产生的阳气,”晖儿一边自语一边在电脑上忙碌着,“遵循奇门遁甲的原理,并结合中医理论,以阴阳之气引发病症,造成肌体新陈代谢停滞,藉此达到延缓衰老的目的。”屏幕上一阵闪动,晖儿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我用思维导图分析这些线索,发现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晖儿抬起头,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是有人精心安排的话,这些布局设置又是怎么作用到那人的身上呢?”“神盘接气。”耿婆笑吟吟地出现在通道的一头,莫炎尾随其后。原来耿婆和莫炎也觉察到通道中古怪的气流,与我们不同的是,他俩并没有循着气流的特质察查探,而是顺藤摸瓜地找起了八门九宫格局的局眼来。井字楼依据天盘三奇而定,八门九宫格局则是按照人盘八门和地盘九宫设定的,从奇门遁甲总盘合定来看,独缺了星盘的九星和神盘的八神。精于此道的耿婆在推算中找出了九星的对应位,那是九个分布在通道顶部隐蔽处的透光小孔。随着空中的星盘错动,这九星不断变幻着方位,引导星华之气进入格局,推动了整个格局中的局眼变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开始会莫名其妙地走入死门的原因。通过局眼变化的规律,耿婆开始寻找神盘的八神位置,但很奇怪,原本设定好的格局神位上根本感觉不到八神的特殊气息。就在耿婆惊疑的时候,莫炎发现了其中的奥妙。是虚灵,八只隐藏得极为巧妙的虚灵。“布局的人很熟悉虚灵。”莫炎眼中闪过一道寒光,“用灵火替它们伪造了八神神格。”“那八只虚灵都是异类,气息掩藏得相当之好,只有在阴遁和阳遁局交替变化的时候才会出现。”耿婆接道,“这八个小家伙好像都冲着一个地方去的,莫炎已给它们做了个记号。”虚灵伪作八神,处于格局中神盘的位置上,自然就受到“神盘接气”的作用影响,它们身上所负载的便是整个格局的气脉。换句话说,这些虚灵就是将格局气脉作用到布局人身上的关键,跟着它们追查下去,那幕后的家伙也就自然现形了。“不要急着打草惊蛇。”耿婆叩了叩通道的边壁道,“先得找出法子把这局给破了。”大厦内,一间装潢古朴的房间。宽大的书桌上整齐地排列着八只精致的小瓷罐,里面隐隐有着某种响动。那高大男子正赤裸着上身端坐在桌边的红木凳上,结实的后背肌肉上错落着八处红色的淤痕。金毛猴子自桌上拿起一只瓷罐,抬爪按向高大男子的背部,罐口准确地贴在了其中一处淤痕上。一震之下背部肌肉立即收紧,那瓷罐竟如生根一般吸在了上面。当八个瓷罐全数吸上后,那高大男子缓缓地坐直了身体,伸手抱过那只金毛猴子。“他们已经看破了井字楼的布局。”高大男子自语般地说道,“那就等于能破局了。”金毛猴子看着高大男子,嘴角咧了咧,仰起的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神情。如果把这神情放到人类的脸上,可能每个人都不会陌生,那通常被称为“期待”。“不行不行,这么一来等于把三座楼的居民全杀了。”我连连摇头道,“三阴会

                      尔,后来证实就是他,因为他是来缴还贷款的最后一笔款项的。迪克想着让普尔先等一会儿,自己驱车去追斯维蒂,但他还是关掉了汽车引擎。他的职员和秘书朱利要到十点才上班。一座庄重的好镇子的银行是不该有不按时开门的情况的。安娜·弗拉德说:“瞧,看看他吧。”她眼瞅着迪克的轿车围着大炉灶转了一圈,然后又慢慢地驶过她的店铺。“他干吗要这样徘徊呢?”理查德·米斯纳从柴灶上抬头望去。“他只是在察看,”说着他便转身回去添柴火,“他有权利嘛,是吧?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他的镇子,你说呢?是他和斯图亚特的吧?”“我不这么看。他们可以表现得像是拥有这座镇子,但并不是这样。”米斯纳喜欢把柴火码得密而有序,现在他正这样做着。“是啊,他们建了这座镇子,对吧?”“你跟谁谈过?”安娜离开窗户,走到后面通往她住处的楼梯口,在那儿往楼梯井下倒掉了一盘肉渣和麦片。那只猫出于母性变得紧张起来,用警告的目光紧盯着她。“十五家共建了这座镇子。十五家,不是两家。其中一家是我父亲,另一家是我叔叔——”“你明白我的意思。”米斯纳打断了她的话。安娜看向暗处,想看清盒子里放的垃圾。“我不明白。”“钱,”米斯纳说,“摩根家有钱。我琢磨着应该说他们资助了这座镇子——倒不是建了它。”那只猫被人盯着时是不吃东西的,所以安娜白了它一眼,便转过身来面对着米斯纳。“你在这一点上又错了。大家凑的钱。开银行就是凑钱的路子。各家买下银行的股份,你知道吗,而不是只把钱存进去。有钱是随时都可以花光的。用买股的办法,他们的钱倒能存下来。”米斯纳点点头,擦净了手。他不想再争什么。安娜拒绝理解投资和合营的区别,就像她拒不相信柴灶比起她小小的电热器能供暖更多一样。“摩根家的人脑瓜儿灵,如此而已,”她说,“从早在黑文时他们父亲开银行开始。我的爷爷埃布尔·弗拉德就是他的合伙人。大家都叫他老爹,可他的真名叫——”“我知道,我知道。列克特。列克特·摩根,也叫老爹。是撒迦利亚·摩根的儿子,撒迦利亚在教徒中被叫作老爷爷。”随后他引用了鲁比居民爱背的一句歌谣,“‘列克特的银行失败了,但他却没有。’”“这倒是真的。银行在四十年代初被迫关门,但并没有倒闭。我是说他们还有足够的钱,所以我们能够重新开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没法老老实实地说那不管用。人们在这儿发了家。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靠贷款发的家,安娜。那不是一码事。”“是吗?”“要是没有了贷款会怎么样呢?”“不可能没有。是我们欠银行的,不是银行欠我们的。”“噢,安娜。你没弄通,是吧?你不明白。”她欣赏他的长相,即使在他驳倒她喜欢的人的时候依旧欣赏。以斯图亚特为例吧,他好像看不起人,可正是他教会了她蝎子怕人的那一课。一九五四年的时候,安娜才四岁,坐在她父亲店铺的新门廊上——当时人人都在建造着什么,而一群男人,包括斯图亚特在内,正在帮助爱斯·弗拉德做货架。他们都在屋里,中午吃完快餐后正在休息,这时安娜逗弄着台阶上的蚂蚁:在它们前进的道路上摆上障碍物,看着它们爬过叶子的边缘,仿佛那座全新的绿山是它们行程中难以避免的一段路。突然间一只蝎子在她的赤脚边冒出来,她吓得瞪大眼睛跑进了店里。男人们停止了谈话,琢磨着这小孩怎么会跑进来。斯图亚特把她抱起来,问她“是什么东西招惹你了,漂亮的小姑娘”,让她不再害怕。安娜紧紧搂着他,这时他解释说,蝎子翘起尾巴是因为它也怕她,和她怕它是一样的。在底特律的时候,她看到娃娃脸的警察摆弄枪支,就想起了蝎子的硬尾巴。有一次,她问过斯图亚特当双胞胎兄弟是一种什么感觉。“不好说,”他回答道,“因为我从来不是一胞胎。不过我猜可能感觉上更完整吧。”“就像你从来不感到孤独吗?”安娜问。“嗯,是吧。是那样吧。不过更像是……优越感吧。”爱斯去世后,她回到了鲁比,打算卖掉店铺、住房、汽车和一切,然后回底特律去,这时米斯纳开着那辆破旧的福特车独自进了镇子。他是卡尔瓦里山的新牧师。安娜在木柜台上抱着双臂。“我拥有这家店铺。我爸死了——这儿成了我的。不出租。不抵押。只交税和镇上的管理费。我买进,我卖出,毛利是我的。”“你算走运呢。农场怎么样呢?假如庄稼歉收了,就算是连续两年吧。桑兹老太太或内森·杜波列斯就得提走他们的股份吗?凭股份贷款吗?把股份卖给银行吗?还是怎么着?”“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可我当然知道,他们失去股份的话,银行是没有获利的。所以就得给他们钱去买种子、肥料,诸如此类。”“你的意思是借给他们钱?”“你让我头疼了。你待过的地方可能是这样。鲁比可不一样。”“但愿如此吧。”“事实如此。酿成任何问题的肯定不是钱。”“好吧,那又是什么呢?”“难以预料,可我不喜欢迪克察看大炉灶时的脸色。他在上帝给我们的每一天里都要察看,更像是追踪而不是察看。他们不过是些孩子嘛。”“画的那个拳头吓着了许多人。”“为什么?只是一幅画嘛!你们把这想成有人烧了一座十字架!”她心烦地动手擦拭东西——罐子,盒子的前脸儿,放苏打汽水的冰箱。“他应该找家长谈谈,而不该追踪那些孩子,就像他是司法官似的。孩子们需要的比这儿有的要多。”米斯纳再赞同不过了。自从马丁·路德·金遇害以来,新的法规得到认可,法律也介入了,但大多是点缀:雕像,街道名称,演讲。就像什么值钱的东西被当掉了,当票却不见了。这正是迪斯特里、罗伊、小摩斯和其他年轻人所追寻的。也许画拳头的那个人也在追寻它。无论如何,要是他们找不到那张当票,就可能冲进当铺。问题在于,是谁最先当掉的和为什么要当掉。“你告诉我这就是你离开的原因——无事可做——可你一直没说你为什么回来。”安娜不想解释这一切,就在他已经知道的事情上加以发挥。“是啊,是这么回事。我觉得我能在北方做点事情,一些实实在在的不会让我伤心的事情。可是就这些了,我不知道—谈话,四处奔波。我的脑子都乱了。不过我一点都不后悔出去—哪怕没什么结果。”“嗯,我很高兴没有结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抚摸着她的手。安娜也摸着他的手。“我在担心——”她说,“比莉·狄利亚。我们得出点主意,理查德。不能只限于歌咏比赛、《圣经》课、给大棵蔬菜系缎带,还有婴儿洗礼……”“她怎么了?”“走掉了。至少我这样想。没人见到她。”“她妈怎么说呢?”安娜耸了耸肩。“跟帕特难以交谈。凯特问她比莉·狄利亚的事——在唱诗班的练习课上没见到她。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吗?她对凯特的问题答非所问。”安娜模仿着帕特·贝斯特轻描淡写的声音,“‘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她和凯特可是也很亲近的。”“你觉得她在惹祸吗?她不可能一下子消失了却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我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和罗杰谈谈嘛。他该知道的。他是她的外祖父。”“你去问他吧。不该我去。”“嘿,罗杰到底是怎么了?我到这里有三年了,差不多吧,可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他冷冰冰的。是因为他的殡仪馆生意吗?”“大概是吧。还有,嗯,他‘有所准备’,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自己的老婆。”“噢。”“这是让人有想法的事,对吧?”“对。”他们沉默了片刻,想着这件事。随后安娜绕过柜台,站到窗前。“你知道吗,你预测天气准极了。这是我第三次不信你的话,结果证明是我错了。”米斯纳站到了她身边。只是摸了摸玻璃窗,他们就能觉察到温度已经急剧下降到摄氏零下七八度了。“去把火点着吧。”她笑着说。她的错误如果证明她所尊崇的这个男人是正确的,她还是很高兴。教会中有些妇女很反感他对她显而易见的兴趣——只对她而不对别人。而帕特·贝斯特却老练地掩饰着自己对他的兴趣。但安娜认为其中另有深意,不会仅仅限于她们为这个英俊、聪慧的男人和她们各自女儿或侄女可能安排的计划。她确定无疑地认为,那种反感大多因为她那不顺直的头发。老天,她从底特律回来时被迫进行的那些谈话啊。奇怪的、愚蠢的、侵犯式的探询。她觉得她们仿佛在讨论她的阴毛、腋毛。即使她一丝不挂地走在街上,她们要评论的仍然只是她的头发。这个话题比米努斯从弗吉尼亚带回来的妓女招来了更多的热情,引来了更多的意见,招致了更多的气愤。她最终可能会把头发再拉直——那不是一种永久性的变更或声明——如果不是头发让她在被诸多别的事情搅得昏头昏脑的日子里清醒了许多。她当即分辨出了谁是朋友,谁不是朋友;辨别出了教养好的和教养差的,有威胁的和受到威胁的种种人。对她的新发型,多薇·摩根喜欢;帕特·贝斯特憎恨;迪克和斯图亚特摇着头;凯特·戈莱特利喜爱,还帮她固定发型;普立安牧师为此作了整整一场布道;K.D.嘲笑了一番;多数年轻人,除去阿涅特,则大加赞赏。如同盖革计数器一般,她的头发注了册,她相信,其特征便是平静或极度喧闹,能导致严重的混乱。柴火燃着后气味奇妙,吸引了那只母猫。它在炉后弓起了身体,不过目光仍然保持着对食肉者——人类或别的动物——的警觉。“我来煮点咖啡吧。”安娜说着,瞥了一眼圣救世主教堂上方的云朵,“天可能要阴了。”爱斯·弗拉德的信念属于那种坚定不移的类型,因此他建店的时候强调耐久。砂岩为料。比一些教堂还要坚实。楼上是家居的四个房间,楼下是一间宽敞的仓库、一间小卧室和一个高达十五英尺的售货区,售货区里塞满了架子、箱子、盒子和抽屉。窗户是普通住宅式的——他不愿意或不需要显摆;没有纯属浪费的能“向里看”的大玻璃窗。对他来说,是要让人们到里面看他都有些什么。他的货品不多,但备货很充足。在他去世之前,他见到了他的店铺从鲁比的必需品供应点变成了一桩由对某些货品的热衷来支撑的买卖,尽管他们因他货品的价格迟疑不前,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着卡车到丹比去买更便宜(和更好)的东西。安娜改变了这一切。如今的爱斯杂货店虽然在存货的规模上有所欠缺,但品种的多样化和风格化却取得了进展。在冷天她免费供应咖啡,热天则白送冰茶。她在店外摆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为老人和从农场驱车赶来并想稍事歇息的人提供服务。由于这年月成年人不怎么光顾与她店铺为邻的大炉灶——除非有特殊事件——她迎合了喜欢聚在那里的年轻人的口味。她把自制的馅饼和糖果与在丹比选来的货品共同出售。她备有三种苏打汽水而不是一种。有时候她还卖女修道院种的“黑如八层石”胡椒。她照她父亲的做法把猪头肉冻和本地产的黄油及腌肉一起存在冰箱里。但罐头食品、干青豆、咖啡、白糖、糖浆、苏打粉、面粉、食盐、番茄酱、纸制品,凡是人们不愿在家中自制的东西,则占据了爱斯·弗拉德用来放布匹、工作鞋、工具、煤油的位置。如今,萨金特食品和种子店出售鞋、工具、煤油,而哈珀药房经销针线、常备药、处方药、卫生纸巾、文具和烟草。只是“蓝孩”除外。斯图亚特一直靠爱斯进这种牌子,而且不想改变他的习惯。在安娜的手里,爱斯杂货店以多品种、舒适性和灵活性而兴旺。因为她让米努斯每逢周六在后室中理发,偶尔还卖玫瑰。因为她在楼下有个清爽的卫生间,随意一用的人觉得离开之前总该当个顾客。农妇们从教堂出来后要进店买点薄荷糖,男人们要买几袋葡萄干。他们无一例外地还要从货架上再挑点小物件。理查德点燃了炉火,这让他感到一种满足,脸上便露出笑靥。但她不可能给一个牧师当妻子。绝不可能。她能吗?是啊,他并没有要求她做妻子——那就在炉子散发的温暖中,看着他的后颈,与那些不露面的猫待在一起,自得其乐吧。不久,一辆客货两用轿车开过来,停在离店门很近的地方,米斯纳和安娜两人都能从车中婴儿的蓝眼睛看出他发烧了。那位母亲抱着孩子,让孩子靠着她的肩头,同时用手理着他的黄发。开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身城里人打扮,他下车推开了安娜的店门。“你们好啊。”他笑容满面地说。“好着哪,你呢?”“我似乎迷路了。一直在找西一八号路,都找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看着米斯纳,抱歉地笑了笑,因为他打破了男人从来不问路的规矩,“太太让我停车,说是她找到了。”“要沿着你来的路再回去一段,”米斯纳说着,看了一眼那块阿肯色州的车牌,“不过我能告诉你怎么找到那里。”“感激不尽,感激不尽。”那个男人说道,“这一带没有医生吧,有吗?”“这个地区没有。你得到丹比去找。”“孩子怎么了?”安娜问道。“有点呕吐,还发烧。我们准备得相当充分,可是谁会为了这样一小段熟路装上阿司匹林或咳嗽药呢?总是没法想那么周全,是吧?天哪。”“你们的小孩咳嗽?我不认为你需要咳嗽药。”安娜瞥了一眼窗外,“叫你太太进来,躲躲外边的寒气吧。”“药房会有阿司匹林的。”米斯纳说。“我没看见药房。在哪里?”“你已经错过了,不过那儿看着不像药房——倒像是普通住家。”“那我怎么才能找到呢?这里的民居似乎没有门牌。”“告诉我你们想要的所有东西,我去给你们弄来。然后让你太太带着孩子进屋来。”米斯纳伸手去拿他的外衣。“只要些阿司匹林和咳嗽药。感激不尽。我去叫我太太。”门一敞开,一股风吹进来,晃得咖啡杯直响。那人回到汽车里。米斯纳开着他那辆破福特走了。安娜想到要烤些肉桂面包,南瓜面包在这季节有点过时。要是她有只熟透的香蕉就好了——那婴儿看着像便秘。把香蕉捣碎,再掺些苹果酱就成了。那男人摇着头回来了。“我不熄火就成了。她说她可以待在车里。”安娜点点头。“你们还要走远路吗?”“拉博克。呃,咖啡热吗?”“热的。你要什么样的?”“不加奶,只加糖。”他刚喝了两口,两用车的喇叭就响了起来。“狗屎。请原谅。”他说。他再次回来时,买下了甘草、花生酱、饼干和三瓶皇冠饮料,拿出去给了他太太,随后又返回来喝完他的咖啡。他不言不语地啜饮着,安娜捅了捅炉火。“你最好在西一八号路加满油。暴风雪就要来了。”他哈哈笑了。“暴风雪?在得克萨斯州的拉博克会有暴风雪?”“你还没到得克萨斯呢。”安娜说。他朝窗户望去,看到两个身影走来。米斯纳用肩部顶开门,斯图亚特紧随其后。“你可以走了。”米斯纳说,递过去药瓶。那人接过药瓶,奔出去上车。米斯纳跟在后面给他指路。“这都是谁啊?”斯图亚特问道。“不过是些迷路的人。”安娜递给他一听三十二盎司装的蓝孩。“迷路的老乡还是迷路的白人?”“噢,斯图亚特,算了。”“差别很大,安娜姑娘。很大。对吧,牧师?”米斯纳刚刚迈进门。“他们和大家一样迷了路。”安娜说。“天生就迷路。占有了世界,照旧迷路。对吧,牧师?”“你自相矛盾了。”安娜笑着说。“上帝只拥有一个民族,斯图亚特。你明知道这个。”米斯纳搓着两手,随后又向手上呵气。“牧师,”斯图亚特说,“我听你说过,事情出于无知,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什么事情基于无知。”米斯纳微笑着正要回答,那男人又进了门,给了米斯纳药钱。“暴风雪就要来了。”斯图亚特看着那人单薄的衣服和鞋子,“你大概是想开车去什么地方。一八号路上有加油站。我要是你,就不会再往远处去了。”“我会找准的。”那人合上钱包,“我会在一八号路上加油的,不过我们今天就会穿过州界。谢谢你们。你们都帮了大忙,感激不尽。”“他们从来不听人劝说。”斯图亚特看着两用车开远了,说道。他本人在一九五八就在这儿赶上了所有的牲口都冻僵的事,他从星期三起就抽水,钉钉子

                      承受的。长不大的妻子。他终于死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当初待他多糟。他的姐姐有时会过来,他们大概聊过吧。她待我如同他待我一样。很温和。可怜的简娜,不可以指望太多。他去世以后我就没有见过她了,他家的人一个都没再见过。终于滚蛋了,谢天谢地。我是说,他们是这样看我的。我倒不介意和弗雷迪的姐姐聊起他,因为我对他没什么了解,没什么真正的了解。不过想重新认识他,那会儿为时已晚。他去世后,我发现自己十分想念他,我很想知道在他很少提起过的那些年月里他是怎么过的。比方说参军打仗。五年。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那几年对于我来说是美好的时光。1949年我十九岁,开始忘掉第二次世界大战,事业起步。不过我们又很亲密。我们的房事很是欢畅淋漓。也许别的方面不行,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和谐得很。但是我们没法交流。不对,是不交流。不对,是他没法和我交流,因为每当他尝试的时候,我就会逃避。我觉得事实是,他是个严肃内敛的人。正是我如今求之不得的那种人。十年以来,我一直要什么有什么;他死后,我想云雨之欢想得发狂,那会儿我到处滥交,我不愿想到底有多少人,或者是哪些人。有一次办公室聚会,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和在场的半数男人都上过床。这吓了我一大跳。我其实一直痛恨那样的性爱,一顿好饭后有点醉醺醺的,我还有事情急着去办,那种情况下的性事。不是他们的错。乔姬姐姐来看我,说是轮到我照看妈妈了,那些事情也就随之结束了。我当时又自怜自惜起来。现在我倒觉得,她的确早该开口了!丈夫、四个孩子、一栋小房子——而自从爸爸去世以后,妈妈一直住她那儿,八年了。我没有孩子,而且我和弗雷迪都工作,所以不缺钱。但他们从来没提过妈妈该来和我们住。或者说,我反正是记不得有过这种提议。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会照顾孤寡老母的人。妈妈以前说,我花在脸上和衣服上的钱都能养活一家人了。的确。我也没法违心说对此我很后悔。现在有时想想,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刻,就是早上走进办公室,知道自己看起来不错。大家都留意观察我穿了什么衣服,怎么穿这些衣服的。我每天都对这一刻翘首以盼:我打开门,穿过打字室,姑娘们羡慕的笑容。然后穿过一间间行政办公室,那儿的姑娘们羡慕欣赏,希望也能有我这样的品位。嗯,就算我别的没有,品位的确是有的。以前我经常一周买三四件新衣,只穿一两次,然后就扔一边堆着。我姐姐把它们拿去做好事,所以倒也没有浪费。当然,这都是在乔伊丝接手了我,教会我如何真正地打扮——风格,而不仅仅是时尚——之前。妈妈来和我住时,我才意识到我是个寡妇了。一开始倒也不太糟糕。她身体不是太好,不过她会自娱自乐。我要是看上了哪个男人,也没法带他回家了,不过我暗自挺高兴的。我就不请你进来了,我的老母亲在家呢,可怜的简娜!来我这儿一年后,她生病了。我对自己说,听好了,这次你不能装作没这么一回事了。我陪她去医院。他们告诉她,她得了癌症。他们讲了好久,告诉她会发生什么。他们和蔼可亲,通情达理。以前医生没法和我谈我的丈夫怎么了,但是他们可以直接和妈妈谈她怎么了。因为她是那样的人。生平第一次,我想要和她一样。在此之前,我一直觉得她让我难为情,她的穿着,她的发型。以前我和她一起外出的时候,我会想,不会有人相信我是她的女儿,过度古板、讲究体面的她与我,我们是两个世界。我坐在她身边,听她和医生说起即将来临的死亡,那样优雅,那样庄重,我感觉糟透了。但是那时我吓得六神无主,因为吉姆叔叔死于癌症,现在是她——父母两家都有病史。我想:下一个是不是就轮到我了?那时我的感觉是,这不公平。妈妈临死前那些日子,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不像弗雷迪那会儿我压根就不想弄清楚。但我还是没做到,问题就在于此。我那会儿时时刻刻觉得难受和恐慌。她很快就垮了下去。垮了下去——就是这样。我痛恨身体的痛苦。那会儿出门上班前我会去看她。她穿着睡衣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做些琐碎事情。她的面色蜡黄,泛着不健康的光亮,皮包骨头。不过至少我没说:你是不是感觉好些了,那太好了!我陪她坐下来,喝咖啡。我说,要不要我去药店——她有那么多的药丸、药片、药剂要吃。她会说,嗯,买点这个那个。但我没法亲吻她。唉,我们这家人不是喜欢身体接触的那一类!我根本记不得好好地拥抱过姐姐。面颊上轻吻一下,就差不多了。我想要抱住妈妈,也许再轻轻地摇摇她。到了最后,她那么勇敢,病得那么厉害,我觉得我应该伸开胳膊好好抱着她。但是我没法碰她,没法好好碰她,没法温柔体贴地碰她。那味道……他们尽可以说这不会传染,但他们知道什么?根本不知道多少。以前她常常那样坦诚地直视我,但我根本没法直面她的眼睛。倒不是她的眼神里对我有什么索求,而是我深以我的情绪为耻,为自己感到惊慌。不,不像当初对待弗雷迪那样,我不冷酷无情。但是对于她来说,一定感觉不到什么——我的意思是,感觉我算不上什么。每天早晨几分钟而已,然后便赶着去办公室。我一般回家都迟,和同事,一般是乔伊丝,吃过饭才回来,那会儿妈妈已经上床了。她还没入睡,要是睡着就好了!我走进她的房间,坐在她身边。她经常疼得死去活来。我总把她的药准备好。她喜欢这样,我看得出来。这算是一种鼓劲支持吧。我们稍稍聊聊。后来乔姬姐姐开始每周来两三个下午,来陪她。我没法一直陪她,我要上班,而她的孩子都上学了。我走进房间,会看见她俩坐在一起。我常常嫉妒得难受,她们这样亲密,母与女。等妈妈住院以后,我和乔姬轮流去探病。那时乔姬得从牛津来伦敦。我没法去得更频繁。每隔一天,在医院里待两三个小时。我痛恨那每一秒钟。我想不出来讲些什么。但乔姬和妈妈总是时时刻刻有话可聊。都聊的是些什么呀!——我那时听着,完全难以置信。她们会聊乔姬的邻居,乔姬邻居的孩子,她们的丈夫,她们朋友的朋友。她俩聊得一刻也不停。她俩对这些话题是如此投入,真是有趣。妈妈去世了我很欣慰,当然了。乔姬也很欣慰。不过我知道乔姬这么说与我这么说是大不一样的。她有资格这么说。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妈妈去世前的那个月,乔姬日日夜夜分分秒秒地陪着她。那个时候,我终于学会不过于反感肉体层面的东西,妈妈几乎已是一具盖着蜡黄皮肤的骷髅。但她的眼睛还和原来一样。她痛得很。她没假装不痛。她抓住乔姬的手。关键是,乔姬的手是合适的手。然后我们的公寓里只剩我孤身一人。那些男人里有的来过一两次。不怎么样。我一点都不怪他们,我怎么能?那会儿我已逐渐明白我变了。我懒得烦。如何!倒不是我不需要性事了。有的时候我想得发狂。但这里头有些乏味、重复的东西。而且那屋子里到处是弗雷迪。我能看见自己变成一座弗雷迪的纪念碑,不得不铭记他。那有什么用?我决定卖掉这套房子,寻一处自己的地方。我仔细考虑了很久,好几个月。就连在当时我也知道,这于我而言,是一种新的思想方法。在杂志社工作,我的思想方法不同,迅捷果断,就像一直处在一股水柱的顶端。这些都是我如今的拿手好戏。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他们给了我这份工作。说来好笑,那会儿我可没料到会这样。其他人都知道他们要给我副主编的职位,我自己不知道。原因之一,我沉浸于我的自我形象中,拘泥于自己对自己的定位和表现。我的形象一开始是无忧无虑、风趣滑稽、衣着怪诞的简娜,聪明伶俐,永远得力的女秘书。然后,经乔伊丝一番指点后,奢侈、完美、聪慧、可靠,办公室里的老资格,背后有一个潇洒时髦的丈夫——弗雷迪听到这形容肯定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突然地(好像是这样)就变成了一个中年妇女。机敏精明,大气端庄。这让人难以接受。现在依然困难。一个大气端庄、在杂志界有一份好工作的中年寡妇。与此同时,我一直在考虑我应该如何生活。在我和弗雷迪的套房里,我觉得自己像一小团绒絮或者一根羽毛,随风飘荡。下班回家以后,我好像指望能在那里找到秤砣或锚之类的东西,但那东西根本不存在。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单薄、多么不独立。发现自己不独立,这很叫人痛苦。当然,不是指经济上不独立,而是作为一个人不独立。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我没打算再婚。我无法想象自己再婚。但是我又对自己说,你必须结婚,必须,趁着还不迟。而就连现在,我有时也还这么想,尤其是现在我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糟糕了。但当我认真考虑时,我就知道我不应该结婚。说来说去,反正也没人向我求过婚!我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买了现在这套。一个房间睡觉,一个房间起居,一间书房。很大的豪华公寓区。不过我很少在这儿,而在的时候,我常常在思考。这种思考方式……其实算不上是思考,只是把事情放在脑子里,让它们自行归拢整理。如果你真能这么做,慢慢地,会有出乎意料的结果。比方说,你的想法会与你原以为该是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些事我需要思考,但我还没来得及思考。比方说乔伊丝。我们的那间办公室,顶楼,可以看阳光普照,风雨变幻。她坐在她的长桌后,我坐在我的长桌后,两张桌子面对面。我们就这样面对面地坐了好几年了,保证杂志运转。然后这一边是一张长桌,上面放着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机器、绘图板、照片。另一边是一张小桌子,秘书们进来做记录,或者有人进来谈话时,就坐那儿。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高兴,因为这一切是如此恰当、合适,和这儿做的事正相配。但是我必须思考,思考……总觉得不舒服,好像有什么不大对劲。我搬进新屋后,很快就发现我的生活全在办公室里。我在家里根本没有生活。家。好一个词!那不过是我为去办公室做准备的地方,或者是下班后休息的地方。我在思考的事情之一,是如果我丢了工作的话,我就不剩下什么了。我看着那些聪明的姑娘们一路奋斗,向上爬。我发现自己会看着其中某一个,比方说菲丽丝,心里琢磨,嗯,她是块好料子,会遣词造句,能采访任何人,可以胜任编辑工作,她的大脑好似剪刀,她从不惊慌失措。她知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运作的?我这话是指什么?指很多很多东西。一切。她急于求成,毫无耐心,而你得知道怎么顺其自然。我思考得最多的,是我让弗雷迪失望了,让妈妈失望了,我就是这样的人。如果再发生什么,发生什么需要我面对的事情,比方说疾病或死亡,如果我需要对自己说,“现在,你得像个成人,别再像个小姑娘似的了”——我做不到。这不取决于你有没有意志,这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我决定要学些别的本事。我在报纸上看到这则广告,“你想和一位老人交朋友吗?”一张可爱老太太的照片,一个可亲可爱的老太太。大家最喜爱的奶奶。哈!我打了电话,去看望她们。斯诺小姐,慈善家。我和她一起去拜访了约克太太。我们三人一起,在肯辛顿的一座小公寓里喝了茶。整个过程我觉得假惺惺的,糟糕极了。我觉得斯诺小姐显得有点屈尊纡贵而不自知。约克太太是一个身材庞然、动作迟缓的病人,面色苍白,脸庞浮肿,像个面团,小眼睛里满是牢骚。我看得出来她不喜欢斯诺小姐。我坐在那儿,心想,我他妈到底在这儿做什么?这对约克太太能有什么好处?我难道要每个星期天都来看她一次,带蛋糕给她,问她风湿有没有好些?斯诺小姐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在人行道上道别的时候,她对我很敷衍。嗯,好,要是你觉得自己想做这事的话,到时候给我打电话,萨默斯太太。然后她钻进她的MiniCopper,开走了。失败。嗨,不足为奇,她是这么想的。他们得找别人陪约克太太。不过这次我没有自觉无用。约克太太只是不适合我罢了。那时我会看着照片里那可亲可爱的老太太,想着糟糕的约克太太,心生几分讥嘲。与此同时,在我对面的楼上,有个彭妮太太。她七十岁了,孤身一人,十分渴望我能与她结交。这我心知肚明,但我不想去。她也知道。她会全面介入我的生活。想到我得听她使唤,我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心慌得很。可是那天我在药店里,这事就发生了。我看到了一个老巫婆。我瞪着这老东西,心里想着,巫婆。这是因为我整个一天都扑在一篇专题上:《过去和现在的女性形象模式》。文章没有具体说过去是什么时候,维多利亚时代末期吧,优雅的妇人,一大帮孩子的母亲,羸弱的老处女姑妈,新女性,传教士的妻子,诸如此类。我有四十多张照片可以选用。那其中就有一张巫婆,不过我没选她。可她现在就在这里,站在我身边,在一家药店里。一个弯腰驼背的小个子女人,鼻子几乎能碰到下巴,穿着灰扑扑、厚厚实实的黑衣服,头上是顶无檐软帽样的东西。她看见我在瞪她,就塞给我一张药方,说:“这是什么?帮我买一下。”灰色的粗眉毛下,是凶巴巴的蓝眼睛,但是那双眼睛里却有些无比亲切的东西。莫名其妙地,从那一刻起我就很喜欢她。我接过纸,知道我接过的不止那张纸,而是更多。“好。”我说,“但是为什么呢?难道他对你态度不好?”开玩笑呢,而她立刻有了回应,使劲地摇着苍老的脑袋。“不好,哎呀,他没用,我就没听懂过他在说什么。”他是年轻的药剂师,站着,手撑在柜台上,等着接单,面带微笑。他和她很熟悉,我看得出来。“这张方子上开的是镇静剂。”我说。她说:“这我知道。”我把方子靠在我的手袋上,她伸出手指戳着纸头紧贴手袋的地方,“但不是阿司匹林,是吧?”我回答:“这东西叫安定。”“我就知道。那不是止痛剂,那是麻醉剂。”他大笑。“没那么糟糕啦。”他说。我说:“这药我也一直在吃的。”她说:“我告诉医生,阿司匹林——我要的是阿司匹林。但是他们是些笨蛋,那帮医生。”气势汹汹、声音颤颤的,又有些快乐活泼。我们三人,站在那里,放声大笑,但她又很生气。“那你要我给你拿点阿司匹林吗,福勒太太?”“是啊,是啊。我才不要麻醉人的东西呢。”她从一个又大又破的包包深处掏出钱来,慢慢地一个硬币一个硬币地数。他把阿司匹林递给她,接过她的钱,然后又接过我的钱——我买了指甲油、腮红、眼线、眼影、口红、珠光唇膏、化妆粉、睫毛膏。一大堆:这些东西我都存货不足了。她站在边上看着,现在我知道她那时脸上的表情是她特有的,拼命思索的样子,真正地想要理解。想要领会一切。我放慢脚步,合上她的步子,和她一起走出店门。我们站在人行道上,她没有看我,但是能感受到她在请求。我走在她身边。慢吞吞地走路真难。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之前我走路都是在飞。她迈出一步,停下来,打量打量路,然后再跨另一步。我想到自己天天都在这路上来去匆匆,可从没见过福勒太太,但她就住在我附近,我仔细打量着大街,突然看见——老太太们。也有老先生,但还是老太太居多。她们慢吞吞地走着。她们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谈天说地。或者她们坐在街角法国梧桐树下的长凳上。我以前从没见过她们。那是因为我害怕自己会变得像她们。走在她身边,我很害怕,害怕她的味道,一种泛甜带酸、尘土般的味道。我看着她苍老瘦弱的脖子上的污垢,她手上也有。她住的房子有一面破破烂烂的矮墙,豁了口的台阶。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因为她不准备开口邀请我。她小心地走下老旧的台阶,站在一扇门前,门已关不太拢,一块粗糙的木板拦腰钉在上面。这扇门连一只下定决心要进去的猫都拦不住,不过她还是摸来摸去地找钥匙,好不容易找到以后,又眯着眼睛找锁孔,然后把门打开了。我跟着她进了门,屋里的气味让我心里不舒服,胃里也不舒服。

                      议,九卿会议显然是一个辅助性的机构。正如议政王大臣会议体现了贝勒们集体统治的传统(与太宗这样的个人统治权力相对),从而反映了满族的特征,大学士的地位对于满人来说也是一开始就不同于明朝。在清太宗时,大学士一职的地位绝没有像明朝后期那么高贵。两员满洲大学士、一员汉人大学士实际充当皇帝——可汗的私人秘书,他们的权力都来自皇帝,品位也仅仅等同于一位参将。清廷迁都北京后,大学士的职责仍然主要是秘书兼顾问。六部直接向皇帝呈递奏章,所以只有那些与这六个职能部门无直接联系的奏章才通过内三院。有两个新的情况结合起来加强了内院的重要性,虽说起初并不一定加强了大学士本身的地位。其一就是征服本身。俘获的军队越来越多,北京的政府机构错综复杂,以及京城与行省之间的隶属关系交叉混乱,这一切都要求上传下达的渠道进一步正规化。1645年4月11日,多尔衮最终颁定新制,下令从今往后,一切衙门,不论内外大小,须基本承袭明制呈递奏章。总的方针是六部作为奏章呈递的主要机构,其本身有权拟定政令,上呈天子,待制敕恩准后付诸实施。其余衙门应依据其职能分隶六部,并通过六部呈递奏章,或者更确切地说,让六部代替它们上奏。这一合理调整极有意义,因为一些特定的部门力图直达于摄政王,以致奏章愈来愈多。然而,行省高级文武官员与君主之间所应有的恰当的联系,事实证明更难予以调节。在满清统治中原的第一年中,无论军国要务还是相对次要的政事(如后勤、降官等等),都由满汉方面大员直接上奏天子。现在,为日常政务而直达人主的做法将予以制止。4月11日敕令规定,行省大臣应对打算上奏的事务提出处理意见,递交相关的部曹,由该部请旨定夺。如果部曹不同意,此件就应该提交都察院,由都察院代表官员再做一次陈请。最后,军国机务则应该直呈皇帝自己的内院。其有与各部无涉,或条陈政事,或外国机密,或奇特谋略,此等本章,俱赴内院转奏。这种程序很难令人满意地解决问题。首先,何谓“政事”仍不明确。在制订秘密政策的边缘,有一个十分模糊的范围,此间相关的事务既可通过六部提出,也可递交内院。在前一种情形下,由于其中许多公文按常规由吏员抄录,并在官僚机构之外流转,国家的安全自然受到了威胁。所以,清廷最终必将制订一套专门的秘奏制度,它完全不同于转达有关日常行政事务的例行奏章的普通机构。这对于内院地位的加强,关系甚大。不过,内院制度的发展不仅仅是君主热衷于拥有一批自己的侍从顾问的问题。京城各官衙按职能分隶六部,从而使自己的工作得到了合理调整,这一点诚然很有意义,而上述新的呈递奏章制度的主要缺陷,则在于行省当局与中央各部之间的关系。如果只是处理日常事务,那么一个总督与某部尚书相持不下,还可以将就。如上所述,可以将事件送都察院审断,并将其最终上呈皇帝。但是,发生紧急情况时该怎么办?征服战争的紧急军务不允许行省当局与中央政府官员间没完没了地协商。由此,内院的地位必然会得到加强。因为只有像内院这样接近皇帝,以致成为绝对可靠的传递者,才能迅速地将机密要件直接递呈皇上,以便即刻裁决。这也构成了后来出现的密奏制度的一个部分。

                      多尔衮专权

                      增强内院职权的第二个因素,是因为征服北京后多尔衮权位甚高。京城的占领和取代了汉人天命的清朝的建立,极大地加强了多尔衮的地位,使他既能继承努尔哈赤和太宗所开创的武功,又自以为成了中国另一位贤明的政治家。当以年幼的顺治皇帝为象征的清朝的首都从盛京(沈阳)迁到燕京(北京)时,这两者就合而为一了。皇帝及侍从于1644年10月9日经山海关进入中原,10月18日抵达通州大运河,给多尔衮和北京宫廷以充分的时间准备接驾的仪式。次日,10月19日,那个六岁的男孩由正阳门而入,接受摄政王隆重的欢迎。现在就能完成5月9日制订的计划了:让顺治即位,成为中国的皇帝。皇帝正式登基典礼的乐歌是冯铨所作的,他此前已与谢升一同受命制订太庙和社稷坛的典礼仪式。年届半百的冯铨尽管政治上臭名昭著,但被公认精于礼仪,尤长于登基之典。他这一次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新天子须于新的一轮甲子开始时君临天下,而标志这样一个开端的下一个甲子日落在阴历双十日(1644年11月8日)。所以,在接下去的几个星期里,冯铨和礼部其他官员,让那个小孩经历一连串精心安排的仪式演练。这些仪式既是为了纪念他自己即将登临龙座,又是为庆祝多尔衮本人征服北京的胜利。阴历十月初一(10月30日),顺治被带到南郊的天坛,预定在那儿祭拜天地。与此同时,仪仗人员来到紫禁城里的太庙和社稷坛,举行冯铨和谢升制定的仪式。翌日,顺治拜孔子第六十五代孙为衍圣公,圣徒后裔五经博士等官袭封如故。在11月1日,“以睿亲王多尔衮功高,命礼部建碑纪绩。”这样,当11月8日甲子日到来时,既是顺治登位之日,又是多尔衮庆祝他新任显赫无比的摄政王之时。顺治皇帝让人正式宣告清朝统治新时代的来到,以此宣布了自己的登基,并大赦天下,减免赋役,赦免刑徒。还颁下了制书,对多尔衮的功绩做了言过其实的称誉,其中许多是关于他的军功的。制书不仅将征服北方中国的战略计划归功于睿亲王,还称誉他在1628年和1635年征伐察哈尔蒙古部落、屯田义州、围攻松山和锦州城时功勋卓著。制书盛赞多尔衮率领满人入主中原,实现了努尔哈赤的“洪业”,而且还将扶持顺治称帝归功于他。六岁的皇帝被安排这样说:又辅朕登极,佐理朕躬,历思功德,高于周公。昔周公奉武王遗命,辅立成王,代理国政,尽其忠孝,亦皆武王已成之业。根据起草制诰的人——可能是范文程——的说法,多尔衮的功劳甚至超过了可敬的周公。因为:叔父又帅领大军入山海关,破贼兵二十万,遂取燕京,抚定中夏。迎朕来京,膺受大宝。由于多尔衮与皇帝的特殊关系,顺治的制书最后宣布封睿亲王为“叔父摄政王”,把他的权位又提高了一等。两天后,11月11日,顺治复肃亲王豪格原封,并封阿济格为英亲王。但在同一敕书中,降辅政济尔哈朗为辅政叔王。至此,满州贵族中遂无人能与多尔衮匹敌。顺治正式在北京登基后,儒家宫廷礼仪又在进一步强化多尔衮在权位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礼部制订出种种关于朝廷班位的新制。当济尔哈朗建议凡政事先白多尔衮,次及其他辅政时,他本心是并不希望这成为事实的。但1645年6月16日,即多尔衮的地位超过诸亲王才六个月多一点的时候,他就又被晋封了。清廷宣布朝仪的一项更动,规定日后凡上政事,均称多尔衮为“皇叔父摄政王”。当时,礼部宣布:一切大礼,如围猎出师、操验兵马,诸王、贝勒、贝子、公等聚集之所,礼部具启,传示聚集等候,其各官则视王所住,列班跪送。侯王回,令诸王退则退,贝勒以下,送及王府门方退。其集侯各官跪迎如前。诸王与其他贵族有明显的区别。他们可以在仪式开始时迎接了皇叔父摄政王之后就退下,但仍需对他依礼结队迎送。而且,纵然诸亲王以及像阿巴泰那样几个地位较高的郡王不必与其他贵族一起向多尔衮叩头,他们毕竟就范于这些新的礼仪了。因此,这些礼仪也就正式地被包括在整个朝廷已经遵行的那套仪式之内了。虽然他们与其他地位较低的众王不同,在朝廷大宴上领受多尔衮亲手赐食时不必下跪,但确实需要起立。更能说明问题的是,皇叔父摄政王颁布了一项命令,携带他的命令或礼物的使节在途中碰见诸王中的任何人,以及路过任何王府的大门,都不必下马,而不管他们的品位。品级,而不是人,就这样成为调整朝廷人际关系的尺度;同时,诸王中地位最高的皇叔父摄政王的使节,不向任何人鞠躬。随着多尔衮与其他皇帝之间的地位差别越来越大,内院的重要性提高了。多尔衮尤其重视在内院中任用在明朝已取得功名的年轻名士,例如复社成员王崇简。1645年,他还在将其并入内三院的条件下,同意恢复了翰林院。曾任明翰林院检讨的冯铨的弟子李若琳,被任命为礼部侍郎,兼国子监祭酒。李若琳作为国子监祭酒,提出了一份名单,向内院推荐六位前明翰林院的中级官员,其中包括胡世安(1628年四川进士)和成克巩(1643年大名进士),这两人在17世纪60年代出任大学士。礼部与内院之间的联系并不尽然出于巧合。固然,冯铨此人体现了这两者之间某种主要的联系,因为1645年他出任内院大学士,而同时仍兼任礼部尚书。但是,除了宫廷典礼与摄政王的私人内院势力之间的联系外,在儒家礼仪与恢复明制例如翰林院之间,也存在着一种思想联系。无论是冯铨对祭祖仪式的制定,还是其他人对明朝的宫廷典礼的引入,热衷于礼仪的人们总之是在力图维护那夷狄和义军所曾威胁过的统治体制。其出发点是极为守旧的,而且当然远非仅是因为感情用事。如果那种体制能够维持下去,或者在消除了弊端后得到恢复,那么儒生就将再次在宫廷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公正的政府将获得成功,社会将按照最符合明亡前统治天下的精英们的胃口的方式重建等级制度。所以,提倡旧体制在思想上是合理的,在政治上也是机敏的。因此,正是带着不仅仅是怀旧的情绪,冯铨说服洪承畴与他一起上奏,请求恢复公文传送的某些重要方法。他们所提出的是明朝政府曾使用过的“票拟”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各部奏章抄本均送于内院由大学士审阅。相对于上述将有关军国要务公文递交内院的办法,这将是清朝制度中更加根本的一个变革。如果票拟制度恢复,那么六部的一切公文都得按例递送内院,而大学士将在清政府中享有和在明朝一样的权位。虽然绝大多数入仕清廷的汉人大臣对于加强汉官权力的重要性可能别无异议,但是这一保守的改革是由这样一名官员提出的,他使人联想起明朝内阁及与其相勾结的宦官的一些最令人痛恨的弊端。这一事实应该就是这项提议一时没能通过的原因。当时冯铨的一些活动也开始招致了非议。就在举行皇帝登基典礼后不久,给事中兼太常卿孙承泽上章弹劾冯铨,内三院其他成员如洪承畴和谢升也因此受到了牵连。

                      南北之争

                      多尔衮拒不允许冯铨辞职。他似乎把孙承泽对这位宠臣的指责,看做是党争重新开始的一个征兆。冯铨越来越被看做是“北党”,而他的反对者则越来越被看做是“南党”。“南党”估计是以陈名夏为首的。多尔衮试图以有力地支持双方的“党魁”,来保持两派的势均力敌。陈名夏是在1645年40岁时参加多尔衮政府的。他是著名的复社成员,1643年参加会试,为会元,同年殿试,名列第三。陈名夏曾经降附于李自成。李自成攻陷北京后,他回到家乡江苏溧阳,在那儿他听说南京的福王政权以其背明从贼为由,下令逮捕他,遂乔装为僧,出逃安徽。在合肥东南巢湖边上的姥山旁,他路遇了旧友与姻亲方以智。方以智是从桐城附近过来的。他给了陈名夏一大笔到福建去的盘缠。陈名夏从福建几经转折,最终设法北上进入内地,在睢州附近渡过黄河,来到大名。他在大名拜访了同年成克巩,成克巩刚好应邀出仕清廷。此时已是1644年农历十一月(11月29日—12月28日)了。陈名夏于是客居成宅,而成克巩去找保定巡抚王文奎,告诉他说陈名夏可用。王文奎上疏推荐,多尔衮遂亲召陈名夏入京晋见。陈名夏在晋见时,大胆劝进多尔衮自居大位。摄政王不从,说道:“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但多尔衮对他的劝进显然十分高兴,接着就任命陈名夏为吏部侍郎。这是一个重要的职位。作为新朝负责选官的主要汉人大臣之一,陈名夏得以从南方的复社成员中,提名任命其他的文人学士为官。他还能够使清廷的官吏铨选、考课更为正规有序。而且,他在其他问题上的见解也很受重视。例如,多铎部攻占南京后,九卿科道议承明制,以南京为陪都。但多尔衮却宁愿听从陈名夏的意见:“居北制南”,因此只向南京派遣了与其他一般行省一样的行政官员。虽然陈名夏对改革清廷用人制度的贡献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但不少人认为他过于纵情好恶,尤其是喜欢以籍贯取人。正如冯铨因为主试不公而受到南人的指责一佯,陈名夏也被北人指责在吏部任人唯亲。他还直接向君主荐引名士。正是他首先使多尔衮注意到江南诗人李雯。不过也就是在这一事件中,人们感到他的荐引越格,因为他想直接除授李雯以新置的翰林院之职。这被其他大臣指责为徇私植党,遭到了反对。1644—1645年冬季,陈名夏有点失宠了,在满洲诸王部臣的坚持下,他被罚俸三月。然而,冯铨由于行为不检,以及与宦官魏忠贤关系亲密,曾被魏忠贤认为义子,名声极坏,可能远比陈名夏更容易遭受类似的指责。所以,他必然比陈名夏更加依赖于他的满洲主子。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冯铨1645年7月决定自动剃发编辫以取悦满人的原因。多尔衮宁愿把让汉族归附者采用满洲发式的要求搁置起来,已经有一年多了。他最初做出这项决定是很勉强的。所以,当冯铨与他的两位密友李若琳和孙之獬以满洲发式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多尔衮非常高兴,并要求所有汉人都得接受满洲的“国俗”。冯铨的这种姿态不仅致使多尔衮颁发了臭名昭著的剃发令,激发了江南的抵抗运动,而且使摄政王重新恢复了对冯铨本人的宠爱。当冯铨于1645年10月再次遭到弹劾时,他受到了多尔衮的着意保护。

                      弹劾冯铨事件

                      10月6日,浙江道监察御史吴达呈上长篇奏章,斥责大臣中腐败现象故态复萌。他特别提到了魏忠贤的义子冯铨,“狐媚成奸,豺狼成性,蠹国祸民,如今日之冯铨者也”。据吴达的奏文说,当冯铨蒙皇上特恩,列身于内院时,四海为之浩叹,半年之中,京城淫雨雷电异常,各省冰雹水灾叠告,决非偶然。而冯铨不图收敛反省,反而视若无睹。吴达将冯铨比作宋代奸相王安石。吴达接下去说,他要求范文程和其他大臣支持他弹劾冯铨的努力,他们都欣然应诺;但是迄今为止,朝廷还没有任何反应。因此,冯铨公然蔑视弹劾他的臣僚,时日愈久,劣迹弥彰。当姜瓖归顺之时,他向姜瓖索馈3万两,大失朝廷任用之厚意;并许其儿子冯源擅入内院,大张筵宴;还与李若琳结党营私。他的罪恶一如先为魏贼谋逆、后亡南明之国的巨奸阮大铖。吴达上书后,另外七人也交章弹劾冯铨,所列冯铨的罪行也越发增多了,包括向孙之獬行贿,以使其子到其标下任职。有一个上奏者李森先,再次提起了冯铨与臭名昭著的宦官魏忠贤的关系问题。他将明朝的灭亡归咎于魏忠贤的腐化残忍,并进一步痛斥了魏忠贤的义子冯铨为虎作伥。因此他建议新朝应将冯铨戮之于市,以彰大法。在多尔衮看来,这一切有点儿太过份了。他自己曾发誓扫除一切明廷弊政,但他显然并不愿意把自己的朝廷变成一种工具,去惩罚那些被东林党的同情者认作与明朝朋党有联系的官僚们。一般认为,正是这些朋党导致了朱明王朝颠覆。当刑部以所奏事谳询后,上言说弹劾不实,摄政王于是召集诸大学士及科道各官,于中和殿廷议。众官一到,多尔衮就直截了当地对他们说,冯铨和李若琳是首先自愿遵奉满俗而剃发的官员,孙之獬家中男妇并改满装。因“三人者皆恪遵本朝法度”,弹劾他们的诸臣显然私下形成了一个朋党,全力攻击改从满俗的汉官。正是这种行为,而不是冯铨以往的举止,真正导致了明朝的灭亡,他多尔衮将不会允许这种行为继续下去。众官一时震恐无辞。之后,太常少卿龚鼎孳还竭力想把话题转向理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下至普通国民的支持,虽然有流血事件发生,却没有造成更多的动荡。相比之下,反倒是国际社会对这一事件表现出了更大的兴趣。公元前610年,由晋国发起,匆匆组成的晋、卫、陈、郑四国联军以弑君之罪讨伐宋国。据《国语》记载,年少的晋灵公对于这次出兵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他对赵盾说:“这事不是咱们晋国的当务之急啊。”赵盾回答:“天地至高无上,其次则是君臣大义,这是自古以来的明训。现在宋国人以下犯上,杀了他们的国君,这是违反君臣大义的,必受天谴。晋国是天下的盟主,如果不执行天意,我怕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晋国。”于是在大庙检阅军队,大张旗鼓准备讨伐宋国。赵同对此疑惑不解,问:“国家将有大战,您不去安抚民众,反而敲锣打鼓,是为什么?”赵盾回答得冠冕堂皇:“别的国家有大罪就去讨伐,有小罪则去谴责。如果我们秘密行动,偷袭宋国,别人会觉得我们是在侵略弱小的国家。所以,我们必须大张旗鼓,用正义之师去声讨宋国人的罪过,这是正大光明的事,只恐怕外界不知道。我这样做,也是为了宣传君臣大义啊!”于是派出使者昭告天下,带着诸侯联军,鼓乐喧天地来到了宋国。赵盾讲了那么多大道理,摆出一副奉天讨罪的架势,动员了为数众多的部队,结果却和上次讨伐齐国一样,又是以虎头蛇尾而告终,不但没有将以下犯上的宋文公绳之以法,反而承认了宋文公政权的合法性,偃旗息鼓地回来了。本来是去问罪,结果变成了贺喜,这种事也只有赵盾才做得出了。史料虽然没有明确记载,但我们猜也猜得到,这次又是金钱起了作用。宋文公参照齐懿公的做法,给赵盾送了一笔不菲的贿赂,就将四国联军打发走了。这件事让齐懿公彻底看清了晋国这位霸主的真面目。同年夏天,他单方面撕毁齐鲁两国的和平协议,亲自带兵侵略鲁国北部边境。这自然又是严重违反扈地同盟条约的行为。但是,鲁国人也算是彻底看清了晋国的真面目,没有对其抱任何幻想,赶快派公子遂到齐国要求和谈,并与齐懿公在谷城签订了城下之盟。同年冬天,公子遂再一次来到齐国,拜谢齐懿公,同时也是为了试探齐国对鲁国的野心究竟有多大。回来之后,他对鲁文公说:“大家都担心,说齐国人要吃鲁国的麦子了。但是据我观察,这事不太可能,因为齐侯和我说话的时候,语气苟且。臧文仲说过,为民之主者,苟且必死。让我们拭目以待。”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9年春天,齐鲁边境又传来令人不安的消息,齐军主力再一次集结,准备入侵鲁国。但是,鲁国人枕戈待旦等待了十几天,边境对面却没有任何动静,于是派出探子前往齐国打探,才知道原来是齐懿公得了病,所以将入侵鲁国的事情耽搁下来了。鲁国人还得知,齐懿公病入膏肓,齐国的医生都束手无策,断定齐懿公熬不到秋天了。对此,鲁国上上下下都松了一口气,鲁文公还特意派人进行占卜,并且说:“如果那个人在发兵之前就死了,该多好!”大夫惠伯跑到大庙中,将鲁文公的愿望告诉了用来卜筮的龟甲——这是当时的一贯做法,在卜筮之前,将所卜之事告龟,并且要举行相应的仪式。掌管卜筮的大夫楚丘奉命以龟甲卜筮,得到的结果是:“齐侯等不到发兵就会死,但并非因为疾病。而主公也听不到他的死讯,告诉龟甲的人也有凶兆。”“主公”就是鲁文公,他之所以听不到齐懿公的死讯,是因为他先齐懿公而去。告诉龟甲的人当然就是惠伯,他的不幸也将很快降临。公元前609年二月,在位十八年的鲁文公去世了。三个月后,齐懿公死于非命。齐懿公在当公子的时候,与大夫邴歜(chù)的父亲因为争夺地皮而发生矛盾,结果没有占到便宜。等他当上了国君,邴歜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齐懿公派人将这老头子的坟墓挖开,将其尸首弄出来,执行了刖刑,也就是砍断了两只脚,以泄当年之愤。中国人自古尊重死者。齐懿公这样做,邴歜敢怒而不敢言。更令人没想到的是,没过多久,齐懿公居然任命邴歜当了他的驾驶员。在当时的人们看来,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因为邴歜怀恨在心,随时有可能找机会行刺齐懿公。但齐懿公丝毫不以为然。我们很难理解他这样做的动机,只能推测,他觉得这样做很有趣,仅仅是有趣。更有趣的是,齐懿公喜欢上了另一位大夫阎职的老婆,而且将阎夫人抢到公宫里去了。也许是为了羞辱那位倒霉的丈夫,也许是为了某种阴暗的心理乐趣,他又任命阎职担任了骖(cān)乘。国君出征乘坐戎车,站在国君身边的戎车护卫称为“戎右”;平时出行乘坐乘车,站在国君身边担任警卫的叫做“骖乘”。可见,骖乘就相当于国君平时的警卫员,也是相当敏感的职务。现在齐懿公只要出门,身边最亲近的两个人中,一个与他有刖父之仇,一个与他有夺妻之恨,这实在相当罕见。公元前609年五月,齐懿公带着宫庭人员到临淄郊外的申池游玩。司机邴歜和警卫阎职两人在申池之中游泳消暑,谈笑间,邴歜突然用竹子敲了阎职的头部一下。阎职勃然大怒,就要与邴歜拼命。“别,别……”邴歜嬉皮笑脸地说,“人家抢了你老婆你都不生气,打你一下又有什么大不了!”阎职愣了一下,听出邴歜话里有话,回应道:“那我比那种老爸的尸骨被刖,但是不知道伤心的人如何啊?”两个人相互对了一个眼神。远远望去,齐懿公喝醉了酒,正躺在池边一片竹林边上酣然大睡呢。身边一个警卫都没有——警卫就是阎职啊。两人悄悄游过去,阎职掏出一把随身携带的短刀,邴歜绕到齐懿公身后,突然按住他的肩膀,阎职手起刀落……杀死齐懿公后,邴歜和阎职将他的尸体拖到竹林中。他们气定神闲地做完这些事,驾着齐懿公的马车晃晃悠悠地回到城里,找了一家酒馆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将酒杯一扔,带着各自的家属,不紧不慢地投奔他国去了。据传,家人得知他们弑君之后,都非常紧张,一个劲地催促他们快马加鞭,好躲避追杀。邴歜不以为意说:“不用急,昏君无道,国人早就恨不得他下台了,我们有什么好怕的?”果然,齐国人对齐懿公的死都表现得漠不关心,他们打扫了一下公宫,很快拥立公子元为君。公子元也就是历史上的齐惠公。齐桓公所生的儿子中,他是第五个登上君位的。同年六月,鲁国为鲁文公举办了隆重的葬礼。作为两国关系改善的标志,齐惠公派使者参加了鲁文公的葬礼。为了抓紧讨好齐国的新主人,这一年秋天,鲁国大夫公子遂和叔孙得臣来到齐国,祝贺齐惠公登上君位,同时对齐国派人参加鲁文公的葬礼表示感谢。但是,公子遂此行除了上述公开的使命,还有一项自作主张的秘密使命。齐鲁两国历来通婚。鲁文公的正室姜氏,也是齐国的公主。姜氏为鲁文公生了大子恶和公子视。鲁文公死后,按照惯例,应该由大子恶来继承君位。但是,鲁文公还有一个宠妾,名叫敬嬴,敬嬴生了公子倭。敬嬴出身不如姜氏高贵,但是有政治野心,很早就和公子遂搭上了关系(是什么样的关系不得而知),将公子倭托付给公子遂照顾。鲁文公死后,公子遂就想立公子倭为君,但是遭到了惠伯等大臣的强烈反对。公子遂到齐国的秘密使命就是,说服新上台的齐惠公同意公子倭担任鲁国国君,这就意味着要废除大子恶的继承人地位。大子恶的母亲姜氏是齐国公主,公子遂想要废除大子恶的继承人地位,事先征求齐惠公的意见,自然是持重之计,但也是与虎谋皮之举。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齐惠公居然同意了公子遂的想法。《左传》对此的解释是,“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单单为了亲近鲁国,就答应人家欺负自己人,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我们只能猜测,问题还是出在“新立”上,齐惠公毕竟也是通过“弑君”的游戏而上台的,在诸侯之中,存在一定的合法性危机,如果鲁国这样有影响力的国家能够承认他的合法性,他愿意做这笔生意。更何况,为了讨好齐惠公,公子遂还许诺,一旦公子倭上台,就迎娶齐国公主为妻,并且把济西的土地献给齐国,作为报答。得到齐惠公的许可,公子遂便放手行动了。从齐国回来不久,他派人暗杀了大子恶和公子视,立公子倭为国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鲁宣公。公子遂同时杀害了朝中的反对党惠伯。据《左传》记载,公子遂假传大子恶的命令,召惠伯入宫晋见。惠伯的家臣公冉务人看出了不对劲,提醒惠伯说,去了之后凶多吉少。惠伯是个思想守旧的人物,他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公冉务人拍着大腿说:“咳,君命当然不可违,可如果不是君命,您为什么要听从呢?”惠伯一定要去,结果被公子遂的手下杀死在公宫的马厩之中。公冉务人则保护着惠伯的家人出逃到蔡国。惠伯忠君而死,后人评价惠伯,却没有太多的褒扬。最具代表性的评论是这样说的:凡有奸人(当然是指公子遂之流)当道,欲行废夺主君之事,如果要反对,就必须充分考虑对策,光以口舌抗争,优柔寡断,行事不密,则只能坐以待毙。有意思的是,在《春秋》的记载中,大子恶之死仅以“子卒”二字记述,而惠伯之死则根本不书。据后人推测,这是当时的史官害怕公子遂报复,所以不敢直书其事。最可怜的是大子恶与公子视的母亲姜氏。公子遂杀了她的两个儿子之后,倒是不敢像齐国人那样又将母亲扣留起来,主动将姜氏送回到齐国去。姜氏的马车经过鲁国都城的大街,她忍不住悲伤,大哭道:“天啊,襄仲(公子遂字襄仲)大逆不道,杀嫡立庶,两个小孩有什么罪过啊!”听到的人无不伤感而哭。因此,鲁国人又称姜氏为哀姜。算起来,这已经是鲁国的第二个“哀姜”了(第一个是鲁庄公的老婆)。公元前609年,诸侯级的人物先后去世的有鲁文公(病逝)、秦康公(自然死亡)、齐懿公(被仇杀)、鲁大子恶(被暗杀)和莒纪公(被刺杀)。莒国是春秋时期的小国,与鲁国相邻,又靠近东夷部落,因此文化习俗与东夷人相近。莒国的国君死后,没有谥号,其国君往往以地名为号。莒纪公的“纪”字,就是地名。莒纪公生了大子仆,又生了小儿子季佗。莒纪公疼爱小儿子,因此不顾传统,废除了大子仆的继承权,打算让季佗来继承自己的位置。大子仆对此十分不满,加上莒纪公平时荒淫无度,深受国民憎恨,大子仆于是发动国民暴动,杀死了莒纪公,然后带着一批金银财宝投奔鲁国。新上任的鲁宣公收到大子仆的贿赂,当场就拍板,要赐给大子仆一块土地,并且交待左右说:“今天必须办好手续,将土地赐给他!”但是,奉命办事的季孙行父一转身就将鲁宣公的命令改了,他命令司寇将大子仆监管起来,送出边境,而且说:“今天必须将他送出去,不得有误!”鲁宣公十分不解也十分不满,追着季孙行父要论个曲直是非。这个年轻人还没感觉到,自从公子遂杀死大子恶,将他立为君主,鲁国的政局就悄然发生了变化,国君的权力被日益强大的公室贵族所侵夺,“三桓”控制鲁国的局面逐渐成形。前面说过,所谓“三桓”,就是鲁桓公的几个儿子的后裔,分别是季友的后代季氏、庆父的后代孟氏和叔牙的后代叔孙氏。季孙行父是当时季氏的族长,位高权重,听了鲁宣公的追问,他笑而不答,转头叫大史克给年少的国君解释。大史克接下来说的一段话,堪称一篇小论文:“当年,我国的先大夫臧文仲教季孙行父如何服侍君主,行父奉若圭臬(niè),不敢有半点马虎。“臧文仲大夫是这样说的——看到有人以礼侍奉君主,就如同孝子奉养父母一般对待他;看见有人用无礼的态度对待君主,则如同老鹰追逐鸟雀一般对其进行口诛笔伐。“我鲁国的先祖周公制定《周礼》的时候说——礼的原则是用来衡量人的品德,品德是办事的基础,考察办事的成绩则可以衡量一个人的功劳,评估他对民众的贡献。宣读《誓命》的时候说——废弃礼法叫做‘贼’,包庇贼人叫做‘藏’,偷人财物叫做‘盗’,盗取国家宝器叫做‘奸’。担当包庇贼人的恶名,收授奸人盗取的国家宝器,都是凶德,不利于君,而且罪无可赦。“我们以礼的原则仔细观察大子仆,发现他一无是处。自古以来,孝敬父母、忠于君主、诚实可信都是吉德;偷人财物、废弃礼法、包庇贼人、窃取国家宝器,都是凶德。这位莒大子仆,如果从孝敬父母的角度来看,他杀死了君父;从忠信的角度来看,他偷了国家的宝物。他作为人,是盗贼;他的东西,是赃物。如果将他收留下来,并且接受他的好处,则犯了包庇之罪。如果鲁国的民众都向他学习,将会导致社会思想混乱,民众将失去为人处世的准则。这个人绝非善类,凶德缠身,所以将他驱逐出境。“上古时期,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分别叫做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他们为人肃敬,知识渊博,心地宽广,深谋远虑,洞察世事,持之以恒,行为端庄,诚实可信,天下人称他们为‘八恺’;高辛氏也有才子八人,分别叫做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他们为人忠信,行为谨慎,注重修养,思想纯厚,考虑周详,仁慈博爱,扶危救难,讲求和谐,天下人称他们为‘八元’。上述十六人之族,美德代代相传,人才辈出,以良好的家风传颂于世。到了尧主政天下的年代,尧没有用他们为官。后来舜成为了尧的臣子,举荐‘八恺’为地官,为各类国家活动制定规章制度,使各种事务都能有条不紊地推进,以至于地平天成,达到了天、地、人的和谐;又举荐‘八元’主持文教工作,天下人从此知道父亲应该以义教育子女、母亲以慈爱抚养子女、兄长以友爱对待弟弟、弟弟则以恭顺对待兄长、儿子以孝顺侍奉父母,社会因此和睦安定。“上古时期,帝鸿氏有一个不肖之子,此人对于有德之士避而不见,对于乱臣贼子则收藏隐匿,给予庇护,他行为乖张,性情凶残,天下人称之为‘浑沌’;少嗥氏也有一个不肖之子,此人丝毫不讲信义,为人不忠不敬,喜欢用拐弯抹角的辞令掩饰其恶行,天下人称之为‘穷奇’;颛顼氏也有一个不肖之子,此人难以教化,教育他吧,他有逆反心理,不教他吧,他变本加厉,可谓油盐不进,天下人称之为‘梼杌’。这三人之族,世世代代以恶相传,名声越来越坏,到了尧的年代,尧也拿他们没办法。缙云氏也有个不肖之子,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穷奢极欲,聚敛财物,从来不照顾孤寡之人,更不会救济穷人,天下人称之为‘饕餮’,与上述三族共称为‘四凶’。舜成为尧的臣子后,礼贤下士,将四凶族流放到四方蛮荒之地,让他们去抵御山林中的妖怪。尧死之后,天下稳定,同心同德,拥戴舜为天子,就是因为舜能够举贤避邪。所以《虞历数舜的功劳,说他推行五种伦常,制定百种规章,赶走凶恶之人。“舜起用八恺八元,铲除四凶,有大功二十件,所以能为天子。现今季孙行父虽然没有推荐一个贤人,但是替您去除一个恶人,相对于舜的功劳来说,也有二十分之一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也可以免于处罚了吧!”需要说明的是,中国上古的传说之中,有“五帝”之说,即黄帝(轩辕氏)、颛顼(高阳氏,黄帝之孙、昌意之子)、帝喾(高辛氏,黄帝曾孙)、尧(放勋氏,喾之子)、舜(名重华,颛顼后裔)。其中帝喾虽为黄帝曾孙,却并非颛顼之子,而是黄帝另一个儿子玄嚣的孙子。所以五帝并非父子相承,而是在黄帝这一共同的祖先下族内传承。按照这一记载,所谓八恺八元四凶,也都是黄帝的后人。但后世之人对于八恺八元四凶的传说,基本上持怀疑的态度。而大史克讲了那么一大通,落脚点不过是最后一段话,将季孙行父与舜相提并论,把鲁宣公说得目瞪口呆,对于季孙行父自作主张的行为,哪里还敢说个不字。【扮猪吃老虎的楚庄王】现在可以说说楚庄王了。楚庄王继承王位的时候,楚国正处于一种不安定的状

                      厨房里擦洗东西。但是我为什么要说这个?生活奢华的九十多岁老太太照样咳嗽,身体虚弱。现在这已经成了例行公事。我下班后,七八点钟的样子到她那儿,捎去前一晚她说需要的东西。多半她会漏掉几样,我就再出门去那家印度商店。他,那个大个子印度人,这样的天气让他很受罪,他一脸苍白,准确地说是浅灰——他总是问问她的情况,摇摇脑袋,让我带点小东西给她:一点甜点或是一点饼干。我把这些给莫迪的时候,她样子好凶,火大得很:她很骄傲,但是她也很感动。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她就煮茶。她六点就吃过晚餐了,吃蛋糕、果酱和饼干。她说她懒得好好烧饭。她不要我花时间给她烧饭,因为“这会占用我们的时间”。她说这个的时候,我意识到她很看重我们坐在一起聊天的时间:不知为什么,我以前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有戒备且感到歉疚,好像让那些糟糕的事情发生的人是我。我们坐在那儿,坐在那浑浊难闻的空气里——不过我基本总能忽略它,注意不到屋里的气味,就像我拒绝注意到那些脏兮兮的茶杯一样。而她……给我解闷。我以前没意识到其实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讲讲我那些小故事,你喜欢这样,不是吗?是的,我知道你喜欢。”我当然喜欢。我告诉她我都干些什么,不需做太多解释。我若是参加了为某个重要人物摆的接风宴,或是去了鸡尾酒会,或者诸如此类的场合,讲给她听时她都能如临其境。她经历过奢华讲究的场合,而且还有她父亲呢:“有的时候,听你讲着,我会想起来他以前回家来,告诉我们他刚去了罗马诺大酒店或是皇家咖啡屋或是音乐厅,还会告诉我们那帮大人物们都吃什么喝什么。”不过我不喜欢让她想起父亲,因为她垂着头坐在那儿,低垂着眼睛,痛苦地揪裙子。我喜欢她生气勃勃、蓝汪汪的眼睛闪闪发亮,满是笑意的时候;我喜欢看她那样子,因为那时我会忘掉那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很容易就看到她的本质,朝气。这些晚上,她穿一件矢车菊蓝的棉布衫,上面有白色的点点:这是一条围裙,用她年轻时的一条裙子改的。我说我非常喜欢它,于是她拆了袖子,扯下后背:一条围裙。那些我扔进垃圾桶里的黑色厚衣服她又捡了回来。我发现它们用报纸卷着,放在前厅。发臭。不过她没穿它们。厅里有一张她的照片,年轻的时候,还没结婚,小小的瓜子脸,双眼露出好斗的神情,一头有光泽的头发,照片上是灰色的。她收藏着一缕自己白头之前的头发,鲜艳的亮黄色。我们分坐在黑火炉两边,炉上摆着一个茶壶,火舌舔着壶底,有时蹿到边上来,壶上还套着个脏兮兮的灰色保暖套,原本是……我干吗讲到脏就没完没了?我们的茶杯放在自己椅子扶手上,两人之间还有把椅子,上面摆一碟饼干。那只猫要么蹲在附近清洁皮毛,要么在长沙发上打盹。温馨,啊,没错。外面,冷雨;楼上,爱尔兰人一家在吵架,地板上没有地毯,孩子们的脚步声乒乒乓乓,那冰箱隆隆作响,惊天动地。她和我谈起她生命中所有的快乐时光。她说她现在很开心,因为我(而这么一小点事就能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这让我难以接受,让我很生气),因此她喜欢回忆美好的时光。幸福之事“我的德国小伙儿,要不是当时犯傻我就该嫁的那个,我们以前经常一起过周末。我们花一便士,乘公共汽车坐到我们现在坐着的这个地方,或者再往前一站。绿地,小溪,大树。我们坐在小桥的边上看流水,或者找一片没有乌鸦骚扰的绿地,坐下来吃东西。我们吃什么?我会从大肉块上切几片冷肉下来,那会儿妈妈还在世,所以我可以想要多少就切多少,然后把肉用两片面包一夹。不过我最喜欢的是他带来的食物,因为他父母是面包师傅。你知道吗?那会儿的面包师傅十之七八是德国人。嗯,他的父母勉强能读书写字,但是他真真是脑瓜聪明,是个学者。后来他很有出息,越发显得我蠢,要是嫁了他,我就有自己的房子和花园了。但是我没嫁给他,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当然了,我父亲不会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最终嫁的那个他也不喜欢,我们做的选择他都不会赞同,所以那又有什么不同呢?不,我不愿再想这事,我年轻的时候花了够多的时间思考了。等我弄明白男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哦,真蠢。你瞧,我那会儿不懂。汉斯人真好,是个真正的绅士,待我像女王一样。他会轻轻地、温柔地把我从阶梯上抱下来,我们在地上铺一小块白布,摆上从面包房里拿来的漂亮白面包卷和蛋糕。我那会儿会说,不,我得吃我带的,你吃你带的。最后,我带的总是都喂了鸟。“我回想那些日子,那些星期天。现在谁会相信呢?我们现在所处的这条街,会有潺潺流水,鸟语花香……小溪到哪里去了?你在想。我知道,我现在读得懂你的表情了。唉,的确是该纳闷,那些水都到哪里去了。它在这条街半数房子的地基之下,就在那里。他们造这些房子,铲掉绿地的时候,我常常独自过来,看着那些建筑工人。自己一个人来。那时我的德国小伙儿已经走了,因为我不肯嫁给他。工人们做什么都是敷衍了事,他们现在还是这样;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他们本应好好把水引到沟渠管道里,但是他们懒得做。有的时候,如今也这样,我走在街上,还会在一栋房前驻足,心里想,没错,如果你们的地下室返潮的话,那是因为以前那些溪流里的水。有一栋房子,七十七号,它不断换房主,没有一个房主能待下去,因为它盖在两条溪流交汇的地方,工人把地基砖头直接打在泥里,任水自流。在再往下去一点的地方,他们倒是开了一条真正的水渠引水,和现在这条主街平行,但是那些支流,那些我们以前经常坐在溪畔,把脚伸入其中的小水流,只能自寻出路。那些周日结束后,薄暮降临的时候,哦,那一切多么美好,他会说,我能搂着你的腰吗?我则会说,不行,我不喜欢——真是蠢。然后他会说,那至少挽着我的胳膊吧。于是我们就互相挽着,穿过绿地去坐公交车,在夜幕中回到家里。因为父亲的缘故,他从来没进过屋。他会吻我的手,然后会说,莫迪,你是一朵花,一朵小花。”幸福之事莫迪在一家女帽店做学徒工,断断续续在他们那儿干了好些年。学徒工生涯十分艰苦。她和姑妈住,姑妈没什么钱,能供她早饭晚餐,但此外就无能为力了,于是莫迪要么不吃中餐,要么上班时大半的路得走着去。那作坊在马里波恩大街附近。她常盘算是车费还是鞋子更花钱。她说她可以向一个表亲讨人家不穿的旧鞋,那人从来不用把鞋子穿到磨破才扔;或者去一家集市找二手皮靴。但是去上班的话,她得衣冠楚楚,这是她最大的麻烦。姑妈没钱给莫迪买衣服。她的老板娘给过她一条裙子、一件衬衫。“是这样的,她器重我。我们得打扮体面,因为主顾们会到作坊里来。哦,不要觉得她这么做是出于好心,她才没好心呢。她只是不想丢了我这个好帮工。好几年以后我才有钱给自己买了一件不错的棕色布衣,还有鞋子。买了新衣裳的那天,哦,我永远不会忘了那天。为了那件衣服,我省吃俭用攒了很久。买来的第一个周日我就把它穿上了,这样就能给劳里看了。这是谁给你的?他说,他就是这种人。他拽着我的胳膊,扯得我生疼。是谁,告诉我?反正不是你,我说,把自己的胳膊猛收回来,这一下袖子下面裂开了。口子不大,但衣服毁了。是的,人嘛,本性难移,做什么都改不了。你懂我的意思吗?但是那个时候我自己还不明白这一点。很快我就知道,无论他做什么,都是一样的:我省吃俭用攒钱买的一件新衣服,上身的第一天他就把它撕坏了。不过不要紧,我把它补好了,看不出痕迹。我走进工作间,孔雀似的到处炫耀,姑娘们都拍着手,唱起《一点心爱小物,对你大有好处》。“这事发生在我升职前不久,很快我又买了另一件衣服,蓝色的薄软绸,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一次用自己的钱买的那件衣服,再也没有哪件衣服更让我欢喜的了。“哦,我们在作坊里多快活。学徒和帽工,加起来一共十五人。我们围坐在一张长桌边,背后的架子上摆着一盒盒花边、装饰,而面前的支架上摆着我们正在做的有檐帽和无檐帽。我们经常唱歌,嬉笑胡闹。有的时候我乐得有点过头,她就会进来说,是谁在吵吵嚷嚷的?是莫迪!规矩是,工作时要保持安静。但是我必须唱歌,我太开心了,而没一会儿我们就都唱起歌来,你知道,她不想失去我。“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是怎么知道自己对她很重要的?如果我讲过,那我还要再讲一遍,因为我喜欢回想这事。你看,他以前常去巴黎,在店里看新一季的帽子,有的时候还能进巴黎帽店的作坊看,因为他认识能让他进去瞥一眼的人。他知道如何记得对我们有用的有檐或者无檐帽的样式。他以前把这些全记在脑子里,然后溜出去,飞快画下来。他其实不会画画,但是能把关键的东西画出来,帽子的形状是怎样的,缎带是怎样扎的。然后他会回来说,你如此如此做,看到了,是这个形状,那个颜色的,用天鹅绒或者缎子,你尽量吧。嗨,我就好像能看到那草草几笔画后面的实物,从那开始做起,把帽子做出来,然后问他,诺罗夫斯基先生,这是不是有点样子呢?他就把帽子拿起来,盯着看,然后说,呀,还行嘛,莫迪。那话让我挺高兴。但是后来我发现,他会走进工作室,站在我背后看我工作,只看我,不看别人,我刚做好一顶帽子他就伸手一把抄走,知道吗,他太贪婪了,根本不掩饰。看到这些,我知道我做的东西和他在巴黎看到的很接近了。其他姑娘们也都知道,我们就会互相使个眼色。她看到我们这样,就说,够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值得使眼色的。这老板娘,她挺聪明,但是她只在自己的工作这一件事上聪明,她的工作就是让作坊赚钱。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一个人可以在一个方面聪明绝顶,但在另一方面却笨得够呛。她以为我们不知道她想要掩饰,但是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明摆着的。是这样的,我有一份天赋,它就在我的手指尖上,还有我的想象之中,而这对于他们来说价值不菲,因为当主顾们到店里来的时候,他们总是先展示我的活计,他开价最高的也是我做的帽子。“我以前会在我们的展销室外面站着,那几个门面就在邦德街边上,我站在外面看橱窗里的帽子,当然啦,橱窗里只摆两三顶,不像廉价帽店里的橱窗,总是塞满了帽子。橱窗里摆的总是我做的帽子。我一做好,它们就被抢走。“没错,我能从你表情里看出你想说什么,你想得没错。他们没有因此多付我钱。我的薪水是作坊里最高的,但是那从来就高不到哪里去,从来不足以让我不必再为未来操心费神。没错,你又猜对了,不要觉得我没考虑过要跳槽,或者打算开口说,请按我的价值付我工资,不然我就走人。我最终没那样做,只有一个原因,我实在太喜欢那份工作了,那一切都喜欢,材料的颜色和触感,还有共事的姑娘们,那会儿我们已经一起工作了那么久,我们互相了解,知道彼此的烦心事,还有……唉,当然了,其实还有其他原因。一方面,我也有错。他想要我去巴黎。哦,不是的,如果他还有别的心思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安排了。他说,我老婆也去,所以你不用担心,一切都清楚明白。他想要的,是他溜进作坊的时候我能跟着,亲眼看看那些帽子。他越想越起劲:他想象我回到伦敦,复制那些有檐帽和无檐帽,我敢说他希望我能做出几百顶,而不只是他脑子记得下来的那几顶。他还说他会付我一个好价钱的。唉,我了解他那个人,他们那一对,知道付给我的钱不会多到哪里去,但那对于我来说也是不小一笔了。但是我没法答应,我拒绝了。“加起来,我年轻的时候,一共有两次有人邀请我同去法国,一次是皮维特夫人,一次是那一对……一个是真正有教养的女士,然后是两个守财奴,好人和坏人。“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劳里。要是我去了巴黎,那他可就要没完没了了,就算是有一队的卫兵跟着去保卫我,他也会拿我撒气。原本的情况就已经够糟的了,我们还没结婚,我的胳膊上就有瘀伤,他总是:那个人是谁?谁看了你?那块手帕谁给你的?——我以前会省吃俭用,攒钱买有真正蕾丝边的亚麻手绢,我可喜欢它们了,我热爱漂亮的东西。不过他始终不知道我那会儿是有机会去巴黎的。要是我当初真去了,也许我就留在那儿了,说不定还会嫁一个法国佬呢。有的时候我回过头看看,看到我的生命中有过这些机会,通往什么美好的前景,谁知道呢?但是我从来没抓住它们,我总是对别人主动给我的东西说不,不。“但是那段时间我十分快乐,我想除了和约翰尼外,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比汉斯还有我们的星期天还要好。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我们那帮姑娘,围坐在那些可爱的帽子周围,哦,那些帽子真是太漂亮了,我们唱歌,嬉笑打闹,讲故事,而她总是在附近,莫迪这莫迪那的,她会说,带头惹事的总是你。但我是她最好的员工,她也知道。尽管她很想撵我走,可大家都知道,因为有他保我,她也只好容忍我,不是吗?而我根本不在乎。我照样唱我的,我会唱——什么?我能不能给你唱一首我的歌?好的,我唱……”于是莫迪坐在那儿,唱歌舞剧里的老歌,有几首我听都没听说过。她现在唱起来老跑调,总唱破音,但是从她的笑声里你能听出她曾经的歌喉。幸福之事“我一定是新婚夜怀上的。一日不差,正好九个月。得知以后,劳里开心极了。你相信吗,我傻成那样,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悄悄去看医生,说我生病了,我要死了,我难受,我感觉这个感觉那个。我躺下来,他摸了我的肚子,然后在自己的桌边坐下来,哈哈大笑。哦,那是友好的笑声,没让我感觉不好,但是我的确自觉很傻。他说,福勒太太,你没有想过你这是怀孕了吗?什么?我说。你要生宝宝了,他说。骗谁呢,我说,不可能啦——在此之前,我根本想都没想过这个可能。“后来我告诉劳里,他高兴得哭了。当时我们在客厅里。我们住在现在这条街下面那条街上的一栋房子里。他把那房间刷得漂亮极了,他是个好工匠,这点没人怀疑。他把房间刷成明亮可爱的米色,天花板上的环状花饰刷了蓝色和金色,壁脚板和挂镜线漆成蓝色。他还买了一个小五斗橱,也上了蓝色的漆,还不断地买小外套、小帽子——哦,尺码太大了,劳里离开我两三年后,约翰尼穿起来才算合身。不过我很幸福,那几个月我觉得自己是个女王。他待我好像对待一块水晶或者一只新茶杯。他不断给我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那会儿我特别想吃泡菜啊巧克力啊生姜啊,而这些东西价钱都不便宜。“后来宝宝出生了,我的约翰尼。你再也猜不到,自从那一刻起他一直对我恶语相向,再无一句好话。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像个小孩儿似的?他忌妒,忌妒一个婴儿!但是当时我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会打趣他,然后他就会打我。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经常坐在他给我做的哺乳椅里,给宝宝喂奶,抬头看着粉刷漂亮的天花板,心想,我好饿,好饿,约翰尼是个胃口很大的婴儿,吸了又吸。我会说,劳里,去买点羊肉给我炖个汤吧,买点熏肉吧,我们和布丁一起吃。他则会回答,我上哪儿找钱去?他有工作的。唉,至于我弄明白我的未来会是怎样之后而感受的痛苦,我就不拿来烦你了,因为我喜欢的就是回想我那时像个女王一样坐在那漂亮的房间里,坐在我漂亮的椅子上,抱着约翰尼,心里想劳里习惯了这一切以后,我们会多么幸福。”一个月之后我从来没有这么拼命工作过!要是我记日记只记个大概,也许以后……乔伊丝勉强坚持着,但是她的心不在这里。所有的采访、聚会、四处奔波、工作午餐、会议都由我负责。大部分时候我们都不让她露面。她靠内心

                      原判,认为应处死任珍。不过,他们赞成死刑的理由却是不心相同的。满洲臣僚以及几乎所有汉军旗人要处死任珍,是由于他后来的叛逆行为,而不是因为他杀死了几个家仆。其他汉人臣僚则被他的残杀行径以及这个旗人所得到的特殊对待所震惊,想要以杀人罪判他死刑。于是,以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为首的28名汉官坚决与其他廷臣持异议,认为他们判处任珍死刑仅仅针对他最初的杀人罪。这28位大臣注意到任珍从未认识到自己第一项罪行的严重性,他们提出,“若以此定案,反开展辩之端,不若坐以应得之罪。”顺治皇帝被这种烦琐的司法推理搞糊涂了。他干脆下旨道:“是谁展辩,应得何罪,著明白具奏!”陈名夏作为这批汉官的代表回奏说:任珍并未承认杀人大罪,如果只是根据他人的告词定罪,恐怕无以服其心。同时,陈名夏也承认,以第一条罪行判任珍死刑,是律无正条的,所以他打算建议皇帝赐任珍自尽,而不是公开处决他。最后这句话把顺治激怒了。如果律无正条,那他们怎么能够合法地提议赐其自尽呢?这“是何盛世典例”?想让人主致尧舜之治者,岂有进此言之理?如果想以“巧”止事,那不就是设法诡避起初的过失吗?尔群臣当副朕期望至意,洗涤更新,奈何溺党类而踵敝习”!皇帝再一次,而且是更加气愤地命令陈名夏解释28名大臣提出不同判决的理由,特别是建议赐命任珍自尽的理由。这一次陈名夏的回奏很卑怯,事实上也很恭顺,他并不想解释最初提议赐任珍自尽的理由。他正式地、恭顺地回奏道:皇上圣明,赐任珍自尽律无正条,故臣作此提议实为不当,现谨束身待罪。不管顺治是否感到了被人嘲弄的羞辱,反正他被陈名夏的含糊其词激怒了。他怒斥道:这些全是蒙混支吾之辞。陈名夏和陈之遴曾获大罪,但朕每从宽宥,给了他们一个自新的机会。但他们并没洗面革心,旧习不改。所以顺治谕令无论如何不得有任何拖延,让内三院、九卿满汉官员、六科、十四道、翰林七品以上,以及六部郎中等官在午门外集合,对那28人严行议罪。清廷立即召开了这一特别会议,它实际上包括了中央政府中整整1/3的高级官员。与会官员克尽其职,要求陈名夏和陈之遴认罪,并接受了他们的供认,即他们为了保住官位而试图欺蒙皇上,并一直掩饰自己的渎职罪。他们也指责金之俊及其同伙私下纠合朋党,确信他犯了罪。审讯结果的推论是,由于上述罪行,这三名最高级大臣应被判处死刑。此外,包括魏象枢和王永吉在内的13名官员,因结党以及试图以术欺君,有负君恩,应被流徙边疆。还有八名官员,包括张端在内,被指控同属党人,建议革职,永不叙用。最后,包括孙承泽在内的另外三名官员也应被免职,还有一人则当降级调外用。众臣的判决很严厉,这正是顺治所希望的;这使得他很满意。现在,他可以来施舍他的仁慈了。既然已经维护了自己的权威,并显示了自己作为专制君主的权力,顺治就不打算处死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了,只是削去官衔二级,罚俸一年。除陈名夏外,都保留现职,陈名夏则被革去吏部尚书一职,任大学士如故。其他课刑也酌减如下:被流徙的官员改为降秩一级,罚俸一年,仍供原职;八名朋党分子罚俸九个月;三名革职官员勒令付出六个月薪俸;外转官员的处罚则暂停。纵观顺治与陈名夏争论的全过程,有迹象暗示陈名夏及其同僚欲将任珍置于死地是别有隐蔽原因的。若确系如此,还没有证实它的资料,但串通之说总是在顺治言谈中出现。换言之,在打击朋党活动中,顺治不仅仅为打击朋党而谴责朋党,而且认为这28名官员勾结在一起,有其秘而未宣的动机。从任珍一案的表面看,很难说这种猜疑有什么理由。那些受到威胁要被流放或革职的人,看来并不具有任何共同的派系特征。在这些受指控的人中,南方人与北方人几乎各占一半,来自各个部曹,外加都察院、内三院。他们既包括有汉军旗人,又有像魏象枢这样的在清朝由科举入仕而非明朝遗臣者。他们唯一共同的特性在于他们是汉人。所以,在判决的第二天,皇帝就抓住这一共同特征来解释自己为什么愤怒与苦恼。5月6日,顺治命大学士范文程、洪承畴和额思黑将那28名官员再度集合在午门下听他发话。这些罪臣一到齐,皇帝就告诉说,他们的第一个罪状就是拒不承认自己议论有失。他再三申饬,而他们却仍旧混议。他们的第二个罪状是形成了一个汉官的团体,自持己见,与满官异议。虽事亦或有当异议者,何以满洲官议内无一汉官,汉官议内无一满洲官?此皆尔等心志未协之故也。皇帝继续谈到,这种按种族纠合朋党的活动无论出现在汉官或满官一边,都必定会招致清朝的毁灭。所以,顺治命令他的御史如再发觉有这类“乖戾”者,当即行纠弹,同时,要特别注意28名官员中的三个主要大臣——陈名夏、陈之遴和金之俊,以避免日后发生这类行为。虽然顺治也许可以因为已对这类种族性的朋党活动采取了防患未然之法而感到庆幸,但是任珍事件显然继续烦扰着他。譬如说,他可能已经认识到,朝廷完全按种族关系而分化,造成不和,会损害自己君临天下的地位,因为他总得赞同这一派或那一派,这便会失去另一派的支持,无论他们全部是汉人还是满人。想要使他自己加强皇权的政策取得成功,保持中立,同时使每一臣僚形成独立个体的意识,作为由各个体组成的整体官僚队伍,在君臣之间形成完美的——相对的关系,是最为基本的。然而,他选来帮助自己实现这种关系的人,例如陈名夏、陈之遴这样的臣僚,却因任珍案而大受连累。他们显得极易与满洲臣僚发生异议,纵然他们别出异议的表面理由是为了遵循正规的司法程序,可结果是造成了满汉根本分裂。而且,这样的分裂很有可能是另有起因的:私相交通,非法勾结。李三一案已经证明了这类阴谋集团和非法势力是怎样地存在于各部的。现在,任珍一案刚刚结束,皇帝似乎就已开始对臣僚们洁身自好的能力丧失信心了。正如皇帝在对“言官”的一系列敕令中所表示的,以及他后来在这一年秋天公开承认的那样,他对于言官是否尽到了绳愆纠缪的职责,不敢委以信任,因为他们也可能自匿己非。

                      仿效明初之制

                      总之,任珍一案看来进一步证实了顺治的忧虑,清朝正日益陷入曾导致明朝覆亡的那种腐败与党争。1653年2月11日,皇帝认为“士气隳靡已久”,诏令臣僚对此奏呈作答。又是魏裔介应诏条奏,十分详尽。他首先热情地肯定了皇帝的观察力,然后警告说,由于忽略了基本道德原则对于治世的关键意义,新政权正掉以轻心地让晚明的陋习继续存在。明初君主政体成功地缔建了一个强大帝国,是因为基本的道德感,它的基础是一切文人学士共同遵奉的孝敬之德。有才能的人不是一心于科举,或者研读后人对经籍的注疏,而是靠经籍的本文进行自我修养,研究孔夫子手定之书,在明初,每个省的训导都特别承担起培养文人学士效忠竭力的使命精神,同时还指引学生务于实学。这就是为什么明初涌现了许许多多才华横溢的学者,而他们同时也是正直的臣子的缘故。魏裔介重六经原义轻理学新解,重基本道德准则轻玄学,重实学轻纯文学,这对有待于解决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也许是一帖过分简单化的处方,但它肯定反映了时代的倾向。他的道德热情也是出自一种道德正直观念,这是一些年轻的汉人臣僚的特征,他们是在清朝科举及第的,因而尚未沾染明朝官场的陋习。当魏裔介这样的御史在抨击晚明弊政、力主皇帝仿效明初之制的时候,他们就自以为是地将自己同那帮明朝遗臣区分开了,而后者虽然仅仅比他们年长几岁,却显然是老一辈降臣。陈名夏之流总是动辄被指责为政治投机分子,而这类指责既不会针对宁完我或范文程这样的在满人征服天下的过程中归降、并与他们并肩战斗的“旧臣”,也不针对17世纪40、50年代的全新臣僚。早在谭泰事件后,顺治皇帝就已经在称颂忠臣而怀疑陈名夏的品质了。他对这位大学士的品性有一种非常矛盾的心理,既怀疑他不光明正大,又欣赏他异常的博学。陈名夏对下官、甚至同僚焦躁易怒,性锐虑疏,经常咄咄逼人。但是对于顺治来说,他又是知识的缩影,活万宝全书。皇帝有一次对冯铨谈起:“陈名夏多读书,问古今事了了,即所未见书能举其名。”所以,陈名夏作为一名使人敬畏的硕学鸿儒,与年轻的皇帝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系,皇帝当时正力图学习汉文经籍。在这方面,顺治对他的大学士们是既支配,又依靠。与他未来的儿子康熙皇帝不同,顺治不会独自起草制敕。事实上,当他最初亲政时,他甚至并不亲自批注奏章,而是向某一大学士口叙上谕,然后由大学士令内三院臣僚书红成文。这就给了大学士们相当大的斟酌处理的权力。据说陈名夏就有好几次改动了重要文件中的措词,或者干脆在最后书红时删掉某些他不同意的辞句。为避免这类有意无意的差错,1653年,皇帝坚持票拟谕旨须经回奏,这就需要增置几名大学士。1653年7月21日,令内三院各增汉大学士两员。五天之后就任命了三名新大学士:成克巩授内秘书院大学士,张瑞授内国史院大学士,刘正宗授内弘文院大学士。同时,诏令将原属翰林院的一些有关教育事务划归内三院,命内三院掌直隶、江南和江北学政。由于内院的地位越来越接近于明朝的内阁,顺治也就要花越来越多的时间与大学士们一起讨论制定行政命令。这在满洲臣僚中引起了忧虑,担心再次出现内、外廷互相阻隔的情况。有些担心在1653年12月15日成为事实,那天顺治决定在紫禁城里拨出一个专门的房间,供大学士、学士内直草诏之用。此后不久皇帝又命汉大学士们移家皇城东华门内,各赐宅一区,其奴婢俱于兵部注籍,发给符牌,供出入检验。从皇帝的观点看来,这些变化绝大部分是为了使人主于行政上效率更高,作用更大。顺治很快就抓住了专制统治的关键,所以,他在1653年至1654年间对于保证从“耳目”处得到大量可靠的情报这一点兴趣日增。1653年,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来检举揭发,他废止了被论劾的官员按常例可反诘上奏者的旧制。上奏程序也被简化了,御史们某些冗长、费时的汇报各部政务的职责也被免除。不过皇帝对于他的御史们是否愿意直言无隐仍然抱有怀疑。1654年3月23日,顺治告诉“言官”们说,他是多么地关心御史们能遵照他的三令五申,直言上书。如果皇帝真要建立一个“太平”之世,那么言官们就必须要让他与闻天下之邪正贪廉。但他担心言官们的纳交结党,会妨碍他们真心直言。事实上,顺治此刻似乎已经认识到理想的官僚行为(公正和非人格化的)与理想的文人行为(克己复礼)之间的内在矛盾。他因此警告言官,说他们正在“重违朕心,纳交结党”。顺治一方面命令监察官们分别上奏,从而得到许多来自不同渠道的情报;另一方面,他还试图使他的行政官们在制订政策时更多地采用集议的形式。一得到奏报,皇帝就希望召众官集议,得出一致意见,从而避免个人偏见,以使政策得到有效的执行。1654年3月28日,就在他谕诫御史们毋纳交结党,以免妨碍以公论劾的五天后,顺治召集内院诸臣,向他们表示对目前廷议形式的不满,它们常常陷于不得要领的争吵。相反,顺治坚决主张一旦多数人认为某事是正确的,那么它就应当得到一致贯彻。今后如果有“一人坚执己意”,从而有妨政事,那就要被看作故意妨碍议案通过,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皇帝坚持一旦达成明确的合议,大学士和学士们就要互相配合,然而这一要求受到两种情况的阻挠。首先是宗派关系网的迅速扩大,它们看来就是围绕满汉意见分歧的争端而形成的。皇帝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反对公开的政治联盟,告诫臣僚不要造成满汉间的分歧。现在他将不得不着力解决个人小集团的问题,这对皇帝来说特别棘手,因为这些小集团牵连到内三院中他的宠臣,如他的侍读大臣陈名夏。第二种妨碍臣僚们齐心同议的情况与第一种密切相关。这就是,在诸大学士内部,尤其是陈名夏与内院其他一些人之间,仍然存在着敌意和怨恨。例如,宁完我就忘不了1651年指控他庇护大学士刚林篡改《实录》的谕旨,就是由陈名夏起草的。虽然济尔哈朗已经替宁完我澄清了事实,但宁完我却一直对陈名夏耿耿于怀。其他臣僚如冯铨、范文程等也知道自己被贬的类似的朱批上谕出自陈名夏之手。也许陈名夏正是感觉到自己为众人所忌,遂于1653年要求外任。当时正是李定国和孙可望在广西、湖南和四川节节获胜,清廷举朝震惊之时。李定国、孙可望从前是张献忠的部将,此刻正在替南明永历政权作战。1649年,清廷曾经遣孔有德率兵2万征广西,但去年夏天他在桂林作战时,被李定国切断了回湖南的退路,遂于8月7日自杀,所以现在需要有个文武大臣总督湖广、广东、广西、云南和贵州,协调对李定国、孙可望的讨伐。陈名夏所求正是此职,但皇帝却求助于远比陈名夏更为老练的洪承畴。1653年遣洪承畴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处地方,总督军务。陈名夏所请未获批准。1654年2月,时值陕西总督一职缺人,他又请求出镇行省。据当时消息灵通人士的看法,陈名夏想要离开京城,“盖避众忌,而上待之殊厚。”但是顺治拒不让他这位大臣离京。陈名夏依旧留在内三院,掌选翰林院词臣等事。选拔翰林院见习人员,是替皇帝最上层的内廷——内三院甄选臣僚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由于皇帝是依靠大学士、学士诸臣替他起草谕旨的,所以无论谁若是控制了对词臣的选拔,他就近乎可以控制朝廷的政策了。所以,当试卷在文华殿供大学士们讨论评定时,每位廷僚都有机会提出文才可取的候选人,但他们也许就是那个提名的大学士的私党。因而,甄选词臣对于监管考试的大学士来说是一个紧张而重要的时刻。1654年春,大学士集议选用词臣,由陈名夏主持,总共提出了18名候选人。虽然范文程和冯铨也非常积极地参与了推荐,他们的候选人还是被排在了陈名夏所荐候选人的后面。至于宁完我,他提名的三个人被从名单上一笔抹掉了。宁完我提出质问,陈名夏勃然作色说:“文字我岂不识也。”宁完我文名虽不及陈名夏,但他却因再次受辱于陈名夏,忌恨愈深,伺机报复。1654年3月28日,宁完我受皇帝殊恩,列名于参加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满洲臣僚之中。这对一个汉人来说是一种殊荣,即便是像宁完我这样一个汉军旗人也是如此。这便对陈名夏造成了极大威胁。宁完我现在可以作为正式成员参与由满洲亲王们控制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了,而那批满洲亲王并不信任像陈名夏这样的南人,他们把他与持异议的复明分子和无能的文人联系在一起。这些文人正在怂恿顺治皇帝越来越多地采用汉族习俗,甚至包括服饰。

                      矫枉过正:朝服事件

                      当顺治在多尔衮死后最初亲政时,他仍在一定程度上为济尔哈朗和其他一些满洲亲王所左右。也许因为这个缘故,1651年,他起初驳回了御史匡兰兆关于朝祭宜复用“衮冕”的疏请:一代自有制度,朝廷惟在敬天爱民,治安天下,何必在用衮冕?不过后来皇帝还是采用了汉族式样的衮冕。他本人还曾亲自向内院出示明朝冠服,诸臣对此称善不绝。也许正是由于皇帝在那些场合对明代肥大的饰有滚边的朝服的默认,陈名夏才做出了下面这种举动。这甚至还可能有更深刻的赎罪的心理动机,即对于自已折节归降,背明事清的负疚感。不管他有什么理由,回想起来,陈名夏的如下举动显得极为冒失。1654年4月17日的前几天,陈名夏与自己的对手宁完我打

                      方等各种计算。康熙的比例规增加了平分、正弦等不同的计算。(3)康熙角尺。尺上镌刻有“康熙御制”四个字。(4)平面和立体几何模型。全部由楠木精制,是清宫造办处监制的康熙学习几何学的教具。(5)绘图仪。质地有银、木、漆、鲨鱼皮等,每套六至二十余件不等。盒内装有比例规、半圆仪、分厘尺、数尺、圆规、鸭嘴笔等,为适用野外作业,有的还配有刀子、剪子、铅笔、火镰、放大镜、黑板、画棒等。这类仪器是康熙时期清宫造办处依照西洋绘图仪制作的,用于野外绘图。(6)御制简平、地平合璧仪。它是集简平仪、地平仪、罗盘、象限仪、矩度为一体的多功能测量仪器,携带方便,具有适合野外作业的特点。它分六层,由清宫内务府造办处制造。自白晋、孔诚以后,又陆续有不少西方科学家来到清宫。他们的最大成绩,是促使康熙创建了被他们称为“中国科学院”的蒙养斋算学馆,西方的自然科学著作《验气图说》、《仪象志》、《赤道南北星图》、《穷理学》、《坤舆图说》等被一一翻译过来,有的已经译成汉文的自然科学著作,如《几何原理》前六卷,康熙又命人译成满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西方科学家还使康熙实施了中国地理大测绘这一伟大创举。这里,人们不禁会问,既然三百年前西方科技就已经传到中国,为什么18世纪后中国科学又大大落后于西方了呢?看看当时在康熙宫廷供职的巴多明留下的诸多信件,就不奇怪了。巴多明在康熙三十七年(1698)七月,从巴黎来到中国并进入宫廷,他在参与中国地理大测绘的同时,把对中国官场的观察也一一记录下来寄回法国,收入《耶稣传教士书简集》。比如在谈到清朝的天文机构——钦天监时,他说:“他们观察天象的条件简陋。在钦天监工作一生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当上钦天监的高级职位,如果监正本人很富有,又爱好科学,他就自己花工夫去搞研究,如果他想对他的前任工作精益求精,增加观察或对工作方式做些改革,他马上会在钦天监中成为众矢之的。众人顽固地一致要求维持原状,他们会说,何必自讨苦吃,多惹麻烦呢,稍有差错就会扣罚一两年的俸禄,这不是做了劳而无功反而自己饿死的事吗?毫无疑问,这是钦天监阻碍人们使用望远镜去发现视线达不到的东西和使用摆锤精确计算时间的原因。”在这种仅有康熙皇帝与个别大臣对科学感兴趣的情况下,改进科研制度的社会条件根本不具备,就是皇帝个人这一因素也每况愈下,康熙朝以后,皇帝们对科学一个比一个缺乏兴趣,中国两千多年的儒家文化传统已经使中国人的科学思维停留在朴素状态,凝固化了,这就是中国科技文明在这个时代无法快速发展的原因。三、康熙皇帝成功之谜康熙帝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把大清帝国建成了当时世界上幅员最辽阔、人口最众多、经济最富有、文化最繁荣、国力最强盛的大帝国。那时清朝的疆域,东起大海,西至葱岭,南达曾母暗沙,北跨外兴安岭,西北到巴尔喀什湖,东北到库页岛,总面积约一千三百万平方公里。康熙大帝奠下了清朝兴盛的根基,开创出康乾盛世的大局面。他本人成为秦始皇以来少有的好皇帝,是一位英明的君主,伟大的政治家。他为什么能取得上述巨大成功呢?归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一生好学不倦过人的功业,必须要有过人的思想;而过人的思想,必须要有过人的学习。一生好学不倦是康熙开创大业的秘密之一。康熙八岁丧父,十岁又丧母,两年之间,父母双亡,无疑是人生幼年最大的不幸,然而人生常是这样,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忧患既使人痛苦,也使人奋进,幼年的不幸,激励了康熙奋发学习、自立自强的精神。康熙身上有着三种血统、三种文化和三种品格。他的父亲是满洲人,祖母是蒙古人,母亲是汉族人,他深受祖母的教诲,又向苏麻喇姑(孝庄贴身侍女)学习蒙古语,向满洲师傅学习骑射,向汉族师傅学习儒家文化。康熙的勇武和奋进,受到满洲文化的影响;高远与大度,得益于蒙古文化的熏陶;仁爱与韬略,来自汉族儒学营养;他后来的开放与求新,则是受了西方文化的熏染。可以说,康熙帝吸收了中华多民族的,西方多国家的,悠久而又先进,博大而又深厚的文化营养,具有当时最髙的文化素质,这为他展现帝王才气,实现宏图大业,奠定了基础。康熙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好学帝王,他五岁入书房读书,昼夜苦读,不论寒暑,甚至废寝忘食。他继位后,更是勤奋学习,甚至过劳咯血,他读书不是为了消遣,而是为了“体会古帝王孜孜求治之意”,以治国平天下。直到花甲之年,仍手不释卷,他喜爱学习西方自然科学的劲头,更是令人动容,1698年巴黎出版的白晋著《中国皇帝康熙传》中有过以下记述:康熙带着极大的兴趣学习西方科学,每天都要花几个小时同我们在一起,白天和晚上还要用更多的时间自学。他不喜欢娇生惯养和游手好闲,常常是起早贪黑。尽管我们谨慎地早早就来到宫中,但他还是经常在我们到达之前就准备好了,他急于向我们请教一些他已经做过的一些习题,或者是向我们提出一些新问题。有时他亲自用几何方法测量距离,山的高度和池塘的宽度,他自己定位,查看各种仪器,精确地计算,然后他再让别人测量距离,当他看到他计算的结果和别人测量的数据相符合,他就十分高兴。康熙就是这样勤奋学习,善于学习,活学活用,是中国古代唯一一位了解西方文明、尊重科学精神的学习型皇帝。2.对臣民仁爱宽宥康熙继承了儒家为政“仁爱”的理念,并在施政过程中加以实践,他身后谥号为“仁皇帝”,这个“仁”字,正是他一生为人、行政的显著特点。康熙屡次申令停止圈占土地,又免除钱粮达五百四十五次之多,银一亿五千万两,他赈灾、设义仓,关心民众疾苦。有一次康熙到塞外视察,发现一个人僵卧在路旁,他亲自询问,知道这个人叫王四海,是个佣工,在回家路上,因为饥饿,躺下起不来了。康熙立即下令给他喂热粥,等王四海苏醒后,又将他带到行宫,给他盘缠,送他回家。康熙仁政的又一个特点是实行宽刑政策。康熙二十二年(1683),全国秋决(处死刑)的犯人尚不足四十人。康熙仁政的第三个措施是惩办贪官,表彰清官。清官是康熙帝的一面旗帜,当时最著名的清官于成龙,有个绰号叫“于青菜”,就是因为他虽贵为封疆大吏,却常年不吃肉,只吃青菜。于成龙是山西永宁(今斋石)人,先任广西罗城县知县,当时已经四十五岁,罗城县位于万山之中,历经战乱,没有城郭,遍地荒草,县衙是茅屋三间,居民仅有六百家。于成龙到任后,鼓励耕种,设养济院,宽免徭役,兴建学宫,县境大治,史书说他“居罗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于成龙升任合州知州,前往赴任时,百姓倾城出动,痛哭号泣相送,有一位瞎子,不肯离去,于成龙问他为什么不走,他回答说:“我想您路上盘缠不够,我会算卦,可以沿途赚点钱,以备不足之用。”于成龙很感动,就把他留下来。后来途中钱果然花光了,于成龙多亏瞎子赚些算命钱才补充路费到了合州。在合州,有政绩,又迁黄风。黄风社会治安很乱,他装成乞丐,深入罪犯巢穴,日夜杂处,探明实情,一举端掉贼窝。后来又升为福建布政使。当时清军平定三藩之乱,军中有掠良民子女为奴的现象,于成龙集资赎出被掠妇女放还。在任两江总督期间,他勤奉俭约,每天就是粗米、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人于是称他为“于青菜”。他死后,将军、都统、官吏、友人到他家中一看,家里只有竹筐里粗糙纺织品制作的一身袍子和床头几罐食盐、豆豉而已。为追悼于成龙,市民罢市,聚哭致哀。百姓家挂他的画像祭祀。康熙曾说:“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为天下廉吏第一。”3.勤慎理政康熙处理军国大政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勤”,二是“慎”。康熙一生勤政。他认为“勤政实为君之大本,怠荒实亡国之病源”。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皇帝大多怠政。万历帝和天启帝都是有名的怠政庸君,万历二十几年不上朝,导致南北两京缺尚书、侍郎十四员,大学士病请假,内阁大门白天紧闭,尚书虚悬,无人理事,中枢机构瘫痪。天启帝也一样,整天不理朝政,却迷恋上了木工活,刀凿斧锯,玩得津津有味。这样没有责任感的皇帝执政,国家如何不衰败?康熙吸取了明朝灭亡的教训,勤政理事,每天都要亲自主持御前朝廷会议,即听政,最初主要在乾清门听政,后来听政的地点经常变化,有时在中南海瀛台勤政殿、畅春园澹宁居,避暑山庄澹泊殿等。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六部九卿等官员,会议都有记录,听政的时间,一般在早上八点左右,所以又称“早朝”。康熙从亲政之日起,到去世之前,除因生病、三大节、重大变故之外,无论严寒酷暑,几乎是没有一天不听政的。康熙理政不仅“勤”,而且“慎”。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总要反复调查,慎重决策,下面以治河为例。康熙四十五年(1706)治河,康熙在御门听政时,大臣们发生意见分歧,经过调查、辩论、验证等,从正月初十开始到十二月二十七日结束,整整进行了一年,才做出决策,真可谓慎之又慎,请看他治河决策的全过程:第一,重视治河。康熙亲政后将三藩、河务、漕运三件大事,书写在宫中柱子上,以日日提醒。第二,寻根溯源。比如治理永定河,他巡视北京通州河堤,随驾的有皇太子、皇四子、皇五子、皇十四子等,他命诸皇子分钉木桩,学用仪盘,亲自检测仪器,记录测量。第三,任用能臣。康熙任用治河名臣靳辅和陈潢,治河大成。第四,御前辩论。每一治河方案,都要在御前辩论,即让不同意见的双方各申己见,互相驳难。第五,集思广益。争论的双方各有各的理由,没有达成共识时,康熙又命乡里临河的在京官员,书写己见,上报朝廷。第六,会议裁决。康熙听了各方面的意见,便在九卿会议上裁决。第七,实践验证。方案定了之后,在执行过程中,康熙还要数次派人去视察河工,检验朝廷辩论意见孰对孰错。第八,改正错误。若发现方案错了,便马上进行改正。从上面,我们不难看出康熙是一位治政十分严谨的明君。4.严格教育子孙康熙对子孙的教育特别认真,也特别严格。康熙对皇子的教育,第一为成龙,第二为襄(助)政,第三为领兵,第四为务学,第五为书画。由此,康熙帝为皇子皇孙制定了严格的教育制度。据《养吉斋丛录》记载:“我朝家法,皇子、皇孙六岁,即就外傅读书。”学习时间,“刻至书房,先习满洲、蒙古文毕,然后习汉书。师傅入直,率以卯刻。幼稚课简,午前即退直。迟退者,至未正二刻,或至申刻”。休假日,“惟元旦免直入,除夕饭前一日巳刻,准散直”。即是说,一年之中,休假只有元旦一天和其前两个半天。相比之下,我们今天学生的假日可谓多矣。康熙亲自为皇子们选定师傅,皇子老师中的汉人老师,都是一代名儒,主要教授儒家经典,满人师傅称谙达,内谙达教授满文和蒙古文,外谙达教授弓箭骑射技艺。康熙对子孙的教育,除了上学,还包括言传身教,让子孙参加祭祀、打猎、巡幸、出征等。康熙三十二年(1693),康熙帝患病,便命皇太子代理政事,康熙帝病愈后,又命皇太子协助处理一般政务和旗务,对其他皇子常委以重任,既对其加强锻炼,又对其进行考察。康熙对各皇子还注重因材施教。法国科学家白晋写给法王路易十四的信中说,康熙亲自给皇三子胤祉讲解几何学,并培养其科学才能。后又让胤祉等向意大利传教士德理格学习律历知识。后来胤祉成为康熙朝的一位杰出学者,主持纂修了《律历渊源》、《古今图书集成》等。康熙教育子孙,是他为君之道中的重要内容。康熙的继承者雍正、乾隆都很杰出,康熙的皇子中,没有不学无术的庸人,也没有胡作非为的纨绔。他们都有一定素养,一技之长。【点评】康熙的父辈本来已经给他打下了一个很完整的华夏江山,他八岁即位,十四岁亲政,年轻轻的一个孩子,按常理坐享其成就够了。但是,胸怀大志的少年天子,好学不倦,勤于国事,革旧图新,重整山河,开创出了“康乾盛世”的大好局面,使自己从一个继承者变成了创业者。历史将永远仰望这位英明的圣主、雄才大略的政治家。第六章承上启下的改革型皇帝雍正康熙帝驾崩后,四十五岁的皇四子雍亲王胤禛即位,年号“雍正”,就是雍亲王得位正,为君正的意思。然而有趣的是,自从雍正继位,到现在近三百年间,史学界乃至民间对胤禛得位是否正当的问题,从来没有停止过议论和争论,似乎成了一个永远的疑案。一、雍正继位之谜关于雍正的继位,有三种说法:遗诏继位说、改诏篡位说和无诏夺位说。1.遗诏继位说持此说者提出了三种根据:(1)雍正受到父皇康熙的信任,曾派他到天坛代行祭天大典,说明康熙临终前有意让雍亲王继承皇位。(2)有康熙遗诏为证。《清圣祖仁皇帝实录》记载: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康熙病重,召皇子诚亲王允祉、皇七子淳郡王允祐、皇八子贝勒允禩等七位阿哥和尚书隆科多到御榻前说:“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3)有《康熙遗诏》为证。《康熙遗诏》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遗诏上写道:“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2.改诏篡位说持此观点的人认为:(1)胤禛虽在康熙眼中印象不错,让他代为天坛祭天,但不能证明康熙有意、有遗诏让他继位。(2)康熙在临终当天的遗诏是假的,因为这么重要的决定,既然将继位大事告诉七位阿哥和隆科多,为什么不向当事人——继位者胤禛宣谕?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宣遗诏之事是无中生有,是雍正继位后编造的。(3)《清圣袓仁皇帝实录》又载: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皇四子胤禛曾三次闻召到康熙床边问安,但这三次召见,康熙都没告诉他继承皇位,这岂不是怪事?于是有的学者认为,这反倒证明康熙并没有遗诏向七位皇子宣布由胤禛继位这件事。(4)康熙崩逝之后,为什么由隆科多一个人单独向胤禛宣布皇四子继位的遗诏?而宣布康熙遗诏时王公大臣和其他兄弟都不在场?这也使有的学者认为,康熙遗诏是假的。(5)康熙崩逝的噩耗传出后,京城九门关闭六天,诸王非传令不得进人大内,这又使人产生“雍正政变”的疑问。(6)《康熙遗诏》自然在康熙去世前已经定稿并经康熙审定,按理应在康熙十三日死后立即当众宣布,为什么十六日才公布?显然这段记载有伪造的嫌疑。(7)经过清史专家研究,《康熙遗诏》是参照康熙五十四年(1715)十一月二十一日的谕诏加以修改而成的。(8)雍正继位后杀年羹尧、隆科多以及对诸多兄弟或杀害、或监禁,似有“杀人灭口”之嫌。在上述改诏继位诸说中,主要是篡位说,认为雍正篡夺了他的同胞皇十四弟允禵的位。其理由是:(1)康熙意中的继位者是十四子允禵,派他做抚远大将军,就是让他立军功,掌军权,树威信,以备接班。(2)康熙刚死,就传出雍正党人将康熙遗诏“传位十四子”,篡改为“传位于四子”的说法。说是康熙临终前发了一道诏谕,叫远在西宁的抚远大将军、十四子允禵紧急回京继位,却被步军统领隆科多捏在手里不发,改作“传位于四子”。此传闻,不是史实,因为,如果康熙帝真有“传位于四子”的遗诏,那么:其一,当时繁体字的“于”写作“於”,“十”字很难改成“於”字。其二,当时作为称呼的规范是“皇某子”,“于”与“四”之间隔了一个“皇”字,根本无法改。其三,满文为清朝的国书,如此重要的遗诏应同时以满、汉两种文字

                      近,如果兄弟多的话总会有一个陪着同去。虽然听说那是由于住房紧张不得已而为之,但伸夫却希望自己家也变成那样。然而,伸夫家是父母弟弟在一起睡觉,伸夫跟姐姐在二楼睡在各自的房间里。他不愿接受这种就寝方式。父母堪称全家的顶梁柱,而且都是大人应该无所畏惧,所以根本无需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倒是出于守护孩子们的考虑,父亲跟自己和弟弟、母亲跟姐姐在一起睡觉才合适。“为什么爸爸和妈妈要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呢?”伸夫很想提出这个问题。他倒不是因为想歪了或为了嘲讽,而纯粹是为了从夜晚的恐怖中逃脱。但不知什么原因,伸夫无法说出口。虽然心里觉得奇怪,可到了跟前却支支吾吾,犹豫到最后只说声“好羡慕弟弟呀”就沉默不语了。如果问到“为什么沉默”他会穷于应答。这倒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和顾虑,只是隐约感到后面的话不该说出而已。尽管如此,伸夫仍曾一度跟父母在同一个房间里就寝。客厅隔壁就是卧室,记不清是因为偶然钻进铺好的被窝自然睡着,还是因为自己卧室的蚊帐破了,他只在父母旁边睡过一夜。反正伸夫那天夜里睡在父母旁边,偶然醒来就听见有人在说话。也不知是在深夜还是在清晨,总之天还没亮确切无疑。他立刻明白那是父亲和母亲在说话,可详细内容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他隐约记得母亲像是在诉说身体不适,父亲提议去哪里放松静养一段时间。伸夫没能忘记的是父母说悄悄话的奇妙感觉,虽然就在身边,却像来自天外一般甜蜜而柔和。伸夫以前从未听过父母这样说话。父亲柔声细气,简直不像男人的嗓音,而母亲则像是几分扭捏几分撒娇。伸夫一时感到身边说话的不是父母而是别的男女,闭住眼睛浑身紧绷。他就在那种状态中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醒来,父母依然以平常的嗓音进行平常的对话。然而,在伸夫的脑袋里却留下了深夜半睡半醒之间听到的男女对话声。对话内容并不清楚,只有语气的温柔感觉萦绕脑海挥之不去。那果真是父母的声音吗?会不会是在做梦?虽然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可那毫无疑问就是自己耳朵听到的声音。另外,那次确实是在清晨。因为被尿憋醒去厕所时,房檐下的牵牛花正沐浴朝阳,所以毫无疑问。因为时间还早,伸夫突然改变主意想回到被窝里去,就拨开了父母卧室的隔扇门。正好母亲已经起来,于是伸夫猛地钻进了母亲的被窝。“好暖和!”伸夫喜欢在早上钻进父母的被窝。他为寻求母亲留下的体温刚刚钻进被窝,脚下就触到了冰凉如水的东西。“好凉!”伸夫嘟囔着缩回双脚,随即推开了被窝。这时,本应熟睡的父亲睁开了眼睛,正在更衣的母亲回过头来。“湿了嘛!”伸夫眼前的褥单有些皱皱皱巴巴,中间的位置还有一小片潮湿。伸夫一时以为可能是父亲或母亲尿床了。“怎么搞的,还尿床?”伸夫欲言又止。父母根本不可能尿床,而且即使尿床也不可能只这么一小片。伸夫在一瞬间想到这些,但并不意味着他已醒悟到那是什么东西。可是不知何故,他感到不能再问下去。伸夫慌忙闭嘴,随即躺下盖上被子。他缩起双脚尽量不去碰那片潮湿。如果可能的话伸夫真想逃出被窝,可刚刚钻进来又不好意思说走就走。如果马上离开的话,“湿了”就具有了某种意义。伸夫为了表示他毫不介意,就躺在被窝里一动不动。他在被窝里一直睁着眼睛,母亲已经脱掉睡衣换上了和服便装,而父亲依然若无其事地躺着。过了片刻,母亲拨开隔扇门出去,旋即拿着报纸进来放在父亲枕边。“伸夫,赶快起来!”就像被这呼唤声拯救,伸夫赶紧从有些腥臊味的被窝里爬了出来。十一说实在话,伸夫对父母已有性关系难以置信,他不认为在现实中父母发生过各种黄书中所描述的淫秽行为。然而,既然父母已经有了孩子,这毫无疑问就是那种行为的结果。以前伸夫曾被安井君问到姐弟几个,他在回答时感觉蒙受了莫大的侮辱。即便这是事实,他也不愿想象父母之间曾经发生过性关系。然而,这毕竟是伸夫的一厢情愿。客观地考虑,既然父母都是普通人,理所当然会有正常的性关系。可是,与其说他不能坦率地接受这个事实,莫如说他根本不愿意这样想。当然,他对跟弟弟年龄隔了七岁感到不可思议,所以也曾问过此事。“其实还有一个,可是因为妈妈身体太弱就拿掉了。”母亲十分自然地回答,伸夫点了点头。不过仔细想来,那不就是人工流产,即黄书中经常出现的“堕胎”吗?由于自己的年龄跟弟弟隔了七岁,因此不能在同一所学校里上学,也不能恪尽兄长的情分。想到从小就怀有的不满就是由此导致的结果,伸夫忽然悲伤起来。而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母亲也做过书中所写那种令人羞臊不堪的手术。黄书中以“妇产科医院里哭泣的女人”为题,对接受手术的女性的实际状态进行了描述。即便情况会有所不同,但想必母亲也曾以那种姿势接受过手术。伸夫一想到黄书中描述的场面就呼吸急促起来。他想说“只有妈妈与众不同”,但实际上自己的年龄跟弟弟相隔七岁,而且母亲本人也如此说明,所以他没有理由予以否定。虽说此事与自身无关,但伸夫只是想想便感到脸上发热。“为什么要做那种事情?”伸夫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母亲实在可恨。“做这种事情还能算是妈妈吗?”伸夫不由得怒火中烧,连看到母亲的面孔都会心生反感。“爸爸也真是的!”他的激愤情绪又指向了父亲,骤然感到父母都是不够纯洁的人,甚至不想跟他们说话。可是,父母丝毫没有觉察到伸夫的情绪,照旧若无其事地在楼下喊“伸夫,吃饭啦”。伸夫走下楼去,却见父亲正在悠然自得地喝茶看报纸。“怎么啦,不想吃饭吗?”听到母亲问话,伸夫一声不吭地走过餐桌旁进了厕所。母亲望着他的背影嘟囔:“真是个怪人呀!”母亲这样说就让伸夫更加反感了。“我才不怪呢!明明是自己做了奇怪的事情。”伸夫想这样说,可又觉得即使在众人面前说出来母亲也不会接受。而且,此话一旦说出,恐怕愤怒就会失去威力。愤怒毕竟也只是在伸夫自己的脑袋里发酵才能够成立。“妈妈根本不可能理解。”伸夫心里嘀咕着又沉默不语了。虽说如此,不过当时伸夫可能对母亲逆反心理过强,常因琐碎小事动怒发牢骚。稍稍争吵几句,一旦理屈词穷就干脆板着面孔关在自己的房间里。伸夫虽然也想与母亲和睦相处,可心底涌起的冲动却驱使他对抗母亲,感到体内就像翻腾着黏稠炽热的岩浆,时时刻刻都在寻找机会爆发。他也知道不应该这样,但又克制不住。这倒也并非有什么理由,就像潜藏于体内的能量不可遏阻地点燃了怒火。爆发的目标大都是针对母亲。虽然这是因为母亲离自己最近,但同时也不可否认是出于对母亲恃宠而骄的心理。总而言之,他觉得母亲的一切都令人愤怒、不可宽谅。(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例如,在相册里贴有母亲年轻时的照片。虽说是出生于明治年间,可母亲的娘家却相当富裕,还供她上了札幌的女校。在照片中,她身穿据说是当时流行的黑色斗篷,精心编好的发辫垂在肩头,脚上穿的是黑色皮鞋,一只手搭在扶手椅上。在另一张照片中,母亲就像个大正时期的摩登女郎,头戴白色贝雷帽,身穿白色裙装,手中拿着网球拍。与母亲相比,父亲却俨然一个穷学生。在所有的照片中,他要么穿着黑色的学生装,要么穿着脏兮兮的睡衣。姨母了解母亲的年轻时代,她看着相册向伸夫介绍:“你妈那会儿可是个大红人儿哦!”虽然姨母这样说,可伸夫却还是搞不明白。从大正时代起就穿得这么时髦,想必一定引人注目,但说到怎么走红他却无从想象。“因为她皮肤白、眼睛大嘛!大家都叫她‘好美姑娘、好美姑娘’。”“那、她交游很广吧?”“虽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但还是有很多喜欢她的人哦!”“后来呢……”“后来的事情最好直接去问你妈啦!”姨母开玩笑似的笑了,伸夫却不由得郁闷起来。自己的母亲年轻时美貌出众、受到男人们追捧,听到这话感觉倒也不坏,自己也是男孩,所以希望母亲永远美丽。但是,一想到母亲跟其他男人也很亲密,伸夫就高兴不起来,并突然觉得母亲太随便,就连在当时十分别致的名字“好美”都令他厌烦。“这张照片挺漂亮的吧?”姨母说的是母亲左手臂上搭着那件斗篷、右手扶着立柱的照片。如果说漂亮也确实漂亮,但对于伸夫来说母亲就是母亲,不愿把她想象成一个吸引男人目光的女人。“因为你爸太老实啦!”“那不挺好吗?”伸夫突然想为父亲辩护,并感到穷得从夏到冬只穿一件立领制服的父亲更加亲近。“我觉得我爸特棒!”“所以你妈就跟他结婚了吧?”这么一说伸夫又搞不懂了。实际上他无意了解也不想知道这些事情。对于男孩来说,自己的父母怎样相识并非愉快的话题。姐姐倒是满不在乎,总想听那种事情。伸夫却实在搞不明白姐姐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因为爱做梦或爱浪漫。但尽管如此,连自己父母的事情都想刨根问底可就太不知趣了。那种事情只是听听就会羞臊不已,如果刨根问底的话,恐怕连自己出生的事情都会变得历历在目了。伸夫做出已经厌烦的样子,把目光从相册上挪开并站起身来。不过,与其说是已经厌烦莫如说只是心情变得沉重了。如果可能的话,他实在不想知道父母的秘密。父母永远是父亲与母亲,而不能是男人与女人。一张照片一段对话乃至所有的一切,都必须是父亲与母亲。然而,那似乎只是一个少年不想面对现实的天真愿望。在半夜偶然听到难以置信的温柔对话,清晨钻进被窝发现褥单潮湿,上有姐姐下有弟弟相差七岁的事实,还有时髦的母亲和朴实的父亲的照片,刨根问底都会牵扯到男女秘事。伸夫还不想直面这种现实,只希望父母是与性无缘的透明存在。然而,自己心中与日俱增的、对性的好奇心却不许他继续天真。虽然他在大脑中要求父母既单纯又透明,可暴走的身体却打碎了天真的梦想。在这种矛盾的状态当中,焦躁的伸夫对自己变得更加沉默寡言、态度粗鲁感到惊讶不已。十二伸夫虽然对性的关注有增无减,但并非仅仅沉迷于这种事情。当然,以自慰为中心的性遐想已扎根于生活之中无法割舍,但沉迷于其中的时间并不很长,每天顶多一小时,有时即使加上阅读色情书籍也就是两小时左右。其他大半时间都耗费在校内活动和户外游戏当中。一旦走出家门在灿烂阳光下见到同学,性的世界就急速远去,他也会回到快乐玩耍的普通少年。那个时期伸夫特别热衷于滑雪。所幸他家就在札幌西区的山边,步行到滑雪场只需十分钟,即使爬到稍陡的中级雪道也就用二三十分钟。滑雪场可以说就像自家庭院,周六周日自不必说,即使在平日也能去滑雪。从学校到家的距离远达三公里,放学后步行到家早则三点钟,有时就过四点了。在天短的冬季,虽然暮色已开始降临,他也照样扛起滑雪板出门。即使在阴天周围一片昏沉时,雪道仍因反光而发亮。滑雪的人已寥寥无几,剩下的人也都随着天色渐黑走光了。而伸夫却仍然继续滑雪,直到市区华灯初上、看不清坡边的沟壑为止。伸夫上初三时每天早上去学校前就要先滑一阵,放学回家后还要去滑。当时,伸夫家的附近有家名叫“佐藤”的理发店,店主的长子“武师傅”是梳扎日式发髻的高手,还曾获得过全国锦标赛亚军。他平时少言寡语,给伸夫理发时一声不吭,在冬季期间不太来店上班。伸夫崇拜这位武师傅,偶尔在滑雪场相遇,对他滑雪时的华丽身姿看得入迷。伸夫心想,即使赶不上武师傅,也要通过全运会的札幌区预赛让大家刮目相看。可是,这个愿望在上高中的同时完全破灭了。其原因之一就是上高二时施行了学区改制变为男女同校,伸夫对一位同班女生萌生了爱意。另一个原因就是从上高三时开始忙于高考复习。不过,他在上高一时确实对滑雪十分着迷。在雪后初晴的星期天或光线渐暗的平日下午,当他登上坡顶向下滑行时,脑袋里就不会有丝毫的性遐想。这时,那个双目充血地看着黄书沉湎于自慰行为的少年就变成了遥远的存在。当时的伸夫体内确实存在着两个少年:一个在以滑雪运动宣泄全身能量,而另一个则关在自己房间里浑身燥热地沉浸在淫亵的遐想当中。虽然后面那个少年出现的时间要短得多,却并不能因此而予以轻视。莫如说正因为时间较短,其浓度更加根深蒂固。不过,热衷于滑雪的少年与性意识萌发的少年并非没有相互关联的时候。在初三那年的寒假中,他曾跟朋友樱田君去滑雪用品店“山崎”打工。那是在一九三八年,人们的生活也渐渐安稳下来,在繁华区已有两三家体育运动用品专店开张。虽然“山崎”与之相比是新开张的小店,但因为能与自己酷爱的滑雪运动近距离接触,所以伸夫就去那里应聘打工了。不过,他去了之后才知道,所谓“山崎滑雪用品店”与纯粹的体育运动用品专店稍有不同。首先,这家店位于站前大街的南端,来往行人不是很多。当然,这里毕竟还是在薄野区内,所以还算比较热闹。但基本上也是从傍晚开始,而且多数都是在酒吧和舞厅上班的人。店主是个三十五岁的微胖男子,据说是因为胞兄就在隔壁经营杂货店而在此开店,可他对生意并不十分热心。店内是三十三平方米的狭长水泥地板间,虽然号称滑雪用品专店,却只在门口两侧立着二三十条滑雪板,而且其中一半都属于妇女儿童专用。一般说来,此类商店总会有滑雪运动选手出入,可在这里却完全看不到,来往的都是身穿夹克衫貌似经纪人的男子。从店内中段到里面是兼做安装金属件和滑雪板边刃的操作间,而老板总是坐在中段简易火炉前的圆椅上朝店外观望。晴天时的周六周日暂且不说,在下雪的平日里几乎没有顾客,因此伸夫和朋友为了排遣无聊真是费了不少心思。可是,老板却显得无忧无虑,就坐在炉前烘烤着裆胯,偶尔跟顺路进店不明来历的男人们谈笑风生。这位老板依然叉开双腿,用手隔着裤子咯吱咯吱地挠着裆胯。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即使面前有顾客也满不在乎。所以,他的裤子前面总是有些发亮。“那家伙是得了阴虱病。”伸夫和樱田君在背地里说坏话,可店主本人却根本不当回事,照旧叉开腿面朝店门口坐着。由于商店位置的关系,到了傍晚就会有住在附近的陪酒女郎经过门前,老板看到熟悉的面孔就快活地打招呼并相互调侃。看样子因为在当地长大,他的面子相当广。伸夫曾经见过老板的太太,某天傍晚她独自一人走进门来。伸夫以为她是普通顾客就说了声“欢迎光临”,可太太一声不吭径直朝坐在里边的老板面前走去。伸夫惊诧不已,太太跟老板吵了两三句就出门走了。“这老婆子真烦人!”伸夫听到老板嘟囔才知道那女人是他太太,可他在老板太太走了之后还盯着门口。她是不是来抗议老板在外边搞女人呢?少年伸夫费尽心思也就能想到这一步。但是,老板太太那头巾下紧咬嘴唇强忍愤怒的苍白面孔令他久久难忘。老板怎么忍心让那么漂亮的人悲伤呢?伸夫忽然对态度傲慢的老板感到无法容忍。可是,老板却照旧满不在乎地一边烘烤裆胯一边拔鼻毛。女人再怎么漂亮都会被厌倦和嫌弃吗?在半年前,伸夫曾听母亲说起过邻居年轻夫妻的事情。那对夫妻姓高田,丈夫在电气公司工作,最近在外面另有新欢就不回家了。发展到这一步会有怎样的过程?伸夫虽然无从推测,但只是听了母亲说的情况,就觉得不能容忍那位高田叔叔。高田阿姨伸夫也认识,身材高大并不太漂亮。可是,那位阿姨毫无疑问是个女人,所以应该拥有那种书中所写的淫猥而富有魅力的阴部。既然叔叔能够随意地接触那个部位,他怎么还会厌倦呢?既然他能随意做那种事情,有家不回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太可惜了……”伸夫曾经这样想过,如果给了

                      为新学制,却也只是由初中生变成高中生而已。然而这次却是女孩们就在眼前,自己要跟她们一起上课了。山中老师告别时曾说“可别做出发情小狗样的事儿来哦”,可眼下根本没有那个闲情逸致,只能目瞪口呆地隔空远望女子军团。没过多久,班主任老师走进教室,刚才叽叽喳喳的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新班主任是姓伊藤的英语老师。伸夫以前就上过伊藤老师的课,所以早就熟悉,而女生和来自其他高中的男生当然是初次见面。伊藤老师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说从今天起大家在同一个班级学习,要和睦相处,共创优秀班集体。接下来就要安排座位了。原以为排座位要按照姓氏拼音的顺序,可伊藤老师却把男女生按身高排序,然后让个头较矮的同学坐在前边。由于课桌是排成纵向八列的单人桌,所以就从靠走廊这边开始男女交叉排列。自己的邻座是谁?男生和女生都心情紧张地望着对方的行列。那边既有远远望去依然引人注目的可爱女孩,也有令人敬而远之的女生,还有瘦得撑不起制服的女生和体格高大能当相扑力士的女生。大家从前排向后一个个地列坐,伸夫排在靠走廊这一列的倒数第三个,接着坐在邻桌的是来自市立女子学校名叫中井洋子的女孩。她稍微有些凸脑门,长相不算漂亮,但身材苗条,水手服也很得体。偷眼打量,她脑门凸显可能是因为头发编起拢在脑后的缘故。伸夫窥探对方时,发现对方也在朝这边看,伸夫慌忙避开视线,对方也避开了视线。全班同学座位排定之后,伸夫再次环顾周围,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座位靠着走廊,只有一侧坐着女生,而其他人却都是两侧都有女生。虽然他感到这样有失公平,但回头看看后边,由于女生较少,后边的男生旁边连一个女生都没有。“倒是比他们强点儿……”伸夫一边安慰自己一边朝前边看去,只见北田君旁边就坐着刚才那位可爱女孩。“那小子,运气不错嘛!”他这回又感到自己有些吃亏,便把视线转向邻座的女孩。心神不定的不只是伸夫,男生都在羞涩而担心地环顾周围。与此相比,女生们却面不改色,也不知是装腔作势还是满不在乎。全班同学坐好之后,伊藤老师开始按名单依次点名,并让大家做自我介绍。“我叫阿部雄一,来自一高,请多关照。”因为开头较为简单,于是大家都照样只介绍自己的姓名。但是,从半截开始,那个可爱女孩站起来主动介绍了自己的爱好和绰号,教室里响起掌声,气氛就轻松多了。车到山前必有路,看样子以后会比预料的进行顺利。不过,这个过程未必单纯。由于学生半数为女孩,所以教室里的气氛当然会发生变化,而且男生的服装和态度也很快发生了变化。以前强装硬汉、故意穿破旧斗篷和秃齿木屐的人,忽然换上大衣和新鞋来学校了。其中还有人身穿时髦的短大衣,脖子上围着可能是跟姐姐借来的红围巾。原先以赤足过冬、以皴裂为荣的男生,这回却脚蹬白袜和运动鞋上学了。显而易见,他们这样做都是因为特别在意新同学中的女生的目光。不过,虽然大半男生都装扮得衣冠楚楚,却仍然有人倒行逆施。主要是隶属于运动部和拉拉队的人,他们的服装破旧不堪,腰间夸耀地吊着像是浸了菜汤的汗巾,走起路来也故意迈着外八字踱方步,硬充好汉似的对女生不屑一顾。这种两极化倾向还体现在对女生的接触方式上,既有轻松攀谈、多方照顾的类型,还有几乎不跟女生说话、貌似对女人毫无兴趣的类型。特别是后者,总是做出一本正经的表情,每当女人们发出爽朗的谈笑声就貌似不快地皱起眉头。其实,他们并非真的对女生毫不关心,莫如说他们也许在根本上比软派更加关心。但由于与生俱来的羞怯心理和此前的惯性,他们不能坦率地表示好意,只是闷在心里而坚持寡言少语。伸夫当然不是硬派,但虽说如此倒也不是软派。因为他只是不愿做出被人嘲笑的姿态,所以或许应该称作“心情软派”。但是,在男女同校施行后不久的一天,伸夫藏在课桌下的鞋子不知为何跑到前边女生的位置,并且被那个女生交给了班主任。“这双鞋是谁的?”鞋子被班主任高高举起,女生中响起了笑声。那是一双已经变成红褐色的军靴,虽然在当时并非稀奇之物,但因为老旧走形,看上去穿这鞋的肯定是一双傻大脚。伸夫一眼认出那是自己的鞋,可他没有说出来,而是扭头望着侧面。“是谁呀?没有鞋可就回不了家啦!”听到再次询问,伸夫慢慢地举起了手。女生们一齐回过头来。“是高村的吗?鞋袋呢?”“我忘带了。”“不装袋会弄脏教室,你就放在报纸上吧!”“是!”伸夫点头答应,心里觉得班主任特别可恨。把这种鞋拿到大家面前展示,有这个必要吗?没有鞋确实回不了家,可是放在讲台旁边过后自己去取不就行了吗?虽说如此,那个急着把鞋交给老师的女人究竟是何居心?简直无法理解。如果学校里只有男生的话,肯定不会管这种闲事,只会把鞋放在教室的角落。“所以女人特别可恶……”伸夫心里嘀咕道。不可否认,就因为穿了不合脚的鞋,女人们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此后数日之间,伸夫心神不定、情绪低落。他对自己说,大可不必只因鞋不合脚被笑话而介怀,自己完全可以挺起胸膛表示自己的脚就能穿这么大的鞋。不过,他毕竟没有这种气度。不仅仅是伸夫,所有的男生似乎都在煞费苦心地引起女生注意。虽然有人精心打扮,有人对女生温情脉脉,有人强装硬汉,可目的却完全相同。然而,女孩们的理解方式却是多种多样。尽管有人精心打扮、温情脉脉却遭到反感——那个人好恶心呀!而有人少言寡语、不吭不哈却得到好评——那个人好酷哦!有的男生总是端着架子,见面只说一声“早”,却有女生说他“好可爱”。不过,其中对女生极具感召力的无疑是学习成绩优秀的男生。虽然对于打扮优雅和强装硬汉的评价见仁见智,但头脑聪明的男生总是所有女生憧憬的目标。班级里学习成绩最好的桥本君虽然个头较矮,却以端正的相貌和秀才所特具的姿态拥有压倒性的人气。在上物理和数学等选修课时,很多女生都想坐在他的旁边。有些男生冷眼以对那些靠装扮和温情博得女生青睐的人,而对成绩优秀的男生却不得不刮目相看。而且,如果那个男生并不特别喜欢女性的话,那就简直无可挑剔了。说老实话,伸夫在学习方面不得不甘拜下风。在以前的考试中,虽然偶尔会高高在上,但整体上却仍然靠后。不过,从整个班级来讲,伸夫倒也不算太差。虽然考试成绩好歹都能合格,但这样却不足以胜过桥本君。而且,仅仅是学习成绩优秀还会造成态度生硬的印象,女孩也难以接近。实际上对桥本君心怀好感的女生并不在少数,却几乎无人与他亲切交谈。“那种类型太没劲了!”伸夫虽然对桥本有几分同情,但还是要考虑其他更为理想的类型。“既学习好又有亲和力,还能逗女生发笑,这才是最高境界啊!”然而,实际上伸夫根本不可能扮演那种角色。学习方面暂且不说,对女生展示亲和力已是相当不易,还得说话风趣幽默,这可是难上加难。伸夫本来就连向女人搭话都很难为情,言谈举止也不能轻松自如。他甚至对街坊家的女孩弓子都没说过话,所以即使现在突然想说也不是张口就能来的。伸夫观察整个班级发现,在一般平民区长大、特别是商家的孩子更能自然地接近女人。他们擅于随机搭话,并很快与对方融洽地一起大呼小叫。与之相比,像伸夫这样住在富人区的工薪族子弟则总是慢半拍。在这方面女孩也是一样,商家的女儿就能比较开朗地攀谈。伸夫邻座的中井洋子家在市内最繁华的街道开料理店,因此她在哪儿都不会露怯。第一个向伸夫问“你家是在圆山吗”的人也是中井洋子。从那以后相互就开始熟悉了,可伸夫还是有些不自然。他总是思前想后:自己跟男孩什么话都能说,可对女孩也那样说会不会被笑话?如果太接近女孩的话别人会不会有看法?“我应该再放松一些。”伸夫虽然心里这样想,可是跟女生单独在一起时却依然拘谨。其他男生虽然嘴上不说,但似乎也有同样的苦恼。因为他们常常指责那些跟女孩接近的男生,所以从这一点也能推测出来。“那小子是个软派嘛!”他们虽然嘴上这样指责,但心里却非常羡慕。正像软派和硬汉对待女生态度截然不同,在学习方面也会分为两派。一派当然是为了让女孩看到自己学习成绩好而突然开始刻苦用功的群体,虽然其中也有想以用功学习引人注目的,但大半都是稍作准备,只求不在课堂上出丑。在课堂上老师会点名提问,如果此时无言以答、进退两难可就太丢面子了。就算在课间休息时能跟女生逗乐聚集人气,但如果在课堂上成为笑料却只会带来相反的效果。不过,在原本就不擅于学习的同学中,还有从最初就已放弃学业的人。当老师指名提问时他就回答说“不会”,即使老师斥其“真没用”他也还是一声不吭,老师说“站着吧”,他就老老实实地站在讲台旁边。虽然放弃努力确实不应该,但那种坦诚的态度却相当豪爽。不过,与其说是坦诚豪爽莫如说是破罐破摔。而女生中既有说“像个硬汉”的赞赏者,也有说“好可怜哦”的同情者。这一点说起来也与针对软派的硬汉相同,这毫无疑问就是不擅于学习者倒打一耙的自我表现。另外还有以显示自己体育好来代替学习好的同学。这种类型虽然在课堂上畏畏缩缩,可一到体操课和放学后就突然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如果当了运动部的明星选手,在女孩中的人气就会急剧上升,并转化为一种动力激励选手们更加发奋。尽管每个人情况不同,但男生都很在意女生的目光,所以刻苦用功、努力表现。二男女同校之后转眼就过了三个月。虽然男生女生最初只是因为感到新鲜而隔空相望,但只过一个月就轻松交谈,异性意识也淡薄了。当女生中出现了“阿富”的绰号时,男生也跟着一起叫。当男生中有人被叫作“大叔”时,女生也使用这个绰号。称呼者和被称呼者感觉都极为自然,并没有特别的异性意识。这或许应该称作年轻的适应能力。在三个月之后,伸夫发现了一个新的事实——女生中也有学习很差的孩子。不知什么原因,在男女同校的初期,伸夫深信女生全都学习成绩优秀。她们总是使用崭新的笔记本和削得很整齐的铅笔,老师一开始讲课,她们就一字不落似的记笔记,几乎无人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表面看去她们似乎相当认真,学习能力很强。可是,一旦进行测试,成绩靠前的却大都是男生,而女生只有极少一部分。有的女孩也会在老师点名提问时无言以答,有的还会尴尬得要哭出来。“怎么?没想到女的也有学习不好的呀!”伸夫颇感扫兴,同时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不过,这也是男生们的共同感觉。特别是在学习方面,男生往往会对女生过高评价。“女的为什么那么拼命记笔记却学不好呢?”“不会是因为记笔记把精力耗尽了吧?”“其实她们只是死记硬背而已嘛!”“可也不该那么差呀!”男生们议论纷纷,对自己占据了优势而感到自豪。不过,说到学习之外的事情,优越感也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例如,女生在课外活动时指出,有很多男生在做值日清扫时偷懒。“既然如此,最好让男生女生分开值日。”有的女生还如此明确点名批评。此外,还有人向在午饭时间之前吃盒饭的“早饭族”发出抱怨。“在课间吃盒饭,教室里到处都是怪味儿,所以应该禁止!”还有人把男生悄悄塞进女生书包里的情书交给老师并发出呼吁。“请不要再搞这种恶作剧了!”这些事情在男生看来没什么大不了,可女生却似乎难以接受。而且,她们提出的诉求从表面上看都无可非议,所以男生们毫无反驳的余地。“女人这东西相当厉害呀!”这种感叹也是男人们的真情实感。在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之后,男女生之间重新形成了较为亲近的团团伙伙。座位相距较近是形成小团伙最简单的理由,尽管程度有所区别却都大同小异。当然,其中有的特别亲近,在上课时也会交头接耳或互相借用铅笔和橡皮,看到的人不禁想皱眉咋舌。虽说如此,因为这都是很自然的接近方式,所以别人也没理由挑毛病。另一种极为自然的实例就是通过加入兴趣活动小组相互接近,像排球部和乒乓球部等女生较多,拉近关系的机会似乎更多。特别是在放学后还要训练到很晚,在活动结束时相互慰劳一声“辛苦啦”,这是十分可喜的情景。与此相比,稍显可怜的就是棒球部和足球部,连一个女生都没有。但尽管如此,在对外比赛中听到“高志君,加油”的尖叫声,伸夫就羡慕地想“要是我也那么棒该多好”。其他的像合唱部、报刊部、理科研究班等文化相关小组虽然也有相互接近的机会,但由于比较低调所以不像运动部那么显眼。除了这些因座位靠近和通过课外活动相互接近的情况之外,还有因性情相近而亲密的同学。在这种类型中还有秘密活动的实例。例如在课间休息时去不惹人注意的校园角落里晒太阳聊天的二人组。虽然因为都是同班同学又是在屋外而没什么不自然,但两人坐在草丛中的背影却有种“私会勿扰”的氛围。另外,有的男女生会在放学时脱离群体双双离校。伸夫虽然心里觉得那两人关系不错,却无意做进一步的猜测。实际上即使进一步猜测,两人也并非是在做坏事。而且,那坏事到底是什么也无从得知。与这些秘密发展的二人组相反,还有大大方方主动告白的同学。当然,这几乎都只是男生的表现。不过,一旦明确宣告“我喜欢那女生”,其他人也就没了冷嘲热讽的兴致。采取这种方式的同学大都学习不太用功,表面看似坦率大方,其实也是一种破罐破摔的态度。如果干脆明确告白,就可以避免各种臆测,对同一位女生怀有好感的男生也会因此而放弃。虽然看似漫不经心,但其实男生也相当工于心计。另一方面,也会有女生说出自己所喜欢的男生。不过因为是女生,所以不会像男生那样直白。当选修课堂上出现座位变动的机会时,女生就会占据自己心仪男生旁边的座位,然后开始搭话。稍有不懂之处立刻去找该男生询问,不管听懂听不懂都会做出满意的表情点头。而且会为他削铅笔,看到他袖口有褶皱就帮着抚平,照顾得相当周到。在这个过程中,男生也会有所觉察开始难为情,可女生却毫无害羞的样子。可能是因为女生一旦明确表示喜欢对方就会坦然自若,反倒更加大胆。除此之外,有的同学会悄悄递送情书,相反有的同学则会故意恶作剧。后者表面看去像是厌恶对方,但其实有时是为引起对方关注而故作姿态。其典型实例就是安岛君试探女生左右田亮子的恶作剧。那是在某日下午英语课开始之前,安岛君把一条酷似实物的玩具蛇放进亮子同学的桌斗里。亮子同学完全不知,在伸手取书时大声喊叫起来。“啊——”亮子同学惨叫一声当场倒下。当然,她很快清醒过来,可接着就放声大哭根本无法上课。班主任伊藤老师高高举起玩具蛇扫视教室问“这是谁搞的恶作剧”,过了片刻安岛君站起身来。“是你干的吗?混蛋东西!”老师挥起手中的名册在安岛君头上拍了一下追问。“你为什么要干这种事情?”可是,安岛君根本无法回答这种问题。有些同学了解安岛君的心思,所以知道他是因为喜欢亮子同学才这样做的。“你这样做伤着人怎么办?快道歉!”安岛君面朝正在低头哭泣的亮子同学默默鞠躬致歉。虽然安岛君未必居心叵测,可女孩只是看见玩具蛇就被吓晕实在令人意外。这种反应未免有些夸张,不过或许也能说明从纯男生生活中过来的感觉差异很大。可是,事到如今再说这些也于事无补了。“去讲台前面站着!”老师又拍了一下安岛君的脑袋,随即手指前方发出指令。安岛君大模大样痛快地走到讲台旁面向同学们站下。“怎么会干出这种傻事?”老师又申斥了一句,然后转向还在抽泣的亮子同学。“好啦,别害怕!只是个玩具而已。”老师再次恨恨地盯了一眼玩具蛇,随即啪的

                      ,但大都聘请名师教太子学好,从未听说让人教儿子学坏的。这一点,元顺帝为中国历史上的特例。此外,元顺帝还是个天才木工。凡是他宠信的宦官在宫外建宅院,元顺帝都亲自动手,设计出宅院的模型。他“自画屋样,又自削木构,宫高尺余,栋梁楹榱宛转,皆具付匠者,按此式为之”(《庚申外史》),为此,大都人(北京人)戏称其为“鲁班天子”。元顺帝临幸妃子也有花样。春天桃花开时,他在宫中举行碧桃宴,把八九百个妃子召来大吃大喝,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便亲自从树上摘下来一枝桃花,把汗巾系在上面,然后让人击鼓,皇后和妃子们就一起转圈起舞,混乱中元顺帝把系着汗巾的桃花扔给谁,谁就晚上陪睡。夏天,桃花谢了,元顺帝每天召一批妃子在宫中洗澡,所有妃子都脱下衣服,露出雪白的娇躯,一丝不挂地跳进水里。元顺帝一声令下,大家都争着朝池中和真马一样大小的玉马奔去。妃子们光着屁股,滑溜溜的,玉马上也很滑,一个妃子刚坐上,就被别的妃子推下来,最后谁抱着马脖子坐住了,谁当天晚上就能陪元顺帝睡觉。秋冬时节,妃子们如果还在外面光屁股洗澡,怕是会冻感冒了,妃子感冒了不要紧,要是传染上皇帝,导致龙体欠安,就不妙了。于是元顺帝安排妃子集合在设有暖墙的大殿里,让大家把衣服脱了,手拉手团团跳舞。元顺帝坐在高处,弯弓把香囊射出,香囊射中哪个妃子,便在她的身上破开,撒得她一身香粉,这时元顺帝就“闻香识女人”,抱起美女就走,这叫作“香幸”。元顺帝荒唐如此,民怨鼎沸,当时有人写诗描写元顺帝时代:不读书有权,不识字有钱,不晓事倒有人夸荐,老天只恁忒心偏,贤和愚无分辨。挫折英雄,消磨良善,越聪明越运蹇。志高如鲁连(鲁仲连,战国末期志士),德高如闵骞(闵子骞,春秋时孝子),只被人轻贱。不读书最高,不识字最好,不晓事倒有人夸俏。老天不肯辨清浊,善的人欺,贫的人买,读书人都累倒,立身则《子曰》,修身则《大学》,智和能都不及鸭青纱(元代纸币,颜色呈鸭蛋青色,故名)。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贤愚。哀哉可怜!世道如此,天下大乱为期不远!昔日极其强大、横扫环宇的蒙古军队在元顺帝时战斗力如何呢?《草木子》记载:“将家之子,累世承袭,骄奢淫逸,至于武事,略不知讲,但以飞觞为飞炮,酒令为军令,肉阵为军阵,讴歌为凯哥,兵政于是不修也久矣。”值得一提的是,“天高皇帝远”中的“皇帝”指的正是元顺帝。“天高皇帝远”出自明朝人黄溥编纂的《闲中今古录摘抄》,原文为:“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黄溥是明朝人,其《闲中今古录摘抄》是以杨讷的《元代农民战争史料》为蓝本的。据《元代农民战争史料》记载:元顺帝至正八年(1348年),浙江台州、温州百姓树起“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的反抗旗帜,首义反元。从这首《台温处树旗谣》产生的时间来看,“天高皇帝远”中的“皇帝”即指元顺帝。元朝长期的残暴统治最终压断了人民承受的底线,而此时黄河的决口更是雪上加霜。从1345年开始,黄河大规模决口,一直到1351年,黄河泛滥六年。元朝征发十七万民工修建大堤。由于黄河泛滥成灾,黄河流域饥民达到五百万人,而修建大堤的民工就是这些饥民,由于环境恶劣,死亡率很高,此时,只需要一丝火星就能点起冲天大火。参与修建大堤的韩山童和刘福通打算发动起义,先以童谣散布,说“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而后暗中埋了一个独眼石人在黄河故道岸上,此时正赶上黄河岸施工,民工就挖出了这个石人,石人正应童谣,人心震动。韩山童、刘福通借机发动起义,韩山童自称宋徽宗八世孙,刘福通自称南宋大将刘光世后人,还是当初陈胜吴广起义的那个套路。但正是在这个套路下,此后十六年间,各路义军纷纷揭竿而起,群雄逐鹿。1368年,朱元璋脱颖而出,三军效命直捣大都,元朝灭亡。明初,建州女真最强大者为爱新觉罗氏族,海西女真最强大者为叶赫那拉氏族,明初,叶赫那拉氏族与爱新觉罗氏族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两军交锋,爱新觉罗家族的头领指着大地说:“我们是大地上最尊贵的金子(爱新觉罗在满语里是金子的意思)!”叶赫那拉的首领指着天上的太阳说道:“金子算什么,我们姓它(叶赫那拉在满语里是太阳的意思)。”斗嘴过后,双方开打,太阳烧化了金子,叶赫那拉氏打败了爱新觉罗氏,成为女真族最强大的部落,而叶赫部和爱新觉罗家族也从此结了世仇。1388年,朱元璋派大将蓝玉北伐,将蒙古残余势力打残,蒙古人彻底失去了对东北的控制权,而后朱元璋派人招抚在东北的女真各部,当时女真主要分为三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因为在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以西而得名)、野人女真(又叫东海女真,分布在外兴安岭、黑龙江下游、库页岛)。各部纷纷响应朱元璋号召,成为朱元璋治下一部,1409年,朱棣设奴儿干都司,包括黑龙江、吉林、俄罗斯远东地区,至此,女真人重新成为中国政府有效管辖之一部。努尔哈赤的六世祖猛哥帖木儿被朱棣任命为建州卫都指挥使。1433年,猛哥帖木儿在女真混战中战死,其子董山继位。1466年董山出于对明朝官吏鱼肉边民的不满,一年之内抢掠边境九十七次。明宪宗大怒,1467年派总兵赵辅率军讨伐董山,“一夷而见逃,剖其心而碎其脑,粉其骨而涂其膏,强壮就戮,老稚尽俘”(明·赵辅《平夷赋》),赵辅对董山的部众进行了种族灭绝式屠杀,当然并没能完全灭绝该族,董山被杀,建州女真遭到毁灭打击。董山死后,其子妥罗向明朝表忠心,摇尾乞怜,最终赵辅仍令其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一职。妥罗的弟弟锡宝齐篇谷是努尔哈赤的四世祖,但他没能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所以家道逐渐衰落。此后一百多年,虽说女真人与明朝在东北的政府偶有冲突,但大体上双方是友好的,女真族只是内部不停有小规模冲突,此时的女真人就像被浸泡过多次的茶叶一样沉到了杯底,无声无息地遵守着中央王朝的规则。前蒸汽动力时代,等待扬帆远航的巨轮在出发前一段时间风帆往往是降下的,因为它要为新的征程积蓄力量。此时的女真人正是如此。锡宝齐篇谷的儿子福满是努尔哈赤的三世祖,福满之子觉昌安是努尔哈赤的爷爷,觉昌安之子是塔克世。1559年,塔克世的妻子生出了本书的第一个主人公——努尔哈赤。第一章崛起,努尔哈赤据《满文老档》记载,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喜塔拉·额穆齐梦见天眼大开,一只有雪白羽毛和金爪子的神鹰飞出来,直扑自己怀里,于是怀孕了。额穆齐怀孕十三个月仍然不生,于是有人怀疑是恶鬼钻入她的肚子里作祟,便把她扔进深山。刚进深山,孩子就出生了,当时风雨大作,多亏五只色彩斑斓的猛虎保护,母子俩才得以不死。额穆齐的丈夫爱新觉罗·塔克世将这个孩子起名为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满语里意为“金子·野猪皮”。努尔哈赤是女真贵族世家出身,童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十岁那年,努尔哈赤的母亲突然去世,努尔哈赤的美好生活从此结束。后母整天指桑骂槐地骂努尔哈赤,把他看作家庭包袱,一直欺负他。努尔哈赤默默忍受着,从不为自己辩解,也没有反抗。秦始皇、朱元璋、希特勒、斯大林、努尔哈赤,他们小时候都有过长期的受虐经历。痛苦使人深刻,但生活中会失去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会缺乏爱和宽容。日后努尔哈赤在辽东的暴行,与他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十五岁时,后母的长期虐待,最终使努尔哈赤彻底离家出走。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努尔哈赤“凤眼大耳,面如冠玉,身体高耸,骨骼雄伟,言词明爽,声音响亮,一听不忘,一见即识,龙行虎步,举止威严”,总之,一切能用的好词都给他用上了,但当时离家出走的努尔哈赤绝不是这个样子,他已无家可归,单打独斗,无非是每天采蘑菇充饥。当然,在深山里他是遇不到采蘑菇的小姑娘的,不过倒是总能见到人参,饿了啃两口人参,难怪日后身体好。辽东的夜晚寒气逼人,吹打着蜷缩在窝棚里的努尔哈赤。白天的劳作带来的疲惫冲淡了寒冷,努尔哈赤在窝棚里发出的鼾声与远处东北虎的咆哮组成了山林里的二重奏。每天与东北虎和狗熊做邻居,努尔哈赤日后征伐东北的胆略就是在这个时候练出来的。风餐露宿、雨暴风狂,这样的艰苦生活,成为努尔哈赤独自生活的主旋律。如果长期如此生活,努尔哈赤怕是会变成野人,几个月后,努尔哈赤带着弟弟舒尔哈齐投奔到姥爷、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那里。建州女真诸部中,王杲势力最强,万历二年(1574年)他大举犯扰辽阳、沈阳。明朝辽东都督佥事李成梁率兵进剿王杲所在的古勒寨(今辽宁新宾上夹河镇古楼村),李成梁的军队号称有六万人。在中国古代打仗,“号称”是很有学问的,如赤壁之战,曹操兵力二十多万,但号称八十万,这个号称就比较离谱。而淝水之战,前秦苻坚兵力有八十七万人,号称百万,这个号称就比较靠谱。那么李成梁这六万人究竟是离谱还是不靠谱,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显然,历史学家们都没谱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兵不在多而在精。李成梁的六万车骑携带炮石、火器分兵围攻王杲营寨。李成梁一声令下,明军敢死队手拿战斧砍断数重城栅,而后火炮齐发,轰击营寨。王杲也不会束手待毙,他让守军用滚木礌石砸向明军,明军一个个被砸得鼻青脸肿。李成梁大怒,火炮的爆炸力是有限的,但如果来个火烧连营,那么威力就是无限的了。李成梁令部下纵火,东北森林密集,一点火就是冲天大火,寨内房屋、粮秣焚毁,李成梁趁势率军杀进营寨,王杲惨败。努尔哈赤和弟弟舒尔哈齐就在古勒寨,他们二人跪在李成梁的马前,痛哭流涕,乞求免死。杀人如麻的李成梁见努尔哈赤相貌不凡,便动心没有杀他,把他和舒尔哈齐用作自己的亲兵。从此努尔哈赤开始广泛接触汉人,学会了汉字,熟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日后他行军打仗时的谋略可以说就得益于在李成梁身边的熏陶。努尔哈赤的姥爷王杲跑了,此时如果王杲明智的话,应当赶紧装孙子,积蓄力量以待时机,不断怂恿对方放松警惕而自己一直保持高度警惕。不过王杲此时的表现显然就有些缺心眼了,他在自己的部队元气大伤的情况下,于万历三年(1575年)再次对明朝发起攻击。不作死就不会死,既然作死,就一定会死。李成梁将王杲杀得大败,王杲只身骑马逃跑,起初穿一件红色的衣服,此时的王杲可以说与《三国演义》里的曹操和马超作战时犯了同样的错误,打仗时穿得太显眼很容易吸引敌军狙击手的注意力,从而被干掉,不过历史上曹操的割须弃袍是《三国演义》虚构的,而王杲这次则是真的。明军对身穿红袍的王杲穷追不舍,王杲赶紧与别人换了衣服,结果那个人成了明军的俘虏,王杲自己则得以逃遁。此时建州女真已然没有王杲的立身之地,他投奔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王台。王台一向忠于明朝,缚王杲,献朝廷。王杲被绑到北京,万历皇帝亲自登上午门城楼,命将王杲“磔尸剖腹”。史书上没有记载努尔哈赤得知姥爷被凌迟剖腹后的心情,主流说法都是努尔哈赤在自己的父亲、爷爷被明军误杀后心中种下仇恨的种子,但我更认为,王杲的惨死才是努尔哈赤仇恨的起点,在努尔哈赤被后母虐待了五年之后,是王杲收留了他,而努尔哈赤在王杲这里的两年时间目睹的都是明朝对王杲的围剿,刚有容身之处的努尔哈赤又无依无靠了,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这是努尔哈赤种下对明朝仇恨的起点。当然,努尔哈赤表面上依旧对李成梁恭顺如初,不过,他相貌堂堂的外表却牵动着李成梁的小妾的心,最终还险些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一天晚上,正在洗脚的李成梁对自己的小妾说:“我之所以官至总兵,就因为脚上长了七颗黑痣。”小妾不以为然地说:“努尔哈赤脚上也长了七颗痣,而且是红痣!”李成梁听后大惊失色,因为他刚接到万历的圣旨,说钦天监夜观天象,东北方向有天子气,七颗红痣正是所谓的“天子相”。李成梁当即下令,天明时将努尔哈赤押解京师问斩。这位小妾深悔自己无意中为努尔哈赤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她趁李成梁睡着后起身去找努尔哈赤,向他说明原委。努尔哈赤赶忙骑一匹大青马逃走,与他一起逃走的还有努尔哈赤最喜爱的一条大黄狗,而这位小妾则在李府一棵柳树上悬梁自缢。第二天早上,找不到努尔哈赤的李成梁大为光火,他发现小妾吊在柳树上的尸体后,立即明白了,他下令扒了小妾的衣服,在裸露的尸体上打四十大板,而后派兵追赶努尔哈赤。努尔哈赤骑大青马狂奔,大青马很给力,所以有一种传说,说努尔哈赤发誓今后自己如果称帝的话,国号就叫大清。大青马最终因日夜兼程累倒,努尔哈赤只得带着大黄狗步行,自然被李成梁的追兵渐渐赶上。步行者PK骑兵,胜负已定,就在此时努尔哈赤突然发现一棵空心的枯树,他赶忙抱着大黄狗钻进去。奇怪的是,许多乌鸦很快也落在这棵树上,乌鸦聚集,使得追兵相信枯树里面无人,而大黄狗也很通人性,追兵靠近的时候始终一声不吭,努尔哈赤就这样死里逃生。追兵渐渐走远了,努尔哈赤从枯树里爬出来,钻进了芦苇丛生的荒草地,此时极为疲惫的努尔哈赤沉沉睡去。不知过了多久,一无所获的追兵原路返回,如果按之前那样,追兵根本无法向李成梁交代,而如果一把火把这一片都烧了,然后上报说努尔哈赤已经被烧死,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追兵累了一天,放完火后就走了。熊熊烈火燃起,居然都没能让努尔哈赤醒来。也难怪,努尔哈赤小时候就是在山上与东北虎和狗熊做邻居的,虎啸熊吼都难以把他吓醒,更何况是火焰燃烧的噼啪声。看着努尔哈赤呼呼大睡,大黄狗着急了,它拼命叫喊,最终喊醒了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带着大黄狗冲出火海,死里逃生。正是此次脱险,使得努尔哈赤称帝后确立了许多满族的民俗。满族每年在黄米下来的时候都要插柳枝,为的就是纪念那位在柳树上悬梁自缢的李成梁的小妾。满族人的院落里都立着一根一丈多高的木杆,杆上挂着食物以给乌鸦吃,就是为了感恩乌鸦。满族忌讳杀狗,不吃狗肉,不穿狗皮做的衣服,不戴狗皮帽子,为的是感恩那条大黄狗。(满族史料《罕王传说》)努尔哈赤重新走进山林,隐姓埋名,而李成梁也渐渐忘记了努尔哈赤的存在,直到万历十一年(1583年),王杲的儿子、努尔哈赤的舅舅阿台(阿台娶了努尔哈赤的堂姐,所以阿台也是努尔哈赤的堂姐夫)在古勒寨再次做大,李成梁认为阿台终究是个祸害,于是率军攻打古勒寨。这次李成梁不像上次那样先是战斧砍断城栅,然后火炮轰击,最后火攻。由于前两者不管用,此番李成梁直接火攻,但火攻两昼夜未能攻克。此时建州女真苏克苏浒河部图伦城的城主尼堪外兰为讨好李成梁,引导明军到古勒寨,攻打阿台。阿台之妻是努尔哈赤的堂姐,也就是努尔哈赤的爷爷觉昌安的孙女。觉昌安见古勒寨被围日久,想救出孙女,又想劝说阿台归降,就同儿子塔克世(努尔哈赤他爸)到了古勒寨劝降。不知是觉昌安的口才太差,还是阿台的态度太坚决,总之劝降失败,而此时李成梁派来的使者来催促,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于是尼堪外兰在城下高声喊话:“天朝大兵既来,你等如若抵抗,定被杀得片甲不留,汝等不如杀阿台归顺。太师(李成梁)有令,若能杀阿台者,即为此城之主!”女真这样的渔猎民族很实在,既然杀

                      休金,只得了一座钟,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她把它当掉了,而她的日子是立马就不好过了的,因为她彻底垮掉了。她的丈夫在一战的时候被弹片打中肺部,后来去世了,而自从他去世以后,她的工作就一直是她的生活。她飞快地垮下去,酗酒,回忆美好的往昔,回忆在最后那家,那个咖啡馆里,她如何认识了那儿所有的顾客,他们也认识她。有时候他们会带她上酒吧去,给她买一杯上好的波尔图葡萄酒,街上的小货郎们还会招呼,啊,是我们的安妮,给她桃子,给她葡萄啊。五十五年来,她一直是一名笑容可掬、母亲般慈祥的女招待,正是这样的女招待成就了餐馆、咖啡馆,让客人回头再来。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她就坐在那家“私密酒吧”里喝酒,直到人家打烊。然后她一个人在街上晃悠,她在自己住的那个区里没有朋友,因为她除了晚上和周日,几乎不在小区里露面。周日的时候她洗头,准备好下一周要穿的那些制服。她自己是个脏兮兮、醉醺醺的小老太,若是在街上碰到了衣着整洁、无可挑剔的伊莉莎·贝茨,她就会背过身去,盯着商店橱窗看,装作没看到她。安妮经常谈起食物。又一次,我听到了关于六十年、七十年前膳食的详情。她们家住在霍尔本区,那栋经济公寓如今已经被拆掉了,以前楼梯是石头的,有两间卫生间,楼两侧一边一个。楼里的住户理论上都该负责打扫卫生间和楼道,但是真正去做的只有两三个女人,其他的都逃避责任。父亲是个卖苦力的。他酗酒,不断地丢掉工作。三个孩子,安妮是老大。日子不好过时——这是经常的——孩子们会跑到店里去买六个鸡蛋,六便士;买前一天剩下来的不新鲜的面包,德国面包师们特意把它们留下来给穷人;讨煮羊头的汤,这是免费分给穷人的。他们抱一罐回来,母亲做点面疙瘩汤,这就是他们的晚饭。他们花六便士,从屠夫那里买油渣,回来炖着吃。还有大个的水果布丁,煮的,上面撒了糖,用来压制食欲——和莫迪记得的一样。日子好过的时候,一家人就挑最好的吃,父亲在周六晚上去参加肉品拍卖,快过期的肉那个时候拿出来卖,他半个克朗[10]就能买回一大块牛里脊,或者一条羊腿。他们吃鳗鱼、土豆,浇欧芹汁,鳗鱼是从鳗鱼店里用盆端回来的。或者他们喝浓浓的豌豆汤,汤里还加了土豆。牛奶是从一个老太太那儿买的,她养了头奶牛,就养在后院的棚子里,脑袋从门上方伸出来,孩子们走进来的时候它就哞哞叫。老太太卖乳酪、黄油和奶油。她们家从菜贩子那里买“残次品”:上面有一点黑斑的苹果,或者前一天的绿色蔬菜。它们和新鲜的差不多,有的时候根本不要钱,白给他们。在面包店里,如果他们买当天的面包,那个德国女人总是会给孩子们添上点前一天的蛋糕。在市场里,一个做糖果的男人站在带遮阳篷的货摊上,在火上煮太妃糖,然后在上面撒椰蓉、核桃,或者榛子,他用小锤子把太妃糖敲开,常把敲碎落的糖渣分给孩子们。还有衣服。安妮,按她自己的话说,是个信奉及时行乐的姑娘,三十多岁了才结婚。她的钱都花在买衣服上了。她那时很苗条,每周花半克朗烫一次头发,会在索霍区的商店买衣服,用分期付款的。她有一条镶黑蕾丝边的舞裙,上面缀着朵红玫瑰,警察局办舞会的时候她就穿这个去。她有一条海军蓝的裙子,白色的滚边,合身极了。她戴有面纱的小帽子,因为她的男朋友们喜欢。一条棕色的百褶裙,侧边从上到下一排扣子,扣子有勺子那么大。一件紧身风衣,翻领,蓝天鹅绒。她回忆着六十、五十、四十年前的服装,每提起一件,就会说,他们现在不做这样的衣服了。她讲到牛肉上的白脂肪时也是这样说,现在没有这样的食物了。她说得没错。我问她以前那些衣服她都怎么处理了:我对这个很感兴趣,毕竟,很少人真能把衣服一直穿到破。“我穿它们穿到腻味了为止。”她说,没明白我想知道的是什么。“之后呢?”“那你是怎么处理你那些衣服的呢?”——她打量我的衣服,但不像莫迪那样是以专业眼光打量的。“你的衣服很漂亮,那你一直把它们穿到破为止吗?”“不会,我把它们捐给牛济会[11]。”“那是什么东西?”我解释给她听。她根本听不进去。她听不进去的不仅仅是这个:大概十年前的某一时刻,安妮的大脑就冻结了,或者说停止运作了,或者说饱和了。有的时候,我坐在那儿,听着她重复同样的故事,我会尝试给她灌输点新事物。我告诉过她我为一本女性杂志工作。她听说过那名字,但是从来没读过。她不好奇。不,这么说不对:她大脑那架机器里有一个固定模板,任何东西只要超出这个模板,就无法接纳。于是,我会说,今天我去见了一个年轻的服装设计师,她做的衣服是给……但我几乎立刻就必须抛开整体,转向细节,因为我能从她的眼里看出她没听进去。“我看到一件漂亮的衣服,”我说,“蓝色的,上面有……”安妮经常坐在三楼她的窗边,望着大街,等有趣的事发生。除了来去匆匆的家务女工、护理员、送餐员以外,家里只有她独自一人。而直到十年前,她还从来没有缺过伙伴,她说自己根本没单独一个人待过。但是现在的人都闷在屋里,看电视,而不像当初她和妹妹那样,在街上瞎逛、冒险。两个年轻靓丽的姑娘,将整个西区玩弄于股掌之上,她们利用它,也知道如何躲避危险。若是两个心里打着小算盘的推销员上前搭讪,她们也不拒绝,会跟着他们去罗曼诺大酒店,吃一餐真正讲究的美食,然后,指望她们该有所回报的时候,她们就说,若是不介意的话,我们去一下盥洗室,就一会儿——但是她们对进出的明路暗道了如指掌,于是直到现在这些推销员的情也还没还掉呢。或者别人要带她们去音乐厅或是剧院,她们也去,散场的时候就混入人群逃之夭夭,要么编个理由钻进警察局,再要么就是闪进地铁。因为她们是好女孩,她们真的是,安妮每隔一天就要向我申明一次。她生命中的那段时光,妹妹出嫁(她真蠢)前五年,两个年轻姑娘还不到二十岁,安妮还在做第一份工作,那些年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她现在坐在这里回忆它们——它们,还有那个咖啡馆。坐在窗前朝外望,这才是她想看到的,生气勃勃、脑袋灵光、闹闹嚷嚷的人群,若是街上还有推着手推车的卖货郎和顾客讨价还价,那自然是更好啦。但是没有,现如今没有这样的景象了。至于她在街上看到的那些年轻人,对他们她可没什么好话说。但其实这些年轻人便是早年的她和她的妹妹,十来个住在街角公寓里的男孩女孩,精力充沛,黑皮肤,棕皮肤,白皮肤,肆无忌惮,小偷小摸,有的时候在这条街上溜达,这是他们领土的一部分啊。但他们看到的是窗户后向外张望的一张张老脸,这些房子里住满了上年纪的人,这个区对于他们来说太沉闷乏味了,对于安妮来说也是这样。安妮满腹牢骚,喋喋不休地抱怨,她太无聊了,日子真是枯燥乏味……可怜的伊莉莎·贝茨的故事都发生在遥远的过去,那会儿她的丈夫、她的姐妹都还在世。现在她孑然一身。她认为自己在哪里还有一个侄女,但是她把她的地址弄丢了。一个姐夫最近去世了。提到他,她叹气,愁苦。“知道吗,他是最后一个,最后一个。”她喃喃说道,然后努力挤出来一个微笑。而她的“年轻”朋友,那个七十岁的女人,嫁给了一个在午餐中心认识的男人,移居苏格兰了。这让伊莉莎·贝茨大为震惊。经常有事情让她愤慨。认识伊莉莎·贝茨之前,我从来没有弄懂过这个词。听到什么让她震惊的消息——这是常有的事——她会十指张开,双手举到齐肩高,眼睛圆睁,大口抽气,喊道,啊,啊,啊!我怎么也想不到!关于她失去的这个“年轻”朋友,她表示谴责,我哪会想到她是这样的人!她这话的意思,信不信由你,是她怀疑那可怜的女人嫁给那个稀里糊涂、枯柴一根的老情郎,是为了床笫之欢。楼上的安妮可不是这样的,她有的时候颇像《福尔赛世家》里那个精于世故、热爱生活的女人,艾琳被强奸时她奏着手摇风琴,咧嘴笑着,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得意[12]。我们的安妮创造了一个羞涩胆怯、优雅精致、坚忍自制的人格样式,以配合她认为自己在我们心中的那个形象,一切不快的事实在她面前都万万不可提及。比方说,她喜欢和我们说起,她父亲、母亲、丈夫经常挡住她,不让她看到街上被撞死的狗,亲戚去世的消息都瞒着她,甚至路上的送葬队伍也不让她看到,因为她是如此多愁善感,纤弱娇柔。(长不大的女儿,长不大的妻子!)哦,是的,安妮,伦敦西区漂亮的女土匪,同时也给自己打造了一种噘着小嘴、腼腆娇羞、一脸痴笑的风格,我觉得她那些情郎们看到的也是她的这一面。十有八九,那些加拿大飞行员,澳大利亚士兵,美国水手,两次大战时的战士们,还有那些推销员们,花花公子们,这些“带她出去”、给她买礼物的人,都从没见过这个得意洋洋、肆无忌惮、会占便宜的女人。如今她有时会忘了要面带假笑或者故作优雅,这个时候她就会眨眨眼,说,哦,我那会儿知道如何照顾自己,我知道门道,我不想给人的东西从来就没脱过手。但这个女人几乎是转眼就没了踪影,安妮记起来要保持体面,于是她就又变回腼腆羞怯的小姑娘了,就连坐的时候,用的都是三岁小孩——这个八十五岁的老太——憨态可掬的呆样,那姿势在无声地说,哦,我是多么娇柔的小东西,这么可爱……我感觉安妮很认真地考虑琢磨过什么能告诉我们,什么不能告诉我们,而且她的故事总是被认真编辑过的。但是有的时候事实会一闪而过:广告里的一句台词,或者流行歌里的一句歌词,然后她就容光焕发——小值夜护士,他这样唤我,那天她这样低声呢喃;然后,她记起我还在场,朝我微微一笑,半是害怕,半是得意。是的,值夜护士——哎,我喜欢坐在这里,记得我的人生的确美好。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人行道上有一帮老太太,都戴着帽子,围着围巾,以抵御傍晚的春寒。她们刚坐大巴从哈特菲尔德回来,是教堂组织的郊游。她们中有伊莉莎·贝茨。小老太太们,叽叽喳喳地聊着天。瞧不起莫迪的这伙人。教区牧师也在,身边是几个女助手。伊莉莎的朋友们扶着她。我意识到在她们眼里,她身体虚弱,而且越来越虚弱。我给薇拉打电话;她说:“她最后一个亲戚去世了,她最好的朋友嫁了人搬走了,她这样也不意外吧……”我又看到了莫迪,在刺眼的春光下,拖着步子困难地走着,气喘吁吁。脸色是鲜亮的黄,那种看上去像是涂了颜料的模样。我不需要打电话给薇拉问情况了。三周结束,我决定,简单说吧,少工作一点。他们喜欢我的《女帽工》。他们喜欢我的《时尚变化》。我将只做兼职,他们得找个新主编。我想要享受生活,放慢节奏……乔姬姐姐打电话来,她现在都是这个口气,小心翼翼地、态度含糊地,查验一下她不负责的妹妹。我讲话未加思索,说了我以后不做全职了,不出两分钟,吉尔就打来了电话。“简姨,”她喘着粗气,“不是真的吧,不可能吧。”我沉默着,沉默了太久。她哭起来。“简姨,你答应了的。”我答应了?我做出了承诺?我好好考虑了一番,给她写了信,鼓励她在即将到来的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让她知道成绩以后就来找我。我几乎可以听到乔姬姐姐从北极吹来的冷气,冰冷,责难:真是的,简娜,你除了自己,从来不为别人考虑吗?又是乔伊丝:她说:“我这些天一直在打扫和整理我们的新公寓,我刚把厨房擦洗干净,然后我想到了你。”“那么,新公寓怎么样,美国怎么样,在大学的生活怎么样,当师母当得怎么样?”“我想我要去当顾问。”“去哪个委员会[13]当?”“不是,是咨询顾问,我去给人出主意。”“给谁?”“那些需要别人帮忙出主意的人啊。”“代表谁?”“那些知道答案的人。”“很显然人家不会少你薪水?”“足够的薪水。这钱好赚。但其实真应该你来干,简娜。提供建议你比我强。”“我从来没提供过建议。”“长篇社会学方向的学术论文不是建议是什么?”“你丈夫喜欢美国吗?”“他正在适应。”“你那两个充满活力的孩子呢?”“他们在适应,和同龄孩子们和谐相处。”“那你呢,乔伊丝?”“有可能我太老或者太顽固了,适应不了。”“哦,这是不是说你要回来?”“我可没这么说,简娜。”“我明白了。”“我就知道你会明白。”“嗯,我想你。”“我想你。”“再见。”“再见。”喏,这一年就是这样了。就像弗吉尼亚·伍尔夫说的,这是此时此刻。这是现在。我和他们说了他们得找一个新主编,我想一周只来两三天,或者只上午来。菲丽丝有怨言。她做主编助理,和我一起工作,十分出成绩。我要因为菲丽丝,因为吉尔而坚持全职吗?她们的质问其实就是这个意思。无言的质问——菲丽丝。滔滔不绝、大呼小叫——吉尔。但是大水会轻而易举地、彻头彻尾地将我淹没,就像当初它淹没乔伊丝一样。杂志社里的年轻人以可爱的漫不经心待我,这是办公室里的新风格——肯定不是我的,它是从哪来的呢?做事的效率都降低了,草率马虎。他们又开始集会了,午餐时间、咖啡时间。“哦,对不起,简娜,我们在开会。”“祝你们愉快。”我说,这个斗争我放弃了。他们无一例外全是革命者,这帮受过良好教育、收入丰厚、营养充足的年轻人,他们像我一样,花在衣服上的钱足够养活一家子。我对他们说,唔,革命之家还是包含多处宅邸的,他们嘴巴上都表示觉得这话很有意思。迈克尔和他的伙伴们全身心“投入”,认真研究洗脑技巧,宣传、使用口号、劝人皈依,等等。当然了,研究的角度是,如果这些玩意儿用在了他们以及他们的同志们身上,该如何对抗。我说:“但是你们似乎没有考虑过,你还有你的手下,会把这些东西用在敌人身上——很可能就是我的身上?”“哦,简娜,别这样。”“不,要不是你和你们一伙有很大的可能获得权力,”我说,“我倒是会觉得这挺可爱的。当然了,你们谁都熬不过十分钟。第一波就要被淘汰掉。”“我们是现实主义者,我们真的是。”“一个个的浪漫主义者。浪漫主义对于新统治阶级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特质。”“啊,你自然是了解浪漫的啦,”迈克尔说,挥了挥《马里波恩的女帽工》的校样,杂志社上上下下都在兴致勃勃地读它,“但是为什么不写一本关于他们的严肃小说呢?他们受到了那样的剥削和压榨。”他提高声音。“这就留给你做了。”我说,“在我看来,事实叫人无法忍受,我们承受不了,只好将它美化一下。”“逃避主义者。”可我把我那本严肃著作《时尚变化》的校样拿给他,他却没有读。这是因为,我知道,他需要把我归入这样一个类别:无法面对现实的老龄保守派。莫迪生病了。她看起来情况很不好。她坐在我对面,大白天也把窗帘拉上,不让我看到她的脸。但她改变坐姿的时候,我能听到她喘气,看到她抬手护住肚子。她小口小口地抿着茶,好像那是毒药似的,然后突然又一杯接一杯地灌,好像可以用它冲走什么。过去的一年,我一直在找医生给她开药,但是医生只能估摸着开,因为她不肯去看病。她不肯去。今天我对她说:“莫迪,你应该让医生看看。”“如果你们已经这么决定了,那我就照指示办。”愠怒。“不,去不去由你决定。”“那只是你说的吧。”我意识到她其实是希望我请医生来的,但是不肯这么说。他会开新药片吗?如果某个独裁者想要征服一个民族的话,他只需要上电视荧幕说,好,都给我听好,现在你们该吃小白药片了。乖乖地给我吃小白药片,亲爱的……如果你问安妮,你问伊莉莎,你们在吃什么药?她们从来不会想到要这样回答:我在吃硝基安定、安定、戴奥辛、速尿灵,她们都回答说,是一种黄色的大药片,

                      来名医扁鹊为赵鞅看病。扁鹊出来,对家臣们说:“你们不要慌,他的血脉很正常,不会有什么危险。”家臣们都将信将疑。扁鹊说:“以往秦穆公也得过这样的病,昏睡七天七夜才醒。他醒来的那天,告诉大臣说,他是到天帝那里去了,感觉很快乐。之所以耽搁了那么久,主要是天帝留他做客。天帝还告诉他,晋国将有大乱,五代都不得安宁。大臣写下这些话,将它收藏起来,也就是所谓的‘秦谶(chèn)’。后来发生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不用我多说。如今你们的主人的病和秦穆公一样,没事的,过两天就好了。醒来之后,他一定有话说。”过了两天,赵鞅果然醒来。他告诉家臣:“我去了天帝那里,与诸神游于天庭,听到仙乐飘飘,都是在人间没有听过的,非常动听,令我心旌神摇,兴奋不已。这时有一头熊冒出来欲要袭击我,天帝交给我一副弓箭,我一箭便将熊射死;又有一头罴(pí,棕熊)出来,我又一箭射死了罴!天帝十分高兴,赏给我两个竹箱子,还带着两只小箱子。我看见有个孩子站在天帝身边,天帝又送给我一只狄狗,说等我儿子长大了,就把这只狄狗给他。天帝还说,晋国也不长久了,就快要灭亡了,他思念虞舜的功勋,在恰当的时候会把舜的后代女子孟姚许配给我的子孙。”家臣将赵鞅的话记录下来,藏在府中。过了几天,赵鞅出门,有人挡在路中间,要求面见赵鞅。赵鞅一看,觉得这个人有点面熟,但又记不起是在哪见过。那人要赵鞅屏退左右,说:“您见天帝的时候,我就在天帝身边站着啊!”赵鞅仔细一想,确实是有这么个人,赶紧问:“您来这里是有什么要指教我的吗?”那个人说:“您还记不记得,天帝让您射熊罴,您把它们都射死了?”赵鞅说:“记得。”那人说:“晋国将有大难,天帝让您灭掉两位卿,他们的祖先就是熊和罴。那个小孩就是您的儿子,狄狗是代王的祖先,您的儿子将来必定占有代国。至于那两个箱子,意味着您的后代将会进行改革,穿着胡人服装,吞并狄人建立的两个国家。”那个人就是本书第一章说到的姑布子卿。后来发生的事情,基本上将姑布子卿的话一一应验。到了公元前311年,也就是秦惠王去世那年,赵武灵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处女在他面前边弹边唱:“美人荧荧兮,颜若苕(tiáo)之荣。命乎命乎,曾我无嬴!”翻译成现代文,大概意思是:美貌的女子光彩照人,有如盛开的紫云英,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啊,什么花儿都比不上我嬴氏漂亮!赵武灵王醒来后,对这个梦念念不忘,多次在喝酒的时候向人提起,而且将那女子的模样描述得活灵活现。大夫吴广听说后,托人将自己的女儿娃嬴送进宫。赵武灵王一看娃嬴,脱口而出:“正是她!”于是将她收于后宫,不久便立为王后,也就是惠后。据司马迁介绍,娃嬴就是当年天帝许给赵氏家族的孟姚。这种说法究竟有何根据,估计连司马迁也说不清。因为这个传说,赵武灵王后来废除赵章的太子之位,改立惠后的儿子赵何,也就不难理解了。但是,在赵武灵王心中,对赵章多少还是有些内疚的。公元前295年春节,群臣进宫朝觐赵惠文王,赵章也来了。赵武灵王让赵惠文王坐在朝堂上听政,自己则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众人。只见长子赵章身材高大,与自己相似,却要向北面叩拜,向弟弟俯首称臣,样子十分委屈。赵武灵王不觉心生同情,一个大胆的想法出现在脑子里。何不将赵国一分为二,就让赵章在代地称王呢?出现这样的想法,说明赵武灵王一代枭雄,却又不过是个家长里短的老头儿。古往今来,分家可以,分国却是闻所未闻。心疼一个儿子就将国家一分为二,如果心疼十个儿子,难道就将国家一分为十吗?赵武灵王把这事儿跟肥义说了,肥义大吃一惊。赵章桀骜不驯,已经有人给肥义打过预防针了,现在赵武灵王还要扩大赵章的权力,分裂赵国,这到底是要唱哪出啊!他明确表示反对。赵武灵王也不着急,说:“你先想想,这事我也仅仅是有个想法,还没有最终下决心。”春节过后,赵武灵王就带着赵惠文王前往沙丘(今河北省平乡)游览。他想趁着这个机会跟小儿子好好说说,让小儿子理解他的决定。毕竟,小儿子现在是赵国的主人,如果他不同意,事情就不太好办。赵武灵王没有想到,他这边为赵章想方设法争取权力,赵章却已经急不可耐,正在和田不礼商议要发动政变,杀死赵惠文王。当时赵武灵王和赵惠文王在沙丘都有行宫,没住在一起。有一天,赵武灵王正在寝宫中看书,突然听到外面喧闹,刚想叫内侍出去看,只见田不礼顶盔贯甲,带着一群武士闯了进来。赵武灵王大怒,将书甩到地上,喝道:“田不礼,你这是想干什么?”田不礼一直走到赵武灵王面前,单膝跪下,说:“启禀主父,城里发生了叛乱,安阳君担心主父的安全,特命下臣前来护驾。”“叛乱?”赵武灵王吃了一惊,“谁敢叛乱?”“大王。”“胡说,大王怎么会叛乱?”“大王即位已经四年,早就不甘受主父制约,所以叛乱。”田不礼说着,人已经站了起来,朝着门口走去。“这个地方已经由安阳君的人保护起来了,请主父放心。”赵武灵王怒道:“我要他保护什么?你赶快带走你的人,我要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田不礼头也不回地说:“不行,您不能出去,外面有危险。”随着宫门被缓缓关上,赵武灵王孤零零一个人呆坐在地上,这才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他,赵国的主父,已经被儿子囚禁了。与此同时,一名使者来到赵惠文王宫中,宣召他去主父宫中谈点国家大事。赵惠文王刚要出发,高信拦住了他,说:“相国早有交代,如果主父宣召大王,必须先通知相国。”赵惠文王说:“为什么?”高信犹豫了一下,说:“相国认为安阳君怀有谋逆之心,担心大王的安危。”赵惠文王想了想,说:“那好吧。”于是派人通知肥义。肥义过来后,对赵惠文王说:“让老臣陪大王一起去见主父吧。”肥义和赵惠文王同坐一辆马车,来到主父行宫门前。肥义说:“请大王在车上稍等片刻,老臣先进去向主父请安。”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驾车的高信。高信握了握腰间的佩刀,又看了看跟随他来的几十名骑士,朝肥义点了点头,意思是您放心,大王就交给我了。看着肥义拖着老迈的身躯,颤颤巍巍地走进行宫,赵惠文王的眼睛突然湿润。这位赵肃侯时代留下的老臣,曾经坚定地站在赵武灵王身前,为推行胡服骑射而甘当铺路石,现在又为了维护他的安全而甘为前驱,以身试险,叫他如何不感动?可是事情真的有那么危险吗?赵章平日里虽然狂妄自大,在主父面前却总是毕恭毕敬,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他难道敢挟持主父?这行宫,从外面看起来还是一如往日的平静,落日的余晖洒在宫墙上,温暖而宁静,看不出任何阴谋的气息。但愿是肥义多心了。赵惠文王正这么想,肥义就又出现了。肥义还是颤颤巍巍地走出来。肥义虽然叫肥义,身形却十分消瘦,一阵微风便将他花白的胡须吹起。他只走了两步,颓然倒地,背上赫然插着几支箭,鲜血已经将整个背部染红。赵惠文王觉得喉咙干涩,刚想出声,一支长箭从宫中射出,稳稳地钉在车辕上。紧接着从宫门冒出一群黑衣武士,以极快的速度向着马车冲过来。高信二话不说,打马便走。他带来的数十名骑士显然训练有素,有一半人自动拦在宫门口,与黑衣武士杀成一片;另外一半则紧跟在马车后面,形成一个半圆形的保护圈。赵惠文王回到他自己的行宫,立刻命令集结军队,交由高信带领,向赵章发动反攻。公子成和李兑在邯郸闻知政变,也率领军队赶来,还调集四周各县的地方部队前来护驾。赵章的党羽很快被打散,只剩下他和田不礼带着一些人还坚守在主父行宫。眼看行宫的大门就要被撞开,赵章情急之下,竟然冲进赵武灵王的寝宫,一把抱住赵武灵王的大腿,号啕大哭起来。“你这是怎么啦?”赵武灵王问道。“父亲!”赵章带着哭腔喊道,“大王要杀我,大王要杀我!”“不会吧?”赵武灵王神色木然地说,“刚刚不是你叫田不礼带人包围了这里吗?是你想杀你弟弟吧?”“啊!不是,不是这样。”赵章一个劲否认。“你这又是何苦呢?其实我已经跟相国商量,要把赵国的一半划给你,让你在代地称王,可你……”赵武灵王说着,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父亲!”赵章只是大哭,“您一定要救我,不要让大王杀了我,我是您的儿子啊!”“可是,如果你得手了的话,你会不杀你弟弟呢?只怕连我这把老骨头都不会放过吧!”赵章听到这话,抬起头来看着赵武灵王,摇头说道:“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对您下手?我只是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我才是赵国的太子,我又没犯什么错,父亲您为什么就要剥夺我的地位,让弟弟后来居上呢?”赵武灵王默然不语。这时,门外传来田不礼临死前的一声惨叫。公子成和李兑带着人走进来,看到赵武灵王在这儿,赶紧退后几步,说:“安阳君叛乱,下臣特意赶来救驾。”赵章吓得浑身发抖。赵武灵王思索了片刻,问道:“叛党都剿灭了吗?”公子成说:“都剿灭了……除了安阳君。”赵武灵王说:“那就好。安阳君该怎么处理,由我亲自来决定。你们先退下吧。”公子成作了个揖,就想退出。李兑暗中踩住他的脚,不让他走。公子成蓦然省悟,说道:“请主父将安阳君交给下臣。”赵武灵王说:“你说什么?”公子成说:“主父早已经将国政交给大王处理,下臣要将安阳君带到大王面前,接受大王的审判。”赵武灵王气不打一处来:“我如果不交呢?”公子成说:“那我们就在外面等着。”说着他挥挥手,带人退出了寝宫。《史记》记载,赵章最终在赵武灵王的行宫中被杀。此后公子成被封为相国,号称安平君。李兑也不错,被封为司寇,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长。至于赵武灵王,他的结局只能用“悲惨”二字来形容。赵章被杀之后,公子成和李兑商量:“因为安阳君的缘故,我们包围了主父。按照赵国的法律,这是要满门抄斩的。”两个人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主父行宫彻底包围起来。而且将宫女和内侍全部赶走,只剩赵武灵王一个人待在宫里,想出又出不来,又得不到食物,只好掏鸟巢里的雏鸟出来生吃。这样围了三个月之久,再派人进去打探的时候,赵武灵王已经不知道饿死多久了。赵武灵王这个人,历史上评价很高,关键是胡服骑射这件事很让人佩服。真正的改革,从来就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把戏,而是大刀阔斧地向旧制度、旧习俗挑战。如果拘泥于什么祖宗之法不可变,什么邪路不可走,那就不用谈改革。要知道,历史是在不断进步,观念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现在见了官老爷不用下跪,还可以时不时对政府发发牢骚,在一百多年前的人看来,已经是走在邪路上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武灵”这个谥号,恰如其分地评价了赵武灵王的一生。谥法:克定祸乱曰武,乱而不损曰灵。赵武灵王一生东征西讨,武功赫赫,把赵国打造成了一个足与齐、秦抗衡的强国,却在处理家务事上优柔寡断,毫无章法,以至于父子二人都不得好死。用司马迁的话说:“岂不痛乎!”【上兵伐谋:把问题丢给对手】公元前632年春天,晋文公率领晋国三军从绛都出发,按计划讨伐曹国,以牵制楚国军队,救援齐、宋两国。晋国人再一次采用假道伐虢的手段,派使者到卫国请求借道。卫成公当然清楚晋国人的意图,他面临一个两难的选择。如果同意晋国的要求,让晋军从卫国通过,等晋军消灭曹国后,回师途中再顺手消灭卫国,易于反掌,今日的卫、曹两国就是当年的虞、虢两国——前车之鉴,不可不防。如果不同意晋国的要求,晋文公正好借题发挥,给卫国扣上一顶“不合作”的帽子,名正言顺地派兵攻打。卫成公权衡再三,决定不答应晋国的要求。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晋文公立刻改变进军路线,迂回到卫国南部渡过黄河,将主攻方向放到卫国,只派少量部队袭扰曹国,以防止曹军在晋军身后搞破坏。晋军气势如虹,几天之内便攻下了五鹿。对于晋文公来说,五鹿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想当年,他从翟国出发,流亡到卫国,被卫文公拒之城外,饥肠辘辘之时,在五鹿的田野里向农民乞讨饭食,农民毫不客气扔给他一块泥巴,狐偃马上跪下说:“这是上天赐给您国土!”没想到一语成谶,十二年之后,晋文公果然以主人的身份进入五鹿。野史记载,在感激狐偃之余,晋文公甚至没忘记找到当年向他扔泥巴的农民表示感谢。自古富贵宽容,穷酸刻薄,能够善待昔日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富贵。同年二月,中军元帅郤(xì)谷因病在五鹿去世,先轸由下军副帅调任中军元帅,胥臣臼季接任下军副帅。《左传》强调,进行上述人事调整的主要依据还是各人的德行。三月,晋文公和齐昭公在卫国的敛盂举行会晤,结成了同盟。在巨大的军事和外交压力下,卫成公再也坐不住了,派人跑到敛盂请求和谈,遭到晋文公的拒绝。“寡人先礼后兵,已经给过你们机会。你们却一直拖到现在才来求和,不觉得晚了点么?”他一边剔着指甲,一边不紧不慢地说,看都不看使者一眼,“回去告诉你们的国君,洗干净脖子,等着寡人来取他的头颅。”晋文公这样做,并非为了吓唬卫国人,而是另有深虑。卫国正好处于齐、晋两个大国之间,北边是狄人部落,南边则有宋、郑两国。晋文公想救援宋国,必须先征服卫国;想联合齐国,也必须通过卫国;想控制中原的心脏——郑国,也必须先控制卫国。换而言之,晋文公如果想称霸天下,卫国就是门户,必须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如果太轻易答应卫国人的和平请求,则卫国人得之愈易,愈不加珍惜,势必朝三暮四,与晋国貌合神离。因此,必须要给卫国一个深刻的教训,使卫国人从心理上彻底臣服于晋国。你想战便战,想和便和,没那么容易。卫成公急了,战又战不过,降又降不成,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主动投靠楚国。而楚成王也正想利用卫国来牵制晋国。收到卫成公的求援信后,他二话不说,马上请同盟的鲁国自东方出兵西进,楚军则自南方北上,兵分两路救援卫国。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快。听到卫成公投靠楚国的消息,卫国首都的居民(国不干了。在他们看来,楚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晋国同宗同种,既是近亲,又是近邻,必须亲善。在一小撮人的撺掇下,国人们居然以下犯上,群起而攻之,将卫成公驱逐到襄牛去居住,并且推举代表前往五鹿向晋文公再度请求和谈。与此同时,楚军的救援部队遭到晋、齐、秦联军的阻拦,不能继续北上;而鲁国派公子买率军进入卫国,也因卫国的政变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鲁僖公突然害怕起来,他似乎有某种预感,觉得晋国很有可能在这次中原混战中获得胜利。若果真那样,为了救援卫国而得罪晋国,实在是得不偿失。但部队已经派出去,现在下令收回的话,楚成王又肯定很不高兴。如何是好呢?任何看似进退两难的问题都难不倒缺德的人。鲁僖公很快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把军队撤了回来,以示不与晋国为敌;又杀了公子买,派人将人头送给楚成王,说:“公子买没有完成救援任务,擅自回师,寡君十分恼怒,但是也没办法,只能杀了公子买,拿他的人头来向您请罪!”《春秋》记述此事:“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说公子买奉命保卫卫国,没有完成任务,被刺杀。这个说法与鲁国官方的说法基本一致,但史官的笔毒见于一个“刺”字。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本来可以大大方方用个“杀”字。然而鲁僖公要公子买死,名不正言不顺,实为陷害忠良,滥杀无辜,但又不能明说,因此用个古怪的“刺”字,留待后人去猜想。我想说的是,一个缺德的领导背后,总有一批倒霉到随时准备背黑锅的下属

                      的思考方式被彻底改变了!”我默不作声。“我必须改变做事的方式。我知道好多各式各样、我以前不知道的小事情,但我却还没完整接收她所有的记忆!比方说,我去买凯瑟琳单子上的某样东西,我很清楚它摆在哪家店的哪个地方,但我却不知道这东西长什么模样。还有,我在衣柜里找到用塑料袋套起来的衣服,上头标着‘凯瑟琳’。早上我几乎是不打扮的。我受不了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我的长相应该不是这样;凯瑟琳不是笨重壮硕型的,但我觉得我真的好胖。凯瑟琳也把账单逐一分类,弄得井井有条,好像她即将离开人世。”“她做事非常有条理。”“对。你知道吗,跟其他人融合开始令我有点沮丧了。”“为什么?”“我在消失。随着每一次融合,我变得越来越不像我自己。这次我很明显地注意到了。”“我懂你的意思。你得到的越来越多,却越变越不一样,不像你。”“对。感觉好奇怪。”※※※※“我已经很少出来了,”霍尔顿说。“你在里头怎么打发时间?”“维持日常生活,跟其他人说话,确定大家平安无事。詹森仍犹豫要不要融合,他想做自己。詹森想创造点作品给你,但他没有时间,因为跟凯瑟琳融合耗掉卡伦大部分的时间跟精力。凯瑟琳融合后,这里起了很大的改变。卡伦很紧张,压力很大——这次融合是目前为止历时最长的一次——但她处理得非常好。等凯瑟琳融合完成,下一个该轮到朱莉安了。自从凯瑟琳融入之后,卡伦也越来越有自信了。”“真高兴听你这么说,”我说。“等詹森有时间画画,凯瑟琳造成的冲击也平息之后,应该就是融合朱莉安的最佳时机了。”“听来还不错,”霍尔顿说。※※※※时间是1997年5月初,公园再次一片翠绿;春天的空气微寒,清风越过湖面、轻轻吹送过来。卡伦身穿薄夹克,走进我的办公室。她坐下来,挺直腰杆,上身微微前倾,斜倚着扶手;这姿势有凯瑟琳的影子。“我不确定凯瑟琳是否真的觉得我有能力,”卡伦说,“我担心我会辜负她的期望。”“怎么说?”“她的电话簿写得满满的!我该怎么办?一个一个打电话,然后说‘哈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去探望凯瑟琳的朋友,克里斯蒂娜,凯瑟琳帮她一起照顾临终的母亲。我知道怎么去她家。我走进屋子里,看见那位老太太,但我想不起任何曾经有过的对话。我代凯瑟琳去找杰里米神父,感觉也很怪。我以前就认得他,但现在我跟他的相处模式完全不一样。我认得凯瑟琳朋友的长相,却不记得她们的名字以及我们之间的互动或对话。我已经取得她的情绪和影像记忆,但谈话与声音记忆才刚开始输入。这个礼拜,我脱口而出‘坦白说’这3个字——这是凯瑟琳才会用的词汇,我根本不曾说过。我的脑袋浮现许许多多字句,但我却很不习惯使用它们。”“你似乎还没完全取得凯瑟琳这个身份的所有权。”“对,正好相反。”“这么说来,我想你可能还需要好几个礼拜解决这件事。”※※※※进入催眠状态后,说话轻声细语、有着少女纤细气质的朱莉安现身。她告诉我,她很气卡伦不多写一点与凯瑟琳融合的记录。她把手伸进卡伦的皮包,掏出几张纸给我;她还说她得通知我一声:詹森拿到他的画具了。※※※※与凯瑟琳融合1997年4月15日,礼拜二,凯瑟琳融入我了。这次融合可说是最累人的一次。我一到家,问题就开始了:我找到好多计划表、笔记和各种指示,到处都是;我只不过简单浏览一遍,情绪就开始低落。也许是因为我觉得我没办法接替凯瑟琳的工作吧。第一天,我累坏了。隔天我待在家里没出去,因为精明的凯瑟琳没替我安排任何约会或工作。那天,我接收到许多凯瑟琳的记忆:她极度迷恋有条有理的生活方式。现在,我喜欢准时赴约,凡事作计划,但以前我只要一紧张,一觉得仓促,就会遗失时间。凯瑟琳早就计划好自己的融合了。她把一大堆文件、物品整理好,用塑料袋包起来。虽然她留给我各式文件记录,我发现我很难维系跟“新朋友”的关系。他们都是凯瑟琳的朋友,我觉得我不适合继续与他们交往。我觉得我好像悄悄钻进别人的人生,并且背叛了这些人,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们。我当时到底在哪里?我们的友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慢慢调整适应,渐渐的,我发现我能跟上凯瑟琳的进度了。在接下来的4个月中,她不断把她自己、她的人生交付给我。我会尽力承担这些责任,尽可能坚持下去。我发现,我还真的蛮喜欢她的某些喜好和朋友。※※※※“哈罗!好久没跟你说话了!”先不论这是哪一部分的卡伦,她的心情一定很不错。她在椅子上动来动去,话说得飞快,一边动嘴巴、一边环顾屋里的环境。“嗯,”我支吾其词,“最近过得好吗?”我的行为与某个时候的卡伦如出一辙——她遇见某人,对方认识她,她却对此人毫无印象。“我很好呀!我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过我得说,我对其他人很失望。他们很难过。我自己就从来不觉得难过。新闻说机场的飞机失火,大家都很生气,但我说‘干吗这么小题大做?没事,没事的。就算真的有事,也不关我们的事呀!’他们每个人都闷闷不乐的,只有我会陪莎拉一起做好玩的事。”“你很有精神,神采奕奕!”我决定灌点迷汤,“等你融合了,这种特质一定可以帮大伙儿很多忙,而他们也会非常感激你的。”“嗯,在男人方面,我确实可以帮帮卡伦。刚嫁给乔希的时候,我们处得还不错。”哦,我想她是卡伦2。“我爱他爱了好一阵子。可惜他没办法适应我们的系统。但我不怪他,真的。如果我融合了,我会帮助卡伦拥有健康的浪漫关系。”“你还不确定要不要融合?”我问。“别开玩笑了!真扫兴!不过,这儿也没什么人能跟我说话了。告诉你个好消息,卡伦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想死了。现在她希望她不会死。这可是百分之百的大进步呀!”※※※※“我几天前就开始画了,”詹森说,“不过大概还要一两个礼拜才会完成。我想让你看看我们的房间。砖墙已经拆掉了,那些墙都是我砌的。以前我们各自拥有独立的房间,现在我们都住在同一个大房间里;不过,每个人还是有属于自己的角落。还有,最近我在考虑融合。”“这样很好,詹森。正好我也想多了解你。你几岁?”“11岁,不过我觉得应该再大一点。大家都不把我当小孩看。凯瑟琳不会像照顾其他孩子那样照顾我。或许因为我是黑人。有时候,我担心那些小孩会对我有成见。但我好想念他们。”“我好期待看到你的作品。”※※※※“这里还有一些跟凯瑟琳有关的事,”卡伦递给我四张笔记纸,“真不可思议!凯瑟琳做了好多事,我还在继续发现中。”她给我一张名片。其实这只是张简单的卡片,不过却连卡伦的中间名都印出来了。凯瑟琳就是这么贴心。卡片上还有她的地址和联络电话;不但方便老朋友联络,认识新朋友时也一样派得上用场。“我找到她买给我儿子的毕业礼服。我不记得自己曾做过这样的事。”“还有呢?”“有人说我变得很差劲,讨人厌。”“恭喜你!”我立刻响应。卡伦试着挤出笑容,旋即摇摇头。“这是好事吗?”卡伦不明白,“我的弟媳常打电话指使我,叫我帮她买这个买那个,一句招呼都不打,但现在我不会接到这种电话了。我告诉我弟弟,如果他要来我家,态度给我好一点,跟我打电话时口气也好一点。我们全家都不正常。我真不明白,以前我身上的其他人怎么可能应付这一切的?他们是怎么办到的?”“他们大多没办法应付,”我说,“他们只是忍耐。”看得出来,卡伦新生的自信与魄力稍为削弱了些。“桑迪只能顺着你妈,”我继续说,“她很不舒服,很痛苦,一天到晚吃个不停。有些人格只想伤害你,因为受虐令他们愤怒。现在的你日趋完整,你可以善用其他人赋予你的经验和力量,开始改变应付的方式,用其他方法面对你身边这些不正常的人。你的家人一定会抗拒变化,因为他们比较喜欢以前那个任他们索取、不在乎自己伤得多重的你。现在已经有好几个人融入你,你也变得更坚强;历尽千辛万苦,你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了。”“我确实更坚强了,我甚至拒绝帮我丈夫跑腿买香烟。我既不自责,也不觉得有罪恶感。”“真有趣。虽然这次融入你的人是凯瑟琳,但我在你身上看见好多迈尔斯的个性。”“凯瑟琳融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其他人也变得更坚强了。”第三部人格融合第24章朱莉安与卡伦3“整个礼拜天都是我在外面。不过你可别告诉卡伦,她会气死!”现在我能分辨卡伦2的语气了。“我跑去看成人用品的宣传展——情趣用品、按摩棒、色情录像带,好好玩哟!过去有一阵子,我还蛮喜欢这些玩意儿的。后来我和一帮高中死党办了一场性爱派对,还找了脱衣舞男来哦!他是警察呢!另外还有情趣用品店的老板娘,她把她的‘宝贝儿’全都带来给在场的女士们看。晚上我留下来看公牛队比赛。那警察或许会让卡伦很不舒服,不过我无法理解她的感觉,因为我不曾被虐待过。等我融合以后,我想我会很乐意把记忆送给卡伦,只是我还不知道要怎么做呢!至少,等我融入她,她就不会这么无趣啦!”我心想:卡伦“现在”就已过得很“精彩”,用不着等到以后了。※※※※“我准备好进行融合了,”朱莉安以她一贯的呢哝软语说道。“我很冷静,我想卡伦应该会需要我的冷静。她把自己弄得太忙、太紧张了,以致没办法好好记下心里的感觉。我想我可以帮助她,以前负责写日记的可是我哦!”※※※※“我想念转换人格的日子,”卡伦皱着眉头,下巴靠在手背上。“有时我希望自己能多遗失一点时间。一直待在外面让我觉得好累。”“你现在还会遗失时间吗?”“嗯,几乎都在晚上。我只能接受,别无选择。比方说,晚上11点我在看电视;但是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是清晨5点了。电视还在播,门口出现报纸……然后我开始一天的生活。”“今天是预定融合朱莉安的日子。”“我知道,我准备好了。”卡伦完全提不起劲。我无法想象这些内在改变究竟让她承受多大的负担,但是除了继续下去,我不知道我还能怎么做。我让她进入催眠状态,小心引导她进入内心深处。第一个现身的是詹森。“我一直在画画。我们的每一张图都是我画的。”我想起他画的心灵之屋。“我融合以后,卡伦也会画画吗?”“应该会吧,不过看起来可能会有点不一样,因为到时候就不只你一个人在画了。画画不只靠你的个人技巧,大家的想法也很重要。”“那我想在融合之前先把一些东西画出来。”“我明白了。你先继续完成吧。朱莉安在吗?”詹森退回,换朱莉安现身。“朱莉安,我该怎么向卡伦描述你,以及你存在的目的?”“嗯,我生于1970年,出生时13岁。当时卡伦11岁,她需要一个大一点的角色。我成长至15岁,这也是我现在的岁数。我没长大多少。卡伦从11岁起开始记录受虐过程。我生来就是为了担任这个团体的记录者。我写下好多父亲做过的事。祖母有个旧五斗橱,我会把我的笔记放进去藏起来。几年后,母亲发现这些笔记,把它们全给扔了。”“我懂了。真是好大的损失。你对融合有任何疑虑吗?”“只有一件事令我困扰:我还没彻底完成我想做的事。我想把融合过程写下来,证明它真的发生过。”“或许等你融合后,卡伦可以取得你的记忆,这样你就能重建部分过程了。现在可不可以请你先离开,在卡伦的小房间外稍等一下,我们很快就会让你进来。”“好。”卡伦口中的朱莉安有一头金红色长发,还有一对很绿、很绿的眸子。她很年轻,有着少女的青春气息。我把朱莉安的背景告诉卡伦,还有她想写下自己故事的愿望。“朱莉安坐在我右边,眼眶微湿,”卡伦说,“她握着我的手,有点犹豫。我强烈感觉到她的存在。她告诉我,她把过去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放在记忆里了。”卡伦停下来。“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也许你可以帮帮她。”“我伸手环抱她。她亲吻我的脸颊……拥抱我。她向你道别。她说谢谢你。她说,你会知道她还在这里,没有走远。”“我感觉到她的身体,她的心,”卡伦继续,“我听见你在纸上写字的声音,好大声。小房间好明亮。她完全进来了,不在小房间里了。我感觉她在我心里。”我引领卡伦回到办公室。她在发抖,视线变得很模糊。与朱莉安融合似乎令她感到惊讶,她深深影响她。“或许你该写下来,”我建议卡伦。1997年7月11日与朱莉安融合1997年6月17日,我和朱莉安融合。这似乎是最复杂的一次融合。朱莉安带给我极大的冲击,使我在将近一个月之后才有办法提笔写下来。朱莉安融入后,我开始真正感到完整;我终于接受其他人已经融入我的事实。融合后第一天,我开始想起一页又一页、日记般的记忆。我必须趁我还记得的时候赶快写下来。然而,我不可能将这么多年的日记重写一遍,所以我只写了一部分。书写过程中,场景一幕幕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感觉我的人生再真实不过了。虽然朱莉安只有15岁,但她在这个内在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写日记。她把所有的记忆分门别类处理好,等我准备好之后,再帮助我填补记忆之间的空白。我的人生拼图终于再次组合起来,这种感觉真是不可思议的畅快。最近这几个礼拜,我都在哀悼失去的童年。由于失去的片段逐渐拼凑成完整的记忆,我开始忘记每一个内在人格的特征了(至少已融合的部分是真的忘了)。这让我感觉很糟。他们帮助我这么多,我应该要永远记得他们才对呀!可是不知怎么着,朱莉安一融入我,让我想起她的日记之后,其他人存在的目的就变得越来越模糊。我好伤心,我甚至希望他们不曾融入我。我真的记得他们所有的遭遇,但就是想不起来哪个人做了哪些事。我怎么能忘记他们38年来的恩情?失落感彻底压垮了我。我挣扎,想弄清楚我究竟是谁。也许,等我完全融合,我就能开始变成我自己;但现在,我只能试着不去改变外在——尽管我的内在已完全不同了。我曾想过:融合完成后,我可能会突然变成另一种人,既然如此,我又何苦不接受每次融合造成的改变,让我慢慢变成“自己”呢?我到底是谁?!朱莉安的融合留给我许多疑问。我感觉到证明一切的需要,所以我接受了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遭遇。然而从现实来看,也许我根本无法证明任何一件事,因为这些都是好久好久以前的记忆了。我知道朱莉安不会写下谎言骗我,但我确实必须放手,放下想找到那些人、那些地方的强烈欲望。卡伦交给我好几张笔记。那是她根据朱莉安的记忆而重写的日记。她说,像这样的日记至少有好几十本,只可惜都被扔掉了。我看她写的第一页。午夜:在祖父母家,睡不着凌晨1:05:保安公司打电话来,说出了点状况。卡伦没睡,祖父叫醒她;他问:“想不想出去兜风?”卡伦别无选择,只好跟他走。(召唤爱丽丝、迈尔斯和卡尔现身保护)凌晨1:40:抵达化学工厂(中途停车买冰淇淋),乘电梯下楼。施虐者已等候多时。凌晨1:55:仪式开始。克莱尔现身。凌晨2:16:克莱尔退场,迈尔斯现身。凌晨3:20:迈尔斯退场,卡尔现身。凌晨3:50:卡尔退场。卡尔消除记忆。凌晨3:55:爱丽丝现身,于黑暗房间梳洗清理,准备回家。凌晨4:15:爱丽丝退场,卡伦现身。凌晨4:20:卡伦回家。凌晨4:35:卡伦入睡。清晨6:45:卡伦睡醒,爱丽丝现身吃早餐。早上7:15:爱丽丝退场,西德尼现身看早晨卡通节目。早上9:00:西德尼退场,卡伦现身。下午1:00:卡伦严重头疼,凯瑟琳请求内部协助;克莱尔自愿现身,承受痛苦。下午2:20:克莱尔退场,卡伦的母亲出门工作。下午2:30:凯瑟琳现身,整理家务,照顾卡伦的弟弟,做晚餐。下午4:30:

                      英雄形象……1894年9月17日,甲午战争中的中日“黄海海战”爆发,在战斗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英勇杀敌,无奈“致远舰”中弹爆炸,邓世昌落水殉国。在不少的历史读物中,关于邓世昌在1894年“甲午黄海海战”中殉国的一幕,是这样描述的:“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被日本海军发炮击中,正在下沉,邓世昌愤而跳入海水,当邓世昌浮在海面上的时候,他的‘太阳犬’游了过来衔住他,不让他下沉,邓世昌把他的狗按了下去,双双一同沉入水中,壮烈殉国。”也就是说落水之后,邓世昌的爱犬游了过来,要救他,可是邓世昌决心殉国,于是他按住了自己的爱犬,双双沉入水中溺亡……可是,邓世昌这个“按狗共沉”之说,是否真实?我想,还是让我们重新审视史料吧。首先,我们看看,书上所说的“按狗共沉”之说,出处是哪里?有一个出处是邓世昌殉国之后出版的《点石斋画报》,读者注意,这是一本画报,不是一本严肃的史学著作。这本《点石斋画报》,报道了邓世昌落水之后拒绝战友抛来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并按住自己的狗一同沉入海水中,壮烈殉国。这份画报还配上了一幅想象的插图。《点石斋画报》所描述的这一幕,有一点似乎是违反物理定律的:邓世昌落水后,如果没有救生物,如果他执意求死,则必然是迅速沉入水中,似乎并不可能凭空漂浮于水面良久,并完成了以下一系列的动作——摆手拒绝战友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按住自己的狗。那么,《点石斋画报》的报道,又是来源于什么资料呢?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点石斋画报》只是一份画报,并非严肃的史料,不足以成为信史,更不能成为写史的依据。于是,我们再来看看,李鸿章当年给朝廷的关于邓世昌殉国的报告:《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优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折》。李鸿章的这份报告,是这样写的:“……其力战阵亡之管带、大副等,自应先行奏请抚恤,以慰忠魂,致远管带提督衔记名总兵借补中军中营副将噶尔萨巴图鲁邓世昌……争先猛进,死事最烈,拟请旨将邓世昌……交部从优议恤,邓世昌首先冲阵,攻毁敌船,被溺后遇救出水,自以阖船俱没,义不独生,仍复奋掷自沉,忠勇性成,一时称叹……”李鸿章在奏折里对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描述,翻译成现代汉语总结后是如下的意思:“邓世昌落水之后,被战友救了上来,但是,邓世昌说:‘整只舰艇都沉没了,我没有独自求生的道理。’说完,邓世昌重新跳入海中自沉身亡。”读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李鸿章不是现场见证人,他的奏折所述,要么出自部下的报告,要么出自自己的猜想。2.李鸿章这份奏折是要建议光绪皇帝从优抚恤邓世昌,为了这个目的,当然是将邓世昌之死,写得越壮烈越好。3.邓世昌是李鸿章的部下,邓世昌殉国越壮烈,李鸿章的脸面越有光,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已经没有脸面对朝廷,唯有奋力描述自己部下将士的忠勇,以向皇帝表明:我已经尽力了,我的部下们也已经尽力了,这次打败仗,实在不是我的责任。从这样的动机和背景看来,李鸿章奏折里面所描述的邓世昌殉国过程,是不能完全置信的,至少不能独自成为信史,而必须有待佐证。所以,我们再来看看,当年北洋舰队老兵的说法。知名历史学者戚其章,在其所著《北洋舰队》中,收录了两份描述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水手证言,其中一份是“来远舰”老水手谷玉霖,他是这样说的:“邓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行将沉没,不肯独生,愤然投入海中,他平时所养的爱犬鸣叫,急跳入海中救主人,转瞬间衔住邓管带的发辫将他拖出水面,这时,搭救落水官兵的鱼雷艇也赶来,艇上水手高呼:‘邓大人,快上扎杆!’邓管带用手示意,不肯苟生,跟狗一起没入水中。”可见,依据这位老水手谷玉霖的说法——是狗将邓世昌“托出水面”的。可是,一只狗可以用它自己的力量游泳救出一个大男人,这只狗需要有多大?它需要有多大的力量?如果它有这样大的力量,它又何至于被邓世昌抱住沉入水中而挣脱不了邓世昌?这二者恐怕是矛盾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谷玉霖是“来远舰”上的水手,而邓世昌是“致远舰”上的管带,换言之,谷玉霖并不在“致远舰”的事发现场,可见,这篇证言所讲的,只是谷玉霖听来的,而不是自己亲眼看到的。我们再来看看北洋水师“来远舰”的另一位老水手——陈学海的证言:“邓船主(邓世昌)是自己投海的,他养的一条狗叫太阳犬,想救主人,跳进水里咬住了邓船主的发辫,邓船主看船都沉了,就按住太阳犬一起沉到水里了。”可是,陈学海也是“来远舰”上的水手,也不是“致远舰”沉没现场的见证人,他的说法和谷玉霖一样,应该也是听来的。我们再看《清史稿》。《清史稿·列传二百四十七·邓世昌》对邓世昌的殉国过程,描述如下:“……锅船裂沉。世昌身环气圈不没,汝昌及他将见之,令驰救。拒弗上,缩臂出圈,死之……”《清史稿》这篇邓世昌殉国记,翻译成现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致远舰的锅炉爆炸,舰艇下沉,邓世昌抱着一个救生圈,没有沉没,丁汝昌命令其他战友去救他,邓世昌拒绝上船,将身体缩出救生圈,沉海殉国……”可见,《清史稿》的这篇记录,则大不一样:这里的邓世昌,首先是抱着救生圈,暂时还没想着要死,见到战友来救自己,才突然想起自己要殉国,于是,邓世昌猛然挣开救生圈自沉殉国。而至于他的那爱犬——太阳犬,在《清史稿》里面并没有出现。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份证言:当年在“镇远舰”上当大副的美籍清军水兵马吉芬(PhiloNortonMcGiffin)事后写了一篇回忆录,名为《TheBattleoftheYalu》,中文可译为:《鸭绿江边的海战》。马吉芬在其文中,是这样讲述邓世昌的殉国过程的:“CaptainTanghadalargedogofamostvicioustemper,unrulyattimesevenwithhismaster.AftertheshipsankCaptainTang,whocouldnotswim,managedtogettoanoarorsomesmallpieceofwood-enoughtohavesupportedhimhadnothisdogswumtohim,and,climbinguponhim,forcedhimtoreleasehisgraspandthusmiserablydrown,thebrutesharinghisfate-perhapstheonlycaseonrecordofamandrownedbyhisdog.”马吉芬的这段描述文字,我将它翻译成中文如下:“……邓(世昌)管带养了一条最凶的那种狗,有时就算是邓在场,它也很凶。邓不熟水性,舰艇沉没之后,他抓住了一根不知是橹还是一根什么别的木头,刚好能使他漂浮在水面,后来,正是他养的这条狗,向他游过去并扑到了他的身上(狗也想求生),使他抓不住木头了,因此悲催地沉了下去,那狗也是同样的命运(沉没),这也许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狗害死主人的记录了吧……”可见,如果依照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则根本就不想死,他当时紧紧抱住了一块木头——这本身就是不想死的典型表现。不料在此时,邓世昌的狗游了过来,扑到他身上,木头不堪负重,人和狗才一同沉入水中,不幸溺亡。当然,马吉芬是“镇远舰”上的人,而邓世昌人在“致远舰”上,可见,马吉芬也不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马吉芬的证言,一样也是听来的,甚至是他自己想象的,总之,马吉芬的这篇文字,也不能独立成为信史。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邓世昌殉国一幕的“罗生门”如下:1.《点石斋画报》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拒绝救生圈,按狗共沉。2.李鸿章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被战友救上来,再度跳水自杀殉国,没有狗。3.谷玉霖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不知有否按狗)和狗一起沉入水中。4.陈学海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按下自己的狗,一起沉入水中。5.《清史稿》的说法:邓世昌本来抱着救生圈,见到战友来救他,突然挣脱救生圈,沉入水中殉国(全程没有狗)。6.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被动落水,抓住了木头求生,狗爬过来,木头不堪负荷,人和狗一起沉入水中。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在邓世昌殉国的具体过程上,《点石斋画报》、李鸿章、谷玉霖、陈学海、《清史稿》、马吉芬六方的说法,都是不同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那么写到这里,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不是。邓世昌殉国的故事,其实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教训,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点石斋画报》、李鸿章、《清史稿》等这些记录历史的责任人,没有认真对待历史,他们记录历史,不是从查实的证据入手,而是从道听途说、第二手资料,甚至第三手资料入手,所以出现了“三人成虎”的现象。致远舰当年被救的水手不少,只要政府、史学家、学者当时对历史认真负责,则邓世昌殉国的真实过程,不难理清,而当时显然没有人认真去做这个事,结果到了现在,出现了至少六方证言不一致的现状,恐怕回头再要理清邓世昌殉国的真相,似乎已经不太可能了。这就是邓世昌“按狗共沉”罗生门历史叙述给我们的教训,我想我们应该吸取这个教训,在治史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原始资料、可靠证据出发,不道听途说,不造谣,不传谣,一定要实事求是,只有当我们做到这样,我们才能留给子孙们一部准确的、真实的历史,而不会再发生邓世昌这样的罗生门。邓世昌“抱狗共沉说”未必真实,但时过境迁,史料不足,而且史料不可靠,目前已经很难还原。但是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治史要认真”的教训,那么,前事至少可以成为后事之师。

                      鲁迅和他的日本医生

                      整个民国时期是西医在中国开始流行的时期,在这一段时期里,由于中国西医医生的高度稀缺,也由于各种不平等条约的保驾护航,导致了大量的日本医生在中国行医……也客观地导致了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由于这些医疗事故的主治医生是日本人,所以,日本医生,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肺病病死,当时,鲁迅的家属并未对鲁迅的死因提出异议和疑问。但是,多年之后,鲁迅的亲生儿子——周海婴却开始怀疑鲁迅是被日本医生以“故意拖延治疗”的方式暗杀的。我们听听,周海婴是怎样指控的:“……自(1936年)6月以后,父亲(鲁迅)的疾病更令人担忧了,六月末的这一天,他在自己的日记中追述说,自五日以后,日渐委顿,终至艰于起坐,(日记)遂不复记……可见他的病是相当严重了……10月19日清晨……只见许妈眼睛发红,但却强抑着泪水,迟缓地对我说:‘你爸爸没了……’我急促地奔向父亲的房间,父亲仍如过去清晨入睡一般躺在床上,那么平静……1949年7月,叔叔周建人写信给我的母亲,说:‘鲁迅死时,上海即有人怀疑是(日本人)须藤医生所谋害或者延误,记得您告诉我说老医生(须藤)的治疗经过与实际治疗不符,这也是疑点之一,今您既然在上海,是否可以探查一下,须藤医生是否仍在上海?’……1949年10月,叔叔周建人在《人民日报》登报公开质疑须藤医生的治疗……叔叔周建人告诉我父亲临死前,确实肺病极重,美国医生邓肯检查之后对我们说:‘病人(鲁迅)的胸膜里有积水,要马上抽掉……至少可以活十年,否则活不过半年……’而须藤医生则一口否定美国医生的诊断,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承认,才开始抽积水……叔叔(周建人)接着说:‘上边这些话,是你爸爸妈妈亲自讲给我听的,那时我和冯雪峰谈过,但是他(鲁迅)仍然赞成须藤医生继续看下去,而搁置了美国医生的建议,结果半年之后,(鲁迅)就去世了……鲁迅死后,须藤医生写了一张治疗经过,使用了何种药物等,你母亲(许广平)说这份报告不符合当时治疗的实际情况……’须藤医生在我父亲去世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过……当时叔叔对冯雪峰讲,现在中日关系紧张,最好不要找须藤医生看病了吧,冯雪峰当时犹豫了一下,说:‘还是叫他(须藤)看,大概不要紧吧……’我怀疑须藤是故意拖延父亲的治疗……”(周海婴的指控,出自于周海婴著《鲁迅与我七十年》,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54~64页。)很显然,周海婴指控是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故意治死了鲁迅。读者要注意一点:鲁迅逝世时,周海婴年仅七岁。他当时并不懂事,一切都是事后听来的。这份并非是唯一的指控书,周海婴在多年之后,又写了一篇名叫《鲁迅之死疑案》的文章,广泛发表在中国各媒体。在该文中,周海婴说:“……1936年春,宋庆龄、史沫特莱便介绍美国的肺病专家邓肯医生给鲁迅看病。经过听诊、叩诊之后,邓肯医生确诊为肺结核病晚期,并提出了治疗方案。之后,父亲又去另外一个有拍片条件的医院拍了一张X光胸片,证实邓肯医生的诊断极其准确。然而须藤先生才在3月19日确定为系‘消耗性热型’,做‘穿刺实验’得微黄色透明液,检查咳痰为结核菌阴性,也就是还没有认为或怀疑肺结核晚期。三个月之后,6月23日查出‘咳痰多结核菌阳性脓球’。在X光片、结核菌阳性脓球确凿无疑的情况下,须藤医生才最后不得不确诊为肺病晚期……日本须藤医生和鲁迅的医患关系,是自1934年11月开始,亲手接触治疗近乎两年,达到百多次……鲁迅终究因何而死,我坚信这桩‘疑案’终将会大白于天下的……”给鲁迅治病的这个日本医生“须藤”,其全名叫“须藤五百三”。总结上述的两份指控文,周海婴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1.鲁迅病重(肺结核)。2.周海婴当年七岁,不懂事,对诊疗过程不清楚。3.鲁迅的弟弟周建人事后多年才开始怀疑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4.须藤五百三是鲁迅聘用了长达两年的家庭医生。5.鲁迅相信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的疗法,而怀疑美国医生邓肯的疗法。6.鲁迅被须藤五百三治疗了几个月之后,不治身亡。那么,鲁迅原本是怎样得的肺结核呢?我们来听听鲁迅先生的妻子许广平是怎么说的:“……我第一次到他(鲁迅)北京寓所访问之后,深刻的印象是他(鲁迅)抽烟时刻不停,一支完了又一支……满地狼藉着烟灰、烟尾巴……鲁迅的节俭有时让人看不过去,例如抽烟,直至烧手或者甚至烧口,真正没法拿了,才丢掉……我实在太简单……尽买些廉价的香烟供给他……日积月累地做慢性杀害他的事……他生病时,须藤医生忠告他:如果吸烟,吃药是没用的……后来病总算好点,我却又亲自给他用劣等香烟毒害他,这真是我无可饶恕的罪行……”(许广平的这段证言,出自于许广平所著《十年携手共艰危:许广平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5~137页。)从许广平的回忆里,我们看得出来:1.鲁迅长期大量抽烟,是个“重量级”烟民。2.而且,鲁迅所抽的是价廉、质劣的香烟。3.鲁迅抽烟由于舍不得浪费,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有过吸烟经验的读者,读到这里,应该能明白,这种抽烟法,不但抽烟量大,而且抽的还是劣等烟,还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长此以往,不得肺病才怪。我们再来听听许广平女士对鲁迅生命中最后一天的回忆:“……须藤(五百三)医生来了,给他(鲁迅)注射,那时他双脚冰冷,医生命我们给他敷热水袋,包裹起来……六点钟左右,看护妇来了,给他注射……看见他已头稍微朝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嗣挖出了吕不韦的玄椁,让他自己享用。所谓玄椁,是一种特殊的玄武岩制成的椁,套在内棺的外部,它能够很好的吸收储存地气。墓葬风水中就曾有“三龙不如一玄椁”的说法,就是指这种玄椁能抵得上三条杂气龙脉。在里面衬上寒玉做的棺材,可以透析玄椁中的龙脉气息,有如冰箱保鲜的原理,能够保证葬者缓慢而完整地吸收。就这样,数百年的时间里,在隆庆关山口的藏风位上,郑买嗣乐滋滋地利用玄椁里残存的龙脉气息泽被了他的子孙。“我终于明白无间轮回局的用处了。”我恨恨地捶了一下桌子,“就是用来消灭龙脉!”“这里是引龙大局的卧龙部。”莫炎沉思了起来,“龙脉应该在升龙部才对。”“从进蒙化城到现在,见到的格局多的数不过来,彼此重叠互相利用。”我幽幽道,“这本来就不正常,升龙部又是单局,只要稍稍做下手脚,根本看不出来。”这下连莫炎也傻眼了,千辛万苦找到这里,没想到龙脉早在唐代的时候就已经被毁,也难怪郑买嗣之后蒙化的人才凋零殆尽,偌大一个龙脉被毁,失去的又何止是这些。“可以下去吃饭咯,今天的菜丰富的很咯。”老田兴冲冲地走了进来,看见一屋子垂头丧气的人不由愣了一下。“老汉不懂啥风水哈,不过还是想说上两句。”问明原因后,老田眯起眼睛道,“记得巴查说过,云雾里看到的光芒不一定就是太阳,何况是听别人说的咯。”“拓文上的确是这么写的。”莫炎望着老田,眼光闪动了一下。“那也是郑买嗣说的哈,要是那个‘仙尊’说谎的话,郑买嗣也会相信咯。”老田继续道,“亦凡兄弟对那个无间轮回局也是听人说的哈,这些都未必可信咯。”莫炎和我不禁对视,老田的话不无道理,暂且不去追究拓文和书稿上所记载的真假,既然那“仙尊”可以用“阳世阴镜”将无间轮回局在地下引发,就不能排除他可能配合其他格局将龙脉再次引向他处。现在我们知道有人用引龙大局将龙脉从抚仙湖引到蒙化,埋葬的是吕不韦,负责守护龙脉的是南诏蒙氏,他们的先祖就是负责押运棺椁的蒙恬。现在没弄清的是龙脉的去向和饲虚一派的惨案……饲虚一派的惨案?!对啊!当年找郑买嗣墓葬的富商会不会和委托莫炎找龙脉的富商是同一个人?!如果是的话,当年茶马古道的血案应该和他有关,可为什么……大脑中的逻辑关系不断纠葛,无论我怎样梳理都没有头绪。“吃饭!”莫炎突地站了起来,“吃饱再想。”“咕噜……咕噜……”几个人的肚子先后响了起来,似乎在他的提醒下肚子们都醒悟了过来。众人相视间大笑起来,原本沉闷的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吃饭,大脑有了养分应该会转的快些。”我振奋了下精神道,“疑点就像鱼的气泡,只要有泡那就证明水底有鱼!”……住宿的小店有点像过去的客栈,楼下大堂便是吃饭的地方,我们在靠门的饭桌坐下,伙计麻利地端上一些饭菜,喷香的味道令饥肠辘辘的我们完全放下了龙脉疑团的纠葛,各自放口大嚼起来。“亦凡,你怎么把背包拿下来了?”晖儿见我靠在桌边的背包不禁问道。“唔……刚才下楼前突然想到的,吃完饭我想和莫炎再去一次城外。”我咽下口里的饭食道,“当年发生血案的地方也许会有什么特别的线索。”“好吧,那你和莫炎路上小心。”晖儿柔声道,伸手抚了一下我额上的已经结疤的创口。“啪……噹啷……”一个大大咧咧的家伙从桌边经过,踢倒了我的背包,包内传出金属撞击的声响,包口的搭盖翻开,露出了犀牛角剑柄和黑刀的金吞口。踢倒背包的那人并没有为自己的鲁莽道歉,倒是满不耐烦地瞪了一眼。那是昨晚机关金人的武器,放进包内之后便忘记拿了出来。我顾不上斥责那人,连忙收好背包,这东西大庭广众之下很容易惹麻烦。“浪剑,郁刀……唐货~~”那人嘬了下牙花,低声嘀咕了一句,一双小眼直勾勾地盯着背包。见我收起背包,他缓了下神,脸上立即堆起笑容,凑近了说道:“这货卖不?说个价钱~~”那人一口乡音,似乎是鲁豫一代的,长脸小眼,一口黄牙,惨白的皮肤似乎不太见阳光,左手腕上用红绳栓着一块古色古香的玉制挂件,敞开的衬衣里露出一条奇怪的项链,那链坠是一个类似动物爪牙的东西,上面嵌着金边挂口。我不想多事,便礼貌地笑了笑:“不卖。”“三万一件,中还是不中。”小眼睛脸一翻,换了付狠相压低声音道,“识相就成交,老子没功夫和你泡。”找碴还真会挑时候,我暗地在他脚下支起两支金属针,正要发作间却被莫炎在肩上按了一下。“月招子远彩,元良刨杵分金?”莫炎口中的话语听着有些耳熟。小眼睛听着一愣,气焰顿时下去了不少:“倒斗摸金,敢问元良何方分得山甲?”莫炎两手一合做了个喇叭状的手势:“开丘搬山,鹧鸪分山甲。”小眼睛打了了哈哈,双手一拱:“空子抹盘,山水相逢分杯盏。”说罢转身出门,莫炎紧跟上前,转了个弯就不见了。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交待晖儿他们留下,便跟了出去。出了店门,莫炎和那个小眼睛早已不见了踪影,寻找间耳中传来一阵低低的呻吟。顺着声音转入店边的小巷,赫然看见莫炎满手鲜血地站在那里,小眼睛的一只左手竟被他生生折断!二十一、阴火四妖小眼睛的左手手腕后三寸处支出了一截断骨,挑出皮肉,血淋淋地露在那里。这家伙倒也是个硬骨头,居然没有痛晕过去,只是不住地喘气。“你们发丘中郎将够毒,自家人下狠手……”小眼睛喘道,“俺张禾记下了……”“最后一遍。”莫炎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杀气,“这玉哪来的?”我这才发现,小眼睛腕上挂着的那块古玉正拿在莫炎手中,莫炎似乎对这块玉十分在意。“东三爷送的。”小眼睛显然也看出莫炎动了杀心,古玉和生命当然是后者重要,更别说给他这个祸根的东三爷了。“神算东三爷……”莫炎估计是知道这人的来头,闻言沉思起来,小眼睛见他走神,一个骨碌爬起身,猫腰就向巷子外蹿去。“嗖……嘎巴……”小眼睛还没跑出两步,银色长索鬼魅般缠上他的脖颈,莫炎手腕一抖,小眼睛的颈椎发出了枯枝断裂的声响。“他到底是什么人?”我没料到莫炎真的会下杀手,“你干嘛杀了他?”莫炎搜出小眼睛的手机和钱包,冷冷地看了眼地上的尸体,指尖弹出一团灵火。尸身在灵火的燃烧下无烟无息,一会便化作了一片土黄色的细末。“回去细说。”莫炎拍了我一把,头也不回地走出小巷。客房内,大家看着莫炎手中的那块古玉,各自惊叹不已,一边打开的笔记本电脑上清晰地显示着那个小眼睛的资料。原来那小眼睛张禾是一个盗墓集团的头目,专门负责销赃口径。就在张禾高调“收购”南诏兵器的时候,莫炎一眼看出他胸口的项链是盗墓贼用来保平安的“摸金符”,便用盗墓贼的黑话切口打招呼试探:“月招子远彩,元良刨杵分金?”那意思就是:“眼力不错,阁下想拆同行的台,分杯羹?”张禾被莫炎唬住了,“倒斗摸金,敢问元良何方分得山甲?”这就是自报家门客套一下:“在下是摸金校尉,请问阁下哪里发财?”这摸金校尉是三国时期曹操为了筹集军资特别设置的官方盗墓团队中的职务之一,据说个个精通盗墓神出鬼没。后世的盗墓贼为了掩盖本行恶称,也想给自己脸上贴金,便沿用了这个称呼。莫炎一听没错,便想稳住张禾,“开丘搬山,鹧鸪分山甲。”其实就是说:“在下发丘中郎将,到处敛财的。”发丘中郎将与摸金校尉是同一期的军职称呼,手法不同,属于群盗爆挖型,盗墓贼称之为“搬山开丘”。张禾大概是顾忌到了什么,莫炎说完这话他便准备开溜,“空子抹盘,山水相逢分杯盏。”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丢人啊,冒犯了,改天找机会一起发财。”他哪里知道,莫炎根本就不会让他走开,原因就是他手上的那块古玉。……“是派内我一个叔父的。”莫炎看着阳光下透出异彩的古玉,“活玉水翠,不会有错。”这块古玉雕工十分古朴,简略的几刀便在浑圆的玉体上诠释了一只栩栩如生的猛虎,玉质润泽透亮,通体翠绿间夹杂着一些翡黄。莫炎翻动了两下,那翠绿翡黄的内质竟似隐隐流动了起来,看得我们不由一阵惊叹。“老汉听说过哈,活玉水翠可以救人,千年难遇的咯。”老田说道,“腾冲那里就出过两块哈,据说进贡给了南诏王的。”“真能那么神就好了。”莫炎摆手道,“我叔父是和父亲一起遇难的。”“神算东三爷可能会和那场血案有关,甚至可能跟龙脉事件有关。”晖儿推测道,“这么神奇的玉都舍得赏给手下,他这人肯定不一般。”“云南盗墓贼多,全是外来户。”莫炎继续道,“就这个东三爷是本地人。”神算东三爷,年龄、相貌、来历不明,莫炎也是在堪舆同行中听说过此人,据说他能断阴阳看山水,寻龙探穴神算无敌,只是专干盗墓的缺德行当。云南堪舆界同行不耻于他的行为,但却又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因此神算东三爷的名头却也十分的响亮。“这人去过郑买嗣的墓葬。”S突然叫道,她一直在查看着张禾的那部手机,用蓝牙传导文件后,发现手机的相册内存放着四张高清晰的照片,拍的正是隆庆关的玄椁、巨岩和山口。其中山口顶部的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让S放大查看,发现山石泥土中隐隐显露着铁链和滚轮,另一张上则是用灰土碎石巧妙地掩盖了起来。“郑买嗣尸体消失,玄椁自动上升……”我脑中一片空明,“这帮人比我们早到隆庆关,而且事先盗走了郑买嗣的尸体,并在玄椁机关上动了手脚。”“普通的盗墓贼是不会对郑买嗣这样的墓葬感兴趣的。”晖儿接道,“何况他们没必要那么大费周章地在机关上动手脚。”“只有一种可能。”莫炎的声音冷了下来,“东三爷就是幕后人。”“呜……”张禾的手机发出一阵震动,来电显示是一个叫“老夫子”的人。大家都有些僵直了,迟疑地望着手机。不接手机,对方很可能是盗墓集团的成员,一旦怀疑张禾出了事,就会打草惊蛇;接手机,那更会穿帮,张禾的嗓子和鲁豫口音实在特别。“喂,拉泡屎也不让俺舒服点……咋?这就去腾冲咧?……娘的,俺丑话说在前头,么啥甜头俺可不去,管他娘的中不中,三爷那边俺自己去说。……啥?找了妹子等俺?中!发个短信把地方给俺说清了,这就赶过那边去。”啪,电话挂断了,先前惊讶的我们看着一脸严肃的莫炎,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他竟然将张禾的口音语气模仿的惟妙惟肖,满口脏话乡音和他的形象形成了一种滑稽的对比。“东三爷要张禾去腾冲会面。”莫炎没有笑,脸上冷得接近冰点,“有大买卖出货。”晖儿忽然想起了什么,问莫炎要过手机,在电脑上操作了一会之后列出了一排表格,原来她查证张禾的手机漫游信息,而列表中显示的地区正是我们之前所去过的云南各地。尤为让人注意的是,从日期上来看,张禾的行踪似乎总是先我们一步到达目标。“嘟嘟”,手机再次响起,这次是短信,那是张禾该去的地方。张禾负责的是销赃倒卖,之前晖儿便已在公安部的网络上看到了张禾的通缉令,这家伙足足倒卖了上千万的古董文物,算起来已经够枪毙一百次了。东三爷急召他去腾冲,应该是有文物出货,这个线索则正好给了我们机会,去见一见那个神秘的东三爷。“我看这不是什么巧合,这帮家伙的路线和我们完全一致,晖儿刚才说得对。”S说着有些火大,“我们索性去腾冲,看看那个三爷是什么货色,把这些事情都弄清楚。”如果可以从东三爷这条线上挖出龙脉之谜和茶马古道血案的真相,那云南也没有白跑一趟,我们身后的顾虑危险也会完全消除了。大家思路都一致,简单安排后,便乘上了去腾冲的列车。……腾冲玉市,下午四点左右,一行人晃悠着在市场中闲逛。莫炎和老田结伴走在先头,我则和晖儿S扮作游客,有意无意地在摊位间问价还价。腾冲是中国唯一产翡翠的地方,现在已是挖掘告罄了,但由于长久以来的玉石贸易,加上毗邻世界翡翠之都缅甸,因此这里的玉石市场依旧红火。根据短信给出的接头地点,我们来到玉石市场一个较大的铺面前。莫炎操着鲁豫口音和店主交谈了两句,那店主便点头哈腰地递去一块玉石带扣,掏出一包云烟,发了莫炎一支,却并没有替他点着,转身自顾做他的生意去了。众人相继转出玉石市场,确定没人盯梢后,在一个僻静的巷子里碰了头。“玉石带扣上有什么东西没?”S急切地问道。“你带回去送林岳吧。”莫炎递过带扣,“玉质似乎还不错。”“切,我干嘛送他,这东西上不像有什么秘密啊。”S口上说着,手中还是接过了带扣。我笑着问莫炎拿过烟卷,撕开,一个小纸卷巧妙地藏在了烟丝中,展开一看,上面写了七个字:“八点,万年蛤蟆嘴。”万年蛤蟆嘴,这古怪的名字是指腾冲热海景区的一处地热喷泉。腾冲地处火山群中,大大小小的温泉不胜枚举,有一处温泉会不断喷射热泉水箭,外形酷似蛤蟆大张的阔口,应此得名。“买点张禾穿的那类衣服。”莫炎塞过一卷钱,“按我的尺寸,六点旅店见。”说罢叫上老田径直往城东走去,我们走了几家服装店,挑了一套与张禾穿着风格相同的衣服。莫炎的身材与我相仿,因此索性就试穿了一下。六点,在落脚的旅店里,莫炎和老田准时回来了。老田先是拿出三只活杀的鸡,又掏出了几块满是泥土的砖头,最后是一只动物的脚爪,上面残留着长长的钩爪。“王亦凡,按张禾的项链做。”莫炎拔下一只钩爪,“金子太贵,你想法解决。”拿我当金匠了,苦笑间我转身进了院子,此时正是吃饭时间,四下无人。我集中精力从地下聚出一些金属,费力地剥离出黄金,半真半假地凭记忆做了一条摸金符。回到房间,我吓了一跳,脸色苍白的张禾正站在屋内,一只浣熊似的动物蹲在他的肩头,呲牙咧嘴地冲我怪笑着。“朋友送的东瀛狸猫。”张禾开口道,言语间竟是莫炎的声音,“幻化伪装的高手。”那狸猫点点头,晃动了下尾巴,转身仔细地端详了一下张禾的脸,蹦到桌上,用前爪撕下一条鸡皮,再次跃上张禾的肩头,小心地将鸡皮撕碎,贴在了他的颧骨部位。我这才发现,现在面前的张禾颧骨有些过低,那狸猫贴完皮后,用前爪抹了几下,顿时出现了两块高耸的颧骨,鸡皮的痕迹顿然全无。狸猫又看了看,回头冲我又是一呲牙,做了个鬼脸,身体腾化成一团火焰,蓬然消失了。“莫炎?”我可以肯定眼前这个张禾就是莫炎假扮的,但这个东瀛狸猫的本事也太大了点,日本传说中那幻化戏弄人类的估计就是它了。现在这个造型,再加上莫炎惟妙惟肖的言语模仿,这个张禾几乎就是还魂人间了。噗,火焰再次腾现,那只狸猫出现在了我的肩上,顶着两只硕大的黑眼圈有趣地看了看我,左爪从身后拿出一片奇怪的叶子,放在嘴边舔了舔,而后大大咧咧地一爪摁在了我的额头上。“亦凡……”晖儿望着我的眼神一下茫然了起来,视线四处搜索着,“怎么一下不见了?”“我在啊。”我回答的声音引起了晖儿的注意,但似乎依旧看不到我。“一叶障目。”张禾,不对,应该是莫炎缓声道,“你现在隐形了。”“看来我们今晚有场好戏要演了。”我忽然觉得很有趣,身边的狸猫也冲我不住地呲牙怪笑,这小家伙倒是个不错的帮手。……腾冲热海在县城外大约二十公里的地方,下车的时候已是七点五十分的样子,我和莫炎脚下加快步伐,赶到了万年蛤蟆嘴。“禾哥~~”一个胖胖的男子老远就招手大叫,夜色中速度惊人地“滚”了过来。“娘的,俺颠了一天,大腚都起油皮了。”莫炎脸部表情竟然丰富了起来,口中骂骂咧咧道,“三爷找俺啥事嘛,快带俺去,早了早好。”“禾哥,莫要急,三爷知道你辛苦,在温泉包了个专场。”胖子阿谀地笑着,一身肥肉波动不已,“边上的宾馆给您开好了房间,妹子就等在里面。”“嗬,中,中,办事有一套。”莫炎猥亵地笑着,狠狠拍了胖子两下,痛得胖子直咧

                      古风水格局中便有这个逆五行局,那是一种源自先天八卦阴阳变化的衍格局。天地为阴阳两仪,四象神兽分属木、火、金、水,而具中位的人则属土。照理水性的穷奇是会受到土的克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寻常的人类总是和穷奇格格不入互搏互杀,但如果穷奇吸取了人的精气,就等同于水吸取了土的精华。五行原理中曾有相克也相生的说法,五行中的任意一行在相克的另一行面前,自身会有一种遇强愈强的反应,倘若穷奇集合了水性与土性的精华,遵循这种“阴极阳盛,阳极而阴盛”的道理,就会在体内形成循环不断的能量,其运作原理如同现代科学中的核聚变一样。“不错,正是逆五行局。”少昊之子不失时机地说道,“穷奇不耻天下君子,却也被天下君子所不耻,循环其道岂不快哉?”“‘五行阴阳相克相生,逆转为忤自伤其身。’逆五行局导致的结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面对这个疯狂的家伙我有些难以置信,“若是让穷奇吸取如此大量的精气,阴阳五行循环的力量足以让它失去控制,那么你也会受到牵连而受损甚至消失!”眼前的景象倏然消失,我依然身处在别墅之中,少昊之子以一种几乎脸贴脸的姿势凝视着我的眼睛,在他那深邃的眼中竟似燃烧起了一团幽幽的阴火。“穷奇会变成如何不会有人比我更清楚!”自他的齿间迸出一种怨毒的声音,与先前的浑厚嗓音大相径庭,“消失便消失!五千多年,我受够了外界发生的一切!世人都在做些什么道貌岸然男盗女娼的事情?!即便有那么几个看得过眼的人,不还是都被所谓的首领除掉或逼死了吗?”“难道你想效法以前的那些疯子搞什么灭世重生?!”一阵气血翻涌,我的身体无故地凭空扭曲,浑身的骨骼已在咯咯作响,他终于下手了。“灭世重生?也许是的,姑且按你的说法来定论吧。”少昊之子脸上泛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本不想杀死你这么有趣的人,五千多年以来你是第一个和我交谈了那么久的人,但留着你只怕会坏了我的大局。”言语间身上的力量渐渐加重了,浑身的剧痛让我感到将要被捏碎的恐惧。可笑,我怀着私心做着自以为正义的事情,少昊之子同样怀着私心做着自以为正义的事情,而最终我们都将死在这种心理上!“哈哈哈哈……”痛苦中我放声狂笑,笑声中充满了嘲讽和悲伤,这世界究竟遵循的是什么样的规律!狂笑中身边突地黄光大盛,一种奇异的黄色光体在我周围蔓延开来,那股几乎要将身体捏碎的力量竟渐渐消失了。当脚踏上平稳的地面时,原本装饰的木质地板上已满是厚实的黄土。“轩辕息壤?!”少昊之子惊讶地扬了扬眉,似乎发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一定是彭候附身的那块黄色精元在刚才的力量下被激发了,这东西似乎可以控制土的聚集,会不会和驭金的能力一样?意念闪动中,又是一片黄色光体凭空涌现向着墙壁蔓延,在黄土的覆盖下四壁早已辨别不出原本的样貌。“原来如此,难怪会有这种感觉……”少昊之子兀自言语着,仔细端详了片刻,“刚才几乎被我杀死却还大声狂笑,究竟是什么让你如此的发笑?”“何必问我?你不是能知道我心中所想的一切吗?”难道他也借着问话来拖延时间吗?“这些黄土掩住了你的想法,使我无法窥觑。”少昊之子倒也坦白,土克水,身为精魄的他也会受到穷奇水性的影响而受制于土。“知道与否并不重要,与其拖延时间不如来个了断!”意念随着言语波动着,整栋别墅浑然变成了一个大型的土窑,如果土壁可以阻住少昊之子的力量,那么时间的凝结便会被打破,而预先布下的风雷阵就可以生效。黄土在少昊之子的身边筑起了一个半球型的壁垒,完全将他封在其中,壁垒结成的瞬间,整个屋内似乎有了些许的变化,时间继续流动了!“噗噗”闷响连连传来,封闭的壁垒上竟出现了无数的裂缝,难道黄土的力量不足以封住他吗?继续催动下,壁垒上的黄土逐渐加厚,那些裂缝无力地消失了。暗舒一口气,脑中盘算着如何迅速发动风雷阵,厚实的壁垒却毫无征兆第从中突地碎裂开来!少昊之子的身影再度出现在面前,在他的周围浮现着一片幽蓝的光芒,光芒中离奇地生长着数十支柳条,无风自动地在那里轻轻挥摆着。十九、破环“幽潭泛波癸水生,烟柳随风乙木落。”柳枝轻摆中,少昊之子缓缓吟唱,双目精光毕现,“驭金操土固然不俗,但若要钳制住我恐怕还差些火候。”一线希望却在轻描淡写间被化解,面对这个深不可测的敌人,难道真的束手无策吗?脑中混乱的思维无法整理出任何的头绪。“现在可以告诉我,刚才那一刻你为何发笑了吧?”少昊之子继续道,占尽上风之下却追问起无关紧要的问题来。“我笑你自以为是,看不起伪君子,却做着比伪君子更不如的事情。”既然无力对抗,我索性全然不顾了。“这话倒是有趣,历来世人只会唾骂我为小人,却没人说过我是伪君子。”少昊之子饶有兴致地说道,“如果你能自圆其说,或许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颛顼逼死共工是一桩上古冤案,你将真相公诸天下无可厚非。舜帝自顾王权安稳杀了你和穷奇,那是他私欲作祟。穷奇只是一只怨气化成的虚兽,无思想和辨别能力,单凭对颛顼的残存意识四处吃人。”直视着他的双眼,我毫无畏惧地说道,“可你是一个有意识有思想的精魂,不去找舜帝报仇,而却在这里驱使穷奇屠戮毫无反抗能力的普通人。是非不分,恩怨不明,还天下皆醉我独醒地惺惺作态,你不是伪君子是什么?!”“那些都是该死之人!纵使千刀万剐也难抵其行之万一!”少昊之子闻言狂怒,双目蓝光大盛,“不错,我是斗不过舜帝,无法为自己报仇!但扫灭那些伪君子,也是为天下不再出现像我和穷奇那样的怨者!”“哈哈哈哈……”怒极反笑,我不无嘲讽地说道,“你看不惯王权独尊,却在那里自诩正义地左右天下人的生杀大权,你和那些你所憎恨的人有什么区别?!你只不过是找了一个足以麻痹自己的理由罢了!你比那些伪君子更加令人不齿!”“那你这些时日奔波冒险与我为敌的目的又是什么?为天下正义?流芳百世?”少昊之子身边的柳条倏然狂舞起来,屋内半数黄土早已消失殆尽,“你不也是为了一己私欲?不也是为了保全妻子朋友的性命吗?”“没错,我的确是为了妻子和朋友的性命安危,相比之下我并不是很在乎其余人的生死。”我一付豁出去的架势,“但我还是要救天下人,没有天下人,我们即便活着也无法继续安定地生存下去。”“私心如此之重,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少昊之子狂怒间迫近了面前,短短几句话的功夫黄土的束缚已完全失效,“原本以为你会有如何有趣的高见,却也不过是那些君子之流的虚伪言辞罢了。”“虚伪?哈哈,何来虚伪?我敢说敢当,做了就不给自己找借口。”也许之后等待我的便是死亡,也许更糟,但此刻已顾不了这许多了,“我从未想当君子,也不齿于去做小人,更不以申冤救助为由去利用那可怜的穷奇,让它永世生活在痛苦之中!”“利用……永世痛苦……”激烈的话语下,少昊之子的神色一下黯淡了,原本逼人的气势荡然无存,身旁的蓝光与柳条渐渐地消失,整个身形跌坐在了地上,口中无力地喃喃道,“我没有利用穷奇,只如它所愿地让它去除尽恶人……”同穷奇相比,眼前的这个精魂至少可以讲理,也许这便是我唯一的胜算所在:“穷奇本不想吃人,只是误把那些人当作颛顼,每每懊悔之时便弃尸而去。它一直重复着怨恨和痛苦,并在这些的伴随之下永生不死。你一再地让它去吃人杀戮,这不是生不如死吗?!”“而我也一直在这种生不如死的境遇下支撑着,找着理由让自己感觉存在。”少昊之子脸上满是落寞悲怆,口中像似自语般地说道,“就算天下恶人除尽,人世毁灭重生,又能如何?”“如果你觉得我是巧言辩驳,在这里周旋时间,现在便可以杀了我。”我坦然地坐下望着他,心中不由一阵悲悯,“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放过自己,放过穷奇。”少昊之子奇怪地打量了我一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良久,长叹一声,胸前聚起一团奇异的七色光球,整个人形渐渐地隐入了光球之中。光球闪动着在眼前飘忽,在我身边绕行几圈后怦然击向我的头部。没有任何的过渡和征兆,周围的一切立刻凭空消失在黑暗之中。一阵奇异的感觉传来,我已置身于天空,低头可俯瞰广阔的地面。“你可看见那可怜的穷奇正伏在苍茫大地之上?它并未沉睡,这许多年以来,它一直静静地注视着这肮脏的人世间。”少昊之子的话音自脑中响起,刚才那光球变化应该是将自己附在了我的身上,让我从他的视角去观察一切。“它一定很痛苦。”我静静地说道。眼中所见的是城市的全部,但此时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只巨兽正蜷伏在那里,身躯若有若无地在整座城市间闪动。那便是穷奇,它似乎十分安静地伏在那里,只有头部不时地左顾右盼着。但仔细看去,那猛虎般的头颅上竟似人一般地呈现着痛苦的表情。每隔一段时间,它便忿忿地抬起头,张开大口作猛吸状,大片的光点自城市各处飘出,聚入口中。在穷奇吞吸间,我甚至能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愤怨遍布周围,而在这之后便又弥漫起沉沉的痛苦。“想来你说的的确有理……”观察时少昊之子并没有多话,直到此时才传来他幽幽的话语,“穷奇原本只是愤怨,但自从禁锢渐脱,我设局吸魂之后,它便处于现在的这个状态了。总觉得它的痛苦是源自世人,却不曾想过那是心中的纠葛。”“共工本是为民造福的神,只因死后心中积怨才使得穷奇如此凶恶丑陋。穷奇身上也沿袭了他的爱民之心,怨怒杀人知错而悔恨,周而复始之下岂有不痛苦的道理?”望着穷奇的表情,感受着那交织的愤怨与痛苦,一阵酸涩涌上心头。“纵视数千年,唾骂追杀穷奇者无数,为其心伤酸楚者却唯有你一人。”少昊之子的声音不无感叹,“枉我自诩为其知音,而今看来不及你之万一,也罢……”眼前景象变幻,一沉之下视角换作仰望,穷奇庞大的身躯悬浮在头顶不远处,这一变竟已是令我自地下探视了。看着隐现得有些虚无的穷奇,一处光亮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是一个奇异的光环,半数聚集着被它吸入的光点,而另一半则是一种蓝色的光晕。两者互相扭挤碰撞,在交替作用的力量下,巧妙地形成了一团旋转的态势。“己土癸水五行冲撞,却又化作阴阳两仪相辅相承,这便是穷奇不灭的根源所在。”这话语仿佛在点拨着什么,逆五行局与穷奇的微妙联系被一语道破,这简单古朴的上古风水局会不会是用最简单的办法就可以破解?“说来简单,穷奇不灭的原因在于它吃人时吸入了人的土性,与体内的水性互搏故而生生不息。”少昊之子继续道,“你原本效法舜帝的做法固然可以令水性大增反噬穷奇,但却只能使得它去吸噬更多人的精气。”“你是在教我……”硬生生地打住话头,我意识到将要脱口而出的是一句废话,少昊之子显然是在讲述灭除穷奇的方法。“丁火勃旺癸水分神,己土兴盛元胎必焚。”清晰的语声深深地印入了脑中,眼前回复到了别墅屋内,少昊之子的身影淡淡地在空中飘动着,“还有三日穷奇便可聚精气而成形变化,它的冤苦与你所在乎的人命都要看你的造化了。”“那你……”这又是一句废话,少昊之子的精魂已是淡化得近乎飘渺,他应该已作出了选择。“拂袖忘忧吾去兮,世事皆已矣。”轻声的吟唱如梦如幻地传来,手中一沉,竟是那把硕长的铜锥,“流连世间数千年而苦闷至今,得你提醒也该是我休息的时候了。这铜锥今后会对你有用,愿自珍重……”身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已丝毫无法感觉到他的存在,少昊之子静静地自世间离去。没有胜者的喜悦,也没有死而复生的庆幸,唯有一股浓浓的惆怅萦绕在了我的心头。如果不是那柄铜锥在手中沉沉地提醒,或许真会将发生的一切当作南柯一梦。站立许久,我终于自方才的情绪中解脱出来,拨通了家里的电话。“亦凡,怎么没有按计划通知我?”晖儿在电话中满是焦急的声音叩打着我的心弦,“那边解决了?你有没有受伤?”“没事,已经结束了~~”我轻声答道,平静的生活会伴随着穷奇的解脱接踵而至,三天时间虽不多,却是充满了希望,“回来再细说吧,我这就出发。”将别墅内部稍事修整后,我收拾起一箱的东西走回车子。皎洁的月光下,手中的铜锥泛着微光,这来自上古的器物真能如少昊之子所言吗?忽地脑中闪过一个灰影,此刻会是什么东西滞留在这里?!我缓缓地转过身,心下早已做好了应付突变的准备,而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刻板的中年男子。那男子衣着朴素,灰色夹克,浆洗得干净却很老旧的水磨牛仔裤,一双登山靴满是灰土。方正的国字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紧盯着我手中的铜锥,那双白多黑少的眼睛中流露出几分诧异。“呃,我是这别墅的……”我下意识地解释起来,深夜搬东西,手拿利器,这很难不让人误解我是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看来是我低估了你,听风这一派也倒没有断根。”柔和的语声很难与他的外表联系起来,但他的话语则确实地表露着他的某种身份。“听意思你似乎知道我的能力,这时候出现应该不会只是想告诉我这些吧?”老话说的“来者不善”应该就是指这种不速之客,但他想干什么?“没那闲功夫,我就是想得到这把铜锥而已。”中年男子冷冷道,声音却依旧柔和,那感觉令我有些忽冷忽热的错觉,“不过,真的没想到你能灭了少昊的精魂,把舜帝铜锥据为己有。”“你是……”中年男子的身上所散放出的感觉令我有些熟悉,脑中一阵搜索间忽地激起了某处的记忆,“那只夫诸的主人?!”“嗯,夫诸是我豢养的神兽之一。”中年人走近一步,面无表情地伸出右手,“我叫莫炎,饲虚一派的传人。”饲虚?顾名思义就是饲养虚灵了。他口中说到我是听风一派,那么他应该就是专门饲养虚灵的一派,难道我们之间有什么渊源故交吗?脑中思考着我握了一下他的手,触摸之处竟然柔如无骨,那手仿佛胶质一般。“你先别疑神疑鬼,听风、饲虚同为一脉,如果想对你下手的话我也不会等到今天。”莫炎的话语中露出了一丝友好,脸上还是那样毫无表情,“既然你拿到了舜帝铜锥,也不必浪费时间了,这城市下面藏着的穷奇必须尽快解决,这方面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先前的土、金两只虚灵也是你收服的吧?”虽然不是太确定莫炎的用意,但至少他不是敌对的,联想起之前的事情,也的确是他在暗中帮忙,“有你的帮助,应该可以很快将穷奇解脱。”“不过,你必须先答应我一件事。”莫炎点头默认了我的问话,“作为之前的回报也好,当成同门的求助也行,随便你怎么权衡。”“什么事情?礼尚往来,能力所及的我可以帮你。”莫炎的要求带着一种无法拒绝的口吻,但我的确欠他一个人情,而且还是一个很大的人情。“我就当你答应了,这个事情以后再说,当务之急是先解决穷奇。”这人古怪的厉害,先前逼人的语气现在竟转作了轻描淡写。“现在说不行吗?”我有些奇怪,难道他要求的事情是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抑或是……“反正不会让你伤天害理、自寻短见,到时再说也不迟,先回你家去商量一下对付穷奇的事情。”莫炎挥手打断了我,自顾转身坐进了车内,见我还在发愣便探头道,“上车出发,别傻站在那里发愣。”车子在公路上飞驰,身边坐着这位神秘的莫炎,我就这么莫名地把一个奇怪的突来者带回了家中。在一段介绍和描述后,家里的三人大致了解了今晚发生的一切,也好奇地偷偷打量起这个莫炎来。“莫……莫先生。”林岳轻咳了一下,找了个心中比较合适的称谓,“那个夫诸是你养的?”“嗯,没错。”莫炎干脆地答道,挥手间那只夫诸便奇迹般地出现在林岳的身边,“它可还记得你上次说的话,小心别被它踢到。”林岳条件反射地跳了起来,乖乖地躲

                      浪人兼特工,借旅游之名,偷着画地图,打探情报。青木宣纯老朽之后,接班的是之前提过的坂西利八郎,此人创立特务机关“坂西公馆”,把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政府骗得一愣一愣的,被卖了还帮忙数钱。随着日本对中国的侵略程度加深,黑龙会、“坂西公馆”这种半江湖半官方的组织就不太够用了,日本人只好另想办法。于是,一个全新的组织粉墨登场,它叫特别高级任务课(科),一说是特别高级警察课(科)。总之,一般简称特高课(科),为了行文方便,就称之为特高课。特高课成立的目的很明确:一切都为日本侵华服务。特高课最初在东北建立,它的头目——“阴鸷猥琐男”土肥原贤二,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土肥原比他的师父坂西利八郎和祖师青木宣纯更加心细、胆大、阴狠、不要脸。土肥原的保密工作做得相当到位,特高课的确切成立时间至今没有人知道。但它应该在1913年之后才成立,因为1913年土肥原贤二才来到中国。虽然土肥原一肚子坏水,但他确实是一个不错的特工。他由日本的国情——妓女多和中国的国情——鸦片流行出发,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开展业务的好办法——在妓院搞谍报。妓院三教九流会聚,各种消息四通八达,十分便于情报收集。于是,土肥原在沈阳和哈尔滨等地的妓院里插入了许多特高课的间谍。这些间谍在依靠出卖色相刺探情报的同时,还经营着一项副业——贩卖鸦片,既为特高课解决了经费问题,也让那些有利用价值的家伙染上烟瘾,便于控制。一箭三雕!土肥原不愧是暗黑小能手。在土肥原的率领下,特高课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切都有条不紊,快速高效。“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满洲独立”、“一·二八事变”以及“华北自治”等重大侵华事件,大都跟土肥原和他手下的王牌间谍川岛芳子等人有关。日本国内的高层看见土肥原这小子把特高课搞得风生水起,就动了把特高课做大的心思。于是,各层级的日军宪兵队和日本警察署,都多了一个叫特高课的部门。由此,咱们在看抗日或谍战相关的影视剧时,老能看见日军宪兵队等机构里那个邪恶的特高课。交代完了特高课,再来看看另一个受日本人控制的特务机构。

                      76号

                      76号,是上海极司菲尔路76号的简称,它的学名叫“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工作总指挥部”。这个名字中的“中央”指的是汪精卫的伪中央,76号是这个机构的所在地。与76号相比,“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工作总指挥部”这个学名太难记了,所以无人知晓。76号的靠山是日本人,但干活的都是中国人。76号的一把手是丁默邨,二把手是李士群。这两人除了“只干坏事,不干好事”这一大共同点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共产党的叛徒。丁默邨早年直属中共湖南党团组织领导,国共合作时期加入国民党,后来就一直留了下来,成为中统特工。因为业务能力不错,后来干到了“调查统计局”邮检处处长。这个丁默邨,有一个大弱点——拜金,尤其钟爱贪污腐败。1938年4月,张国焘逃出延安投奔国民政府,负责接待张国焘的正是曾经的“同志”丁默邨。结果丁默邨居然把政府拨给他用来招待张国焘的费用给贪污了,钱少了,对张国焘的招待工作自然做不到位。香的没吃到,辣的没喝到,张国焘十分不满意。张国焘心情爽不爽,丁默邨根本不在意。但他不知道,一道阴冷的目光正投射在他的背后。这道目光的主人,是戴笠。丁默邨这次得罪的张国焘,在共产党内地位比较特殊,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因此戴笠打了一个如意算盘:如果能以得罪丁默邨的代价,换得张国焘对军统的忠心投靠,是一笔不错的生意。于是,戴笠在蒋介石面前告了丁默邨一顿黑状,说丁默邨贪污招待费,虐待投诚人士。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1938年夏天还未到,丁默邨便被停职,张国焘顺利加入军统。李士群跟丁默邨的经历十分相似。李士群原是中共党员,中共中央特科特工,兼周恩来的警卫员。1932年被中统逮捕,他没有“打死我也不说”的勇气,没几天就变节投降,加入中统。不过,这个李士群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物。这家伙在中统那里并未将与自己有联系的共产党员全盘供出,而是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了保护;与此同时,他又对中共隐瞒了自己变节的事实。也就是说,中统认为李士群是自己人,中共也不敢百分百地确定他已经叛变。由此,李士群成为双重间谍。当时,李士群的公开身份是上海《社会新闻》杂志的资深编辑,他的领导正是社长丁默邨。1937年年末,南京沦陷后,李士群奉中统徐恩曾之命,在上海潜伏下来。到了1938年,中国在正面战场节节败退,大城市基本全数陷落。李士群彻底对抗战失去了信心,在他看来,中国即将灭亡,自己没有必要跟中国一起“牺牲”。于是,这小子再度叛变,主动投靠了特高课的老大土肥原贤二。土肥原贤二当时急于控制上海,而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人做特务远比日本人有优势。于是,土肥原出钱出枪出设备,指令李士群尽快建立汉奸特务组织。76号就这么成立了。李士群觉得自己的号召力不够,便策反了老上级丁默邨。由此,二人在76号干得风生水起。但土肥原对这两个家伙并不十分放心,于是他给76号安排了一支日本宪兵队,职责自然是监视76号里的大大小小的汉奸特务。除了土肥原,日本军部也对76号不放心,所以日本人在上海专门建立了一个特务机关:梅机关,负责监视76号和以汪精卫为首的伪国民政府。

                      特效润滑剂——周佛海

                      李士群和丁默邨两人都出身中共,后又都效力中统,可以说对中国特务组织的运作情况十分熟悉。因此,在他俩的策划和安排下,国民党在上海、南京的特务组织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军统尤为凄惨。当时沦陷区的锄奸任务大都由军统来完成,仅在1939年秋季的两个月间,军统就干掉了四十余名大小汉奸。于是,76号在李士群的率领下激烈反击。一时间,大量军统基层组织被破坏,大批军统特务被捕,甚至军统王牌杀手(时任上海区区长)陈恭澍、南京区区长钱新民、第四战区少将参议戴星炳都被李士群成功拿下。一时间,上海滩风声鹤唳。戴笠急了,告诉周佛海:你去跟李士群说,意思一下就行了,别太过分了!戴笠和周佛海很熟吗?他为什么要对周佛海说这番话?周佛海之前跟汪精卫一起跑到南京组建伪国民政府,本以为自己这边的政府一打开局面,那边蒋介石的政府就活不下去了,自己这边正好接管全国政权。但他万万没想到,日本人打完“武汉会战”之后就基本打不动了,而蒋介石政权似乎一时半会儿倒不了。正好此时戴笠派军统特工过来策反,周佛海乐得脚踩两只船,从此成为骑墙派。一方面替伪政权做事,一方面为军统服务。在周佛海的运作下,军统和76号暂时休战:只要你别惹我,我就不惹你。接下来的故事则有些过于无间道了,中统、军统、76号、特高课全部有份。

                      “色戒”

                      在张爱玲的短篇作品中,有一个叫《色·戒》的无间道故事。故事内容大约如下:美丽性感、气质柔美的抗日女志士王佳芝,或许是感动于对方愿意为她一掷千金的慷慨,又或许是出于情欲,爱上了一个自己曾立誓杀之而后快、阴险冷酷、苍老猥琐、变态无耻的汉奸易先生,甚至不惜为保护汉奸而葬送了自己和同志们年轻的生命。当然,如果《色·戒》没有被李安拍成情色片,估计知道这个故事的人不会太多。张爱玲是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写情爱、伤感、彷徨、小资那是信手拈来,但这种阴森恐怖的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怎么会被她知道,从而写出这么“真实”的故事?秘密就在她的老公身上。张爱玲有一个叫胡兰成的汉奸老公,此人当时正在汪精卫政府任职。张爱玲从胡兰成的嘴里听到了一些捕风捉影的片段,然后结合她和胡兰成的情感经历,创造出了一段“爱恨纠结”的故事。虽说情节基本上都是虚构的,但主角还是靠谱的。故事中抗日女志士的原型是郑苹如,被色诱的汉奸易先生的原型是丁默邨。郑苹如的父亲郑钺,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后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母亲木村花子则夫唱妇随,随郑钺来华参加革命活动。也就是说,郑苹如不仅出身革命家庭,还是中日混血。当时中国有一份叫《良友》的画报,其在中国的影响力大约类似《时代周刊》之于世界。而郑苹如曾经是《良友》的封面女郎,其姿色不用多说,自然是当时的一流美女。1937年,受家族和时局的双重影响,19岁的郑苹如出于爱国热情而被陈立夫的堂弟——中统上海地区负责人陈宝骅引入中统,担任中统上海区的情报员。在中统的刻意安排下,演技出众的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与中统预定的猎物丁默邨“不期而遇”,于婉转低回、顾盼娇吟间,已将丁默邨迷住。火候已到,郑苹如邀请丁默邨到家中一叙。因为中统计划在郑家附近动手。面对超级美女含情脉脉的邀请,尤其是到家中一叙这么旖旎诱惑的邀请,恐怕以一般男人的意志力,还真是无法拒绝。按理说,老色鬼丁默邨更没有理由拒绝。可他还是在轿车就要到达郑苹如家时,突然改变主意,掉头而归。老特务就是老特务,虽好渔色,但更重视自己的小命。第一次不成功,只能继续努力。此时,郑苹如的顶头上司,从陈宝骅换成了张瑞京。张瑞京命令郑苹如想办法将丁默邨引到上海一家皮货店——西伯利亚皮货店,他已在那里安排好了杀手。可就在这一切布置妥当后,张瑞京因叛徒出卖,被李士群抓了。李士群出身中统,和张瑞京本是旧识。熟人相见,张瑞京倒也爽快,未等用刑就全招了。出人意料的是,不知道李士群出于什么居心,竟然未将此事张扬出去。他不仅把张瑞京保护起来,而且还派出狙击手来到西伯利亚皮货店附近埋伏。1939年12月21日下午,丁默邨被郑苹如拉进西伯利亚皮货店。郑苹如装作走到一旁挑选皮衣,和丁默邨拉开了距离。狙杀丁默邨的最好时机出现了!可就在这一刹那,凭借混特务多年的直觉,丁默邨好像预感到了什么,突然以“闪电侠”博尔特奥运百米夺冠的气势狂奔而出。他的车就停在路边,没有熄火,司机时刻准备接应,车门当然是敞开的。丁默邨三蹿两跳就已冲进车里,高喊开车。枪声响起的同时,车已经飞驰而出。机会转瞬即逝,中统和李士群派来的杀手都空手而归。丁默邨脱险后,擦掉一头冷汗细细一想,自己光顾西伯利亚皮货店是出自郑苹如的建议,可杀手竟然就埋伏在了那里,如此只有一种可能,郑苹如和杀手是一伙的。接下来,郑苹如顺理成章地被捕。日本人本来想用郑苹如的性命要挟其父郑钺出任伪政府的职务,但正直的郑钺一口回绝。在刑场上,郑苹如对刽子手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帮帮忙,打得准一点,别把我弄得一塌糊涂。在女儿牺牲后,郑钺一病不起,于1941年年初抱恨而终。郑钺死后三年,郑苹如的亲弟弟郑海澄在重庆保卫战中驾机与日寇搏击于长空,壮烈牺牲。又过了半年,郑苹如的未婚夫、空军上校大队长王汉勋牺牲。真是满门忠烈!

                      超级墙头草

                      李士群是怎么回事,居然要刺杀丁默邨?在76号,李士群属于创业元老,而丁默邨属于新进员工。但在日本人的安排下,老资格的李士群居然只能屈居于丁默邨之下,出任二把手,这让李士群很不服气。因此,李士群开始拉帮结伙,处心积虑,下定决心搞垮丁默邨。因此,李士群跟中统保持了藕断丝连的关系,譬如这次保护张瑞京而刺杀丁默邨。同时,李士群在周佛海卓有成效的运作之下,跟戴笠的军统玩起了暧昧,譬如掩护军统上海站站长余祥琴逃生。要命的是,李士群还一直和中共在上海的特务工作负责人潘汉年保持着密切联系。在李士群身边工作的关露就是中共联络员。红色特工关露的公开身份是上海滩最有名的三位女作家之一,另外两个是丁玲与张爱玲。有首歌大家肯定非常熟悉:“春天里来百花香,朗里格朗里格朗里格朗,和暖的太阳在天空照,照到了我的破衣裳……”关露就是这首歌的词作者。李士群身为76号的人,却跟中统、军统、中共暧昧不断,难道他和周佛海一样,也是骑墙派?事实证明,这一推测并不是没有依据的。1943年9月,李士群横死于阿米巴菌中毒,便佐证了这一推测。李士群身体本来好好的,可就在发病前两天他赴了个宴会,日本上海宪兵队特高课科长冈村适三做东。李士群吃完饭后,不久就有了中毒迹象。李士群死于非命后,汪精卫厚葬了他,却并未追查他的死因。这种低调的处理方式,似乎有力地证明了冈村毒死李士群的说法。不过,这件事依然留下了诸多不解之谜。是日本人兔死狗烹吗?显然不是,此时的国民政府还很坚挺。那就是中统或军统锄奸?也不像,按照军统或中统的习惯,除掉一个像李士群这样的超级汉奸,一定会大张旗鼓地宣布对此事负责以杀鸡儆猴,顺便鼓舞抗日士气。但此事发生后,没人宣布负责。难道李士群是暴露身份的中共潜伏特工?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日本人应该不会使用暗杀手段,而应该明正典刑,严刑拷打,从李士群身上挖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如果李士群是被抗日势力指派潜伏的话,那他的死就是牺牲,指派他的人应该为其记功并嘉奖才对。可即便抗战胜利之后,中统、军统、中共还是全无动静,正好说明此人确实是汉奸。既然如此,答案似乎只剩下一个:李士群虽然并非任何一方的潜伏间谍,但他是骑墙派,四面讨好,日本人不需要这种不忠心的走狗,但李士群的特务势力很大,即便是日本人也有所顾忌,因此特高课只能选择暗杀。

                      假钞大混战

                      之前提过,军统对日的秘密战线上,有一件重要的工作是金融作战。说是金融作战,其实就是印假钞。日本人印假钞,国民政府也印,然后再由双方的特工们想方设法在对方的控制区花掉,在解决自己资金不足的同时,还可以打击对方的经济,一箭双雕。从1938年年底开始,日本人开始在沦陷区用新发的伪币替代原来的法币(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同时,大鬼子山本宪藏开始带领手下的小鬼子们印制假法币。日本人印假钞和今天的黑社会印假钞不一样,他们印假钞时,让全日本最好的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设计制作。而且,日本人用的设备和原材料都缴获自国民政府印钞厂。也就是说,日本人印出来的“假钞”根本就是真的。截至1945年小日本投降,共印了四十多亿元,堪称世界假币制造之最。要知道,1937年,中国的法币总量还不到十五亿。山本宪藏为了印制假钞,没日没夜地干活。他本来是打算宁可拖垮身体,也不给事业留遗憾的。可到了最后,身体是拖垮了,但遗憾也留下了。因为他万万没有想到,国民政府在领土与人口日益紧缩、收入停滞的状况下,为了应付抗日战争的庞大战费支出,居然在国统区总共发行了近五千亿法币。他呕心沥血印的这点钱,扔进去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山本宪藏彻底服了:中国实在是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国家!来而不往非礼也。国民政府决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就是印假钞吗,我们也会。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对口机构“对敌经济作战室”,从美国购买一流的纸张和印制设备,再从美英两国聘请一流的技术专家,同时挑选中国银行造币厂的技术精英,在重庆歌乐山建立合资伪钞工厂,比照着戴笠从周佛海那里搞到的日伪银行的纸币印钞版,夜以继日地印伪币。伪币从此源源不断地流入沦陷区,导致沦陷区物价飞涨,损失惨重。相比之下,共产党控制的边区几乎没有受到影响。共产党控制区不使用法币,而是自己发行钞票,俗称“边币”,再加上共产党控制区的经济总量有限,费那么多功夫也不值得,日本人只好放弃“边币”全力

                      少家产,但这次大出血还是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所幸成功贿选,要不然只能去跳黄河。可话又说回来,“贿选”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要比“不选”进步得多,毕竟“贿选”在政治透明度上远胜暗箱操作的“不选”。1923年的国庆节,即10月10日,曹锟兴冲冲地从保定赶回北京,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曹锟成功贿选总统成了年度头条新闻,这么火辣的内幕当然也引起了海内外的共同抨击。其中,“民国骂神”吴稚晖的表现最出彩。吴稚晖同志是国民党的元老级人物,口才十分厉害,世称“疯狗”,威名远扬四方,没人惹得起他。他的厉害之处主要在于两点:一是逮着谁咬谁,从老一辈的慈禧到小字辈的汪精卫、蒋介石和戴笠,都被他尽情地“咬”过,差点没撕碎了。二是他的口味相当重,火力总是在对方的脐下三寸左右徘徊,爱惜面子的人很难骂回去。像这一次,他就给曹三爷想了一个“省钱”的招——男人的精子若能全部胎化为人,那么曹锟与太太云雨一次,便可以生出四万万个子女,一致都选老子,就不用花那么多的钱去收买议员。黄段子的生命力一向很强,尤其是在市井间,因此吴先生的这个荤段子深得老百姓的钟爱,传着传着,曹锟就得到了一个“精虫总统”的非荣誉称号。曹三爷的个人威信因此严重下降不说,更严重的是,他贿选总统的行为将吴大帅这些年拼死拼活为直系积累下来的政治资本一扫而光。这对直系的前途而言,是一个十分不妙的信号。“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曹锟贿选总统,令孙中山先生十分不开心,可他也知道,凭自己的力量目前无法撼动直系,好在自己正行走在正确的大路上,早晚都会干掉北洋军阀,只是这需要一些时间。为了更好地借助苏联的力量和经验强大自己,孙大元帅决定向前辈取经。于是,1923年8月,蒋介石作为孙中山口中最能干的人,率领“孙逸仙博士考察团”前往苏联考察。什么时候孙中山拥有博士学历了?其实孙中山只是香港大学的一名本科生而已,其博士头衔十有八九是人们把Dr.(医生)误译成博士所致。尽管未曾取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孙中山还是不失为一位晚清名医,他行医的故事不少,其医德更是有口皆碑。孙中山此番派遣蒋介石赴苏考察的主要目的有二。其一,与苏联共产党中央高层以及共产国际高层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学习更多的经验,争取更大的同情和更多的援助。其二,在蒋介石出发之前,国民党党中央和总参谋部鉴于北伐屡次失利的不利局面,想出了一个似乎快速有效的北伐方案——尽可能将战场转移到更利于接收苏联物资援助也距离北京路途更近的中国西北地区。具体说来就是,孙中山希望苏联帮助国民党在外蒙古的库仑(今乌兰巴托)办一所军官学校,进而帮助国民党训练出一支军队,然后从外蒙古发起进攻,干掉曹锟这厮以及以他为首的北京政府。对于国民党的这个军事计划,苏联军委主席托洛茨基明确拒绝了蒋介石:你们应该将绝大部分注意力放到宣传工作上,尽量减少军事活动。你们应该从自己国家的本土而不是外蒙古发起军事行动,尽快放弃军事冒险。尽管蒋介石努力争辩,但苏联坚决不支持国民党的外蒙古军事计划。这让蒋介石很生气,他当天在日记里写了一段话说:求人不如求己,一些人宣称是你的盟友,但是他考虑问题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无论为个人,为国家,求人不如求己。无论亲友、盟人之如何亲密,总不能外乎其本身之利害。而本身之基业,无论大小成败,皆不能轻视恝置。如欲成功,非由本身做起不可。外力则最不可恃之物也。——杨天石《寻找真实的蒋介石》)。蒋介石在苏联取了三个月的经,但“蒋僧”与唐僧不同,他发现苏联并非极乐世界。他在日记中说:在我没去苏联之前,我相信苏联对我们的援助是出于平等待我的至诚,是绝无私心恶意的,但是考察的结果让我感到了苏联对新疆、蒙古和东北的领土野心,使我的理想和信心完全消失。我感觉苏联所谓“世界革命”的策略与目的,对于东方民族独立运动比西方殖民地主义更危险。了不起!政治阅历并不深的蒋介石,居然能嗅到“霸权主义”的味道。由此,民族主义者蒋介石感到苏联对国民党的援助完全是出于领土野心和不良目的。尽管蒋介石同志之前曾认真攻读马列主义著作,曾认为中国革命可以分两步走——共产主义是三民主义的下一阶段,但是在苏联共产党中央和共产国际出面邀请他加入中国共产党时,他以“须请命孙先生”的托词婉拒。蒋介石满怀期望地去苏联取经,却没有修成正果,可他也并非毫无收获,通过仔细观察和沟通交流,他总结出了两条革命经验:经验一,必须独立、自动、不受外人支配。经验二,“一个主义一个党”,革命必须由“一党来专政和专制”。可以说,正是这次苏联之行,使得蒋介石对共产党和苏联的态度产生一百八十度转弯,为他在四年之后进行的武力清党埋下了伏笔。尽管蒋介石觉得苏联危险,但蒋介石更知道,这时的国民党根本就离不开苏联的援助。这就是政治,政治就是永远追逐利益的最大化。1923年10月6日,苏联顾问鲍罗廷到达广州。在接下来的七个星期中,孙中山、鲍罗廷两人定期就国民党改组计划进行商讨。1924年1月20日,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孙中山经过艰苦努力,压下党内的不同声音,坚决改组国民党,他要将一个“士大夫”阶层的团体改造成有人民参加、有人民支持的合格的政党。值得一提的是,马林提出的“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建议得到了共产国际的支持,于是共产国际命令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在孙中山与李大钊的斡旋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与中国国民党的蜜月期。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尚无自己独立的、鲜明的政治主张,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它也未获得独立运作的授权,没有能力独立行动,所以,中国共产党当时的官方思想就是遵照共产国际的命令,真诚协助国民党。由此,“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得以正式确立。而孙中山接下来的主要任务就是创建一支忠于党忠于自己的军队。要有这样的军队,就必须要有培养军官的学校。于是他决定创办一文一武两所学校——国立广东大学和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前者就是现在的中山大学。那么,广为人知的黄埔军校在哪里?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黄埔军校”,只是因为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后来定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岛,大家就以地名“黄埔”代称它,其真名反而被世人忽略。下面就来聊一聊这个培养了国共两党无数将星的摇篮,说一说这所近代中国最伟大的军校。第十章黄埔!黄埔

                      黄埔新立

                      在苏联的帮助下,孙中山终于迈出了“创办军官学校、建立革命军”的第一步:成立军校筹备委员会,并任命37岁的蒋介石为筹备委员会委员长。值得一提的是,在黄埔军校的筹备过程中,由于筹备工作繁重,办校经费、武器弹药和训练器械极度缺乏,以及不少老资历的革命干部出于心理不平衡对他处处掣肘,蒋介石多次打算撂挑子不干,最后还是孙中山拿出老领导的架子猛批了他一顿,才让其勉为其难地挑起这副担子。1924年初春的广州,细雨绵绵,春寒料峭。阴霾的天气和淅淅沥沥的小雨交替上演,似乎在告诉人们:冬天并没有走远。如此寒冷的天气里,南堤2号新打出来的“陆军军官学校筹备委员会”招牌似乎也被冻得瑟瑟发抖,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到筹委会那一大帮子人的热血豪情。革命形势喜人,时不我待,众人都很心急,也很努力。1月下旬才建立筹委会,5月学校就落成并开始招生,6月16日新生竟然就入学了。这样的进度不免令人浮想联翩。其实按现在的标准,黄埔军校算不得一个正规的军校。说不正规,是不想扫这些历史牛人的面子,要讲难听点,就是学校有点“野鸡”的意思。黄埔军校虽然有点那个,但总算是起步了,一穷二白,多不容易!下面一起来看一看黄埔军校的第一届领导班子,请注意,其中的大部分人都将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叱咤风云。军校总理——孙中山孙先生这一辈子最爱的就是总理这一称呼,以至于军校都要设置一个总理。校长——蒋介石虽说他的资历不够老,不过作为唯一既精通军事还懂政治宣传又深得孙中山信任的高级干部,这个校长也就只好由他来做。当然,这跟他擅长搞人际关系也有一定的关系,如他的盟兄弟张静江、戴季陶、许崇智,还有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廖仲恺都愿意为他说话,都支持他做校长。党代表——廖仲恺他从未在部队待过,但追随孙中山多年,久经考验,搞财政的能力也不错。这个党代表制度是学习苏联的,相当于咱们现在军校的政委。政治部主任——戴季陶这位仁兄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跑路了,不辞而别。经过小心求证,发现此事与国民党内部的权力斗争有关。黄埔军校的权力结构是这样的,廖仲恺任党代表,蒋介石任校长,戴季陶任政治部主任,构成看似平衡的三驾马车。平时由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党代表辅助并监督之,政治部主任则是党代表的参谋长,特殊情况下可行党代表职权,当临时的老大。这样问题就来了。校长蒋介石和政治部主任戴季陶是铁哥们,“蒋戴”组合联手,在黄埔有谁能相抗?对于黄埔军校这样一个各方利益纠葛其中的香饽饽,这显然破坏了其中的政治权力平衡。所以国民党内部的眼红人士纷纷跳出来反对:或蒋走,或戴走,两者余一!戴季陶够义气,他把机会留给了蒋介石,自己离开黄埔军校,去筹办一所新的大学——中山大学。可话又说回来,还好他跑掉了,英俊有为的周恩来才能接任。战术总教官——何应钦他在日本振武学校念过书,是蒋介石的校友。一年前还在贵州军阀手下干活,职务是贵州省军区参谋长,可惜那边窝里斗得太厉害,于是转投前途远大的蒋介石同学。后来,何应钦成为在黄埔系中影响力仅次于蒋介石的二号人物,一直在台湾干到退休。教练部主任——李济深之前说过李济深与胡汉民、邓铿二人之间的关系,这里就不重复了。他毕业于保定军校,于邓铿死后不久升为粤军第一师师长。他不仅是粤军中的实力派,而且跟新桂系的关系很不错,在两广一带有很强的活动能量。此人后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教育长、总队长兼教练部副主任——邓演达毕业于保定军校,原为粤军第一师参谋,后来搞了一个“第三党”跟蒋介石唱对台戏。教授部主任——王柏龄毕业于保定军校,一遇到危险就逃跑,实在是没脸没皮的经典人物。教授部副主任——叶剑英两年前还只是个下级军官的叶剑英,此时竟跃升为教授部副主任。究其原因,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在陈炯明炮轰总统府事件中,他火线“救驾”,得到了孙中山的信任与赏识。顾问团团长——来自苏联的加伦将军此人本名布留赫尔,后被封为苏联元帅。他领导的顾问团还包括了炮兵专家鲍罗金,通信专家德拉特文,战略专家切列潘诺夫……他们的到来大大提高了黄埔军校师生的战术水平。校长办公厅主任——陈诚陈诚,字辞修。毕业于保定军校,一生追随蒋介石,无论是在大陆还是台湾,都是蒋介石最亲信的人之一。招生委员会委员——陈果夫此人是蒋介石把兄弟陈其美的亲侄子。校长办公厅机要秘书——陈立夫陈果夫的亲弟弟,陈其美的亲侄子,美国匹兹堡大学采矿学硕士毕业生。谁也不会想到,这所在不起眼的小岛上颤颤巍巍起步的黄埔军校,竟然在日后名扬天下。从此时起,直到1976年叶剑英主导粉碎“四人帮”为止,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几乎每起重大历史事件中都会看到黄埔军人的影子。生源黄埔军校的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实在太多,他们每个人的故事都可以写一部书或者拍一部电影。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个仓促搭建的草台班子爆发出如此不可思议的能量?不要着急,先领略一番黄埔美景再说。在广州东约二十公里外,珠江的江心,有一个树木葱郁、山峦起伏的小岛,因其形状狭长,故而得名长洲岛。黄埔军校就坐落在长洲岛上,坐南朝北,总建筑面积一万多平方米,青砖古屋,石板街巷,雕花木窗,是岭南特色浓郁的南方祠堂式建筑。学校最美的季节要数秋天: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翠醉石屋人。不过黄埔军校的菁华不在它的美景,而是学校大门上的一副对联:上联:升官发财请往他处下联:贪生怕死勿入斯门横批:革命者来看到这里,不知道诸位对黄埔军校的成功密码是否有了一丝了然?黄埔军校之所以能成功,关键在于优秀的生源素质。说起生源,我们先看看当时的其他势力都是怎么为自己招兵买马的。连年的战争已经使当时的兵源严重枯竭,所以各地军阀把征兵工作看得非常重要,都派出得力干将四处征兵,不惜回到各自的老家坑蒙拐骗,甚至直接绑架。看这架势,当时对兵源的争夺程度绝不亚于现在的民办大学招生,甚至更加残酷。一不小心,招生人员还可能掉脑袋。张作霖手下那位人称“五毒大将军”的奇将张宗昌,他就干过这么一件荒唐烂事儿:张宗昌派自己的四个亲信去山东开展征兵工作,可那四个招生负责人活做得不尽如人意,没招到几个兵,结果四个人全部被张宗昌枪毙。招生难!招到优秀学生更难!不过黄埔牛就牛在这里:不愁生源。说到这一点,那就得感谢苏联和共产党的帮助了,当然也要归功于孙中山的求变。孙中山以苏联为师,不但获得了实打实的物质援助,而且在苏联或者说共产党的帮助下,大大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国民党的主要领导们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放弃了眼睛只向上看的习惯,放弃了对普通百姓的傲慢态度。国民党开始真心地、热诚地到基层去,到工人农民中去宣传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理论。因此,国人开始觉得孙中山、广东政府代表的是进步和希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时间,“到黄埔军校去”成了最时尚的口号,无数有志青年纷纷行动。他们或者是赞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者,又或者是中国共产党推荐的精英。总之,他们成群结队地到广州去,目的只有一个——救中国。1924年的广州,精英云集,正是这些人领衔主演了中国几十年的近现代史大戏。黄埔一期黄埔军校招生不像那些军阀,是人就招,而是要讲条件的。请看黄埔苛刻的入学标准:标准一,政治合格。考生得根正苗红才行。说得简单点,就是考生得是“本党党员”,或者是“认同本党主张”,又或者由“本党党员”推荐。“本党”当然是指国民党了。不对吧?黄埔军校的学生可有不少共产党学员,难不成是国民党代表推荐的?没错,确实如此。那个时候国共是一家人,所以这些共产党员是有双重身份的,他们同时也是国民党员。在国民党“一大”一百九十六名代表中,有国共双重党籍的代表超过了百分之十,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张国焘、毛泽东等高层领导都是国民党“一大”的代表,毛泽东当选了候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李大钊更是位列五人主席团。标准二,得有较高的文化水平。黄埔军校的招生考试分初试、复试、总试三关,考试内容竟然包括了那个时代很少有人听说过的几何、代数。没有高中知识是很难考过的,也就是说考生应试之前就已经拥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标准三,面试要能过关。实际上就是对口才和应变能力要求较高,因为这些人毕业之后大小也是个干部,是干部就得搞政治宣传工作,口才不行、应变能力差是干不了政治宣传工作的。面试主要考的是考生对“主义”的理解程度和对“革命”的向往程度。当然,你得用嘴巴表达出来,最好还要表现得慷慨激昂一点。据说面试还有一个特殊内容——考核外貌。蒋校长对那些骨骼清奇、面相端正和目光有神的学生会心生好感,并

                      地一闪,灭去了两支。盘坐的老头脸上掠过一丝惊讶,双目紧闭中单手弹出两道灵火再次点亮了香烛,只是他不曾看到,那香烛的颜色却是变成了淡紫。……“好样的,再撑一会儿。”耿婆在竹签卦阵前低声自语道,“老小子这次是败定了!”……虽然眼前这个莫念非只是梦中的幻像,但起手间惊人的实力却丝毫不比莫曹逊色,即便是当日莫炎与莫曹交手时也不曾有如此大的劣势,莫炎心中一定对父亲崇敬之极,也因此早就出了一个如此厉害的对手。“就这么多了?”莫炎自地下爬起,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父亲”,身上的衣服残破不堪,冰冷的脸颊上遍布着燎伤的痕迹。莫念非似乎有些讶异,方才莫炎所中的每一招都足以重创肢体,但他却依旧站在了那里,摇摆的身体完全靠着意志在支撑。“那么……”莫炎缓缓地举起左手,上面的灵火淡得近乎透明,“你可以死了。”话音中,满是灵火的左手轻描淡写地按在了自己的左胸,莫炎脸上一阵抽动,豆大的汗珠自额角滑落。莫念非全身一震,眼中的讶异化作了绝望,挺直的身躯竟如烟般飘动起来。“灵火断情!”随着飘忽的声音,莫念非的身影飘逝而去。“丫头小子们,这是陈子浩的引梦戮魂局。”耿婆的声音在周围响起,“跟着东面出现的光亮走,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回头!”一道柔和的光亮自空中亮起,脚下蜿蜒地出现了一条小路,我扶起莫炎带着众人沿路而去。就在这时,四周的景物再度变幻了起来…………地窖中火光亮成了一片,白发老头身周的香烛已不再明亮。但就在这香烛圈的外围却诡异地出现了一圈腐烂的人头,头盖骨上一团团跃动的灵火不住跳动着,火光映在老头那阴沉的脸上,显得分外凶狠。“喝!”老头一声低叱,人头上的火光高起一尺,空气中弥漫起一阵灰黑的雾气。……啪地一声,阴阳鱼中那颗白色的石球突地裂开一道大缝,随着阵中一道黑气的突起,飘动的白色雾气渐渐淡了下来。“糟糕,是度尸解灵!”耿婆双手一合,竭力控制住逐渐开裂的白色石球,“这老乌龟真的玩命了!”……随着逐渐的接近,柔和的光亮变得有些刺眼起来,我抬起手在眼前遮挡了一下,隐隐看到光亮中有着一层旋动的白雾,那里应该是这个恶梦的出口。只是不知为何,白雾外围有着一道缥缈的黑气,那黑气不断涌动着,似乎正在吞噬着出口。突然,脚下一空,通向出口的道路莫名崩溃,众人猝不及防地纷纷落下,四周的景物变得漆黑一片。坠落中眼前出现了一片暗红的湖泊,翻滚的波涛中传来一阵阵灼热。“是岩浆!”晖儿大声喊道。忽地一声狂吼,狴犴的身躯化作一层厚厚的黄云,堪堪承载了落下的众人。可那岩浆却似涨潮般地涌起,飞快地接近了黄云。……一个淡淡的人影无声地飘入了地窖,看着地上那些燃烧的香烛人头,嘴角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承载众人的黄云奋力地向上浮动着,但速度却无法超过那无情的岩浆。无比的灼热中,头发和衣衫渐渐开始冒起了青烟,林岳缘木造出的绿叶更是被烤得焦黄起火。噗,岩浆终于赶上了黄云,刹那间一切都被吞没。……“啪!”竹签卦阵中的白色石球突地爆裂了开来。……岩浆中,一团柔光渐渐黯淡了下去……二十三、凶楼困生“嗬~~”林岳打了第十个哈欠,揉了揉眼角,满脸倦意地转头想和S搭腔,目光却正迎上一张满是利齿的大嘴,大嘴的主人吧嗒了两下,一双睡眼毫无兴趣地瞥了林岳一眼,慢慢爬下椅背,跃上S的膝头舒服地打起呼噜来。“这年头,连大猫都欺负我……”林岳看了看熟睡的S,悄声怨道。“这年头,连大猫都计较。”莫炎有趣地看着他道,“你从小就这样?”“呃~~”林岳立马被呛了个饱,冲莫炎翻了翻白眼,转头靠去一边假寐。“陈子浩也挺倒霉,眼看都要得手了。”我扳动方向盘拐上一条大路,“偏偏那些香烛倒在了地上,最后一搏的人头灯就这么给烧了。”“倒霉是倒霉,也许是天意,也许是人为。”耿婆闭着眼睛悠然道。“您老的意思是……”我惊讶地望了望后视镜,“有人暗中帮忙?”……许昌市襄城县,姜店西,高阳山下。姜太公墓背依高阳峻峰,左首山,右湛浦,墓冢高大,占地数亩,墓门雕刻古朴。据史料记载,太公墓前原有太公祠,正殿内有太公塑像一尊,四周墙壁绘有以姜太公生平为主题的壁画,祠内有数株两抱粗的巨松,只可惜现在祠,碑已毁。历史上并无姜太公葬地的记载,许昌原为姜氏后裔封地,此墓应该只是为了纪念祖先姜太公而修建的。显然这座古墓中根本不会留有西周时期的古物,更不可能存放着太公生前传下的什么文稿资料。但在那份地图上,姜太公墓却是整条路线的最后一站。“可这里为什么会定在最后一站呢?”S奇怪道,“一般最后一站往往总是最重要的。”“那你得去问老耗子了。”林岳看着地图摇头道,“不过,除非做恶梦,否则没什么机会碰到他。”“猜是猜不出什么的,你们分头出去逛逛。”耿婆看着窗外道,“看看有什么扎眼的事情发生。”……“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这句俗语似乎是人所周知的,这位研究出奇门遁甲七十二局的姜太公不但辅佐周武王登上了王位,更是被世人神话到了极点。换作平时我很少会对这类俗语有什么想法,世事原本就不会因某个人的存在与否而改变其本身的发展规律,更何况“姜太公”并不“在此”。不过,这里的“禁忌”也太多了点…………林岳心不甘情不愿地和莫炎搭在了一组,但听到S也在同组,便也没有多说什么。我和晖儿自然作为另一组出行,而耿婆则留在落脚的旅店中摆弄着一些玄妙的卦盘。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突然想起已许久没有这样和晖儿一起漫步街头了,那次梦境中晖儿的话语始终徘徊在我的脑中,自从突如其来的事件接踵而至后,求生和解谜渐渐地替代了生活中原有的悠闲和宁静,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去适应新的环境。但如果不是这样,我是否会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平凡生活的可贵呢?“亦凡,这里的公寓小区建的很不错啊。”晖儿看着路边的几座仿欧式建筑道。“的确不错,内地城市环境和格局都比沿海好。”我点头道,“单就城市建筑发展来看,应该不会逊色……”但就在这一瞥间,这些建筑的环境却引起了我的注意。从公寓小区的构成来看,它们都属于多层加高层的小区,亭台楼阁、假山流水配合着大片的绿化环境,不但显得人文意味浓重,更是符合现代人的健康家居需求。可这些却只是表面…………“天知道这里是不是撞邪了。”林岳嘬着牙花道,“反正我一路看着一路寒。”“夸张~~真的很夸张。”S一边翻开笔记本,一边神秘道,“连莫炎都惊讶了,现在还在那里勘察呢。”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显示出几张清晰的图片,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基本囊括了画面中那些并不高大的建筑环境,尤其是那张高处的全景。看着图片,我沉默了半晌,转手拿过晖儿的笔记本,打开了我们拍摄的图片。“现在大家都有什么想法?”我沉声道,不禁林岳和S已目瞪口呆,连耿婆的眼中也闪出了惊愕的目光。“你们全张着嘴干什么?”耿婆突然一笑,“来,都和老婆子说说,有啥稀奇事。”若只是从风水堪舆的表面层次来看,我和晖儿所到的公寓小区并没有什么特别。抬眼一扫,气脉、明堂、水口一应俱吉,风水的三纲五常摆得清清楚楚。可就是这些太过规律的事情才让人感到奇怪,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和晖儿谈笑着步入其中一个小区,四周闲逛了一下,终于发现了让我心中隐隐不安的地方。小区的格局布置中散落着多彩石块砌成的空地和道路,一些装饰性雕塑被做成了古朴的狮子造型,格局主线上的路灯更是出现了波浪状的夸张灯罩,这结合着古典与前卫的设计风格似乎在遵循着一种中西合璧的不对称创意。自古民间建筑中,阳宅风水的好坏并不像阴宅茔地那样被重视,有许多的建筑在建造后期才会发现在风水上所存在的不足。于是,堪舆者们便整理出了一套足以调整改变阳宅风水格局的方法,然而可惜的是,再好的初衷都会被金钱利益扭曲变形。眼前的这些东西根本就是一个转煞治气的格局。风水宝地之所以难能可贵是因为它的罕见,可每个相信风水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居于其中。明明是一块普通之极的地皮,只要你出得起钱,又够大胆,那么一些无良的“大师”们便会附耳授秘,让你一夜之间拥有一块风水宝地。这种方法并不复杂,在指定的风水煞位埋藏或建造一些足以制造出大量凶险煞气的东西,而后在其周围布下相应的格局,那些煞气的力量便会神奇地被转换为有助人们的格局气息,从而让你飞黄腾达、佳运亨通。只不过,“大师”们往往收了钱便“四处云游”去了,过个三年五载之后,你会发现你的生活一落千丈,连纯净水都能卡在牙缝里,更有趣的是,无论你怎么努力都别想再离开这块“风水宝地”。“以五色石排形,化煞转气,避其锋芒而入,辅以五行之气遁之。”这小区里那些色彩斑斓的空地和道路正是转煞治气局的第一步,依据色彩和五行属性的呼应,布设成形,以形煞反煞的原理将煞气分解引导,化整为零以便下一步的进行。“狻猊者,其性为金,气势刚猛,存于西方镇宅安神,于煞者善降也。”雕塑从外观来看很像现代的狮子,但却有些许不同,细究之下它们正是古时人们常用的狻猊镇兽。这种镇兽通常是用以镇压比较凶狠的煞气,取道以暴制暴的方针策略。五色石分解的煞气四散而去,经开、杜、生、死门四位的金属和石制狻猊镇压后,气息顿时变得规规矩矩,循着事先布设的方位被这些狻猊赶着来到格局主线上。“水平而生波浪,形曲,其性灵动,融之善变,导气之根本,入局之要穴。”小区格局主线上的水波状路灯并不是什么超前风格的设计,那只是风水堪舆中的峦头法诀,波形为曲可化去煞气中剩余的暴戾成分,彻彻底底地将这股煞气转换为无害的能量。当然,在格局主线上还有一样东西是不可忽视的,如果没有它,那么这股能量也就无法被正确的使用。那是格局正中一个碑亭中的石龟。“龟者,灵兽也,其态端庄,其性祥和,温润缓滞,以柔克刚。”这只看似平平无奇的石龟却在造型上做足了文章,面南的大口与面前的两道波形灯壳介于一条直线,喇叭形的孔道自身底通向口内,加上整个小区的形状本就按照一个“灵龟纳气”的形状来排设的,这只石龟便将那些转化了的煞气直直引入了地下,成为整个小区所谓的“吉格之气”。“亦凡,按你说的应该没什么不对啊。”当时晖儿曾不解地如是说。是,从表面看根本就没什么不对,否则那些人怎么会大费周章地去摆设这些格局,还将大笔的金钱塞入“大师”们的口袋呢?要是他们明白那些五色石在一段时日后与这里的地脉相融,自然产生五行生克,失去化煞作用;如果他们知道狻猊本属乾卦,应居西方,以金为上属,单只摆放只会累积凶煞;如果他们了解“波形为曲,遇灯火则相悖”,路灯夜间等于是在腾升煞气;如果他们弄懂了“灵龟纳气,入煞反凶”,灵龟身下的地层里埋藏的正是那股煞气……如果真有那么多如果,这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虽然这里还没有凶险到入不出生的地步,但只要稍稍假以时日,这些小区的居民只怕是难逃厄运。“据小区的那些老人们说,前不久有些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晖儿接着我的话头道,“小两口吵架上吊的,失业导致无法还贷跳楼的,类似的虽然不多但也已经有些可观了。”“嗯,最让我担心的是,发生事情的住户并没有离开那里。”我沉声道,“虽然是动了心思要搬出,但却总是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搁浅。”“对了,那附近的小区应该都是同一家开发商承建的。”晖儿回忆道,“好像那家公司的老总是个风水迷。”“风水迷?”耿婆脸上露出一丝怅然,“不怕精,不怕笨,就怕半吊子耍枪棍。”“不管这事的根底在哪里,眼下最好能尽快把煞源找出来。”我接着道,“七个小区,上万户人家,数万条人命……”“恐怕不止。”莫炎悄无声息地开门进来,手上提着个旅行包,“再算上三个小区。”啪,包丢在了地上,里面传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响声,包袋蠕动着似乎装着什么活物。狴犴正巧站在一边,看到包袋脸上突地严肃了许多,眼睛眯缝了半天冲着包袋呜呜了两声。说来也怪,那包袋中的东西不再发出声响,甚至连动都不动了。拉开拉链,包中黑黑白白的现出几团东西来,毛茸茸的样子倒挺可爱,那是黑白相间的两只猫咪和一只小狗。“戴孝狗,奔丧猫……”林岳一脸头晕道,“你带这么几个晦气东西回来干嘛?”“怕啥?这三只是幼仔,没多大阴气。”耿婆瞪了林岳一眼,转而对莫炎道,“你约摸着那边还有多少只?”“三十多只狗。”莫炎看了眼边上的小猫,微微叹了口气,“猫两百多。”“什么?!”三人齐声惊道,耿婆、林岳和我不可思议地盯着莫炎,他冷静地点了点头,做了个摊手的动作。戴孝狗和奔丧猫其实只是俗称,是民间流传的一种说法。一只黑狗如果在近后脑的位置上长有白色毛发,便有如丧礼上一个身着黑袍头戴白麻的戴孝者,加上人们常认为黑狗不吉利,所以便给了个“戴孝狗”的绰号。那么黑猫的四爪全白,腹部及腰处长有大量白毛,便有如一个脚穿白鞋,腰系白麻的奔丧妇女,同为与黑狗一样,黑猫也被认为是不吉之物,它的诨名便是“奔丧猫”。很多地区的老百姓都认为这种猫狗是极凶险的征兆,一旦发现不是打死就是丢弃。可莫炎拿回来的却并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事实上它们貌似外形上根本和传说中的不一样。黑狗的眼下有两个显著的黑点,而黑猫的眼下则是两个白点,看上去就像是哭泣的泪痕,这才是真正的“戴孝狗”和“奔丧猫”。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与乌鸦有着类似的地方,人们之所以憎恨乌鸦,主要是因为它出现的地方常常会发生灾祸,而事实上乌鸦这种聪明的鸟类是预感到了某些事情的变化,用它那并不动听的声音来警示人们的。但世间却没有多少人善待这位“报忧使者”,除了传说中那位封乌鸦为神鸟的真武大帝。这种猫狗同样也有着预感能力,至于为何它们比同类更为敏感,这其间的原因却不得而知,但《闻风拾水录》风水格局篇关于堪舆家畜的文字中曾特意提到“狗阳猫阴,玄色为灵”。从风水五行气脉的角度去看,它们“性喜阴,纳气入脉,复化阴阳,伴人左右,化煞解灾”。因此经常出现在阴霾煞气较重的地方,引去这些对人们不利的气息,一来为自己所用,二来也保护人们。毕竟自古猫狗便是人类的朋友,对饲养自己的主人好些,难道有错吗?不过,数量的叠加往往会成为恐怖的根源,正如一只小猫可称作可爱,一千只小猫便是恐怖了。从莫炎的描述来看,那些小区间游走的猫狗数量已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范围,家养数少,流浪数多,这正是它们从各处聚集而来的证明。那里的阴霾煞气可以和千年恶冢相提并论了。“从照片上看也只是阳宅阴局的布设,应该是病痛阴气较重。”我有些不解道,“怎么会弄出这么严重的后果来?”“那里的楼房可能不对。”莫炎看了看S道。“我倒没有太注意,不过井字型的楼宇建筑的确少见。”S看着图片道,“要拍那个造型难度比较大,所以这里没有显示出来。”“看来是下了不少的功夫。”耿婆翻了下桌上的一叠纸张,那是她一天关在房里的杰作,“估计咱们是找到门道了。”……大厦中,一间雅致的屋内。“他们应该到了。”莫曹沏满茶,悠然地品了一口,“李守信炒地皮设风水,很容易会成为目标。”“他们是昨天晚间到的,今天一早便分成两组四处活动。”站在沙发旁的韩笑恭敬道,“王亦凡和他妻子去了李守信的物业,林岳、公孙潇和师叔去了井字楼,老太太留守。”“呵呵,不错,越来越敏锐了。”莫曹满意地一笑,又沏了杯茶抬手递给韩笑,“你觉得他

                      渡者。无奈之下我们只得钻入船舱,任由毛龙拖着船体原路返回,要想找寻盘龙部也只有另想办法了。回到石盘洞穴,毛龙照前扭动石盘,地上的大洞渐渐合起后,它自顾趴在石盘边休息了起来。莫炎在地下仔细看着我先前发现的孔洞,转而探视了一下毛龙的双眼,眼中露出一丝阴狠的目光。“弄瞎它的是搬头尸!”莫炎发出难得的切齿声,“它们到天坑办的就是这件事。”我原本就怀疑凹坑中应该聚有寒水,是那些孔洞将寒水排走的。现在看来应该是毛龙离水后,搬头尸用淡金涎液灼瞎了它的眼睛,并放出驯养的蜈蚣将它暂困在这里。但却没想到竹楼一战全军覆没,没有回来接应这条倒霉的蜈蚣。“我们得尽快离开这里想法找到盘龙部。”我招呼着莫炎,他正看着毛龙发愣,“怎么?你想带走这条毛龙?”“它不会走的。”莫炎长舒了一口气,“它等着下一个吹响驯龙笛的人,直到死去……”不知是受了莫炎的影响,还是那条伤残了的毛龙带给我的感觉,淡淡的话语让我感到有种莫名的忧伤。……一路攀爬,我们三人顺着先前留下的绳索出了子坑,此刻的天空已经渐渐暗下。坑外不见晖儿和S的身影,众人寻找中我听到不远处传来晖儿的声音。我们循声急忙赶去,一片树丛中发现了两人的踪影。晖儿哭着拉扯S的手臂,而后者正抱着一棵树木啃咬着树皮,嘴上粘满了白色的汁液。“可咬不得哦!”老田看到那棵树,顿时大惊失色,“见血封喉啊~~”十五、恶魈拘魂见血封喉,又叫作“箭毒木”,树身的乳白色汁液含有剧毒,可使中毒者心脏麻痹,血液凝固,以至窒息死亡。云南民间有一种说法,叫作“七上八下九倒地”,意思就是说,如果谁中了箭毒木的毒,那么往高处只能走七步,往低处只能走八步,但无论如何,走到第九步,都会倒地毙命。S疯狂啃咬的正是这种被称为“见血封喉”的箭毒木,老田叫声一出口,我和莫炎不由都是一震。上前让晖儿退开,我抓住S的肩膀便想将她拉起,但还未用力,手臂却被莫炎牢牢抓住。“见血封喉是血凝性毒剂。”说话间莫炎一掌切在了S的后颈,“弄破口腔就没命了。”一击之下,S立刻昏晕了过去,我和晖儿仔细查看了下她的口腔,所幸没有发现伤口,但即便是这样,剧毒入腹也是危险之极。正在我们检查抢救S的当口,莫炎拉着老田在树木的附近找寻了起来。不一会,两人拿来一些竹节似的红色草秆,莫炎手脚麻利地将草秆揉碎挤压,沁出的草汁慢慢滴入S的口中。“多亏莫炎兄弟找到这红背竹竿草哈。”老田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全靠它解了见血封喉的毒,这女伢子的命算是保住了咯。”挤尽草汁后,S原本绯红得有些怪异的面颊渐渐恢复了本色,我们这才松了一口气。“S怎么会这样的?”我向晖儿问道。“你们上来前,她突然开始自言自语,接着跑到树林里到处找什么东西。”晖儿一脸害怕地说道,“后来就抱着这棵树木用牙咬了起来,疯了似的,怎么叫都不停。”“哦?”我心中有些明白原因了,“你去看看S背后的鬼脸。”“不必看了,活命靠树。”莫炎冲我摆了下手,“公孙身上的山鬼巫已经没有了。”见我和晖儿一脸迟疑,他又指了下那棵箭毒木,方才被S啃咬的地方竟出现了一片黑色的痕迹,那奇诡的形态就像是一只正在舞动着的山鬼。晖儿还是不放心地扶起了S,悄悄检查了下她的背部,立即一脸欣喜地向我点了点头。“呸、呸……”S一下醒来,嘴里连连啐着,“什么东西这么难吃?!”众人一片哂然,吃了箭毒木活着就已经偷笑了,那味道怎么可能好吃呢。细问之下,S却并不记得自己的行为,只是模糊地回忆起当时山鬼和她说了几句什么,心里便涌起一种冲动,之后的记忆已是完全空白。事情到此地步已没有必要深究下去,我和莫炎两人并没有感觉到S身上有任何的不妥,老田有些不放心地又给S把了把脉,却也没有发现什么。确认S无碍之后,大家悬着的那颗心总算是放下了。见天色渐晚,一行人便走向牛车停放的地点准备返回村寨。体力和精神的紧张一旦松弛,人很容易会感到疲劳。走出母坑的时候,我已是有些手脚酸软的感觉,除了莫炎之外,的其他人也多少有些倦意。这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借着月光依稀可以看到那头犍牛正安静地停在车旁,脚下不觉加快了步伐,心里开始期待喷香的饭菜和甘醇的普洱茶。“怪咯,咋有人……”走在最前面的老田突然低声道,话未说完,一道刺眼的灯光倏然照在了我们身上,一片眩目下周围的景象完全无法辨识,隐约间似乎有几个影子在那里晃动。“站在原地别动!”一个威武的声音喝道,“放下武器,双手抱头。”眼睛开始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原来面前不远处停着两辆汽车,蓝白相间车身上赫然是警察的标记,车前的大灯直直照射着我们,几名警察正手持枪械虎视眈眈地站在那里。“我再重复一遍,放下武器!”方才喊话的警察提高了声音,旁边几名警察威胁性地扬了扬手中的枪。“照他们说的做。”我低声向众人说道,解下腰间的户撒刀抛在了地上,慢慢地举手抱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虽然不清楚目前的状况,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实在不宜轻举妄动。莫炎面无表情地举起了双手,晖儿和S也放下手中的短柄猎枪依样照做。老田则忙不迭地对着警察不住点头,好像想要和那些警察套近乎。“几位同志是乡里的哈?老汉和你们刘队长认识咧。”老田客套地打着哈哈,“误会咯,误会咯,我们上山打猎采药哈。”警察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松懈下来,而是抬了抬手中的枪,老田一脸惊恐地立刻举起双手,转脸看了看我,眼中尽是莫名与不安。“有人举报你们违法携带枪支,毁坏民居,涉嫌谋杀。”为首的挥了挥手,一群警察立刻将我们围了起来,“现在拘捕你们,有什么话到了里面再说。”咔嚓声中,三名警察手脚麻利地将我们反铐了起来,我有生以来第一尝到手铐的滋味,那嵌入皮肉的金属卡得腕骨一阵生痛。被推搡着上了车,我们五人局促地挤在布满铁栏的警车内,无言中彼此都是一阵眼神交流,这一切发生的实在是太突然了。警车在颠簸的山路上行驶着,我们乘坐的警用吉普开在前面,车内的两个警察一言不发,其余的警察则坐进另一辆警车紧随其后。“有些蹊跷。”坐在我身边的莫炎低声耳语道,“竹楼的事情没人知道。”“除了巴查,只有我们知道。”我也疑惑道,“照理也不可能是他,老田也不至于报警。”我的语声似乎稍大了些,莫炎警惕地用眼神制止了我,望了望前面的两名警察,那两人没有任何的反应,应该没有听到我们的对话。山路崎岖盘绕,车子不住攀爬行驶着,半个多小时过去了,却还没有到达目的地。“这车咋在上山咯?”老田按捺不住叫道,“乡里的路不是走这里哈。”车前的两名警察丝毫没有理会老田的叫喊,颠簸中车子的速度又加快了许多。“把大家的手铐弄开。”莫炎低声说道,“这些警察没有人味。”手铐在意念下全部脱落,被轻轻地聚在了车厢的角落,我示意晖儿他们不要出声,依旧将手背在身后伪装被铐的样子。耳畔一片山风的掠动,我悄悄查探着远处的环境,渐渐眼前现出高耸的悬崖峭壁,车子正飞速地行驶向陡绝的一侧,这不是在自寻死路吗?更惊讶的是,那两名警察的身体随着掠进车窗的山风竟有些飘动。“大家抓好!”我大吼一声,意念中断开了油门传动杆,将制动装置全部刹死。嘎地猛震,警车立刻刹车,滑行中车身横向停在了路中,虽然大家早有准备,但却也被惯性甩动得一片歪倒。扶起晖儿,我刚刚站稳,正要想法制服前座的两名警察,车身突然遭到一股巨大的撞击,方才站稳的众人再次跌倒。“这帮警察疯了?!”S大叫道,“要把我们撞下山吗?”叫声中车身又是一震,在金属的异常响动中脚下传来移动的感觉,后面的警车竟抵着这辆车加大马力往山崖边推去。“真有风格,想连自己人一起弄死。”我嘀咕了一句,狠狠地将车子的轮轴扭断,四根轴杆贯穿车体深深地插入了地下。“那两只东西已经跑了。”莫炎淡淡地说道。在我的固定下,车身已不再移动,莫炎的话不由让我惊觉,车内那两名警察此刻早就失去了踪影,除了车窗外呼呼灌入的山风,前排上已是空空如也。“砰……哗啦……”边上的车窗中弹破碎,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我的头顶飞过。还未缓过神来,连串的枪声随即响起,子弹疯狂地攻击着车子,车厢像被密集的冰雹砸中了一般不住作响。不知哪颗流弹击中了警车的油箱,车身内猛地腾起一片大火,火光直冲而上,在山风中猎猎作响。围攻我们的警察慢慢自警车后转出,个个面无表情地抛掉手中早已没有子弹的手枪,齐刷刷地在那里注视着熊熊燃烧的警车。为首的那个警察正坐在另一辆警车里,他并没有下车查看,而是不紧不慢地点起一支烟,悠闲的抽了起来。渐渐地,警察们有些奇怪了,火势熊熊的警车并没有任何的熔化,车内更是没有惨叫和呻吟声传出,难道里面的人在刚才乱枪射击中早已丧身?围观的警察慢慢地接近燃烧的警车,隔着火势仔细探查。呼地一声,原本凶猛的火势瞬间消失,一蓬子弹如雨点般自车内喷射出来,警车边的警察无一幸免地被击倒在地,中弹最少的身上也有七八个窟窿。车厢顶盖四壁四散飞开,车上众人却是毫发无伤,这一切完全得益于莫炎的火势伪装和我控制金属枪弹的能力。“切,就凭这些毛贼还想收拾我们?”S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顺手捡起掉在一边的短柄猎枪。“这些不是真正的警察,他们完全是想置我们于死地。”晖儿接过S递来的猎枪,填上子弹道。“管他们是什么人,问问那个活口就知道了。”我冷冷地说道,脚下迈步向车内的那个警察走去。手臂一紧,莫炎拽住了我,眼中流露出异样的目光。我这才发现,地上倒下的那些警察竟像泄了气的气球一般,身体全都瘪了下去,山风鼓动中,地上只剩下一堆飘挥的警服。车内的警察突然冲我咧嘴一笑,随手将手里的烟头弹向空中,“波”地烟头爆开,蓬出一片火星,那颜色竟是无法用色谱中的名称来形容。火星出现的那一瞬间,地上的警服不断蠕动起来,一些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从领口慢慢挤出,晃动着飘在了空中。仔细看去,那是一些薄薄的灰白色人形东西,飘舞在那里就像一只只风筝。“ghost?!”S端起枪瞄准了其中一只,“我还是捉鬼队呢!”枪声响起,子弹击中了其中一只人形“风筝”,但它却并没有落地,而是带着弹孔继续在那里飘动。车内的警察饶有兴致地看着S,又点起了一支烟,享受般地深吸一口,慢慢地吐出了烟雾。难以置信的是,那烟雾竟似绵绵不绝,在空中聚成了偌大的一团。他轻松地弹了弹烟灰,手中的烟优雅地画了一道弧线,空中的烟团立刻射出几道烟箭,直没入飘舞的人形“风筝”中。“居然学会了人皮恶魈。”莫炎的声音如寒冰一般,“混蛋教出来的混徒弟。”人皮恶魈?诡异险恶的名字让我不由有些发寒,而空中的景象就更是令人毛骨悚然了。那些烟雾注入之后,人形“风筝”像充足气了似的鼓胀起来,完全恢复成了中弹前的警察模样,只是脸上一片死然,原本的口鼻和双目已换作了黑漆漆的孔洞。“臭脸师叔,别混蛋混蛋的,让我师父知道了他会不高兴的。”那警察从脸上拉下块皮一样的东西,露出了一张满是稚气的男子面容,“您先和这些恶魈玩玩,我还有点事情,下次有空请您喝茶。”我们都有些糊涂,听话里的意思莫炎是这人的师叔,但似乎和他的师父有着什么过节,对方的口气虽然有些放肆,不过却像恶作剧似的,看来并没有什么威胁存在。莫炎的脸色越来越冷,双手闪电般错动起来:“灵火烈风诀!”骤然而起的灵火狂野地冲向警车,我隐隐感到一股凌厉的杀气自莫炎的身上传来。“唉,您还是老样子,臭脸臭脾气。”那男子叹了口气,“您和师父间的恩怨,没必要和我算账吧?”手中香烟一抖,两只人皮恶魈立刻飘来,黑洞般的口鼻中聚出一股黑色的气流,卷动着将火焰吸入体内。猛胀之后,人皮恶魈周身映出火红的光芒,猛蹿到半空,毫无声息地爆裂开来,一片火云被山风卷动着燎闪开去,煞是壮观夺目。“呃……”那男子身躯一抖,脸色有些发白,口角溢出一丝鲜血,“下手真狠,烈风诀居然带着自爆。”说话间两手一翻,十指中多出数支香烟,只见他交错一挥,数点火光射入空中剩余的五只人皮恶魈,那些恶魈灰白的皮肤上慢慢有了血色,黑洞洞的双眼中闪动着鬼火般的光焰。“不陪您玩了,这票生意当我没接。”男子调皮地笑了笑,脚下猛地冒起一片火光,整个人像溶入地面般渐渐消失在我们面前。“想走……”莫炎左手右手一合,作出灵火入地诀的起手式,可还未击中地面,一只人皮恶魈已出现在他面前。那恶魈抬腿横劈,轻飘飘地攻向他的肩背,莫炎却不敢怠慢,弓身一个后翻闪开,一声闷响,泥土碎石飞扬下,地上竟然出现了一个不小的坑。轻飘飘的一脚居然有着这么大的威力,看来这些人皮恶魈绝不能小觑。数十把吴钩短刃凭空出现,夹着破空声袭向恶魈,但却被那些家伙轻易闪过。无论如何提高攻击的速度,可始终无法伤及它们一丝汗毛。晖儿和S不断瞄准射击,可子弹也并不比吴钩短刃好到哪里去,那些恶魈的速度并不快,但就是能够在被击中的那个瞬间闪避过去。我们几轮攻击后,空中的恶魈开始分散,两只紧盯夹击着莫炎,一只则落在了我的面前,剩余的分两侧堪堪守住了晖儿、S和老田。我一分神,面前的恶魈当胸便是一拳,不及闪避中胸前隔起一块厚实的金属板。一声大响,我被震得飞了出去,一寸多厚的金属板竟被击穿。如果不是金属板的阻挡,只怕胸骨早已碎裂了,可即便如此,胸口传来的闷痛也险些令我窒息。就地一滚,我硬撑着爬起身子,那只恶魈上前就是一脚。转念间,两根铁柱从地下支出,连连挡住了那一脚的攻势,但粗如手臂的铁柱已被踢得弯曲成了直角。枪声连连,两只恶魈儿戏般地躲闪着子弹,轻飘飘地逼近晖儿三人,老田满头冷汗地握着我那把户撒刀,手下已经是颤抖得不成样子。我连赶两步,与他们会和,三只恶魈此刻形成三角阵势将我们围困起来。莫炎的脚下已是没有一片平地,两只恶魈的连番攻击弄得漫天碎石沙土飞扬。无论他的灵火攻势如何巧妙猛烈,却始终被恶魈巧妙地闪开。无奈下,莫炎一个闪身,也跃入了我们的战团。五只人皮恶魈将我们死死地围作了一团,暂时没有继续攻击,闪动着鬼火的双目诡异地盯着众人。它们飘动的身体轻如鸿毛,可任何一击却都重如泰山,这种只能被动挨打的局面令我窝火而无奈。更重要的是,如此下去,我和莫炎或许还能支撑,但只要被分开的话,晖儿等三人一定会被人皮恶魈活活撕碎。“轻如片羽,攻如巨犀,那混蛋真的是天才。”莫炎的声音已接近冰点,“王亦凡,你我照顾好大家,能走一个算一个。”“这东西太难对付,打不着,挡不住。”我在大家周围布下一片舞动的金属细丝作为防护,“你也没有办法对付它们?!”莫炎冷漠地摇了摇头,在金属细丝外又布下了一圈熊熊的淡色火焰,人皮恶魈在圈外不住飘动,一时间似乎无法突破。“也许只有你可以救大家。”晖儿突然说道,猎枪一摆,对着我就是一枪……十六、蒙氏之迷猎枪射出的子弹呼啸着从我身边飞过,随即背后传来奇怪的吱吱声。一个白色的物件掉落在了地上,那东西像是一卷细细的画轴,正从金属细丝和火焰的间隙中钻入。子弹恰好击中了它的一端,在热度和速度并济之下,中枪的部位撕裂爆开,放射状的细条让我想起了残缺的皮肤。那东西在地上一抖,倏地展开,竟是一只自行瘪下的人皮恶魈。看来它缩卷起来想从间隙进入这里,但却被晖儿发现击中了。嗯,怎么现在会被击中?“亦凡,钉住它。”晖儿提

                      着于商十五邑的武装力量,应该可以与秦国军队一战吧!商鞅日夜兼程,途经蓝田的一个小镇的时候,又累又饿,于是找到镇上唯一一家客栈投宿。“你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客栈老板一连问了他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足够让康德、黑格尔们思考一辈子),商鞅早有准备,报上一个假名字,说自己打咸阳来,要去商城走亲戚。老板费劲地登记完这些信息,把手一摊:“拿来!”“什么?”商鞅愣了一下。“介绍信啊!”老板白了他一眼。“什么介绍信?”商鞅有点紧张了,从包裹里掏出十几个铜钱,要塞给老板。老板连连摆手:“你究竟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商君早就颁布了法令,没有官府开具的介绍信,一律不准住店。我要是收留了你,我就得坐牢了!”“啊?”商鞅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颓然走出了客栈。走到没人的地方,不觉长叹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没想到这商君的新法,是这么害人啊!”成语“作法自毙”,即出自于此。商鞅回到于商不久,秦惠王的大军也就到了。如前所述,商鞅长于政治,对打仗却并不十分在行,再加上力量对比悬殊,很快败下阵来。此后他带着族人仓皇出逃,一度想投奔魏国。但是魏国人记恨他欺骗公子卬,以卑鄙的手段赢得河东之战,又将他们赶回了秦国。最终,商鞅在彤地(今陕西省华县)被秦军杀死。他的尸体被拉回咸阳,处以车裂之刑。但是秦惠王仍感到不解恨,又将商鞅的族人全部处死。这也就是所谓的灭九族了。秦国的旧贵族们欢欣鼓舞,额手称庆,以为这下要变天了。但是耐人寻味的是,秦惠王杀掉商鞅之后,却没有对商鞅颁布的法令作任何的更改。山还是那座山,梁还是那道梁,秦国还是那个秦国,商君之法仍然是每一个人必须遵守的最高规范。秦惠王不是傻瓜。商鞅制定的一切法令,无非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使秦国变得更强大,为什么要废除呢?他杀掉商鞅,不过是为了安抚一下广大贵族受伤的心灵,以便更好地沿用商鞅的治国之道。秦国已经走上了改革发展的快车道,不可能再走回故步自封的老路上了。永别了,商鞅,你已经完成了使命,接下来的工作,就让我们来完成吧!魏相惠施的诡辩术商鞅之死,并没有让魏国松一口气。正如韩非子所言:“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吴起死后,楚国就中止了改革,国势又逐渐衰弱;而商鞅死后,秦国的改革却没有停步不前,秦国的国力越来越强大,对东方诸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公元前338年冬,秦军攻魏,在岸门(今山西省河津)大败魏军,俘虏魏将魏错。秦军的这次攻势,是在秦孝公去世的同一年发动的。自古以来的习俗,国有丧事,不动刀兵。秦国人显然已经不在乎这些繁文缛礼,反倒是将这次胜利当成了对秦孝公最好的祭奠。公元前337年,秦惠王正式即位。受到岸门之战的震动,楚威王、韩昭侯、赵肃侯等诸侯不约而同来到咸阳,向秦惠王表示祝贺。这就意味着,秦国实至名归,已经取代魏国,成为新的天下霸主。西有秦,北有赵,东有齐,南有楚,强敌环伺的魏国如何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下去?历史仿佛经历了一个轮回,一百多年前,魏斯刚刚即位时面临的难题,现在又困扰着魏惠王,让他辗转反侧,寝食难安。这个时候,相国惠施给魏惠王提出了一个建议:联合齐、楚,共抗强秦。关于惠施,有必要介绍一下。惠施是宋国人,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在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中,名家也许最接近西方意义上的哲学,他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名与实的关系。惠施曾经提出一些颇有意思的命题,比如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用现代的话语来说,大一就是宇宙,宇宙之外,是个不存在的概念;小一就是物质,物质不可再分,万事万物不过是物质的不同形式的排列组合。“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万物皆由物质构成,所以叫作“毕同”;但是物质的排列组合不同,叫作“毕异”。万事万物的对立统一,就是所谓的毕同毕异。“我知天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也。”燕国在当时被认为是最北的国家,越国则是最南的国家,可天下的中央为什么在燕之北和越之南呢?惠施解释,所谓中央,就是到两端距离同长的那个点。既然天下是无限的,任何一个点到天下两端的距离也都是无限,所以任何一个点都可视为中央。“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太阳到正中的同时,就已经开始西斜了;一件东西刚刚产生,同时又在走向死亡了。换句话说,人刚一生下来,就奔着死亡而去了。生与死不过是同一件事,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不难看出,惠施的这些命题,有点不食人间烟火、自娱自乐、玩弄文字游戏的意味。但现实生活中的惠施,绝非消极避世之辈,反而积极投身战国乱世,希望能找到自己的用武之地。有一个故事可以说明,惠施的诡辩术还真能解决实际问题。据《韩非子》记载,有一个叫田驷的人欺骗了邹君,邹君想派人杀掉他。田驷害怕了,请惠施出面调解。惠施于是跑到邹国去说项。他与邹君之间的谈话是这样的——惠施:“假如有人拜见您,却闭着一只眼睛,怎么办?”邹君:“那还用说,当然是杀掉。”(邹国领地不大,邹君的脾气却不小)惠施:“那么,瞎子两只眼睛都闭着,您为什么不杀他?”邹君:“瞎子那是没办法睁开眼嘛!”惠施松了一口气:“田驷这个人呢,骗东骗西,就是个骗子,说话没一个准,如同瞎子眼睛不能睁开一样,是举世皆知的。既然是这样,您为什么还要恨他呢?”惠施的意思很明白,这个人一开口就是撒谎,你却还会上当,责任当然在你了。在惠施的雄辩面前,邹君无言以对,只好放过了田驷。惠施在魏国政坛上崭露头角,是在桂陵之战后。据《庄子》记载,桂陵之战中,庞涓被擒,魏惠王十分震怒,想派刺客前往齐国刺杀齐威王,以报一箭之仇。重臣们听到这个计划,都觉得十分荒谬,但是看到魏惠王正在气头上,谁也不敢劝阻。只有犀首公孙衍站出来说:“您好歹也是万乘之君,怎么能够像匹夫一样报仇呢?请给我二十万人马攻打齐国,我为您俘虏他的人民,掠夺他的牛马,让他虚火上升,坐卧不安,然后攻入临淄,占他的江山社稷。至于田忌这小子,我要用鞭子狠狠抽他的背,打断他的脊梁,好替您出这口恶气!”所谓犀首,是将军的称号,类似于龙骧、虎贲。公孙衍对魏惠王说这番话,倒也不是吹牛。为什么这样说,以后还会讲到,请先记住这个名字。惠施当时在魏国朝中担任大夫,听说魏惠王又要打仗,便向魏惠王引见了一个人。这个人姓戴,字晋人。戴晋人一见到魏惠王就说:“我不是来谈政治的,我是来讲故事给您解闷的。”魏惠王说:“那你就讲吧!”“您知道世界上有一种动物叫蜗牛吗?”“当然知道。”“故事是这样的——”戴晋人瞪大了眼睛说,“蜗牛的左角上有一个国家,名叫触氏;右角上也有一个国家,名叫蛮氏。这两个国家为了争夺地盘,动不动就打仗。一战下来,伏尸数万,胜利的一方追逐失败的一方,追了整整半个月才返回。”魏惠王听了,忍不住大笑:“你在瞎说些啥呀?你如果是为了逗寡人开心,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可以去领赏了。”“别,千万别!”戴晋人说,“我可不是来开玩笑的,我说的都是真事!如果您不信,我再跟您说说。”“好吧。”“请问,您认为天地四方上下有尽头吗?”这是一个典型的惠施式的问题。毫无疑问,戴晋人的这一套说辞,是惠施早就安排好的。“没有。”魏惠王想都没想就回答。“那么,从无穷无尽的地方遨游回来,回到华夏大地,您会有一种若存若亡的感觉吗?”戴晋人接着问道。魏惠王闭上眼睛,仿佛魂游太虚,半晌才说:“还真有那种感觉。”“华夏大地有个魏国,魏国有个大梁城,大梁城中有位国君。您说,这国君与触氏、蛮氏有区别吗?”魏惠王愣了一下,说:“没有。”戴晋人不再说什么,起身告辞,只留下魏惠王独坐在那里,魂不守舍,怅然若失。是啊,和苍茫天地比起来,犀首将军和二十万雄兵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齐国和魏国的恩仇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是蜗牛角上的争端罢了。过了一阵子,惠施走了进来。魏惠王这才回过神来,对惠施说:“您推荐的这位先生,真是位大人,即便是圣人也不如他啊!”惠施说:“是啊,即便是尧舜,在他面前也不值一提。”不消说,魏惠王打消了派公孙衍攻齐的念头,从此对惠施刮目相看,后来便任命惠施当了相国。公元前337年,当惠施向魏惠王提出联合齐、楚,共抗强秦的计划时,实际上已经悄然拉开了合纵的序幕。所谓合纵,就是东方诸国联合起来对付越来越强大的秦国。与此同时,面对合纵的威胁,秦国也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即分化合纵,与其中的某一国结成联盟,然后再各个击破,称之为连横。为此而游走于各诸侯国之间的外交家、政治家、军事家,也就被称为纵横家。当然,惠施还谈不上是纵横家(真正的纵横家很快要登上舞台)。他只是凭着一种天生的狡黠,希望通过外交手段将齐、楚两个大国玩弄于股掌之上,为魏国争取生存空间。换而言之,惠施想要达到的目标是:一、齐国亲近魏国,楚国也亲近魏国;二、当秦国欺负魏国的时候,齐、楚两国会站在魏国这边;三、齐、楚两国互相仇视,水火不容。这得多高超的手腕啊!在惠施的劝说下,公元前336年,魏惠王拉上韩昭侯,以及一群小国诸侯,前往齐国朝觐齐威王。这一年距马陵之战仅五年。马陵之战中,庞涓被杀,魏申被俘(后来也被杀死),魏惠王视之为奇耻大辱,现在却低三下四,主动去朝觐人家,可谓是忍辱负重。然而齐威王并不买他的账,避而不见。齐国朝中也有人看穿了惠施的阴谋。大夫张丑就曾经劝告齐威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魏惠王此来的目的不纯,表面看似臣服,实际上是想转移矛盾,让齐国成为楚、赵等强国的敌人。些许小事难不倒惠施。他打听到齐威王的小儿子田婴受到宠爱,在齐威王面前很有发言权,便花重金买通了田婴。通过田婴说项,魏惠王等人终于如愿见到了齐威王。公元前335年,魏惠王和韩昭侯轻车熟路,再一次来到齐国朝觐。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韩昭侯再度入齐,在徐州见到了齐威王。魏惠王向齐威王提出了一个建议:“齐国乃姜太公之后,有大功于周室。君侯您德被天下,诸侯咸服,我等愿意尊您为王。”齐威王听了,耳热心跳。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因为魏惠王正端来一个火炉子,要把他放在火上烤呢!这个炉子,当年商鞅端给魏惠王,魏惠王欣然接受。现在魏惠王又转赠给齐威王,齐威王扭捏了几下,半推半就,终于一屁股坐了上去。战国时期第二个自封的王产生了。当然,也不完全是自封,因为至少还有魏惠王“劝进”的因素在其中。为了报答魏惠王的劝进,齐威王也承认了魏惠王的王号。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徐州相王”。如果说,魏惠王在逢泽称王还有点自娱自乐的味道,齐、魏徐州相王的声势显然就浩大得多了。钱穆认为,徐州相王“实开当时未有之新局”。此后数十年间,秦、韩等大国相继称王,连宋、中山等小国也不甘落后,纷纷自己冠上一个王号。中国进入了一个遍地是王的时代。徐州相王的幕后推手,当然就是惠施。据《吕氏春秋》记载,齐国有位名叫匡章的将军,曾经这样问惠施:“您在学术上主张天地一体,去除尊号,现在却想方设法尊齐为王,这是为什么?”惠施反问道:“如果有人一定要打你儿子,而你可以用石头替代儿子,你会干吗?”匡章说:“当然愿意。”惠施笑而不语。徐州相王后,齐威王成为众矢之的。楚威王第一个表示不满,于公元前333年亲率大军围攻徐州,大败齐将申缚带领的军队。与此同时,赵国出于对齐、魏联盟的防范,派兵围攻魏国的黄城,并在漳水、滏水之间构筑长城,以阻挡齐、魏两国的进攻。而秦国,进一步加快了收复河西的步伐。公元前332年,秦军大举攻魏,占领上郡的雕阴(今陕西省甘泉),斩首八万,俘虏魏军名将龙贾。经此一役,魏军防守河西、上郡的主力部队几乎全军覆没。魏国的西大门从此洞开。第七章苏秦游说六国公元前332年,率领秦军攻占雕阴、斩首八万、俘虏龙贾的秦将名叫公孙衍,也就是当年向魏惠王夸下海口要提二十万大军直捣临淄的那位犀首将军。公孙衍为何离开魏国投奔秦国,史料没有记载。后人只能推测,因为惠施受到魏惠王的重用,主张用外交手段解决国际争端,以至于公孙衍英雄无用武之地,只能用脚投票,跑去为秦惠王服务了。继吴起、商鞅、孙膑之后,魏国的人才流失名单上又增加了一个重量级的人物。公孙衍到秦国后不久,就被秦惠王封为大良造。这个职务,原来是由商鞅担任,相当于秦国的相国。公孙衍英勇善战,又熟悉魏国的情况,这也是他能打败龙贾的主要原因。雕阴之战的第二年(公元前331年),秦军以樗(chū)里疾为主将,从函谷关出发,沿黄河南岸东进,先后攻取魏国重镇曲沃和焦城(均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并将曲沃作为进攻中原的据点。曲沃是晋国故都,具有数百年历史的大城。曲沃的陷落,无疑又给了魏国沉重一击。迫于秦国强大的军事压力,魏惠王不得不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将河西郡拱手还给秦国。这一年,距公元前408年吴起攻取河西,已经整整七十七年。秦简公、秦献公、秦孝公几代秦人收复河西的梦想,终于在秦惠王手里得到实现。但是,秦惠王已经不满足于仅仅收复河西了。公元前329年,秦军又从河西渡过黄河,攻取了汾阴(今山西省万荣)和皮氏(今山西省河津)。楚国也趁火打劫,从南方发兵进攻魏国。魏国的形势岌岌可危。就在这个紧要关头,一个名叫张仪的魏国人来到了秦国首都咸阳。苏秦刺股苦读说到张仪,必须先说说苏秦。前面说过,鬼谷子一生收了四位门徒。庞涓、孙膑学的是兵法,还有两位学的是纵横捭阖之术,他们就是张仪和苏秦。苏秦是雒邑(今河南省洛阳市)人,会说一口流利的雒邑方言。从鬼谷子门下出来后,他在外游历了好几年,将身上的钱花光了,才穷困潦倒地回到家里。雒邑这个地方,自周朝建立之初便是大城,周平王东迁后又成为周朝的首都,至当时已有四百余年的历史。王室分裂为东周国和西周国后,雒邑成为了东周国的领地,仍然保持了“王城”的称号。生活在雒邑的人们,有一种强烈的末世感,对于一切理想和抱负,他们总是不屑一顾。“我们周朝人,自古以来脚踏实地,以工商业为生,如果能够获得二分的利润,就心满意足了。可你偏偏不务正业,去学什么辩术,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把年纪还一事无成,你这是何苦呢?”说这些挖苦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苏秦的大嫂。大嫂是家里的持家人,负责每天买菜做饭。苏秦回家之后,什么事都不干,也不出去找工作,成天捧着一卷书在房间里啃,她的意见最大。当然,也不只是她一个人有意见。苏秦的兄弟姐妹,甚至妻妾对他这种无所事事的状态都表示难以理解,言语之间,时不时便冒出一句冷嘲热讽。“你说你有手有脚,成天吃闲饭,难道就不觉得害羞吗?”有一天他的老婆这样说道。苏秦一言不发,心里却在想:我埋头苦读,学了一身本领,如果不能用它来换取功名利禄,又有什么用呢?恰巧这个时候,东周国人想种稻子,西周国人占据了水渠的上游,筑坝截流,就是不给东周放水,周显王为此很忧虑。苏秦自告奋勇,前往西周游说。见到西周国君后,苏秦便说:“您搞错啦!您现在不放水,是帮东周的忙。他们现在种的都是麦子,没有其他的作物。您只要一放水,就会破坏他们的庄稼,让他们颗粒无收。他

                      后闻讯,召妃入宫,赐死,后葬到清东陵。现在的众多影视小说大多为此版本。第二个版本是香妃喜剧说。香妃天生丽质,身有异香,家世居南疆叶尔羌,其兄长因不满霍集占虐政,举家搬到伊犁。香妃的哥哥在反对霍集占的叛乱中,心向清朝,立下功劳。他们受诏,到了京师,后来长住北京。香妃入宫,受到皇太后的喜爱和乾隆帝的宠幸,生活过得很幸福。香妃死后,乾隆闻讯,悲痛不已,恩准将香妃尸骨运回新疆喀什入葬。现在新疆喀什,还有香妃墓和香妃木棺。这是当地维吾尔族流传的版本。然而,历史上是否真有香妃这个人,至今仍是个谜。历史文献和考古发掘却只有一个叫“容妃”的回族女人,并没有谈到她身有异香。《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容妃,和卓氏,回部台吉和札赉女。初人宫,号贵人。累进为妃。薨。”容妃生前的生活、饮食习惯,乾隆完全遵从她的回部习俗,为容妃安排了回族厨师,为她做清真饭菜,还为容妃修建了宝月楼(就是今天中南海的新华门门楼),楼南隔街建“回子营”,修礼拜寺。当时,八旗以外的所有百姓都住外城,唯独回子营近在咫尺,依靠九重,这是乾隆爱屋及乌的特殊待遇,容妃站在楼上,可以观对面的“回子营”,遥望瞻礼,以解思念之情。乾隆五十三年(1788)四月十九日,容妃因病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葬清东陵。至于“香妃”之名,不知何时而起。今新疆喀什的香妃遗棺,当地传说是从北京运回去的。香妃和容妃究竟是一人还是两人,目前史学界看法仍不一致。乾隆的家庭生活可说者很多,许多文艺作品对此加以渲染,演绎出不少曲折动人的故事。同时,乾隆也是一位有为之君,将康乾盛世推向了顶峰。四、社会经济的繁荣乾隆时期,清王朝发展到了它的顶峰,中国几千年的专制皇朝也发展到了它的顶峰,到处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明朝崇祯时期,全国耕地最大面积是七百八十三万顷。乾隆三十一年(1766),据不完全统计,耕地面积即已达到这个数字。到嘉庆十七年(1802),又增加了七万七千七百万顷。人口方面,顺治末年,全国人口统计还不到二千万人,而乾隆末年则达到了三亿人。国家赋税收入,顺治末年,国家发征银二千一百五十万两,粮六百四十多万石;到乾隆末年,发征银达二千九百九十多万两,粮食达八百三十多万石。早先,粮食主要产地是东南的江浙地区,雍正、乾隆时,“苏湖(今太湖地区)熟,天下足”的局面已为“湖广熟,天下足”的局面所代替。湖南、四川、江西、湖北这些省份,亩产高时可达五六石甚至七石。长江以南,两季稻已开始普遍有了。北方的河北、天津地区,也成了鱼米之乡。一向人烟稀少的川、陕、楚交界处的南方老林地区,以及浙江、福建、江西等省的山区,成千上万的流民进入,开荒种粮,整个粮食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随着粮食生产的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也增加了。江苏的苏、松、宁地区,浙江的湖州地区,到处桑树成荫,葱郁一片。棉花在宋元时从海南岛传入江南,到清乾隆年间,长江三角洲、沿海地区以及河南孟县、内县,河北保定地区,到处都是棉田。烟草在崇祯年间种于江浙一带,康熙末年,北方已普遍种植,乾隆时,人们已开始普遍吸用;山东济宁城六家烟铺,总有工人四千多名。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增产,又带动了手工业的发展。南京的缎机有三万台,它们一般都由一百三十二个部件构成,所牵引的经线,一般都达到九千多根,多的甚至达到一万七千万根。杭州的丝织品有丝锦、剪绒、绫、罗、纱、绢、绸、丝等许多品种;松江的棉织也是,扣布、稀布、飞花布、梭布、斜纹布、药斑布、紫花布、剪绒毯,品种繁多。陶瓷业,乾隆时,瓷都景德镇大小十多平方公里,匠工几十万人,瓷窑二三百座。窑内分工也更加精细,有淘土、拉坯等十五六个工序,技艺更加精湛。矿业方面,乾隆四十八年(1783),已有了十三处(不含偷采的),云南产铜,每年多达四万余斤;广东的铁炉,高者一丈七八尺,每炉每昼夜可出铁十二次,每次出铁三百多斤。四川的盐井,雍正八年(1730)增至五千九百三十九眼,到乾隆二十三年(1758),更是发展到八千三百零七眼,井深达几十丈,甚至几百丈,盐厂的分工也更精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更促进了商业的发展。乾隆时期,出现了经营汇兑、存款、信贷的票号商,这些票商具有巨额资金。此外,最富的商人,还有盐商和行商。行商垄断的资金多达几千万两。工商业的发展,又促进了城市的繁荣。“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谚语,就出现在这一时期。当时,苏州城的人口已不下五十万,加上郊区超过了一百万余人。阊门之外,踹坊就有四五百处;盘门、葑门等处,也是万家灯火。南京,乾隆时也发展到了四五十万人,灯影里的秦淮河,桨声不断,歌舞升平,茶褛酒馆,欢声不绝。广州,当时已被称作“金山珠海,天子南库”了。在这里,已有几十个单位与外国贸易,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朝对西方国家的贸易,已超出二百四十多万两。乾隆年间,长江河岸的无锡、镇江和汉口,被人誉为“布码头”、“银码头”和“船码头”。当时,汉口已成为长江中游最大的商品集散地。至于北京,那就更是全国贸易中心了,安定门外的“外馆”、城内御河西岸的“里馆”,随时迎送着全国各地的客商。五、乾隆对历史的八大贡献乾隆在位六十年,做的事情很多,光记载他言行的《清高宗实录》就达一千五百卷,其主要历史功绩归纳起来有八个方面:1.编修文化典籍如果说康熙是位学习型皇帝,雍正是位改革型皇帝,那么,乾隆则是一位文化型皇帝。乾隆在文治方面做的事情主要有:(1)主持纂修《四库全书》乾隆帝继位以来,经常想,由于明末战乱,造成很多宝贵书籍都散失了,如果把它们收集整理出来,岂不是一件很好的功德吗?这样既可以进一步笼络大批知识分子,充分显示自己重视文化的积累,又可以借机把民间藏书统统审查一下,去掉不利于清朝统治的内容,真是一举两得。于是乾隆下诏特赦被充军新疆的纪昀,由新疆回京做总纂,组织文人学者开始整理编辑。纪昀,字晓岚,是清朝著名的大才子,才华出众,机敏过人,又擅长说笑,很受乾隆喜欢。由于他为人耿直,不趋炎附势,所以屡遭和珅等人的忌妒陷害,沉浮多次,但由于乾隆帝格外赏识,因此才多次危中脱险。编纂工作开始了。一次乾隆问纪昀:“纪爱卿,此书取个什么名字呢?”纪昀才华过人,也十分机敏,当乾隆问他时,他已想好名字,但他知道乾隆博古通今,文才出众,不敢贸然回答,看着皇帝沉吟、微笑的神态,似有所得,于是躬声回答说:“皇上是否想把古书皆藏于经、史、子、集四库之中,而取名《四库全书》?”乾隆高兴地说:“正是,书名就叫《四库全书》,你们编写的地方叫‘四库馆’。”此后,在总编纂纪昀的带领下,戴震、钱大昕、赵翼、王鸣盛等三百多位名流学者开始了辛勤的工作。他们收集古今图书两万多种,然后加以筛选,凡不利于清朝统治的一律销毁,据不完全统计,在编《四库全书》的过程中,被销毁的图书有三千种之多。经过纪昀及全体四库馆人员二十年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这项巨大的《四库全书》工程终于完工了。全书共收书三千四百六十一种,七万九千三百零九卷,装成了六千二百七十五册。《四库全书》总共抄写了七部,藏于皇宫的文渊阁、圆明园的文源阁、避暑山庄的文津阁、沈阳的文溯阁、杭州的文澜阁、镇江的文宗阁、扬州的文汇阁等七处。这对后人研究我国古代灿烂丰富的文化遗产,是一项重大贡献,但其销毁那么多书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2)编修《满文大藏经》乾隆命令将汉文、蒙古文《大藏经》译成满文,由章嘉呼图克图总领这件事,并要求每翻译一卷,即行进呈,以等裁定,这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3)整理《无圈点老档》《无圈点老档》(又叫《满文老档》、《老满文原档》、《旧满洲档》)是以无圈点老满文为主书写的,是现存最为原始、系统、详尽、珍贵的清太祖、太宗时期编年体史料长卷。该档形成于清入关前,到乾隆中期已经百余年,文字难以辨识,纸张年久老化,字迹漫漶不清。乾隆命对《无圈点老档》进行整理,用无圈点老满文和加圈点新满文分别重抄,先抄出草本各一部,再抄出正本存内阁各一部,另抄出副本存沈阳崇漠阁各一部,并抄出存上书房一部,总计共七部。(4)敕编《八旗通志》、《满洲源流考》、《钦定满洲祭神祭天典礼》等。(5)命编《御制五体清文鉴》,这是多民族文化的一个硕果。(6)重视京师文化建设表现在:一是编绘了《京城全图》;二是于敏中等奉命撰写《日下旧闻考》,共一百六十卷,为北京历史文献集大成之作;三是编修《国朝宫史》,对宫廷的历史、建筑、文化、典制等作了载述。2.维护并兴建皇家园林乾隆时,在北京及其周边地区保护、维修、兴建的皇家宫殿园林,如宁寿宫及其花园、天坛祈年殿(换成蓝色琉璃瓦)、清漪园(即颐和园)、圆明园、静宜园(香山)、静明园(玉泉山)、避暑山庄暨外八庙和木兰围场等,其中清漪园改瓮山为万寿山,上建大报恩延寿寺(排云殿),又建佛香阁。这些皇家园林,是园林艺术史上的一颗颗明珠,现多成为世界文化遗产。3.贡献诗文才华乾隆帝是一位非凡的文学家、语言学家、书法家、诗人和学者,他不仅精通新满文,而且熟知老满文,不仅对汉文十分精通,还懂蒙文、藏文、维吾尔文等多种语言文字。乾隆一生写了大量诗文,其中诗总计四万二千六百一十三首,而《全唐传》所收唐代二千二百多位诗人的作品,才四万八千多首,有《乐善堂全集》、《御制诗集》(五集)、《御制诗余集》等诗集;文章一千三百五十余篇,有《御制文初集》、《御制文二集》、《御制文三集》、《御制文余集》等文集。当然,这些诗文中,有一部分是他人代作的。4.免除天下钱粮据统计,乾隆十年(1745)、三十五年(1770)、四十三年(1778)、五十五年(1790)和嘉庆元年(1796),先后五次普免全国一年的钱粮,三次免除江南漕粮(其中一次为四百万石),累计免除赋银二亿两,约相当于五年全国财赋的总收入。需要指出的是,乾隆的免除钱粮是在社会经济繁荣的状况下进行的。当时有大臣提出反对意见说:“国家经费,有备无患,今当无事之时,不应蠲免一年钱粮。”对此,乾隆认为:“百姓富足,君孰与不足?朝廷恩泽,不施及于百姓,那将施于何处?”乾隆的这一思想是一种仁政爱民的思想,特别是他“民富则君足”的观点,值得人们深思。因此,乾隆的行为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诏下之日,万方忭舞”。5.统一新疆乾隆不仅“崇文”,而且“宣武”。其成功之一就是统一了新疆。在北疆,他两次平准噶尔,使土尔扈特部回归,基本解决了北疆问题。清军平定北疆后,南疆回部贵族试图摆脱清朝,自掌一方。为此,清军同回部军在库东、叶尔羌(莎车)等几座重镇进行了激战,最终获胜,重新统一了南疆。乾隆在南疆实行因俗而治,设立阿奇木伯克制,由清廷任命。并设参赞大臣等官,分驻各城,加强统辖。又制定《回部善后事宜》,对南疆管理体制作出改革。乾隆在新疆设伊犁将军,实行军府制,修筑城堡、驻扎军队、设置卡伦、巡查边界、移民实边、进行屯垦,加强对新疆地区的管辖。乾隆平定准、回各部,统一新疆,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西域的统辖,而且铲除了威胁京师及大西北的祸根,保持了西北、漠北及青海、西藏的社会安定。6.完善治理西藏乾隆曾两次派兵打败喀尔喀(今尼泊尔)的侵犯,制定了《钦定西藏章程》,规定:(1)设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2)在西藏驻军,分驻前藏、后藏。(3)达赖、班禅等圆寂后,在驻藏大臣亲自监督下,用金奔巴瓶掣签决定转世灵童。这是乾隆的一个创造。当时设立的“金奔巴瓶”有两个,一个放置在雍和宫,现已成为文物;一个放在西藏大昭寺,此瓶沿用至今。(4)西藏对邻国贸易必须进行登记。(5)西藏货币一律用白银,正面铸“乾隆宝藏”四字。《钦定西藏章程》是西藏历史上的重要文献,标志着清朝对西藏进行全面有效的管辖。7.修砌浙江海塘浙江原有的柴塘、土塘经不住海潮的冲击。乾隆命拨银两将柴塘改为石塘,其修建石砌海塘四千余丈,加强了这一地区抵御海潮侵袭的能力。8.中华各族一统乾隆在其祖宗既有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并开拓了中国的疆域版图,维护并加强了中华多民族的统一。乾隆时的中国疆域,东起大海,西达葱岭,南至曾母暗沙,北跨外兴安岭,西北到巴尔喀什湖,东北到库页岛。清朝“三祖三宗”——太祖努尔哈赤、世祖顺治、圣祖康熙和太宗皇太极、世宗雍正、高宗乾隆对中国历史的最大贡献就是维护了中国的边疆版图,巩固了中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乾隆能将祖宗的基业发扬光大,在文治武功方面都有建树,确为一代有为之君。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在有生之年做出的“禅位”决定和行动。早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九月二十一日,乾隆就宣谕说:“昔皇祖御政六十一年,予不敢相比,若邀穹苍眷佑,至乾隆六十年,予寿八十有五,即当传位太子,归政退闲。”这道谕旨的意思是说,他的祖父康熙皇帝在位六十一年,自己不敢相比,如果自己能在位六十年,就当传位给太子。到了乾隆六十年(1795)九月初三,八十五岁的乾隆皇帝,在圆明园勤政殿召见皇子皇孙、王公大臣,宣示立皇十五子嘉庆王顒琰为皇太子,以次年为嘉庆元年,到期让政。嘉庆元年(1796)正月初一,在太和殿举行了内禅大礼。尔后,乾隆被奉为太上皇,乾隆禅位后,又训政三年零二天,后人于是多讥评乾隆名为退位,实禅而不退。不过,纵观中国自秦始皇以下两千年的皇朝历史中,内禅让政者,前君罕见,后君亦无。宋仁宗储位既定,郁闷不乐;宋英宗立太子后,泫然泪下,比起这些来,乾隆的禅让还是有一点超脱的。六、盛世下的危机乾隆执政时间过长,虽然自诩“持盈保泰”,但是月满则亏,泰极否来。乾隆晚年,志骄意满,思想僵化,懒于进取,做出了许多错误事情,积累了严重的社会矛盾,而外面的西方世界却发生了划时代的巨大变化。乾隆盛世的外衣下已经潜伏起了巨大的危机。1.乾隆时西方世界的巨变在乾隆时代,世界上主要发生了三件大事:(1)英国工业革命。乾隆三十年(1765),英国纺织工哈格里夫斯发明新式纺车珍妮纺纱机;乾隆五十年(1785),英国卡莱特发明水力织布机;同年,英国瓦特改良蒸汽机。而后,嘉庆十年(1807),美国富尔顿发明轮船;嘉庆十九年(1814),英国史蒂芬逊发明蒸汽机车。也就是说,西方发生了新的生产力革命,历史上把它称作工业革命。(2)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乾隆三十九年(1774),北美爆发了独立战争;乾隆四十八年(1783),北美独立战争取得了胜利;乾隆五十三年(1788),第一届美国国会在纽约召开;乾隆五十四年(1789),华盛顿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两年后,美国通过《人权法案》。(3)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乾隆五十四年(1789),法兰西举行三级会议,爆发资产阶级大革命,发表《人权宣言》;乾隆五十八年(1793),法国国王路易十六被处死。以上三件大事再加上此前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们是人类新的生产力和新的社会政治制度的诞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政治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世界历史的进程。此外,在当时的世

                      周武王灭商,到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杀,这段时期被称为西周。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到公元前256年被秦所灭,这段时期被称为东周。东周又分为春秋与战国两个时期。春秋时期一般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开始,到周敬王四十四年(前476)为止;周元王元年(前475)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为止是战国时代。周武王灭商之后,大封诸侯,但是,在周初分封的诸侯中,不见秦人的踪迹。由此可知,西周初年的秦没有诸侯的名分,只不过是一个小族群。到西周第八位天子周孝王时期,秦人的地位有了转机。当时,秦人的首领是非子。非子很喜欢马和其他牲畜,且善于养殖,他养的马繁殖快,马匹长得膘肥体壮。当地人把这一情况报告到周王那里,周孝王召见了非子。于是,善搞养殖业的非子被派到汧(qiān,千)水与渭水之间主管马匹,其业务精湛,颇受赏识,因此被封于秦(今甘肃陇西),并让秦人“复续赢氏祀,号曰秦赢”,这是秦人得到采(cài,菜)邑的开始。采邑是古代天子、诸侯封赐给所属卿大夫世禄的封地,也称食邑。而卿大夫因世代以采邑为食禄,故也用食邑代指卿大夫。这样,非子成为秦赢的合法继承人。采邑只是卿大夫的封地,还远远比不上诸侯的封地。因此,得到采邑的秦赢只是一个卿大夫。那么,卿大夫与诸侯是什么关系呢?自周初开始,周天子把天下划分为若干领地(领主管理的土地),分给他的亲属、功臣,让他们成为诸侯。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王命,定期朝贡述职;但是,在诸侯的领地中,他们又是世代相袭的最高统治者。诸侯在其国中又分封领地给卿大夫,卿大夫只有领地,没有政权。卿大夫的领地就是他们的采邑。所以,卿大夫比诸侯的地位低,而且,卿大夫没有国,即没有政权。由此可知,秦人最初比东方的诸侯如晋、齐、燕的地位要低得多。尽管秦人地位比东方的诸侯地位要低,但凭借一技之长,总算是在以周天子为塔尖的金字塔政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这意味着秦人踏出了从政的第一步,这一步至关重要。周幽王烽火娱褒姒秦襄公勤王封诸侯秦人获得封邑,是秦始皇家族走向政治舞台的第一步。但是自此之后,秦始皇家族一直没有太大的作为,直到西周王朝走向穷途末路之时,秦始皇家族才抓住了一个历史机遇,为其发展奠定了基石。那么这个历史机遇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呢?秦始皇家族又是如何把握这个历史机遇的呢?这两个问卜题和西周王朝的衰败密切相关。西周王朝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封建国,到周幽王时期亡国。秦国由卿大夫被提拔为诸侯,恰恰伴随的是这场变化——周天子的地位在逐步下降,西周的王制在走向衰落。这一过程很漫长,在其间,有三位周王应当负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一位就是周厉王。周厉王的失误有两点:一是与民争利,二是压制言论。周厉王在位时期,不准“国人”(西周、春秋时期住在国都人的通称。他们有户口可以住在国都,具有公民权,可以从军,充当基层官吏,参加祭祀;和“国人”对立的是“野人”。因此,“国人”是一股重要政治力量)利用山林和水面,把这些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结果严重损害了“国人”的利益,引发了“国人”的强烈不满。面对“国人”的愤懑,周厉王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派了大量特工,监视“国人”,谁敢在背后议论,杀之无赦(以告,则杀之)。这导致“国人”见面不敢打招呼,在路上碰见了熟人也只能交换眼色(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可见“白色恐怖”的严酷。周厉王控制言论,短期之内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其谤鲜矣”,二是“诸侯不朝”。周厉王本人还沾沾自喜地对他的大臣召公说:我能禁止他人说我的坏话了!(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他手下的大臣(召穆公)对厉王进谏说:堵住百姓的嘴不让他说话,比堵住河水不让它流淌的危害还要大。堵住河水不让它流,最终会导致决堤,会伤害很多人,堵住百姓的嘴不让他们说话,何尝不是这样呢(防民之口,甚于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有朝一日也会决堤的,恐怕那时悔改也来不及了。但是,周厉王还欣欣然地沉浸在短期政治高压的效果中,对召穆公的谏言充耳不闻(王不听)。在这种情况之下,国内是没有人敢讲话了。不过,三年以后,也就是公元前841年,忍无可忍的“国人”,“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周厉王从镐京(今陕西西安)出逃,流窜到了彘(今山西霍县)。周厉王从镐京出逃时,他的太子静藏在召穆公家里,“国人闻之,乃围之”。最后,召穆公没有办法,“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脱”。周厉王逃亡之后,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主持政事,史称“共和行政”。这一年(共和元年,前841)成为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又过了十四年(前828),周厉王死于流放地,太子静被拥立为周宣王,召穆公、周定公交还政权(一说朝政由共(gōng,躬)伯和执掌。共伯和是西周时期的共国(今河南辉县)君,周厉王出逃后,他受诸侯拥戴,代行王政。周天子被“国人”赶出京城,客死于流亡之地。天子的颜面扫地,权威尽失,这是西周王朝衰落的开始。第二位导致西周衰亡的周天子是谁呢?周宣王。周宣王登基后,采纳大臣召穆公等人的意见,整顿朝政,曾经出现一度中兴的局面。但是,宣王晚年,连续用兵失利,先是败于姜氏之戎(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后来,又在南征中损失了“南国之师”,军力受到重创,再次陷人危机。西周初年,周王室拥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等大量军队,周天子的军力远远强于诸侯,这是周天子号令天卞诸侯的军事保证。但是,到宣王时期,周天子的兵力损失极大,已经严重不足。大臣劝谏周宣王举行天子籍田助耕的礼仪,这虽然只是一种形式,却需要各国诸侯齐至,正是强化权威的有利时机。然而,周宣王不听劝谏(王弗听)。曾经有所作为的宣王没能担当起重振周室的大任,反而因不听劝谏而使兵力大大削弱,失去了号令诸侯的军事保证。第三位导致西周灭亡的周天子是谁呢?周幽王。周幽王是怎样摧毁了西周的呢?曾经号令天下诸侯的西周被灭于犬戎之手。公元前771年,申侯联合增侯、犬戎,对西周都城镐京发动突然袭击。周幽王见势不妙,立即点燃烽火,希望诸侯能够率兵保卫京城。但是,看到镐京的烽火,却鲜有诸侯率兵勤生(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结果,西周都城被犬戎攻破,幽王逃到骊山被杀,镐京的财宝与美女褒姒(sì,似)都被掠走(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西周王朝宣告灭亡。周天子自立国之初就拥有号令诸侯的权力、如果诸侯不听从周天子的号令,周天子就可以对之进行征伐。因此,孔子说:“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为什么周幽王点燃烽火竟无人勤王呢?这件事其实是和一位女人有关,她就是美女褒姒。周幽王本来就是一位昏庸之王,他宠信了一位贪财图利而又善于逢迎、能说会道的大臣主持朝政,导致民怨鼎沸一。后来,褒国进献了一位美女褒姒,周幽王非常宠爱褒姒,对她的话是言听计从。周幽王废掉王后申后和太子宜臼,立褒姐做王后,并且立褒姒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太子宜臼被废,只好和其母亲逃回申国。褒姒虽然美艳绝伦,却是位冷美人,特别严肃,不爱笑(褒姒好笑)。幽王想尽了一切办法,希望博得褒姒一笑,但始终未能成功(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黔驴技穷的幽王竟然下令:点燃烽火台。烽火台本是国都镐京遇险时紧急征召天下诸侯勤王的标志,烽火一起,说明国都有警,各地诸侯会纷纷率兵前来救驾。但是,当各地勤主的诸侯赶至京城时,却看不到敌兵。褒姒看到各地诸侯心急火燎地奔到京城城外又见不到敌兵的尴尬情景,放声大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褒姒一笑,幽王开心极了(幽王说之),很有成就感。然而,各地赶来的诸侯却满腔怒火,因为镐京并无凶险,也没有外敌来犯,幽王举烽火不过是为了博得美人莞尔一笑。但是,大家敢怒而不敢言。幽王的昏庸并没有到此为止,由于当时没有其他的娱乐项目,于是“数举烽火”便一发而不可收。有位大臣劝周幽王:烽火台是救急用的,这个玩笑开不得。大王如此戏弄诸侯,真有急事,诸侯又认为大王在戏弄他们,不派兵相救,那会怎么样呢?但是,周幽王此时像着了迷一样,为了博得褒姒一笑,根本听不进忠言劝告。所以,后来幽王再举烽火,各地诸侯都不再赶来救援(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这就是中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周幽王大玩“狼来了”的游戏,终于自食恶果,就是这一“点”一“笑”,美人没了,江山没了,自己的性命也玩完了。申后的太子被废,这使申后的父亲申侯十分恼火,便联合增国与犬戎,攻灭幽王(申侯怒,与增、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被杀之后,诸侯与申侯共同立幽王原来的太子宜臼继位,史称周平王(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平王继位之后,犬戎时时刻刻威胁着镐京。周平王没有充足的兵力保卫镐京,只好远离犬戎。公元前770年,他将周王朝的都城迁到洛邑(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这一年,在中国历史上是东周的开始。周平王东迁洛邑(令河南洛阳)之后,周王室的力量更加衰落(平王之时,周室衰微)。东周时代,天下的诸侯相继称霸,这些霸主成为天下真正的主宰者(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这就是孔子说的“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时代。历史由此进入了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就成为春秋时期的开始。西周王朝的逐渐衰亡为秦始皇家族走向历史舞台创造了一个历史机遇,尤其是当西周最后一个天子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视国家大政如同儿戏的时候,大部分诸侯对周王朝丧失了信心,没有勤王,导致周幽王最终兵败被杀,西周灭亡。但当时秦人审时度势,奋起勤王,之后又亲率大军护送周幽王的儿子周平王东迁,建立了东周。这位率兵勤王之人是谁呢?他就是秦始皇之前第三十五位、秦君中的第六位秦襄公。秦襄公这一次勤王很了不得,这是秦国在崛起之路上非常重要的一步。这次勤王至少说明秦襄公具备两点政治素质:第一,他有政治眼光,他知道,这是一个历史机遇。第二,他有政治魄力,敢于带兵救驾,因为他明白,要想得到封赏,必须讨好周天子,所以别人不去救我去救,别人不来我来,别人不打我打,而且他这一次打得还很有力。秦襄公抓住了这次历史机遇,勤王作战非常有力,立下了赫赫战功(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平王东迁的时候,为了报答秦襄公的救援,第一次封秦襄公为诸侯,并把自己现在守不住、将来也管不了的岐山以西的大片土地(西戎之地)赏给了秦襄公。平王对秦襄公说:犬戎不讲道义,屡屡侵夺我岐、丰之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如果秦能攻占其地,驱逐犬戎,就把岐、丰之地封给你们(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并且赐予秦襄公爵位(与誓,封爵之)。秦襄公这次勤王得到了两样珍贵的礼物:一是立国封侯,二是经营西戎。先说立国封侯。秦襄公由于率兵勤王被正式封为诸侯,可以和原来的诸侯国开始互派使者(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周初分封诸侯没有秦,所以,秦人在秦襄公正式被封侯之前的政治地位十分低下,与已经封侯多年的齐、楚、燕等国根本不能平起平坐。秦襄公的立国封侯使秦国获得了一笔重要的政治资本——能与原来的诸侯国势力均衡了。周代社会非常重视名分。秦人在此之前只是个卿士,并无资格与关东诸侯平起平坐,更谈不上称霸天下、统一全国了。秦人自襄公起,有了诸侯的名分,这是秦国最终统一天下的基础。所以,在秦国的发展史上,秦襄公是第一位有巨大贡献的君王。再说经营西戎。西戎是中国古代西部一个族群,他们占据了大片土地。杀死周幽王的犬戎即属于这一族群。当时西戎的势力很大,周平王为了躲避西戎的侵扰,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发祥地迁到洛邑避难。虽然周平王将西戎之地封给了秦襄公,但实际上,统治这一地方的仍是西戎。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周平王的这一赏赐只是一纸空文,但是,这一纸空文对秦国来说却意义非凡,它使秦国获得了攻占西戎大片土地的合法性。秦国从此可以公开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号,大张旗鼓地攻取西戎之地,建立起以关中为中心的根据地。这就好比赏给你一套房子,房产证也给你了,不过,房子里目前有别人住着。但是,这个“证”非常重要,它证明这套房子从法律上讲是属于你的。至于何时收回,那只是时间问题。所以,对于秦国来说,襄公立国是秦国兴盛发达的重要一步,也是它日后统一中国的关键一步。秦襄公锐意进取,一生致力于夺取西戎之地,最终战死在与酉戎作战的战场,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来。对于逐步崛起的秦国来说,秦襄公无疑是第一座巍巍丰碑。我们用较多篇幅来讲述西周的亡国,是想说明一个观点:西周的亡国给秦国崛起创造了一个历史契机,秦襄公抓住了这个历史机遇,使秦国走上了一条振兴之道。大国的崛起无不有一定的历史机遇,抓住机遇者盛,失去机遇者衰。秦襄公抓住了秦国兴盛的机遇。秦襄公虽然获得了攻占西戎的赏赐,但是,秦襄公直至战死疆场都没能占领西戎。所以,他并没有从周平王的封赏中得到任何实惠。亡由余戎王纳女乐霸西戎穆公得其实秦襄公拿着房产证光想把房子收回来,他就去跟西戎打,一直到最后战死、都没能把西戎之地夺过来。秦襄公战死之后,秦国经历了七代国君,在近一百七十年里都没有什么作为,也没有从周王的封赏中得到实惠。但是,到了秦穆公时期,周平王的恩赐才使秦国获得了极大的回报。这叫做:襄公有其名,穆公得其实。秦襄公战死疆场都没能得到的东西,秦穆公凭什么就得到了呢?这主要得力于一个人。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能够让秦穆公得到这么大的回报呢?这个人叫由余。由余的祖上是晋国人;后来逃到戎地。戎王听说秦穆公非常贤明,为了了解秦穆公,于是派由余来秦国做实地调研。听说戎王的使者由余来了,秦穆公特意安排由余参观巍巍壮观的秦宫和宫中价值连城的大量财宝。秦穆公为什么要这样做?只能有一个答案:夸富、炫耀。但是,由余参观完之后却淡淡地说了四句话:这些东西如果让鬼神造出来,也能把鬼神累死;你让人民造出来的,那真是苦了天下的民众啊(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由余并没有羡慕富丽堂皇的秦宫和各种稀世珍宝、反而直截了当地提出批评。由余为什么要批评秦穆公呢?因为由余既看透了秦穆公的用心,又感到秦穆公的夸富非常可笑。由余的回答使穆公大为惊诧,于是问:中原各国用“德”(诗书礼乐)和“法”来治理国家,还不时出现战乱,戎人没有诗书礼乐与法律,他们靠什么来治理国家?由余笑答:这就是中原各国出现战乱的原因啊!自从黄帝创造了礼乐法度,并亲自带头贯彻执行,也只是实现了低水平的太平。到了后代,君主一天比一天骄奢淫逸。仗着法律的威严监督民众,民众不堪忍受了,就怨恨君上,要求实行仁义。上下互怨,篡夺屠杀,甚至灭绝家族,都是由礼乐法度引发的。戎人可不是这样。在上位者怀着仁德来对待臣民,臣民怀着忠信侍奉君上,整个国家的政事就像一个人支配自己的身体一样轻松自如,根本不需要什么治理的方法,这才是真正的圣人治国(一国之政,扰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穆公听了

                      巨额经费,自行决定选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众所周知,在第一次出使过程中,发生了五大臣被吴越(樾)谋刺的事件,出国考察被迫中止。五大臣并没有因此被吓到,他们仍坚持出国考察,并在回国后,给清政府提出了明确的建议:应该立宪。于是,清政府在1906年下诏预备立宪,并于1908年8月27日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份《大纲》都说了些什么。《大纲》第十条:“皇帝总揽司法权,委任审判衙门,遵钦定法律行之,不以诏令随时更改。司法之权,操诸君上,审判官本由君上委任,代行司法,不以诏令随时更改者,案件关系至重,故必以已经钦定为准,免涉分歧”。这一条是相当重要的,它将司法权,从皇帝的手上夺走,还给了人民。再看《大纲》中的《附臣民权利义务》一章:“第二条: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这一条规定了人民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对官员的舆论监督,使之不敢肆意妄为。“第六条: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这一条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私产入宪”。它推翻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旧例,而保护了人民的私有财产。这一条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十分关键。“第八条:臣民现完之赋税,非经新定法律更改,悉仍照旧输纳。”这一条是说:无论是皇帝还是官员,都不能再肆意加税。税收由法律规定。这一条也相当重要,它使人民对自己生产活动的盈利预期更加精准、更有把握。这将大大促进工商业的发展。清政府公布:预备立宪,以九年为期。换言之,最迟于1917年制订宪法。但是,到了1910年,全国各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清政府“速开国会”,并提出了“不开国会,不承认新捐”(类似于美国“无代表,不纳税”)的口号。换言之:人民要求参政议政。在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之下,清政府将立宪的期限缩短为5年。也就是说最迟于1913年,制订宪法,还政于民。与此同时,清政府成立了地方咨议局以及中央咨议院。咨议院和各地咨议局,初步完成了选举,并初步发挥了参政议政的职能。其中,在1910年冬咨议院第一次常会中,议员提出“剪辫子”的议案,并且获得通过。这是破天荒的大事,也说明了人民参政议政的能量。应该说作为一个开始,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第三,“皇族内阁”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假立宪”。1911年,清政府第一届内阁成立,这次内阁的阁员当中,“清廷皇族占了大多数”,所以这是一个“皇族内阁”,是清政府“立宪没有诚意的表现”。问题是:真的是这样吗?恐怕不是。这一届内阁,先后任职的阁员,一共有17位,其身份构成如下:1.清廷皇族:7位。2.汉族:6位。3.满族:4位。换言之,清廷皇族人员所占的比例,仅为41%,不到一半。我们不能把其他4位满族(非皇族)出身的阁员,也算进“清廷皇族”之中。那么,为什么第一届内阁,不是以汉族官员为主呢?我想各位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就可以领会当中的合理性:1.民主宪政是逐步放开的一件大事,有序渐进,是成熟稳重的;2.各地革命党和群体事件仍然频发不止,满族统治者没有信心完全放开统治权。这些分析很难入耳,但是,只要读者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仔细想想,换了是你,恐怕你也会这样做。凡事都有两面。内阁中虽然满族人占了多数,但是毕竟开始有六位汉族大员进入了权力核心。无论你承认与否,这就是清朝的一个让步,也是汉族的一个胜利(尽管是一个小胜利)。第四,人们没有给清政府足够的时间完成,就判定立宪是假立宪,有待商榷。退一步而言,就算当时的“皇族内阁”先后任职的十七位阁员全部都是清廷皇族,也不能导出“清廷政府立宪是假立宪”的说法。为什么?因为内阁是内阁,立宪是立宪。清政府已经公开宣布了立宪的时间(先是1917年,后来改成1913年)。换言之,清政府公布的立宪年份是1913年,便产生了以下的逻辑推理:1.如果到1913年,果真立宪并执行,那么,就是有诚意,是真立宪;2.如果到1913年,拒绝立宪或拒绝执行,那么才是没有诚意,是假立宪;3.如果在1913年之前清政府明文宣布反悔,那么也可证明是假立宪;4.1913年,清政府倒台了,所以这个问题变成没有答案了。这个问题可以打个浅显的比方:我欠你一笔钱,说好后年还你,但是你还没等到后年,你就起诉我,说我没有还债的诚意,法官会怎么判?法官会判你输。道理很简单:后年还没到,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诚意还你钱呢?同理,1913年还没到呢,你怎么知道清朝没有立宪的诚意呢?万一到1913年,清朝果真立宪了呢?第五,日本帝国的立宪才是“假立宪”。下面我们看看日本当年是怎么做的。日本天皇在1876年发布决定起草宪法的《敕文》,到1889年公布《日本帝国宪法》,用了13年时间。换言之,日本在明治维新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夜之间把宪法搬出来的,而是也经过了一个“预备立宪”的过程。大清国当年是效仿日本的经验,设立9年的预备立宪期限(后改为5年),也应属于合理范围。我们再来看看1889年日本制订的《日本帝国宪法》,看看日本的立宪是不是“假立宪”:“第一条: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这一条的意思是:日本的权力是属于天皇的,不是人民的。“第七条:天皇召集帝国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众议院之解散。”这一条的意思是:天皇有权解散众议院。“第十一条:天皇统率海陆军。”这一条的意思是:日本这个国家的军队,不是人民的,而是天皇的。“第三十一条:本章(臣民权利义务)所列条规,在战时或国家事变之际,并不妨碍天皇大权之施行。”这一条更毒:一旦国家不稳定,日本人民所有的民主权利,天皇随时可以全部收回。“第三十四条:贵族院,依贵族院令所定,以皇族、贵族及简任议员组织之。”这一条说明:日本的皇族也参政议政。读者跟我通观日本当年的这部宪法,你会发现《日本帝国宪法》不但保留了日本天皇的统治权、军权,而且还保留了随时收回人民民主权利的权力,而且也保留了日本皇族干涉政治的权力。总之一句话,如果清政府的立宪是假立宪,《日本帝国宪法》也应是一本虚伪的宪法,日本的立宪也是假立宪。那对于这样的假立宪,日本人民为什么接受呢?我认为,那是因为日本人懂得妥协: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天皇既然已经大步让出了政权,人民就应该懂得妥协,先接受下来。宪法如有不足的,以后自然有机会逐步修正之。日本人懂得:当时对于日本来说,国内团结起来大力发展工商,集中国力建设军队,才是最紧迫的事情。而内斗、内战的结果,则只会两败俱伤。推倒重来,不但没有必要,而且效果不一定更好。可是,当时的中国人,也许不懂得这些。命运的差别,也许就从这里开始。第六,民族情绪对清政府和国民党,采取了双重标准。有些中国的历史爱好者,对于清政府给出的“九年预备立宪期限”咬牙切齿,却对于国民党提出的“军政、训政、宪政”建国步骤表示支持。事实上,国民党的“训政”,就是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只不过换一个说法而已。同样的一件事,清政府做了是错的,而换了国民党做,却变成是对的。这似乎也可以称为“偏见”。还有“皇族内阁”一事,某些历史爱好者不但扭曲了“皇族内阁”人数的真相,而且对蒋家王朝垄断中华民国政权长达60年(1928-1988)的做法却欣然接受。这叫什么?这也叫“偏见”。中国有不少历史爱好者看问题的最大毛病就是“情绪化”:只要是他们不喜欢的人,做什么都是错的;只要是他们喜欢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

                      冲动是魔鬼

                      1870年6月21日,在天津,有一伙人一把火烧了一座名叫“望海楼”的法国教堂,并杀死了20名外国传教士以及侨民,其中主要是法国人,事后,以法国为首的列强大兵压境,清政府急忙派出曾国藩去调查本案,本案最后以清政府处死16名中国人犯而结案告终——这起事件,就是在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天津教案”,又称“火烧望海楼事件”。天津教案的前因后果及其发展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有人要围攻法国教堂?他们为什么要杀法国神父,并最终发展成对所有白人的无差别杀害?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其实十分值得人们细细品味。要说这件事,首先要从一个条约讲起。1858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当中,大清国和法国签署了《中法天津条约》,这个条约约定了和“传教”有关的两个条款:1.法国人有权进入中国内地传教;2.法国人在中国犯罪,由法国领事逮捕和审判。关于这两点,《中法天津条约》两个相关条款的原文如下:“第十三款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何处,概行宽免。”“第三十八款凡有大法国人与中国人争闹事件,或遇有争斗中,或一、二人及多人不等,被火器及别器殴伤致毙者,系中国人,由中国官严拿审明,照中国例治罪,系大法国人,由领事馆设法拘拿,迅速讯明,照大法国例治罪,其应如何治罪之处,将来大法国议定例款。如有别样情形在本款未经分晰者,俱照此办理,因所定之例,大法国人在各口地方如有犯大小等罪,均照大法国办理。”《中法天津条约》签订之后,法国传教士如过江之鲫纷纷进入中国传教。其中有一批法国神父和修女,在位于今天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街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哥特式的教堂,从事传教事业,这栋教堂,叫作“望海楼”。那么,法国神父和修女们在这座“望海楼”里面,平时都做些什么呢——做礼拜、发展教徒、讲经唱诗……这些日常的事务就不必说了,与本案有关的,是以下这么一件事:开办“育婴堂”。在清末那个时代的天津,有不少穷人生下孩子养不起,便将婴儿丢弃,尤其是女婴——在清末的中国,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女婴被丢弃于闹市、抛置于荒野,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当时天津的法国神父和修女目睹了这个现象,他们办起了一所“育婴堂”、专门收养这些弃婴。“育婴堂”办起来之后,紧跟着发生了什么呢?紧跟着,开始有一些好心的天津老百姓,他们从城市里、从荒野中捡到弃婴,将弃婴送到“育婴堂”这里来,交给法国神父和修女,进行抢救和抚养。在这个时候,“育婴堂”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给这些送弃婴来的好心人予以了金钱奖励——“育婴堂”的本意应该是良好的:奖励这些好心人,鼓励更多的好心人将弃婴送来。收了奖励金的好心人当然是高兴的,他们回家后,往往逢人便说,说自己今天救了一个弃婴,送到育婴堂,法国修女还给了我钱。不料,“送婴儿到教堂有钱收”的事情,立马就传了出去,传得飞快,并传到了一些市井流氓的耳中——这些市井流氓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啊,原来弄一些小孩送到“育婴堂”,就有钱收——你说这钱,是不是很好挣?当初法国修女给好心人支付金钱奖励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样做,无意中向社会释放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育婴堂“收购”婴儿!为什么修女没有想到这个呢?因为她们是粗线条的思维——她们没有想这么多,也没有想这么远。于是,在天津的民间,开始有一些市井流氓,到处搜集或四处拐骗小孩,将他们送到育婴堂,并欺骗修女们,说:“这个是弃婴,你看,我是好心人,该给我奖励吧?”修女往往也没多想,循例办理,付钱了——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法国修女没有鉴别市井流氓的眼力,似乎也没有能力鉴定弃婴的健康程度。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换一个角度去观察,往往能产生不同的理解——法国修女和这些市井流氓“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行为,从第三人、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来,怎么看有些像“拐卖小孩”——啊,多么邪恶!流氓和教堂勾结起来拐卖婴儿——人们开始这样想,并开始口口相传。事情慢慢往更坏的方向发展。6月来了,天气逐渐转向炎热,病毒开始逐渐活跃,一些不知名的瘟疫,也开始流行。“育婴堂”里的法国神父和修女,虽然干的是一种自认为是收养弃婴的伟大事业,但是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毕竟是十分有限,再加上很多弃婴本身被抛弃就是因为身上有先天性的疾病,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情——一些婴儿夭折死亡,要么是死于瘟疫,要么是死于先天性疾病。数十名婴儿死亡了。这部分婴儿死亡之后,神父和修女花钱聘请了丧葬工人,将夭折的婴儿埋葬。不料,丧葬工人收了钱之后,为了节省成本,将掩埋死婴的事情,做得十分马虎——往往是几个婴儿挤压到一副棺材中,直接挖一浅浅的小坑儿,埋下了事。说到这里,笔者不得不指出:法国神父和修女,犯下了第二个错误:没有严格监督丧葬工人安葬死婴的工作。死婴被草草掩埋之后,由于坑儿实在挖得太浅,野狗在半夜里嗅到气味,纷纷跑过来,并将死婴们刨出来吃掉。到了天亮的时候,野狗没吃完的死婴残肢,暴露在天津老百姓的眼珠子底下,这些老百姓并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于是他们开始猜想:教堂杀了小孩。“教堂杀小孩”的说法传开去之后,其中有人跑到教堂的窗户边上偷看:看看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看到了什么呢?结果看到了一大瓶的“眼珠子”,圆滚滚的——实际上事后查明:那些不过只是神父和修女腌制的一大罐洋葱头。这下就不得了了。“教堂拐卖小孩”、“教堂杀小孩”、“教堂里有一大罐眼珠子”。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在天津的部分群众眼中,东拼西凑,组合成了以下一项严重的指控——“教堂的洋鬼子杀中国小孩、采眼挖心,用来制药”!“洋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这个谣言很快就插上了翅膀,在天津卫飞快地传播开来,一传十,十传百……谣言一起,激起了巨大的民愤。雪上加霜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在查处一起拐卖婴儿的案件中,有嫌疑犯供述是教堂指使——这本是嫌疑犯的自我脱罪之词,但是,官府没有对此严加查证,便张贴告示,给群众传达了误导性的信息。教堂里的法国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咋办?随他们吗?不能!那怎么办?到教堂去找洋鬼子讨个说法!于是,1870年6月21日,数以千计的人民群众将天津“望海楼”围个水泄不通,群情汹涌,大家伙要求神父出来,给个说法——为什么要杀害咱中国的小孩来制药?误会,加上语言不通,围困教堂的人民群众开始和教堂里面的神父、修女以及信徒发生了口角,并开始投掷石头。在这个紧急关头,一个关键人物出场了——法国领事丰大业(HenryFontanier)。在丰大业看来,这是中国人无缘无故围攻法国教堂,这是中国人“赤裸裸地欺负”法国人,此时的丰大业眼中只有《中法天津条约》,他一根筋地认为:依据《中法天津条约》,法国人有权在天津传教,不容侵犯,而且依据《中法天津条约》,就算是法国神父犯了罪,也应该由我丰大业来逮捕和审判,轮不到你们中国人去围攻教堂。抱着这样“一根筋”的信念,丰大业带上了自己的手枪,闯进了天津“三口通商大臣衙门”。在三口通商大臣衙门,丰大业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语气毫不客气地对中国的官员说:“现在你们的老百姓围攻我们法国人的教堂,请你立即派人前去镇压!”丰大业在三口通商大

                      。春申君去世的这一年是秦主政九年(前238),离嬴政发动统一战争的公元前230年,仅仅只有八年了。春申君向楚考烈王进奉怀孕的李园之妹一事极类吕不韦与赵姬之事,我在这里不再详辨。但是,我认为有几点是可信的:第一,春申君进献李园之妹一事有可能是真的,它反映了楚国后期政治的腐败,因为春申君是为了自己永葆荣华富贵而向楚考烈王进献美女的。第二,春申君死于李园之手反映了春申君本人毫无政治斗争经验。朱英已经向他说明了李园私养亡命徒要谋杀他一事,他竟然全不柑信。这样完全不懂政治的人掌管楚考烈主的国政长达二十五年,楚国政治的昏聩不言自明。我们再看看春申君的生活。楚考烈王元年(前262),春申君受赏淮北十二县。十五年以后,他向楚王进言:淮北地区靠近齐国,属于边境地区,请把这个地区划为郡治理。同时献出淮北十二县,请求改封到江东。考烈王答应了他。春申君就在吴国故都修建城堡,把它们作为自己的都邑。春申君的住宅极其豪华、司马迁在《史记·春申君列传》中说:“吾适楚,观春申君故城宫室,盛矣哉!”直到一百多年后的西汉时代,司马迁看到的春申君故宅还如此瑰丽,可以想见,这座建筑在当时多么奢华。有一次,赵国平原君派使者拜访春申君,春申君把平原君的使者一行安排在上等客馆住下。平原君的使者想向楚国夸耀赵国的富有,有意用玳帽簪子给插冠髻,还亮出用珠玉装饰的剑鞘。会见之时,平原君的使者发现,春申君的上等宾客都足蹬嵌有珠宝的鞋子,平原君的使者立即感到自惭形秽(君客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赵使大惭)。我们不知道春申君的门客是否得知平原君使者炫富,但是,春申君的门客所穿之履,的确是过于豪奢。春申君在楚国末期大权独揽,生活侈靡,苟且偷安,无所作为,最终造成了楚国的政治腐败。楚国后期的统治者,就是沿着这条腐败的轨道最终走向了灭亡。而这种腐败的局面有其历史渊源,楚国有很多人才,却得不到任用,比如热情来投的昊起惨遭杀害,才华横溢的屈原两遭贬抑。不明大势图苟且鼠目寸光终遭灭除了政治腐败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导致了楚国的灭亡,而这个原因是当时六国所犯的一个通病,就是不明大势。所谓不明大势,就是不懂得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这个时代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是由春秋时期的争霸发展到兼并统一。楚国历代国君对此都没有清醒的认识。表现之一是不知变法图强、统一天下,只知醉生梦死。表现之二是不知道天下大势是趋于一统,如果楚国不能统一天下,天下最终必然被其他诸侯国统一。何以见得呢?我们前面讲过的邯郸之战带来了两大结果:一是合纵成功。赵、魏、楚三国联军大败秦军的现实,显示了山东六国合纵的巨大威力,同时,也给山东六国的合纵提供了新的机遇。如果山东六国能够抓住这一机遇,加强合纵,削弱秦国,这将是对秦国统一六国的严重挑战。但是,山东六国无一国有此战略眼光。前面讲过,燕国认为赵国壮年士兵都死于长平之战,于是发动了对赵国的战争。楚国呢,乘机灭掉鲁国。秦国的压迫稍一减弱,六国之间就展开了相互攻伐。二是秦国受挫。秦国兵败邯郸,是秦国统一战争中的一次重大挫折,由于这次挫折,秦国暂时中止了对六国的蚕食。此事发生在秦昭襄王时期,而楚国君王对天下统一的大势毫无认识。我们再举一例。《史记·春申君列传》记载了春申君给秦昭襄王的一封上书。这封上书被司马迁全文引用,可见,司马迁非常重视这封信。但是,现代史学家认为此书非春申君所写,事情也非秦昭襄王时期所发生。这封所谓春申君给秦昭襄王的上书中心有三点:一是“伐楚”不如“善楚”;二是攻楚不如攻韩、魏;三是攻战齐国部分土地,切断燕、赵和齐、楚的联系。这封给秦王的信虽然使楚国暂时避免了亡国之难,但是,对秦国兼并六国却是一个极有战略意义的建议。它和范雎后来“远交近攻”的方略完全一致。所以,从长远来看,这是一个对楚国极为不利的方案。这封上书与“通天大计”中韩非的上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即嫁祸于人。我们可以不相信这是春申君对秦昭襄王的说辞,但是,我们应当相信这是楚国使者对秦国国君的说辞,其前提是秦并天下已成大趋势。由于这个大趋势已成定局,所以,韩非要存韩灭赵,楚国要存楚而灭韩、魏。不论是韩非还是这位写奏书给秦昭襄王的楚国大臣,都只看到眼前利益,而忽略了或者是廖及不到母国的长远利益了。楚国最终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灭亡了。秦王嬴政灭楚意味着他发动的统一战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对于仅存的齐国,嬴政来将采取什么方法将其消灭呢?第26章不战而降从公元前230年秦王嬴政拉开灭亡六国的序幕以后,长剑直指,所向披靡,战国七雄中的韩、赵、魏、楚、燕,一个个烟消云散。现在,秦国的大军将面对着最后一个对手——齐国。齐国疆域辽阔,在战国七雄中,国土面积仅次于楚国。齐国因为不和秦国接壤,又受惠于秦国的“远交近攻”策略,长期休养生息,几十年没有发生大的战争。所以,当秦国的大军攻入齐国的时候,齐国还有上千里的土地,数十万的雄兵,但是,秦王嬴政的收官之战几乎不费一兵一卒。被困的鸟兽尚且作生死的最后挣扎,为什么齐国这样一个国家,在秦军兵临城下的时候,仗都没打,就举国投降了呢?秦兵长驱直入齐王不战而降公元前221年,秦将王贲灭掉燕国,率领秦军自北向南攻入齐国。齐王田建看到韩、赵、魏、楚、燕五国全部灭亡,如今秦军又兵临齐国,顿时慌作一团。田建继位四十四年来,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棘手的问题。要抵抗,几十年未做任何准备;不抵抗,只能束手就擒。正当齐王田建惶惶不可终日之时,秦王嬴政的使者来到了齐国都城临淄。田建认为,如果秦王嬴政真想灭掉齐国,还会派使者来吗?肯定不会。既然派来了使者,局势肯定有了转机,难道自己几十年事奉秦国真的有结果了?于是,齐国都城临淄的王宫里举行了一场特别隆重的仪式,齐王田建接见了来自秦国的使者。秦国使者对齐王田建说,只要齐王愿意投降,秦国就准备拿五百里地,让田建做一个封君。田建听后,大是兴奋。五国相继灭亡,五国国君非死即囚,唯独自己还能捞个封君当当,这个待遇已经相当不错了。于是,齐王田建立即爽快地答应了秦使的要求,下令举国投降。这一年是秦王政二十六年。从秦王政十七年嬴政派内史腾攻韩,拉开了统一六国的序幕,到齐王田建举国投降,秦王尽并天下,正好用了十年的时间。齐王田建一到秦国,秦王嬴政就把他安置在共地(今河南辉县)的一片松柏林间,断绝对他的一切食物供应,齐王田建最后竟然活活饿死在林子里(秦处之共松柏之间,饿而死)。在齐王田建的投降政策下,齐国军民都放弃了武装,“秦兵入临淄,民莫敢格者”。百姓看着秦兵进驻都城,没有人敢抵抗。秦国不费一兵一卒就顺利地接管了齐国。在被秦王嬴政灭亡的六国之中,赵国抵抗秦国最为顽强,因为赵国名将辈出:赵奢有大败秦军的阏与之战,廉颇在长平之战中让秦国名将白起头疼得不得不用反间计,李牧在赵国败亡之际仍然能够大败秦军,最后秦国也不得不用反间计除掉他。六国之中,燕国是比较弱的,但是,燕国还派荆轲去刺了一下秦王,不管怎么样,它还挣扎了一下。齐国则是伸出脖子等着挨人家一刀,不战而降,被灭得最为窝囊。齐国的灭亡虽然窝囊,但齐国的历史可并不窝囊。齐国曾有过辉煌的历史。齐国是周王朝分封诸侯的时候最早分封的国家之一,地处今天山东省的东北部,是个沿海国家,有鱼盐之利,物产丰富。那么,这样一个国家,为什么会不战而降呢?让我们翻开《史记·齐世家》,从齐国的兴衰历程中,也许能找到历史的一丝脉络。齐国的第一任国君,是周王朝的开国功臣姜太公;齐国还是春秋五霸中第一个称霸的国家。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任用管仲改革,选贤任能,加强武备,发展生产,国力迅速强盛。“临淄之途,车彀击,人肩摩,连枉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就是齐国强盛时期的写照。齐宣王、齐威王时期,齐国曾经是七国中的佼佼者。秦昭襄王为了自称西帝,不得不拉上齐愍王,让齐愍王称东帝。可见,齐国在七雄之中地位之重、实力之强。但是,战国后期,齐国由于独自消灭了宋国,导致五国伐齐,从而元气大伤,齐国曾经的辉煌已经不再。齐国晚期虽然实力衰落,却也有上千里的广袤土地,数十万的雄兵武备,但在秦国进攻之时,齐国却没有任何抵抗就投降了。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唇亡齿寒国策误谨慎事秦终被灭齐国灭亡,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国策失误,二是政治腐败。齐国的国策失误并非仅仅在后期,其中期的国策就曾有过重大失误。齐愍王初年,齐国的国力还相当强大。但是,此时的齐愍王对灭宋早已按捺不住。宋国濒临齐国,都城在唯阳(今河南商丘),如果攻占了宋国,齐国的领土将会大大增加。此时的宋国国君康王偃,暴虐无道,人称“桀宋”。“桀”是暴虐之君的溢号,可见当时宋国百姓对宋康王极端不满。秦国使者苏代为了削弱秦国的主要对手齐国,竭力怂恿齐愍王灭宋。齐愍王听从了苏代的蛊惑,对灭宋更是充满了渴望。于是,齐国寻找时机,趁五国攻秦之际,独灭宋国。齐国灭宋引发了诸侯各国的不满。这时,苏代又来到齐国的世仇燕国,对燕昭王说,齐愍王南攻楚国五年,耗尽了齐国的储备;西与秦战三年,民力用尽,军队疲敝。苏代的目的无非是想激发燕昭王伐齐的欲望,实际上不用秦国离间燕昭王,此时的燕昭王也要报齐亡燕国之仇了,更何况再有苏代的游说。苏代的游说立刻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齐之伐宋也,苏代实启之。秦之救宋也,苏代复止之。盖苏为燕反间,骄其君,劳其民,而速其亡也……其说燕曰:齐王长主也,而自用也;南攻楚五年,蓄积散;西困秦三年,民憔悴,士疲弊;又以余兵攻五千乘之劲宋,而包十二诸侯,此其君之欲得也,其民力竭也)。齐愍王只考虑灭宋之后的既得利益,只考虑灭宋之后的疆域扩展,却没有充分考虑灭宋之后可能带来的种种后果。战国中后期,天下统一大势渐趋明晰。各国都不愿意看到某一国家特别强大,以至发展成为灭亡六国统一天下的诸侯国,合纵连横的策略即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合纵连横主要是针对秦国,因为秦国对六国的威胁最大。但是,合纵连横并非仅仅针对秦国。任何一个诸侯国一旦威胁到他国,都有可能会成为各国共同的敌人。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齐愍王恰恰触犯了这条大忌,齐国灭宋又引发了各国之间力量的不平衡,由此导致新一轮的对抗。齐愍王趁五国伐秦之机灭宋,恰恰给燕国带来了联合伐齐雪耻的借口。所以,从齐愍王灭宋开始,齐国就成为各国诸侯讨伐的对象。秦国想借机打击齐国,燕国也想借机报仇,三晋(韩、赵、魏)对齐愍王独吞宋国也心怀不满。总之,齐愍王灭宋使齐国成为众矢之的。齐愍王利用齐威王、齐宣王的强大国力,肆意用兵,招致五国伐齐,兵败身亡,使齐国一落千丈,再也恢复不了五国伐齐前的国力。齐国的最后灭亡已基本成为定局。国策是一国的根本大计,与国家的兴亡关系甚大。齐愍王妄自尊大,擅用武力,导致齐国被灭五年。齐愍王之后,齐襄王有心恢复盛况,却无力回天。君王后、齐王建接受齐愍王的教训,反其道而行之,“事秦”而不顾天下。齐愍王是滥用武力,齐襄王、齐王建则是坚决不用武力,连保家卫国的武备也不充足,导致齐国大而虚弱,成了一个空架子。齐国后期奉行的国策叫“事秦谨,与诸侯信”。“事秦谨”,就是恭恭敬敬地对待秦国,不和秦国打仗。制定和执行这个国策的人叫君王后。君王后是一个女人,她曾经执掌齐国国政十几年,比吕后专政还要早得多。但是后人很少提起她,实际上这个女人还是很值得一提的,君王后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们在“秦灭燕国”中讲到,公元前284年,秦、韩、赵、魏、燕五国联手伐齐。在五国伐齐之战中,齐愍王被杀。齐愍王死后,他的儿子法章为了活命,流落民间,改名换姓,在一位莒姓大夫(莒地封君)家中当佣人。这位莒大夫有一位千金小姐,颇具慧眼,她一眼就看出这个佣人气度不凡,绝不是普通的人。于是,出于爱心,小姐经常偷偷地拿好东西给落难的公子吃,拿好衣服让公子穿。真是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公子落难,竟然有小姐出手相救,公子自然非常感激小姐。这位小姐不但在生活上照顾他,而且还以身相许。公子和莒大夫小姐的关系自然日益密切。中国古代小说中大量的落难公子与千金小姐的因缘,看来也不全是文人一厢情愿的凭空捏造。齐愍王被杀之后,整个齐国只有莒和即墨两地还被齐国军民坚守着。逃亡的齐国大臣和莒人都在到处寻找齐愍王的公子,想立其为齐王。公子法章也获悉此事,但是,出于担心,他一直不敢承认。不过,他一直在关注着事情的进展。后来,法章知道齐国大臣是真心在找他,不是加害于他,这时,他才站出来,说明自己就是已故齐愍王的儿子(久之,乃敢自言我愍王子也)。齐国的大臣经过考察,确认他就是齐愍王的合法继承人。于是,大家共同拥立他做了齐王,他就是齐襄王。公子法章当了齐襄王,莒大夫的千金自然是一步登天,内心甭提多高兴了。齐襄王于是立她为王后,这就是齐国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君王后。这位王后还生了一个儿子田建。虽然这位莒小姐已贵为王后,但是,她的父亲却非常恼怒,他说,不经过媒人而自由恋爱,不是我的孩子应该做的,玷污了我家的门风,于是,终生不见自己的女儿(太史殷曰:女不取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睹君王后)。不管父亲的态度如何,君王后还是齐襄王的王后。她对父亲的拒不相认深表理解,而且不因为父亲不见自己就失了做女儿应有的礼数,仍然非常孝敬父母,所以,天下的人都夸君王后是个孝女。齐襄王在莒待了五年,大将田单在即墨(今山东平度)大破燕军,将燕军全部从齐国的土地上驱逐出境。田单复国成功之后,立即派人迎接在莒继位五年的齐襄王进入国都临淄。可是,齐襄王不是一位长寿之君,仅仅在位十九年就一命呜呼了。齐襄王去世后,君王后的儿子田建名正言顺地继位,成为齐国最后一位国君。《战国策·齐策六》记录了这么一则故事:秦昭襄王曾经派使者给君王后送了一副“压连环”,并对君王后说,听说齐国有很多智商很高的人,不知道能否解开这个“玉连环”。“玉连环”到底是什么,文献记载不详,但它应当是一种益智玩具,解开“玉连环”应当用智慧和耐心。但是,君王后看了看“玉连环”,立即令人拿来一把铁锤,一锤下去,“玉连环”被砸得粉碎。君王后看着砸碎的“玉连环”,笑着对秦使说,解开了(君王后引椎,椎破之,谢秦使曰:谨以解矣)。秦昭襄王送“玉连环”,目的大概是要羞辱君王后,但是,君王后却以锤解题。可见,君王后是一个有智慧有魄力的女主。齐王建十六年(前249),君王后病逝。临终之前,她对其子齐王建说,大臣中有一人可以重用。齐王建赶快说,请母后把话写下来。君王后说,好。等齐王建准备好了笔和简牍,君王后说,我忘了(君王后病且卒,诫建曰:群臣之可用者某。建曰:请书之。君王后曰:善。取笔牍受言,君王后曰:老妇已亡矣)。这位执掌齐国国政长达十五年的女主临终之前为什么欲言又止,史书无载。其实,君王后这么一位聪明的女主肯定不会忘掉哪个大臣可堪大任,她之所以最终决定不说出这位大臣的姓名,无非是不想让齐王建重用这位大臣。这是为什么?

                      且加以关照,而对于那些长得低于审美标准太多的歪瓜裂枣则坚决不要。这也许就是后来我们看到的黄埔军人大都英姿飒爽的原因所在吧。经过这么严格的考试,黄埔第一期只录取了三百五十人,加上被并过来的军政部讲武堂学生一百二十人,黄埔一期不过五百人。程潜和于右任的面子讲武堂派送过来的一百二十名学生,凭什么不考试直接就过来了?理由很简单:人情面子,程潜的人情面子。护法战争中,程潜在湖南之战中立了功,在湖南有一定的能量,而且他本身是国民党员,自然也是孙中山重视的对象。在黄埔军校还没开学之前,程潜就弄了一批湖南子弟到广州,也就是那一百二十人,在他自己设立的讲武堂里头受训。但这个讲武堂不仅作风比较老派,而且还不正规,连宿舍也没有,把学生都丢在关帝庙里。等到黄埔军校成立后,学生都吵着要去黄埔。这些学生脾气都很倔,闹得很厉害,连程潜都顶不住。其实也难怪程潜顶不住,看看这些名字:陈赓、陈明仁、李默庵、宋希濂、左权、袁朴、邓文仪……于是,程潜请求蒋介石卖他一个面子,替他收了这一帮子弟兵。蒋校长是讲义气的人,当然会帮这个忙。于是讲武堂关门大吉,与黄埔军校合并了事。归功于讲武堂的集体入股,湖南成为黄埔第一期学生中人数最多的省份。其实讲武堂也不是唯一走后门的,还有一批来自陕西的同学,是国民党元老于右任介绍的。有人说于右任靠面子大开后门,他推荐的学生蒋校长考也不考就录取了,太不公平。可还别说,于老先生还真有伯乐之才,他介绍的以关麟征和杜聿明为首的几十个西北小伙子里,二十多年后升到中将的就有将近百分之二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关麟征和杜聿明的麾下有一员绝世猛将——黄埔三期的安徽籍天才将领戴安澜,此人将在抗战的故事中占据极为光辉的一页。几个特别的人接下来重点介绍几个猛人。话说西北军中有个身高一米九的长腿“男神”,这小伙子长得太帅了,现在那些涂脂抹粉的大明星和他比起来,非但英武之气远逊,就连俊秀也难望其项背,也就身具武功的电影明星吴彦祖以及那位翻唱《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歌星费翔勉强能有他几分神韵。此人就是后来名震天下的国民党第二悍将张灵甫(没办法,既生张灵甫,何生戴安澜),此时他还叫张钟麟。张钟麟是个才子,写得一手好字,逢年过节经常帮人写个对子什么的,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书法家。张才子的名声后来传到了写得一手好字的近代“草圣”于右任的耳中。于右任是那种见猎心喜的人,非得让张钟麟写几个字给他瞧瞧,于是便找到了张钟麟所在的军营。张钟麟在听说于大书法家的来意之后,当场挥毫泼墨,连写数张条幅,很给面子。于右任一看张钟麟的字,直叹人才难得,随后话锋一转:我听说你不是考上北大历史系了吗,怎么又当起兵来?张钟麟回答:生逢乱世,当投笔从戎。于右任一听:投笔从戎也不是你这么个从法,在这杂牌军里混,能有什么出息!既然你投的是“北大”的笔,那你就该从“黄埔”的戎。来,我给你写封推荐信,你去广州吧。于是黄埔四期里多了一个拥有北大学历的猛男。与此同时,湖北黄冈林家大湾有个瘦弱的小个子刚毕业于武昌共进中学,本来父母希望他留在当地做老师,便于照顾家庭,但他响应党的号召,决心去考黄埔军校。他叫林育蓉,一个很女人的名字,正好配合他腼腆内向的性格。在求学共进中学前,林育蓉已在家乡的私塾完成了启蒙教育,他的启蒙老师叫李卓侯。李老爷子在山沟里当了一辈子小学老师,不为外人所知,可老爷子却非常的满足,因为他有一个非常出息的儿子,就是后来为中国地质事业奠基的那位著名科学家李四光。此外,李卓侯还教了三个很棒的学生:林育英、林育南和林育蓉。三人是堂兄弟关系,林育英和林育南都比林育蓉大,都是中共早期革命家。当林育蓉来到黄埔军校的时候,正好赶上黄埔四期扩招,一些不重要的标准有所下降,所以瘦弱且不够英俊的林育蓉得以成功考进黄埔。当然,林育蓉的其他能力足以使他进入这个人才济济的集体中。他后来的表现也向世人证明了考官的慧眼识人。填写报名表时,他没有用那个女人气十足的本名,而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很男人的名字——林彪。还是在这段时期,一个叫毛人凤的家伙也来报考黄埔军校。此人虽然轮廓分明,但是眼神有些阴郁,不太讨人喜欢,但是这个在上海复旦大学读过书的浙江小伙子综合条件不错,最终还是被录取了。不过老天可能想折磨折磨他。入学后不久,毛人凤的身体出了点问题,实在是坚持不下来,只好休学。回乡途中,这位仁兄在入住的招待所居然遇上了小学同学春风。据史料记载,这个招待所是中国文学作品中最常出现的顶级连锁快捷酒店——“悦来”客栈。春风同学相貌没有太大的变化,长方脸,眉毛很浓。据春风同学自己说,他这些年混得很惨。早年在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因为思想过于进步超前,在同学间“宣传革命的道理”,没上几天学就被开除了。这里得插一句,据史料记载,春风同学被开除的原因是调皮捣蛋、不守校规。被开除后,他在上海滩做了一阵盲流(打流),跟“斧头帮”帮主王亚樵、流氓大亨黄金荣、杜月笙之类的狠人打过交道,混过江湖。在东游西荡的浪荡日子里,他在上海物品证券交易所结识了两个将来改变了他命运的厉害人物——蒋介石和戴季陶。当然,这是目前还是小混混的他所不能预见的。做了一段时间的小混混之后,听得多了,见得多了,他感觉当兵才是王道,所以跑到一个军阀那里混了一段时间……混得怎一个惨字形容!毛人凤眼见春风同学混得这么惨,于是给他出了一个走出目前困顿局面的主意:你成天这么混也不是个事,我给你推荐一个地方,你要是肯努力的话,一定有一份远大的前途。春风一听,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事?于是很有兴趣地向毛人凤打听:你说的是哪里?毛人凤告诉他:你去广州黄埔军校吧,黄埔军校的头头蒋介石你也认识。后来,春风还真就去了。只是由于混社会太久,早把知识都还给了老师,第一次并没有考上。据说在戴季陶的关照下,年近三十的他才在第二次考试中勉强考取黄埔六期。这位春风同学后来成为情报天才。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叫他的小名春风,都叫他魔鬼。至于春风的大名“戴笠”,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毛人凤也因为这个价值连城的建议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最终成了戴笠的助手和情报事业的继承者。党指挥枪再好的璞玉,如果雕得不好,也成不了大器。一个学制不长、一期基本只有四十天到八个月的速成班,为何就能培养出那么多领军打仗的将军乃至元帅?这跟黄埔军校的教学内容有关。相比于各地的讲武堂,黄埔军校完全是一所新式军校,新在两个方面——思想和实践。先来看一看思想教育。思想和信仰,是人心中所依赖的最根本的东西,有思想有信仰的军队才能长久。因为有思想有信仰的军队才能练就一种神秘无形但确实存在的恐怖力量——超越了世俗和利益的凝聚力。有了这种凝聚力的军队,才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团队,才能在没有取得最终胜利之前,不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自己的特殊利益,才能在烽火战场和血雨腥风的生死考验中,胜不骄败不馁,不计较得失地玩命。这样的凝聚力是之前提过的湘军、淮军甚至北洋军所不具备的。黄埔军校一向狠抓思想教育,其本质是向学生灌输“主义”,要求学生接受党的领导。在黄埔开学典礼上,孙中山亲临会场,纵情演讲,鼓舞士气,其中有一句振聋发聩的历史名言——为什么革命仍然没有成功?就是由于我们的革命只有革命党的奋斗,没有革命军的奋斗!因此,孙中山和蒋介石引进苏联以党建军的经验,配备党代表、建立政治部,有意识地向学生灌输“党国”、“党军”的概念,使学生认可党对军队的绝对指挥权,认可党的“主义”,并为正确的“主义”而战。同时,也要求同学们具备鼓动能力、宣传能力,为以后招兵、练兵打下基础。也就是说,黄埔军校从根本上解决了“为谁扛枪,为谁打仗”的问题。一支能把“为自己而战”与“为使命而战”结合起来的军队,其凝聚力之强是难以想象的。说到搞思想教育工作,就不得不提黄埔军校史上最优秀的政治工作者——政治部主任周恩来。有八卦人士给周恩来排家谱,说他是周瑜与小乔的后人。还别说,从其“民国美男”的外貌上看,真有些靠谱,而他后来表现出来的治国安民之才还在三国周郎之上。在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周恩来卓有成效的工作下,黄埔军校从第一期开始,就奠定了极盛的“议政”之风。黄埔军校内部政治气氛浓郁,三民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允许在校内公开传布。由此,国共两派的学生自行组织政治团体,宣讲自己的主张,发展自己的队伍。其中最著名的国共政治团体,要数“孙文主义学会”、“白花剧社”和“青年军人联合会”、“血花剧社”,两派辩论起来异常激烈,其激烈程度和现在的台湾议会有一拼。“黄埔三杰”说起这两派,就不得不提两派的领头人物,“青年军人联合会”负责人之一、“血花剧社”干将蒋先云,“孙文主义学会”会长、“白花剧社”社长贺衷寒。蒋先云和贺衷寒就是近代史上大大有名的“黄埔三杰”中的两个湖南人,另一杰则是又一个湖南人“常胜将军”陈赓。从曾国藩、左宗棠、魏源到黄兴、蔡锷、宋教仁,从毛泽东到蒋先云、贺衷寒和陈赓。近代的湖南,真英雄之邦也!蒋先云,字湘耘,别名巫生,1902年出生。必须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人中龙凤。位列“黄埔三杰”之首的蒋先云就是这样的人物。据当年的同学(后来都是超级大牛人)回忆称:蒋先云有如恒星般,无论身在何处都不减其光辉,是天然的领袖。他是黄埔军校第一期学生,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入校,也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不仅如此,他还创造了黄埔一项奇迹般的纪录——从入学到毕业,他囊括了所有科目考试的冠军。天才,蒋先云绝对是一个天才,而且是那种超越了嫉妒的范畴,只能以拜服二字形容的天才!蒋先云不仅才华横溢、天资超群,而且长得很帅、勇气过人,如此优秀的学生当然是蒋校长的最爱。然而,蒋校长最钟爱的这名学生,第一个老师却是蒋介石日后最大的对手毛泽东。蒋先云是毛泽东亲自发展的党员,不满20岁就成为“工人俱乐部”主任,跟老师毛泽东一起领导了安源大罢工。蒋先云进黄埔后,本身资历高,才能出色,又极具人格魅力,因此被推为黄埔共产党支部书记。他很快就如恒星吸引行星般聚集起一个集团,光黄埔一期,蒋先云就发展了八十多名党员,包括后来成为共产党将帅的徐向前、王尔琢、左权、周士第等人。贺衷寒的资质虽然比蒋先云差一些,但差得不远,要不然也不会并列“三杰”。贺衷寒,字君山,1900年出生。他20岁时成为中国最早的共青团员之一。1921年秋,贺衷寒作为武汉学生代表赴苏俄出席一个名字很长的大会,会议名字不重要,也就不说了。就在赴苏俄开会的这段时间里,性格刚烈的贺衷寒对自诩老子天下第一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张国焘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两人常常激烈交锋,偏偏贺衷寒口才了得,张国焘往往输得一败涂地。张国焘可不是心胸宽广之人,此人后来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开除了贺衷寒的团籍。如果按各自最初的轨道运行,“黄埔三杰”会全部成为共产党人。只是贺衷寒恨张国焘,还恨屋及乌,连带恨上了共产党。这种仇恨改变了贺衷寒一生的政治选择,他最终加入了国民党。贺衷寒回国后,办杂志,批评军阀,宣传革命,还因此坐了牢。有了案底的人一般都比较受人崇拜。因此,在入黄埔之前,他也是很有声望的人。进入黄埔军校后,贺衷寒在同学中迅速脱颖而出,居“黄埔三杰”第二位。可能是为了证明自己比对方更为优秀,这位仁兄最爱和蒋先云对着干。由此,黄埔中蒋、贺两派斗得不亦乐乎。“黄埔三杰”的事迹在下文中将继续展开,暂且不表。在战争中学习战争一支拥有了超强凝聚力的军队无疑是极为优秀的,但它还不能无敌于天下,因为它还缺少一样东西——战斗力。下面就来说一说黄埔军校培养学生战斗力的实践教育。黄埔军校在教学上针对学制短、同学们文化程度不同以及智商有差异的实际情况,特将课程设置简单化、实用化。这么做的目的很明确:学习就是为了打仗。学校把学习与打仗直接联系起来,不学最高深的,只学最有用的。仗怎么打,课就怎么设,兵就怎么练,一切为了把仗打赢。为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学校还聘请了大量苏联教官。此时苏联刚刚打完内战,这些人不光有极好的军校教育背景,更有丰富的带兵打仗经验,而且苏联红军的作战指挥、火力运用、协调管理能力在当时已经位居世界前列。因此苏联教官教给同学们的是最先进、最实用的东西,出去后可以直接用于作战。由于当时战局混乱,黄埔的同学们不可能像今天的我们一样在安静的校园里专注地学习。他们只能一边学习,一边战斗,在血与火的考验中将学习与实际结合起来。如此就能解释为什么黄埔军校在撤离大陆前一直是“短训班”性质且学期不定了,因为学生还未毕业就要上战场。这虽然有些残忍和急功近利,但不可否认,“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是一条成功捷径。当然,黄埔军校也不是各期都是速成班,只要时间允许,就一定会改进。经过前三期的磨合与探索,黄埔的教学越发正规和有针对性,在第四期增加了一个阶段,类似于现在的新兵训练营,所有学生先进行各种摸爬滚打的单兵训练和摸底考试,之后再进行甄别和分班。黄埔第四期就采用了摸底考试分班制,摸底考试考完之后才正式开学。学生们被分成了两个团:军官生团和预备军官生团,后来也称一团和二团。顾名思义,这两个团有点重点班和普通班的意思。也就是说,一团的摸底考试成绩好点,二团的就差点。可是分班后的名单让人有些纳闷,国共两党在第四期里头后来最出名的两名学生,居然都屈居二团。小个子林彪被分在了二团三连,大个子张灵甫被分在了二团二连。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分班结果?有两种可能性。可能性一:摸底考试成绩不行或者单兵作战素质不强。就林彪那塑料体格,能把新兵营的训练坚持下来已经阿弥陀佛了。可能性二:政治上表现得不够积极。黄埔最注重政治表现,而这两个人都是闷葫芦,性格木讷,遇事爱自己琢磨,不爱表现。可你不表现,谁能知道你进步了?两人虽然都是普通班,但大帅哥张灵甫很快凭借其出色的书法在黄埔军校里出了名,林彪则始终默默无闻,若不是因为一次枪械走火事故,他几乎没有在黄埔留下任何痕迹。在新兵训练阶段,林彪不仅没按规定上交枪械,还在晚上睡觉时自己摆弄枪械,不想鬼使神差地走了火,一枪打穿了上铺的床板,幸亏上铺的室友林伟俦出去喝水,否则两个抗日将军就一下都交待了。林伟俦后来作为国民党的陆军中将军长,被林彪这个睡在下铺的室友在辽沈和平津两大战役中打得落花流水,最终兵败被俘。蒋校长说完了黄埔军校的学生,现在来看一看他们的校长——蒋介石。1924年5月2日,对于蒋介石来说是历史性的一天,孙中山任命蒋介石为黄埔军校校长,兼粤军总司令部参谋长。从此,蒋介石成为众所周知的“蒋校长”。这是他第一个带官衔的称谓。即使他后来成为总裁、总统,他的老部下依然喜欢称他“校长”,表明当年曾是他的学生,显得关系更为亲昵。众所周知,蒋介石是靠黄埔军校发家的。可是,目前看起来黄埔军校并非他的天下,那他是怎么发家的?答案很简单,因为黄埔军校马上就会成为他的天下。一来机遇不错,命运之神照顾他,足以制约他的孙中山和廖仲恺一年后就将离世。二来他的权

                      过的、或因清军进军而农田遭到破坏的乡村,该年的赋税减轻一半。而且,北直隶的各府、州、县,皆减税1/3。尽管如此,在北京仍然有人散布谣言蛊惑民众,说是满族人有返回东北的计划。减税之后不久,北京市民开始风传征服者们将在阴历七八月份返回辽东。当他们看到一些士兵离开北京、返回盛京时,他们便认定这种推测已被证实了。对于那些满族人对中原的统治不会长久的说法,多尔衮甚为恼怒。他在7月21日发布了一个告示:我朝剿寇定乱,建都燕京,深念民为邦本,凡可以计安民生者,无不与大小诸臣,实心举行……我国家不恃兵力,惟务德化,统驭万方。自今伊始,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东移。他又解释说,那些东去的士兵只是接家眷去了,他们还要回到中原来。那些与事实相违的谣言传播者,显然是企图捣乱的歹徒奸人,如果他们不思改悔则必将遭到严惩。然而,多尔衮对自身是否能长保天命护佑,也没有十分的信心。在上朝时,大学士刚林进言说,由于减免赋税与整肃弊政,新政权远比明朝好;但多尔衮则谨慎地回答说:“善与不善,惟天可表。”这时,六岁的顺治帝正准备从盛京迁都燕京。根据多尔衮的建议,皇上在8月9日把这个新都城改称为“北京”。9月2日,皇上任命了负责盛京事务的官员;9月20日,他便移驾入京了。然而,北京的大街小巷中依然流言不断,或说满人准备弃城而去,或说他们还在密谋尽屠汉人。1644年10月1日,多尔衮不得不再次发表了一项公告:予至此四月以来,无日不与诸臣竭尽心力,以图国治民安。但寇贼倡乱之后,众心警惧。六月间流言蜂起,随经颁示晓谕,民心乃宁。向传有八月屠民之语,今八月已终,毫未惊扰,则流言之不足信明矣。今闻讹传“九月内,圣驾至京,车兵俱来,放抢三日,尽杀老壮,止存孩赤”等语。民乃国之本,尔等兵民老幼,既已诚心归服,复以何罪而戮之。尔等试思,今皇上携带将士家口不下亿万,与之俱来者何故?为安燕京军民也。昨将东来各官内命十余员为督抚司道正印等官者何故?为统一天下也。已将盛京帑银取至百余万,后又挽运者不绝者何故?为供尔京城内外兵民之用也。且予不忍山陕百姓受贼残害,既已发兵进剿,犹恨不能速行平定,救民水火之中,岂有不爱京城军民而反行杀戮之理耶?此皆众人所目击之事,余复何言?其无故妄布流言者,非近京土寇,故意摇动民情,令其逃遁,以便乘机抢掠;则必有流贼奸细潜相煽惑,贻祸地方,应颁示通行晓谕,以安众心。仍谕各部严缉奸细,及煽惑百姓者,倘有散布流言之人,知即出首,以便从重治罪。若见闻不首者,与散布流言之人一体治罪。仅仅靠这样一个公告,或许还不足以安定北京居民。然而10月19日以后,当顺治皇帝终于驾临北京、举行庆典登上龙位时,关于弃京而去与屠杀汉人的谣言才销声匿迹了,然而,多尔衮仍然担心着这个根基未深的新生政权的命运,所以也意识到了对清朝所承袭的前朝旧制迅速改弦更张的重要性。多尔衮对有负天命的担忧,以及明朝覆灭的前车之鉴,使他尽其努力避免重蹈万历、天启、崇祯诸帝的覆辙。明廷的腐朽无能的最显而易见的教训,是内廷的擅权。一大批宦官事事染指,从皇族的饮食起居直到秘密警察的鹰犬之责。当多尔衮进入武英殿时,内廷的太监头目毕恭毕敬地迎候他,宦官们也摇身一变地对紫禁城的新主子谄媚效忠。然而,由于汉人合作者的提醒,他早已清楚,在大多数官僚眼中——更不用说广大民众了——这些刑余之人是多么罪恶昭彰。他的这种警觉,再加上他住在紫禁城外的南池子官邸之中——在此宦官头目没办法影响他——都意味着他当政期宦官权力已大大削弱了。交泰殿的墙上的一个金属牌告诫内廷官员,如果他们干预朝政,则将严惩不贷。宦官也已不许再管理皇庄收入。一些可供营私舞弊的职务以及宫室营造被停止了。1646年有令,凡自阉以充太监者,斩立决。

                      部分的改良

                      除了抑制宦官权力外,对于曾在崇祯朝力图变法图治而遭失败的汉人降官的建议,多尔衮也非常乐于接受。浙江人曹溶,是1637年进士、《学海类编》的编纂者、崇祯时的都御史。降清后,他官复都察院旧职,巡视北京的西城。他为恢复北京城郊的秩序提出了一些重要建议,其中包括:一、重振吏治,据贤授任,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援引;二、整顿盐法、钱法和改革军需,以确保军队供给;三、禁止军官出卖军马、粮草与土地;四、命有司多方严缉盗匪,为首者诛,胁从者许以不杀,劝其向善;五、发帑金于北直隶麦熟处平籴,以备赈恤;六、派军打通京西山区的交通线,以解都城煤炭供应问题。宋权呼吁废除明末为筹集军需征派的“三饷”,许多官员加以响应。1644年8月18日,清廷明令废除“三饷”,禁止官员私收讼费,命令对府县财政进行审计,并号召检举惩治“衙蠹”。这些法令中反复提及明朝官吏的“弊习”,主要是针对吏员的种种劣迹的。它并没有抓住制度上的缺陷,而这正是明代政治的主要遗留问题。繁冗的法律条文,庞杂的水利管理机构,无底洞似的赈济项目,特别是巨大笨重的财政机关,都必须恢复工作秩序。在三个世纪以前,明朝以元朝组织制度为蓝本,建立了它的地方行政体制。在这一体制中,帝国的政治目标与行政手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这一致命的裂痕,可以说正是法家控制、支配社会的意图与儒家不去破坏社会自然运行的愿望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只能诉诸一种大规模的、甚至是激烈的解决方式。然而那种一揽子的解决并未实行。作为另一种选择,清朝的官员对帝国的实际事务采取了一种谨慎保守的态度,主要致力于对政府行政的某些方面进行修补。事实上,最令人吃惊的是,为了达到把官僚制行政机器的效率提高到可能的水平这一目的,实际上并不需要做多少事情。需要调整,但用不着取代;要做些修补,但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进一步说,这些法律、水利与财政的改良,主要是这样一批人的任务:他们亲身经历过明朝的行政,如今又得到了一个旧日未曾得到的机会,来对他们早已熟悉的那种体制进行某种调整,以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见下表)。总之,这种修补和调整是那些“局内人”的工作,他们如今正在与入侵者合作;这或许部分地又因为,他们也认识到新政府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在明朝所没有的革故鼎新的机会。从另一面说,新政权也很乐于鼓励与促成这些改良。因为它的领袖、摄政王多尔衮完全相信,天命的维系在于通过一个有效率的、能带来公益的政府,来赢得帝国臣民的忠诚。满族的早期改良的推行,体现了一种循序渐进以臻完美的精神,这与南宋的谨小慎微的保守态度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却大不同于北宋那种富于进取的,然而又有教条色彩的理想主义精神。例如,安徽人、1634年进士、1644年和1645年的刑部给事中孙襄,此刻正关注着法制的改良。那时,部分地由于战争状态,地方官员在司法上颇少约束。孙襄发现,许多年来在量刑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明律之下,不同的判决并无合理的依据。所以,他请求要统一司法体制,使之具有一致性,制定量刑标准,并下发给官员。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后来,在1647年担任了刑部尚书的李化熙的支持下,这种范围有限的改良仍在继续进行。新的刑典被颁布了,各种条格的制定也被提到了日程上来。李化熙的继任者、1631年进士、安徽人张秉贞,清理了刑部一些多年的积案,平反了一批错案,并释放了一批冤囚。这些改良措施的累积效果,是使整个司法体制恢复了一个世纪以前的那种正常秩序,并为18世纪的严密的治安和司法体制奠定了基础。前明官员在多尔衮摄政初期(1644—1646年)的改革建议表注:1.赵尔巽纂:《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6—7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6页。2.《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8—9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0—41页。3.《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8—9页。4.《清史稿》第二五六卷,第2—4页。5.《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48页。6.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8—49页。7.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50页。8.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5—26页。9.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4—25页。10.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7—8页。11.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12.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3页。13.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页。14.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53—54页。另一些改革在户部进行。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多尔衮进京后的最早的措施之一,就是宣布废除额外的赋税,特别是明朝最后50年中加派的“三饷”。1644年11月8日,即顺治皇帝登基后不久,这又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在随后颁布的一些法令中,降低了商品税与贸易税,颁行了新盐法,放松了关卡控制,并减少了税收过程中的非法现象。如同一再申明的那样,其目的,是把税额严格限制在明朝万历时期额外加征以前所确定的那个额度之内。根据1645年7月21日清政府颁布的诏书:河南、江北、江南等处人丁地亩钱粮及关津税银、各运司盐课,自顺治二年六月初一日起,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解。官吏加耗重收,或分外科敛者治以重罪。凡各派辽饷、剿饷、练饷、召买等项永行蠲免;即正项钱粮以前拖欠在民者亦尽行蠲免。大军经过地方免征粮一半,归顺地方不系大军经过者免三分之一。贯彻这一政策的困难,在于明廷财政账簿的令人惊讶的状态。当满族人接管了明廷户部账簿后,他们发现税收账目一片混乱。最后两个朝代没有任何税收登记,所以清廷只好以万历年间的赋额为基础来确定税收标准。1646年6月9日,多尔衮下令纠矫财政的混乱状态。这一天颁布了一项诏令,命令大学士冯铨对京城各衙门的钱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并且弄清帝国现在的耕地有多少,解赴京师的税收有多少,存留地方的有多少,以及诸衙门的经费各是多少,而行政长官手中又有多少。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这是自从16世纪80年代大学士张居正的税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查。尽管这些措施的贯彻情况并不总能让最高统治者完全满意,但这毕竟使政府开始把财政机器上紧了发条。如同我们所能够看到的那样,政府的财政管理经数十年之久才再次稳定下来;但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毕竟已经迈出了最初的一步。在此,如同其他方面的行政改良一样,清政府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明朝原来的制度。但由于这一官僚机器的“祖宗成法”并不是清人自己所有的,因此,他们能够自由地对之做些改动。新政权能够利用一些不大的变动使这一体制重新获得活力与效率。最终,这些行政改良促进了社会繁荣,并逐渐复兴了中国的经济。但在短期内,那还没有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来减小在中国许多地方激烈的阶级冲突所引起的普遍不满。确实,清政府实行的另一些政策,甚至还加剧了社会动乱,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反清起义。

                      满人的弊政

                      尽管北京的占领军纪律严明,但是,在1644年6月14日建立了一个特别的满军驻防区之后,由于这影响城中61%的居民,一场社会混乱仍然发生了。汉人居民被从这一区域赶了出去,被迫到城南寻找居所。由于1644年天花的传染率特别高,由于满人相信只要与汉人接触就会染上这种疾病,许多汉人被赶到农村去了,过上了长期的隔离生活。尽管京师的一些富裕粮商捐谷接济难民,但这种大规模的种族迁居,仍然引起了极大的困难与怨恨。当满族进入中国北部时,在京师及其周围地区也出现了贸易的萧条。这部分地是战乱的结果,但也是因为主顾关系改变了,以及满人利用特权地位大占其便宜。早在1644年9月18日,多尔衮就指出“东来之人”向汉人兜售人参是“扰害地方”、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确实,满人一进入中原就开始压榨商业。他们的汉人追随者被命令接管了商务机构,或结伙去敲诈行商。在统治上层里,贵族控制了木材贸易,并为汉人私盐贩子提供保护。与此同时,一些汉族不法商人加入了汉军八旗,甚至身着满服,口操满语。因为最初几年中,几乎没有汉人敢于冒犯旗人。在1645年秋,多尔衮因而再次重申了对人参贩子的警告,并且宣称,如果他们在贸易中为非作歹,那么,无论他是汉是满,地方官有权将之逮捕,解送京城严惩。尽管多尔衮有令在先,诸多弊端却依然故我。穷困潦倒的汉人继续卖身投靠于旗人,并利用抬高了的身价在市场上胡作非为,和进行盐、茶、人参的走私贩运。1647年夏,户部得到命令加强措施制止非法的私盐贩运,当时这种走私活动在一些官员支持下已经公开化了。这些法令看起来毫无效果。在1649年2月19日,户部再次接到谕旨:人参商人“扰乱地方”,其措辞与1644年的那次指责一模一样。在起初,在临清、济南及扬州等几个城市中,允许合法的人参买卖。而现在则命令,这些规定要加以变动,人参贸易将完全由京师的官方机构专营,对违法的私商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最后,还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防止上层满人经商,并消除汉族降人在满人庇护下经商的诸多弊端。在1648年6月3日,所有属于皇室的商人和所有旗人家族成员,都不准从事对外贸易。三年后,多尔衮告诫汉人官僚,不要因为皇族的生活方式而使自己也变得腐化了。在1651年,朝廷命令地方官员,对犯有上述罪过的旗下奴仆与依附人加以严惩。然而很清楚,只要旗人在中国社会中占有如此显赫的地位,这类弊端就将继续存在下去。果然,1651年的诏令在权贵的力请下很快就被取消了。“皇商”在外贸中的这种优越地位,一直到18世纪对中国的零售商人们还有重大影响。在1679年,汉人依附者如果违反了专营法而经营参盐,仍然要立刻受到惩治。当成千上万的人在征服后拖家带口进入中国北部地区时,满族人及其依附者的经济特权加剧了两个民族之间的紧张,政府鼓励这些背井离乡的移民到旗下登记,或是返回辽东。但这种迁徙仍在持续。那些登记于旗下的人得到了政府分配的土地,但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紧张与社会混乱,因为这些土地原来是由汉族农民在耕种着。

                      旗地与奴隶

                      当满人刚刚进入北京时,他们就没收了明朝皇室及北直隶达官显贵们的土地。那些其田主死于战事的无主土地或忠明抗清分子的土地,也被充公了。这种征服前曾是田庄的充公土地,被再分配给满族的王公或皇室成员。早在1645年就已决定取消口粮配给,自诸王以下,每名满族成丁分给土地6垧(约42亩)。1月20日,户部受命清查北京周围的土地,包括有主之田。在此地的一些地方,旗人已经圈占了一些无主耕地。那些荒地,再加上重新分配的土地,在4万多旗人中被分配下去了。已经占有土地者,在这种圈占的土地中也得到了一份,其多少则依家庭人口而定。而且,满人被要求与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人分隔开来,“满汉分居,各理疆界”。这意味着要实行迁移政策

                      过的、或因清军进军而农田遭到破坏的乡村,该年的赋税减轻一半。而且,北直隶的各府、州、县,皆减税1/3。尽管如此,在北京仍然有人散布谣言蛊惑民众,说是满族人有返回东北的计划。减税之后不久,北京市民开始风传征服者们将在阴历七八月份返回辽东。当他们看到一些士兵离开北京、返回盛京时,他们便认定这种推测已被证实了。对于那些满族人对中原的统治不会长久的说法,多尔衮甚为恼怒。他在7月21日发布了一个告示:我朝剿寇定乱,建都燕京,深念民为邦本,凡可以计安民生者,无不与大小诸臣,实心举行……我国家不恃兵力,惟务德化,统驭万方。自今伊始,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东移。他又解释说,那些东去的士兵只是接家眷去了,他们还要回到中原来。那些与事实相违的谣言传播者,显然是企图捣乱的歹徒奸人,如果他们不思改悔则必将遭到严惩。然而,多尔衮对自身是否能长保天命护佑,也没有十分的信心。在上朝时,大学士刚林进言说,由于减免赋税与整肃弊政,新政权远比明朝好;但多尔衮则谨慎地回答说:“善与不善,惟天可表。”这时,六岁的顺治帝正准备从盛京迁都燕京。根据多尔衮的建议,皇上在8月9日把这个新都城改称为“北京”。9月2日,皇上任命了负责盛京事务的官员;9月20日,他便移驾入京了。然而,北京的大街小巷中依然流言不断,或说满人准备弃城而去,或说他们还在密谋尽屠汉人。1644年10月1日,多尔衮不得不再次发表了一项公告:予至此四月以来,无日不与诸臣竭尽心力,以图国治民安。但寇贼倡乱之后,众心警惧。六月间流言蜂起,随经颁示晓谕,民心乃宁。向传有八月屠民之语,今八月已终,毫未惊扰,则流言之不足信明矣。今闻讹传“九月内,圣驾至京,车兵俱来,放抢三日,尽杀老壮,止存孩赤”等语。民乃国之本,尔等兵民老幼,既已诚心归服,复以何罪而戮之。尔等试思,今皇上携带将士家口不下亿万,与之俱来者何故?为安燕京军民也。昨将东来各官内命十余员为督抚司道正印等官者何故?为统一天下也。已将盛京帑银取至百余万,后又挽运者不绝者何故?为供尔京城内外兵民之用也。且予不忍山陕百姓受贼残害,既已发兵进剿,犹恨不能速行平定,救民水火之中,岂有不爱京城军民而反行杀戮之理耶?此皆众人所目击之事,余复何言?其无故妄布流言者,非近京土寇,故意摇动民情,令其逃遁,以便乘机抢掠;则必有流贼奸细潜相煽惑,贻祸地方,应颁示通行晓谕,以安众心。仍谕各部严缉奸细,及煽惑百姓者,倘有散布流言之人,知即出首,以便从重治罪。若见闻不首者,与散布流言之人一体治罪。仅仅靠这样一个公告,或许还不足以安定北京居民。然而10月19日以后,当顺治皇帝终于驾临北京、举行庆典登上龙位时,关于弃京而去与屠杀汉人的谣言才销声匿迹了,然而,多尔衮仍然担心着这个根基未深的新生政权的命运,所以也意识到了对清朝所承袭的前朝旧制迅速改弦更张的重要性。多尔衮对有负天命的担忧,以及明朝覆灭的前车之鉴,使他尽其努力避免重蹈万历、天启、崇祯诸帝的覆辙。明廷的腐朽无能的最显而易见的教训,是内廷的擅权。一大批宦官事事染指,从皇族的饮食起居直到秘密警察的鹰犬之责。当多尔衮进入武英殿时,内廷的太监头目毕恭毕敬地迎候他,宦官们也摇身一变地对紫禁城的新主子谄媚效忠。然而,由于汉人合作者的提醒,他早已清楚,在大多数官僚眼中——更不用说广大民众了——这些刑余之人是多么罪恶昭彰。他的这种警觉,再加上他住在紫禁城外的南池子官邸之中——在此宦官头目没办法影响他——都意味着他当政期宦官权力已大大削弱了。交泰殿的墙上的一个金属牌告诫内廷官员,如果他们干预朝政,则将严惩不贷。宦官也已不许再管理皇庄收入。一些可供营私舞弊的职务以及宫室营造被停止了。1646年有令,凡自阉以充太监者,斩立决。

                      部分的改良

                      除了抑制宦官权力外,对于曾在崇祯朝力图变法图治而遭失败的汉人降官的建议,多尔衮也非常乐于接受。浙江人曹溶,是1637年进士、《学海类编》的编纂者、崇祯时的都御史。降清后,他官复都察院旧职,巡视北京的西城。他为恢复北京城郊的秩序提出了一些重要建议,其中包括:一、重振吏治,据贤授任,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援引;二、整顿盐法、钱法和改革军需,以确保军队供给;三、禁止军官出卖军马、粮草与土地;四、命有司多方严缉盗匪,为首者诛,胁从者许以不杀,劝其向善;五、发帑金于北直隶麦熟处平籴,以备赈恤;六、派军打通京西山区的交通线,以解都城煤炭供应问题。宋权呼吁废除明末为筹集军需征派的“三饷”,许多官员加以响应。1644年8月18日,清廷明令废除“三饷”,禁止官员私收讼费,命令对府县财政进行审计,并号召检举惩治“衙蠹”。这些法令中反复提及明朝官吏的“弊习”,主要是针对吏员的种种劣迹的。它并没有抓住制度上的缺陷,而这正是明代政治的主要遗留问题。繁冗的法律条文,庞杂的水利管理机构,无底洞似的赈济项目,特别是巨大笨重的财政机关,都必须恢复工作秩序。在三个世纪以前,明朝以元朝组织制度为蓝本,建立了它的地方行政体制。在这一体制中,帝国的政治目标与行政手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这一致命的裂痕,可以说正是法家控制、支配社会的意图与儒家不去破坏社会自然运行的愿望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只能诉诸一种大规模的、甚至是激烈的解决方式。然而那种一揽子的解决并未实行。作为另一种选择,清朝的官员对帝国的实际事务采取了一种谨慎保守的态度,主要致力于对政府行政的某些方面进行修补。事实上,最令人吃惊的是,为了达到把官僚制行政机器的效率提高到可能的水平这一目的,实际上并不需要做多少事情。需要调整,但用不着取代;要做些修补,但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进一步说,这些法律、水利与财政的改良,主要是这样一批人的任务:他们亲身经历过明朝的行政,如今又得到了一个旧日未曾得到的机会,来对他们早已熟悉的那种体制进行某种调整,以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见下表)。总之,这种修补和调整是那些“局内人”的工作,他们如今正在与入侵者合作;这或许部分地又因为,他们也认识到新政府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在明朝所没有的革故鼎新的机会。从另一面说,新政权也很乐于鼓励与促成这些改良。因为它的领袖、摄政王多尔衮完全相信,天命的维系在于通过一个有效率的、能带来公益的政府,来赢得帝国臣民的忠诚。满族的早期改良的推行,体现了一种循序渐进以臻完美的精神,这与南宋的谨小慎微的保守态度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却大不同于北宋那种富于进取的,然而又有教条色彩的理想主义精神。例如,安徽人、1634年进士、1644年和1645年的刑部给事中孙襄,此刻正关注着法制的改良。那时,部分地由于战争状态,地方官员在司法上颇少约束。孙襄发现,许多年来在量刑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明律之下,不同的判决并无合理的依据。所以,他请求要统一司法体制,使之具有一致性,制定量刑标准,并下发给官员。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后来,在1647年担任了刑部尚书的李化熙的支持下,这种范围有限的改良仍在继续进行。新的刑典被颁布了,各种条格的制定也被提到了日程上来。李化熙的继任者、1631年进士、安徽人张秉贞,清理了刑部一些多年的积案,平反了一批错案,并释放了一批冤囚。这些改良措施的累积效果,是使整个司法体制恢复了一个世纪以前的那种正常秩序,并为18世纪的严密的治安和司法体制奠定了基础。前明官员在多尔衮摄政初期(1644—1646年)的改革建议表注:1.赵尔巽纂:《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6—7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6页。2.《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8—9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0—41页。3.《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8—9页。4.《清史稿》第二五六卷,第2—4页。5.《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48页。6.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8—49页。7.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50页。8.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5—26页。9.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4—25页。10.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7—8页。11.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12.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3页。13.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页。14.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53—54页。另一些改革在户部进行。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多尔衮进京后的最早的措施之一,就是宣布废除额外的赋税,特别是明朝最后50年中加派的“三饷”。1644年11月8日,即顺治皇帝登基后不久,这又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在随后颁布的一些法令中,降低了商品税与贸易税,颁行了新盐法,放松了关卡控制,并减少了税收过程中的非法现象。如同一再申明的那样,其目的,是把税额严格限制在明朝万历时期额外加征以前所确定的那个额度之内。根据1645年7月21日清政府颁布的诏书:河南、江北、江南等处人丁地亩钱粮及关津税银、各运司盐课,自顺治二年六月初一日起,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解。官吏加耗重收,或分外科敛者治以重罪。凡各派辽饷、剿饷、练饷、召买等项永行蠲免;即正项钱粮以前拖欠在民者亦尽行蠲免。大军经过地方免征粮一半,归顺地方不系大军经过者免三分之一。贯彻这一政策的困难,在于明廷财政账簿的令人惊讶的状态。当满族人接管了明廷户部账簿后,他们发现税收账目一片混乱。最后两个朝代没有任何税收登记,所以清廷只好以万历年间的赋额为基础来确定税收标准。1646年6月9日,多尔衮下令纠矫财政的混乱状态。这一天颁布了一项诏令,命令大学士冯铨对京城各衙门的钱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并且弄清帝国现在的耕地有多少,解赴京师的税收有多少,存留地方的有多少,以及诸衙门的经费各是多少,而行政长官手中又有多少。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这是自从16世纪80年代大学士张居正的税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查。尽管这些措施的贯彻情况并不总能让最高统治者完全满意,但这毕竟使政府开始把财政机器上紧了发条。如同我们所能够看到的那样,政府的财政管理经数十年之久才再次稳定下来;但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毕竟已经迈出了最初的一步。在此,如同其他方面的行政改良一样,清政府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明朝原来的制度。但由于这一官僚机器的“祖宗成法”并不是清人自己所有的,因此,他们能够自由地对之做些改动。新政权能够利用一些不大的变动使这一体制重新获得活力与效率。最终,这些行政改良促进了社会繁荣,并逐渐复兴了中国的经济。但在短期内,那还没有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来减小在中国许多地方激烈的阶级冲突所引起的普遍不满。确实,清政府实行的另一些政策,甚至还加剧了社会动乱,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反清起义。

                      满人的弊政

                      尽管北京的占领军纪律严明,但是,在1644年6月14日建立了一个特别的满军驻防区之后,由于这影响城中61%的居民,一场社会混乱仍然发生了。汉人居民被从这一区域赶了出去,被迫到城南寻找居所。由于1644年天花的传染率特别高,由于满人相信只要与汉人接触就会染上这种疾病,许多汉人被赶到农村去了,过上了长期的隔离生活。尽管京师的一些富裕粮商捐谷接济难民,但这种大规模的种族迁居,仍然引起了极大的困难与怨恨。当满族进入中国北部时,在京师及其周围地区也出现了贸易的萧条。这部分地是战乱的结果,但也是因为主顾关系改变了,以及满人利用特权地位大占其便宜。早在1644年9月18日,多尔衮就指出“东来之人”向汉人兜售人参是“扰害地方”、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确实,满人一进入中原就开始压榨商业。他们的汉人追随者被命令接管了商务机构,或结伙去敲诈行商。在统治上层里,贵族控制了木材贸易,并为汉人私盐贩子提供保护。与此同时,一些汉族不法商人加入了汉军八旗,甚至身着满服,口操满语。因为最初几年中,几乎没有汉人敢于冒犯旗人。在1645年秋,多尔衮因而再次重申了对人参贩子的警告,并且宣称,如果他们在贸易中为非作歹,那么,无论他是汉是满,地方官有权将之逮捕,解送京城严惩。尽管多尔衮有令在先,诸多弊端却依然故我。穷困潦倒的汉人继续卖身投靠于旗人,并利用抬高了的身价在市场上胡作非为,和进行盐、茶、人参的走私贩运。1647年夏,户部得到命令加强措施制止非法的私盐贩运,当时这种走私活动在一些官员支持下已经公开化了。这些法令看起来毫无效果。在1649年2月19日,户部再次接到谕旨:人参商人“扰乱地方”,其措辞与1644年的那次指责一模一样。在起初,在临清、济南及扬州等几个城市中,允许合法的人参买卖。而现在则命令,这些规定要加以变动,人参贸易将完全由京师的官方机构专营,对违法的私商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最后,还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防止上层满人经商,并消除汉族降人在满人庇护下经商的诸多弊端。在1648年6月3日,所有属于皇室的商人和所有旗人家族成员,都不准从事对外贸易。三年后,多尔衮告诫汉人官僚,不要因为皇族的生活方式而使自己也变得腐化了。在1651年,朝廷命令地方官员,对犯有上述罪过的旗下奴仆与依附人加以严惩。然而很清楚,只要旗人在中国社会中占有如此显赫的地位,这类弊端就将继续存在下去。果然,1651年的诏令在权贵的力请下很快就被取消了。“皇商”在外贸中的这种优越地位,一直到18世纪对中国的零售商人们还有重大影响。在1679年,汉人依附者如果违反了专营法而经营参盐,仍然要立刻受到惩治。当成千上万的人在征服后拖家带口进入中国北部地区时,满族人及其依附者的经济特权加剧了两个民族之间的紧张,政府鼓励这些背井离乡的移民到旗下登记,或是返回辽东。但这种迁徙仍在持续。那些登记于旗下的人得到了政府分配的土地,但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紧张与社会混乱,因为这些土地原来是由汉族农民在耕种着。

                      旗地与奴隶

                      当满人刚刚进入北京时,他们就没收了明朝皇室及北直隶达官显贵们的土地。那些其田主死于战事的无主土地或忠明抗清分子的土地,也被充公了。这种征服前曾是田庄的充公土地,被再分配给满族的王公或皇室成员。早在1645年就已决定取消口粮配给,自诸王以下,每名满族成丁分给土地6垧(约42亩)。1月20日,户部受命清查北京周围的土地,包括有主之田。在此地的一些地方,旗人已经圈占了一些无主耕地。那些荒地,再加上重新分配的土地,在4万多旗人中被分配下去了。已经占有土地者,在这种圈占的土地中也得到了一份,其多少则依家庭人口而定。而且,满人被要求与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人分隔开来,“满汉分居,各理疆界”。这意味着要实行迁移政策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

                      望了望后转头向我们焦急地叫了起来。我心头一紧,抬手推门,锁舌在驭金能力的作用下缩了回去,一行人等直冲正屋。打开门,屋内弥漫着一股灼烧后的焦味,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景象。客厅的沙发上侧躺着一名年轻女子,四肢诡异地扭曲着,浑身皮肤呈黑红色。她的头颅顶部被利刃剖开,颅内空空如也,但奇怪的是四周并没有血迹溅出,似乎在这之前她的血液早已凝固。过道墙边,斜靠着一具男尸,年龄与那女子相仿,右手及双脚骨骼折断,无力地垂在那里,头颅同样被剖开。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趴着一名中年女子,后心一个拳大的窟窿穿胸而过,伤口周边隐约有灼烧的痕迹,剖开的颅腔内亦是空洞洞的。二楼书桌上伏着一名中年男子,与之前三具尸身所不同的是,他的头颅并没有被剖开,而是整个不翼而飞了,肤色相对正常,有几处已经显出了点点尸斑,颈部的切口十分平滑,伤处血液自然凝结,那情形很像树林中陈子浩手下的死状。四具奇特的尸体,满屋灼烧的焦味,死寂沉闷的氛围,一块大石狠狠地压在了我的心上,又晚了一步,为什么这一路行来屡屡被人捷足先登,我们又总是沦落在一些无端凶险的境遇之中呢?中年男子便是诸葛武侯的后人,楼梯上倒着的是她妻子,那两个年轻男女是他的子女,一家四口就此惨遭灭门,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默默地将他们的尸体收拾在一起,林岳仔细检查着每一处细节,很快他便在年轻男子的右臂上发现了一处特别的伤痕。那是一道细细的灼伤,却又像是刀伤愈合后的痕迹,灼伤的走向与右臂骨折断的位置十分吻合。林岳眉头一皱,翻手捻出几片嫩绿的植物叶片,小心地覆在伤痕上,不一会嫩绿变为枯黄,叶脉隐隐透出黑灰色。“灵火反应,地阴十足。”林岳沉声道,“莫曹来过这里,是他下的手。”“你确定是莫曹?!”S莫名地反问道,似乎在顾虑着什么。“从能力程度看,应该是莫曹本人下的手……”林岳脸色沉了下,但还是如实答道。“神算口诀历代口授,不立文字。”姜老看着地下的尸身道,“这个保密的法子竟然让他们如此惨死,这些人……”哽咽声中,姜老的身体不由微微颤抖起来,那并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出离的愤怒。“这个莫曹难道学会了三尸神炼?”耿婆沉吟道。这古怪的名字闻所未闻,但似乎与这四具尸体的奇怪死状有关,难道耿婆口中的“三尸神炼”又是一门禁术?“真是这样的话,莫曹的能力可就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高了。”耿婆幽然道,“因为,他的能力进步,完全不需要时间的磨炼。”十五、沙场战魂古语有云:“尸者,神主之意。”所谓“三尸”便是古人常说的三尸神。在我国道教玄学中普遍认为,人体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各有一神驻跸其内,统称“三尸”。据说,三尸姓“彭”,上尸名“踞”,中尸名“踬”,下尸名“跻”,是人体内主管欲望私念的魂灵之物。也有说法称其为监督之神,每月“六甲穷日”便上至天庭述职,报告人们的恶行不良之事,所以古人对三尸神可谓是又敬又怕。隐隐的担心并非是空穴来风,耿婆口中所说的“三尸神炼”的确是一门禁术,它的原理与赵普的“人体风水”有些类似。曾几何时,上古风水派系中出现了这么一类人,他们对人体改观十分乐衷,竭尽心智几近疯狂地钻研着奇门遁甲、风水五行理论在人体上的应用实施。这些人认为,人于五行属土,可视作自然格局中的大地,神经血管便是地气龙脉,七窍及生理孔道则为龙脉结穴,以此类推即可以将原本用于自然格局的理论方法施加到人体上,并获得改局换貌风生水起之功效。只可惜,人比自然万物多出了七情六欲,有着自主自私的思想,这些人的理论彻彻底底地失败了。但他们并不是一无所获,“三尸炼神”便是其中的一项成果,他们以新鲜人脑为实验体,用派系内的能力引导出人脑内的思维记忆残片,并以奇门遁甲中的八门流转原理导入活体大脑内,从而使得死者的思维记忆甚至能力得以传承下去。不过,这种方法对死者大为不敬,而且如果被导入者的意志力不够强大,便很可能控制不住多种思维记忆的冲突混乱,从而造成精神崩溃。于是,“三尸炼神”便被列为了禁术,与这些人一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的洪流中。如果真如耿婆所说的那样,莫曹获得并学会了这种禁术,那么茶马古道血案中,他对父母及派内众人开颅取脑的古怪行为便有了合理的解释。当然,莫曹的能力之所以能够凌驾于我们几人之上,也正是由于这个禁术给他带来的恩泽。眼前诸葛武侯的嫡系传人被杀,颅脑不翼而飞,莫曹的目的昭然若揭,如果让他从中得到了神算口诀,断然不会是拿来造福百姓苍生,可这种传自武侯的心理推算法又能对他或他身后的神秘势力起到什么样的帮助呢?我始终没有明白,耿婆他们也是毫无头绪。从现场的情况推断莫曹下手的时间并不久,人脑脱离颅腔后,若不及时处理很快便会死亡。如果莫曹是想用“三尸炼神”取得口诀的话,他一定不会走远,而且很可能就潜伏在附近的某处。商议之下,众人分两路进行,耿婆带着晖儿和S随姜老返回墓园,从网络和周围人脉打听线索。我和林岳乔装改扮,留在城内,通过书店附近的居民打探消息。……“呃~~老凡……那啥……有消息没?”林岳美滋滋地灌下了一碗羊肉泡馍,打着饱嗝道。“没消息……哎,我说你到底问什么呢?”我没好气道,“那啥是什么意思?”“嗐,咱俩就别扯淡了,我知道你急。”林岳抹了抹油嘴道,“还能有啥?那个大的笑面虎呗,你我都在城里转悠两天了,连影子都没逮着。”我和林岳在县城转了一天后,并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便两人分头行事,希望可以增加些概率线索。但到今天为止,还是一无所获,晖儿她们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按这个速度,只怕莫曹已经悠哉游哉地离开了勉县。……“不找了?!呃,行,行,我没意见。”惊讶过后,林岳无所谓地摆摆手,窝在一边和姜老喝茶去了。回到墓园,我和耿婆商议了一下,决定放弃寻找莫曹的计划,继续沿原路追查。“按时间他们也该有结果了,耗下去不是办法。”耿婆沉思道,“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些上路。”“我总觉得这一路上有些奇怪,每到一个地方就有人抢先一步,但又留下不少的线索。”我索性将心中的疑惑和盘托出,“既不想我们找到关键,又生怕我们会跟丢,这种手法实在费解。”“知道怎么钓鱼吗?”耿婆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笑着反问道。“钓鱼要先在水面上撒些食物,就是打窝子。”我一时有些纳闷,脑中却隐隐觉察到了什么。“为的是把鱼都引来,然后再是下饵垂钓,还要注意鱼漂的三落一起……”“如果是黑鱼呢?”耿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容。黑鱼,是一种凶狠的淡水类鱼种,通常水库和鱼塘中出现黑鱼的话,鱼苗就会遭殃,如果黑鱼体积较大的话连成年鱼也会被捕食,所以它又有个外号叫“狗鱼”。不过,黑鱼的生命力强,营养价值高,尤其是在中医伤科复原的食疗中更是广为使用。由于黑鱼并不仅仅生存于水库、鱼塘等处,为了满足需要,人们也常常会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进行捕捉,考虑到黑鱼的特性和疗效,一种特别的方法便应运而生。耿婆的家乡便常用这种方法来捕黑鱼,首先设法驱赶,将它们引入事先勘察好的水流河道里,围堵起来不急着捕杀。河道里有不少的杂鱼,足够它们吃上一阵,在此期间逐渐地将围堵部分缩小。等黑鱼长到一定程度,围堵的水域也越来越小,人们轻而易举地就能将它们捕获食用。“这样抓来的黑鱼特别肥美。”耿婆悠然笑道。“我们现在就是被围堵的黑鱼……”我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了,看来莫曹他们的阴谋绝不简单,从诬陷我入狱那天起,就已经张开了一张漫无边际的大网。“这法子好是好,但却不够周密。”耿婆呡了一口茶道,“黑鱼越大,力量也就越大,最后有的黑鱼就冲破围堵逃了出去。”“您是说,我们将计就计,做那种逃出生天的黑鱼?”我眼睛一亮,顿时明了了许多。“呵呵,你这个傻小子,真不知道该夸你还是该骂你。”耿婆笑骂道,“还真把自己当黑鱼了?我们这里可是文武双全人才济济啊!”照我的分析思路,完全将敌我认作了垂钓者和鱼的角色,但一经耿婆的比喻,思路便豁然开朗。我惭愧地笑了笑,双手举起茶杯,对着耿婆恭敬地颔首欠身,仰头一饮而尽。“哈,真准!”不远处的S拍手叫道,“这东西还是你用起来顺手。”晖儿手中拿着一根一尺左右的扁圆形木棍,两头用铸有棱角的黄铜包裹,她面前五米处立着一块木制的立靶,红心上整齐地插着数支八寸长短的箭矢。这是姜老根据诸葛武侯的连弩改造而成的“尺弩”,弩身采用坚硬的花梨木制成,一尺长短,借助铸有棱角的铜头也可作为短棍使用。边侧有一处设计巧妙的机簧,扳动时开口的一头会射出弩箭。弩箭为中空的金属箭矢,劲射有力,有效射程三十米,可连发二十支。箭匣内部加附磁石,金属弩箭会被吸附在箭槽上,解决了尺弩向上仰射时弩身倾角大于九十度,箭匣里的矢脱离箭槽倒向反方向,张弓向下俯射时箭支滑落的问题。参照左轮手枪的弹药替换方法,姜老还制作了弩箭的替换工具,二十支一轮的弩箭紧紧裹在一个不足半寸的金属支架上,替换时只需沿后膛推入,拧转支架便可完成替换。加上特制的弩箭袋,常人身上可以装备近三百支轻巧的弩箭。对于晖儿和S来说,这无异于是凭添了一件制胜防身的有力武器。“这弩箭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S看着弩箭袋中不足百支的弩箭道。“嗐,你急啥?”林岳端着茶杯凑过身道,“那不还有咱老凡嚒?金属加工厂厂长~~”我一阵绝倒,虽然这话有些道理,但实在损人不已,林岳这个臭小子…………城市咖啡店,角落中。“三爷的意思我明白了。”黑瘦男子放下手中的咖啡,“事成之后,您可得多多提携啊。”“风爷那里我自有分寸,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少你一份。”陈子浩咧嘴笑了笑,满口金牙闪着寒光。黑瘦男子抬腕看了看表:“再有两个时辰他们就到古战场附近了,我去准备准备。”陈子浩挥挥手,看着黑瘦男子走出店门,嘴角露出一丝狡诈的笑容。“‘墨者非攻,兼爱天下。’出了这样的后人,真是可惜啊。”一个淡淡的声音飘来。陈子浩猛地一惊,手中咖啡泼出大半,慌乱地四处望去,可身旁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人。“老人家肝火虚败,咖啡为燥热之物,少喝为妙。”淡淡的声音继续道。陈子浩终于发现了说话的那人,当然,除非他是瞎子,不然绝不会看不到正坐在他面前的那个人。“小莫……”陈子浩一时语塞,眼珠急速转动着,大脑中飞快地寻找着对策和谎话。“你找墨家的革非去对付那些人,想控制他们的思维,为风爷所驱使。”莫曹悠然地喝了一口杯中的柠檬水,“你想抢个头功,好让风爷刮目相看。”“小莫,这话说的见外了。”陈子浩稳住了情绪,佯装生气道,“同为一主,我和你还分什么彼此?这事情是……”“我来这儿只想问你一个问题。”莫曹抬手止住了他的话语,温和地笑道,“你觉得自己比风爷更有远见吗?”在莫曹的问题下,陈子浩刚刚筑起的心理防线顿时土崩瓦解,瘫坐在松软的沙发上,豆大的汗珠顺着鹰钩鼻滚落了下来。“风爷那边我已经帮你掩过去了。”莫曹盯着手中的水杯道,“当作历练计划的一部分。”……车子离开定军山墓园,姜老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一行人顺着山路继续前行。虽然并不清楚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但我却深信,一切都将迎刃而解。晖儿在车座上正聚精会神地翻看着一本笔记,那是临行前姜老交给她的,笔记里记录了大量机关术的资料。晖儿对于精密结构甚感兴趣,在墓园逗留期间曾一再向姜老讨教,老人十分耐心地指点后发现她确有这方面的天赋,便将自己的研究笔记欣然相赠。“机关术虽然不如你们的能力那么神奇,但也是一门十分有用的数术。”晖儿曾“豪迈”地和我说道,“这样也能帮你们些忙,我可不想总让你保护我。”看着她那认真执著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谁说女人天性依赖,至少我的妻子绝对不是。飞驰的越野车逐渐驶入一个蜿蜒的山谷,两旁的山壁在风化作用下组成了一幅诡异的画卷,或如群马奔腾,或如金戈纷争,自然而成的磅礴气势令人惊叹不已。风渐渐大了起来,黄土沙粒像一个天然的砂轮,不住打磨着车身外壳,车子的行进路线开始扭曲了起来,古怪的声响让人心中浮躁不已。很明显,山谷中特殊的夹道地形起到了加速作用,风沙在这段范围内是平地上的几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适当的速度尽快进入平坦区域。我将车速减至中等,不再加速,一则避免与风沙硬碰,二则也不想惊动车内已经睡着的众人。“好大的戾气。”耿婆睁开微闭的双眼,“老婆子眼花,前面到底是什么地方?”“峭壁纵裂如斧凿,谷口渐阔似号角,金风朔甲隐有刀兵,千军万马葬魂无数。”看着车窗外的地势,我随口答道,“这里戾气杀意那么重,古时候应该曾是个战场。”陕西境内有着相当众多的古战场遗迹,不少被作为旅游资源纳入管辖,但荒僻的地方就无人问津了,这里应该便是一处被历史和人们遗忘的所在。“没有上万人的厮杀也不会埋下如此深的戾气,这些王侯将相啊~~”耿婆叹了一声便不再言语,眼睛依旧微闭了起来。“呵呵,您老一时多了不少感慨啊。”我笑着回道,“历代政权都是这么建立起来的,习惯了也就是真理了。”“呜~~”一声怪响自车窗外传来,我眼前一花,似乎有什么东西掠过了车顶,仔细看去却又没有什么动静,或许是被风卷走的什么物件。还没回过神来,车底突然一震,轮子似乎碾到了什么硬物,方向盘猛地一紧,车头立刻摆向左边。“糟了,后胎爆了!”我连打方向盘,死死扳住,脚下几度踩放刹车,方才稳住车身,颠簸中,车子在距离谷口不远的山壁处停了下来。“呃~~咋啦,咋啦?”正在打盹的林岳被颠醒,惺忪着睡眼四处张望。晖儿和S也相继醒来,迷糊中想摇开车窗查看情况,却被扑面而来的风沙吹得立刻关了回去。“这里的天气真怪,前面不是还好好的吗?”S拍着头发上的沙土道。“林岳,下车帮个忙,把备胎换上。”我招呼着就想下车。话音未落,耳旁又传来刚才怪响,心中一震,握在门把上的手忽地僵住了。几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脑海中,悄然无声地隐在山壁的凹陷处。“别开门!”心念一闪,我冲林岳大喊道,“有东……”呼啸的风沙声吞没了剩下的话语,在我出声制止的同时林岳已经打开了车门,黑影一闪,一道金属特有的光泽突地袭向他的头颅。“噹啷!”一把弯刀横飞出去,撞在了山壁上,矫健的黄影正扑在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上。喀啦声响中,奇怪的硬物散碎了一地。数个黑影自山壁相继跃下,车身猛烈晃动着,似乎有东西落在了顶上。林岳不及关门,两把弯刀交叉着迎上,锋利的刀刃直取他的颈项。那黄影返身扑上,撞在其中一把刀上,刀刃险险地贴着林岳的头顶削了过去。“靠!”林岳双肩一晃,两根奇异的藤蔓盘缠而上,迎风一旋,随即抽紧拉动,车顶顿时翻下两团黑影,黄影随即扑上,如法炮制地将黑影扯碎。那黄影正是狴犴,在林岳开门的刹那,它觉察到了周围埋伏的危机,也幸亏它及时援救,否则林岳的脑袋只怕已经随着风沙滚去别处了。“好猫,回头我一定重谢你!”一声怪叫,林岳翻身跃出车外,反手带上车门。三道黑影自一侧掩杀而至,林岳在风中身形一转,脚下长出大片一人高的宽叶草丛,宽大叶片在风中狂抖,有如丝带般卷向黑影。三道刀光一齐闪动,黑影翻刀拍开草叶,矮身蹿入草丛,举刀便斩,刚猛的攻势方才进行到一半,却停在了那里,草叶不知何时竟已缠上了黑影,有如绳索般牵拉住了攻势。林岳咧嘴一笑,双手虚空一拧,草叶飞快地

                      秦王嬴政会将死亡之剑再指向哪个国家呢?第25章楚国之亡秦王嬴政在攻下韩、赵、魏、燕四个中原国家之后,就把进攻的矛头对准了南方大国楚国。楚国地域辽阔,历史长达八百年,秦王嬴政对于这个国家垂涎已久。可是楚国实力非常强大,尤其是距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一百多年前,楚国的疆域北涉黄河,东到江浙,西控巴蜀,南制闽粤,是当时战国七雄中领土最大的国家,军亭力量也是雄极一时。楚国兵强马壮,横扫中原,也显露出了争雄之势。到了秦王嬴政时期,楚国实力依然不可小视,尤其是,楚国还有一个著名的将领,西楚霸王项羽的祖父项燕。楚国有大将项燕的护卫,秦国也一时奈何不了它。可是当秦王嬴政派出大将王翦进攻楚国后,秦楚对峙的局势立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用了三年时间,强大的楚国就被秦军攻陷。那么秦国最终是依靠何种谋略把楚国消灭的呢?楚国灭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秦国养精蓄锐王翦灭亡荆楚楚王负刍四年(前224),秦王嬴政派遣王翦、蒙武率六十万大军攻楚。临行之前,王剪在灞上对秦王嬴政说:请大王多多赏赐我良田美池。秦王说:将军你尽管出发,你还担心日后会贫困吗?王翦对曰:我是大王的将军,建立奇功也不得封侯,我这是为子孙后代着想啊。嬴政大笑。大军到了边关以后,王翦又派使者请求赏赐良田有五次之多,有人对王翦说:将军是不是太贪得无厌了?王翦却回答说:你有所不知,秦王粗暴且对人不信任,现在把全国军队委托给我,如果我不多多请求田宅,替子孙经营产业,秦王就会因此而怀疑我(今空秦国甲士而专委于我,我不多请田宅为子孙业以自坚,顾令秦王坐而疑我邪)。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王翦绝对不是简单的一介武夫,还颇有政治头脑。王翦率领大军进人陈邑、平舆一带之后,即停止前进,构筑壁垒开始坚守。楚国调集大军,全力抵抗。两军相逢,楚军主动出击,多次挑战,秦军就是不应战。王翦让士卒洗沐休息,天天稿赏士卒,自己和士兵同吃同饮,但是就是不打仗。过了一段时间,王翦问:士兵们在干什么?左右的人告诉他,士兵投石块玩游戏,看谁投得远。王翦听了之后心中暗喜。这种不战不和的局面相持了一年左右,创造了秦王嬴政发动统一战争以来的一个奇迹——来而不打。一年多想打而打不成的楚军开始向东移动(乃引而东),王翦一看,机会来了,立即派出精兵追击正在调动的楚军。结果,楚军大败。公元前223年,王翦、蒙武率领秦军攻入楚国最后的都城寿春(今安徽寿县),俘获了楚王负刍。楚王负刍被俘之后,楚将项燕东山再起,在淮南拥立昌文君为楚王,继续抗秦(此从《史记·秦始皇本纪》。然该篇说是昌平君,非昌文君。杨宽《战国史》考订昌平君系昌文君之误。《史记》的《楚世家》、《王翦列传》、《六国年表》等均说项燕兵败被杀)。秦将王翦、蒙武在淮南大败楚军,昌文君战死,项燕自杀,楚国灭亡。秦在楚地设立九江郡、长沙郡。公元前222年,王翦平定了江南地,降服越君,建立了会稽郡。灭楚之战,是中国历史上疲敌制胜的典型战例。秦国大将王翦采取了养精蓄锐、伺机出击的作战方针。楚军求胜心切,但与秦军总是交不上锋,最终斗志逐渐消失殆尽。这场秦楚之战成为秦国消灭楚国的转折点。然而熟悉楚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楚国在战国七雄中是最早实行变法图强的国家之一,它甚至比秦国的商鞅变法还要早。战国时代有两句流传极广的话,“横成则秦帝,纵成则楚王(《战国策·秦策》)”,意思是说,连横成功则秦国称帝,合纵成功则楚国称王。可见,楚国曾经是战国时代和秦国一样强大的诸侯国。那么幅员辽阔、实力强大的楚国为什么会在短短三年内就被秦王嬴政给消灭了呢?我认为,楚国之亡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改革不力,二是政治腐败,三是不明大势。吴起变法威服诸侯悼王下世宗室作乱战国初年第一个强大的国家是谁?魏国。魏国为什么强大?因为魏国的创始者魏文侯重用李悝施行变法。战国时期的变法,其实就是政治、军事、经济的一次全面改革,是各国实力的一次重新整合。这个时代,谁变法早,变法彻底,谁就能迅速强大。魏文侯在位时间长达五十年,对变法的认识大大早于其他诸侯国,所以,魏国变法最早,成为战国初年最强大的诸侯国。楚国真正的变法是在楚悼王(前401-前381)时期,此时,魏国名将兼政治家吴起因受魏武侯的猜忌来到楚国。吴起到楚之后、先是担任了一年的边地郡守,后来楚悼王知道他才能出众,任命他为令尹(楚悼王素闻起贤,至则相楚),施行变法。吴起的变法早于秦孝公变法二十年左右,因此,在战国七雄之中也算早的。吴起变法的内容主要有四点:第一,废除世卿世禄。世卿世禄是宗法制的衍生物。由于政权可以世袭,所以,爵位、俸禄也可以世代承袭。这种体制是政治、经济共同体,既有政治上世袭的爵位,又有经济上世袭的俸禄。这种世卿世禄制度对贵族、功臣是一种奖励,但是,它也严重地阻碍了后世有才有功者的封赏,而贵族功臣者的后世子孙,无论有无才能,有无功劳,都可以享受丰厚的爵禄。那么,后世有功者怎么办?这种世卿世禄制度的最大弊端是无法调动人才为国效力的积极性。若是人才缺少为国建功的积极性,国家肯定无法强大起来。所以,吴起首先从废除世卿世禄制入手,“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说苑·指武》)”。所谓“均爵平禄”,就是剥夺那些前辈有功而后世无功者的爵禄;“损有余而补不足”,就是将无功者的爵禄拿过来奖给今天的立功者。具体怎么执行呢?吴起的办法是:“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前代封君的后世子孙,只要到了三代,就可以没收他们原有的爵禄。当然,到了三代又立新功者肯定是例外。这样一来,世卿世禄制实质上被废除了。收回来的爵禄怎么办?“以抚养战斗之士”,就是奖励那些在战斗中立功的将士。这样做的结果必然使楚军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第二,整顿吏治。吏治是国家大治的根本问题。所以,吴起变法非常重视吏治的整顿。在这一方面,吴起做了两项工作:首先是减少大臣、封君。吴起认为,楚国的问题是“大臣太重,封君太重”。这里的“封君”是指接受封邑的贵族。“大臣”、“封君”的权力太重,“上逼主而下虐民”,对国君是威胁,对百姓是灾难。这种情况不改变,楚国就不可能强大。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像修理树枝一样进行一番裁抑。其次是废除冗官。官员队伍中确有“无能”、“无用”之辈,吴起的办法是“罢无能,废无用”,把那些无能、无用的官员淘汰出官场。同时,国家通过裁汰冗官,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第三,奖励耕战。富民强国的根本问题有两点,一是耕,二是战。“耕”是重视发展农业,“战”是提高军队战斗力,这两点是富民强国的根本。吴起的做法是“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这样,农民和士兵都得到了实惠。第四,广辟土地。楚国土地广袤,加上它对一些小国不断采取兼并灭国的策略,所以,楚国闲置的土地特别多。吴起看到这种现象,便劝楚悼王派“贵人”去“实广虚之地”,即派贵族去垦荒开发。这当然是件苦差事,所以,被派去的贵族都叫苦不迭(皆甚苦之)。吴起在魏国只是一位大将,但是,他完全具备一位政治家的基本素质,并且,他目睹了魏国的李悝变法,所以,在得到楚悼王的大力支持后,吴起在楚国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吴起变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效果非常明显。当时人蔡泽评价吴起变法的成果是:“兵震天下,威服诸侯。”《史记·吴起列传》论及吴起变法的结果是:“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却三晋,西伐秦,诸侯患楚之强。”但是,吴起变法却没有像秦国的商鞅变法一样获得巨大成功,原因是什么呢?一是楚悼王下世,二是楚国反对派势力强大。吴起帮助楚悼王变法之时已是楚悼王的晚年,不像年轻的秦孝公一继位就重用商鞅变法、所以,楚悼王、秦孝公两位君主对吴起、商鞅两位改革家支持的力度差别很大。这个差别完全取决于君王的生命长度。楚悼王一死,就在灵堂之上,“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这些宗室大臣的既得利益因为在吴起变法的过程中受到严重损害,所以,楚悼王一死,他们公然在灵堂上攻杀吴起。吴起一看,大事不妙,立即跑到楚悼王的遗体旁,伏在楚悼王的尸体上。叛乱的宗室大臣趁机用箭射杀吴起。由于吴起伏在楚悼王的尸体上,这些箭也射中了悼王的尸体。楚悼王死后,太子继位。他让令尹把射杀吴起时射中悼王尸体的人,全部处死。因此案而被牵连的七十多家统统被杀掉(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而攻吴起,吴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吴起,并中悼王。悼王既葬,太子立,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商鞅死后,秦惠文王并未废除商鞅制定的新法;但是,楚悼王死后,吴起的新法虽然还有一些影响,但是,大部分内容被废除。此后,楚国再也没有这样大规模的变法。因此,楚国变法在吴起死后基本废止,而秦国却因商鞅变法而迅速崛起。楚国的灭亡有多种原因,但是,自身国力的衰弱是最根本的原因。相国廿五遭灭门养士三千竞豪玭一个国家的兴衰固然有很多原因,但是我们纵观历史,政治腐败可以说是很多国家灭亡的最重要原因。很早就变法图强的楚国,也难以逃脱政洽腐败这个顽疾的困扰。尤其是在楚国末期,被冠以“战国四公子”之称的春申君(黄歇)成为楚国腐败的焦点,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楚国内政的腐败。楚国的政治腐败主要表现在用人上。楚国的早期,公族长期受楚王庇护;之后,屈、昭、景三大姓在楚国政坛上举足轻重;晚期,春申君又受楚王重用。这种用人制度的缺陷是非公族或者非三大姓的杰出人才很难脱颖而出。春申君是楚顷襄王的弟弟,他和平原君、孟尝君、信陵君并称为“战国四公子”。春申君曾陪伴楚太子到秦国做人质。秦国一直扣压太子,不让他回国,后来,楚顷襄王病重,太子想回国,一旦楚顷襄王病故便即位,但是,秦国仍然不放楚太子。楚顷襄王的太子和秦国相国范雎的私交甚好,于是,春申君拜见范雎说,楚王病危,秦应当早点让太子回国,这样,一旦楚王有何不测,太子就可以即位。如果太子被立为楚王,一定会感谢相国放其回国的恩德。太子回国与留秦是两重天:太子回国即是楚王,留在秦国不过是一介布衣。如果太子不能回国,楚王病故之后一定会再立他人,再立的太子会尊奉秦国吗?请相国考虑考虑怎样做对秦国更有利。范雎于是向秦昭襄王进言,放太子回国。秦昭襄王认为,先派太子的随从回国看一下楚王的病情,再决定是否放他回国。春申君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对太子说,如果太子不能如期回国,一旦大王过世,一定会另立他人。太子不如和楚国使者一起逃离秦国,我留下来善后。于是,楚太子换了衣服,随着楚国使者逃出秦国,春申君留守在秦国,以太子有病为由,阻挡前来的秦国官员。一直到太子起程多天之后,春申君估计秦国已经追不上了,才去见秦昭襄王。春申君对秦昭襄王说,太子已归国,我黄歇欺骗大王当死。秦昭襄王一听春申君的话,勃然大怒,立即想杀死春申君。范雎一看秦昭襄王怒不可遏,便劝秦昭襄王说,黄歇作为臣子,能不顾个人安危保护太子,太子继位之后一定会重用他,不如放黄歇回国,让他执行亲秦国政策。秦昭襄王仔细想了想,此言有理,便忍住了愤怒,放春申君回国。春申君回国不久,楚顷襄王病故,太子被立为楚王,他就是历史上的楚考烈王。考烈王即位之后,立即任命春申君当了相国。楚考烈王无子。春申君为此事伤透了脑筋,多方寻求能生育的女人进奉给楚考烈王,但是,仍然无效。此时有一位叫李园的人,想把自己漂亮的妹妹送给楚王,但是,他听说楚考烈王不能生育,担心自己的妹妹入宫后会因为无子失宠,便想了一个办法。他先投在春申君门下当舍人,不久告假,有意误期不返。回来之后,他专门为此事去拜见春申君,春申君问他为何误期,他说,我有一个漂亮的妹妹,齐王派使者来求婚,因此,才耽搁了几夭。春申君听后,便问,出嫁了吗?李园回答,没有。春申君又问,我可以见见你妹妹吗?李园一听,正中下怀,便爽快地回答,可以。于是,李园领着她漂亮的小妹拜见了春申君,春申君一见李园的小妹,非常喜欢,李园趁机把自己的小妹许给了春申君。等到李园的小妹跟随春申君怀孕之后,她对春申君说,楚王信任先生,超过自己的兄弟。如今您在楚国当了二十多年的相国,但是,大王却无子。假如大王百年之后,只能再立其他兄弟。如果楚王的其他兄弟被立,新楚王也一定会重用他所喜欢的人,您的尊位怎么能够长久?现在我已经怀上了您的孩子,而且和您相处的时间不长,很多外人不知内情,不如趁此机会把我献给楚王。大王非常信任您,如果您进献我,大王一定会接纳。假如将来生个儿子,那么您的儿子就会继承君位。这样,楚国就是您的了,您还会担心您的前程吗?春申君认为李园的小妹讲得非常有道理(今妾自知有身矣,而人莫知。妾幸君未久,诚以君之重而进妾于楚王,王必幸妾。妾赖天有子男,则是君之子为王也。楚国尽可得,孰与身临不测之罪乎?春申君大然之)。于是,他把李园的小妹安置在宾馆,立即向楚王推荐。楚王召见李园的小妹,见是位楚楚动人的女子,立即笑纳了。后来,李园的小妹生了一个孩子,还是个男孩。楚考烈王便立李园小妹所生之子为太子,立李园的小妹为王后,重用李园。李园眼看着自己的小妹一天天发达起来,担心春申君会泄露自己小妹先怀孕后入宫的丑闻,于是私下里养了一批亡命之徒,想找个机会除掉春申君。春申君是贵族后裔,他为使自己进一步得宠,才在李园和他妹妹的蛊惑下,把李园的妹妹献给了楚考烈王,这可以说是春申君一生中最大的败笔。这一事件不仅造成了楚国政权的更迭,也为春申君一家带来了满门抄斩的厄运。而这场改变楚国命运的灾难原本是可以避免的,那么,春申君为什么最终还是走向了这条不归之路呢?春申君做了二十五年楚国的相国,楚考烈主病危,春申君的一位门客朱英对春申’君说,这个世界上有意想不到的福,又有不期而至的祸。您现在处在生死无常的世上,奉事喜怒无常的君主,又怎么会没有意料不到的人呢(朱英谓春申君曰:世有毋望之福,又有毋望之祸。今君处毋望之世事,毋望之王安,可以无毋望之人乎)?春申君问他,什么叫意想不到的福?朱英回答,您任楚相二十多年,名为相国,实为楚王。现在楚王病重,危在旦夕,您辅佐幼主,代他掌握国政,如同伊尹、周公一样,等君王长大成人再把大权交给他;否则,就干脆自己去当楚国的国君。这就是所说的意想不到的福。春审君又问,什么叫不期而至的祸?朱英回答,李园不执掌国政,却是国君的舅父,他不管军事,却豢养了不少亡命之徒。楚王一下世,李园必定抢先入宫夺权,并且要杀您灭口。这就是我所说的不期而至的祸。春申君又问,什么叫意料不到的人?朱英回答,您把我安排在楚王的卫队里,楚王一下世,李园必定抢先入宫,我替您杀掉李园。我就是那个不期而至的人。春申君听完之后说,您不要说了,李园是个软弱的人,我对他很好,他怎么会这样做!朱英知道自己的话不被采用,担心祸患殃及自身,立即逃走。之后十七天,楚考烈王去世,李园果然抢先入宫,并在宫门埋伏下刺客。春申君进入宫门,李园豢养的刺客立即杀了春申君,并派人把春申君全家满门抄斩。李园妹妹的儿子被立为楚王,这就是楚幽王

                      望了望后转头向我们焦急地叫了起来。我心头一紧,抬手推门,锁舌在驭金能力的作用下缩了回去,一行人等直冲正屋。打开门,屋内弥漫着一股灼烧后的焦味,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惨绝人寰的景象。客厅的沙发上侧躺着一名年轻女子,四肢诡异地扭曲着,浑身皮肤呈黑红色。她的头颅顶部被利刃剖开,颅内空空如也,但奇怪的是四周并没有血迹溅出,似乎在这之前她的血液早已凝固。过道墙边,斜靠着一具男尸,年龄与那女子相仿,右手及双脚骨骼折断,无力地垂在那里,头颅同样被剖开。通往二楼的楼梯上趴着一名中年女子,后心一个拳大的窟窿穿胸而过,伤口周边隐约有灼烧的痕迹,剖开的颅腔内亦是空洞洞的。二楼书桌上伏着一名中年男子,与之前三具尸身所不同的是,他的头颅并没有被剖开,而是整个不翼而飞了,肤色相对正常,有几处已经显出了点点尸斑,颈部的切口十分平滑,伤处血液自然凝结,那情形很像树林中陈子浩手下的死状。四具奇特的尸体,满屋灼烧的焦味,死寂沉闷的氛围,一块大石狠狠地压在了我的心上,又晚了一步,为什么这一路行来屡屡被人捷足先登,我们又总是沦落在一些无端凶险的境遇之中呢?中年男子便是诸葛武侯的后人,楼梯上倒着的是她妻子,那两个年轻男女是他的子女,一家四口就此惨遭灭门,没有留下一个活口。默默地将他们的尸体收拾在一起,林岳仔细检查着每一处细节,很快他便在年轻男子的右臂上发现了一处特别的伤痕。那是一道细细的灼伤,却又像是刀伤愈合后的痕迹,灼伤的走向与右臂骨折断的位置十分吻合。林岳眉头一皱,翻手捻出几片嫩绿的植物叶片,小心地覆在伤痕上,不一会嫩绿变为枯黄,叶脉隐隐透出黑灰色。“灵火反应,地阴十足。”林岳沉声道,“莫曹来过这里,是他下的手。”“你确定是莫曹?!”S莫名地反问道,似乎在顾虑着什么。“从能力程度看,应该是莫曹本人下的手……”林岳脸色沉了下,但还是如实答道。“神算口诀历代口授,不立文字。”姜老看着地下的尸身道,“这个保密的法子竟然让他们如此惨死,这些人……”哽咽声中,姜老的身体不由微微颤抖起来,那并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出离的愤怒。“这个莫曹难道学会了三尸神炼?”耿婆沉吟道。这古怪的名字闻所未闻,但似乎与这四具尸体的奇怪死状有关,难道耿婆口中的“三尸神炼”又是一门禁术?“真是这样的话,莫曹的能力可就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高了。”耿婆幽然道,“因为,他的能力进步,完全不需要时间的磨炼。”十五、沙场战魂古语有云:“尸者,神主之意。”所谓“三尸”便是古人常说的三尸神。在我国道教玄学中普遍认为,人体有上中下三个丹田,各有一神驻跸其内,统称“三尸”。据说,三尸姓“彭”,上尸名“踞”,中尸名“踬”,下尸名“跻”,是人体内主管欲望私念的魂灵之物。也有说法称其为监督之神,每月“六甲穷日”便上至天庭述职,报告人们的恶行不良之事,所以古人对三尸神可谓是又敬又怕。隐隐的担心并非是空穴来风,耿婆口中所说的“三尸神炼”的确是一门禁术,它的原理与赵普的“人体风水”有些类似。曾几何时,上古风水派系中出现了这么一类人,他们对人体改观十分乐衷,竭尽心智几近疯狂地钻研着奇门遁甲、风水五行理论在人体上的应用实施。这些人认为,人于五行属土,可视作自然格局中的大地,神经血管便是地气龙脉,七窍及生理孔道则为龙脉结穴,以此类推即可以将原本用于自然格局的理论方法施加到人体上,并获得改局换貌风生水起之功效。只可惜,人比自然万物多出了七情六欲,有着自主自私的思想,这些人的理论彻彻底底地失败了。但他们并不是一无所获,“三尸炼神”便是其中的一项成果,他们以新鲜人脑为实验体,用派系内的能力引导出人脑内的思维记忆残片,并以奇门遁甲中的八门流转原理导入活体大脑内,从而使得死者的思维记忆甚至能力得以传承下去。不过,这种方法对死者大为不敬,而且如果被导入者的意志力不够强大,便很可能控制不住多种思维记忆的冲突混乱,从而造成精神崩溃。于是,“三尸炼神”便被列为了禁术,与这些人一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的洪流中。如果真如耿婆所说的那样,莫曹获得并学会了这种禁术,那么茶马古道血案中,他对父母及派内众人开颅取脑的古怪行为便有了合理的解释。当然,莫曹的能力之所以能够凌驾于我们几人之上,也正是由于这个禁术给他带来的恩泽。眼前诸葛武侯的嫡系传人被杀,颅脑不翼而飞,莫曹的目的昭然若揭,如果让他从中得到了神算口诀,断然不会是拿来造福百姓苍生,可这种传自武侯的心理推算法又能对他或他身后的神秘势力起到什么样的帮助呢?我始终没有明白,耿婆他们也是毫无头绪。从现场的情况推断莫曹下手的时间并不久,人脑脱离颅腔后,若不及时处理很快便会死亡。如果莫曹是想用“三尸炼神”取得口诀的话,他一定不会走远,而且很可能就潜伏在附近的某处。商议之下,众人分两路进行,耿婆带着晖儿和S随姜老返回墓园,从网络和周围人脉打听线索。我和林岳乔装改扮,留在城内,通过书店附近的居民打探消息。……“呃~~老凡……那啥……有消息没?”林岳美滋滋地灌下了一碗羊肉泡馍,打着饱嗝道。“没消息……哎,我说你到底问什么呢?”我没好气道,“那啥是什么意思?”“嗐,咱俩就别扯淡了,我知道你急。”林岳抹了抹油嘴道,“还能有啥?那个大的笑面虎呗,你我都在城里转悠两天了,连影子都没逮着。”我和林岳在县城转了一天后,并没有什么收获,于是便两人分头行事,希望可以增加些概率线索。但到今天为止,还是一无所获,晖儿她们似乎也没有什么进展。按这个速度,只怕莫曹已经悠哉游哉地离开了勉县。……“不找了?!呃,行,行,我没意见。”惊讶过后,林岳无所谓地摆摆手,窝在一边和姜老喝茶去了。回到墓园,我和耿婆商议了一下,决定放弃寻找莫曹的计划,继续沿原路追查。“按时间他们也该有结果了,耗下去不是办法。”耿婆沉思道,“与其浪费时间,还不如早些上路。”“我总觉得这一路上有些奇怪,每到一个地方就有人抢先一步,但又留下不少的线索。”我索性将心中的疑惑和盘托出,“既不想我们找到关键,又生怕我们会跟丢,这种手法实在费解。”“知道怎么钓鱼吗?”耿婆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笑着反问道。“钓鱼要先在水面上撒些食物,就是打窝子。”我一时有些纳闷,脑中却隐隐觉察到了什么。“为的是把鱼都引来,然后再是下饵垂钓,还要注意鱼漂的三落一起……”“如果是黑鱼呢?”耿婆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容。黑鱼,是一种凶狠的淡水类鱼种,通常水库和鱼塘中出现黑鱼的话,鱼苗就会遭殃,如果黑鱼体积较大的话连成年鱼也会被捕食,所以它又有个外号叫“狗鱼”。不过,黑鱼的生命力强,营养价值高,尤其是在中医伤科复原的食疗中更是广为使用。由于黑鱼并不仅仅生存于水库、鱼塘等处,为了满足需要,人们也常常会在自然生态环境中进行捕捉,考虑到黑鱼的特性和疗效,一种特别的方法便应运而生。耿婆的家乡便常用这种方法来捕黑鱼,首先设法驱赶,将它们引入事先勘察好的水流河道里,围堵起来不急着捕杀。河道里有不少的杂鱼,足够它们吃上一阵,在此期间逐渐地将围堵部分缩小。等黑鱼长到一定程度,围堵的水域也越来越小,人们轻而易举地就能将它们捕获食用。“这样抓来的黑鱼特别肥美。”耿婆悠然笑道。“我们现在就是被围堵的黑鱼……”我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了,看来莫曹他们的阴谋绝不简单,从诬陷我入狱那天起,就已经张开了一张漫无边际的大网。“这法子好是好,但却不够周密。”耿婆呡了一口茶道,“黑鱼越大,力量也就越大,最后有的黑鱼就冲破围堵逃了出去。”“您是说,我们将计就计,做那种逃出生天的黑鱼?”我眼睛一亮,顿时明了了许多。“呵呵,你这个傻小子,真不知道该夸你还是该骂你。”耿婆笑骂道,“还真把自己当黑鱼了?我们这里可是文武双全人才济济啊!”照我的分析思路,完全将敌我认作了垂钓者和鱼的角色,但一经耿婆的比喻,思路便豁然开朗。我惭愧地笑了笑,双手举起茶杯,对着耿婆恭敬地颔首欠身,仰头一饮而尽。“哈,真准!”不远处的S拍手叫道,“这东西还是你用起来顺手。”晖儿手中拿着一根一尺左右的扁圆形木棍,两头用铸有棱角的黄铜包裹,她面前五米处立着一块木制的立靶,红心上整齐地插着数支八寸长短的箭矢。这是姜老根据诸葛武侯的连弩改造而成的“尺弩”,弩身采用坚硬的花梨木制成,一尺长短,借助铸有棱角的铜头也可作为短棍使用。边侧有一处设计巧妙的机簧,扳动时开口的一头会射出弩箭。弩箭为中空的金属箭矢,劲射有力,有效射程三十米,可连发二十支。箭匣内部加附磁石,金属弩箭会被吸附在箭槽上,解决了尺弩向上仰射时弩身倾角大于九十度,箭匣里的矢脱离箭槽倒向反方向,张弓向下俯射时箭支滑落的问题。参照左轮手枪的弹药替换方法,姜老还制作了弩箭的替换工具,二十支一轮的弩箭紧紧裹在一个不足半寸的金属支架上,替换时只需沿后膛推入,拧转支架便可完成替换。加上特制的弩箭袋,常人身上可以装备近三百支轻巧的弩箭。对于晖儿和S来说,这无异于是凭添了一件制胜防身的有力武器。“这弩箭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S看着弩箭袋中不足百支的弩箭道。“嗐,你急啥?”林岳端着茶杯凑过身道,“那不还有咱老凡嚒?金属加工厂厂长~~”我一阵绝倒,虽然这话有些道理,但实在损人不已,林岳这个臭小子…………城市咖啡店,角落中。“三爷的意思我明白了。”黑瘦男子放下手中的咖啡,“事成之后,您可得多多提携啊。”“风爷那里我自有分寸,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少你一份。”陈子浩咧嘴笑了笑,满口金牙闪着寒光。黑瘦男子抬腕看了看表:“再有两个时辰他们就到古战场附近了,我去准备准备。”陈子浩挥挥手,看着黑瘦男子走出店门,嘴角露出一丝狡诈的笑容。“‘墨者非攻,兼爱天下。’出了这样的后人,真是可惜啊。”一个淡淡的声音飘来。陈子浩猛地一惊,手中咖啡泼出大半,慌乱地四处望去,可身旁却并没有发现什么人。“老人家肝火虚败,咖啡为燥热之物,少喝为妙。”淡淡的声音继续道。陈子浩终于发现了说话的那人,当然,除非他是瞎子,不然绝不会看不到正坐在他面前的那个人。“小莫……”陈子浩一时语塞,眼珠急速转动着,大脑中飞快地寻找着对策和谎话。“你找墨家的革非去对付那些人,想控制他们的思维,为风爷所驱使。”莫曹悠然地喝了一口杯中的柠檬水,“你想抢个头功,好让风爷刮目相看。”“小莫,这话说的见外了。”陈子浩稳住了情绪,佯装生气道,“同为一主,我和你还分什么彼此?这事情是……”“我来这儿只想问你一个问题。”莫曹抬手止住了他的话语,温和地笑道,“你觉得自己比风爷更有远见吗?”在莫曹的问题下,陈子浩刚刚筑起的心理防线顿时土崩瓦解,瘫坐在松软的沙发上,豆大的汗珠顺着鹰钩鼻滚落了下来。“风爷那边我已经帮你掩过去了。”莫曹盯着手中的水杯道,“当作历练计划的一部分。”……车子离开定军山墓园,姜老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一行人顺着山路继续前行。虽然并不清楚即将面对的会是什么,但我却深信,一切都将迎刃而解。晖儿在车座上正聚精会神地翻看着一本笔记,那是临行前姜老交给她的,笔记里记录了大量机关术的资料。晖儿对于精密结构甚感兴趣,在墓园逗留期间曾一再向姜老讨教,老人十分耐心地指点后发现她确有这方面的天赋,便将自己的研究笔记欣然相赠。“机关术虽然不如你们的能力那么神奇,但也是一门十分有用的数术。”晖儿曾“豪迈”地和我说道,“这样也能帮你们些忙,我可不想总让你保护我。”看着她那认真执著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谁说女人天性依赖,至少我的妻子绝对不是。飞驰的越野车逐渐驶入一个蜿蜒的山谷,两旁的山壁在风化作用下组成了一幅诡异的画卷,或如群马奔腾,或如金戈纷争,自然而成的磅礴气势令人惊叹不已。风渐渐大了起来,黄土沙粒像一个天然的砂轮,不住打磨着车身外壳,车子的行进路线开始扭曲了起来,古怪的声响让人心中浮躁不已。很明显,山谷中特殊的夹道地形起到了加速作用,风沙在这段范围内是平地上的几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保持适当的速度尽快进入平坦区域。我将车速减至中等,不再加速,一则避免与风沙硬碰,二则也不想惊动车内已经睡着的众人。“好大的戾气。”耿婆睁开微闭的双眼,“老婆子眼花,前面到底是什么地方?”“峭壁纵裂如斧凿,谷口渐阔似号角,金风朔甲隐有刀兵,千军万马葬魂无数。”看着车窗外的地势,我随口答道,“这里戾气杀意那么重,古时候应该曾是个战场。”陕西境内有着相当众多的古战场遗迹,不少被作为旅游资源纳入管辖,但荒僻的地方就无人问津了,这里应该便是一处被历史和人们遗忘的所在。“没有上万人的厮杀也不会埋下如此深的戾气,这些王侯将相啊~~”耿婆叹了一声便不再言语,眼睛依旧微闭了起来。“呵呵,您老一时多了不少感慨啊。”我笑着回道,“历代政权都是这么建立起来的,习惯了也就是真理了。”“呜~~”一声怪响自车窗外传来,我眼前一花,似乎有什么东西掠过了车顶,仔细看去却又没有什么动静,或许是被风卷走的什么物件。还没回过神来,车底突然一震,轮子似乎碾到了什么硬物,方向盘猛地一紧,车头立刻摆向左边。“糟了,后胎爆了!”我连打方向盘,死死扳住,脚下几度踩放刹车,方才稳住车身,颠簸中,车子在距离谷口不远的山壁处停了下来。“呃~~咋啦,咋啦?”正在打盹的林岳被颠醒,惺忪着睡眼四处张望。晖儿和S也相继醒来,迷糊中想摇开车窗查看情况,却被扑面而来的风沙吹得立刻关了回去。“这里的天气真怪,前面不是还好好的吗?”S拍着头发上的沙土道。“林岳,下车帮个忙,把备胎换上。”我招呼着就想下车。话音未落,耳旁又传来刚才怪响,心中一震,握在门把上的手忽地僵住了。几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脑海中,悄然无声地隐在山壁的凹陷处。“别开门!”心念一闪,我冲林岳大喊道,“有东……”呼啸的风沙声吞没了剩下的话语,在我出声制止的同时林岳已经打开了车门,黑影一闪,一道金属特有的光泽突地袭向他的头颅。“噹啷!”一把弯刀横飞出去,撞在了山壁上,矫健的黄影正扑在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上。喀啦声响中,奇怪的硬物散碎了一地。数个黑影自山壁相继跃下,车身猛烈晃动着,似乎有东西落在了顶上。林岳不及关门,两把弯刀交叉着迎上,锋利的刀刃直取他的颈项。那黄影返身扑上,撞在其中一把刀上,刀刃险险地贴着林岳的头顶削了过去。“靠!”林岳双肩一晃,两根奇异的藤蔓盘缠而上,迎风一旋,随即抽紧拉动,车顶顿时翻下两团黑影,黄影随即扑上,如法炮制地将黑影扯碎。那黄影正是狴犴,在林岳开门的刹那,它觉察到了周围埋伏的危机,也幸亏它及时援救,否则林岳的脑袋只怕已经随着风沙滚去别处了。“好猫,回头我一定重谢你!”一声怪叫,林岳翻身跃出车外,反手带上车门。三道黑影自一侧掩杀而至,林岳在风中身形一转,脚下长出大片一人高的宽叶草丛,宽大叶片在风中狂抖,有如丝带般卷向黑影。三道刀光一齐闪动,黑影翻刀拍开草叶,矮身蹿入草丛,举刀便斩,刚猛的攻势方才进行到一半,却停在了那里,草叶不知何时竟已缠上了黑影,有如绳索般牵拉住了攻势。林岳咧嘴一笑,双手虚空一拧,草叶飞快地

                      丽特·安绝对没有忧郁症,不无精打采,不动不动就要晕倒,我不允许提及现实中这类可怜女人常有的这些身心失调的症状。因为她不让自己变得无聊,无聊是一个人会背痛或者偏头痛,因此在沙发上一躺就是几年的原因。(我在考虑要不要写一本论著,叫《无聊感对于艺术的贡献》。就拿海达·加布勒[8]做例子,她奇怪的行为举止源于她令人发疯的无聊。)不,玛格丽特·安没有这些毛病,唯一困扰她的是自己对于一位年轻医生的暗恋,她常在这些穷人家碰上这位医生,他也爱她。但是他有一个麻烦的、长期患病的妻子。这两个高尚的灵魂自然根本不会想到要逾规。他们在垂危病人的卧榻、病榻边相见,齐心协力减轻病人的痛苦,他们的目光偶尔会相遇,无言的歌,甚至有时眼里莹莹有泪,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真是一堆陈词滥调!和《楼上,楼下》挺像,而我特爱这类东西,我们大家都一样。但是我为此查找的资料(大量资料),让我对这些默默无闻的女英雄们,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慈善家们,生出由衷的敬佩和尊重。当时她们十有八九(说真的,我们又怎么知道?)受丈夫的管制,如今又遭人鄙视。真是可惜,她们对于自己做的事一般保持沉默,人们经常写她们的事迹,但她们从来不自己站出来说话。她们一定是一群生性坚强的人,杰克·伦敦、狄更斯和梅休[9]知道贫穷的滋味,他们短暂地涉足贫困,攒足了素材就抽身,而这样的贫困,她们却通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艰辛努力而得以知晓。当我想到她们那时去那些人家的情形,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一切多可怕,十足的可怕,破败、寒冷、压抑、肮脏,筋疲力尽的妇女,患佝偻病的孩童,遭受粗暴对待的男人——不,不,我不说下去了。但是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那就是和这些人比起来,莫迪、安妮,还有伊莉莎,简直是富足、幸福。看着来帮忙的社工们进进出出,安妮会说:“我在想我可怜的老妈妈,这些她都没享受过。”“那她怎么办,谁来照顾她?”“她照顾她自己。”“她身体好吗?”“她手抖,经常失手打了杯子、碟子。她跌了一跤,摔坏了股骨,她就推着一把椅子走路,好撑住自己。我们有时给她带点食物啊烈性啤酒什么的。”“那她是一个人住吗?”“她一个人住——好多年。她活了七十岁。我比她厉害,是吧?多了十多年呢!”我很清楚,关于伊莉莎的生活,我从伊莉莎那儿听来的那些不全是事实,也许和事实一点边都沾不上;我赞扬她,就像我会赞扬一个好故事的作者一样。那些炎热的漫漫夏日,从来没有一丝阴云!和丈夫的那些出游!那些公园里的野餐!那些圣诞节!那帮友爱的好朋友们,总是聚会,从来没翻过脸!偶尔,帐幔会掀起,哦,只是片刻。可怜的伊莉莎,她喜欢批评人,满脑子道德规范,无法理解这个女人怎么能做那种事,或者那个怎么能做这种事。报纸上登了一则新闻,说一个年纪不小的妇女为了一个青年男子而抛弃了自己的丈夫,这则新闻让她生了好几天气。真龌龊,她说,龌龊。然后,她换了口吻,轻快、匆忙、做梦似的声音:要是现在我也可以离开,我可以离开他,甩了……我基本确定,这里又是一例,她想甩了的是性生活……伊莉莎没有生过孩子。她想要孩子。她有没有去找医生问过?“哦,去过,我去过,他说我一点问题都没有,我应该叫我的丈夫来看看。”“我猜,他不肯?”“哦,你不能叫他做这种事,他根本不会同意。”她提高声音,“不,不,要知道,贝茨先生知道自己的权利……”楼下,伊莉莎,我们大家的榜样……楼上,可悲的安妮·里夫斯。薇拉·罗杰斯和我共进午餐,匆忙得很,就挤出了半个小时。我对薇拉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个:安妮是什么时候做的决定,要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们都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做了决定。”“哦,不,根本不是这样的。伊莉莎一直就是这样的,安妮一直就是这样的!”“真是个悲观主义者。那我们根本不会变咯?”“对!看看莫迪·福勒!要我说,她以前就一直是这样。最近我遇到了一个二十年没见的表亲——什么都没变,说话方式没变,习惯也一点没变。”“好家伙,薇拉,你弄得人真想跳崖!”“我可一点都看不出来。不,人一辈子都是一个样。”“那你为什么在安妮身上费这么大劲儿?”“你算问住我了。我觉得她不会变。这种情况我以前遇到过,她已经决定放弃了。不过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们再努力一阵子吧,到时我们就会知道自己已经尽了力了。”我们“拯救”安妮的计划可谓深思熟虑,富于人情味。这是个被人抛弃了的老太太,没有朋友,虽有家人,但是他们觉得她这个样子只是个负担,是桩丑事,不理会她的恳求。她的记性越来越糟,五分钟前说的话都记不住,不过久远的往事倒还记得清楚;她一生的习惯、一直用来支持自己的东西都日渐凋萎,她一脚踩下去,以为还是坚实的陆地,结果却摇晃不稳……而她,坐在椅子里,突然周围环绕着笑脸和好心肠,这些人知道如何让一切都恢复正常。看看伊莉莎·贝茨吧——大家都这样喊。看她有那么多朋友,去旅游过那么多次,总是在外面玩……但是安妮不肯好好走路,不肯出门,不肯重新开始真正的生活。“等夏天来了再说吧。”她说。因为伊莉莎·贝茨,我意识到有多少出游活动、短程旅行、义卖会、聚会、集会等莫迪应该享受,却没有享受。我仔细考虑了这事。我给薇拉打了电话,一明白我想请她干什么,她的口气立即变得职业和圆滑起来。“你在说什么?”我终于问,“你的意思是,让莫迪·福勒尝试新生活没什么意义,因为她现在这样的良好状态维持不了多久?”“呃,现在这的确算是个奇迹了,不是吗?她那个病一定是已经拖了好几年了,她现在还挺着,但是……”一个星期六,我去莫迪家,给她带了些我从阿姆斯特丹带回来的樱桃甜酒,我去那里参加了春季服装展。和伊莉莎一样,莫迪知道什么是最好的,也喜欢最好的。我们对坐着喝酒,屋里一股樱桃香。窗上的帘子放下来了,外面下着细细的春雨,雨水从破旧的排水沟往下滴,弄出不少动静。她不让希腊人请来的工人修那排水沟。“莫迪,我想问你个问题,又不想你生我的气。”“那看来这不是件好事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从不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那些去乡间的旅行?你有没有参加过他们的假日计划?还有午餐中心?他们有好多这种活动……”她坐在那儿,一只手遮着脸,手上沾满了煤灰。早上她打扫了烟囱。失火:她告诉我她会做关于失火的噩梦。“我完全可能会死在这床上,”她说,“不知不觉地就被烟闷死了。”她回答:“我一向不与人来往,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改变。”“我忍不住会想到那些你本可以度过的美好时光。”“我有没有和你说过一次圣诞聚会?那是我认识你之前的事了。警察局办了一个聚会。我爬上台,跳了舞。我把衬裙露出来了,他们大概不太高兴。”我想象着,莫迪掀起厚厚的黑裙子,露出脏兮兮的衬裤,喝得有点醉了,玩得开心。“我觉得不是那个。”我说。“那他们为什么没有再请我去?哦,别费劲了,反正我现在也不高兴去了。”“还有这些教堂组织的活动呢。你以前上教堂的,不是吗?”“我去过的。我去参加过一次茶会,后来又去了一次,因为教区牧师说我对他们不公平。我坐在角落里,喝我的茶,他们那些人,连句欢迎都不说,自己聊自己的天,当我不存在呢。”“你认识伊莉莎·贝茨吗?”“贝茨太太?嗯,我认识她。”“然后呢?”“我认识她,可我就一定要喜欢她吗?你的意思是,我们年龄差不多,所以就该坐在一起嚼舌头。她年轻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喜欢她,这点我确定。她结了婚以后我也不喜欢她,她可让她那可怜的男人够受的,他都没法管那家叫自己家。那以后她的事我知道的,我都不喜欢,她一直是独自就没法过,身边总是有十来个女人,叽叽喳喳,叽里咕噜。所以,我为什么现在要喜欢她,喜欢到和她一起吃饭、一同喝茶的地步?我从来都只喜欢和一个朋友待在一起,不喜欢一群人因为无处可去而聚作一堆。”“我只是觉得那样你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一点。”“伊莉莎·贝茨嫌我不够档次。过去二十年来都没够过。哦,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偶尔出去一趟,有的时候教堂组织杂货义卖,我也会去,我找找有没有围巾或是好靴子,但是教堂那些女人根本不搭理我,就跟我不在场似的。”“不如你再和我去公园?或者我带你去河上坐一次船?为什么不呢?马上就是夏天啦。”“有你来和我坐坐,我现在这样就很高兴了。我回想在玫瑰园过的那个下午,这就足够了。”“你真固执,莫迪。”“我还是要我行我素,拜托啦!”乔伊丝离开几周后,早上五点,她打来一个电话。“你生病了?”我脱口而出;好像我已经从心里的什么地方把她给勾销了似的。“没有,我该生病吗?”“一大早打电话来。”“我刚要上床呢。哦,是了,时差。”“没事,反正我刚好起来准备工作。”“好简娜,老伙计,”乔伊丝说,这是种含糊的新口吻,并且是嘲讽的。“啊,乔伊丝,你喝醉了吗?”“你绝对是没醉!”“你打电话来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你的近况?公寓?丈夫?孩子?工作?”“才不是呢。我心里想,简娜怎么样了,我的老伙计简娜怎么样了?所以说,你怎么样?还有那个老太怎么样了?”我说:“据我所知,他们怀疑她得了癌症。”“祝贺你。”乔伊丝说。“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癌症。到处是癌症。唉,我可不觉得它比别的病更糟。你觉得呢?我的意思是,肺结核、脑膜炎、多发性硬化……”于是乔伊丝接着报了一大串疾病名称,我坐在那儿想,她不可能醉成那样。不,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在装醉。没过多久,她就谈起疾病如何逐渐被淘汰了。她古怪的措辞。“你读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他们大批大批地死于一些我们如今根本没有的疾病。比方说白喉。比方说猩红热。这么说来,还有肺结核。”我们就这样又聊了半个多小时。最终我说:“乔伊丝,这通电话可要破你一笔财呢。”“的确是。好简娜,老伙计。所有的东西都要钱?”“嗯,是的,我的经验是这样。”“那是因为你把它当作了你的经验。”然后她就挂了电话。没过几天她又打电话来了。早上五点。“我喜欢想象你在那边一直不停地工作,我的老伙计,而我在这里的聚会上瞎混……”“我写了一本浪漫小说,”我告诉她,“你是我第一个告知这消息的人。他们喜欢这本书。”“浪漫……很好。比方说我,就从来没有得到足够的浪漫。我回头看看,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一直工作得太辛苦,一点乐趣都没有。你回头看也是这样的,简娜。很显然。”“我现在很开心。”久久,久久的沉默。“别和我说这个,因为我不会相信的。”“写这种浪漫小说于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已经开始写另一本了。《仁慈的女士》,你喜欢这名字吗?”“仁慈。这个词我现在懂了。关于美国女性性格,我抓到了一条重要线索。仁慈心。这是从《白雪公主》来的。一代又一代的美国姑娘看《白雪公主》,学她的样……仁慈大方地对待这个人,那个人,一个又一个人……”“我也很喜欢写严肃文章。”“你肯定是工作得太辛苦了,不会给自己找乐趣了。”“胡说。正是因为我这么努力工作,我才觉得是享受。而且我还享受和那些老太太在一起的时间。我享受那个世界,那个世界里发生的事,我以前从来没有意识到有那么一个世界存在。”“真有你的。”又是乔伊丝。“又开派对了?”我问。她回答:“在这里,人们就只做这一件事。”我总是问她穿的是什么,好想象她的样子,而她总是回答,和其他人穿的一样。她说美国人是地球上最行动一致的人,就算他们叛逆,也是成群结队地叛逆,衣服也穿得和其他叛逆们一样。她的风格已经被批评过了好几次。她以为是因为她真的年龄大了,不适合那个风格了。但不是这样的,美国人严厉地质问她为什么英国人“总是看上去像吉卜赛似的”。这是我们浪漫狂野的本性,她回答,但还是舍弃了自己的风格,剪了头发,现在有一衣橱剪裁合身的长裤、衬衫、套衫以及式样各异的短礼服。她说,当你走进一个屋子,在场的所有的人都要把你从头到脚打量一番,确保你没有出格。她现在过得快活,因为人就该这样。她的丈夫也过得快活:他又交了个新女友,那人还正巧是乔伊丝的同事。我的老天啊!乔伊丝对我大呼。她那里是凌晨一点、两点、三点,她正要上床,而我这边则正在一杯一杯地喝清晨的咖啡。乔伊丝感叹,想想我离开前经历的痛苦,真是荒唐!这里,一旦夫妇中有一个觉得在这段婚姻里不快活了,那说断就断,一秒钟都不拖。孩子们也过得快活,觉得自己的故乡落后而蛮荒,因为我们穷,没有塞得那么满的冰箱。杂志社发展出了新事物:政治。我不知道该不该把它当真。我想,大概……是真的吧。社里有一种新的气氛,我不喜欢,当然,我年纪大了,不喜欢变化,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一开始很宽容。屈尊俯就?可是我觉得他们才是屈尊俯就。革命不对我的胃口,但我生命中也不是没有过革命,而在我看来,我不值得像现在这样受到容忍。像以前那样受到容忍。因为我镇压过了。突然间,我出入办公室时,遇到或成群结队或三三两两的人们,他们似乎立即沉默下来,好像他们刚才的交谈太深奥,这个局外人没法领会。可他们说的内容我们都听了上千次。到处都是陈腐的政治套话,我实在没法把它们当真。尤其没法让我严肃对待的,是那些年轻人,自己就属于中产阶级,却没完没了地议论中产阶级价值观,说它要被摧毁,被取而代之,它腐朽透顶,理应受到揭露。这里头的确有一个真正出身劳工阶级的年轻人,是一个摄影师,他的父亲是个印刷工人:对于这说法,我可以展开一大段分析,讨论一下在我们这块如此中产阶级的土地上到底什么是、什么不是劳工阶级。不过我不准备跟着这帮繁琐哲学家去纠缠这种细枝末节。他们身上唯一真实的,不是他们五花八门的宗教观点,或是教条,而是他们注入自己论点里的狂热。员工中间现在蔓延着一种以前没有过的情绪,一种互相撕咬、彼此忌恨的卑鄙气氛,大家情不自禁地要批判、打压任何立场和自己不一模一样的人;同样地,大多数时间还是在批判、谴责任何一个虽和自己处在同一阵营却暂时或总是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叫我受不了的是,这种情况,我们从书里、电视里、广播里,通过很多很多渠道见识过,可这些小年轻们却弄得好像他们做的这些事前人从未做过,好像所有那些陈词滥调都是他们发明的一样。这一切让我越来越不安,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理解了薇拉和我说的一段话。我和薇拉四处奔波时,很享受我们的午餐,烘豆子或者一块煎蛋卷,再来一杯咖啡。我们享受我们做的事,或者准确点说,我们享受自己能做,并且能做好的事。“老天啊,”薇拉说着,一屁股坐下来,伸手去拿香烟,把一摞两英尺高的文件碰落在地上,“老天啊,简娜,我告诉你,要是当初我递申请的时候知道会这样就好了,不用,你坐着,我就是有气要发泄发泄,你肯定无法相信……”“要不是我们杂志社也有这种事的话,”我说,“我的确不会相信。”她口中我不会相信的事,是现在才周四,而这周已经开了七个她原该参加的会。“这些会全是瞎折腾,瞎折腾,简娜。请相信我,不管他们要讨论的是什么,任何有脑子的人三言两语五分钟就能搞定。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会,是因为他们热爱开会,开会就是他们的社交生活,真的,简娜,这就是事实。我花了一段时间才弄明白,但是一旦明白了……他们到底什么毛病?一开始,我刚开始工作那会儿,我自问是不是自己有什么问题。你知道

                      剑推到背后去。这样、剑柄向下,剑锋向上,秦王就可以从下部朝上向前抽剑,便会有足够的空间让秦王顺利地拔出长剑。一旦秦王拔出长剑,手持短小匕首的荆轲就完全处于劣势了一。因此,荆轲尚未接近秦王,秦王的长剑就砍伤了荆轲的左腿,荆轲一下子瘫倒在地。受伤的荆轲孤注一掷,奋力将匕首投向秦王,结果没有击中,只击中了他旁边的柱子。又怒又惊的秦王上前连刺荆轲八剑。荆轲此时知道大势已去,倚着柱子,放声大笑;用最能侮辱人的方式,叉开双腿(由于古代中国衣服的形制,又开双腿,即意味着“走光”,对对方是最大的侮辱),大骂秦王(柯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倨以骂):“今天之所以让你小子保全小命,完全是因为我想劫持个活人,逼你立个契约,以回报太子。”(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秦王左右的人此时也一拥而上,杀死了已经身受重伤的荆轲。第2章有心为报怀权略可在於期与地图每读至此,我都不禁在想:如果秦舞阳能够上来帮助荆轲会怎么样呢?如果陪同荆轲前来的不是秦舞阳而是荆轲最知己的那位朋友又会怎么样呢?如果荆轲的剑术再精到一些呢?如果荆轲投掷匕首的技艺像小李飞刀一样呢?如果秦王的动作再慢零点几秒呢?如果荆轲的动作再快零点几秒呢?如果秦王的衣袖扯不掉呢?如果御医夏无且想不起来用药囊砸荆轲呢?如果我猜想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出现了,历史将会怎样呢?按照《史记》的这段记载,荆轲与秦舞阳应该是同时上殿,既然捧着督亢地图的是秦舞阳,因此,负责展开地图的也应当是秦舞阳,而且秦舞阳有十三岁就杀人的英勇历史,照此推断,担当刺杀任务的应当是秦舞阳。但是,秦舞阳一进秦廷就在关键时刻突然掉链子,让秦王嬴政多了个心眼,只准荆轲奉图上殿,秦舞阳不能上殿。虽然荆轲替秦舞阳作了解释,但是,秦舞阳在关键时刻的意外表现还是让整个计划大打折扣,功亏一篑。为什么呢?第一,秦舞阳因为形迹可疑不能上殿,这使得千斤重担只能由荆轲一人承担了。如果两人能一块行动,成功的几率肯定远远高于一人行动的几率。第二,从整个行动来看,秦舞阳负责持凶劫持秦王,荆轲的任务只是忽悠秦王。现在秦舞阳根本上不了殿,忽悠秦王与劫持秦王的双重任务必须由荆轲一人来完成,这就叫“双肩挑”,二人分工协作,尚无把握一定能成功,何况现在是由荆轲一人来完成呢?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荆轲表面上非常豪放不羁,曾在集市上与人一会儿高歌,一会儿大哭,好像很粗枝大叶,其实他做事十分精细。在刺杀秦王一事上,他重点考虑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才能靠近秦王,二是助手。所以,他向太子丹索要樊於期的人头与督亢地图,因为樊於期的人头是一张进入秦宫的通行证,督亢地图则是燕国投降的标志。荆轲还考虑了助手。他在太子丹为他准备好匕首和助手秦舞阳之后,还迟迟不出发。那么他在等什么?等朋友!这位朋友史书无载,但是;这位朋友一定是荆轲非常信任的,一定是比秦舞阳更为可靠的杀手!荆轲对自己的剑术当然非常清楚,他知道自己尚未达到化境的剑术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出向题,所以,他坚持要等自己亲自挑选的朋友;但是,他的这位朋友因为路远失期。太子丹又一再催逼,甚至于怀疑荆轲不敢去了,这才激怒了荆轲。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慷慨悲歌之中,在素衣白马的目送卞,他匆匆带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上路了。荆轲什么都考虑到了,唯独没有考虑到太子丹为自己装配的帮手秦舞阳外强中干,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真是百密一疏啊。荆轲被当场杀死了,但是,秦王嬴政看着殿上荆轲的横尸,呆坐了很久很久没有出声,心中的惊吓伴随着他,后怕缠绕着他(秦王不怡者良久)。这场虚惊可能使秦王嬴政第一次领教了什么是死亡,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做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事后,秦主论功行赏,御医夏无且理所当然地被赏了黄金二百镒。秦王当着所有朝臣的面说:“无且爱我,才会想起来用药囊砸荆轲。”(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后来,夏无且把这事告诉了他的好友公孙季公与董生,他俩又详细地给司马谈讲述,这件事就被写进峪史记·刺客列传》(根据刺秦时间和司马迁存世时间推测,《史记·刺客列传》应为其父司马谈所写)。于是、“荆轲刺秦王”成了中国历史上万人注目、千年流传的历史故事。直至今日,各种影视、文学作品还在不断演绎着这段历史。荆卿成尘渐离死异日还逢博浪沙我们究竟应该怎么看待荆轲刺秦王这件事呢?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千古伟业。嬴政灭六国统一中国,遭遇到六国反秦势力的顽强抵抗、原因非常简单,嬴政灭六国虽然客观上符合历史前进的潮流,主观上却是他想当天下的霸主。因此,他成为六国的公敌。既成天下的公敌,想杀他的岂止是一个荆轲、荆轲只是当时众多想行刺秦王嬴政且最终几乎得逞的一人,荆轲不自觉地代表了六国的反秦力量。秦始皇一生遇刺多次,荆轲刺秦只是其中最著名的一次。就在荆轲刺杀秦王后不到十年,嬴政又经历了至少两次暗杀。一次可以视为荆轲刺秦王的后续。荆轲死后,秦王嬴政追杀荆轲余党时,荆轲密友高渐离逃亡。一后来,高渐离在为人打工时,对其所服务的这家主人的一位客人的击筑水平多次进行点评,点评之事传到了主人那里,于是主人让高渐离击筑。高渐离高超绝伦的击筑技艺让倾听的受众无一不刮目相看。于是,高渐离重新击筑,再次走人公众的视野,声名大噪。此时的秦国已经统一了中国,秦始皇嬴政也非常喜欢流行音乐,听说了此人的高超技艺,便下诏召见高渐离。嬴政不但喜欢击瓮叩缶、弹筝搏髀等本土音乐,更喜欢郑、卫之地的异国之音。一个人的偏执与爱好有时是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的,有时甚至是生命的代价。高渐离入宫后不久就被秦始皇身边的人认出。秦始皇酷爱高渐离的技艺,舍不得杀他(可见掌握一门技术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便熏瞎了他的双眼,让他为自己继续演奏。日子慢慢过去,高渐离逐渐取得了秦始皇的信任,一日,他用藏铅的筑掷向秦始皇,企图砸死他。高渐离是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下行刺的,自然命中率很低,没有成功(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皇帝,不中)。这一次秦始皇杀了高渐离,从此不敢再接近六国之人。但是,即使秦始皇不接近六国之人,仍然免不了被刺。后来成为刘邦手下重要谋士的张良在韩国被灭、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变卖家产,收买刺客,在博浪沙行刺秦始皇,也未能成功。由此可知,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曾经遭遇不止一次的行刺。因为,灭掉六国、统一中国是秦始皇一生最大的贡献,是一项千秋伟业,故其遭到六国的顽强抵抗也是必然的。其中,荆轲刺秦王是第一次,也是最著名的一次刺杀秦王行动。如果秦始皇不统一六国,让战国纷争的局面继续下去,对中华民族来说,无疑失去了一次历史发展机遇。第3章易水年年流不尽荆卿代代名不消从古至今,对荆轲的解读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侠义英雄。从战国末年直至司马迁写作《史记二刺客列传》,荆轲始终被视为一位侠义英雄、千古义士。看看历代咏叹荆轲的诗篇就可明白。“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陶渊明),“易水悲歌歇,秦庭侠骨香”(白云上人英),这些诗句都高度赞颂了荆轲的侠义精神。荆轲曾经漫游邯郸,与一个叫鲁句践的游戏,发生争执。鲁句践发怒,大声呵斥他,荆轲默无声息地逃走了(嘿而逃去),之后不再见面。荆轲刺杀秦王的消息后来传至鲁句践那里,鲁句践深感后悔。这件小事,说明荆轲不好冲动,而是一个办事沉着冷静的人。荆轲不是一个愤青,也不是殉国志士,是一位侠义英雄,所以,他刺秦王绝非一时冲动。因此,中国历史上对荆轲的评价较多地是从道德角度肯定了荆轲的侠义精神。第二种观点:愚蠢之人,匹夫一个。这一观点最先提出者是汉人扬雄,发挥其观点者是司马光:“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扬雄认为荆坷不能算是一个义士,以君子的眼光来看,不过是个强盗罢了(荆轲,君子盗诸)。司马光进一步认为,荆轲就为了报答太子丹一个人的豢养之恩(“豢养”二字让人黯然神伤),不顾家族无数条性命,企图用一把小刀就能使秦国衰落、燕国强盛起来,明摆着就是一个傻瓜。朱熹也认为荆轲只不过是一介匹夫,其勇、其事何足挂齿,不值一谈(柯匹夫之勇,其事不足道)。所以,荆轲之举绝不是“义”士,而是一位愚蠢之辈。第三种观点:雇佣者。这是今人提出的。荆轲刺秦王并不是为了天下苍生,他只是受雇佣者,因为他欠太子丹太多,太子丹通过各种手段拉拢、收买荆轲,最后荆轲以命相还,充当了职业雇佣杀手。第四种观点:反动派。中国的统一是历史的必然,秦始皇是第一位统一中国的皇帝,因此,秦始皇的作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是名副其实的时势英雄。因此荆轲刺秦王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所以,荆轲刺秦王是自不量力的蛙臂当车。他之所以享有盛名是因为他刺杀的是秦始皇,是秦始皇成就了荆轲的盛名,这是荆轲的幸运。荆轲是最幸运的刺客,但并不是最伟大的刺客。因为,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荆轲是反动派。刺客以为杀掉某个人就可以改变历史走向或改变两个集团军力量的对比,这是不可能的。刺杀最多能做到的是延缓六国的覆灭,但绝不可能改变历史走向。元人郝经《咏荆轲》诗说:“纵使杀一秦,宁无一秦生。”讲得非常有道理。因为,即使荆轲刺杀了秦王嬴政,秦国还会推举出一位新的继位者,新国君凭借秦国的优势照样可以横扫六合,一统天下。这一派认为,“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不可取。这个信条的唯一标准就是有恩于己或信任自己,但是,这种牺牲是否值得,是否是正义之举,刺客们对此都缺乏理性分析。所以,荆轲代表了一股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死硬派的垂死挣扎。一个荆轲,各自表述。在解读荆轲这位历史人物时,我们不能不提当代两部电影:张艺谋的《英雄》与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两位著名导演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演绎了两千多年前荆轲刺秦王的事件。张艺谋的《英雄》套用了荆轲刺秦王的历史框架,但是,其中的刺客连名字都不叫荆轲。残剑、飞雪、如月三人曾联合起来刺杀秦王,但以失败身亡而告终。最后只有无名获得了秦王的信任,得以打入秦宫内部。无名怎样获得秦王的信任呢?无名练就了“十步一杀”的独门武功,这种武功可以在十步之内迅速置对方于死地。无名杀死了著名刺客长空、残剑、飞雪,获得了接近嬴政十步的机会。但就在无名接近秦王决定下手时,却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自己试图刺杀的秦王嬴政其实也是一位“英雄”;因为,嬴政要统一天下,给百姓带来和平。在《英雄》中,张艺谋借残剑之口说,我们不能再刺秦王了,因为刺了秦王,天下会更乱,受苦的还是百姓。不如让秦王顺利地灭了六国,天下从此就太平了,人民也就安居乐业了。所以,在《英雄》这部电影中,英雄必须是和平的代言人。只有追求和平的人,只有为和平而战而死的人,才能算得上英雄。无名为赵人安宁想刺杀秦王,是英雄;残剑为“天下”太平不杀秦王,也是英雄。他们的行为取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和平。长空舍身保无名,是英雄,残剑不杀秦王,使其取“天下”之大义,是英雄;秦王临危不惧、“刺客”当前识英雄,是英雄;无名不计个人恩怨、不计赵国一国的得失,着眼整个天下的太平,留得英雄秦王,性命,成就天下大同伟业,自己却背负“刺客”骂名,走完万箭穿心的生命旅途,是天大的无名英雄。这种解读是当代艺术家对“英雄”的一种诠释。陈凯歌的《荆轲刺秦王》较之张艺谋的《英雄》更贴近《史记》中的荆轲。陈凯歌认为,荆轲在那样一个历史潮流中去刺秦王,不是出于一个概念、一种简单的民族大义,或者只是为燕国、只为太子丹本人,他是自发、自觉地去刺秦王的民族英雄。陈凯歌给荆轲的定位是: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荆轲以杀人为职业,他经历了职业杀人者良知觉醒的过程。荆轲用自己的死证明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而不是用寻求生路的方式去证明。那么,我们今天究竟应该怎样看待荆轲与秦王嬴政呢?首先,我们应当承认,中国历史上对荆轲的赞扬是出于对一种对抗暴力的侠义精神的赞扬。侠为名节,为尊严,为知己者死。“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侠客一诺千金,不负知己。自古艰难唯一死,而荆轲却从容赴死,悲壮苍凉,感动千载。在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中,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其次,我们不能因为承认秦王统一中国顺应了历史潮流就简单地否定荆轲的行为。如果这样简单化地看问题,屈原为了楚国不被秦国吞并,多次抗争,直至沉江殉国,不也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吗?如果这样看,屈原岂不也成了反动派?秦国要统一天下,楚国也要统一天下,齐国也可以统一天下,主观上要统一天下的并非只有一个秦国,我们不能因为最终是秦国统一了天下,就把所有曾经想统一天下的各国反秦志士都说成是反动派。所以,我们应当有一个“大英雄”的观念:秦王嬴政统一夭下,是时势英雄;荆轲刺秦王,是侠义英雄;屈原为自己的国家奋斗终生,自沉泪罗,是悲情英雄;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的英雄!荆轲因刺秦王而死,是侠义英雄,被荆轲在大殿上追杀得绕柱而逃的嬴政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就是中国历史上开创统一帝国的鼎鼎大名的秦始皇。秦始皇在中国历代皇帝中留下的谜团最多:第一,秦始皇的生父是吕不韦还是子楚?第二,秦始皇到底长得什么样?第三,秦始皇为什么不立皇后?第四,秦始皇为什么不立太子?第五,秦始皇陵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真如司马迁《史记》所写的那样吗?所以,这位千古一帝是一位让人说不尽的皇帝,他既是西周王制的终结者,又是皇帝制度的开创者。因此,要说清楚这位皇帝,必须先说清楚这个时代,说清楚秦国的崛起之路。因为,秦王嬴政毕竟是站在秦国先君的肩膀上完成统一天下的大业的。那么,秦国究竟是怎样一步步崛起的呢?第4章襄公立国秦朝作为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肇始,在史册上留下了彪炳千秋的厚重笔墨。秦始皇正是这个统一帝国的缔造者,从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他先后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灭掉了韩、赵、魏、楚、燕、齐东方六国。然而,在秦始皇之前,他的家族为这个目标奋斗了将近六百年。秦始皇的丰功伟’业自然要浓笔重抹,他的先辈们的不懈奋斗亦不能小觑。秦始皇的祖上并非显赫家世,但因一技之长得到了周孝王的任用,业务精湛,深得周王赏识,被封为卿大夫,遂有食邑,从此踏出了从政的第一步。但是,多年以后,秦始皇的祖上并没有继续实现太大的作为。随着周室的衰微,尤其是到了爱美人不爱江山的周幽王时代,秦始皇家族抓住了历史机遇逐渐兴起,被封为诸侯,在形式上获得了与东方诸国平起平坐的地位。虽然当时秦始皇家族并没有太多的土地,但是却获碍了周王“尊王攘夷”、攻伐西戎大片土地的正义号令。面对强天、善战的西戎,到秦穆公时,秦始皇家族才最终称霸西戎,益国十二,开地千里,而这完全得力于一个人的援助。那么,一秦始皇的祖上是干什么的呢?他们抓住了怎样的历史机遇?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帮助秦穆公称霸西戎?复续赢氏祀非子获食邑据历史记载,在秦始皇继位之前,秦国的先君有三十五位,秦始皇是第三十六位。从有确切时间记载的秦庄公开始到秦始皇嬴政继位的时间将近六百年,而这六百年恰恰是中国的西周、东周时期。在中国历史上,从公元前11世纪的

                      要在五年之后才会积蓄到足够的力量找金国算账,在这之前,他退出了辽、宋、金之间的大舞台,主角继续由耶律延禧担任。耶律延禧的复国之梦熊熊燃烧,不可遏制,哪怕众叛亲离,手里的军队都不是本族人了,也不后退。这人带着五万室韦兵,加上全体后妃、儿子、宗室人员一起出征,杀向了南方。决心很大,可惜命运糟糕,他就是这个时代的衰神,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发动战争,遇上错误的敌人,没有一次例外。他刚刚翻越渔阳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北,大青山的南支),就迎头遇上了完颜宗翰。他面子真大,哪怕落魄到这地步,金国都超级重视他,把金国的二号首长火速派来了。没有悬念,耶律延禧输掉了最后的希望,他靠着五万人的肉盾,再一次成功逃跑,跑回了夹山老巢。他的故事还没有完,两个邀请函跨越千山万水送到了他的手里。一个是宋朝的。由一个和尚秘密送到,赵佶向他许诺,只要他到达宋朝边境,一切就安全了。他会得到宋朝皇兄的称号,一千间大屋的住宅,以及三百个女乐的享受。一千间大屋!知道北京的故宫有多少间屋子吗?九百九十九间半。另一个是西夏的。夏崇宗觉得自己是耶律延禧的女婿,更因为几乎每一个西夏皇帝都是辽国的女婿,这时老丈人出事了,不能不有个态度,于是派人送信,请耶律延禧过黄河。耶律延禧真的去了,屁股还没坐稳,金国的使者也到了。一句话,请众多的党项大脑冷静思考之,是不是想跟辽国一个下场?夏崇宗不想,但又不情愿,就小试探了一下,结果派出去的兵被金军打得一败涂地。这下,他终于清醒了,转身请老丈人哪儿来的哪儿去。耶律延禧又逃回了夹山深处,他的逃亡生活还会再继续近两年的时光。这时顺便说一下西夏,自从送走耶律延禧之后,它变得非常安宁,几乎游离在时代的大变革之外。辽、宋、金之间的大博弈对它来说几乎没意义,直到蒙古人崛起之后,才动摇了它的生存根基,主要的原因还是它自己找死。为什么呢?因为它穷。西夏这块不毛之地,说实话,除了宋朝因为太多的历史原因,非要跟它打个清楚明白之外,几乎没人答理它。又穷又硬,还不讲理没信义,跟它往来有什么好?比如金国,眼放着肥到人类之巅的宋朝不抢,难道去和这群党项人死磕?简直莫名其妙嘛。这就是从此以后近百年的西夏国运的基调。它很平静地生存了下去,在以后天翻地覆的格局下,我会很少提及它,在此算是有个交代吧。回到中原,这时历史的焦点在平州。对金国来说,平州的张觉已经是个刺头,不是切不切的问题,而是稍微切晚一点,就会带着整个燕云十六州一起滑向宋朝,把金国的桥头堡给毁掉。燕云十六州,永远是东亚大地上的异域。谁得到它,都会得到财富与机遇,而失掉它,会失去未来的安宁和话语权。在完颜吴乞买招回各占地首领,商量继位大事的阶段,张觉有了新动作,除了自己的平州外,他带着营州、滦州一起归降了宋朝。前面提过,平、营、滦三州在辽国统称为“平州路”,而平州之东是榆关。榆关,就是后来的山海关!历来兵家入关,必经山海关。这是燕云区域防务的重中之重,谁得到它,就等于得到进出中原的大门。这时,张觉带着这三州一起倒向了宋朝,军事意义无比重大。金国人立即就急了,没等调集重兵,就地派了三千人攻向了平州。三千人,这点兵力就算是在完颜阿骨打的率领下,也只够和辽军在野地里打架,想攻下燕云区域的重镇,简直是做梦。张觉只是关上城门,这三千人自己就走了。张平很兴奋,派他的弟弟到开封城报功。赵佶很兴奋,派专人带着敕书、诰命去平州发奖。当天的发奖仪式很盛大,张平带着平州的头头脑脑们出城迎接,就在这时,危险已经到了他的身边。金军突然杀到。统帅是完颜宗望,军力是十万人!完颜宗望是阿骨打的二儿子,本名斡离不,俗称“二太子”,和后来那位家喻户晓的“四太子”齐名。查一下这人的生平,这时是他一生中最郁闷最窝火最想杀人的时候。阿骨打起兵反辽,他的军功只在宗瀚之下,以他的资历、血统,金国皇位只能是他的。可是事到临头,居然便宜了他的叔叔。完颜吴乞买,他有什么功劳,何德何能,居然当上了皇帝?!尽管不服,也仍然得服。吴乞买的政治手腕是非常高的,有他在,金国超强的军力不仅用来开疆扩土,更是他操纵政局达到平衡的砝码。在完颜吴乞买的统治期间,宋、辽两国的君主大臣们遭遇很惨,金国本身的上层建筑也一批批地倒下,悄悄地说,他是一个成功版的赵光义。回到平州城外,这种级别的敌将,这样庞大的军力,已经运动到了身边还毫不知情,那么死得再难看也不冤了吧。张觉反应非常快,他推开奖金证书一跃而起,上马就跑。这人真的被吓着了,哪怕平时喊过一万遍金军不可怕,平州守得住的口号,这时也全都忘了。平州城就在他的身后,有五万以上的军力、超级坚固的城墙作后盾,他都没敢回头。此人一路狂奔,跑向了幽州城,投靠前“怨军”,现在叫“常胜军”的郭药师部了。在他身后,十万金军冲向了平州城。无论是当时,还是后世,都认为平州城没救了,之前金军所向披靡,辽国五京都被一一攻破,平州城再强,难道比辽国的都城还结实?在这种对比下,张觉逃跑似乎也情有可原。但是这些都错了。完颜宗望以十万兵力围困平州城达半年之久,仍然无法攻破。半年之后,城里的兵打光了,只剩下几千人。城里的粮吃光了,连耗子都找不着,到这种地步,平州人也没投降,他们冲了出去,突围南逃。金国人得到的,只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平州人用活生生的例子告诉了世界,金军没什么可怕的,哪怕是第一代的金军,也不是吃人的妖怪,只要敢于反抗,不仅能守得住,更能冲出去自由骄傲地活着。形象地描述,平州城就是一支火炬,它熊熊燃烧在无边的黑暗里,显得璀璨壮丽;准确地描述,平州城像一支火炬,壮丽璀璨地燃烧着,而它的周围,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真的太黑了,所有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它陷落,不仅不救,还彻底无视。该怯懦的仍然怯懦,该昏庸的继续昏庸。先是它旁边的营州没顶住,被金军迅速占领,满城的居民都成了奴隶,里面就有张觉的母亲、妻子。得到这个消息之后,张觉还能挺住,他弟弟崩溃了,为了救他妈妈,他选择了投降。他不仅把张觉的去向泄露了,还交给了金军几页纸。那是宋徽宗赵佶亲笔写给张觉的御笔金花笺,封官许愿的话都写在上面。这东西到了完颜宗望的手里,就不只是张觉的事了,是宋朝私下里搞小动作的铁证。怎样才能编织出一根小绳子,一步步地绕到一个超级大国的脖子上,一点点地收紧,直到勒死?这个过程,金国人已经很熟悉了,完颜宗望迅速制定出了一二三的步骤。第一步,向宋朝要张觉。金国派使者先去了开封,告诉赵佶老实承认伤害盟友感情的错误,把张觉交出来。别想打马虎眼,张觉就在幽州城里,现在改了个名字,叫什么赵秀才。金国不要活人,你们杀好了送脑袋。人证物证俱全,赵佶无话可说,他派人带着金国使者去幽州取人头,暗地里吩咐幽州安抚使王安中把张觉藏起来,杀个长得像的人送去了事。王安中照办了,可不知道怎么搞的被金人识破了,人头有假,再杀真的送来。宋朝无可奈何,只能秘密地杀了张觉,用注满水银的匣子装好,送给金军,同行的还有张觉的两个儿子。金国的第一个要求满足了,宋朝觉得又一次过了关,却不知道当时有个人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当张觉的人头被送出城之后,他悲愤地小声说了一句话:“若金国索要我郭药师,难道也要交出去吗?”这时的郭药师非同凡响了,他是赵佶钦定的幽州城防司令,手下除了近万人的常胜军之外,还有临时招募的三十多万民兵。毫不夸张地说,他的心理动态,就是燕云区域稳定系数的晴雨表。第二招是找后账。张觉事件过后,完颜宗望派人到燕云地区来,说某年某月宋朝的某位使者曾经许诺了多少钱粮,一直没兑现,现在该给了。这实在是太闹心了,在这几年的宋、金交易之中,到底金国提过多少条件,宋朝给了多少好处,老实说在事情过后几百年,全盘掌握过程的情况下,统计起来都很费劲。在信息不发达的当时,要前线指挥官的手里有一本明账,根本是不近人情。双方吵了起来,吵得不尽兴,完颜宗望使出了第三招。他悄悄地给西夏人带了个话,要他们出兵攻打武、朔两州。宋朝在燕云地区的最高长官是谭稹,这人还真不含糊,金国要后账他敢赖,西夏人趁火打劫他敢反击,在这块人生地不熟刚刚收复的土地上,他把西夏人赶了回去。三招过后,完颜宗望有点郁闷,这人软硬不吃得怎么办?想了想,他决定把情况反映给赵佶,让宋朝的皇帝收拾宋朝的官。谭稹下台了,他被调回国内,停职反省,好好去想到底欠没欠金国人东西。接替他的是金国的老熟人,武装太监、广阳郡王童贯。童贯在这段时间里坐了一次过山车。收复燕云之后,他的地位上升到了无与伦比的高度,之后突然摔了下去,被勒令停了前线的一切公职。理由是花钱太多了,燕云的价儿实在太高,根本没提前后两次大败的事。其实,真正的理由是赵佶的政治手段。在中国的官场,一直有个很好玩的现象,不管是哪个朝代,如果某位大将出兵立下不世战功之后,回国时耀武扬威万人空巷,那么基本上可以为他默哀了。这人的政治生涯、军事生涯、人类生涯都已经结束。相反,如果皇帝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一顿臭骂,战绩了、功劳了什么也不提,相反全是错误,之后全体朝臣一拥而上,发挥集体力量骂他个半死,那么此人可以放心了。这是组织上对他严加要求,希望并培养他向更高的台阶迈进。童贯就是这样。所以这时前线一旦有事,还是第一时间把他派了出来。童贯来了,金国方面突然变得安静。什么幺蛾子都没了,世界很和谐。这让童贯还有宋朝的上层都很满意,在他们的心里,天朝上国的尊严、荣耀都在迅速回归。在这种情绪里,童贯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定派人去向金国大太子完颜宗翰索要山后九州。赵良嗣、谭稹要不回来的,不等于他童贯也要不回来,广阳郡王的封号是与燕云十六州紧密结合的,这块土地注定了要在他的手里彻底回归!这时是公元1125年(宋宣和七年)的十月份,远方的风雷动荡,在极远的西方,辽国的末代皇帝耶律延禧终于在余睹谷被金将完颜娄室活捉,押往金朝上京(今黑龙江阿城)。至此,辽国彻底灭亡,它对金国威胁全部解除。金国纵目四望,世界广阔,它已没有敌人。但是完颜吴乞买却急需一个死敌。他的皇位非常不稳定,翻开资料,这人在女真人的建国历史上几乎没有战功,一直隐身在后方,给哥哥阿骨打看家。这样的“业绩”,放在汉民族的价值观上都不让人信服,比如宋太宗赵光义。赵光义登基一直存在争议,那么在极其重视战绩的女真族开国第一代人物面前,吴乞买有多大的分量呢?答案是太轻。他的一生,注定了要在本国战将派系之间走钢丝,既要联合他们,更要分化他们,实在不行就要派事给他们做,指定好东西让他们去抢,绝对不能让他们闲着。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他敏锐地捕捉到了一股暗地里涌动的反宋情绪,之后用行政手段把它完美地融进了国策里去。这股反宋情绪来自于金国顶级战将的家属团里,比如完颜宗翰的妻子萧氏,她是辽国皇帝耶律延禧的前妻;完颜宗望的妻子金辇公主,是耶律延禧的女儿。再比如辽国降将耶律余覩、刘彦宗、时立爱,这些人都在金国成了新贵。他们牢牢地记着宋朝乘人之危攻打燕云十六州的仇恨。辽国是没力量报仇了,可金国可以利用,比如两位完颜太太,就一直在吹各自丈夫的枕头风。善解人意的成熟的政治家完颜吴乞买先生怎么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呢?反正是慷他人之慨,抢宋朝之财,同时转移国内军事大佬们的视线,何乐而不为?公元1125年(宋宣和七年)的十月份,童贯派人去向完颜宗翰讨还山后九州的时候,正是吴乞买下令正式伐宋之时。屠刀已经临头,可叹宋朝上层仍在做梦。金军在十一月初时南下,兵分两路。东路军由完颜宗望率领,出平州,攻幽州;西路军的主帅是完颜宗翰,他由云中(今山西大同)出发,进攻太原。各自攻克目标后,渡黄河会师开封,进攻宋朝的都城。童贯当时在太原,面临的是金国军事排名第一的完颜宗翰。这很相衬,由宋朝兵马大元帅,对敌金国军事领袖,双方当量对等。可结果居然是空白。童贯先是愕然,惊叫出了一句名言,堪称是宋朝官场的共同心声:“金国刚刚在边外远处立国,怎么敢做这样的事?!”连东亚最大的辽国都灭掉了,来打你宋朝很奇怪吗?童贯的脑子还真就转不过来。他稍微等了几天,当确定了消息的真假之后,瞬间变得灵动无比。逃跑!童贯第一时间上马南逃,速度之快,让太原知府张孝纯猝不及防。他跟着快跑,才拦住了广阳郡王,换来的却是一声怒吼。“俺是宣抚,不是守土。留下我打仗,那么多的将军都是干什么吃的?”之后,童贯纵马狂奔,消失在民众的视线里。从这一刻起,他数十年建立起来的赫赫威名彻底坍塌了,岁月再一次证明,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坚韧到底,更多数的,都是童贯这样曾经勇敢的心。其实,他本不必这样紧张的,他面对的是完颜宗翰,这个敌人的锐气已经在灭辽的过程中消耗得差不多了,尽管掌有重兵,但征伐之心不再炽烈,更何况他背靠的是太原城。太原千年古都,要说文明什么的倒也说不上太多,它最著名的一点是“硬”!超乎寻常,不可思议的硬度。历朝历代打到这儿的战争都会卡壳,远的不说,五代时以柴荣之强拿不下它;宋初时赵匡胤终生常胜,也拿它没办法;赵光义举倾国之兵把它攻克了,可是却耗时半年,累得全军半死不活,最后在远征燕云时掉了链子,埋下了宋朝不能统一中土的祸根。这时,金军来了也是一样,完颜宗翰连取朔、代两州,到了太原时突然被顶住了。不管他们怎么进攻,太原城就挺在那里岿然不动。时间一长,完颜宗翰放弃了,不能为了一个太原耽误整个战役计划,他留下了一部分兵力继续围攻,带着大部队向宋朝内境穿插。完颜宗翰的脚步至此被绊住,太原城让他腹背受敌,首鼠两端,他的西路军一直在黄河周边转圈,想攻心里没底,想回去心有不甘。时间一天天地过去,直到历史书翻过了这一页,他都没想好要怎么办。而直到那时,太原城仍然是宋朝的。回到东路的完颜宗望,这个人才是宋朝的灾星。完颜宗望在金国内部憋了一肚子的气,他的心情恶劣到了不杀人就会杀自己的程度。这是真实的,不久之后,他的生命就会走到终点。当然,更多的人在他到站之前早已提前下车。东路的金军先是在两天之内迅速攻破了檀、蓟两州,接着就杀向了燕云的首府幽州。在进攻的路上,完颜宗望终于遇到了挑战。宋朝的军队走出城墙,到野外与他交战了。来的人是张令徽、刘舜仁,以及幽州城防司令郭药师。这三位都是渤海人,带来了四万五千军队,可以说,幽州方面能拉出来野战的全部家底都在这里了。宋朝把燕云的命运交给了渤海人,在张觉事件发生之后!当天的战斗是个笑话,两军对垒,张令徽、刘舜仁转身就跑,搞得像阵前哗变一样,郭药师稍微抵抗了一阵,带着人以更快的速度撤退。他精确地计算着与金军的距离,抢在完颜宗望到达之前回到了幽州城。之后,他把全幽州的宋朝干部从上到下抓了个遍,送给完颜宗望当礼物。郭药师终于“叛变”了……叛变两字是官方史书里给郭药师定的性,说这人在短短的七八年里接连叛变了两个东家,宋、辽两国前后都被他出卖了,这人的品质真是恶劣!这样说的根据不知是什么,于辽国,渤海国是它亲手毁灭的,渤海人一直是二等公民;于宋朝,自己做过什么应

                      ,马上从绛都出逃。重耳先是逃到了蒲城,继而出逃到翟国;夷吾则逃到了屈城,继而逃到梁国。骊姬如愿以偿地让奚奇当上了大子。对于她来说,这胜利来得似乎比想象中轻松多了。对此我没有更多的评论,还是用北岛的那句诗来概括:“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杀大子申生之事遍告列国,为立奚奇为大子正名。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春秋》对此记载:“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在这句表述中,“世子申生”名正言顺,说明申生无罪;而晋侯没有按惯例被称为“晋献公”,是谴责他轻信小人之言,因幼废长。同年,晋国发动了对虢国的最后攻势。这一次出兵的路线仍然选择从虞国借道。上一次借道虞国,还可以说是为了出其不意;这次再借道虞国,显然不是为了战术上的掩护,而是另有图谋了。利令智昏的虞公又答应了晋国人的请求。宫之奇再一次投了反对票:“虢国与虞国毗邻而居,相互依存。虢国如果灭亡,虞国也不能长久。对待晋国这样的大国,不可以麻痹大意,就好像对待强盗,不可以视作儿戏。上次借道给晋国,已经很过分了,不可以一再为之。古人云,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说的就是虢国与虞国的关系啊。”虞公深不以为然地说:“晋侯和我同宗共祖,怎么会害我呢?”虞国姬姓,晋国也是姬姓,都是周王室的后裔,自然同宗共祖。但是,虞公如果睁开眼睛看看,这中原大地,姬姓诸国之间你攻我伐,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谁还记得什么同宗共祖哦。对此,宫之奇一针见血地反驳道:“我虞国的先祖大伯虞仲,同时也是王室的先祖。大伯为了让贤,所以没有继承君位。虢国的先祖虢仲、虢叔,是周文王同父同母的弟弟,作为文王的卿士,有大功于王室,功勋事迹还记载在王室的档案库里。晋国既然可以灭亡虢国,又怎么会不忍心对虞国下手呢?您要是讲虞国和晋国的亲戚关系,当年的‘桓、庄之族’不比虞国亲多了吗,他们和晋侯都有共同的祖辈成师与庄伯,可晋侯还不是把他们给灭了吗?”虞公无法应对,喃喃道:“我祭祀神明的贡品又多又干净,神明会保佑我的。”宫之奇听了又好气又好笑,只干咳了几声:“咳,咳……您还真不了解神明的习惯。神明喜欢一个人,不是看他的祭品好不好,而是看他的品德好不好。正如《周里所说的,老天爷又没有亲戚,只喜欢帮助品德高尚的人。又说,祭品其实没有什么香不香的,只有人的美好品德才是最馨香的。这样说来,没有品德的人,即使供奉再丰盛的祭品,神明也不会享用。话说回来,您别以为鬼神只保佑您一个人,如果晋国灭了虞国,又以美好的品德奉献神明,神明照样会接纳晋侯。”宫之奇这话已经说得很直白了,等于是告诉了虞公,晋国此次出兵的目的,不仅在于虢国,而且在于虞国。但是虞公利欲熏心,还是答应了晋国的要求。宫之奇退出来之后,对家人说:“如此看来,虞国很快就要灭亡了。晋国灭虞,恐怕就在此一程咯。”于是带着自己的族人远走他乡。公元前655年八月,晋献公亲率大军包围了虢国的首都上阳,虢公姬丑带领军民进行殊死抵抗,直到十二月初,上阳城才被攻破。姬丑逃亡到雒邑,虢国从此灭亡。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78年,也就是“曲沃代晋”完成的那一年,正是虢公姬丑奉了天子之命,前往晋国承认了曲沃代晋的合法性,并任命曲沃武公(也就是晋武公)为晋侯。二十三年后,晋国灭虢国,不但周天子对此不敢发表意见,连当时称霸天下的齐桓公也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主要原因在于姬丑穷兵黩武,不修德政。公元前668年虢军两次入侵晋国,更成为晋献公消灭虢国的最佳借口。姬丑为他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姬丑的邻居虞公也为自己两次借道给晋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晋国大军消灭虢国之后,仍然打虞国原路返回,并接受了虞公的犒劳。晋献公觉得虞公实在是太可爱了,为了报答这番好意,顺便也就把虞国给灭了,并且俘虏了虞公和大夫井伯。后来晋献公将女儿嫁给秦穆公,将这两个战俘当作陪嫁,一并送到了秦国。《史记》上说,被俘的虞国大夫井伯,后来成为秦国的重臣,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百里奚。这种说法在历史上颇有些异议,在此不作辨析,姑妄听之罢。如果说晋献公灭虢国还有借口的话,他灭虞国就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了。为了避免周王室对此不满,特别是规避齐桓公以此为由找他的麻烦,他主动承担了祭祀虞国先祖的义务,并且还承担了虞国对王室纳贡的义务。对于周王室来说,虞国虽然灭亡,但虞国对王室应尽的义务仍然有人承担,这就够了。荀息在收缴的战利品中找到当年用来贿赂虞公的宝马,把它们还给了晋献公。晋献公得意地笑道:“马还是我的马,就是老了点啊。”【楚与齐,两种文化的冲撞】前面说到,通过帮助邢国和卫国的重建,齐桓公获得了中原诸国的敬重,霸主的地位日益巩固。而此时在南方,楚成王自诛杀公子元、任命子文为令尹以来,拨乱反正,励精图治,楚国国力进一步攀升。南北双雄你追我赶,在内政、外交、军事各个方面互相较劲,终于到了狭路相逢的时刻。公元前659年,楚国再一次出兵讨伐郑国,将爪子伸到了天子脚下。齐桓公迅速作出反应,召集鲁、宋、郑、曹、邾等国国君在宋国的柽地举行会议,会议的主题:抗楚援郑,保卫中原。值得注意的是,自这一年开始,《春秋》提到楚国,再也不称之为“荆”,而是称之为“楚”,也算是给它正名了。公元前658年,齐桓公进一步展开外交攻势,在宋国的贯地与江国、黄国派来的代表举行会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黄两个小国均在宋国的南部、楚国的东北部,迫于楚国的压力,一直臣服于楚国。现在齐桓公通过宋桓公做工作,给这两个小国打气,目的是要它们脱离楚国的控制,重新回到中原大家庭的怀抱,同时也为下一步讨伐楚国解除后顾之忧。同年冬天,楚国大军攻占郑国的聃地,俘虏了守将聃伯。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齐桓公仍然安之若素,继续开展他的外交攻势。公元前657年,齐桓公和宋桓公再一次与江、黄两国代表在齐国的阳谷会谈,就应对楚国的入侵开展讨论。同年冬天,鲁国的执政大臣季友前往齐国,表达了鲁僖公相应齐国号召、抗楚援郑的意愿。那个年代既没有电话、电报,更没有互联网,为了应付楚国的入侵,光开会都够齐桓公东奔西跑一阵了。这个霸主的工作,真是一点也不轻松。然而,在郑文公看来,会开得再多也没用,郑国现在急需的是援兵。没有援兵,一切会议、声援、表态都是空谈。在楚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郑文公有点顶不住了,他想派代表与楚国进行和谈。大夫孔叔及时阻止了他:“齐侯为了郑国的事,正忙得不可开交呢,现在背弃他,恐怕大大的不妥。”郑文公忍不住把酒杯盖重重一放,抱怨道:“他就知道开会、会盟,尽做些表面文章,务虚不务实,总是忽悠咱们。”孔叔说:“如果不是齐侯在柽地主持会盟,只怕楚军早就长驱直入,攻入新郑了,请您再忍一忍,坚持一下,齐侯会拿出办法来的。”单从这件事来看,郑文公和他的父亲郑厉公相比,显然不在同一个档次。经过两年的准备,公元前656年春天,齐桓公终于率领大军南下了。这支浩浩荡荡的多国部队由齐、鲁、宋、陈、卫、郑、许、曹八个国家的军队组成,咱们姑且称之为八国联军吧。八国联军没有直接讨伐楚国,而是将矛头对准了蔡国。为什么讨伐蔡国呢?自公元前680年楚文王为了讨好息妫讨伐蔡国以来,蔡国就一直臣服于楚国,成为楚国进出中原的眼线。齐桓公此举的目的,一是剪除楚国的羽翼,清除前进路上的障碍;二是为了不让楚国人察觉八国联军的战略意图,好攻其不备。如果回顾一下,早在公元前710年,雄才大略的郑庄公就意识到楚国的威胁,跑到蔡国去和蔡桓公开会。郑庄公之所以特别关注蔡国的动向,是因为他已经看出来:楚国人要进出中原,蔡国是门户;而中原人想攻击楚国,蔡国又是必经之路。一个女人充当了这次战略掩护的棋子,她就是蔡哀侯的女儿、现任蔡国国君蔡穆公的妹妹。据《史记》记载,当年蔡哀侯被楚文王俘虏之后带到楚国,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最终死在楚国。他的儿子蔡穆公即位之后,周旋于齐、楚两个大国之间,既听命于楚国,又将妹妹嫁给齐桓公做小妾,也就是齐国的蔡姬。蔡姬年少,生性顽皮,嫁给了齐桓公这个老头子,有没有性福很难揣测。在那个年代,诸侯的女儿生来就是政治筹码,不是嫁到诸侯家,就是嫁到大夫家,“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事情时有发生,想必蔡姬也能正确对待。那年夏天,蔡姬陪着齐桓公在湖上泛舟,采莲为乐,将小船划到湖中心。蔡姬童心未泯,将小船弄得左摇右晃,戏弄齐桓公。齐桓公是北方人,自幼不习水性,加上年事已高,难免把生命看得很重,双手紧紧抓住船沿,惊呼蔡姬赶快住手。也许是他那慌慌张张的神色让蔡姬看到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她觉得十分好玩,反而将小船摇晃得更厉害了。如果她要谋杀天下的霸主,再用大一点力气就够了。可是,这个时候在她眼里,齐桓公既不是天下的霸主,也不是齐国的国君,甚至不是她的“老”公,只是一个可爱的吹胡子瞪眼睛的老头儿。她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齐桓公下船之后,干了一件很缺德的事,立刻命人把蔡姬给送回蔡国去了。按道理,他把人家女孩子送回去,还得附上一纸休书,好歹给人家一个说法。可他不给,就让蔡姬以一种不明不白的身份住在蔡国,从此不闻不问。蔡穆公看到妹妹哭哭啼啼被送回来,本来就很恼火,齐桓公这种缺德的做法,更如同火上浇油,于是他干脆又把这个妹妹给嫁出去了。这件事情在当时来看,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政治错误,大大地伤害了齐国人民的感情。而据某些人添油加醋地说,蔡姬再嫁的不是别人,正是齐桓公的死对头楚成王!(姑妄听之,姑妄听之。)不管蔡姬再嫁是谁家,齐桓公这次兴兵伐蔡,对外宣称的理由就是为了她这件事。等到楚国人回过神来,八国联军已经击溃蔡国的防线,俘虏了蔡穆公。大军顺势南下,抵达楚国边境。虽然措手不及,楚国人的反应却很快。他们一方面撤回进攻郑国的部队,迅速收缩战线,一方面派人到联军大营要求面见齐桓公。联军尚未进入楚国,而楚使已抵达大营,无非是告诉联军,楚国是有防备的,请不要打偷袭的主意。楚国人是如何获知联军情报,及时把使者派到边境上迎候齐桓公的呢?《左传》虽然没有言明,但是从其两年前,也就是公元前658年的一段记载,后人可以窥知一二:“齐寺人貂始漏师于多鱼。”翻译成现代文,齐国的宦官竖貂在多鱼(地名)开始泄漏齐国的军事机密。这种事情,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很难说楚国有没有派人与竖貂接头,收买他掌握的情报,在此不细究。既然偷袭不成,齐桓公就大大方方与楚国的使者见了一面。双方的对话很简单,也很精辟,尤其是楚国使者的辞令,堪称古汉语之精粹,为了保持原汁原味,在此照抄如下:〖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翻译成现代文:君侯您居住在北海之滨,而寡人我居住在南海之滨,好比马儿牛儿即使发情也不可能发生什么关系。没想到您不远千里跑到我国来,到底是想干什么呢?时隔数千年,仍能感受楚国使者操着楚地方言,摇头晃脑地在诸侯面前说“风马牛不相及也”带来的喜剧效果。读史至此,捧腹大笑,唯楚有才,自古如此!当时各位诸侯听了楚国使者这一番话,却是想笑又不敢笑。倒是管仲反应很快,他清清嗓子,对楚国使者说:“当年周成王派召康公对我齐国的先祖姜太公说,‘五等诸侯、九州之伯,你都可以讨伐他们,以辅佐王室’。并且规定我先君征讨的范围,东至大海,西至黄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普天之下,莫不能至。现在楚国长期不向天子进贡,当年周昭王南巡到楚国而没有回去,我国君特来问罪。”这里先解释一下,周昭王是周成王的孙子,南巡的时候在汉江坐船,遇到船难,溺水而亡,所以没有回去。管仲这番话说得四平八稳,引经据典,义正辞严,很符合中原人正儿八经的性格。楚国使者听了,干笑两声,不慌不忙地说:“说起不向天子进贡这件事,确实是敝国之罪,今后岂敢不供给?至于昭王没有回去,那都是哪一年的陈芝麻烂谷子哟,请您找汉水之滨居住的老人家问问情况,跟我们楚国硬是没有任何关系撒。”齐国和楚国的第一次交锋,就发生在联军大营里,不是用刀用枪,而是用口用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楚国使者以他幽默的语言、机智的回答占尽了上风。口舌之争虽然败阵,八国联军还是继续向楚国推进,抵达汉水之滨的陉地。由于楚国显然已经有了准备,齐桓公和管仲及时调整战略,将部队驻扎在陉地等待时机,并且开始安营扎寨,挖壕筑垒,囤积军粮。这一等就是两个月。如果说是两军对垒吧,等两个月也不稀奇,可问题是四周静悄悄,连个楚军的影子都没有。八国联军成天出操、拉歌、会餐、看文艺演出,日子过得可乐了,不像是来打仗,倒像是来度假的。时间一长,有的诸侯就坐不住了,跑去找齐桓公,要求动手。齐桓公不动声色地看看管仲。管仲则一副刚睡醒的样子,说:“动手?跟谁动手?楚军出现了吗?”“这个……楚军尚未出现,只不过老这样等下去,恐怕不是办法,不如直捣郢都,将敌酋绳之以法……”管仲不得不跟人家解释一番,大意是八国联军离家千里,后勤补给线已经拉得很长,如果继续深入下去,人生地不熟,只怕还没打到郢都,就被楚国人抄了后路。“您想被楚国人关门打狗,瓮中捉鳖吗?”脑袋圆滚滚的管仲半眯着眼睛问。这话说得很难听,但是很管用,被问到的人一般只敢再弱弱地追问一句:“那,咱们还呆在这里干啥?”管仲长叹一声,远远地看着帐外的夕阳,高深莫测地说:“等。”再问下去的话,管仲就闭目养神了。一直等到夏天,终于等来了管仲要等的人。楚成王派大夫屈完为全权代表,来到陉地的联军大营。按常理,这个时候谁先提出和谈,谁就处于心理弱势,在谈判中会做更多的让步。可是屈完一到联军大营,就给齐桓公来了一个下马威:“请贵军后退三十里,以示和谈诚意。”齐桓公差点想跳起来,被管仲使眼色制止了。他知道,和楚国人打交道,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伎俩只会自讨没趣,还不如把牌摊开来打。在管仲的建议下,联军退到召陵。在这里,联军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齐桓公请屈完坐上他的戎车,检阅了威武雄壮的联军部队。这次检阅出动的部队之多,在春秋史上当属罕见。齐桓公以他挺拔的身躯伫立在戎车上,不停地向将士们挥手,所到之处,他均致以“勇士们辛苦了”的慰问,而各国将士则用不同的方言回以“诸侯长更辛苦”,一唱一和,欢声雷动,将热烈的气氛推到极致。检阅完毕,齐桓公得意洋洋地问屈完:“屈大夫认为我中原的军队如何?”“威武之师,雄壮之师。”瘦小的屈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回答。齐桓公故作感叹道:“你看这些人,不远千里从中原跑到这里,难道是为我而来的吗?不是。他们是为了我们这些国家的传统友谊而来的。屈大夫你说,我们两国也建立这种友好关系如何?”他说这话的时候,语音中带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热情,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目眩神迷。这一点,连屈完也感受到了。因此,他恭恭敬敬地回答:“这是敝国的福分。”齐桓公沉默了一阵,话锋一转,说:“屈大夫你看,如果用这样的军队作战,谁能抵挡?用这样的军队攻城,有什么样的城池攻不破?”屈完听后,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君侯您如果以德服人,

                      强攻汀泗桥。为减小强攻的损失,他让陈铭枢带领主力部队在正面吸引敌军火力,派张发奎率其麾下最能打的黄琪翔三十六团和叶挺独立团绕道敌后发起突击,前后夹击吴军。客观地说,汀泗桥守军的战斗力相当不错,面对第四军的夹攻,居然坚持了近两天一夜,算是一个拿得出手的成绩。刚刚抵达贺胜桥的吴佩孚,还没有来得及下车,就听到了汀泗桥失守的消息。吴佩孚大怒,决定亲自指挥,他要在贺胜桥与北伐军决一死战!这时的吴佩孚已经50多岁了,蒋介石只有39岁,陈可钰也不过44岁,李宗仁就更年轻了,只有35岁,他要彻底打败这些正值盛年的对手,绝非易事。但吴佩孚确实有自信的资本,除了在第二次直奉战争中因为冯玉祥的背叛输给了张作霖,这一辈子他亲自上阵的战斗还没输过第二次!蒋介石自是不敢大意,将司令部搬到了咸宁,近距离指挥贺胜桥之战,他要合第四军和第七军之力击败吴佩孚!吴大帅的精锐——刘玉春、陈嘉谟部与北伐军的精锐陈可钰、李宗仁部就在这并不宽阔的地带上打响了北伐以来最惨烈的一战。吴佩孚的军队战斗力很不错,数量还占优,但问题是受地形限制——贺胜桥地势险要,多山多水,吴佩孚被迫摆出梯次防守的阵型,人数的优势无法全部发挥,而北伐军却坚决地执行了集中优势兵力突破一点然后总攻的战术,占据了局部优势。双方斗得异常激烈,突破,反攻,肉搏,士兵们有进无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血战两天两夜后,战斗分出了胜负。刘玉春、陈嘉谟不敌,退守武昌。五天之内,吴佩孚连续输掉汀泗桥、贺胜桥两场关键的战役,大势去矣。

                      武昌生死战

                      汀泗桥、贺胜桥两场恶战后,北伐军顺利抵达武昌城下。之前进展十分顺利的北伐军万万不会想到,在前方等待他们的是一场异乎惨烈的攻防战——武昌战役。吴佩孚不能失去武汉,武汉是他的大本营,也是他的战略基地,如果失去武汉,那他就成了丧家之犬,彻底完蛋。没有退路的吴佩孚决定依托防守设施最好的武昌放手一搏!蒋介石,你来吧!老子和兄弟们誓与武昌共存亡!吴佩孚的声音如山呼海啸似电闪雷鸣,扫荡着武昌的每一个角落。蒋介石岂敢小瞧吴佩孚,他对这个对手有相当的了解,他决定投入所有能投入的精锐——第四军、第一军第二师和第七军,绝不能给吴佩孚翻身的机会!没有退路的吴佩孚守军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他们明白,在实力不如对手时,敢于拼命是最好的方法!英勇无敌的北伐军架梯登城,而守军亦毫不畏惧地迎上前去,与北伐军展开肉搏,甚至有些受了重伤的士兵抱着北伐军战士一起摔下城墙,以命换命!在守军的抵死反抗之下,战斗力强悍的第四军伤亡严重——黄琪翔三十六团损失过半,叶挺独立团第一营包括营长黄埔一期生曹渊在内的将士基本全部牺牲,第一军和第七军也出现了不小的伤亡。蒋介石望着武昌巍峨的城墙,心在滴血,每牺牲一个北伐军战士,他的心就抽搐一次。他没想到吴佩孚的军队还有如此生猛的一面,如此英勇的敌人,就连蒋介石也觉得应该脱帽致敬。在北伐军数次攻城全部失败之后,即9月上旬末,蒋介石决定换一个方法——攻心,他要对武昌“围而不攻”,切断守军与外界的一切联系,看看他们在没有粮食、弹药的情况下又能坚持多久!事实证明,蒋介石是对的。没有粮食,没有弹药,面对北伐军的封锁,几天之后,豪言犹在耳旁的吴佩孚居然率先逃往河南。难道吴佩孚曾经的意气风发、放言一统中国的豪情、败而复起的坚韧都已远去,突然由枭雄蜕变成了胆小鬼?鉴于吴佩孚离开之后,其嫡系刘玉春、陈嘉谟在武昌硬撑了近一个月而不投降的事实,有理由相信他离开武汉是有原因的,至少不是为了单纯的逃命,否则主帅以身作则,仓皇逃命,三军将士争先恐后效仿,武昌城将不攻自破。尽管刘玉春、陈嘉谟的战斗意志仍在,能打能撑,但也有人撑不住了。10月8日,吴佩孚的另一个手下吴俊卿率部投降。10月10日,吴俊卿接应第四军入城,刘玉春、陈嘉谟麾下的两万余精锐或歼或降。北伐军终于拿下围攻了四十余天的武昌城。而汉口、汉阳已在九月中旬被唐生智攻下。至此,武汉三镇全部落入北伐军手中。失去了武汉的吴佩孚吴大帅,已经蹦跶不了几天了。在攻克两湖的战役中,第四军表现得最为出色,用屡克强敌、所向无敌的战绩为自己赢得了“铁军”称号。其中,由周恩来组建的铁甲车队扩编而来的叶挺独立团表现得尤为出彩,这支以黄埔军校毕业生周士弟、曹渊和许继慎等人为核心干部的军队,基本都是以一比十的伤亡比例大胜敌军。需要说明的是,叶挺独立团是大革命时期唯一由共产党全面掌握的部队,因为这支部队的骨干大都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和工农运动的积极分子。尽管李宗仁的第七军表现得也很不错,但还是稍逊第四军几筹,不过他们马上就有机会在江西战场为自己正名。

                      北伐孙传芳

                      北伐军一路高歌猛进,荡平湖南,杀进湖北,吴佩孚被揍得死去活来,为何直系的另一名巨头孙传芳却按兵不动,坐观成败?虽然蒋介石曾经派出号称“小孟尝”的天才说客何成浚(即何成濬)和孙传芳谈判,忽悠对方:我们国民政府承认你五省联军总司令的地位,请你保持中立,但这绝对不是孙传芳不参战的理由。孙传芳有自己的想法,他的锦囊妙计就是等待北伐军和吴佩孚拼个两败俱伤,他则以逸待劳,坐收渔利。这可没有冤枉孙传芳,实际上北伐军还在湖南的时候,他的军事顾问兼保定军校老师蒋百里就为他指了一条明路:趁北伐军在湖北与吴佩孚鏖战,你率军全力西进,夺取长沙,切断北伐军后路,北伐军腹背受敌,必败无疑。但孙传芳没有采纳,他决定先做一名看客,让蒋介石和吴佩孚这两名拳击手在擂台上生死相搏,他静静地等待着这两名对手倒下,最后由他来宣判比赛结果。面对强大的对手,拆盟友的台、打小算盘等做法无疑是致命而愚蠢的。不过孙传芳也算是一个聪明的沙场宿将,是不会将愚蠢进行到底的。8月下旬,孙传芳看到善打硬仗的前辈吴佩孚在和北伐军的交手中连战连败,终于意识到:北伐军实在是过于强大的对手,自己和吴佩孚是合则两益,分则两损,必须出手了!孙传芳果然不同凡响,一出手就是大阵仗。派人同刚在“浙奉战争”中大打出手的对手张作霖谈和,结成统一战线,避免被张作霖在背后捅刀子。调兵十余万进入江西,攻取湖北湖南,断北伐军归路,由他自己亲自坐镇九江指挥。派遣老部下周荫人带兵近四万,由福建进军广东,拔除北伐军的根据地,围魏救赵。表面上看起来,这确实是一个无懈可击的方案,只可惜蒋介石对孙传芳早有防备。他对付孙传芳的招数叫做“攻势防御”,简单说来就是:我已经准备好了要揍你,只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不能先动手。不过,一旦你要动手,我就先发制人,而且坚决把你往死里揍!蒋介石很看得起孙传芳,他在江西战场给对方预备了近五万北伐军,这就是为何几乎只有第四、七、八三个军活跃于两湖战场的原因,不是因为剩下的北伐军偷奸耍滑不干活,而是因为他们被蒋总司令安排在两湖与江西边境,随时准备进入江西揍孙传芳。收到孙传芳要动手的消息后,即9月上旬,北伐军率先进入江西,开始了辉煌的两线作战!

                      败仗

                      由于北伐军动作够快,孙传芳的十余万主力还没来得及进入江西,因此北伐各军一路凯歌高奏,趁敌军兵力空虚之机打了很多胜仗。战功看起来最大的,当属程潜带领的第六军的两个师和第一军第一师,因为他们拿下了江西的首府南昌。从战绩上讲,这是一个十分出色的成绩。可是从战术上看,这支部队已甩开主力几天的路程,属于孤军深入,贪功冒进。更严重的是,他们被刚刚赶到的孙传芳的主力包围在了南昌,已经骑虎难下。数倍于己的敌人,一座周围没有友军的孤城,守应该是守不住的。果然,程潜的第六军只撑了三天,不仅丢掉了南昌,兵力也损失大半,算是一场惨败。第一军第一师的表现也大失水准。其实所谓的第一师只来了两个团——第一团和第三团。台湾著名演员孙祥钟——艺名秦汉的老爸孙元良,当初率第一团跟着程潜进了南昌,后来程潜溃败的时候,孙元良也跟着跑了,不过第一团毕竟是黄埔精锐,在程潜差些被围歼的时候,他们顺利杀出了包围圈。孙元良因此得到了一个“飞将军”的外号,意思是说他临阵脱逃的速度非同一般。薛岳的第三团则一直在攻打一个战略地位极其重要的据点——牛行车站——连接九江、德安、涂家埠、南昌的南浔铁路在南昌的终点站,但拼杀了数个昼夜,伤亡过半,也没能拿下这座表面上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车站。第三团作为黄埔精锐,战斗力自是超群,为何拿不下区区一座火车站?有两大理由。第一,领导无能。据李宗仁考证,在形势如此恶劣的时刻,第一师师长王柏龄非但没有想办法给孤军奋战的第三团增派援兵,反而雄性荷尔蒙大爆发,偷得浮生半日闲,与南昌城里的当红窑姐共赴巫山。后来战局不利,他和党代表缪斌(请大家记住此人)扔下部队就跑了,不知去向。第一师参谋长叶剑英也拿这两个草包领导没办法。第二,敌人很强大。第一师和第六军的主要对手是孙传芳麾下的第一名将卢香亭,此人曾在之前的“浙奉战争”中提到过,实力相当强悍,是一个强大而凶残的对手。此次南昌之败是北伐军打的第一个大败仗。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江西战场的战事不顺,武汉的蒋总司令的日子也过得不顺。因为有人天天给他找不痛快。此人就是唐生智,唐先生凭借“挑软柿子捏”的策略,收获了不少战功,并由此坚定了取蒋介石而代之的野心,平日里气焰极为嚣张,根本不把蒋总司令放在眼里。这种趾高气扬的表现,在他拿下汉口、汉阳并跟在退往河南的吴佩孚屁股后面占了几座城池之后达到了顶点。蒋介石在他的小日记本上多次写下了属下唐生智的犯上表现以及他厌恶对方的程度,如“最恨以下凌上,使人难堪,如此奇辱,岂能忍受乎?”而此时南昌之战的失利,尤其是嫡系第一军第一师的两个团一逃一败的表现,令对江西战场期望很高的蒋介石在经常不给他面子的唐生智面前更加没有面子,因此蒋介石决定离开武汉前往江西督战。他要亲自出马,迅速击败孙传芳,给嚣张的唐生智一些颜色瞧瞧。于是,在确定了围困武昌的策略后,蒋介石将武昌交给第四军,告别欢天喜地欢送自己离开的唐生智,于九月下旬抵达江西战场。蒋总司令要做的第一件事情,自然是惩处逃跑的王柏龄还有擅自后撤的孙元良,以安军心。按照军法,二人应诛。王柏龄要搁在今天,活脱脱一个“王跑跑”。淡水城下跑过一次,饶过了,由团长变成了师长;现在又跑了,不知去向。不过,王柏龄再度露面的时候,官运依然亨通,甚至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逃跑一次,升官一次,这也算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难道仅仅因为他是蒋介石的老同学和结拜兄弟吗?翻翻蒋介石的兴亡史,可以看到此人十分讲义气,非常看重同学情、兄弟情、师生情和恩情。当然,蒋介石讲义气也是要收回报的——这帮同学、兄弟、学生都是他建立“蒋家王朝”的重要事业帮手。但是,他平日不太重视对这些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导致不少像王柏龄这种综合素质不达标的事业帮手后来都很腐败,而部下腐败正是他后来败走台湾的关键原因。至于孙元良,事件发生后,蒋介石“秉公处理”将其逮捕了,只是在枪毙他之前,派蒋先云悄悄地放了他,临了还给他三千块路费,让他去日本军校学习。当然,这是外界所不知道的。直到几年之后孙元良再次公开露面活动,国人才知道被蒋介石耍了。

                      惨胜

                      蒋总司令虽然喜欢徇私,但这只是业余爱好,他来江西的主要目的是打胜仗。为了保证胜利,他带来了精锐之师第一军第二师和第七军。在他亲自督战的头半个月内,北伐军并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败仗也时而有之,唯有李宗仁的表现一如既往的稳定:第七军打了三场质量不错的胜仗。李宗仁的对手和手下败将——老牌北洋军阀陈调元也被第七军的表现彻底征服了:你们第七军真是钢军啊!陈调元打仗的本事平平,搞广告策划的能力却相当不错,借由他的这张嘴,“钢七军”从此名扬天下。北伐军在江西战场的整体境况并未因为第七军的连战连捷而得到改观,反而继续滑向深渊。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之一就是北伐军的头号对手卢香亭。他带兵绕着南浔铁路兜了一圈,凡遇上他的北伐军几乎战战皆败,连李宗仁的第七军也不例外,丢掉了已经拿下的重城德安,被迫避其锋芒,后撤至安全地带。令人奇怪的是,蒋总司令似乎对这一切置若罔闻。原来,他的策略是“先夺取中心城市南昌稳住阵脚,然后扫清外围敌人”,所以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南昌城,脑袋有些发热,无暇考虑其他。南昌,城墙高大坚实,三面环水,初唐四杰之首王勃曾在《滕王阁序》中对其有过“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的评价,可见这确实是一块易守难攻的要害之地。虽说南昌易守难攻,但也得看守军的战斗力和斗志是否也像地形一样难以对付。如果用之前的程潜第六军来守,一座南昌城也不算什么。但现在的情形则完全不同,守军内有坚城深壕可以死守,外有强悍的友军随时支援,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只需玩命打仗就行。因此,攻城的一方必将遭遇最顽强的抵抗,承受最巨大的压力!可蒋总司令似乎没有看见这些不利因素,10月中旬,他以自己的嫡系第一军第二师为主力,会同第二军、第三军,再次强攻南昌,掀开了北伐军第二次进攻南昌的序幕。虽然第二军、第三军的战斗力一般,但第一军第二师的战斗力之强那是毋庸置疑的,可是面对守军的凭险顽固死守和暗夜水上反击,尽管北伐军不怕累不怕死,牺牲如山,但还是再次败在了南昌城下。被大败冷静下来的蒋介石,终于有空思考北伐军连战连败背后的原因。难道原因真的是孙传芳的军队战斗力太强横了吗?不对,即便是最厉害的卢香亭所率领的北洋第二师,其战斗力大概也就和第一、四、七军持平,所以这绝对不是真正的原因,但问题出在哪里呢?通过仔细分析,以及和参谋班子——加伦、北伐军副总参谋长白崇禧等人的深入交流,蒋介石终于找到了问题的核心所在:南浔铁路。北伐军用11号行军,孙传芳的手下坐火车赶路,两条腿还能快过火车?卢香亭等人就依靠这条铁路带来的速度优势在九江、德安、涂家埠、南昌等地及时快速的转移兵力,相互增援,随时形成绝对优势兵力围攻北伐军,这就是孙传芳获胜的秘密所在。看到了这一点,离胜利就不远了。蒋介石决定调整策略:首先截断南浔铁路交通线,最后夺取南昌!为了给胜利再加上一道保险,蒋介石将成功拿下武昌的第四军调到了江西战场。找到了正确的克敌策略,精锐也集聚江西,北伐军全面反击的时候终于到了!面对北伐军对南浔铁路交通线的全线攻击,没有分身术的卢香亭忙不过来了,孙传芳也终于没办法了,顾得了东,顾不了西,顾得了头,顾不了尾。顾此失彼的孙传芳,没能招架住骁勇依旧的第四、七军、恢复了正常水平的第一军以及打出了血性的第二、三、六军的全面反击。阵地接连失守,南昌被一战而下,主力接连丧失,就连孙传芳的绝对精锐——北洋第二师也伤亡惨重。11月底,孙传芳前后投入江西的近十五万部队几近覆没,江西的北伐军随时可沿长江北上,威胁江苏南京。江西的北伐军收割胜利之际,何应钦也传来了好消息。北伐军在江西陷入困局之际,即10月上旬,何应钦带领第一军余部成功瓦解了孙传芳的另一路军队——周荫人对广东发起的攻势,保住了北伐军的后院。10月

                      弟纷纷逃亡,公子御说逃到了亳城。南宫长万匆匆立宋闵公的弟弟公子游为君,并派自己的儿子南宫牛和部将猛获带兵进攻亳城,想杀死公子御说。到了冬天,在萧叔(萧地领主)的组织下,公族子弟联合起来,并从曹国搬来救兵,开始反攻南宫长万。公子御说也率领亳(bó)城之兵,里应外合,斩杀南宫牛于亳城。立足未稳的公子游政权很快垮台,他本人也被处死。公子御说众望所归,成为宋国的新一任君主,也就是历史上的宋桓公。混乱之中,猛获逃往卫国寻求政治避难,而南宫长万则逃往陈国。南宫长万是个孝子,逃跑的时候,妻子儿女均顾不上,唯独将家中的老母亲带上,用独轮车推着她一起逃亡。据《左传》记载,自宋国到陈国的路程约有二百六十里,南宫长万以人力推车,早晨出发,晚上便到。如若记载无误,南宫长万堪称春秋时期第一好汉。宋国一定下来,就向卫国提出引渡猛获,向陈国索要南宫长万。猛获也是一员虎将,卫惠公本来想留为己用,大夫石祁子跳出来晓之以理,说:“万万不可,此人犯下逆反之罪,人神共愤,我们不应该保护他。您得到猛获,只不过得到一匹夫,却因此得罪了宋国。袒护罪人而失去盟国,这笔生意恐怕不划算吧。”卫惠公权衡再三,最终还是将猛获交给了宋国。那边,陈国人收受了宋国人的贿赂,遂答应引渡南宫长万。但是南宫长万不好对付,蛮干肯定是不行的。于是陈国人找来一群美女陪南宫长万喝酒,把他灌得烂醉之后,用犀牛皮将他包裹起来绑紧。即便是这样的措施仍然不保险,当他们把南宫长万押送到宋国的时候,南宫长万居然已经挣破了犀牛皮,手脚都露出来了。这两个人的下场都很惨,被剁成了肉酱,至于有没有被用来包饺子后人就不得而知了。齐桓公自即位以来,两次对鲁作战都没有取得成功,使他意识到战争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转而听从管仲的劝告,专修内政,致力于提升国力,富国强兵。公元前683年冬天,齐桓公亲自造访鲁国,到鲁国迎娶了周天子的女儿共姬。这里说明一下,周天子嫁女,鲁侯为主婚,是周朝初年就形成的传统。当年齐襄公迎娶王姬,也是由鲁桓公从中牵线搭桥的。通过操办齐桓公的婚事,鲁庄公与齐桓公之间有了面对面的接触,两国之间也冰释前嫌了。公元前681年春天,齐国向各国发出邀请,以“平宋乱”为名,在北杏举行首届诸侯大会。但是,这次大会其实举办得不怎么成功,至少没有齐桓公希望的那么成功。一是应邀来参加会议的国家很少,只有区区宋、陈、蔡、邾四个,更多国家持观望态度;二是有些国家的与会代表并非诸侯本人,而是上卿甚至是大夫这个级别的人物;三是会议没有形成纲领性的文件,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后世有一种观点,认为北杏之会是春秋史上第一次由诸侯主导的国际性会盟,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早在公元前704年,楚武王就在沈鹿召开过汉水流域的诸侯大会,比齐桓公整整早了二十三年!可想而知,齐桓公对北杏之会的成果很不满意,他迅速调整策略,打出了两张牌。第一张牌,以不赴会为罪名,派兵消灭了遂国。第二张牌,主动与鲁国修好,并于当年冬天与鲁庄公在柯地举行了会盟。据《史记》记载,这次柯地会盟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就在两国君主准备歃血为盟的时候,鲁庄公的随从武将曹沫突然跳上台来,手执匕首劫持了齐桓公,要求齐国归还在战争中侵夺的鲁国之地。齐桓公被逼无奈,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曹沫这才扔掉匕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从从容容坐下,就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一样。齐桓公对此非常恼火,打算对逼迫下的承诺置之不理,被管仲劝阻了:“诺言就是诺言,因为蝇头小利而失信于诸侯实在不划算,还就还吧。”于是齐国将曹沫参与过的三次战争中所侵占的鲁国土地悉数归还。此事被记载于《史记》的“刺客列传”中。然而,其真实性很值得怀疑。因为据《左传》记载,自乾时之战后,齐、鲁之间的数次战争,都是鲁国获胜,不存在齐国侵占鲁国土地的可能性。柯地会盟之前,齐桓公曾经到鲁国来迎娶共姬,以王室为纽带,两国关系已经有了改善。柯地会盟可以视为两国邦交正常化的标志性事件,以鲁庄公的慎重,不太可能冒着撕破脸皮的风险,采用曹沫这种手段来对付齐桓公。因此,曹沫的事迹很有可能是司马迁杜撰出来的。不管怎么样,齐、鲁两个东方大国终于实现了和平共处,这对于饱尝战乱之苦的百姓来说,是一件好事,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如此。前面说过,北杏之会是以“平宋乱”的名义召开的。但是过了不到一年,宋国人就背弃了北杏之会签署的盟约,不承认齐国的领导地位。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信,公元前680年春天,齐桓公纠集陈国和曹国,发兵讨伐宋国。根据管仲的建议,出兵之前,齐国派了一位使者前往雒邑,恳请周天子派部队前来助威。此时的周天子,是周桓王的孙子周僖王,即位才两年。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王室的列位大臣收到齐国请求之后的惊愕表情。自平王东迁以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就成为了一句空话。诸侯国之间你攻我伐,东征西讨,完全没有把周天子放在眼里。诚然,有那么一段时间,周天子的战旗也曾多次飘扬在战场上,但那并不是出于王室本身的意愿,而是郑庄公那位乱世奸雄在假借天子旗号讨伐异己,牟取私利。公元前707年,周桓王鼓起勇气,自作主张搞了一次“征伐”,却在濡葛被郑庄公打得铩羽而归,周桓王本人也被射中肩膀,差点把命丢在了战场上。自那以后,王室对于“征伐”二字就不再作任何指望。公元前688年齐襄公讨伐卫国的黔牟政权,护送卫惠国回国,王室壮着胆子派了一小支部队前往声援黔牟,也是很明智地把自己定位为联合国观察员或国际红十字会的角色,为黔牟等人提供了政治庇护之后就悄然撤军了。现在,齐国要讨伐宋国,居然前来请求天子恩准,王室受宠若惊之余,又难免思前想后,顾虑重重。然而,齐国派来的使臣态度实在是很谦卑,齐桓公亲自写的请愿书又是那么殷勤有礼,使得王室上下都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一些老臣说,恍惚间还以为是回到了西周年代呢!感觉固然重要,实惠更让人心动。王室的经济一直很拮据,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97年,天子特意派了一位大臣到鲁国来,要求鲁国给王室提供一些车辆,被当时的国君鲁桓公拒绝了,理由是“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求私财”,毫不客气地给了天子一个难堪。天子连辆像样的车都没有,王室经济的紧张,由此可见一斑。经过深思熟虑,周僖王决定派大夫单伯代表天子,率领少量军队前往齐国助战。虽然只是象征性的部队,但是对于齐桓公来说,已经足够。只要天子的战旗与自己的战旗一起飘扬在战场上,他的目的就达到了。宋桓公审时度势,选择了和谈。而且,这次和谈之后,齐国与宋国建立了长久的良好关系。在齐桓公称霸天下的道路上,宋桓公一直在鞍前马后效力,直到他去世。之后齐桓公急于稳固外交成果,于是请单伯牵头,召集宋、卫、郑等诸侯在卫国鄄(juān)地会晤,讨论天下大事。也许是不久前楚国入侵蔡国的举动吓坏了大家,加上有王室的代表与会,各国均派出国家元首参加了会议。在各国元首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二度为君的郑厉公姬突。【二次夺国,郑厉公的回马枪】公元前680年,郑国的首都新郑再一次震动。十七年前被迫流亡国外的前任国君郑厉公率领军队自栎城启程,如急风骤雨般朝新郑进发了。栎是郑国的一座大城,自郑武公年代,它就被当做郑国的别都。公元前707年,郑厉公派雍纠谋杀祭仲失败,虽然被迫离开了新郑,却没有离开郑国,而是于当年九月在栎城百姓的帮助下,杀死了栎城守将檀伯,从此将栎城作为自己的根据地,在距离新郑仅仅九十里的地方,建立了地方割据政权。郑厉公进驻栎城的十七年间,新郑的主人如走马灯般轮换,郑昭公、公子亹、公子仪几兄弟相继登台,他们对于栎这块割据势力不是无暇顾及,就是因为畏惧郑厉公的威名而不敢动手。公子仪曾经打主意对栎用兵,被祭仲制止了。“那个人深得兵法之妙,军中将士都把他视为战神,如果您要讨伐他,只怕部队还没到栎城就哗变了。我看啊,只要那个人不主动出兵来攻打新郑,咱们就偷着乐了。”祭仲说。对于曾经侍奉过的君主郑厉公,他总是用“那个人”来替代,不直呼其名。祭仲这话很伤公子仪的自尊,但那毕竟是事实。不只是军中将士对郑厉公存有崇拜之情,郑国的普通百姓其实也对他心存好感,在他们看来,作风硬朗的郑厉公比眼前这位庸庸无为的公子仪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如果在郑国搞一次全民公决,恐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国民会选择让郑厉公担任君主。期望郑厉公复辟的民意逐年高涨。公元前686年,郑国朝野甚至传出了所谓两蛇相斗的故事,有人宣称在新郑的南门看见两条蛇互相厮咬,一条自门外而入,另一条则坚守门内,结果外蛇咬死了内蛇。这个故事的含义简直不言而喻,而且流传得很广,连远在山东的鲁庄公都听到了。公元前680年,当他听到郑厉公率军前往新郑的时候,禁不住抚住胸口,问大臣申濡:“世界上果真有妖孽么?”申濡的回答很有点禅意:“人心里有鬼,则妖孽自作;人心里无鬼,则无所谓妖孽;人如果抛弃伦常,则妖风大盛。如此说来,当然有妖孽。”郑厉公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他的复辟之旅的。部队在大陵轻而易举地打败了郑国守军,俘获了守将傅瑕。傅瑕向郑厉公请求:“饶了我吧,我还能为您出点力,让您兵不血刃地进入新郑。”郑厉公很爽快地答应了傅瑕,并与他签订了盟约,放他回新郑。《左传》记载:傅瑕杀死了郑子和他的两个儿子,以此来迎接郑厉公复位。郑子就是公子仪,因为死后没有谥号,所以只能称为郑子。郑厉公的复辟没有带来太多的腥风血雨。郑厉公进入新郑之后,反倒是先处死了复辟有功之臣傅瑕,同时审判当年参与了雍纠一案的几个人。审判的结果:主犯祭仲已经去世,免于处罚;从犯公子阏,死刑;从犯强鉏(chī),刖(yuè)刑(砍腿);从犯公父定叔驱逐出境,流亡卫国。值得一提的是,定叔乃共叔段之孙。三年之后,郑厉公又派人把他从卫国接回来,恢复原有的待遇。对于这一安排,郑厉公说了一句让大伙都很唏嘘的话:“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父亲郑庄公兄弟相争,你死我活;父亲死后,同辈兄弟又陷入争权夺利的怪圈,已经有三个人死在这国君的宝座上;而郑厉公本人也经历了长期的流亡,两度为君。他说这样的话,也许是因为心里对兄弟相争的因果循环感到疲惫,希望历史不再重演,才有感而发吧。如果说,郑厉公第一次登上君位的时候,群臣对他并不看好的话,当他第二次登上君位,朝中大臣可以说是一边倒地支持他。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郑国太需要一位强有力的领导者来结束动乱,重振郑庄公当年纵横河雒的雄风了。然而也有个别人拒不接受郑厉公,那就是在郑庄公时代与颖考叔、高渠弥等猛将齐名的老臣原繁。自郑厉公回到新郑,他就闭门谢客,称病不朝。郑厉公派人去原繁府上,对他说:“傅瑕虽然杀公子仪有功,但仍然对我有二心,根据周朝的刑罚,我将他杀了。群臣当中,真正想要我回来而没有其他想法的,我都许诺其担任上大夫。我是真心实意想与伯父您共商兴国大计。但是我在外十多年,您也没给我写过一封信,通报过一点情况,现在我回来了,您又闭门不见,实在令人遗憾。”从这番话我们可以看出,郑厉公这十七年的流亡生涯不是白过的,说起狠话来有礼有节,颇具乃父遗风。原繁的回答也很有意思:“我们家自先君桓公年代开始,就为郑国服务,不是只为某一朝、某一君服务。如果国家已经有主,而总是想着外面的人,难道不更是不忠的表现吗?一日为君,则国内所有人无不为其臣。为臣无二心,乃自古以来的规矩,何况公子仪在位十四年,那些阴谋迎立您回国的人,难道不是不忠吗?先君庄公的儿子还有八人在世,如果个个都拿官爵来行贿,收买朝中大臣,帮助自己登上国君的宝座,您又打算怎么办呢?我很想听听您的意见。”郑厉公的问话狠,原繁的回答更狠。但是原繁没有给郑厉公找更多麻烦,等使者一走,就找了根绳子,自缢而亡了。郑厉公复辟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79年春天,齐桓公在卫国的鄄地大会诸侯,并且请了周天子的代表单伯参加会议,因此鄄地会盟也被视为齐桓公称霸的起点。郑厉公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在与会的各路诸侯当中,他也许是最没有将齐桓公放在眼里的。在他看来,齐桓公匆匆组建起来这个国际合作组织,既没有明确的纲领,也没有共同的目标,除了借用周天子的旗号,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这样一个组织,大概和我们今天某些“X加Y”的国际组织差不多吧。因此,当齐桓公发动大家讨伐一个叫郳(ní)的小国家,而宋国充当了急先锋的时候,颇有侠义精神的郑厉公忍不住站出来表示反对,他派兵入侵了宋国。齐桓公对同盟国里的这位小弟弟窝里反的行为很不满意,于公元前678年夏天联合宋、卫两国,发兵攻打郑国。郑厉公当然不甘示弱,也尽起郑国之兵抵抗入侵。经历了管仲改革整顿的齐国军队战斗力不同凡响,但是郑厉公通过巧妙的用兵,抵消了联军在人数和战斗力上的优势,一连好几个月,双方都处于胶着状态。然而,到了这一年秋天,国际形势发生戏剧性的变化,一股突如其来的外力打破了交战双方的力量平衡,其结果是迫使双方都走到谈判桌前来握手言和,一致考虑如何抵抗这股外力的入侵。这股外力来自于南方的楚国。楚武王去世后,他的儿子熊赀(zī)即位,也就是楚文王。楚文王将都城迁到了更加靠近中原的郢(yǐng),在他的率领下,那些断发文身的野蛮人终于走出了江汉平原,朝着中原文明的腹地进军,而且目标直指天子脚下的郑国。楚文王派使者给郑厉公送了一封信,大意是指责其从栎城入新郑,竟然没有知会楚国,完全没有把楚王放在眼里。对于这种莫名其妙的指责,郑厉公当然是嗤之以鼻。楚文王一挥手,楚国人便浩浩荡荡地杀向了郑国,趁着郑军主力在与齐军周旋,直逼郑厉公的老巢栎城。消息传到齐桓公耳朵里,他立刻敏锐地意识到,这不只是一个施恩于郑的有利时机,更是他号令诸侯的绝佳题材。他主动派人到郑军大营,表达了和谈的意愿。正苦于两线受敌的郑厉公马上表示答应,接受了齐桓公提出来的并不怎么苛刻的和谈条件。同年十二月,齐、鲁、宋、陈、卫、郑、许、滑、滕九国诸侯在宋国的幽地举行会议,会议的主题是:村外的野蛮人近了,我们该怎么办?因这次会议而建立起来的国际合作组织被称为“幽盟”。这次会议取得空前的成功,与会各国订立同盟,认同了齐桓公作为诸侯长的领导地位,决心在齐国的领导下尊重王室,共同对抗楚蛮子的进攻,为建立良好的国际新秩序而努力奋斗。楚文王得到这个消息,悄然而退,自此之后十余年,楚国不敢复窥中原。齐桓公现在称心如意了。四方的诸侯都对他顶礼膜拜,将他比拟为古代的“方伯(bà)”,赞美之辞不绝于耳。我不能否认他的“称霸”在客观上有利于维护中原地区的稳定,对于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的安全感都有好处,但是从主观上讲,他更看重的是称霸带来的心理满足感,而非其衍生的种种结果。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因为有管仲这位高参,他和哥哥齐襄公在很多方面其实也差不多。对于郑厉公来说,幽盟的意义远远大于去年的鄄盟,他是真心实意地拥护这个组织的纲领,承认这个组织的作用的。然而,幽盟的领导人齐桓公的

                      山麓的堡垒,转到高山中更为牢固的寨堡里去。在正常情况下,不法寨民并不进攻地方府会,除非他们得到更强大的、装备更为精良的反清力量的支持。1648年4月,在兴安西南的仁河流域出现了这样一支力量,它就是武大定的复明武装。武大定是明朝军官,早先曾驻防固原。他受到刘芳名的追剿,到紫阳地区山中避难。此时他和他的部队联合了其他复明队伍,攻打并洗劫了邻近的汉阴县城。就在汉水对岸的清朝兴安驻军是由总兵任珍掌管的。任珍将部队全部集结起来。他认为对义军向汉阴的进犯,必须给予强有力的反击。为避免惊动叛军耳目,任珍率部于夜间出动,然后在4月21日迅速领兵北进镇安山麓,以期剿平反清分子。次日,在一个很恰当地被称为“魔王坪”的地方,任珍的兵马撞见了第一个歹徒大营,便兴兵围攻。大吃一惊的义军在一片混乱中逃出要塞。他们很难抵抗住精锐的满汉士兵。数百人被杀,另外一些人被捕,包括一名称作“虎”的首领。因为清军傍晚方至,所以夜幕在战斗停止之前就降落下来,许多叛军在昏黑混乱之中逃跑。翌日,清军骑兵在清点了缴获的战利品——武器、牲畜、妇女和其他财物之后,呈扇形穿过树林搜捕残存分子。被捕的义军被带到总兵任珍的面前。任珍明确宣布他有意赦免他们,以便他们能为自己带路,找到其他隐藏的义军营地。正如任珍向巡抚黄尔性解释的那样:本职体我大清宽仁,网开一面,准其投安,嘉言抚谕,令其引杀贼孽立功。渠等邀释,咸愿死报,随令各降丁乡导,分投搜杀。接着,4月28日,任珍兵马由“魔王坪”营寨的幸存者领路,进攻一个个“穴窟”,“砍杀无数”。只有一些事先得到警报的人,得以弃寨逃入山中他们极为熟悉的最险峻最难接近的地带。5月12日任珍收兵回营后,向北京报告说,纵使他不能担保将来不会发生新的起义和袭击,但目前镇安山确已安定下来,地方长官可以平安地治理那一地区了。可是,镇安的义军原来就不对清朝在兴安的驻军构成主要威胁;他们对于攻打汉阴甚至也没责任。照巡抚黄尔性的说法,倒是因为组织完善的“长发”横行于整个仁河河谷。他们原本是由孙守法组织起来的,目前正在一个以“隆武”为号的复明政权领导下活动。武大定在紫阳地区的存在,已为寨民大起义及寨民团伙袭击山谷居民区提供了可能性;因为虽然清军很早就从孙守法手中夺取了紫阳城,武大定还是一直能够获得紫阳城外的许多当地山寨的支持,事实上可以随时发起进攻。所以,在兵营仅仅休息了两天,总兵任珍就在5月14日率军渡过仁河扫荡,带回了274颗首级,将之悬挂在兴安城大门外。接着,休兵十余天后,任珍率众抵达紫阳城,并于6月22日出城,穿行于沟渠险道间,向武大定的基地进军。满汉军队遭到了武大定及其当地同伙的伏击,反抗者矢石齐下,险些截断了清兵的行列,但是任珍的兵马——包括一些他自己的家丁——稳住了阵脚。任珍后来声称,正是他们在战斗中的顽强表现,使土寇们动摇了对武大定抵挡朝廷大军能力的信心。到任珍6月29日脱离战斗,返回紫阳城时,已有12个“堡寨头”向他投降,依命剃发,并率其亲戚及部属承认了大清帝国的仁慈的统治。陕西低地与山地的暂时平定,也有助于清政府稳定其对邻近的山西省的统治。早在1645年8月,大顺残部在高九英领导下拒绝接受大赦,在岢岗举旗反抗。李鉴捕获了反叛者,并将其斩首,杀了他的所有人马。当孟乔芳和他的部将在西部不断地消灭义军时,巡抚马国柱正在着手加强清朝对山西的控制。国柱抚山西年余,捕诛(李)自成余孽伏民间者,安集抚循,民渐复业。北京中央政府以文臣申朝纪替换了武将马国柱,开始正式任命该省官吏,充实长期空缺的位置,重新遵照在正常政府统治占优势的和平地区的程序,实行官吏的升迁。

                      山东的清剿

                      至于平定首都东边的山东,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不管官府的措施多么严厉(1646年12月,一支满洲军队仅在一个州就杀了1.6万多人),那里的起义还是接连不断。在兖州府,道路经常被寇贼截断,整个地区屡遭兵强马壮的反抗武装的袭扰。这些地区的明朝官吏,尤其是九山周围地区的官吏们,打心眼儿里欢迎清军的到来,为他们正在进行的对土寇的围剿找到了新盟友而感到宽慰。许多官员详尽报告了贼党的规模、地点和首领,决心与清廷协力消灭他们。省府官员不久就收到了他们的报告,并将之呈送朝廷。报告中清楚地反映了该省,特别是在兖州的混乱程度。例如,兖州邹县知县吴俦飞列举了其县境内的52个贼党,每伙计有四五百人。据山东巡抚吴达1647年2月的看法,这种形势需要最强有力的反击措施。吴达用最强烈的措辞向多尔衮描述了山东的骚乱,指出这个省为畿辅咽喉,如果允许这种混乱继续下去,“使人疑大兵虽发,无如贼何,以讹传讹,反侧子复安所忌惮?”因此,吴达争辩说,多尔衮派八旗兵到南方去攻打明朝残部恐怕是一个大错误。清兵一旦离开北方南下,他们的后方就会有人造反。山东地区的骚乱,意味着清军自身的供给线会被切断。吴达继续指出,他所认为的这一战略错误,基本上是因该省的奏报不实而造成的。地方官吏虚报剿贼战绩,自欺欺人。俗话说:“擒贼必擒王,射人先射马”,而在实际中这简直一点都没做到。举例来说,山东贼党有一个出色的情报系统。衙门胥吏中有他们的耳目和同情者,一当清兵出剿,衙役就通风报信,使贼徒得以“易装”为农。另一方面,如果驻守各大州府的劲旅坐待各县被义军攻击的报告,那么朝廷援军是决不能及时到达以捕获贼徒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攻打贼徒的根据地近乎不可能,因为他们占据着山顶或洞穴。在这样的地形里,既不能使用骑兵,通常也无法把大炮拖到山上来轰击他们的据点。吴达认为,唯一可能的是全面围剿策略,圈住土寇的大本营,毫不宽容。因为对付贼党的策略之缓延无效,摇摆于“抚”与“剿”之间,为时已经太久。所以,吴达说服多尔衮亟遣大军,进驻济南、东昌,以免山东百姓因观望而造反,发动全面反清起义。虽然吴达要求大军增援的惊呼没有得到响应,他关于即将爆发一场全省规模起义的可怕预言,却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事实。1647年的3月和4月,在省府东北邹平县周围爆发了一场大起义,总共有14个州县遭到一个又一个“大王”的攻击。继吴达任山东巡抚的丁文盛在4月份声称已彻底消灭了这些反叛分子,但是,由于袭击继续发生,他被指责为稽误战机,被刑部奏劾免官了。当时对该省部分地区来说,自然是到了危急关头。然而,相继上任的巡抚们几乎都无能为力,只有寄希望于各地州府动员力量,抵抗来自山区的叛军。正如吴达所指出的,地方官关于遭受进攻的报告,一般要在事变发生后很久才能送到,而且总是照例报告说,地方官、练总、捕官和乡绅们如何率衙役壮丁抵御贼众火攻,从而对贼党短暂的围攻进行了一次胜利的防御。许多更为严重的情况却并无报告,这就可能意味着某城已向义军屈服了。或稍为好一点儿,府会落入贼党手中,地方官被迫逃离,那样总算还能带来一个口头报告。不过,在有些时候,地方官或乡绅还是设法在事先得到了关于这类进攻的情报,于是就及时准备防御以避免被围。大运河上重要的商业中心张秋镇的情况就是如此。甚至在明朝衰亡之前这一地带就有盗匪活动,为首的是一个名叫丁维岳的歹徒,他多年来在兖州府东部陷城劫库。1647年11月10日,负责守卫张秋的通判吴通隆接到报告说,丁维岳集结了几千人马准备攻打该城。吴通隆是前明朝儒学训导,他与山东省这一地区的绝大多数地方官一样,情愿为清朝效劳。通判吴通隆和以张经济为首的当地乡绅,一方面向兖州知府求援,一方面将兵丁和街民组成一支防御武装,在整整一昼夜中奋力抵挡住了丁维岳兵马的攻城,并逮捕了准备在城中做内应的五名反徒。1648年1月8日,张秋镇的吴通判通过探马,还发现了大约有1000人马的丁维岳主力在梁山泊的行踪,那儿就是著名小说《水浒》中的宋江建过大本营的地方。吴通隆差人赴东昌驰报求援,并遣部属做向导,率八旗兵进入梁山泊。1月10日黄昏时分,清军意外地与丁维岳的小股人马遭遇,于是发生了一场激战。瑚尔哈统帅沙尔虎达极为得意:官军大获全胜,杀死了包括丁维岳本人在内的“强贼无数”。山东“咽喉”之地暂时又被牢牢掌握在满人手中了。战事在北部中原的边缘地带不断发生,与此同时,新政权在与现已被控制的主要城镇相近的比较安定的地区,也采取了几项措施,以加强对民众的统治。这些措施主要有四项:任用廉正的官员,清除弊政;登记户籍,实行连保;控制火器和家畜;以及用有选择的大赦来分化贼首与贼徒。

                      地方官与胥吏

                      清政府从占领北京时起,就清楚地认识到了任命可靠的地方官的重要性。1644年6月,吏部注意到必须仔细选用地方文武官员,以确保他们能够平盗安民。这些官员大多数既非满州人也非汉军旗人,而是十足的汉人——且通常是前明地方官中的归顺者。满洲旗人在政府高级部门占据了重要位置,但他们的人数远远不足以充实各州县的大量员阙。事实上,在顺治年间,每十二三个地方官中只有一个是旗人,清廷几乎完全依靠汉人归顺者来出任全国的县官,是势所必然的(见附录C)。对新朝来说,幸运的是,有很多前明官僚十分乐意效劳。就清廷看来,他们实在太多了——尤其是冗员与县主簿。1646年6月8日吏部接到了一道上谕,内容如下:朝廷设官治民,而冗员反致病民。各府设推官一员,其挂衔别驻推官,尽行裁革;大县设知县、县丞、典史各一员,小县设知县、典史各一员,一切主簿尽行裁革。原管职事,大县归并县丞,小县归并典史。其裁过推官、主簿赴部改选。清廷在如此果断地裁减冗员——他们绝大多数是低级官吏——的同时,还要求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并加强监察措施和防止贪污腐化。这样,尽管地方长吏的僚属人数大为减少,但在更大压力下,长吏的行政效率却要比以前更高。这意味着地方长吏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他的私人助手,这些人实际上在替他管理着地方政府。明朝末年,朝廷命官(他们几乎都是科举及第者)与衙门胥吏之间的差别十分鲜明。地方官是外来者,是主持大要者,他们不得不依赖于胥吏;而后者则是局内人,是谙熟具体政务的专家。一个专管税收与司法的胥吏队伍的产生,确实使明朝的行政管理趋向合理化,使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地方长吏得以致力于礼治,而由胥吏来执行法律典章;但是,中央政府拒绝正式承认胥吏阶层,更不要说向他们支付俸薪了,这一事实,意味着地方行政管理的职业化“与朝廷无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明朝政府缩减开支所造成的。由于朝廷为地方长吏所配备的僚属人数很少,就迫使不断发展的胥吏阶层去寻找法外收入。政府容许这种情况发生是比较自然的。因为地方吏职在历史上就与为衙门服务的定期差役相混淆。换言之,在理论上,一个地方的居民应该承担种种赋税征集和本地治安的事务,而到17世纪这些事务实际上主要由政府的税务机关和衙门兵丁来执行了。当然,估算这些行政花费,并向当地民户征收这笔开销,对政府来说总是做得到的。但是,这将会增加乡绅的赋税负担,尤其是在害怕失去乡绅支持的明朝末年,所以朝廷否定了这种课税办法,而赞同于法外的养活胥吏手段:例如由胥吏自己征收诉讼费,长吏自己掏钱支付胥吏薪俸,等等。新建的清朝政府也希望减少赋税,因而宁愿遵循明朝政府的既定办法。这是一个错误的节约措施。通过废罢主簿一职,由县丞或典史接任其公务,从而缩减地方行政开支,就等于增加了实际上负责着全县文书工作的胥吏的负担。然而,随着工作负担的加重以及胥吏阶层重要性的增加,胥吏本身却被严格地排斥在更高一级的官僚阶层之外。自然,对于这种微薄的正式报酬,他们私下里替自己所做的补偿,就是贪污受贿。所以,仅仅强调任命可靠的人选充任地方官的重要性,并不足以保证地方政府的廉正。清政府不久就发现,衙门的胥吏和听差是整套官僚机构中最难驾御的成分之一。当然,将州县政府的几乎每一个失误都归咎于胥吏,是很容易的,并且胥吏也成了政府行政机构的不完善性的替罪羊。例如中央政府既想增强地方政府作为朝廷在司法和财政上的代理人的效能,又拒绝提供所需的财政经费来供给更多的人员以达到这一目标,两者之间不相协调,就表现了这种不完善性。不过,虽然对胥吏肆无忌惮、徇私舞弊的特点总有言过其实的倾向,胥吏和听差确实在各县衙门形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身份低贱的群体;他们常常倚权仗势,欺压百姓,也是不能否定的。于是,清政府便致力于监察和惩罚“衙蠹”的不法活动。在有关这一时期著名地方官员的记载中,也常常可以看到他们力图抑制“吏胥贪黩之风”的事迹。因而,最后的解决办法仍然是更加看重必不可少的地方官的作用,他们自身的廉正对于控制其下属至关重要,颇似整个统治体系中皇帝的地位。清政府几乎不相信那些劝告性的呼吁,继续加强对命官的监察。毫无疑问,清朝统治初期法制与赋税制度得以加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建立了一套正规的、有效的考课制度,它以新的标准来评估地方官的政绩。地方官个人承受的压力也许发展到了近乎难以忍受的地步,但是,其政务却由于严格的规章而变得效率极高。这些规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近代以前的官僚政治中十分突出,它试图限定官吏举止行为的每一个方面。尤其重要的是,在鳌拜摄政(1661—1669)期间以及此后,清朝官员的考绩,几乎就是在评价一个地方官捕获与处罚重罪犯以及及时按定额征足赋税的能力。从短期看来,这种依靠地方官个人的做法,把政府工作融为整体,强化了其地方控制体系。

                      保甲制

                      清政府采取的第二项措施就是将人户编成保甲。最初,满洲人采用的是明朝地方统治制度的一种变体。从1644年到1646年,行总甲制,十户为一甲,立一甲长,百户立一总甲长。1644年,颁布了“邻保检察法”,这一新制意在控制并捕获盗贼、逃人和奸人。这样,该制度的目的就与驻防军队相近了,相应地总甲长也就得以直接向兵部提送报告。正如多尔衮在1644年9月8日的一道敕令中所言:各府、州、县、卫所属乡村,十家置一甲长,百家置一总甲。凡遇盗贼、逃人、奸宄窃发事故,邻佑即报知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知府州县卫。府州县卫核实,申解兵部。若一家隐匿,其邻佑九家、甲长、总甲不行首告,俱治以重罪不贷。这样,清初控制地方之制度的最初目的就是查治反抗者和牢牢控制新获得的人口。清廷力图将民众束缚在一地,利用总甲来阻止人们流徙,尤其是在山东这样的混乱地区。1646年,政府甚至命令按前明朝世袭的户种来编造户籍(军籍、匠籍,等等),他们警告人民如若假冒别的户籍种类,将受惩罚,并重申了前朝的“役”与“赋”之别。从1646年开始,由于总甲长得直接向兵部报告,保甲制与对军用物资的控制联系了起来,这包括马匹与火器。这一政策出于英俄尔岱的主意,此人为八旗兵组织过后勤,并在1636—1637年前后满人入侵朝鲜国时筹备过军需物资。1644年,英俄尔岱任户部尚书,1646年11月他开始力主颁布一项严格的法令,来制止有人将军用物资出售给贼党。1646年12月1日,政府宣布:禁民间私自买卖马、骡

                      镶白旗、镶黄旗、镶蓝旗。八旗每个旗是七千五百人人,共六万人。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为上三旗,归努尔哈赤直接统率,剩下五个旗由亲王率领。皇太极时将蒙古人和归附自己的汉奸部队编为蒙古八旗和汉八旗(1949年划分民族成分时,汉八旗也被划分在满族人里了)。此时健在的李成梁是努尔哈赤称帝的唯一顾忌,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90岁的李成梁去世,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初一,八旗贝勒尊奉努尔哈赤为“奉天覆育列国英明汗”,建国大金,史称后金,年号天命,定都赫图阿拉(辽宁抚顺市新宾)。这一年,努尔哈赤五十八岁。第二章“七大恨”真相称帝后的努尔哈赤半刻都没有停歇,《满洲秘档》记载,努尔哈赤经常夜不能寐:在枕上默思诸贤良忠勇之臣,孰已跻身青云,孰尚辱在泥涂,孰四十无子而无力纳妾,孰壮年丧偶而无力续娶,更念国中家资殷实者有几,而穷饿垂绝之人,何其众多,故每寝兴即以妻妾牛马衣食赐人。想来也是,正因为努尔哈赤天天睡不着觉,他才能两次躲过夜间刺客的暗杀。我晚上也时常睡不着觉,原因就是写这部书,考虑怎样把最真实的清朝历史展现给大家。努尔哈赤称帝后为了防止脱离群众(仅限于女真群众),也开始走群众路线,他下令将自己的宫殿门外种两棵树,百姓有想说的话,就写下来挂在树上,然后由卫兵送到自己手中,自己再看,以便自己时时刻刻了解民情。1583年开始,三十多年的战争努尔哈赤每战必胜,从来没有一次失败,然而他丝毫不敢懈怠,努尔哈赤说:“自古以来身为君主,没有丰衣足食而突然败亡的,如果有,难道不是因为奢侈吗?朕认为人的祸患,不是外来,而是来自自己,所以朕小心翼翼,不敢稍有放纵。王公大臣们应该恪尽职守,方为尽分内之事,若玩忽职守,不知勤奋,只知贪人钱财,吃人粮食,徇私包庇,无恶不作,这样的人就是害朕的大盗,祸朕的厉鬼,朕必奉天命而杀之。有元首才能有股肱,如果没厨子,朕岂不是要亲自烹调?如果没有仆役,朕岂不是要亲自奔走?朕治理国家靠的是群臣辅佐。尔等身受国恩,如果还不知足,仍然贪赃枉法,是获罪于天呀!向来我国征发,所有俘获,虽不是都释放,当杀者杀之,当罪者罪之,然而对无罪之人,也未尝妄加诛戮。”——那么努尔哈赤对无罪之人,真的“未尝妄加诛戮”吗?后面的历史将见分晓。努尔哈赤从不放纵自己,几乎不喝酒(清朝皇帝大多不喜欢喝酒),他曾说:自来未闻饮酒之人于饮中得何物,于饮中增何益。饮酒者与人争斗,以刀伤人,反自害其身者有之,或坠马伤其手足折其颈项而死,或纵酒成疾而死,或扑于道路而失衣帽,或得罪于父母兄弟,或恃酒力而碎坏器皿,消乏其家业者有之。无量者饮之丧身,有德者饮之败德。(《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努尔哈赤还有很多不为人熟知的爱好,他好下棋,有精湛的围棋棋艺,方寸之间演绎着战场的格杀。他还能歌善舞,朝鲜人申忠一的《建州纪程图记》里说,努尔哈赤在接待自己的宴席上曾亲自弹琵琶,耸动身子跳舞。努尔哈赤实在太强大了,一刻未敢懈怠的他在称帝后对剩下的女真各部继续蚕食,收抚了野人女真,至此除叶赫外,努尔哈赤统一了女真各部,从姥爷王杲被明朝凌迟处死开始,在自己心中埋藏了四十三年的向大明王朝翻脸、为父祖报仇雪恨的梦想终于到了实现的时候,针对如何对待明朝时,努尔哈赤说:“要砍粗壮的大树是不可能一次砍倒的,可以先修去它的枝干,再一斧一斧地砍它的主干,等主干变细时才能把它推倒。”“南京、北京、开封不是一个人的地盘,应该让女真和汉人轮流居住。”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努尔哈赤在对女真内部的新年献词中说:“我意已决,今年必征讨大明国。”四月十三日,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誓师,公然向明朝宣战。七大恨的内容有许多版本,现在大家熟知的是乾隆年间篡改后的《太祖高皇帝实录》的版本,译成白话如下:(一)我的爷爷、父亲没有损害明朝的一草一木,明朝却无端起衅边陲,把他们害死了。(二)明朝虽然挑事,我还想修好,我与明朝立碑,满汉人等不许越过疆界到对方地盘去,敢有越界的就诛杀,有看见越界者而不杀的,那么就将放纵越界者的人治罪,而明军违背盟誓,越界帮助叶赫打我。(三)明朝在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年越过边界,抢掠我们,我们按照此前的盟誓将越界者诛杀,而明朝却责备我们擅杀,我派使臣纲古里、方吉纳等十人与明朝交涉,可明朝却把他们十人全在边境杀了。(四)明朝越过边境派兵帮助叶赫,使得叶赫把许配给我的女人嫁给了蒙古。(五)柴河、三岔、抚安历代都是我们的地盘,这些田地里的谷子都应该是我们的,但明朝却不让我们收获,把我们女真人从此三地赶出去。(六)叶赫有大罪,获罪于天,明朝却偏袒他,派使臣骂我们,肆行凌辱。(七)当初哈达帮助叶赫部两次来侵略我部,我击败了哈达,俘虏了他们一批人,明朝胁迫我们归还哈达部众。列国之相征伐,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战死者复生,被俘者逃还?苍天让明朝皇帝为大国之君,那就是天下共主,为什么唯独跟我国结怨?现在明朝帮助遭天谴的叶赫部,违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因为努尔哈赤的原始版七大恨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接近原貌的是天聪年间所修《太祖武皇帝实录》的版本,咱们比较一下看看两个版本的差距,这个版本译成白话内容如下:(一)我的祖宗向明朝进贡,忠顺已久,明朝忽于万历年间对我的爷爷和父亲无罪加诛。(二)癸巳年(1593年)南关(哈达)、北关(叶赫)、乌拉和蒙古的几个部落,共九部进攻我们(古勒山之战),明朝因为与自己不相关,于是袖手坐视,还好,我们靠皇天的庇护,击败各部,还乘胜反攻,攻破南关,而明朝却责备我们擅自讨伐,我们很听话,退兵了,后来北关攻南关(1599年叶赫部攻掠哈达部),大肆掳掠,可这时明朝却不管了,我国与北关都是外番,为什么待遇截然不同,明朝这样做怎样怀服各族?(三)我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恐怕因为我爷爷和我爸被明朝杀害,明朝怀疑我有背叛之心,因此我和辽阳副将吴希汉,宰马牛,祭天地,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女真人私入境内者杀”。可是后来汉人出境外,来到我们的地盘挖人参,因为人参这些山泽之利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我们向明朝上级屡次禀告,但明朝置若罔闻,于是我们不得已遵循此前立碑盟誓的内容,杀了所有来到我们地盘的汉人。虽然我们是杀汉人了,但我们的做法是在遵守盟誓,不是有意要欺瞒背叛明朝。此时正赶上辽东新巡抚上任,按例我们应该派人祝贺,于是我们就派纲古里、方吉纳等十人来道贺,但明朝上级却把我们去祝贺的人扣押了,说让我们拿这十个人给因越境被杀的汉人偿命。欺压如此,情何以堪?(四)北关(叶赫)与建州是同种,两家发生矛盾,明朝可以公事公办,为何给北关兵马、火器,让他们来打我们?真让我们伤心。(五)北关老女东哥是早年就跟我定亲的,后来他们不愿把这个女人嫁给我了,但犹不敢把此女轻许他人,明朝却帮助北关把这个女人改嫁给蒙古人。像这样的耻辱,谁能甘心忍受?(六)我部二百年来一直在这居住,可是明朝听信北关(叶赫)的谣言,发兵逼我们后退三十里,将我们的房屋烧毁,粮食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七)我国素来对明朝恭顺,并不曾稍有图谋不轨,可是明朝却派一个叫萧伯芝的人来对我们大作威福,用秽言恶语百般欺辱我们。两相对比,大家看出来点门道没有?第一条没变化,《太祖武皇帝实录》版的第五条就是乾隆版的第四条,其他就差远了。第三条明明是明朝要努尔哈赤拿十个人偿命,到乾隆版就直接成了明朝杀了十个人。天聪年间所修《太祖武皇帝实录》的版本是承认历史上其祖先甚至包括他们自己在内一直是从属于明朝中央政府的,所以有如下言辞:“我忠于大明,心如金石”,“我国素来对明朝恭顺”。而到了乾隆年间的版本,此类言辞全部被删除,清朝将后金政权及其祖上完全描绘成与明朝中国并列的另一个国家,其与中国的关系完全成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抹杀了女真祖上二百年间臣属明朝的事实。而乾隆新版七大恨真是如疯了一样,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说白了都是恨叶赫,难怪日后叶赫那拉手中把清国给废了,也是天道好还。七大恨中这四条内容实质是完全重复,完全是意思拆来分去,变换字眼,清政权在篡改历史中所表现出的愚昧疯狂心理,也足令人喷饭。乾隆版七大恨完全是假的,没有辩论价值,那么《太祖武皇帝实录》版呢,努尔哈赤说的都是真的吗?努尔哈赤的七大恨究竟有理还是没理,咱们一条一条看,还历史本来面目。第一条,努尔哈赤的爷爷、爸爸被杀,的确是真的。这一条有理。第二条,这条说的是古勒山之战,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女真,实力越发强大,海西女真各部为了遏制其崛起势头,先下手为强,对努尔哈赤发起进攻。叶赫部向努尔哈赤索要土地,努尔哈赤不给后,叶赫部出兵,最后叶赫部联军战败,所以这一仗努尔哈赤占理。至于明朝责备努尔哈赤擅自讨伐,就是血口喷人了,前文已述,李成梁只是让努尔哈赤不要再打了,并无责备他擅自讨伐之意。而明朝后来对于哈达部和叶赫部的混战不插手也是事实,这点努尔哈赤就有些无理取闹了,明朝政府很忙,对于两个部落间的事,只要不闹得太大,大体上按惯例是不插手的,此前插手努尔哈赤与叶赫部的纠纷只是李成梁因自己与努尔哈赤私人关系的善意提醒而已。总之,这一条中,论古勒山之战,努尔哈赤占理,但从本条整个内容来看,努尔哈赤没理。第三条,努尔哈赤和辽阳副将吴希汉所谓的“立碑界铭誓曰‘汉人私出境外者杀;满人私入境内者杀’”,这只是一个地方副将与努尔哈赤的盟誓,从来没有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努尔哈赤本身就是大明正式在编的二品武官,大明的国土什么时候成了他的私人领地,还来个不得越界?普通汉人挖人参都被杀死,还有王法吗?此时努尔哈赤建州女真与明朝中央政府的关系,其实就是吉林省与中国政府的关系,你在吉林省与辽宁边界设界碑,说辽宁人越过界碑进入吉林的杀,吉林人越过界碑进入辽宁的杀,这不很可笑吗?总之,这一条努尔哈赤没理。第四条,这一条指的是明朝1615年在努尔哈赤因为叶赫部把东哥嫁给蒙古人,要派兵攻打叶赫时援助给叶赫部的兵马与火器。这一条努尔哈赤算是占一半理,因为明朝在这次的确偏向叶赫部了,而之所以说努尔哈赤只占一半理,是因为明朝此前李成梁在的时候,兵马、火器没少给努尔哈赤。只许给你武器,不许给别人武器,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总之,这一条努尔哈赤占一半理。第五条,这条说的跟第四条其实是一件事,都是1615年明朝帮助叶赫部把东哥嫁给蒙古人的事。这一条“犹不敢把此女轻许他人”这句话绝对是瞎扯,前面已详述,东哥在拒绝嫁给努尔哈赤后,先后被许配给哈达部、辉发部、乌拉部和蒙古共5个人。东哥的问题的确是一本烂账,但明朝帮助叶赫部不把东哥嫁给努尔哈赤,也的确不是完全客观公正的。总之,这一条姑且算努尔哈赤占理。第六条,这一条其实就是乾隆版七大恨的第五条,本条真相前文已经叙述,柴河、三岔、抚安什么历代都是你们的地盘,这些土地历代都是哈达部的地盘,明朝通过叶赫部得知真相后令努尔哈赤退兵,完全是正义之举,至于什么“将我们的房屋烧毁,粮食丢弃,使我部无居无食,人人待毙”,则纯属努尔哈赤虚构,在史书中无据,发布七大恨时距离本条事件的发生时间1599年已经二十年了,努尔哈赤觉得大明朝很忙,可能早已忘记此事,便添油加醋绘声绘色地描写了一番。总之,这条努尔哈赤没理。第七条,历史没有其他旁证,存疑。这样逐一分析,这七大恨只有两条努尔哈赤占理,一条占一半理,三条没理,一条存疑,这才是努尔哈赤七大恨的真相。第三章萨尔浒,逆袭之战发布七大恨后,努尔哈赤进军抚顺。明王朝此时虽然已经腐朽,但对努尔哈赤来说仍是庞然大物,他有些不敢下口,担心被明朝这头狮子吞掉。进军抚顺是努尔哈赤用兵三十五年来第一次与明朝正面交锋。多年为臣,一旦为寇,又令他胆怯,数年来他一直明着俯首称臣,暗里伺机窥探,此时征战在即,他却犹豫起来,他感到没有把握。大军出发之日下雨了,这雨加重了努尔哈赤的心理负担,他说:“阴雨之日不便前进,可退兵。”这种不可思议的命令完全不像出自努尔哈赤之口,他是个从未对流血有恐惧的战争强人,生就一副钢筋铁骨,然而这次他的确心虚了。当然努尔哈赤在心虚中不会想到,他起兵与明朝分庭抗礼,正式宣布未来的清朝成为独立政权的地方——抚顺,竟在三百三十二年后成为他的第十代孙溥仪作为战犯被关押的地方,清朝兴起的地方就是清朝末代皇帝被关押的地方,历史惊人的巧合,清朝以抚顺始,以抚顺终。清朝是个巧合很多的王朝,除此之外,清朝总共有两个摄政王,一个是多尔衮,一个是载沣,多尔衮时顺治入关,载沣时溥仪退位,清朝可谓以摄政王始,以摄政王终。清朝入关时是一个叫洪承畴的福建人带路,溥仪1931年出关去建立所谓的“满洲国”时是一个叫郑孝胥的福建人带路,清朝可谓以福建人始,以福建人终。不说这些了,言归正传,努尔哈赤纠结之时,其子代善说:“我军既已进入明朝境内,马上退回,是要与明朝重修旧好吗?我大军既已征讨明朝,岂能退回?何况下雨又有何妨?正好可以麻痹敌人呀!”代善的话打动了努尔哈赤,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七大恨已经发出去,就已经把自己的退路断了,自己与明朝已经是你死我活的关系了,于是努尔哈赤开始行动了,他向遏制后金的两支犄角——抚顺和清河举刀砍去。努尔哈赤率军来到距抚顺二十里之地,范仲淹的后代范文程来投奔他,并献计以书信劝降抚顺守军,被努尔哈赤采纳。劝降书写道:“明朝发兵疆外,帮助叶赫部与我打斗,我现在兴师而来。你不过抚顺一游击之将,纵敢与我战,必不能胜。听闻你平素以才智自称,应该识时务。我国现正广揽人才,如果你投降,定当与我国一等大臣并列,结为婚姻,多加恩养。如你不降,最后一定身中万箭而死,死又何益?如果你降,我大兵绝不入城惊扰。如果不降,我军入城后,男女老弱一个不剩!千万别以为朕(已经以皇帝自居)是虚喝高声吓唬你!”抚顺守将李永芳在看见劝降书后,压根儿没当回事儿。四月十四日努尔哈赤派女真人假扮商人混进城内。当夜皇太极率五千精兵抵达抚顺城下,吹起了胡笳,凄厉的胡笳声在城内外回荡。这是向城内女真人发出的暗号。突然城内烧起了熊熊大火,皇太极率军架云梯攻城,里应外合,李永芳当即投降。李永芳是明朝第一个投降后金的将领,其父给他起名时本想让他永远流芳百世,不曾想他却成为遗臭万年之人。抚顺失陷后,广宁总兵张承荫率军来收复抚顺。努尔哈赤问李永芳:“张承荫这人怎么样呀?”“是员勇将。”“既是勇将,想必不会投降,不如先发制人。”于是派兵迎敌,张承荫所部也是不弱,两军从中午打到傍晚。忽然一阵大风从西北吹来猛扑明军,明军支撑不住,随后风越刮越大,把明军的旗子卷走了。后金军顺风如泰山压卵般扑向明军,张承荫忙率兵撤退。忽然侧面闪出一将,大呼:“多铎在此,敌将还不快下马投降?”多铎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五个儿子,原来努尔哈赤见无法取胜便让多铎从侧翼迂回。张承荫腹背受敌,无心恋战

                      异地扭动,宛如一条条粗大的白色蟒蛇向我们盘缠挤压过来。虽然如蛇般扭动,但树干依旧坚实似铁,无论用轮锯还是快斧都无法将它们砍割开。“趴下!”莫炎高声喝道,我和S伏身趴在了地面,一片树干立即盘在了我们的身上。莫炎的腰间直了直,身上的黑色火焰狂飙数尺,双臂上下张开,徐徐在身前划了一个圆形,继而两手合十指尖向前用力击出。“灵火狂龙诀!”一声断喝,莫炎全身的火焰沿着前伸的手臂化出一条黑色的火龙盘延飞出,耳畔隐隐响起高亢的龙吟声。火龙甩动身体在白色树干间飞速回旋,所到之处树干逐一灰飞,不多时整片树林便全部化作了一地白灰。束缚一去,我和S立刻爬起身来,跟着莫炎向晖儿走去。这时的晖儿已不像先前那样温和婉然,神情略略有些恍惚,身体开始不住的晃动,看来她身上的猎魂巫已渐渐失效了。我正要上前扶她,身边的莫炎却噗地喷出一蓬鲜血。血雾中腾地燃起鲜红的火焰,只见他双手掌根对抵,手指蜷在掌心,猛地向晖儿推出:“灵火灭神诀!”我闻声还未来得及阻拦,鲜红的火焰在晖儿的身上熊熊燃烧了起来,火光中响起阵阵凄厉的叫声,晖儿浑身顷刻间已被烧成了焦炭!“你他妈的疯了!”我嘶吼着扑向莫炎,一把捏住他的脖子疯狂地掐了下去。S在一旁被眼前的景象惊得不知所措,下意识地上前想扳开我俩,但却被我狂怒地挥开。摆手顺势脱身,莫炎后退了几步,踉跄地跌坐在地上,口中咳嗽了几下,不住喘着粗气。“不是说有救吗?!不是说制服了就有救吗?!”我疯子似的冲他大吼着,眼前漫起了一片血红,“你就这么下手杀了晖儿,那是人干的吗?!”莫炎坐在地上,满脸虚脱的样子,毫不闪避地看着我的眼睛,眼神中竟有着笑意。这不由激得我杀心大起,一排满是尖齿的狼牙棒聚在了他的周围,只消几下就能解决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亦凡。”熟悉的呼唤从身后传来,一个瘫软的身体靠在了我的背上。我难以置信地转过身,晖儿奇迹般地依在了我的跟前。她身上满是焦黑的块状物,行动间不住剥落,但却毫发无损,只是看上去精神十分的萎靡,似乎有些筋疲力尽。“烧掉的是她身上附着的巫灵。”莫炎坐在地上缓缓道,“现在可以收掉这些棒子了吧?”面颊一阵发热,我立刻散去了包围着他的狼牙棒。一时间歉意和感激的复杂地交错在脸上,莫炎好像没有注意到我的尴尬,毫无表情地坐在那里自顾休息着,方才的激战也确实让他消耗了不少的体力。晖儿的精神稍许恢复了些,S帮着我将她扶在地上坐下,一边揭去她身上残余的焦黑物。“刚才那个干尸一下出现在面前,我都没来得及叫你就被它喷了一口气,然后觉得身上被什么东西包住了似的。”晖儿心有余悸地说道,“接着身体就不听指挥了,那些包住身体的东西可以控制我的行动,但我却能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到这里晖儿的眼泪纷纷落下,看来刚才所做的一切她是完全清醒地看到了,亲手杀死自己的丈夫和朋友,却不能控制自己,这种感觉简直是生不如死。“滇王那只老乌龟还在里面,现在就进去解决了它!”S忿忿地拎起猎枪,狠狠地推开开了石门。我和莫炎立刻起身,却听到舱内连续两声枪响,只见那滇王和身边的妃子早已成了无头干尸。S怒气未尽地又踢了滇王几脚,转身走到边上捡起了那把吊人矛。莫炎紧跟上前,手上闪出灵火将地上的干尸将军焚毁,又走到石案边探视起滇王和妃子的干尸来。“这个就是四牛贮备吧?”晖儿扶着我,指向案边一个精巧的青铜器皿道。那是个类似铜鼓的器皿,下部有三个兽脚支撑着,两侧铸有一对凶悍的猛虎,上部的顶盖铸着四只长角膘牛,逆时针地形成了一个围圈,正中有根铜柱,顶端方形铜片上站着一个骑马的男人。“奇怪了。”S在一边叫了起来,“我找遍了这里,根本没看到滇王金印。”七、古墓机关“公孙的枪法不错。”莫炎没头没脑地说了句,扶起地上的无头干尸,将它们靠在案边。“那是……”干尸的身上散放出一种奇怪的感觉,昏暗的火光中我清晰地看到那断裂的颈项上飘舞着许多红色的细丝。舞动的红丝落入了一双笼着淡淡火光的手,莫炎抬手牵动了几下,两具干尸竟手脚曲张地动作起来。虽然心中明白这如同牵线木偶的原理一样简单,但那两具干尸却并不是牵线木偶,更诡异的是那些红丝决不是一般人能看见的。晖儿和S的表情再度证实了我的想法,惊讶中带有几分怀疑,仿佛正在观看大卫·克伯菲尔的奇幻魔术。“夸张!你手上有吸铁石?”S走到近前看着莫炎的手问道,“不对啊,这干尸也不是铁做的。”莫炎松开红丝,手上火光大亮,眼前的景物更为清晰了,晖儿和S应该也已看到了那些红色细丝。“这红丝是什么东西?”滇王如此轻易地倒在了S的枪下,这原本就令我有些疑问,而莫炎发现的这些红丝更是将疑问升华到了神秘的程度。“我也很难相信。”莫炎似乎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看着S道,“公孙的运气很极端。”这话一出口便轮不到我继续发问了,S直接穷追猛打地盯住了莫炎。“越人鬼丝。”随着这个奇怪的名词,莫炎简洁地揭示了谜底。战国时期的楚国有一群越国的遗民,被称为“越人”。这些越人手中掌握着一些奇异的技法,但却随着秦国统一天下而全部失传,而“越人鬼丝”便是其中一种。施术者用自己胸前剜下的血肉加上冰蚕和特殊药物饲养,四十二日之后施术者会自杀,并由他人将其脑髓作为最后一次的饲料。第四十九日时,饲养的冰蚕便会化蛹、产子、死亡。将蚕子混入饮食,人食用后蚕子便会孵化成形,血红色的蚕丝则会附着控制人的神经。更为诡异的是,施术者的思想会原封不动地驻入这人脑中,完全取代原本的思想,有如鬼魂附体一般。在必要时,鬼丝还会附带着蚕子,从被附着者口鼻间喷出,传染并控制与之接触的人。“如果公孙不是第一时间轰掉干尸的头部……”莫炎话语一顿,寒栗的感觉无声地包围了过来。“还好我经常玩CS,习惯了爆头~~”S抹了抹额上那并不存在冷汗道。“越人鬼丝怎么会在滇王的干尸里?”疑问将我引向了一个模糊的记忆,“越人是受楚国管辖,这阳穴阴墓也是楚国的风俗,那个争论了许多年的疑问难道是真的?”“是庄蹻王滇的那个争论?”晖儿问道,文物展览会上一位黄姓教授曾做过此类的古史演讲,那精彩的史实分析确实印象深刻。“庄蹻是越人,传说古滇国是他建立的。”莫炎点头道,“但他的家族比古滇国消失的还早。”噗地一声,石案上的布帛不知怎地化作了碎片,靠在一边的滇王干尸顿时嵌入了石案内。众人下意识地闪在一边,石案面上缓缓出现了一片凸起的石刻,那形状似乎是一座城池的模型。错落有致的方形石屋聚集在隆起的城池中央,蜿蜒而上的阶梯环绕至城外,酷似玛雅金字塔的建筑紧靠着中央巍峨耸立,一侧高大的城墙内则围建着圆型的环状建筑。原来石案的侧边有一处隐蔽的机关,莫炎丢开越人鬼丝之后,滇王的干尸便斜靠在了附近。重力的牵引使得原本歪斜的尸体在光洁的石板上滑动了起来,恰好压在了机关石板上,从而巧妙地触动了机关。在那座金字塔般的建筑平顶上,摆放着一颗金色的印章,上面盘铸着的蛇形动物正向我们表明着它的身份。“滇王金印!”我不由失声叫道,这印章的样式与那天文物展上的滇王金印分毫不差。S激动地呆了片刻,正要上前拿下金印,却被莫炎拦住了。他仔细地观察了一会,鼻子在金印边地闻了几下,眉尖不易察觉地微微一挑。金印下面有机关?莫炎那细微的动作预示着什么。伸手间我聚出一块薄薄的金属片递去,莫炎头也不抬地接过,一手扶住金印,将金属薄片轻轻地插入它与金字塔建筑的缝隙间,转手又接过我再度递来的金属块压在了上面。金印入手的那瞬间,熟悉的细微声响立即传入耳中,山鬼不失时机地开始与S交流了。“食人的猛虎为带来王权的使者开道,天地间藏匿着的奥秘带领你继续寻找。”S小心地复述着山鬼的话语。滇王金印、吊人矛、四牛贮贝器,这些山鬼提及的东西就摆放在面前,循着那两句迷一般的提示,众人不住地思考着其中的深意。贮贝器的两侧铸有一对凶悍的猛虎,阔张的大口像在吞噬着什么,但扳动拉拔中却纹丝不动,脚下完全是与贮贝器铸为一体的。那骑马男子的打扮似乎是汉朝模样,应该就是代汉王御赐金印的使者,可这使者身上又蕴藏了什么玄妙呢?莫炎在那里翻看着金印,面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但眉宇之间显出一种沉闷,似乎也被困在了某个环节上。吊人矛则在S手中,渐渐急躁的查看下长矛不断被翻覆着,从边上看去像是在舞弄着长矛。铛!长矛重重地扎在了地上,响声将其余三人吓了一跳。S自地上拔起长矛,认真地检查了下矛头,口中自言自语地嘟囔着什么。“别心急,我们一起看看。”晖儿拉过S柔声道,“秘密会不会在矛头上?”“矛头?我看了半天了,除了它边上的小人是挂上去的之外,其他地方都是……”S似乎想起了什么,扳过矛头又仔细看了一下,伸手拉住其中一个吊在矛头上的人像左右晃了晃。人像被铜环挂在矛头两侧的小孔上,S在拉动中发现了什么,双手捏住铜环拧了两下,环体应手而开,自一处横向折成了九十度。原来这铜环是由两个半圆拼接而成的,一段由扣齿绞住可以左右转动,另一端则是密合较好的阴阳扣造型,粗粗看去混为一体。如法炮制下,另一个铜环也被取了下来,两个青铜人像并排地躺在S的手掌中,满脸的痛苦表情栩栩如生。“古代人的腰还真细。”S嘀咕了一句,两指搓着人像的腰肢,眼光却落在了贮贝器侧边的猛虎身上。晖儿顺势望去,转而一脸兴奋地与S对视了一下,两人各拿起一个人像来到了贮贝器的左右。仔细对比了一下后,人像被轻轻塞入了猛虎的口中,阔张的虎口恰好卡在了人像的腰上,一副猛虎食人的姿态活生生地出现在了眼前。咯咯两下,贮贝器两侧的花纹处落下了一层淡淡的灰土,猛虎向外弹出了些许。原来它们脚下连着的铜片是后期贴合在贮贝器上的,但接缝处与铜壁上的花纹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使得我们完全没有注意到其中的秘密。晖儿和S交换了一下眼神,同时捏住猛虎的身体小心地向外拉动了一下,两块铜壁被拉出两公分左右便不再移动。而与此同时,贮贝器的底部响起了一声轻微的金属碰击声,我探手一挥,一片巴掌大小的方形金片落入了手中。“是什么东西?”S口中问道,急急探头过来。那金片约有七八公分见方,其中一面精细地刻着一些弯曲的纹路,正中的位置上有一个小小的凸起,似乎原本应该卡嵌着什么东西。“是什么东西现在还看不出来,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个骑马使者的身上应该也有机关。”猛虎机关的发现提醒了我,刚才一直在端详金印的莫炎也立即起身走了过来。捏住铜马身上的人像,我试着上下左右地扳动,但手中却完全感觉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移动。莫炎在另侧观看了片刻,伸手在马鞍上轻轻拔出了一个物件。我手下一动,人像顺手向马尾滑动了两三公分。仔细观看,马鞍的璎珞饰品下竟隐藏了一根细细的铜柱,正是这根穿透马腹的铜柱卡住了人像在马腹内的机括。人像移动后,马背上现出一个两公分见方的凹槽来。莫炎小心地将金印卡了进去,轻轻按紧。嗒地一下,铜马晃动着脱离开来,莫炎则一把接住了铜马,随即取下金印。原来铜马站立的那块方形铜片是个极扁的铜盒,铜马脚下的是上盖,铸在贮贝器顶端铜柱上的是下托,一块圆形的金片此刻正安静地躺在下托中。从莫炎手中接过圆形金片,其中一面同样刻着弯曲的纹路,正中位置是一个不大的孔洞,我下意识地将孔洞对准方形金片的凸起处,两块金片完全地卡在了一起。手指间轻轻推动,圆形金片便转动了起来,那样子倒像是我之前用过的方形罗庚。“看看这些纹路之间的规律。”莫炎一边提醒,一边仔细地看着圆盘的转动。两块金片上的花纹十分奇特,无论怎么转动似乎都可以在它们之间组合出连贯的图案,这不由让我有些大跌眼镜了。“360°旋转就有三百六十个组合图案,这样下去很难找到答案。”晖儿看了一会说道。天圆地方,两块金片代表天地,山鬼说的“天地间藏匿着的奥秘”应该是指它们花纹的组合。似是而非的组合显然是用来掩盖真实秘密的,看来我们肯定忽略了什么重要的线索。“金印的印座上有刻痕。”莫炎将手中的金印递到我面前,上面盘曲着的蟠蛇是诸侯王权的象征,靠近蟠蛇头部的印座右侧和上部分别刻着“∟”和“⊥”两个标记。“蟠蛇的形状似乎扭曲的有些过头吧?”S盯着金印看了半晌,“这蛇会不会是方向标?”我立刻在方形金片上搜寻,花纹中果然暗藏着这两个标记,可与金印印座方位对应后却并没有发现什么。转动圆形金片,酷似蛇头的花纹落入眼帘,对应标记的位置将蛇头花纹转至正位,蟠蛇的形状顿时呈现。“用纸笔拓印下来。”S掏出纸张炭笔迅速拓下了金片的上花纹,炭黑的底色上隐约的纹理构成了像是地图似的图案,那条蟠蛇在图案中弯曲盘折地形成了一条行进路线。“蛇尾的位置好像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滇池。”晖儿一眼认出了图案上的地点。“像是云南中南部地图。”莫炎从S手上拿过地图,眯着眼仔细分辨了一下上面的图案,拿过炭笔在另一张纸上写画了起来,并不时地对照着地图。那纸上罗列着几个奇怪的文字,奇诡的字体和先前灵骨之匙印出的文字有些类似。按照金片地图的指示查询下去也就是找出龙脉和解救S的线索所在,但这张地图目前仅能看出下一步的大致行进路线,却没有任何明确的提示。除非莫炎写下的文字可以解决关键问题,否则单猜解谜语就足够耗尽原本宝贵的时间了。“蛇头的位置就是下一个目标。”莫炎放下手中的笔,“地图花纹的提示倒是很清楚。”“这些字是什么意思?提示又是怎么说的?”S被莫炎吊足了胃口。“沾益的天坑森林。”莫炎看着文字说道,“在石盘上用灵骨之匙就行。”既然目标已经明确地放在眼前,接下来的行动也就昭然若揭了,这番功夫总算没有白费。“亦凡,石舫怎么好像在动。”晖儿奇怪地望着主舱外。“我们算漏了金印的重量。”莫炎看着石案上的城市模型道。模型中的金字塔不知什么时候已沉入了石案,用来压住机关的金属物斜斜地盖在原本的位置上。原来是重量双重机关,记得曾经在电影里见过。靠物体重量压住一个机括,抬起物体就会触发机关。物体的重量是限定的,如果用其他重于它的物件代替就会压动另一个机括触发机关。奔到石舫一侧,舷窗外已是一片泥沼。石舫的头部某处正喷射着一种黄绿色的液体,溅在石壁上不断冒起阵阵白烟。烟雾过处厚实的石块竟不断腐蚀碎裂,正对石舫的石壁上兀然现出一个大洞,石壁连着一旁的大地石室,汹涌的河底泥浆顿时注入。“这酸液快赶上王水了!”S大叫道,“莫炎,让遁鬣带我们离开这里,我可不想变干尸。”“遁鬣受伤被我散成精气了。”莫炎如实答道,“现在没虚灵能像它那样带我们离开。”一句话等于给众人判了个死刑,石舫头部的酸液不断喷射着,石壁上的孔洞越来越大,用不了多久,泥沼就会全部填满整个石室。情急之下,我聆听着四周的动静,搜寻着脱身的方法。大地石室里的河泥正源源不断地自滇池底部涌入,速度和数量已是无法阻挡。石舫底层的暗舱内还有近一半的酸液在流动,暗舱的四壁应该是陶瓷构筑的,坚固致密的程度足以抗衡酸液的侵蚀。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我脑中形成:“莫炎,你有没有丹鱼?”莫炎眼光一亮,手中抛出几条朱色怪鱼。在他怪异的手法下,鱼身在众人头顶全部爆开,一片水红色的液体洒落在我们身上。“丹鱼的血可以保证我们在水里如

                      贿受贿,就和今天一些不良警察为了抓收入就以上路查案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一样。不知道为了什么而打仗,只知道吃饭挣钱的军队当然是没有斗志的,没有斗志的军队当然打不了胜仗。所以英法联军长驱直入,所以江南大营、江北大营成了杨秀清、李秀成二位先生登上人生巅峰的垫脚石。第二个问题是满汉之别。终清一朝,满汉之别是横亘于清王朝统治者心中的一道无法坦然面对的伤痛。一起来看看清朝入关之后做的几件大事:一、杀人和剃发。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二、史上空前绝后的文字狱,敢用文字怀恋汉人王朝影射清朝的人,不管出自故意还是无意,统统杀掉。三、历朝历代以来,对老百姓盘剥较轻的赋税政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从技术手段上看,这三件事情也就是大棒加甜枣;从心理角度分析,这三件事情透露出来的清朝统治者的心态就是自卑。没法不自卑。大家再看一组数字对比就更明白了,满洲八旗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万人口,可汉族有多少人呢?明末时的不精确统计表明,在一亿五千万左右。咱们把零头去掉:一亿对一百万,这是何等的差距。因此,清朝统治层是很自卑的,也正是这种强烈的自卑心理的驱动,才催生了一个著名的潜规则:压制汉族,不让汉人握有兵政实权。但他们错了,真的错了,错到因此而覆亡。他们不明白,要想统治汉族占主体的中国,就必须融入整个汉族中。当你不能战胜它,就该融入它。如果你把它当做你的敌人,那么你潜在的敌人终将成为你的敌人。虽说慈禧也不明白这一点,但慈禧作为这个摇摇欲坠的王朝的实际掌舵者,她有责任把岌岌可危的大清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这个世界上,敢将活马当做死马医的人并不多,但年轻时候的慈禧正是其中之一。她对自己说:我可以选择放弃,但绝不放弃选择!我弱小时都能把“八大臣”扳倒,难道大权在握后还怕使用汉人吗?!慈禧决定乾纲独断,按照自己的办法拯救大清江山,她要破格重用能干的汉人。她的麻烦很快就来了。满人亲贵们手拉手,及时地跳了出来:你起用汉人,这不是要断送祖宗两百多年的江山吗?!断断不可!慈禧从心里鄙视这些保守而愚蠢的家伙,她的回答冷漠而坚定:不用他们,可以啊,那就请你们上前线收拾烂摊子吧!语出,一片寂静……两个汉人前面说到慈禧要重用汉人,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第一个汉人的个人简历。姓名:曾国藩性格:典型的“湖南骡子”——谨慎执拗,自己下决心要做的事情多少匹马都拉不回生存理念: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地位:镇压太平天国的领头羊,“同治中兴”头号功臣曾国藩,湖南湘乡人,1811年出生,属羊。此人28岁中进士,40岁任吏部侍郎(人事部副部长)。史书上说,曾国藩的外形很像一名土里土气的乡村老教师——衣着土气、行动拘执、谨慎内敛。无独有偶,很多人第一次看到曾国藩,都会觉得他像个呆子。这些人明显是被曾国藩的外表所迷惑了。曾国藩这个人左看右看都傻乎乎的,但在他糊涂的外表下,却有着无穷尽的智慧和打不倒的坚韧。后来,有无数人都认为曾国藩是一个完人,包括蒋介石等都将之视为偶像,这不仅仅因为他有了不起的本事,更因为他会做人、会处世,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典范。当然,这都是未来的事情。现在的他还没有日后的地位。1852年,曾国藩因母亲逝世回家丁忧。曾国藩丁忧的日子并不平静,因为战火已经烧到了他的家乡:清军节节败退,太平军已杀入湖南。清军战斗力不行,最高领导咸丰皇帝也没有办法,只好使用“拿来主义”,借鉴爷爷嘉庆用团练对付白莲教的成功经验,一口气任命了几十位团练大臣,把那些退休、请假、养病,甚至死了爹妈在家戴孝的大员统统叫回来,让他们自己召集民众组成民团,边学边干。曾国藩正是其中一员,43岁的他受命围剿太平天国。团练大臣并不是一个常设职位,只是一个临时性的职务,没有编制、没有级别、没有工资,换而言之也就是“民兵司令”。团练大臣的手下由自己招募,有能力的可以招收数十万,没能力的几百上千也勉强过得去。咸丰很失望,因为团练在与太平军、捻军的战斗中节节败退,但咸丰还没有绝望,因为曾国藩给了他一线希望。虽说曾国藩在太平军的西征战场上跟石达开、李秀成、陈玉成的对阵中也经常讨不了好,但因为工作态度端正,韧劲十足,在众人都被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曾国藩居然能够偶尔打个胜仗,所以曾国藩的官位越坐越高,咸丰死的时候他已是两江总督。等熬到慈禧上位时,曾国藩又中了一个大奖:安庆大捷,拿下了太平军的西线屏障安庆。就在此时,曾国藩收到了慈禧的旨意:我知道你的本事,我也很清楚你对帝国的忠心,像你这么既有本事又忠心的人才真的是不多了,我要将帝国的“剿匪”事宜交由你全权负责。我命你为钦差大臣,总领江南四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军政,地方大小文武官员皆受你节制,全权负责“剿匪”。这一决定无疑是把江南半壁江山托付给了曾国藩。授予汉人如此重要实权,清朝开国二百多年来前所未有,就连引清入关的那位平西王吴三桂,军政实权亦不过云贵两省而已。由此可见,慈禧之所以能成为慈禧,那还是因为她有很多过人之处的。慈禧的懿旨让曾国藩一时之间幸福得懵了。不过曾国藩毕竟是曾国藩,几秒钟之后就从巨大的幸福之中清醒过来,复旨道:臣必倾力而为!曾国藩带着这番承诺沉重地踏上了新的征途。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虽然曾国藩的得力手下胡林翼在这一年离他而去,病死于战场,但幸好此时他手下还有几个好帮手,譬如擅长杀人纵火屠城的九弟曾国荃,林则徐的女婿沈葆桢,自视甚高到有些看不起他的左宗棠,当然最得力的还是他的得意弟子——1823年出生的李鸿章,啰唆一句,李鸿章也属羊。曾国藩就是慈禧重用的第一个汉人。第二个汉人则是一个叫做袁甲三的汉人,他当时的职位名称很长——漕运总督兼江南河道总督兼任提督八省军门。大概相当于今天的交通部长兼粮食部长兼八省军区司令,是官居一品的大员。鉴于袁甲三的级别已经如此之高,所以慈禧对他的使用算是继续重用。袁甲三与曾国藩一样,同为咸丰时期的老臣。难得的是,两人还是同学关系,袁甲三是曾国藩的师兄。而且两人都擅长“剿匪”业务,他们唯一的区别是业务范围不大一样,曾国藩专门对付太平天国,而袁甲三则专心对付捻军。因此,袁甲三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慈禧全权剿灭捻军的钦差大臣。曾国藩的成功秘诀在曾国藩踏上新的征途之前,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解释一下,曾国藩一介文人,凭什么跟石达开、李秀成、陈玉成等猛人掰手腕?因为曾国藩拥有一支高素质的部队,这是他能够获胜的秘诀。曾国藩是一个明白人,他明白死抱着团练不放只有死路一条。要想赢,就必须创造一种新的军队模式。因为太平军绝非被团练镇压的白莲教,他们是一支有信仰的军队,而且在政治、经济方面还有自己的主张——“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无人不饱”。这样的军队是可怕的!要想抗衡太平军,必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所以自己必须拥有一支训练有素并具备坚定信仰的军队!这个难题没有难倒曾国藩,他很快就想到了办法。训练有素?好办。办法就在明朝抗倭大将——戚家军的领袖戚继光身上。戚继光的伟大不仅在于他率领的戚家军在面对倭寇时战无不胜,更在于他的无私。戚继光将自己创立的那套历经时间考验的练兵打仗的方法与心得都总结出来,编撰成书,留予后人。在明朝战神戚继光逝世三百年后,他的《练兵实纪》、《纪效新书》等光辉著作成了湘军的必备军事教材。坚定信仰?好办,你洪秀全不是反孔孟吗,不是仇视成功的读书人吗?我曾国藩就反其道而行之,捍卫孔孟传统,收天下士子之心!你洪秀全以宗教成军,我即以儒生士大夫为将成军。士兵从哪里来呢?这个也好办,自己在湖南亲戚朋友、子弟门生多,让他们各自回家乡招兵,而且只准招那种老实巴交的乡农,乡农不仅听话心眼少,而且大家一个村出来的,有吃一起吃,有架一起打,玩命自然也是大家一块上,团队精神相当不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最要命的问题来了,去哪里弄钱养活军队?找人借钱不是长久之道,这个问题可把曾国藩给难住了。这时,好朋友胡林翼给他出了个金点子:我有一个双赢的办法,收税。虽然我们没有权力收商税,但那个满人湖广总督有,所以我们可以跟那个满人合作。只要他答应帮我们征税养活军队,那我们则保证在打完胜仗向领导汇报的时候,把他的名字放在功劳簿的最前面。多征点税又不会让他少根毛,对他来说政绩最重要,他一定会跟我们合作!胡林翼的看法是很准确的,湖广总督虽没有拍着胸脯给曾国藩打包票,却默许:只要你把首功让给我,你就放心地收税吧,有我在,必定平安无事!万事齐全。一支令史书铭记的军队终于诞生了。因为士兵和将领大都来自湖南,所以曾国藩的这支战力强悍的私军被称为湘军。当然,曾国藩的湘军也不是没有失败过,最初的时候他失败过多次,还败得很惨。在江西九江,湘军水师先后两次被石达开打得近乎全军覆没,曾国藩也两次跳水自杀,幸好小弟们给力,奋勇相救,才没让他成功自杀。在安徽三河,湘军精锐主力李续宾部被陈玉成和李秀成联手杀得全军覆没,曾国藩哀恸得好几天吃不下饭。在写战报时,曾国藩犯了难,要照实写,自己吃败仗得军法从事,要虚报战况,被上边知道后自己是欺君,还得掉脑袋,于是他写“臣屡败屡战,愈挫愈勇”。把“屡战屡败”这四个字倒过来写,朝廷反而夸他坚持作战,下令嘉奖他。虽然曾国藩失败了一次又一次,但他从未头脑发热,急不可耐,犯下低级错误,从而将自己的命门暴露在敌人手中。恰好相反,曾国藩不断地学习和总结着经验教训,对自己在修身、为政、用人、治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把这些心得体会写进了他给家人的书信之中,十几年如一日,后人把他的这些家书整理成了《曾文正公家书》,供世人拜读。与此同时,曾国藩也渐渐地摸清了太平军的进攻套路和方法,至于湘军这支刚成军不久的部队,也得到了难得的实战经验。在铁与血的淬炼中,曾国藩和湘军都变得像冰一样冷静、像竹一样坚韧。在这样的对手面前,太平军往往会望而却步,经常性地陷入气馁中,无法产生胜利的自信,这就是曾国藩获得胜利的原因。湘军是一个好榜样,这之后的近一百年,从湖南走出来的部队,总是特别彪悍、特别坚韧。他的徒弟他的团除开创立湘军,曾国藩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完人或宗师,是因为他的境界和气量确实比其他人高一个档次,堪称大家,大巧不工,形似王道。譬如部下左宗棠,老是自认为学识、带兵打仗的本事都比曾国藩强,因此一直牛皮哄哄的,态度傲慢,不怎么听话。但曾国藩不以为意,宽容地原谅了他的无礼,还尽力提携他,让他独掌一军(楚军),终于收服了左宗棠这颗骄傲的心。曾国藩的处世方式告诉我们:宽容从来就不是软弱。曾国藩接到慈禧的旨意后,师出有名的他决定大举反攻太平军,他做了两件事情来支撑他的这个决定:一是开始科技强军。在见识过洋人的坚船利炮之后,曾国藩决定打造一支用先进武器武装起来的铁血军队。于是,曾国藩借刚刚取得的“安庆大捷”的好势头创建了安庆军械所,这是中国最早的现代军工企业。没多久,各种各样的子弹、火药、枪炮,甚至包括蒸汽机舰船,都陆陆续续地武装到湘军各部队。二是开始新的战略布局。哪怕是反攻,曾国藩的计划也是集中优势兵力稳扎稳打,一步一步地清理如江苏和浙江等外围战场,断其财源,阻其外援,稳固推进,最后湘军主力从西往东,沿江而下,围攻南京。这个战略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执行起来有一个问题:地位极其重要的江苏战场缺乏一个靠谱的人去指挥。思来想去,曾国藩决定派遣能力出众的弟子李鸿章去上海开展工作,拖住李秀成的主力,配合大本营作战,以便将来湘军对南京发起总攻。李鸿章走之前被曾国藩召去见面,曾国藩对李鸿章说:你这一去,从此我就失去了一个得力助手!李鸿章谦虚地回答:老师这儿人才济济,胜过我的有很多。曾国藩磨磨叽叽半天后,终于说出此次召见李鸿章的本意:徒儿,现在湘军人手不够,你这一去我可没有富余的兵给你,这次我让你去做统帅、做江苏巡抚,官职不小,权力颇大,只是手下无人,所以兵将的事就只能由你自己解决了。闹了半天,李鸿章原来是个光杆司令。不过李鸿章也不是吃素的,这么高难度的任务没有难倒他。出身名门望族的李鸿章利用家族的关系招来许多安徽老家的世交弟兄。“刘麻子”刘铭传也慕名而来。就这样,李鸿章两个月就招到了近七千人,这就是淮军的初始班底。不过淮军的军官大都来自安徽的乡间,这些农村汉子缺乏现代军事知识,后来甲午战争的失利与这不无关系。淮军成形后,曾国藩的总攻时机也到了。他用冷静而温和的口吻下达了足足等待了十年的决战命令:江苏巡抚李鸿章率淮军攻江苏,浙江巡抚左宗棠攻浙江,曾国荃攻南京!一声令下,万军齐发,万众瞩目的江南战场决战开始!李秀成,这一次,你的末日一定到了!湘军大营中的曾国藩,其内心世界远不像他的外表看起来的那么平静。太平军总司令李秀成的日子确实很难过,因为太平天国人才凋零。太平天国之所以出现人才青黄不接的局面,秘密就在最高领导人洪秀全对待儒家文化的态度上。洪秀全出于屡试不第对科举的愤恨,在自己的统治区域内大搞“文化恐怖”活动。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业人员具体抓”的工作原则,洪教主不仅成立了“删书衙”亲自抓删改四书五经的工作,还安排心腹带着小弟们焚烧古书,禁绝儒家文化。一系列动作下来,有文化的人几乎都不愿意参加太平军,极少数参加者也没有好下场。因此,太平军的骨干力量就是起义之初的那些矿工和农民,随着这些人的逐渐牺牲,太平军的战斗力大大下降。雪上加霜的是,超级猛将英王陈玉成庐州战事不利,突围中死于背叛,时年26岁。陈玉成宛若一朵樱花,在劲风中怒放却又迅速凋谢。出卖他的人叫苗沛霖。此人在清政府、捻军、太平天国三个平台之间来回投靠,他的字典里没有敌、我、友,只有反复无常,只有利益,是近代史上最无原则性的军阀之一。以后还会讲到一个叫石犮三的人,其无耻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鉴于故事主线,苗沛霖的事迹就不多说了。陈玉成轰然倒下,李秀成更是独木难支。所以决战开始后,李秀成在南京、上海、浙江三地来回奔波,疲于奔命,每打完一仗,都累得半死不活。此消彼长,战场上的形势急转直下!苏州失守,浙江告急,南京危殆!太平天国江河日下,其势已非人力可以挽回!真正的赢家1863年12月,李秀成向洪秀全进“让城别走”之策,意思是说咱们困守南京肯定是死路一条,还不如放弃南京换个有利的地方打游击以图再起呢!人最先衰老的从来不是容貌,而是那份不顾一切的闯劲!年近五十的洪秀全早已失去当初的创业勇气,果断地拒绝了李秀成:怕什么!我们就据城一战,我的天兵多过水,将会把天京守得像铁桶一般!1864年6月,死也舍不得离开南京的洪教主“升天”,死因一说为病死,一说为自杀。同月,洪秀全16岁长子洪天贵福继位,是为幼天王。7月下旬,曾国荃攻陷南京,纵火,屠城。火光映天,血水横流!不时传出被烧死和杀死的太平军士兵、普通老百姓的惨叫声,这是惨无人道的人间炼狱!无力回天了!城外不远处,李秀

                      战定胜负。即便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只要随军指挥得当,战局还不至于太糟糕。季梁对楚国人的习俗很了解,建议随侯:“楚国人以左为尊,楚王必定在其左军,其左军必定是精锐部队。请您避其锋芒,率主力进攻其右军。楚右军力量单薄,必定溃败,那时我们再集中力量攻其左军,应该可以获得胜利。”季梁这一套避实就虚的战术,与当年濡葛之战中郑军打败王军是同一个道理,应该说是一条好计。但是,少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用一种近乎歇斯底里的腔调说:“你这是什么话,咱们难道还怕楚国人不成?这一仗,我们就是要避虚就实,轰轰烈烈地和楚国人大战一场,打得他们不敢再跑到汉东来撒野!”他非但不同意季梁的战术,还执意要将主力部署在楚国的左军对面,与其硬碰硬。随侯被少师这番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给震动了,于是坚决地站在少师这边,不愿意再听季梁的大小道理了。两军在速杞发生遭遇战。不出季梁所料,长年未经战阵的随军根本不是楚军的对手,面对楚国左军的随军部队更是被打得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战争结果:随侯逃逸,连戎车都被楚国人抢走;少师被俘,死于楚军阵中;楚军获得了完全胜利。随侯跑得快,态度转变得更快,连夜派人到楚营认错求和。楚武王很想趁势把随国给灭了,斗伯比又站了出来(打,他谏;杀,他也谏,春秋时期的领导还真不好当),劝谏道:“老天借我们之手替他们除了少师这个祸害,随国一时还亡不了。”楚武王想着打仗的初衷就是杀鸡儆猴,既然随国打算起这个模范带头作用,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听从斗伯比的建议,与随国结盟而还。所谓结盟,其实也就是将随国变为其附庸。楚、随结盟为楚国称霸汉水流域打下了基础。自此之后,楚武王发动了一系列攻势,逐渐将汉水流域的各个小诸侯国纳入自己的掌控。公元前701年,也就是郑庄公去世的那年,楚军将领屈瑕率军前往汉东,以武力胁迫贰、轸两个小国家与楚国结盟。公元前700年,楚武王亲自率领大军讨伐绞国,绞国人闭城不出,楚军的攻势一度受阻。屈瑕几经波折找到了对方的弱点,对楚武王说:“绞国面积狭小,国人心浮气躁,不善谋略。请派樵夫到其城外砍柴,引诱其出城进攻。”楚武王听从了屈瑕的建议,绞国人果然派兵出击,第一天便俘获了三十多名楚国人。第二天一早,尝到甜头的绞军再次争相出城,将楚国的樵夫赶到山中,结果中了楚军的埋伏,被打得大败。楚武王趁机派人向绞君施压,迫使其与楚国签订了城下之盟,成为了楚国的附庸。公元前699年,屈瑕又率军讨伐彭水之滨的罗国。斗伯比代表楚王送军出征,回来的路上跟自己的车夫说:“屈瑕此行必败,你看他那趾高气扬的样子,已经飘飘然浮在空中了,还怎么能平心静气领军作战呢?”他越想越不放心,连夜跑去对楚武王说,屈瑕带的兵不够,一定要赶快派援军。楚武王对此一笑了之,不以为然。回到宫里,还把这事当笑话讲给夫人邓曼听。邓曼一听就着急了,对楚武王说:“您误会斗伯比大夫的意思了。他并不是说屈瑕带的人马不够,而是在告诉您,作为一国之君应该以诚信安抚小民,以身作则教育各级官员,以严格的律令制约带兵打仗的将领。屈瑕这些年来连续打胜仗,自信心膨胀,很容易独断专行,犯轻敌的错误。您必须亲自对其进行训诫,好好约束他的行为,才能防止这种错误的发生。您还真以为大夫不知道部队已经全部开出去,在跟您说疯话呐?”楚武王吓了一跳,暗自骂斗伯比:“你这厮有话就直说嘛,还跟老子打什么哑谜哟?”连忙派人前去追赶屈瑕大军,但是没追上。果如邓曼所言,屈瑕刚愎自用,不听任何人的意见,甚至给部下发布了一道命令:“提意见者受刑!”部队开到鄢水,也不防备敌人突袭,乱哄哄地过了河。罗国军队和当地的南蛮部族武装两面夹击,大败楚军。屈瑕自觉无脸见人,一个人跑到山里面自缢了。逃回来的楚军将领自囚于治父,等待楚武王发落。楚武王哀叹:“这全是我的过错啊。”将他们全部赦免了。作为一位领导,在出现重大失误时敢于承担责任,不推三阻四,也不嫁祸于人,就是一位好领导。楚武王统治楚国的时期,楚国在汉水流域不断发展壮大,虽未染指中原,却不断欺凌南方小国,成为地方一霸。然而,屈瑕讨伐罗国的失败,给楚武王很大打击,从此退而整修内政,富国强兵,十年未曾对邻国动武,江汉诸国得以安生十年。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在楚武王的统治之下,楚国虽然崛起,力量却仍然有限,一次军事失败之后,需要很长时间来恢复元气。公元前690年,周王室将随侯召到雒邑,调查楚子熊通自立为王这件事,认为随侯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毫不客气地进行了严厉批评。凭心而论,随侯这顿板子挨得一点也不值,周王室如果管得了熊通,大可以自己去管,何必怪罪于他这个小国诸侯?退一万步说,随国好歹还跟楚国打过一仗,周王室却连一个谴责的使者都不敢派往楚国,这不是欺软怕硬么?那边,楚武王得知随侯去雒邑朝觐天子,认为这是没有将他这个楚王放在眼里,一怒之下,再一次举兵讨伐随国。随侯这回两面不是人。十年磨一剑,楚武王此举的目的不仅仅是消灭随国,也许更有一举并吞汉东诸国的意思。一时之间,江汉流域各国战战兢兢,生怕祝融的火把烧到自己头上。出征前夕,楚武王突然对夫人邓曼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突然觉得心里摇摇晃晃。”邓曼听了,半晌没说话。夫妻两个相对无言,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许久,邓曼才眼泪汪汪地说:“大王的天命已尽,水杯注满水,则容易晃出来,乃是天理使然。这是楚国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在召唤您啊!如果此去战争顺利,部队全师而还,您就算逝世于军中,也是国家的福分了。”大军出征,邓曼说出这样不吉利的话,本来是不应该。楚武王低头沉吟了片刻,道:“既是天命使然,我避之何益?”有学者认为,社稷为重、君为轻的思想,在邓曼这句话里已经得到了体现。而我很佩服这个女人,刚强、温柔、多情、重义、理智集于一身;也很佩服楚武王,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更是一种高尚的品德。楚军按原定计划出发攻打随国,路程未行一半,楚武王突然发病,死在一棵樠(máng)树下。这一年,是他在位的第五十一年。他的死讯被隐瞒起来,楚军在令尹斗祁、司马屈重的带领之下继续前进,遇山开路,遇水架桥,加快行军速度,直奔随国城下。随国人被楚国人这种势不可挡的气势压倒了,没有进行任何抵抗,主动向楚国人求和,再一次与楚国结成盟国。司马屈重以楚王代表的身份会晤了随侯,不但没让随侯看出楚武王已死的半点迹象,还装模作样地与随侯约定,来年两国君主再在汉水之滨举行会谈。做完这些,楚国大军开始胜利班师回国,当全部人马都渡过汉水之后,斗祁等人才对外发布了楚武王去世的消息。如此国君,如此王后,如此众将,如此士卒国家想不强大都难。【坏事的背后总有一个女老爸亲,还是老公亲?一个女人如果被问及这样一个问题,恐怕一时回答不上来。这就好比热恋中的女孩子时常也会问男朋友:“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先救谁?”男孩子恐怕也只好搔头挠耳,不知怎么回答才好。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叫雍姬的郑国女人。雍姬从夫姓,她的丈夫叫雍纠,是郑国的大夫。雍姬的老爸叫祭仲,祭仲是郑庄公、郑昭公、郑厉公三朝老臣,在郑国的地位可以用根深蒂固四个字来形容。说起来,雍姬的丈夫雍纠也是有来历的人。公元前701年,宋国的权臣雍氏绑架祭仲,逼他立公子突为君,顺便把这位叫做雍纠的子弟塞给了祭仲做女婿,目的是为了在郑国内部安插自己人,好监视公子突君臣的行为。按照这种关系,雍纠很有可能也就是郑厉公的舅舅或是表兄弟之类的亲戚。郑厉公是靠了祭仲的支持才得以上台的。但是如果纵观整件事情的始末,我们不难看出,郑厉公和祭仲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纠葛,只不过是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两个蚂蚱,不得已而合作罢了。等到政权稳固,宋庄公这个幕后操纵者也不能再威胁他们的时候,两个人的矛盾很快便暴露出来。《左传》这样记载:“祭仲专。”专就是专权,就是横行霸道,就是飞扬跋扈,就是目无主君,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祭仲为什么这么蛮横呢?第一,他是郑厉公政变上台的执行导演,如果不是他将郑厉公偷偷地从宋国带回新郑,这场政变就不可能发生,郑厉公也就不成其为郑厉公,鬼才知道他公子突在宋国的哪个犄角旮旯里颐养天年呢。换句话说,没祭仲就没有郑厉公的今天。第二,祭仲是三朝老臣,为郑国服务多年,他不但具有居功自傲的资本,而且具有丰富的人脉资源,朝中的大臣不是他的朋友,就是他的世侄,或者是他的亲戚,总之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句话说,他的群众基础很牢靠。第三,郑厉公打仗是一把好手,搞政治斗争却是门外汉。而祭仲呢?他是深得郑庄公真传的权术高手,善于揣摩人的心思,极少感情用事,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原则对主君保持忠诚,什么时候该抛弃自己的主子。换句话说,他能够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忠君报国的条条框框。祭仲自然有其蛮横的理由,郑厉公却也不是等闲之辈,更不是甘受人挤捏的软柿子。自从登上君位的第一天,他无日不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才能除去祭仲?攻城掠地常用的招数——里应外合,他首先想到了祭仲的家里人:雍纠。雍纠是一个身份很特殊的人:首先,他是宋国人,到郑国的时间也不长,政治背景相对简单;其次,他是郑厉公娘家的亲戚,与郑厉公有血缘关系;最后,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那就是祭仲的女婿,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近祭仲。站在雍纠的立场,郑厉公与祭仲,一个是表亲,一个是岳父,究竟谁更亲呢?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是,雍纠之所以娶祭仲的女儿,不是因为爱情,也不是因为门当户对,而是宋庄公强行摊派给祭仲的。这是一桩建立在不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姑爷的任务是监视泰山,两个人之间又怎么会有好感呢?因此,在郑厉公与祭仲的君臣之争中,雍纠坚定不移地站在了郑厉公这边。公元前697年春天,郑厉公和雍纠商定,借举行郊祀的机会,由雍纠在路上设宴招待祭仲,并趁机刺杀。所谓郊祀,是春秋时期的一种祈祷仪式。每逢春季惊蛰前后,国君要带领众臣前往城郊举行祭祀众神的活动,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称为郊祀。在郊祀的途中,女婿请岳父喝杯小酒,想必不会引起什么怀疑吧。计是好计,但我实在搞不明白,雍纠为什么一根筋会把这事透露给自己的老婆。而他老婆雍姬得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念头也不是告诉老爸,而是急哄哄跑到老妈那里,问了前面说的那个问题:“妈你说,老爸亲,还是老公亲?”按她的想法,如果老妈说“老公亲”,她就捂住嘴巴,不再往下说了。老太太撇撇嘴:“那还用说,当然是老爸亲。”“为什么啊?”老太太说了一句足以雷倒众生的话:“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这句话不难理解:人尽可夫,老爸只有一个。话说得倒也在理,只是“人尽夫也”四个字,让人看了忍不住喷饭。雍姬恍然大悟,连忙将老公的阴谋告诉了老妈。老太太吃了一惊,暗自庆幸自己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没有说错话。第二天早上,郑国大夫周氏家的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浮尸,打捞上来后,虽然血肉模糊,但还是有人指认出那是大夫雍纠的尸体。周氏连忙跑到宫里向郑厉公报告。郑厉公亲自驾着马车到周家的池塘边看了一下,一言不发,将雍纠的尸体抱上车,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绝尘而去。事情败露,走为上计,他绝不拖泥带水。“谋及妇人,宜其死也。”这是他对雍纠的评价,意思是这么重要的事居然让一个妇人知道了,死得活该。然而他还是带走了雍纠的尸体,找了个地方埋葬起来。雍纠既然为他而亡,他就不会抛弃雍纠,哪怕只是一具尸体。单凭这一点,这个世界上还有他的舞台。公元前697年六月,郑国的前任国君郑昭公又回到了新郑,重新成为郑国的主人。当然,这一切还是出于祭仲的安排。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郑昭公再回来的时候,祭仲已经来回折腾着做了四朝君主的臣工。无论年龄还是精力,他都明显地老了。我们不知道郑昭公有没有发出“前度刘郎今又来”之类的感慨,但我可以肯定,他看着面前这个眼神依旧锐利、身材依旧瘦削、态度依旧谦卑的祭仲,不免百感交集。四年前,就是这个干巴巴的老头儿把自己扶上国君的宝座,屁股还没坐热,又被他赶下台来;四年后,他又派人将自己从卫国接回来,再一次送到了国君的位置上。取舍予夺,仿佛都在这老头的股掌之上。他没有对祭仲说太多,只是拍拍他的肩膀,淡淡地说了一句:“辛苦了。”祭仲将头低下去,眼角流下一滴浑浊的泪珠。谁辛苦?郑昭公辛苦,还是祭仲辛苦?也许生活在这个礼崩乐坏的年代,大家都很辛苦。毫无疑问,郑昭公和他的弟弟郑厉公一样,都不是善于玩弄权谋的人。他很单纯,甚至单纯到固执的地步,否则的话,他也不会两次拒绝齐僖公把女儿许配给他的好意。他似乎总弄不明白,既然生于公卿之家,婚姻就是政治,与爱情和个人气节是没多少关系的。如果那时候娶了齐国的公主,想必不会有这四年的流亡生涯吧?宋国人就算是想动他,也要考虑一下后果,齐僖公这个岳父老子可不是好得罪的。那样的话,不只是自己免受颠沛之苦,郑国也不会陷于混乱,父亲郑庄公的威名也不会受到损害……总之,一切都会不同。不过,如果他知道那位从齐国抱得美人归的鲁桓公是一个什么下场,也许能冲淡这种后悔。公元前706年,鲁桓公迎娶文姜的第三年,他们的爱情结出了果实——这一年九月,他们的儿子诞生了。因为出生的日期与鲁桓公相同,这个孩子被命名为同。以“周礼尽在鲁矣”而著称的鲁国人用盛大的排场迎接了这位大子的诞生:鲁桓公斋戒沐浴,以大牢(牛、羊、猪三牲)之礼献祭于列祖列宗;由国家级占卜师郑重其事地卜卦,选择吉利有福气的下层贵族人士来服侍婴儿,又挑选德才兼备、美貌的下层贵族的妻子来给他喂奶;鲁桓公、文姜和血统纯正的高级贵族公室妇女一起为他举行命名礼。大子同诞生的时候,正是齐、鲁、郑三国同盟的鼎盛时期,但是三国诸侯之间的关系并不对等,简单地说:郑庄公是这个同盟的“轴”,也就是核心人物;齐僖公是这个同盟的“辐”,也就是支撑同盟运转的实力派;鲁隐公本来在同盟中地位不低,但是鲁桓公上台后,三国诸侯的关系就开始发生变化了:齐僖公和郑庄公仍然亲密无间,鲁桓公这位后来者却始终没有被摆到平等对话的位置上。这也难怪,前两者在历史上有“僖庄小霸”之称,鲁隐公之所以能够与这两位平起平坐,主要是因为他正直厚道,为人忠憨,受到他们的尊重。而鲁桓公既不正直,也不厚道,用了阴谋诡计杀死鲁隐公才上台,本来就做贼心虚,在两位小霸面前就显得愈发渺小,更何况齐僖公还是他的岳父,从辈分上来讲,已然矮了两位大爷一辈。对于齐僖公这位岳父,鲁桓公的态度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有事例为证:公元前706年冬天,纪武公来到曲阜朝觐鲁桓公,一方面庆贺大子同的诞生,另一方面是觉察到齐国有进攻纪国的迹象,想请鲁桓公出面,在齐僖公面前说说好话,放弃进攻纪国的念头。纪国是山东的姜姓小国,与鲁国有姻亲关系。纪武公心想,鲁国是齐国的盟国,鲁桓公又是齐僖公的女婿,找鲁桓公帮忙准错不了。但是没想到,鲁桓公听说要他到齐僖公面前斡旋,就开始捻着胡须支吾其词了,又是天气不佳又是道儿不好走又是老婆粘得紧啊…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个动词,说患者看到的是绝对的黑暗。那位盲人斩钉截铁地说,这里仍然保留同样的动词,他看到的是一片浓浓的白色,仿佛睁着眼睛沉入了牛奶海中。一种白色的黑蒙,这不仅在词源学上自相矛盾,而且在神经学上也不可能,因为一旦大脑不能辨别现实中的形象形状和颜色,同样也就不可能给正常视力在同一个现实中看到的形象形状和颜色蒙上一层白色,绵密的白色,仿佛一幅没有色调的白色图画,不论要精确地定义正常视力有多么困难。医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陷入了一个看来无路可走的死胡同,他沮丧地摇摇头,环顾一下四周。妻子已经离开了,他恍恍惚惚记得她曾来到身边,待了一会儿,轻轻吻了吻他的头发,我去睡觉了,她大概这样说了一句,现在屋里寂静无声,书还散乱地摆在桌子上,这是怎么回事呢,他想,这时他突然感到害怕,仿佛自己马上就要失明,而且事先已经知道。他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事情是在一分钟以后发生的,当时他正把书籍收到一起,准备往书架上放。他先是发现看不见自己的手,接着就知道自己失明了。戴墨镜的姑娘患的病不严重,不过是轻度的结膜炎,用点医生开的局部外用药几天就可治愈。您知道,在这段时间里只有睡觉的时候才能摘眼镜,医生对她说。这句风趣的话已经说了多年,甚至可以设想眼科医生们说了一代又一代,但每次都有效果,医生笑着说,病人笑着听,这一次更没有白说,因为姑娘长着一口漂亮的牙齿,并且知道怎样展示它们。出于天生的厌世或者对生活过度的绝望,任何了解这个女人生活细节的平庸的怀疑论者都会转弯抹角地说,她美丽的微笑不过是她所操职业的花招而已,这是毫无根据的恶意指控,因为它,这里指的是她的微笑,在不久以前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已然如此,当然小女孩这个词已经过时,那时候她的未来还是个谜,而试图解开这个谜的好奇心尚未降生。好,简而言之,人们也许会把这个女人划入所谓妓女的类别,但是,考虑到这里描写的时代中社会关系网络的复杂性,不论是夜间的还是白天的,不论是水平的还是垂直的社会关系,其复杂性要求人们避免仓促决断的倾向,可惜,由于过分自负,我们也许永远不能摆脱这个毛病。尽管人人知道由天后朱诺而得名的婚神星里云雾缭绕,但把这位希腊女神与大气中飘浮的水滴组成的大块云团混为一谈就不对了。无疑,这个女人会为了得到钱而与别人上床,这可能使人不过多思考便把她划入事实上的娼妓之列,但是,如果可以肯定她与愿意跟她上床的人上床时也是愿意的,那么就不该忽视这样的可能性,即这种事实上的差别会让人们小心翼翼地把她排除在那个行业之外,当然这里把那个行业视为一个整体。她像正常人一样,有一个职业,也像正常人一样,利用剩余的时间使肉体得到某些欢乐,使需要得到满足,包括一般需要和特殊需要。如果人们不想简单地给她下个定义,那么最后会说,就广义而言,她在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并且从中得到一切可能得到的欢娱。离开诊所时天已经黑了。她没有摘下眼镜,街上的灯光照得她不舒服,尤其是霓虹灯。她走进一家药店买医生给她开的处方药,接待她的药店伙计说有些人的眼睛不应当用暗色玻璃遮住,她装作没有听见,这些话本不该说,况且是出自一个药店伙计之口,请想一想,他怎能反对一个姑娘的信条呢,墨镜赋予她的醉人的神秘感足以引起身旁经过的男人们的兴趣,若不是今天有人在等她,她也许会对他们的兴趣投以回报,但现在,她有种种理由希望从幽会中得到好处,物质方面的满足和其他方面的满足。和她相会的男人是老相识,对于她事先说不能摘下眼镜并不在意,其实医生并没有给出这种建议,但那男人甚至觉得这样蛮有趣,标新立异。姑娘在药店门口叫住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个酒店的名字。斜靠在出租车座位上,她已经开始品味,不知道这个词用得是否贴切,已经开始品味性爱的种种感受,从头一次嘴唇贴着嘴唇,到头一次抚摸私处,再到性高潮的一次次爆发,她像被钉在令人头晕目眩的旋转火柱上一样,最后精疲力竭,心满意足。因此,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如果男伴能够在时间和技术上完全履行义务,那么戴墨镜的姑娘一定会提前双倍报答以后收取的东西。想到这儿的时候,无疑是因为刚刚付了一笔诊费,她暗暗问自己,往常面带笑容地称为公平交换的价格从今天起提高,是否是个好机会呢。她让出租车在一个街区前停下,自己融入往同一个方向去的人群之中,好像是被那些人拥着往前走,无名无姓,无罪恶感,也无羞耻心。她神态自若地进了酒店,穿过前厅,来到酒吧间。提前到了几分钟,应当等到事先约好的准确时间。她要了一杯清凉饮料,不动声色地喝完,眼睛不看任何人,她不想被误认为一个猎取男人的庸俗女人。过了一会儿,她像个在博物馆转了整整一下午要上楼回房间休息的游客一样朝电梯走去。还有谁不知道呢,美德在通往完美的道路上总会遇到困难,而罪孽和恶习很受好运垂青,于是她刚刚走到,电梯的门就开了。里边出来两位客人,是一对老年夫妇,她进了电梯,按下三楼的按钮,三一二号房间在等着她,是这个房间,她轻轻敲了敲门,十分钟后她已经一丝不挂,十五分钟时开始呻吟,十八分钟时毫不掩饰地低声说着做爱说的话,二十分钟时开始失去理智,二十一分钟时感到快活得浑身酥软,二十二分钟时喊了起来,现在,现在,等到重新清醒过来时,她筋疲力尽心满意足地说,现在我眼前还一片白呢。3至于偷车贼,是一个警察把他送回家的。这位谨慎严肃并且富有同情心的权力的代表人根本不会想到,他送的是个冷酷无情的违法分子,他之所以拉着此人的胳膊,而不是像在其他情况下那样为阻止其逃跑,只是因为怕那可怜的人绊倒和跌跤。作为报应,我们不难想象偷车贼的妻子把门打开时吓成了什么样,眼前一名身着制服的警察揪着一个在她看来失魂落魄的犯人,从犯人脸上那悲伤的表情来看,他遇到了比被捕更可怕的事情。在这一刹那,妻子首先想到丈夫在犯罪现场被抓,警察到家里来搜查;不论看来多么有悖情理,这个念头倒使她大大放下心来,因为她想到丈夫只偷汽车,而汽车这么大的物件是不能藏在床底下的。她的疑惑没有持续多久,警察说,这位先生双目失明了,您来照顾他吧;警察只是陪丈夫回家的,妻子本该松一口气,但是,当泪流满面的丈夫扑到她的怀里,说出我们已经知道的那些话的时候,她才明白遭到了灭顶之灾。戴墨镜的姑娘也是被一名警察送回她父母家里的。试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她说自己瞎了,赤裸着身子在酒店里大喊大叫,其他客人惊慌失措,和她在一起的男人企图逃走,手忙脚乱地穿着裤子,显然,这种场面的讽刺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她失明带来的悲剧色彩。失明的姑娘羞得无地自容,毕竟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不论那些虚伪的卫道者们对她从事的有偿性爱怎样嘀嘀咕咕,说三道四。在撕心裂肺的喊叫之后,她明白了失明不是刚才的快感带来的出人意料的结果,所以当胡乱穿上衣服,被连推带搡地带出酒店的时候,她不敢再继续哭闹了。警察问了她的住址之后,以不仅粗鲁而且带有讥讽的口气问她是不是有钱付出租车车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会付,他说;请注意,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因为这姑娘属于不为其不道德的赢利纳税的那类人。她点点头,但是,因为已经失明,她以为警察可能没有看到她的动作,就小声说,有,我有钱,接着又自言自语,还不如没有呢;我们一定会觉得这句话出乎意料,但是,只要注意到人类思想的盘绕曲折,在其中没有捷径可走,那么就不难理解这句话了,她想说的是,她因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和不道德举止受到了惩罚,这就是后果。她曾对母亲说不回家吃晚饭,而现在却要准时到家,比父亲还早。眼科医生的遭遇却不相同,这不仅由于他患上失明症时正在家里,而且也因为,作为医生,他不会像那些只有在疼痛时才意识到自己身体的人一样束手就擒,惊慌失措,歇斯底里。即使在现在的情况下,内心痛苦不堪,要面临难熬的一夜,他还能想起荷马在《伊利亚特》中写的那句话,在诸多诗篇中,它以描写死亡和痛苦著称。一位医生本身胜过好几个男子,对这句话我们不该单单从数量上理解,应该主要从质量上理解,这一点不久就会得到证明。他表现出足够的勇气,躺到床上,没有叫醒妻子,甚至妻子在半睡眠中嘟囔了句什么,在床上向他身边挪近些时也没有叫醒她。他整小时整小时地醒着,即便偶尔睡一会儿也纯粹是因为筋疲力尽。他的职业是为别人治疗眼病,所以他希望夜晚不要结束,免得自己被迫说,我失明了。但同时他又希望白天的光线快些到来,想到的正是这些话,白天的光线,他知道自己再也看不见了。实际上,一位失明的眼科医生不会有多少作为,但他有义务通知卫生局,告诉他们这可能发展成一场全国性的灾难,这大概是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失明症,种种迹象表明它具有极强的传染性,从他知道的病例来看,病前没有炎症感染或病变之类的症状,他从接待的第一个失明症患者身上发现了这一点,他本人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轻度近视,轻度屈光不正,一切都是轻度的,因此决定不用戴眼镜来矫正。眼睛看不见了,完全失明,而实际上它们状态完好,没有任何原有的或者最近的,先天的或者后天的损伤。他回忆起为前来就诊的那位患者所做的详细检查,检眼镜能看到的眼睛的各个部位都很正常,没有任何病变迹象,那人说他三十八岁,看上去还不到这个年龄,这种情况着实罕见。那个人不该失明,他想,此时却忘了他本人也已经失明,可见人能够达到怎样忘我的境界。这种事不只现在才有,我们记得荷马曾经说过,不过他的用词似乎有所不同罢了。妻子起床的时候他假装还在睡觉,他感到她吻了一下他的前额,非常轻地吻了一下,仿佛以为他还在沉睡,不想惊醒他,也许妻子在想,真可怜,为了研究那个盲人的奇怪病症睡得太晚了。卧室里只剩下医生独自一人,他觉得好像有一团浓密的云渐渐地把他捆住,压迫他的胸膛,钻进他的鼻孔,让他的五脏六腑全部失明,这时他忍不住发出一声短短的叹息,两滴眼泪流了出来,是白色的眼泪,他想,白色眼泪浸湿了眼眶,溢出来顺着太阳穴往下流,两边脸颊各有一滴,这时候他理解了他的病人们的恐惧,医生先生,我觉得快要瞎了。家里轻轻的响动传进卧室,妻子很快就会进来看看他是不是还在睡觉,是去医院的时候了。他小心翼翼地起了床,摸索着找到睡袍,穿在身上,走进洗漱间,小便之后转过身,面对着他知道挂着镜子的地方,但这一次没有问,这是怎么回事呢,也没有说,有千万条理由让大脑封闭起来,他只是伸出双手,摸到玻璃,他知道自己的影像正在里面望着他,他的影像看得见他,而他却看不见自己的影像。他听见妻子进了卧室,啊,你已经起来了,她说;他回答说,起来了。接着,他感觉妻子来到了身边,你好,亲爱的,结婚多年,两个人还这样亲切地问候。这时,他们像是在演一出戏,妻子的话在给他提示台词,于是他说,我觉得不会太好,眼睛里有个什么东西。妻子只注意到了后半句,于是对丈夫说,我来给你看看。她仔细察看了丈夫的眼睛之后说,我什么也看不见,这句话显然角色颠倒了,不是她的台词,而应当由丈夫说,丈夫的确说了,但比妻子说得更简单,我看不见,接着又补充一句,估计我被昨天那个病人传染了。由于长时间耳濡目染,医生的妻子们往往也对医学略知一二,而这位妻子在一切事情上都跟丈夫如影随形。她凭借学到的知识足以知道失明症不像时疫那样传染蔓延,一个不瞎的人不会因为仅仅看了一个瞎子一眼就染上失明症,失明症是人自身和与生俱来的眼睛之间的私密问题,与别人无关。无论如何,一位医生有义务知道他说的话的含义,正是因此他才会去读医学院,而这位医生不仅宣称自己患了失明症,而且公开承认是被传染上的,那么,这位妻子,不管她如何熟知病理,又有什么理由怀疑他呢。因此,人们可以理解,面对不可否认的证据,这位可怜的太太和任何普通人的妻子一样,这样的妻子我们已经认识两位了,她们搂住丈夫,自然而然地表示出心中的焦急,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呢,她哭哭啼啼地问;通知卫生局,通知卫生部,十万火急,如果确实是时疫,必须采取措施;可是,失明症时疫,这种事人们从来没有见过,妻子说,心中还抓住最后一线希望不放;人们也从来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失明的,而到此刻为止至少已经有两个了。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说完,医生的脸色突然变了。他近乎粗暴地把妻子推开,自己后退了一步,离开,不要靠近我,我会传染你,接着又用双拳敲着脑袋说,愚蠢,愚蠢,白痴医生,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一整夜和你在一起,本该留在书房里,关上门;尽管如此,妻子还是说,请你不要这样说,该发生的总会发生,走吧,跟我来,我去给你做早点;放开我,放开我;我就是不放开,妻子大声喊,你想怎么样,你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摸索着找电话,碰翻家具,就是找到电话簿也看不见需要的号码,而我却要钻到防传染的玻璃罩里静静地看你的笑话吗。她用力抓住丈夫的胳膊说,走吧,亲爱的。医生刚刚吃完妻子执意给他准备的咖啡和烤面包片,我们可以想象他吃到嘴里是什么滋味,时间还早,他要通知的人还没有上班。理智和效率要求他以最快的速度把正在发生的事情直接告诉卫生部的高级负责人,但他很快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仅以一个医生的名义说有紧急的重要情况报告,不足以说服电话那头的公务人员,况且还是在他一再恳求之后女接线员才接通电话的。那人说在向顶头上司报告之前先要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显然,任何有责任感的医生都不肯向头一个接待他的下层官员宣布出现了失明症时疫,若果真如此,会立即引起恐慌。官员在电话中说,阁下自称是医生,如果阁下非让我相信这一点,那好吧,我相信,但我要听上司的命令,要么你说清楚是怎么回事,要么我不予报告;是秘密问题;秘密问题不能通过电话处理,你最好亲自来这里一趟;我无法出门;这么说你病了;对,我病了,医生稍稍犹豫了一下说;既然如此,你应当去请一位医生,一位真正的医生,对方反驳说,他显然对自己的幽默感扬扬自得,把电话挂断了。这傲慢无理的态度无异于打在医生脸上的一记耳光。几分钟之后他才平静下来,向妻子讲述受到的粗暴对待。又过了一会儿,他仿佛刚刚发现早就应当知道的什么事一样,凄然地小声说,我们都是这样的混合物,一半是冷漠无情,一半是卑鄙邪恶。他正要犹疑地问,现在怎么办呢,却突然间明白了,这样做一直是在浪费时间,要把这个消息传递到有关部门,唯一可靠的办法是与他所属医院的医疗部主任谈一谈,医生对医生,中间不隔着官僚体制,应该由主任负责让那个该死的官方齿轮运转起来。妻子记得医院的电话号码,接通了电话。医生通报了姓名,之后很快就说,很好,谢谢你,显然女接线员刚才问他,医生先生,你今天好吗。我们在不想告诉对方不好的时候就这样说,我们会说,很好,即便我们正在走向死亡,这被俗称为把肠子当作心脏,这种颠倒内脏的现象只有在人类中间才能看到。主任来接电话了,有什么事吗,医生问他是不是独自一人,旁边有没有人能听见,对女接线员倒不用担心,她顾不上听关于眼科问题的谈话,她只对妇科感兴趣。医生的讲述简短而又全面,完全是医学学术报告式的干巴巴的风格,直截了当,不转弯抹角,没有一句多余的话,鉴于这特殊的形势,

                      好了,”她承认。我对“完全封锁”这事儿极有兴趣,但我得先带她回到先前的话题,强化她抗拒用枪与死亡的念头。“你认为你能和我维持真正互信的关系吗?”我问道,“你真的能信任我,让我聆听并理解你想说的每一句话?”起初她困惑不解,后来似乎有点烦恼。她不回答,但我希望我已再次强化她维持这层关系的可能性了。走出大门时,她回头对我说,“以前,我曾希望你会放弃我。”门缓缓合上,我看着她宽而消沉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我想起她的自杀计划。我知道她随时都可能再次萌生自杀念头,因此我们得毕其功于一役,让她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下次见面时,我问起子弹的事。她承认拥有子弹让她觉得很自在——有了子弹,她随时都能了结自己的性命。“你为什么觉得这样想很自在?”我问。她好一阵子没说话,对我的提问感到惊讶;因为她从没仔细想过,有人会觉得这个念头很奇怪。“我这一生,大多时候都有自杀的计划,”她说,“9岁或10岁时,我曾计划躺在铁轨上,等火车开过来。”她冷静地陈述往事,麻木的眼神令我背脊发凉。“仿佛自杀是我人生的唯一解药。”※※※※昨天,卡伦的姑姑打电话给她。祖父生病了,人在医院,她要卡伦去探病,但卡伦害怕看见他。这次通话勾起了卡伦对她八九岁时全家去海边玩的一段回忆。卡伦坐在祖父的别克汽车后座,夹在两个弟弟之间。男孩们越过卡伦,彼此打闹。他们一个6岁,一个8岁,卡伦9岁。男孩越玩越疯,开始推挤卡伦。“不要推我!”她抱怨。“卡伦!坐好!”母亲转过头来呵叱。她左边是正在开车的祖父,右边是父亲。“如果你们再给我惹麻烦,就通通待在车里不准下来。”祖父把车停在北街海滩,后座3个小孩安安静静的。卡伦跟着母亲下车,来到沙滩上。日正当中,天气酷热难耐,沙滩上已是一片人山人海。母亲摊开席子,祖父摆上躺椅,打开啤酒。她父亲跟着两个弟弟去玩水;小男生跑在前头,父亲则流连于一个个正在晒日光浴的胴体之间,紧盯着一群年轻女人。卡伦慢慢晃进水里,海水逐渐漫上膝盖;水很冷,她掉头折返。途中,她一时兴起,扑通坐在沙滩上开始盖城堡。为了让沙粒保持湿润,黏得更紧,她以手掬水,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差不多该回家了。祖父走过来,伸手抓住卡伦。她哀伤地离开自己一手建造的小城市,跟着祖父回去找母亲。来到车上,卡伦爬进后座,两个弟弟也争先恐后挤上来。到了家门口,卡伦滑下后座,但她的两条腿和泳衣上全是沙子。祖父看见卡伦身上和后座的沙,脸倏地变红。“卡伦!你在搞什么!车里全是沙子!”卡伦一愣。她看看母亲,后者转过身、带着弟弟们进屋去。卡伦举步跟着弟弟走。“站住!”祖父吼道,“不要把沙子带进屋子里!”他抓住她的手,拖向后院。半拖半走之间,卡伦试着站稳脚步;但他频频诅咒,用力扯她手臂,带她穿过后院,来到车库。他们管这儿叫“啤酒窖”。他拉开门,将卡伦推进黑暗中。“待在这儿。”她站在车库里,困惑地望着门外。祖父走向后廊,拾起水管,打开水龙头,踱步走向卡伦,嘴里吐出一连串不雅词句。他把水管递给卡伦,向后退一步。“拿去,把自己冲干净!”卡伦颤抖地握住水管,迅速淋向双腿和脚踝。“不是这样!”他抢过水管,大拇指按在出水口,水柱变得强劲四射。“转过去!”他冲她的背和腿,看着她因冷水而僵硬发抖。“躺下来,我要把全部的沙子都冲干净。”卡伦躺在车库灰色的水泥地上,吓得发抖;祖父握着水管一来一回,频频往她身上浇水。他拿水冲她大腿,肚子也溅到了。水冷得令她尖叫,但祖父瞪她的眼神足以令她呆住,立刻安静下来。他将水管放在地上,双手分开她的腿。他把水管头放在她胯间,正准水柱。“不要动,”祖父咆哮。他用手指拉开她的泳衣。“我要把沙子全部冲干净,”他又说了一遍。卡伦紧紧闭上眼睛。他把水管头对准了她的下身,卡伦感觉到痛,体内有一股冷热交错的压力。她想尖叫,但她叫不出声。祖父移开水管头,将泳衣移回原处,然后站起身。“好了,”他说,“都清干净了。咱们去吃点冰淇淋吧。”卡伦摇摇晃晃爬起来,走向汽车。祖父抓住她的手,走在她旁边。他们去了第51街和戴蒙街交叉处的“冰口味”冰淇淋店。回家路上,她坐在前座,一小口一小口舔着她的香草甜筒。等红灯时,祖父低头看着她。“不准滴下来。”他边说边戳她肋骨。卡伦紧紧抓着甜筒,但祖父又戳她,这次左右开弓。“不准滴下来。”卡伦扭个不停,七手八脚护着她的甜筒,但冰淇淋整个掉在她的大腿上。“看你干的好事!”卡伦感觉冷冷的冰淇淋逐渐在她腿上融化。她看着他,等他打她。他用右手将冰淇淋抹在卡伦腿上、肚子上、大腿之间。卡伦松了口气又觉得恶心。回到家,祖父牵起她的手,领她往后院走去。“咱们又得再清一次了。”他捡起水管说。故事结束,卡伦垂下头哭了起来。我等待她平复情绪。“怎么啦?”我问。“你一定觉得我很恶心,”她说。“为何这么说?”“我觉得好脏,”她说。“我能了解这件事给你的感觉,”我说。卡伦仍在哭。但我并非真的了解,我怎么可能了解?通常,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好的响应是尽可能体会、理解当事者的心情。“我看我们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下次就从今天结束的地方开始吧。”※※※※卡伦湿淋淋地走进我的办公室。她把皮包夹在腋下,像名美式足球中卫。时间是1991年6月底,从面向公园的窗户望出去,外头正下着滂沱大雨。她朝我迅速点点头,快步移向座位。“过去两个礼拜,我随身携带那些子弹,”她边说边抓起腿上的皮包。“我每次都想把子弹交给你,却没有一次做到。我不确定我今天会不会这样做。”“在我听来,好像部分的你是真的想把子弹给我,否则你不会把它们带来,还特地告诉我,”我说。我得很小心地问,不能太直接,我必须让她觉得,把子弹给我完全是她的主意。卡伦的态度犹豫不决,眼神不时向两旁游移,而我只能等待。最后她垂下视线,手伸进皮包摸出一只塑料盒,里头大约有200枚0.22口径手枪的子弹。她看着弹盒好一阵子,然后把它交给我。我接过弹盒,放在旁边的桌上。“你还有别的东西要给我吗?”我问。她猛然抬头,两眼大睁,接着又低头沉思好一会儿。她再度将手伸进皮包,迟疑了几秒,然后掏出一把有刮胡刀片的折叠小刀。她把刀握在手里,仿佛在回忆什么;几分钟后,她伸出手,将小刀递给我,仿佛她刚把自己的生命交到我手中。“还有吗?”我问。她没抬头看我,迅速摇了两次头。“我必须确定你手上没有能伤害你的东西,这很重要,”我说。“可是,没有东西伤不了我,”她回答。“你的意思是?”现在大吃一惊的换成我了。“没有东西伤不了我,”她又说了一遍,好像我第一次没听清楚似的。“我不明白,”我说——她心里显然有事。卡伦低下头,轻声说道,“我父亲曾用各种东西伤害我,”她说。“他喜欢拿东西塞进我身体里,什么都有。”“我懂了。”卡伦没再多说,我也不想逼她说出更多细节。她才刚开始告诉我她曾经历过的恐怖事情,所以我必须做她的最佳听众,不打断她说话,让她畅所欲言。我必须让她感觉到我对她的接纳,无论她说什么都不会破坏我们的关系。第一部苟且偷生第5章父亲被捕卡伦自觉跟我越来越亲近,但她也因此吓坏了。她越是信任我,长久以来深锁内心的秘密就泄露得越多,有时速度快得超出我们俩的控制。从她在每次就诊之间写给我的字条看来,这些被唤醒的记忆似乎越来越令她困扰。1991年7月24日我很伤心。我想起我的朋友珍妮,还有新朋友塔米。我很嫉妒她们。原因并非她们与医生的关系良好,而是她们的医生会拥抱她们。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这件事生气,我以为自己再也不想被别人碰了。我经常幻想你会拥抱我。1991年8月1日昨晚,我梦见我在游泳池里溺水了。一只男人的手从水面下托住我的头。他用左手,手指戴着金戒指。这个梦我已做过好多次,但我头一次记得自己看见戒指。1991年8月3日昨天晚上,我不断想起一些童年的生活片段。我想起祖父侵犯我之后,我把染血的内裤藏在某个地方,结果被祖母发现了。那时我大概8岁。我把内裤藏在碎布盒里,祖母问我为何把裤子放进去。她以为我对自己初经来潮感到难为情。只不过事发3年后,我才真的初经来潮。祖母把内裤扔了,往后再也没有人提起这件事。8月5日,卡伦到诊所来,我们讨论她从7月24日到8月3日间写的短信。她在信里描述太多往事,千头万绪,害我一时不知从哪儿开始。话说回来,既然卡伦的治疗计划是靠我俩的互信关系建立起来的,我想就从这一点开始吧。“我没拥抱你……会让你觉得我不关心你吗?”她点头。她确实如此认为。我说我能理解她何以如此感受,还说,若处于她的状况,多数人都会有相同的感受。这么说或许稍有降贵纡尊之嫌,但借由这番说辞,我试图让她了解:虽然我已察觉她以为我不愿意拥抱她,但事实也许是我想拥抱她,但基于某些原因,目前我还没办法做到。我找不到合理解释“不拥抱不代表关系不好”,“拥抱不具治疗意义”,“拥抱可能破坏别人和我之间的界限”的方法,我怕她会以为我只是找借口不拥抱她。有时我问我自己,卡伦遭遇如此严重的人伦悲剧,给她一个拥抱,一点点最基本的人道关怀又何妨?但不幸的是,尽管卡伦表明她渴望得到孩童式的拥抱,我却无法确定我的认知是否与她的感受相符?某部分的她很可能将其判定为恶意接触,所以我决定不冒这个险。“我很好奇你祖母发现内裤上有血的反应,”我继续逼她,“我很惊讶你祖母竟然没继续追问下去。这部分她也有错,而且是很明显、很离谱的错误。”我之所以这么说,理由是我想让她分辨我和那些共同掩盖她受虐事实的人并不一样。我们也谈到男人从水面下托住她的梦。尽管我怀疑那只戴着结婚戒指的手是我的,但我仍很好奇她怎么看这则梦。“你觉得,水里那只托住你头的手是谁的?”我问。她看看我的左手,身子不自在地扭动。“我不知道,”她说,扭过头去。“在水里是什么感觉?”“窒息。绝望。”※※※※每一位精神科医生都需要具备受虐狂和自大狂这两种性情。他们一方面必须被动承受,持续保持无私、充满同情心的态度,另一方面又得引导病人进入治疗程序,坚持成为病人的情绪中心。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能将受虐狂扮演得有声有色,却羞于充当自大狂。我可以陪病人坐上一整天,天天如此,设法理解并掌握他们最细微的情绪波动。好啦,也许没这么了不起,但我确实相当着迷于去了解人类心理层次是如何运作的,也很努力钻研。时间是1991年,我执业将近10年了。我发现我的专业能力越来越退步,几乎整天坐在办公室就诊。尽管每个病人的故事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故事发生的过程几乎全部一模一样,并非每个人都像卡伦这般特别。正如那天我望着川流不息的第95街时的感触:我害怕被困在办公椅上、无止境地聆听病人陈述,直到自己虚弱得再也无法站起来。※※※※1991年11月4日,卡伦告诉我她祖父过世了。她去守灵,却什么也不记得;她大约遗失了6个小时的时间。她说她对祖父的感觉很混乱,因为他偶尔也对她很好。守灵后,她自残的念头增强了,她用某种恐怖的方式伤害自己,极度自我厌恶。听完她自残的具体说明后,我问她,“你认为这些都是祖父过世带来的感觉吗?”“我不确定,”她说,“说不定是这样。”卡伦意兴阑珊,对我的意见似乎没什么反应。“你能想到其他可能原因吗?”卡伦望向窗外,我不确定她是否听见我的问题。“贝尔医生,对于我曾要求你拥抱我那件事……我想向你道歉。”她并未看着我,反倒像在自言自语。“我无权要求你这么做。我觉得我需要被拥抱,但我也想过你为什么不愿意拥抱我。好像我心里只在意这件事。渴望碰触令我感觉自己有问题,但我觉得我像孩子一样需要拥抱——安慰而非伤害的接触,只是无关性别的抚慰性的碰触。你是唯一让我有安全感的人。这是我此生头一次打从心底想与人碰触,却没有可能会受伤的念头。也许,我只是需要确认你会一直在这里。”她的自白令我大吃一惊,原因并非她想要拥抱,想从我这儿得到拥抱而向我致歉,而是这番话的含义不仅感人,也十分辛酸。此外,她道歉的时机也令我意外。一般而言,联想是由问题引发的;从她描述如何自虐,再到她为了想被拥抱而向我道歉,其间必定有某种情绪上的连结。难道她自残的念头非因祖父过世而起,乃是源自我不愿拥抱她?两者之间有关连吗?相互关系为何?卡伦似乎相当痛苦且不自在,也许我根本还没完全领会她的困境。她想要我碰触她,却恨自己渴望碰触。如果她的自残起因于想要与我接触,那么,万一我真的拥抱她,她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举动?※※※※1992年1月底,某个接近傍晚的午后,大雪覆盖整座公园,街灯照得积雪闪闪发亮。我在等卡伦。这几个礼拜我出门度假,好一阵子没见到她。我有些担心,不晓得她今天会给我带来什么难题。“我弟妹向警方报案,指控我父亲猥亵我的侄女妮娜,还有我女儿莎拉。”卡伦匆匆进门,连外套都扬了起来。她看起来颇为焦虑,完全不在乎我的想法——因为我也许会很高兴:她父亲终于必须为自己的兽行受到惩罚了。“你在担心什么?”我问。“他很快就要出庭受审,然后我妈一直打电话来。她一直问我,我爸以前有没有猥亵我。”卡伦似乎非常害怕。“万一我把真相说出来,我觉得有人一定会割断我的喉咙。”“割断你的喉咙?”“我爸总是这样跟我说。他说,假如我敢告诉别人,他就要割断我的喉咙。他会拿刀贴在我的脖子上,表示他会这样对付我。”她瞪大双眼。“你认为他真的会这么做?”“那当然。”※※※※2月底,卡伦表示警方预定在隔天逮捕她父亲。“我丈夫说,万一莎拉真的出了事,全部都是我的错,”卡伦说,“我从来不让她跟我父亲单独相处,因为我知道他可能会干出什么勾当。”卡伦痛苦又绝望。“可是,可能有一两次吧,我把莎拉交给我爸妈照顾。说不定是那时候发生的。”卡伦深陷在自己的思绪中。我静静坐着,等她继续说下去。多年来我常纳闷,她为何不逃离她的父母,躲得越远越好?她不曾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耸耸肩。卡伦的情绪开始崩溃,眼角泛起泪光。“我丈夫是对的,”她哭着说,“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把她留在那里的,我怎么可以!”卡伦深陷绝望深渊,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抓住她,把她拉出来。“但你确实注意到不能让她单独跟你父亲在一起呀,”我说,试着鼓励她,“你相信只要有你母亲在场,你父亲不会伤害莎拉的。”“嗯,”卡伦仍无法释怀。“莎拉怎么说?”我问。卡伦稍稍坐直了些。“她说他什么都没做。”“你相信她吗?”我问。“我在她这么大的时候一定也会这样说,”卡伦虚弱地微笑。“可是,你曾有过的遭遇并未在莎拉身上重演呀,不是吗?”“嗯,”她回答。“你觉得莎拉会跟你说实话吗?”卡伦略显迟疑,我认为她开始爬出那个情绪深渊。“我不知道,”她说,身子不安地移动。“我问她,他有没有威胁她,她说没有。她看起来并不害怕。”“她似乎并未感受到你当时被威胁‘说出去就要割断喉咙’的那种恐惧?”我说。“没有。她没有。”“所以,莎拉很可能不像你或妮娜一样,被你父亲伤害。”卡伦点头。她心情仍然很差,至少比刚才好多了。她仍相当沮丧,但已不再渴望寻死。目前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诊疗时间已经到了。※※※※1992年3月初

                      束动荡流浪生活。该部首领占巴黄固尔多诺赍为此与杨金太福晋商议。经杨金召集四苏木首领和札哈沁部各头目开会,形成决议,四苏木“愿将四棵树以西之古尔图地方,宽阔水草广袤土地,膏腴之山川,任其该部牧民放牲、种地”,并将此决定呈报政府。经过乌苏县县长分别向杨金福晋和札哈沁部首领核实得到确认,并在省政府备案。注414牧场,尤其是水草丰美的牧场,多被牧民视为赖以生存繁荣发展的根基,历史上为争夺牧场发生战争屡见不鲜。四苏木能够让出如此丰美草场给札哈沁人,可以想见其悲悯同族情怀与共同发展的气度。(4)捐资襄助公益事业。1941年2月7日“管理乌苏四苏木兼充护理盟长印务”的杨金福晋去世。死因是年已老迈,且患“麻木不仁病症”,虽经乌苏县诊疗所医生调治,最终无效。除了当地相关官员向塔城行政长报告,乌苏县长等官员按蒙古习俗置办祭物前去致祭。注415杨金福晋去世后,所遗家产均交给乌苏四苏木夏拉寺大喇嘛加木粗收管。遵照杨金福晋意愿,除了诵经开支,加木粗喇嘛代表杨金福晋向乌苏蒙族文化促进分会2次捐赠100只羊作为基金,并为蒙古文化促进会总会修建俱乐部,再次代杨金福晋捐出大元宝五锭、羊50只。影响所致,当地喇嘛及富裕户纷纷捐助,蒙古文化促进会得以开展活动。注416帕勒塔病逝后,所遗亲王爵位由长子敏珠策旺多尔济承袭。据说帕王生前有去西藏拜佛意愿未及完成,敏珠策旺多尔济于1932年前往西藏拜佛,代偿父愿。行前将所有印信交付其子玛尼,由他代理亲王;向省政府请假并得到批准。因此行还有本部落格根喇嘛罗宗丹巴札木苏等10名喇嘛同行,为此敏珠策旺多尔济又向省政府代为申请护照。注417敏珠策旺多尔济一行经由库尔勒,由若羌入藏。沿途地方均有他们经过的报告。注418当敏珠策旺多尔济礼佛归来,适逢马仲英入疆,返疆道路阻塞,他做出前往南京的大胆决定。在南京政府看来,“主持新政者实行封锁政策,遂使新疆蒙旗与中央关系日趋隔绝”,1934年敏珠策旺多尔济“绕道来京,备输悃诚”,受到蒙藏委员会热情招待。他的到来甚至被认为“新疆蒙旗与中央之关系,将日见密切”。根据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石青阳的了解,敏王“留学旧俄贵胄军事学校,志趣卓越,人甚明达,在新疆蒙旗中,颇负资望”,当时又逢内蒙古百灵庙自治运动影响不断发酵,于是石青阳向行政院推荐敏珠策旺多尔济出任蒙疆宣慰专员,“酌给旅费前往新疆各盟旗宣达中央德意”注419。后来敏珠策旺多尔济步帕勒塔后尘,活动于北平、南京、重庆,与国民党政府保持密切关系,曾任蒙藏委员会委员,成为国民党政权中新疆蒙族代表。盛世才离开新疆以后,敏珠策旺多尔济活跃于新疆政坛。1947年11月他衔命由南京飞抵迪化,负责落实新疆盟旗组织法、恢复新疆各部盟长公署以及国大代表选举。其间他频频与省政府、南京中央机关发生联系。不过他以中央大员身份活动不免过于活跃,也招人侧目。据有人揭发,1948年1月26日在蒙文总会举行的由敏珠策旺多尔济主持的选举被认为“显有流弊”,因为未按规定投票选举,而是通过举手表决,并且还有“未经举手表决者”。举报者认为“几全为敏珠策旺多尔济一手操纵,殊失民选真意”。质疑并非空穴来风。确实在当选国大代表名单中,有长期居于北平并去德国留学的敏珠策旺多尔济的异母弟策丹多尔济注420。1949年后敏珠策旺多尔济跟随国民党去了台湾。敏珠策旺多尔济赴藏前曾向金树仁报告,将护理印务托付其子玛尼,得到金树仁批准。1945年时在吴忠信眼中,年仅24岁的代理亲王玛尼“主持游牧颇孚众望”注421。他承袭了敏珠策旺多尔济的亲王爵位,注422在祖母杨金去世后还代理东部落盟长,是乌苏四苏木区长,1945年曾向新疆蒙古文化促进会总会捐献新币伍拾万元,作为该会基金。注423帕勒塔的北京眷属在其身后也留有印迹。前述随帕勒塔去北京的侧福晋育有一子三女(两女夭折)。帕王东渡日本治病时还携带患病的老母。临终时刻侧福晋侍奉身边。注424关于帕勒塔在京府邸,据《宣统三年北京电话史料》记载,帕勒塔王府在大甜水井胡同。《燕都丛考》记载帕勒塔王府小楼在菊儿胡同。1933年9月新疆省政府给帕王侧福晋寄信地址则是北平东城干面胡同四号帕王府。这座府邸是帕王长女买给其母(侧福晋)的。该女嫁给了法国驻北平的一个领事,后来去了法国。注425据调查迪、阿、塔、伊各区巡视员李钟麟1935年5月的调查报告,帕王京邸侧福晋曾对他面诉,她从北京携儿女回四棵树帕王府,因与袭爵的敏珠策旺多尔济意见不合,于是住到乌苏县城。侧福晋请求金树仁发给护照,取道俄国回京。该专员认为,“查该福晋前因家庭交涉,几成意外之变,我帅已洞悉其情。兹该福晋既欲返京,似此祸胎,莫若遣之为快。如蒙俞允,请令饬塔城并示专员,以便转知,兼促其起程,庶免贻害蒙族,在亲王亦当铭感矣”注426。报告的坦言,说明金树仁了解帕亲王家庭矛盾,李钟麟称侧福晋为“祸胎”,并谓敏亲王会“铭感”,说明新疆当局同情或支持与侧福晋“意见不合”的敏亲王。至于帕勒塔的乌苏福晋杨金及叔叔嘉穆措喇嘛是何态度,无从知晓。只知京邸侧福晋与敏珠策旺多尔济有矛盾。1933年,京邸侧福晋为儿子策丹多尔济(敏珠策旺多尔济异母弟,生于北京)袭爵事致函新疆省政府。帕勒塔去世时,“渥蒙大总统恤赏镇国公世爵”,侧福晋希望新疆省政府代为办理承袭事宜。据交付的履历记载,当时策丹多尔济年纪20岁,震旦大学肄业。简历以汉文书写,寄给省政府。侧福晋认为蒙汉合璧才合乎规定,因此她向省主席刘文龙说明北平帕邸“档案全无”,请刘文龙查明后加入蒙文。刘文龙回信至“北平东城干面胡同四号帕王府”,称帕福晋寄来的回函及相片等收到,关于策丹多尔济袭爵事已经让德贝勒(德恩沁阿拉什)来省洽谈并办理手续。他还提到,侧福晋所转家信已经让乌苏县长转交。注4271947年国民党召开第一届中华民国国民代表大会,策丹多尔济作为北路盟选举人当选代表注428。他曾留学德国,归国后在辅仁大学教书。1949年以后,先后在北京外交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教书。作为新疆蒙古历史人物,帕勒塔留下的事迹很不完整,其参与的活动因缺乏细节而模糊,给人留下许多揣想。近年来随着档案整理刊布,相关资料陆续浮出水面,这也许有机会推动关于帕勒塔及新疆近现代史的研究。


                      后记衷心地感谢所有的被访者和为我联络这些被访者的朋友们,我在每篇访谈中都已有所交代,由于人数太多,恕不在此一一列举,敬乞原谅。还有一些朋友,多年来对我这项研究计划,一直以各种方式予以不懈的鼓励与支持,并多次为我提供访谈线索和访谈所需的各种方便,乃至陪同我一道出行,要在这里特别提出的,有郭松义、胡鸿保、姚安、张莉、杨海英、江桥、关纪新、邱源媛、佟鸿举、李南、岑大利、毕奥南、吴丽娱、郭绮纹、印红标、邢克斌、印嘉佑等人,其中我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郭松义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胡鸿保教授、当年的首都博物馆副馆长姚安博士、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研究馆员张莉女士、香港浸会大学阮丹青教授、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所杨原先生、橘玄雅先生等处得益尤多。另外特别要感谢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博士生苏柏玉,苏柏玉同学承担了本书大部分的校对、修订和插图等烦难琐细的工作,并且对本书的题目、编排、文字诸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同时我也感谢她的导师、我的老同学牛润珍对我这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还要感谢北京出版集团安东、杨良志、吕克农、高立志诸位先生的积极建议、启发和资助,并感谢诸位编辑的辛勤劳动。最后,感谢我的家人多年来为我从事这项计划给予我的理解与支持。作者谨识2016年2月注释注1需要说明的是,我做的北京人访谈,尤其是深入访谈,并未被全部收入这套《北京口述历史》丛书之中。最近几年,我还与其他人合作有《宣武区消失之前》《个人叙述中的同仁堂历史》《大历史·小人物》等围绕北京城和北京人的口述史专著,已分别由北京出版集团和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外,对常人春、常寿春兄弟的口述访谈,也正在编辑之中。注2比较有代表性的专著,如赖惠敏:《天潢贵胄:清皇族的阶层结构与经济生活》,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专刊,1997年版;[美]李中清、郭松义主编:《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刘小萌:《爱新觉罗家族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等。注3这个简述主要依据胡启松:《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宗室人口史料概述》与鞠德源:《清代皇族人口册籍》,均载李中清、郭松义:《清代皇族人口行为和社会环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注4关于1935年《宗谱》介绍,见刘冰:《爱新觉罗宗谱》,载《图书馆学刊》2011年第1期。注5乌兰(女),蒙古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乔吉是她的丈夫。注6见(中国边疆史地研究):《满学专家爱新觉罗·启孮教授》,载《金启孮先生八十寿辰暨执教五十年纪念集》(内部刊行本),1998年版,46页。此外,金先生在《情寄第二故乡——我在内大的二十五年》一文中也提到此事,载纪念文集“附录”,140页。注7这里所说的爱新觉罗家族的行辈字,仅仅限于道光帝之子而不及其他。“溥、毓、恒、启”四字是道光帝亲选的。注8该照片选自《金启孮先生八十寿辰暨执教五十年纪念集》(内部刊行本),1998年版。注9该世系表主要根据金启孮《记荣府史的成书》、乌拉熙春《荣亲王府的文化史》(均载《爱新觉罗三代满学论集》,远方出版社1996年版)编撰。注10关于分府制度:皇子到15岁(虚岁)左右,便要搬出大内接受爵秩,称为分府。皇子授封分府后,其居室、服用、设官、俸禄给养由内务府负责,各按爵位等第拨给。因为他们得到的爵位一般都是亲王、郡王,至少也是贝勒、贝子,所以习惯上亦称为拨王制度。拨王制度开始于康熙六年(1667年)。这一年年初,顺治帝的第二子福全亦即康熙之兄被封为和硕裕亲王。经康熙帝批准,为适应新的受爵分封制度而产生的拨王制度正式出台:康熙六年奏准,凡分封皇子,各按爵秩,奏简领侍卫内大臣,内府总管,会同该旗办理。应给旗下满洲、蒙古、汉军佐领,并内府三旗佐领、内管领,应给府第,候旨指给……又定:“凡畿辅旗庄,国初颁赐已定,厥后皇子分封、公主赠嫁,皆取诸内府庄田”,这就是说,分府王公们的田地、人丁等等,都是要从内务府皇庄和各应差人丁中拨付的。而且一经拨出,相关的庄头、庄丁便由“随王之旗分佐领代管”。有关各爵位拨给的田庄、人丁数后来曾有变化,但其来源和性质始终未变。见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卷1198“亲王以下分给户丁庄园分例”。注11兆祥所,是清代皇子们的居所。皇子在受封完婚后,就会分府出宫。但兆祥所位于紫禁城,未见圆明园中也有兆祥所的记载。注12溥心畬(1896—1963),即溥儒,初字仲衡,改字心畬。溥心畬之父载滢为奕次子。其长兄过继给了伯父载澂,袭了王爵;排行老二的溥心畬与三弟溥德奉母定居北京。溥心畬曾留学德国,诗文、书画皆有成就。画工山水、兼擅人物、花卉及书法,与张大千有“南张北溥”之誉,又与吴湖帆并称“南吴北溥”。1949年10月18日,新中国成立不久,溥心畬藏在一艘小船里,从上海冒险偷渡至舟山群岛(当时舟山仍为蒋军所据),又从舟山辗转赴台,并于台湾师范大学执教。1963年11月溥心畬患鼻咽癌在台北病故,享年68岁,葬于阳明山。注13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秋,应张道藩之邀与齐白石等人到达南京,举办溥儒、齐白石联合画展。经张真夫推荐,被蒋介石指定为满族“国大代表”。1947年从南京开会后回到北平发起组织了“满族文化协进会”,城近郊区有数千人登记入会。1948年国民党在南京召开行宪“国民大会”,溥儒、唐君武和金启孮之父金光平等人当选为代表。溥儒在会上发言,阐述了满族人的悲惨处境,呼吁明文规定满族平等地位,引起广大满族同胞的强烈共鸣。注14关于八线法手卷,金先生在《怀念宗长——溥儒心畬对满族的贡献——北平满族协会怀旧》一文中有详细说明,载台湾满族协会编《满族文化》第22期,1996年版。注15该府位于今北京复兴门立交桥东南的鲍家街43号,这座昔日太平湖畔的府邸作为荣王府前后共计66年,经历了清代乾、嘉、道三朝,至道光三十年(1850年)该府邸被另赐醇亲王为醇王府。注16道光三十年荣亲王府被另赐给道光第七子、醇亲王奕,奕之子载湉即生于此府,后载湉即帝位,改元光绪,该府遂成为潜邸。按清制,光绪继位后醇亲王必须从此府迁出,所以醇亲王原在太平湖的这个王府便称为南府,后海北沿的新王府称北府。注17朝阳大学:民国时期著名法科大学。创办于1913年9月,设法、商二科,称民国大学,1916年改名为朝阳大学,校址在东直门内海运仓。是我国法学摇篮之一。享有盛誉,世称“南有东吴,北有朝阳”,1949年改建为中国政法大学,1950年2月,中央决定将中国政法大学和华北大学合并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为人大初建时设立的八大系科之一。注18该照片选自恒煦、启孮、乌拉熙春著:《爱新觉罗氏三代满学论集》,远方出版社1996年版。注19点校“二十四史”及《清史稿》是新中国成立后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从1958年开始,到1978年最后一部《宋史》出版为止,历时20年,其中还跨越了“文革”十年的动荡岁月,经历了文化浩劫。数十位专家学者先后会集于北京中华书局,逐句校点,集体定稿。基本上选用了当时最好的底本,改正错字,校补遗缺,加注新式标点,划分段落,并撰写了内容翔实的校勘记,使中国数千年的悠久历史以更准确、更清晰的面目出现。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出版问世之后,各种旧版本的“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几乎全部被替代,成为海内外学术界最权威、最通行的版本,享有“国史”标准本的美誉。其中《金史》由傅乐焕点校,“文革”期间傅乐焕去世,1971年后改由张政烺继其事。遗憾的是,我做口述时,还未及问到金光平点校的《金史》是否留存,与傅、张二人的点校是否曾经对照。注20金启孮先生的父亲金光平于1912年袭爵镇国公。注21金先生这篇口述中多次提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却未明说这年发生的具体事件。这年1月蒋介石宣布复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之职,4月二次北伐开始,5月张作霖北京军政府召开最高紧急会议,决定下总退却令。6月北伐军第二军团进入北京城。6月21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4次会议议决,北京改名北平。注22京师图书馆是1909年9月9日由清政府批准兴建的,首任监督是四品翰林院编修缪荃孙,馆舍设在北京什刹海后海北岸广化寺。清亡后京师

                      关键词 >> 亚洲黄色网站视频看看30

                      评论(320)

                      相关推荐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