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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成熟丰满熟妇av无码区 发布时间:2024-01-06 14: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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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理)参与新政,后又调袁世凯进京,触动了顽固派敏感的神经。顽固派的领袖们在慈禧面前告了他一状,昨天他被慈禧叫过去狠狠地训了一顿。慈禧警告他:如果再跟着康有为、梁启超进行如此激烈的改革,那么你的皇位就将不保!接下来,内心忐忑不安的光绪写了一道旨意,秘密交给了军机章京杨锐,让他把意思传达给康有为等人,希望能缓和事态,让改革继续进行。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份密诏后来经过康有为精心篡改,直接导致“戊戌政变”的发生。关于这个类似汉献帝衣带诏的密诏内容一直有多个版本,康有为的版本如下:……朕屡次极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可保,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等,可与诸同志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特谕。看这意思,明摆着要老康这几个人起兵勤王嘛,可这是光绪的原话吗?其实,光绪密诏的原件自偷运出宫之后就一直踪迹渺然,直到十年之后慈禧与光绪同时去世,杨锐之子才将原件交还给都察院,密诏原文从此真相大白。密诏内容特别长,简化下来的大意就是——光绪皇帝把慈禧威胁他的事情大概讲了一讲,说如果再这样激烈改革的话,那么他的皇位就将不保,现在还是先缓一缓再说吧……康有为你先到上海去避一避。事实证明,康有为的版本是伪造。不管此后的几十年中康有为如何为自己辩护,在最有力的证据面前,什么辩白都是苍白无力的。在此提一句,为什么后来慈禧那么恨康有为和梁启超?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康有为、梁启超携手“创作”了“康记戊戌变法史”,又经过海内外多年的反复“炒作”,大大败坏了她的形象。变法第九十八天:1898年9月16日。天还没有亮,袁世凯就来到了皇宫门前等待皇帝的召见,为朝廷工作多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光绪皇帝本人。接见时间并不久,接见内容仅仅是皇帝给他升了官,从直隶按察使升到了候补工部侍郎,连升两级,地方官变成京官,官阶也从正三品升到了正二品。连升两级的荣耀在和平时期十分难得,光绪的这个动作又引起了顽固派的关注。顽固派意识到袁世凯的到来没有那么简单,他们猜想很有可能是皇帝想动手!顽固派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些人未雨绸缪,开始进行有目的的军事安排。他们安排了聂士成、董福祥两员大将堵在了袁世凯可能带兵北上的路线上。升了官的袁世凯也嗅到了不好的味道,直觉告诉他京城的局势很危险,他在宾馆里度过了不安的一天。变法第九十九天:1898年9月17日。光绪皇帝再次召见袁世凯,这次见面的时候说了点实际内容。光绪皇帝说:袁世凯你可以与直隶总督荣禄各办各事。袁世凯多么有政治智慧的一个人,马上领悟了光绪的意思,光绪让袁世凯不要听顽固派荣禄的,独立出来跟着皇帝干。袁世凯对局势有着清醒的判断,对光绪的言外之意是很犹豫的。但嘴上还是说:为臣遵旨。然后唯唯而退。变法第一百天:1898年9月18日。康有为终于见到了光绪密诏复制版,这是杨锐秘密通过人辗转带给他的。康有为失望了,这份密诏意味着他的“围园劫后计划”是谋反!但康有为不想就这么算了,已过不惑之年的他已不再年轻,他经不起失败,一定要让变法成功!康有为这时候已经失控,他精心伪造了一份“密诏”,他要让“围园劫后计划”正大光明。他这一念之间的冲动,就结束了变法的历史。之后康有为找来谭嗣同,让他去说服袁世凯起兵。当然他也知道袁世凯不一定百分之百保险,所以还留了一手,早就找好了一个叫做毕永年的绿林好汉,要这位好汉在万不得已时带人进入颐和园捉拿慈禧。晚上七点左右,御史杨崇伊在庆亲王奕劻的带领下来到了颐和园。他向慈禧上了一个大概五百字的奏折,代表顽固派请求撤销戊戌新政。他说:康有为这帮乱党现在把大清朝搞得乌烟瘴气,别看他们现在只顾着整我们这帮老臣,一旦他们修理完我们之后,就会对太后您不利,大家伙都觉得他们这是在威胁大清的根本……慈禧并不关心维新派和顽固派的死活,对她而言,权力才是关键,她要永远掌握统治天下,她喜欢现在的一切——权力、操控、斗争,谁影响她掌控权力,她就不让谁好过。可惜无论是改革还是革命,其变动的背后都意味着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消长。任何一个新政策,在获取一部分人支持的同时,往往会伤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任何的改革进程都会受到重重阻力。就这一点而言,无论是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或者“戊戌变法”,甚至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都绝无例外。而现在维新派的改革步伐又太大、太急了,那些既得利益者当然要拼死反对。在变法过程中反对新政最厉害的莫过于那些中央干部和地方重臣。对于这些执掌政权的权贵来说,旧制度和以往的政策法令都是他们牟取私利的手段,一旦进行改革,将使得他们失去已有的一切,对此他们怎么可能会袖手旁观?问题的关键是,慈禧太后正是靠驾驭这些人来统治天下,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她的权杖就失去了支撑。显然,非要从顽固派与维新派之间做一个选择的话,前者更利于她的统治稳定,所以慈禧答允了杨崇伊,并下令明天从颐和园回宫。晚上九点左右,谭嗣同带着康有为给他的使命来到了袁世凯下榻的法华寺。让袁世凯举兵勤王,杀荣禄,软禁慈禧。至于袁世凯给谭嗣同的回答则永远是一个谜了。变法第一百零一天:1898年9月19日。慈禧从颐和园回宫,让维新派措手不及,毕永年入园的计划已不可行,康有为意识到政变已经失败。慈禧通知光绪:你从明天起迁居瀛台。这实际上就是要软禁光绪了。变法第一百零二天:1898年9月20日。凌晨,康有为逃到了天津,在英国人的帮助下踏上了去往日本的旅途,开始了十六年的逃亡生涯。光绪虽然知道这是自己亲政的最后一天了,但还是按照计划接见了两个人:袁世凯和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这是光绪第三次召见袁世凯。袁世凯很婉转地对光绪讲了一番话,大概就是说:您变法我支持,但是我觉得应该由老成持重的大臣出来主持。比如张之洞就很好,人家办洋务很成功啊,应该用这样的人来主持变法。现在新进的这帮人,资历太浅,太冒进,没什么真本事。袁世凯明摆着就是不看好老康他们这帮人。光绪听了这番话后更是彻底心灰意冷,因为他看重的袁世凯居然也不支持他。从皇宫出来后,袁世凯登上回天津的火车,傍晚回到天津。有人看见他走进了荣禄在天津的官邸。接下来光绪召见了伊藤博文。光绪原本想聘请伊藤博文为维新顾问的,可伊藤博文多么的精明,他跟袁世凯其实是同一天抵达北京,经过这么多天的摸底,他当然知道清朝说话管事的是谁。原本举国期待的伊藤博文来华访问,就在双方的草草客套话中轻轻地画上了最后一笔。光绪的政治使命在此刻彻底终结。变法第一百零三天:政变当日。早朝期间,很久不亲临朝政的慈禧来到了满朝文武面前,发动了她一生之中的第三次政变。对着满朝文武,慈禧发布了两条重要命令:第一条,大意是说我老佛爷又回来了!光绪皇帝以后说话不算数了,帝国大小事务重新由我掌管。第二条,逮捕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党人。命令原话是这样的:康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着革职,并其弟康广仁,均着步军统领衙门拿交刑部按律治罪。早朝结束后,慈禧又回到了颐和园。晚些时候,梁启超劝谭嗣同和自己一块儿躲入日本使馆,然后逃到日本继续战斗,但谭嗣同说:你走吧,我要留下来,各国变法无不流血而成,至于中国,就从我开始吧!谭嗣同选择了另外的战斗方式——牺牲!他可以逃而选择不逃,他可以不死而选择死,这是怎样的血性和胆识!尤其难得的是,这谭嗣同可是一位真正的“官二代”,老爸谭继洵是湖北巡抚。八天后,9月29日,“戊戌六君子”谭嗣同、康广仁、林旭、杨深秀、杨锐、刘光第在菜市口就义,罪名是“大逆不道……劫制皇太后”。谭嗣同死之前在狱中写了《狱中题壁诗》:望门投止怜张俭,直谏陈书愧杜根。手掷欧刀仰天笑,留将公罪后人论。咱们熟悉的后两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去哪里了?原本就没有,是梁启超偷梁换柱的结果。“我自横刀向天笑”如此豪气冲天、充满大无畏革命气概的诗句,出自一个大家绝对想不到的人之手。此人就是本书中的超级反面龙套,一句台词都没有的苗沛霖同志。现附上苗沛霖于三十年前所作的《秋宵独坐》一诗:手披残卷对青灯,独坐搴帷数列星;六幅屏开秋黯黯,一堂虫鸣夜冥冥。杜鹃啼血霜华白,魑魅窥人灯火青;我自横刀向天笑,此生休再误穷经。也就是说,梁启超属于借用,梁启超果然是大手笔。这一改,“我自横刀向天笑”,仿佛比原诗更加豪迈,但是却违背了先烈的原意。这一小小的改动完全遮掩了康有为所代表的维新派曾有武装夺权的谋划,没有了谭嗣同“留将公罪后人论”的坦诚。至此,“戊戌变法”彻底失败,光绪皇帝被囚禁于瀛台,开始了漫长而无望的等待,可是到死也没有等到渴望的自由。袁世凯告密与否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变法第一百零二天,袁世凯回到天津后在荣禄的官邸说了些什么?答案应该是告密。但他的告密并不是发动“戊戌政变”的起因,只是加剧了“戊戌政变”的激烈程度,理由有三:理由一,逮捕康有为等人的罪名前后有变化,政变之初并没有逮捕谭嗣同等人的命令,所以谭嗣同他们没有跑,很轻易地被抓了。21日的罪名是“结党营私,莠言乱政”,也没有逮捕谭嗣同等人的意思。而29日的罪名就变成了“大逆不道……劫制皇太后”。把康有为等维新党人的罪名性质由“莠言乱政”上升为“大逆不道”,这必然是慈禧知道了他们“围颐和园、武装夺权”的结果。这可能是袁世凯告密的作用,只不过慈禧知道这件事显然已经是21日之后的事情。理由二,荣禄来不及赶回北京告密,而且康有为的逃跑早就暴露出政变已然失败。慈禧发动政变的时间是21日凌晨,而袁世凯回到天津已是20日晚上。即使袁世凯20日晚真的向荣禄告密了,那个时候天津到北京的火车没有晚班车,技术和设备都不能支持夜间行车,所以荣禄到不了北京。退一步讲,即使荣禄骑马到了北京,他也见不到慈禧。北京实行宵禁,他即便夜里赶到,也根本进不了城。而且慈禧归政之后,只有礼亲王世铎、庆亲王奕劻可以直接觐见,别人不是想见就能见的,因此荣禄要见慈禧还得巴巴地去找亲王引见。也就是说,荣禄如果夜闯深宫也要拉上亲王,这么麻烦地跑一圈,天早就亮了。所以这场政变不是因为袁世凯告密才引发的,恰好相反,是康有为的急功近利致使同仁牺牲,也让光绪过早地结束了政治生命。理由三,有人记载了袁世凯的告密过程。一起来看一看袁世凯回到天津的傍晚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20日晚,袁世凯走进了荣禄的府邸,至于他去找荣禄的理由,可以有很多,譬如给领导汇报北京之行和中央最新指示,或者买了小礼品拍领导马屁,又或者是去告密。但有两个事实是改变不了的。一、荣禄欢迎他的仪式有点过于隆重了——荣禄的卫兵夹道,明晃晃的军刀刺疼了袁世凯敏感的神经(卫兵夹道罗列——张一麐《心太平室集》)。不光张一麐这么记载,陈夔龙《梦蕉亭杂记》也是如此记录,陈夔龙是荣禄的心腹,与袁世凯一直不和,他的日记真实度很高。接下来的引用皆出于这两本书。二、袁世凯见到荣禄时,发现杨崇伊也在场。原来杨崇伊在说服慈禧发动政变后,就受慈禧所托来到天津告知其心腹荣禄,她又出山了,当然肯定还有一些其他的最高指示。总之,荣禄早就知道了慈禧训政捉拿“二康”的消息,也知道了光绪给袁世凯升官的消息,但他都装作不知道,其目的不言自明,两个人根本不信光绪没给袁世凯安排什么任务。只可惜卫兵夹道还是暴露了气氛的不同寻常:对袁世凯很怀疑。接下来,杨崇伊与荣禄演起了双簧,杨崇伊阴恻恻地说了太后训政的消息,荣禄则装作刚刚知道的样子。袁世凯这时候心中惴惴不安了:毕竟光绪升他官的事情怎么解释?而且谭嗣同找他密谈,提出“围园劫后计划”的事情会不会败露?败露了不仅要掉脑袋,还要连累家人……袁世凯的内心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之中。若是告密,谭嗣同等人必死;若是不告密,他袁世凯也只有死。袁世凯经过短暂的激烈思想斗争,选择了一条更安全的路:坦白从宽,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自己的性命、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只好牺牲大家。于是一股脑地全说了出来,跪求荣禄为他做主(袁知事不谐,乃大哭失声,长跪不起。跪求荣为做主)。接下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杨崇伊把袁世凯的密告带回了北京,慈禧知道了兵变围园的密谋,谭嗣同等人被捕。得失再回过头来看当时的情况。关于“戊戌变法”:论天时,危机感笼罩之下,为民族谋出路极得人心,许多士大夫都支持变革,至少慈禧一开始并不反对变法,否则,变法一百天都不可能坚持。论地利,至少在湖南有陈宝箴那样坚定的维新派,在湖北,有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张之洞,袁世凯和李鸿章也基本上支持变法,有这些人的表率,其他观望之中的疆吏假以时日,也并非不能跟上来。论人和,皇帝站在了变法的中心,还有一部分大臣,许许多多有科举功名的读书人都站到了这一边。因此也不能说变法就注定会失败,之所以失败,就败在维新派自己手中。首先是光绪自己的问题。据史料反映,作为维新派领袖的光绪,他和变法骨干康有为、梁启超等竟然只见过一次面,都没有开会弄个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真搞不清光绪到底在打什么算盘。于是,在一百零三天的变法中,就形成这样一种局面:所有的主意都由光绪皇帝拿。不过光绪的政治手腕还是太嫩了点,又严重缺乏执政经验,操之过急,没有规划,没有步骤,不懂妥协,时而独断专行,时而当断不断,旨意一天三变,恨不得几天之内就把几千年的积弊翻转。结果从中央到地方都阳奉阴违,包括那些真想变法求强的官员都无所适从。光绪有热血、有动力,很努力,可是缺乏历练,太没有经验,如果有几位稳重的能臣辅助的话,也许会好很多。然后是康有为等维新派自己的问题。先看看不怕流血牺牲的谭嗣同。这位仁兄在甲午战争马关议和时上奏说:我们将外蒙古、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割让给俄国,每平方公里五十两银子,加起来十亿两白银,两亿两给日本,剩下的变法(《谭嗣同全集·奏折》)。就冲这个奏折,谭嗣同的政治智商就有问题。康有为这几个人之中,官阶最高的也就是军机章京杨锐等四人(四品),康有为本人仅仅只是一个六品小官。而他们的对手则是掌握了帝国军队、政治话语权的顽固派。双方的力量对比,不啻螳臂当车!遥想当年,名垂宇宙的文人领袖、北宋宰相王安石在皇帝宋神宗的全力支持下进行变法,最后也是以失败而告终!此时彼时一对比,除了王安石名气更大、实力更强以外,康有为和王安石失败的原因都一样:这两位都是太固执且自负的人,太急于求成。瞧瞧康有为他们提出来的一些变法措施:一、取消旗人特权,让其自谋生计。这一下子,全体旗人算是被得罪了。二、废除八股,令各书院一律改为学西学的学堂。这一下子,所有之前一直在学八股的文人们算是被得罪了。三、裁汰冗员,撤销闲散重叠机构。这一下子,把大多数官员得罪了。四、大规模裁减绿营兵。这一下子,算是把一批“军人”(这帮人本身也不配叫军人)给得罪了。康有为他们提出的这些建议的确都对国家有利,但他太着急了。变法刚开始,他的这些建议就把读书人、“军人”、官员、贵族全给得罪了。换句话说,除了坚定的维新派外,其他所有人都被得罪光了

                      朝义进入范阳城。面对李抱忠的阻拦,史朝义当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向在城门外向站在城头上的李抱忠解释自己为什么回来的原因,并用君臣大义责备李抱忠,但李抱忠的一句话,让史朝义顿时从头上凉到脚下。“上天不佑大燕,大唐又要中兴了,现在我们既然已经归顺了大唐,怎么可以再助纣为虐呢?希望您尽早找到谋求自全的办法,而且田承嗣肯定已经背叛了您,不然的话唐军也不可能追您到这里。赶快走吧!不留了!”言罢,李抱忠转身走下城楼。“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史朝义在城下已经完全不能顾忌自己的身份,竟然一边说着一边失声痛哭起来。“将军难道没有一点怜悯之心吗?我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吃饭,将军即使不让我们进城,难道不能招待我们一顿饭吗?”说到最后,史朝义已经没有“皇帝”的威严,完全像是一个沿街乞讨的乞丐。即将走下城楼的李抱忠听到史朝义的喊声后,他发出了一丝怜悯之心,派人把食物装进框里,然后用绳索从城头上送到外边。这一刻,是史朝义一生中最为屈辱的时刻,当那些食物从城头上系下来的时候,史朝义一把抢过食物使劲地往嘴里塞,连日来的逃命生活,已经让史朝义顾不上食物的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对于他来讲就是最大的幸福。当时跟随史朝义一起逃命的范阳人不在少数,他们看到史朝义的这副狼狈相后,知道大势已去,所以全都利用这个机会四散而逃,而史朝义也没有过多地阻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之所以在此前一直跟着自己,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还有希望,可是现在自己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所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们去吧。就这样,在很多人接连离开之后,史朝义的身边只剩下几百名胡兵,在饱餐李抱忠“赏赐”的食物后,他和这些胡兵们继续向北逃窜。在路过广阳(今北京密云)的时候,史朝义看到城门紧闭,他没有再请求进城,而是下定决心跑出国门,北入奚和契丹部落。但是在到达一个叫温泉栅(今河北唐山北部)的地方时,史朝义因为过于疲劳,他暂时停下了脚步,而让他想不到的是,他这一停竟是永久。事实上,在史朝义刚刚逃离范阳地界后,唐军恰好追击史朝义进入范阳地界。范阳节度使李怀仙没有想到史朝义会这么快就逃离自己的地盘,为此他深刻追究了李抱忠拦截不利的责任,而且派兵向北急速追击史朝义。在李怀仙看来,如果能拿到史朝义这条大鱼,自己将是再造大唐中兴的功臣。最终,经过五昼夜的追击,终于在温泉栅追上了史朝义。当李怀仙的人马追上史朝义的时候,这个“逃亡皇帝”正在一片树林外休息,在看到一片旌旗招展时,他立即意识到追赶自己的人已经距离自己不远了,慌乱之中史朝义向着丛林中跑去,当他到了密林深处,他忽然发现一件倒霉的事——李怀仙的人马已经将这片树林彻底包围。李怀仙的人马并没有追着史朝义进入树林,因为他们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熟悉,这是一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树林,只要把守住几条出口,史朝义就算是插上翅膀也难逃出。终于,连日的惊恐和疲劳让史朝义的精神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此时距离他在范阳城下的那顿饱餐,已经整整过去了五天,这五天他已经是食不果腹,看着依然跟在身边的那几百名胡兵,史朝义不禁号啕大哭起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史朝义用拳头猛力的槌打头部,然后他痛苦地跪在地上。“圣上!不如出去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或许还会有条生路。”一名胡兵提醒着说道。“我死不足惜,可是今天竟然让你们陪着我死,唉!”在场的的人全都默不作声,史朝义从地上站起来,用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环顾在场的这几百名胡兵,片刻之后,他解下了腰带,然后径直走到一颗树下,将腰带挂在上面,并打了个死结。“圣上!万万不可啊!”“走开!不要管我,如果你们还认我这个圣上,就走远点!”史朝义歇斯底里地喊道。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史朝义已经彻底绝望,或许终结生命对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很好的解脱。所以,没有人再去阻拦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史朝义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直到他将脖子伸进他亲手打的那个死结套中。……广德元年(763年)正月二十六日,史朝义在温泉栅的密林中自缢身亡,这也意味着历经八年的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在史朝义身亡之后,那几百名胡兵走出林外向唐军投降,李怀仙命人割下史朝义的首级送往京城长安。正月三十日,史朝义的首级终于摆在了李豫面前,那一刻李豫流下了兴奋的泪水。八年来,山河动荡,流民失所!八年来,很多人献出了生命,更有很多人没有亲眼看到叛乱的平定,而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但今天,胜利真的到来时,所有人都心潮澎湃,很多人载歌载舞、鼓掌相庆。这其中,也包括远在长安城千里之外的一个人。当这个人听到史朝义自缢身亡,安史之乱被彻底平定时,他赤着双脚从屋子里兴奋地跑到院子里,然后跪在地上,眼含热泪地双手托天大声高喊“苍天开眼”。然后,他又径直跑回屋内,提起笔来记录下那一刻他兴奋的心情,写下了那首著名的诗篇《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这个人就是我们前边多次提到的,千百年来被人们冠以“诗圣”头衔的杜甫。千古诗圣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今河南巩义)人,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盛唐时期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有一千四百余首诗被保留到今天,其精湛的诗艺,在中国古典诗歌中影响深远,备受推崇,其诗被称为“诗史”,他被世人尊为“诗圣”,与另一位盛唐大诗人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大唐的黄金时代开元盛世中度过的,沐浴在盛世荣光中的杜甫和李白具有同样的想法,那就是当上宰相,然后“致君尧舜”。事实上,杜甫和李白的经历有很多相似之处,如浪迹天涯、经历坎坷、不受重用等,但唯一不同的是,李白生前名声已经响遍大江南北,而杜甫生前则是默默无闻,甚至在他去世后的几十年时间内,杜甫依然不为世人所重视。不可否认,杜甫是个伟大的诗人,具有忧国忧民的情怀,尤其是安史之乱爆发后,他写了很多揭露安史叛军暴行以及同情无辜百姓的诗歌,但杜甫同样具有致命的弱点,而在我看来,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杜甫的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旧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性格褊狭浮躁,没什么气量,凭着恩情放纵不羁(甫性褊躁,无器度,恃恩放恣)。《新唐书?杜甫传》记载:杜甫旷达不拘礼俗,又不自我约束检点,喜欢谈论天下大事,调子虽高却不切实际(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从上述两条记载来看,杜甫实际上并不像他在很多诗歌中所写的那样,具有非凡的政治才华,可以协助皇帝再造淳朴的民风,说得通俗点,杜甫不具备“宰相肚子能撑船”的气量,他的可控世界只是宣纸上的妙笔生花。透过他一生的经历来看,在很多关键时刻,杜甫的性格是制约他发挥政治才能的最关键因素,以致一生落寞不得志,只有通过诗歌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三十六岁之前,杜甫基本是在漫游生活中度过,只在二十四岁那年参加过一次科举考试,那一次他并没有将考试放在眼里,算是小试牛刀,所以没能考上。虽然他的志向是登科致仕,但在年轻的杜甫看来,以他的才能只要稍加准备,参加科举考试肯定会一举中第,所以此后的很多年里,他并不急于参加考试,他要走遍名山大川,扩宽视野,为自己的人生增添厚度。那时他的足迹踏遍了江南锦绣之地和燕赵雄浑的山川,甚至为未能飘洋过海到日本而遗憾。在漫游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杜甫裘马轻肥,呼鹰逐兽,快意非常,进取心十足,并自信满满,坚信自己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在政治上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一点,从他的那首《望岳》便可以看出: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首诗,杜甫借着登上泰山最高顶的雅兴,表达了自己敢于攀登人生顶峰的伟大抱负和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与王安石的“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和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有异曲同工之妙。可以说由于性格的原因和年轻时漫游生活的经历,使得四十岁之前的杜甫对这个世界永远抱有一种希望之情,尤其是天宝三年(744年),他在漫游的途中结识了李白和高适,三位诗人由于性格相近、情趣相投,一同登高怀远、郊游狩猎、访道寻幽,让杜甫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以至于很多年后当他深陷困境时,时常回想起那段惬意非常的时光,不禁怅然慨叹世间境遇多变。那一年的秋天,杜甫和李白、高适三个人由于各自的目标不同,终于分道扬镳,李白前往任城探亲,高适则南游楚地,而杜甫则前往兖州(今山东兖州)看望父亲。天宝四年(745年),杜甫终于结束了自己的漫游生活,转年他带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政治理想来到长安,准备参加当年朝廷的科举考试。那一年,杜甫三十八岁。当时已近不惑之年的杜甫参加科举考试,其心态已经和二十四岁那年不可同日而语。由于年龄的原因,杜甫对这次考试很是看重,为此他经过了认真的准备,应该说在考试之前,杜甫对自己的才能还是很有信心的,但考试结束后,朝廷却只发布了一道榜文,上边写着:无一人及第。毫无疑问,这道榜文意味着拥有绝对自信的杜甫再次落选。这件事情让杜甫百思不得其解,甚至当时在京城长安也引起了极大的非议,因为即使杜甫落选,总应该还有其他人中举,但朝廷这道“无一人及第”的榜文实在让人不明白朝廷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然而朝廷的这道榜文并不是拍脑门的决定,它的发布是一个朝廷顶级大佬操控的结果。这个人的名字叫李林甫。当时独揽相权的李林甫知道李隆基爱惜人才,所以为了取悦李隆基,让李隆基的虚荣心能够得到充分满足,他制造了“无一人及第”的假象,也就是所有人全都不录取,让皇帝陛下知道天下所有的人才全都已经被朝廷录用,天下没有一个人才被埋没。李林甫的这种做法不仅满足了李隆基的虚荣心,更让他得到了更加丰厚的政治利益。但对于杜甫而言,这却是个致命的打击,因为他将此次考试看成自己唯一成功的机会,可是最终却惨败而归,这让杜甫顿时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绝望之情。更何况前边我们说过,杜甫不是那种气量宏大的人,一次失败不要紧,只要坚定信念,还可以重头再来,而杜甫恰恰缺少这种韧劲儿,经过这次失败后,他犹如斗败的公鸡一样,再也没能缓过神来,而自此之后他再也没能鼓起勇气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这次失败不仅让杜甫的心灵承受了巨大的打击,更让他的生活陷入到了拮据之中。此后的五年时间里,他寄居长安过着“卖药都市、寄食友朋”的生活,甚至屈辱到“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心”。生活的拮据让杜甫第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世态炎凉,不经意间杜甫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悄然发生变化,也就是在长安的这五年辛酸生活,也让他的诗风开始转变,由锐意奋进和过分自信,逐渐变成叹息忧虑和无限悲凉。在长安的五年的时间里,杜甫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依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虽然他知道实现的可能微乎其微,然而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命运在杜甫穷困潦倒之际,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天宝十年(751年)正月,李隆基带领文武大臣举行祭祀太清宫、太庙的大典,并对外发布诏书,希望天下人能够广进赞颂本次祭祀的名篇佳句,确实优秀者可以入仕做官。诏书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杜甫的极大兴趣。在杜甫看来,这的确是个难得的机会,因为写诗是自己的拿手绝活,如果被皇帝看中,可以省去参加科举考试的麻烦,直接得到皇帝陛下的重用。于是杜甫挥毫泼墨,情真意切地写了三篇《大礼赋》,投进了延恩匦。延恩匦是武则天时代建立的一种制度,天下人不分等级都可以通过撰写赋颂和治国方略,然后投进延恩匦的方式以求仕进,朝廷会定期搜集延恩匦内的文章,让皇帝陛下过目,只要被皇帝看中的,那这个人从此可能就会飞黄腾达。当时杜甫是抱着一种试试看的心态去投延恩匦的,但这次投匦居然得到了李隆基的重视。在看完杜甫的三篇礼赋后,李隆基当即决定召杜甫进宫,让他在集贤院待制,然后让宰相班子成员对杜甫进行命题考试。如果杜甫能够通过这次考试,那他真的有可能在未来的日子里,实现他那掩藏胸中已久的宰相梦想,但遗憾的是这次考试结束后,杜甫就进入了遥遥无期的等待之中,最终也没有等来朝廷的相关任命。史书上没有记载杜甫这次考试的详细过程,我们也并不知道究竟考的什么题目,但录取朝廷公务人员的考试,一般情况下都会考些治国方略以及国家某个领域实际问题的应对问题,有些类似于现在公务员考试中的申论科目,可以肯定的是,杜甫的答卷,朝廷一定是不满意的,联系《新唐书?杜甫传》的“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也”的记载,可以断定杜甫同志的申论考试不及格。而这次考试不再是李林甫一人的幕后操控,而是宰相班子所有人都打了不及格的成绩,这也只能说明杜甫同志实在不具备做公务员的能力,至少其思想和观点与时局不符。杜甫再次入仕的愿望就这样落空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变得更加颓废,曾经还能够上街卖药自食其力,还有过向富人推荐自己的主动性,但现在他完全失去了自我,只能靠朋友的接济去度过每一天。这样颓废的生活,杜甫一共过了将近四年,虽然生活拮据,虽然内心苦闷,但在长安总还有自己的栖身之地。天宝十四年(755年)十月,在友人的极力推荐下,杜甫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看守兵甲仗器、库府锁匙的小官)的官职,然而仅仅一个月后,随着安史之乱的爆发,杜甫终于开始了他的颠沛流离生涯。潼关失守后,李隆基带着诸多皇亲国戚仓皇逃往蜀中,长安城中的老百姓因为担心叛军攻陷长安后会大肆屠杀,所以很多人也开始向外流亡,在这庞大的流亡人群中也包括杜甫,他带着家人出长安后由奉先赶往白水,又由白水向陕北逃亡到达鄜州(今陕西延安)。天宝十五年(756年)七月十三日,李亨在灵武称帝,杜甫得知这个消息,将家人安置好后,准备穿过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但不幸半路被叛军俘获,被押解至长安。由此开始了他在叛军铁蹄下九个月的屈辱生活。这九个月中,杜甫亲眼目睹了叛军在长安城内的种种暴行,以及百姓们在国破后的种种惨象,这不禁让他生出悲天悯人之心,并用自己的笔进行了忠实的记录,例如《悲陈陶》《哀江头》《悲青坂》等名篇就是这一时期的创作的。不过,千百年来,这一时期最能打动人心的,最能表现诗人心系天下、忧国忧民的博大胸怀的,当属那首沉郁悲壮、恸慨千古的《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当时长安被安史叛军焚掠一空,满目凄凉。杜甫眼见山河依旧而国破家亡,春回大地却满城荒凉,在此身历逆境、思家情切之际,不禁触景伤情,发出深重的忧伤和无限的感慨。也就是在写完这首诗后,杜甫再次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摆脱叛军的魔爪,即使粉身碎骨也要再次穿越叛军的封锁线,前往灵武投奔李亨。在这样一种信念的支撑下,至德二年(757年)四月,杜甫冒险从长安终于逃至凤翔李亨的行在。据史料记载,当杜甫到达凤翔时,说他是丐帮的

                      的屎尿洗掉,而你现在……但我也不得不想到,我说好了的事,却没有做到。这种事我绝不能再做了。花了一个小时她才稍稍消了气,起来给我俩泡了茶。我不得不又多待了两个小时。到我走之前,她又无所不谈了。讲了她父亲情妇的一个故事,说在她母亲“恰当而稳妥”地死去以后,不仅把她,莫迪,当用人使唤——“不过这个我和你说过了,我记得的”——还着手要毒死她。“她毒死了我母亲,就算别人不知道,我是知道的,而且我玛丽姑妈相信我。姑妈说去警察局没有用,他们不会信我的话,不会对我父亲不利的,他和警察是一伙的,所有对他有好处的人,他都和他们一伙,圣诞节的时候他会请巡官来家里喝威士忌,吃蛋糕。他和他的情妇还会送一桶麦芽酒给警察局的小伙子们,外带火腿和布丁。我,一个小姑娘,我那会儿怕得要死,被毒药弄得病歪歪的,如果我跑去和他们说,我父亲的情妇毒死了我母亲,现在她又对我下手了,是毒药啊——哎,他们会听吗?我玛丽姑妈说,听好,你找个机会,只要不惹出麻烦,离开那个家,来我这儿吧。我不想和我那个哥哥正面冲突,他那个人可惹不得,他会报复的。不过只要有了机会,你就来找我,会有你一张床一口饭的。唉,我病得越来越重,越来越虚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我想办法不在家里吃,我会跑到我妹妹那儿去,已经去世了的那个妹妹——没有,我以前没提过她,提起她让我心里不好受。她一直身子弱,让他们心烦。她十五岁就嫁了人。那桩婚事父亲反对,对她说,别再进我的门来了。她男人不行,养不起她。她生了三个孩子,我妈妈以前会派我给她送一个馅饼或是一点面包,这类东西少了也没有人会发现。我看到她,那么苍白虚弱,孩子们嗷嗷待哺。她会咬一小口,好长点力气,然后剩下的给孩子们吃。我母亲死了,她家就一点吃的都没有了。我去找我父亲,说妹妹饥寒交迫,快要不行了。他说,我告诉过她不要嫁给那个人,这是他唯一的回应。她死了,他没去参加葬礼。那个丈夫带着还活着的那一个孩子,我后来再没听到过他们的消息。她死前,我会去陪她坐坐,我因为不敢吃家里的东西而饿得要晕倒,她因为家里没有吃的而在慢慢饿死,我们同病相怜。那段时间糟糕透了,糟糕透了——我不懂为什么人们要说‘美好的旧时光’,旧时光糟糕极了,除了对我父亲那种人来说……”莫迪没完没了地说她的父亲。我问:“你另一个姐妹呢?”她说:“她嫁人后就离开了家,我们不怎么有她的消息,她躲着父亲呢,父亲也不喜欢她的男人。有一次我去她那儿,说,波莉,缪丽尔妹妹快饿死了,她的孩子也快饿死了,而她只是回答,啊呀,我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分给她。但是她的橱子里塞满了肘子、馅饼、蛋奶沙司。“缪丽尔死后,我就无处可去坐坐了,我能不吃就不吃,因为我知道食物里有毒药。她会上楼到我的房里来——他们把我安排在楼上的阁楼里,就好像我真是个用人一样——端着牛奶和肉汤,说,喝掉,喝掉,我把这些东西倒在痰盂里,然后蹑手蹑脚地下楼倒痰盂,这样她就不知道了。我能吃出那些汤汤水水里的毒药味,我知道那里面加了毒药。有的时候我出去捡人家喂鸟的面包,不过我怕被人看到。是这样的,我们家算有点名望,父亲有各种往来,买得起马车,行为潇洒,而她有她的酒吧,大家对我们看法不差。我是留在家里的大小姐,大家都羡慕我过得舒适。但实际上我睡的是房子顶层阁楼里的一张薄床,没有一丝暖气,从来没有一件新衣服,没有一件我自己的衣服,有的都是她的旧衣服改的,而且不敢吃东西。后来,有一天晚上,这一切终于维持不下去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病得太厉害,太虚弱,爬不起来。她端来满满一杯甜牛奶,说,我就在这儿等你喝完。我不想喝,我说。我不想喝。但是她说,我就坐在这儿。“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丝绸睡袍,上面缀着羽毛,领子是灰色的天鹅绒荷叶边,脚上是粉色的高跟拖鞋。她爱吃好喝,长了不少肉,脸色通红,一边叹气一边说,哦,我的天哪,那些楼梯,哦,我的天哪,这上头真冷。可她从来没想过我天天都要在那些楼梯上爬上爬下,也没想过我就住在这冰冷的地方。而他们卧室所在的那层明明还有两间空卧房。后来我玛丽姑妈和我说,他们当然不会让你和他们住一层了,他们可不想让你听到他们那些破事。哪些破事?我说,因为我从不在乎那一切,我痛恨那一切,我像我母亲,对那些事干脆不闻不问。再说,他们又没有结婚:她还有个丈夫躺在哪家医院,因此她没法嫁给我父亲。现在我回头看看,对那时的状况啧啧称奇:那时的人们循规蹈矩,但是她和我父亲非婚同居,我却记不得她因此受过什么苦。当然了,就算有我也不会注意到:因为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想办法不在家里吃东西上。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把那牛奶喝了,尽管那味道令我作呕。然后我装作睡着了。她终于行动迟缓地下了楼。我把手指伸进喉咙催吐,把牛奶吐了出来。然后我把衣服装进母亲的小包,悄悄地离开了那所房子。“我身无分文,尽管我帮他料理家务,给他打扫房子,什么都做,他却从来没给过我钱,从来没有过。我去了姑妈居住的村庄。那个地方现在算伦敦的一部分了,你不会知道不久前它还是个村子,比尼斯顿还远。我到那儿的时候,街上满是车马,一片喧嚣。我走着,几乎就要瘫倒。我到了她家门口,按门铃,按了又按,她出来时正好抱住我,没让我倒下。她说我可以和她住,等我身体好了能挣钱了再回报她。她给我父亲写信,说莫迪来和她住一阵子。她是这么写的。而我父亲什么都没说,尽管我等了又等,希望能听他哼一声。好几年他都当我不存在。姑妈给我补身子,让我吃东西。她自己也穷,没法给我吃她说我该吃的那些东西,奶油啊,红酒啊,诸如此类吧,但她尽力而为。我那会儿又瘦又小,走几步路就会发抖,但是我身体渐渐好起来了,姑妈给我在西区一家女帽店找了个当学徒工的机会。她从我父亲那儿拿到了钱。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但是她拿到了钱。”我回到家已接近十点,一肚子都是莫迪喝的那种浓红茶,现在觉得有点犯恶心,吃不下东西。感同身受,这显然是针对那厌食症,我觉得莫迪母亲去世以后,她得的就是这个毛病。我洗了个快速而高效的澡,写完了这些,现在我得上床睡觉了。但是我真的想把我关于杂志社事务的想法写下来。我告诉莫迪我明天晚上不去,但是我周四晚上绝对会去和她喝茶。周三乔伊丝不在办公室,也没有留言。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杂志社里的气氛有些令人不安,有一点让人想咯咯傻笑,就像面临什么不测事件的学校一样。一整天,菲丽丝和我两人都在一起工作,关于该做点什么让大家平静下来,我们啥也没说。我们的对话一直保持简短、有效。但是,啊,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年轻,那么黑白分明,那么非此即彼,那么不取即舍。酷酷的、俏生生的小嘴。俏生生的、干练的微笑。菲丽丝买了自己的公寓,我们——杂志社——帮了忙的。她为工作而活,除了我外,还有谁更清楚如何做到这一点?她认定自己就该当杂志主编。为什么不呢?我写下这段,为此觉得很惊讶。现在我准备写写我的职业生涯,这几天我先是因乔伊丝的事而震惊,而紧张,后来又因和菲丽丝在一起,需要时刻保持警觉清醒,因此我心里对我这职业的一切特别清楚。我中学毕业就直接工作了。没上过大学,家里的钱不够。再说我也达不到上大学的标准!上大学从来就不是我的一个选项。我刚开始做《小妇人》的工作时——我和乔伊丝给那一时期的杂志起了这个名字,是个缩略表达——对于能够在新闻界找到一份如此光鲜的工作,我感到无比欣慰,没指望能寻到更高的枝了。1947年,战争阴影还在。杂志粗糙笨拙,因为战争的缘故,用的是劣质纸:登的净是如何用粗肉和蛋粉做菜的窍门。如何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这是乔伊丝对它的描述。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此感到烦、烦、烦透了。我们那会儿都多么渴望摆脱战争余波,摆脱配给制,摆脱这沉闷枯燥的气氛。那时的编辑也是个女的。我那会儿还不怎么挑剔我的上司,我的最高目标不过是做制作人的秘书,没有更高的眼界。我对南希·韦斯特林汉姆压根就没想法。上面的都是些大神、女神。我现在觉得她正适合那时期的杂志。作风老派,就像我的母亲和姐姐,能干、尽职、善良——我真觉得是那样,善良、和蔼可亲,而且我猜她这一辈子脑子里就没有冒出过一个原创的想法。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如果我有什么后悔的,那就是我那时候没醒过来,弄清楚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当然了,那时我还没学会如何去看周围在发生什么:就是一个组织的内部事务如何发展,该关注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运转的。他们的确是对杂志进行了改进,纸张质量提高了,专题文章活泼了些,但这些还不够。他们需要一个新的编辑,我那时应该发现的,应该关注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如何观察局势:我沉醉在青春、自我魅力,以及个人成功里。在学校的时候谁都不觉得我有能力,我的父母也绝对没这么认为过。但在我们杂志社里,我却没什么拿不起放不下的。很快,谁要是生了病,或是不称职,能接手的就是我了。我记不得生命中还有什么能比那更让我快乐和满足的:那种宽慰,那种轻松愉快,就因为能处理一件新工作并且知道自己能做好。还有会穿着打扮这件事。当然了,五十年代可算不上时装雅服的好时光,但就连那个时候,我的穿着也能吸引大家的目光。我那会儿走的是性感风格,不过是冷峻的性感,只稍稍有一点倾向于戏仿:就是说,我预见了六十年代,还有我们都有点嘲讽自己穿着的做派。我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鲍里斯到底怎么当上主编的。不过现在为时已晚。我问过如今还在我们那儿的老员工,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问什么,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不是那样的。不管怎么说,1957年鲍里斯当了主编,他代表了“新思潮”。但是他没那个能力。那个时候我的地位和菲丽丝现在的一样:大家都寄予厚望的聪明姑娘。不同的是,我那会儿不自知。我喜欢啥都精通擅长,也不介意不分昼夜地工作。我热爱自己做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做的事已经大大超过了我的本分,与付我的工资、描述我职务的说法并不相符。当时我是制作部的秘书。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关注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了。最显而易见的事实便是鲍里斯不起什么作用。和蔼友好、谦恭有礼、摩登时髦——这些他倒都是。南希辞职,人家让她走,在那以后,理事会指派他来做主编。他用的是现在摄影师们用的那间大办公室,有一张大桌子,一个配了秘书的秘书,还有一个公关小姐。他总是在开会,打电话,用午餐,接受关于女性杂志职责和功能的采访。“妇女解放”这个概念尚未诞生,不过我以前一直没意识到这点,是写这些的时候才想到的。事实是,其他的人在做他应做的工作,我也是其中一员。杂志社的正式人事结构不符合实际情况。杂志是稍微有点起色,但是起色不大,而且好好先生什么都说得含含糊糊的。我们没想清楚过,多半还是照老规矩办事,不过是换了质量好点的纸,加了些像样的照片。乔伊丝一来,我们就意识到了我们在做什么,在为谁工作。市场分析,专家报告;这些我们当然都认真做了,但是我们还有了自己的想法。杂志的支柱和基础,以及我们最感兴趣的,是资讯。节育、性、健康、一般的社会问题。我们手头几乎所有关于这些话题的文章都不可能刊登在《小妇人》上,一切都得重新包装。杂志的这部分工作由我负责。至于服饰、食物、酒、装潢部分,变动的是摄影质量。实际内容没变,时尚归时尚、食物归食物,变的是如何展示它们。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杂志上登许多这样的文章:《我是一个寡妇:我如何带大两个女儿》或者《我嫁了一个下身截瘫者》或者《爱丽丝双目失明却办一所商学院》:太低档了!要向上爬一个台阶,《莉莉丝》特意把这个放在了规划里,而我们做到了。我以前说过,乔伊丝六十年代中期来了以后,她改变了我:她也改变了其他的一切。现在我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些变化逆袭了公司架构。她是制作部经理,我是她的助手。我们用的就是我们现在用的这间办公室。主管杂志的是我们。我们觉得清清楚楚的是我们在经营它,但鲍里斯却没注意到。乔伊丝以前总说,她干前一份工作时,什么事都得帮老板做,还得让他觉得是他自己在做。所以对于她来说现在也没什么变化。我们对那会儿那个状态不仅毫无怨言,倒是十分担心人们会注意到。他们当然注意到了。现在我们很纳闷,那会儿自己怎么会以为别人不会注意到。说到底,我们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改造杂志。我们以前会去参加两周一次的理事会会议,安静地坐在一边,鲍里斯坐在首席,理事会代表们坐在另一头,我们几乎不开口。开会前我要向鲍里斯简明扼要地交代他该说什么。当时杂志实际的架构是乔伊丝和我主管一切,摄影师们的地位渐渐上升,因为他们其实是六十年代才跃居一线的。所有的决策都是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做的,屋里总是挤满了人。突然——乔伊丝只来了两年——她被提为主编,拥有完全的决策权。新的模式,新的一切。她很聪明:不少杂志太“摇摆的六十年代”了,因此一败涂地,但是乔伊丝创立的模式——我们创立的模式——生存了下来。几乎转瞬间真实架构就和正式的官方架构统一起来了。鲍里斯走人之后,他那死气沉沉得厉害的大办公室就给了摄影师们,它立刻就活了过来。而我和乔伊丝用的那个房间变成了编辑室。那时我才意识到,当实际情况与正式结构不一致的时候,做一件事要投入多少精力,带来多大的精神紧张。现在,看看其他公司、其他企业,我经常发现有这种不一致的现象。那么在这个结构内,有什么在成长呢,未来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不会是乔伊丝和我了!但我不知道会不会真是我和菲丽丝。我看不到,是不是因为我陷在当下太深?在我看来,事情变化太快,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或者好像是这样;但实际上变化是在内部慢慢发展起来的。我看不出内部有什么变化:但是我经常思考这个问题。我知道的,就是目前可用的资金大大减少,所以也许得舍弃我们那富丽堂皇、轻松活泼,甚至是放肆鲁莽的模式或者说配方,换一种更为严肃严格、专业专注的。专业专注于什么?唉,要是我能预见就好了!想到我们也许得做起“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的营生,我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不想参与。衣服穿一辈子——唉,这个已经开始了——牛肉当作奢侈品而非主食,买珠宝作为投资……上上期里,我们刊登了战争时期的食谱,当作个笑话,但对于我们这些战时和战争刚结束时年纪尚轻的人来说,那可不是个笑话。我听到打字室里的姑娘们哈哈大笑,菲丽丝在打趣那个把肉做成五香肉丸好多吃些的诀窍。我可以拿莫迪记忆中的食物做一个特写。我想,要是听到莫迪追忆儿时的食物,打字室里的屋顶可能要给笑塌下来的:莫迪说她小的时候,一家之母会做一个巨大的蓬松面糊布丁,好在上肉食前将他们“塞饱”,这样他们只吃一点肉就满意了,吃完肉以后,又上蓬松面糊布丁,涂果酱。当我回想起战争时期,想起那些凑乎、那些将就,那日复一日的无聊沉闷,唉,我没法再次面对那样的生活,没法,没法……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说我们得再过那种生活。1963年我结的婚。就在乔伊丝来不久前。我把那段历史都写遍了,现在才想起来提一下我是那会儿结的婚。上一篇后一周不对,十天我遵守承诺,去了莫迪那儿,尽管我忙得不可开交。我没有待多久,几乎是进去就出来了。然

                      了阿台就是此城之主,于是所有人都奔着阿台的人头去了,阿台很快被杀死,古勒寨被拿下。这些渔猎民族降而复叛是常事,李成梁下令“诱城内人出,不分男妇老幼尽屠之”,这其中被杀的包括努尔哈赤的堂姐、爷爷觉昌安、父亲塔克世,明军共斩杀2222人,4个“2”的斩首结果预示着什么?明朝二死了?不!从这一刻起,明朝彻底为自己埋下了掘墓人。惊闻噩耗,努尔哈赤前去质问明朝官员:“我父亲、爷爷为什么被害?你们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明朝官员的回答是:“非有意也,误耳!”对于一个母亲早已去世的人而言,自己的父亲和爷爷同时被杀,原因只是误会的回答,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接受的。努尔哈赤的爷爷、姥爷、舅舅(堂姐夫)、舅母(堂姐)、父亲,一家五位亲人被明朝杀害,此时努尔哈赤的心情想必与伍子胥得知父兄被楚平王车裂时心情一样,恨不得有朝一日带兵杀来,手刃仇人。但不一样的是,伍子胥身上更多体现的是儒家从道不从君、为父报仇天经地义的理念,而努尔哈赤身上则是一种无可调和的民族仇恨。掀起冲天大火的往往只是一丝火星,想见微知著、洞若观火,真的太难了,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一丝火星会燃烧,哪一片云彩会下雨。就因为这该死的一个人——王杲,不该死的两个人——觉昌安、塔克世,明朝敲响了自己的第一声丧钟。杀人如麻的李成梁没有把努尔哈赤变成这次战斗的第2223颗人头,他也没有因为努尔哈赤的自投罗网而杀他,李成梁或许早已想通,单凭脚上有七颗红痣就断定眼前这个壮硕的蛮夷之徒今后能当天子,显然是不太靠谱的。越是行军打仗的人,越是唯物主义者,越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什么无厘头的天子气。于是李成梁给了努尔哈赤三十份敕书,三十匹马,并任命努尔哈赤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敕书就是贸易许可证。此时,明朝跟蒙古人开放互市,有贸易,因为明朝可以从蒙古人那里买到马,而明朝跟女真人做生意能买到什么?蘑菇?这个太常见了,狗熊?这个有用吗?东北虎?——所以,明朝不愿意跟女真人做定期贸易,只是对于特定的招抚对象才颁发敕书允许其贸易,三十份敕书就是允许努尔哈赤干三十笔买卖的凭证。努尔哈赤收下了敕书、马和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委任状,回到家中(森林中的小木屋,可能跟动画片《熊出没》中光头强的住所差不多),召集族人,杀牛祭天,拿出祖上流传下来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这一年,努尔哈赤二十五岁。当然,努尔哈赤的起兵并不是要跟明朝撕破脸,毕竟王杲、阿台的前车之鉴不远,他的起兵指的是从此自立门户,有自己的独立军队,枪杆子里出政权。就在努尔哈赤起兵的同时,李成梁却在不断为他扫清障碍,此时努尔哈赤的作为在历史上可以忽略不计,但李成梁的行动则对于日后整个中国历史有巨大影响。李成梁认为,北方的少数民族边患永远不可能解决,人是杀不绝的,只要人在,就能反叛,就如鲁迅在《花边文学》所说:“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是极少的。”李成梁唯一能做的就是哪个强大就干掉哪个,始终维持动态均势平衡。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中,建州女真最强者王杲已经被干掉,野人女真还没进化好,完全对人类不构成威胁,于是李成梁将打击的目标对准了海西女真。海西女真主要分为四部——叶赫部、哈达部、乌拉部、辉发部。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叶赫部。所以李成梁用兵的重点就指向了叶赫。公元1583年12月,李成梁利用叶赫贝勒清佳努和杨佳努到开原进行一次马市贸易的机会,事先在贸易地点埋下了伏兵。叶赫部来了两千人,守军拦住他们,“你们人太多了,不能全部入城。”清佳努是个实在人,既然你不相信我,那我就只带三百人入城,可是当他入城后,却发现,这里没有商人,没有小贩,只有一片空地。清佳努脑子里猛然浮现出三个字——上当了。突然一声炮响,明军从四面杀出,三百叶赫部当场全军覆没,城外明军也杀出,此战明军斩首一千二百五十二人,夺马一千零七十三匹。叶赫部元气大伤。万历十五年(1587年),李成梁进攻哈达部,也将其杀得大败,至于乌拉部、辉发部,实力弱小,不在李成梁的兵锋之列。万历十六年(1588年),李成梁再度出兵叶赫,作战最勇敢的是沈有容,他接连斩杀敌军数人,所乘战马中箭而死,又换了两次马,皆被敌兵箭矢所伤,沈有容的右腿也中了一箭,一下子站不起来了。可是叶赫的士兵因为见他铠甲鲜亮,没有杀他,用挠钩将他钩住,想要拖他入城,把铠甲从他身上扒下来后再杀他。女真人素缺铠甲,像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也算一部之长,却也仅留下遗甲十三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宁远副将祖成训杀到,救了沈有容一命。收兵后第二天再战,沈有容用红夷大炮炮轰叶赫部的营寨,很快将敌营炸塌了,最终叶赫部乞降。这场战斗其实就是明史上很平常的一场战斗,我真正想说的是沈有容,正是他日后在台湾打退日本人,从荷兰人手中兵不血刃收复澎湖列岛,当然,这是后话。在李成梁打击女真出头鸟的同时,努尔哈赤在李成梁面前拼命表现自己的忠诚,《山中闻见录》记载努尔哈赤“隶成梁标下,每战必先登,屡立功,成梁厚待之”。不只是立功,据《明实录》记载,努尔哈赤把弟弟舒尔哈齐的女儿嫁给了李成梁的儿子李如柏做妾,故而当时有百姓说“奴酋女婿做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努尔哈赤还经常给李成梁送礼,东西是一车车地拉,用孟森《清史讲义》的话说,“太祖(努尔哈赤)之求媚于成梁,自亦无所不至”。而李成梁本人此时也日渐腐化,据王一元《辽左见闻录》记载,李成梁的家院“附郭十余里,编户鳞次,树色障天,不见城郭;妓者至二千人,以香囊数十缀于系袜带,而贯以珠宝,一带之费,至三四十金,数十步外,即香气袭人,穷奢极丽”。《明经世文编》卷四二八中,侯先春《安边二十四议疏》记载了李成梁家丁的胡作非为:“每丁军所至,城堡骚然,酒食尽出于民家,妇女多遭其淫辱。马蹄经过,鸡犬一空。民谣有云:若遭建虏(努尔哈赤)还有命,若遭家丁没得剩。”此时努尔哈赤的所作所为与李成梁截然相反,他在不断打着李成梁的旗号去吞并建州女真其他各部,万历十三年(1585年)在浑河南岸努尔哈赤率步骑五百,征讨哲陈部。时洪水泛滥,行军困难,努尔哈赤遂令众兵回寨,只带八十人继续北进。努尔哈赤所派侦察兵未能及时报告敌情,八十骑兵行至浑河附近时,他才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是哲陈部八百敌军。如果是一万人面对十万人的话,打起仗来只要用兵得当,将略过人,其实还是有希望取胜的,而八十人面对八百人就不一样了,重量级的差别使得兵法在此时用不上了,加一起不足一千人,这更像是打群架而不是打仗,打架讲究人多,打仗才讲究兵略。打架时有本葵花宝典即可,而打仗时才用得上《武穆遗书》。努尔哈赤亲执大旗率先进战,率领八十人冲杀八百敌军,结果显而易见,敌阵岿然不动。怎么办?跑?岂能跑得掉!努尔哈赤横下心来率弟弟舒尔哈齐和两名勇士,共四人杀出包围,掉头拈弓搭箭,连续射死二十多人。与此同时,他派人去报知那回军的五百人,让他们快速赶来。敌军因努尔哈赤连续射死二十多人,无一人敢靠近,阵营大乱,纷纷渡河逃命。努尔哈赤稍作休息,待自己的五百名部下赶到,继续追敌,全歼八百敌军。努尔哈赤以四人击败敌军八百人,创造战争史上奇迹。万历十四年(1586年)努尔哈赤攻打鄂尔浑部,昔日杀父仇人尼堪外兰就在这个部落,当初就因为尼堪外兰在城下的喊话最终导致努尔哈赤的父祖被杀。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努尔哈赤单枪匹马就冲进了鄂尔浑部,他身上受伤已三十多处,前胸也被箭镞射中,箭镞在肩胛骨的位置上穿透而从后肩露出,一身是胆的努尔哈赤却浑然不觉,接连射杀八人,最终攻克鄂尔浑部。尼堪外兰却在混战中得以幸免,逃到了抚顺,为明军收留。努尔哈赤大怒,一连杀死十几个汉人以泄愤,而后又抓住六名中箭的汉人,把尚未拔下的箭镞更深地插入他们的伤口,让肉体带着箭镞的他们去抚顺作为信使来索要尼堪外兰。此时的尼堪外兰对明朝而言已毫无价值,明朝抚顺官吏回话说:“尼堪外兰既入我城,岂有送出之理?你可自来杀之!”努尔哈赤怕明朝借机设伏,于是派四十人前往,自己没有亲自前去,事实证明努尔哈赤多虑了,明朝把尼堪外兰送到城下,然后四十人一拥而上把尼堪外兰剁成肉泥。努尔哈赤把名义上的杀父仇人干掉了,但他绝不会就此罢休,因为在他心中,真正的杀父杀祖敌人是明朝。努尔哈赤不只是懂兵略,而且有心胸,他在打翁克罗城时被敌军鄂尔果尼一箭射中,鲜血流到脚面,努尔哈赤拔下箭,并用拔下的箭回射敌人。这时有一个人叫罗科,一箭射中努尔哈赤的脖子,这支箭镞卷曲如钩,努尔哈赤拔箭时把肉都带下来了,他一手捂着创伤,一手拄着弓,一步步走,不久昏迷。醒来后努尔哈赤的部下已攻下该城,生擒射中努尔哈赤的二人,部下打算用乱箭将其射死,努尔哈赤说:“两敌交锋,志在取胜,他为了他的主人来射我,现在为我用,不就会为了我而射敌人吗?如此勇敢之人如果死在阵前尚且可惜,怎能因为给我报仇而杀死?”于是为二人松绑。几乎完全相同的事在成吉思汗身上早已发生过。公元1201年,成吉思汗(那时还应该叫铁木真)征讨泰赤乌部,铁木真被泰赤乌部的只儿豁阿歹一箭射中脖子,后来泰赤乌部被全歼,只儿豁阿歹被生擒,铁木真亲自为其松绑,并因其箭术高,赐名者别(蒙古语,意为箭),日后者别率军一直打到乌克兰。鄂尔果尼和罗科比起者别,当然是差得远,但后来二人的确为努尔哈赤拼命立功,成为他的生死勇士。由此可见努尔哈赤的用人之术。据《满洲秘档》记载,努尔哈赤说:“用人之道宜因人而异,人有所能就有所不能,有所善就有所不善,勇于战阵的人用于战阵,长于辞令的人用于出使,本领因人而异,岂能求全责备?”所以努尔哈赤麾下人尽其才,为努尔哈赤统一女真的战争胜利奠定了基础。努尔哈赤主张直言,他曾说:“为国之道,存心贵公,谋事贵诚,颁布法令,则以严为贵。如果不采纳大臣明智的谋划,轻慢法令,这种人就是国家的蠹虫。朕所言岂能都恰到好处?只要有不当之处,你等不要随声附和。朕一人才智有限,难道诸位贝勒大臣言论皆无足取吗?你等的见解一定要直言不讳。”(《清太祖圣训》)努尔哈赤日渐壮大,成了建州女真其他各部的眼中钉,据《清帝外记》记载,努尔哈赤有天夜里睡觉,突然听见窗外有声音,他抄起刀来就准备砍,但又意识到,如果把刺客砍死,那么他究竟是谁派来的,就无从得知了,于是努尔哈赤瞬间调转刀锋,用刀背将刺客打倒,然后把他绑起来。此时侍卫方才赶来,见到努尔哈赤把刺客绑起来,便问:“他是要害您,当场就该杀了他,何必绑他?”努尔哈赤:“如果杀了他,他的主子还会派别人来的,倘因此酿成战争,我们寡不敌众呀。”随后努尔哈赤假装问这个刺客,“你是来偷牛羊的吧?”刺客一看,赶紧就坡下驴,便回答“是”。于是努尔哈赤把他放了,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努尔哈赤即将就寝,突然感觉心跳加速,他觉得要出事儿,赶忙跑进厕所,昏黑中看见一个人影,而后努尔哈赤拉弓以待,见此人逼近自己所在的地方,努尔哈赤一箭射中他的脚,他倒下了,此时侍卫们方才赶到。看来努尔哈赤的侍卫们实在太不靠谱,若不是努尔哈赤身手敏捷,怕是早就去见阿骨打了。侍卫们过来举火把一看,刺客还是上次那个人,大家都请求杀了他。努尔哈赤说:“这不是你们所知道的,杀他容易生事,我怎能因杀一个人而给敌人借口来打我呢?”于是又把他放了,此后再没人行刺努尔哈赤。努尔哈赤的实力在渐渐壮大,逐渐被麻痹的李成梁则剪除了女真各部的强者,事实上是帮努尔哈赤扫清了敌人,此消彼长中,辽东局势在发生变化。万历十五年(1587年),努尔哈赤在呼兰哈达山下的费阿拉城称王。其实费阿拉城只不过是一座三面崖壁,以木栅、山石筑成的山城,与女真各部首领的寨子相差无几。然而努尔哈赤在费阿拉城定国政、创法制、练军队,打算一步步实现自己的野心。万历二十年(1592年),丰臣秀吉进攻朝鲜,而朝鲜“人不知兵二百余年”,故而一触即溃。努尔哈赤听说朝鲜败绩后,在李成梁(从1591年起,由于身体原因,李成梁同志不再担任辽东都督佥事,赋闲在家)的指示下,派人联系朝鲜,说:“我建州有马军三四万,步军四五万(实为努尔哈赤吹嘘,此时努尔哈赤总兵力大约万余),皆精勇惯战,听说倭寇入侵朝鲜。我与贵国唇齿相依,愿出兵援助贵国。”朝鲜婉言谢绝。李成梁祖上是朝鲜人,据孟森《满洲开国史》的说法,李成梁有借助努尔哈赤的部队趁乱占领朝鲜以自立的想法,但我觉得,李成梁占领朝鲜以自立其实只是停留在想法阶段,家中养着两千妓女,妓女的袜子上都缀着香囊的李成梁,怕是没有太多精力去想割据一方的事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就在朝鲜拒绝努尔哈赤出兵的次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他的强大引起了各部警惕,从明朝初年开始海西女真的叶赫部就是女真最强大的部落,此时努尔哈赤的崛起成了叶赫部的威胁,于是海西女真叶赫部向努尔哈赤提出领土要求,让他把建州女真的一部分土地割让给自己。努尔哈赤拒绝,并说:“我乃建州,你乃海西,你国虽大,我岂肯去取?我国虽广,你岂得来分?”叶赫部于是派使者再来找努尔哈赤,说:“我主人要分你的地,你不给,要令你归附,你又不从,假如两国兴兵,我国之兵将踏入你的地盘,而你的兵安能进入我们的领土?”努尔哈赤大怒,说:“你叶赫部各贝勒何曾亲临阵前,与敌人马颈相交经历大战?过去我因为我的父祖被杀而向明朝问罪,明朝归还我父祖的遗骸,给我敕书马匹,此外还封我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龙虎将军,你们的主人清佳努和杨佳努也被明朝杀了,至今尸骨未收,更遑论明朝给你们补偿,你们有何资格在我面前口出狂言?你的部落四周都设有关隘边墙吗?我军蹈你之地如入无人之境,即使白天不去,夜里也能去,你们能奈我何?”于是双方彻底撕破脸,叶赫部和哈达、乌拉、辉发这海西女真四部,联合蒙古科尔沁、锡伯、卦勒察三部,以及长白山珠舍里、讷殷二部共九个部落共三万多人进攻努尔哈赤。面对强敌,努尔哈赤做了有条不紊的部署:在敌军的来路两旁埋伏精兵,在高山峻岭安放滚木礌石,在沿河狭窄道路设置横木障碍。布置完后他就睡了,他老婆富察氏把他推醒:“你吓傻了吗?人家大军压境,你还有心思睡觉?”努尔哈赤说:“我要是害怕,还能睡得着吗?以前不知道他们来的准确时间还有点惦记,这下他们来了,我也就放心了。”《清帝外纪》和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五记载了此事,每当读历史读到这种事时,我都会有很大疑问:努尔哈赤在床上和自己的女人说的话,这种事究竟是如何被历史记录在案的?再比如《史记》中公叔痤临死前屏退左右和商鞅说的那番话,项羽乌江自刎前与虞姬的最后一夜说的那番话,《左传》里刺杀赵盾前鉏麑的心理活动,等等,这些要么是死无对证,要么是在场者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不可能为外界知道的地方。而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看起来都仿佛历史记录者亲临现场一样,这些历史事件或出自司马迁,或出自左丘明,都是中华史学奠基人,而他们笔下的这些历史,如今的我们细想来,都可以打个大问号,遑论他哉?历史可以被证伪

                      建立起合纵抗秦的联盟。当然,像韩国这样处境尴尬的国家,要联合其他诸侯抗秦非常不易。事实上韩国主观愿望上是希望联合抗秦,但是,常常是在事秦和抗秦之间东堰西倒,摇摆不定。我们看看韩国历史上的两次败仗。第一次是岸门之战。韩宣惠王十六年(前317),秦军在修鱼(今河南原阳)打败韩军,还俘虏了韩国的将领。韩国急了,相国公仲对韩王说:盟国实在靠不住。秦国早就想征伐楚国了,大王可以通过张仪向秦王求和,送给秦国一座名城,和秦军一块伐楚。这样,我们韩国只失了一座城,但是,既避免了秦国的继续侵略,又可以从伐楚中得到好处(与国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张仪为和于秦,赂以一名都,具甲,与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计也)。韩王于是派公仲与秦国讲和。楚王知道后非常担心,召见陈轸(zhěn,枕)。陈轸说,秦国早就想攻楚了,假如秦国得到韩国一座名城和韩国的资助,秦、韩合兵攻楚,这当然是秦国梦寐以求之事,所以,楚国一定会受到伤害。以我之见,我们先在全国加强警戒,然后发兵声言救韩,把战车开到路上,造成一种救韩的巨大声势。然后,派出使臣,带上重礼,让韩国相信大王是真心救韩。韩国一定非常感激大王,这样就不会帮助秦国攻楚,即使派兵参战,也不会为伐楚尽力(王听臣为之警四境之内,起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使信王之救已也。纵韩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必不为雁行以来是秦韩不和也,兵虽至,楚不大病也)。韩国要是听了我们的意见,停止向秦求和,秦国必定大怒,秦、韩之间的怨恨就会加深。韩国结交了楚国,必定会慢待秦国,这样就可以利用秦、韩两国的矛盾解救楚国之难。楚王听了陈轸一番话,龙颜大悦。于是,楚国在全国加强警戒,大张旗鼓地摆出救韩的姿态。然后楚王派出使臣,带着重礼到韩,对韩王说,楚国已把全部军队派出来了,希望贵国能放心地同秦国作战,楚军将为韩国死战。韩宣惠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立即停止派公仲到秦国议和。公仲认为这样不行,以实力侵犯韩国的是秦国,用虚名来救韩国的是楚国。靠着楚国援韩的虚名,和强秦绝交,一定会犯大错。何况楚、韩不是兄弟之国,又不是盟国。我们有了联秦攻楚的迹象,楚国才放出风声救韩,这只是一种计谋。况且大王已经派人把联合伐楚的打算通报秦国了,现在反悔,欺骗强秦,轻信楚国,肯定要吃大亏(夫以实伐我者秦也,以虚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虚名,而轻绝强秦之敌,王必为天下大笑。且楚韩非兄弟之国也,又非素约而谋伐秦也。已有伐形,因发兵言救韩,此必陈轸之谋也。且王已使人报于秦矣,今不行,是欺秦也。夫轻欺强秦而信楚之谋臣,恐王必悔之)。韩王不听公仲劝告,和秦国断交。秦国大怒而进攻韩国,两国大战,楚国的救兵却一直没来。宣惠王十九年,秦军在岸门大败韩军,韩国只好派太子仓到秦国做人质求和(太子仓质于秦以和)。从这件史实来看,韩国最大的军事威胁是秦国。韩国并非不想联合抗秦,但是,韩国始终不能组成抗秦的联盟。这里既有韩国自身的因素,也是因为其他诸国各有各的打算。比如楚国,它只想瓦解秦、韩结盟,并不想真正援助韩国。宣惠王是继韩昭王之后的国君,凭借着韩昭王用申不害变法的基础尚且不能有效地合纵抗秦,何况是此后的其他韩国国君。如此,韩国被迫投入秦国怀抱,成为秦国的盟国。宣惠王二十一年,韩国同秦国一起攻楚,打败楚将屈丐,在丹阳斩杀八万楚军(二十一年,与秦共攻楚,败楚将屈丐,斩首八万于丹阳)。韩国帮助秦国打败了楚国,只能使秦国的力量更加强大。楚国的削弱,’意味着秦国在统一六国的道路上走得更决。第二次是伊阙之战。韩釐王三年(前293),韩、魏联军抗秦,在韩伊阙(河南洛阳东南)与秦决战。此时,韩、魏两国军队的人数是秦军的两倍。但是,韩、魏两军都不想担任主攻,相互观望。秦将白起利用这个机会,猛攻魏军,率先击溃了魏军。魏军一败,韩军不攻自破。这一仗韩、魏联军战死二十四万人之多,位居战国时期历次战争死亡人数的第二位。韩、魏联合抗秦,竟然还相互推诿,不愿自己承担主攻任务,又怎么能够不败?合纵之所以难以成功,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各国心力不齐,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在这种背景之下,韩国最终成为秦国的附属国,日渐削弱,苟且偷安。所以,韩最终被秦灭亡是在所难免的。如上所述,韩国的灭亡是由于地处诸国包围当中,发展空间有限,变法图强又没能真正落到实处,发展合纵抗秦,各国又貌合神离,难以成事。这几个原因互相制约,造成的合力最终将韩国推向覆灭的深渊。三家分晋之后建国的韩国就这样成为秦始皇统一中国进程中第一个被灭掉的国家。那么,秦王嬴政灭韩之后的利剑又会指向哪个国家?这个国家又是怎样被秦国灭亡的呢?第18章赵武灵王晋国一分为三为秦国统一六国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晋国如果不分裂,统一中国也许只能成为秦国一厢情愿的梦想。秦王嬴政第一个吞掉韩国之后,又把矛头对准了赵国。不过,赵国的实力不容小觑,早在秦王嬴政的曾祖父秦昭襄王时期,赵国的国君赵武灵王曾一度想把秦国给灭掉。赵武灵王这位叱咤风云的国君,以推行胡服骑射而名垂史册,赵国也因为他的改革而成为战国时期的一个强国。如果不是赵国的失误,统一中国的首选之国或许当属赵国。可是赵武灵王,这位雄才大略的君主,在推行胡服骑射八年之后却突然退居二线,交出了属于自己的权力,他的这个出人意料的举措几乎给赵国带来了灭顶之灾。那么赵武灵王究竟是如何推行胡服骑射的?他为什么要退位交权呢?赵武灵王的退位交权又给秦国的统一之路带来了怎样的契机呢?胡服骑射辟地千里赵武灵王名雍,继位于公元前325年,是三家分晋后赵国的第八代国君,此时正值秦惠文王的晚年,秦国的强大已经完全彰显。不过,此时的赵国也因赵武灵王的改革而强大起来。赵武灵王对赵国的贡献可以概括为四个字:胡服骑射。什么叫“胡服骑射”呢?简单来说就是改穿胡服,招募骑兵。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共进行过两次,第一次是赵武灵王十九年(前307),初步推行胡服骑射;第二次是赵武灵王二十四年,进一步深化胡服骑射。赵武灵王推行的胡服骑射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事业,面临着很多困难。第一,改变文化习俗艰难。赵国是从晋国分裂出来的诸侯国,赵国君臣的服装和中原各国相同,但和赵国周围的胡人服装相差极大。服饰历来是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原各诸侯国一向高谈华夷之辨,看不起夷狄之邦,对夷狄文化也持排斥态度。赵武灵王要抛弃中原服饰,改穿胡人服饰,阻力肯定非常之大。所以,赵武灵王对自己的胡服骑射有很大的顾虑,所谓“有高世之功者,负遗俗之累”,改变祖宗法制的建功立业一定会受到世俗的反对。赵武灵王深知改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别是涉及文化习俗的改革,更是举步维艰。第二,王公大臣们反对。赵武灵王推行胡服,也遇到了王公大臣们的反对,反对的理由也是出于对夷狄文化的排斥。对此,赵武灵王抓了两件事,一是在大臣中争取支持,二是在公族中争取支持。赵武灵王正式颁布胡服令之前,先召他的臣子楼缓做工作,他对楼缓说,赵国目前四面有敌而内无强兵,因此,“我欲胡服”,楼缓毫无保留地支持赵武灵王。赵武灵王接着又找了老臣肥义,肥义是元老,也是赵武灵王幼年继位时的托孤大臣。肥义不仅全力支持赵武灵王的改革,而且进一步打消赵武灵王胡服改革的心理障碍。肥义一方面用赵国历史上的赵简子、赵襄子两位先贤来激励赵武灵王,另一方面对赵武灵王讲:“臣闻疑事无功,疑行无名。王既定负遗俗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矣。夫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如果顾忌天下人的议论,什么事也干不成。肥义特别强调“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因为“愚者闇成事,智者睹未形”。一般的人对成大事往往缺乏超前意识,只有智者才能看到事情的未来。赵武灵王深知推行胡服困难重重,所以,他必须取得赵国公族的支持,特别是他的叔叔公子成的支持。公子成在赵国上层有很大的影响力,赵武灵王先派了一位大臣去看望公子成,并对他说:“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议之也。”但是,公子成认为中原文化远胜蛮夷文化,因此不支持穿胡服。赵武灵王为了胡服改制成功,亲自到公子成家中做工作。他对公子成说了四点:第一、从目的上看,服装是为了方便使用,礼仪是为了方便成事(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第二,从现实来看,赵国面临着燕国、东胡八楼烦、秦国、韩国、中山等国的包围,生存环境恶劣。如果不“变服骑射”,无法应付四面之敌。第三,从历史上看,赵简子、赵襄子都是在应对戎狄之中获得发展的。今天的“变服骑射”,其实是继承简、襄之功业。第四,从“国际关系”上看,中山国对赵国危害极大,必须“变服骑射”以报此仇。公子成对赵武灵王继承简、襄之志非常赞赏(今王将继简、襄之意、以顺先王之志,臣敢不听命乎),立即同意穿胡服上朝。在取得叔叔公子成和重臣肥义的支持后,赵武灵王立即颁布胡服令,宣布臣民改穿方便的胡服,抛弃宽袍大袖的汉服。从赵武灵王经过多方工作后再发布胡服令来看,他是一位非常清醒的政治家。他懂得“变服骑射”的重要,也深知“变服骑射”的艰难。既然赵武灵王知道阻力这么大,他为什么还要提倡“胡服骑射”呢?目的有三。其一,拓边扩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北取胡地、内灭中山。赵武灵王自己也说:“虽驱世以笑我,胡地、电山吾必有之,于是遂胡服矣。”“驱世”,就是整个国家的人。不管因为我穿胡服有多少人嘲笑我,只要能拥有胡地和中山,我不怕任何人的嘲笑。其中,“吾必有之”四个字显示了赵武灵王北拓胡地、内灭中山的决心。赵国建国以来,曾经多次想向中原发展,但是,这种努力收效甚小。因为赵国向中原腹地的扩展必然要和韩、魏、齐诸国发生冲突,各国都会全力阻止赵国向中原腹地扩展。不过,赵国南北两部分中间有一个“千乘之国”的中山国,而北部是广袤的胡地。如果能够北取胡地、内灭中山,赵国的领土就会大大扩展,而且不会和中原各国为争夺土地拼得精疲力竭。赵武灵王想攻战胡地、中山,根本目的是为了与秦国争夺统一天下的机会。赵武灵自己穿上胡人衣服,缩小了赵人和胡人的心理差异,增强了胡人对赵人的认同感,便于双方融为一体,这对教化胡人、吸引胡人加入赵国非常有利。当时,赵国周边的胡人如东胡、林胡、楼烦都是游牧民族,擅长骑兵作战。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做法使林胡、楼烦归顺赵国。林胡王献马,楼烦王骑兵接受改编,吸引了大批胡人加入到赵国的军队中,大大增强了赵军的战斗力。其二,洗刷羞耻。赵武灵王三年,赵国和韩、魏、燕、中山四国国君相互称“王”,目的是为了和当时的秦、齐、楚三个大国相抗衡,加强五国之间的联系。这样,赵武灵王也就成为赵国历史上第一个称王的国君。但是,赵武灵王八年发生了一件事,让赵武灵王一下改变了称呼。原来,这一年韩、赵、魏、燕、楚五国联合,以楚国为首领,攻打秦国,结果被秦国打得大败,赵武灵王对这次失败感到格外羞耻,他说:“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丛此,赵武灵王“令国人谓已曰君”(《史记·赵世家》)。赵武灵王九年,韩、赵、魏三国联合进攻秦国,又遭惨败,赵国士兵被杀八万人之多(九年与韩、魏共击秦,秦败我,斩首入万级)。连续的失败使赵武灵王痛感赵国需要改革。其三,不改则亡。战国和春秋的最大不同在于,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规模越来越大,各国为了生存都在谋求变法图强,魏国有李悝变法,楚国有吴起变法,秦国有商鞅变法,韩国有申不害变法,等等。变法后的各国都有不同程度的起色,特别是秦国的商鞅变法,效果最为显著,实力提升最快。强秦已经成为赵国最大的威胁,而且赵国腹地还有一个国中之国中山,正如赵武灵王自己所说:“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东有胡,西有林胡、楼烦、秦、韩之边而无强兵之救。”赵国是一个四战之地的国家,东西南北每一个方面都需要应付外敌。赵国现有的弱势如果不改变,就会被四边的国家一步步蚕食。赵国已经到了不改革就要亡国的危险境地。赵武灵王十九年施行的“胡服骑射”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当年派兵攻击中山,拉开了消灭中山国之战的序幕。第二年,赵武灵王招募胡人军队,建立原阳骑兵训练基地,同时发动对中山国的战争,前后历时十二年,终于灭掉了“千乘之国”中山。灭中山使赵国南北领土连成一片,极大扩大了赵国的领土,增强了赵国的实力。“中山之国地,方五百里,赵独擅之,功成名立利附,天下莫能害。”在进行“胡服骑射”改革的同时,赵武灵王于二十年,率领新建的骑兵军团,向西攻打胡地,使赵国“辟地千里”。赵武灵王向西扩地千里这一年,正当秦始皇的曾祖父秦昭襄王继位,而且,秦昭襄王也是赵武灵王派兵从燕国护送回国才当上秦国国君的。强大统一的晋国消失了,但是,赵国在赵武灵王的统治下迅速成为东方的大国、强国,成为日后秦始皇统夯天下的最大障碍之一。赵雍立庶禅位赵章篡权身亡赵武灵王(赵雍),所推行的“胡服骑射”不仅拓展了赵国的疆土,壮大了赵国的实力,而且使赵国成为北方民族融合的中心之一。更重要的是由于推行“胡服骑射”,赵武灵王已经取得了与秦国一争高下的军事实力和政治资本。可是就在人们瞩目赵国如何进一步强大之时,赵武灵王二十七年(前299),正当壮年的赵武灵王突然废掉了太子赵章,禅位给小儿子赵何。赵何就是赵国历史上的赵惠文王。赵武灵王在传位幼子之后,自称“主父”,并派曾经辅佐先王与自己的两朝元老肥义做惠文主的相邦和傅(国君之师)。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潜伏着怎样的危机呢?这事还得从赵武灵王十六年说起,那年,赵武灵王外出游玩,梦见一位美少女一边弹琴一边唱歌。第二天,赵武灵王和大臣们喝酒之时,多次提到那个美梦。他手下一位臣子吴广听赵武灵王反反复复地说这件事,就动了心思,他通过赵武灵王的夫人(正妻)把自己的女儿孟姚献给了赵武灵王。为了和赵武灵王的美梦相符,吴广与赵武灵王的夫人串通好,说自己的女儿叫“娃嬴”(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女娃嬴,孟姚也)。因为,赵武灵王梦中的那位美少女就姓嬴。赵武灵王得到孟姚之后,觉得她就是自己梦中的美少女,因此非常宠幸她。后来孟姚生了一个儿子,就是赵何。孟姚病逝于赵武灵王二十五年,出于对孟姚的怀念,赵武灵王废掉了长子赵章的太子之位,立幼子赵何为太子。此时的赵何只有十岁左右。前太子赵章虽然被废,但是,赵章年长,又多次带兵,很有能力。赵何还是个小娃娃,在政治上远不是前太子赵章的对手。为了让年幼的赵何能够在自己百年之后顺利接班,于是,赵武灵王就在自己壮年之际宣布退休,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辅佐幼子赵何。这是赵武灵王壮年退位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是,为了让自己从繁杂的国事中解脱出来,专门攻占胡地,便于从北面的云中、九原袭击秦国(将士大夫西北略胡地,而欲从云中、九原直南袭秦)。有一次,退位的赵武灵王假扮成使者使秦,当时秦国国君是秦昭襄主,他不知道这个使者就是赵武灵王,但是交谈以后,秦昭王发现这个使者相貌奇伟,言谈举止极有风仪,不像是做臣子的,于是派人追赶,而赵武灵王早已到了

                      去,只见林岳将左手中指狠狠地咬破,如注的鲜血接连流入了手中的油灯。一时间局内原本泄弱的红光疯狂地涨开,暗红到几乎发黑的光流急速冲向火焰中的穷奇。“老凡,你他妈别愣着,赶紧操家伙灭了穷奇!”林岳喘息着叫道,“再下去我没多少血可以流了!”三重火攻下,地水之气的黑蓝色光芒已完全被吞噬殆尽,穷奇的身形渐渐被压制伏在了坑底。舜帝铜锥!摆手间舜帝铜锥凭空悬在了凹坑上,看准祝融天火最盛之际,我猛催意念,将舜帝铜锥直插入穷奇的胸背。倏然间,天火地水尽数消失,一股怨怒的气息向着四周扑散开去。穷奇微微颤动着起身向前走来,但只迈出几步,便跪伏在我面前数尺的地方。它缓缓抬起头,双目望着我,竟似感激般地颔首三次。随着穷奇口中发出一声悲凉的长吼,它的身体渐渐地淡化消去。不多时,眼前只剩下那支舜帝铜锥在地上泛着幽幽的光芒。……家中,晖儿和S忙着帮我们包扎处理伤势,莫炎一言不发地望着沉思中的我,林岳则懒懒地歪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穷奇在你手上解脱了五千年的痛苦,对它来说是件好事,对你来说则是件功德。”莫炎淡淡道,双眼却一直盯着我手中的舜帝铜锥。“解脱了穷奇和少昊之子的痛苦……”脑中有些怅然,我无意识地摇头叹道,“这种所谓的功德还是少些吧~~”“这就未必能由得你了。”莫炎坐直身形,一字一顿地说道,“至少从丽江回来之前是这样。”“丽江?云南丽江?”正在为我涂抹药物的晖儿疑惑道,“亦凡去那里干什么?”“因为这是他答应我的条件。”莫炎似乎很珍惜说话的力气。我向晖儿点了点头,对莫炎道:“穷奇已经解决,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去干什么了。”莫炎看了看我,脸上居然有了笑容,一种很柔和的笑容:“拔龙角。”(第一篇《困斗》完)第二篇藏穴题记葬者之事,贵乎得乘生气,行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世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乘生气,则遗体受荫,故谓其气泽及后世。阴阳之气者,动则为风,升则为云,降则为雨,潜行地中,而为生气。故曰:气者,乘风则散,水者,界风而止。常有伪道者,假乘其法,以形而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谓之风水。虽有称道,得益稍顷,然不知其于土穴间有异尔。土者,为气之体也,斯土则有气,气者为水之母,斯气则有水。土形气成,气腾水生,若外气横行,则内气顿止,故而丘垅之骨得其所因。气之聚凝所结为生者,行于世间,呼喝风声,饮水通体,复溺入土中,葬者欲行之,则反气纳骨,藏风于穴,得水于前,皆以土固之。藏风得水,穴之根本也,掠风直去则地气不保,固水不化则飞龙不腾。沉穴环套,纳骨之极也,得众士之气,引万世之水,以荫所生得为龙气自生。——《闻风拾水录·藏穴篇》一、哀牢土司山间凉风席席吹来,脚下的绿色应和着满山的树藤让人有种如入仙境般的感觉。一行人在山脊上缓慢地行进着,不时驻足观察交谈。飘动的山岚围着奇异的山石,将话语声渐渐散播开去。“丽江,哀牢山,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冲冲的女声道。“到了再解释。”冷漠的男声。“别心急,这里风景也不错,就当旅游吧。”柔和的女声道。“彩云之南,人间仙境。既然是帮忙,就跟着莫老兄走,反正也是他给我们公费旅游,哈哈……”低沉的男声纵声大笑。山谷间回应起层层笑声,绵绵不绝地伸展向了远方,不多时,山谷的某处传来了银铃般的歌声。这歌声极具感染力,疏解着浑身的疲劳,令人有种置身云端般的舒畅,脚下不禁有些飘扬,那崎岖的山路也变得格外的柔软起来。“哎呀”一声惊呼,一行人中有人滑倒,悉索的山石争先恐后地翻滚着落入山谷,在空旷的环境下逐渐化作隆隆的响动声。“别听歌声。”冷漠的男声响起,一只有力的胳膊拽起了滑倒的女子,众人奇怪地望着说话的男子,一副难解的表情。歌声嘎然而止,景色依旧如画,阳光温暖如初,可那男子的脸色却有如万年冰川,一言不发地示意其余三人迅速前行。那男子便是莫炎,刚才不是他及时出手,此刻S早就和碎石一起躺在山谷了。“刚才的歌声有什么蹊跷?”疑虑间,我还是问了一句。莫炎头也不回地往前继续走着,匪夷所思的名字随着山风飘入了耳中:“歌蛊。”……这是哀牢山腰的一幢奇异建筑,那风格有几分酷似北京四合院,但又有着云南民间建筑的错落特点,门口依稀斑驳的图画赫然是汉族传统的十二生肖,那青黑色的门匾上题着四个大字“安平土司”。莫炎左右望了一下,带着大家在府中七拐八弯了几次,来到了一间房前。叩开房门,出来的是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见着莫炎嘀咕了几句便将我们引进屋内。屋内的墙面上分布着六道门,老人打开其中一道,光亮间隐约通向府内某处。一行人在沉默中走过不知多少门门槛槛,终于在院落的一侧停了下来。老人在院墙上敲了几下,墙体上无声地打开了一个暗门,门后竟是一个巧妙隐藏在假山石之内的房间。莫炎用不知什么民族的语言与老人交谈了几句,手上递过一个信封,那老人翻看了一下,便点头笑着冲众人挥了挥手关门出去了。“现在你可以告诉大家一些事情了吧?”晖儿拉了拉我的衣角,冲莫炎说道。S打量着屋内,不断地在内壁上探索着什么,听到晖儿的问话,也随声说道:“是啊,都不知道陪你干什么,我们总该有点知情权吧?”莫炎指了指屋子中间的桌椅,示意大家坐下,随手将一片布帛铺在了桌上:“公孙潇,你能看懂吗?”S愣了愣,端详了一下布帛上纵横曲折的线条,皱眉道:“这是房屋建筑平面图,照格局看是宋代的,没什么特别的。”“眼力不错,是宋代。”莫炎点点头,收起布帛。“先别打哑谜,到底是什么事情?现在我们三个还摸不清头绪,既然要帮忙,你就该把一切都说清楚。”他的神秘主义让我有些头痛。“别心急。”莫炎的左手在桌子上轻轻一拍,火光闪动中一只怪鸟出现在眼前,“它会告诉你们。”那鸟褐绿相间的羽毛酷似虎纹,头上的羽冠美丽妖娆,张口间发出柔和的语声,与莫炎的语气竟有几分神似:“‘彩云之南,哀牢山巅,安平土司,守龙戍边。’各位,此地非平常之所,其中隐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这怪鸟的口气简直就是一个说书先生,我们三人顿时被它逗乐了,晖儿笑着问道:“土司府有什么秘密呢?”怪鸟清咳一声:“各位听表,此间的安平土司历代戍边,历史之久已无从可考。数千年来,中原帝王颇为重视,屡屡册封,频频赏赐,不为别的,就为他历代守护的一山和一水。”“一山一水?山就是哀牢山了,那水难不成是环抱之下的玉溪抚仙湖?”S插嘴道。“然也然也。”怪鸟摇动了一下羽冠,一付夫子状,“东汉县志上记载:‘仰观哀牢,其形如巨犼伏地;鸟瞰抚仙,其状若伏羲无身。’自上古以来,这一山一水便相依在此,如果只是风景观赏,确实山水奇妙如画如卷,可谁人能知,这山水之间原本杀机重重,满是凶险!”“凶险?”S完全被怪鸟的话语吸引了,一问一答间却也有趣。我接道:“从堪舆风水之说来看,哀牢代表的犼是一种捕食蛟龙的猛兽,抚仙代表的伏羲是我们的老祖宗,上古传说中他人首龙身,而碰上这只爱吃龙的巨犼,自然是凶险至极。如果不是隐去龙身,只怕巨犼早就扑上去饱餐一顿了。”怪鸟叹了一声:“这位先生所说极是,抚仙湖下便是龙身所在,龙脉传承绵延千里。天下君王为了稳固江山,自然对这龙脉趋之若鹜,但怎奈巨犼虎视眈眈,若开启龙脉则必定引发天地剧变。不过,天下之大,奇人辈出。战国时候,一个无名高人进谏秦始皇,率众于抚仙湖开挖筑底,将龙脉引到了别处。”“引龙局?”怪鸟的话让我大吃一惊,这是上古奇局之一,也是最为浩大的局势,稍有偏差就会制造出一个超大的无人区!“引龙奇局非同一般,历时数年方才成功。高人费尽心血将龙脉引致某处,并由秦国大将蒙恬亲自押送了一个物件在那里深埋。不久,秦始皇便统一了六国,那高人也不知去向。而哀牢山抚仙湖便划归安平土司管辖,世代沿袭封爵赏赐。”怪鸟说完,扑地化作一蓬火焰,消失在莫炎的手掌中。我自传说中回过神来:“你要拔的就是这个龙角?”“受人所托的小事。”莫炎淡然道。“文鳽神鸟,天下细作。如果只是一件小事,你大可不必用上这只间谍之王。”对他的淡然我有些恼火了,“说了这么多,却不谈重点,再这么下去,我可干脆走了。”莫炎看了看我,似乎在品味我话语中的意思,过了一会才叹了口气说道:“对我来说,为钱做事就是小事。”一句话不禁让我大跌眼镜,不食人间烟火似的莫炎,竟然只是为了钱而已。莫炎继续道,“这世道没钱不行,只要不伤天害理,赚钱我就做……”随着他的话语,我渐渐明白了,原来莫炎是受托于国内的一位富商,帮他找一处龙脉宝地安葬。云南邻近富商的家乡,恰好这里的龙脉也符合条件,于是莫炎便想用拔龙角的办法泄去龙脉中的帝王之气,仅保留富贵之相满足富商的要求。“果然不是什么大事……”我心中暗自汗了一下,刨根问底得到的原因居然就是这么一回事。“听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我们路上遇到的歌蛊是怎么回事?如果龙脉已经迁移,那迁移的地点又在哪里呢?这都是疑问。”晖儿突然说道。莫炎扬了下眉毛:“歌蛊,是花腰傣族的一种蛊术。至于龙脉迁移地,可以从安平土司府里找到答案。”我们三人面面相觑,这家伙的回答等于没说,就在大家准备提出更多的疑问时,莫炎又拿出了刚才的地图:“安平土司世代看守着龙脉的秘密,这府里就安放着打开龙脉通道的钥匙。”我有些怀疑地看了看地图:“文鳽没有帮你找出方法吗?那可是只地里鬼,没什么是它探听不到的。”莫炎摇头道:“它一进来就抓瞎了,府里下了蚀灵蛊。这僳僳族的蛊术太古老,我没法破。”我一阵头晕:“还没办正事,就碰上了蛊术,你处理的小事怎么会那么大麻烦?”这下的回答更绝:“不知道。”“刚才我没看清楚,这图应该有另外一幅。”一旁端详着布帛图的S打断了我俩的对话。她的笔记本电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包里拿了出来,对话间正快速地勾画着一张简图,那布帛图上的线条在S的诠释下变成了一条通道示意图,土司府西侧的一处通道口标了个下行的记号。“这个口下去还有一层?”莫炎没头没脑地来了句,也不知是在对谁发问。“图上是平面回旋通道,没有下沉的设计。古代这种通道是为了迷惑盗贼,所以下面肯定还有一层。”S权威地说道。莫炎一言不发地收起了布帛,在进来的石壁上敲了三下,石壁无声的移开了,刚才的老人走了进来。“下层图没有。”莫炎指了指老人,“老庚头的祖辈是这里的长工,他从小在这里长大,可以帮我们带路。”老庚头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满是烟渍的黄牙,用一种怪异的口音说道:“土司府哈,沟沟多过老汉的皱纹,走咯进去几袋子烟都找不到路哦。”莫炎向老庚头点了点头,转又对S道:“你现在能看出通道的入口在哪里吗?”S对着简图看了一下,指了指晖儿的脚下:“就在这些砖下面。”晖儿下意识地挪开脚步,我这才注意到,地面上巴掌大小的砖块上雕刻着一些花纹,仔细观看竟然是十二生肖的图案,只不过有些奇怪的是那十二生肖的排列顺序与汉族传统的不同,前后似乎有些颠倒。“老庚头,这里的十二生肖和汉族不同吗?”我随口问道。“十二神哈,花腰、僳僳都有的咯,老汉不知道汉人的有啥不一样咯。这哈石头块块上面,是我花腰的十二神嗄。”老庚头眯缝着眼睛看了看地上的图案道。莫炎蹲下身摸了摸,那些砖块都松动的可以随手拔出,转头道:“老庚头,你按花腰十二神的排列顺序把这些砖块重新排一下。”老庚头的眼睛亮了一下,转又恢复了原本的暗淡,慢步走过来弯腰在地上排列起了砖块。“这老庚头是什么人?”我低声问莫炎。“花腰傣族,我救过他儿子。”莫炎的回答很有效地消除了我的顾虑。喀喇一声,老庚头将末尾一个石块放回原位后,一边的地上突起了两块地砖,砖块上光滑的钮孔正预示着它的作用。我望了莫炎一眼,两人立即上前握住地砖,四处用了用劲,地砖下是一块伪装过的薄石板,拉动地砖石板便应声而起,现出了一米见方的入口。“下面没什么东西,通风似乎很好。”我听了听空气的流动道。莫炎嗅了嗅入口的空气,点点头。呼地一阵火光,老庚头不知哪里拿来了几支火把,点着了递过一支:“沟沟里阴哈,湿气里电筒子不好使咯。”说罢,将手中的火把点着分给众人,当头一猫腰钻下了入口,莫炎紧跟着也钻了下去,余下人逐一鱼贯而入。通道里并没有想象的霉腐气味,空气在边壁的某些角落传来倒也清新,一股泥土的腥味回绕在鼻间,有种说不出的奇妙感觉,这让我想起了印第安纳琼斯里的片断。拐了几个弯道,眼前出现了一堆碎落的砖块,眼前赫然是两个方向截然相反的通道。S拿着电脑对老庚头比划了一下行进的路线,老庚头眯眼看了会,走到碎砖堆前摸了摸石壁,抬手指向右边的通道:“石块块塌开了哈,这条沟沟是正道,轻些走过咯,一哈松开石块块震掉咯会埋人的哦。”众人在他的指点下轻手轻脚地走向那条通道,大家下意识地屏住呼吸,生怕震落那些松散的砖块。又走了大约数十米,S看了看石壁周围道:“这里砖块的结构密实,应该没事了。”我不禁松了口气,也许是陌生的环境产生了影响,或者是老庚头那历代长工的身份带来的作用,似乎大家有些过于担忧了,即便石壁有些松动,以我和莫炎的能力与见识也不至如此胆战心惊,可那老庚头的话却让我们尊重专家似的相信,这不免有些可笑了。通道中的气流有些奇怪,驻足细听中竟是微弱之极,莫炎也不禁左右嗅了嗅,眉头微微跳动了一下。老庚头!我和莫炎几乎是同时转身,从刚才指点之后,一直走在最前面的老庚头便成了断后的队尾。可现在队尾变成了莫炎,那老庚头早已不见了踪影。“快退回去!”莫炎低喝一声拉上S,我与晖儿紧跟着快速返回来路。“轰”地一阵尘土飞扬,下意识中我筑起一片厚实的土壁挡住了乱飞的碎石,通道的来路已被塌陷的砖石堵住。“该杀的老狐狸!”我撤去土壁,眼前的砖石密不透风,极力听取间估算那坍陷的厚度足有一米,这段空间已经被封得严严实实!“亦凡,我们会死在这里的!”晖儿忽地哭喊起来,双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不住摇晃。一旁的S则歇斯底里的狂叫着,手指地上,双脚不停地跳动。顺势看去,通道两旁的石壁和墙角线上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数十个骷髅,伴着摇曳火光,骷髅的嘴部居然正在诡异地张合,漆黑的眼窝中已散出道道诡异的绿光!恐惧、无助、绝望突袭而来,我禁不住也抓狂了起来,大吼着冲上前去想将那些骷髅踏碎。突地,不知什么物件落入了口中,一股辛辣的气味直冲脑间,紧接着感到头顶被人拍了一掌,那些令我发狂的感觉顿时烟消云散。“喂药丸,拍顶门。”莫炎冷然的面孔出现在面前,一颗碧绿的药丸塞进了我的手中。我愣了一下,没有多想,抓过一旁哭喊着的晖儿将药丸塞入她口中,随后在她头顶拍了一掌。短短几秒,晖儿立刻变了个人似的安静了下来,如梦方醒般地左右看了看,继而望着我一脸的疑问,在一旁被莫炎如法炮制的S此刻也是相同的表情。“花腰蚀心蛊。”莫炎恨声道,随手拾起一块碎石砸向远处的骷髅。噗哧一声,那骷髅应声而碎,黄绿色的粘液溅落一地,立刻腾起刺鼻的白烟,地下坚实的青砖赫然烧出了几个拳大的凹坑!莫炎又拍了拍手掌,甩出三团火焰直击众人胸口,三人一阵翻涌张口吐出了三团绿色的物体,细看下竟是三只碧绿的螳螂,螳臂中死死地钳着三条血红的虫子。一声冷哼,螳臂猛一收紧,虫子断

                      但读后却有一种无法卸下的沉重感,因为这正是自己灾难深重的生活环境。因此,作者在书中流露出了改良社会的思想。【点评】清末谴责小说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带有不同程度的救国救民的激情,它对清朝腐朽统治和黑暗现实的揭露和批评,旨在启发人们改革社会的愿望和行动。同时,它也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艺术上有一定成就。第二十二章清王朝的终结清王朝饱受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日俄战争、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八国联军再侵入北京的一次接一次的失败;《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瑗珲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的一次接一次的屈辱,错失了一次又一次变革图强的机会,终于走向了最后的灭亡。一、光绪与慈禧同死之谜光绪三十四年(1908)灯节之夜,慈禧率众嫔妃到北海观看焰火,本来年纪已大,劳累过度,又着了风寒,遂染疾病,并有日趋恶化之势。袁世凯、李莲英等见状首先慌了神。他们知道慈禧这个靠山一倒,光绪帝一旦复辟,绝不会放过他们。于是这些人都希望光绪帝早一天死,竟明目张胆地虐待起皇帝来。往常光绪每顿正餐都须摆上百盘美味佳肴,如今,二三十盘菜肴中,除了几盘新做的以外,其余皆是反复摆放的剩菜,刺鼻的味儿难以下咽。光绪令御前太监王商上奏慈禧,要求改善伙食,慈禧均置之不理,一次破例亲自去瀛台,竟以国家艰难、理应节俭为由将光绪训斥了一顿。此后,李莲英等更加肆无忌惮,不知在饮食中加了什么东西,弄得光绪帝经常便秘,有时两三天不能通便,只好常叫御医光顾。那些御医,似乎与李莲英等串通好了一样,三五分钟把过脉,然后随便开一剂方子应付了事。光绪的病情日趋严重,他对医药也渐渐失去了信心,开始怀疑饮食中有人做了手脚,于是索性少吃饭,多吃水果,这样一来,身体又有了一些好转,这使袁世凯、李莲英等人深感意外,于是思谋着更毒的招数。一次,李莲英给慈禧梳头,顺便说了几句谗言,说光绪闻知慈禧病重,十分高兴,经常吟诗作画,习武划船。这些话被李莲英拐弯抹角地一说,使病中本来就心情不佳的慈禧顿生怒气,反骂道:“不孝逆子,想得倒美!哼,他休想死在我的后头!”李莲英听了这话,心里暗自高兴。不久,光绪的病情便骤然加重,御医张仲元、名医杜钟睃等为光绪看病,谁也说不清到底是何病症,只好开了人参、麦冬、五味子等常服药,自然毫无效果。到了十月初十慈禧七十三岁生日这天,宫内宫外,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光绪率百官至仪鸾殿行庆贺礼,然后大摆宴席,十分排场。之后慈禧又到畅音阁大戏台看戏,到南苑湖乘游船。不料乐极生悲,这天夜晚,慈禧又觉身子不适,在原病的基础上又得了痢疾,接连数日,不见好转。十月十七,慈禧虽然病重,却格外关心地问起光绪帝:“皇上近日可好?”李莲英说:“也是怪事,老佛爷一病倒,万岁爷倒见好多了,这两天经常到海事散步,这叫‘人逢喜事精神爽’啊!”“什么喜事?”慈禧问。“恕奴才用典不当之罪。”李莲英说。慈禧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病倒了,对皇上来说自然是‘喜事’喽!哼,难道我会走在他前头?”李莲英说:“奴才愿去瞧瞧他,照顾一下,或许能使万岁爷更快地康复呢。”次日清晨,李莲英真的来到了瀛台岛,表现出对光绪格外关心的样子,向光绪问寒问暖。光绪感到非常诧异,但转念一想,认为李莲英是怕慈禧死后,自己会收拾他,所以特来献殷勤的,于是收了疑心。过了一会儿,李莲英令小太监给光绪帝端了一杯“西洋茶”服下,就在李莲英走后不久,光绪病情陡然加重,他只觉得腹中隐隐作痛,倒在床上翻来覆去地难以忍受,大叫肚子疼。被速传而来的御医屈桂庭诊断后,觉得皇上的病情很蹊跷,心里很害怕,担心自己会被卷到这场危机中来,于是草草开了方子,退出了涵元殿。十月二十上午,隆裕皇后来看光绪,但他仅微微睁开眼看了一看,便又昏了过去,似乎已神志不清了。十月二十一晚五时许,光绪驾崩,时年三十八岁。光绪死时,慈禧也病入膏肓,在神志尚清醒时,召见王公大臣,传下一道懿旨诏溥仪继位。十月二十二,慈禧病逝。仅仅相隔一天,手握权杖的中国最高两位统治者相继死去,引起国内外一片震惊,一时间谣言四起,说什么的都有。光绪帝死得不明不白,又成为清宫疑案之一。十一月初九,清王朝为年仅三岁的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举行了登基大典。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回忆道:我被他们折腾了半天,加上那天天气奇冷,因此当时把我抬到太和殿,放到又高又大的宝座上的时候,早超过了我的耐性程度。我父亲单膝侧身跪在宝座下面,双手扶我,不叫我乱动,我却挣扎着哭喊:“我不挨这儿,我要回家!我不挨这儿,我要回家!”父亲急得满头是汗,文武百官的三跪九叩没完没了,我的哭叫也越来越响。我父亲只好哄我说:“别哭,别哭,快完了,快完了!”典礼结束后,文武百官走在退朝的路上,议论说:“怎么可以说‘快完了’呢?”他们感到这是大清朝廷的不祥之兆。二、辛亥革命没完没了的失败,无穷无尽的屈辱,人们已经厌恶帝制,希望共和;厌恶君主,渴望民主。顺应这历史的潮流,孙中山发动了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革命。光绪三十一年(1905),中国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推举孙中山先生为总理,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分地权”为纲领。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清廷颁诏宣布“仿行宪政”,先是诸大臣面奏请行宪政,但清廷谕旨:“大权统于朝廷”,“民智未开”,“数年之后,再定期限”。可人们再也等不起了。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四月到宣统三年(1911)四月,同盟会组织民众先后在广东黄冈、安徽安庆、浙江绍兴和广州黄花岗等地起义,但均因势力悬殊等原因失败了。接着,同盟会又决定在湖北武汉发动起义。武汉向称“九省通衢”,是当时国内仅次于上海的第二大城市,它是帝国主义侵略的重要据点和清朝反动统治的一个重心,也是资产阶级革命力量发展迅速的地区和各省革命党人联系的枢纽。当时武汉新军中参加革命组织的士兵群众达五六千人,占湖北新军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这为武汉起义的发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加强对武汉地区革命力量的领导,共进会和文学社两个革命团体在同盟会中部总会的斡旋下决定联合行动,于9月24日组织了统一的起义领导机构,推举文学社领导人蒋翊武为湖北革命军总指挥,共进会领导人孙武为参谋长,两团体的重要骨干刘其、彭楚藩等为军事筹备员。他们拟定了起义的详细计划,推举了武装起义后军政府的负责人,草拟文告,派人到上海迎接同盟会领导人来鄂主持大计,同时和邻近各省进行联系,策动响应。这时,孙中山远在海外筹款,以接济国内的革命活动。黄兴在香港接到有关湖北情况报告后,即复函赞成在武汉发动起义,不过,他要湖北革命党人等孙中山筹措二十万元巨款和购买大批枪支弹药后发动。湖北革命党人认为,起义时机已经成熟,“势成骑虎”,不能等待。因为他们看到,清政府从湖北抽调大批新军前往四川镇压保路运动,新军中的革命骨干将随军离去,势必削弱湖北革命力量,于是他们坚决表示,即使“无外款接济”,也照常起义。湖北革命党人原订农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十月六日)举行起义,由于准备不妥而延期。十月九日,孙武在汉口俄租界制造炸弹因失慎爆炸,沙俄巡捕闻声赶来,孙武逃匿到医院,而准备起义的旗帜、符号、文告、书信等全被搜去。第二天,设在武昌指挥起义的秘密机关又遭破坏,彭楚藩、刘其等被捕,蒋翊武逃脱。湖广总督瑞沿下令杀害彭、刘及李洪胜三人,全城戒严,按照查获的名册搜捕革命党人,武昌形势顿时紧张起来,革命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起义活动已成“群龙无首”的状态。但革命党人和新军中的革命士兵群众,没有畏惧退缩,在失去指挥机关的紧急情况下,自行联系,坚决发动了起义。十月十日晚,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打响了起义的第一枪。他们打死镇压起义的反革命军官,几十人冲往楚望军械库夺取弹药。军械库守军中的革命士兵们闻风响应,一举占领了楚望台。接着,步、炮、重各营和军事学堂学生约五个营兵力,纷纷起义,齐聚楚望台,临时推举原日知会会员、队官吴兆麟担任指挥,向总督衙门发动攻击。革命军士兵们奋不顾身,血战通宵,占领了总督衙门、藩库等重要机关。湖广总督瑞沿仓皇逃往停泊在长江的兵船上。起义军一夜之间占领了武昌城,取得起义的胜利,十一日晚和十二日晨,驻汉阳、汉口的新军也先后起义,不久,武汉三镇便完全为革命党人所控制。接着,起义军成立湖北军政府,推举黎元洪为都督,废除宣统年号。随之,湖南等十三省纷纷响应,宣布独立,清政府迅速解体。不久,各省代表到南方举行会议,推选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决议改用公历纪元。由于当年为农历辛亥年,故史称这年的鼎革之变为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结束了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统治,也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专制帝制。三、宣统皇帝退位1912年一月一日,孙中山在南方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随后,孙中山与袁世凯秘密协商,若袁世凯逼清帝退位,就让位袁世凯继任大总统。和孙中山谈妥后,袁世凯觐见隆裕太后和宣统皇帝。袁世凯跪在地上,毕恭毕敬,装出一副悲伤的样子,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说:“海军尽叛,天险已无,何能悉以六镇诸军,防卫京津?虽效周室之搬迁,已无相容之地……”袁世凯的言外之意是请宣统皇帝退位,当时宣统帝溥仪仅是个六岁的孩子,当然不能明白,主事的隆裕皇太后心里知晓,眼泪流了出来,她擦了擦眼泪说:“大清天下断送在我们手中,我们愧对祖宗啊!”袁世凯叹了一口气说:“皇太后不要过于伤心,世事变迁,不能由太后一个人承担责任,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袁世凯没说完,隆裕皇太后急忙问:“如若退位,那民国将如何待我们?”袁世凯说:“紫禁城前边的三大殿归民国,皇上、皇太后等一切尊号不变,仍住在乾清门后的宫室,所有皇室财产仍旧归自己所有。这些优待条件鄙臣均已拟定好,请太后过目。”说着,袁世凯从口袋中取出几张纸,递给隆裕太后。隆裕太后接过纸,只见上面写着:麦克白作者:莎士比亚内容简介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剧中人物邓肯苏格兰国王马尔康道纳本邓肯之子麦克白班柯苏格兰军中大将麦克德夫列诺克斯洛斯孟提斯安格斯凯士纳斯苏格兰贵族弗里恩斯班柯之子西华德诺森伯兰伯爵,英国军中大将小西华德西华德之子西登麦克白的侍臣麦克德夫的幼子英格兰医生苏格兰医生军曹门房老翁麦克白夫人麦克德夫夫人麦克白夫人的侍女赫卡忒及三女巫贵族、绅士、将领、兵士、刺客、侍从及使者等班柯的鬼魂及其他幽灵等地点苏格兰;英格兰第一幕第一场荒原雷电。三女巫上。女巫甲何时姊妹再相逢,雷电轰轰雨蒙蒙?女巫乙且等烽烟静四陲,败军高奏凯歌回。女巫丙半山夕照尚含辉。女巫甲何处相逢?女巫乙在荒原。女巫丙共同去见麦克白。女巫甲我来了,狸猫精。女巫乙癞蛤蟆叫我了。女巫丙来也。①三女巫(合)美即丑恶丑即美,翱翔毒雾妖云里。(同下。)第二场福累斯附近的营地内号角声。邓肯、马尔康、道纳本、列诺克斯及侍从等上,与一流血之军曹相遇。邓肯那个流血的人是谁?看他的样子,也许可以向我们报告关于叛乱的最近的消息。马尔康这就是那个奋勇苦战帮助我冲出敌人重围的军曹。祝福,勇敢的朋友!把你离开战场以前的战况报告王上。军曹双方还在胜负未决之中;正像两个精疲力竭的游泳者,彼此扭成一团,显不出他们的本领来。那残暴的麦克唐华德不愧为一个叛徒,因为无数奸恶的天性都丛集于他的一身;他已经征调了西方各岛上的轻重步兵,命运也像娼妓一样,有意向叛徒卖弄风情,助长他的罪恶的气焰。可是这一切都无能为力,因为英勇的麦克白——真称得上一声“英勇”——不以命运的喜怒为意,挥舞着他的血腥的宝剑,像个煞星似的一路砍杀过去,直到了那奴才的面前,也不打个躬,也不通一句话,就挺剑从他的肚脐上刺了进去,把他的胸膛划破,一直划到下巴上;他的头已经割下来挂在我们的城楼上了。邓肯啊,英勇的表弟!尊贵的壮士!军曹天有不测风云,从那透露曙光的东方偏卷来了无情的风暴,可怕的雷雨;我们正在兴高彩烈的时候,却又遭遇了重大的打击。听着,陛下,听着:当正义凭着勇气的威力正在驱逐敌军向后溃退的时候,挪威国君看见有机可乘,调了一批甲械精良的生力军又向我们开始一次新的猛攻。邓肯我们的将军们,麦克白和班柯有没有因此而气馁?军曹是的,要是麻雀能使怒鹰退却、兔子能把雄狮吓走的话。实实在在地说,他们就像两尊巨炮,满装着双倍火力的炮弹,愈发愈猛,向敌人射击;瞧他们的神气,好像拚着浴血负创,非让尸骸铺满原野,决不罢手——可是我的气力已经不济了,我的伤口需要马上医治。邓肯你的叙述和你的伤口一样,都表现出一个战士的精神。来,把他送到军医那儿去。(侍从扶军曹下。)洛斯上。邓肯谁来啦?马尔康尊贵的洛斯爵士。列诺克斯他的眼睛里露出多么慌张的神色!好像要说些什么意想不到的事情似的。洛斯上帝保佑吾王!邓肯爵士,你从什么地方来?洛斯从费辅来,陛下;挪威的旌旗在那边的天空招展,把一阵寒风-进了我们人民的心里。挪威国君亲自率领了大队人马,靠着那个最奸恶的叛徒考特爵士的帮助,开始了一场惨酷的血战;后来麦克白披甲戴盔,和他势均力敌,刀来枪往,奋勇交锋,方才挫折了他的凶焰;胜利终于属我们所有——邓肯好大的幸运!洛斯现在史威诺,挪威的国王,已经向我们求和了;我们责令他在圣戈姆小岛上缴纳一万块钱充入我们的国库,否则不让他把战死的将士埋葬。邓肯考特爵士再也不能骗取我的信任了,去宣布把他立即处死,他的原来的爵位移赠麦克白。洛斯我就去执行陛下的旨意。邓肯他所失去的,也就是尊贵的麦克白所得到的。(同下。)第三场荒原雷鸣。三女巫上。女巫甲妹妹,你从哪儿来?女巫乙我刚杀了猪来。女巫丙姊姊,你从哪儿来?女巫甲一个水手的妻子坐在那儿吃栗子,啃呀啃呀啃呀地啃着。“给我吃一点,”我说。“滚开,妖巫!”那个吃鱼吃肉的贱人喊起来了。她的丈夫是“猛虎号”的船长,到阿勒坡去了;可是我要坐在一张筛子里追上他去,像一头没有尾巴的老鼠,瞧我的,瞧我的,瞧我的吧。女巫乙我助你一阵风。女巫甲感谢你的神通。女巫丙我也助你一阵风。女巫甲刮到西来刮到东。到处狂风吹海立,浪打行船无休息;终朝终夜不得安,骨瘦如柴血色干;一年半载海上漂,气断神疲精力销;他的船儿不会翻,暴风雨里受苦难。瞧我有些什么东西?女巫乙给我看,给我看。女巫甲这是一个在归途覆舟殒命的舵工的拇指。(内鼓声。)女巫丙鼓

                      国间谍案在秦国却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这又是为什么呢?原因有三点:一是旧贵族梦想恢复特权;二是郑国加剧了权力之争;三是嬴政痛恨嫪毐、吕不韦。秦国自穆公、孝公以来,一直在人才使用上施行大战略。只要是人才,不论国籍,唯才是用,特别是商鞅变法,更是论功行赏。这种政策富了秦国,却严重伤害了秦国旧贵族的特权。贵族如果没有军功,就不能享受种种特权;六国之士却因军功在秦国进入高层,这使得秦国旧贵族的积怨甚深。秦国旧贵族希望能够利用郑国间谍案首先赶走在秦国官居高位的客卿,让秦国旧贵族恢复昔日的权势。于是,抓住郑国间谍案,大造舆论:秦王重用的郑国竟然是个间谍,嫪毐、吕不韦也都不是秦国人,其他六国之人是否也别有用心呢?六国之人都不可靠、不值得信任,他们全都是为他们自己国家效力的人,应当全部驱逐出境(诸侯人来事秦者,天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一切逐客)。所谓的“逐客”,也就是驱逐所有到秦国来的六国人士,并不仅仅是身居高位的客卿。但是,身居高位的客卿显然是众矢之的,在“逐客”风暴中首当其冲。韩、赵、魏三国来秦务农之人,这些人并未妨碍到秦国旧贵族的利益,相反,在商教变法中从韩、赵、魏三国来的农民,对秦国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在逐客令一刀切的指令下,他们恐怕也很难守住数年来辛苦耕耘的果实。秦王嬴政被嫪毐之乱闹得心烦,又发现吕不韦也牵连其中,而且,吕不韦之事还很难处理;好不容易解决了吕不韦,又发现郑国是韩国间谍;同意郑国继续修渠以后,秦国旧贵族又借郑国间谍案发飙。一连串的政治风波搞得嬴政非常头疼,一怒之下嬴政突然下令,驱逐所有在秦国的六国人士。嬴政车裂嫪毐,办得顺风顺水,干净利索;逼杀吕不韦,也办得顺顺当当。他的逐客令也能够像他除掉嫪毐、吕不韦那样顺利吗?没有!因为秦王嬴政接到了一封奏书,立即下令废除了逐客令。这封魔法巨大的奏书出自李斯之手。李斯为什么要写这封奏书呢?李斯在秦国被任命为客卿,刚刚得志,还没有来得及施展拳脚,就要被迫离开秦国,离开好不容易得到的客卿之位,胸中自然愤愤不平。因为客卿是秦国使用六国人才非常重要的一个职位,从客卿再晋升,很快就能成为重臣。所以,被迫离秦的李斯压抑不住内心的激愤,向秦王嬴政呈上了著名的《谏逐客书》。李斯谏逐客嬴政收成命秦王嬴政所制造的逐客事件,在秦国政坛上的六国客卿中产生了巨大的震动,很多人不得不收拾行囊,离开秦国,李斯是楚国人,他也难逃被驱逐的厄运。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斯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念头,上书嬴政,结果这封奏书让铁腕君王彻底改变了逐客的主意,收回成命。李斯的这封奏书讲了些什么内容,是什么打动了嬴政呢?简单说,李斯这封奏书击中了秦王嬴政的三根软肋。第一,客卿对秦有大功;第二,逐客是重物轻人;第三,逐客是帮助六国。以下我们简要分析一下。第一点,客卿对秦有大功。这封奏书列举了我们前面讲过的穆公朝的百里奚、蹇叔、由余,孝公朝的商鞅,惠文王朝的张仪,昭襄王朝的范雎,最后得出一条结论:秦穆公、秦孝公、秦惠文王、秦昭襄王都是因为有了六国客卿的辅佐,才成为秦国崛起道路上的一座座丰碑。没有客卿,就没有秦国的崛起!没有客卿,就没有四位政绩卓著的秦君!这是秦王嬴政不得不承认的历史事实。虽然“逐客令”针对的是全体“诸侯之来事秦者”,但是,这封奏书主要提到的却是六国来秦的客卿,因为这部分“来事秦者”对秦国崛起的贡献特别大。第二点,逐客是重物轻人。秦王对产于六国的宝物无不宠爱有加,比如说隋侯珠,比如说和氏璧,都不是秦国出产的,可是秦王那么想得到它们;对于六国的美女,秦王更是不分国籍,照单全收,个个宠幸。唯独对于人才,秦王要讲国籍,讲内外之别,这岂不太糊涂了吗?秦王对六国之物如此喜爱,对六国人才却要驱逐,这不是重物轻人吗?第三点,逐客是帮助六国。任何时代的人才都是稀缺资源。如果秦国驱逐天下人才,就是主动削弱自己,实际上是帮助了六国。一纸逐客令将使六国的杰出人才不敢再到秦国来为秦国统一天下服务,这和日常生活中帮助强盗有什么区别?这叫“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让秦国变得虚弱了,反而使对手强大了。人才决定成败。秦国把非秦国的人才都驱逐了,秦国的人才肯定会大大萎缩,这些人才在秦国得不到施展才华的机会,肯定会到六国去施展才华。如果人才都聚集到六国去,六国人才济济,实力大大加强,秦国肯定会受到重大损失。所以,非秦国人一律不用的做法肯定不是统一天下的正确之道(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这一点非常重要,简直说到了嬴政的心坎里。因为嬴政此时刚刚举行过加冠礼,正式从王太后赵姬手中接管了最高权力,又刚刚除掉嫪毐、吕不韦两大集团,雄心勃勃,一心要由自己统一中国,完成秦国三十几代先君未竟的大业。如果因为逐客而毁此大业,这是嬴政最不愿看到的,所以,这句话点到了嬴政的软肋之上。“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这绝不是耸人听闻,而是事实,秦国的强盛就是因为吸纳了六国的优秀人才。嬴政看了这封字字中的的奏书能不动心吗?能不撤销逐客令吗?但是,天子无戏言,要秦王嬴政收回成命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一是胸怀,没有求贤若渴的胸襟,没有统一天下的气度,一位铁腕君王岂能收回成命?二是眼光,李斯谏逐客,讲得入情入理,最为重要的是谈到了人才关系到统一大业。如果没有识人之明,秦王嬴政岂能甘心收回成命?三是度量,收回成命,意味着承认错误,这对中国古代的君王来说,最为困难。像秦王嬴政这样一心要统一中国、成为千古一帝的人,如果没有宽宏的度量,斤斤计较于面子,也很难成功。我们曾经讲过汉武帝亲自下《轮台罪己诏》,公开向天下万民承认自己的错误。虽然,秦王嬴政撤销逐客令还不是公开承认错误,但是,离公开承认错误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可见,此时的秦王嬴政头脑清醒,志存高远,既有博大的胸怀,又有识人的慧眼,还有承认错误的勇气与度量,这些正是他成就一番大事业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秦王嬴政不但收回了逐客令,而且重用了在被驱逐之列的李斯,任命他担任廷尉。廷尉是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员,与客卿不同,是实职。实际上,李斯这个时候才算真正走上了秦国的政坛。保家国公子入秦谋大业韩非见诛李斯担任廷尉之后,为秦国统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攻打韩国,但是也有史料记载,秦国攻打韩国是因为秦王嬴政想得到韩非。那么韩非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竟能让嬴政为了他一人而不惜大动干戈?韩非是韩国国君的儿子,生活在战国末期,“为人口吃”,不善言辞。他曾经追随荀卿学习,和李斯是同学,但是,李斯自认不如韩非。韩非看到韩国积弱,多次上书献策,但是,当时的韩王即后来的亡国之君韩王安,不接受韩非的建议,这使韩非颇为无奈。退处江湖之远,他发愤著书,先后写出《孤愤》、《五蠹》、《说难》等(后人把韩非这些文章汇集在一起,一编为《韩非子》一书)。他的文章传到秦国,由于讲的都是“尊主安国”的理论,秦王嬴政非常欣赏韩非的才华,并说:我要是能见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无憾(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李斯担任廷尉之后,劝说秦王嬴政发动对韩国的战争,吞灭韩国,借此恫吓其他各国。秦王嬴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派李斯攻打韩国。韩王非常惊恐,使和韩非商议如何削弱秦国(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于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秦王政十四年,因为秦国攻韩,韩王不得不起用韩非,并派他出使秦国。秦王很喜欢韩非,但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决定是否留用韩非。韩非出使秦国的目的是要保存韩国,所以,李斯建议率先灭韩,韩非强烈反对。李斯向秦王说: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是韩王的同族,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而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听了李斯的话,把韩非投入监狱。季斯派人为狱中的韩非送去毒药,韩非没有办法上诉,只好服毒自杀而死(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李斯为什么主张杀死韩非呢?因为政见不合。李斯主张秦国消灭六国的统一战争应当从韩国入手,先灭韩。韩非作为韩国的公子,当然不想看到韩国灭亡。这种尖锐的政见矛盾,让李斯感到必须除掉韩非,秦国统一六国的计划才能顺利得到实施。这是李斯力主杀韩非的主因。那么,在李斯杀韩非这件事里面,有没有个人嫉妒的因素呢?很难说没有,但是,绝对不是主因。此时的李斯意气风发,朝气蓬勃,一心想帮助秦王嬴政统一中国。秦国利益最大化是他此时考虑问题的总原则。李斯的《谏逐客书》说理透辟,文笔畅达,全文极有气势。奏书中的气势反映了年轻的李斯信而被疑、忠而被谤的义愤,同时也表现了此时的李斯一心报效秦国的忠诚。把《谏逐客书》这篇名文和当年感慨仓鼠、厕鼠的李斯作一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此时的李斯,壮志凌云,豪气冲天,一心想为秦国统一天下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有人据李斯的“老鼠哲学”推断李斯此举是出于个人嫉妒,也不足取。人是变化的,李斯这个时期和他早年见厕鼠、仓鼠时的心态已有很大变化,不能根据那个故事推论李斯的一切都是“老鼠哲学”在起作用。关于韩非使秦,《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还提出了另一种说法:韩非的文章传到秦国,秦王嬴政看到之后,非常感慨,想见作者。李斯看到嬴政这么欣赏韩非,就对他说:这是韩非写的。秦王嬴政因此发兵攻打韩国,韩王才派韩非出使秦国(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依我之见,秦王嬴政为了得到他所崇拜的韩非而派兵攻打韩国之说近乎荒唐。韩非确实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他的文章秦王嬴政非常欣赏。但是,为了得到一个韩非而发兵攻打韩国,可能吗?秦王嬴政确实是韩非的粉丝,但有这样的追星族吗?如果这样追星,韩非这颗“明星”岂不成了韩国的“灾星”?这真比现代粉丝更疯狂啊!秦王嬴政发兵攻打韩国,我认为这是嬴政发动统一战争的序幕。韩国离秦国最近,而且,韩国在六国之中最小、最弱。所以,攻打韩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理由明摆着。因此,《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记载不可信,倒是《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韩非在韩国危急存亡关头、承载着国家存亡的使命使秦之说更可信一些。因为韩非更爱韩国,他出使秦国表现出了对故国的忠诚。韩非之死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非正常死亡,而是关系到秦国的一个通天大计。那么,这个通天大计是什么?韩非之死和这个通天大计有什么关系?第14章通天大计秦国立国后,经过三十多代国君的努力,逐渐崛起一;到秦昭襄王时期,秦国对六国的优势已经非常明显;又经过秦惠文王、秦庄襄王的经营,秦国的实力越来越强大;秦王嬴政正式掌握权力以后,秦国的势力已如日中天。这时候,秦国该如何开始统一六国?先攻打哪个国家?战争何时发动?这些问题涉及秦国统一六国的通天大计,而这个通天大计,和韩国公子韩非之死,密切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个通天大计是什么?韩非之死和这个通天大计又有什么关系?李斯说王速攻韩韩非使秦欲存国正式继位、正式掌权的秦王嬴政,面临着一个重大问题:统一六国的战争什么时候开打,怎么来打,战争全局要如何部署。这一通天大计,实际上是在韩非和嬴政、李斯、姚贾四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中形成的,换句话说,是在韩非和嬴政、李斯、姚贾的斗争中逐步成型的。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李斯。李斯此时已经脱离吕不韦,步入秦国的中央政府,正处于由郎到长史再到客。卿的腾达上升时期。可以说是踌躇满志胸怀抱负,一心想为秦国统一天下献计献策。这个时候的李斯向秦王嬴政提出了统一天下,的时间问题,他认为应该立即发动统一战争。因为李斯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当年他在追随荀子学成“帝王之术”后,曾对自己的老师荀子说过一句名言:“得时无怠。”“得时”就是得到机会,“无怠”就是不要怠慢这个机会。也就是说,一个人的一生中,机遇是非常少的,当机遇来临之时,千万不要放过。这对一个人来讲,非常关键;对一个国家而言,也是如此。所以李斯认为,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现在就必须立即启动,因为已经到了合适的时机。“现在”是个什么时代呢?对于秦国这个经营了几百年的国家来说,“此万世之一时也”。这个“万世”不是指万代,是笼统之言,讲秦代三十多位国君,六百多年的经营,已经到了需要收官的时候。如果错过这个黄金档期,让六国缓过气来,重新组织起来合纵抗秦,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李斯这个意见一提出,嬴政立马采纳。秦王嬴政在这一点上和李斯完全户致,嬴政也因此提拔具有战略眼光的李斯做了秦国中央政府的长史。秦国中央政府的长史好几个部门都有,依据现有文献,不知道李斯担任的是哪个部门的长史,不过嬴政是在听了李斯的意见之后提拔他的,说明嬴政很欣赏李斯。嬴政的决策使他卷入了这场关于通天大计的战争。秦王嬴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立即发动对六国的统一战争,这样,秦国发动统一战争的时间就确定了。但秦国不能一下子把六国全部灭掉,需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来,这就涉及先攻打哪个国家的问题。那么,具有战略眼光的李斯,他的建议是什么呢?韩国公子韩非,又是怎样卷入了这个通天大计之中的呢?李斯首先提出来,先灭韩。李斯认为,把韩国灭掉了,就可以恫吓东方其他诸国,更有利于秦国吞灭其他五国。秦王批准了李斯灭韩的计划。然而、这个计划却遭到了一个人的强烈反对,他是谁呢?他是韩国的公子韩非。李斯主张灭韩首先触及的就是韩非所在的韩国的根本利益,所以这个时候韩王安就和韩非商议,要怎样削弱秦国,阻挡秦国灭韩。这样,韩非就介入了这一场通天大计的制定。韩非和李斯不同,李斯是楚国上蔡人,他学成以后却跑到秦国发展自己的事业,也就是说李斯对自己的楚国没有太多的感情,他觉得哪个地方适合自己,他就跑到哪儿去发展。但是韩非不一样,韩非是韩国的公子,是韩国国君的儿子,只是因为他不是长子,不太可能继承王位。所以韩非对故国的感情非常深厚,对秦国要灭自己的国家是坚决反对的。怎么办呢?韩非就作为韩国的使者到秦国,给秦王嬴政上了一封奏疏,这个奏疏的基本主张是灭赵存韩。把赵给灭了,把韩给留下来。为什么要灭赵存韩呢?韩非提了三点理由:第一,韩国现在已经相当于秦国的一个郡县;第二,赵国是一直准备跟秦国对抗的国家;第三,韩国并不像你们所想象的那么容易灭掉。先说第一点。韩非说,韩国既弱又小,靠近秦国,它的实力远远不及秦国,所以韩国三十多年以来一直奉行的是侍奉秦国的政策。韩非打了个比方一,他说韩国对秦国来说就像进屋坐的席子和垫子。秦国要去打哪个国家,韩国都出兵跟随、最后是利归于秦,怨归于韩,韩国把天下诸侯都得罪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韩国是秦国的内臣,跟秦国自己的郡县差不多。第二点,韩、赵、魏三国之中,赵国最强。赵国一直在扩充自己的军队,吸引了大批合纵之士,而且一再向天下诸侯声明,说秦国如果不被削弱的话,其他诸侯没有一国能够活下来,所以赵

                      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怕漏掉一个字(侧目而视,倾耳而听)。当年不给他做饭的嫂子,匍匐在地,爬到苏秦身边,向他道歉(嫂蛇行匍匐,四拜自跪而谢)。苏秦问:嫂子前后两次待我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苏秦曰:嫂何前踞而后卑也)?他的嫂子说:因为你现在地位尊贵,还那么有钱(以季子之位尊而多金)。苏秦听完之后,仰天长叹:人穷了,父母都不认儿子;富贵了,家人都害怕自己。一个人活在世上,对权势富贵怎么能不重视呢(嗟乎!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忽乎哉)?而据《史记》的记载,苏秦学成之后,第一个求见的是周显王,但是,周显王身边的人一向看不起苏秦,周显王也不信任他。苏秦没有办法,只好西行奔赴秦国。此时,秦孝公已经去世,于是,苏秦对秦惠文君说,秦国的地理位置非常好,四面环山,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国家。东面有华山、黄河,西边有汉中,南面有巴蜀,北面是代地,这是一个纯然的天府之国。秦国凭借众多的士兵和百姓,凭借精锐的军队,完全可以称帝而统治天下。秦惠文君因为刚刚车裂了商鞅、非常忌讳说客,他一看苏秦又是一个说客,一来就劝他称帝,便婉言谢绝了苏秦(方诛商鞅,疾辩士,弗用)。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对苏秦至少可以了解三点。一是读书为君。苏秦是一位说客,他读书就是为了能为某一位君王服务。至于自己服务的对象是周天子还是秦惠文君,他才不在乎呢!二是苏秦曾经想为秦国服务,因为秦国当时强大,有实力,是理想的工作单位。三是苏秦有着极强的功名利禄之心,其实这也是其根本目的,因为这个时候他的价值观有了很大变化,原先君臣父子的那套价值体系,在功名富贵的冲击下溃不成军。所以说,苏秦这种功名利禄之心有着深刻的背景:一是时代因素,二是个人因素。前者指当时天下的形势造就了一批像苏秦这样的谋略家,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可以施展自己才华从而谋取富贵的巨大平台;后者则是指苏秦如果不能成功,在家中都毫无地位,更不用说在社会上立足。在秦国没被接纳的苏秦又来到赵国,赵国国君这时候正用他弟弟为相,这位赵相也不欣赏苏秦的主张。就这样,苏秦只好离开赵国来到燕国,这是他寻找工作的第四站了。见到燕国国君,苏秦先夸燕国的富有,再夸燕国的军队:“带甲数十万,车六百乘,骑六千匹,粟支数年。”结论是:“此所谓天府者也。”然后接着谈到,燕国富庶是因为连年太平,燕国连年太平是因为赵国在燕国的南方,挡住了秦军的进攻之路(燕之所以不犯寇被甲兵者,以赵之为蔽其南也)。如果没有赵国作为屏障,燕国早就深受秦国之害了。所以,对于燕国来说,和赵国处好关系远比和秦国处好关系重要得多。如果赵国攻打燕国,发出号令不出十天,几十万大军就会进驻东垣了,再不出四五天,大军就能直抵燕国都城。秦国攻打赵国是在千里以外作战,赵国攻打燕国是在百里以内作战,现在贵国不担心百里以内的祸患,而去关注午里之外的战事,这是策略上的重大失误啊,还有比这更严重的事情吗(夫不忧百里之患而重千里之外,计无过于此者)?因此燕国必须和赵国联合抗秦,燕国才能平安。苏秦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燕国与赵国联合,整个六国结为一个联盟(愿大王与赵从亲,天下为一,则燕国必无患矣)。“天下为一”,就是苏秦针对当时天下唯一的超级大国秦国而提出来的六国的生存策略。这也是秦惠文君即位之后所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苏秦提出来的这个方法,叫“合纵”。“合”,就是联合;“纵”,指南北,当时六国从燕至楚,是从北至南。“合纵”,就是六国南北联合共同对付秦国,所以也叫“合众弱以攻一强”。但说“攻一强”并不准确,准确的说法是“合众弱以抗一强”,是联合六国应对强秦,而不是进攻秦国。燕国国君对苏秦的这个主张非常感兴趣,但是,燕国国君非常现实。他指出,燕国是个小国弱国,西边是强大的赵国,南面是强大的齐国。你说得很动听,但是,燕国参加合纵,是为了保证燕国的安全(合纵以安燕),所以,必须让赵、齐两国不侵犯燕国。只要能保证这一条,我愿意举国参加。于是,出重金资助苏秦。这是苏秦得到的第一笔创业基金。苏秦第二次来到赵国,原来讨厌苏秦的赵相已经死了,于是,苏秦对赵国国君说:当国君的最大任务是“安民无事”,而要“安民”,最重要的是“择交”,就是要选准自己的朋友。如果朋友选不准,百姓就不安宁。对赵国来说,西边是强秦,东边是强齐。如果赵国把齐、秦都当作敌人,民不能安。而不论是依靠齐国攻秦,还是依靠秦国攻齐,民也都不能安。秦国在六国中最担心的是赵国,但是,秦国却不敢集中军力攻打赵国,因为秦国担心出战后韩国,魏国切断它的后路,所以,韩国、魏国是赵国南部的屏障。韩国、魏国和秦国接壤,又没有天然的山河作屏障,一旦受到秦国的蚕食、很容易让秦国打到国都。所以,韩、魏如果不能对抗秦国,一定会成为秦国的附庸(韩魏不能支秦,必入臣于秦)。秦国要是不受韩国、魏国的牵制,一定会将赵国定为头号敌人。苏秦又说:看看天下的地图,六国的土地是秦国的五倍,六国的兵力是秦国的十倍(诸侯之地五倍于秦,料度诸侯之卒,十倍于秦),如果六国结合成一个整体(六国为一),全力以赴对抗秦国,一定可以打败秦国。而现在却相反,主张和秦国友好的人,都劝说六国国君向秦国进贡,事奉秦国(今西面而事之)。我的主张是:让六国结为盟友,一致对抗秦国(一韩魏齐楚燕赵以从亲,以畔秦)。让六国的将相白马盟誓:秦国若进攻六国中任何一国,其他五国都要派出精锐之师联合作战;诸侯中如果有人不遵守盟约,其他五国有权联合讨伐它(诸侯有不如约者,以五国之兵共伐之)。赵王听了苏秦这一番颇为新颖的意见之后,立即表示同意,而且也给了苏秦一笔重金。苏秦得到了第二笔创业基金。苏秦对赵国国君所说的,正是当时六国对付强秦合纵之术的完整表述。燕国是一个弱小之国,赵国是当时的强国之一,所以,赵国投的这一赞成票对苏秦完成合纵非常重要。苏秦的下一站是韩国。苏秦对韩国国君讲了两个问题。一是讲利害。韩国若向秦国让步,秦国一定会索要韩国的战略要地宜阳、成皋,韩国如果把这两个军事重镇给了秦国,明年秦国又会来要求割地。如果你继续割地,你很快就会发现无地可割;如果你不给秦国,秦国一定很恼火,那等于是“弃前功而受后祸”,前功尽弃啊。大王的土地是有限的,但是,秦国的欲望是没有穷尽的;以你有限的土地,去填补秦国无休无止的欲壑,结果必然是“不战而地已削矣”。二是讲荣辱。以韩国的强大,却“西面事秦”,让国家蒙受耻辱,没有比这更让天下人耻笑的了(为天下笑莫大于此)。而且,我苏秦听过一个谚语:“宁为鸡尸,无为牛后。”宁做鸡中之王,也不跟在大牛后边作小牛犊。你现在如此低三下四地事奉秦国,和尾随在大牛后边的小牛犊又有什么区别?我都为你感到羞耻!苏秦这番话把韩国国君羞得满脸通红,他挽起袖子,仰天长叹:我就是再没有才能,也不能再事奉秦国了(寡人虽不肖,必不能事秦)。经过逐一的不懈游说,苏秦终于组成了六国的反秦联盟。苏秦一人佩带六国相印,成为六国合纵的领袖。苏秦的成功,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首先,是各国自身利益的需求。苏秦生活的时代,秦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其余六国都不是秦国的对手。唯有六国联手,才能有效地抵抗秦国的东扩。这种自身利益的诉求,是苏秦合纵成功的客观基础。其次,是苏秦等纵横家的个人努力。苏秦顺应了六国联合抗秦的现实诉求,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促使六国结成了反秦抗秦的联盟。苏秦个人的努力绝不可低估。作为一位纵横家,必须熟悉天下大势,必须有极好的口才,必须懂得各国国君的心理,必须明晓各国的强弱,必须了解各国的软肋。这些条件苏秦都完全具备,因此,他的游说获得了意料之中的成功。据《史记·苏秦列传》记载,苏秦完成六国合纵之后,回到赵国,被赵肃侯封为武安君。苏秦把六国合纵的协约送到秦国,秦国在十五年内没有敢出兵函谷关(苏秦既约六国从亲,归赵,赵肃侯封为武安君。乃投从约书于秦,秦兵不敢窥函谷关十五年)。六国合纵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遭羞辱张仪负气西入秦连横破纵苏秦游说六国,促使六国合纵抗秦,这是苏秦的成功,也是六国的成功,然而却是秦国的失败。因为六国联合起来抗秦,这也就意味着秦国崛起的道路被封堵了,秦国当然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秦国一定要有自己的应对策略才行。而提出这个应对策略的人,恰恰就是苏秦的老同学张仪,而张仪的飞黄腾达又是苏秦一手造就的。那么,张仪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为什么会跑到秦国去,提出对付六国合纵抗秦的应对策略呢?张仪是苏秦的同学,他们师出同门,都是著名学者鬼谷子的学生,而且,张仪学得比苏秦还好。张仪学成之后,也像苏秦一样在诸侯中游说。可是,很不幸,他成功得比苏秦晚(有的学者认为苏秦在张仪之后)。张仪未发达时,曾经和楚相吃过一次饭,饭吃完了,楚相的一块玉璧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了。丢了这么贵重的东西,自然要查找。楚相手下的人一口咬定是张仪偷了,理由是“仪贫无行”,因为张仪贫穷,所以肯定没有道德底线。结果,他们一哄而上,不问青红皂白,抓住张仪暴打一顿。张仪不服气,因为他确实没有偷楚相的玉璧。那些人也没有证据,最后把白白挨打的张仪给放了。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张仪回到家中,遭到妻子的嘲讽:你要不读书,不去结交权贵,你能挨打吗?张仪听了妻子的嘲笑,不卑不亢地问:你看我的舌头还在不在?他的妻子笑着说:在。张仪回答:这就足够了(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对于苏秦、张仪这类纵横家来说,只要舌头在,能说会道,一切就够了。因为,他们靠的就是这三寸不烂之舌。苏秦在已得到赵国国君全力支持的时候,张仪还没有成功。苏秦担心秦国攻打诸侯而破坏他的合纵之谋,于是他想找一个人到秦国去,想来想去,想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他的老同学张仪。于是,他派人暗示张仪:你和苏秦是老同学,如今苏秦已经发达了,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的老同学呢?张仪一听,有道理啊,于是,张仪就来赵国求见苏秦。苏秦事先安排他的手下,张仪来了之后,不要替他通报。这样,张仪来到苏秦的官邸,一连几天见不到苏秦,而且还拖着他走不了。等他好不容易见到苏秦,苏秦高高在上,摆出一副傲慢的姿态,给张仪吃的是仆人、侍女吃的那种饭。而且,苏秦还数落、挖苦张仪:你就那么点本事,才成为今天这副样子,我不是不能让你富贵,可是你根本不值得我收留,回去吧,回去吧(以子之才能,乃自令困辱至此,吾宁不能言而富贵子,子不足收也,谢,去之)。一听这话,张仪气得差一点背过气去。他这次来,满心以为老同学一定会念及旧情,帮自己一把,万万没想到不但没得到帮助,还受了一肚子气,他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思来想去,诸侯中没几个能成气候的国君,只有秦国可以收拾赵国。于是,他决定到秦国去。苏秦和张仪是老同学,又深知这位老同学是个贤士,各方面比自己都强。苏秦为什么要引诱他来赵国?为什么张仪来到赵国又要羞辱他呢?原来,这是苏秦的一计。张仪一走,苏秦立刻跟自己的门客说:张仪是天下的贤士,我都比不过他,我只不过是幸运地先取得成功。将来能够掌握秦朝朝政的,只有张仪(张仪,天下贤士,吾殆弗如也。今吾幸先用,而能用秦柄者,独张仪可耳)。但是,他比较穷,我怕他贪小利而忘大业,所以,召他来,激怒他,让他奋发有为。苏秦马上向赵王汇报,让赵王立项、批钱,准备了车马,让一位门客暗中跟随张仪,做张仪的贴身管家。这位门客先和张仪住进同一家宾馆的客房,似乎是偶然相识。然后,再逐步接近他,把赵王特批的这笔钱给张仪用,一路上他这个贴身管家当得尽职尽责。张仪有了这笔巨款的资助,一路全住高级宾馆,舒舒服服地到达秦国,面见秦惠文主。一席话后,秦惠文王立即任命张仪做客卿,和他商量对付六国的谋略(张仪遂得以见秦惠王,惠王以为客卿,与谋伐诸侯)。张仪一在秦国当了高官,苏秦派的这位门客就前来告辞。张仪非常惊讶:靠你的资助,我才有了今天,正想报答你,你为什么走呢?这位门客说:我并不了解你,真正了解你的是苏秦(臣非知君,知君乃苏君)。苏秦担心秦国攻打赵国,毁了合纵,认为天下英才中只有你才能得到秦国国君的信任。所以,他才有意激怒你,并让我担任你的贴身管家,一路上照顾你。所有这一切,都是苏秦的安排。现在你已经得到秦王的重用了,我的任务完成了,所以,该回去交差了。张仪一听,大为感慨:我处在苏秦的计谋之中我都不知道,我实在比不上苏秦(此吾在术中而不悟,吾不及苏秦明矣)。何况我刚受到信用,怎么可能去算计赵国呢?你替我好好谢谢苏秦。有苏秦在,我还能有什么作为呢?但是,飞黄腾达的苏秦做出的是一个错误的决策,他这一手并不高明,他把比自己还有才华的张仪送到了秦国。张仪到秦国后,他的才华有了施展的舞台,提出了一个帮助秦国破坏六国合纵的应对策略,这个策略和苏秦的合纵抗秦策略,正好针锋相对。张仪到了秦国,虽然因感谢苏秦,短时间内不会攻打赵国,但是,张仪毕竟是一位天下奇才,而且备受秦惠文王的重用。一旦有了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张仪的能量之大远远超出苏秦的估计。况且,张仪即使要报苏秦之恩,也只是短期的;因为他一旦成为秦惠文王的重臣,必然要将秦国利益置于第一位。秦国当时最现实的需要就是打破苏秦的合纵,张仪怎么能够不在这一关键问题上施展才华呢?张仪的努力最终会使苏秦所有的心血化为泡影,而苏秦恰恰又是送张仪登上这一历史平台的人。张仪的连横是苏秦合纵的掘墓者,苏秦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那么,张仪怎么攻破六国的合纵呢?张仪的策略是在六国合纵的链条上先找一个薄弱环节,从中截断,使整个链条断裂。他选择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魏国。他对魏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一是明任魏相,暗中为秦服务。他选中的是和秦国接壤的魏国这个薄弱环节。张仪是秦国重臣,他来魏国任职,魏王当然不敢怠慢,马上任命他为魏相。但是,张仪出任魏相却是要为秦一国谋取利益。他的目的就是让魏国率先背叛合纵,尊奉秦国,再让其他国家仿效魏国(欲令魏先事秦而诸侯效之)。可是,张仪在魏国期间,颇费唇舌,也未说动魏襄王背叛合纵。二是军事高压和政治利诱两手并用。一计不成,张仪改变策略,先对魏国施加巨大的军事压力。“阴令秦伐魏,魏与秦战败”,“明年,齐又来败魏于观津,秦复欲攻魏,先败韩申差军,斩首八万”。魏国与他国作战,先败于秦,再败于齐,而此时秦国斩首八万韩国士兵,使得天下“诸侯震恐”,也让魏主惊恐不已。在连续受到军事重创之后,魏王“于是乃倍从约”,通过张仪与秦结盟。魏王的屈服是不得已的,所以,张仪回到秦国再次担任秦相之后,魏国又恢复合纵;秦国因魏国合纵而再次出兵攻魏,并占领了魏国的重镇曲沃,魏国只好再次屈服(魏复事秦)。魏国尊秦之后,张仪的下一个目标是哪一国呢?第二个目标是楚国。继魏国之后,张仪又引诱楚国背叛盟约。颇有意思的是,张仪飞黄腾达以后,仍对当年楚相诬陷他偷玉璧一事耿耿于怀,曾写书信给楚相说:当初我和你一起喝酒,没有盗你的玉

                      的事。好了,先这样了?给我打电话。我们得谈谈。爱你,宝贝。谈话。当然要谈。帕拉斯没给任何人打电话——警察,迪·迪,或者他——直到八月份。他气坏了,不过还是照样把她的路费电汇给她了。要是他们当着卡洛斯的面背后笑话她,要是他们拿她开玩笑,她听到之后也无动于衷:无非是在她进入学校大厅时中断的手势;在她从存物箱前走开时滑动的眼波;在她坐到人群中吃午饭时不自然的微笑。她从来没有真正引人注目过,但她的谈吐和她父亲的金钱隐藏了这一事实。如今她成了公开的笑柄(帕拉斯和一个看——门——的跑了,你难道不爱听这条新闻吗),谁都不遮遮掩掩的了。她回到了最后的战事发起的地方,高中安排有序的战壕,在这里,羞耻不过是走到大厅换盘子所需的时间,失败不过是开启暗码锁的摸索,而厌恶不过是阻滞射精的薄薄的避孕套。在这里,除去交换衣服和玩具,没有什么好意可言。在这里,孤芳自赏居统治地位,判决是暂时的,开除才是永久的。而成年人对此一无所知。只有监狱才可能是惹眼和可怕的,因为在戒律和仪式之下蛰伏着折磨人的暴力。来自井然有序的宁静家庭的那些人,在关进大门后,当即就被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残酷压倒了。那种残酷是以年轻人欢欣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帕拉斯试过了。但那种羞辱让她抬不起头来。弥尔顿曾向她打探她母亲的情况。曾经有人警告他要当心与他圈子之外的人结婚的后果,而且每次警告都不幸成为现实:迪·迪是不负责、不道德的;如果情况属实,她还是个荡妇。帕拉斯的回答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他还在谋求起诉学校,理由是它的松懈和造成危险的环境,更不消说有犯罪倾向的职员了。可是受“诱拐”的“牺牲品”却是心甘情愿走的,而那次“跨州”行程的终点恰恰是“牺牲品”的母亲。这怎么能称得上是犯罪呢?她父亲家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他们得了解一下?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使女儿想要、急着要逃到她母亲那儿去呢?进一步说,校园内并没有发生什么讨厌的事——除了“牺牲品”的汽车被修理了一下,并且她被平安护送到家。何况,“诱拐”发生在学校停课的假期。尤其是,“牺牲品”不仅心甘情愿地去了,还连欺带哄地自愿陪伴一个男人(甚至可以称作是艺术家),他并没有前科,而且在高中的表现和工作都堪称楷模。她被他性侵犯了吗?“牺牲品”说没有,没有,没有,没有。他是不是让她吸毒,给了她非法的东西吸呢?帕拉斯摇着头否认,只记得她母亲那样做过。撞她车的人是谁呢?我不知道。我根本没看到他们的脸。我离开了那地方。到哪里去呢?我挥手拦车,有人让我上了车。谁?一些人。在一个教堂似的地方。在明尼苏达?不,在俄克拉荷马。地址是什么,电话多少?爸爸,算了吧。我现在不是到家了吗?是啊,我可不想让你操心了。不用了。不用了。帕拉斯觉得不舒服。她无论吃什么东西,哪怕吐掉大半,体重还是会增加一磅。感恩节那天她独自一人过的,吃的都是普罗维登斯准备好的。圣诞节那天她请求放她出去。弥尔顿说不行。你就待在这儿。就去芝加哥,她说,去看望他的姐妹。他最终同意了,并由他的行政秘书做了安排。帕拉斯在她姑妈那儿待到十二月三十日才离开(留下了一张无疑有误导之嫌的字条)。在塔尔萨机场,她花了两个半小时租了一辆小汽车,司机把她一路送到了女修道院。她说,只是拜访一下。只想看看大家都怎么样了,她说。除去她自己,她还能骗谁呢?显然谁都骗不了。康妮当即瞥了一眼。现在又能怎样?康瑟蕾塔把小母鸡歪过来,看着银白色中带玫色的腹腔。她用盐把鸡涂满,并把它的表面用肉桂和黄油揉搓了一遍,再把洋葱加在用鸡脖子、鸡心和鸡胗煮的汤里。母鸡一烤到外焦里嫩,就被她放到一边,去吸足汤汁。浴缸里的水微温,浅得仅及吉姬的腰际。她喜欢又多又热、满是泡沫的水。大宅里的管道破裂了:流出的水带着颜色,一股股地向外冒,有时还输送不到二楼。井水流过一个烧柴的锅炉,那是除去她谁都没兴趣保留的。她是个习惯于惹麻烦的人,总想在冬天比往常更糟的老旧的管道系统中积存好几加仑热水。西尼卡当然帮了不少忙,把一桶桶冒着气的热水从厨房的炉子边提到浴室。为了弄出肥皂泡,她倒进不少象牙雪牌洗浴剂,尽其所能把水搅拌起来,可惜只得到了令人失望的软泥般的东西。她曾经邀请西尼卡到浴缸里和她共浴,但又像以往一样遭到了拒绝。虽然吉姬清楚为什么她的朋友不愿意让人看到赤身裸体,但偶尔仍禁不住要逗她洗浴。她曾经看到过血迹斑斑的卫生纸,但西尼卡皮肤的隆起部分只是在衣服下才能摸到。尽管吉姬莽撞得不怕讨人厌,她仍然没能向她问及那些隆起。答案可能会太接近那个黑人男孩流血的场面了。她伸展开双腿,露出水面,抬起脚来欣赏。以前在K.D.光着膀子背对着她坐着的时候,她常常躺在那儿用双脚蹭着他的脊梁。他糊里糊涂奉献,充满了激情、伤害和向往,以及许多许多的屈服。是啊,她曾经纠缠过他一阵。她欣赏他对她的崇拜和追随,因为她自己没有崇拜和追随别人的经历。米基。没有谁能管那叫爱。可是K.D.的方式没有让她长时间感到开心。她后来就时常欺骗他、侮辱他、拒绝他,而他在宅子周围追逐她、抓住她、拍打她。玛维斯和西尼卡曾经把他拉开,用厨房里的炊具揍他,把他赶走——对他的咒骂她们三个用更难听的骂声作答。啊,好吧。这是新的一年,她想。一九七五年。既然旧的计划全都成了垃圾,就该制订新的。她最终从浴室瓷砖中拿出那个盒子时,看到里面满是证件,不由得欢呼起来。银行官员也喜得手痒难耐,给了她二十五美元,因为他很高兴把它们镶在镜框里或者放进展柜,让他的顾客们开心。这种西部最大骗局之一的文件汇集,你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得到。她坚持要五十美元,踩着爵士舞步走出银行,吩咐玛维斯干脆开车就走,请吧。她本想要西尼卡与她一起走的。这次是一去不复返了。回来会关系紧张的。在某种程度上,在某些方面。她母亲不知在哪里,她父亲是死囚。只有一个外祖父,住在密西西比州阿尔肯的一辆漂亮拖车里。她先前没把这事想周全,可现在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了。就是因为这种紧张关系。倒不是那个流血的男孩或是米基关于沙漠上那对情侣的戏言或是小个子男人有关清水和扭结的双树的忠告。在米基之前,一切全都消失在消遣和冒险之中了。激愤的游行、传单、争吵、警察、静坐者、领导人和谈话、谈话、无休止的谈话。没有一个是认真的。吉姬抬起满是皂液的手,把头上的发箍重新扣紧。没有一个高中生或大学生,没有一个,哪怕是别的姑娘,认真对待她的认真态度。要不是她会印东西,谁都会当作没有看见她。除去米基。“坏蛋。”她说出了声。随后,由于说不准究竟是哪个坏蛋最惹她动怒,她用力拍打着那缸令人不快的浴水,每拍一下就从齿缝里挤出一声“狗屎”。这样发泄了一会儿后,她平静了,便向后靠到浴缸上,用滴水的湿手掌遮着脸,悄声自语:“不,你这蠢而又蠢的坏女人。因为你不够刚强。不够机灵。就像跟所有别的该死的东西在一起一样,你没本事坚持下去。你以为那会很好玩,而且能有点用。也就是在一两个季节之内。你以为我们是熔岩,可是当他们把我们砸成沙粒的时候,你却跑了。”吉姬不是爱哭的女孩;即使现在,当她意识到她在很长、很长的时间里无法对自己满意,她的眼窝里仍像沙漠一样干燥。康瑟蕾塔给褐色的小土豆削皮、切块。她在水里加了熬好的调料汁、月桂叶和鼠尾草,炖上土豆,然后再倒进长柄平底锅焯汤,直到土豆变成暗金色。她把红胡椒粉和黑胡椒籽撒到上面。“噢,对了,”她说着,“噢,对了。”最他妈好的进展就看怎么计价了,玛维斯希望技师对这辆十岁的凯迪拉克的钟爱能让他在收费时给她打个折扣。她始终不会知道他到底打没打折,但在修车铺下班之前,他把活儿干完了,收费是工钱五十、零件三十二、润滑油和汽油十三,差不多把玉米地的租金花光了。要等波森先生下次交租金还得三个月。不过,余下的钱还足够日常购物,加上康妮想涂的漆(她猜是给那把红椅子涂;但还有白漆呢,大概也要涂鸡舍),以及雪糕。那对双胞胎喜欢雪糕,见到就吃。可是圣诞节玩具却没人动,所以玛维斯花了五小时等待翻新和修理,用一辆玩具卡车换了一辆玩具汽车,用一个玩具娃娃换了一个会说话的娃娃。珀尔很快就会长大到可以玩芭比娃娃了。他们的成长和变化令人吃惊。他们夭折时,头还抬不直,但一次在大宅里头听到他们时,已经是蹒跚学步的两岁婴儿了。根据他们的笑声,她能够一丝不差地分辨出来。而根据他们和别的那些在各个房间里跑来跑去的孩子的融洽相处,她知道他们成长得怎么样。现在他们都到了上学的年龄:六岁半,玛维斯该考虑适合他们年龄的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了。她因为思念孩子而备觉孤苦,便在一九七○年回过一次马里兰州。她在萨尔、弗兰基和比利·詹姆斯注册的学校看着课间休息的学生,心中一惊,突然意识到萨尔现在该上初中了,比利·詹姆斯在三年级,而弗兰基在五年级。不过,她觉得不成问题,一定会认出他们,尽管她没把握他们能辨认出自己。可能是由于她的手指抠进了操场的围栏或是脸上扭曲的样子,不管是什么原因吧,反正学生们吓坏了,一个男人过来盘问起她—没有一个问题她答得出。她连忙跑开,想躲起来偷着看。她想藏到佩格的房子那儿,但不能让弗兰克或隔壁的邻居看见。她找到那里时——戴帽子的女孩还在赶鸭子——却流下了泪。原先长得茁壮、繁茂又漂亮的莎伦玫瑰,如今全被砍光了。要不是担心被人认出,她就要沿街跑掉了。她当即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在这儿还是别的地方,只要没有莫尔和珀尔,她就不安全。这都发生在她和勃迪通电话并获悉她被通缉之前。她把头发束进一个墨绿色的发箍,买了一副廉价的墨镜,乘上长途车先到华盛顿,再前往芝加哥。她在那儿替康妮买了给母亲的东西,换了一辆又一辆长途车,到达了米德尔顿的长途汽车站,她的凯迪拉克就存在那儿的停车场。她急急忙忙地买好给康妮的用品,在她的双胞胎孩子的陪伴下一路加速行驶。玛维斯紧张得透不过气来,在车道上踩下刹车,把车停在已经在这里住了下来的赤身裸体的吉姬旁边。三年来,她们吵嘴,动手,勉强相处,只是由于康妮的缘故才不致互相谋杀。玛维斯相信,是因为吉姬被那个从鲁比来的男人搅得心神烦乱,她们才没拔刀相向。玛维斯是宁可这么做的,和任何人拼打到底,当然也包括那个在街上混出来的浑女人,因为那女人曾经威胁说要用刀结果她,让她的孩子们没人保护。因此她在可爱的西尼卡到来时,由衷地甚至过分地欢迎她。吉姬也全心全意地欢迎西尼卡的到来,把那个叫K.D.的人像葡萄籽一样吐掉了。在这一新的组合中,玛维斯的崇高地位稳固了。连那个长着漂亮脸蛋却有着受伤害表情的哀凄的富家小姑娘,也没有动摇她的地位。双胞胎很高兴,玛维斯依旧比别人更亲近康妮。正因为她们如此接近,如此相互理解,玛维斯才开始担忧。倒不是因为康妮的夜间习惯,或是她喝不喝酒,而是这种亲密的情感近来实际上已经消失了。还有别的。康妮点头的样子像是在听旁边的什么人讲话;她总是嗯啊的,而如果你说什么,她就答非所问。还有,她不仅不再戴墨镜,而且每天要打扮那么一下,穿上一件索恩·摩根在这儿时给她的衣裙。她脚上穿的则是原先放在她梳妆台上的那双闪亮的修女鞋。随着她自己耳朵中响着的开心笑声,以及雪糕在严冬中融化,她无法判断这类事情。康妮从来没诘问过双胞胎的真实情况,而玛维斯本不打算解释或辩护她知道的是真的,对她而言接受才是主要的。夜间的来访者越来越少露面了,她除去操心这个,便全神贯注于莫尔和珀尔长得有多快,以及她能不能坚持下去。六个黄苹果存了一冬都干瘪了,掏过核之后漂在了水上。葡萄干在一口深平底锅中的酒里加热。康瑟蕾塔在每个掏空的苹果里填上由蛋黄、蜂蜜、山核桃和黄油混合而成的浓汁,再一个个地加进被酒泡胀的葡萄干。她把香醇的葡萄酒倒进一口平底锅,再把填好馅的苹果放进去。温甜的液体流动着。小街都又窄又直,可她一划出这些小街,就都流血了。有时候她拿着卫生纸来接血,但她也情愿让血就这么流。诀窍是切开的深度恰到好处。不能太浅,否则切口只是一道很淡的红线。也不能太深,否则血会升起来并迅速冲涌而出,就看不见街道了。虽然她已经把地图从胳膊挪到大腿,她还是能高兴地认出旧街故道,连诺曼的痕迹都被排除了。有时候几个月划一次就够了。后来有时候她一天划两次,经常是一条街还来不及封口,她又划开了另一条。但她并不草率。她的工具是干净的,她的碘化物(强于红药水)很充足。何况她还向她的工具袋里加了芦荟滋润霜呢。那个习惯,始于待在一个养育孤儿的家庭里时,开头是偶然的。在她一个收养的哥哥—格里亚妈妈家收养的另一个孩子——第一次把她的内裤扒下来之前,有一根别针系住她牛仔裤的裤腰,原先那里是一个金属扣。在哈里猛拉她的裤子时裤扣处裂开了,别针刮破了她的肚皮。牛仔裤一被脱掉,他就去拽她的内裤,那一道鲜血反倒更刺激了他。她没有哭。那样并不痛。格里亚妈妈给她洗澡时惊叫道:“可怜的宝贝,你干吗不告诉我?”说着她把红药水涂到那V形的伤口上。她想不好该说什么:别针的刮擦还是哈里的行为。于是她故意用别针刮自己,指给格里亚妈妈看。因为她得到的同情太少,她就告诉了她哈里的事。“别再说了,听见没有?你听见了吗?这里不能发生这样的事。”她吃了一顿最爱吃的东西之后,就被安置到另一个家庭。几年之间没有出过什么事。直到上初中,随后是十一年级。那时候她已经懂了,在她身体里有某种东西使男孩们想得到她,使男人们想盯着她。如果她和五个女孩一起在廉价店铺的柜台旁喝可乐,一定是她的乳头被一个受到朋友窃笑的男孩大胆地捏上一下。四个或者一个女孩在街上走过那个抱着女婴坐在公园长椅上的男人身边时,只有当她也走过,他才会把他竖起的阴茎掏出来,嘴里做出咂咂的亲嘴声。找男朋友来庇护也没什么用。他们把她的献身视作当然,但如果她向他们抱怨她曾被朋友或陌生人爱抚过,他们就会冲她大发脾气。于是她明白了,问题就在于内在的某些东西。她像一个其可疑的诗句过于灵活、过于惊人而难以发表的诗人似的堕落了。这让她激动。也让她安定了。深入到衣服下面的内在生命,这使得她的眼睛干涸了,催生了一种只有哭泣的女人才能动摇的安宁。那种哭泣会触发一种痛楚,力道之劲,她宁肯做一切事来消除它。在她十岁那年,还没有划人行便道的时候,肯尼迪遇刺了,全世界都公开哭泣。在她十五岁那年,春天里马丁·路德·金被谋杀,夏季时另一个肯尼迪也死了。她每次都打电话请病假不去做照看小孩的工作,待在屋里,把大街小巷划在胳膊上。她这件流血的工作很容易遮掩。就像艾迪·特托尔,她的大部分男朋友都在夜里干那件事。对那些坚持要问个究竟的人,她就想出一种病来。立刻会引来同情,因为那些疤痕看着真像是外科手术留下的。在康妮的宅子里得到的安全感,在帕拉斯到来之后,不如先前那样完整无缺了。她花费了很多时间哄她高兴、喂她吃饭,因为帕拉斯不吃的时候就哭或者忍着不哭。那姑娘八月份走后降临的轻松感,在她十月份返回时——更漂亮,更丰腴,还装作只是路过这儿看一看——消失了。在一辆豪华轿车里,差不多吧。带着三个箱子。现在是一月份了,她在夜间

                      武器的更新,更是作战理论、训练方法、军队组织形式的全面进步。能练出这么一支军队,不能不归功于熟谙军事的将才袁世凯所付出的艰苦努力!不过成功人物的背后,总有那么一个默默奉献的人。站在袁世凯背后的人,就是默默奉献的徐世昌。徐世昌当年放弃帝都高级干部的身份,来到天津小站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纯粹是为了帮兄弟袁世凯一把,真是讲义气!在天津小站,徐世昌起草了大量关于军队的章程,各种制度,包括汇报给朝廷的奏折,上传下达,搞人际关系,一言难尽!总之,天津小站练兵的一切成绩都离不开徐世昌的出谋划策、呕心沥血,袁世凯应该为自己十八年前的慧眼识人感到骄傲!当然了,王士珍、段祺瑞、冯国璋这三位先生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更重要的是,他们作为一线技术人员也从德国人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以后中国人练兵就不用再如此依赖德国人了。这段宝贵的经历将他们锻造成了能练兵、能打仗的将才。此时,相信没有一个人能意识到天津小站军事集团的能量。接下来的岁月里,这些跟随袁世凯小站练兵起家的军官,爬到省军区司令位置以上的就有三十四人,其中还出了四个民国总统、九位民国总理。“天津小站团队”的这些成就是不可思议的,历史会永远记住他们的名字!第九章晚清冤案之戊戌政变

                      老跟李鸿章唱反调的人

                      就在袁世凯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光绪皇帝也没有闲着。1875年,4岁的光绪继位。十四年后,即1889年,18岁的光绪终于结婚了,这年纪在当年那是绝对的晚婚,要知道清朝皇帝多在14岁就成婚了。光绪晚婚的原因很简单。清朝有规矩:皇帝结婚后,训政(譬如垂帘听政)之人必须将政权归还于皇帝。而慈禧不愿意那么早就退居二线,所以就拖到了光绪18岁。直到大婚的这一年,拖无可拖的慈禧终于答应把政权还给光绪(归政)。可实际上,慈禧在归政后,并没有完全交出权力。按照规矩,慈禧不能像以往那样随时随地地接见大臣、接受大臣的直接上奏,但她给自己开了两个后门。一是她一手提拔的军机处首领礼亲王世铎、总理衙门总理庆亲王奕劻可以随时觐见,这两个人还可以带领普通大臣觐见,也可以转呈普通大臣的奏折。二是光绪在处理军国大事时必须向她请示,她同意之后才能施行。总之,慈禧依然没有远离帝国的最高权力。光绪与同治不一样,他不喜欢锦衣玉食、无所事事地终老一生,他是一位有血性、有理想、有抱负的上进青年,他渴望自己有所作为,他渴望摆脱操纵。于是,他向慈禧示好、向慈禧称臣,为的就是终有一天可以摆脱“亲爸爸”(慈禧)的控制,成为一个说话算数的皇帝。当然,光绪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有一个人一直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教他示好、忍让,是他绝对的主心骨。他叫翁同龢。翁同龢,江苏常熟人,此人乃是珠穆朗玛峰级的考试专家!搁在今天就是一名“学霸”,不信请瞧:15岁中秀才,21岁被保送(拔贡)到国子监上学,23岁中举人,27岁考中状元,入翰林院。翁同龢35岁做同治的老师,45岁教光绪读书。两朝帝师,清朝第一人,实在是了不起!当然,翁同龢除了做老师,还有正经的官位。他曾任刑部侍郎(司法部副部长)、户部尚书(财政部部长)、军机大臣。在他的政途中,有两件事情很有名,一是参与平反“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假错案;二是与李鸿章的恩恩怨怨。这里重点说一说第二件事情。翁同龢有一个叫翁同书的哥哥,这位兄台在跟太平天国打仗时不仅弃城逃跑,还包庇立场向来不坚定的苗沛霖,结果被李鸿章一状告到了皇帝那儿(李鸿章《参翁同书片》)。结果自己被流放新疆不说,还连累老爹翁心存被气死。翁同龢与李鸿章两人因此结下了梁子。从此以后,李鸿章支持的,他就反对;李鸿章反对的,他就支持。在他跟李鸿章唱反调的岁月里,有两件事情最有名。其一,在他做户部尚书的岁月里,克扣北洋水师经费。他曾经说:这十几年来,买的枪炮、军舰已经足够多了,因此我们应该暂时停止拨款,把钱用来疏通河道。原话如下:十余年来,各省购买军械存积甚多,铁甲快船,新式炮台,业经次第兴办……所有购买外洋枪炮船只……均请暂行停止,俟河工事竣,再行办理(翁同龢《筹备河工赈需用款办法六条》)。其二,甲午之战前,李鸿章说:咱们搞抗日国际统一战线,把俄国扯进来做外援。翁同龢则以军机大臣的名义回复:俄国人靠不住,也不用他们帮忙,大清单挑没问题!一句话把李鸿章顶了回去。后来打了败仗,翁同龢又说了:这李鸿章,打仗老是搞被动防御,贻误战机,典型的右倾,应当批判!于是,李鸿章丢官去职,暂时当了平头老百姓。后来,翁同龢也为自己在民族大义面前因私废公感到羞愧,他在日记里写道:“覆水难收,聚铁铸错,穷天地不塞此恨也。”只不过这后悔来得太晚了。光绪其实是一位好皇帝话说回来,翁同龢、光绪师徒二人采取了示弱路线之后,慈禧开始放手让光绪处理一些事情。史实上,能体现光绪拥有一定自主地位的第一件大事,当属在甲午战争中主战。只可惜,光绪本来想证明自己能力的一场演出,最后却让全国臣民见识了他的“无能”,本来要让国家自强雪耻,没想到却带来这么大的灾难。不过年轻人活跃的思维容易跳出陈旧的枷锁,这场战争在带给光绪教训的同时也打开了他的眼界。他不仅认识到了日本人明治维新的成功之处,而且在《马关条约》签订后,光绪还认真读了都察院整理出来的官员奏折和公车上书,这让他内心有了一些想法,他要向日本学习,变法图强,实施君主立宪制度。刚好翁同龢因为甲午之战失败而翻然醒悟,明白中国确实不是日本的对手,西人治国有法度,西法不能不用。由于师徒两人都意识到了变法的迫切性,于是立刻行动起来:招纳人才,听取建议。翁同龢很快就为光绪招纳了四个维新人才:陈炽、文廷式﹑沈曾植﹑沈曾桐。陈炽,《盛世危言》序的作者,对经济学理论有很深的研究,当前职务是军机章京,是很有前途的国家高级公务员。文廷式,翁同龢的六大得意门生之一,光绪爱人珍妃的老师。至于沈曾植﹑沈曾桐兄弟,哥哥沈曾植是当时的大儒,是极具社会地位的学者,翁同龢很欣赏他的书法和文章;弟弟沈曾桐虽然没有哥哥出色,但也是个学历非常可观的庶吉士。虽然这四个人的资历很不错,对维新变法的理论研究很有见地,但力量还是有些单薄。刚好康有为、梁启超二人科举结束之后也没有回老家,此时正在公卿大臣之间宣传维新变法,翁同龢听说他们有创立“强学会”的意愿后,也表示了笼络之意,双方一拍即合。1895年11月,大名鼎鼎的维新派大本营强学会成立。说起强学会,可能在大家的印象中康有为、梁启超师徒就是领袖。其实这是误解。学历不出色且没有一官半职在身的康有为、梁启超资历太浅,影响力不够,不具备做领袖的条件。强学会真正的领袖是光绪和翁同龢,辅以陈炽等人做中层管理,至于康有为和梁启超,则是具体办事跑腿的,不过两人的工作态度倒是十分积极。强学会的成立确实拨动了众多热血知识分子那颗力图强国富民的心,众人自发自觉地支持强学会,出谋划策,捐钱出力。顺应时代潮流的强学会影响越来越大,可惜这帮人太急于求成,恨不能几天就叫日月换新颜,其激烈的变法思想触动了顽固保守派的雷区。顽固先锋三人组——吏部尚书(人事部部长)徐桐、礼部侍郎(教育部副部长)刚毅、御史杨崇伊轮番上阵,向慈禧告状,说强学会“行事背经叛道,议论时政,诽谤大臣”。估计慈禧也觉得这帮书生太狂、太能搞事了,于是指示光绪关闭了仅两个月大的强学会。顽固的保守派一出手便搞定了光绪的强学会,这都是一些什么人,如此厉害?顽固派有两种——一种是出于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从而对抗会损害其利益的新政,这一类人大部分都是既得利益的满洲权贵。另一种则是妄自尊大,盲目排斥一切西方的新生事物,故步自封,拒绝进行任何改革,大部分都是守旧的汉臣,而且他们大都身居高位。刚好上面的三人组里面有两个典型案例,可以分析一下。刚毅,镶黄旗人。最有名的话是“汉人强,满人亡;汉人肥,满人瘦”。这位“顽固哥”是当仁不让的第一种老顽固。徐桐,汉族。他认为学习外国长处,就要亡国灭种,是一个盲目排外的家伙。这位老朽就是典型的第二种老顽固。不过顽固派的这次攻击并没有浇灭光绪的变法决心,他的决心反而更加坚定。大学士孙家鼐问光绪:若开议院,民有权而君无权,您怎么办?光绪回答:我只为拯救中国,只要能成功,我个人没了权力又算得了什么呢(吾欲救中国耳,若能救国,则朕虽无权何碍——康有为《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境界啊!要知道,两千年来,皇权是专制统治者的命根子。凭上面的这一句话,就足以说明光绪是一位真正的爱国者,是一位具有“民贵君轻”思想的开明统治者,虽然即将到来的变法只历百日即告失败,而光绪也不得不以囚徒的身份走完生命中的最后十年,但就冲这句话,就值得后人为之掬上一捧热泪。接下来的三年中,以光绪、翁同龢为首的维新派积蓄力量,磨刀霍霍,准备改革。事实上,无论改革成功与否,光绪的行动已经证明:在民族危急和国家危亡的关头他是一名有担当的君主,所作所为无愧于心!仅有一百零三天的“戊戌变法”时间的脚步终于来到了1898年。6月9日,光绪借去颐和园向慈禧“请安”的机会,正式向慈禧提出自己的变法计划,慈禧表示同意。在慈禧看来,这样的变法和维新,是大清帝国不多的机会了,能改变一下,总比坐在这儿等死好。挨了这么多次揍,慈禧总算是清醒了一些。一天后,光绪命令翁同龢起草《明定国是诏》,送给慈禧审查,慈禧批准。两天后,光绪宣布开始变法。六天后,发生了两个重要的人事变动——翁同龢下岗,荣禄升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巧合的是,前几天“顽固哥”刚毅升任国防部部长(兵部尚书)。也就是说,荣禄和刚毅几乎控制了北京周边全部的要害军事部门。如果再联想到这两个人是慈禧太后的死党,那就很好理解这次人事变动了。慈禧同意变法,但她信不过这帮维新派,她要掌控变法全局的步调,以备不测。既然如此,那提拔亲信掌控要害部门,将激进的维新派旗帜人物翁同龢踢出局自然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但对于光绪来讲,翁同龢的出局,毫无疑问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慈禧让两朝帝师翁同龢老先生下岗的理由是其“结党私政”、“揽权误国”。当然,翁同龢的屁股确实不干净。当时官场中有一句流行语“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意思是说来自合肥的李鸿章和来自常熟的翁同龢这二位实在是太有钱了。虽然此话有些夸张,但也反映出这二位搞灰色收入的能力很牛。七天后,光绪皇帝召见了康有为,这是康有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皇帝。光绪接见康有为长达两个小时,除了说明君臣二人谈了很多话题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康有为的广东口音让光绪听不太懂,两人交流起来比较困难,因此浪费了不少时间。两人交流的结果是:光绪将康有为从中央建设部的一名普通干部(工部主事)位置上平调至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也就是在总理衙门当个临时的秘书,是一名六品官员,大概相当于处级干部。这让康有为很失望,毕竟三年前他已经是工部主事,也是六品官。不过这还不是最失望的,他最期望的“专折奏事”权(康有为因为官太小,没有权利上奏)皇帝也没有给,以后上奏折还要靠杨深秀那种有资格的朋友帮忙转交。不过皇帝的召见还是给了康有为极大的鼓舞,瘦书生变成了拥有无穷无尽精力的精壮男。他疯狂地写折子。据统计,康有为以各种名义、各种渠道向光绪递交的奏折,加起来足有一人之高。可惜激进策略太多、太急,把年轻没有经验的光绪推进了深水区。……9月21日,变法突然终止。这是迷雾笼罩的一百零三天。在这一百零三天里,大清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光绪发布了二百四十多道最高指示,范围涉及经济、文化、军事的方方面面,变法的决心之强、规模之大,震惊了整个世界。可是一百零三天后,变法突然终止,光绪皇帝被终身软禁,“戊戌六君子”喋血菜市口,康有为、梁启超逃亡海外,除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被保留,其余新政均被废止。康有为一手造成的戊戌冤案“戊戌政变”长久以来给后人的印象是这样的一种定式——康有为等人是改革的英雄。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满洲旧势力集团是大坏蛋。光绪皇帝是受难者。袁世凯是个贪生怕死的反复小人,背叛光绪,出卖维新变法人士。历史本来就是个任人涂抹的小姑娘。在很多带有政治目的、别有用心的笔杆子的宣传下,“戊戌政变”也被涂抹过很多次,留给后人无数疑问。好在近年来许多新的证据相继出现,让我们有了了解历史真相的可能。在这里我们要关注的就是“戊戌变法”疑云最浓烈的最后几天——从袁世凯进京到“戊戌变法”失败的七天时间。这七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还原一下事件的发生过程。变法第九十六天:1898年9月14日。这一天,家住南海会馆的康有为特别焦虑,因为变法的进度实在是不能让他满意,光绪皇帝的几百道旨意下去之后,不仅没有起到作用,反而招致保守派更强烈的反对。康有为心里开始酝酿一个惊世骇俗的计划:他要兵围颐和园,软禁慈禧太后,用武力杀掉一切阻碍变法的人。看见这个杀气腾腾的计划,是不是仿佛不认识康有为了?那是你不了解康有为这个人,他是有前科的。康有为曾说:只要有皇帝的支持,再有一位握有重兵之人的支持,杀掉几个一二品的红顶子大员,我们的改革就成功了!这番话一传出,满朝一二品大臣几乎人人自危,原本支持变法的也变得犹豫起来,毕竟谁也不想做那个被杀鸡儆猴的倒霉鬼。太书生,太天真,太幼稚!政治敏感度太低!康有为这厮不但这么说了,他还真就这么做了。在他心里,这位关键的、手握重兵的理想人选就是袁世凯。袁世凯思想开明,手握七千新建陆军,战斗力了得,而且近在天津,赶到北京只需一到两天。更重要的是,康有为和袁世凯二人在三年前即1895年,就有了一段短暂而美好的交情。那是袁世凯离开朝鲜回北京后暂时还没有分配工作的那几天,也正好是康有为筹备强学会的那一段时间。强学会初建,处处都需要用钱。就在强学会募捐的时候,袁世凯不仅自己捐了五百两银子,还主动加入强学会,发动其他朋友捐款,尽心尽力地为强学会跑前跑后,送了康有为一个大大的人情。不过,李鸿章也要主动捐钱给强学会,却被康有为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卖国贼”的钱不可收。所以说,康有为对袁世凯的印象是很不错的。1898年9月11日,康有为上奏光绪皇帝说:应该召袁世凯进京,把袁世凯招为己用。光绪同意,并立刻召袁世凯进京。这两人很积极也很理想主义,但他们有一个问题没有考虑到:袁世凯确实是维新派,但和康有为这种急于求成的书生相比,袁世凯则是温和的缓进实干派。这种理念上的差别,注定了变法的结果!变法第九十七天:1898年9月15日。袁世凯到达北京,下榻法华寺,等待觐见光绪皇帝。这时的北京城中已经谣言四起。有传慈禧和荣禄要在天津阅兵时发动政变的,也有传康有为、梁启超在搞小动作的。袁世凯对形势自然有他的判断,不过他现在还是相对轻松的,因为他不知道光绪召他来京的目的。但是另一个主角光绪就坐立不安了。因为他这一段时间改革动作太大了,先是几天前一下子任命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四位为军机章京(军机大臣的助

                      复,在屋内埋藏一些称之为“镇物”的物品。然后雇主全家人的运程便会变差,轻则家宅不宁,时有损伤或惹上官非;重则患上恶疾、遇上灾劫、孩童夭折,最坏的情况下甚至会家破人亡,是一种非常恶毒的诅咒。其实这是个误传,鲁班术并不只是厌胜,它还包括了治身、开号、兴造、机关和化煞,但却因后人常常使用其中害人的厌胜术,最终使得鲁班术被世人认定为“邪术”。在参看《闻风拾水录·奇门篇》的时候,我曾了解过不少奇门遁甲的相关典籍,其中就曾提到过鲁班术,它源自上古黄帝的奇门遁甲,是一个旁系分支。如果不是晖儿说破提醒,我还不会注意到这个设置,也不会找到那个真正造成危害的木牌。……灶间所处的位置是屋子的东面。东位居九宫的兑七宫,五行属金,八门居惊门。卧室所处的位置是屋子的西面。西位居九宫的震三宫,五行属木,八门居伤门。“勾陈”八神之一,“白虎”为其阴遁,性好杀,司兵戈争斗杀伐病死。“天禽”字木牌暗含的是九星中的天禽星。奇门遁甲中天禽遇伤门即生病痛之气,主无病而亡,痛入骨髓。那木匠究竟动了什么手脚呢?灶间是最容易产生异变之气的惊门,他放置了刻有勾陈、白虎的木鱼,用来引动汨罗鱼,这里的金属性迫使木性的汨罗鱼潜入水缸,随饮用水进入常五根老婆的腹内。卧室是最容易产生伤病的伤门,他在梁上安置了天禽星木牌,引发了天禽遇伤门的大凶格局,在屋内形成了伤病之气,使得汨罗鱼在常五根老婆的身体里异变作乱,啃噬骨头。完美配合奇门遁甲的鲁班厌胜术的确精湛,但这么狠毒的做法却令人发指。处理了两块木头之后,常五根抱着老婆移到别间养病,林岳又开了两服中药调理,暂时没有什么大碍了。常五根不住感谢,拉着死活不放,杀鸡宰羊地要好好款待我们。这个偏僻的农田区信息闭塞,藏匿一段时间倒也不是问题。林岳装神弄鬼地和常五根嘀咕了一阵,后者便以为我们是群低调的高人,连连应承不将此事张扬出去。……“娘的,碍事的家伙!”一个人影在屋外的树荫中闪过……二、逆门拾骨奇门遁甲在周秦时期谓“阴符”,汉魏时期名“六甲”,晋隨号“奇门”,唐宋称“遁甲”,明清以来才叫“奇门遁甲”。据史料记载,《奇门遁甲》传自轩辕黄帝,成书于周朝,此书早已传世,但一直以秘本单传。书中以易经八卦为基础,结合星相历法、天文地理、八门九星、阴阳五行、三奇六仪等,不但是风水堪舆学说的高深部分,更被广泛地应用于古代军事、建筑和医药理论中。我一直很在意这件看似平常的厌胜术事件,仅仅为了一次口角便如此对付一个农家妇女,似乎有些过了,而且就布设者的手法来看,这人在奇门遁甲方面的造诣远不止此。厌胜术可能只是他用来掩盖自己真实出处的一个障眼法。……常五根的热情一直持续高涨,不但天天好酒好菜的招待,还把屋子腾出来给我们,自己带着老婆住到后面的平房去了。庄户人老实厚道,但在这不大的村子里,没有什么是可以成为秘密的。常五根的口风再紧,他老婆被高人医好的事情还是不径而走了。幸好村子比较荒僻,唯一的司法机构在十公里外的镇上,没什么大事一般不会有人来走动。我蓄了几天的胡子,向林岳要了一副墨镜,对着镜子都有些认不出自己了。林岳坏笑着一个劲地打趣我,说看上去更像逃犯了。村里的村民先是借着串门来常五根家坐坐,闲聊着便开始求教家里的怪事,大多都是心疑作祟,也有不少是因为迷信乱治导致病情加剧的。林岳这小子正好施展开自己的拿手绝活,最高记录里一天医好了十六个病人,村里人立刻给他封了个“活扁鹊”的头衔。一贯嘻嘻哈哈的他在治病救人的时候却显得分外专注,S在一旁帮着打下手,时常偷瞄的双眼中流露出赞许的神情。不过,有一件事却与众不同。一天,常五根的邻居刘德柱找上门来,说他老婆被鬼咬了。这倒是很稀奇的说法,即便是虚灵也不会轻易咬人,何况人死后所谓的鬼魂。可见到刘德柱的老婆时,我却大大地吃了一惊。……“老凡,这女的就跟掉进硫酸里似的,都烂开花了。”林岳查看完后,心有余悸地说道。刘德柱的老婆双腿自膝部以下完全腐烂变形,肌肉骨骼呈炭黑色,腐烂的部位干瘪萎缩,没有任何的体液渗出,正如林岳说的那样,像是被硫酸严重烧伤的迹象。但这一切只是源自她脚心上无故出现的一块青黑色瘀痕。据刘德柱的老婆回忆,不久前她下地干活回来,洗脚的时候发现两只脚心各多了一块瘀痕。平日间农忙下地难免磕磕碰碰,已是习以为常,大概是无意间踩在石头上弄伤的,所以也没当回事。可就是这块瘀痕,在一周内不断扩张开来,迅速地布满了整条小腿,干瘪腐烂得如同陈年腐尸。刘德柱看着就傻眼了,长这么大哪见过这种怪事啊,村里头的老人说,八成是叫田里的死鬼给咬了吧。村子里原本田地并不多,大片的荒地里遍布着乱坟堆。后来镇里发展农业,开来几辆推土机,一顿猛推,把地都给平了,再翻整耕犁,这才有了大片的农田。刘德柱一下茅塞顿开,这家里农田恰好就是原先乱坟堆的一块,耕种时还曾掘出过人骨头,应该就是被鬼咬了脚。……和常五根老婆不同,刘德柱的老婆身上没有任何虚灵作祟的痕迹,除了奇怪的病灶之外,我隐隐看到她的双腿隐隐散发着一层青黑色的雾气。“奇了怪了,她的腿上怎么会那么多腐气?”林岳看着残缺的黄叶纳闷道,这是他刚刚贴在刘德柱老婆腿上的,只一会儿的功夫就枯黄成这样。腐气是地下阴气与动植物尸体交化产生的一种特殊物质,莫炎曾用过的尸獾身上就具有这种物质,它可以迅速腐化动植物的尸体,将其分解入地下。一般说来,这种腐气只会存在于地下,在阳气较重的地方会很快地消失,更不要说如此气势汹汹地在人体内作威作福了。“能不能把她的鞋给我们看看?”我向刘德柱问道,“下地那天穿的。”一双旧布鞋放在了面前,翻开鞋底,我和林岳的眼睛都是一亮,鞋底里夹着一片灰白色薄片,这是一片被磨成三角形的骨片。“走,我们去田里转转。”我和林岳对视了一眼,冲刘德柱说道。……一片绿油油的稻田间,大批的作物预示着来年的丰收,可农田的主人此刻完全开心不起来,这田就是刘德柱的。他带着我们在田埂上来回转悠了两圈,找到了出事当天他老婆干活的那个地块。刘德柱老婆干活的那块地靠近路边,因为路基石块的关系有一部分地方只能废弃不用,有些路过的人难免会随手丢弃一些杂物。刘德柱夫妇一则图省事,二则为了不影响田里的作物,便用煤渣铺了一层,随手清理起来方便。可就在这层煤渣里,我和林岳发现了一些黑色的粉末。“估计就是这么回事了。”我对林岳低声道,“有人用了逆门拾骨。”“不能吧?逆门拾骨在风水堪舆里是禁术。”林岳脑袋的体积似乎大了许多,“这犄角旮旯的村子里,怎么那么多失传的偏门术法?”“不知道,我总觉得这里有些奇怪。”我思索道,“鲁班术和逆门拾骨都是偏门术法,但却同样源自奇门遁甲。”墓葬风水中有一种特殊的做法,流传自闽南一带,在死者下葬一定时间后,开掘墓穴,将尸骨取出,放置在瓷器翁罐里。这种做法的由来常被解释为人之血肉属于人间,必须待其腐朽之后再作正式埋葬,因此称为“拾骨”。但事实并非如此,闽南一带土质特殊,常常会在尸体腐化时郁积大量的阴晦之气,甚至会滋生一些恶类虚灵,以至影响墓葬者的家人后代。当地风水堪舆者因地制宜,想出了拾骨的做法,散去墓穴内的阴晦之气。不过,人类的行为总是徘徊在正邪之间,逆门拾骨便是一些不良人士发明的生财之道。他们将一些尸体埋放在特殊的土质环境中,佐以一些药物,尸体腐烂后留下的尸骨便包含了大量的阴晦之气,之后将尸骨处理成骨片,放置在被害人的衣物鞋帽或日常用品中,并用阴性物质作为触媒引发,使得生人的肌体与阴晦之气发生作用,从而在身上产生大量的腐气,导致被害人死于痛苦之中。奇门遁甲中的八门对应了人体的八个重穴,而骨片的放置位置正是依照这八门而来。……“你们中医不是也和奇门遁甲有关系的吗?”S瞪大了眼睛道,“对那个什么开门和关门的应该有研究啊。”“我的姑奶奶哎,那是古代中医学,您去瞅瞅,现代中医学哪有这个呀?”林岳一脸苦闷道,“不是《黄帝内经》只怕连阴阳五行都给断了。”生门和开门属于人体的左右腿脚位置,骨片从鞋底作用在这两门上,被煤渣里的阴性玄武石粉触发后,阴晦之气直接进入腿部产生腐气。在生门的滋生循环作用和开门的接地呼吸作用下,腐气不断增强扩散,刘德柱老婆的两条腿已经烂到了大腿部分。“生门为土,开门为金,土火则生,金遇火则败。”我想了想,“林岳,五行针灸你有没有想过?”“我想过,但金针、银针都犯了五行忌讳,玉针、骨针又经不起灸烧。”林岳摇头道,“这时候倒是希望那个臭脸大哥在身边了。”莫炎的灵火能力倒是很适合这个方法,但此刻不知身处何地的他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火针行不行呢?”晖儿递过两支线香,“这个不犯忌吧?”“哎?!还是嫂子聪明!”林岳从地上一跃而起,“香灸法,连我这个中医都没想到。”“呵呵,我可不懂什么中医香灸法。”晖儿笑道。林岳冲我挤了挤眼,出门转了一圈,回来时手上拿着一大把绿叶。让晖儿和S出门等候,刘德柱却死活要守在老婆的身边,无奈之下只好让他尽量远离,我和林岳俯身用线香操弄起来。不多时,一股灰黑的雾气自刘德柱老婆的足底涌出,屋内立刻充满了一阵腐臭,刘德柱被呛得一阵作呕夺门而逃。林岳摘了几片绿叶让我遮在鼻间,手下大蓬的绿叶迎着雾气堵了上去,随着叶片的枯黄,腐臭味逐渐消失,刘德柱老婆腿上的黑气也完全褪去。……“你老婆的命是保住了,不过,这俩腿算是废了。”林岳向刘德柱交待道,“最好送医院去截肢,这么下去迟早要感染。”“谢谢……谢谢两位……”刘德柱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道,“俺老婆这条命是你们给捡回来的,下辈子做牛做马也报答不了啊。”“呵呵,没那么严重,救人是应该的。”我笑了笑,继而问道,“你和你老婆得罪过什么人没有?”“得罪人?没啊,我们夫妻俩从不和人吵架。”刘德柱被我问得一愣。“你仔细想想,不一定是吵架,也许是一些小过节。”晖儿在一旁提醒道。“小过节……哦,有!有一个人!”刘德柱拍着大腿道,“村东三里地住着的那个耿婆!上回托我老婆进城带东西,说是短了斤两,唠叨过两句。”“这耿婆是什么人?”林岳问道,“一人住村子外头?”“对,这耿婆是个孤老太婆,没儿没女的。”刘德柱点头道,“她那脾气古怪得很,不太跟人来往,自己一人住在村子外头。”“一个孤老,靠什么为生的呢?”S奇怪道,“没人照顾也怪可怜的。”“她那手脚可比年轻人还利索,自己能下地种菜,七十多的人了还能嚼铁蚕豆。”刘德柱忿忿道,“肯定是她,这耿婆懂点医术什么的,但不随便给人治病,成天神神道道的。”“是她不是她,咱就别研究了。”林岳打着哈哈道,“不过以后你遇着还是绕道走咯。”……“亦凡,这里逗留得太久了,通缉令在网上已经发布了,我怕你会被人认出来。”“嗯,我和林岳商量过了,今天收拾一下,明早离开这里。”“你想好去哪里了吗?”“暂时没有,我给莫炎发了邮件,也许可以去云南那边避一避。”……村头,常五根等一干村民足足送出一里地,我们费尽口舌劝了半天,他们这才依依不舍地道别返回。“还是农村人淳朴啊~~”S感叹道,“哪像城市里的那些伪君子那么势利。”“就是,就是,你看送的这干粮瓜果,都赶上一个小超市了。”林岳掂了掂背后的大包,乐滋滋地说道。“就惦记着吃,也不想想背不背得动。”S撇嘴道,“瞧你那乐和劲儿,跟捡了什么天大的便宜似的。”“嗳~~我又怎么了我?”林岳被S说得一脸郁闷,“民以食为天,这可是圣人说的话。”晖儿笑着用手肘捅了我一下,我俩识趣地走在了前头,身后两人不住地拌着嘴,像对长不大的孩子。“S说话的口音都变北方味了。”我偷笑道,“估计咱们林岳有戏。”“你这逻辑有点奇怪了。”晖儿冲我调皮的一笑,“不过你说话也有北方味呢。”“哦,那我和林岳估计也有戏了。”我装傻道。“这不是么,连贫嘴都学会了。”晖儿笑着给了我一拳。空气中飘着一股暖暖的油菜花香,亡命天涯的日子却才刚刚开始。……出了村子不多久,便能远远地看到公路,我们互相商议了一下,决定沿小路行走,一路往南,途中等待莫炎的回音。“这个臭脸大哥,放着好好的高科技手机不接电话,只收邮件,真是个怪人。”林岳如是说道。莫炎的确是个怪人,手机永远处于拒绝接听状态,只怕连短消息他也懒得去看,现在只希望他早点看到我发出的邮件。不过,很快我们就看到一个比莫炎还怪的人。那是一位老婆婆,她正在一座小屋前跳着绳,身边的收音机里正播放着欢快的流行乐曲。“嗬!瞧这老太太的精神劲儿!”林岳擦了擦额上的汗水道,“比咱们几个可强多了。”“这里是东南面。”晖儿冲我小声道,“这个老婆婆会不会就是刘德柱说的耿婆?”话刚说完,那老婆婆已经看到了我们,放下手上的跳绳,关了收音机,脚下三步两步便拦在了我们面前。“你们几个就是在村里治病救人的那什么‘赛扁鹊’是吧?”老婆婆的声音洪亮干脆。“嗳?赛扁鹊?那是什么玩意儿?”林岳一脸茫然道,“是吃的吗?”“臭小子,别跟我耍贫,告诉我是还是不是?”老婆婆脸一板。“凭什么回答你?!”S冲冲地回道。“呼”地一声,S手里抱着的狴犴突地蹿到了地上,神色凝重地望着老婆婆。“龙子狴犴?”老婆婆眼睛一亮。这老婆婆居然能看出狴犴的龙子身份,我心里不由得暗暗提防起来,如果她就是村里那些怪事的始作俑者,那眼前就该是一场硬仗。“您是耿婆吧?”晖儿笑着说道,“我们是在村里给人治过病。”耿婆点了点头,蹲下身子自顾看着狴犴,那狴犴严肃地和耿婆对视了片刻后,便像只温顺的家猫般上前在耿婆的脚边磨蹭了起来。摩挲着狴犴那柔顺的毛皮,耿婆的脸上露出一丝惊讶,双手轻轻按在了狴犴的头部。“田然那个老家伙在哪儿?!”耿婆突地站了起来,眼中闪动着凌厉的光芒。三、三奇掩衬看了眼床上刚咽气不久的老婆,刘德柱摇了摇头,点上一锅旱烟蹲在房里猛吸了起来。“奶奶的,俺这丑婆娘能卖到这个价钱,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咯。”刘德柱暗忖,“邻村的李寡妇才二十五,水灵灵的,等拿到钱就去提亲。”想着,他的脸上不由泛起一片猥亵的笑容,眼中似乎已经看到了李寡妇那白嫩诱人的躯体。不过,这躯体很快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人影撞破了,刘德柱还没有反应过来,身子便悬在了半空。当然,他可不是平白无故地悬在那里的,一只白皙的手掌正卡住了他的颈部。格地一声,刘德柱的颈椎在那手掌和身体自重的作用下立刻折断。歪斜的脑袋已经不能再思考什么了,不过刘德柱的眼中清晰地映出一个人影,一个满脸调皮笑容的人影。“两万块就能卖了自己老婆的命。”那人影甩手将刘德柱的尸体撇在了地上,“我多给三万,连你的一起也买了吧。”一厚叠百元大钞撒在了刘德柱的尸体上,崭新的票面将死者的面容映出一片粉红,像是人们兴奋时特有的面色。只不过,刘德柱是兴奋不起来了,虽然眼前的钞票足以让他娶上三个李寡妇。……“田然那个老家伙在哪儿?!”耿婆凶巴巴地说道,两眼暴出凌厉的光芒。“天然?这里到处都是天然的,至于老家伙嘛……”林岳继续口不择言地贫着,但话未说完,却突然脚下一软跌坐在地上。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到耿婆的左手做了一个不易察觉的动

                      大兵站在山里呆呆地出神。这就是现实,这就是赤裸裸的争名夺利。他有什么好说的,哪怕他叫韩世忠,也无济于事。每一个白手起家的大人物,在刚起步时都有一本辛酸的血泪史。在这时,岳飞得去种田当保安,韩世忠被白白抢走了功劳。从这一刻起,他真正明白了这个世界的真相,太丑恶了,太卑鄙了!但可贵的是,韩世忠却没被现实击倒。他只是长了心眼,以后小心些,并没有随波逐流,变得跟这个世道一样的厚黑无耻。方腊起义失败了,他被押到开封砍头。关于这次起义,还有两点要说的。第一,一直存在一种论调,说方腊的起义是自私的,为了他个人的名利而已,并不是什么受苦受难没法活才反抗。理由是他家里有漆园,远没到吃穿无着被迫选择的程度。我想这实在是无稽之谈,谁规定的只有最低层、最受压迫的人才能代表正义?活见鬼!第二,宋史里说到方腊起义,最后一句是:“方腊作乱,破六州五十二县,杀平民二百万。所掠妇女,自贼洞中逃出,裸体吊死在树林里,百余里之内相望不绝。”太邪恶了,太卑劣了,太恶心了。注意,我说的不是方腊。方腊起义的确杀了很多人,这一点相信让方腊自己说,他也不会否认。但是关于妇女的事,就太无耻了一些。第一,他到底抢了多少女人,吊死之后能变成绵延一百多里,也就是五十多公里,多长的风景线?他就算把那六州五十二县的女人都抢光了带回来,能达到这个数字不?第二,那是一百多里长啊,相信那些受苦受难的妇女们是真的逃出来了。请问,受罪的时候不死,逃出来了反而上吊,这是啥心理呢?并且,最远的都逃出去一百多里路了,才想到死,她不会是恐龙吧,反射神经超长,一个念头星期一产生,到周末了才下达到肢体上!一百多里路,要走多少天才能走完?一百多里路……青溪县到底多大,青溪县的山到底多大?第十六章燕云梦魇童贯很荣耀地回到开封城,他想歇两天了,可是他突然发现,一个更大的战场等着他。在这个战场上,危险真正笼罩了他,就算再多一百万的军队,也没法替他挡灾。皇帝和首相一起恶搞他。仗打赢了,方腊就在开封城里被砍头,这让赵佶很舒爽,嗯,反抗我的都去死!可是生活呢,他的日子里不能少了奇异的石头、艳丽的花朵,它们必须每天换着花样地出现,不然他会无聊寂寞。这个想法和王黼不谋而合,王黼是花石纲的总纲头,花石纲是他比皇帝还要优越的生活的来源保证,他比谁都盼着让花石纲立即恢复。可是,童贯反对。说来童贯也算是六贼中的一个异类。他和所有的权二代、富二代都不一样,也和蔡京不一样。蔡京是看破世事惊破胆,宁愿毁却百年身。他从最厚黑的政治旋涡里爬出来,为了生存改了初衷,变成了一个宁负天下人、不负好前程的坏人。他的本质是胆小鬼,他怕凄凉落魄的日子。所以,他成功之后,总是缩在富贵的天地里,绝不再去见人间的疾苦。童贯不行,他要带兵,要去打仗,他的生命里无时无刻不出现着尸横遍野、饿殍满地的惨状,人间的地狱他见得太多了。他终究不是杀人魔王,没法做到毫不动心。比如这时,他长叹了一声,说:“东南人家的饭锅还没支稳,就又想干这种事了?”说这话时,他很是失望,赵佶和王黼更是难堪,他们都是聪明人,非常清楚童贯这是在骂他们——浅薄的小儿,伤疤才好就忘了疼,还搞花石纲,不怕再次激起江南起义吗?面对难堪,赵佶忍了,童贯劳苦功高,刚刚立了大功,不能驳他面子。但是王黼怒了,老东西,你晕头了吧,俺们是坏人耶,你见过坏人堆里也尊师重道吗?搞他,趁这机会踢开这块绊脚石,越过宋朝恶人榜的前两名。王黼拿了一张纸去见赵佶,上面写着童贯在江南发布的那道诏书。罪己诏,他相信只要赵佶看了这个,自己的目的就会达到。果然,赵佶大怒,既羞又愧更怒,他没忘记当初给童贯的承诺,童贯可以在江南以他的名义发布圣旨,可也不是让你发罪己诏。赵佶是个追求完美的人,是觉得自己美好到需要天地间最美最奇异的石竹花木来掩映的人,怎么能容忍自己犯了错,还向人认错呢?童贯的形象轰然坍塌,就算再有能力,再忠心也没用了,他让赵佶没法面对,只要见面就会觉得羞辱,这还怎么过日子?王黼满意了,他又成功地拆了一个人,搞倒童贯,他的势力会升得更高,甚至会渗透进军队里,成为集政、军于一体的大佬,这是蔡京都没法比的。可是没等他来得及得意,立即就浑身冷汗。童贯反击了,武装太监不仅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而且迅速做出了反应。具体的招数史书里没有记载,结果是王黼大惊失色,立即投降。投降?罪己诏的事怎么办,影响怎么消除,皇帝的印象怎么抹去?总得有个说法吧。童贯一概不管,谁挖的坑谁去填,王黼小儿,你去想办法。王黼欲哭无泪,这活儿的难度太高了,谁有记忆清除器借用一下,不然只要皇上记得罪己诏,这事儿总有再翻出来的一天。想来想去,王黼想到了一个利己利童贯也利赵佶的好办法。他先去见赵佶,这样说:“陛下,南方平定了,经济复苏了,花石纲恢复了,辽国快灭亡了,您还要燕云十六州吗?如果想,那么得尽快,别被女真人都抢光了。”赵佶既喜又急,“朕要,一定要燕云十六州。”“好,那么童太尉……”“让他出征。”赵佶搞定了。王黼再去见童贯,“太尉,您英明神武,天下无敌,眼前大好机会,您定下的联金灭辽的计划可以实施了,我作为帝国首相全力支持您!”童贯惊喜,“真的?”“当然,在我的建议下,皇帝已经同意了,由您率军出征。”“好!”童贯满意。王黼也满意,联金灭辽,这事办成了,普天同庆,谁也不会再记着罪己诏这块小阴影;要是办砸了,天塌地陷,更大的麻烦面前没人理会小错处。趁童贯高兴,他又加了一句,“太尉,自古打仗费钱粮,为了支持您顺利北伐,我决定亲自接手财政,希望您能同意。”童贯同意。之后,王黼把枢密院踢到一边,在三省设立经抚房,专门为北伐筹款,命令每一个宋朝的成年男丁都要上缴免夫钱,这一项他刮到六百二十万贯。想了想,他觉得意犹未尽,北伐的时候是要过黄河的,那么顺便把黄河也修一下吧。修黄河利在全国,像淮、浙、江、湖、岭、蜀等地的,和黄河不贴边的男丁们也有责任,太远出不着力是吧,那么出钱。每人至少二十贯,这样他又刮到了一千七百多万贯。综上所述,堪称一份罪己诏引发的血案,联金灭辽达到了王黼、童贯、赵佶共同受益的目的。事实上,宋朝也必须得出兵了,计算时间,这时距离上次金国使者离开开封城已经过去了近十个月,战场瞬息万变,辽、金之间的局势早就天翻地覆了。事情从耶律延禧说起。这位仁兄的心态非常好,上京都危在旦夕,他反而很悠闲。他公开对外界宣称,“我和宋朝是兄弟,和西夏是舅甥,就算辽国丢了,到哪里也还是一世富贵。”说完就干,他把大批的金银珠宝打了包,绑在了两千多匹马上,随时准备跑路。这是一个多么天才的皇帝啊,他想用这种方法显示自己很有底气吗?比他更天才的是他的大臣萧奉先。萧大臣再接再厉,在助金灭辽的工作上做出了决定性的壮举。他在这样的紧急关头,把辽国的军政体系彻底搞垮。耶律延禧有六个儿子,分别是晋王耶律敖鲁斡、梁王耶律雅里、燕王耶律挞鲁、赵王耶律习泥烈、秦王耶律定、许王耶律宁。最杰出的是晋王耶律敖鲁斡。主要的妃子有两个,文妃、元妃。文妃生晋王耶律敖鲁斡,元妃生秦王耶律定。这位元妃还是萧奉先的妹妹。萧奉先在国家都将要保不住的情况下,突然间心血来潮决定搞一次宫廷政变,把外甥推上皇帝的宝座。那么晋王一系就必须去死。达到这个目的,政变的范围就太大了。除去晋王本身的实力外,光是他妈妈文妃的势力就超强。文妃有一姐一妹,姐姐的丈夫是宗室人员耶律挞葛里,妹妹的丈夫叫耶律余覩,是辽国当时数一数二的将军,当时正率军在前线和金国人交战。由此可见,晋王体系是多么完整,由内而外,从政到军,全套的家伙都齐全。相应地说,如果真的摧毁了这一切,辽国的军政实力立即降档。当此国难之时,这么搞纯粹是自杀行为。可萧奉先不管,他的眼里只有自己家里这一小撮人的幸福。为了小家毁大家,这是宋、辽两国的败类们共同的想法。萧奉先一个人干了蔡京、童贯、梁师成、王黼等所有人的活,他的业务水平之高,实在是那个时代里最炫目的存在。机会来了。某一天,文妃的姐姐亲情发作,不可遏制。她先是进宫看望了二妹、外甥,之后又想起了三妹,真是好久不见了啊,无论如何要见到。她带着自己的丈夫去前线,她的三妹、三妹夫都在军队里。这样一幕感人的亲情戏落在全辽国人的眼里,都感叹真是大姐比母,爱得深沉啊。落在了萧奉先的眼里,瞬间就变味了。他去向耶律延禧告发,说晋王系发动了政变,文妃的姐姐先去皇宫联络了文妃、晋王,现在去前线联络耶律余覩,只要军权到手,您只好去做太上皇。耶律延禧立即怒了,他不由分说杀了文妃、文妃大姐、姐夫,只留了晋王一条命,并派人去前线召回耶律余覩……耶律余覩蒙了,他招谁惹谁了,正给国家卖命呢,突然间国家要他的命,这都是为什么?当他清醒过来之后,留下的路只剩下了两条:等死,或跑路。跑到哪儿去?身负如此冤屈,还要躲藏一世吗?耶律余覩一怒之下决定投降金国,借金兵的力量来复仇。就这样,完颜阿骨打凭空捡到了宝贝。清朝是倾全国之力,打赢松山之战后才抓到的洪承畴,从此得到了明朝的活地图,进关后无往不胜。而金国人是毫不费力,由萧奉先倒贴一样地捡到了耶律余覩。耶律余覩满腔怨毒,积极工作,上岗没几天就拿下了辽上京,接着在宋徽宗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的正月里攻破辽中京,速度之快,让完颜阿骨打都不敢置信。原来朕最好的将军居然是辽国人。耶律延禧慌了,辽中京刚被威胁时,他就彻底南逃,逃到了燕云十六州。接到辽中京陷落的消息之后,没等金军杀过来,他立即起身奔向鸳鸯泊(今河北张北西北)。他觉得那儿是块野地,是他平时打猎的地方,一来熟,二来远,金国人应该不会再追了。他低估了耶律余覩的愤怒,耶律余覩脚前脚后就追来了,而且还带来了一个超猛的金将完颜娄室。完颜娄室的地位相当于辽国的耶律休哥,起兵以来号称“常胜”,是金国的军中之胆。他只是缺了一份完颜阿骨打直系亲属的血脉,不然粘罕、兀术之流都只是他的小跟班。如此杀星莅临,换谁都会想着怎样逃跑吧。萧奉先不,他的大脑结构肯定和一般人不一样,他居然找到了一条全新的解决办法。下面是他和耶律延禧的对话。萧奉先:“陛下,追兵又近了。”耶律延禧:“……※#!§÷$难道我不知道?!”萧奉先:“您知道耶律余覩为什么穷追不舍吗?”耶律延禧:“……※#!§‰※这个不知道。”萧奉先:“这是因为我们中间还有晋王,他是耶律余覩内侄,耶律余覩叛乱之心不死,他是想夺回晋王,另立辽帝,只有这样他才会罢兵。”耶律延禧呆滞。萧奉先:“同理,只有杀了晋王,断了耶律余覩的希望,他才会罢兵!”耶律延禧暴怒,“真的这样吗?全天下人都知道,朕为了辽国什么都可以舍弃。为了救国,为了救民……杀晋王!”晋王就这样死了。以上,就是辽史里赫赫有名的“为国杀子”事件。这件事从构思到发展到结局,无一不是辽国灭亡的浓缩版,耶律延禧和萧奉先紧密配合,真正做到了只要你敢挖坑我就敢跳,只要你敢跳,我就敢再挖坑的良性循环。晋王死了,萧奉先的外甥秦王耶律能终于爬上了辽国皇储的第一顺位,可这有什么用呢,悲愤的耶律余覩有了更大的动力,他无视鸳鸯泊的复杂地形,率军杀了过来,发誓要为两位大姨子、一位连襟、一位外甥报仇。好玩的是,直到这时,耶律延禧仍然没回过味来,他带着萧奉先、耶律能、两千多匹骏马驮着的金银珠宝继续跑路,下一站是辽西京(今山西大同)。他跑,耶律余覩继续追,只要他追,耶律延禧就继续跑。这是上演了无数次的主旋律了,金国人简直是追着耶律延禧跑,跑过哪儿,哪片疆土就到手。自古以来改朝换代,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荒诞、愉快的。辽西京也不是终点站,耶律延禧跑到这儿仍然不放心,他想了想,又一次离开城市跑进了森林,这次够狠,选的地点是夹山(今内蒙古武川西南)。这是一片真正的原始森林了,以女真人的原始程度也不敢孤军深入。追击终于告一段落。这时,辽国五京已经丢了四个,只剩下了南京析津府,也就是燕云十六州里的幽州,现在的北京城。在这里辽国有一部分军队,一整套政府领导班子,外加一个王子。该王子是燕王耶律淳,一个非常不得耶律延禧欢心的苦命孩子。在全民族都遭殃的情况下,他被爸爸抛弃了,扔在金国和宋朝的夹缝里,在理论上注定了必死无疑的命运。但就是这个孩子,给辽国留下了仅存的一点点尊严。在公元1122年前后,他的军队不多,只有六七万人。有两个宰相,都是汉人,分别是张琳、李处温。有一位妻子,封号是萧德妃。此外还有一个官场的新人,他的名字叫耶律大石。在合法的皇帝逃进原始森林之后,辽国最富庶最文明的燕云十六州没有想着向敌人投降,而是积极地抵抗。耶律淳被推举为新皇帝,他的就任很仓促,甚至不合法,他的任期也很短,前后不超过三个月,但他在历史里留下非常牛的印迹。为了纪念他,历史把他治理下的燕云十六州称为“北辽”。北辽面临的最大危机不是女真人,而是世代友好的兄弟之邦宋朝。他就任的时候,正是宋朝扑灭方腊起义,童贯腾出手来准备北上的时段。刚刚好,这两个人碰在了一起。在宋朝一方,这简直是天赐良机,情况好得出乎意料,连之前的失误都能补回来。之前渡海结盟时,赵佶摆了大乌龙,把燕云十六州的地理区域都搞错了,导致金国人只答应了一小半的土地转让。现在辽国皇帝耶律延禧一路狂跑,把金军的主力都引到了蒙古草原的深处,现在燕云十六州附近除了辽军的残余兵力外,几乎是一片真空。只要出兵快,打得狠,管他什么金国不金国,趁机抢到手,以前谈的合同就是一张废纸!宋军带着这种欲望出征,为了必胜,童贯率领十五万大军(一说十万)出开封,这里面的成员有西北军、禁军,等到了东北方边界之后,还有原来驻守的边防军,这样最起码可以达到二十万以上的军力。无论从哪方面讲,都足以压倒燕云战区的辽军。何况这时辽国人魂不附体,早就被吓垮了。更何况燕云地区主要是汉人,自古以来汉人的向心力都是超强的,他们会主动帮助宋军收复故土。战前分析到这步,赵佶也来了兴致。他从每天忙碌到没有一分钟俗人事务的生活里抽出了几分钟,给童贯批了一个条子,给这次军事行动定性。——童爱卿,我有三点要求:第一,最好的结局是号召汉人恢复故土,我们自动得到燕云全境;第二,让辽国人保持自治也可以,但耶律淳必须纳款称藩,成为宋朝的属臣;第三,实在不行,你可以提军巡边,在边境上等待时机。所谓的时机,说的是等金军主力从草原深处杀回来,那时南北夹击,燕云必破。但是宋朝想得到好处就比较难了,毕竟是火中取栗。于是,童贯很纠结。局势要求速战速决,赵佶却提出了三点要求,每一点看上去都很有道理,仔细想一下都会变成温吞水。试想,第一,号召汉人。汉人是可以号召的,看赵光义当年远征燕云时,汉人真的举城归降。但那是有几十万强大军力做保证才行,而且年深日久了,一百六十多年以后怎样,是可以预料的吗?第二,让耶律淳纳款称藩。好主意!但这是政治协商好吧,一旦公文往来讨价还价,好几百公里的距离来回折腾,要搞到何年何月?只要搞到两个月以上,金军立即到位。那时啥都晚了

                      三个男人用一个女人,她们受得了。他们又笑起来,问这里有多少女人的那个盲人下达命令说,你们吃完饭就去找我们,随后又补充了一句,要是你们明天还想吃饭,想让你们的男人们吃你们奶的话。这些话他们在每个宿舍都说,但现在说起来仍然像发明了这句话的时候那样开心。他们笑得前仰后合,连连跺脚,用粗粗的棍子在地上敲打着,其中一个突然说,如果你们当中有人闹月经,我们可不想要,留着下次再去,没有一个闹月经的,医生的妻子从容地说;那好,你们准备准备吧,不要耽搁时间,我们等着呢。说完,三个人转身走了。宿舍里一片寂静。过了一分钟,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说,我再也不能吃了,手里只有这么一点点东西,但我咽不下去;我也一样,吃不下去,失眠的女人说;我也吃不下去,那个不知是何人的女人说;我已经吃完了,酒店女佣说;我也吃完了,诊所女接待员说;我要吐在头一个靠近我的人的脸上,戴墨镜的姑娘说。所有女人都站起来,虽然浑身颤抖,但没有一个动摇。这时,医生的妻子说,我在前面走。第一个失明者拉起毯子,捂住脑袋,仿佛这对他这个失明的人还有什么用处似的。医生把妻子拉到身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飞快地吻了吻她的前额,他还能做什么呢,至于其他男人,他们对任何一个即将离去的女人都没有做丈夫的权利和义务去那样做,因此没有任何人能对他们说,心甘情愿忍受的耻辱是双重的耻辱。戴墨镜的姑娘站在医生的妻子后面,之后依次是酒店女佣,诊所女接待员,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不知为何人的女人,最后是失眠的女人,这些女人排成一支怪诞可笑的队伍,臭气熏天,衣衫褴褛,面目肮脏,看到她们,禽兽也不可能有强烈的性欲,也不可能模糊诸感官中最灵敏的嗅觉,甚至有神学家说,当然不是原话,要在地狱勉强活下去,需克服的最大困难是那里的气味。在医生的妻子带领下,这些女人各自把手搭在前面的人的肩膀上,开始慢慢地往前走。她们都赤着脚,因为不想在即将经受的折磨和痛苦中丢掉鞋子。到了天井,医生的妻子朝门口走去,大概是想知道世界还在不在。酒店女佣感到一阵冷风吹来,大吃一惊,我们不能出去,外边有士兵;失眠的女人说,那样更好,不到一分钟我们就会死去,我们所有人本来早就该死了;我们,诊所女接待员问道;我们,不,这里所有的女人,至少我们将拥有失明的最佳理由,自从被送到这里来以后,她从来没有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医生的妻子说,走吧,只有必定要死的人才会死,死神选中谁并不事先通知。她们穿过通往左侧的那扇门,钻进一个个长长的走廊,之前两个宿舍的女人们如果愿意会告诉她们前面有什么在等待着,但那些女人都像挨了打的牲畜一样蜷缩在床上,男人们不敢碰她们一下,甚至不敢走近,否则她们立刻会大喊大叫起来。到了最后一道走廊,医生的妻子看见最里边像往常一样有个盲人站岗,他大概听到了拖拖拉拉的脚步声,报告说,她们已经来了,她们已经来了。屋里传出喊叫声笑声和马一样的嘶叫声。有四个盲人赶紧把堵住门口的床挪开,快,姑娘们,进来,进来吧,我们都像公马一样等急了,把你们那玩意儿装得满满的,其中一个人说。盲人们把她们团团围住,伸出手想摸她们,但立即又跌跌撞撞地向后退去,原来是他们的首领,就是有手枪的那个盲人,他大喊了一声,我先挑,这你们已经知道。所有那些男人的眼睛都在焦急地寻找女人们,有几个偷偷伸出贪婪的手,如果摸到了其中一个,就知道朝什么地方看了。女人们站在两排床中间的过道里,像列队准备接受检阅的士兵。盲人首领拿着手枪走过来,动作轻快敏捷,仿佛他那两只眼睛能看见。他把闲着的那只手放在第一个,即失眠的女人身上,摸摸前面,摸摸后面,摸摸臀部,摸摸乳房,摸摸两腿中间。失眠的女人大声喊叫起来,首领把她推开,婊子,你不行。接着摸下一个,就是不知是何人的瞎眼女人,现在他已经把手枪塞进裤子口袋里,用双手摸,嘿,这女人还算不错;他马上又摸第一个失明者的妻子,然后是诊所女接待员,然后是酒店女佣,这一次大声欢呼起来,小伙子们,这些娘儿们都挺好啊。几个盲人一边大声号叫,一边跺脚,快干吧,我们等不及了;安静,有手枪的人说,让我先把其他的女人看一遍;摸到戴墨镜的姑娘时他吹了声口哨,哎呀,我们的好运气来了,这么好的牲畜我们这里还没有见过呢。这时他已兴奋不已,摸到医生的妻子时又吹了声口哨,这个是个成熟的女人,不过看样子也很有滋味。他把最后这两个女人拉到自己身边,几乎是滴着口水说,这两个我留下,用完以后交给你们。说完他把她们拉到宿舍最里边,那里简直像足够供应一团人的食物贮藏室,堆放着无数食物。女人们无一例外都在喊叫,殴打声,打耳光的声音和命令声响成一片,住口,你们这帮婊子,全都一样,非号叫一通不可;使劲,她马上就安静下来;你们等着瞧吧,轮到我的时候她们就要求饶了;你快干呀,我一分钟也忍不住了。失眠的女人被一个胖子压在身下,拼命地号着,其他四个女人被男人们团团围住,他们已经把裤子脱下来,互相推搡着,活像一群鬣狗在争夺一个骨架。医生的妻子被拽到床边,她站在那里,用痉挛的双手紧紧拉着铁床的床头,看着有手枪的盲人揪起戴墨镜的姑娘的裙子撕开,手握着阴茎对准姑娘的阴户,用力往里扎,她听见几声吼叫,几句不堪入耳的话,戴墨镜的姑娘一声不吭,只是把头往一边歪着,眼睛盯着另一个女人的方向,张开嘴就吐了,有手枪的家伙并没有发现是怎么回事,呕吐出的污秽气味只有与空气里其他东西的气味不同时人们才能发现,最后,那家伙抖作一团,像头猪似的喘着粗气猛地用了三次力,仿佛在打进三根桩子一样。现在他干完了。戴墨镜的姑娘静静地哭着,有手枪的盲人抽出还滴着液体的阴茎,伸出胳膊去拉医生的妻子,用颤抖的声音说,你不要忌妒,我马上就照顾你,然后又提高声音说,喂,小伙子们,可以来取这个了,不过你们要好好对待她,说不定我还要她呢。半打盲人从两排床中间的夹道连滚带爬地涌过来,抓住戴墨镜的姑娘,几乎是把她拖走的,我先要,我是头一个,他们一齐喊着。有手枪的盲人坐在床上,软绵绵的阴茎搭在床垫边,裤子堆在脚踝。你给我跪下,跪在我两腿中间,他说。医生的妻子跪下了。给我嘬,他说;不,她说;要么你给我嘬,要么我揍你,你还带不走食物,他说;你就不怕我把你的东西咬下来吗,她问;你可以试一试,我两只手都在你的脖子上,没等你给我咬出血来我就把你掐死了,他回答,过了一会儿又说,我听出你的声音来了;我认出你的脸来了;你是瞎子,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是看不见;那为什么你说认出我的脸来了;因为这样的声音只能有这样的脸;给我嘬,少废话;不;你要么给我嘬,要么你的宿舍连一个面包渣都得不到,你去告诉他们,他们吃不到东西是因为你拒绝给我嘬,然后你再回来告诉我那里出了什么事。医生的妻子弯下腰,用右手两个手指的指尖捏住男人黏糊糊的阴茎,抬高一点,左手去扶地面时却碰到了他的裤子,感到了手枪那坚硬冰冷的金属;我可以杀了他,她想;不,裤子堆在了脚踝,不可能抽出口袋里的手枪,现在杀不死他,她想。她头往前一伸,张开嘴,闭上眼,免得看见,开始嘬起来。盲人歹徒们放女人们走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失眠的女人不得不由女伴们抬出去,而她们自己也几乎走不动了。一连几个小时,一个又一个的男人,一次又一次的凌辱,一次又一次的作践,凡是能对一个女人做的他们都做了,不过总算给她留下了一条命。你们已经知道,我们用食物给你们付费,告诉你们那些不中用的男人,让他们来取食,告别的时候,有手枪的盲人嘲弄说。随后他又卑鄙地补充了一句,姑娘们,再见,回去准备下一场吧。其他盲人们也都异口同声,大致重复了首领的话,再见,一些人说娘儿们,一些人说婊子们,但从他们缺乏自信的声音里可以发现他们都累得有气无力了。女人们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什么话也不说,跌跌撞撞地往前挪,只想拉住前边那个人的手,而不是像来的时候那样扶着前边那个人的肩膀,可以肯定,她们当中谁也不能回答这样的问题,你们为什么手拉着手呢,这个问题本身就不该问,有些动作,并不能轻而易举地解释,有时甚至费尽心机也解释不清。她们穿过天井以后,医生的妻子朝外面望了望,士兵们还在那里,另外还停着一辆小卡车,大概是向各检疫隔离地点分发食物的汽车。就在这个时候,失眠的女人两条腿瘫到了地上,确切地说像是两条腿突然被砍断了,心脏也瘫了,它刚刚开始收缩但还没有来得及收缩完就停止了跳动,我们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睡不着觉了,现在让她睡吧,我们不要吵醒她。她死了,医生的妻子说,声音毫无生气,一个活人嘴里竟然会发出这样的声音,像死人一样。她把死者抱起来,死者的身体像是突然散了架,两腿间血迹斑斑,腹部青一块紫一块,可怜的乳房露在外面,一个肩膀上还有被疯狂地咬出的牙印。这是我自己的身体的写照,她想。是所有这些女人的身体的写照,在她所受的屈辱和我们的痛苦之间只有一点区别,那就是我们暂且还活着。我们把她抬到哪里去呢,戴墨镜的姑娘问;先抬到宿舍去,以后再掩埋,医生的妻子说。男人们都在门口等着,只有第一个失明者发现女人们来了又用毯子把脑袋蒙起来,斜眼小男孩还在睡觉。医生的妻子无须一张一张地数床便毫不犹豫地把失眠的女人放到原来的床上。其他人可能感到奇怪,但她并不在意,因为这里所有人都知道她最熟悉宿舍的各个角落。她死了,她重复说;发生了什么事,医生问道;但妻子没有回答。医生的问话包含的可能只是表面的意义,即她怎么死的,但也可能是,他们怎样对待你们了,而无论对前者或者后者都不该回答。她死了,就这么简单,至于怎么死的,这无关紧要,只有笨蛋才问怎么死的,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被人们遗忘,只留下两个字,死了。我们已经不是从这里出去时的那些女人,那些女人要说的话我们已经不能说了,至于她们,她们无名无姓,仍然存在,仅此而已。你们去取食物吧,医生的妻子说。偶然,厄运,幸运,命运,或者其他确切表达这个意思的名称,都充满了名副其实的嘲弄,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什么偏偏选中其中两个女人的丈夫代表本宿舍去拿食物,而谁也不曾想到,刚刚有人为这些食物付了账。本可以由其他男人去,比如单身汉们,他们与此事无涉,无须保护夫妻的体面,但却偏偏选中了这两个人,可以肯定,现在他们不会愿意不顾羞耻地伸出手向强奸了他们妻子的歹徒们乞食。第一个失明者说话了,每个字都透着坚定不移的决心,谁愿意去谁去,反正我不去;我去,医生说;我和你一起去,戴黑眼罩的老人说;食物不会多,但也够重的;运自己吃的面包,我还有力气;最重的往往是别人的面包;我没有权利抱怨,承受别人的面包的重量就算为我的食物付费吧。让我们来想象一下,不是想象这番对话,对话到此为止了,而是想象对话的人们,他们面对面地站着,好像能看到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并非不可能,只要他们每个人在记忆中竭力搜索,白光闪闪的世界里就能冒出说这些话的那张嘴,以此为中心渐渐辐射,两个人的脸庞会渐渐显现,其中一个是位老汉,另一个年岁小一些,既然能这样看到对方,就不应当称其为盲人。他们走了,就像第一个失明者满怀义愤振振有词说的那样,去取蒙受羞辱的酬劳。医生的妻子对其他女人说,你们留在这里,我马上回来。她知道她想去干什么,但不知道能不能办到。她想找一个桶,或者能代替桶的其他东西,装满水,即便是浑水臭水,把失眠的女人洗干净,洗净她身上自己的血迹和别人的污迹,把她干干净净地交还给大地,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精神病院里,既然灵魂的纯洁已无暇顾及,也许肉体的干净还有点意义。一些盲人躺在食堂的长桌上。一个污水池上面的水龙头没有关好,流下一股细线一样的水流。医生的妻子环顾四周,看有没有桶或者其他容器,但什么也没有找到。一个盲人好像发现有人,感到奇怪,问了一声,谁在那里。她没有回答,知道不会受到善待,谁也不会说,你想找水吗,如果是为了给一个死去的女人洗澡,拿吧,需要多少就拿多少吧。地上胡乱放着些塑料袋,是用来盛食物的,有的还挺大。她想,大概都是破的,后来又想,两三个一起用,一个个套起来,水就流不走多少了。她立即开始行动。盲人们从桌上下来,七嘴八舌地问,谁在那里,听到流水声他们更加惊慌,朝那个方向走去。医生的妻子走过去,把一张桌子改变方向,又推了推,使他们无法靠近,然后回去继续用塑料袋接水,水流得太慢,她急得用力拧水龙头的开关,水像是挣脱了压力,猛地喷出来,把她淋成了落汤鸡。盲人们吓得赶紧后退,以为水管破裂,直到流出的水淹没了他们的脚,他们更觉得刚才想得对,他们不会想到有陌生人进来放水,而那女人也明白,水太多太重,会拿不动。她在袋口打了个结,背起袋子,竭尽全力往外跑。医生和戴黑眼罩的老人带着食物走进宿舍,他们没有看见,也不可能看见,七个女人都赤条条的,失眠的女人躺在床上,她一辈子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干净过,另一个女人在一个接一个地为女伴们洗澡,最后又给自己洗。12第四天,歹徒们又出现了。他们是来叫第二个宿舍的女人们去服淫役的,但在第一个宿舍门口停留了一会儿,问这里的女人们经过那一夜放荡的侵犯以后是不是已经恢复过来,先生们,那一夜过得不错呀,其中一个人舔着嘴唇大声说;另一个也说,这七个女人顶十四个,当然,她们当中有一个不顶用,但是在那么混乱的情况下几乎察觉不出来,你们这帮家伙要是真正的男人算是运气不错;最好他们没有足够的男子汉气魄,那样女人们就更愿意去了。宿舍最里边的医生的妻子说,我们已经不够七个人了;有人逃走了吗,那伙人当中一个笑着问;没有逃走,死了;活见鬼,这样的话下次你们必须多干活了;损失不大,她不大顶用,医生的妻子说。来传达命令的盲人们糊涂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们觉得刚才听到的话有点放肆,其中一个甚至认为,原来这些女人都是骚货,太不尊重死去的女人,竟然用这种语言说她,只因为她乳房太小,臀部不够丰满。医生的妻子看了看他们,见他们站在门口,一个个像玩具人似的摇晃着身体,不知道怎么样回答她才好。她认出了他们,她被这三个人蹂躏过。最后,他们当中一个人用棍子敲敲地面说,我们走吧。一边敲击一边嚷嚷,闪开,闪开,我们来了。他们渐渐走远了,一阵寂静之后,传来模模糊糊的嘈杂声,第二个宿舍的女人们正在接受晚饭后前去报到的命令。又响起棍子敲击地面的声音,闪开,闪开,三个盲人的身影经过,又消失了。医生的妻子刚刚在给斜眼小男孩讲故事,这时她抬起胳膊,把剪刀从钉子上拿下来,没有发出一点响动。她对小男孩说,以后我接着给你讲这个冒险故事。宿舍里没有任何人问她为什么以那么轻蔑的口气提到失眠的女人。过了一会儿,她脱下鞋子,走到丈夫身边说,我不会耽搁,一会儿就回来。说完,她走到门口,在那里停下来等着。十分钟后,第二个宿舍的女人们出来了,一共十五个。有人在啼哭。她们没有排成一队,而是分成几伙,用绳子相互连接在一起,看样子是把毯子撕开做成的绳子。她们刚刚走过,医生的妻子便跟了上去。她们当中谁也没有发现有人在后面跟着。这些女人知道什么事在等待着她们,遭受凌辱对任何人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实

                      那儿——我是你儿子约翰尼,他说——我们成了朋友,因为我们彼此有好感。然后就打仗了。战争期间他干得不错,他是个工程师,娶了个意大利姑娘,不过那段婚姻没有好结果,她跟另一个男人跑了。你知道我那天晚上梦到了什么吗?啊,那真是个哀伤的梦,让人很心烦,情绪低落。我梦到有一棵美丽的樱桃树,就像这里后院本来有的那棵樱桃树,不过那棵树后来被风暴吹断了。硕大、黝黑的樱桃,可爱、肉肉的、亮晶晶的。我站在树的一边,可怜的约翰尼站在另一边,我们靠在树上,拼命去够树上的樱桃,我们试了又试,但是不管我们怎么把树枝往下拽,它又会弹回去,樱桃就是够不到……于是我们站在那儿,我和约翰尼,我们都哭了。”约翰尼成年后去了美国,从此杳无音信。很久以后,距劳里偷走她的孩子、离开她已经四十年了,莫迪给她丈夫写了封信,提出要见面。他们在摄政公园的一条长椅上会面。“呃,你想要什么?”他说。“我在想,也许我们可以给约翰尼建一个家。”她对他说。她解释说他们可以找一栋房子——她知道他从不缺钱,他会投机倒把——把它装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在美国的报纸上登启事。“因为约翰尼从来没有过温馨的家。”她向丈夫解释。“他说什么了?”“他给我买了炸鱼和薯条。接下来五年我都没再见过他。”湛蓝炎热美好的一天我对菲丽丝说:“你守老营。”然后我冲出办公室,叫工作见鬼去吧。我去找莫迪,她慢吞吞、慢吞吞地过来开门,还没好气,我对她说:“我要带你去公园里好好乐一乐。”她瞪着我,怒火万丈。“哦,别这样,”我对她说,“哦,亲爱的莫迪,别这样,拜托了,别让自己发火啊,来吧。”“但是我怎么去?”她说,“看看我!”然后她盯着我脑袋后面的蓝天。天是那么蓝、那么可爱,她说:“但是……但是……但是……”突然,她露出了笑容。她穿上了她那件蟑螂黑的厚外套,戴上夏天用的黑草帽,我们出门去玫瑰园饭店。我给她找了一张偏僻的桌子,身边有玫瑰丛。我装了满满一盘奶油蛋糕,然后我们在那儿坐了一下午。她吃了又吃,慢吞吞地吃得精光,那吃法的意思是,既然有,我就要把它们都塞肚里去!——然后她坐在那儿,她只是坐在那儿,看着,看着。她脸上有微笑,很开心。哦,小可爱,小可爱,她一直喃喃自语,对着麻雀、玫瑰花,还有附近婴儿车里的一个宝宝。看得出来,她胸中有一种强烈,甚至是狂暴的喜悦,让她不能自已,这个炎热、鲜艳、明媚的世界就像是一份华丽的礼物。因为她久已忘却了这一切,成天圈在她那阴森可怕的地下室里,在那沉闷街道那边。我担心她穿着那个黑色的厚壳子,受不住这一切,天很热,周围也很吵。但是她不想走,一直在那儿坐到打烊。我送她回家的时候,她出神地自个儿唱着歌。我把她带到门口,她说:“不用了,你走吧,走吧,我想在这儿坐着,回想这一切。哦,有多么美好的东西可以回想。”我看到她坐在灿烂的阳光下时,最强烈的感觉是:她的肤色多么黄。明亮的蓝眼睛镶在一张看上去像涂了黄颜料的脸上。三天之后又是一个灿烂的下午。我去了莫迪家,说:“和我去公园吧。”她没好气地说:“不了,不了,你去吧,我不行。”“哎呀,来嘛,”我说,“你知道你到了那儿会喜欢的。”她站在那儿,握着门把手不放,苦恼、愤怒、衣冠不整。然后她说:“不,哦,恐怖,恐怖,恐怖。”然后她甩上门,把我撂在外面。我火冒三丈。我开车来她这儿的时候,一直在回想她坐在玫瑰园里,欣喜地喃喃自语的样子。我回到办公室,怒气冲冲。一直工作到很晚。没有去莫迪家。当我在热水中翻滚,使自己焕然一新时,又感到愧疚:不断看到她站在那里,支撑住自己,听到她的低语,恐怖,恐怖……一周过去了,天气又阴冷起来。夏天结束了?莫迪看上去可能真的病了?……我对老人知道得太少了!在我看来,这一切都很正常吧!我总留出时间来想她的事,但我实在是太忙了,太忙了,太忙了。我的探望不再有固定时间,我冲到她家,对她说,对不起,莫迪,我要做的活儿太多了。昨天晚上我去得迟,坐在她的椅子上就睡着了。今天早上我给杂志社打电话说我身体不舒服。工作这么多年来,我记得我只生过两次病,从来没有请过假。菲丽丝说:“没事儿。我来守老营。”莫迪的一天醒来时,她被压在黑乎乎一团沉重、令人窒息的重物之下,无法呼吸,动弹不得。他们把我活埋了,她想着,挣扎着。那重物挪了位置。啊,是猫,是我漂亮的小可爱,她想,使劲推了推。重物又挪了一下,她听到一身闷响,是猫掉到了地板上。小家伙?她问道,她不确定,房间里这么暗,她的四肢这么僵硬。她听到猫在房里四处走动,知道自己还活着。而且温暖……窝在被子里……哦,哦,她说出声来,我得去上厕所,不然又要尿在床上了。惊慌!我是不是已经尿在床上了?她伸手在床上四处摸着。她喃喃道,糟糕,糟糕,糟糕,糟糕,心里想着几天前她才尿了一次床,折腾了多大一通才把床上的东西弄干,费了多大劲。但是她的手好像消失了,她根本感觉不到手的存在。她不断把左手握成拳头,又展开,好确认她是有手的,然后等着右手出现刺痛感。这花了很长时间,然后她把半僵的右手从被子下拖出来,用左手按摩唤醒它。她还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尿床。她几乎要重新倒进黑乎乎的床里,重新陷入黑乎乎的沉睡,但是她的肠子在蠕动,她闻到一股难闻的味道。哦,不,不,不,她呜咽着,坐在黑暗之中。不,糟糕,她觉得自己大概是拉在床上了。终于,做了好大努力,费了好大的劲,她爬下床,站在床边,在床上摸来摸去,想看看到底有什么。她不确定。她小心地转过身,试图找到电灯开关。她床边是有一个手电筒的,但是电池不够了,她是想叫简娜买新电池的,但是忘了。她想,简娜自己当然该记得看看的啊,她知道那手电对我有多重要!她找到了开关,房里有了亮光……她紧张地检查床,是干的。但是她得去厕所。她最多只在便桶里撒尿。她一定得去外头的厕所去。但是她的肠子里有什么热乎乎、湿漉漉的东西在推着挤着,她连忙坐上便桶,正是时候。她坐在那儿,摇晃着身子,哀号着。糟糕,糟糕,她现在得去倒痰盂了,她感觉无比沮丧,心情坏透了。她在那儿坐了很久,没有力气站起来。她甚至还打了个盹儿。她的屁股麻了。她费力地站起来,找纸。没有手纸,因为她平常不在这里用手纸的。她找不到任何可以用的……终于,她踉跄地走到壁橱前,她的屁股湿透了,恶心得很,她找到一件旧衬裙,扯下来一小块,用它擦,然后拿盖子盖住那臭气——更糟的是,尽管她允许自己胆战心惊地朝里面瞥了一眼,她的大脑却拒绝承认自己的大便不对劲。糟糕,她嘟囔,这指的是如今她肠子里排出来的东西。然后她打开窗帘。外面天已经亮了。但如今是夏天,现在搞不好还是半夜呢。想到要是重新上床,到时候再爬起来要费的那个劲,她就受不了。她的小钟背对着她,她不想穿过房间到它正面去。她裹上一条旧披肩,蜷成一团坐在炉边的椅子上,炉中只有死灰。鸟儿还没出动,她想着:黎明的合唱是已经过去了呢,还是我该等着它开始?她回想孩提时代,夏天的时候,和姐妹们躺在那位老妇人的木屋里,被鸟儿嘹亮而嘈杂的黎明合唱吵醒,然后又睡了过去,心中想着接下来火热美好的一天,无穷无尽的一天,整天都是玩耍、欢乐,以及丰富的美食。于是莫迪又慢慢沉入梦乡,醒过来,又睡过去,再醒过来几个小时,每次醒过来的时候都记着动一动手,免得它们又变得过分僵硬。终于,猫绕着她的腿蹭着、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时,她彻底醒了过来。她的腿也僵硬,她试了试双手。右手又不见了。她用左手抚摸猫,漂亮、漂亮、漂亮的小家伙。她不断弯曲、伸开右手的手指,直到自己又完整了为止。早晨……哦,早晨的各种麻烦,要面对接下来的一天……每一项任务都那么沉重……她坐在那里,想,我得喂猫,我得……我得……终于,她拖着身子起来,焦虑不安,因为她的肠子又威胁着要闹事了。她一路扶着门把手、椅子背,挪到了厨房里。厨房里有半罐猫粮。她试图把它倒进盘子里,但是倒不出来。这意味着她得拿勺子。远处,水池里,是她的勺子和叉子,她好几天没洗碗了。她用食指把猫粮抠出来,皱着脸——是不是馊了?盘子离地面还有一小段距离的时候,她就撒了手,因为弯腰让她感到眩晕。猫闻了闻就走开了,轻轻地喵了一声。莫迪看到桌子底下有好几个盘子,都是空的、干的。猫儿需要牛奶,她需要水。莫迪慢吞吞地,慢吞吞地挪到水池边,从里面拽出一个脏盘子,没有力气洗,放水冲了冲。她找到半瓶牛奶。坏了没?她闻了闻。没有。她想方设法把盘子放到了地板上,扶着桌子,差点跌倒。猫把牛奶舔了个精光,莫迪知道她饿了。桌底下不仅有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盘子,还有一堆猫屎。这提醒了莫迪,她得放猫出去。她挣扎着到了门边,开门放猫,然后背对着门站着,思考。莫迪和自己的虚弱以及可怕的疲惫感做斗争,以智取胜,将军制订作战计划也用不着这等聪明才智。她已经在后门了:离厕所只有五步之遥;如果她现在去的话,就省了以后的一趟……莫迪挪进厕所,解了手,在那里想起房里还有一个又脏又臭的便桶,想方设法沿着走道回到房间,想方设法把那罐儿从圆外壳里取出来,好歹端着便桶挪回厕所。倒的时候泼出来了一点,看着,闻着,她的理智必须承认是有什么很不对劲。但是她想,只要她(指的是简娜)看不到我拉的是什么,就没人知道了。他们别想把我弄走……等这些事处理完,她感觉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不过她知道现在时间还早,因为楼上的混蛋爱尔兰人还没开始闹腾。她十分需要喝杯茶,她所有的力气都耗在猫身上了。她站在厨房桌边,手扶着桌子,心里琢磨着如何把恢复精力用的热茶端到隔壁房间去。但是热茶会让你拉肚子,不了,还是喝冷牛奶吧。她把冷牛奶倒进玻璃杯里。牛奶这就用完了。她需要:牛奶、手纸、猫粮、火柴、茶叶,大概还有不少其他东西,如果她能想起来的话。也许简娜马上就要来了,然后……她板着脸盯着猫屎,在她看来那儿真低,离她真远,脑子里斟酌着需不需要弯腰,心里想,简娜会……她端着牛奶挪到隔壁房间。坐下来。但是她现在发冷,是夏天也不管用。她坐在自己那把旧椅子上,坐在冷冰冰的炉边,觉得身上的热气在一点点地外泄。她得生起火来。她要不要把电暖炉插上?但是那东西太耗电了。她的养老金不过刚好够应付生活必需而已。最后,她还是挣扎着爬起来,插上插头。开了电暖炉,房里染上一抹温暖的红色,她的腿好像慢慢松弛下来,恢复了正常。她坐在那儿,啜着牛奶,念叨着,糟糕,糟糕,糟糕。然后她又慢慢沉入那个梦中,简娜把她带回自己家照顾。她对这个梦有强烈的占有欲,对它骄纵宠爱,只要一个人坐着,就会把它拿出来,往里面再添些什么,不过她知道这梦是不会实现的。不可能实现。但是为什么不可能?简娜就这样飞进了她的生活,这原本也是不可能的,谁会想得到呢?她在她家进进出出,带来笑话、鲜花、蛋糕还有别的东西,她还讲自己办公室里的故事,但说不定是她编的,毕竟,如果简娜想要添油加醋,自己这个可怜的老太太哪能分辨得出来?所以说,为什么另一件不可能的事就一定不会发生:她被带去一套漂亮温暖的公寓里,在那里受人照抚,事事有人料理……或者简娜会来这里住。隔壁还有一间房呢……这是莫迪真正想要的。她不想离开这里。找到自己的地方,抓住不松手:每次莫迪动心——就像现在——憧憬离开这儿去和简娜住的时候,她就向自己不断重复这话。不,不,她嘟哝,得她到这里来。于是她坐在那儿,有时睡意蒙眬,想着简娜住在这儿照顾自己的情形,她半夜醒来,孤身一人,害怕自己已经被埋在坟里的时候,她可以大喊,听到简娜的回应。但是没多久,她的肚子又让她不得不起身。尽管她倒了痰盂,但是没涮它,现在那东西对她来说恶心得很。于是她出门去厕所,顺便放猫进来,猫就等在门口,进门就向盛着馊猫粮的盘子走去,还是嫌弃它,然后耐心地陪莫迪回到房间。莫迪既然已经起身了,就打算把火生起来。这事情花了她一个多小时,她费劲地移动着,慢吞吞地沿着走廊去取煤,再慢吞吞地挪回来,把炉里的灰扒出来,点火。她朝炉火吹气,小口小口的,气很浅,因为她会发晕,把炉子生上花了好长时间。然后她又坐下来,很渴望能喝上一杯茶,但是自己拒绝了自己,因为比起别的,她最怕的是她的膀胱、肚子闹事。她想,送餐的就快来了……可其实才十一点。也许他们今天会早点来?她肚子饿了,饿得很,她都无法分辨她是饿得肚子疼,还是可能又得上厕所了。在那个活泼的送餐姑娘乒乒乓乓地开门关门(她有钥匙)进来,喊着,你好,福勒太太,你还好吗之前——在此之前,她一定得再出去上一次厕所。时间还早。才十二点半。莫迪一把抓过桌上的两个小锡纸盒子,看都不看一眼里面有什么,就把它们都吃了。她感觉好多了。她想,哦,如果简娜现在就到,如果她说,和我去公园吧,我不会对她叫唤,埋怨她,我很乐意去。但是她看看窗外,正在下雨。好一个夏天,她嘟囔。猫在桌上,嗅着空盒子。莫迪为自己的贪婪而难过,她知道猫饿了,她应该分一点给她的。她出门去了冰冷发臭的厨房,四处翻找——好极了,真开心,有一个没开盖的罐头。莫迪太高兴了,甚至当场小小地手舞足蹈了一番,握紧罐头紧紧贴在胸前。哦,小家伙,小家伙,她喊,我有东西喂你了。罐头终于打开了,不过莫迪的食指被开罐器划破了。猫把东西吃了个精光。莫迪想,她现在应该出去了,省得我等会儿还得再放她出去……但是猫不肯出去,她钻回生了火的房间,爬上莫迪的床睡觉去了。莫迪的被子还没叠。莫迪应该叠被子——她想,这事让简娜做可不好。但她没动,依旧坐在火边的椅子上,身子向前欠了欠,给炉里加上煤,然后沉沉地睡去,睡了三个小时。不过她醒来的时候不知道时间,她的钟停了,是下午五点。猫还在打盹,火已经熄了……她又把它生起来。她想吃点和喝点什么。她必须喝杯茶。她煮了一整壶,拿了饼干,在桌上摆了个小小的盛宴。喝了茶,感觉真好,她都可以忽视之后她得再去一次、两次、三次厕所这个事实。她的肚子像是个愤怒的敌人,绞着、闹着。你到底怎么了啊?她喊道,一边用手一遍一遍地揉自己那鼓鼓的小腹。你就不能让我消停会儿?她应该洗个澡……她应该……她应该……但是简娜马上要来了,简娜会……莫迪坐在那儿,等待着,但是简娜没来,于是莫迪起身,把急着要出去的猫放走,莫迪去取煤,莫迪把火弄旺,然后莫迪四处找看有没有一点白兰地,因为她突然感觉不好,她有点发抖,她可能会瘫倒在地上,躺在那里爬不起来,她饥肠辘辘、疲惫不堪……没有白兰地,什么都没有。她可以去酒品外卖店?不行,不行,她绝对没法爬上台阶。简娜还没有来,夜幕降临。这说明一定快十点了。简娜不来了……家里没有牛奶,没有茶,没有给可怜的小家伙吃的东西,什么都没有。莫迪坐在怒烧的炉火边,恨恨地想着简娜,简娜不在乎,无情、残酷的坏简娜……正想着,传来敲门声,莫迪松了口气,快慰化作粗哑的一声大吼:哦,好吧,好吧,我来了。她跌跌撞撞地走过走道,和螃蟹似的横着走,去开门,生怕自己还没到门口简娜就跑了。糟糕,糟糕,她嘟囔着。开门时,她的表情恶狠狠的,满脸的指责。“哦,我的老天,莫迪,”简娜嚷着,“让我进去,我要死了。这一天真够

                      了西北军团的好感。第一件,大军刚出国境,突然间后面火速传来了圣旨。全军的心都提了起来,谁都知道,这时来圣旨,肯定有事,有大事。童贯一个人走到一边,展开圣旨,看。这期间没人跟他抢,没人敢发问。他是监军,是皇帝在军队里的代言人,他有权这么干。全军注视中,他看完了圣旨,顺手就插进了靴子里,重新上马,跟没这件事一样,继续赶路。路上终于有人憋不住了,过来问他圣旨里说了什么。童贯很轻松,笑了笑,“皇上敦促我们奋勇作战马到成功。”哦,全军的心一下子松弛了。这么多年,西北军团从来没怕过前方的敌人,可实在是怕了后方的圣旨、奏章,每次都让他们七上八下,死得糊里糊涂。可是这次新皇帝居然特意写信鼓劲,真是军队的贴心人,给他卖命,值了!于是开拔,全军振奋,杀奔巴金岭。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次的圣旨仍然是个噩梦。就在他们杀出国门时,京城突然间失火了。火势很大,皇宫都被惊动。赵佶觉得这是个凶兆,是上天的警告。他紧急叫停,让西北军回国。可以想象,如果真的回国了,对士气的打击有多大,大领导是个一把火都能吓瘫的废物,让下属拿什么劲头出去做事?童贯把圣旨压下了,像张草纸一样塞进靴子里。可真有种,继续打,打赢了他都是抗旨不遵。要是输了,他怎么死简直没法想。战争在他的隐瞒下继续进行,他也做了第二件事。他以监军的身份向王厚请战,由他率领前锋主攻巴金岭,由他为西北军打第一仗。巴金城的地理环境实在太梦幻了,想知道它什么样,大家可以点击开游戏网页,找那种恶魔城堡。就是一座高高的山顶,四面都是深得让人头晕的壕沟,里边注满了水,根本没有能过去的路。唯一的通道,又窄又长,曲曲弯弯的,想让三个骑士并排冲锋都挤不开。等大发神勇冲上去之后,还有一道城墙拦路,至于城门的厚度嘛,大家可以想象,青海省有多少千年未开发的原始森林,要多厚的板子多高的材料没有?这种天险在冷兵器时代简直让人绝望,童贯一边打马飞奔,一边心里嘀咕。前锋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可是要打个开门红,得怎么办啊?可是悄悄接近巴金城之后,童贯瞬间狂喜。他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简直是恩师李宪的在天之灵保佑——巴金城的城门居然是开着的!城门外吐蕃人的军队像晾白菜一样扎堆摆着,一个个懒懒散散,无精打采,还有比这更理想的姿势吗?弟兄们,砍过去——没等童贯下令,经验超级丰富的熙河军团就冲了过去。一定要快,必须得抢在吐蕃人反应过来关城门之前杀进去。宋将辛叔詹、安永国跑得最快,他们成功了,真的抢在吐蕃人有反应之前接近了城门,展开混战。按他们的思路,要顶着吐蕃人往前杀,一直顶进城门里去,那样就大功告成。可惜的是,他们跑得实在是太快了,不仅吐蕃人没反应过来,连后边自己人也没跟上来。百十来个人冲击天险……安永国被吐蕃人挤下壕沟摔死,辛叔詹带着人撤了回来,等童贯带人赶到,吐蕃人关城门了。郁闷,童贯开门撞山灰头土脸。只好给后面的王厚写战报,请求支援。王厚很快回了信,请前军稍等,明天大军赶到,为诸君破敌。第二天,宋军的北路军全军到位,之后的事情让童贯看傻了眼。他一直在想,绞尽脑汁地把看过的兵书、讨论过的战例一个个调出来,往巴金城之战上靠。得找出最合适的战术来。可是等王厚到位之后,他明白了熙河军是什么组织。纯粹就是个暴力团伙,哪有什么战术啊,就是主帅亲自临敌,四面围住了狠打,神臂弓等大杀器全速开火,半天之后大家进城吃饭。巴金城城主、邈川大酋长多罗巴的三个儿子,两个被射死,一个眼睛中箭深入颅骨,这娃真神勇,这样了还能带着箭跑路,成功活着去见老爹。其余的吐蕃人除了死的都跑光了。巴金城之战是这次收复河湟之役的主旋律。几乎每一场战斗都是这样进行,这样结束的。六月十八日,南路军高永年抵达罗瓦抹逋城,强攻破城;二十一日,北、南两军合围湟州城,这一天是硬仗里最硬的一次,王厚居然在天色已晚,敌方援军到达的情况下,连夜发起总攻。他的理由是,熙河军已经是孤军深入,眼见着吐蕃人的援军到达,如果援军不只这一路,那么就会腹背受敌,只要在湟州城下失败,离国境千里之遥,想逃回去是做梦。不胜利,毋宁死!战火在湟州城的每一个角落展开,在城头,在桥头,在壕沟边上的水寨,在城门,宋军不惜代价,整整强攻三天。三天后,吐蕃人内乱了,一个叫苏南抹令的大首领心理崩溃,他没有跳出城墙向宋军投降,而是主动申请做内应,把城门打开了。河湟之战终于取得了局部胜利,湟州以南被宋军控制。下一步是宗哥城、青唐城,只要再胜,河湟之战就将结束。时机大好,全军都主张乘胜追击,一鼓作气赢到底。可是王厚停了下来,他说得休整一下。听到这句话,熙河军沉默了,他们仿佛想起了什么,都没再坚持,大家放下刀枪找地方休息去了。童贯代表他们回开封,明面上的理由是汇报工作。关于这次汇报工作,全体西北军都知道是什么事儿,开封城乃至于宋朝全天下也都明白。王厚要给王瞻讨一个公道,给西北军讨一个公道,顺便也给自己讨一张保命符。上次收复河湟,王瞻干得多漂亮,可是死得有多憋屈。现在又胜利了,前边等着的又会是什么,如果还是赢得多漂亮死得就多难看,那他还是就此打住吧。希望只赢了一半,惩罚也只有一半。这就是宋朝当时的现状。时间进入公元1103年左右,中国已经出现了微妙的逻辑。这种逻辑在以后的几百年里变成了主流真理。比如越是常胜的将军越被排挤,越是有能力有志气的人越被压抑,甚至明明打赢了的战争也要赔款(参照宋、金战争,清朝与法国的战争),这类事越来越多,渐渐地变成了中国人心底里共同认可的东西。这都是怎么产生的?怎样传播的?在宋朝之前基本没有,在宋朝之后大行其道。这些,需要我们在回顾历史时多想一想。幸运的是,王厚的运气很好。第一,他的战争正在进行中;第二,回京述职的人是童贯。很快消息传回了西北,徽宗赵佶的态度非常清楚,在确认胜利消息属实之后,他接受了文武百官的朝贺,这就给整个事件定下了基调。胜者有功。先是给西北军加薪水、送猪肉,再给王瞻恢复名誉,确定待遇,最后旧事重提,再一次以弃河湟的罪名重罚韩忠彦、曾布、安焘、范纯礼、蒋之奇等人,这批人被打包进元祐党人之中,被越贬越远,直到死在长江以南。比如曾布,这位从熙宁年间王安石改革时起,到元符三年赵佶登基为止,最臭名昭著最成功最阴微的墙头草败事人死在了三年之后。这些都做完之后,王厚的心气平了。全军开拔,目标宗哥城。宗哥城是河湟吐蕃人的第二重镇,仅次于当年唃斯罗创建的青唐城。这里的吐蕃人的势力盘根错节,军力强盛,多少年来不管是宋朝人还是西夏人,都一律头痛。听上去真让人发抖。可事实上王厚杀过去时,心里还是相当轻松的。原因很简单,同样是“势力盘根错节,军力强盛”。那相当于吐蕃人里各自占山为王,谁也不服谁,还个个特有力量。在这样的局面里,他们只是一盘散沙,哪怕都是一颗颗的金刚砂,也崩不裂王厚的大门牙。说起来,这也是吐蕃人的死穴,是他们和西夏人最大的区别。西夏人从李元昊开始一直有统一的建制和领袖,哪怕汉人梁氏篡权,也没分裂过;吐蕃人在唃斯罗之后立即分裂,甚至在唃斯罗生前,他的儿子就出去独立了。什么事都是这样,人必自辱,人才能辱之。国必内乱,外敌才能侵入。话虽这样说,王厚还是非常谨慎。他分兵三路,由高永年率前军由胜铎谷沿宗哥河北岸前进;张诫率部由汪田、丁零宗谷沿宗哥河南岸前进;自己和童贯率领中军出绥远关,跨越渴驴岭直指宗哥城。一路前进,一路收钱。沿途每一个部落,每一座城池都上缴保护费,宣誓向宋朝效忠。对这些,王厚一律不屑一顾,身为王韶的儿子、两次争战河湟的主帅,他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了。不过是场游戏,二十年来,宋朝杀过来,这些人立即投降,宋朝前脚走,这些人马上就地称王。以这次为例,如果他不能一举平定河湟,在前边的宗哥城或者青唐城功亏一篑往回逃的话,这些人一定会趁火打劫,一直追他到国境线上。敌、友、主、奴,都在一念之间。宣誓效忠……只是个笑话。而他失败的可能,都凝聚在一个人的身上。宗哥城主谿赊罗撒,这人是当地最大的势力,拥兵至少六万人,加上宗哥城天险,这是比前面的湟州城凶险百倍的地方。怎么办呢,还是像上次一样围城狠打三昼夜,甚至六昼夜,直到成功吗?那得用多少具尸体垫在宗哥城的城墙下才能办到。身为主帅,无论是为了士兵的生命,还是为了后面攻打青唐城保留实力,都不能这样做。可是,不这样又能怎样呢?犹豫中,突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据可靠线报,谿赊罗撒暴怒了,他放出话来:一定要和宋朝人死磕,有宋没他,看谁去死。谿赊罗撒带兵出城,在宗哥城的东边二十公里开外的葛陂汤摆下了阵势,要在这里和宋军野战,决一胜负。这个想法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来,都被人认为很愚蠢。可是,王厚在第一时间知道了他的真正意图。这真是个特别的吐蕃人,这事表面上看来再蠢不过。毕竟二十年之间,熙河军团以野战能力至少平定了河湟部三次,这是无法拉近的差距,每个吐蕃人不管愿不愿意都得承认,出城和宋军野战,等于自杀。但这次不同,王厚跑得太快了,军队哪怕刚刚休整过,仍然处在疲劳期,要是缩在城里等着宋军攻城,其实是给了宋军喘息的机会。现在主动迎上去,以逸待劳拼筋疲力尽,胜算极大。如果真赢了,以野战击溃宋军,这会给整个河湟战区带来连锁反应,每个吐蕃人都会趁火打劫,熙河军团会被埋葬在这片土地上的任何一个地方。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谿赊罗撒拼尽了老本,把六万兵力都带到了战场上。王厚没让他失望,面对挑战,王厚不仅没有退让,反而加快速度,率领中军越过前军,以主帅为箭头接近战场。吐蕃人先到葛陂汤,这是当地最有利的地形,宋军选择的是葛陂汤北边的一座小山坡,在那里集结队伍列开阵势,向吐蕃人推进。先失去了地利,似乎熙河军团在疲劳之余犯下了更大的错误,但是很快吐蕃人就会知道,宋军选在北边列阵会有怎样的变化。那简直让谿赊罗撒欲哭无泪。战局展开,走向被宋军掌握。他们先是缓缓推进,向吐蕃人施压,果然压力巨大的吐蕃人做出了反应,他们的骑兵从葛陂汤上冲了下去,数万骑兵的冲锋惊天动地,可是兵力调动太明显了。王厚命令前锋高永年顶住,中军派出骑兵反包抄吐蕃人的后路,后军张诫趁机渡河,率领轻骑兵向站在高冈上观战的谿赊罗撒冲锋。战术很对头,但效果不显著,吐蕃人是六万兵力,全骑兵兵种,这是个可怕的数字,在宋史一百五十年之间,哪怕规模最大的战役,如燕云之役、雍熙北伐、五路征西夏等等,哪怕出兵人数过三十万,也没有六万骑兵同时出阵的时候。六万骑兵,这是谿赊罗撒骄傲的资本,实话实说,他有这个兵力,就配有各种各样的想法。如果真的吐蕃人万众一心,哪怕他把这六万人拼光了,获胜的熙河军团也将元气大伤,被后边的青唐城击败,被河湟地区内的吐蕃势力吃掉。这是王厚、童贯所没法承受的,可也是没法回避的。宋军收复河湟,从第一次王韶起,打的就是威望,尤其是后面的两次,必须赢,必须赢得漂亮利落,不然已经被压服的吐蕃人都会再起异心,这些都逼着王厚以最神勇的姿态去作战。眼看着对耗不可避免,关键时刻变化突然发生。西北边狂风大作,暴风雨来了。塞外的暴风雨卷起漫天的风沙,从宋军的背后刮向了吐蕃人,这是要命的事,突然而来的大风曾经不止一次地左右了宋辽、宋夏之间战争的胜负。甚至辽、夏两国间的走势,也是一场大风沙决定的。风沙中,吐蕃人一败涂地,掉头就跑。宋军要做的就是追,一直追到三十里开外,砍掉四千人首级,俘虏四千人,才得胜回程。之后的事情只有一个,宋军派出了一个万人骑兵队,穷追谿赊罗撒,哪怕到天涯海角,也要抓住他。事后证明,这个任务实在是太艰巨了,谿赊罗撒是真能跑。他先是趁乱跑到了宗哥城下,想钻进去继续固守。可是城里的部下背叛他,根本不开城。谿赊罗撒迅速奔向了下一站——青唐城。这是河湟吐蕃最后的据点了,一直住着最尊贵的吐蕃领导,总会收留他吧。可是迎接他的又是大铁锁,首都也抛弃了他。谿赊罗撒仍然不死心,他带着亲信跑进了青唐城边上的谿兰宗山里,准备长期打游击,跟宋朝人耗到底。没想到他前脚才到,宋军后脚就追了上来,并且是从青唐城南边的青唐山拐进谿兰宗包抄他。到这步了,谿赊罗撒还不投降,他离开了青唐地区,跑进了青海湖区域……那地方实在太远太荒凉太偏僻了,宋军实在没办法,只好收队。收队的过程中心满意足,在追杀谿赊罗撒的一路上,宋军什么都得到了,包括宗哥城、青唐城。王厚、童贯领着熙河军团主力简直是慢悠悠地休闲式行军,所到之处,城门都为他们打开,投降的人规格非常高,一水儿的全是公主。宗哥城的公主瞎岔牟蔺毡、青唐城的龟兹公主青宜结牟,她们连同辖区内的大小酋长保证世世代代做宋朝的臣民。最后,王厚进军到了廓州,这是河湟地区最边缘的地带了,本想着还要再打一场硬仗,搞不好这帮人会流窜进西夏,那样熙河军团想追进去,就得提前和党项人翻脸。事情不好办啊……可是等熙河军杀进廓州,迎面遇上敌人后,突然间全军哄堂大笑。实在是太搞了,就见对面吐蕃人的首领脑袋上缠着一圈圈的纱布,包得严严实实的,基本上看不出长啥样。此人高举双手,做投降状,隔着老远就喊口号:“愿贷余生尽力报东京官家。”这辈子剩下来的时间都是给开封城里的宋朝皇帝忠心服务的。这人名叫洛施,是廓州的大酋长。此前凶狠霸道,是谿赊罗撒的死党,积极参与抵抗宋军的行动。结果在宗哥城大战时被熙河军砍破了脑袋,九死一生才逃回老家。这时看见对手追着砍进了家门口,立即下定决心,说啥也不再玩了。宋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四月二十六日,河湟全境战事结束,宋军用前后近一年的时间扫平河湟部吐蕃,连带着把唃斯罗的子孙连根拔起。青唐宗喀政权覆灭了。王厚此次征战,前后共六大战,斩获万余人,招降各部首领二千七百余人,户口七十余万户,拓地三千余里。至此,宋朝西北方国土正北、东南与西夏接壤,西至青海及龟兹国界、卢甘国界,东南至熙、河、兰、岷州,与阶、成两州相连。二十六日这一天,王厚率熙河军过湟州,越兰州大河,在西夏东南方国境线上耀兵巡边,整军回国。一路军威鼎盛,西夏人闭关不出。第十章公元1111年的卢沟桥事变这期间,童贯已经回国了,他向徽宗述职后,趴在了一张巨大的地图上。这张图是宋、西夏的交界地,它随时变动,几乎每十年就要有次改版。没办法,宋夏之前每一次战争,都会让国境线变动。当此时,童贯看到的是一片从所未有的大好局势。宋朝收复唐朝时失去的河湟地区之后,以河湟威胁西夏的河西走廊,以鄜延军据横山俯视夏州,泾原军占据天都山直逼西夏国都兴庆府,可以说西夏从李继迁创业开始,到李元昊赖以立国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理屏障都已掌握在宋朝的手中。童贯的脑子里继续导出近二十年以来宋夏战争中,两军野战的胜负记录,毫无疑问,宋军占据绝对优势,可以说如果不是天气、给养的原因,神宗时五路伐西夏就能灭了西夏全国。那么还等什么呢?一个庞大的计划在童贯心里生成,他私下里和自己的亲密死党蔡京沟通了一下,两人做了一个决定——立即与西夏开战。这可以看出童贯的本性。他不是他的老师李宪,李公公一生活在军旅之中

                      尔,后来证实就是他,因为他是来缴还贷款的最后一笔款项的。迪克想着让普尔先等一会儿,自己驱车去追斯维蒂,但他还是关掉了汽车引擎。他的职员和秘书朱利要到十点才上班。一座庄重的好镇子的银行是不该有不按时开门的情况的。安娜·弗拉德说:“瞧,看看他吧。”她眼瞅着迪克的轿车围着大炉灶转了一圈,然后又慢慢地驶过她的店铺。“他干吗要这样徘徊呢?”理查德·米斯纳从柴灶上抬头望去。“他只是在察看,”说着他便转身回去添柴火,“他有权利嘛,是吧?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他的镇子,你说呢?是他和斯图亚特的吧?”“我不这么看。他们可以表现得像是拥有这座镇子,但并不是这样。”米斯纳喜欢把柴火码得密而有序,现在他正这样做着。“是啊,他们建了这座镇子,对吧?”“你跟谁谈过?”安娜离开窗户,走到后面通往她住处的楼梯口,在那儿往楼梯井下倒掉了一盘肉渣和麦片。那只猫出于母性变得紧张起来,用警告的目光紧盯着她。“十五家共建了这座镇子。十五家,不是两家。其中一家是我父亲,另一家是我叔叔——”“你明白我的意思。”米斯纳打断了她的话。安娜看向暗处,想看清盒子里放的垃圾。“我不明白。”“钱,”米斯纳说,“摩根家有钱。我琢磨着应该说他们资助了这座镇子——倒不是建了它。”那只猫被人盯着时是不吃东西的,所以安娜白了它一眼,便转过身来面对着米斯纳。“你在这一点上又错了。大家凑的钱。开银行就是凑钱的路子。各家买下银行的股份,你知道吗,而不是只把钱存进去。有钱是随时都可以花光的。用买股的办法,他们的钱倒能存下来。”米斯纳点点头,擦净了手。他不想再争什么。安娜拒绝理解投资和合营的区别,就像她拒不相信柴灶比起她小小的电热器能供暖更多一样。“摩根家的人脑瓜儿灵,如此而已,”她说,“从早在黑文时他们父亲开银行开始。我的爷爷埃布尔·弗拉德就是他的合伙人。大家都叫他老爹,可他的真名叫——”“我知道,我知道。列克特。列克特·摩根,也叫老爹。是撒迦利亚·摩根的儿子,撒迦利亚在教徒中被叫作老爷爷。”随后他引用了鲁比居民爱背的一句歌谣,“‘列克特的银行失败了,但他却没有。’”“这倒是真的。银行在四十年代初被迫关门,但并没有倒闭。我是说他们还有足够的钱,所以我们能够重新开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你没法老老实实地说那不管用。人们在这儿发了家。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靠贷款发的家,安娜。那不是一码事。”“是吗?”“要是没有了贷款会怎么样呢?”“不可能没有。是我们欠银行的,不是银行欠我们的。”“噢,安娜。你没弄通,是吧?你不明白。”她欣赏他的长相,即使在他驳倒她喜欢的人的时候依旧欣赏。以斯图亚特为例吧,他好像看不起人,可正是他教会了她蝎子怕人的那一课。一九五四年的时候,安娜才四岁,坐在她父亲店铺的新门廊上——当时人人都在建造着什么,而一群男人,包括斯图亚特在内,正在帮助爱斯·弗拉德做货架。他们都在屋里,中午吃完快餐后正在休息,这时安娜逗弄着台阶上的蚂蚁:在它们前进的道路上摆上障碍物,看着它们爬过叶子的边缘,仿佛那座全新的绿山是它们行程中难以避免的一段路。突然间一只蝎子在她的赤脚边冒出来,她吓得瞪大眼睛跑进了店里。男人们停止了谈话,琢磨着这小孩怎么会跑进来。斯图亚特把她抱起来,问她“是什么东西招惹你了,漂亮的小姑娘”,让她不再害怕。安娜紧紧搂着他,这时他解释说,蝎子翘起尾巴是因为它也怕她,和她怕它是一样的。在底特律的时候,她看到娃娃脸的警察摆弄枪支,就想起了蝎子的硬尾巴。有一次,她问过斯图亚特当双胞胎兄弟是一种什么感觉。“不好说,”他回答道,“因为我从来不是一胞胎。不过我猜可能感觉上更完整吧。”“就像你从来不感到孤独吗?”安娜问。“嗯,是吧。是那样吧。不过更像是……优越感吧。”爱斯去世后,她回到了鲁比,打算卖掉店铺、住房、汽车和一切,然后回底特律去,这时米斯纳开着那辆破旧的福特车独自进了镇子。他是卡尔瓦里山的新牧师。安娜在木柜台上抱着双臂。“我拥有这家店铺。我爸死了——这儿成了我的。不出租。不抵押。只交税和镇上的管理费。我买进,我卖出,毛利是我的。”“你算走运呢。农场怎么样呢?假如庄稼歉收了,就算是连续两年吧。桑兹老太太或内森·杜波列斯就得提走他们的股份吗?凭股份贷款吗?把股份卖给银行吗?还是怎么着?”“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可我当然知道,他们失去股份的话,银行是没有获利的。所以就得给他们钱去买种子、肥料,诸如此类。”“你的意思是借给他们钱?”“你让我头疼了。你待过的地方可能是这样。鲁比可不一样。”“但愿如此吧。”“事实如此。酿成任何问题的肯定不是钱。”“好吧,那又是什么呢?”“难以预料,可我不喜欢迪克察看大炉灶时的脸色。他在上帝给我们的每一天里都要察看,更像是追踪而不是察看。他们不过是些孩子嘛。”“画的那个拳头吓着了许多人。”“为什么?只是一幅画嘛!你们把这想成有人烧了一座十字架!”她心烦地动手擦拭东西——罐子,盒子的前脸儿,放苏打汽水的冰箱。“他应该找家长谈谈,而不该追踪那些孩子,就像他是司法官似的。孩子们需要的比这儿有的要多。”米斯纳再赞同不过了。自从马丁·路德·金遇害以来,新的法规得到认可,法律也介入了,但大多是点缀:雕像,街道名称,演讲。就像什么值钱的东西被当掉了,当票却不见了。这正是迪斯特里、罗伊、小摩斯和其他年轻人所追寻的。也许画拳头的那个人也在追寻它。无论如何,要是他们找不到那张当票,就可能冲进当铺。问题在于,是谁最先当掉的和为什么要当掉。“你告诉我这就是你离开的原因——无事可做——可你一直没说你为什么回来。”安娜不想解释这一切,就在他已经知道的事情上加以发挥。“是啊,是这么回事。我觉得我能在北方做点事情,一些实实在在的不会让我伤心的事情。可是就这些了,我不知道—谈话,四处奔波。我的脑子都乱了。不过我一点都不后悔出去—哪怕没什么结果。”“嗯,我很高兴没有结果,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抚摸着她的手。安娜也摸着他的手。“我在担心——”她说,“比莉·狄利亚。我们得出点主意,理查德。不能只限于歌咏比赛、《圣经》课、给大棵蔬菜系缎带,还有婴儿洗礼……”“她怎么了?”“走掉了。至少我这样想。没人见到她。”“她妈怎么说呢?”安娜耸了耸肩。“跟帕特难以交谈。凯特问她比莉·狄利亚的事——在唱诗班的练习课上没见到她。知道她做什么去了吗?她对凯特的问题答非所问。”安娜模仿着帕特·贝斯特轻描淡写的声音,“‘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个?’她和凯特可是也很亲近的。”“你觉得她在惹祸吗?她不可能一下子消失了却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我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和罗杰谈谈嘛。他该知道的。他是她的外祖父。”“你去问他吧。不该我去。”“嘿,罗杰到底是怎么了?我到这里有三年了,差不多吧,可弄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他冷冰冰的。是因为他的殡仪馆生意吗?”“大概是吧。还有,嗯,他‘有所准备’,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他自己的老婆。”“噢。”“这是让人有想法的事,对吧?”“对。”他们沉默了片刻,想着这件事。随后安娜绕过柜台,站到窗前。“你知道吗,你预测天气准极了。这是我第三次不信你的话,结果证明是我错了。”米斯纳站到了她身边。只是摸了摸玻璃窗,他们就能觉察到温度已经急剧下降到摄氏零下七八度了。“去把火点着吧。”她笑着说。她的错误如果证明她所尊崇的这个男人是正确的,她还是很高兴。教会中有些妇女很反感他对她显而易见的兴趣——只对她而不对别人。而帕特·贝斯特却老练地掩饰着自己对他的兴趣。但安娜认为其中另有深意,不会仅仅限于她们为这个英俊、聪慧的男人和她们各自女儿或侄女可能安排的计划。她确定无疑地认为,那种反感大多因为她那不顺直的头发。老天,她从底特律回来时被迫进行的那些谈话啊。奇怪的、愚蠢的、侵犯式的探询。她觉得她们仿佛在讨论她的阴毛、腋毛。即使她一丝不挂地走在街上,她们要评论的仍然只是她的头发。这个话题比米努斯从弗吉尼亚带回来的妓女招来了更多的热情,引来了更多的意见,招致了更多的气愤。她最终可能会把头发再拉直——那不是一种永久性的变更或声明——如果不是头发让她在被诸多别的事情搅得昏头昏脑的日子里清醒了许多。她当即分辨出了谁是朋友,谁不是朋友;辨别出了教养好的和教养差的,有威胁的和受到威胁的种种人。对她的新发型,多薇·摩根喜欢;帕特·贝斯特憎恨;迪克和斯图亚特摇着头;凯特·戈莱特利喜爱,还帮她固定发型;普立安牧师为此作了整整一场布道;K.D.嘲笑了一番;多数年轻人,除去阿涅特,则大加赞赏。如同盖革计数器一般,她的头发注了册,她相信,其特征便是平静或极度喧闹,能导致严重的混乱。柴火燃着后气味奇妙,吸引了那只母猫。它在炉后弓起了身体,不过目光仍然保持着对食肉者——人类或别的动物——的警觉。“我来煮点咖啡吧。”安娜说着,瞥了一眼圣救世主教堂上方的云朵,“天可能要阴了。”爱斯·弗拉德的信念属于那种坚定不移的类型,因此他建店的时候强调耐久。砂岩为料。比一些教堂还要坚实。楼上是家居的四个房间,楼下是一间宽敞的仓库、一间小卧室和一个高达十五英尺的售货区,售货区里塞满了架子、箱子、盒子和抽屉。窗户是普通住宅式的——他不愿意或不需要显摆;没有纯属浪费的能“向里看”的大玻璃窗。对他来说,是要让人们到里面看他都有些什么。他的货品不多,但备货很充足。在他去世之前,他见到了他的店铺从鲁比的必需品供应点变成了一桩由对某些货品的热衷来支撑的买卖,尽管他们因他货品的价格迟疑不前,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着卡车到丹比去买更便宜(和更好)的东西。安娜改变了这一切。如今的爱斯杂货店虽然在存货的规模上有所欠缺,但品种的多样化和风格化却取得了进展。在冷天她免费供应咖啡,热天则白送冰茶。她在店外摆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为老人和从农场驱车赶来并想稍事歇息的人提供服务。由于这年月成年人不怎么光顾与她店铺为邻的大炉灶——除非有特殊事件——她迎合了喜欢聚在那里的年轻人的口味。她把自制的馅饼和糖果与在丹比选来的货品共同出售。她备有三种苏打汽水而不是一种。有时候她还卖女修道院种的“黑如八层石”胡椒。她照她父亲的做法把猪头肉冻和本地产的黄油及腌肉一起存在冰箱里。但罐头食品、干青豆、咖啡、白糖、糖浆、苏打粉、面粉、食盐、番茄酱、纸制品,凡是人们不愿在家中自制的东西,则占据了爱斯·弗拉德用来放布匹、工作鞋、工具、煤油的位置。如今,萨金特食品和种子店出售鞋、工具、煤油,而哈珀药房经销针线、常备药、处方药、卫生纸巾、文具和烟草。只是“蓝孩”除外。斯图亚特一直靠爱斯进这种牌子,而且不想改变他的习惯。在安娜的手里,爱斯杂货店以多品种、舒适性和灵活性而兴旺。因为她让米努斯每逢周六在后室中理发,偶尔还卖玫瑰。因为她在楼下有个清爽的卫生间,随意一用的人觉得离开之前总该当个顾客。农妇们从教堂出来后要进店买点薄荷糖,男人们要买几袋葡萄干。他们无一例外地还要从货架上再挑点小物件。理查德点燃了炉火,这让他感到一种满足,脸上便露出笑靥。但她不可能给一个牧师当妻子。绝不可能。她能吗?是啊,他并没有要求她做妻子——那就在炉子散发的温暖中,看着他的后颈,与那些不露面的猫待在一起,自得其乐吧。不久,一辆客货两用轿车开过来,停在离店门很近的地方,米斯纳和安娜两人都能从车中婴儿的蓝眼睛看出他发烧了。那位母亲抱着孩子,让孩子靠着她的肩头,同时用手理着他的黄发。开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身城里人打扮,他下车推开了安娜的店门。“你们好啊。”他笑容满面地说。“好着哪,你呢?”“我似乎迷路了。一直在找西一八号路,都找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看着米斯纳,抱歉地笑了笑,因为他打破了男人从来不问路的规矩,“太太让我停车,说是她找到了。”“要沿着你来的路再回去一段,”米斯纳说着,看了一眼那块阿肯色州的车牌,“不过我能告诉你怎么找到那里。”“感激不尽,感激不尽。”那个男人说道,“这一带没有医生吧,有吗?”“这个地区没有。你得到丹比去找。”“孩子怎么了?”安娜问道。“有点呕吐,还发烧。我们准备得相当充分,可是谁会为了这样一小段熟路装上阿司匹林或咳嗽药呢?总是没法想那么周全,是吧?天哪。”“你们的小孩咳嗽?我不认为你需要咳嗽药。”安娜瞥了一眼窗外,“叫你太太进来,躲躲外边的寒气吧。”“药房会有阿司匹林的。”米斯纳说。“我没看见药房。在哪里?”“你已经错过了,不过那儿看着不像药房——倒像是普通住家。”“那我怎么才能找到呢?这里的民居似乎没有门牌。”“告诉我你们想要的所有东西,我去给你们弄来。然后让你太太带着孩子进屋来。”米斯纳伸手去拿他的外衣。“只要些阿司匹林和咳嗽药。感激不尽。我去叫我太太。”门一敞开,一股风吹进来,晃得咖啡杯直响。那人回到汽车里。米斯纳开着他那辆破福特走了。安娜想到要烤些肉桂面包,南瓜面包在这季节有点过时。要是她有只熟透的香蕉就好了——那婴儿看着像便秘。把香蕉捣碎,再掺些苹果酱就成了。那男人摇着头回来了。“我不熄火就成了。她说她可以待在车里。”安娜点点头。“你们还要走远路吗?”“拉博克。呃,咖啡热吗?”“热的。你要什么样的?”“不加奶,只加糖。”他刚喝了两口,两用车的喇叭就响了起来。“狗屎。请原谅。”他说。他再次回来时,买下了甘草、花生酱、饼干和三瓶皇冠饮料,拿出去给了他太太,随后又返回来喝完他的咖啡。他不言不语地啜饮着,安娜捅了捅炉火。“你最好在西一八号路加满油。暴风雪就要来了。”他哈哈笑了。“暴风雪?在得克萨斯州的拉博克会有暴风雪?”“你还没到得克萨斯呢。”安娜说。他朝窗户望去,看到两个身影走来。米斯纳用肩部顶开门,斯图亚特紧随其后。“你可以走了。”米斯纳说,递过去药瓶。那人接过药瓶,奔出去上车。米斯纳跟在后面给他指路。“这都是谁啊?”斯图亚特问道。“不过是些迷路的人。”安娜递给他一听三十二盎司装的蓝孩。“迷路的老乡还是迷路的白人?”“噢,斯图亚特,算了。”“差别很大,安娜姑娘。很大。对吧,牧师?”米斯纳刚刚迈进门。“他们和大家一样迷了路。”安娜说。“天生就迷路。占有了世界,照旧迷路。对吧,牧师?”“你自相矛盾了。”安娜笑着说。“上帝只拥有一个民族,斯图亚特。你明知道这个。”米斯纳搓着两手,随后又向手上呵气。“牧师,”斯图亚特说,“我听你说过,事情出于无知,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什么事情基于无知。”米斯纳微笑着正要回答,那男人又进了门,给了米斯纳药钱。“暴风雪就要来了。”斯图亚特看着那人单薄的衣服和鞋子,“你大概是想开车去什么地方。一八号路上有加油站。我要是你,就不会再往远处去了。”“我会找准的。”那人合上钱包,“我会在一八号路上加油的,不过我们今天就会穿过州界。谢谢你们。你们都帮了大忙,感激不尽。”“他们从来不听人劝说。”斯图亚特看着两用车开远了,说道。他本人在一九五八就在这儿赶上了所有的牲口都冻僵的事,他从星期三起就抽水,钉钉子

                      英雄形象……1894年9月17日,甲午战争中的中日“黄海海战”爆发,在战斗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英勇杀敌,无奈“致远舰”中弹爆炸,邓世昌落水殉国。在不少的历史读物中,关于邓世昌在1894年“甲午黄海海战”中殉国的一幕,是这样描述的:“在黄海海战中,北洋水师致远舰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被日本海军发炮击中,正在下沉,邓世昌愤而跳入海水,当邓世昌浮在海面上的时候,他的‘太阳犬’游了过来衔住他,不让他下沉,邓世昌把他的狗按了下去,双双一同沉入水中,壮烈殉国。”也就是说落水之后,邓世昌的爱犬游了过来,要救他,可是邓世昌决心殉国,于是他按住了自己的爱犬,双双沉入水中溺亡……可是,邓世昌这个“按狗共沉”之说,是否真实?我想,还是让我们重新审视史料吧。首先,我们看看,书上所说的“按狗共沉”之说,出处是哪里?有一个出处是邓世昌殉国之后出版的《点石斋画报》,读者注意,这是一本画报,不是一本严肃的史学著作。这本《点石斋画报》,报道了邓世昌落水之后拒绝战友抛来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并按住自己的狗一同沉入海水中,壮烈殉国。这份画报还配上了一幅想象的插图。《点石斋画报》所描述的这一幕,有一点似乎是违反物理定律的:邓世昌落水后,如果没有救生物,如果他执意求死,则必然是迅速沉入水中,似乎并不可能凭空漂浮于水面良久,并完成了以下一系列的动作——摆手拒绝战友的救生圈,喊救国口号,按住自己的狗。那么,《点石斋画报》的报道,又是来源于什么资料呢?不知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点石斋画报》只是一份画报,并非严肃的史料,不足以成为信史,更不能成为写史的依据。于是,我们再来看看,李鸿章当年给朝廷的关于邓世昌殉国的报告:《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优恤大东沟海军阵亡各员折》。李鸿章的这份报告,是这样写的:“……其力战阵亡之管带、大副等,自应先行奏请抚恤,以慰忠魂,致远管带提督衔记名总兵借补中军中营副将噶尔萨巴图鲁邓世昌……争先猛进,死事最烈,拟请旨将邓世昌……交部从优议恤,邓世昌首先冲阵,攻毁敌船,被溺后遇救出水,自以阖船俱没,义不独生,仍复奋掷自沉,忠勇性成,一时称叹……”李鸿章在奏折里对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描述,翻译成现代汉语总结后是如下的意思:“邓世昌落水之后,被战友救了上来,但是,邓世昌说:‘整只舰艇都沉没了,我没有独自求生的道理。’说完,邓世昌重新跳入海中自沉身亡。”读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李鸿章不是现场见证人,他的奏折所述,要么出自部下的报告,要么出自自己的猜想。2.李鸿章这份奏折是要建议光绪皇帝从优抚恤邓世昌,为了这个目的,当然是将邓世昌之死,写得越壮烈越好。3.邓世昌是李鸿章的部下,邓世昌殉国越壮烈,李鸿章的脸面越有光,李鸿章在甲午战争中失败,已经没有脸面对朝廷,唯有奋力描述自己部下将士的忠勇,以向皇帝表明:我已经尽力了,我的部下们也已经尽力了,这次打败仗,实在不是我的责任。从这样的动机和背景看来,李鸿章奏折里面所描述的邓世昌殉国过程,是不能完全置信的,至少不能独自成为信史,而必须有待佐证。所以,我们再来看看,当年北洋舰队老兵的说法。知名历史学者戚其章,在其所著《北洋舰队》中,收录了两份描述邓世昌殉国过程的水手证言,其中一份是“来远舰”老水手谷玉霖,他是这样说的:“邓管带(邓世昌)见致远(舰)行将沉没,不肯独生,愤然投入海中,他平时所养的爱犬鸣叫,急跳入海中救主人,转瞬间衔住邓管带的发辫将他拖出水面,这时,搭救落水官兵的鱼雷艇也赶来,艇上水手高呼:‘邓大人,快上扎杆!’邓管带用手示意,不肯苟生,跟狗一起没入水中。”可见,依据这位老水手谷玉霖的说法——是狗将邓世昌“托出水面”的。可是,一只狗可以用它自己的力量游泳救出一个大男人,这只狗需要有多大?它需要有多大的力量?如果它有这样大的力量,它又何至于被邓世昌抱住沉入水中而挣脱不了邓世昌?这二者恐怕是矛盾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谷玉霖是“来远舰”上的水手,而邓世昌是“致远舰”上的管带,换言之,谷玉霖并不在“致远舰”的事发现场,可见,这篇证言所讲的,只是谷玉霖听来的,而不是自己亲眼看到的。我们再来看看北洋水师“来远舰”的另一位老水手——陈学海的证言:“邓船主(邓世昌)是自己投海的,他养的一条狗叫太阳犬,想救主人,跳进水里咬住了邓船主的发辫,邓船主看船都沉了,就按住太阳犬一起沉到水里了。”可是,陈学海也是“来远舰”上的水手,也不是“致远舰”沉没现场的见证人,他的说法和谷玉霖一样,应该也是听来的。我们再看《清史稿》。《清史稿·列传二百四十七·邓世昌》对邓世昌的殉国过程,描述如下:“……锅船裂沉。世昌身环气圈不没,汝昌及他将见之,令驰救。拒弗上,缩臂出圈,死之……”《清史稿》这篇邓世昌殉国记,翻译成现代中文,是如下的意思:“……致远舰的锅炉爆炸,舰艇下沉,邓世昌抱着一个救生圈,没有沉没,丁汝昌命令其他战友去救他,邓世昌拒绝上船,将身体缩出救生圈,沉海殉国……”可见,《清史稿》的这篇记录,则大不一样:这里的邓世昌,首先是抱着救生圈,暂时还没想着要死,见到战友来救自己,才突然想起自己要殉国,于是,邓世昌猛然挣开救生圈自沉殉国。而至于他的那爱犬——太阳犬,在《清史稿》里面并没有出现。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份证言:当年在“镇远舰”上当大副的美籍清军水兵马吉芬(PhiloNortonMcGiffin)事后写了一篇回忆录,名为《TheBattleoftheYalu》,中文可译为:《鸭绿江边的海战》。马吉芬在其文中,是这样讲述邓世昌的殉国过程的:“CaptainTanghadalargedogofamostvicioustemper,unrulyattimesevenwithhismaster.AftertheshipsankCaptainTang,whocouldnotswim,managedtogettoanoarorsomesmallpieceofwood-enoughtohavesupportedhimhadnothisdogswumtohim,and,climbinguponhim,forcedhimtoreleasehisgraspandthusmiserablydrown,thebrutesharinghisfate-perhapstheonlycaseonrecordofamandrownedbyhisdog.”马吉芬的这段描述文字,我将它翻译成中文如下:“……邓(世昌)管带养了一条最凶的那种狗,有时就算是邓在场,它也很凶。邓不熟水性,舰艇沉没之后,他抓住了一根不知是橹还是一根什么别的木头,刚好能使他漂浮在水面,后来,正是他养的这条狗,向他游过去并扑到了他的身上(狗也想求生),使他抓不住木头了,因此悲催地沉了下去,那狗也是同样的命运(沉没),这也许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狗害死主人的记录了吧……”可见,如果依照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则根本就不想死,他当时紧紧抱住了一块木头——这本身就是不想死的典型表现。不料在此时,邓世昌的狗游了过来,扑到他身上,木头不堪负重,人和狗才一同沉入水中,不幸溺亡。当然,马吉芬是“镇远舰”上的人,而邓世昌人在“致远舰”上,可见,马吉芬也不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证人,马吉芬的证言,一样也是听来的,甚至是他自己想象的,总之,马吉芬的这篇文字,也不能独立成为信史。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邓世昌殉国一幕的“罗生门”如下:1.《点石斋画报》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拒绝救生圈,按狗共沉。2.李鸿章的说法:邓世昌是被动落水,被战友救上来,再度跳水自杀殉国,没有狗。3.谷玉霖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不知有否按狗)和狗一起沉入水中。4.陈学海的说法:邓世昌是自己跳的水,按下自己的狗,一起沉入水中。5.《清史稿》的说法:邓世昌本来抱着救生圈,见到战友来救他,突然挣脱救生圈,沉入水中殉国(全程没有狗)。6.马吉芬的说法:邓世昌被动落水,抓住了木头求生,狗爬过来,木头不堪负荷,人和狗一起沉入水中。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在邓世昌殉国的具体过程上,《点石斋画报》、李鸿章、谷玉霖、陈学海、《清史稿》、马吉芬六方的说法,都是不同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那么写到这里,是不是吃饱了撑的?不是。邓世昌殉国的故事,其实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教训,因为我们可以看到《点石斋画报》、李鸿章、《清史稿》等这些记录历史的责任人,没有认真对待历史,他们记录历史,不是从查实的证据入手,而是从道听途说、第二手资料,甚至第三手资料入手,所以出现了“三人成虎”的现象。致远舰当年被救的水手不少,只要政府、史学家、学者当时对历史认真负责,则邓世昌殉国的真实过程,不难理清,而当时显然没有人认真去做这个事,结果到了现在,出现了至少六方证言不一致的现状,恐怕回头再要理清邓世昌殉国的真相,似乎已经不太可能了。这就是邓世昌“按狗共沉”罗生门历史叙述给我们的教训,我想我们应该吸取这个教训,在治史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原始资料、可靠证据出发,不道听途说,不造谣,不传谣,一定要实事求是,只有当我们做到这样,我们才能留给子孙们一部准确的、真实的历史,而不会再发生邓世昌这样的罗生门。邓世昌“抱狗共沉说”未必真实,但时过境迁,史料不足,而且史料不可靠,目前已经很难还原。但是如果我们能够从中吸取“治史要认真”的教训,那么,前事至少可以成为后事之师。

                      鲁迅和他的日本医生

                      整个民国时期是西医在中国开始流行的时期,在这一段时期里,由于中国西医医生的高度稀缺,也由于各种不平等条约的保驾护航,导致了大量的日本医生在中国行医……也客观地导致了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由于这些医疗事故的主治医生是日本人,所以,日本医生,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1936年10月19日,鲁迅因肺病病死,当时,鲁迅的家属并未对鲁迅的死因提出异议和疑问。但是,多年之后,鲁迅的亲生儿子——周海婴却开始怀疑鲁迅是被日本医生以“故意拖延治疗”的方式暗杀的。我们听听,周海婴是怎样指控的:“……自(1936年)6月以后,父亲(鲁迅)的疾病更令人担忧了,六月末的这一天,他在自己的日记中追述说,自五日以后,日渐委顿,终至艰于起坐,(日记)遂不复记……可见他的病是相当严重了……10月19日清晨……只见许妈眼睛发红,但却强抑着泪水,迟缓地对我说:‘你爸爸没了……’我急促地奔向父亲的房间,父亲仍如过去清晨入睡一般躺在床上,那么平静……1949年7月,叔叔周建人写信给我的母亲,说:‘鲁迅死时,上海即有人怀疑是(日本人)须藤医生所谋害或者延误,记得您告诉我说老医生(须藤)的治疗经过与实际治疗不符,这也是疑点之一,今您既然在上海,是否可以探查一下,须藤医生是否仍在上海?’……1949年10月,叔叔周建人在《人民日报》登报公开质疑须藤医生的治疗……叔叔周建人告诉我父亲临死前,确实肺病极重,美国医生邓肯检查之后对我们说:‘病人(鲁迅)的胸膜里有积水,要马上抽掉……至少可以活十年,否则活不过半年……’而须藤医生则一口否定美国医生的诊断,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承认,才开始抽积水……叔叔(周建人)接着说:‘上边这些话,是你爸爸妈妈亲自讲给我听的,那时我和冯雪峰谈过,但是他(鲁迅)仍然赞成须藤医生继续看下去,而搁置了美国医生的建议,结果半年之后,(鲁迅)就去世了……鲁迅死后,须藤医生写了一张治疗经过,使用了何种药物等,你母亲(许广平)说这份报告不符合当时治疗的实际情况……’须藤医生在我父亲去世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过……当时叔叔对冯雪峰讲,现在中日关系紧张,最好不要找须藤医生看病了吧,冯雪峰当时犹豫了一下,说:‘还是叫他(须藤)看,大概不要紧吧……’我怀疑须藤是故意拖延父亲的治疗……”(周海婴的指控,出自于周海婴著《鲁迅与我七十年》,南海出版公司,2001年版,第54~64页。)很显然,周海婴指控是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故意治死了鲁迅。读者要注意一点:鲁迅逝世时,周海婴年仅七岁。他当时并不懂事,一切都是事后听来的。这份并非是唯一的指控书,周海婴在多年之后,又写了一篇名叫《鲁迅之死疑案》的文章,广泛发表在中国各媒体。在该文中,周海婴说:“……1936年春,宋庆龄、史沫特莱便介绍美国的肺病专家邓肯医生给鲁迅看病。经过听诊、叩诊之后,邓肯医生确诊为肺结核病晚期,并提出了治疗方案。之后,父亲又去另外一个有拍片条件的医院拍了一张X光胸片,证实邓肯医生的诊断极其准确。然而须藤先生才在3月19日确定为系‘消耗性热型’,做‘穿刺实验’得微黄色透明液,检查咳痰为结核菌阴性,也就是还没有认为或怀疑肺结核晚期。三个月之后,6月23日查出‘咳痰多结核菌阳性脓球’。在X光片、结核菌阳性脓球确凿无疑的情况下,须藤医生才最后不得不确诊为肺病晚期……日本须藤医生和鲁迅的医患关系,是自1934年11月开始,亲手接触治疗近乎两年,达到百多次……鲁迅终究因何而死,我坚信这桩‘疑案’终将会大白于天下的……”给鲁迅治病的这个日本医生“须藤”,其全名叫“须藤五百三”。总结上述的两份指控文,周海婴的主要观点总结如下:1.鲁迅病重(肺结核)。2.周海婴当年七岁,不懂事,对诊疗过程不清楚。3.鲁迅的弟弟周建人事后多年才开始怀疑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4.须藤五百三是鲁迅聘用了长达两年的家庭医生。5.鲁迅相信日本医生须藤五百三的疗法,而怀疑美国医生邓肯的疗法。6.鲁迅被须藤五百三治疗了几个月之后,不治身亡。那么,鲁迅原本是怎样得的肺结核呢?我们来听听鲁迅先生的妻子许广平是怎么说的:“……我第一次到他(鲁迅)北京寓所访问之后,深刻的印象是他(鲁迅)抽烟时刻不停,一支完了又一支……满地狼藉着烟灰、烟尾巴……鲁迅的节俭有时让人看不过去,例如抽烟,直至烧手或者甚至烧口,真正没法拿了,才丢掉……我实在太简单……尽买些廉价的香烟供给他……日积月累地做慢性杀害他的事……他生病时,须藤医生忠告他:如果吸烟,吃药是没用的……后来病总算好点,我却又亲自给他用劣等香烟毒害他,这真是我无可饶恕的罪行……”(许广平的这段证言,出自于许广平所著《十年携手共艰危:许广平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5~137页。)从许广平的回忆里,我们看得出来:1.鲁迅长期大量抽烟,是个“重量级”烟民。2.而且,鲁迅所抽的是价廉、质劣的香烟。3.鲁迅抽烟由于舍不得浪费,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有过吸烟经验的读者,读到这里,应该能明白,这种抽烟法,不但抽烟量大,而且抽的还是劣等烟,还常常将整根香烟吸完……长此以往,不得肺病才怪。我们再来听听许广平女士对鲁迅生命中最后一天的回忆:“……须藤(五百三)医生来了,给他(鲁迅)注射,那时他双脚冰冷,医生命我们给他敷热水袋,包裹起来……六点钟左右,看护妇来了,给他注射……看见他已头稍微朝

                      座城的仓储也是搜刮了民脂民膏而来的(浚民之膏泽以实之),赵氏在这里同样失了民心。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晋阳。为什么选择晋阳?因为晋阳主官为政宽厚,民心向着赵氏(民必和矣)。赵襄子选择长期抗战的根据地主要看民心,说明赵襄子头脑非常清醒。其次是精心备战。赵襄子到了晋阳,视察城墙,准备兵器,做好了一切准备。当晋阳被知伯决开晋水淹城以后,赵襄子仍然坚持到了最后。再次是善于用人。整个晋阳保卫战,赵襄子的家臣张孟谈发挥了巨大作用。备战之时,提出箭头、箭杆用料的是他,赵襄子最后就要坚持不住之时又是他提出面见韩、魏两大卿族的首领。特别是面见韩康子、魏宣子之时,张孟谈剖析了赵氏和韩、魏两家唇亡齿寒的相依关系。这种利害剖析,深深打动了韩康子和魏宣子,使韩、魏两族在赵氏即将败亡的前夜,临阵倒戈,消灭了知伯。这场充满戏剧性的斗争,张孟谈是集编剧、导演、演员三种角色于一身。计划是他向赵襄子提出来的,夜间出城,面见韩康子、魏宣子,痛陈利害,联合两大卿族,也是他策划、执行的。赵襄子的高明在于他发现了张孟谈并重用他。张孟谈大胆提出联合韩、魏两族时,赵襄子积极支持;张孟谈与韩、魏两族定下共灭知伯的方案后,赵襄子也全力执行。这样,才保证了赵襄子坚守晋阳三年、在大水淹城即将溃败之时能够反败为胜,联合韩、魏两家消灭知伯。正是有了赵襄子的三年抗战,有了赵襄子联合韩、魏共灭知伯的计划,才使知伯功败垂成,才使晋国的历史得以重新改写。四卿执政变成了三家分晋,秦国东扩道路上最大最强的晋国分裂了。如果知伯灭赵成功,那么,韩、魏两家绝难自保,最终晋国将成为知氏一卿之国,这样,也许晋国就不会分裂为三了。如果晋国不一分为三,秦国统一天下的大业还能实现吗?当然,这都是不可能出现的假设。无论如何,韩、赵、魏三家最终灭了知氏,奠定了五十年之后韩国的诞生。那么,新兴的韩国最后怎么会被秦始皇第一个灭亡呢?第17章韩国之亡秦王政十六年(前231),秦始皇打响了他统一六国的第一枪,挥师韩国。嬴政首先派兵攻打韩国的要地南阳(今河南南阳),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其占领。第二年又派内史腾从南阳出发,顺利她攻占了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新郑),韩国最后一位国君韩安被俘,韩国成为了秦统一进程中第一个被吞掉。的国家。嬴政在其占领的韩国土地上设置了秦国的颍川郡,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正式从历史版图中消失。综观韩国被灭的过程,只经过一点象征性的战斗,秦国军队就直捣黄龙,占领了韩国都城,曾经和秦国同属战国七雄的韩国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韩国之亡究竟亡在哪里?秦王嬴政制定了吞并六国的时间表、锁定了首先灭掉的国家以及使用的手段之后,公元前231年,战争正式启动。秦王嬴政首先派秦军攻下了韩国在河南南部的要地南阳,南阳之战打得非常顺利。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30年,秦王嬴政又派驻守在南阳的秦军向韩国的都城新郑、也就是今天河南的新郑进发,这一仗打得更顺,韩国几乎没有组织起来有效的抵抗,就从版图中消失了,正式成为秦国的一个郡。韩国最后一任国君韩安被俘。这样,韩国就成了秦始皇统一中国第一个灭掉的国家,而且整个过程非常顺利,秦国军队就像进驻自己国家的某个地方一样。正因为如此顺利,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秦王嬴政灭韩的部分,就几十个字,战争顺利得几乎无啥可写。然而,韩国毕竟是战国七雄之一,它能够存活到最后应当说是有它的道理的,为什么到了这个时候,却表现得如此不堪,连一次有效的抵抗都组织不起来?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韩国改革不力;二是地缘政治环境恶劣;三是外交乏术。申不害相韩变法韩昭侯君人南面先谈第一点,改革不力。战国时期,面对着日益加剧的兼并战争,各国都在谋求改革,只有改革才能发展、才能生存。其中,最为成功的是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国富兵强,迅速崛起。韩国从韩景侯立国到韩昭侯继位,历经六世,都未能取得突出的发展。韩昭侯是公元前362至前333年在位,秦孝公是公元前361年至前338年在位。所以,这两位国君基本上是同一时代的人,而且这两位国君也都顺应当时大势,在本国进行了改革。公元前356年秦孝公重用商欺变法,公元前355年韩昭侯起用申不害变法。申不害原本是郑国京邑(今郑州荥阳)人,曾经做过郑国的小吏(郑之贱臣),韩哀侯二年(前315),韩国灭掉郑国,申不害成为韩国人,并做了韩国的低级官员。后来,这位韩国小官因为一次突发事件引起了韩昭侯的关注。韩昭侯四年(前359),魏国出兵伐韩,面对魏军兵临城下的危急局势,韩昭侯和大臣们却束手无策。这个时候,申不害站了出来,他建议韩昭侯执圭(古时臣下朝见天子时所执的一种玉器)去拜见魏惠王。申不害说,我们并不是喜欢低三下四而不要国家尊严(非好卑而恶尊),而是目前解除国家危难最有效的办法只能是示弱。现在魏国强大,您用执圭这样的方式去拜见魏王,魏王的内心一定会得到极大的满足。如果这样,魏王就自大骄狂,必然引起其他诸侯不满而同情韩国。如此,我们只是向一个人低了头,但是,却赢得了天下的支持(是我免于一人之下,而位于万人之上也)。韩昭侯采纳了申不害的意见,结果是韩国免去了一场战争的蹂躏。这次外交事件的策划者申不害自然令韩昭侯刮目相看。韩昭侯十年,魏国发兵攻赵,兵围赵国都城邯郸,赵成侯向齐、韩两国求援。韩昭侯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就问申不害应怎么处理。申不害此时刚刚受到韩昭侯重用,担心自己的意见如果不合韩昭侯的心意,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便回答说;这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让我好好考虑一下再答复您(此安危之要,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接着,申不害不露声色地对韩国两位能言善辩的名臣赵卓和韩晃说,作为臣子,只要尽到忠心就可以了,不一定自己的意见一定会被采纳。这等于鼓动他们向韩昭侯发表意见,于是,这两位大臣分别向韩昭侯陈述了自己的意见。申不害察言观色,暗中摸清韩昭侯的态度,猜透了韩昭侯的心思后,他告诉韩昭侯应当联合齐国,伐魏救赵。韩昭侯听取了申不害的意见,非常高兴。于是,韩昭侯按照申不害的意见,和齐国一起发兵攻打魏国都城,迫使包围邯郸的魏军主力匆匆忙忙撤兵回国,这样,赵国都城之困自然而然地得到解除。这就是中国军事史上著名的“围魏救赵”——攻其必救之地,迫使对手回师。围魏救赵的成功,让韩昭侯再次领略了申不害的卓越才能,于是,在公元前351年,韩昭侯提拔申不害出任韩国国相,变法图强。申不害是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担任相国的十五年时间,是韩国历史上最为强盛的时期。申不害“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国家治理得好,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诸侯各国不敢侵犯韩国(终中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那么,申不害究竟做了哪些改革,而这些改革为什么又没能改变韩国灭国的最终命运呢?从申不害的成名之作中,我们可以知道申不害是以权术起家的。这种权术就是申不害最钟情的“术”。申不害的改革,重点就在这个“术”,也就国君统治臣子的权术。韩昭侯拜申不害为相,学到的也是君人之术。有一次,韩昭侯派使者到外地视察,使者回来后,韩昭侯就问他:视察中你看到了什么?这位使者回答;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使者报,昭侯问曰:何见也?对曰:无所见也)。韩昭侯又说,没看到什么特别的,就讲讲路上看见什么吧。使者想了想后回答说:出国都南门时,看到有黄牛犊在路的左侧吃禾苗。韩昭侯听了使者讲的情况,首先对这位使者说,今天我问你的话,你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讲(昭侯谓使者,毋敢泄,吾所问于女)。然后下令,在禾苗生长期内,严禁牛马闯入农田毁苗。韩昭侯虽然颁发了命令,但是,主管官吏们对这道命令不以为然,依旧有许多牛马闯入农田。昭侯又下令,如有牛马闯入农田毁苗,各地要向上汇报,如果汇报得不全,要受重罚。主管官员上报了一些牛马吃禾苗的事件,韩昭侯发现上才良材料中没有国都南门牛马吃禾苗的事,便对他们说,还有遗漏(昭侯曰:未尽也)。官员们只好再去搜集材料,果然发现国都南门外还有黄牛吃禾苗。主管官员非常震惊,他们认为昭侯真是明察秋毫,忽悠不得。从此之后,官员们对韩昭侯的命令再不敢阳奉阴违了(吏以为昭侯明察,皆悚惧其所,而不敢为非)。由此可见,韩昭侯用“术”对提高韩国的行政效率也确实起了很大作用。申不害讲“术”,但并非完全不讲法治。有一次,韩昭侯告诉申不害说,执法非常困难。电不害说,执法的要领是有功而赏,有才任官(法者见功而与赏,因能而受官)。如今你虽然立了法,但是具体执行的时候又接受身边人的请托,所以你才会感到执法困难。韩昭侯一听,马上对申不害说,我现在明白怎样执法了。后来,申不害为他的哥哥向韩昭侯要官,韩昭侯马上拒绝,申不害很不高兴(申子请仕其从兄官,昭侯不许也,申子有怨色)。韩昭侯说,这不是你教我的吗?我接受你的请托,违犯了制定的规矩,怎么还能让其他人遵守规矩呢,我在臣民面前又有何威信呢?你教我按照功劳大小来授官,现在你又请托我授官,我怎么听你的?申不害马上请罪说,君王真是严守法令的人啊(申子乃避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申不害为他的“从兄”请官一事是真心要官还是试探韩昭侯,我们今天已无法得知了。但是,韩昭侯确实全面接受了申不害的改革。不过,申不害的改革和商鞅的改革不同。商鞅变法更全面,更重视富国强兵的各种务实办法,更重视立法以立威;申不害的改革虽然没有忘掉法治,但是,改革的重点显然不是法治。看着韩昭侯的作为,我们就可以更明白申不害在哪些方面更多地影响了韩昭侯。有一次韩昭侯在沐浴时发现浴缸内有瓦砾,他冷静思考一番后认为主管沐浴的内官不至于失职到这种程度,应该是有人想诬陷这个内官以取代他。于是,韩昭侯照常沐浴,沐浴结束后,他对左右的内官说:我想撤换主管沐浴的人,谁能够接替他?于是,韩昭侯身边的人向韩昭侯推荐了另一位内官。韩昭侯于是召见这位内官,第一句话就问他,你为什么在我的浴缸里放上瓦砾?这位内官以为韩昭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只好认罪说,如果主管沐浴的官员免了,我就可以代替他了,所以,我才在您的浴缸里放了瓦砾(尚浴免则臣得代之,是以置砾汤中)。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得出来,韩昭侯不能说不聪明,他知道是有人陷害,但是他所做的这些事情主要是在怎么样驾驭臣僚,官吏上下工夫,而没有在最根本的富国,强兵这两个方面下工夫。由此可见,他从申不害那里学到的主要是“术”,而不是“法”。孝公变法,强调的是“法”,是要富国强兵;而申不害的变法侧重的是“术”,是驾驭群臣。韩昭侯重用申不害施行改革,并没有:抓住富国强兵的根本。所以,申不害一死,改革的成效马上下降。继申不害之后,韩国还有一次变法图强的机会,就是韩国后期还有一位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法家韩非。但是,韩非一是不受韩王重用,二是韩非生不逢时,战国后期的韩国弱势已经积重难返,历史几乎没有给韩非留下多少施展才华的机会。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只是留下了一份文化遗产,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已经没有了用武之地。申不害改革的重点是“术”,“术”讲的是国君如何控制大臣,是君主驾驭大臣的手法,但这对于富国强兵却没有起到作用。申不害的改革未能触及富国强兵的根本,韩非又无用武之地,因此韩昭侯死后,韩国很快就衰落了,韩国就成为战国七雄中的落伍者。但仅仅这些因素就能使韩国灭亡吗?韩国之亡还有什么别的原因吗?强国环伺环境恶劣空间狭小夹缝求生韩国灭亡还有第二点原因,环境恶劣。韩国从三家分晋开始,分得的土地就处于强国环伺之中。韩国的西面是秦,北面是赵,东面是魏国、齐国,南面是楚国。疆土也只有今山酉南部、河南北部的部分地区及河北一角。在战国七雄中,疆域最小,实力最弱,缺少足够的发展空间。魏国是战国初年最为强大的国家。秦国从穆公开始,向西戎开地千里,国土面积倍增。赵国从赵武灵王开始,向西、向北发展,国力大大增强。楚国雄居南方,吞并越国,发展空间也不断提升。齐国本来就是东方大国,也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唯独韩国,被强国环绕,没有任何发展空间,这样的地缘环境决定了韩国很难做大做强。特别是韩国和秦国两国不但相邻,而且国土犬牙交错,秦国的几位重臣都把韩国锁定为首灭之国。比如说李斯,一直认为韩国是秦国的心病,一定要首先灭掉。在秦昭襄王时期的重臣范雎提出“远交近攻”的总战略之后(不如远交而近攻,得寸则王之寸也,得尺亦王之尺也),秦国加紧了对韩国的吞并。公元前294年,秦开始攻韩,夺取韩国武始(河北武安市南)、新城(河南伊川西南)。公元前293年,韩、魏联合抗秦,在韩伊阙(何南洛阳东南)被秦将白起打败,死二十四万人。公元前290年,韩被迫割武遂(山西垣曲东南)二百里地给秦,疆域进一步缩小,实力益衰。公元前264年,白起攻韩陉城(山西绛县),拔五城,斩首五万。公元前263年,白起攻占韩太行山以南地区(《史记·韩世家》及云梦楚简《编年纪》)。公元前262年,秦攻占野王(河,南,沁阳),韩上党郡(治山西长治)丢失。公元前254年,“韩王人朝”(《史记·秦本纪》)。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继位,吕不韦出任丞相。他继续执行“远交近攻”政策,陆续攻占了成皋、荥阳等地,并把建都于巩的东周也消灭了。成皋、荥阳是韩国继宜阳之后最后一个战略要地,攻下这两地,秦庄襄王把这些新占的土地连同原来占领的西周土地合建为三川郡(《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三川郡就像一把利剑,深深地植入韩国疆域之中,对韩国形成了致命的威胁,而且三川郡又成为秦国向东方继续推进的根据地。秦以三川郡为据点,步步推进。公元前246年秦主嬴政继位,第三年夺韩十三城,继而又攻取了魏国大片土地,在魏都濮阳建置东郡。东郡西连三川郡,东接齐境,形如一把利剑深入中原腹地,截断了“山东纵亲之腰”(《更记·秦本纪》),而且对韩、魏两国都形成了包围之势,东方六国遂被肢解,此举为秦国逐一消灭各国打下了基础。所以,在秦国连续不断的进攻下,韩国国土日渐萎缩,力量日趋衰竭。当秦国攻打南阳时,韩国已经无法进行有效的抵抗,秦军从南阳攻打韩国都城新郑之时,韩国基本上没有抵抗就亡国了。从韩国之亡上,我们可以看出,韩国之亡内外因素互相交织,内部改革不力,外部环境恶劣,韩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难度不小。但是我们不能排除在夹缝中生存的可能,事实上,历史的发展还是给了韩国生存的条件和机会,但是韩国丧失了一次又一次的机会,以至于到了穷途末路的险境,那么韩国都错过了哪些机会呢?实力弱小外交乏术连横合纵朝秦暮楚韩国迅速灭亡,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外交乏术。像韩国这样的弱国小国,面对秦国这样的强邻,最佳出路就是变法图强,但是,申不害的改革没有取得像商鞅变法一样的效果。自身的强大已经不可能,剩下来只有一条路就是合纵,依靠外交取得生存权。合纵的主要目标是对付强秦,但是,韩国在合纵问题上却始终未能将联合抗秦作为中心,也未能与他国

                      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些如杨九的济宁乡勇,较之流贼更好掠夺,但同样是由地方名流领导的。王鳌永抱怨,驱散他们是多么的困难;有些官员主张没收他们的武器,解散他们的组织。最后,多尔衮拒绝了这一建议,因为他感到,仅仅依靠满族官军去维持地方秩序是不可能的。然而,政府鼓励地方官员购置军马、训练自己的民勇,以与地主领导的“乡勇”形成制约。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9、10、16页。?谢国桢特别选择山东东部作为例证,以说明乡绅是如何因为敌视农民武装,而使清廷成为天然盟友的。但是他把事情过分简单化了,特别是当他论及农民的天然“民族主义”思想时。虽然近年来他的观点受到了其他中国历史学家的批评,但是,他的许多观点仍是很有道理的。参见魏斐德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第93页。?刘允浩就是忠明思想的著名事例。他领导的顽强的山东乡勇,在江西建昌被包围期间奋战至死。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44页。?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35页。?景苏、罗仑:《地主和劳动者》,第46—48页。?在17世纪初,邹县80%—90%的乡村人口由只拥有3—30亩土地的“贫农”构成。谷口菊雄:《明末农民起义》,第62页。1616年,这里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灾荒,接着是20年代的又一次饥馑。赛米多:《中国历史上与鞑靼人的战争史》,第31页。寿张县(约在临清南80公里)的入籍人丁从16世纪晚期37773口减少到清初的2200口。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8—9页。?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30页。这里的社会状态被描绘为“封建的”,因为这里的地主像军阀一样生活着。19世纪,山东—江苏—河南边界地区的一个典型地方豪右实际是生活在一个堡垒之中:有深沟和围墙环绕,砖房上有四层高的两个方形塔楼。除了居所和武库之外,围墙之内还有花园和楼台亭阁。这位豪右可能拥有多达6000亩的土地,成百的邻居每天能从他那儿得到一点施舍。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第11页。关于山东佃农与佃主之间严重的依附关系,参见片岗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0页。?后来在清朝,曹州因为成了盗匪渊薮而闻名全国。盗贼是有季节性的,在深夏之际相当普遍,其时高粱长至二三米高,为伏击提供了方便之所;其次是冬天的农闲季节。周锡瑞:《论义和拳运动的社会起源》,第7—8页。?这里一直是贫困地区。在1979年,曹县73%的生产队年终决算时不能向其队员分配一分钱。《中国日报》,1981年12月18日,第4版。?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上。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1—82页。?徐氏是王森的弟子。在16世纪后期,他创建了传播甚广的闻香教。徐在1622年6月发动起义时,声称“大成兴盛”的时代已经来到。他和教徒们最初攻占了邹县与滕县,并且封锁了大运河。然而,徐没能击败山东的乡勇,起义军主力最终为地方民勇和滕县其他武装所包围,并被击败。徐在北京被斩首示众。傅路德和房兆楹:《明朝人名辞典》,第587—589页;韩素瑞:《起义背后的联系:17世纪中国的家族网》,第4—6页;格罗特:《中国的教派与宗教迫害》,第167—168页;程廷恒编:《大名县志》第十二卷,第16页;万寿祺:《隰西草堂集》第三卷,第166—169页;赛米多:《中国历史上与鞑靼人的战争史》,第133—135页;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三三一卷,第2608页。?李清:《三垣笔记》中,第32页。?根据1686年的文献记载,在遭到满洲进攻之后,临清的繁荣程度只及先前的1/5。济宁也受到了破坏。17世纪初,济宁与三个邻区的丁数是49554口;但在1644年,下降至17590口。直至18世纪晚期,济宁人口方才达到万历年间的水平,临清也是直到此时才基本上恢复了先前的商业繁荣。景苏、罗仑:《地主和劳动者》,第48、56页。同样,对于农村地区,1645年的一个报告表明,许多地区每户只有一个或两个人活下来了,每十亩地中只有一两亩得到耕种。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的垦荒政策分析》,第112页。?黄仁宇:《明代的大运河》,第132页;吴若灏纂:《邹县续志》,第419—420页。1641年至1642年这些乡贼中最大的一个集团是由米谷挑夫、驿卒和小商人啸聚而成的联盟。其领袖名叫李青山。他们的活动中心位于梁山,即《水浒传》中的英雄们呆过的地方。佐滕文俊:《土贼李青山之乱》,第118页。?光绪版《费县志》第八卷“兵事纪略”,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整个晚明,兖州诸县因其贫穷和乡绅之狠毒而闻名。藤田敬一,《清初山东赋役制度》,第4页。同时在明代,衮州也由于不断的农民起义而闻名:正德年间(1506—1521)的刘六、刘七起义;天启年间(1621—1627)的徐鸿儒起义,崇祯时期(1628—1644)的白莲教起义。佐滕文俊:《土贼李青山之乱》,第120页。?根据地方志记载,王俊“有田在开明山下之吴村,招佃垦荒,积粟甚富,意图纳粟得官。崇祯十三年岁祲被劫,其党无食,遂为盗,复拒捕,杀县役。”光绪版《费县志》第八卷,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81页。?1644年10月1日奏折,《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1644年的主要领导人是“擎天大王”李文盛;又见《世祖实录》第17卷,第200页,奏书之日为1645年7月12日。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78页。?其中一些,如徐鸿儒起义之前的济宁的乡绅领导的乡勇,也参预赈济机构与义仓的事务。在疾病流行之年乡勇也发放药品,掩埋尸首。结果济宁成了混乱的汪洋大海中一个安定的小岛。参见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6—7页。?《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之日为1644年9月23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9页。?《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上奏之日为1644年11月2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7页。在莱州、安邱和济南都有类似的民勇组织。赵俪生:《李自成地方政权所遭地主武装的破坏》,第45—47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页。正如方大猷在其奏书中所解释的:“每营差官一员督阵,仍各领剃头家丁八名,使驰阵前,张虚声”。同上书,第79页。?新王朝统治的最初10年中,整个帝国的地方官都接到政府命令,他们必须雇请保镖,以武器装备起来,而且应当付给这些人以钱粮。这些保镖可以保障地方官平安任职。1653年,私人保镖制度已不再具有强迫性质,但许多官员继续雇请这些武士。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3页。?例如:我们在一份记述1647年章邱抵抗农民起义军的报告中可以看到,政府的军事力量包括:一、军官统领下的正规防守部队;二、衙兵,由兖州府儒学训导蔡廷谏指挥,另外他还指挥一营家丁;三、知府的亲丁(“时有陈知府统领亲丁,堵大街口”);四、明季都司于大海等,统领家丁及镇内回兵李纵先等;五、乡绅领导下的乡兵,负责协防。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7页。在1647年山东的另一个地方抵抗的事例中,除了正规部队之外,还有员外郎领导的亲丁。同上书,第83—84页。地方绅士之所以希望将他们的税册交给新政府,其主要原因即是巡抚方大猷及其助手们有能力在危急时把乡勇从一个地方调往另一个地方,例如,从曲阜调到邹县。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17页。?《淮城纪事》,第133页。该省明巡抚邱祖德处死了大顺政权派来劝降的使臣,并且南逃而去。张廷玉等编:《明史·郭芳传》,第3111页。然而,山东大多数乡绅最初没有抵抗就投降了李自成,只是在大顺政权将土地分给农民,并开始拷掠地主以榨取钱财时,才决定抵抗李自成的人马。洪焕椿:《论明末农民政权的革命性与封建性》,第72页;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8—13页。?骆承烈:《从大顺〈创建信女桥〉碑看李自成起义军在山东地区的一些活动》,第39页。鲁九王、朱义海南逃至京口(今镇江)。济宁乡绅在驱逐了大顺政权官员后,向南明政权寻求支持。但他们从史可法处得到的只是一个登基诏书。因而,他们除了转而向清朝寻求支持以对抗起义军及其同伙之外,已别无选择了。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15—16页。?《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朱曾是北直隶三河以南的香河县令。当李自成军攻占北京时,他离职而逃,但为大顺军的阎杰逮捕入狱。?《贰臣传》第九卷,第21—23页。有时,平民领导抵抗起义军和盗贼的斗争。曹安祚,邹县著名的智勇双全的武林好手,拒贼于门外,并从其院堡的二楼上将燃烧着的炭火掷向敌人。清政府后来对其“靖匪”的功劳予以嘉奖。另一平民杜承美,从义军的包围中解救了其村落,并与官军一道抗击义军。吴若灏:《邹县续志》,第420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4—27页。毕自严是当时中国最富者之一,毕为淄川人;又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页。?文秉:《甲乙事案》,第48—49页。文秉说,支持明王的实际上是德州贡生谢升,但为史可法提供消息的人把谢升(陞)和谢陛弄混了。这是个难以置信的说法。首先,一个文人在他的名字中用“陛”字,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也许会与“陛下”的“陛”相混淆。其次,谢升自己也在一种尴尬的口吻中向满人承认了他支持过那位明王之事。“时德藩被执,适庆藩宗室曾为明朝香河令名师钦者,避闯过境,为伪州牧所禁,臣等暂奉为号召之资。”《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当满军一进抵北京,多尔衮就让山西商人做了官商,隶属于内务府。韦庆远、吴奇衍:《清代著名皇商范氏的兴衰》,第2页;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贰臣传》第六卷,第17—21页。关于多尔衮与两位大臣之间的对话,参见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页。1649年又颁布了同样的法令。吕元驄:《翰林院》,第59页。?当左懋第的使团经过山东时,他们发现,山东省已完全为王鳌永和方大猷所控制。根据他们所述,王、方二人深为百姓痛恨,“众唾其脸。”陈洪范:《北使纪略》,第120页。?王的奏折中有这39个人的名字,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34页。《清实录》也记载,王推荐了前明大学士谢升和其他40余人。《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7—68页。王还另外推荐了其他一些山东人。1643年,山东进士之一张端,抛弃了李自成的官职,经山东巡抚向多尔衮推荐,成为宏文院的一名检讨(张的父亲张忻也曾供职于大顺政权,1645年由佟养性推荐为清朝天津巡抚)。1646年,任江南乡试主考官;后来又入秘书院为侍讲;此后又做了国史院侍读;最后升为大学士。《贰臣传》第十二卷,第14—15页。张端作为一名主考官列入了法式善著的《清秘述闻》之中。?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9页(此书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编,朱希祖作序——译者)。?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页。?《贰臣传》第五卷,第21—24页。李化熙(1634年进士)是山东士绅领袖之一,崇祯时曾为天津兵备道、四川巡抚、陕西总督。1644年初,李以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在李自成攻陷平阳后,李化熙意识到都城危在旦夕,因此他率领部众回到山东,就食于家乡。1644年9月,在满人决意留在北京已确然无疑时,李速遣游击吴伸上书归降。他除了得到过巴哈那和石廷柱的推荐外,还得到了清天津总督佟养性的支持。同上书第五卷,第21—24页。巴哈那的推荐日期记为1644年8月18日,见《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0页。石廷柱早在1622年就降清了。1639年成为汉旗的成员,不再是佟养性的部将了。他和巴哈那都曾受命“平定山东”。石作为驸马拥有固山额真的称号,见《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7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4—27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1页。?《贰臣传》第六卷,第32—33页。?任濬(山东1624年进士)曾任明朝右佥都御史。刘余祐向多尔衮引荐了他。在为户部右侍郎时,任濬提出了几项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建议;为刑部尚书时,主持修订了一个重要法典。“满汉堂官专领其事,慎选司员一一商榷,疑难者请旨裁定。罪例可更者,一准于律;不可更者,即载入律条,著为令”。1644年多尔衮谕示刑部在量刑时宜依据明朝法律定夺。但是,明朝法律中有些条款与满人的惯例不一致,因此,又命令各有司分别为满汉开列律条,再将其意见送至刑部加以统筹;司法审判与诉讼程序都是满汉有别的。任濬也为《会典》的修改提出了意见。这样,通过不断的调整过程,才将明朝会典的条例纳入了清廷的政法活动之中。1646年农历五月,满语本《大清律》也告完成。见《贰臣传》第五卷,第33—34页。关于协调满汉法律的谕旨,参见1645年3月11日诏令,《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60页。至于司法审判及诉讼程序,见1646年2月12日谕旨。同上书第二十二卷,第270页;又见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略》,第106页。?多尔衮的旨令附于王鳌永的内阁抄本中,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4页。?《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1页。此令颁布于1644年8月20日。《贰臣传》第九卷,第26页。?清人一进京,即宣布恢复科举考试。同时,奉天府学政推荐了一批进士,以供直接任用,结果把那些求官的进士们网罗一空。然而,应当指出的是,这一渠道很快就变得狭隘起来。1644年9月10日,有人建议辽东地区应该参加定期的科举;1645年初,一位礼部官员极力提倡汉满官员的儿子都应依例在国子监一起学习。这些措施获得了批准,同时,还为满、蒙、汉旗人特别规定了乡试员额,并增加了一些进士员额以使众多的举人们能按比例地分享。《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2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何炳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111—115页;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多尔衮亲自邀请冯铨参加新政府。张其昀编:《清史》第二四六卷,第378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8页。?冯也是一位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引退时期他在北直隶积累了大量的田地。马米兹:《魏忠贤:对明末内廷宦官和党争的重新评价》,第245—246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3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页。?冯铨极其清楚地意识到,他容易因曾为阉党而备受谴责。他进入清廷的内三院后,获得了接近国史馆的可能。据说,他秘密地将《明实录》中不利于自

                      老百姓去共同谋划新生事物,而只能和他们共享成功的快乐。所以说,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成法;只要能够对老百姓有利,便不必遵循旧的礼制。说一千道一万,主上您还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秦孝公故作矜持地点了点头,刚说一个“对”字,上大夫甘龙便说:“这件事要慎重!”甘氏是秦国的名门望族,甘龙本人在秦献公时期出力甚多,也算是当年的改革派。但是,对于卫鞅那种推倒重来的激进式变法,他还是感到吃不消。甘龙对秦孝公说,自古以来,圣人不通过移风易俗来教育民众,智者不改变已形成的法令来治理国家,不如保持原有的风俗,袭用旧有的礼制,因势利导,徐徐而进,这样老百姓能够保持安定,官吏们也容易接受。“您所说的,乃世俗之见。”卫鞅的词措甚为锋利,“平常的人自然安于旧俗,书生则拘泥于书本上的见识。这两种人,让他们奉公守法还可以,但是不能和他们谈论变法图强,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懂!”甘龙勃然大怒,以手按剑,作势欲起。卫鞅神色如常,继续侃侃而谈:“敢问上大夫,夏、商、周三代的礼制难道相同吗?当然不同,而且有很大区别,可为什么它们都能治理天下?春秋五霸的法制都一样吗?也不一样,各有各的特色,可为什么他们都能称霸一方?这些问题,在座的诸位大夫想过没有?自古以来,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拘泥于成法;贤能的人变更礼制,平庸的人被礼制约束,不是吗?”甘龙听着,按剑的手不觉松开,半晌沉默不语。另一名重臣元老杜挚见状,大声说:“没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言变法;没有十倍的功劳,就不能轻易更换旧制。遵循过去的法度,不容易犯错误!”“您想的是不犯错误?”卫鞅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的确,什么事情都一成不变,最不容易犯错误。可是您想,夏桀、商纣,他们因循旧制,不也是亡国了吗?商汤、周武,他们积极变革,最终还不是得到了天下?请你们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竞争有多残酷!魏国通过变法而强大,夺取了秦国的河西,至今没有归还。如果你们还停留在不犯错误的认识上,那么接下来,魏国人就会继续蚕食秦国的土地,直到让你们走投无路!”杜挚也被说得哑口无言。甘龙、杜挚在秦国德高望重,这两个人被说服(至少表面上),意味着卫鞅变法的主要障碍被扫除。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考验卫鞅的真才实学了。但是在实施变法之前,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他要找一个人,一个搬得动木头的人。变法前须取信于民公元前359年的一天,秦国首都栎阳的南门人头涌动,热闹非凡。原来新上任的左庶长卫鞅发布了一则告示,全文如下:“有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者,赏金十两。”告示旁边确实竖着一根三丈长的木头,还派了两名卫兵把守。围观的百姓有数千人,大伙议论纷纷,就是没有人上前去搬那根木头。“这是左庶长在变着法子消遣咱们呐!”所有人都这样认为。确实,从南门搬根木头到北门,花不了一顿饭工夫,连汗都不会出,怎么可能赏金十两?赏十个铜钱就不错了。到了下午,有个文官过来,奉左庶长之命,在告示上加了个“五”字,将赏金十两提高到五十两,然后顾自摇着头笑着走了——连他也不相信这是真的。有个在栎阳城中当搬运工的小伙子,围观了半天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走上前,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扛起了木头。按照他的想法,搬根木头嘛,就当是锻炼身体,至于有没有赏钱,那都无所谓。数千人都跟着他从南门来到北门看热闹。北门那儿,也有两个卫兵站在城墙下。看到小伙子过来,有一个卫兵便上城楼去禀报。没过多久,卫鞅便在一群官吏的簇拥之下来到城墙下边。“这根木头,是你从南门搬过来的?”卫鞅问道。小伙子腼腆地点点头。数千人都屏住了呼吸,就像是看一台精彩的舞台剧,终于等到了高潮部分一样。不用说,他们心里面比台上的演员还期盼戏剧的结果,等待着看到小伙子失望的表情,然后爆发出一阵集体狂笑。卫鞅微笑着环视了大伙儿一圈,招了招手,立即有人端着一个朱漆的盘子上前。盘子上边盖着一块红布。卫鞅亲手揭开它,并将盘子端到小伙子跟前。“这是你的了。”当天阳光灿烂,在场的所有人都被那五十两黄金反射的光芒刺得睁不开眼。小伙子差点晕厥。这件事情很快传遍了全国,听到的人无不咋舌,一方面是对这小伙子的好运气艳羡不已——五十两黄金,作为一个平民而言,几辈子都不用干活了;另一方面则是——原来左庶长是这样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啊!只有一个从魏国河西地区来的老头儿,听到这件事后捶胸顿足,连声说:“为什么我不在场,为什么我不在场?”据《韩非子》记载,吴起担任西河郡守期间,秦国有个哨所靠近魏国境内。这个哨所的守军时常袭击魏国农民,但是又不值得征调部队攻打它。于是吴起就在北门外放了一根车辕,下令说:“谁能把车辕搬到南门外,就赏赐他上等田地、上等住宅。”起初没有人去搬它,最终有个人把车辕搬到南门,吴起立即按照命令行了赏。不久吴起又在东门外放了一石红豆,下令说:“谁能把红豆搬到西门,赏赐如前。”百姓们都抢着去搬。最后吴起下令道:“明天要攻打秦军哨所,能冲锋陷阵的,就任命他做大夫,赏赐上等田地和住宅。”百姓们争先恐后参战,一个早上就把哨所攻占了。卫鞅立木赏金,取信于民,自然是从吴起那里学来的。变法的重点之一:农民问题立木赏金后不久,卫鞅就正式粉墨登场,上演他的变法大戏了。他和李悝一样,认为农业是国家的基础,要想国家强大,首先必须保证粮食生产。因此,他颁布了第一条法令——《垦草令》。自古以来,农民种田,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要让农民多种田,只种田,努力开荒种田,除了种田不作他想,就需要用点特别的手段了。首先是从思想上实行愚农政策,让农民变得易于摆布。卫鞅认为,对于发展农业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于知识。农民的本性和可贵之处就在于无知,一旦有了知识,就必定不甘于种田,会去想其他的事。因此必须改革秦国原来那种重视学问的风气,将做学问的人排除在政权之外,不让他们有上升的空间,这样农民就不会想做学问,也就不会变质了。他特别警惕儒家学派的影响,命令各地官吏焚烧儒家的经典著作《诗》《书》等——坑儒的事他也许没有做过,但在焚书这件事上,他比秦始皇还早一百多年。他还下令取缔农村的一切休闲娱乐活动,因为那些娱乐既浪费时间,又容易导致道德败坏。他必须确保农民“意一而气不淫”,将全部精力用到农业生产上。总之,在卫鞅的理想中,农民既没有知识,也没有感情,就是一群会种田的机器。但是,仅仅通过愚农政策,还是很难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强制手段来迫使农民就范。他规定,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家庭,可以免除徭役。这相当于对先进生产者的奖励,也是《垦草令》中为数不多的奖励措施之一。卫鞅更擅长使用的是惩罚。紧接着这条奖励措施之后,就是对落后生产者或者不务正业者的恐吓:凡因从事工商业或不生产导致贫困破产的,连同妻子儿女收入官府为奴。农田之外的山川湖泊,一律被收归国有,农民被严格禁止进入。山上有鸟,河里有鱼,但是不许农民捕猎,由此断绝农民想在种田之外找点副业干的幻想。事实上,农民除了家里和田里,基本上哪也去不了。因为卫鞅还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禁止百姓擅自迁徙。走亲戚也罢,逃荒也罢,必须经过官府批准。旅客住店,必须要有官府出具的介绍信。旅店如果收留无证旅客住宿,店主人与旅客同罪,一并送入收容所。但这些还不够。卫鞅算无遗策,为了保证农业生产,还针对商人、官吏和贵族制订了多项限制措施。商人首当其冲。卫鞅认为,商人不事生产而谋取重利,对社会大大不利,必须从重打击。他规定商人必须向官府登记奴隶的名字和数目,以便官府摊派徭役;对市场上流通的酒肉课以重税,比商品成本高十倍;最重要的是,不准私自贩卖粮食,防止商人垄断市场,牟取暴利。在他主政期间,秦国“商无得籴,农无得粜”,粮食生产和销售完全被国家把持,计划经济已见雏形。对于官吏的限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寄生虫;二是强化廉政,不许官吏干扰农业生产。贵族是卫鞅变法中重点打击的对象。他刻意加重贵族的赋税,要求贵族子弟必须和平民百姓一样服徭役,而且解除徭役的条件比平民百姓还高。禁止贵族、官吏雇佣仆人,迫使贵族子弟必须亲自劳动。他甚至规定,公室子弟如果没有军功,不得列入宗室,不能享受贵族的特权。可想而知,《垦草令》一下,天怒人怨。贵族恨得直咬牙不说,农民也很有意见。各地百姓跑到栎阳来上访申诉的多达数千人。太子嬴驷在一帮贵族元老的撺掇下,公开对卫鞅的变法表示不满。当然嬴驷不会上访,他的抗议方式很简单——犯法。至于是犯了哪条法,正史上没有记载,本书也不能杜撰,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全国人都知道了。嬴驷扔给了卫鞅一个烫手的山芋。卫鞅如若视而不见,则威信扫地,变法权当笑话;如若要依法行事,太子是未来的国君,且看他如何判太子的罪。卫鞅却是一点也不为难。在征得秦孝公同意后,他下令将太子的两个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抓起来,一个判了劓刑(割鼻子),一个判了黥型(脸上刺字)。太子犯法,当然不能与民同罪,但是太子的老师可以当替罪羊。卫鞅用近乎铁腕的手段,向世人表明了变法的决心。而在这铁腕的背后,是秦孝公坚定不移的支持。《垦草令》实施三年,效果逐渐显现。秦国地广人稀,荒地众多,经过三年的强制开发,大片荒地变成农田,农业产量大幅提高,国家的仓库里堆满了粮食,老百姓的收入也有所增长,“家给人足,乡邑大治”。再加上贵族的权力被限制,知识分子被赶走,农民们很容易便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感。原来那些上访专业户现在又跑到栎阳来,敲锣打鼓给卫鞅送万民伞,感谢“左庶长的政策好”。卫鞅很高兴,问他们:“现在不觉得新法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了?”“方便得很,方便得很。”“那就好。”卫鞅回头对官吏说,“把这些人的名字都记下来,将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戍边。”所有人都傻了眼。“原来你们批评我,我没有出声,是因为新政推行尚未见成效,我忍住了。现在你们表扬我,我却要将你们迁去戍边,你们肯定很想不通。那我就告诉你们,国家大事不是你们这些农民应该议论的。做得不好,轮不到你们指手画脚;做得好,也不需要你们歌功颂德。希望你们以后安守本分,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该看的书不要看,不该说的话不要说,总之乖乖地照着官府的话去做就好了。”从此之后,无人再敢议论朝廷的政令。说句题外话,这个故事教育世人,任何时候给专制政府唱赞歌,都是自讨没趣。变法的重点之二:天天严打《垦草令》实施之后,一系列法令陆续出台,卫鞅变法全面铺开。可以肯定的是,卫鞅在秦国颁布的法令,基本上以李悝的《法经》为基础,但是加入了很多创新的内容,大大超越了李悝。总的来说,管得更宽了,管得更严了。前面说过,秦献公年间,秦国已经实施户籍法,按五家为一伍的方法编制全国户籍。卫鞅则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的连坐制度。简而言之,一人犯法,全家有罪,邻居受牵连。对罪行知情不报者,或者藏匿罪犯者,处以腰斩之刑,全家财产充公。但是如果有人向官府告发罪行,则告发的人不仅可以免罪,还能够受到重赏,赏格等同于在战场上获得敌人的首级。连坐法一经颁布,秦国人人自危,学习法律的自觉性大幅提升,与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发动人民斗人民”这件事上,卫鞅无疑是始作俑者。此后两千余年,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将连坐法视为统治人民的不二法门。在量刑方面,卫鞅主张轻罪重罚,认为这样可以使得国人连轻罪也不敢犯,重罪就更不敢犯。比如说,偷盗牛马者,死刑!(因为牛马是生产资料)一步超过六尺者,重罚!(罪名是破坏度量衡)往街上倒垃圾者,黥型!(倒垃圾影响他人,容易引起争斗,而“私斗”在秦国是绝对禁止的)总之,在卫鞅的治理之下,秦国天天都是严打,每个人都是小心翼翼的,连吐口痰都要三思而后行。但是严打的成绩是显著的。新法推行后,秦国“道不拾遗,乡邑大治”“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成为当时治安最好的国家。不消说,变法的手也伸向了军队。卫鞅大刀阔斧,改革了秦国的等爵制度,将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由下而上分别是: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裹,第四级不更,这四级相当于原来的“士”;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这五级相当于原来的“大夫”;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又称为大良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这九级相当于原来的“卿”;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列侯(或称为彻侯),是原来没有的,相当于诸侯。每一个等级都与军功挂钩,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根据军功来享受爵秩。军功的计算很简单,以在战场上斩获的敌人首级多少来确定。凡是斩得敌国甲士首级一颗者,赐爵一级,赏田一顷,赏宅基地九亩,配备跟班一名;如果不要这些赏赐,想要做官的,可以当俸禄五十石的官。如果斩得五个甲士首级,不但可以升爵,还可以升官;累功做到大夫,便可以当县长,国家还赏赐六个奴隶,那就相当舒服了。当然,所谓甲士,也不是一般的敌人,至少是魏国的武卒这一级别的战士。即便如此,卫鞅定的赏格还是很具诱惑力,对于那些梦想着跻身于贵族的平民来说更是打开了一扇晋升的大门。这个政策一推行,秦国的士兵就像打了鸡血一般,在战场上突然变得活跃起来,不但想打仗,敢打仗,而且敢打硬仗,专挑敌人的精锐部队进攻,前仆后继,虽死无悔。秦国人“狠”的名声,就是从那个时候获得的。有赏就有罚,连坐法也被引入到军中。在秦国军队中,五人为一伍,由伍长统率;五十人为一屯,设有屯长;再上则有统领百人的“百将”、统领五百人的“五百主”等。一伍中如果有一个人在战场上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刑罚;但是如果谁能斩得敌人首级一颗,本人可以免除刑罚。屯以上的部队都设有斩首指标。以屯为例,如果在一场战斗中得不到一颗敌人首级,屯长和百将都是要被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首级三十三颗以上,则算是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屯长可以升爵一级。军队围攻敌人的城池,斩首级八千颗以上,或在野战中斩首级两千颗以上,整支军队统统有赏,所有军官都升爵一级。卫鞅还建立了“短兵”制度。短兵即卫队,每个五百主有短兵五十人,率千人的将领和享受千石俸禄的县令都有短兵一百人,国尉有短兵一千人,大将有短兵四千人。如果将官战死,全体短兵都要受刑罚——当然,如果某位短兵得到敌人首级一颗,本人也是可以免罪的。相对于孙武、吴起等人而言,卫鞅在军事方面显然稍逊一筹,但是他通过制度设计弥补了这一缺憾。而这些制度的核心内容只有两个字,就是“赏”与“罚”。赏要赏得令人眼红,罚要罚得让人胆寒。隐藏在秦国人身上的狼性,就这样被激发出来了。这种狼性造就了一个无比强大的秦帝国,也为它的灰飞烟灭埋下了伏笔。变法的重点之三:土地改革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公元前358年,秦国对韩国发动了进攻,秦军大败韩军于西山(今河南省熊耳山)。三晋之中,韩国最弱。因此,这一战的胜利并不能充分体现卫

                      自卫身家为宗旨的民间武术或娱乐团体,他们的政治诉求一般说来比较简单具体,因为他们已失去以满洲人为斗争对象的可能和机会。鸦片战争后,传教士随着列强的战舰大规模东来,涌入内地,他们在向中国社会传递西方近代文明的同时,毫无疑问也因为对中国国情缺乏了解而支持或者说利用了一些无良中国人。不可否认早期教民中有许多虔诚的中国人真心向教,但同样不可否认早期教民中也有一些无良之士甚至地痞无赖。这些无良之士利用传教士作背景,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激化了中国民间社会中西文化矛盾,西方来华传教士无端替那些无良教民承担了责任。民间社会与“新异族”传教士的矛盾不断加剧,他们逐渐将传教士作为主要斗争目标和袭击对象。于是民间秘密结社成为晚清中国社会中抵抗外来侵略尤其是反对外国传教士斗争的中坚力量。在甲午战前,中国民间秘密结社反洋教的斗争虽然时有发生,但从总体上看,这种斗争既没有形成规模,也没有多少政治深度,更多的只是各地因某些具体事件而发生的反对教士、教民不法行为的所谓“教案”而已。甲午战后则不然。随着列强瓜分中国步伐的加快,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深,而且随着外国洋货大量输入,近代新式工业兴起,民间生存状况生存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较之战前不是有所改善,而是进一步恶化。有了这种最直接的个人生命体验,中国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村人民在将这种责任归罪于清政府无能的同时,他们更直接的感受就是那些仰仗洋枪洋炮而作威作福的洋教士们以及他们所豢养的那些所谓教民几乎没有什么好东西。他们的愤怒无一例外地对准这些洋教士和土教民。就传教士本身来检讨,他们本来是肩负着传播“福音”的使命来到中国。一般说来,在甲午战前,除个别传教士怀有某些政治野心,不安分于传教而热衷于政治活动外,大多数传教士还是在中国广大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作了许多有益的慈善、教育普及等工作。然而到了甲午战后,由于列强瓜分中国的步伐在加快,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传教士也发生了某些分化,相当一部分传教士已不安心于本职,开始直接或间接为其国家利益服务,违背了其为上帝传播“福音”的原初宗旨。例如德国天主教会圣言会在山东的主教安治泰,一直要求德国政府为教会利益采取积极有力的行动,因此当巨野教案发生后,他立即向德国外交部建议应该利用这个大好机会出其不意占据胶州湾,并将此变为德国在远东的一个重要基地。这种具有明显政治色彩的言行显然不符合传教士的角色,不符合传教士来华的原初本意,显然是以宗教外衣从事政治活动,这自然引起中国人的反感。像安治泰这样的传教士在当时虽然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也为数不少。诸如法国传教士樊国梁、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李佳白等,他们虽然在近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起过相当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中国政府与西方国家尤其是与他们自己的国家发生某种冲突或外交紧张时,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背弃了宗教信仰,而屈从于更现实的政治,都曾向其故国竭力鼓吹过瓜分中国,要求其政府动手建立自己的侵略基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甲午战后列强在中国争夺租界地、抢占势力范围,企图通过武力或非武力的手段瓜分中国的阴谋,一直有传教士在其间起作用。像樊国梁、丁韪良、李佳白这些传教士在中国多年,精通中国国情和内部事务。如果没有他们的鼓吹与煽动,甲午战后列强瓜分中国的阴谋与行动或许不会那么严重。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中国人民反对传教士和外国教会的斗争在甲午战后便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反对教会与传教士的局部斗争便自然地与反对列强瓜分中国的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就战后中国各地遭受外国侵略、蹂躏的程度来说,山东的情况似乎更严重。山东人民不仅在战争中遭受日本侵略之苦,而且在战后深受列强瓜分之害。德国于1897年强行占领胶州湾后,便开始把山东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视为自己的殖民地,他们在山东境内大肆修筑铁路,开采矿山,强占民田民房,破坏水道坟茔,给山东人民尤其是铁路沿线的居民带来了沉重灾难与痛苦。特别是按照中德双方达成的修筑铁路相关协议,明确规定占用当地居民的土地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和优待,但在实际上这些被占土地的农民根本得不到补偿,或者得到的补偿非常少,这势必引起被占土地的大量农民强烈不满,引发一系列突发事件。按照中德双方约定,一旦发生这些突发事件,亦应由中国地方官府从重惩办,如罪而止,并没有德国派兵听其围剿平息的明文。然而由于中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效率太过低下,当这些突发事件爆发后,地方政府往往反应迟钝,制止不力,甚至有纵容民间社会向德国殖民当局闹事之嫌。于是久而久之,德国殖民当局根本不顾忌中德双方先前达成的谅解,一旦某地发生骚乱,殖民当局往往绕开中国地方政府,迅速派兵直接镇压,结果虽然将这些以反对强占自己土地为主要宗旨的骚乱镇压下去了,但无疑激起了山东民众对德国人极端霸道的反感。为了平息民怨,参与处理这些纠纷的山东地方官吏曾向清政府提出过很好的建议,希望由政府出面协调与德国殖民当局的关系,维持原条约中的约定,但凡租借地界外发生纠纷,仍归中国地方当局处理,以免各方争论不休而起纷争。然而这样的建议或不被清廷所重视,或不被德国人所接受,结果矛盾越积越深,局部抗争逐步演化成大规模武装反抗。侵占瓜分山东的不只是德国,其他国家也试图在山东建立自己的势力范围。甲午战后,威海卫被日本军队占领达三年之久,之后又被英国强行租借。英国还强行圈占文登、荣城等县,逼迫农民交粮完税。山东在沦为德、英、日等国殖民地后,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南北大运河运输业因外国资本垄断的沿海航运业迅速发展而急剧衰落,过去凭借运河之利得以谋生的船夫、挑夫、搬运工等在高效率低成本运输工具运输手段冲击下大批失业,四处流浪。人祸之外是天灾。山东地区自1895年起不知何故天灾频仍,黄河连年决口,受灾面积达五十州县。1899年,黄河流域又遇到历史上罕见的大旱,山东境内饥荒严重,饥民遍地,流民遍野。人们流离失所,社会动荡不安。处在饥饿、死亡线上的人们最容易被感化,最容易被煽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秘密结社义旗一张,便立即得到广大农村民众积极响应,并最终演化成声势浩大的群体骚动。骚动的主体就是那些民间秘密结社,他们在下层社会盘根错节世代相沿,拥有巨大势力和复杂网络。他们的活动隐现起伏,直接反映政治统治秩序治乱兴衰。一般来说,在政治统治比较巩固时期,这些民间秘密结社的活动比较萧条;反之,当外患严重或统治秩序比较无序时,民间秘密结社就比较活跃。综合各种文献记载,1895—1899年间在北方地区的秘密结社至少存在着武圣教(金丹道支派)、如意教(儒门教)、大刀会、红拳、义和拳、诀字、红门、弥勒教、梅花拳、铁布衫、金钟罩、红灯照、八卦教、离卦教、黄洋教、在理教、混元门、六合拳、圣贤道、一炷香、白莲教、江湖会、仁义会、红枪会、天地会、哥老会等。如果从人员构成进行分析,这些教门结社的主体主要是游离在传统农业社会经济结构之外的社会成分,如和尚、道士、拳师、术士、游勇、流民、民间艺人(如耍猴的、架鹰的、耍武把式的)等。他们浪迹江湖,见多识广;行踪诡秘,飘忽无常;身无所有,勇于反抗。故而在社会动荡期,他们往往充当反抗官府活动的急先锋或组织者角色。至于这里说到的义和拳,其来源复杂,演变曲折。1899年,时任吴桥县令的劳乃宣根据有清一代有关白莲教的上谕、奏疏等相关资料,著有《义和拳教门源流考》,认定义和拳乃十九世纪初信奉太平盛世说的白莲教的一个重要教派。劳氏这一看法影响很大,许多研究者接受了这一看法,认定义和拳起源与这一以反朝廷为主旨的民间秘密组织有关。不过,后来有些研究者似乎并不完全认同这一看法,或以为义和拳源于一种由官方提倡和主导以勤王为目的的民团组织,即担负着村庄防卫功能的民团;或以为大刀会和神拳在整个华北的骚乱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直鲁边界地区的义和拳是这次民众运动的主要来源;或以为义和拳的兴起和传播主要是因为鲁西地区特殊的文化环境,最具有核心作用的是其具有标志性仪式,即民间艺人中那些耍武把式的人所表现出的“刀枪不入”和“降神附体”。这种仪式易于接受,又与其本身来自华北农村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息息相关。综合各家研究可以看出,后来的义和团成分比较复杂,其组织构成并不仅仅以白莲教为主,而是以金钟罩(大刀会)、义和拳(梅花拳)、神拳、红拳等为核心。这些拳会在十八世纪末即已成为秘密教门羽翼。至1899年华北骚乱初起,以刘士端为首的大刀会或称金钟罩及红拳会,已与坎卦教、离卦教相融混;赵三多为首的梅花拳改名为义和拳,后又改称为“神助义和拳”,也与教门相结合;以朱红灯为首的神拳亦以离卦教为依托,显然也具有教门特征。他们不是一般的拳会,实系分属或结合于以八卦教为主体而区分为文武场的“拳教”组织。这些拳教组织往往通过揭帖、坛谕、传言等方式,宣扬民间宗教的所谓“劫变”观念,宣称义和拳是顺应天意,拯救劫难,有神佛保护的团体,以此作为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扩大影响的工具和手段。他们在习拳练武外,兼习法术,举行各种具有明显荒诞特征的宗教仪式,渲染各种所谓刀枪不入的超凡超自然本领。尽管这些手段在吸引群众、鼓舞士气、提高战斗力方面起过重要作用,但其非理性色彩自然比较容易受到具有一定文化水准的知识分子质疑,因而他们除了能够愚弄农村广大农民外,很少能够获得知识分子的认同。作为广大农村中下层群众的自发斗争,义和拳、大刀会等民间秘密结社不可能产生明确的政治诉求和政治理想。他们之所以坚决反对外国教会,除洋教士、土教民的不法行为、为非作歹激怒了他们外,就信仰层面而言,显然是西方基督教观念与中国传统宗教观念之间的冲突,是本土文化面对外来强势文化的压迫而采取的一种非理性政治动员和政治斗争。他们充其量不过是中国民间自发的“反西方思潮与势力”而已,他们要想形成一股真正意义上的反西方思潮与势力,就必须与官方意志相结合,否则根本不足以影响大局。而官方的反西方思潮与势力在戊戌新政结束后也确实在萌动。戊戌年的政治变动特别是慈禧太后重新出园训政,大清王朝在政治上确实走上了一个“变法维新的反动时期”,凡新政中所提出或实行的举措,几乎一概废除。而新政的基本价值趋向是学西方,所以这一政治上的反动便在价值取向上无疑鼓励、纵容了各种各样的反西方思潮和势力,启发了国内莫名其妙的民族主义情绪。强烈的排外意识是戊戌后社会各界的基本共识,那时朝野似乎一致厌恶西方反对西方,最上者如慈禧太后,她虽然是近代中国比较早认识西方近代发展实质意义的领导人,但在戊戌后出于最实际利益的考量也使她对西方的看法发生了变化,她不明白她那样执着地劝说中国人学习西方,西方为什么还那样与她过不去?大清王朝已明白宣示戊戌年间的政治变动主要是因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犯上作乱,而西方诸国根本不相信大清王朝的郑重宣示,反而听信康、梁的妖言,鼓励、支持康、梁等人肆意攻击诋毁我天朝上国。慈禧太后无论如何不能理解西方社会的价值取向和民意,这是她在戊戌后一下变成了西方文明反对者的根本原因之一。慈禧太后的变化深刻影响了朝中大臣和一般士绅,曾经参与过新政的那些大臣已在政变后受到相应处分,而现任大臣或原本就不满意于戊戌年间的政治改革,或因太后态度转而对西方文明比较反感。他们过去或许一度仰慕赞美过西方文明,但他们实在弄不明白西方何以总是欺负这个中国学生,总是跟中国过不去。他们感到西方人和西方国家之所以支持中国政治变革,可能与他们的总体阴谋有关,那就是防止中国真的强大,阻止中国发展,乃至彻底搞垮中国,进而将中国沦为他们的殖民地。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很复杂的心理,所以当一些朝中大臣发现义和拳也具有反西方的倾向时,自然显得很亲近,一改大清王朝对民间秘密结社素来镇压的严厉姿态,采取容忍或视而不见,听任这些秘密结社做大。对于官方反西方的思想动向,这些秘密结社从自身处境中很容易感受出来。知恩图报是中国人的传统,于是在清政府的容忍默许下,逐渐做大的秘密结社投桃报李,适时提出“扶清灭洋”的政治口号。庚子前中国的两股反西方思潮和势力终于走到一起了,义和拳、大刀会以及其他一些神拳组织很快便被“运动”到那个后来叫做“义和团”的组织中去了。重新估价太平天国的意义在近代中国早期历史上,太平天国肯定是一个怎样估价都不算过分的重大事件。这场与清廷对峙十几年的“异样政权”,即便最终失败了,终结了,但确确实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走向。我们不难设想,假如没有这场革命,清廷不会向西方学习,中国必然会在旧有轨道上徐徐而行;假如没有这场革命,汉人士大夫还会继续沉沦,不会有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政治大变局。太平天国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要从世界背景进行关照,不能从狭隘的阶级分析、意识形态立场进行考量。过去一百年,对这场“未完成的革命”有各种各样的估价,推崇的简直自认就是洪秀全遗产继承人,不遑多让;贬低的,恨不得就认太平天国为“邪教”,洪秀全为“魔头”。其实,这两种极端评估都失之偏颇,历史主义分析太平天国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这场“未完成的革命”既不那么好,也不那么坏。与历史大势相悖在帝制时代,从正统史观说,洪秀全的太平天国革命就是谋反,就是叛逆,就是破坏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因而不会有什么人去肯定这场革命,甚至到了新史学发生,也很少有学者敢于正面肯定太平天国的意义。其实,在两千年帝制时代,类似太平天国这样的政治运动所在多有,几百年、几十年一次的改朝换代,大致上都遵循着太平天国这样的路径。只是许多朝代成功了,改成了,如汉朝,如明朝,更多的则失败了,沦为流寇。成是王侯败是贼,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历史从来不会、不敢嘲弄成功者。假如洪秀全的太平天国与清廷南北分治一百年、两百年,假如洪秀全灭了清朝统一了中国,历史都会改写,评估就会不一样。这不是历史学家势利眼,而是历史本来如此。太平天国之所以失败,过去的解说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看法,是太平天国领导人如洪秀全太腐败。这个看法几乎成为共识,但凡知道太平天国的,无不有这样的认识。仔细想想,这个说法并不合乎历史事实,腐败只是表象,并不是太平天国失败的真正原因。历史上比洪秀全腐败的政权多得是,并没有像太平天国失败得这样迅速、这样惨。究其原因,太平天国的失败,还应从历史大势去寻找。一个最简单最直接的看法,是太平天国可能与历史大势相悖。太平天国运动发生在19世纪中叶,发生地点在广西。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参加者的身份,都非常耐人寻味。从这里,或许能够读出与大历史的关联处。19世纪中期,1850年,是中国经历了那场鸦片战争之后被迫打开国门,与世界不得不正面交往的时候。中国在那之前,对世界并非茫然不知,只是统治者出于一己之私利,不愿接受西方,不愿让西方资本进入中国,培育市场,进行投资。一个未被开发的农村、农业无法容纳西方工业化之后

                      …绕了半天弯子,就是不正面答应纪武公的请求。纪武公再迟钝,也看出鲁桓公在齐僖公面前说不上话,转而请求鲁桓公到天子面前说几句好话,再请天子出面做齐僖公的工作。但是这个要求鲁桓公也没敢答应,他和群臣们商量了半天,想出了一个曲线救纪的办法:由鲁国牵线搭桥,促成了周桓王与纪国公主纪姜的婚事。按照鲁桓公的想法,纪武公既然成了周桓王的岳父,齐僖公不看僧面看佛面,多少要给天子一点面子吧。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鲁桓公对齐僖公的畏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这个高明的主意也未能挽救纪国。若干年后,齐国还是吞并了纪国,而王室对此也没敢发表任何意见。力求明哲保身的鲁桓公自然也未能确保鲁国的平安,公元前702年冬天,郑庄公借口鲁国人在排座次的问题上侮辱了郑国,悍然发动战争,联合齐、卫两国包围了鲁国的郎城,史称“来战于郎”。接着,两位小霸相继去世,郑庄公于公元前701年去世,三年后齐僖公也去世了。齐僖公去世后,公子诸儿继承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齐襄公。齐襄公对鲁桓公这位妹夫也不太友好,公元前695年夏天,两国因为边境小事发生冲突,齐国军队便入侵了鲁国边境。鲁国边境长官派人跑到曲阜报告情况。鲁桓公这回果断地一拍桌子:“边境部队的任务,就是要提高警惕守住自己的阵线,防备突发事件。敌人来了就要全力应战,还请示什么?”鲁国边防军这才展开反击,与齐军在奚城发生战斗。在双方边境摩擦不断的情况下,公元前694年春天,鲁桓公带着夫人文姜前往齐国拜访齐襄公,一方面是为了协商解决两国边境冲突,另一方面是周天子要将女儿嫁给齐襄公,指定他为主婚人,因此要与齐国方面商量有关操办婚礼的事宜。国家元首出访,第一夫人作陪,在今天看来是很正常的事,在当时却引起了鲁国群臣的强烈反对。大夫申濡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说:“女各有夫,男各有妻,互不亵渎,就叫做有礼。如果违反这一伦常,必定会出问题!”鲁桓公明白申濡说得不错,不过他想,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兄妹见面自然温情许多,谈国事谈家事想必也轻松不少,万一谈崩了,还有个顺虎毛降火的救星呢,说不定很多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加上文姜嫁到鲁国来十余年了,趁此机会让她回国看看,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就这样,文姜便跟着鲁桓公来到了齐国。对于文姜来说,齐国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如同十几年前一般亲切,只不过所见到的人都有了不小的变化,尤其是她那位当了国君的诸儿哥哥。文姜与诸儿并非一母所生,然而自幼在一起玩耍,感情笃深,到了十五六岁年纪,一个青春萌动,一个情窦初开,竟隐然有了相恋之意。据说当年文姜出嫁,诸儿曾以诗相赠:“桃有华,灿灿其霞。当户不折,飘而为苴。吁嗟兮复吁嗟。”诗的意思是,桃花如同红霞般美丽,虽然种在我的家门口,我却没有采摘,现在飘落于地,真是让人唏嘘!文姜亦以诗相和:“桃有英,烨烨其灵。今兹不折,讵无来春!叮咛兮复叮咛。”桃花每年都会盛开,就算是今年不采摘,难道来年春天都不开花了吗?千万记住我的叮咛啊!——这是哥哥妹妹的离别诗吗?一晃十余年过去,文姜由花季少女变成了风韵少妇,比往日更多了一分妩媚,一分娇艳,一分性感;而诸儿也由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变成了一呼万应的大国诸侯,比往日更多了一分成熟,一分稳重,一分威严。两个人一见面,齐襄公(诸儿)的眼睛都看直了,而文姜也不胜娇羞,眉来眼去之间,已然有了暧昧的情愫。只有鲁桓公仍然蒙在鼓里,这也难怪,戴绿帽子的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实情的。齐襄公与鲁桓公在泺(luò)地相会,宾主相谈甚欢,该消除的误会都消除了,王室与齐侯家的婚事也谈妥了。齐襄公很高兴,邀请鲁桓公夫妇再到临淄去住上一段时间,鲁桓公喜滋滋欣然应允。到了临淄,齐襄公与文姜便有了单独相处的机会,两个人干柴烈火,一点就着。想想看,文姜十余岁出嫁到鲁国,算起来已有三十来岁了吧,三十来岁是女人最漂亮的年龄,因为她知道青春正从发丝间滑走,所以要拼了命来绽放自己。而齐襄公呢,虽然他有三宫六院,但自古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何况偷的还是自己的妹子?用郭德纲的话说,“我的妈呀,太刺激了!”如果要兰陵笑笑生来写这个故事,肯定写得激情四射。而鲁国的史官显然没那个兴致,只写了干巴巴的四个字:“齐侯通焉。”通就是通奸,你要是不研究文言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鲁桓公虽然迟钝,在临淄住的日子一久,对文姜与齐襄公的迎来送往也心知肚明了。当时齐国人写了一首诗:〖敝笱在梁,其鱼鲂鳏。齐子归止,其从如云。敝笱在梁,其鱼鲂鱮。齐子归止,其从如雨。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这首名为“敝笱”的诗收录于《诗经·齐风》。破鱼篓儿横在水坝上,只见鱼儿互相追逐,快乐得像云像雨又像水。只不过,齐襄公和文姜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了鲁桓公的痛苦之上。再老实的人也不甘心戴绿帽子。武大郎得知自己的老婆与西门庆有染之后尚且怒发冲冠,威胁潘金莲说,要叫他的兄弟武二回来收拾这对奸夫淫妇。鲁桓公虽然身在异国他乡,只能任由别人摆布,但还是可以找机会向文姜发一通脾气,责骂她不知廉耻。但这一骂,骂出问题来了:文姜跑到宫里,向齐襄公狠狠地告了他一状。文姜向齐襄公哭诉,也许只是觉得委屈,想在情人那里撒撒娇,获得一些额外的安慰。但是这位齐襄公听了之后,做贼心虚,担心闹成国际丑闻,立刻作了一个决定,要一劳永逸地解决那位吃醋的丈夫。这一年的四月初十,齐襄公设宴招待鲁桓公。在宴会上,齐国群臣不停地给鲁桓公敬酒。鲁桓公心情郁闷,正好借酒浇愁,很快被灌得烂醉如泥。宴会过后,齐襄公令公子彭生驾车将鲁桓公送回宾馆。彭生是齐国有名的大力士,走到半路略施手脚,将鲁桓公肋骨拉断。鲁桓公就这么不明不白地“薨”了。《春秋》简单地记载:“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而《左传》也仅仅是语焉不详地说:“(齐侯)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翻译成白话:齐侯派公子彭生为鲁桓公驾车,鲁桓公死在车里。一桩证据确凿的谋杀案,鲁国的史书为什么要记载得这么遮遮掩掩呢?那是因为:第一,鲁桓公带着文姜去齐国访问,本来就是一件“非礼”的行为,他本人应该对此负责任;第二,鲁桓公正月访问齐国,四月被杀,整整在齐国流连了三个多月,不理国内政事,虽然情非得已,但也不可原谅;第三,鲁桓公的死事关国家级绿帽子,所谓家丑不可外扬,鲁国人写起这段历史,总是感觉难堪,难以下笔。鲁桓公死得暧昧,当时鲁国的群臣对于这件事的态度就更暧昧。他们给齐僖公发了一份含糊其辞的外交照会,大概意思是说:我国元首畏惧您的虎威,不敢安坐家里,前来贵国修好,事情办成了,非但没有回国,还稀里糊涂地死在贵国,也不知道找谁负责任,搞得我国在各国面前抬不起头,请您杀了公子彭生,也好让我们对各国有个交待。这份照会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有点想讨回公道,却又怕对方发威,有点想指桑骂槐,却又欲说还休,堪称是春秋外交史上一篇奇文。齐襄公收到这份照会,倒是毫不含糊,将公子彭生当作替罪羊给杀了,算是给了鲁国人一个说法。大子同即位为君,也就是历史上的鲁庄公。鲁桓公死后,文姜一来留恋与齐襄公厮会的快乐,二来也无脸回鲁国见人,干脆在齐国定居下来。《春秋》和《左传》频频记载了那些年间文姜与齐侯私通的丑事:“十二月,夫人姜氏与齐侯相会于禚地。”(庄公二年)“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庄公四年)“夏天,夫人姜氏进入齐国军中。”(庄公五年)“春天,夫人姜氏与齐侯在防城相会。”(庄公七年)“冬天,夫人姜氏与齐侯在谷城相会。”(庄公七年)……这哪里是偷情,简直就是明火执仗!我有点怀疑,鲁国人是不是派了一支跨国狗仔队,专门盯着文姜,一有信息就直接向鲁国的史官报告,然后记录在案。又或者鲁国上下已经对文姜产生了浓厚娱乐兴趣,将其所作所为一一记录在案以便让她遗臭千年,以至于忘记了这位文姜还是现任主君的亲娘。鲁国人对这对奸夫淫妇的愤恨,由此可见一斑。夹在中间难以做人的是鲁庄公,既要忍受丧父之痛,又要顺应国民的情绪,埋藏对母亲的思念,实在是难为他了。公元前690年,十七岁的鲁庄公偷偷越过边境,前往齐国的禚(zhuó)地与齐襄公会猎。说是打猎,实际上还是想探望一下自己的生母文姜。鲁国的史官对此不满,因此在《春秋》上记载:“冬,公及齐人狩于禚。”越过边境去和齐国的人打猎,当然是“非礼”的行为。然而,母子之间的舐犊之情,又岂是一个“礼”字所能泯灭?公元前689年,齐、鲁等国联军讨伐卫国,“夫人姜氏如齐师”,一方面是为了和齐襄公相会,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为了看一看自己的儿子吧。既贪恋肉体的欢愉,又思念他乡的儿子,这位绝世佳人文姜分身乏术,难以两全。《左传》在“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之后,紧接着又记录:“夏,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读起来宛如一首带着淡淡忧伤的小令。较之齐姜的乱伦,她姐姐宣姜的故事同样令人唏嘘。回顾一下,当年州吁谋杀卫桓公,自立为国君,卫桓公的弟弟公子晋出逃到国外。后来州吁政权垮台,卫国人又将公子晋接回国,立为新君,也就是卫宣公。然而这位卫宣公,却是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左传》记载了他的一桩风流事:“卫宣公烝(zhēng)于夷姜。”夷姜是卫庄公的小妾,按辈份是卫宣公的庶母。“烝”则是特指以下淫上,也就是晚辈与长辈通奸。春秋时期,诸侯娶十几个小老婆是很正常的事,而诸侯的精力有限,加上年事已高,小老婆久旷,难免成为怨妇,被诸侯的儿子偷偷“烝”掉的事情时有发生。至于诸侯死后,新君即位,既继承老爸的江山也继承老爸的美人,就更不足为奇了。卫宣公和夷姜通奸,夷姜为卫宣公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急子。卫宣公对夷姜倒也不错,即位之后,立夷姜为夫人,立急子为大子,并且任命大夫公子职担任急子的老师,负责培养这位未来的接班人。卫宣公既然立急子为大子,就想替他娶一个好老婆,于是向齐僖公提亲,齐僖公正想加强对卫国的控制,也欣然答应,于是将女儿宣姜嫁到卫国去做大子妃。没想到,卫宣公这老头子一看到宣姜就傻了眼,做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儿子的婚礼不办了,儿媳妇带回自己的寝宫去享用!新台有泚(zǐ),河水瀰(mí)瀰。燕婉之求,籧(jǔ)篨(chú)不鲜。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这首名为“新台”的诗收录于《诗经·卫风》。卫宣公将儿媳妇抢到手之后,为了讨新人欢心,就在黄河岸边建立了一座亭台,成天与她在这里嬉笑游乐。卫国人民对国君的行为深感不齿,写了这首诗进行讽刺,大概意思是:新建的楼台光鲜明亮,河水潺潺从它旁边流过,美丽的人儿哟,竟然嫁给了丑陋不堪的糟老头。老头丑是丑点,然而生育能力尚在。短短数年之间,卫宣公和宣姜生了两个小孩,大儿子叫做公子寿,小儿子叫做公子朔。他将公子寿交给大夫公子泄调教。从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人老珠黄的夷姜眼看着本来应该成为自己儿媳妇的女人霸占了自己的老公,不免又想起自己的老公原本是自己的儿子(名分上),已经去世的公公又是前任老公……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只觉得了无生趣,神经也发生错乱,于是找了一根绳子自缢而亡。夷姜死后,宣姜理所当然成为了卫国的第一夫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两个儿子,公子寿和公子朔也逐渐长大成人。理所当然,宣姜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能够成为卫国的君主,而一个现实的障碍摆在了她面前:夷姜虽死,急子却仍然是卫国的大子。如果不除掉这位原来应该成为自己的老公的人,她的希望就只能落空。小儿子公子朔很理解宣姜的心情。大儿子公子寿自幼接受公子泄的教育,满脑子仁义道德,反倒对宣姜的想法感到难以接受。在公子寿的眼里,急子是一位性格温和、为人宽厚、知书达礼的兄长,总是抱着一种乐天知命的态度,飘然物外地观察着周围的世界。这样一个人,难道自己非要取而代之,甚至不惜伤害他的生命吗?公子寿时常这样问自己,然后摇摇头,自我解嘲般笑笑。公子寿的仁爱并不能浇灭宣姜心中争权夺利的火焰,眼见卫宣公日益垂垂老矣,她和公子朔决定赶紧行动。她在卫宣公面前诬告急子,说某一天公子朔与急子喝酒,急子喝得醉眼惺忪,借着酒性,竟然呼公子朔为儿子,而且拍着胸脯说:“你母亲原是我妻子,你便称我为父,也是理所当然。”树怕揭皮,人怕揭脸,卫宣公做贼心虚,最怕人提起他筑台纳媳的往事。听了宣姜的诬告,他恼羞成怒,也不问青红皂白,立刻决定除掉急子。这一年冬天,卫宣公派急子出使齐国,宣姜与公子朔预先派刺客埋伏在莘地,准备刺杀急子。这个消息被公子寿得知,连忙跑去给急子送行,兄弟两人在黄河边摆酒话别。公子寿向急子透露了宣姜的阴谋,劝他赶快逃离卫国,以免遭到不测。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安身?但是胖乎乎的急子听了公子寿的话,只是摸着肚皮,淡然一笑:“出使齐国是父亲委派的任务啊,如果弃父命于不顾,还要儿子干啥呢?你说,这世上有没有哪里是没有父亲的,如果真有这么个地方,我倒是可以逃到那里去。”作为现代人,我们可以笑话急子的迂腐,但不能笑话他的乐天知命。这是生于乱世的人对于荒唐乱世的无语抗争,视死如归的姿态令人心生敬意。公子寿不再说什么,举酒敬急子。三杯两盏下去,急子酣然大醉。等到他醒来,才发现公子寿已经穿了他的衣服,带走了他的仪仗,替他前往齐国出使去了。公子寿走到莘地,埋伏在那里的刺客远远看见一行人举着大子的仪仗过来,以为就是急子,于是一拥而上,驱散随从,将公子寿杀死。杀死之后才发现认错了人,正在郁闷呢,只见急子匆匆忙忙追上来,大声呼喊道:“我才是你们要杀的人,快来杀我!”既然送货上门,刺客们也不手软,又将急子杀死。《诗经·卫风》中有一首名为“二子乘舟”的诗,据说是卫国人为哀悼公子寿与急子而作:〖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二子”自然就是指公子寿与急子。从卫国前往齐国是否乘舟而行,现在已经无从考证。当我读到这首诗,首先想起的是北岛的诗句: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就事论事,我想再加上一句:高尚在很多时候其实是一件很无可奈何的事。宣姜处心积虑要杀死急子,她的目的达到了,但是没想到搭上了自己儿子的性命。这个结果显然并不是她想要的。当她听到公子寿被误杀的噩耗时,哭得死去活来。她始终未能明白自己的良苦用心怎么就不值得体谅,公子寿连同父异母的兄弟尚且不忍背弃,那背叛自己的亲生母亲难道就可以理所当然?也许她隐约领会到了公子寿慷慨赴死的一片苦心,乃是希望用自己的死为母亲减少一丝罪孽。当然,仅仅是也许。这场政治谋杀的最大获益者是人小鬼大的公子朔。急子死了,哥哥公子寿也死了,接下来卫国君主的宝座,理所当然要由他来继承了。公元前700年,卫宣公去世,公子朔即位,成为了历史上的卫惠公。但是卫国人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反而更加怀念急子和公子寿。公元前696年十一月,公子职和公子泄发动政变,立急子的同胞弟

                      那天屋里是一股煮糊了的鱼的味道。我们站在一条昏暗的长走道里。我们沿着走道走进“厨房”。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除了在我们的“贫困档案”上,诸如拆迁的房子之类。这房间是走廊的延伸,摆着一个陈旧的煤炉,油腻腻、黑乎乎的。还有一个陈旧的白瓷水池,裂痕纵横,被油渍糊成了黄色。一个陈旧的水龙头,上面裹着破破烂烂的布,滴滴答答地一直在漏水。一张好看的旧木桌,上面摆着陶器,都“洗过”,但是还是脏兮兮的。墙上污渍斑斑、潮湿。整间屋气味很重,难闻极了……她把面包、饼干、猫粮一一放好,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商品包装和罐头上干净鲜亮的色彩,放在那么可怕的地方。她很难为情,不过不准备表达歉意。她口气随便却又透着些恳求地说:“你到我房里去,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我进的那个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铁炉,燃着火。两把古老得难以置信的结实的扶手椅。有一张好看的旧木桌子,上面铺着报纸。一张堆满衣服和包袱的长沙发。地上有一只黄色的猫。到处都肮脏、昏暗、阴森、可怕。我想起来,每当我们写到装潢风格、家具和色彩,都会说品位在变化,说我们会把旧东西扔掉,说我们对一切都感到腻烦。可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厨房,如果我们把它的照片刊登出来,读者会寄钱来捐助的。福勒太太端来一只棕色的旧茶壶,两只挺漂亮的瓷杯和茶托。用那脏兮兮的杯子喝茶,这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我们没怎么说话,因为我不想问些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她正哆嗦着显示自尊、自傲。她一直在抚摸那只猫——“我的小可爱,真漂亮”,生硬又讨好——然后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有自己的店,后来我们在圣约翰森林[4]有一栋房子,我知道好日子应该是怎么回事。”我告辞的时候,她说:“那你是不会再来了吧?”说话时还是不看我。而我回答:“如果你请我的话,我就来。”她没有看我,但是脸上微露笑意。于是我说:“我周六下午来喝茶,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哦,合适,真的,我觉得合适。”那一刻,我俩很亲近:就是这个词。但她依然骄傲,不想开口邀请,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抚摸猫咪:哦,我的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当晚回到家,我满心恐慌。我做了承诺,把自己卖了。我满心厌恶。我的衣服和头发里满是那酸臭肮脏的味道。我洗了澡,洗了头,打扮一新,拨了电话给乔伊丝说:“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在阿尔弗里多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餐,聊了天。我当然没提福勒太太,但我一直在想她:我坐在那儿,打量餐馆里周围的人,大家都衣冠楚楚、干净整洁。我想,要是她走进这家餐馆……不,她进不来,她连清洁工或洗碗工都当不上。那个周六,我给她带了玫瑰和康乃馨,还有一个抹了真正奶油的蛋糕。我自我感觉很好,这也传染了她——她挺高兴,但是我其实做过头了。她那儿没有可以装花的花瓶。我把花放在一个白搪瓷缸里。她把蛋糕放到一个裂口的大盘子上。她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姿态。我们各自坐在铁炉的一边,炉子上放着只棕色的茶壶,在加温,火苗太热了。她穿着一件丝质衬衫,白底黑点。真丝。她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漂亮的、带花纹的伍斯特茶壶,但是有裂痕。她的裙子是质量很好的厚毛料,但是污渍点点,皱巴巴的。她不想让我看她的“卧室”,但是她在“厨房”里时,我偷偷看了一眼。有一些家具很不错:书架,五斗橱,然后是一个廉价的梳妆台,还有一个衣柜,像只刷了漆的货箱。床上有一条老式的被子,鼓鼓的,是印花布质地的。我看出来,她不在这张床上睡觉,而是睡在隔壁,在我们坐着的这个房间里的长沙发上。房里到处都是一堆一堆的垃圾,看上去应该是破布、成捆的报纸,你能想到什么那儿就有什么:她不想让我看见的就是这些啦。我们吃蛋糕时,她说:“噢,这是真奶油。”然后她告诉我,以前每到夏天的时候,她和姐妹们就会被送到埃塞克斯郡的一个老妇人那里去。“夏天时,我们整天待在屋外。热辣辣的、可爱的夏天,不像现如今的夏天。我们个个晒成咖啡色,跟太妃糖似的。那老太太有一间小木屋,但是没有厨房。她在院子里搭了个尖茅草棚子,下面支一个三脚架。她还有一口用链子拴着的大铁锅,我们的饭就全用那口锅做。她先放一块牛肉,然后在周围铺上胡萝卜和土豆。她把布丁包在一块撒了面粉的布里,放进去一起热。我以前总是很纳闷,为什么布丁尝起来是果酱和水果的味道,却没有肉的味道,当然啦,这全是因为那块布上的面粉。她会给我们每人一只大汤盘,让我们坐在台阶上,我们先吃肉和蔬菜。然后她把布丁上的布剥下来,里头的布丁结了硬壳,厚实甜香。她给我们一人一块,就放在刚才吃肉的盘子里——不过我们已经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和洗过的一样。然后她说,走吧走吧——然后她用那口锅烧水洗盘子,之后再清洗自己。我们则跑到田野里去采花。哎呀,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那些事。”“你那会儿多大?”“小孩子。我们都还是些孩子。我们每个夏天都去——好几个夏天。这都是我可怜的母亲去世前的事了,嗯。”整整一个下午,她就在和我说那位老妇人,慈祥和蔼的老妇人,还有那小木屋,没有自来水,厕所在屋外的一个小砖棚里,还有那些个炎热的夏日。她说,我听。直到七点我才离开。回到家里,我生起火来,心里想着该打扫下卫生了。我一个人坐着,想起福勒太太,独自一人,敞口的壁炉前火光闪闪。我开了一个菜汤罐头,看电视。接下来的那个周六,我给她带了一小盆非洲堇,又带了一个蛋糕。一切都还是原样:炉火、黄猫、她脏兮兮的白底黑点丝质衬衫。她不想说话,我以为这是因为上周六她一连说了三个小时,几乎没停歇。但其实不是因为这个。一直到我起身要走的时候,那原因才冒了出来。“你是个好邻居吧?”她说。“我希望自己或许能成为一个。”我笑着说。“啊,那他们是不是在试用你?”我不懂,她也看出来我没懂。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市政府会雇佣一些妇女,一般是上了年纪的,让她们到街上随便找个老人,然后去和他们喝杯茶,或者去看看他们过得好不好:她们不用做太多,只需时不时照料他们一下。这些人叫“好邻居”,她们所得的报酬很少,因此根本不是因为钱才做这事。我特意让办公室查过才知道了这些。第三个星期六,我给她带了些水果,但是发现这东西带错了。她又什么都没说,过了一会儿,才提起她牙不好,没法吃水果。“你能吃葡萄吗?香蕉呢?”她幽默地回答,退休金不包括葡萄。然后她就打开了话匣子,说退休金的事,说煤要多少钱,食物要多少钱,还有“市政府那个说话不通过大脑的女人”。又一次,我做了听众。我还没把事情都拼到一起。我意识到,一时半会儿,我是无法看清她的全貌的,在做到这一点之前我得越过我的无知,我的经验缺乏,以及她的沉默,她的愤怒——现在我看清了,她目光灼灼,一开始你会以为一定是因为欢乐,甚至是一丝戏谑,其实是她胸中燃着的怒火——阻碍我的还有她感受如何,她的秉性,以及我感受如何,我的粗鄙。“市政府的那个女人”,一个叫罗杰斯太太的,让她,福勒太太,找个家务女工。但是那个家务女工是个骗子,什么活都不干,不肯给她洗地板。那个家务女工和现在的年轻姑娘是一个德性,懒骨头,太了不起,不屑于干活。她,福勒太太可没太了不起,得自己干活。她自己把煤从走廊的这头扛到那头,她每周自己清扫一次烟囱,一直扫到她那些刷子够不到的地方,因为她怕会失火。她就这么絮絮叨叨地讲着,讲那些社工,家务女工,还有——一个“好邻居”,那人大发慈悲来过一次,然后说我该找家养老院住着了,我对她说,好走不送。“但是,福勒太太,我俩是在药店里碰上的。我怎么会是个‘好邻居’——我是说,那种公务员呢?”“她们还有啥事不干?”她说,口气很凶,也有点不安,她怕我觉得受了冒犯,再也不来了。我离开的时候,她送我到门外,手里做着件事,这样的事我见人在舞台上演过、小说里写过。她当时系着一条破旧的条纹围裙,是煮茶的时候围上的。她站在那里,用双手给它打褶子,然后松手让它自己展开,接着再打褶。“要不要我平常日子也来?”我问。“要是你有时间的话,”她说,然后忍不住加了一句,“而且你也能多赚点。”但是她说这话的时候自己也几乎倒抽了口气,因为她并不想这么说,她想要相信我不是公务员,不是拿钱办事,而只不过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周三下班后我去看她,给她带了一份我们的杂志。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它是那么的光滑平整,那么的精明——这就是它的形象定位。但是她从我手上接过杂志,脸上有着小姑娘般狡黠的笑容,脑袋稍稍一扬——当初是姑娘甩发,如今只剩这个姿势——说道,“哦,我可喜欢这些了,我喜欢看他们想出来的那些东西。”因为那会儿已经七点了,我有点不知所措,怕打乱了她的日常生活习惯。她什么时候吃晚饭?或者上床睡觉?桌上有报纸,上面摆着一瓶甜黑啤,还有一只玻璃杯。“那瓶我已经喝过了,不然我就请你喝了。”她说。我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发现拉上窗帘,点上电灯后,这房间看上去挺温馨,不再那么脏兮兮、阴森森的了。可是我为什么总是揪着污垢不放?我们为什么要这样评判人?她不觉得污渍、灰尘,甚至馊味贬损了自己。我下决心不去注意,但是我忍不住,也忍不住地要评判她,我一直在评判她,拿脏兮兮的房子评判她。我看见电源开关是破损的,找了个理由去了下“厨房”:老旧的电线铺在墙上,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开关,在电灯上面,她很难够到。她读着那本杂志,满脸愉悦满足的微笑。“我在那家杂志社工作。”我说。她一松手,杂志啪地合上。她坐在那儿瞪着我,又是那种眼神,好像是在理清头绪,弄明事理。“是吗?那你为什么……”但是她不知道该问什么问题。我没法开口说自己是副主编。我说:“我负责打字,还有各种其他事情。”这话也不假。“这是很要紧的啦,”她说,“就是训练。你和一无所成之间隔着的就是它了。它,还有一栋自己的房子。”那晚她讲的是自己费了多大劲才住进这房子。一开始她住在顶楼的背阴角,是一个房间,但是她看中的是地下室这一套,一心想要,便耐心等待,精心谋划,最后终于把它拿到了手。他们赶不走我,想都甭想。她说起这事时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但其实已是第一次世界大战那会儿的事了。她讲到那会儿她没钱付房租,如何一便士一便士地攒,却被人偷走,两年省吃俭用攒下的啊,偷钱的是住在一楼的那个坏女人。于是她再攒钱,终于有一天,她去见房东,说,你让我住到下面去吧,我现在有钱交租了。他对我说,可是以后的房租呢?你不过是个女帽店打工的,不是吗?我说,那事你让我自己来操心。什么时候我交不出租金,你就赶我出去。“我从来没有拖欠过房租,一次都没有过。但是我饿过肚子。我老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只要你有自己的房子,你就拥有一切。没有,那你就是条狗,什么都不是。你有自己的房子不?”——我回答说有,她狠狠地点头,愤愤地,说道,“这就对了,好好守住它,这样啥都奈何不了你了。”福勒太太的“套房”要交租,每周二十二先令。按新币制的话大概是一镑,当然了,她脑子里是没有新币制的概念的,她算不过来。她说这房子是“那个希腊人”战后买的——后来那场大战,你知道的,不是之前那场——花了四百镑。现在它值六万镑。“他想撵我搬出去,这所房子的肮脏钱就到手了。但是我也是有一两招的。这地方一直是我的,一直是。如果他不来,我就去电话亭,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说,你怎么不来收房租?”我太无知了,我对她说:“但是福勒太太,二十二先令根本不值得他跑一趟来收啊。”她眼里唰地燃起怒火,脸色惨白,看起来可怕极了。她说道:“你这么看吗,是这样吧?是不是他派你来的?但租金就是这么回事,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我会付的。啥都不值,是吧?它就值我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上面三层的住户都是爱尔兰人,小孩子,进进出出的人,纷杂的脚步声:福勒太太说,“她”晚上故意把冰箱门弄得砰砰响,让她睡不着觉,因为“她”想要这间房子……福勒太太生活在噩梦之中,时时想象着自己在遭难受苦。她和我说了她那场十年保卫战,就在一战之后,不是新的这场大战,“那个诺丁汉来的婊子”想抢她的房子,而她……她好像什么方法都用上了,没有什么没做过,故事听上去就像真的一样。但是现在住在楼上的是一对爱尔兰夫妇,有四个孩子,我在楼梯上见过那位主妇。“老太太怎么样?”她问,她那对蓝蓝的爱尔兰眼睛看上去疲惫而孤寂,因为她的丈夫要抛弃她,显然是因为另一个女人。“我总想下去拜访,但是我去了她却一点都不高兴,所以我就不去了。”我给福勒太太看有“女性形象”的那期《莉莉丝》。她礼貌地接过来,把它摊在膝上。杂志准备交付印刷的时候,我才想起那些“形象”里少一个老妇人。我和乔伊丝说了看到她后的一系列反应:首先,惊讶。然后是震惊,脑袋和眼睛的一系列动作说明,她在提醒自己,有危险。然后,她好像,这么说吧,关了自己的电源,神情茫然,眼睛不看我。她叹了口气:“哦,但是为什么呢?那不是我们读者年龄段的人。”我在她身上看着我自己,说道,“她们都有母亲或者祖母啊。”我们有多害怕年老:我们都不敢正眼瞅瞅!“不。”她说,还是有些茫然,有一丝出神,好像她是要恰如其分地处理一个她琢磨过很久很久的极其复杂的难题。“不,总的来说,不要吧。不过或许我们以后可以做一个关于老年亲戚的专栏。我来把它记下来。”然后她朝我笑了一笑,那笑容多复杂啊:愧疚,松了口气,还有——还在那儿呢——惊讶。她脑子里有一处一定在想,简娜这是怎么了?那笑容里还有一丝恳求:不要威胁我,不要!然后,她本来是要坐下来,和我讨论再下期的杂志,顺便喝杯茶的,但是她说,我得赶紧走了。然后她就赶紧走了。我刚刚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我们两人中,乔伊丝是创新者,是打破旧习的人,她会把我们才编排好的一期杂志扔进字纸篓,从头开始,熬个通宵,要搞成那个样儿;乔伊丝表现的像是——她就是——一个冲动、锐气逼人、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没有什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简娜,传统而谨慎,保守而小心——这是我的形象,我也是这么看自己的。但我们之间却经常碰上这样的情况,一直有这样的情况。乔伊丝说:“我们不能这么做,我们读者不会喜欢的。”我呢,我一直相信我们的读者——其实也包括所有其他的读者——所能接受的要比给他们的多得多。我会说:“乔伊丝,要不我们试试吧?”但往往,不管我要建议的是什么,最后都进了我标着“太难”的档案夹,我会把它留在我桌上,希望乔伊丝能看到,然后能——我是这么希望的,但一般都落了空——让她再考虑考虑。那些“形象”。(a)十二三岁的女孩。在她身上我们花费的功夫最多。我们否决了上百张照片,最后让迈克尔去拍了乔伊丝的侄女,她实际上十五岁了,但是看上去挺孩子气。我们要的是一种健康、率真的性感,绝无性感少女洛丽塔那样的挑逗意味,我们特意避开了那种。这是希望小姐。(b)十七岁左右的姑娘,强调的是独立和自信。你仍然依附父母,但是已经做好了离巢的准备。(c)有你自己的生活。二十五六岁。按我们自己的经验,那些独立生活、与人合租公寓、努力保住工作的女人们总感觉如履薄冰,因此我们选择了一个漂亮又脆弱的形象。需要一个真命天子,但是没有的话自己也能过。(d

                      一,军籍。在他得到节度使的头衔之后,辽国人为他刻了官印,修了官署,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一句话,这个官是相当正规的,辽国没有半点歧视的意思。可是乌古乃拒绝,他是个聪明人,立即意识到问题的核心在哪儿。如果他接受了,请问他是“生”的,还是“熟”的?他本是生女真,得到辽国的官职后,可以狐假虎威,趁机扩大自己的势力。但如果加入辽国军籍,再把行政程度规章化,那么他还有多少自主的权力?所以,这一点一定得拒绝。他成功了,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说了些怎样的话,他既拒绝了官印,又保住了头衔,还没惹辽国人发火。这一点真让人神往,他得到了所有想要的,却把附带的代价统统推掉。留给子孙后代的,是一条自由发展的光明大道。第二,铁器。当时的生女真部落过的是渔猎生活,我们知道,处在这种层面的人类有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武器的品质。他们只能用自然界里天然生成的东西,比如石头、木棒,弓箭也会有的,只是使用的组件都是绿色成分,像兽筋做弦,木板弯胎,箭头是削尖的骨头。如果想用上铁器的话,很抱歉,那需要采矿、架炉、冶炼、锤锻等一系列复杂工种的配合,有多难请参考新中国成立后的电影《五朵金花》,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在深山里找铁矿石都是件撞大运的事,何况是十一世纪时连文字都没形成的女真人!于是,他们想用铁器只剩下了一条路——买。这就让女真人欲哭无泪了,让渔猎部落向封建国家买垄断品,简直是让海城市电表厂小区无业游民雕弓天狼去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阿依土拉公主嘛,可能性有,操作性太难啊。乌古乃解决了这个问题,用的办法既勤劳又诚信。他每天骑着马带着人冲向一个又一个的部落,和人打生打死,抢来数不清的好东西。这是勤劳。拿着这些东西去找商人,无论多高的价都不含糊,长期大量地买铁,建立起了牢固的合作关系。这是诚信。之后他死了,他的儿子们悲伤地埋了他,坚定地沿着他走过的路继续向前走,即继续抢,大面积地抢,让节度使的威名越来越强。买铁,不间断地买,充实部队,加强战斗力,投入到抢劫的新一轮浪潮里。如此循环,生生不息,在这个过程里,乌古乃的儿子们留下了各自的抢劫特色。一,劾里钵。这是个猛人,堪称抢劫工作做得最粗暴、最激情的一位。他上阵时从来不穿盔甲,夏天赤膊冬天单衫,打仗就跟到别人家里串门散步一样。被他访问的桓赧、散达、乌春、窝谋罕等部落都不存在了,被他吞进了完颜部。等部落壮大到一定程度之后,他给自己新加了个头衔,叫“都勃极烈”。从这时起,女真部落有了自己的阶层划分,一个雏形出现了,在当时谁也不知道它能变成什么,但是与周围相比,它独树一帜。劾里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乌古乃让完颜部女真有了发展的苗头,劾里钵让这个苗头转化成了实际。二,颇剌淑。他是劾里钵的二弟,哥哥死了他当家,哪怕劾里钵有十一个儿子也没办法。因为这是半原始半奴隶制部落,父死子继,把权力当遗产继承,那是到了封建社会时才有的好事。颇剌淑当了四年的首领后病死了,时间决定了他只是个过渡性人物。三,盈哥。盈哥也是个过渡性人物,但他因为另一个名字而长存,那人叫“阿疏”。阿疏是纥石烈部的首领,因为住得离完颜部很近,所以他的命运毫无例外地悲剧了。唯一有点特殊的是,阿疏很机灵,发现不好,单独逃了出去,躲进了辽国境内。阿疏的故事很长,长得跟辽国的年轮一样。四,乌束雅。又一个过渡性人物,劾里钵的长子,他终于熬死了所有的叔叔,让首领位置回到了劾里钵一系。刚刚有点根基的完颜部一连串出现三个过渡型人才,感觉上是昙花一现,好景不在了。但奇妙的是,这三个人都有一个特点——死得快。在他们一个接一个的快速死亡里,新兴的完颜部没有被烙上谁的坚实印记,让后来者难以驾驭;也没有谁能作威作福,把刚刚攒起来的家业败光。最关键的是,他们都死了,死在完颜阿骨打长到壮年,意气风发的时候。第十二章流散的镔铁在公元1113年的冬季,有一个巨大的猜想一直折磨着历史学者,一千多年以来,始终没有得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结论。它来自于一份力量调查表。让数字说话吧,辽国——疆域东北至今黑龙江入海口,北至蒙古国中部楞格河、石勒喀河,西至阿尔泰山,南至今天津市海河、河北省霸县、山西雁门关一线。全国共五京,六府,一百五十六州、军、城,三百零九县。人口繁盛,战骑百万,两百余年间执东亚牛耳,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它是真正意义上做到东亚第一强国的非汉姓种族。这是多么巨大的荣誉和威压。现在看第二份数字,完颜氏女真部落——在乌古乃出现以前,它在生女真聚集地的几十个部落里稍有头脸,仅此而已。乌古乃拼尽一生努力,攒到的家底是吞并了十多个部落。貌似很肥了,到劾里钵、盈哥时期,三兄弟传承,战胜纥石烈部,发展到三十个部落联盟。生女真大半个族群落入手中了,看着真是很强大,可实际上呢?生女真的世袭繁衍地是东沫江以北,宁江以南,地方千余里……也就是说,满打满算,只有方圆五百公里。说财富,只有土特产,比如貂皮、人参、蜜蜡、麻布等,都是要经过贸易之后才能转化成财富的东西。从这一点上,就注定了女真人没财富,辽国若说不买了,他们啥也卖不出去。说心气,自从有了女真人,他们一直是附庸,周边谁强大了,他们服从谁,从来没有挺直腰杆当家做主的时候。以上这些条条对比,哪一点能证明女真人,具体到完颜阿骨打在面对耶律延禧时,心灵能从仇恨转化出愤怒,而不是一以贯之的胆怯服从呢?他凭什么愤怒,他凭什么敢于想到反抗了呢?这是没法解释的问题,就像一百多年前的北美洲,有一个白人小男孩儿,他站在家乡的一条大河岸边,发誓将拥有十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个震死人的天文数字,可这个孩子和他的家,却只挣扎在温饱线上下。他父亲几次破产,每次破产后就会赶着一辆大马车,里边装满了各种自制的药水,比如墨汁兑白开水,之后赶到印第安人的部落里装哑巴,把这些水以超高价卖出去,功能据说是能治霍乱。就是这样的家世,本人还只有技工学校的文凭,这个小男孩儿在十几年之后赚到了十万美元,在几十年之后赚到了一个石油帝国。他的名字叫约翰·D·洛克菲勒,美孚石油创办人。洛克菲勒在只是小男孩儿的时候,是凭什么发誓自己一定会拥有十万美元的呢?这种自信,这种无论生在什么时代什么地点,拥有怎样的身份,都一定要成功,相信自己绝对会成功的信念,我们只能归结于命运。有些人是不可思议的,比如说约翰·D·洛克菲勒,或者完颜阿骨打。阿骨打当上首领之后,几乎是第一时间正规通报辽国人,俺要造反了。当时他哥乌束雅死了,他接任,一天天忙里忙外,搞东搞西,偏偏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辽国北疆少数民族负责部门等了好多天,没见他来递移交手续,终于愤怒了。辽国人派专人来问:“你们首领死了,为什么不来报丧?”言外之意很明显,你们整个部落都是我们辽国的产业,产权的转移需要我们的批准。你现在私自继承了,不知道是违法了吗?却不料阿骨打冷冷一笑,“你们也知道我这儿有丧事吗?知道为什么不来吊唁,反而怪我们有罪?”辽国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辽国和女真的关系是什么,两者的对比是怎样,这个阿骨打居然怪辽国没来吊唁,他居然把女真人和辽国的地位等同了起来!还有什么好说的吗,马上回去报告皇帝,北边又有人造反了,派兵来洗地。事情就是这样的,很简单很正常很频发,辽国的北部边疆常年叛乱,以前萧燕燕她大姐,名将耶律斜轸都是常驻北方,随时平叛。这时,完颜部女真造反的消息传了上去,很快到了辽国皇帝耶律延禧的面前。按说没有任何考虑的必要,直接发兵就是了。可是耶律延禧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的一生在一个个的关键时刻总会突然间暂停一下,仿佛他是个机器人,遇事儿得关机重启。他很慎重地问:“真的造反了吗?不见得吧,你们派人再去观察一下,别没事找事……”这命令让全体辽军郁闷。什么叫没事找事儿,反叛有时是事实问题,有时更是态度问题。多少年平叛的经验说明,不管对方有没有造反,只要有那个态度、那个苗头,就要狠狠地教训一顿。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反叛的隐患。不久,消息传了回来,说完颜部女真在修城堡造兵器,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造反前奏,百分之一百的准确。可是耶律延禧仍然在犹豫,他想了想,居然派了个人去问问。“完颜阿骨打,你修城练兵想干啥?”阿骨打很认真地回答他,“我们是小国,侍奉大国不敢缺礼。可大国不仅不施恩泽于我们,还包庇我们逃亡的犯人。这是什么道理?”逃亡的犯人,指的是盈哥时期的阿疏。还记得他吗,纥石烈部原来的酋长,被盈哥打败后逃到辽国寻求避难。盈哥、乌束雅、阿骨打都曾要这个人,可辽国无动于衷。辽国不可能还给他们,那样会失去两百多年以来的绝对话语权。什么是皇权,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不还给你。甚至要养着他,让阿疏成为女真部落里一颗定时炸弹,如果有必要的话,辽国派重兵护送阿疏回去,重新掌握纥石烈部,会从根本上瓦解完颜部四五代人建立起来的基业。这一次,阿骨打旧事重提。他说,如果归还阿疏,那么一切照旧,我们臣服;否则继续修城堡。事情终于没得可谈,耶律延禧在百忙中下令,征发浑河以北各军,由东北路统军司统领,去生女真部平叛党。终于发兵了,很不容易!这里要悄悄提一句,耶律延禧是非常忙碌的,他每天的日程排得满满的,今天要在帝国的东边打猎,明天要去帝国的西边打猎,后天要去南边……总之幅员辽阔的契丹帝国里每一块森林,每一片湖泊都留下了他矫健的身影,他到哪里都引起一片野生动物的鬼哭狼嚎。他爱打猎,就像赵佶喜欢金石花鸟翎毛丹青一样,都是先天带来的,谁也没法改变,什么局势面前也没法动摇。辽军在集结,女真人已经出兵。阿骨打东拼西凑,把儿子、侄子、外甥等亲戚全都发动起来,动员从他爷爷乌古乃开始积攒下来的全部家底,终于搞到了二千五百人。就这么多人,他踏上了征服辽帝国的路程。面对这二千五百人,八百多年前的完颜阿骨打会是怎样的心情呢?他会豪情万丈吗?他会,他在头鱼宴上近距离地观察过对手是什么人,这让他信心百倍,之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证明了这一点,在两军交锋之前,他的每一个举动,都是主动的。被动的,居然是手握雄兵百万的耶律延禧。所以,他在誓师大会上以光辉的形象历数辽国对女真人的欺压,女真人对辽国的服务,当然,他又提到了阿疏,这是所有女真人不能容忍的恶行,辽国一定要付出代价!这之后,台下应该会欢呼一会儿,可他的心会变得稍微的虚脱。不为别的,只要向台下看一眼,立即就会傻了。二千五百人,这点人连给辽国皇帝御营牵马都不够份。何况这些人个个衣衫不整,刀枪粗陋,甚至骑的马都没有鞍子。更要命的是,这些人的态度不那么积极。想想也是的,这些人来自不同的部落,都是由完颜家的长辈们持刀打劫吞并的,本来就有怨气,现在凭什么给你出力?更何况那是面对大辽国,这时候哪怕高天流云穿越过去,拿出全套《金史》,告诉他们未来有多光明,都没人相信。所以,阿骨打很快又说了另一番话:“你们同心戮力,有功者,奴隶部曲为平民,平民为官,原先为官的按功劳大小晋升。倘若违背誓言,身死梃下,家属无赦!”梃,大棒子,专指刑具。身死梃下这句不是威胁,阿骨打真的把一根大棒子带到了现场,给台下的人看。如此恩威并施,女真族终于跟着他走上了前线。想象那一刻,完颜阿骨打是激越的,他势必鼓起了全身的锐气,去鼓舞去带动这个原本充满了怨气,却不想反抗的民族,去主动挑战存在了两百多年的无敌怪物。那像什么呢,像传说中的驯象。人类把一头小象拴在一根铁柱子上,它会挣扎会摇撼,可是它太小了,根本挣脱不开。于是长久养成习惯,到它长大了,有足够的力气时,也认为铁柱子牢不可破,所以从心底里顺从了。女真人就是这样,长期的欺压是那根铁柱子,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哪怕有人告诉他们那根铁柱子已经是牙签了,也不敢去尝试。阿骨打要做的就是带着他们,甚至是驱赶着他们,去摇撼铁柱,把女真人心灵深处的那道枷锁砸碎。所以,第一战必胜,必须全胜!他进军的方向是南方,宁江州一带。宁江是辽、女真的交界地,女真人到达时,辽军的第一批军队也抵达了,是契丹、渤海人两族共计八百名骑兵。对,没看错,只是八百骑。其中的渤海人是被辽国的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灭掉的渤海国遗族,这就是辽国人对这场战争的预计。所谓的生女真人是什么呢,不过是些穿着兽皮,骑着无鞍马,拿的战斧都是不开刃的野人。就算他们每个人的战斗力都比狮子老虎强,当面对正规军时,也不过就是一场狩猎。事实也真是这样进行的,二千五百个女真人,对八百个契丹、渤海混成骑兵,战争记录居然全是完颜阿骨打的个人表现。完颜阿骨打一箭射死对方主将耶律谢十,率先冲入敌阵;他的儿子完颜斡本被敌骑包围,他冲过去解救;有人偷放冷箭,被他躲过,反射一箭,射死敌人……一系列表现之后,阿骨打在严寒中脱去了甲胄,近乎赤膊一样冲入了敌群。这是胆略,是英勇的象征,是勇士为了挑起士气做的举动。人们可以惊叹阿骨打的神勇,可是从另外一个方面去想呢,他要打先锋,他去救儿子,他要自己躲冷箭,亲自回击。他一个人上的战场?!最后还要赤膊上阵……这是他的命运,洪水临堤,他得一个人去刺破决堤的那一点。这才是当年的真相,二千五百个女真人就是这样打败了八百个混合杂牌军。战胜之后,阿骨打发现自己的目的达到了。女真人果然心气大涨,他们直扑宁江州,抄家伙先把壕沟平了,紧接着攻打城墙,城里的辽国人见势不好,有些人趁乱从东门往外跑。女真人追上去,全都砍倒,之后回来继续攻城。这再明显不过了,他们不想放过宁江州里的任何一个辽国人。另一方面,大后方来人了。他的弟弟撒改派自己的儿子来向阿骨打祝贺,贺词是这样说的:“哥,你赢了,真牛,弟弟我为你骄傲!这样吧,我看辽国是活不长了,你现在就当皇帝吧。”……这就是阿骨打的弟弟,他手下的高级助手,杀八百个敌人围攻一座边境州城就可以称帝了!可怜的女真人,他们有头脑吗?要特别提示的一点是,这个来祝贺的儿子是个大人物,他的名字叫完颜粘没喝,在以后,汉人俗称他为“粘罕”。阿骨打回答他们说:“一战而胜,便称帝号,示人何等浅薄!”打发侄儿回去后,他下令全力攻城,在辽国的援军到达之前,一定要攻下宁江州。从上面的事可以看出,这时的完颜部女真是一片可笑的愚昧,上面的人胡说八道,下边的人束手束脚,唯一清醒理智的只有完颜阿骨打。他要带着这样一群在深山老林里长大,啥也不懂什么也没见过的族人走向外面的世界,去征服世界,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当然,他也不必怕。他有个坚定不移永远可靠的好帮手,有这个人在,一切都好说。这人的名字叫——耶律延禧。耶律延禧对女真人的贡献一点不比完颜阿骨打小,历史作证,在每一个危险时刻,他都会及时地伸出温暖的大手,送来最无私的帮助。注意,是每一个危险时刻。比如这时,第一次走出深山的完颜部女真围住宁江州城聚众砸墙,这是自辽国建立以来极其少见的恶劣事件,边境以最快的速度上报给了耶律延禧。如果他认识充分,以皇帝的身份下令集结大军迅速出征的话,那么以宁江州边防重镇的防御,女真人刚刚打过

                      ,关于生命,关于她所经历一切的本质,她做了如此这般的表述;莫迪如此强势地走过人生,我才不信她会消融飘逝,像随温度上升而蒸发的水雾。莫迪的当前占据着我的注意力,将来留存下来的会是什么,这对于我来说根本不是个问题,比方说她会变成什么样,看上去年轻还是苍老,“她男人”能不能认得出她来,或者她的儿子是个婴儿的样子还是中年男子的模样,这一切都丝毫不相干。“扶我起来,扶我起来。”莫迪说。我抱起这一小把骨头,把它放直,把她细细的头发撩到后面,捋顺,然后说:“莫迪,消停一会会吧,我得坐一坐了。”尽管她根本没什么重量,同一个动作重复得多了,我的背还是开始抱怨了。简而言之,我的背相当不客气,我发现自己经常向它呼吁:坚持住,再等一会儿,你要挺住,还不能放弃啊。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觉得上班太累人了,我实在太累了,最多不过能摆摆样子,菲丽丝给我打掩护,吉尔也在尽她所能给我帮忙。我和吉尔一起下班回家的时候,我让她开车,我像个僵尸一样爬上楼梯,倒进我的大扶手椅里,坐在那里,绝对累垮了,几乎一动不动,慢慢积攒力量,好开车去医院。吉尔说:“别去,简娜,别去,你会垮掉的。”“我肯定得去啊。”十点钟,或者更迟一点,我回到家里,倒在浴缸里,泡上一个小时左右,或者脑袋下面枕个靠垫,在起居室的地板上躺着。吉尔给我端茶送汤。我像伊莉莎·贝茨一样,不止一次根本就没高兴起身上床,一晚上坐在那里,沉思默想莫迪这出大戏,好像它在我的舞台上,在我身体内部的什么地方上演着,而现实生活则被关掉了声音,在别处继续着。吉尔进来过,凌晨两三点吧,我说:“不要紧,不用管我。”但如果不是她来的话,我根本不会意识到这一切有什么不正常的。当然了,用吉尔的话说,我可能是“心绪不安”,过一阵就会好的。真正不安的是吉尔,我不上床睡觉,或者躺在地板上睡着了,遇到这种情况她就很害怕。但是她表现得很可爱,善解人意,得她妈妈的真传呢。这也没能挡住她不止一次地说:“简娜,和你住一起,我是真要成某人的翻版啦。”她指的是成我的翻版。说这话时,她显得凶巴巴的,又有些顽皮好笑,那表情在说,唉,说这话,那是因为我得自己照顾自己!“你的意思是说,我这个师傅太苛刻了?”“倒也不是这么说,但是我得多少就要付出多少,不是吗?”“我没想到我这么糟糕。”“我真的不介意。我和妈妈说这对我有好处。可以振奋精神。”“就像冲冷水澡。”彭妮太太也是个问题。“你为什么这么恨她?”吉尔相当惊讶,这样问我。于是我就得自问我为什么恨她。“她其实人挺好的,也挺有趣,她有好多关于印度的故事,而且她那么寂寞,她实在是个可怜的老太太。”“我一直对彭妮太太不好,确实大损我的人品,我这么做,是因为她得寸进尺。”“你会去看望其他的老太太,你能容忍她们。福勒太太死了以后,你还会去看另外两人吗?”“我总不能就这么把她们撂下吧?”“你真是够固执的,简娜,你得明白这一点。”我得明白,实际上已经明白过来的,是我允许吉尔进入我的生活,于是我的大门洞开,城防失守,领土沦陷,我不再有一块能称作为“我自己的”地方,既然都这样了,彭妮太太也就无所谓了。我回来看到吉尔和彭妮太太在厨房里开心地喝茶攀谈,于是我朝她们点点头,特意摆出一副心不在焉的严肃模样,像一个心里记挂着重要事务的大忙人。然后我退回我的卧室,紧紧地关上门。很快,我就又要离开卧室,去看莫迪。在家里,照吉尔的建议“休息”的时候,我也在想她,那还不如就去她身边呢,反正我的思想每时每刻都在她那里。医生护士都习惯我了,我去病房不分时候,他们不介意。我还见识了大病房里的生活。莫迪吃了中午的药,睡着了,我在那儿坐了一个多小时,等她醒来。护士长走进来,站在莫迪的床脚,开始聊天,说话含糊笼统,医院里好多信息,还有指示,就是这样传达的。她说有些她的病人从来没有访客。“他们的亲戚根本就当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于是,我去了大病房,看谁愿意和我聊天,同时还注意着莫迪,以保证她完全醒过来的时候我在她身边。以前我是那么害怕年老,害怕死亡,我甚至不让自己看街上的老人——对于我来说,他们不存在。现在,我在那病房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凝望,惊叹,好奇,钦佩。那些护士们……多么耐心,多么明理,脾气多么好!她们怎么做到的?这里有十八个左右的老人,个个都有这样那样难对付的问题,大小便失禁,或者瘸腿,或者痴呆,或者有病痛,或者——像莫迪那样——病危。她们来到这里,这些老家伙们在这里如此亲密地住在一起,住在这间沿两边墙摆满病床的病房里,她们之间的共同之处在于她们的需求,她们的虚弱,而且也就只有这些,因为来这儿之前她们并不是朋友。离莫迪房间最远的那床是一个九十六岁的老太太,是个成天笑嘻嘻的丑角儿,耳朵完全聋了,相当迷糊,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护士把她安置在椅子上,她在那儿坐着,也许能坐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然后跳起来,在一排排床之间散个步。但是刚迈出步子,她就迷了路,大家都在看她,有的面带微笑,有的烦躁恼怒,因为她现在找不到回去的路了。她会随意地停在一张床前,然后试图爬上去,毫不在乎床上已经躺了一个人。“玛吉,”床上的人喊,“你看不见我在这儿吗?”“你在我床上做什么?”老玛吉叫道,然后大家就开始喊了:“护士,护士,玛吉又闹了!”于是护士们跑过来,一般是一路哈哈笑着,说:“玛吉,你在做什么呢?”然后趁机带她去上厕所,反正她已经爬起来了……玛吉隔壁床是个“固执的”。唉,你真固执,护士们叹气,因为她又在自我表现了。她是个壮硕女人,有一张强势的脸,她时刻提防着,不让别人威胁到她认为属于她的一切。她的腿不好,只能架起来搁在面前。她抱臂坐着,监视着。或者读书,一般是浪漫小说,偶尔是航海故事,她很喜欢航海故事——《残酷之海》《霍恩布洛尔船长》。她已经住院三个月了。有些人已经在这儿待了好多年。她进来的时候,说道,我的名字是梅德韦太太。不许叫我弗洛拉。不许把我当小孩。哪个新护士来病房,叫她亲爱的,弗洛拉,那就会挨一顿教训:“不要把我当小孩哄,我的年纪都够做你的曾祖母了。”可怜的护士,她接受过训练,就是看其他的护士哄不肯吃饭的人,她们就像哄孩子一样,说:“乖,就吃一勺。”或者,“亲爱的,乖乖把布丁吃完好不好。”“啊,”她回答,“啊,梅德韦太太,我听你的,不过叫我多萝西吧,我不介意。”“我介意。”威严的那位说,她旁听护士们讨论各自的任务,玛吉需要这个那个,弗洛拉需要……“梅德韦太太。”她纠正她们,镇静,大声。“哦,梅德韦太太,亲爱的,你为什么这么固执呢,亲爱的?”“我不是什么亲爱的。”“的确,有的时候你不是……我们现在能带你去理疗室吗?好吧?”“不。”“为什么不?”“我不喜欢。”“但是那对你有好处啊。”“我不要人家给的好处。”“哦,梅德韦太太,你不想腿好起来吗?”“别傻了,护士,你知道就靠踢两下,腿再弯一弯根本好不了。”“是不会好起来,但是能让它们不会变得更糟啊。”“嗨,我在这里也没让腿歇着啊。”这话不假。每半个小时的样子,她就会脱掉脚上的轻塑料靴,我想大概是要松一松,免得总箍紧了会痛。她晃晃腿脚,用手按摩。然后是单调平淡的大嗓门:“护士,帮我把靴子穿上。扶我走到门口再走回来。”她对床是一个年过九旬的老太太,护士长告诉我她是个“夫人”。这帮护士都很令人钦佩,而这位护士长是核心,是我以前和乔伊丝说的“那个人”的化身。病房的气氛正是她决定的。她人到中年,一脸倦色,两条似乎有病痛的粗腿,还有一张叫人愉快、通情达理的宽脸,能让人产生信心。她时刻注意着,看她的护士们是否有一丁点的不和气、不耐烦。她们草率马虎,随便,而且——看上去如此——有时没效率,丢三落四,记不得这记不得那,于是就笑笑,道个歉来挽回局面,这些她都不在乎。相反,据我看来,她鼓励这种气氛。但是我看到,其中一个态度稍差、急性子的护士,对老玛吉说话时,语气有些尖刻,这时怀特护士长就把她喊来,对她说:“这个地方是她家。她只有这个家了。如果她愿意,就有权利发傻。不要催她和强迫她。我不允许这样,护士!”怀特护士长告诉我,那位夫人原来住在埃塞克斯乡下。她以前养着几条狗,还骑马纵犬打猎。她曾有一个大花园。为什么她会来到这儿,来到伦敦的一家医院里?护士长不知道,艾伦在这儿七年了,不喜欢谈论自己的过去。艾伦的耳朵完全聋了,腿也不好,所以她去一趟厕所,走过去要花十多分钟,回来也要那么长时间。她得要人搭把手才坐得下来。她的脸瘦削、可爱、精明,眼睛里闪烁着勃勃生机。她坐在那里,关注着病房里发生的各种事情,什么都不会错过,看见美好或是滑稽事的时候,会暗自微笑,看见不好的情形,会叹气……我进门的时候,她会朝我笑,指指手里,示意她在读我给她带的杂志:《乡村生活》《女士》《马与猎犬》。她耳朵聋得厉害,所以没法和人聊天。有的时候我和梅德韦太太聊天。不久前,她还在韦尔斯登经营着一家卖报刊和糖果的小店,她的丈夫去年才去世。她有一个住在英格兰西南部的女儿,偶尔会来看望她。很少有人来探望梅德韦太太。根本没有人来探望艾伦,她已经被人遗忘了。当然了,还是有各家教堂的牧师,以及做义工的年轻人会来探视,年轻人的来访让她们很是开心。坦尼森病房人人都怕的梅德韦太太会拿过去的故事款待这些访客,讲自己年轻时,像他们那么大时候的事,都是一战那会儿的旧事了。他们离开时,摇着脑袋,哈哈笑着,互相用眼神交流,因为那无限遥远的世界是那么近——离她那么近,这时她会看看我,于是我们也哈哈笑着,因为时间,因为时间玩的把戏。“啊,”她也许会一边盛气凌人地朝护士挥挥手,指示她把自己的眼镜拿过来(她只要往前伸四英寸就能够到了,可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做),一边感叹,“啊,我跟你说。当初我要是和那帮年轻人跳舞,随便哪一个我都能一直跳到他趴下为止,随便哪个晚上!要我说,跟我们当初比,这帮年轻人真不行。”然后她拿起她的小说,那小说或许叫《暮色里的激情》。我坐在那病房里,看着;坐在莫迪床边,看着。我在琢磨的,是也许可以再写一本小说,不过这次不写浪漫故事。我想写这些在病房里工作的姑娘,那个西班牙或是葡萄牙或是牙买加或是越南姑娘,一天要工作那么长时间,薪水却少得可怜,还得照顾家庭,抚养孩子,寄钱回去,给身处东南亚或是阿尔加维小村子或是西班牙腹地的亲戚。大家都不把这些女人放在眼里。相比之下,杂务工的工资还高些,他们满医院跑,带着一种自信,要我说,那自信源于工作不累。而我只知道一件事,这些护士很累。她们疲惫不堪,非常希望能准许她们上床睡觉,并且一觉睡上几个星期。她们都有着同样的表情,我看得出来,是忧心忡忡的表情,这种心情源于她们只勉强能够应付生活,时刻担心发生什么事——生个什么病,摔断一根骨头——让她们就此掉落下去。我怎么会看得出这种表情的?我记不得以前见过啊。我在哪儿读到过?不,我觉得这是因为莫迪:也许,当莫迪讲过去的事时,从自己过去的经历里挖出什么我现在记不得了的故事时,她脸上就是这样的表情,因为她心中有那种忧虑。这些女人们很害怕。贫困根本不给她们留下余地,而且她们还需要养活别人。在病房里,正是这些人会从别人的手袋里偷偷摸出钱包,这里拿上一镑,那里摸走几便士,偷拿一点饰物,往自己口袋里塞一个别人的橘子。没什么躲得过这些缺吃少穿之人的手指。而正是因为她们,伦敦这些伟大的医院,这些堪称世界医院之楷模、其名声鼓舞着从印度北部到非洲南部贫穷国度医生和护士的医院,也没法保护受其照料之人不遭贼手,一切可偷之物都可能被偷。我看过这些女人们工作,她们反手稍稍支一下腰,舒一口气,半是叹气半是呻吟;忙里偷闲,站在半掩的门后休息一下,脱下鞋子,放松放松脚;口袋里装着一支抽到一半掐掉了的烟,有空才能摸出来抽两口。她们待人也很好,会给我这样的人端茶,或者在哪个疯傻的老人手里放上一朵鲜红的花,好让她坐在那里盯着看,认为这大概是她这辈子从未做过的事,又或者是往没有人来探望的老人嘴里塞一块巧克力,巧克力是从有人探视的病人那里顺手摸来的。她们把一切看在眼里,发生了什么她们都知道,哪里都有她们的身影——而且,据我所知,没人注意她们。没谁把她们当回事。那么,闹维权运动的那些“勇士同志”们,或者工会那些爱管闲事的人,为什么不出手做点什么,解决解决她们的问题?好,这就是我想写的东西,但是写一本这样的小说,同写那些时髦女帽工人或者多愁善感的贵夫人,完全是两码事。今天,大牌医生与其手下新人。我正陪莫迪坐着,听到没铺地毯的水泥台阶上传来一阵好似羊群出动的声音,叽叽喳喳,咔嗒咔嗒。嗡嗡的说话声,听得最清楚的,是他浑厚的大嗓门。莫迪的门敞开着。羊群在门口站定。大牌医生是老年病专家,还是个世界级的专家,这是人家告诉我的。他开始滔滔不绝。这是胃癌,他们读过记录了,他们看过幻灯片了。典型症状是……下面几句话我听不懂。好,女士们先生们,请……于是一大群人冒了出来,一起挤进门来。莫迪坐着,稍稍勾着点腰,垂着头,是醒着的,瞪着床单。她看起来不舒服。跟着医生们一起来的护士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来莫迪不对劲,走上前来说:“福勒太太,亲爱的,靠着坐,嗯,靠着……”但是她知道莫迪是怎么一遍一遍地说扶我起来,扶我起来的,知道我是怎么一遍又一遍地扶她起来的,也知道莫迪平日就像现在这样坐着,一次好几分钟,好几个小时。我们把戏做足:让莫迪靠着枕头,她一言不发,一大帮医生围观。莫迪紧闭着眼睛。大牌医生犹豫着,拿不定主意要不要给她做检查,好让学生学到点东西,但是他最终决定还是不做了:但愿是人性让他做了这个决定的吧。他们后退几步,站到门外。大牌医生解释说,莫迪现在处于昏迷状态,会在睡梦中悄悄走掉。这让我大为震惊。护士也吃了一惊,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恼怒地叹了口气。因为莫迪多数时间是清醒的,努力克制着疼痛。她吃药后会沉沉地睡上一两个小时,然后又挣扎着醒过来。四周静悄悄的,一片肃然,大牌医生正在说,福勒太太是一个极其独立、富有自尊的人,她从来不想用药,而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必须小心监控——如此如此,等等等等——但是很幸运,她现在陷入昏迷,不会再醒过来了。护士很恼火。她训练有素,不允许自己与我有眼神交流,但是我们彼此都充分理解。因为,当然了,做监控的是护士们,关注着病人们的需求、情绪的变化,医生不过偶尔露个面,吩咐吩咐。我坐在这儿观察、倾听时,发现给人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护士和医生之间那条绝对不可逾越的鸿沟。知道实际情况的是护士们,对医嘱护士们会调整、改善,常常还干脆无视。发号施令的人根本不知道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如此之神奇的系统是怎么发展出来的?医生们离开去了主病房,喧哗声渐渐远去。莫迪低声说:“扶我起来,扶我起来。”护士抱歉地朝我笑笑。我起身,扶她起来,让她以原来的姿势坐着,不知为什么,这样的姿势倒让她更舒服。“我去关门,就关一分钟。”护士悄悄地说,意思是,医生就不会知

                      国”。而散布在中原四周的各少数民族,一概被称为“四夷”,根据其方位,又被分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这当然是一种笼统的称呼。如同我们当年将所有高鼻子凹眼睛的人都称作“西洋人”一样,这种称呼中包含着惊讶、畏惧、蔑视等复杂感情,还有对外来文化不求甚解的傲慢态度。在中原人眼里,四夷均是未开化的野人,非我族类,不相为谋。即使是像楚国这样曾经受封于周王室的国家,因为长期居于蛮夷之地,也被视为蛮夷之国,在《春秋》前期的记载中,从来不称之为“楚”而称之为“荆”,这就好比日本人不把中国叫做中国,非要叫做支那,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反过来说,中国人不把日本叫做日本,非要叫做倭,也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然而,正是这些不被正视的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一次又一次引起中原的战栗和震动。最严重的一次,莫过于周幽王年代的犬戎之乱,来自于西方的少数民族攻陷周朝的国都镐京,导致周王室东迁雒邑,由此拉开春秋时代的序幕。按照周礼的规定,礼乐征伐都是天子专享的权利。各诸侯国即使对四夷用兵,也要向王室报告,捉到俘虏则献给天子,由天子来警惧外来入侵者。这一规定,随着周王室的衰落,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前面提到过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向鲁庄公献戎俘,就是典型的“非礼”,被左丘明抓着小辫子数落了一通。谁也不能说左丘明批评得不对。但是,在外族入侵面前,周王室自身尚且难保,偏安雒邑之后,更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领导大家去征讨四夷,只能任由四夷肆虐中原。齐桓公既然以中原诸国领袖自居,主动担负起征讨四夷的责任,在客观上保卫了中原文明,就是大大的功德。至于献俘于鲁国这等芝麻小事,礼又如何,非礼又如何?想必周天子都不好意思提什么意见,何劳你左丘明搬弄是非?何等迂腐!公元前661年,北方的狄人大举进攻中原的邢国。据春秋时期的史料记载,狄人主要有白狄、赤狄、长狄三支,分布地域很广,进攻邢国的狄人部落当属赤狄。管仲对齐桓公分析说:“戎、狄均是豺狼之辈,贪欲难以满足。中原各国,多为近亲,同根同种,不可见死不救。宴饮娱乐,有如鸩毒,不可以留恋。诗经上说,‘岂不怀归,畏此简书。’请您立刻响应简书,发兵救援邢国。”所谓简书,是当年各诸侯国之间传递外族入侵信息的告急文书。因军情紧急,求援的书信写得很潦草,甚至来不及用绳子将竹简穿起来就送出去了,所以叫做简书。邢国有没有向齐国发送简书,史料并无记载。但齐桓公听从了管仲的建议,马上动员部队前去救援邢国。狄人来得快,去得也快,在齐国军队赶到之前,已经将邢国劫掠一番,转而进攻卫国。这是典型的流窜作案,破坏性极大,很难对付。当时卫国的国君是卫懿公。这里有必要简短地回顾一下:卫懿公的父亲卫惠公因为谋杀兄长急子和寿的罪行,于公元前696年被赶下台,逃到齐国投奔舅舅齐襄公。七年之后,齐襄公联合鲁、宋、陈、蔡等国,出兵讨伐卫国,帮助卫惠公重新夺回政权。但是,这个在列强刺刀的扶持下粉墨登台的复辟政权,一直没有被卫国人真正从心理上接受。据《史记》记载,直到卫惠公死后,卫懿公即位,卫国的大臣和百姓对这一家子仍然不感冒,而且“常欲败之”。但是,这位生来不被国人拥戴的卫懿公却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他的爱心不是献给卫国的子民,而是献给他的宠物——鹤。鹤是一种可爱的动物,神态飘逸,能鸣善舞。古往今来,很多文人雅士都写下了关于鹤的美好篇章,松鹤延年更是中国水墨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宋朝有个叫林逋的人,甚至将鹤视为自己的儿子,同时将梅花视为自己的老婆,因此有“梅妻鹤子”之说,传为千古美谈。一个国君喜欢鹤,很正常,人们最多说他附庸风雅。一个国君喜欢鹤,每天供给鹤好吃好喝的,修建楼堂馆所给鹤居住,也正常,人们最多说他奢侈浪费。一个国君喜欢鹤,每天供给鹤好吃好喝的,修建楼堂馆所给鹤居住,将精力全部放在养鹤的事业上,因而不理朝政,就有点问题,人们会说他不务正业。要命的是,这位卫懿公不但每天供给鹤好吃好喝的,修建楼堂馆所给鹤居住,将精力全部放在养鹤的事业上,因而不理朝政……而且,他将养鹤和朝政混为一谈,给鹤定等级、封官位。地位最高者,享受大夫待遇,可以乘轩(大夫专用之车)招摇过市,卫人戏称“鹤将军”。当时卫懿公听说狄人入侵,十分紧张,连忙下令动员部队,整顿军备,准备迎战。他自己也顶盔贯甲,手持祖传的宝剑,带着几位大夫站在校场的检阅台上。没想到站了一上午,准备好的演讲稿在肚子里都烂了几回,各支部队才稀稀拉拉来了不到十分之一的人。——人呢?——报告主公,大伙听说狄人打来了,全都跑到城外山上的树林里去了。——咳,这都什么世道?外敌入侵,当兵的不打仗,跑到山上去当土匪哇?——报告主公,大伙说,打仗这事不靠他们。——不靠他们,那靠谁?——大伙说,您不是有鹤将军吗,请叫鹤将军去迎敌!我们这些草民,不敢和鹤将军争功。“这……”卫懿公尴尬地朝左右挤出一点笑,“这些人也真是,我就那么点爱好嘛,再说,我这爱好没妨碍别人嘛,没妨碍别人……”他的爱好确实没妨碍别人。可是,既然身为国君,就应当知道当国君是一件很没乐趣的事。即使有点正当的个人爱好,都最好藏着掖着,不要让人家看到,君不见,当年鲁隐公跑到棠地去看鱼,都被臧僖伯叽叽歪歪说了一大通?哪有像他这样明目张胆挑战国家公器的?卫懿公站在检阅台上发了好久愣,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远方,宫中传来阵阵鹤鸣,那些清灵钟秀的羽族之物,想必正随着欢快的音乐翩翩起舞。他长叹一声,将大夫石祁子和宁庄子叫到身边:“留守国都的重任,就拜托二位了。”他将自己佩带的玉玦交给石祁子,意思是让石祁子临危决断;又将一支箭矢交给宁庄子,意思是请他像利箭一样保卫国都。这两个人默默地接受了任务。卫懿公亲自率领为数不多的部队出城迎击狄人。据《左传》记载,卫懿公摆出的阵容是:渠孔驾驶戎车,子伯站在车右担任护卫,黄夷为前驱,孔婴齐殿后。这是一次自杀式的进攻。毫无疑问,卫懿公是一个昏庸的国君,但他这一刻的举动,多少为他洗刷了一丝耻辱。那些躲在山林中的卫国丁壮,纵使有一万种理由不为卫懿公作战,但是将自己的家园拱手让狄人劫掠,又于心何忍呢?卫国军队与狄军在荧泽相遇,卫军惨败。渠孔与子伯请卫懿公拔去戎车上的大旗,微服逃跑,万念俱灰的卫懿公长叹道:“我就算逃回去,又有何面目见百姓?”卫懿公没有听从他们的意见,将自己当做活靶子吸引狄军的注意力,君臣几人最终全部战死。卫国史官华龙滑和礼孔成为狄人的俘虏。狄人一看这两个老头,精瘦精瘦的,带回去的话,既不能耕田,也不能养马,只能吃饭,当场就要把他们杀掉。两个老家伙也不慌张,砍刀架到脖子上了,才慢悠悠地吐出一句:“我们,杀不得。”据两个老家伙说,他们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卫国的“大史”。那个年代,大史不光写历史,还要负责国家的祭祀工作。“如果我们不向神祷告,神,就不会保佑你们。你们,也得不到卫国。”两个老家伙一本正经地说。就这样,狄人把他们两个给放回去了,要他们赶快向神祷告,保佑狄人得到卫国,并且说好,事成之后重重有赏。华龙滑和礼孔回到城里,见到守城的石祁子和宁庄子,就说了两个字:“快走。”从双方的战斗力对比来看,狄人完全占据优势,卫军弃城而走,不失为自我保全之策。到了夜里,卫国人偷偷打开城门,全体将士百姓倾城而出。狄人得到了一座空城。这对他们来说,很显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他们需要的是粮食、女人、壮丁、金银财宝,而不是城池。如果没有掳获到足够的俘虏和财物,这一趟就等于白跑。因此,狄人又追踪上去,在黄河边将卫国人大杀了一阵,这才满载而归。狄人对卫国的入侵引发其他国家的人道主义救援。宋国首先派部队渡过黄河,趁着黑夜迎接幸存的卫国子民。这个时候清点幸存者,只剩下七百三十人。在齐桓公和宋桓公的主持下,从共、滕两邑抽调居民四千余人,与卫国遗民凑足五千人之数,迅速开始了重建卫国的计划。前面说过,齐僖公的女儿、齐桓公的姐姐宣姜本来要嫁给卫宣公的儿子急子,却被卫宣公这条老淫虫捷足先登,成为了卫宣公的夫人。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寿被刺客杀死。卫宣公死后,小儿子朔则即位为君,也就是卫惠公。后来卫惠公被赶下台,逃到齐国避难七年。在这期间,宣姜又与卫宣公另一个儿子公子顽通奸,并生了一堆儿女。关系虽然很乱,生下的这堆儿女现在却可以派上用场了。老大是个女儿,嫁给舅舅齐桓公做小妾,被称为齐子,也就是齐国的长卫姬,深受齐桓公宠爱。齐桓公如此仗义地帮助卫国重建,很难说有没有被吹过枕边风。老二公子申,在卫国重建的计划中,被任命为新一任卫国君主,也就是戴公。在齐桓公的主持下,各诸侯国出钱出力,借曹国的地盘为戴公修筑宫殿和城池。可惜,戴公无福消受,不久就去世。老三继承了老二戴公的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卫文公。老四是个女儿,嫁给了宋桓公,成为宋桓公夫人,也就是著名的宋襄公的母亲。宋桓公积极派部队迎接卫人,参与卫国重建,多半也与这位夫人有关。老五也是个女儿,嫁给了许穆公,在《左传》上被称为许穆夫人。在齐国、宋国热火朝天地帮助卫国重建的时候,许国却一直袖手旁观,没有任何表示。对此,许穆夫人非常郁闷,作了一首《载驰》:〖载驰载驱,归唁卫侯。驱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则忧。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视而不臧,我思不远。既不我嘉,不能旋济。视而不臧,我思不閟(bì)。陟彼阿丘,言采其蝱(máng)。女子善怀,亦各有行。许人尤之,众稚且狂。我行其野,芃(péng)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大夫君子,无有我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诗中之意,既痛心于卫国的危难,又抱怨老公许穆公对重建卫国的大事不闻不问,使得自己在两位姐姐面前很没面子。相比齐桓公、宋桓公两位姑爷的阔绰,这位许穆公实在是寒碜了点,也难怪老婆抱怨。但是,如果考虑一下许国的实际情况,他不参加卫国重建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许国国小,人少,还有过一段被郑国统治的经历(郑庄公死后,郑国军队如约撤离许国,恢复了许国的独立),自己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哪有银两去支援卫国建设?这事给男人们一个教训,自身实力不强的话,娶老婆之前最好先看看老婆的姐妹嫁得好不好,如果遇上一两位财大气粗又出手大方的连襟,这辈子都别想在老婆面前抬起头来了。齐桓公派公子无亏带兵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保护卫国的新朝廷,赠送牛、羊、猪、鸡、狗各三百只,还有建筑材料一批,连卫国国君一家穿的衣服、布料甚至连女眷乘坐的车马都一一馈赠。老三卫文公倒是很对得起两位姐夫的照顾,他穿着粗布短衣,与五千子民同甘共苦;大力发展农、工、商业,提供优惠政策,搞活经济;尊师重道,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大胆任用贤能之士,同心同德,共建卫国的未来。短短两三年,卫国的实力大增,从重建之初的革车三十乘,突飞猛进地发展到三百乘。狄人在卫国尝到了甜头,不愿意回到北方的严寒之地,稍事休整之后,于公元前659年再一次入侵邢国。齐、宋、曹三国军队开到邢国的聂北,一方面是为邢国打气助威,另一方面则是审时度势,以待战机。但是没想到,邢国人在狄人面前不堪一击,部队很快崩溃,邢国人纷纷跑到聂北投靠联军。不难发现,齐桓公作为当时天下的霸主,面对狄人的入侵,虽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但自始至终,齐国的军队没有一次和狄人正面交锋的经历。公元前661年救邢,齐人慢半拍,狄人已经横扫而去;公元前660年救卫,还是慢半拍,卫懿公战死,卫都沦陷;这一次再救邢,三国联军作壁上观,直到邢国崩溃,狄人劫掠一空,才象征性地追击了一阵。齐桓公为什么始终不愿与狄人交锋?笔者在此大胆猜测,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北方少数民族战斗力极强,大部队交锋的话,中原军队胜算不大。回想当年,北戎入侵齐国,齐僖公还向远在河南的郑国求援,畏敌之深,可见一斑;而郑庄公派了世子忽带兵前往,斩首三百,就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战果了。一年前狄人入侵卫国,不但突入卫国首都,更将其国民杀得只剩下七百三十人。宋桓公派兵渡河迎接卫国遗民,也只敢在夜里偷偷行动,生怕狄人发觉。以现在齐国军队的实力,不至于害怕与狄人交战,但绝无完胜的把握,齐桓公和管仲不想打无把握的仗,所以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战略。第二,狄人来去如风,目的不是攻占城池,而是劫掠人口与财物。齐桓公率领的中原联军即使有把握一战,也不一定能求战得战,狄人很可能避其锋芒,等联军退后再卷土重来。往复数次,则中原疲惫,而狄患犹存。所以,齐桓公组织中原诸国救援邢国,更多是为了表现一种团结抗战的姿态,既提高了齐国的威望,又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狄人。当然,作壁上观不等于袖手旁观。经过狄人的扫荡之后,邢国国都一片断壁残垣,惨不忍睹。齐桓公再一次扮演了战后重建者的角色,协调各诸侯国出钱出力,在夷仪为邢国建立新的城池。与此同时,诸侯为卫国新建的都城楚丘也接近完工。公元前658年,卫文公带领子民迁入楚丘,结束了流亡生涯。据冯梦龙说,卫文公重新立国,对齐桓公这位舅舅加姐夫(这都什么关系)十分感激,写了一首《木瓜》之诗相赠:〖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如果没弄错的话,这《木瓜》所写的是男女之间的情窦初开,如果用来形容两国之间的关系,未免太肉酸。还是那句话,有没有这回事,咱们姑妄听之。《左传》记载齐桓公帮助邢、卫复国的事:“邢迁如归,卫国忘亡。”意思是说,邢国人迁到夷仪,就像回到了自己家里一般开心;而卫国人进入楚丘,如同没有经历过亡国灭种的危机。帮人帮到这个份上,无论如何值得表扬一下。【什么风都不如枕边风】周,原来只是商朝政权统治下的一个小诸侯国,或者说一个小部落也未尝不可。在周文王和周武王年代,周通过“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等手段,励精图治,不断扩大影响力,终于联合其他诸侯与部落,在牧野一举打败商朝大军,并取而代之,成为中原各国的共主。但是,必须看到,周武王之所以能够打败商纣王,是依靠了诸多受商朝压榨的诸侯部落。据《史记》记载,周武王即位的第九年,在盟津大会诸侯,商量讨伐商朝的大计,与会诸侯多达八百人。没有这些盟友的支持,单靠周的力量,完全不可能与商朝抗衡。牧野一战无疑奠定了商朝灭亡的基础。但是,牧野之战并非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而是仅仅在一天之内就结束了。一战定胜负,虽然简单快捷,但也意味着,商朝虽然灭亡,它的贵族势力并未受到实质性的损伤,对于周政权来说,仍然是一个极具威胁的群体。为了解决这一威胁,周王室除了分封了一大批同姓诸侯国,还将一批异姓贵族分封到新的土地上,用以加强对商朝遗民的监控。对于投降的商朝贵族,周王室也采取了分而治之的办法。一是将商纣王的哥哥微子封为宋国国君,使其仍然祭祀商朝的祖先,以安抚商朝遗民;二是将商朝的士族交由姬姓诸侯带到封国去,使其成为这些诸侯国的“国人”,甚至卿大夫阶层。这样既可以消除他

                      。反正报纸上看不出颜色来。报纸照片显示的只有车子的大小,婴儿死处的亮光。现在婴儿们是永远不为人所见了,因为做母亲的甚至没给他们充满信任感的脸蛋拍过一张快照。萨尔跳起来,尖叫:“啊!瞧啊!一只甲虫!”还跺在她母亲的脚上。玛维斯刚刚说过“是的,女士,他每天回家吃晚饭”,可是不明白这件事有什么意义:有个每天回家的丈夫。有点什么意思吧。记者走了之后,她想去看看萨尔在她侧胁上掐出的伤,可弗兰克还在卫生间,大概睡着了,去打扰他可不是好主意。她想从沙发塑料面的缝隙中抠出土豆片的碎渣,但她想去的地方是凯迪拉克车里。车不是她的;是他的,可是玛维斯可能爱那车胜过他,就对他撒谎说备用钥匙丢了。琼恩临走时,她最后说的话就是:“车子可不是新的。有三年了。是六五型的。”要是可能的话,她宁愿睡在车里的后座上,蜷在那对双胞胎待过的地方,他们俩才是唯一乐于有她陪伴,不向她挑事的人。她当然不能睡在那儿。弗兰克告诉她,她这辈子最好别再碰那辆凯迪拉克,更不用说开它了。所以当她偷开的时候,她和别人一样吃惊。“你没事吧?”弗兰克已经躺在了被子底下,玛维斯吓醒了,那一惊很快就融进熟悉的恐惧中。“我没事。”她摸着黑想找出点线索。尽量提前感觉到、嗅到他的情绪。但他是一片空白,就像报纸采访当晚的饭桌一样。完美的肉条(不太紧,也不太松——用两个鸡蛋成就了这种不同)应该让他吃得高兴了。饭菜和他都达到了一种平衡:吃进了足够的,手里还有足够的。无论如何,他在饭桌上还是平和的,甚至是爱说笑的,而余下的孩子则大胆随便。萨尔用她的盘子撬开了弗兰克的旧刮脸刀,问了她父亲一系列的问题,每个问题的开头都是“这刀快得能……”。而弗兰克就会回答说“能剃下巴的胡须也能切断软骨”或者“割掉一只臭虫的眼睫毛”,引得萨尔哈哈大笑。当比利·詹姆斯把酷爱牌饮料吐到玛维斯的盘子里时,他父亲说道:“把番茄酱递给我,弗兰基;比利,别拿你妈的饭菜闹着玩儿了,听见没有?”她没想到会花费这么多时间,看着家人在晚餐桌前的样子,高兴地听着别人的笑话,她知道弗兰克是放任孩子这样做的。办报纸的人一心想有些抓住人心的消息,而琼恩,“《信使报》唯一的女记者”,则具有人情味。弗兰克在床垫上弄出调整姿势的响声时,玛维斯没打算做出坚强的样子。他穿着短裤了吗?要是她知道这一点,就会明白他是不是想和她亲热,可是她不碰他就没法弄清。弗兰克像是要满足她的好奇心似的,猛地弹了一下他拳击短裤的腰带。玛维斯松了口气,让自己叹出声,希望听着像是打鼾。她那声叹气还没完,被子已经被掀掉了。他把她的睡袍拉上去,遮住她的脸。她听凭他摆布。她判断错了。又一次。他是要先做这事,然后再做其他的。余下的孩子会躲在门外窃笑,萨尔的目光还会像刚听到那一事故时一样冷酷和不肯原谅。在弗兰克上床之前,玛维斯正在想她该做一些重要的事情,可想不起是什么事了。就在她刚想起来时,弗兰克问了她是不是没事。现在她觉得自己真的没事了,因为她忘掉的那件重要的事再也不必做了。眼下这事会像通常情况下一样很快就干完呢,还是没完没了地在一种无言的疲惫中渐渐衰退?两种情况都不是。他没有穿透——只是来回蹭着达到高潮,一边隔着蒙着她脸的睡衣咬着她的一绺头发。她简直成了一个真人大小的“破衣烂衫的安”了。事过之后,他摸着黑对她说:“我不知道,玛维(“玛维斯”的昵称。)。我就是不知道。”“什么?你指的是什么?你不知道什么?”她该这么说吗?还是干脆什么也不说?玛维斯选择了保持沉默,因为她恍然大悟他不是在和她而是在和门外窃笑的其他孩子说话。“也许,”他说,“也许我们能把这事处理好。也许不成。我真的不知道。”随后,他打了个大哈欠,“看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知道,这是一个信号——给萨尔,给弗兰基,给比利·詹姆斯的信号。她等候着,一直到天亮也没合过一会儿眼。弗兰克睡得很沉(他一停止闷死或勒死她就倒头入睡了),她原可以立刻溜下床,打开门,不光是为了吸点户外的空气。她确知萨尔就蹲在那儿——准备着猛扑上来或者抓住她的腿。她会缩起上唇露出十一岁的牙齿——对于要大吼的嘴来讲,那一口牙太大了。玛维斯想,天亮是关键。他们会同意用夹子整治她,但或许还没设下。她必须全神贯注地把它找出来——在它弹起之前。第一道灰亮出现的时候,玛维斯慢慢地下了床。如果弗兰克醒了,这事就完了。她抄起一条红色休闲裤和一件蠢鸭牌运动衫,就进了卫生间。她从篮子里取出一件脏乳罩,麻利地穿戴起来。没有短衬裤,而且她也不能回到卧室去取她的鞋。经过余下的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大事。门开着,虽然没有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但玛维斯一想到要接近那儿,就感到发冷。过道尽头的左侧是不大的厨房兼餐室,右侧则是客厅。她得决定走哪条路再跑过那个门口。他们大概会以为她像往常一样径直到厨房去,看来她该直奔前门。也许他们盘算着她会改变习惯,根本没在厨房里放夹子。她突然想起,她的钱包还在客厅的电视柜上,那个小柜子在电视机坏了以后就充当杂物箱了。而备用钥匙就别在钱包内层的一处破口下。玛维斯屏住呼吸,面对黑暗睁大眼睛,快步走过余下的孩子敞开的房门。由于背对着可能有危险的方向,她感到燥汗和湿冷一起袭来。她不仅想起来了放钱包的地方,还记起了萨尔的高筒橡胶靴就在前门口。玛维斯抓过钱包,把脚伸进女儿的黄色靴子,就逃到了前门廊。她没朝厨房的方向看,而且后来再没看到那地方了。她出屋门时太紧张了,直到把凯迪拉克从路边开出来,才意识到还没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她朝佩格家开去。她和那女人并不很熟,但她在葬礼上流的眼泪很让玛维斯感动。她一直想对她了解更多些,但弗兰克总有些办法阻止她们的相识变成友情。一盏路灯似乎在几英里之外,太阳又不情愿升起,因此她找起佩格家来很费了一番劲儿。当她总算找到了的时候,就把车停在街对面,等着天大亮再去敲门。周围一片静谧。矮牵牛花丛中有个木雕女孩,面部遮在一顶鲜蓝色的女帽下面,斜握着一只喷壶,脚边围着一群大大小小雕刻的鸭子。边缘分明、修剪齐整的草坪看着就像名贵羊毛地毯的样品。一切都是静止的,小风车和周围的常青藤也一动不动。不过,房子旁边一株比佩格家房顶还要高、还要老的莎伦玫瑰却在摇晃,在空调排出的空气中舞摆,将蓬乱的花朵和花蕾垂向草丛。那样子像野花,玛维斯的脉搏随着它的舞动剧烈跳动起来。凯迪拉克里的时钟显示才五点半。玛维斯决定先开车转上一会儿,到合宜的时间再回来。大概在六点吧。但是到那个钟点,他们也会起床了,而弗兰克就会发现车给开走了。他肯定会报警的。玛维斯从路边驶开,为自己的愚笨又伤心又惊恐。不光是邻居们熟悉这辆汽车,而且今天的报纸上还会登出汽车的照片。弗兰克刚买下车开回家的那天,街上的男人围过来拍拍车顶,把头伸进车里嗅着,还按了喇叭,哈哈大笑。他们笑了又笑,因为车主不得不隔两三个星期就借一次割草机;因为车主家的窗户上没有窗纱,家中没有可以看的电视机;因为三个月前他家前廊的六根柱子才漆了两根白漆,其余的还漆着黄色;因为车主整宿睡在他买来、停在自家门前的这辆车的方向盘后面。而邻家的女人们见玛维斯在阴天里戴着墨镜开车带孩子去白堡,都直愣愣地瞪眼看着,不停地摇头。她们仿佛从一开始就知道,这辆凯迪拉克有一天会臭名远扬。玛维斯用每小时二十英里的慢速驶上了一二一号公路,多亏有天亮前的余暗掩护。她驶过县医院门前时,一辆救护车静悄悄地滑出车道。明亮的急救灯射出的灯光将白底绿色的十字照进黑暗中。她曾经在那里当过十五次病人——其中四次是因为生育。在倒数第二次因为双胞胎出生而住院时,玛维斯的母亲从新泽西赶来帮忙。她操持家务,照顾其他孩子。三天后双胞胎出生了,她就回到帕特森去了——玛维斯估摸着有三小时的车程。她可以在《秘密风暴》开演前赶到那里,她整整一个夏天都没赶上看那部影片。在一处代卖饮食的加油站,玛维斯查看了她的钱包,然后才回应加油工。在她的驾驶执照后面折着三张十美元的钞票。“十。”她说。“十加仑的油还是十美元的油,女士?”“十加仑。”玛维斯注意到旁边的停车场上,一个早餐亭的窗子映出晨曦的珊瑚色。“那地方开门吗?”她盖过高速路上卡车的轰响喊道。“开门,女士。”她轻快地在砾石路上朝早餐亭走去。亭内,女售货员在柜台后边吃着酸苹果馅饼和粗燕麦粥。她用一块餐巾盖上盘子,又抹了下嘴角,然后才问玛维斯早上好和要什么。玛维斯拿着一纸杯咖啡和用餐纸包着的两个甜甜圈往外走的时候,在出口宣传Hires牌饮料的镜子里看到了女售货员在咧嘴笑。那笑容让她走回加油站的一路上都心里别扭,跨进车里才看到脚上那双鲜黄色的靴子。她把车驶离加油站,停在早餐亭背后,然后把早餐放到仪表板上,同时在储物箱里翻弄着。她找出了一品脱未开的时代品牌威士忌,还有一瓶剩下一英寸左右高的苏格兰威士忌,一些餐巾纸,一个咬环,几根橡皮筋,一双脏袜子,一只电池已耗尽的手电筒,一管唇膏,一张佛罗里达地图,几卷去口臭的薄荷糖和一些交通罚单。她把咬环放进钱包,把头发编成一条难看的小辫子,从橡皮筋里伸出来的松散部分就像鸡毛。她还用陌生人的唇膏在嘴上涂了涂,随后便在座位上坐好,啜饮起咖啡来。她刚才太紧张,没有要牛奶或糖,只是要了黑咖啡,现在没法强迫自己喝下第三口了。那陌生人的唇膏把纸杯边缘蹭得乱七八糟。凯迪拉克每跑九十英里就要喝掉十加仑汽油。玛维斯没想好是先给她母亲打电话还是一直开到母亲家。后一种设想似乎更精明。弗兰克这时可能已经或者随时会给岳母打电话。让她母亲如实回答会更好:“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到帕特森的车程是五小时,不是三小时,等她看到路标时,只有四美元七十六美分了。油表已经指到零了。街道比她记忆中要窄,店铺也不一样了。朝北的树叶已开始变黄。驱车在树木形成的阳光斑驳的夹道中,她觉得道路似是向前滑行而不是向后退去。她的车速越快,前面的路越长。凯迪拉克在离她母亲的房子一个街区的地方就停下了,但玛维斯勉强穿过十字路口,把车停在了路边。来得太早了。在孩子们下午被接走之前,她母亲不会从幼儿园回家的。房门钥匙没再放在驯鹿模型的下边,于是玛维斯便坐在后门廊上挣扎着脱掉那双黄靴子。那双脚看着就像不是她的。早在五点半钟,玛维斯还在盯着佩格家的莎伦玫瑰时,弗兰克就已经打过电话了。勃迪·古德罗告诉玛维斯,说她跟他讲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些什么,他以为他是什么人,竟把她从睡眠中叫醒,然后就挂断了电话。老太太不高兴。当时不高兴,后来当她女儿像是黑洞中出来的蝙蝠似的轻敲着厨房窗户时还是不高兴,她一开门就是这么说的:“丫头,你那样子就像是从黑洞中出来的一只蝙蝠。你穿着一双孩子的鞋到这儿来干吗?”“妈,就让我进去吧,好吗?”勃迪·古德罗只有一块牛肝凑合够两个人吃。母女两人在厨房吃饭,玛维斯现在像模像样了——洗漱梳头,服了阿司匹林,还穿着勃迪有些大的便服。“好啦,让我明白明白吧。我倒不是非听不可。”玛维斯还想再来些小豌豆,把碗歪过来看还有没有剩下的。“我能够明白你这次来的原因,你知道。谁都明白,”勃迪继续说,“有个蚊子脑袋就能想明白。”碗里还有些。两三汤匙吧。玛维斯把剩下的小豌豆全都拨到自己的盘子里。不知道有没有饭后甜食。她母亲的盘子里还有不少炸土豆片。“你还吃那些吗,妈?”勃迪把她的盘子推给玛维斯。盘里还有一小块牛肝和一些洋葱。玛维斯把这些统统刮到了自己的盘子里。“你还有孩子们嘛。孩子是需要母亲的。我知道你挺住了,亲爱的,可你确实还有余下的孩子啊。”牛肝做得好极了。她母亲总是把紧绷绷的外膜剥得干干净净。“妈,”玛维斯用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唇,“你为什么不去参加葬礼呢?”勃迪挺直了身板。“你们没收到汇款吗?还有花?”“我们收到了。”“那你们就知道为什么了。我得作出选择——帮助埋葬他们还是花钱来回坐车。我没那么多钱两样都办到。我跟你全讲过了。我直截了当地问过你们怎么做更好,而你们俩都说要钱。你们俩都是这么说的,两个人。”“他们要杀死我,妈。”“你想让我在余生里一直头顶着那个负担吗?我还没为你和那些孩子尽够一切力吗?”“他们已经要下手了,可我逃了出来。”“你是我所有的一切,如今你的兄弟们已经不在了,他们让人开枪打死了,就像——”勃迪拍了一下桌子。“他们无权杀死我。”“什么?”“他在让余下的孩子这么做。”“什么?做什么?说出来,让我能听清楚你的话。”“我说的是他们打算杀死我。”“他们?谁?弗兰克?怎么是他们?”“他们所有的人。孩子们也一样。”“杀死你?你的孩子们?”玛维斯点着头。勃迪·古德罗先是大睁着眼睛,继而用手撑住前额,低头看着膝头。有一阵子,母女俩谁也没说话,可是后来,勃迪在水池边问道:“那对双胞胎也想杀死你吗?”玛维斯瞪着她母亲。“不!噢,不,妈!你疯了吗?他们还是婴儿哪!”“好啊。好啊。只是问一问。这不正常,你知道,以为小孩子们……”“不正常?这是——这是邪恶!但是他们会照他说的做。现在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已经试过了,妈!”“怎么试的?他们做了什么?”“萨尔有一把剃刀,他们都瞧着我笑。时时刻刻都盯着我。”“萨尔拿那把剃刀干了什么?”“她把剃刀放到她吃饭的盘子旁边,一直看着我。他们都看着我。”两个女人都没再谈这件事,因为勃迪告诉玛维斯,如果——而且也只有她不再这么说话,她才能住在这儿。她不会告诉弗兰克——就算他再来电话—也不会告诉别人玛维斯在她这儿,而如果她再说一个关于杀人的字眼,她就马上给他打电话。过了一星期,玛维斯又上路了,不过这次她心中有了打算。几天之前,她听到她母亲小声对着电话话筒说:“你最好尽快到这儿来,我指的是马上。”随后,玛维斯趁着勃迪在游戏校园公司上班,边绕着房子走边想: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她取出了她能够找到的前面两样:两封褐色政府公函里的支票和两个拜耳瓶子,信封原是摆在她的一个战死兄弟的照片前面。她从勃迪的首饰盒里拿出了一副仿钻石耳夹,偷回了她母亲认为藏得严严实实的汽车钥匙;把剪草机里的两加仑汽油倒进了凯迪拉克的油箱,然后把车开出去再多加些油。在纽瓦克,她发现了一家叫施勃伯爵的喷漆店,便在基督教青年会宿舍待了两天,直到把车喷成了品红色。广告上说的二十九美元原来只是对标准规格的汽车而言,对这辆凯迪拉克,他们找她要了六十九美元。至于内衣和带皮带的凉鞋,她是在伍尔沃思连锁店里买的。在“好愿”二手商店,她买了一套浅蓝色套装,料子是速干的;还买了一件白色纯棉套头衫。她心想,穿这些东西去加利福尼亚正合适。正合适。她在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份新版的行车地图,从纽瓦克驶出,加速向七○号路驶去。随着东部被甩得越来越远,她的心情也越来越愉快了。以前她只有一次这么愉快过,那还是小时候乘转盘火箭的事呢。当火箭向下俯冲时,她乐得头晕目眩;刚刚慢下来就头朝下地升到转盘高处,那种心惊胆战的刺激到了极点,虽然她和别的乘客一起尖叫,内心倒是一种安稳的激动,因为尽管

                      十日,李适下诏命令天下所有钱财全部归尚书省下属的金部、仓部掌管,同时撤免刘晏的转运、租庸、青苗、盐铁等使的职位。一个月后杨炎又借着刘晏奏疏不实的罪名,暗中上疏弹劾刘晏,结果李适下令将刘晏贬为忠州(今重庆忠县)刺史,那个时候崔佑甫已经是处于昏迷状态,再无力保护刘晏。史料上没有关于刘晏被贬后对杨炎有什么反击的记载,或许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其中是杨炎在搞鬼,但是对于杨炎而言,使刘晏被贬只是他报复刘晏的第一步。而终极目的则是置刘晏于死地!崔佑甫在世时,杨炎或许还无法达到这个目的,但崔佑辅去世后,当时朝廷没有人再能制衡杨炎,刘晏终于在不久后走到了人生的终点。两税法的实行让杨炎在朝廷之内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进而成为皇帝身边的第一红人。史料记载从崔佑甫病重不能处理政务之时,杨炎事实上就已经成为朝廷首席宰相,开始大权独揽。崔佑甫去世后杨炎更是成为皇帝身边的第一红人,皇帝对他言听计从。刘晏虽然已经被外贬,不再对杨炎构成实质性的威胁,但杨炎那狭小的心胸,始终因自己前程曾经差点毁在刘晏手里而耿耿于怀。现在刘晏已经与自己不再是一个档次的对手,杨炎并不认为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相反他却认为不能让对手有丝毫东山再起的机会,这比什么都重要。于是,建中元年(780年)七月,在崔佑甫去世一个半月后,杨炎秘密指示心腹时任荆南节度使的庾准上疏诬告刘晏,说他在忠州致信朱泚请求营救,说了很多泄愤的话,并且诬陷刘晏在忠州大肆招兵买马,想要抗拒朝廷。杨炎这次之所以将自己隐藏起来,而让庾准充当马前卒,是因为他心中明白如果自己再一次亲自上阵诬告刘晏,很可能会引起皇帝陛下的反感,而忠州正好在荆南节度使的管辖范围之内,相比自己而言,庾准作为刘晏的主管领导,他的话更具可信性。当然,杨炎在这中间并不是只充当一个幕后操纵者,他给自己定位的角色是——证明人。“杨相,你认为庾准的上奏属实吗?”“臣已经派人去调查过了,庾准的上奏确实属实,看来先前刘晏和黎干等人意图谋反的事情并不是空穴来风啊!”当李适向杨炎求证时,杨炎不慌不忙地说了上述那些话,最终他也没有忘记撩拨起李适先前对自己状告刘晏意图谋反的记忆。话语来去之间,刘晏命运已经决定。建中元年(780年)七月二十七日,李适派出心腹宦官秘密前往忠州,任务是缢杀刘晏。一代理财专家刘晏最终就这样被谗杀,谁也不能否认刘晏的才能,然而这个才学之士却倒在了政治斗争中,倒在了一个气量狭小却位高权重的人手中。分析整个事件,刘晏之所以最终被谗杀,除了杨炎“居功至伟”之外,与当时帝国财政改革的成功后,皇帝李适心态产生微妙的变化也是密不可分的。李适本就是个性情急躁的人,应该说历经安史之乱后的大唐帝国到了他这里,由于实行了财政改革和两税法,帝国恢复了一些生机,但这仅仅是万里之行迈出了第一步,可是在没有经过什么历练的李适看来,这已经是莫大的成绩了。他的性格和经历决定了,他不可能像他的先祖李世民、武则天甚至李隆基那样对国家形势有客观全面冷静的认识,所以刘晏之死表面看是杨炎造成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李适那里。没关系!李适!初继大统的你或许还需要历经千锤百炼,才能如凤凰一样展翅飞翔,现在你最需要做的是通过误杀刘晏这件事来反思自己。这个国家那么大,一个刘晏倒下了,还有千千万万个刘晏。更何况宰相杨炎的才能比之刘晏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证明,李适或许反思出杀死刘晏是个重大失误,但他却用另一个错误来掩盖这个错误,最终让他丧失了继位初年开创的良好局面。杨炎之死谗杀刘晏最终达到了报复的目的,这让杨炎很是得意,不过他同时也没有想到随着刘晏被杀,很多人开始为这位理财家鸣冤叫屈起来。杨炎本以为很多人嫉妒刘晏的才能,现在刘晏被杀,这些人应该额手相庆才对,然而事实却出乎杨炎的预料,当时很多人纷纷上疏李适为刘晏鸣不平,这其中包括王公贵族,同样也包括拥兵自重的地方节度使。例如,时任平卢淄青节度观察使的李正己和魏博节度使田悦就上疏李适,谴责杨炎这种背地里捅刀子的做法,而且李正己和田悦提出了一个让李适很是尴尬的问题,那就是刘晏这样的功臣都逃脱不了被杀的命运,那他们这些安史旧部难道会比刘晏的结局还好吗?可以说当时在朝廷内外,掀起了一股谴责杨炎为刘晏鸣冤的行动,甚至已经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舆论,让皇帝李适和杨炎备感压力。而这也是杨炎从未想到的。杨炎聪慧过人,这不假,但人在极大的压力下,很难再保持一种客观冷静的态度看待问题,或许是摸不透皇帝陛下的想法,或许是急于表白自己,杨炎在没和皇帝李适沟通的情况下,就擅自亮明了自己的态度。杨炎派遣自己的心腹分别前往各地,假借宣慰的名义,然后秘密向地方节度使散布说,刘晏以前就想谋反,而且想让先帝立独孤氏为皇后,是皇帝自己讨厌刘晏,才将他杀死。消息传到李适那里后,这位本就性情急躁的皇帝彻底愤怒了!现在舆论矛头全都指向我,老子没说什么心甘情愿地顶着压力,你杨炎凭什么干这种念完经打和尚的勾当?据《资治通鉴》记载,也就是从此时开始,李适和杨炎的蜜月期终于结束。李适心中有了杀掉杨炎的想法,只是藏在心里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上闻恶之,由是有诛炎之志,隐而未发)。不过李适虽然没有发作,但他还是变相地给予杨炎警告,那就是将杨炎调任为中书侍郎,虽然杨炎的宰相之位依然保留,但显然李适的潜台词是杨炎已经不再是宰相班子的专有人选。对于李适而言,能够保持如此的克制冷静已经实属不易。换句话说,杨炎已经在鬼门关前免费旅游了一趟,只是他还能买到返程的车票。对于皇帝陛下的警告,以杨炎的精明,应该能够读懂,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杨炎似乎并未收敛自己,直到他的克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克星的名字叫卢杞。卢杞,字子良,滑州灵昌(今河南滑县西南)人,乃开元年间宰相卢怀慎之孙。父亲卢奕天宝末年担任东台御史中丞,安史之乱爆发后,叛军打进长安,卢奕坚守岗位,宁死不屈,最终被叛军杀害。作为烈士之子,朝廷理所当然地要为卢杞谋个好官位,他历任解褐清道率府兵曹、监察御史、鸿胪丞、殿中侍御史、膳部员外郎等官职。史书记载,卢杞相貌丑陋,面色如蓝,让人看起来十分畏惧,但这个人口才很好,不仅能言善辩,而且说出的话很有感染力,所以深得皇帝李适的赏识,建中二年(781年)二月,他升任御史大夫,统领京畿观察使。很多人都认为卢杞会继承其祖父的柔和风范以及父亲的刚正不阿,但事实上卢杞和他的祖父、父亲在人品上相去甚远,是一个心狠手辣的角色,对于卢杞的人品,当时郭子仪有着敏锐的洞察力。郭子仪每次接见宾客,姬妾都跟在身边,唯独接见卢杞时,郭子仪屏退所有的侍妾,当时郭子仪的家人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郭子仪给出的答案是:卢杞面貌丑陋,妇道人家看见了会忍不住嘲笑他,这个人心狠手辣一定会记仇,将来有朝一日他得了志,咱们郭家就没有一个能活命的了。事实证明,郭子仪不仅能看穿卢杞的本质,同样他也很准确地预测到了卢杞定会有飞黄腾达的那一天。建中二年(781年)二月十六日,在升任御史大夫几天后,卢杞再次被李适提拔,升任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成功进入宰相班子。和杨炎比起来,卢杞无论从外在形象上,还是内在学问上,都与杨炎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所以杨炎经常有意无意地轻视卢杞,这让卢杞的心中很是不爽,而卢杞恰恰是和杨炎同一类的人物,那就是心胸狭小,不过卢杞却比杨炎更加阴险狡猾,正像郭子仪评价的那样,凡是对卢杞稍有不从的人,他肯定会置人于死地。现在皇帝李适有了诛杀杨炎的想法,而杨炎又得罪了有仇必报的卢杞,杨炎的前程已经笼罩了一层阴云,但是杨炎的种种行为表明他似乎依然没有警觉。这其中最能证明杨炎在政治上疏忽大意的便是梁崇义反叛事件。梁崇义本来是襄阳太守来瑱的部下,来瑱被杀后其部将共推梁崇义为帅,梁崇义趁着朝廷无暇顾及自己,在襄、汉地区大肆招兵买马,实力逐渐扩大。一直到李豫即位后,梁崇义的辖区俨然成为地方的割据势力,不仅拥兵数万,而且与田承嗣、李正己等藩镇势力结成同盟,但是在所有的地方割据势力中,梁崇义属于实力较为弱小的。李适继位后曾经多次招抚梁崇义,但梁崇义因为有着田承嗣、李正己这些藩镇大佬的庇护,对朝廷的招抚并不感冒,性情急躁的李适于是开始变脸,准备动用武力讨伐梁崇义。当时朝廷兵力单薄,所以讨伐梁崇义只得依靠其他藩镇势力,在遍观所有藩镇之后,李适选中了淮西节度使李希烈。之所以选中这个人是因为其养父李宝臣庇护梁崇义,而李希烈将其养父驱逐,夺取了他的位置。虽然李希烈驱逐李宝臣是其藩镇内部的权力斗争,并不是因为李宝臣庇护梁崇义。但在李适看来,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于是他决定加封李希烈为南平郡王,同时兼任汉南、汉北兵马招讨使,负责督导诸道军队讨伐梁崇义。李适本来是信心满满,但就在他正要让人起草任命的诏书时,杨炎偏偏不合时宜地站了出来。“陛下!李希烈本是董秦(李宝臣本名)的养子,董秦对他特别信任,以至于无人能和李希烈的地位相比。但李希烈大逆不道竟然驱逐了养父董秦,夺取其权位,这个人凶狠残暴,没有什么功劳而且不守法令,如果他要是讨平了梁崇义,陛下将来如何能够控制住他?”明眼人可以看出,杨炎的话并不是夸大其词,李希烈后来的一系列做法证明,杨炎还是很有预判性的。但这个世界上真话不一定就能够让人接受,尤其对于李适这样性情急躁,想做一件事八匹马都拉不回来的主儿,杨炎的话无异于是一盆冷水浇上头顶。“爱卿的话朕会仔细思考的。”李适想找个台阶糊弄过去,但杨炎却偏偏认死理儿:“依臣看来,陛下绝不能用李希烈讨伐梁崇义,这事关大唐帝国的安危啊!希望陛下三思!”“梁崇义对朝廷大不敬,如果就此纵容他,才事关我大唐的安危!”李适说完后,不等杨炎开口继续争辩,就起身回到后宫。只剩下杨炎站在原地哑口无言。事实上早在杨炎从道州司马的任上重新回归朝廷的时候,在路过襄阳时,他就劝说梁崇义尽早归降朝廷,但梁崇义没有听从。后来杨炎又派心腹李舟前往襄阳劝说梁崇义,结果被严词决绝,李舟连襄阳的城门都没进去,就被梁崇义轰了回来。我们不能否认杨炎在梁崇义事件上所做的努力,但杨炎有个致命的失误,那就是他极力劝说梁崇义这件事,并没跟皇帝李适讲清楚,当时朝廷的人只知道杨炎去过襄阳,具体他和梁崇义说了什么,没有人知道具体内容。一直到梁崇义抗拒朝廷的招抚,很多人开始怀疑这是杨炎在背后搞鬼。这就是典型的好事儿没有办好!在我看来,杨炎之所以从朝廷第一红人而急速坠落为让皇帝厌恶的人,除了在刘晏事件上,杨炎一脚将李适踹到前台,让李适心生杀机之外,很大程度上还在于杨炎并没有看透在官场中花无百日红、人无百日好的道理。事实上谗杀刘晏从某种角度而言,是杨炎自毁长城的表现,他的屠刀虽然斩掉了刘晏的头颅,同样也斩断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至少在那件事上舆论已经对杨炎颇为不利。属于杨炎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杨炎却当局者迷,依然无视皇帝李适的警告,还将自己看作皇帝陛下身边不可缺少的人物,这是造成杨炎悲剧结局的内因。更何况还有睚眦必报的卢杞这个外因。很长时间以来,卢杞对于杨炎轻视自己心中早已怨恨不已,只是由于他还是个新人,所以他必须学会隐忍。暂时的忍耐绝不是软弱,而是为了更强地发力,精明的卢杞十分懂得这个道理。而事实证明,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无论对于君子还是小人,这句话都适用。李希烈接受皇帝李适的加封后,开始统领大军讨伐梁崇义,但老天爷偏偏不给力,连日的阴雨天让李希烈的大军受阻,无奈之下李希烈只得下令暂时停止进军,就这样在半路上耽误了将近二十天的时间。消息传到李适那里后,这位急躁的皇帝开始牢骚满腹。当时由于信息传递不发达,李适不知道李希烈停留这么长时间不进军,就是因为天气原因,还是因为内心有什么想法,就在李适无所适从时,卢杞的话让李适瞬间豁然开朗。“陛下!李希烈之所以徘徊不前,依臣看来天气原因不是最重要的,这主要是因为杨炎的缘故啊!陛下想一想,杨炎阻止陛下任用李希烈,李希烈一定会怨恨杨炎,可是现在杨炎依然身居宰相之位,李希烈的心里能痛快吗?陛下何必为了顾及杨炎一时的名位而坏了当前建功的大事,不如暂时罢免了杨炎的宰相之位来换取李希烈的高兴,等讨平了梁崇义之后,再重新起用杨炎,也没有什么妨害啊!”“爱卿所言极是啊!就依爱卿所说的办吧!”李适丝毫没有犹豫,瞬间就决定了杨炎的命运。建中二年(781年)七月三日,李适下诏罢免杨炎的宰相之位,改任尚书左仆射。值得一提的是,自此之后杨炎再也没能回到宰相班子之中。和先前杨炎诬陷刘晏比起来,卢杞整人的手段技高一筹,在和李适的对话中他将自己打扮成一个为国家利益着想的贤者、一个为皇帝陛下分忧的智者,然后利用李适的急躁情绪在无形之中将杨炎踢出了宰相班子。应该说卢杞这一招已经算是狠狠地报复了杨炎,但对于一个视整人为游戏的人来讲,卢杞还没有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杨炎谗杀刘晏的时候一定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走上和刘晏同样的道路。而从舆论角度来讲,他比刘晏结局更惨,刘晏死后赢得了很多人的同情,但杨炎却是被人幸灾乐祸。前边我们大略地分析过导致杨炎由朝廷第一红人急速坠落为千夫所指的内因和外因,但在我看来,导致杨炎最终悲剧结局的导火索是他处理修建家庙事件不当。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杨炎准备在曲江畔修建家庙,就拜托河南尹赵伯惠将自己在东都洛阳的宅院卖掉,但赵伯惠却建议杨炎将宅院卖给自己,结果杨炎同意了。当时地方主管官员购买自己辖地的物产属于变相勒索贿赂,是触犯法律的事情。但很长时间以来这件事情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不仅仅是杨炎和赵伯惠这么做,很多人都这么做,没有人举报就不会有人真的去管。但这一次到了杨炎和赵伯惠这里,偏偏就有人站出来管这件事。时任御史大夫的严郢就上疏弹劾赵伯惠,说他是买杨炎的宅院是为了从中贪图厚礼,而且杨炎身居高位也不应该纵容赵伯惠这样做。事实上严郢本可以不站出来揭发这件事,而之所以他要站出来,是因为杨炎做宰相的时候,很是讨厌严郢,将他从京兆尹的位置上调到了大理卿的闲职位置上,最后还是得到卢杞的保荐,严郢才当上御史大夫。我们没有证据说明严郢站出来揭发这件事情是受了卢杞的指使,但卢杞当时作为首席宰相是最有权处理这件事的,而且从后来的调查结果来看,不能排除卢杞是幕后操纵者。卢杞让大理正田晋依法调查这件事,田晋给出的结果是:按照律令要求,地方官员购买辖地物产从中取利的,按照勒索罪处理,应当撤职。没想到田晋将调查结果报告卢杞后,却让他自己先丢了官,被贬为衡州司马。显然田晋没有领会领导的意图,撤职处理不是卢杞想要的结果,仅仅是撤职,怎么能够小事化大呢?结果卢杞换了其他人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得出的结果是:赵伯惠应该被判处绞刑。这下卢杞满意了!不过虽然案子的审理结果达到了卢杞的目的,但在这其中该怎样对待杨炎,这才是卢杞着重思考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在赵伯惠购买宅院这件事情上,杨炎该当什么罪名。换句话说,从法律角度而言,杨炎是无罪的,但卢

                      情绪,比他们虐杀了几百几千的贪官还管用。花石纲没了、朱家人倒了、皇帝道歉了、杀人放火无罪了……等于好日子终于出现了吧!那还造反干什么。于是,根深蒂固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理念复苏,大家都各回各家,该干吗干吗去了。可怜的方腊,被绝大多数阶级弟兄抛弃了。这种局面形成之后,童贯的十五万军队才展开进攻。关于进攻,实在没什么好说,因为战况是一面倒的,没有相持,没有决战,方腊的人不断溃散、败退,直到他回到了老家青溪。宋军包围了整个青溪。过程很单调很枯燥吗,也许,如果看正常的史书就是这些。而我不会那么写,因为在这些单调里一直隐藏着无数的激流。在不久之后,名扬天下纵横无敌的国之将帅们都在这时崭露头角。南征方腊,是张俊、刘光世、吴氏兄弟、韩世忠等人崛起的时候,他们都参加了,可以说,这是他们成名的跳板。距离公元1103年介绍他们时,已经过去了十八年,当年的少年们都长大了。这些年里,他们每个人或辛辛苦苦打生打死,或优哉游哉地混日子,都有了各自的一点点成绩。先说刘光世,这位将门之子过得很顺。他不必从基层做起,他老爹刘延庆早把路铺好了,起点就是三班奉职,随着一年年长大,他的官衔升到防御使、鄜延路兵马都监。至于打仗嘛,他也实习了几次,毕竟刘延庆是西北军里的主将之一,这些年宋朝和西夏没完没了地打仗,上战场实在是很平常。但,硬是没有刘光世的战绩记载。这就是刘光世一生的写照,他是宋朝有名的将军,按名位顺序,他能排进前三,可就是找不出他有什么光辉的或是惨烈的战绩。人家就是能顺利无比快速无比地往上爬,名利双收地往上爬,哪怕老爹不在了,没人关照仍然不耽误往上爬。所以,后来有人很疑惑,他到底叫刘爬爬呢,还是叫刘跑跑?根据他的爬爬理论,在这次集体行动里,仍然会指日高升,所以还是不打扰他了,让他在父亲的羽翼下继续悠闲一年。一年之后天地动荡,他的衙内生活也要开始改变了。接下来是张俊。十八年前默默走进西北军营的少年现在有官衔了,是承信郎。这个衔不大常见,翻一下宋朝官衔系统表,悄悄地说,这可真是个重活儿啊,第一阶级太多;第二变化太大,往往几年之间就变好几次。好在我还是查到了,它在公元1112年最后一次定职称,相当于三班借职。参照上面的刘光世,刘衙内起步就是三班奉职。人和人真是没法比,同一个官衔,张俊是走遍宋朝江山,从大西北打到大西南,血战近十年才勉强得到的。他十六岁进入西北军当上三阳弓箭手,一直混在底层,默默无闻。到政和年间时,宋朝的南方发生卜漏之战,宋廷调西北军精锐参战,张俊很幸运在参战部队里,这个据传说在很小时,也就是在十六岁之前就当过强盗的小子杀得满身血腥,终于脱离了大兵的身份。回到西北时,他当上了都指挥使。两年后与西夏开战,张俊没挤进主攻队伍里,让富贵从手指缝里溜走了,他是从攻者,军功见者有份,分了他个小小的“承信郎”。这就是张俊的命运,他有力、有才、有心智,可惜的是没根基、没运气,这两个极端让他的心灵强烈地扭曲着,他要富贵!要富贵!要富贵!这种心灵的呐喊一直伴随着他从少年走向青年,从青年逐渐走向中年。岁月蹉跎,时日无多,留给他的机会更少了,于是,当机会终于来临时,他会加倍凶狠无所顾忌地扑过去,拦在前面的不管是什么,哪怕是天地难容背信弃义,也别想挡住他。我要富贵!吴氏兄弟过得更加平淡,比张俊还要平淡。哥哥吴玠生性沉默寡言,每天除了练习弓马,就是静静地读书。久而久之,连军营里都会忘记他。他属于有任务就派人去叫,没事儿连影儿也找不着的人。在这十八年里,他隶属于西北泾原军,托武装太监总是和西夏人掐架的福,他一点一点地升了点官。这时他二十八岁,是义副尉、队将。简单地说,是个小队长,或者大队长……他的弟弟吴璘更加安静,自始至终是哥哥的影子。哥哥是大队长,他是小队长,哥哥是小队长,他是副班长。这对兄弟相扶相助,一起走过了人生的各个纪念日。韩世忠是国之少年中的异类,在十八岁那年他突然感触,对当职业混混的日子厌烦了,那么做什么呢,他看了看自身条件,不当混混当山贼,不当山贼去当兵。他走进了军营。这十八年走来,他的生活像是一只突出深山的猛虎。俗话说“狗行千里吃屎,狼行千里吃肉”,韩猛虎走到哪里都吃肉,是大块大块地吃,痛快淋漓地吃!进军营先测试,韩世忠挽强弓骑劣马,史书记载“勇冠三军”。入伍没几年,宋夏战争爆发,韩世忠随军出塞,第一战在银州境内。那是一个小城,西夏人躲在城里固守,拒绝出战。韩世忠一个人冲上城去,斩关杀将,把敌将的人头扔出城外。宋军士气大振,一拥而进。第二战在蒿平岭,那里被西夏人包围了,韩世忠率领精锐骑兵去解围,他顺利完成了任务,可是觉得不过瘾。他从小路又回去了,这时敌军云集,众寡悬殊,韩世忠不仅没跑,反而率领人马杀了过去。西夏人每隔十几年就会遇上宋朝的个别超级猛人,比如当年的王珪、任福、刘昌祚等,但在几十万人厮杀的战阵中,个人再猛也没啥效果。可韩世忠不同,他一生的战役里玩的就是个人英雄主义,他总能用极少数的兵力扭转战局,干出不可思议的事来。比如这时,他居然把敌人给打退了。退了之后他还是不过瘾,他问抓过来的俘虏,那个骑兵很厉害嘛,他是谁。中奖了,那是西夏当时的驸马,叫兀移。韩世忠跃马过去,一刀砍倒。接着继续砍下去,直到西夏人全军崩溃。这一战之后,西北军里全都知道有一个空前的猛人诞生了。他猛,他真猛,他太猛了!可是事情干过了头总会有点副作用。等论功行赏的时候,这种履历报上去,连西北主帅童贯都不信了。骗人是吧……武装太监觉得郁闷,骗人居然骗到了俺的头上。哼,这么多功劳,有一个是真的就不错了。对,只给他记一次功。消息传来,整个西北军都为他鸣不平,凭什么啊,这世道连英雄都没法当!反观韩世忠本人倒是没什么,在他的心里,这不过多砍了几个人,少拿点工钱而已,难道以后再砍不着了吗?切,急什么!于是,他骂声鸟,转身蹿进军营深处,去喝酒打架找乐子去了。机会很快就来了,他很幸运,被调上了最前线,去当工程兵。前面说过,从范仲淹开始,宋朝不断地在西北方面修堡垒,步步蚕食,把西夏人的生存空间挤掉。这一条是行之有效的,每一代西北大兵都在做,现在轮到了韩世忠。巧合的是,他所在的工程队,隶属于刘光世他爹刘延庆。记住这条,事情只要和姓刘的沾边儿,就没个好。韩世忠他们刚盖起来个堡垒,起名叫天降山砦,就被西夏人占领了。这很窝火,但也平常,这种事常有,连城都被占来占去的,一个小兵寨子算什么?可韩世忠受不了,这是他盖起来的。这人半夜起来独自一个人摸上了寨墙,手起刀落砍了两个西夏人,想了想,这年头杀人讲证据的,不然太监不认账。他回身把两个人头切了下来,之后又想了想,杀人也要看时间、地点、人物的。散步时杀的,和半夜爬墙杀,难度不一样的。于是他顺手把天降山砦的护墙毡子割下来两块,带回了营里。之后这样的事他又做过两次,在十八年过去之后,他做到“勇副尉”。比兵蛋子大一点的兵蛋子。这简直是欺负人,最后连西北军的高层们自己都看不过去了,在韩世忠跟着童贯过长江打方腊时,补偿性地给了他个偏将的头衔。韩偏将高兴了些,这直接导致了他对战场的渴望。历史将证明,这次的南征几乎所有的风头都被他占尽了,至于最后的结果嘛……参照之前打西夏的时候。公元1121年,国之少年中最小的那个人仍然远远地游离在主流之外。岳飞,这一年他十八岁了,还是一个农民,在别的少年们走遍了山河大地,血染了征衣,心灵里浸渍了名利、愤郁时,他始终生活在农田里,为每年每季多打些粮食费尽了心机。岳飞的成长是困苦的,《宋史·岳飞列传》中记载,他刚出生还没满月时,黄河在内黄地段决堤了,滔天的洪水里,他的妈妈姚氏夫人抱着他坐进一个大缸里,顺水漂流,才得了救。生于忧患,奈何忧患到这地步,未满月连自己的家园都没有了。当然,也有不同的说法,现代研究宋史的大师们引经据典,说这事儿是没有的。原因有三:一,北宋末年时,黄河并不流经内黄县境内;二,岳飞的生日是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三月二十四日,黄河这时不决口;三,在北宋史书中,没有记载黄河在这一年曾在河北境内决口。可是,这能证明什么呢?证明岳飞从小生活优越衣食无缺,吃的是转基因食品,灵魂是穿越过去的,所以一生所作所为都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实是,哪怕没有这场大水,岳飞的生活仍然困苦,他出生在贫瘠的土地上,长在贫困的农民家里,这决定了他的童年、少年只能过着勉强温饱的日子。在这种生活里,他没法接受最起码的私塾教育,认字看书都由父母教导,也没法吃到好东西,正常来说,他的身体素质会非常一般。但岳飞是天才。他的一生都在做着别人不敢做、不能做、不肯做、不会做甚至不敢去想的事,人生的每一步都让人瞠目结舌。比如他的成长,到十八岁时,他的心灵成熟到了什么程度不好揣度,他的身体强壮度达到了一个超级惊人的程度。岳飞生有神力,挽弓达三百斤,开腰弩八石。宋时的八石,接近现在的一千斤,这种力量是当时的巅峰,时值当世,只有韩世忠能与之匹敌。洒脱的韩世忠,凭着这种勇力无论是当混混还是当大兵,都逍遥快活。而岳飞生性沉厚忠义,他的心里有一道道的门槛,时刻制约着自己,永远不要行差踏错。这让他在做农民时越活越累,最后连温饱都维持不了,得出去给别人种田打工了。岳飞的老家是相州汤阴县,他打工的地方是相州最著名的一户人家,安阳县韩氏的“昼锦堂”。这个名字很嚣张,典故出自项羽的那句败家名言——“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项羽就死在了这句话上。为了显摆,他白白地放弃了占尽了天下地利的秦国国都咸阳,把自己的国都定在了老家彭城。结果四面不靠,哪里出事都得亲自去救,搞得八方起火,直到刘邦、韩信会师,把他挤到乌江江边全军覆没。典故这样差,为什么还有人用呢,因为用的人百无禁忌。他就是北宋史上的异类,文臣里最神勇,武将里最有学问,文臣武将一起算,他永远和皇上靠得最近的那个人——韩琦。韩琦当官,堪称两袖金风,给家族留下了丰厚的遗产。昼锦堂是集庄园别墅于一体的超大建筑群,光是面积就不下数千亩,这在那个到处刮地皮,全民族集体破产的时代里,是非常抢眼的。可是像李彦、杨戬这些人却从来没把目光瞄向这块地。韩氏一门权贵,在赵佶初年还有韩忠彦当过相,到韩琦的孙子这辈还能出使辽国,是地道的特权阶级,向来免税免役免欺压。这实在是个理想的打工地点,岳飞就投奔了这里。在昼锦堂里,岳飞做着两份工,一个是农活,另一个是保安。据说有一次韩家被一百多个强盗围攻,岳飞登上围墙,一箭射死叫张超的匪首。这是岳飞在历史里射杀的第一个人,同时解救了韩氏的危难,却对自身的命运没什么改善。改善什么,韩氏门下有多少将官折腰,连鼎鼎大名的狄青也得躬身站在韩琦的阶下,小小的一个农民,会射箭又怎样,还不是个人下之人。这样的生活,岳飞还要再过两年才结束,那时他会走出这片小天地,到外面的广阔世界里闯荡。是的,他起步太晚了,晚得错过了好多精彩的时段。但是冥冥中自有天意,两年后他出现在世人面前时,正是中原天翻地覆的关键时刻。公元1121年,岳飞还在忍耐中。没办法,他家里有老有小,都等着吃饭。忘了说,岳飞在十五岁结婚,妻子是比他大些的刘氏夫人,在他外出打工之前,第一个儿子岳云已经降生了。有人说岳云不是他亲生的,是义子。这其实和前面的那次决堤一样,是或不是,有什么不同吗?重要的是岳云是岳飞的好儿子,他的一生都追随在父亲身旁。于公,他是父亲最得力的部下;于私,他生死都和父亲在一起。这样,就足够了!回到江南睦州青溪县,这片青山溪谷战云密布,结成了一个死结。这道难题是宋朝开国一百六十一年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哪怕仁宗朝时狄青远征岭南,都没这么难。山里边有二十万起义军负隅顽抗,这是跟着方腊走到底,连宋朝皇帝的罪己诏都不信的受苦人。山外面紧紧包围着十五万宋军,这是宋朝当时的全部家底,按实力计算,这是比狄青南征时都庞大的军力,无论如何战斗力要远远超出种田耕地的农夫。可是童贯却不敢强攻,第一是地理不熟,青溪县的山很大,洞口很多,搞得像蜀川里的南蛮族人似的,钻进去就找不着北;第二,方腊是敢拼命的人,他童贯敢吗?不用说拼光,只要折扣度过三分之一,就是不敢想象的灾难,之后拿什么去抵挡西夏,拿什么去联金灭辽,都得指望手边的这些兵,这是绝对不能有损耗的。但是,不打进去,方腊能灭掉吗?这道难题困住了宋军方面的所有人,多少身经百战的将军谋士都想不出办法来。死结拧得越来越紧,这时没人注意到,有一个大兵的身影悄悄溜出了军营,摸进了青溪山里。这个人避开了山路,潜入了幽暗的深谷,他不知道方向,只是想当然地往更深更暗的地方走。他想得很简单,无论谁想藏在深山里,都是越深越险越难走的地方才行,方腊,就应该在那种地方躲着。但是理论和实际真的有差距啊,山好大,要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把方腊摸出来?有困难,可难不住这个人。这人在山里转来转去,据说是突然间遇到了一个深山里生活的女人。这是多好的运气啊,不仅遇到了原住民,而且该原住民还告诉了他方腊藏身的具体位置。呸!每当看到这里,我都忍不住要向记录这段历史的宋朝史官吐唾沫。想在深山老林里挖出游击队是那么容易的吗?日本人在东北抓抗联战士时累得半死不活的,才有点效果;美国人抓拉登,赏银开到几千万,搜遍全阿拉伯也没摸着人影。这位神奇的宋朝大兵居然进山没多久就偶遇了一个,并且对方很配合地指出了方腊的藏身地点。这可信吗?考虑到这位大兵的身份特殊,后来变成了全民族的偶像,偶像是需要膜拜的、美化的,这都好理解,但总得靠点谱吧!你直接说他像条狼一样在深谷里潜行觅迹,遇到了,或者抓到了一个当地妇女,他恐吓她或者买通她,搞到了方腊的藏身地点,也没什么丢人的。毕竟,这是战争。说起来我感觉还是恐吓的成分大些,该女士是知道方腊藏身地点的,一般的山区原住民能知道这个吗?知道的,用几个小钱就能买通吗?肯定是小钱,因为该大兵穷得要命。这人的胆子也大得要命,知道地点之后,他一个人就摸了进去,根本没想着回去找援兵。在他的心里,这是钱!这是官职!这是英雄扬名天下的机会!皇上说了,谁能抓到方腊,得“两镇节钺”,相当于军区司令员了。这是和平年代里,没有根基的普通大兵做梦都不敢想的位置,现在只要杀进去,凭自己本身搞定就行,这是一件多么爽利的事。该大兵继续在深谷之间穿行,一路上他应该要穿越很多的明哨暗卡,这都难不倒他,溜进去好几里山路之后,他终于来到了方腊藏身的洞穴前。他冲了进去!一个人挺着一杆长枪,冲进不知深浅虚实的强盗窝里,他居然反客为主,一连杀了好几十个人,把方腊活生生地掏了出来。这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炫目的事,足以让他名扬全国富贵终身,想想看,他已经摇身一变,脱离大兵的身份,是国家的军方高官了。但紧跟着最郁闷最倒霉的事就来了,他把方腊抓了出去,没走多远就遇到了顶头上司辛兴宗,辛兴宗二话没说,指挥手下的兵一拥而上,抢了方腊就走。官方认定,抓获方腊的人是辛兴宗。那位神勇的

                      组织商团包围大本营,事件愈演愈烈。政府的威信岂容挑战!于是,商团被孙中山派军队驱散,陈廉伯被孙中山满世界通缉。这老小子狗急跳墙,找来了后台老板英国人——九艘英国军舰驶入广州白水潭,英国总领事通告孙中山:如果你武力镇压商人,那么英国海军将进行干涉!孙中山十分愤怒,当即向英国政府发出外交照会,要求英国政府说明此事件。英国政府一看孙中山态度强硬,貌似不好惹,也就不想因为陈廉伯去公开得罪实力更加强大的孙中山而致节外生枝,于是赶紧撇清自己,声称这是港英政府的越权行为,英国政府不会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事态终于缓和下来。黄埔军初试啼声就在商团事件还未解决之际,江浙战争打响了。虽然广州内部不静,但孙中山认为机会难得,还是决心北伐。蒋介石力劝孙中山说:现在根据地不稳,不适合贸然北伐,而且北伐困难很大,不一定成功,很可能北伐不成的同时又失去根据地,那时我党便无立足之地了。咱们不说平定陈炯明,怎么着也得把商团给镇压了才能挥师北伐。看来蒋校长“攘外必先安内”的思想向来是很坚定的。不过孙中山与胡汉民都认为有张作霖和卢永祥的牵制,此次北伐很有可能成功。实际上,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们认为广东已成绝地,应该离开广东,把广东还给广东百姓,去找寻新天地(广东已成绝地,急宜北伐以谋生活。——《孙中山全集:复蒋中正电》)。看到孙先生的这个观点,是否觉得有些奇怪?这个观点的背后,有苏联的影子。孙中山身边的苏联顾问鲍罗廷起了特殊的作用。苏联比较迷信占据中心城市然后辐射全国的“中心开花式”革命,因此鲍罗廷劝说孙中山放弃广东,占据武汉或南京或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来替代广东。孙中山之所以想离开广东,除了受苏联革命模式的影响,还有一个原因。在孙中山的号召下,很多在当地混不下去的小军阀也来到广州投机,加入“革命”,如先来的滇军杨希闵、桂军刘震寰以及后到的湘军谭延闿、豫军樊钟秀等。按照正常情况,人多力量大,可这些军阀各有各的私心,导致部队山头林立,互不统属。当然,谭延闿和樊钟秀二位同志还是值得表扬的,他们虽然也打小算盘,但总体来说还是好同志,真的干革命。但杨希闵和刘震寰这二位就该挨批评了。他们道德败坏,没有革命精神,脑子里装的全都是钱,他们所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就是被有钱人包围,让对方拿钱把自己砸个五分死——剩下的半条命用来数钱和花钱。所以找他们办事非得用钱开路不可,但问题是孙中山没钱,因此这两位仁兄非但赖在广东不走,还不听孙中山指挥。可占着茅坑不拉屎也就算了,他们还四处捣乱,破坏安定团结的革命局面。更严重的是,这两颗老鼠屎的兵力还不可小觑,轻易拿他们没办法。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也是导致孙中山对广东这种不生不死的局面略有灰心而急于另辟一个新天地的原因之一。虽有离开广东的打算,但孙中山也做了周全的考虑。出兵北伐之前,他做了四件事情:一、与唐继尧、陈炯明议和。二、派李济深做李宗仁、白崇禧和黄绍竑的思想工作,力争把这哥仨及其麾下那支战斗力不错的军队拉入革命队伍。三、交代胡汉民:如果商团继续闹事,那就分批发还被扣军械,解除对陈廉伯的通缉。四、将最精锐的粤军留在广东看家以备不测。总之,孙中山希望有一个稳定的后方,不拖北伐的后腿。9月18日,孙中山在韶关誓师,下令以谭延闿的湘军、樊钟秀的豫军、朱培德的滇军为主力北伐。进军路线跟“三公子会议”定下的策略别无二致——先攻江西,攻下江西之后再进安徽,借道安徽便可威胁江苏齐燮元的老巢南京。北伐的结果揭晓尚需一些时日,先来关心一下孙中山收到的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10月7日,黄埔军校收到了苏联军舰运过来的第一批军火援助,有山炮、野炮、轻重机枪及弹药等,这可是重武器。对于被武装后的黄埔师生,若有人胆敢轻视,那只有一个解释:活得不耐烦。坏消息是10月10日,商团叛乱。广州军力薄弱,商团人数占据明显优势,因此胡汉民想按照孙元帅的既定方法办,与商团妥协了事。胡汉民的这个想法遭到了蒋介石的坚决反对,蒋介石认为必须平叛,要不然商团一定会得寸进尺!虽说政治就是玩妥协,不过妥协也要讲原则,也要有斗争。没有原则、没有斗争的妥协往往达不到效果。果不其然,商团蹬鼻子上脸,居然要求孙中山退位,成立“商人政府”!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胡汉民、蒋介石连发求援电报给孙中山,请求班师平乱。三天后,也就是10月13日,广东大本营已是危在旦夕,还好卢永祥在这一天宣布认输,孙中山终于下定决心暂缓北伐,把注意力转向了巩固根据地。他密令蒋介石全权指挥广州所有武装力量平定叛乱,同时命令韶关警卫队立即秘密起程回广州支援平叛。蒋介石对此早就有所准备,迅速从黄埔学生中挑出了最精锐的四百余人,活生生就是一个“将军团”,全副武装悄然奔赴广州城,对外宣称是夜间演习。黄埔学生军在广州城外与一部分粤军以及“农民自卫军”等武装力量会合之后,以雷霆万钧之势包围了商团总部所在地——西关,并迅速发起攻击。商团的核心领导大都是富二代,而温室中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所以这些少经风雨、疏于训练的富家子弟平时吓吓地痞流氓还可以,真上战场只有死路一条。商团的抵抗只不过半天便偃旗息鼓,叛乱在10月14日平定。陈廉伯见大势已去,随即潜往香港。出头鸟跑了,广东各地的商团也作鸟兽散。在平定商团叛乱的过程中,蒋介石虽然肩头担子很重,工作压力很大,忙得团团转,但干劲十足,心情很舒畅。在平定商团叛乱的战斗中,由黄埔学生组成的学生军初露锋芒,一举攻占西关商团总部,为彻底平乱立下第一功,受到各方赞誉。再也无人敢小视黄埔,再也无人敢轻视他蒋介石!更重要的是,现在第二期学生已经入校,“教导团”(其基层军官大都来自最优秀的教官和最优秀的学生)也正在组建中,从江苏、安徽招的士兵正陆续前来广州。孙中山也答应从苏联援助的枪械和款项中拨出相当一部分用于组建教导团。这让蒋介石相信,要不了多久他就能组建一支雄师征战疆场!革命者逝蒋介石平定了商团,后顾之忧解除了,孙中山终于放心了。10月26日,冯玉祥电邀孙中山北上主持大计。四天后,孙中山在韶关发表通电响应,决定北上。虽然胡汉民、蒋介石,甚至包括周恩来都反对孙中山北上,不过他依然坚持己见。他是这么解释的,北京是中国政局的中心,全国的目光都注视着北京,国民希望看到我去北京处理善后,就算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只要我去了,就不会辜负国民的希望,还可以揭露张作霖和段祺瑞军阀祸国的本质,让国民看清这伙人,进而更同情革命,支持革命。北上之前,孙中山做出几项重要人事安排:一、令胡汉民留守广州代行大元帅职权。二、任命谭延闿为北伐联军总司令、樊钟秀为先遣总指挥,继续率军北伐,以此作为自己去北京谈判斗争的坚强武力后盾。11月13日,汪精卫陪同孙中山登上“永丰”舰北上。“永丰”舰途经黄埔,黄埔师生全体列队于岸边,蒋介石请孙中山登岸与黄埔师生话别,这是孙中山最后一次踏入黄埔。在汪精卫等人陪同下,孙中山乘汽艇上岸。他似乎知道很难再回到这个被自己寄予最大希望的校园了,在临行之前一一巡视了学生宿舍、教室、食堂,观看了学生的战术演习。随后孙中山向全体学生发表了简短而热情的演讲:民国建立已经十多年了,国家依然纷乱,军阀横行,战火不休,而党内部分同志意志消沉,忙于追逐名利。在这些同志看来,革命就是开公司,投身革命就是入股,将来等着分红。可是我想用行动告诉他们,革命不是开公司,投身革命不是入股,不是为了分红,投身革命是为了挽救中国,挽救民众,因此唯有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革命才有成功之希望。何况我已经59岁,死也可以瞑目了。今天黄埔学生,能忍苦耐劳,努力奋斗如此,必能继承革命事业,必能继续我之生命,实行我之主义。凡人总有一死,只要死得其所。若二三年前余即不能死。今有学生诸君,可完成我未竟之志,则可以死矣!……孙中山的厚望让在场师生无不热泪盈眶,热血沸腾。蒋介石随后发表讲话,告诫全体学员牢记总理训导,为革命努力奋斗。全场近千人同时立正,举起右手,握紧拳头,面向孙中山,一字一句从胸腔中喷出:我们向总理宣誓,牢记总理训导!坚决与军阀斗争到底!坚决与帝国主义斗争到底!愿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流尽最后一滴血!千个年轻的喉咙吼出的声音激昂炽烈。千双坚毅的目光闪烁着耀眼的狂热。千张英气的面孔庄严激动。千条枪般笔直的身躯挺立在猎猎军旗下,任狂风呼啸,任暴雨肆虐,任烈焰滔天,无畏无惧。他们在这个年代接受过不错的教育,他们在国家危亡、民族危急时没有逃避,没有寻找僻静的港湾,而是无怨无悔地投入黄埔艰苦奋斗!在此后的二十年里,他们的血将洒满祖国大地和异国他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活到和平来临,可是,此刻他们只有一个念头:救中国!“永丰”舰渐渐远去,载走了近代中国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孙中山12月31日到达北京,没有料到竟然在北京一病不起,住进协和医院一查,是肝癌。此后的手术也未能挽救孙中山的生命,他于1925年3月12日病逝,灵柩安放于北京西山碧云寺内石塔中,直到1929年5月才由国民政府安葬于南京中山陵。在他弥留之际,吴稚晖起草,汪精卫等人共同参与制定其政治遗嘱,由汪精卫念给病榻上的孙中山听,孙中山首肯后,在临终前一日签署,随后由亲属宋庆龄、孙科及当时在病房守护的张静江、吴稚晖、汪精卫、宋子文、孔祥熙、戴季陶、何香凝等依次签字为证明人,汪精卫最后又署名为“笔记者”。孙中山先生的政治遗嘱全文是: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全书至此,关于孙中山的笔墨甚多,其中有褒有抑,这一切都是按照史料行笔,旨在还原一个真实的孙中山,一个有血有肉的孙中山。孙中山只是一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也不是神,他有普通人的七情六欲和喜怒哀乐。表面上看起来,他失败了无数次,也犯了无数次错误,甚至称得上幼稚的错误,可是仔细想想,像他这样屡败屡战、愈挫愈勇的人,史上能有几个?!一个连续奋斗近四十年、从英姿勃发的青年一直奋斗到生命的最后关头仍不言放弃的人,难道不是英雄吗?!无数次的失败丝毫没有削弱他的勇气,每次他都以百倍的勇气重新站立起来,率领他的支持者们发起又一次进攻。他一次次倒下,再一次次站起。只要还能够站起来继续战斗,那么战斗就没有结束。孙中山从没有败给任何对手,他只是输给了时间。幸运的是他在受到时间致命一击之前,做了一生中最重要最英明的决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那所如日中天的黄埔军校,那支依托黄埔军校而迅速成长的铁血国民革命军,将帮助他实现北伐中原的理想。更重要的是,这群赤诚报国的铁血军人将在十二年后挺身而出,用悍不畏死的血肉之躯铸就中华民族坚不可摧的万里长城。伟哉!孙中山!

                      饿极了也不会去吃乌头(一种植物,有剧毒),因为这玩意儿虽然能暂时填饱肚子,但是很快会让人丧命,和饿死也没什么区别。”齐威王点点头道:“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苏秦说:“大王可知道当今燕王的夫人是谁?”“不知道。”“是当今秦王的女儿。”苏秦顿了一下,观看齐威王的反应,只见他眉头一皱,眼神中闪过一丝不安,但很快掩饰过去。秦惠王将女儿嫁给燕易王,还是燕文公年代的事,因为那时候燕易王还只是公子,这件事在诸侯之间没有引起关注。苏秦接着说:“燕国虽然弱小,可燕王好歹也是秦王的女婿啊!您为了贪那点蝇头小利,不惜得罪强大的秦国,值得吗?秦王一怒,命令燕国为先锋,发动大军从北方征讨齐国,您这和饿了吃乌头有什么区别?”苏秦连吓带骗,齐威王却被镇住了,问道:“那寡人该怎么办才好?”“那还能怎么办,把城还给燕国呗!您想想看,燕王不费周折收回十座城,必然高兴,与齐国更加亲近;而秦王知道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归还燕国十座城,也一定很高兴,这是化敌为友的做法,也是取得天下人心的好机会啊!”齐威王就这么被忽悠着,把十座城池还给了燕国。苏秦完成使命,哼着小调回到燕国,本以为燕易王会大大地奖赏他,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张冷若冰霜的脸。原来,就在他去齐国的时候,有人对燕易王说:“苏秦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并暗示苏秦很有可能与太后私通,给先王戴过绿帽子。对于燕易王来说,先王的绿帽子不是大事,但是被人说出来,脸上就有些挂不住了。他用一句“休得胡说”封住了来人的嘴,心里却留下了一个疙瘩。苏秦回来,他也没给好脸色,而且让人给苏秦带话说:“以后您就在家歇着吧!”苏秦死皮赖脸找上门去,对燕易王说:“我本来是东周的一介平民,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劳,您却在宗庙里接见我,在朝堂上以礼相待。现在我为您收复了十座城池,您本来应该更亲近我,却让我坐了冷板凳,想必是有人在您面前说我是个无信小人,是吧?”燕易王应了一声,不置可否。“其实人家说得对,我就是个不守信用的人。”苏秦突然这样说,“可是我不守信用,乃是您的福分啊!所谓忠信,不过是说一个人洁身自爱,但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是讲不了那么多忠信的。我去游说齐王,难道不是在欺骗他吗?我把老母亲扔在雒邑,难道不是不孝吗?假如有像曾参那样孝顺、像伯夷和叔齐那样廉洁、像尾生那样守信的人来侍奉您,您会觉得怎么样?”曾参是个大孝子;伯夷和叔齐是商末孤竹国君的儿子,互相让贤,不继承君位,后来周朝灭商,他们也不肯出来做官,宁可饿死在首阳山下;尾生则是古代的大情圣,与女朋友在桥下约会,女孩子没来,大水却来了,尾生抱着桥柱子不肯离开,结果被淹死。燕易王说:“这样的人,寡人求之不得啊。”苏秦冷笑一声:“像曾参这样的人,连离开父母在外面住一夜都不干,您又怎么能够让他不远千里来为燕国服务呢?像伯夷这样的人,宁死也不食周粟,他能为您到齐国去坑蒙拐骗?像尾生这样的人,为了一个女人而守信至死,您认为他能有办法说服齐王退还给您十座城池吗?他们那种忠信,都是假忠信,只不过贪图自己的好名声。而我的忠信,是真正的忠信,因此才会得罪您。”燕易王说:“不对,不对,这世上哪有因为忠信而获罪的人啊?”苏秦说:“有个人到远方为官,他的妻子在家里和别人私通。那个人将要回来的时候,妻子和姘头商量着要用毒酒毒死他。他的侍妾听到了两个人的密谋,但是又不敢说出来,只好装作打翻了酒壶,把酒都洒在地上了。那人大怒,打了侍妾五十鞭子。您说,这个女人对上保护了男主人,对下也没有泄露女主人的机密,自己却挨了一顿鞭子,难道不是因为忠信而获罪吗?我现在的境遇,难道不就是那位侍妾的境遇吗?”燕易王说:“那您还是官复原职吧!”苏秦赶紧谢恩。燕易王又问道:“您刚刚举那个例子,如果发生在宫中,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苏秦一听,面若死灰,不敢回答。不久之后的某一天,苏秦悄然离开了燕国。他给燕易王留下一封信,说:“下臣在燕国,不能提高燕国的地位;如果到齐国工作的话,倒是能让燕国受到天下诸侯的重视。”燕易王看了之后,轻叹了一声,自言自语道:“您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苏秦就这样来到了齐国,并且在齐国定居下来。燕国的危机:禅让岂能随意燕易王在位的时间并不长。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参加了魏国组织的五国相王。从此,燕君不称侯爵,而称为燕王。公元前321年,燕易王去世,太子哙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燕王哙。明眼人可能很快会发现问题——燕王哙不是一个谥号。一般而言,史书上都会用谥号来称谓天子诸侯,如周显王、秦惠王、燕文公等。一个诸侯,如果没有谥号,那就意味着他连个盖棺定论都没有,这是相当不同寻常的。燕王哙信任一个名叫子之的人,任命他当了相国。子之办事果断,善于监督考核官吏,在民间具有很高的威信。但是,就像商鞅刚到秦国时的情况一样,传统贵族对于子之这种政治暴发户十分反感,他们在太子平的领导下,处处掣肘,和子之对着干。蓟城中两股势力斗得不亦乐乎。太子党占据高位,把持了朝中所有重要的职务;相党群众基础扎实,提拔了大量基层干部。然而,最重要的力量一直在摇摆不定——燕王哙本人对于应该支持儿子还是相国,或是和稀泥,或是各打五十大板,始终拿不定主意。子之有他的秘密武器。苏秦在燕国的时候,和子之关系很好,两个人结为了儿女亲家。苏秦的弟弟苏代与子之的关系也不错。公元前318年,苏代作为齐国使者出访燕国,燕王哙问了苏代一个问题:“齐王为人如何?”这里的齐王已经是齐宣王,刚刚即位两年,工作业绩不明显,是以燕王哙有此一问。苏代说:“不是霸主之才。”燕王哙说:“为什么?”苏代说:“因为他对有能力的大臣不够信任。”燕王哙听了,若有所思。就为了这几句话,子之送给了苏代黄金百两,供他在燕国开销。苏代又找到一个名叫鹿毛寿的人帮忙。鹿毛寿是位方士,以炼丹导引之术深得燕王哙信任,能够随意出入燕王宫中。他对燕王哙说:“天下人都说尧贤德,是因为他大公无私,能够把天下让给许由,而许由又没有接受,尧因此有禅让天下的名声而实际上又没有失去天下。如果大王提出要把国家禅让给子之,子之一定不敢接受,这样大王也就和尧齐名了。”据《庄子》记载,许由是古代的贤人。尧曾经打算将天下让给许由,说:“太阳出来了,烛火还有什么意义?雨季来临了,何必要浇水灌溉?有您这样的圣人,我为什么还要占着君位?我越看越觉得自己比您差远了,一定要把君位让给您,由您来统治万民。”许由听了,赶紧跑到河边去洗耳朵,说:“快别说这样的话,把我的耳朵都弄脏了!”许由说:“您治理天下,已经做得很不错了,如果我还要去取代您,是为了名声吗?所谓‘名’,不过是‘实’的影子,您难道是要我去追求虚幻的影子吗?鸟儿在林中筑巢,也不过是要一根树枝;鼹鼠在河里喝水,最多也不过是填饱肚子。我一个人自由自在,要天下干什么呢?厨师即便不干活,也轮不到尸祝祭越过樽俎来替代他啊!”尸祝即祭祀官,成语“越俎代庖”,便是出于这个典故。燕王哙听了鹿毛寿的话,果然宣布将国家大事都托付给子之。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并不罕见。秦孝公就曾提出要让商鞅即位,魏惠王也说过要惠施代他为王,但那就像是“找个时间请你吃饭”一样的客套话,说的人装作很认真,听的人装作很惶恐,拼命推辞,最后不了了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子之毫不客气地接受了燕王哙的让贤,还要求燕王哙将俸禄三百石以上的官吏的印信全部收回,由他重新任命。这样一来,子之就真的成为了燕国的主人,连燕王哙在他面前都必须俯首称臣。想必这也是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以来,中国权力交接史上最戏剧性的一幕。太子党和相党的斗争,至此胜负已定。但是下这个结论显然为时过早——子之虽然在燕国南面称王,却不能得到诸侯的承认。连中山这样的小国都对这件事表示极度愤怒,有当时文物“中山王方壶”铭文为证:“燕君子哙,不辨大义,不忌诸侯,而臣宗易位,以内绝召公之业,乏其先王之祭祀;外之则将使上觐于天子之庙,而退与诸侯齿长于会同,则上逆于天,下不顺于人也,寡人非之!”简而言之,以臣代君,得不到周天子的承认,乃是大大的倒行逆施,寡人表示强烈的抗议!中山的相国也赶紧站出来表态。作为臣子反而对君主发号施令,真是令人发指。如果要我和敬爱的国君并立于世,与诸侯相会,这样的事我连想都不敢想!这一年,正是公孙衍组织五国伐秦的那年,燕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没有如约参加伐秦的军事行动,也是可想而知的了。当时孟轲已经回到齐国,有人问及他对燕国发生的事情的看法,他的回答是:“假如你喜欢一个人,就私自把君主赐给你的官爵俸禄转赠给他,而他也欣然接受,可以吗?”言下之意,燕国的爵位是周天子封的,没有经过周天子同意,当然不能随便送人。孟轲的话说得有道理,但是不难看出,他耍了一个花招,避开了“以臣代君”这个敏感点。而且还有一句潜台词:只要周天子同意了,以臣代君也未尝不可。要知道,齐国现在的王室田氏,正是买通了周天子,“以臣代君”而上位的。齐宣王与无盐女的故事孟轲回到齐国,约是公元前319年的事。与此同时,淳于髡、邹衍等人也回到了齐国,和孟轲一道,继续在稷下学宫讲学。从那个时期开始,稷下学宫进入全盛时期,最多的时候有学者上千人。他们坐而论道,著书立说,在中国文化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笔。这一切,得益于齐宣王的筑巢引凤政策。据《史记》记载,齐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邹衍、淳于髡、田骈、慎到等七十六人,都被赏赐了宅第,而且享受上大夫的待遇。那个年代临淄的房价虽然不高,一人一套单门独户的大院子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上大夫如果搁到今天,至少也是个正厅级。司马迁不无嫉妒地写道,这些人啥事都不干,成天发牢骚,就可以拿那么高的工资,真是赶上好时候了。《战国策》中则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名叫颜斶(chù)的学者来见齐宣王。齐宣王坐在堂上,很亲热地说:“快过来。”意思是,靠近一点,咱们好说话。如果是现在的一些学者听到政府官员这样召唤,肯定会满脸堆笑,弓着身子快步上前。颜斶却一动也不动,只说了三个字:“您过来。”是你要跟我说话,不是我要跟你说话,当然是你过来。齐宣王本来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一下子就僵住了。左右一看不对劲儿,赶紧低声呵斥颜斶:“大王是君,你是臣。他可以要你过去,你怎么可以要他过来?”颜斶大声说道:“我如果过去,人家会说我趋炎附势;大王如果下来,人家会说他礼贤下士。与其让我得趋炎附势之恶名,不如让大王得礼贤下士之美名。”齐宣王恼怒地说:“那你说,到底是君王尊贵,还是士人尊贵?”颜斶不假思索:“当然是士人尊贵。”这种论调,齐宣王还是第一次听说。朝堂上的人都为颜斶捏了一把汗。只见齐宣王愣了半晌,才问道:“你这么说,有根据吗?”“有。”颜斶说,“那年秦军进攻齐国,秦王下令,有谁敢在柳下惠坟墓五十步以内的范围内砍柴,格杀勿论!同时又说,有谁能够砍下齐王的头,就封他为万户侯,赏金千镒。这说明君王的脑袋,还不如士人的坟墓啊!”齐宣王被说得哑口无言。左右大臣护主心切,纷纷跳出来指责颜斶:“我们大王拥有千乘之国,重视礼乐,四方仁义智士,仰慕大王的贤德,莫不争相投奔;四海之内,莫不臣服。现在齐国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乃自古以来最好的时代。士人本事再大,也不过是匹夫,徒步而行,耕种为生;没本事的,只能住在穷乡僻壤,做做看门人的工作。所以说,士人是十分低贱的。”颜斶冷笑了一声道:“那我问你们一个问题,大王为什么要自称寡人?”大伙都愣住了,不知道颜斶葫芦里卖什么药,不敢轻易接茬。颜斶轻蔑地环视了他们一眼,说道:“大王贤德,天下皆知,不用你们提醒我。可即便是尧,也有九名助手;舜,有七位师友;禹,有五位亲信;汤,有三名辅政大臣。尧、舜、禹、汤之所以成为尧、舜、禹、汤,是因为他们知道如何借助士人的力量。从古至今,还没有光靠虚名就能成就大事的人。因此君王不应羞于向别人请教,更不应以向地位低微的人学习为耻。老子说得好,‘虽贵,必以贱为本;虽高,必以下为基。’这就是为什么君王都要自称孤,自称寡人。孤、寡是指生活困窘、地位卑微的人,可是诸侯们却用以自称,就是为屈己尚贤,难道你们不懂吗?”齐宣王在堂上听了,长叹一声,道:“君子岂可侮辱?今天的事,完全是寡人自取其辱。以后就请颜先生待在寡人身边,出必同车,食必同桌。寡人有什么问题,直接向颜先生请教。”颜斶这才朝齐宣王作了一个揖,说:“吃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粗茶淡饭,我也如同吃肉一般津津有味;出行我也不愿坐车,我喜欢慢步缓行,安步当车。我要说的话,刚刚已经说完了。采不采纳,则是大王的事。就此告辞!”说完拱拱手,飘然而去。后人将“安步当车”作为一句成语,即出于此。经历了这件事后,齐宣王对待学者的态度更加谦逊,求贤之心也更加强烈了。淳于髡听说这件事后,主动向齐宣王推荐人才,一次便给他推荐了七个。齐宣王又高兴,又怀疑,对淳于髡说:“寡人听说,如果方圆千里之内可以发现一位贤人,那么天下的贤人就会肩并肩排在你面前;如果上下百代之内可以出现一位圣人,那么世间的圣人就会脚挨着脚向你走来。今天您一次就给我推荐了七位人才,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淳于髡笑道:“大王没有听说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如果我们去洼地寻找柴胡、橘梗,休说短短几天,只怕几辈子也寻不着;但是如果到山上去找,很快就可以找到好几车。在下不才,但是只与贤才为伍,与我交往的,都是品德高尚、才智非凡的人。我向您推荐人才,就像在河里舀水一样简单,您怎么能够嫌多呢?七个只是开头,今后我还要向您推荐更多的优秀人才。”齐宣王赶紧向淳于髡道歉,并感叹说,原来世间从来不缺乏人才,缺乏的是发现!于是下令广开言路,允许平民百姓进宫进谏,建议一经采纳,给予重赏。无盐女钟离春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宫的。据《列女传》记载,钟离春是无盐(今山东省东平)人,生得“广额深目,高鼻结喉,驼背肥颈,长指大足,发若秋草,皮肤如漆”,因为这副尊容,年过三十还是个黄花闺女。但这不妨碍她关心国家大事,也就是齐宣王后宫无主的大问题。她一路风餐露宿,从无盐来到临淄,虽然在宫门口遇到了一些阻挠(不是因为她是平民,又是个女人,而是因为实在长得太吓人),但还是成功地进到了宫里,见到了齐宣王。在介绍过自己的来路之后,她说道:“民女愿入后宫,以备洒扫。”所谓以备洒扫,是谦虚的说法,表面上说是到你家擦擦桌子,扫扫地,实际上就是要嫁给你做老婆。齐宣王听了,差点晕厥,两旁文武和殿上的宫女都抿嘴偷笑。人说后宫佳丽三千,齐国后宫的美女即便没有三千,至少也有三百,个个如花似玉,青春无敌。眼前这女人长相就不用提了,年龄自称三十,看起来倒有五十,就算真的让她扫地擦桌子,地和桌子都不一定乐意,她居然要进宫当王后,这内心得多强大啊!齐宣王先是摆出一副严肃的样子,但是想来想去,实在没法用什么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左看看右看看,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这一笑,殿上殿下跟着便笑成一片,声震屋瓦。唯有钟离春面不改色

                      。”我谢谢她愿意与凯瑟琳、迈尔斯合作,也谢谢她为其他人做了一次良好的融合示范。“安正在融入我,”卡伦说,“我不太舒服……她全部进来了……西德尼再也看不到她了……安很冷静……我得到她的某些想法了……我可以感觉到,她很期待外甥女的受洗仪式。”卡伦陷入沉默,我给她一点时间,慢慢接受安。她突然向前靠近。“就这样?”西德尼问道,“没什么大不了嘛!我还以为会很像被吸进吸尘器什么的一样。”“你看见什么了吗?”我问。“安本来很真实,然后突然开始扭曲,像鬼魂一样,然后就听到一声‘噗’,不见了。”“你怎么看这个过程?”“万一我想跟安说话怎么办?以前我们习惯走进每个人的房间,一一跟他们说话;现在有几间房已经没人住了。我要怎么找她?”“现在安是卡伦的一部分了;她还在这里,只是看不见而已。”我尝试解释这无法解释的概念。“你永远都可以找卡伦说话,安会听见的。你愿不愿意告诉卡尔今天看到的事?”西德尼回去了。卡伦说,她觉得很平静,但光线再次变得过分明亮,声音也变得震耳欲聋。这回她离开时,比较不像前几次那样蹒跚、不舒服了。1996年10月20日与安融合1996年10月17日,我与安融合。这次融合并不会令我心烦意乱,但似乎更强烈、更热情;我想,安的记忆将影响我整个人、我的一切。前去你办公室的路上,我不太确定自己能不能与安融合。我很害怕。因为迈尔斯,因为那些关于撒旦、关于邪恶的记忆。我觉得我好像又给自己找麻烦了。然而,当安开始融入我,我才知道她的记忆跟别人完全相反。安不曾面临棘手的困境,不曾遭受虐待,她甚至从未参与我的身体活动(像是走路、找东西、去某个地方等等)。安的记忆、想法、人生观不断在我内心奔腾活跃;也许下一次我就能清楚说明这种感觉了。●大家都喜欢安。安开朗、机敏、乐于助人。她认为我们能找到你,而且你还相信我们,这真是个奇迹。●安认为我们有某种天赋。神赋予我们自我分裂的能力,让我们帮助自己应付神无法阻止的难题。●安觉得我们并非自愿受虐。她无时无刻不为我们祈祷。●安一直很想把我们的故事公之于世,希望能对其他人有所帮助。●安隐藏我们受虐的证据。没有人相信我们。我们的身份撼动不了施虐者的地位。●安负责处理紧急状况。一旦发生意外状况,安会立刻让卡伦睡着,协调其他人出来接手。●安相信,等我们全部合而为一,再度与神和好,我们将重获自由。※※※※1996年万圣节,卡伦浑身发抖、泪流满面地走进我的办公室。最近她想起一位警官——伯特警官——自杀的回忆。伯特是经常虐待她的人之一。她想起伯特曾向她道歉,表示他没想到会变得这么离谱,而他再也没办法继续下去了。他说他知道自己将受地狱之火焚烧,他很抱歉。他站在壁炉前,举枪对准脑袋,扣下扳机。她还记得他的手在镜子上留下血痕。他的那番话一直在她脑中徘徊不去。催眠后,卡尔出来了。他固执地认为卡伦根本不需要想起这些事。他越来越难为她抵挡不舒服的记忆了。他说,这些记忆是毒药,很邪恶,绝不能让她知道!他急坏了。霍尔顿频频压制卡尔,他不想让卡尔继续伤害大家,也不认为卡尔有继续出现的必要。霍尔顿想安排他融合,但是他太愤怒了。他必须像迈尔斯一样,先冷静下来才行。我向霍尔顿致意,表示我会多花时间跟卡尔相处。我察觉卡尔心底有股深切的悲哀。好吧,不是他就是我,因为我的离婚申请在前一天生效了;但我仍假设这股悲哀部分属于卡尔。于是,我刻意忽略卡尔怒气冲冲的斥责,着重处理悲伤的部分;假如我的方向正确,他会更强烈地亲近我,响应我的同理心。这有助于拉近他和我的距离,就像迈尔斯一样。“卡尔,究竟是什么事让你这么难过?”他看着我,吓了一跳。但态度仍相当谨慎。“我不喜欢有人篡改我的工作成果。”他仍相当抗拒,但与过去相比,程度稍微减轻了些。“我承认你的工作很重要,而且你们的变化也可能让你非常生气。假如我们稍微改变一下处理方式,说不定你就能继续保有你的工作噢。”“你在说什么?”他的态度依然谨慎,但也露出兴趣。“卡伦必须一点一滴,慢慢输入这些新的记忆,而非全部吃下来。每次融合之后,她几乎完全招架不住。也许你可以考虑先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先让我知道该怎么开药,然后我们可以一起讨论什么时候让卡伦知道。”“嗯,这个……好吧。”他仍犹豫不决,但部分的他渴望跟我合作,卸下重担。(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这是哪里?”西娅问我。西娅用手遮住脸,掌心朝向我,感觉惊讶,不可思议却又相当迷人。“我的办公室,”我说。“我刚才还在医院里,光线很刺眼。我去医院好多次了。儿童纪念医院、圣安东尼医院、仁慈医院、圣十字医院……”西娅陷入沉思。“你在医院?怎么了?”“噢,我记得我躺在一张桌子上,旁边有好几百个医生正在看一张胶片……我头上长的那块东西。卡伦的爸爸也常用很强的光替我检查,检查这里。”她低头看看自己。“卡伦做直肠检查时会让你想起这件事吗?”“会啊,卡伦检查的时候,医生不会笑。我想我的下面一定受伤了。医生绝对看得出来。”“你以前似乎受到很恐怖的虐待,”我说。“噢,我不会痛,但我总是待在医院里。我生来就是要接受这些检查的。”“你看过很多医生吗?”“对。而且医生都很坏。有个医生每个礼拜六早上都会给我打一针,害我变得很累,没有力气。每次我们在礼拜五晚上受伤以后,隔天都会上医院去。医生会替我检查,然后给我打针止痛。”西娅不说话,看着窗外。“我好孤单。里面都没人了。”“你愿意融入卡伦,跟其他人在一起吗?”我问她,让她开始朝这方向思考。“可是我还得照顾宝宝。”似乎已经有人告诉西娅了,所以我想趁此机会问几个我百思不解的问题。“噢,宝宝几岁了?”我问。“不到2岁。她几乎不太能走。”“宝宝是为了什么诞生的?”“她跟霍尔顿还有凯瑟琳同时出生。他们一分为三。只要卡伦一哭,她的爸妈就会使劲摇她、甩她,这些都由卡伦博来承受。卡伦从来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不是。这里没有一个叫卡伦的主体。”“那么,等你们全部融合之后,你们就会变成‘一个’人。你平常怎么打发时间?”“在里面的时候,我常常从一个房间飘到另一个房间;要不就常常进出医院。我从来不睡觉。”我希望我能有更多时间好好跟西娅聊天,但今天的诊疗时间快用完了。我请她回去,顺便问问是否有其他人想出来说话。卡伦突然变了一个人。“假如我融合了,卡伦会开始偷东西吗?”西德尼问我。“我想不会的,西德尼。因为还有很多个卡伦不会偷东西呀,他们可以平衡你的感觉。”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你在担心什么,西德尼?”“我的记忆、我的感觉都不太好。万一我融合了,我怕我会伤害大家。”“可是,假如你不融合,他们会少了你的优点——你的幽默感。”他露出笑容。于是我们同意下一次来进行他的融合。霍尔顿短暂出现,告诉我卡尔试图干扰卡伦记录安的回忆。卡伦再次突然改变。“霍尔顿怎么知道是我?”卡尔挑衅地说。卡尔很愤怒,于是我们只好再次讨论他无法控制众人记忆的无力感。送卡尔回家前,我尽可能听他诉苦,理解他的感受。※※※※时间是1996年12月上旬,天气好冷,常常刮风。从我的窗子往外看,天空阴沉沉的,阳光在远处的密歇根湖畔微微露脸。卡伦已拖欠了5000美元的费用了。她无法按时支付账款,也没有能力凑出现金。我向她提起这件事,她一如往常、震惊得无以复加——每次我们讨论到钱,她总是有此反应。我告诉她,眼前只有一个办法:我干脆不再索取费用,免费为她就诊。身为医生,我知道我不该这么做。人们总以为病人和医生之间存在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关系;一旦不收取费用,医生可能再也无法以理性、超然的态度为病人服务。就卡伦的个案而言,我必须承认——确实如此。但是从道德、良知来看,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办法。我们已经一起努力8年了,光是建立信任就花了不少时间;我怎能在这个时候拋下她?我告诉她,未来有一天,假如她有能力偿还这些费用,我很乐意接受;但现在,此时此刻,我们先别管钱不钱的了,赶紧继续我们的工作才是。她很感激。我想卡伦和我应该都很高兴,咱们终于解决无法如期支付费用的问题了。我们再次将重点转回融合。这次轮到西德尼。“我出生时4岁,卡伦3岁,”西德尼说。“现在我5岁了。我出现是因为爸想要男孩。我喜欢爸要我喜欢的东西。棒球、跟狗玩、追农场养的鸡——我不在乎弄得脏兮兮的,但卡伦很介意。我会把爸偷的东西藏起来:盒式磁带录音机、手表之类的。他说我在这方面挺行的,我觉得很高兴。爸老是喜欢偷餐厅的银餐具。他说那是我们用小费买的。假如爸说他喜欢某样东西,我就得替他偷——否则他会伤害我们;可是得手之后,他又会为偷窃惩罚我。不过,比起我不愿动手所受到的惩罚,这根本是小巫见大巫。”西德尼描述父亲惩罚他的各种方法。“我喜欢唬人。有时候我也会捉弄乔希。”“卡伦的丈夫?”“对。爸也常常恶作剧呀,不过他很恶劣。”“你准备好融入卡伦了吗?”我问。“嗯!咱们开始吧!”我引导卡伦进入催眠状态,一步一步指示她让我们进入小房间;然后我介绍西德尼。“西德尼看起来好滑稽哟,”卡伦说,“他想跟我融合。他想直接跳到我身上!”卡伦笑了,似乎觉得很有趣,但夹杂一点点担心。她向后仰,靠在椅背上。“他站在我面前,瞪着我看,一副‘现在我们要做什么’的样子。”“抱抱他?”我建议。“他正在告诉我什么东西放哪里。西德尼把竖笛藏起来了——我以为是女清洁工偷的,所以把她给开除了!他把它藏在露营用具底下。”卡伦停下来。“继续说,没关系,”我说。“他准备起跑……开始跑了……噢!他跳进来了!”她像西德尼一样往椅子上跳。“我可以感觉他在我身体里移动……噢!老天!我听见我体内所有的声音!我的心跳!我的血正在流动!还有脑子里的血压,好痛!好刺眼!”她停下来,试着喘口气,“不过我不会不舒服,也不觉得有压力。我可以看见一些画面,像电影一样:开车兜风,跟父亲说话……”卡伦稍微放松下来,“我想我不会有事的。”“你可能会接收不少关于你父亲的记忆,到时我们再好好谈谈。”“好。他们好幼稚哦,好像我小时候。西德尼喜欢作弄街坊邻居,他不明白会造成什么后果……他活在小男孩的世界里。”我引导卡伦回到我的办公室。就在这时候,一辆消防车呼啸而过,卡伦痛苦得立刻用手捂住耳朵。我让卡伦再休息一会儿,待她稍微恢复精神,自己搭电梯到楼下的咖啡店。她可以继续待在那儿,直到她准备好开车回家。1996年12月10日与西德尼融合1996年12月5日,西德尼融入我。一到你的办公室,我似乎就已经听见西德尼打算怎么融合了。我记得大概是这样的:我发现我比以往更快地来到安全小窝。西德尼跟在你后面进来。我吓了一跳,因为门已经开了。这门通常是上锁的,很多道锁。西德尼早就准备好了,他看着你,等你允许他行动。然后他退回门边,开始跑步冲向我,最后他奋力一跳——我们融合了。我不记得最先进来的是哪一段记忆,但我把部分列出来给你看。离开你的办公室之后,我开始渴望一些我不曾注意过的东西,像玩具、圣诞装饰之类的。想偷东西的欲望很强烈,但我还有办法控制自己。我爸跟我妈发生争执时,西德尼必须站在我爸那边。每当我爸殴打我妈,西德尼总是在一旁看着。我爸每每替自己辩解,所以西德尼相信是我妈罪有应得。我爸需要钱的时候,西德尼必须去找祖母要钱;如果她拒绝,他会直接偷她皮包里的钱。西德尼会把每年第一次的成绩单藏起来,谎称不见了,然后自行制作其他学期的成绩单,填上A或B,好避免遭父亲鞭打:B打一下,C打两下,D打3下,F打10下。西德尼的记忆还有很多,但我的手很痛,写字更痛。等我比较好了,我会再多写一些。※※※※圣诞节即将到来,因融合西德尼而产生的影响也消退了。这次消退的速度很快,卡伦不再听见他的声音了。她说现在她多了一些坏习惯:她会偷喝别人的饮料,上完厕所不洗手;她以崭新的眼光看待店里的小东西,为之着迷。她好想偷圣诞装饰。她好爱好爱涂面包用的那种炒牛肉酱。我问她圣诞节有什么计划。她翻翻自己的记事本。我问她能不能借我瞧瞧。记事本的每一条项目字迹都一样(凯瑟琳写的?)。卡伦说她每天早上都会打开来看,确认当天该做哪些事。她说她母亲邀请他们去过圣诞夜。我警告她赴约的可能后果;卡伦同意我的看法,但她想见弟弟们。我与霍尔顿对谈。他说,自从朱莉和桑迪完成融合后,他们的血糖值恢复正常了。他想知道该怎么向洛申医生解释?我建议让卡伦再检查一次,然后让医生自己解释检查结果。我问霍尔顿下一次该选谁?他表示,融合年轻人似乎颇为顺利。他和凯瑟琳应该留到最后再融合。他说,下一个选西娅应该不错,而且她可能会带着卡伦博,詹森似乎也颇有兴趣;他们都在等待通知,等着轮到自己。卡尔仍在犹豫,不太愿意。我问卡尔手腕还好吗?卡伦一直抱怨手痛。“我会痛,”卡尔说,咬牙忍耐着,“但我觉得没啥大不了的,其他人也一样。”“如果你跟卡伦融合,”我说,“她会拥有你忍耐疼痛的能力。”“假如我跟卡伦融合,我会死掉,”他说,心情沉重。“你不会死的,”我说,“你也不会消失。你会跟其他人结合在一起。”我必须想办法让卡尔接受,他是抗拒程度最强烈的人格。“你的一切,你所有的力量,最后都将成为卡伦的一部分。”“可是自从莎拉出生以后,我就没办法带走疼痛了,”卡尔反驳我,“我再也感觉不到卑鄙、恶劣,我很担心。”卡尔看起来很失落,很渺小。他的态度变得不一样,他软化了。“我头一次明白什么是‘送礼物’。我越来越常跟卡伦一起出来了。我甚至还寄圣诞卡给你,贝尔医生。”“你正在改变,卡尔,你长大了。等你融入卡伦,一定会成为卡伦重要的好帮手。祝你圣诞节快乐。”“谢谢。”第三部人格融合第20章西娅与卡伦博“假如其他人格都不存在,我要怎么面对他们的朋友?”卡伦问道。现在是1月初,芝加哥冷得快结冰,大地一片雪白。卡伦正在承受人格融合带来的各种效应。我该给她什么建议?“我看见这些人的时候,脑袋里确实有他们的印象,但我没有感觉,”她继续说,“他们让我很不自在。我不知道该怎么维持这么多的人际关系。”“你没躲起来?”我探问。“你说对了。”“现在你可以开始建立你自己对这些朋友的观点了。”“还有,以前我每晚平均睡2到4个钟头,最近差不多是4到6个钟头。过去几个礼拜,我失去好多时间。我在毫无自觉的状况下替女儿粉刷房间。不过老实说,成果看起来还不错啦……”卡伦揉揉额头,笑了。※※※※“我真的被这里的人给惹毛了。大家一点都不团结,不好好相处。”凯瑟琳像个忿忿不平的学者,气得冒烟。“已经融合的部分很好——有问题的是还留在这里的人。他们自以为可以随心所欲,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詹森一天到晚不按牌理出牌,有一天他竟然心血来潮,跑去粉刷房间!卡尔一直在生气。霍尔顿整天坐在他家,半点事也不做。西娅和宝宝越来越不安,得赶快安排她们融合。”“谁最会惹麻烦?”我问。“詹森、卡尔、卡伦2和爱丽丝。”凯瑟琳退回内在。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

                      们扶着绳子前行永远也进不完。注意,中士继续告诫他们,现在他已经放下心来,因为盲人们全都到了大门里边,右边有三个宿舍,左边有三个宿舍,每个宿舍有四十张床,一家人不要走散,防止跌倒,上台阶要数清,请已经上去的人帮帮忙,一切都会顺利,请你们安顿好,放心,放心,食物随后就到。不顺利的事可以想象,这么多盲人往那边走,像一群羊走进了屠宰场,照常咩咩地叫,当然,还要相互推挤,这是它们一成不变的生活方式,皮毛蹭着皮毛,呵气连着呵气,气味混合着气味。一些人在啼哭,另一些因为害怕或恼怒而喊叫着,还有一些则高声咒骂起来,有个人发出一声骇人而无用的威胁,要是有一天我抓住你们,可想而知,他指的是那些士兵,非把你们的眼睛挖出来不可。先到台阶下的人不可避免地要停下来,用脚探一探台阶的高度和宽度,后边来的人往前涌,前边的两三个人向前倒下去,幸好仅止于此,只是胫部擦破了皮,中士的劝告无异于祝福。他们当中一部分人已经走进天井,但是,二百号人要安排好谈何容易,前前后后都是盲人,又没有向导,状况已经相当艰难,再加上这是座古老建筑,布局不太实用,仅靠只懂得他本人职业的中士说几句话无济于事,每边三个宿舍,还得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一些门的过道很窄,像个瓶颈,一些走廊像住在这里的人一样怪异,人们不知道它们从何开始,又到哪里结束,甚至不知道它们有什么用处。盲人队伍的先锋部队下意识地分成两路,分别沿两侧的墙壁挪动,寻找进屋的门,假设路上没有家具阻挡,这无疑是个安全的方法。只要手脚麻利,不急不躁,新客人们迟早会安顿下来,但要等左边的先锋部队与住在这边的受传染者之间那场意料之中的战斗分出胜负之后。根据事先约定,还有卫生部的规定,这一侧归受传染者们使用,确实,可以预料,也非常可能,他们所有人最后都要失明,同样确定的是,按照纯粹的逻辑推理,在他们尚未失明时人们就不能肯定地说他们注定要失明。这好像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尽管有一个个相反的先例,但他至少相信自己的病总会好,不料突然却看见一群他最害怕的人正号叫着朝他走来。一开始,受传染者们以为是一伙和他们一样的人,只不过人数更多,但这种错觉没有持续多久,来的那些是真的盲人。你们不能进来,这一边是我们的,不是让盲人住,你们属于那边,守卫在宿舍门口的人喊起来。几个盲人试图向后转身找别的门,对他们来说左边和右边都一样,但人群继续涌来,无情地推着他们往前挤。受传染者们对盲人拳打脚踢,守卫着宿舍的门,盲人们也尽其所能还击,他们看不到对手,但知道遭到的打击来自哪里。天井里容不下二百人,他们都无路可走,所以没过多久就把通往围栅的那扇相当宽的门完全堵死了,像是堵上了瓶塞,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里边的人你挤我,我挤你,用脚踢着保护自己,用胳膊肘捅着身边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人,有人大声喊叫,盲童们大哭,失明的女人们晕了过去,而更多的人还没有进来,他们被士兵们的吼声吓得魂飞魄散,更加用力往前推,而士兵们又不明白那些白痴为什么还停在那里。就在人们因竭力挣扎着脱离混乱的人群,脱离马上被压扁的危险而造成突然倒流的时刻,最可怕的情况出现了,让我们站在士兵们的位置上来看一看,猛然间发现已经进去的人群一齐往外涌,于是立即想到最坏的可能,盲人们要回来,我们还记得以前的事件,可能会发生大屠杀。幸好中士再次表现出驾驭危机的能力,亲自用手枪向空中开了一枪,只是为了引起人们注意,接着他通过扩音器喊道,镇静,台阶上的人向后退一退,散开,不要推,要互相帮助。这一要求已属多余,里边的争斗还在继续,但天井里的人渐渐少了,许多盲人转到右侧门口,右侧的盲人们把他们领到现在还空着的第三个宿舍或者第二个宿舍空着的床上。此时似乎战斗将以受传染者们获胜而结束,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身体更强壮或者眼睛能看见,而是由于盲人们发现另一侧的入口通行无阻,按中士在军营讲授基本战略战术时的说法,就是脱离接触。然而,受传染者们的胜利没有维持太久,右侧门口有人开始喊叫,说那里没有空余地方了,所有宿舍都已经占满,有些盲人就连推带搡地重新来到天井,正在这时像瓶塞一样塞住主入口的人群散开了,还在外边的许多人涌进里面,这里有屋顶遮挡,保护他们不受士兵们威胁,于是他们想干脆在这里住下来。一拥而入的人流重新燃起左侧门口盲人们的斗志,于是又开始动手,又开始喊叫,仿佛这还不够,几个发狂的盲人摸到并强行推开了天井直接通往内院的门,有人立刻喊起来,这里有死人。可想而知,引起一片惊慌。他们尽量往后退,那里有死人,那里有死人,好像接着轮到他们去死,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天井又成了愤怒的旋涡,随后人群又突然转变方向,绝望地朝左侧冲去,以摧枯拉朽之势粉碎了受传染者们的防线,他们当中有的已经不再仅仅是受传染者,其余视力还好的人则像疯子似的奔跑,试图逃避最悲惨的命运。白跑一通。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失明了,眼睛突然淹没在可怕的白色潮水之中,这潮水在一道道走廊,在各个宿舍,在整个空间到处泛滥。外边,天井里,围栅旁,无依无靠的盲人们拖着沉重的脚步缓缓地走着,一些人被打,一些人被踩,个个痛苦不堪,他们大多是老人女人和儿童,即使有点防卫能力也微乎其微,这次没有出现更多的死者要掩埋,确实是个奇迹。地上,除了丢了的鞋子,到处都是旅行袋,箱子,篮子,这是每个人最后的财富,现在也永远地失去了,回来拣丢失物品的人会说,谁拿走就归谁吧。一位一只眼戴着黑眼罩的老人从围栅那边走来。他两手空空,不是丢失了行李就是根本没有带。他是头一个绊在死者身上的,但没有喊叫,而是停在死者们旁边,等着恢复平静和安宁。等了一个小时。现在轮到他找住处了。他伸出双臂探路,慢慢地走着,到了右侧第一个宿舍的门口,听见里边有人说话,就问了一声,这里有张床让我住吗。8这么多盲人来到这里似乎至少带来了一个好处。仔细想想,是两个,第一个可以说是心理方面的,确实,随时等待新的房客来做自我介绍和整座房子全都住满,两者之间大不相同,住满之后就能建立和保持稳定持久的邻里关系,不必像以前那样屡屡被新来的人打乱,也不必被迫重新建立沟通渠道。第二个好处则是实际的直接的根本的,即外面的当局,无论是民事当局还是军事当局,他们都会懂得,向两三打人提供食物是一回事,而担负起供养突然增至二百四十人的巨大责任则是另一回事,以前那些人大都能够忍耐,容易对付,并且因为人数不多,偶尔食物没有送到或者送晚了他们也会忍气吞声,但现在这二百多人习惯不同,来历各异,脾气秉性也千差万别。请注意,二百四十人只是一种说法,因为至少有二十个盲人未能找到床位,只得睡在地上。无论如何应当承认,三十个人吃十个人应得的食物和二百六十人分二百四十人的食物不是一回事。这一差别不易察觉。正是由于意识到责任大大加重,也许害怕发生新的暴乱,这种可能性绝不可忽视,所以当局改变了做法,现在食物按时送到,并且数量准确。显然,自我们不得不目睹的那场从各个角度来看都令人痛心的殴斗之后,安顿如此众多的盲人实属不易,难免引起小规模的冲突,只要想一想以下情况就会明白,不幸的受传染者们原来看得见现在看不见了,夫妇二人各在一处,并且孩子不见了,被撞倒和踩伤的人不断呻吟,他们当中有的被撞或被踩了两三次,有些人一直找不到失去的心爱之物,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对这些可怜人的不幸置若罔闻。不能否认,宣布送来午饭对所有人来说都是让人舒心的喜讯。虽然不可否认,由于缺乏适当的组织和权威来让人们遵守必要的纪律,在这么多张嘴当中分配如此大量的食物曾导致某些不和,但我们也应当承认,气氛发生了巨大变化,变好了,现在,在整座旧精神病院里只能听到二百六十张嘴咀嚼食物的声音。饭后谁去把这一切清理干净呢,这个问题暂时还无法回答,只能等到傍晚扩音器再次广播为了所有人的利益大家必须遵守的行为守则之后,人们才能知道,新来的人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这些条款。右侧第二个宿舍的人终于决定掩埋他们的死者,这已是个不小的成就,至少人们能免受死人气味之苦,至于活人的气味,即使是臭味,倒比较容易习惯。至于第一个宿舍,也许由于这里的人来得最早,适应失明状态的过程也最长,因此在他们吃完饭一刻钟后地上已经不见一片废纸,一个忘记收拾的盘子,一个淌着液汁的容器。一切都收起来了,小东西套进大东西中,最脏的放进不太脏的里面,好像这一切都是按照合理的卫生规定做的,在收集废物时非常重视效率,非常重视节约进行这项工作所需的劳力。决定这种社会行为方式的思想不是临时形成的,也不是与生俱来的。我们正在研究,在这一情况中,似乎睡在宿舍最里边那张床上的瞎眼女人做的教育工作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就是眼科医生的妻子,她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能完全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那么至少应当尽一切努力不要像动物一样生活,她说了一次又一次,宿舍里的其他人甚至把这些既简单又普通的话当成了座右铭,当成了警句,当成了学说,当成了生活规则。很可能正是这种易于谅解所处环境和各种需要的精神状态,使得戴黑眼罩的老人在门口出现时,问了声这里是不是有张床让他住,就受到了友善的欢迎。由于幸运的偶然性,这偶然性显然预示着未来的结果,宿舍里还有一张床,唯一的一张空床,谁知道经过那次所谓入侵之后怎么还空了下来,这张床原来属于曾遭受难以言状的痛苦煎熬的偷车贼,或许正因为如此,上面有一个受苦受难的光晕,人们都不愿意靠近。这是命运的安排,奥秘中的奥秘,不为人知,而这不是头一桩偶然事件,远非头一桩,只要注意到当时在诊所看眼睛的患者都来到了第一个宿舍就能明白,而第一个失明的人来到的时候人们还以为灾祸到此为止了呢。像往常一样,为了不泄露她没有失明的秘密,医生的妻子凑到丈夫耳边小声说,或许也是你的病人,上了年岁,谢顶,白头发,一只眼睛戴黑眼罩,我记得你说起过他;哪只眼睛;左眼;大概是他。医生走到两排床中间的夹道,稍稍提高声音说,我想摸摸刚刚来到我们当中的人,请您朝这个方向走,我去迎接您。两个人在半路相遇,他们本应晃动手指,就像两只蚂蚁用触须相互辨认一样,但这次医生请求摸摸老人的脸,很快摸到了眼罩,不再有疑问,他是最后一个来的,我们在这里凑齐了,戴黑眼罩的患者,医生叫起来;这话什么意思,先生您是谁呢,老人问;我是,我曾是您的眼科医生,记得吗,我们约好了为您摘除白内障的手术日期;您怎么认出我的呢;主要是从声音认出来的,声音是看不见的人的眼睛;对,我也听出是您的声音来了,医生先生,谁想得到呢,现在不用给我做手术了;如果有治这种病的药,我们两人都需要;记得医生先生曾对我说过,手术以后我要重新认识所生活的世界,现在我们才知道这话说得多么在理;您什么时候失明的;昨天晚上;他们这么快就把您送来了;外面一片惊慌,用不了多久人们就会开始杀掉那些已发现的失明者;这里他们已经消灭了十个,一个男人的声音说;我碰到他们了,戴黑眼罩的老人平平淡淡地说;都是另一个宿舍的,我们马上就把我们宿舍的死人掩埋了,还是那个男人的声音,仿佛他到此报告完毕。戴墨镜的姑娘走过来,您还记得我吗,戴着一副墨镜;记得,记得清清楚楚,我虽然有白内障,但还记得你长得挺漂亮;姑娘笑了,说,谢谢您,转身回到自己的地方,到了那边又说了一声,那个小男孩也在这里;我想找妈妈,这是小男孩的声音,好像遥远的徒劳无益的哭声,显得有气无力。我是最先失明的那个人,第一个失明者说,我和我妻子都在这里;我是诊所的员工,诊所的女接待员说。医生的妻子说,只差我自我介绍了,然后说了她是谁。这时候,老人像要报答所受的欢迎一样宣布,我有个收音机;收音机,戴墨镜的姑娘拍着手高兴地叫起来,听音乐,太好了;是啊,不过是个小收音机,用电池的,电池总有用完的时候,老人提醒说;不要以为我们会永远留在这里,第一个失明者说;永远,不会的,永远这个时间太长了;能听到新闻了,医生说;也听一点儿音乐,戴墨镜的姑娘还在坚持自己的意见;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同样的乐曲,但大家肯定都想知道外边怎么样了,最好还是节省着用;我也这样想,戴黑眼罩的老人说。他从外衣口袋里拿出收音机,扭开旋钮,开始寻找电台,但手还不够稳,刚刚调到一个台又很快错过去了,最初只能听到断断续续的音乐和讲话声,后来手终于听使唤了,能听出是什么乐曲了;听一会儿吧,戴墨镜的姑娘请求说;讲话声渐渐清晰;播的不是新闻,医生的妻子说,后来,仿佛她突然产生一个念头,现在几点钟,她问,但她知道谁也不能回答。指针仍然在动,从小匣子里调出的仍然是杂音,最后终于固定下来,正在播送一首歌曲,一首普普通通的歌曲,但盲人们慢慢聚拢过来,没有人互相推搡,只要感到前边有人就立刻停下来,他们眼睛睁得大大的,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有几个人哭了,也许只有盲人才这样哭,眼泪像泉水般流出来。歌曲唱完了,播音员说,请注意,第三响是四点整。一个瞎眼女笑着问,是下午还是凌晨呢。好像那笑容刺痛了她的心,医生的妻子偷偷把手表校准,上好弦。是下午四点,当然对手表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区别,从一点钟走到十二点钟,其余都是人们规定的。这是什么声音,轻轻的,戴墨镜的姑娘问,听起来像;是我,听见收音机里说四点整,就给手表上了弦,过去总是这样,成了习惯,医生的妻子赶紧说。她后来才想起来,无须这样冒险,只要看看今天进来的盲人们的手腕就行,他们当中肯定有某个人的手表还在走。戴黑眼罩的老人就戴着手表,这时她看了看,时间完全准确。医生此时开口要求道,给我们谈谈外边的情况吧。戴黑眼罩的老人说,好吧,不过最好让我坐下,我不能站太长时间。这一次每张床三四个人,相互做伴,盲人们都尽量坐得舒服一些。安静下来以后老人讲了他知道的一切,讲了有眼睛时看到的事情,也讲了从这场时疫开始到他自己失明短短几天里听说的事情。如果流传的消息可信的话,他说,在最初二十四小时里出现的病人有几百例,同样的病症,表现也完全相同,瞬间发病,没有任何可见损伤,视野内一片闪亮的白色,得病前没有任何疼痛感,发病后也没有。第二天,据说新发病者人数有所减少,从几百人降到几十人,因此政府马上宣布,根据最合理的预见,很快就能控制局势。从这里开始,除一些不可避免的零散评论,戴黑眼罩的老人讲的原话将不再被逐字照录,他的口头叙述将被重组改良,以期通过正确和适当的词语使他提供的消息更有价值。出现这一不曾预料到的变化,是由于讲述者使用了控制局势这个绝对不地道的术语,用词不当几乎让他降为陪衬讲述者的角色,毫无疑问,这个角色也是重要的,因为没有他作为陪衬,我们就无从知道外部世界发生的事情,例如这些不同寻常的事件,而不论描述什么事实,只有用词恰当严谨才显得有声有色。现在言归正传,所以,政府排除了先前广为流传的假设,即史无前例的时疫在全国蔓延,它由一种尚未确定的病毒引发,即时发病,病前没有任何潜伏期的症状。按照科学界最新的看法和行政当局据此做出的最新解释,这是各种情况临时组合共生出的不幸现象,

                      赵氏家族最需要的人。所谓奴才,首先必须是奴,其次才是才。张孟谈没有因为这件事影响自己的情绪,反而以十二万分的热情继续投入工作。在他的领导下,赵氏在新占有的领地上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广封疆,开阡陌”的土地改革运动,彻底摧毁原有的井田制,实施新的封建地租制。这一运动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积极性,赵氏家族的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当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张孟谈也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事——他向无恤递交了一份辞呈。这回轮到无恤想不通了,连忙将张孟谈请进宫,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要走?是不是还在怪我将晋阳首功赏给了高共?”张孟谈笑了:“我哪里还记得这些芝麻谷子?我之所以要辞职,是因为先主有遗训,‘五霸之所以能够领袖群伦,不外两条原因,一是国君的权势足以控制群臣,二是不让群臣的权势大到可以影响国君。’现在我声名显赫,位高权重,言能服众,对主上来说不是好事。请您允许我辞去官职,回家去当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无恤说:“辅佐君王的人,自然名声显赫;为国立功的人,应该享有尊贵的身份;处理国政的人,必定大权在握。至于大家都服从你,那是因为你忠厚诚信。请你一定要留下,我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需要你去做。”张孟谈说:“咱俩说的不是一回事。您刚刚说的,那是事情成功后的喜悦;而我要说的,是任何时候都用得着的治国之理。我也算博览群书了,翻遍古往今来的史料,但凡成功的时候,愉快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可是高兴过后,如果大臣与君主还享有同样的权力,而且能有好结果的,还真没见过。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您的一片好心,我心领了,治理国家不能感情用事,请认真考虑我的请求。”顺便说一下,后人将“前事不忘,后世之师”作为成语,即出于张孟谈。张孟谈走后,无恤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躺了三天,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在他看来,张孟谈此举,显然是对他当年封赏高共的反击,而且是最厉害的一种反击方式。换句话说,如果张孟谈还在纠结于谁是第一,谁是第二,他能够接受,甚至感到欣喜,因为家臣们偶尔争风吃醋无伤大雅,反而有利于主子的统治。但现在张孟谈是拍一拍衣袖,不再奉陪了。奴才炒了主子的鱿鱼,岂能叫他不感到无趣、失落,甚至是愤恨?突然间,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派使者问张孟谈,国家的政事,如果有臣下不听分派,该如何处置?这话里藏有玄机,看似询问,实际上是威胁:如果你再不服从安排,老子就要动粗了!张孟谈想都没想,回答道:“那必须处以死刑,曝尸街头。”停顿了片刻,又说,“如果要因此处决我,我死而无憾,别因为我而坏了规矩。”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反正我是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走的。(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一个人如果不怕死,那就真拿他没办法了。无恤偃旗息鼓,答应了张孟谈的辞职。据《战国策》记载,张孟谈走的时候,没带走一片云彩——他将所有封地都还给了无恤,跑到自己的老家去种庄稼,过上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惬意日子。后来无恤遇到什么难题,还跑到乡下去找张孟谈商量,张孟谈也很乐意地给他出主意。所谓功成名就,急流勇退,说的大概就是张孟谈这种人吧!豫让漆身吞炭成者王侯败者寇,这倒不是说中国人有多功利,而是因为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人们只能看到胜利者光彩的一面和失败者不堪的一面。以荀瑶为例,在中国历史上,荀瑶被认为是昏庸之主,常被拿来与夫差相提并论。如汉朝陆贾就曾经写道:“昔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说他们穷兵黩武,自取灭亡。但是,如前所述,荀瑶的致命问题并不在于穷兵黩武,甚至不在于贪得无厌,而是他的情商太低,不懂得尊重人,把自己的盟友和盟友的家臣全得罪了,以至于功败垂成,身死名裂。如果他不是那么狂妄,稍微有一点儿收敛,消灭赵氏没一点问题,接下来再收拾韩、魏两家也不在话下,进而统一晋国也是迟早的事。如果是那样的话,荀瑶便不会与夫差为伍,而是要与齐桓公、晋文公这些强人同列了。事实上,荀瑶也不是对所有人都不尊重,至少他对自己的亲信家臣就很不错。据《史记》记载,有一个名叫豫让的人,最早在中行氏和范氏手下干活,因为干得不开心,就去投奔了荀瑶。荀瑶对豫让礼遇有加。晋阳之战后,荀瑶被杀,脑袋还被赵无恤拿去当酒樽。豫让遁逃到山中,听到这个消息,仰天长啸,说了一句流传千古的话:“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一定要为智伯报仇。”为了达到目的,豫让改名换姓,故意犯法被抓,几经辗转,终于成功地被送到无恤府上做奴隶。有一天,无恤如厕,看到豫让在厕所里低着头打扫卫生,突然心念一动,让卫兵将豫让抓住审问。豫让什么都不肯说,后来人们将他的脸洗干净,把他的胡子刮干净,无恤仔细一看,这不是豫让嘛!不用说,什么都明白了。无恤身边的家臣很紧张,想要杀掉豫让。无恤倒是很大度,说:“这是义人啊,我以后小心点就是了。而且,智伯亡而无后,他的家臣要为他报仇,难道不是天经地义吗?”就将豫让放走了。不难看出,无恤在任何时候都将君臣大义放在第一位,由此也可以理解当年他为什么将晋阳之战的首功授予高共。豫让仍然不死心,接下来做的事情就有点重口味了:他以漆涂身,让皮肤溃烂;又吞木炭,使声音沙哑。然后穿得破破烂烂,跑到街上行乞。他老婆经过街市,他故意伸手乞讨,结果连他老婆都没认出来,打赏了他一个馒头。但是,有一个原来的朋友经过菜市场的时候,多看了他两眼,还是从眼神中认出了他。那个朋友抱着他哭道:“以你的才能,如果肯委身侍奉赵氏,他必定会重用你。到那时,你再想办法行刺他,不是很容易的事么?何必这样糟蹋自己呢?”豫让说:“我如果做了他的家臣,就应该对他忠贞不贰,绝不能够虚情假意,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有一天无恤出巡,豫让得到情报,提前到他必经之路的一座桥下埋伏。无恤来到桥边,马突然受惊,停步不前。无恤说:“豫让必定在附近。”命人搜查,果然在桥下抓获了豫让。这一次,就算用漂白粉洗,也不能让豫让回到原来的样子了。无恤唏嘘不已:“原来你侍奉中行氏和范氏,智伯消灭了他们两家,你却不为他们报仇,反而投靠了智伯。现在智伯被消灭了,你为何这么执著地要为他报仇呢?”豫让回答:“我侍奉中行氏和范氏,他们把我当作一般人对待;但是我侍奉智伯,他以国士之礼对待我,所以我也要以国士的身份来报答他。”无恤长叹一声,说:“你对智伯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而我对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你好自为之吧!”豫让说:“我死无所谓,但是死之前有一个心愿,请您把衣服脱下,让我刺几剑。那样的话,我就死而无憾了。”无恤脱下大氅,扔到豫让跟前。豫让在大氅上连刺三剑,然后自杀身亡。据说,豫让自杀那一天,整个赵地的有志之士都为之痛哭流泪。后人对于豫让,也多是褒扬有加,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传唱了千古,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然而也有人很看不起豫让,韩非子就是其中一个,他曾经这样写道:“豫让身为智伯的臣子,对上不能说服主君让他明白治世之道,对下不能统御部众来安定国家。等到智伯被杀了,他才摧残自己的形貌来博取为主君报仇的名声。但是这样做,对于智伯来说,难道有任何意义吗?”第二章魏国崛起洪水渐渐退去,新的一天又重新开始。被洪水淹没在晋阳城下的,除了荀瑶的大军,还有那个被称为“春秋”的漫长而纷乱的时代。另一个时代披着宽大的火红长袍,缓缓而来。它被后人称为“战国”。对于春秋何时结束,战国何时开始,后人有多种不同的意见。具有权威性的意见就有四种:一、以《史记》六国年表开始的年份,即公元前476年为战国起始之年;二、以鲁哀公“西狩获麟”之年,即公元前481年作为战国起始之年,因为那一年也是传说中孔子修订《春秋》的终止之年。这样计算,显然是为了让春秋和战国两个时代无缝衔接;三、以公元前453年智氏灭亡作为战国的起点,因为“智氏灭而三晋之势成,三晋分而七国之形立”。所谓三晋,即赵、魏、韩三家。晋阳之战后,三晋完全将公室架空,实际上已经成为有实无名的国中之国;四、以公元前403年,赵、魏、韩三家正式列为诸侯(本书很快会讲到)为战国的起点,《资治通鉴》即持此说。从公元前481年到公元前403年,时间跨度七十八年,分歧可真不小。本书无意对哪种意见更为合理进行投票,因为春秋战国,本是一个时代的两个阶段,其间并没有改旗易帜的标志性事件,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甚至不知道后人会以“春秋战国”来命名他们的时代。对于他们来说,“活在周朝”也许是更为贴切的描述。毕竟,春秋战国的绝大部分时期,中国名义上的统治者,还是所谓的周天子。当然,春秋和战国,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有时空隧道,让我们可以采访春秋战国之交的中国人,他们也许会有这样的感受:雒邑城中的周天子,似乎越来越不受诸侯待见了。听说原来还有那么几位诸侯,隔个十年八年会带着点礼品去朝觐一下天子,现在基本上没人搭理他了,真是人心不古啊!原来的诸侯,特别注重祭祀,祭天,祭地,祭祖宗,祭鬼神,祭山川,祭河湖,一年到头祭个不停。卿大夫们也将祭祀看得特别神圣,如果能够从祭祀祖宗的大釜里分到一块祭肉,那可是不得了的荣耀!所谓“国之大事,祀与戎也”。现在呢,只剩下戎了,一个劲发展军备,祭祀只是敷衍了事。长此以往,只怕连祖宗是谁都不知道啦!最不像话的是那三晋,自从消灭了智伯,就把自己当成晋国的主人了,不断瓜分蚕食公室的土地,仅给晋侯留下区区两座城池。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不去朝觐晋侯,反而要晋侯每年轮流到三家的居城去朝觐,这都什么世道!齐国的田氏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以下犯上,把持朝政,目无尊长。可叹当年齐桓公好心收留陈完,没想到两百年后鸠占鹊巢,田氏反而骑到了姜氏头上,是可忍,孰不可忍?春秋时期战争不断,主要目的是争霸。身为霸主者,又要尊王,又要攘夷,还要调解同盟的矛盾,分明是三世修来的好人。到了战国时期,战争更加频密,规模更加庞大,死伤更加惨重,主要的目的不是争霸而是兼并,是大鱼吃小鱼,是红刀子进白刀子出!还有一件奇怪的事,自打孔丘去世,这世上被称为“子”的人便多起来了,什么墨子、曾子、吴子、鬼谷子……他们或各占山头,广收门徒;或出入宫廷,为诸侯师;或离群独居,著书立说,言必惊世骇俗,行必惊天动地,为这个本来就不太平的世界推波助澜,搅得天下风起云涌。唉,乱世啊!魏斯礼贤下士公元前445年,晋国魏氏宗主魏驹去世,其子魏斯即位。这位年轻的宗主环顾四周,很快发现自己的日子不好过。日子不好过,倒不是因为穷。赵、魏、韩三家分晋,赵氏获得的领土最多,魏氏排在第二,无论如何不算少。而且魏氏领有的土地,包括河东(今山西黄河以东)、河内(今河南黄河以北)和河南(今河南黄河以南地区),当时统称“三河”,土壤肥沃,良田众多,人口密集,是极为富庶的地区。问题是,这些富庶之地的面积都不算太大,而且互不相连,还与齐、秦、赵、韩、郑、卫等势力犬牙交错,一旦发生战事,魏氏将四面受敌,首尾难顾。魏斯就像一个家财万贯却没有围墙的土财主,必须得时刻盯紧自己那几口装满珠宝的箱子,生怕它们被别人拿走。而不幸的是,他的邻居中有那么几位,老早就盯上了他的珠宝,只要逮着机会就闯进来偷,偷不成就抢——这样的日子,你说他能过得开心吗?最让魏斯头疼的,就是西方的秦国。自秦穆公年代开始,秦国便觊觎三河土地,只是畏于晋国强大,一直不敢轻易动手。智氏灭亡后,晋国实际上已经分裂,秦国趁机向东扩张势力,多次派兵入侵三河。魏氏一方面加强防范,一方面也会派兵越境反击,秦魏双方互有攻守,但总的来说,秦国人占了优势。《孙子兵法》第四篇第五条记载:“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也就是说——土地的纵深决定国家的实力,国家的实力决定可投入作战的人数,部队的人数决定战斗力的强弱,战斗力的强弱则是胜负的关键。魏氏之所以斗不过秦国,最根本的问题在于没有战略纵深。魏军攻克秦国一城两地,对秦国来说只是皮毛之伤;秦军攻克魏氏一城两地,那就是伤筋动骨,甚至有性命之虞。如何才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上生存下去?一个名叫卜商的人出现在魏斯的视野里,他将成为魏斯生命中最重要的贵人。如果有读者对这个人名表示“没听过,真的没听过”——没关系,孔丘听过吧?他就是孔丘的得意弟子,姓卜,名商,字子夏,被世人尊称为卜子。还是觉得印象不深刻?那好,请看下面几句话:“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贤贤易色。”“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前面三句,即出自卜商之口;后面一句,则是孔丘对卜商的告诫。在孔门弟子中,卜商的地位至少可以列入前十名,而且最重要的,他被认为是《论语》的主要编辑者。有这么一个故事,某一天卜商问孔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这是什么意思?”孔丘看着院子里的一株桃树,漫不经心地说:“画画的事儿,不也是最后才加以勾勒吗?”本以为卜商会百思不得其解,没想到卜商马上说:“您的意思,人必须先有忠信之质,然后再用礼去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吗?”孔丘又惊又喜,连声说:“卜商这孩子,我可以跟他谈论诗歌了!”这个故事记载于《论语》之中。孔丘循循善诱,卜商一点即通,在历史上传为佳话。当然,考虑到卜商本人正是《论语》的编辑,我们也可以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孔丘死后,卜商游历天下,最终在晋国的西河地方安顿下来,设馆收徒,传授学问。这个地方,正是魏氏的势力范围。当魏斯听说卜商到来,便主动找上门去拜访。魏斯第一次见到卜商,请教了一个关于音乐的问题:要我穿得整整齐齐去听周朝古乐,总是昏昏欲睡;但是听郑、卫之音,就精神百倍,乐此不疲,这是为什么?儒家讲究礼乐教化,周朝古乐多记圣人教谕,被视为乐之典范,孔丘还花了大量时间来整理它们。而郑国和卫国的音乐,多写男女私情,是在市井之间流传的民间小调。卜商回答:“周朝古乐,是用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郑、卫的小调,乃是靡靡之音,毫无节制。您问的是乐,爱的是音,依老朽之见,您是把乐和音搞混啦!”卜商顺着这个话题,劝魏斯亲近贤臣,远离小人,注意自己的爱好,检点自己的行为。魏斯大受启发,当场向卜商行弟子之礼,并且邀请卜商到安邑去讲学,担任他的顾问。卜商欣然应允。在当官这件事上,卜商和他的老师一样,没有任何扭捏。正如他自己说的,“学而优则仕”。如果空有一肚子学问,不通过当官来实施,岂不是等于空谈?但是,他和孔丘也还是有所区别。孔丘终其一生,志在克己复礼,幻想恢复传统秩序,将周礼的复兴作为最高理想;卜商则不拘泥于周礼,只希望能用自己的学问解决现实问题。换句话说,孔丘是理想主义者,关注“这个世界应当如何”;卜商是经验主义者,关注“如何改良这个世界”。后世有学者认为,卜商的学术主张在某种意义上孕育了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卜商的到来,给安邑带来一股清新务实的学风,同时还给魏斯带来一批能人志士。这些人或是卜商的学生,或是卜商的朋友,或是卜商的仰慕者。他们听说卜商在魏斯那里受到

                      的装备:锃亮的手铐和盘成卷的绳子,还有别的什么她也就不用去猜了。她轻手轻脚地沿着溪畔来到她的汽车跟前。“你可以的。你可以的。”她悄声自语,确信自己听到和推测的绝不是等闲之事。这些男人到这儿来可不是排戏的。他们就像征召中心集训的新兵,像准备屠杀的侵略者,在这里集合起来狂呼乱叫,以便让他们热血沸腾或冷酷无情,更好地执行使命。尤其有一件事让她恍然大悟:唯一没有唱歌的是那个指挥这场合唱的人。“理查德·米斯纳在哪儿?”娄恩连声问候都顾不上说。她才敲响米斯纳的房门,跟着就进了他的家,却发现里面黑洞洞的空无一人。这时她叫醒了他的近邻弗朗西丝·普尔·杜波列斯。弗朗西丝咕哝着。“你到底是怎么了,娄恩?”“告诉我米斯纳在哪儿?”“他们去马斯科吉了。怎么了?”“他们?他们是谁?”“米斯纳牧师和安娜。有会议。这大半夜的你找他干吗?”“让我进去。”娄恩说着就越过弗朗西丝进了起居室。“到厨房来吧。”弗朗西丝说。“来不及了。听着。”娄恩把集会的事讲了一遍,又说,“整整一群男人计划着针对女修道院的行动。摩根兄弟、弗利特伍德父子和威斯顿都在那儿。他们要对那儿的女人下手。”“主啊,怎么这么乱糟糟的?他们准备在深更半夜吓唬她们吗?”“女人,听我说。那伙男人带着枪,拿她们当目标呢。”“这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看见我兄弟从来都是枪不离身的,除去进教堂,即使那会儿,枪也就在他车里。”“他们还带着绳子呢,弗兰妮(“弗朗西丝”的昵称。)。”“绳子?”“两英寸粗的。”“你怎么看?”“我们在浪费时间。苏特在哪儿?”“睡着呢。”“叫醒他。”“我不打算惊扰他,只是为了什么疯——”“叫醒他,弗兰妮。我可不是疯女人,你知道的。”最初的几滴雨温暖而饱满,带来西部和北部地区白疯草和仙人掌的气味。雨滴洒落在龙胆、沙漠喇叭草上,从菊苣的叶子上淌下。雨滴圆鼓鼓、滑溜溜的,如同水银珠般滚过园中畦垄的裂隙。娄恩、弗朗西丝和苏特坐在厨房的灯光中,能够看到甚至嗅到这场雨,但他们听不到,因为雨滴是那么柔软,像是长着茸毛。苏特不认为按娄恩的要求赶紧去制止他们是必要的,但他确实同意一早去和普立安牧师及加里牧师谈一谈。娄恩说早晨可能就太迟了,便怒气冲冲地走了,她要找个和她谈话时不把她当作一个难以从噩梦中醒来的孩子的人。安娜·弗拉德走了;因为迪克的缘故,不能去找索恩;而由于K.D.和阿涅特住进了米努斯原先拥有的房子,多薇·摩根也不会在镇上的。她想到了凯特,但清楚她不会起来反对她父亲的。她考虑过潘尼洛普但又排除了她,因为她不光嫁给了威斯顿,还是萨金特的女儿。娄恩意识到她得到牧场和农场去,找她最信得过又不会被家庭关系的阴云蒙蔽头脑的人。指望雨刷动起来是不可能了,因此,娄恩在嘴里把口香糖嚼来嚼去,全神贯注于加倍小心上。她驶过荒无一人的大炉灶时,暗自庆幸及时弄到了八角莲。她注意到安娜的住处没有灯光,再往回一点看,迪克·摩根家也是黑暗一片。娄恩眯着眼开过鲁比和县城之间那几英里的土路。这条路寸步难行,因为此时土壤已经吸收了雨水,把干透的植物根部泡胀,到处都形成了水洼溪流。她开得很慢,心里揣摩着这次使命是不是上帝的意旨,但无论什么事也阻止不了她。在去阿伦·普尔家的中途,奥兹莫比尔车在路边的沟里抛了锚。就在娄恩·杜波列斯正在设法避开“早熟的甜瓜”的牌子时,那伙男人正在喝着咖啡,有些人喝着烈酒,完成一些细节的商讨。除去米努斯,没一个是酒鬼,但都不反对今晚除去咖啡再加些烈酒。在萨金特那座谷仓式的房子背后是他做生意的地方,在他原先养过马的围场外面有一个棚子。他在里边干些修修补补的活儿—如今已成为一种嗜好,不再是用来挣钱的营生了——冥思苦想和躲避家中的女人们。这是一处男性的安乐窝,里面备有一个小炉灶、一台冰箱、一张工作台和几把椅子,全都放在不会损毁的地板上。开始下雨时,这群男人正要吹他们的热咖啡。喝下几口之后,他们便到院子里和萨金特一起移动袋子并用帆布盖上设备。他们湿淋淋地回到棚子里,发现自己神清气爽,可突然感到了腹中饥饿。萨金特建议吃牛排,便进屋去拿东西给这伙人吃。他的妻子普立西拉听到了他的声音,便主动帮忙,但他坚决地把她打发回去睡觉了。带有气味的雨滴滴答答地落着。棚子里的气氛友好又跃跃欲试,这时男人们吃着按老式风格用滚烫的煎锅炸的厚实的牛排。在鲁比以北,雨的香气要更强烈,尤其在女修道院那里。除去园子里,到处都有移植来的粗壮的白色三叶草和金雀花。玛维斯和帕拉斯从梦中被这股香气惊醒,赶紧跑去告诉康瑟蕾塔、格蕾丝和西尼卡:盼望已久的雨水终于来了。她们聚在厨房门口,先是盯着看,后来又伸出手去接。雨水落在手指上像是洗涤液,她们于是走进雨中,让雨点像香膏似的洒在她们剃过的头和仰起的脸上。康瑟蕾塔带头,其余的人随即也学她的样。世界上有许多大河,在河岸和海边,孩子都因水而激动。在雨水稀少的地方,这种激动甚至引起性冲动。但这些妇女的神圣感受屈服于她们在香热的雨水中手舞足蹈的狂喜。若不是深深陶醉其中,她们一定会放声大笑的。即使她们还会想起近来的警告或危难的暗示,这不可抗拒的雨也将其冲刷干净了。西尼卡拥抱着并最终放走了这庄严建筑中阴暗的凌晨。格蕾丝目睹了一件本来永远不会沾上污渍的白衬衣被冲洗得干干净净。玛维斯走进莎伦玫瑰颤抖的花瓣当中,直刺得她皮肤发痒。刚生下一个小男孩的帕拉斯把他紧抱在怀里,这时大雨冲走了自动扶梯上那个可怕的妇女,以及对黑水的一切恐惧。完全被园中以她为伴的天神攫住的康瑟蕾塔是个更狂暴的舞者。玛维斯跳得最优雅。西尼卡和格蕾丝先是共舞,后来又各自跳过刚形成的泥洼。帕拉斯一边从她婴儿的头上抹着雨滴,一边像棕榈叶般摇晃。娄恩终于从沟中出来之后,自然想找个杜波列斯家的人做伴。她是这家人救下来抚养大的,后来又受家中的一个女儿的教导。不仅如此,她还深知他们的禀性。派阿斯·杜波列斯是布克·杜波列斯的儿子和著名的贾弗纳尔·杜波列斯的侄子,成了她的第一选择。他们和摩根及布莱克霍斯两家一样,很以是政府中任过职的人的后代为荣,但不同的是,他们更为其先人自豪:手艺人、枪械工、女缝工、花边工、鞋匠、五金商、泥瓦匠,他们正儿八经的营生被白人移民偷偷学去。他们深沉的崇敬献给曾经看到自己的工铺被焚、设备被抛入水中的几代人。因为白人移民不能相信公平竞争或从中取胜,这些黑人竟遭到逮捕,受到威胁,并从熟练工匠的队伍中被清理和驱逐出去。但那些家族坚持着他们从一七五五年就获得的东西,当年,第一代杜波列斯人在他的胳膊上缠上一条毛巾,衣袋里装着一本祈祷书。使他们变得坚定的信仰并没有使他们那么严厉无情。美德,出乎意料的善行,使他们笑容满面。他们的正直是审慎的,对于提高他们的心气非其他所能比。他们并不总是很清楚那是什么,但花费了很多时间去努力找出来。早在贾弗纳尔被选进政府机构之前,在杜波列斯家的一张餐桌上进行的晚饭谈话集中于讨论每个人都有的问题:大家如何能够把握或者给出帮助。而且总是要转到行为的伦理基础、动机的清晰上,讨论一个举止是否给他增了光并保持了他的信任。现在杜波列斯家的人没有一个喜欢或认可女修道院的那些女人,但那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布鲁德和阿波罗的做法侮辱了他们;威斯顿·普尔是他们儿媳的兄弟,在他参加的一个旨在伤害女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的小组中,他们很快就会看到妖魔的活计。他们果然看到了。当娄恩告诉他们她听到和知道的一切时,派阿斯没浪费一点时间。他吩咐他妻子米琳达赶紧到比彻姆家去,告诉雷和路德跟他会合。他和娄恩将到狄德·桑兹和阿伦·普尔那儿去。米琳达说他们应该通知多薇,但他们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如果斯图亚特在那儿该怎么办?娄恩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已经向女修道院进发了,还是会等到太阳出来再说,但她说应该有人冒险去通知多薇,而如果多薇愿意,就能让索恩知道出了什么事。女人们在夜里跳舞跳累了,但是很高兴地回到了宅子里。她们擦干了身子,一边往头上抹鹿蹄草油,一边要康瑟蕾塔再给她们讲一遍派达德的事。“我们坐在海滨步行道上。她把我放进祖母绿的水中洗澡。她的嗓音使街上那些骄傲的女人哭泣。硬币从艺术家和警察的指间落下,这个国家最杰出的大厨请我们吃他们的饭菜。派达德唱的歌能让海浪静止,能让波浪涌起时停在半空、聆听自大海形成以来从未听过的语言。从山上下来、肩上栖着五彩缤纷的小鸟的牧羊人在她的歌声中回忆起他们的生活。在她歌唱的时候,旅人驻足,不愿登上返家的船只。夜间,她把群星从她的头发中取出,把我裹进它的柔软里面。她的呼吸中散发着菠萝和槚如的清香……”女人们睡了,怀着鹦鹉、晶莹的贝壳和一个从不说话只是唱歌的女人的意象醒了又睡。清晨四点钟,她们起身为一天的生活做准备。一个人和着面团,另一个点着炉灶。其余的为午饭采摘蔬菜,然后摆出早点。捏成小丘状的面包放在烤箱里烘烤。阳光渴望着华彩时,那伙男人到达了。天空中水洗石般的青蓝尚未打破,直到男人们把车停在大橡树背后,向女修道院走去时,太阳才破云而出。天空一片湛蓝。夜间的积水从水洼和路肩的缝隙中蒸腾成雾气。他们走近女修道院时,为了不让脚下的碎石发出响声,便跨过高高的草和水珠上偶然闪现的彩虹,来到前门。魔爪大概把斯图亚特抓出了这个世界。他们站到了台阶的两侧,淋了雨水的衣服斑驳闪亮。他仰起下巴从中间踏上台阶,然后举起步枪,把从来不锁的门一枪打开。门扇吊着合页向里面闪去。阳光随着他射了进去,洒到前厅的墙上,透过薄薄的涂漆,露出了男女婴孩相互嬉戏的画面。突然出现了一个有着同样白皮肤的女人,斯图亚特一看到她一双撩人的美目,便又扣动了扳机。其余的人一惊,但毫不迟疑地跨过了她的身体。他们摆弄着手中的武器,一下子觉得自己年轻又强大,才想起枪不光是摆设,不是用来吓唬人或者让自己舒服的。枪就是枪。迪克下达了命令。男人们分散开。在厨房里做饭的三个女人听到了一声枪响。一阵停顿。又一声枪响。她们小心地透过弹簧门向外望去。从歪斜的门透进的光线中,全副武装的男人们的身影隐隐进入了门道。女人们奔进游戏室,关上了门,那些人接着就站到了过道里。他们听到了跑过去的脚步声,进入了她们刚刚离开的厨房。游戏室里没有窗户——女人们困在了里面而且知道这一点。几分钟过去了。阿诺德和杰夫·弗利特伍德离开厨房,注意到了空气中鹿蹄草油的气味。他们推开了游戏室的门。一个雪花石膏烟灰缸砸进了阿诺德的太阳穴,振奋了那个挥舞它的女人。她继续砸,直到他趴倒在地。这时,没有警惕性的杰夫才拿起枪瞄准,可是已经晚了一步。一根台球棒击中他的手腕,枪从他手中飞出,摇晃着撞上他的下巴。他抬起胳膊,先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便抓住了台球棒的尖端,这时装有锡耶纳的凯瑟琳画像的镜框在他头上砸破了。女人们跑进过道,看到两个身影从祈祷室出来便僵住了。她们又跑向厨房,哈珀和米努斯紧跟在后面。哈珀抓住了一个女人的腰和手臂。她瘦得可以一把抓住,所以他没看见长柄平底锅向他头上挥来。他倒下了,枪也脱了手。米努斯拼命攥住另一个女人的两只手腕,在他父亲倒地时转过身来。泼到他脸上的东西烫得他没有叫出声。他单膝跪下,一个女人的手去够在地上转着的枪。他给烫伤了,眼睛几乎睁不开,但猛拽她的左脚踝。她用右脚朝他头上一个劲儿踢。他身后的一个女人举起一把屠宰刀深深地插进他的肩骨,一时竟拔不出来再砍第二刀。她索性撇下刀和另两个同伴一起逃进院子,把院里的家禽都惊散了。威斯顿·普尔和萨金特·波森从二楼下来没看见人。他们走进了教室,那里有阳光从窗户射进来。他们搜寻着推到墙根的书桌,尽管那里显然没有人,哪怕是小孩也藏不进去。楼下,在百得牌手电筒缓缓移动的长长光柱中,斯图亚特、迪克和K.D.观察着意想不到的污损、暴力和堕落。石头地板上画着肮脏的图案。K.D.的手指触摸着棕榈叶十字架。迪克摸了摸夹着墨镜的衬衫口袋。他原以为墨镜能派上别的用场,但现在不知道要不要戴上墨镜遮着目光不去看脚下引人注目的堕落景象。谁都不敢踏上去。这远不止证实了他们的预料,他们转身上了楼梯。教室的门大开着,萨金特和威斯顿招手让他们进去。他们聚在窗边,五个人全都明白了,女人们没有藏起来。她们逃掉了。那伙人离开萨金特的地方不久,鲁比的居民就到了大炉灶。雨慢了下来。垃圾桶随着瓦砾旋转。溪水涨满了,但没有溢出两岸,而是渗进了地下。从大炉灶顶部冲下的雨水与从砖上冲刷下来的灰泥搅在一起。大炉灶稍稍向一侧歪斜,下面的地基松动了。居民们乘着卡车和轿车去会那些男人。姐妹两个都用不着劝说,因为她们已经知道了正在发生可怕的事。多薇要索恩开车。两个人都不吱一声,心里却是七上八下。多薇三十年来一直看着她丈夫摧毁了他内心的一些东西。他获得的越多,就变得越不像原先的他了。如今他可能毁掉一切。是不是二十年的成功发展让他昏了头呢?他是不是以为远离白人的法律,法律就对他们鞭长莫及了呢?当然,作为丈夫他很疼爱人,而且只要她不去理睬那些她不能理解的事情,他们的婚姻似乎是完满的。不过,她怀念她的朋友拜访过的取消了赎回权的小小房子。自从K.D.接管了那里之后,他只来看过她一次,而且还是在梦里。他从她身边走开了。她叫他,他转过身来。她知道下一件事是,她给他洗了头。她醒来时十分困惑,倒是很高兴地看到她的手被皂液弄得湿漉漉的。索恩在责备自己没有和迪克谈话,只是谈一谈。告诉他她知道康妮的事;他们第三个孩子的夭折是对她——而不是对他的惩罚。在康妮救了斯考特一命之后,索恩对她的积怨早已烟消云散,而且,因为她们俩成了密友,她相信康妮同样原谅了迪克。此时她不清楚,她惧怕空气过于稀薄而难以呼吸、她无法走出失子之痛并拒不阅读他们的最后来信以保持痛苦,是不是不经意间惩罚了他。不管是什么情况,有一点她是肯定的:击垮女修道院的女人这事与他们的婚姻有关。如果迪克和斯图亚特没有认可和操纵他们,哈珀、萨金特,当然还有阿诺德,是会放那些女人一马的。要是她在二十二年前曾经谈过话,只是谈一谈。“你怎么想?”多薇打破了沉寂。“我没法想。”“他们不会伤害她们吧,嗯?”索恩关掉了雨刷。现在用不着了。“不会,”她回答道,“只是吓唬吓唬她们。我是说,把她们吓走。”“不过,人们一直对她们说长道短。比如说她们是……污秽的人。”“她们不过是与众不同罢了。”“我知道,但原来也一直这样嘛。”“她们是女人,多薇。只是女人啊。”“娼妓,就是啦,还古怪。”“多薇!”“这是斯图亚特说的,要是他信以为真——”“我不管她们是不是——”索恩没法再往更坏的方向想了。两个人又沉默了。“娄恩说K.D.在那儿。”“他会的。”“你觉得梅布尔知道吗?还有普立西拉呢?”多薇问。“我怀疑她们不知道。要不是有娄恩,我们会知道吗?”“我猜不会出什么事的。阿伦和派阿斯会制止他们的。还有比彻姆他们。连斯图亚特都不会和卢瑟搅到一起的。”姐妹俩随后便笑了,那是抱有一线希望的笑,让她们平静了些,安心疾驶过清晨明

                      7年六月十二日,是徽宗赵佶的第九个儿子。靖康元年时他十九周岁。他是一个异类,和赵佶其他的三十个儿子相比,从出身到性情,从能力到胆略,都独一无二。怎么说呢,这在很大的成分上,是由他的妈妈决定的。他的妈妈姓韦,宋朝官方史书里说她是开封人,这不对,她本是越州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她的一生都在改动之中,为了宋朝的荣誉,官方史书里不仅修改了她的祖籍地,更改动了她的出生时间,让她的一生都笼罩在一层光线诡谲的薄雾里。韦氏的家很穷,她和她的姐姐给人当婢女,主人很有名,是科学史上著名的水运仪象台的发明者之一苏颂。苏颂在政治上也很出色,曾经是宋哲宗时代的宰相。这位苏大人家大业大婢女众多,于是关起门来,就像一个微缩版的宋徽宗一样。在宋朝,主人拥有婢女的一切,苏颂把韦氏姐妹都揽入房中,这是很正常的,不是罪恶。只是轮到韦妹妹时,他遇到了困难。史书里特别指出了那个夜晚发生的事,“初携登颂榻,通夕遗溺不已。”没办法,韦妹妹一整晚都在上厕所,让苏颂无可奈何。苏颂深感失败,他感叹了一句,说此女必贵。之后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再召唤韦妹妹,直到韦姐姐年岁大了,到开封城的一座道观里出家。韦妹妹跟着姐姐一起,来到了皇帝居住的开封京都。在这里,命运找到了她。宋神宗死得早,没来得及给儿子娶妻。宋哲宗身为长兄,关爱着所有弟弟。他决定在开封京城附近选二十个处女,分赐给诸王兄弟,韦妹妹就在这二十个名单里,选中她的人是当时的端王赵佶。在寂寞的深宫里,韦妹妹在一万多个竞争者里脱颖而出,被赵佶注意到。又一个夜晚降临了,多么的奇妙啊,上一个夜晚她整夜上厕所,这个夜晚居然一次就怀上了孩子!这个孩子就是九皇子赵构。赵构有父亲文采方面的优秀基因,翎毛丹青结字作画都堪称上乘;他的母亲早年忧患,辛苦劳作,身体很结实,这让赵构的身体素质也非同凡响。他擅骑烈马,能开硬弓,达到一石五斗的程度。这是宋朝军制中皇帝近卫班直的标准。他两臂平伸,各悬挂一斛米,能行走数百步之远,人皆骇服。宋代一斛米,约合现在一百一十斤,这是何等的力量!靖康元年,国难当头时,赵构主动申请做人质,为父兄分忧。在临行时,他还对钦宗说:“要是国家可以渡过难关,不要计较我的安危(朝廷若有便宜时,无以一亲王为念)。”使团在这两种极端的情绪里组成,张邦昌的郁闷、赵构的光荣交织在一起走出宫门,迎头遇上了李纲。李纲在这儿等他们很久了。没别的,你们想走可以,把割让三镇的诏书、地图留下。太原、中山、河间是北方屏障,说什么也不给金国。张邦昌这时失魂落魄,快难受死了,他才不去管这些破事。留下就留下,他的任务是把自己送到位,他留在金营里就成,其余的不管。就这样,李纲给所谓的和谈下了个小绊子。一来可以保证三镇的主权,哪怕是暂时的;二来和谈进展不顺,也是为勤王的部队争取时间。人质送过去了,下一步是交钱。金、银、绢各一千万、马、驴、骡各一万头,这个数字是梦幻的,就算把开封城打包卖了也达不到。怎么办呢,宋朝的宰执大臣们全体出动,在开封城里上蹿下跳,寻找各种值钱的东西。国难当头,那么先动国家。宰执们很牛很强大,先把天子的衣服、车马、宗庙祭具、六宫官府器皿等都拍卖了,卖出来三十万两黄金、八百万两白银。下一步,轮到在京全体官吏军民。钦宗下令,命令这些人等把钱交到有司衙门里,过期不交的斩首,隐瞒数字的允许奴婢、家属揭露。……什么叫厚黑无耻呢,先是拍卖皇帝的家产,买的人都是城里的军民百姓。这时再叫他们把钱都吐出来,等于一份财产卖两次钱!相信赵桓很爽很痛快,敢买朕的东西,你们真的很有胆量啊。可这样仍然不够,李邦彦带头,在金殿上给皇帝下跪。真是太惭愧了,官方搜钱都没到位,臣惭愧臣有罪臣渎职啊。在一片跪倒的大臣中,只有一个人挺身而立傲然不拜——李纲。他快郁闷死了,这都是些什么人,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还是文明、富饶、尊贵、崇尚气节的宋朝吗?他的怒火什么也改变不了,皇帝和宰执们就在他的身边绞尽脑汁想办法,怎样搞到更多的银子,好去消灾。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又想出了新办法。他们命人把蔡京、童贯、何执中、郑伸、梁师成、高俅等人及其亲属的家抄了,家产全部充公;把京城里各大名妓如赵元奴、李师师、王仲端的家也都抄了,家产全部充公;把内侍们曾经得到过的赏赐都收回,尤其是金带获得者,都收回来。如此这般,又搜出来二十多万两黄金、四百多万两白银。加上之前的,合计是近六十万两黄金、一千三百万白银,这些由梁师成、李棁在正月十二日这一天负责押运到金营。就是在这次押运途中,隐相的末日到了。宋朝官方公布他的罪行,把他贬为彰化军节度使,立即由专人押赴贬所。十七天之后,梁师成在八角镇(今河南开封西南)被缢死。钱送进了金营,银子到位了,黄金绢帛马匹等物还得筹集,金军一边等一边游骑四出到处打劫,时间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三天之后,正月十五日到了,这一天宋朝的勤王部队终于抵达了开封城。这一批来的人很少,快速进城,没和金军接触。正月十八日,西京洛阳统制官马忠率军杀到。他们在郑州南门外与金军游骑相遇,立即展开厮杀,金军措手不及,从开封城下狼狈逃走。这引起了完颜宗望的严重关注,他紧闭营门集结兵力,不再派部队四下抢掠,想看清宋朝的动静。两天之后,正月二十日,完颜宗望震惊了,他发现一支宋朝部队从西北方向开来,不进城门,直抵京城西面的汴水南岸,就在他的营门前安营扎寨,向他正面挑战!看来军的旗号,是宋朝静难军节度使种师道。西军,宋朝最强的军队里资格最老威名最盛的将军到了。这个震动是巨大的,来的不仅仅是种师道的部队,更有西军百战之余的威名,完颜宗望派人向远方哨探,发现种师道的后面还有陆续行军的部队,并且民间传言,西军大举入援,有百万之众。完颜宗望后撤,从开封城边退回到牟驼冈,增垒自卫。完颜宗望被骗了,他不必害怕的,因为种师道实在没几个人,全部加一起,才接近一万多西军。可他为什么上当了呢,是因为金国人没上过军事教育课,根本不懂兵法。不说是你能打,打赢了就是战神。很多道理,很多诡计,很多的变化是岁月的积累,是一个民族打了几千年的仗,赢过无数场,输了无数次,才能积累得起来的。比如这时,种师道大张旗鼓,主动挑战,其实正是因为没有实力。他在上一次的幽燕之战代人受过,成了童贯等人的替罪羊,被削去官职,勒食退役,心灰意冷之余,他回到了祖先隐居的终南山豹谷林,准备耕田自娱,老死在乡里。但是国难突然临头,徽宗号召天下军马勤王,此时种师道义无反顾出山,以七十多岁的高龄率军赶赴开封京城。可是兵太少了,还是在仓促间凑起来的,说实话,这根本代表不了西军的真正实力。西军之强,就算在两次幽燕大败之后,再经历靖康勤王的折磨,也在两年之后和金军正面对决,才进入它的黄昏。而就算那样,在它的灰烬里仍然升腾出了北宋一代最强的一批将星!在赶往京城的路上,大多数幕僚都胆怯了,建议种师道悄悄前进,悄悄地进入京城,只参与防守就可以了。要是以现有实力和金军正面决战,胜少败多不说,一旦失败了,会给开封守城军队的士气以挫折打击,那样大势危矣。种师道摇头,说:“你们不懂兵法,‘兵危使诈,事急用奇。’现在我军兵少,如果迟疑不进,会被金军知道了底细。我们只管大张旗鼓前进,反其道而行之,金军客境作战,必定会患得患失。开封坐守危城,援军只要有一骑抵达,军心士气也会大振,那才是当务之急。”一切都被他料中了,完颜宗望第一时间撤退。说到底,这才是女真人在军事上的底蕴,总结他们的崛起之路,在反抗之前,深山老林里的争斗有什么兵法智慧?会打个埋伏都是传奇。建国期间的各大战役,与其说是完颜阿骨打如何神奇,不如说耶律延禧、萧嗣先更神奇!有那种敌人,想不胜利都有难度。种师道进城,是李纲的福星,也同时是李纲的灾星。说福星,援军到达,李纲守城的底气立即足了,这是硬道理,比他在金殿上说什么都有用,更何况种师道在金殿上还替他出了一口恶气。种师道上殿的时候,宋朝的全体宰执们心里都有点发憷。不为别的,军队方面的人,尤其是西军,有时都是一头头野驴,只要性子上来,谁的面子也不给,想到什么就会说什么。别说是他们,就连鼎盛时期的天下兵马大元帅、武装太监童贯也一样吃瘪。那是崇宁年间,童贯去视察边防,走到秦州的时候遇上了知州钱昂。那天钱昂起了个大早,一直等到快中午了,童贯才施施然飘过。钱昂火了,问他搞什么,这么晚才到。按说他问这话很失礼,上级的时间安排要你这小干部多嘴?老实站着才是本分。但是童贯很给面子,爱护自己的西军嫡系,破例解释了一下,说骑的骡子太小了,走得慢。不料钱昂接着问:“大尉,你骑的是公骡还是母骡呢?”答:“公骡。”钱昂:“公骡不好骑,阉了这东西!”这时种师道上殿,钦宗先是慰问了一下,紧接着问以军事角度来看,是应该战呢,还是应该和?种师道回答:“臣以为不应该和。京城方圆达八十里,金军只有六万,这怎么能围得住?况且城里有可支用数年的粮草,百万居民,金军怎能攻破?只要拒守以待勤王之师,至多半个月以后,敌兵自然困窘,那时是战是和都出自我心。哪怕是和,也绝不到割地的地步。”赵桓听了犹豫,李邦彦李大首相却愤怒了,他搜刮全城,把皇帝的家当都卖了,才凑足了钱去搞和谈,现在钱都交过去了,种老头又出幺蛾子,实在是孰不可忍。他跳出来说:“和谈已定,敢言战者斩!”好威风,事后证明纯粹是主动找抽。种师道问他:“我在西北不知道京城如此高厚,守备有余,你咋随便就求和了呢?”李邦彦:“国家无兵,迫不得已。”种师道:“京城有百万居民,不能野战,守城总可以吧。”李邦彦:“……我不懂军事。”不懂还出来混,种师道笑了,说:“你不懂军事,总认得字吧,古代战守之事你一点都不知道吗?”李邦彦郁闷,没话。种师道继续挑刺,“听说城外的居民都被抢了,为啥不坚壁清野呢?这等于是变相的资敌。”李邦彦:“……仓促之间,没来得及。”种师道笑,“好慌,好慌。”旁边的大臣,殿外的侍卫都跟着笑。到这步,李邦彦终于清醒了点,选择靠边站,给好人让地方。上面的这一幕让李纲很兴奋,老种相公威武,让李邦彦这个唱杂曲的泼皮丢丢脸,实在是太好了,让投降派败败火,对国家民族都有好处。但是副作用出现了,也许是老种相公的表现太好,让赵桓感觉惊艳,他临时作了个决定,给予种师道独立军权,与李纲分庭抗礼,二人平起平坐。这是东京保卫战的最大转折点。一事而二统,是最要不得的事,不久之后就会证明,失败倒霉全从这个事儿上来。那么为什么出这个乱子呢,是上天厌宋,突然间让赵桓的脑子秀逗了吗?也不是,深究根底,这是赵桓的本性在作怪。宋钦宗一生的走向、结局,都从他的这一点本性上来。——耍小聪明。他的人生经历注定了他时刻都有危机感,总是在寻找安全感。比如这时,军权都交给李纲实在是迫不得已的事,说得难听些,他之所以选择抵抗,都是被李纲硬生生地拦在城里,等于逼上梁山。这让他怎么能放心呢?在他心里,外有金兵,内有权臣,真是如坐针毡。关键时刻,天上掉下个种哥哥,天赐良机啊,正好把李纲的危机解除了。分李纲兵权。更何况种师道是专业、资深的军事人才,从哪点上说,都比李纲更适合对敌。那么有人会问,为什么不让李纲下台,把军权都交给种师道呢?那样,赵桓仍然会没安全感!一天之后,赵桓的安全感再一次增加了,又有援军到位,这次来的也是声名显赫的西军,是和种家军齐名的姚家军,由姚平仲率领。姚家到了,连种家也不能一家独大。军方三权鼎立,无论是赵桓还是李邦彦,这帮人都松了口气,决定抓紧时间办正经事。尽一切可能把开封城里的好东西送给金军。这几天里,开封城有个奇异的景象,宋朝的勤王部队源源开到,从一万两万到十多万,还在不断地增加。城里住不下,城外列寨的都很多。与此同时,开封城的大门总是大开着,源源不断的人流进进出出,带着数不尽的金银绢帛走向了金营。这些好东西不说拿给勤王的将士,反而送给敌人。除了钱之外,还有吃的。名果、珍膳,甚至御膳也在行列之中,每天道路上冠盖络绎相望,尽是搬运美味珍肴的人。有吃的还得有玩的,宋朝迅速调出御府珠玉、古玩、宝带、鞍勒等东西送去,没想到不对金军的胃口,他们提出要妓乐、珍禽、驯象之类的活物。给。要什么给什么,宋朝派了专人在自己的都城里继续搜括民财,这位专人的敬业程度非常高,搜括勒索得很有成绩,于是在历史上留下了赫赫大名——中书侍郎王孝迪。王中书文采很高,办任何缺德的事都不忘自己的老本行,文章告示写得有创意。他说,乡亲们,把钱都交出来吧,要不然金军杀进城里来,“男子杀尽,妇女虏尽,宫室焚尽,金银取尽”。“四尽”,比七百多年以后的“三光”还彻底。为此,开封城里的百姓把他和前面的六如给事并列,加封为“四尽中书”。这样的迎奉,换来的是金军更加恶劣卑鄙的丑行。这帮长白山里的野人突然暴富,不知所以,居然在开封城边把宋朝皇室的后妃、皇子、公主的坟掘开,以此取乐。这在中国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哪怕日后土匪杀人都不祸及祖先,金国以一国之尊居然做出这样的恶行!他们是习惯了,这七八年里,金国在灭亡辽国的战争里节节胜利,夺得土地民众之余,他们把手伸向了辽国历代先人的坟墓。辽墓以陪葬丰厚著称,每一座辽墓都是一座金矿,金军散开大队人马,尽一切手段去挖坟掘墓。哪怕辽墓都埋在深山老林里,也没能逃出毒手。其细致程度,让二十世纪时的考古专家都破口大骂,辽墓都被金人毁了,打开一座空一座,想写篇论文都没办法。宋钦宗赵桓也怒了,祸及祖先,忍无可忍!他派人把李纲、种师道都找来,商量着怎么痛打金国人一顿。正中李纲下怀,这些天他仔细观察,缜密思考,一整套的方案已经成熟。这时赵桓愤怒,正是实施的好机会。李纲说,金人一贯大张声势,其实外强中干。城下的敌兵不过六万人,里边过半都是契丹、渤海等族的杂兵,本是金人的死敌,真正女真族精兵最多只有三万。我方勤王部队已经集结到了二十多万,数倍于敌,足以力战。但是不打。我们要把兵力散开,抄敌后路,截断黄河一线,掐掉金军的粮道。继而加强开封周边城邑的力量,对牟驼冈形成包围,坚壁清野,作持久计。等待他们兵疲师老,粮秣匮乏,那时……仍然不打。而是派出使团,逼迫金人承认北方三镇是宋朝的固有领土,绝不割让,同意了才放他们回国。金人只有同意,我方则遵守诺言,撤了包围,让他们走。等他们离开牟驼冈要塞,接近黄河渡口,将要渡河或者渡河中,才是我方动手的最佳时机。到时只要众军听令,完颜宗望这支部队必将全部埋葬在宋朝境内。而我方实力不会大损。这套方案说出来,不仅让赵桓连连点头,连种师道都觉得非常可行,这一步步堪称一个个陷阱,让金人不得不跳,不得不从,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宋军军力、物资上的优势,不和金军展开兵团决战,而是一步步地蚕食掉金军的活力,达到最后一鼓聚歼的效果。平心而论,按这套方案去做,哪怕金军会有别的招数应对,哪怕最后的结局不像李纲预料的必胜、大胜,至少在战略战术上,宋朝已经算无遗策,做了自己该做的。那么实施呢?实施起来有难度

                      好了,”她承认。我对“完全封锁”这事儿极有兴趣,但我得先带她回到先前的话题,强化她抗拒用枪与死亡的念头。“你认为你能和我维持真正互信的关系吗?”我问道,“你真的能信任我,让我聆听并理解你想说的每一句话?”起初她困惑不解,后来似乎有点烦恼。她不回答,但我希望我已再次强化她维持这层关系的可能性了。走出大门时,她回头对我说,“以前,我曾希望你会放弃我。”门缓缓合上,我看着她宽而消沉的背影消失在门后。我想起她的自杀计划。我知道她随时都可能再次萌生自杀念头,因此我们得毕其功于一役,让她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下次见面时,我问起子弹的事。她承认拥有子弹让她觉得很自在——有了子弹,她随时都能了结自己的性命。“你为什么觉得这样想很自在?”我问。她好一阵子没说话,对我的提问感到惊讶;因为她从没仔细想过,有人会觉得这个念头很奇怪。“我这一生,大多时候都有自杀的计划,”她说,“9岁或10岁时,我曾计划躺在铁轨上,等火车开过来。”她冷静地陈述往事,麻木的眼神令我背脊发凉。“仿佛自杀是我人生的唯一解药。”※※※※昨天,卡伦的姑姑打电话给她。祖父生病了,人在医院,她要卡伦去探病,但卡伦害怕看见他。这次通话勾起了卡伦对她八九岁时全家去海边玩的一段回忆。卡伦坐在祖父的别克汽车后座,夹在两个弟弟之间。男孩们越过卡伦,彼此打闹。他们一个6岁,一个8岁,卡伦9岁。男孩越玩越疯,开始推挤卡伦。“不要推我!”她抱怨。“卡伦!坐好!”母亲转过头来呵叱。她左边是正在开车的祖父,右边是父亲。“如果你们再给我惹麻烦,就通通待在车里不准下来。”祖父把车停在北街海滩,后座3个小孩安安静静的。卡伦跟着母亲下车,来到沙滩上。日正当中,天气酷热难耐,沙滩上已是一片人山人海。母亲摊开席子,祖父摆上躺椅,打开啤酒。她父亲跟着两个弟弟去玩水;小男生跑在前头,父亲则流连于一个个正在晒日光浴的胴体之间,紧盯着一群年轻女人。卡伦慢慢晃进水里,海水逐渐漫上膝盖;水很冷,她掉头折返。途中,她一时兴起,扑通坐在沙滩上开始盖城堡。为了让沙粒保持湿润,黏得更紧,她以手掬水,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差不多该回家了。祖父走过来,伸手抓住卡伦。她哀伤地离开自己一手建造的小城市,跟着祖父回去找母亲。来到车上,卡伦爬进后座,两个弟弟也争先恐后挤上来。到了家门口,卡伦滑下后座,但她的两条腿和泳衣上全是沙子。祖父看见卡伦身上和后座的沙,脸倏地变红。“卡伦!你在搞什么!车里全是沙子!”卡伦一愣。她看看母亲,后者转过身、带着弟弟们进屋去。卡伦举步跟着弟弟走。“站住!”祖父吼道,“不要把沙子带进屋子里!”他抓住她的手,拖向后院。半拖半走之间,卡伦试着站稳脚步;但他频频诅咒,用力扯她手臂,带她穿过后院,来到车库。他们管这儿叫“啤酒窖”。他拉开门,将卡伦推进黑暗中。“待在这儿。”她站在车库里,困惑地望着门外。祖父走向后廊,拾起水管,打开水龙头,踱步走向卡伦,嘴里吐出一连串不雅词句。他把水管递给卡伦,向后退一步。“拿去,把自己冲干净!”卡伦颤抖地握住水管,迅速淋向双腿和脚踝。“不是这样!”他抢过水管,大拇指按在出水口,水柱变得强劲四射。“转过去!”他冲她的背和腿,看着她因冷水而僵硬发抖。“躺下来,我要把全部的沙子都冲干净。”卡伦躺在车库灰色的水泥地上,吓得发抖;祖父握着水管一来一回,频频往她身上浇水。他拿水冲她大腿,肚子也溅到了。水冷得令她尖叫,但祖父瞪她的眼神足以令她呆住,立刻安静下来。他将水管放在地上,双手分开她的腿。他把水管头放在她胯间,正准水柱。“不要动,”祖父咆哮。他用手指拉开她的泳衣。“我要把沙子全部冲干净,”他又说了一遍。卡伦紧紧闭上眼睛。他把水管头对准了她的下身,卡伦感觉到痛,体内有一股冷热交错的压力。她想尖叫,但她叫不出声。祖父移开水管头,将泳衣移回原处,然后站起身。“好了,”他说,“都清干净了。咱们去吃点冰淇淋吧。”卡伦摇摇晃晃爬起来,走向汽车。祖父抓住她的手,走在她旁边。他们去了第51街和戴蒙街交叉处的“冰口味”冰淇淋店。回家路上,她坐在前座,一小口一小口舔着她的香草甜筒。等红灯时,祖父低头看着她。“不准滴下来。”他边说边戳她肋骨。卡伦紧紧抓着甜筒,但祖父又戳她,这次左右开弓。“不准滴下来。”卡伦扭个不停,七手八脚护着她的甜筒,但冰淇淋整个掉在她的大腿上。“看你干的好事!”卡伦感觉冷冷的冰淇淋逐渐在她腿上融化。她看着他,等他打她。他用右手将冰淇淋抹在卡伦腿上、肚子上、大腿之间。卡伦松了口气又觉得恶心。回到家,祖父牵起她的手,领她往后院走去。“咱们又得再清一次了。”他捡起水管说。故事结束,卡伦垂下头哭了起来。我等待她平复情绪。“怎么啦?”我问。“你一定觉得我很恶心,”她说。“为何这么说?”“我觉得好脏,”她说。“我能了解这件事给你的感觉,”我说。卡伦仍在哭。但我并非真的了解,我怎么可能了解?通常,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好的响应是尽可能体会、理解当事者的心情。“我看我们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下次就从今天结束的地方开始吧。”※※※※卡伦湿淋淋地走进我的办公室。她把皮包夹在腋下,像名美式足球中卫。时间是1991年6月底,从面向公园的窗户望出去,外头正下着滂沱大雨。她朝我迅速点点头,快步移向座位。“过去两个礼拜,我随身携带那些子弹,”她边说边抓起腿上的皮包。“我每次都想把子弹交给你,却没有一次做到。我不确定我今天会不会这样做。”“在我听来,好像部分的你是真的想把子弹给我,否则你不会把它们带来,还特地告诉我,”我说。我得很小心地问,不能太直接,我必须让她觉得,把子弹给我完全是她的主意。卡伦的态度犹豫不决,眼神不时向两旁游移,而我只能等待。最后她垂下视线,手伸进皮包摸出一只塑料盒,里头大约有200枚0.22口径手枪的子弹。她看着弹盒好一阵子,然后把它交给我。我接过弹盒,放在旁边的桌上。“你还有别的东西要给我吗?”我问。她猛然抬头,两眼大睁,接着又低头沉思好一会儿。她再度将手伸进皮包,迟疑了几秒,然后掏出一把有刮胡刀片的折叠小刀。她把刀握在手里,仿佛在回忆什么;几分钟后,她伸出手,将小刀递给我,仿佛她刚把自己的生命交到我手中。“还有吗?”我问。她没抬头看我,迅速摇了两次头。“我必须确定你手上没有能伤害你的东西,这很重要,”我说。“可是,没有东西伤不了我,”她回答。“你的意思是?”现在大吃一惊的换成我了。“没有东西伤不了我,”她又说了一遍,好像我第一次没听清楚似的。“我不明白,”我说——她心里显然有事。卡伦低下头,轻声说道,“我父亲曾用各种东西伤害我,”她说。“他喜欢拿东西塞进我身体里,什么都有。”“我懂了。”卡伦没再多说,我也不想逼她说出更多细节。她才刚开始告诉我她曾经历过的恐怖事情,所以我必须做她的最佳听众,不打断她说话,让她畅所欲言。我必须让她感觉到我对她的接纳,无论她说什么都不会破坏我们的关系。第一部苟且偷生第5章父亲被捕卡伦自觉跟我越来越亲近,但她也因此吓坏了。她越是信任我,长久以来深锁内心的秘密就泄露得越多,有时速度快得超出我们俩的控制。从她在每次就诊之间写给我的字条看来,这些被唤醒的记忆似乎越来越令她困扰。1991年7月24日我很伤心。我想起我的朋友珍妮,还有新朋友塔米。我很嫉妒她们。原因并非她们与医生的关系良好,而是她们的医生会拥抱她们。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这件事生气,我以为自己再也不想被别人碰了。我经常幻想你会拥抱我。1991年8月1日昨晚,我梦见我在游泳池里溺水了。一只男人的手从水面下托住我的头。他用左手,手指戴着金戒指。这个梦我已做过好多次,但我头一次记得自己看见戒指。1991年8月3日昨天晚上,我不断想起一些童年的生活片段。我想起祖父侵犯我之后,我把染血的内裤藏在某个地方,结果被祖母发现了。那时我大概8岁。我把内裤藏在碎布盒里,祖母问我为何把裤子放进去。她以为我对自己初经来潮感到难为情。只不过事发3年后,我才真的初经来潮。祖母把内裤扔了,往后再也没有人提起这件事。8月5日,卡伦到诊所来,我们讨论她从7月24日到8月3日间写的短信。她在信里描述太多往事,千头万绪,害我一时不知从哪儿开始。话说回来,既然卡伦的治疗计划是靠我俩的互信关系建立起来的,我想就从这一点开始吧。“我没拥抱你……会让你觉得我不关心你吗?”她点头。她确实如此认为。我说我能理解她何以如此感受,还说,若处于她的状况,多数人都会有相同的感受。这么说或许稍有降贵纡尊之嫌,但借由这番说辞,我试图让她了解:虽然我已察觉她以为我不愿意拥抱她,但事实也许是我想拥抱她,但基于某些原因,目前我还没办法做到。我找不到合理解释“不拥抱不代表关系不好”,“拥抱不具治疗意义”,“拥抱可能破坏别人和我之间的界限”的方法,我怕她会以为我只是找借口不拥抱她。有时我问我自己,卡伦遭遇如此严重的人伦悲剧,给她一个拥抱,一点点最基本的人道关怀又何妨?但不幸的是,尽管卡伦表明她渴望得到孩童式的拥抱,我却无法确定我的认知是否与她的感受相符?某部分的她很可能将其判定为恶意接触,所以我决定不冒这个险。“我很好奇你祖母发现内裤上有血的反应,”我继续逼她,“我很惊讶你祖母竟然没继续追问下去。这部分她也有错,而且是很明显、很离谱的错误。”我之所以这么说,理由是我想让她分辨我和那些共同掩盖她受虐事实的人并不一样。我们也谈到男人从水面下托住她的梦。尽管我怀疑那只戴着结婚戒指的手是我的,但我仍很好奇她怎么看这则梦。“你觉得,水里那只托住你头的手是谁的?”我问。她看看我的左手,身子不自在地扭动。“我不知道,”她说,扭过头去。“在水里是什么感觉?”“窒息。绝望。”※※※※每一位精神科医生都需要具备受虐狂和自大狂这两种性情。他们一方面必须被动承受,持续保持无私、充满同情心的态度,另一方面又得引导病人进入治疗程序,坚持成为病人的情绪中心。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能将受虐狂扮演得有声有色,却羞于充当自大狂。我可以陪病人坐上一整天,天天如此,设法理解并掌握他们最细微的情绪波动。好啦,也许没这么了不起,但我确实相当着迷于去了解人类心理层次是如何运作的,也很努力钻研。时间是1991年,我执业将近10年了。我发现我的专业能力越来越退步,几乎整天坐在办公室就诊。尽管每个病人的故事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故事发生的过程几乎全部一模一样,并非每个人都像卡伦这般特别。正如那天我望着川流不息的第95街时的感触:我害怕被困在办公椅上、无止境地聆听病人陈述,直到自己虚弱得再也无法站起来。※※※※1991年11月4日,卡伦告诉我她祖父过世了。她去守灵,却什么也不记得;她大约遗失了6个小时的时间。她说她对祖父的感觉很混乱,因为他偶尔也对她很好。守灵后,她自残的念头增强了,她用某种恐怖的方式伤害自己,极度自我厌恶。听完她自残的具体说明后,我问她,“你认为这些都是祖父过世带来的感觉吗?”“我不确定,”她说,“说不定是这样。”卡伦意兴阑珊,对我的意见似乎没什么反应。“你能想到其他可能原因吗?”卡伦望向窗外,我不确定她是否听见我的问题。“贝尔医生,对于我曾要求你拥抱我那件事……我想向你道歉。”她并未看着我,反倒像在自言自语。“我无权要求你这么做。我觉得我需要被拥抱,但我也想过你为什么不愿意拥抱我。好像我心里只在意这件事。渴望碰触令我感觉自己有问题,但我觉得我像孩子一样需要拥抱——安慰而非伤害的接触,只是无关性别的抚慰性的碰触。你是唯一让我有安全感的人。这是我此生头一次打从心底想与人碰触,却没有可能会受伤的念头。也许,我只是需要确认你会一直在这里。”她的自白令我大吃一惊,原因并非她想要拥抱,想从我这儿得到拥抱而向我致歉,而是这番话的含义不仅感人,也十分辛酸。此外,她道歉的时机也令我意外。一般而言,联想是由问题引发的;从她描述如何自虐,再到她为了想被拥抱而向我道歉,其间必定有某种情绪上的连结。难道她自残的念头非因祖父过世而起,乃是源自我不愿拥抱她?两者之间有关连吗?相互关系为何?卡伦似乎相当痛苦且不自在,也许我根本还没完全领会她的困境。她想要我碰触她,却恨自己渴望碰触。如果她的自残起因于想要与我接触,那么,万一我真的拥抱她,她会对自己做出什么举动?※※※※1992年1月底,某个接近傍晚的午后,大雪覆盖整座公园,街灯照得积雪闪闪发亮。我在等卡伦。这几个礼拜我出门度假,好一阵子没见到她。我有些担心,不晓得她今天会给我带来什么难题。“我弟妹向警方报案,指控我父亲猥亵我的侄女妮娜,还有我女儿莎拉。”卡伦匆匆进门,连外套都扬了起来。她看起来颇为焦虑,完全不在乎我的想法——因为我也许会很高兴:她父亲终于必须为自己的兽行受到惩罚了。“你在担心什么?”我问。“他很快就要出庭受审,然后我妈一直打电话来。她一直问我,我爸以前有没有猥亵我。”卡伦似乎非常害怕。“万一我把真相说出来,我觉得有人一定会割断我的喉咙。”“割断你的喉咙?”“我爸总是这样跟我说。他说,假如我敢告诉别人,他就要割断我的喉咙。他会拿刀贴在我的脖子上,表示他会这样对付我。”她瞪大双眼。“你认为他真的会这么做?”“那当然。”※※※※2月底,卡伦表示警方预定在隔天逮捕她父亲。“我丈夫说,万一莎拉真的出了事,全部都是我的错,”卡伦说,“我从来不让她跟我父亲单独相处,因为我知道他可能会干出什么勾当。”卡伦痛苦又绝望。“可是,可能有一两次吧,我把莎拉交给我爸妈照顾。说不定是那时候发生的。”卡伦深陷在自己的思绪中。我静静坐着,等她继续说下去。多年来我常纳闷,她为何不逃离她的父母,躲得越远越好?她不曾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耸耸肩。卡伦的情绪开始崩溃,眼角泛起泪光。“我丈夫是对的,”她哭着说,“都是我的错。我不该把她留在那里的,我怎么可以!”卡伦深陷绝望深渊,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抓住她,把她拉出来。“但你确实注意到不能让她单独跟你父亲在一起呀,”我说,试着鼓励她,“你相信只要有你母亲在场,你父亲不会伤害莎拉的。”“嗯,”卡伦仍无法释怀。“莎拉怎么说?”我问。卡伦稍稍坐直了些。“她说他什么都没做。”“你相信她吗?”我问。“我在她这么大的时候一定也会这样说,”卡伦虚弱地微笑。“可是,你曾有过的遭遇并未在莎拉身上重演呀,不是吗?”“嗯,”她回答。“你觉得莎拉会跟你说实话吗?”卡伦略显迟疑,我认为她开始爬出那个情绪深渊。“我不知道,”她说,身子不安地移动。“我问她,他有没有威胁她,她说没有。她看起来并不害怕。”“她似乎并未感受到你当时被威胁‘说出去就要割断喉咙’的那种恐惧?”我说。“没有。她没有。”“所以,莎拉很可能不像你或妮娜一样,被你父亲伤害。”卡伦点头。她心情仍然很差,至少比刚才好多了。她仍相当沮丧,但已不再渴望寻死。目前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诊疗时间已经到了。※※※※1992年3月初

                      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其实应该找句客套话来收尾的——诸如天气很热,到晚上大概会舒坦些啦——只是他那神情显得对她的描述很感兴趣。他的工装裤很干净且刚刚熨过。他的白衬衫袖子卷到肘部上面。他的小臂肌肉圆鼓鼓的,使得她要重新考虑从他的面容得到的印象:他像是营养不良。“你见过那样的蝴蝶吗?”他摇了摇头,但显然认真思考起她的问题,因为他蹲在了她面前。“别让我耽搁了你赶路。只不过……唉,我的天,这景色太妙了。”他表示有同感地微笑着,并向她刚才指着的地方看去。后来他站起身,掸了掸裤子后面——虽说他并没有坐到草地上——开口问道:“我穿过这里可以吧?”“当然。随时都行。现在这儿没人住。这宅子原来的主人输掉了房子。这房子挺好的,是吧?我们在考虑也许不时地住一住。我丈夫……”她明知道自己在唠叨,可他好像诚心诚意地仔细听着每一个字眼儿。她终于闭上了嘴——为自己傻乎乎的话感到不好意思,再也说不下去了——便又一次请他随时都可以抄这条近路。他谢了她就离开了院子,步子很快地在树木间走着。多薇目送着他的身影融进笼罩在宅院外的一片阴影中。她再也没见到那样的柿色翅膀。然而他倒是回来了。先是大约一个月之后,以后每隔一两个月就来往一次。多薇总是忘记问斯图亚特或是别的人他可能是什么人。年轻人越来越难以辨认了,当鲁比来了亲友时,他们通常不像人们过去那样出席礼拜仪式并被介绍给教众。她没法问他的年龄,但估计至少要比她年轻二十岁,或许正因为这一点,她对他的来访保守秘密。事实上,每次他来时,她都要说废话。那些她不懂的事情留存在她脑子里。高兴的事,烦恼的事,与世界大事无关的事。不管她说什么,他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出于无法解释的理由,她鬼使神差地知道,一旦问起他的姓名,他就不会再来了。有一次,她给了他一片涂了苹果酱的面包,他吃光了。她越来越频繁地找理由待在圣马太街。倒不是希望见到或寻找他,而是满足于知道他曾经来过或将会来到这里——闲聊一会儿,吃点东西,在燥热的午后喝上一些凉水。她唯一担心的是别人会提起他,和他结伴,或者宣称早就和他有交情了。没人。他似乎只是她的。因此,在卡尔瓦里山与年轻人争论的那天晚上,多薇把钥匙插进这座不能赎回的住宅的锁孔。她为斯图亚特非锁门不可而心烦,又因会议不愉快的转折而不安。她希望坐下来喝上一杯热茶,读些诗或几段圣歌,把思绪集中到让每个人都气愤的事情上来,因为说不定她的朋友会在一早经过。他要是真来了,她就问问他的意见。但她已决定不喝茶也不读诗了,做过祈祷之后便爬上了床,可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妨碍了她入睡:撇开放弃财富不谈,一个有钱人能是好人吗?她也要问问她的朋友这个问题。如今,后院终于可爱多了,至少足以接待他了。他第一次来时,那里还是一团乱,没人过问,垃圾遍地——成了猫、蛇、走失的鸡的家园——只有珊瑚色的翅膀还值得一看。她只好亲自动手来整理。K.D.找出种种难以想象的借口推托不干。何况这种活计是很难吸引年轻人的。比莉·狄利亚曾经是她的帮手。她原来只想过让那些小伙子出手帮忙,所以比莉的热心已经够让人惊讶的了。不过也有些不对头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没人见过那姑娘,而她母亲帕特·贝斯特则对一切问题都封了口。多薇心想,还为镇上对她父亲的态度生气呢。虽说比莉·狄利亚没有到会,但她的观点是清楚的。她还是个长着深玫瑰色皮肤和棕色头发的古怪任性小姑娘的时候,就对什么事情都撅嘴——只对花园的事情除外。多薇很想念她,而且不知道比莉·狄利亚对改变大炉灶的铭文是怎么想的。“当心他皱起的眉毛”?“是他皱起的眉毛”?她认为,“他皱起的眉毛”对任何年龄的人或任何一代人都足够了。对那句话加以说明,具体化或确定,都是无益的。唯一需要确定的,都已发生了。在十字架上。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她得问问她的朋友。然后再告诉索恩。与此同时,那种抓挠的声音消失了,而在睡眠的临界点,她知道了罐装豌豆照样挺好的。斯图亚特放下窗户,还吐了口唾沫。他挺小心的,防止风把唾沫再吹回脸上。“对我宽容一些。”这是那些年轻的傻瓜当真要在大炉灶上涂的标语。就像他的外甥K.D.一样,他们根本不知道建起这座镇子付出了什么,他们受到保护以防备什么,他们不必面对的羞辱又是什么。斯图亚特像往常一样,一回到通向他的牧场的县级公路就把车子开到最快。他仔细琢磨着“当心”和“是”之间的区别,以及若是老爷爷,会如何解释这种区别。他本人其实倒无所谓。问题并不在于为什么该或不该加以改变,而是米斯纳牧师通过怂恿这一想法得到了什么。他又吐了一口唾沫,心想米斯纳原来竟是这样一个傻瓜。愚蠢,甚至可能危险。他想不出这一代人——米斯纳和K.D.这一代——该不该被牺牲掉以成全下一代。曾重孙一代可以加以培养和磨炼,就像他自己的父亲和祖父对他们这一代做过的那样。当年没有休息,也没有宽容。期望高并得到实现。没有谁比那些优秀的人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多的责任。他回想起他哥哥埃尔德·摩根从利物浦回到新泽西在一个港口上岸的前前后后。那地方叫霍伯肯。时间在一九一九年。上火车之前哥哥在纽约市周围遛了一圈。他看到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争论。埃尔德说,从她的服装他猜她是个街头妓女,自然流露出对她职业的轻蔑。起初他觉得自己与那两个叫嚷的男人有一种关联。突然间,其中一个男人在那女人脸上打了一拳。她倒了下去。也就在那一刻,那画面的色彩从日常样子猛地转换成了黑白色。埃尔德说,他口中发干。两个白种男人转身走开,撇下失去知觉的黑人女子趴在便道上。埃尔德还没反应过来,一个白人改了主意,又回来朝她的肚子踢去。埃尔德浑然不知自己在跑,直到他到那跟前把那男人拉开。整整十个月,他一直在奔跑和战斗,仍然没法摆脱自发的暴力倾向。埃尔德一拳击中那白人的下巴,接着又连续出拳,直到第二个白人向他打来。没分出胜负。都鼻青眼肿了。那女人始终躺在便道上,这时一小群人吵嚷着叫警察,埃尔德吓坏了,赶紧跑开,就这样一路穿着军大衣返回了俄克拉荷马,唯恐有个军官会看到他那身撕扯过的军装。后来他妻子苏珊娜给他洗净、熨平和修补那身军装时,他要她拆掉缝线,让上衣口袋悬着、衬衫领子保持着破口、纽扣耷拉着或是缺失。但要保持血迹是太迟了,于是他把血污的手帕和两枚奖章一起塞进裤兜。从此他再也无法从脑子里清除那白人的拳头打在黑人妇女脸上的情景了。不管他对她所操的职业有何想法,他一直惦记着她,为她祈祷终生。苏珊娜挑起了一场长时间的争论,但摩根家的男人们胜利了。埃尔德照他的要求被埋葬了:身穿军装,扯破的口子显而易见。他没有原谅自己抛开那女人跑掉,也不指望上帝会为此对他高抬贵手。而且他做好了准备,等候他质问事情的始末。斯图亚特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他知道这事起因于保护一名妓女并为她祈祷,又感到不自在。他对白人没什么好感,但他能明白他们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冲动,仿佛那一拳是他自己击出的。斯图亚特停好车,进了住宅。他并不希望屋里的床铺上没有多薇,并且又一次想弄明白她为何如此频繁地留在镇上。这是徒劳的,他拿她没办法。他看到了那两条牧羊犬,牵着它们去看人们靠双手能够把活计干得多么漂亮。他们都是当地人,他认识他们的父亲和妻子;他们参加同一个或邻近教堂的活动,而且和他一样对那种“对我宽容一些”的念头反感。他的苦涩感又一次油然生起。他要是有儿子,他们一定会是体现正直的优秀楷模,会笑话米斯纳有关成年人的观念:顶嘴,改铭文——仿佛词句的魔力与成为男人所应有的阳刚之气相关似的。斯图亚特拴好狗,打开了马厩。他喜欢在凌晨四点骑上“夜间”,四下转一转,直到天明。他酷爱在草原上遛马,一切都那么宽广开阔。他给“夜间”备好鞍,如同往常每一次都有新鲜的奇妙感:在自己的土地上,你绝不可能有像老爷爷和老爹,以及所有那七十九个人离开俄克拉荷马州菲尔立后会有的那种失落感。他们徒步前进,彻底地失落了,而且还愤懑不平。但除去孩子们的脚的状况,他们无所畏惧。他们应该算是健康的。不过孕妇们需要越来越多的休息。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的妻子塞列斯特,他的祖母明迪小姐,以及他自己的母亲贝克都带着孩子。看着自己怀孕的妻子、姐妹或女儿失去了曾经一直呵护着她们、伴随着她们成长的住所,真是一种耻辱。羞辱比怨恨尤甚,它威胁着要折断他们的骨头。斯图亚特记得他父亲和祖父给他讲的故事的全部细节,不必费事就可以想象出那种耻辱。就拿多薇来说吧,每次流产之前,都用手按着后腰,眯起眼睛看着肚子,总是那样看肚子里的胎儿。若是某个衣冠楚楚、夸大其辞的男人对她说“从这儿走开”,而他,斯图亚特却对此人无能为力,他会有什么感觉呢?即使在目前,在一九七三年,骑着“夜间”走在自己的土地上,任风吹着马鬃,一想到那种无可奈何的状况,他仍想开枪打人。七十九个人。他们的全部家产都绑在背上或顶在头上。年轻的都轮换着穿鞋。停下来只是为了歇口气、睡一觉和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甘蔗渣、树叶和带糠麸的杂碎粮食煮成粥或做成饼,有时打点野味,有时加点蒲公英之类的绿草。梦中想的是屋顶、鱼、饭、糖浆。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梦想的是带纽扣的干净衣服和有两只袖子的衬衫。他们走成一列: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走在前头,老爷爷当时已经瘸了,被人用一块板子抬着,跟在队尾。离开菲尔立之后,他们不知道向何处去,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以免那些人对他们讲什么或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躲着车队,尽量靠近松林和溪床,一路向西北趱行,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只是想到离菲尔立最远的地方去。第三天夜里,老爷爷叫醒他的儿子列克特,示意他起来。他沉重地撑着两根木棍,从宿营地走开去,悄声说:“你,随我来。”列克特回去拿了他的帽子,便跟上他父亲缓慢而艰难的脚步。他惊讶地想,老人家可能打算在半夜到镇子里去,要不就是找一处农场,那里的山丘中有黑糊糊的土屋。可是老爷爷把他带进松林深处,此处的松脂气味起初十分宜人,不久就让他头痛了。夜空被繁星点缀得通明,新月反倒黯然失色,似是一片闪亮的羽毛。老爷爷站住脚,吃力地呻吟着跪了下去。“我的天父,”他说,“撒迦利亚(公元前6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曾劝犹太人重建圣殿,《旧约》中有《撒迦利亚书》。此处老人有这样一个名字,寓有深意。)在这儿。”随后的几秒钟他一语不发,接着便开始哼着发出列克特从未听过的最甜美、最凄楚的声音。列克特跪到老爷爷的身边,父子俩就这样整整跪了一夜。他不敢碰老爷爷,也不敢打扰他那哼哼唧唧的祈祷,可是他没法一直跪着,就向后跪坐着,缓解一下膝盖的疼痛。又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坐到了地上,手中拿着帽子,低着头,竭力恭听着,清醒着,理解着。最后,他仰卧到地上,观看着树顶的串串星光。那令人心碎的乐声吞噬了他,他觉得自己从地上飘起几英寸。他后来发誓说,他没有睡着,一整夜都在倾听和观察。他身处松树的包围之中,与其说看着不如说感觉到天空在地平线上退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声响之大如同一个巨人在走路。老爷爷始终纹丝不动,也没停止哼唱,这时却一下子沉默了。列克特坐起身,四下打量。脚步声像是雷鸣,他却判断不出来自何方。天光逐渐扩展,他已经能辨出树干的影子了。父子俩同时看到了他。一个小人儿,身材之矮与脚步声极不相称。他正从他们身边走开,身穿一套黑色西装,右手食指钩着上衣搭在肩头。他的衬衫在宽宽的吊裤带之间闪着白光。老爷爷没撑拐杖也没哼上一声就站了起来。父子俩一起眼瞅着那人从天空最白的部分走出去。他一度站住脚扭回身来看他们,但他们看不到他的面貌。他重新迈步的时候,他们注意到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包。“快去,”老爷爷说,“把人集合起来。”“你不能一个人待在这里。”列克特说。“快去!”列克特跑开了。大家都起身后,列克特领他们来到他和老爷爷待了一夜的地方。他们看到他就在那儿,站得比树还直,拐杖抛在一边,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周围看不到走动的人,但洗涤过撒迦利亚面孔的平和散布到他们的精神中,让他们感到了宁静。“他和我们在一起,”撒迦利亚说,“他在引路。”从那时起,行程有了目标,连最轻微的怨言都没有了。那个行走的人不时地出现:在河畔,在山顶,靠着石头。只有一次,有个人鼓起勇气问老爷爷还会走多久。“这是上帝安排的时间,”他答道,“你不能开始,也不能结束。还有,他不会替你做你的工作,所以,昂首挺胸地迈步走吧。”就算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他们也没有听到。没人看到那个行走的人,除了撒迦利亚,有时则是个孩子。列克特也再没见到他——直到行程结束。直到二十九天之后。在听到警告他们走开的枪声之后,在田间的一些黑人妇女给了他们吃的之后,在两个牛仔夺走他们的枪支之后——所有这些都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平和心绪——列克特和他父亲都看到了他。当时已是九月份了。别的旅行者都会小心翼翼地进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因为没有目的地,而且冬天即将到来。不过,即使他们忐忑不安,也没有表露出来。列克特躺在高高的草丛中,等着一个粗陋的夹子弹起——他希望是野兔、土拨鼠,甚至是金花鼠——这时就在前方,越过草丛中的一处岔口,他看到了那行走的人站在那里四下张望。随后那人蹲了下去,打开他的包,在里面摸索着。列克特盯了一会儿,然后便在草丛中向回爬,接着跳起来跑回营地,老爷爷刚刚吃完一顿冰冷的早点。列克特描述了他见到的情景,父子俩就朝设夹子的地方走去。那个行走的人还在那儿,把一些东西从包里取出来,又把别的东西放回去。就在他们的盯视之下,那人开始退去。当他彻底消失时,他们又听到了那种脚步声,重重地走向他们无法确定的方向:时而在背后,时而忽左忽右。也许是在头上吧?后来便突然静了下来。列克特向前爬去。老爷爷也在爬,想瞧瞧那行走的人留下了什么。他们还没爬出三码远,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窣的声响。夹子那里,诱饵和拉线都没动,却有一只珍珠鸡。是只雄的,正扑腾着漂亮的羽毛拍打绳套。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目光,便离开那儿,走到他们认为那行走的人抛撒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的地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只有草中的一处凹地。老爷爷俯身下去碰了碰,又把一只手压在按平的草地上,闭上了眼睛。“这儿,”他说,“这就是我们的地方。”当然啦,那儿不是。反正还不是。那地方属于印第安领地中的一个家庭,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谈判和在土地上的劳作,最后才算不费分文地交割清楚。从植物繁茂之处来到这块广阔无垠的土地,他们看到一望无际的天空笼罩着大地,看到野草直长到他们的臀部,真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在父辈们看来,这象征着奢侈——丰饶的灵魂和无边的自由,而且没有敌人可以藏身的险恶密林。这里的自由不是你指望的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或乡村舞会那种娱乐,也不是大人老爷的残羹剩饭。这里的自由是由大自然主持的一种考验,人类每日都得经历。如果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通过了道道考验,就能成为人中主宰。或许撒迦利亚不想再吃一次架在棍子上的烤野兔或冷的野牛肉,或许他被白人从办公室排挤出来之后拒绝了由有色人种建立的家园,所以他

                      他做得很好,对内对外无论打谁,都没让宋朝吃亏。可这时,他只听到了一个对方增兵的消息,却立即吓傻了。他脑子里闪出的公式再简单不过,在边境线上辽军以少胜多,他手里已经没什么底牌;现在对方增兵了,他还能怎么办?向东京求援,让赵佶也给他增兵吗?举国精兵都在他的手里,根本无兵可派。那还等什么,马上撤退。他下令前线东、西两路军迅速向后方雄州方向撤退,一定要快,绝不和对方的增援部队接触。但这个命令被西军拒绝。以种师道为首,西军的将领们集体反对。理由并不是虚幻的荣誉感什么的,而是全军覆没的危机。理智告诉他们,在这种局面下,是万万不能撤退的,只要退,一百三十六年前的悲剧就将重演。童贯或许忘了,种师道等职业将军们却清楚地记得,一百三十六年前的雍熙北伐,北宋第一良将曹彬在撤退的途中被耶律休哥追击,几十万大军全军覆没,把宋朝的血本都赔了进去。而这是定律,不管时光流转多少年,只要是宋、辽两国交兵,宋军敢在这个地段撤退,结局都是同样的。因为这里是大平原,辽军是骑马的。宋朝的步兵们哪怕先跑两三天,辽军都能轻松地追上去,然后步骑混战,无险可守,任何部队都死定了。理由报上去,童贯却不在意,他严令立即后撤,这时没接战,只要动作快,让辽军追不上不就成了,哪儿来的那么多顾虑?!西军开始后撤,他们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尽管辽军火速追击,他们仍然抢先到达了指定地点——雄州城下。安全了,眼前就是东北边境上的重镇,这一道高墙比西北方面的军砦强得太多了,以西军的素质,只要住进去,哪怕来三四倍的敌人,也休想攻进去。可是关键时刻,童贯的命令又到了,他命令西军不许入城,就在城边和追击的辽军决战,把这股敢深入宋境的敌军吃掉。于是,种师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城门,转过身来,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率部杀向蜂拥而至的辽国骑兵……抛开雄州城门,这和在大平原上被辽军追上有什么区别吗?甚至那扇该死的城门还不如没有,有了它,士兵总要忍不住回头看上几眼,总觉得还有退路,没法像在大平原上身处绝境,去拼死决战。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决战,西军不仅被自己的领导给玩残了,甚至还被老天爷暗算。不早不晚的,就在两军相接开始肉搏的时候,突然间天空阴霾,北风骤起,下起了冰雹,而冰雹的大小居然像人的拳头一样……可这是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的六月三日好吧,这个时令的河北大地上居然下起了这种规模的冰雹!吹的还是大北风。还有没有天理了,累得半残的西军士兵们要顶着北风,冒着冰雹,仰着脸和骑兵对抗,仗打到这种程度,要是还不败的话,这批宋朝士兵应该走出国门,走出地球,去征服宇宙。他们败了,翻阅史料,这场战斗的结果是——“自雄州之南,莫州之北,塘泊之间,及雄州之西保州、真定一带,死尸枕藉,不可胜纪。”看出名堂了吗?死了很多很多的西军士兵只是明面上的东西,真正有趣的是一连串的地名,雄州之南、莫州之北,雄州之西保州、真定一带,塘泊之间……这么多的城市啊,这么多的城墙,这么多的城门,西军一路转战逃亡,经过了这么多可以躲避的地方,却没有一扇城门是给他们开的!这些城市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国家的军队死在外面,全都见死不救。这是出于童贯的命令,还是各个城市的守军都烂掉了,胆小如鼠?千年之后不得而知,能确定的是西军声名扫地。但童贯的声誉仍然坚挺!这是一个惯例了,近二十年以来童贯的声望扶摇直上,从太监学徒到西军头领到总领全国军事长官,一路走得顺畅,表面的原因是西军长胜,真正的内幕却是黑锅换人。有道是“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树立起童贯这面大旗,西军里其他的旗帜一个个地都倒了下去。比如说王厚,比如说种师道。只要打了败仗,责任总是别人的,总是最前线的战地指挥官的。作为总指挥的童贯永远光亮崭新,甚至还带有了一些悲情光环。不听话的下属,无能的下属,真是害死人啊!看到这里,不知大家是不是有些失望,一直以来武装太监显得既有魄力又有人性,是个很发光的形象嘛,怎么可以这样的堕落?对不起,这是真相,要不然他就不叫童贯了,而是童武穆……回到现实,此战过后,西军高层大动荡,名将集体下岗。种师道“天性好杀,助贼为谋”,和诜“不听节制”,侯益“探报不实,妄请兴师”,一片清洗,都到后方反省去。辽国很快发来了战后公文,一想到耶律淳他们会是怎样一副战胜的嘴脸,童贯都有心藏起来,谁也不给看了,却没想到打开一看,里边居然写得非常动情。耶律淳追忆一百多年的情谊,说女真人是叛徒,对本主辽国凶狠,也必然会危害其他邻居,现在宋朝应该做的是帮助有困难的老朋友,“……救灾恤邻,古今通谊,惟大国图之。”大国,辽国终于伏低做小,知道宋朝才是天朝上国了。这很好,但是什么救灾恤邻的,就都算了吧。经过新旧两党互殴几十年之后的宋朝官场,早就没有了半点的雍容君子风度,大家信奉的是忘记永远、只争眼前、趁你病要你命、天塌下来别人顶。只要自己眼前快活就成。于是,童贯决定执行赵佶三点要求中的最后一条——提兵巡边。他觉得辽国人的态度很软,打了胜仗都硬不起来,肯定是内部有问题,宋朝的机会多多,再等等说不定有转机。他料对了。多半个月之后,辽国皇帝耶律淳病死。这位老兄一共只当了三个多月的皇帝,什么享受也没有,很单纯地和宋朝掐了一架,可以说在任内只有责任没有权力,只有忙碌没有休息。看这时的局势,死了还真是个不错的选择。还活着的就麻烦了,一大堆的耶律、萧们互相研究了很久,查了N多的族谱,愣是没查到眼前在燕云区域内的辽国人谁有耶律延禧的直系血统。谁来当下一任的辽国皇帝,这是个没解的问题。最后,集汉人宰相李处温、契丹族状元耶律大石的脑袋一起思考,大家想出了个办法,立秦王耶律定。但是,该耶律没在燕云,据说正跟在耶律延禧的身后在夹山的深山老林里逃跑呢,都快退化成原始人了,根本没法到幽州来即位。这也没事,当初立耶律淳的时候就是遥尊耶律延禧当太上皇,现在立个新皇帝,也遥尊一次有什么大不了的?于是,燕云区域宣布新皇帝就任,至于军国大权……交给耶律淳的太太萧德妃,她成为一代新的萧太后,暂时摄政。消息传来,宋朝举国上下振奋,利好!辽国的事儿大家都知道,耶律、萧之间永远没有真正的和谐,他们就像真实的世俗夫妻一样,总是争夺财产权、支配权、继承权,尤其是衍生到下面的军界、政界里,两百多年里早就形成了两个派系。宋朝决定再等等,一定会有更利好的消息传来的。果然,再小半个月,消息传来了,燕云内乱,萧德妃把汉人宰相李处温全家砍了,理由是以权谋私,大发国难财,在短短的三个多月里居然搂了……七万贯钱。拜托,想杀人也给个差不多的理由行吗?七万贯就杀宰相,辽国人到底见过钱没有,这放在宋朝简直是天方夜谭。之后,燕云大乱,汉人、奚族、渤海族人人自危,耶律派系的官员们也很不安,这直接导致了萧姓族人更加不安。为了安全,当时萧姓里最有权的大佬萧干率领他的四族联军返回幽州,成了城防司令兼警察局局长。幽州之外,辽军的控制力下降到了有史以来最低点。这时,宋朝觉得火候到了,童贯率军第二次攻打燕云。这次出兵是个特例,和以前所有的征战都不一样。以前是纯军事行动,是刺刀见红你死我活的,这一次嘛,其实应该是个政治活动。西军的名将们,除了被贬职的,都被挤到了队伍的最后排,取代他们站在前面的,是一系列帝国的显贵。那些平时离战场越远的,这一次靠得越近。加塞的人是从东京城里跑步冲到国境线上的——蔡京之子蔡攸。这位兄弟是很不起的,按说他是帝国里排名数一数二的权二代,凭着老爹蔡京,他什么不做都能逍遥快活。但他不,不仅自主创业,直接和赵佶搞好关系,在多年以后,还把枪口指向了自家老爸。他一心一意想把蔡京搞下台,自己取而代之。关于他们父子,有个段子很经典。话说蔡京晚年有次正在客厅里和朋友聊天,突然间门帘晃动,蔡攸带着人快步而入。进来后他二话没说,一把抓住了老爹的手腕,说:“大人脉动缓滞,身体不大舒服吧?”没等蔡京回答,他立即起身,说宫里有事,走了。这期间,蔡京很平静,客人很惊讶,他实在搞不懂这对父子在搞什么。蔡京长叹一声,“老友,你不知道这是咋回事吧,这小子是在咒我得病,好让皇上罢我的官。”果然,不出几天,蔡京致仕。这件事记于正史,在蔡攸的列传里,看来是真的,或者是王安石之子王雱的翻版,还真是不好说。但小蔡的能量和胆子可见一斑,这时他坐在开封城里,触角伸到了国门之外,对燕云地区发生的事了如指掌。据他分析,这次辽国内乱,燕云动荡,西军再打一次肯定成功。成功……神宗皇帝曾经许诺,“复燕云者王”,那可是王爵!而且徽宗郑重重复过,绝不食言。为了王爵,一定要抢到这个好差使。蔡攸主动要求上前线,哪怕军职没有缺了,可以给他个监军做嘛。至于监军自古以来多是太监做的,而且这次是给太监做监军,简直是太监里的太监,这些就无关紧要了。蔡攸出征,赵佶亲自送行。在隆重热烈的场面里,诞生了帝国有史以来最荒唐的一幕。只见皇帝高高在上,身边美女如云,蔡攸突然指着其中的两个说:“如臣得胜还朝,您把这两个美人赐给臣吧。”……这是怎样的无礼放肆!在封建礼仪达到顶峰的宋朝居然出现了这一幕,真是震掉了孔夫子的下巴。君如父,那么君的女人就是妈,蔡攸居然当众调戏两个妈。史书没有记载当时在场的大臣们啥反应,所以不能乱讲,值得玩味的是赵佶本人的反应,面对空前的无礼,他只是笑了笑,就没了下文。居然是一笑了之。之后,蔡攸快马加鞭奔向边境,去抢童贯的军功章。可到了之后才发现,想抢的是大有人在啊,连一向沉稳老练一动不动的人都忍不住伸出了手。刘延庆。这位党项族高官是西军当时的二号人物,权位仅在童贯之下。一直以来,他所做的事就是端坐在大后方的中军帐里,通过通讯员和前线交流,干的是遥控指挥的高端技术。可这时不行了,眼看着辽国一碰就倒,功名利禄近在眼前,再无动于衷,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呢?他要求冲到最前沿,由他带兵冲进燕京城!童贯同意了,同时大造舆论,向燕云敌占区宣传宋朝的进攻决心、利民事项以及投降后的光明前景。他坚信这次肯定有作用,不为别的,之前亲情没法感化的,现在危机临头,只要没傻透的肯定知道好歹。事实证明他想对了,这次的招降信发出去之后,简直是从者如云。燕云十六州里的易州、涿州主动投降。易州守将高凤、涿州守将郭药师主动向宋朝投降。高凤也就算了,郭药师却非同小可,前面提过,他是渤海人,他手下的军队是由辽国最北部的居民组成,这些人在女真人进攻时最先失去了家园,满腹怨恨,耶律延禧看中了这点,给他们取名叫“怨军”。怨军被女真人轻易击败,但在辽军中仍然是首屈一指的战力,郭药师以一个边缘族郡的外人,只凭着这股近八千人的军力,就做到了燕云十六州之中的一州之主,其影响可想而知。现在他主动投过来了,宋军上下顿时一片舒爽,辽国完了,这下子铁定完了!得出这个结论之后,宋军才下令出征。西军集结了十万人,刘延庆亲自上阵,郭药师的怨军作为向导,他们兴冲冲地上路,杀向了幽州城。这次出征没人再紧张了,简直是像郊游一样,不分前军,没有殿后,中军是肯定有的,但一般人找不着,十万人拥在一起上路,成一个大扇面前进,谁知道大首领在哪儿?这种局面让一些人心里没底,有人忍不住提醒了刘延庆一下,说这样会被偷袭的,不管怎样辽军仍然很能打。结果,不仅刘延庆冷笑,连郭药师都不屑一顾。你们实在太不了解情况了,辽军现在都缩在幽州城里,搞治安都来不及,拿什么来偷袭?谁敢偷袭?!尽管放心大胆地前进,只要看到了幽州城,就是成功的时候。结果,他们走到了良乡(今属北京)附近,后来据有些人说,真的隐约看到了幽州城,不过却没见着成功长啥样,倒真的被偷袭了。萧干真的离开了幽州城,在路上截着宋军,干了一票狠的。战况有点乱,把西军打了个措手不及。说实话,场面真是很丢脸,但是损失不大。西军再惨也有个底线,就像群殴一样,把萧干打出去了。战后盘点,真正的损失在刘延庆的心里。这位二当家下令停止前进,就地扎寨,往严实里扎,往结实里扎,一定要稳!他不走了,他要好好地观察,搞清楚辽国人到底现状怎样。他记得很清楚自己是为什么来的,摘桃子捡现成,要是桃子还没熟,他凑上去有什么意思?郁闷中,郭药师悄悄地接近了他,向他郑重地恭喜,“恭喜大帅,贺喜大帅,您的富贵到了。”“你说啥?”刘延庆很不解,这个郭药师不是成心来撮火的吧。却见小郭同志很诚恳,他说:“幽州城里兵力有限,现在萧干亲自出征,带来至少一万人,这样城里已经空了。现在由您坐镇西军,把萧干拴在这里,我带怨军抄小路绕过战区,直接攻打幽州城门。以怨军的实力一定可以破门而入,到时只要您再派一个可靠的人接应一下,一定可以攻下幽州城。那时里外结合,全歼萧干所部,燕云其他州城群龙无首。必定不战而降。”不世战功,唾手可得!兴奋……刘延庆一下子飞上了幸福的云端,这样也行?萧干偷袭居然偷出了刘氏的天大机遇。这样的话,派谁去接应呢?有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他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亲爱的儿子刘光世。刘衙内这时已经升官了,平定方腊之后,他升到了观察使、鄜延路兵马钤辖,是宋军里的高级武官。这次如果再率先攻入燕云首府,这样的功劳足以让他名垂青史,平步青云。很好,就这么定了。为了必胜,刘延庆把自己手边所有的底牌都打了出去,大将高世宣,万人敌杨可世都派给了郭药师,率领六千名怨军乘夜出发,绕小路过卢沟桥,夜袭幽州城。一夜行军,晨光熹微时他们抵达幽州的迎春门。事实证明,这真的出乎辽人意料,他们想不到宋军刚刚失败就敢于大范围穿插,躲过了萧干的部队,突然间出现在幽州城门外。一来出敌意外,二来怨军生猛,三来幽州的城防在郭药师的眼里没有秘密,他们快速发动进攻,没等辽军集结就攻克了迎春门,杀进了幽州城里。这是近两百年以来前所未有的事,汉人的军队攻进了幽州城里!幽州繁华,街埠林立,道路宽广,平时利于通商,利于流通,这时就利于怨军的进攻。郭药师等人迅速占领城内各处关键点,直逼萧太后的行宫。这时的局面,只要抓到了这个女人,就等同于攻克辽人的心理防线。幽州,乃至于燕云十六州都将随之落进汉人的手里。问题集中在一个女人的身上,事儿就好办了。郭药师们想了想,做出了个最合理的组合动作。他们一边攻打幽州城里的关键地段,一边写了封信给萧太后。之所以写信,是因为有个前因。在郭药师投降之后,萧太后也曾经投降过,她派人送来了非常专业的投降书,说只要宋朝承认辽国在燕云地区的主导地位,那么从此当宋朝的属国也可以。翻从前的文件,这是童贯第一次攻打燕云时,赵佶给出的第二点要求。童贯曾经发给过耶律淳,可惜被拒绝了。这时旧事重提,萧太后希望仍然有效。有效才怪,事实上双方这时都变了。童贯在落井下石,想的是斩草除根,把辽人都砍倒。萧太后更绝,她的投降书其实是一式两份,宋朝和金国每一方都送到了,在玩一仆二主。她想的无非是拖延些时间。但在宋朝人的心里,代表她怕了,这一点反映在战争里,就是可乘之机。想想这样一个胆怯的女人,发现敌人已经攻到了眼皮底下,只差一层内城墙就砍

                      ”按照赵穿的意见,A如果想讨好B,最好先去欺负B的儿子,然后以不再欺负B的儿子为条件,与A进行谈判。这与当年郑庄公对周天子的“打一巴掌,再给颗糖”的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他没搞清楚,郑庄公之所以可以采取这样的政策,是因为周王室的实力远远不如郑国。而秦国与周天子不可相提并论,秦国的实力足以与晋国抗衡,而且秦国人屡败屡战、百折不挠的精神,是晋国人老早就领教过的,怎么能够指望秦国人挨个巴掌再来吃你那颗可怜的糖果呢?可笑的是赵盾居然听了赵穿的意见,于同年冬天派赵穿带兵入侵崇国,然后再派使者到秦国要求和谈。可想而知,秦国人给了赵盾的使者一张冷板凳,让晋国人先冷冷屁股再思考问题。《左传》写到这段历史评论说,晋灵公昏庸无道,赵盾主持国政,数次强谏晋灵公而不成,所以晋国势弱,在国际竞争中输给了楚国。从那些年发生的事情来看,我倒是觉得,责任不在少不经事的晋灵公,喜欢瞎折腾的赵盾才是晋国衰落的真正原因。【权臣和昏君的博弈】公元前608年冬天,赵盾派赵穿率领大军讨伐崇国,使得秦晋之间本来就很恶劣的关系雪上加霜。西边的威胁尚未解除,晋国又联合宋国,再一次发兵讨伐郑国,以雪北林之战的耻辱。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郑国现在是楚国的铁杆盟友,讨伐郑国就是和楚国过不去,楚国必定会派兵干涉。而楚国人一旦出兵,就算是晋国与宋国的联军也未必是楚军的对手。对此,赵盾是有清醒的认识的。但是,还是要讨伐郑国。其一,郑国是中原的心脏,是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不能通过外交手段拉拢,就必须通过武力来迫使其转变态度,或是彻底将其征服。其二,晋国和宋国进攻郑国,近在咫尺,来去自由。而楚国要救援郑国,则不免要跋山涉水,千里迢迢。等到楚军赶到,晋军大可以主动后撤,避其锋芒,待楚军撤走再实施反攻,如此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楚军疲于奔命,而晋军以逸待劳,则战略优势始终保持在晋国一方。应该说,赵盾的判断是准确的。楚国如果派兵援郑,则不免陷入战略被动;如果不派兵援郑,则很有可能失去郑国的信赖,使得郑国倒向晋国的怀抱。楚庄王接到这个烫手的热山芋,倒是一点也不紧张,他派人给郑穆公送去一道指令,命令他以攻为守,立刻派公子归生带兵讨伐宋国。说来也怪,一向只随东风舞秋叶的郑国人接到楚庄王的这道指令,仿佛喝了一剂强力春药,腰杆子立刻就硬起来了。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7年春天,公子归生率领大军从新郑出发,直扑宋国。宋国人惊讶之余,派右师华元和新任司寇乐吕带兵进行防御。两国军队在宋国的大棘(地名)相遇,郑国人气势如虹,将宋国打得大败而归。战斗中,华元被俘、乐吕战死,郑军还缴获了宋军兵车四百六十乘、俘虏士兵二百五十人,而且割下一百颗首级以炫耀战功。战果之辉煌,恐怕连郑国人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就算当年先君郑庄公纵横河洛,郑厉公用兵如神,也不曾一次战斗就缴获兵车四百六十乘啊!郑国的胜利来得莫明其妙,宋国的惨败却可以找到原因:第一,自宋昭公上台以来,宋国的政局就严重不稳定。而宋文公靠弑君登上君位,并未能扭转局势,使这种状况好转。大棘之战的前两年,也就是公元前609年冬天,宋国又发生了新的内乱,宋文公的亲弟弟公子须联合贵族武氏,阴谋发动政变,准备拥立宋昭公的儿子。宋文公及时觉察,杀子公子须和宋昭公的儿子,并且发动华、乐、向、鱼、荡等贵族讨伐武氏,将武氏族人统统驱逐出境。乐吕就是在这次事件之后当上宋国的司寇的。第二,宋军的统帅华元在战前杀羊犒劳将士,担任其战车驾驶员的羊斟却没有分到一杯羹,心理极度不平衡。战斗打响之后,羊斟说:“前日分羊是你说了算,今天的事是我说了算。”于是不听指挥,驾着战车直奔郑军,使得华元成为了郑军的俘虏。第三,宋国大夫狂校奉命迎战郑军,郑军将领的战车不慎陷入一块洼地。本来这是一个杀敌立功的大好机会,狂校却颇有先君宋襄公的遗风,不但不落井下石,反而倒持长戟,将郑国人拉了上来。结果可想而知,郑国人一上来就拔刀杀了狂校,狂校的部属也一哄而散。《左传》评价狂校的行为:“狂校犯了失礼、违命的双重错误,死不足惜。战斗之中,果敢坚毅存于耳,而记于心,且表现于外,就叫做礼。杀敌就是果敢,就是坚毅。狂校却反其道而行之,被杀也就不足为奇了。”部队崩溃,主帅被俘,宋国人在大棘可谓丢尽了脸。战后,宋文公马上派了一个使者去见公子归生,要求将华元赎回。公子归生随口说了一个数:兵车百乘,良马四百匹!不许讨价还价,还一次价就翻一番,嫌贵别赎,咱们可以将贵国右师装在铁笼子里,带回新郑去展览一个月,然后再送到郢都动物园去长期饲养。公子归生开出的这个价,在当时差不多可以装备半个三流国家的军队,显然有敲诈之嫌。但宋文公收到账单,二话没说,就照单发货——如果堂堂宋国右师被送到楚国去展览,他这个国君就真的无脸见列祖列宗于地下了。华元本人为宋文公节省了一部分开支。宋国人刚给郑国人送去兵车五十乘和良马二百匹,华元就瞅着个机会,从郑军大营中逃了出来,一路狂奔回到了宋国。宋文公带着各位大夫到城门口去迎接华元,羊斟也在其中。华元见到羊斟,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一句让大伙都感到很吃惊的话:“如果不是你的马不听使唤,我又怎么会沦为郑人的俘虏?”华元给了羊斟一个台阶,羊斟却不敢顺势而下。他战战兢兢,老半天才鼓起勇气说了一句老实话:“不是马的原因,是人的原因。”当天夜里,羊斟就收拾行李,连夜逃往鲁国。当然,相同的故事有不同的解读。后世有人认为,华元对羊斟说这句话,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分羊这件事情上确实有过失,所以主动宽慰羊斟;而羊斟对分羊的事仍然耿耿于怀,所以明确地告诉华元:事情就是我做的,而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你!华元纵使在分羊的事情上有失误,羊斟的报复却显然大大超过了他所受到的感情伤害,而且也超出了私人恩怨的范围。《左传》评价羊斟说:“不是人!因私废公,祸国殃民,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并且以《诗经》中“人之无良”的诗句拿来比喻羊斟,说他害民以逞匹夫之志。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华元逃归之后,不但没有追究羊斟的责任,反而用言语来安慰他,也是难得的大度。大棘之战后,宋国加强了战备,重新加固首都商丘的城墙。华元身为司马,每天都亲自巡视筑城的工地。筑城的民工编了首歌来挖苦他:“大眼儿突突,大肚皮挺挺,丢盔卸甲逃回家,好在漂亮的胡须还在脸上,呼儿嘿哟,丢盔卸甲又来做监工。”华元又羞又恼,叫自己的随从回唱道:“有牛就有皮,仓库里多得是,丢盗弃甲又有什么了不起!”古代制造盔甲盾牌,均需要用到牛皮。华元的意思是,盔甲丢了还可以重置,原料很充足。没想到民工的脑子转得很快,又挖苦地唱道:“就算有牛皮,上哪去弄那么多漆材?”华元一听,连忙对随从说:“快,快离开这里,他们人多势众,咱们不是对手。”从这件小事上可以看出,华元这个人的心胸确实宽阔,单凭这一点,历史舞台上还有他的一席之地。后人将讲大话说成“吹牛皮”,是否出自华元这一典故?也许是。大棘之战给宋国带来巨大损失,也敲了晋国一闷棍。秦国不失时机,出兵讨伐晋国,扬言要为崇国主持公道。秦兵包围了晋国的焦城。赵盾尽起晋国三军援救焦城,想与秦军的主力决战,一劳永逸地解决西方威胁。但是他扑了个空,秦军已经将焦城劫掠一空,退回国内了。赵盾不愿意空手而归,于是动员宋、卫、陈三国共同讨伐郑国,号称要替宋国雪大棘战败之耻。这一次,楚庄王再也不能袖手旁观了,也站出来说:“既然要号令诸侯,又怎能不救其难?”于是派令尹斗椒出兵救援郑国。斗椒,又名斗越椒。斗是楚国的显姓,其先祖为春秋初期楚国的国君熊仪,熊仪之子伯比获封斗邑,所以以斗为氏。又因熊仪号称“若敖”,所以斗氏一族又被称为若敖之族。自斗谷於菟(子担任楚国的令尹以来,令尹之职基本由若敖一族担任。斗氏在楚国可以说是贵族中的贵族。斗越椒第一次在国际上露面,是公元前618年奉楚穆王之命出访鲁国,但一露面就给人留下一个傲慢的印象,鲁国大夫惠伯私下对人说:“这家伙恐怕会给若敖之族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态度如此傲慢,上天不会赐福于他!”斗越椒率领的楚国大军抵达郑国,就等着晋军前来决战。赵盾却又突然退缩了,对别人说:“若敖之族在楚国太强势了,盛极必衰,咱们姑且避其锋芒,让他们更加得意,可以加速其灭亡。”于是又引兵退回晋国。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赵盾看问题倒也很准。但是他之所以撤兵回国,根本原因当然不是为了加速斗越椒的灭亡,而是不敢与楚军正面交锋。毕竟,这个时候的晋国与楚国之间的力量相较,可以用“今非昔比”来形容。赵盾急于回国,很可能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晋国国内局势不稳定。而这种不稳定对于赵盾来说,是致命的。问题出在晋灵公身上。晋灵公上台的时候,尚在母亲的怀抱之中,十多年过去,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少年——当然,按当时的标准,他完全是一个成年人了。人虽成年,但这十多年间,晋国的大局一直由赵盾主持,晋灵公作为名义上的主人,最风光的场面,也就是在赵盾纠合诸侯炫耀武力的时候被搬出来,像木偶一样接受诸侯的朝拜。晋国从晋襄公年代的天下霸主退化成为晋灵公年代四面受敌的二流强国,主要责任当然不在晋灵公身上,而在当时的执政者赵盾身上。但在中国的历史上,晋灵公是一个大大的暴君、昏君加庸君。晋国之所以沦落为二流强国,主要责任不在于赵盾,而在于晋灵公。即使在《左传》的记载中,也是指责晋灵公昏庸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无效,所以晋国在国际竞争中输于楚国。而事实是,那些年间,晋国的政治全出于赵氏一门,所有的外交和军事失败,基本上与姓赵的有关,晋灵公只是一个傀儡,一颗操纵在赵盾手上的棋子,为什么要担负国家衰落的责任呢?诚然,从个人生活的角度而言,晋灵公确实是个纨绔子弟,甚至可以说是个品行恶劣的纨绔子弟。据记载,他的个人爱好之一,是坐在公宫的城墙上,用弹弓打墙外来来往往的人。看着那些人惊恐地四散逃去,他就觉得很开心。他的弹弓是绛都的名匠所制,弹丸则是黄豆大小的铜丸子,如果打在人头上,很快会隆起一个巨大的血包。如果正好打中眼睛,那个人就可以宣告变成独眼龙了,而且没有人给赔偿,医药费自负,因此而找不到老婆也就是活该倒霉——幸好晋灵公的弹法一直不怎么准,偶尔打中一次人眼,也是碰运气。久而久之,就没人敢从宫墙外经过了;非要从那里经过的,也会事先准备好一只铁锅顶在头上,弯着身子,碎步疾进,直到离宫墙很远才敢摘掉铁锅,挺直了身子像正常人一样走路。那段时间卖锅的生意特别好,他们的梦想就是晋灵公不要老呆在宫里,而是跑出宫来弹人,好让绛都城里每个市民都顶上一只铁锅才敢出门。如果说爱打弹弓还只是顽劣的话,晋灵公的另一桩恶行就相当残暴了。据《左传》记载,晋灵公的厨子给他做熊掌,端上来之后才发现没有炖熟。晋灵公勃然大怒,不但当场将厨子杀了,还将他的尸首装在草筐里,命宫女抬着,公然经过朝堂。朝堂是什么地方?是国君与大臣们商量国家大事的地方。晋灵公这样做,一方面是暴戾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恐怕也是因为赵盾独掌大权,将他排除在国事之外,他希望用这种血淋淋的手段来引起列位大臣的注意——只有他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这和小孩想要通过哭闹等手段来引起大人的注意,具有相似的心理机制。可“巧”,当时赵盾正好在朝堂之上主持政务会议。见到厨子的手垂在草筐之外,一路滴着鲜血,赵盾便派人拦住几位宫女询问情况。宫女们哭哭啼啼把情况一说,赵盾便坐不住了,说:“这小兔崽子也太过分了,我要去教训教训他!”士会连忙拦住他说:“如果主公听不进您的进谏,就没有人会接着去进谏了。请让我先去劝劝他,他不听的话,您再出马不迟。”士会去见晋灵公,先是远远地立于门阶之外,以示恭敬。晋灵公装作没看见。士会于是又躬着身子往前走,来到内庭,晋灵公仍然视而不见。士会不得已,只好一直走到檐下滴水的地方,这下晋灵公也没办法装了,大声说:“我知道您想说什么,我也知道错了,以后改正。”士会恭恭敬敬地稽首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则善莫大焉。《诗经》上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人们常常有好的开始,却很少有好的结果。照此看来,能够补救自己的过错的人是很少的。君主如果有好的结果,不只是群臣有了依靠,社稷也会因此而稳固。《诗经》上又说,‘衮职有阙,惟中山甫补之。’君主如果能够补救自己的过失,则可以保住自己的位置,安享太平。”士会这番话,其实是在提醒晋灵公,如果再不纠正自己的错误,恐怕君位不保。然而,晋灵公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把它当回事。后来赵盾又劝谏了几次,搞得晋灵公很烦,越看越觉得赵盾不顺眼,表面上服服帖帖,心里面却恨得直咬牙。终于有一天,晋灵公派了一个叫鉏(chú)麑(nī)的人去刺杀赵盾。鉏麑是晋国有名的刀手,但显然不是一名合格的刺客。他选择了初秋的一个黎明前去赵盾府上。天还没亮,鉏麑施展轻功,轻而易举地翻过赵家的院墙,避过巡逻的家丁,来到赵盾的卧室前——接下来,他应当用小刀拨开赵盾的房门,认准赵盾的卧床,用一个地滚式的标准动作,悄无声息地滚到床前,然后,手起刀落……很久之后,赵盾府上才突然传出一声女人的尖叫:“啊——老爷被杀了!”然而,当时的情况并不是这样,所以让咱们将镜头闪回——鉏麑来到赵盾的卧室前,发现卧室的门已经开了。鉏麑的心往下一沉,因为这就意味着赵盾已经醒了。当他再走近一点看的时候,发现赵盾确实是醒着的,而且整整齐齐地穿好了上朝的衣服,由于时间尚早,他就坐在床上,半闭着眼睛,正在静神养气。这时候,鉏麑如果溜进卧室,仍然能够得手。但是,当他看到赵盾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突然产生了一种钦佩之情,暗自喃喃自语道:“这人神态恭敬,是人民之主。杀人民之主,是为不忠;不杀他吧,又失信于君主,是为不信。”杀他,还是不杀?鉏麑左想右想,想不出到底应不应该杀赵盾,一时间觉得自己的人生很纠结很灰色,正好看见赵府院中有一棵大槐树,于是一头撞过去,把自己给结束了。对于这个故事,《左传》上记载得言之凿凿,我却表示怀疑:鉏麑既然撞死,临死前那一段独白,又是如何为人所知?当然,如果这样怀疑下去,历史上很多精彩的对白都值得怀疑,很多语言和思想的记录都难以置信,所以就让我们放下疑心,姑妄听之吧。鉏麑之死并没有让晋灵公打消除掉赵盾的念头。这一年九月,晋灵公主动邀请赵盾到宫里来饮酒,埋伏下一批甲士准备袭击赵盾。既有鉏麑之死在前,赵盾就算用屁股想问题,也应该知道这场宴会危机重重。但是,赵盾生来有一种无所畏惧的冒险精神,这种精神使得他在政坛上敢作敢为(虽然常常做错),也使得他敢于接受晋灵公这个毛头小伙的挑战,只带了自己的护卫提弥明参加宴会。到了公宫,提弥明被宫中护卫挡在宴会之外。这也很正常,主人与会,仆人当然只能在门外候着。然而,提弥明是个很精明的卫士,他在门外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很快觉察到不对劲,于是往门内走去。宫中护卫想拦他,被他用肩膀一撞,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倒了七八个。提弥明径

                      清史》,第3786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49页。满达海、博洛和尼堪都在同一年死去了。尼堪恐怕是战死的,另两人死因不明。?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18页;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10页。1651年以后只有一旗(除直属皇帝的各旗外)在某一家族的单独控制下,这就是由当时已故的代善的家族统帅的正红旗。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4页。?萧一山认为,因为当时与复明分子斗争已不是紧迫的大事了,所以清廷才有可能着手整肃行政法规。浙江和福建已经平定,郑成功部队和永历拥立者手下的兵卒是剩下仅有的主要反清武装。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1页。顺便一提,1651年4月9日,孔有德克梧州,这标志着对广东永历武装的一次重大胜利。张其昀编:《清史》,第48页。?官吏靠常俸无法度日。一个一品官年俸白银180两,外加禄米,而一个七品县官年俸则只有白银45两。但平均起来,每位品官光雇佣书手佣人,每年就得花上好几百两银子。京城官吏不像各地行省官,有机会从下属攫取“暮夜之金”,就只有要么依靠不时由各省送来的“常礼”,要么依靠受贿。因为常礼主要是送给大臣们的,所以最会贪污的常常是那些低级官员。吏部(它用抽签来注授官职的制度是可由人随意操纵的)、户部(它可以在量衡器具上弄虚作伪,更改税入的计量)、刑部(它可以改变司法程序,以使有利于某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和兵部(它可以提前给将领们晋级),受贿的机会最多。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3—5、27—28、33、38—39页。在雍正皇帝下诏给官吏养廉金之后,18世纪县官平均的年俸达白银1000两左右。侯继明和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73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3—4页。因为起初清政府对贪官污吏的惩罚是有区别的(品官犯贪污罪通常会被放逐或处死,而胥吏则仅监禁数月),所以当一起贪污案子东窗事发后,常由属吏承揽罪责,被监禁一段时间,出狱后再化名重新跟随旧主为吏。顺治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在1655年下诏规定,对贪污罪的惩罚须依罪行的轻重而定,而不应依罪犯身份量刑。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25页。?同上书,第4页。党崇雅则反过来从刑部调到户部,另外还有几个部曹的尚书互相对调,包括金之俊从工部调至兵部,刘余祐从兵部调至刑部。最初,顺治皇帝对于贪官污吏特别严厉,1651年,规定贪污为不赦之罪。顺治在位时间很短,但他处理的贪污案比康熙时期还要多。康熙在位的时间比顺治长五倍。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53、65页。?张其昀编:《清史》,第48页。?同上书,第3786页。?造成这些财政亏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江南地区长年拖欠赋税。1648年,巡抚土国宝上奏说,没有足够的经费来运输苏州、松江和常熟的税粮;1649年他又奏请增加江南田赋。这两道奏章,多尔衮均未同意。这样,想要按既定税额征集钱粮或增加税额的地方官员,得不到朝廷的任何支持。多尔衮显然不愿意与江南缙绅阶级在这个问题上交锋。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13页。关于清初私派的例子,见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0—101页。?《世祖实录》第五十四卷,第632—633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谈迁:《北游录》,第389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页。?同上书,第48页。吴伟业的女婿陈之遴,是著名的海宁陈氏的子孙。海宁位于杭州与江浙边境的中间。从1500至1900年,陈氏家族出进士31人,举人103人,贡生74人以及秀才千人。陈氏子孙在科场出人头地,是以其雄富的家产为基础的。在16世纪,陈氏靠榷盐制度积攒了大量财产。当时这个家族最著名的成员是陈与郊,他仕途亨通,官至提督四夷馆,但接着在1605年,就因他的儿子参与私盐贩子与巡搏斗哄事件而入狱并被罢黜,以致陈氏财运中衰。不过,陈与郊的兄弟陈与相又努力重建了家业。然而,真正使陈氏子孙屡屡出任清廷要员的,则是陈与相的孙子陈之遴。陈之遴投降满洲时年仅40,他可以盼望自己有个光明的未来,与新朝共享好运。他的家族中有13人官至三品以上,而大学士就有三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到18世纪末叶,民间普遍传说乾隆皇帝本人实际上就是陈氏子孙,这部分原因在于乾隆特别喜爱陈宅著名的花园一隅园。陈之遴本人在清廷官运亨通,1645年降清后,即授秘书院侍读学士。1648年,除礼部侍郎。次年,加右都御史。他的夫人徐灿是著名的女诗人。《贰臣传》第九卷,第10—13页;高阳:《明末四公子》,第5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6—97页;傅路德和房兆楹合编:《明代人名辞典》,第180—190页;《多尔衮摄政日记》,第59页。?谈迁:《北游录》,第362页。?有些改革虽然在经济上产生过极重要的影响,但其建议者则不易考详。譬如,清代中前期手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匠役制度的改革所促成的。另一方面,北方手纺织业的发展,则是既受到清初河北与山东棉花种植业扩展的刺激,同时又受到关外纺织品市场开放刺激的缘故。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的农业经营》;顾琳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409—410页。明朝后期,政府设置有19个官营机坊,雇用世袭匠人织造,或由匠人出银招人代役。清廷削减了官营机坊数额,在南京、苏州和杭州(1645到1651年间,杭州织造处的布机进行了整修)设立了三个织造中心,改用“买丝招匠”之制,即按市价购买生丝,以计件制支付匠人佣金。关于对江南纺织业的合理化改革,见彭泽益:《清代前期江南织缫的研究》,第91—96页。虽然在1697年之前,清廷仍在向手工匠人征敛特殊的赋税班匠银,到了1726年,赋税中这一特殊项目则已摊入地亩,世袭人户的劳役制已经废除。见侯继明和李国祁:《清末地方政府的财政》,第566页。景德镇官窑的经营大致也发生了相同的演变。明朝官窑主要由宦官监管,在清朝,世袭工匠制被逐渐废除,匠人按工种付酬。据认为,由于匠役的废除进一步刺激了工匠的生产积极性,由于保证了匠人几乎所有剩余的纺织品及瓷器等投入市场,清政府促进了社会生产。尤其到了18世纪,经济得到发展。彭泽益:《清代前期手工业的发展》,第1—6、11页。?17世纪水利系统所遭受的破坏面远不如元明时期那样大。在元末明初,河流的外堤和主要的堤坝都毁坏了。而且,在14世纪,受破坏最严重的地区简直杳无人烟。而在17世纪40—50年代,水利系统的总体结构完整无损,动乱时期的幸存者得以从早先较为安全的避难地返回原居。斐宜理:《起义者和革命者》,第13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44—51页。?顺治年间,工部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汉人尚书是张凤翔(山东人氏),他仕途多舛。天启年间,曾任兵部侍郎、保定巡抚。魏忠贤专权期间,他因与东林党有牵连而被夺职。接着,在崇祯年间官复原职以后不久,又因由他监制的一些兵器质量极差而被捕入狱,后复任兵部侍郎。李自成攻陷北京时他在城内,遭到拷掠追赃。后回老家堂邑,接着又南下参加了福建的南明唐王政权。唐王任命他为浙江及南直隶总督。当清军攻陷福建时,他就投降了满人,任户部侍郎,后迁工部尚书。这主要是一个荣誉性职位。《贰臣传》第九卷,第1—2页。工部实际由侍郎叶初春(1628年江南进士)掌管,他是由州府衙吏出身,而后应荐入流的那种极少数官员之一。在北京陷落时,叶初春为工部侍郎,他的命运与陈名夏相同,被南京的南明政权入从贼案,不得不到北方逃命。但他很快复任工部原职,颇著政绩,直到1652年调任兵部侍郎。《贰臣传》第十二卷,第37—38页。关于17世纪40—50年代清朝水利系统的重建,参见裴宜理:《起义者和革命者》,第276页。?这一时期任户部左侍郎的是范文程的长子范达礼。谈迁:《北游录》,第376页。?河道总督衙门系储才之地,它能够将原先作为通才培养的文人学士训练成理财专家。例如,陈名夏中进士时的同年,也是江南同乡吴国龙曾为总督蔡士英属官,后来在鳌拜摄政期间,吴国龙在精简工部管理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卷,第22页。参见《贰臣传》第八卷,第2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45—846页;胡昌度:《清代的黄河治理》,第505—507页。王永吉的儿子王明德还是一名法律专家,在1674年他印行了一部讨论刑法的名著《读律佩觿》。?米勒:《派系斗争》,第142—143页。17世纪50年代初以及1670年中国北方两次出现洪水泛滥,灾情严重。韩素瑞:《起义背后的联系》,第444页。?清初主持水利工程最得力的人员之一是朱之锡(1646年浙江进士),他最初是应大学士刚林和范文程之荐出仕的,初授弘文院学士,1657年,除河道总督。在这第二年就发生一场灾难,黄河在山阳(江苏)决口,洪水从开封向南泛滥,经徐州,至宿迁与大运河合流,顺流至清江浦,再度决堤泛滥,直至朝东北方向入海。这是中国历史上黄河的第五次改道,在1855年前黄河河道一直维持这个状态,于是修整新河床就成为朱之锡的职责。他不仅致力于扫除弊政,以保证对建筑新河堤的人丁物资供应,而且还认识到淮河淤泥对洪泽湖东堤造成的威胁,因而建议修造了两条渠道,将多余的湖水向东南排到其他湖里,由此,减轻了运河本身的压力。朱之锡一直担任河道总督之职,1666年,卒于官任。沿何州郡均立祠祀之。运河流域的百姓称他为“朱大王”。清廷后来封赠给他一个谥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8—179页;吕元驄:《翰林院》,第100页。?这些庞大的建设工程,绝大多数是由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勒辅主持的,靳辅系奉天人氏、隶汉军镶黄旗。他在出任河道总督以前,曾供职于翰林院,当过安徽巡抚、兵部尚书。靳辅招徕了一批出色的幕僚,其中包括著名的治水专家陈潢。靳辅任河道总督的时间为1677年到1692年。《江南通志》第一一二卷,第38页。参见米勒:《派系斗争》,第144—145页。黄、淮流域水情的演变,最终落入了与明朝相同的循环模式:初期是重建河堤水坝,继而向这一地区移民,各种水利事业得到了发展。但对易受水灾地区的控制不够,私坝日多,以致人口与水利之间出现了不平衡,到18世纪末,水情的危机达到顶峰。接着是在半个世纪以后,由于太平军入侵对地方造成的破坏,促发了近乎于全面的崩溃。不过,清朝的这个循环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它的人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以及在我们所讨论的这个阶段的大部分时间里,有一套运转得特别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威尔:《中国水利》,第278页。?胡昌度:《清朝的黄河治理》,第508页。不过到了19世纪,将黄河与大运河交由同一个官衙负责的体制,可能已经妨碍了清政府取得最佳效益。到了那时候,黄河水利已从属于保持大运河畅通的工作。这样,清廷就尽全力治理黄河淤塞,防止河水泛滥,生怕那条被视为帝国命脉的大运河因此不能保持贡粮运输的畅通。所以,黄河沿岸的灌溉工程便遭到了轻视,结果损害了农业生产。而且,清初河道总督的强有力的管理制度渐渐松驰起来,地方政府对漕运的财政负担加重了。士兵漕卒船工人数激增,漕粮的散失和被窃日益严重。到19世纪中叶,对大运河的管理几乎如同对盐课的管理一样不可收拾,漕粮的浪费严重到每一石实际运到京城的大米的成本四五倍于市价。然而,清廷既然在建立黄河与大运河的联合管理上投入了如此巨大的努力,以致干脆就不接受改用海运的意见。顺治、康熙年间最初的那些成就的重大影响,加之他们不愿更改“祖宗家法”,都使得嘉庆和道光等皇帝对放弃已经变得代价极高的内河航道犹豫不决。这条航道已耗尽了江南的财源。詹姆斯·蒙特尔·波拉切克:《19世纪初中国文人政治中的文人团体》。?1578年,中国在册人口16692856口,耕地总数7130976顷。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5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18页。1647年,山西巡抚上奏说有荒地75525顷。同年,湖南巡抚报告说当地田宅荒废,城镇空寂;在四川,野兽漫游街市,夜入村落。1647年一年,某县有42人丧生虎口。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2页。?米勒:《派系斗争》,第72页。里甲制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里。里长每年应由不同的户主担任。里长职在“敦促”其他户主由里长经手向政府交纳赋税,不过里长常常成为政府向这一组人户征取赋税的人质。到明朝末年,里甲制度逐渐被地丁合一的赋税所取代,后者直接分摊于地亩,而不是向介于个体纳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里”这类中介体征收。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51—53页。关于1644年重编赋役簿的最早建议,见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2页。?《赋役全书》估计是1646年汇编成书的。它包括各省田赋役钱额、耕地总数、服役丁数,以及上供钱物数。它的副本依令发往各州县供地方官参考,同时还在各地的孔庙存放一本,以便儒生查阅。所有这一切事实都意味着除加派外,各地仍应用万历旧额征敛赋税。实际上,有时户部命行省按万历旧额征敛赋税外,仍加派“辽饷”。这就是说,天启、崇祯年间的加派虽未开征,而万历年间的加派却已开征了。根据1649年江西巡抚王志佐的一份奏章说,江西民户因赋敛过重,遗弃田地。他声称江西省的荒废土地已达半数以上。多尔衮因此下令罢辽饷之征,其时在1649年8月22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52—153页。参见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84—85页。?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01—208页;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7页。由于中国乡村地方结构极为复杂,可以预见,这两种理想的制度到1670年已互相融合,成为一种统一的却又互相区别的地方组织:北方的“里社”及旗地的“庄”,南方的“图长”或“牌头”。到18世纪初叶,至迟在1709年,这种新的统一的制度干脆就被称为保甲制。它同时兼有治安和财政两种职能,将控制地方(每户公开悬挂印牌)与征敛赋税结合在一起。咸丰以后,保甲制越来越表现为一种财政组织而不是治安组织,地方警察机构地保局则在替政府维护法制、维护地方秩序方面取代了保甲,地位日重。沃特:《作为社会政治制度的衙门》,第58页;《中国地方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第356—365页;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62页;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6—50页。?《世祖实录》第四十三卷,第509页,1649年6月3日诏。根据以前的法令,无主荒地应免费分给农民垦种(山东、湖南除外,那儿名义上仍收地价银)。例如四川

                      的祖母,当然,只是名份上的,并非亲祖母。事实上,宋昭公在位的时候,宋襄公夫人是不是一位老太太,还值得商榷。因为据《礼记》记载,“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说他给夫人办葬礼,用了一百缸醋。由此可见,宋襄公的原配夫人早已经先宋襄公而去,宋昭公得罪的这位奶奶,应该是宋襄公的继室。宋襄公夫人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当朝天子周襄王的亲姐姐。众所周知,这个身份在春秋时期虽然显赫,但并不代表任何实际的权力。然而,如果有人要利用这个身份来达成某种目的的时候,它又变得很有价值了。“六卿和公室”一年之后,也就是公元前619年冬天,华氏、乐氏、皇氏等“戴之族”(宋戴公的子孙)打着宋襄公夫人的旗号发动叛乱,杀死了宋昭公的拥护者孔叔、公孙钟离和去年才上任的大司马公子卬。作为宋国最高军事长官的公子卬死于内乱,显然死得不是地方,然而死得很壮烈,至死都紧紧握住象征大司马权力的符节,表示不敢放弃使命。而新任司城荡意诸(前任司城公子荡之孙)逃亡到鲁国。连年动荡的宋国,在楚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丧失了抵抗的意志。当然,如果晋国有所作为,形势或许会有所改观,但是晋国人选择了保持沉默。司寇华御事向宋昭公提议说:“楚国大军压境,目的是要我国屈服。那我们主动屈服就是了,他们又何必动刀动枪呢?”宋昭公还在犹豫,华御事又自我检讨说,“宋国羸弱,受到楚国的欺负,是因为我们这些人领导无方,为什么连累人民跟着受罪呢?”宋昭公掰着指头一算计,晋国显然是靠不住的了,单凭宋国之力与楚国抗衡,实在是太勉强。于是听从华御事的建议,亲自跑到厥貉去觐见楚穆王,毕恭毕敬地听命于帐下。为了把郑穆公、陈共公、蔡庄公都比下去,宋昭公还殷勤地邀请楚穆王到宋国的孟诸湖举行狩猎活动。孟诸湖是宋国的大湖,水草丰美,湖畔山林茂盛,是春秋时期有名的猎场。前面讲过,城濮之战的前夜,楚军统帅成得臣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河神对他说:“把你的马冠马缨都给我,我将赐给你孟诸之麋。”麋是湖边水草丰美之地,黄河之神要用孟诸之麋换成得臣的马饰,意思很明白:你给我马饰,我就让楚国人得到宋国。可惜成得臣舍不得自己的马饰,在城濮被晋军打得大败,孟诸湖也就成为楚国人心里头永远的痛了。事隔十五年,楚穆王不折一兵一卒,反而以宗主国元首的身份来到孟诸湖,难免让人感慨,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根据自古以来的传统,君主举行狩猎,既是娱乐,又是军事演习。楚穆王自然担任了中军主帅,宋昭公以东道主的身份担任左翼指挥,郑穆公担任右翼指挥,楚国期思县(地名)的县公复遂担任右司马,息县的县公公子朱和申县的县公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狩猎要用到烟熏之术,中军主帅楚穆王命令,各车都要带上取火之物,以备使用。狩猎之中,楚穆王自中军追逐一群狐狸驰入右阵,狐狸逃入洞穴,于是命紧随其后的宋昭公点火烧熏。没想到,宋昭公耸耸肩,意思是没带引火之物。楚穆王的脸当场就黑了。他还没发话,左司马文之无畏已经命令手下将宋昭公的驾驶员给揪下车来。“宋公违令不从,应以军法处罚。然而国君不可以受刑,请您下令惩罚其仆从。”文之无畏向楚穆王请示。楚穆王瞄了宋昭公一眼。这家伙大概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老老实实立在车上,浑身发抖,直冒冷汗。楚穆王不禁莞尔一笑,对文之无畏说:“你是左司马,此事听由你处置。”说罢扬长而去,将皮球踢给了文之无畏。行军打仗,司马就是司法官,对于违反军令的行为,自然有权处置。当时陈、蔡两国国君在场,想做个和事佬,劝文之无畏说:“一国之君不可辱,请您务必手下留情。”楚穆王如果只是想吓吓宋昭公,目的已经达到了。再加上有陈、蔡两国诸侯求情,按理说,文之无畏完全可以顺水推舟,放宋昭公一马。毕竟宋昭公是一国之君,文之无畏以楚国一县之长的身份,没有必要在宋昭公面前太过强硬。但是文之无畏显然是个认理不认礼的人。他瞪着眼睛,板着脸,毫不客气地说:“楚王既然命我为司马,我就要忠于职守,行使职权,并非我强硬。古人有诗云,‘硬的不吐出来,软的不吞进去’,又说,‘不要放纵狡诈之人,以检点放荡的行为’,都是教育人们不要怕认真啊。我就算是死,也不敢放弃职守。”于是下令对宋昭公的戎车驾驶员执行鞭笞之刑。文之无畏是楚文王的后裔,因此以“文”为氏,无畏则是他的名字。他在孟诸狩猎中的行为,倒是解释了他为什么叫做无畏——无知者无畏。当然,文之无畏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过那是二十多年之后的事了,在此不提。孟诸狩猎的鼓噪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晋国的不安。自公元前618年楚国人重入中原,短短两年之间,已经有郑、陈、蔡、宋等国先后弃晋入楚,南风猎猎,势不可挡,有甚于城濮大战之前。公元前616年夏天,晋国郤缺和鲁国大夫叔仲惠伯在承筐会晤,就当前的国际形势交换意见,并就如何分化争取宋、郑、陈、蔡等国达成一致意见。两年前的夏天,楚穆王派斗越椒访问鲁国,鲁国给予了斗越椒合乎外交礼仪的接待。作为晋国的盟国,鲁国与楚国的这种非亲密接触体现了鲁国人相对独立的国际关系准则,同时也是对晋国不尊重同盟国家的态度的一种心理反弹。然而,当楚国的动作越来越大,并且将宋国纳入势力范围的时候,鲁国立刻与晋国亲密起来。可以这样说,在西方的晋国与南方的楚国之间,鲁国不是摇摆不定,而是理性地保持了一种势力均衡的政策。这一年秋天,鲁国大夫公子遂受命访问宋国,向宋昭公提出建议,让三年前因内乱而流亡鲁国的司城荡意诸回国,同时别有用心地向宋国表示祝贺:“去年楚国大军压境,没有给贵国造成任何伤害,实在可喜可贺。”宋昭公听了,脸上红白交错,又不好生气,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有些伤害是表面的,有些伤害深深地藏在心里。对于宋昭公而言,孟诸狩猎中所受的侮辱,已经成为他心底永远的痛。还好,这种痛并没有延续太长的时间,仅仅是五年之后,他再一次来到孟诸湖边,结束了动荡不安的一生。当然这也是后话。鲁文公派公子遂访问宋国,自然是郤缺与叔仲惠伯承筐之会的直接后果。从地理位置上看,如果鲁国将楚国当做潜在的威胁,则宋国是鲁国的屏障。一旦宋国完全沦为楚国的附庸,鲁国也就暴露在楚国的刀剑之下了。所以说,晋国想拉拢宋国,是出于其霸业考虑;而鲁国拉拢宋国,则更多是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就在公子遂访问宋国期间,鲁国北部边疆也受到了威胁。鄋(sōu)瞒部落(狄人的一支,别称长狄)在其首领侨如的带领下,入侵齐国,顺势袭扰鲁国。鲁文公命叔孙得臣为大将,率军追击鄋瞒人。叔孙得臣以侯叔夏为战车驾驶员,绵房甥为护卫,富父终甥为别乘后卫(一车四人,有别于当时一车三人的战车编制),在咸地大败鄋瞒军,俘虏并杀死了侨如。为了纪念这场胜利,鲁国人将侨如的首级埋于首都的子驹之门(城门名),叔孙得臣更是得意洋洋地给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以表彰自己的功绩。关于鄋瞒部落和侨如这个人,还有些类似于神话的传说。据《国语》记载,很多年后吴国讨伐越国,在会稽得到一根异常巨大的骨头,仅骨节就载满一车,无人能识,于是派人把骨头带到鲁国,向孔子请教。孔子博古通今,立刻认出这是防风氏的骨头。防风氏何许人也?大禹治水的时候,命群神齐聚会稽山,防风氏迟到,被大禹处死,骨头被埋在会稽。而防风氏的后人,就是商朝的汪芒氏,到了周朝则被称为长狄,也就是说,鄋瞒部落其实就是上古神话中巨人防风氏的后裔。《国语》的记载已经怪诞不可信,《谷梁传》则进一步发挥想象说,侨如兄弟三人为害中国,毛深皮厚,刀枪不入。神箭手叔孙得臣射中了侨如的眼睛,才将他打倒,身体横躺在地上,占地九亩,头颅装在车上,高过了车轼——这哪里是写春秋,分明是《荷马史诗》嘛!从《左传》的记载来看,鄋瞒侵犯中原诸国,前后有很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早期,就有鄋瞒侵略宋国的记录。当时宋武公派司徒皇父带兵迎击,在长丘打败鄋瞒人,杀死了其首领缘斯,而皇父的两个儿子也战死沙场。侨如死后数年,鄋瞒侵略齐国,被齐国人打败,侨如的弟弟荣如被杀,齐国人将他的头颅埋在周首(齐国地名)的北门之下。侨如的另一个弟弟简如则被卫国人杀死,鄋瞒部落宣告灭亡。鲁国人打败侨如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15年秋天,秦康公派西乞术出访鲁国。如果说公元前618年秦国人的来访是投石问路的话,这次西乞术来访的目的就明确了,他向鲁文公通报了秦国即将展开的军事行动——讨伐晋国。晋国在山西,鲁国在山东,两国相距甚远。秦国人当然没指望说服鲁国人东西合围,夹攻晋国。秦国人的目的是,鲁国作为晋国的主要盟国,在秦晋之争中至少保持中立的态度,不要帮助晋国来对付秦国。不难看出,晋国的两大强敌——秦国和楚国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远交近攻的战略,而且“远交”的目标一致锁定鲁国。鲁文公对秦国人此来既喜又忧。喜的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忧的是,朋友来得不是时候。对于鲁国来说,现在首要的方略不是联合秦国来制约晋国,而是联合晋国来应对楚国的蚕食。秦国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晋国,等于在晋国背后插一刀,无疑将大大削弱晋国对抗楚国的力量,这是鲁文公不愿看到的。《左传》记录了当时西乞术访问鲁国时的情景:西乞术身穿朝服,手捧秦康公送给鲁文公的礼物——圭玉,来到鲁国朝堂的中庭,向鲁文公奉上礼物和国书。公子遂入内庭报告鲁文公后,再走出中庭,代表鲁文公答谢秦国的好意,并推辞不接受圭玉,说:“贵国国君没有忘记两国的传统友谊,派您光临鲁国,安抚鲁国的土地和人民,又赠送如此厚礼。敝国愧不敢当,情谊心领了,圭玉不敢接受。”西乞术对答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不值得贵国辞谢。”公子遂辞谢三次,西乞术说:“敝国国君仰慕上国已久,想与贵国分享先祖周公、鲁公的鸿福,所以准备了这些微薄的礼物,交由下臣带来,作为吉祥的象征和两国交好的信物。这些礼物承载了国君的使命,期望能够加深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故此才敢致送。”按照当时的外交礼仪,使者奉玉,是代表尊重;主人辞玉,是表示重情轻财。但是,西乞术此来不是单纯的礼节性访问,而是希望鲁国成为秦国在东方的盟友;而鲁国对于秦国的拉拢,保持了理性的态度,既不想得罪秦国,又不想得罪晋国,所以双方拉拉扯扯,纠缠再三。最后公子遂给秦国人戴了一顶高帽子,说:“如果没有仁君贤臣,难道能够治理国家?贵国之礼,一点也不微薄。”并以厚礼还赠西乞术。同族相争造成宋国的动荡不安。实际上,鲁国也因公族内部事务差一点发生内乱。事情与一个叫做莒(jǔ)己的女人有关。大夫公孙敖从莒国娶了一个老婆,历史上称为戴己。戴己为公孙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谷,字文伯。戴己的妹妹声己陪嫁到鲁国,也为公孙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难,字惠叔。公元前620年,戴己不幸早逝,公孙敖又向莒国提出求婚,要求莒国再嫁一位公主给他做正室夫人。莒国人不同意,认为戴己虽然死了,按照传统习俗,她的妹妹声己应当继承姐姐的地位,成为公孙敖家的女主人。莒国人说得在理,公孙敖不便强求,但又觉得白跑一趟很没面子,转而要求将公主嫁给公子遂。前面说过,公子遂就是东门襄仲,是鲁庄公的儿子。而公孙敖是庆父的儿子。庆父是鲁庄公的异母弟弟。因此,公孙敖与公子遂是堂兄弟关系。同年冬天,莒国遭到徐国入侵,派人到鲁国请求救援。鲁文公派公孙敖到莒国会盟,顺便替公子遂迎娶莒国公主回国。在这种情况下,莒国对于鲁国的要求当然不能拒绝,于是安排公孙敖在鄢陵(莒国地名)迎接公主莒己。没想到,莒己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公孙敖一见之下,犯了一个男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将莒己据为己有。在这场政治婚姻交易中,公孙敖好比一个不讲信用的代理商,翻云覆雨,视诚信如无物。莒国人急于与鲁国结盟,对公孙敖的荒唐行为也感到无可奈何,只好让他把莒己娶了回去。可想而知,当等着当新郎官的公子遂知道自己的老婆被公孙敖夺走,心情是何等郁闷。所谓“杀父仇,夺妻恨,不共戴天”,公子遂立刻向鲁文公提出,要动用自己的私人武装攻打公孙敖。我们在生活中也许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两个人在街上吵架,一直吵到脸红脖子粗,仿佛要大打一场。有经验的看官都知道,这种情况一般打不起来,要打早打了,何必浪费那么多口水?公元前620年冬天,当公子遂提出要攻打公孙敖的时候,实际上并不是真的想发动内战,而是希望借此引起鲁文公的注意,出来主持公道,替他出一口恶气。没想到,鲁文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政治是什么?政治在很多时候就是踢皮球。公子遂提出要攻打公孙敖,就是向鲁文公踢出了一个皮球。而鲁文公不愧为资深政客,轻描淡抹地一脚,又将皮球踢回给了公子遂:你不是要攻打庆父吗?那就打吧,我不干涉。鲁文公真的那么潇洒吗?非也。有识之士都知道,这时候必须要有一位和事佬登台,否则事情将变得无法收拾。这位和事佬就是大夫叔仲惠伯,当时正在公堂之上。据《左传》记载,叔仲惠伯对鲁文公说了如下一番话:“臣听闻,动刀兵于国内叫做‘乱’,于国外叫做‘寇’。寇祸及他人,乱则只能殃及自身,死伤都是自己人。现在臣子要作乱,您身为国君不但不制止,反而推波助澜,结果必将是亲痛仇快,外敌也会趁乱而入,到时该怎么收拾呢?”鲁文公听了这番话,又看看公子遂,意思是:怎么样,你还想攻打公孙敖吗?公子遂沉默了。叔仲惠伯好事做到底,在公子遂和公孙敖之间奔走调解,要求两兄弟消除怨恨,握手言和。在他的安排下,事情以一种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方式得到解决:将莒己遣返回国,大家都不要。然而,莒己虽然遣返,公孙敖对她的爱慕却没有结束。第二年秋天,在位三十四年之久的周襄王去世,鲁文公派公孙敖前往雒邑吊丧。年近六旬的公孙敖再一次老夫聊发少年狂,居然带着吊丧的财物中途逃到莒国,放弃名誉与地位,投奔心爱的莒己去了。公孙敖叛逃后,鲁文公让他的大儿子文伯继承了家业。公孙敖在莒国过了几年神仙日子,又与莒己生了两个儿子,估计是因为家庭支出日益增加,而贪污的公款也用得差不多了,于是厚着脸皮给鲁文公写信,提出回国的请求。文伯也替父亲求情。鲁文公听从公子遂的意见,折中处理这件事:准许公孙敖回国居住,但是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不让他到朝中参与政事。但是,公孙敖在鲁国深居简出过了三年,忍不住对莒己的思念,又席卷了家中的金银财物,再次出逃到莒国去了。文伯历来体弱多病,而父亲公孙敖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又使得他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终于于公元前613年去世了。临死前,他向鲁文公请求由弟弟惠叔来继承家业,获得批准。公孙敖在莒国得到消息,又写信给惠叔,要求惠叔以重金贿赂朝中大臣,好让他再次回鲁国。惠叔照做了,鲁文公也同意了。但是这一次,一代情圣公孙敖没有踏上鲁国的土地,途经齐国的时候,死在了路上。他的家人赴鲁国告丧,请求以卿的礼节回鲁国安葬,被鲁文公断然拒绝。公孙敖的灵柩在齐国一停就是数月。第二年夏天,齐国有人给他家里人出主意,将灵柩抬到齐鲁交界的堂阜(齐国地名)停放。鲁国边境的军政长官将这事报告给了鲁文公。惠叔则仍然穿着孝服,带着悲伤的神情,向鲁文公请求取回公孙敖灵柩,回国安葬。鲁文公开始不答应,惠叔就立在朝堂上守候,直

                      反正赶上这倒霉的病啊你说怎么着?我恢复得不错,我住院的时候体重是92斤,现在我穿着棉衣棉裤约(yāo,称体重之义),是61公斤啦。我一个是吃得好,过去什么都不吃,过去就是白菜豆腐,因为不是有这结肠癌么,吃什么都不香,什么都不能吃啊,后来就查出来了,可是我发现得也早,10月8号做的手术,做得挺好。10月24号就出院了,就决定出院以后继续做化疗,这个医院是肿瘤医院的分院。定:看来控制得不错,挺好的。何:基本上还行吧。我本身拿这个也不当病,我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这个比方可能不太恰当,关云长活54岁,诸葛亮呢,活60多岁,那些人活的岁数都不高,我本身已经六十了,我比关云长活的岁数大。可是相比之下呢,人家那么大能耐,我说我臭狗屎,假如我现在走了,我说我有什么遗憾的啊。没什么遗憾的。普通老百姓,太普通啦。所以我拿这个生和死啊,我也没当回子事,成天老乐乐呵呵的。就是我在最难受的时候吧,腰疼,胯骨疼,躺都躺不下,怎么办呢?给我老伴说书,一说书,我的疼痛就暂时缓解,给她说狸猫换太子,一说就是两个半小时。定:您可真能说啊。何:啊,后来把那个肿瘤开出有多大?有茄子那么大。一约(称)呢,是两市斤,完了以后这疼痛就全没有了。我心态特好,这我老伴知道,我特爱帮助人,这是没病的时候,与人为善,你看这是杰二爷注174对我的评价:“乐善好施仁者寿。”我经常给人看病。专心勤学博而精,他说我学的东西太多了,满文吧,我还教过日文,高等自学考试,我日语通过了。我的俄文可以教到初中,但是我没考过本儿,从五几年学俄文到现在我不忘,我一点儿也不精。定:这都是多少年前写的了?何:壬申年,这还是猴年呢,十几年了。杰二爷去世都不少年了。殷芳:1992年写的,杰二爷1994年去世的。溥杰送给何秉钧的字(何秉钧提供)

                      1.我祖父

                      定:咱们从头讲,您今年多大岁数?何:我今年61周岁。1946年生人,合民国是三十五年,日本投降第二年。我出生地点在德胜门内甘水桥大街,跟摄政王府就隔两三个门儿,那段儿它的尽西院叫果子市,果子市正好对着摄政王府,注175我们那儿正好也是马路南边,现在我们那个故居啊,已经没有了。拆完之后改成一百七十几中啊,不知道是什么。这老卫生部啊,过去叫香厂子。我在那儿呢,长到了6岁,就搬到东城区了。殷芳:您是什么旗?何:应该说是镶红旗。代善后裔,祖上呢,是礼亲王代善注176。代善第四子瓦克达注177,这后裔传下来,就是我们这支吧,大部分没有得到什么功名。瓦克达原来是镇国公,好不容易袭祖先一个爵呢,后来把这差事还丢了。后人就都是四品宗室。定:就是闲散宗室。何:对了。后来就到我祖父了,到我祖父跟我这大爷爷了,这闲散就下来了。定:那您祖父的父亲呢?何:我祖父的父亲?他们两个人哪,就是我祖父的父亲跟母亲,一块儿死的,听说是吸鸦片成性,可能是有了我祖父之后,那会儿,他们吸的。那会儿就说是抽大烟抽死了。定:怎么还一块儿?何:前后脚吧。他们家出事那年他13岁。有一件事连我祖父也说不清,就他13岁的时候,他到姥姥家去住了些日子,由姥姥家回来走到家门口,一看门上让人给贴了封条啦,给封啦,赶紧就拍门:“怎么回事啊?”这就过来几个番子。番子你懂吗?就是侦探。过去规矩宗室见了老爷都不下跪,过去有个礼节,就是请安。Kūwaran,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Kuada,其实就是满语念白了,Kūwaranida(夸兰大)注178,是官名,局长营长,说我们由姥姥家回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啊?哎,堂上有一个站班的,我祖父认得他,他把我祖父也认出来了,他是我们家的下人,是我们家的家生子儿,叫塔子。咱们旗人把这男丁啊,就是名字的头一个字叫什么,加上个子,就代表这是对他的称呼。譬如安德海吧,叫安子;李莲英,叫李子。现在有些人还这么叫,这人姓杨,就叫杨子,实际这是满人的叫法。这塔子呢,是我们家的家生子儿注179,我们家既然被封了,他没地儿去,就跑到堂上给人站班去了。“哥儿”,他说,“你回来啦?”怎么来怎么去,跟老爷一说,“这是我们家哥儿。”老爷说行,这事也别过堂了,你给领走得了。我祖父管他叫塔爹爹,就是叔叔。这塔爹爹也不能老养活我祖父啊,就找了我们家族长,族长又找了宗人府,后来是通过谁帮忙呢,通过庆老头帮忙,庆老头啊,就是庆亲王奕劻。就把他们俩,就是把我大爷(指祖父的哥哥)分到南苑海子里,注180当近卫军的夸兰大,就是当营长。我祖父就分到乐部注181,太常寺当差。实际到那儿去就学礼、乐,就是一边学习,国家就给养起来了,你就有吃饭的地儿了。我祖父进去的时候是光绪年啊。定:您讲的这段呢我没太听明白,是怎么回事呢?您说您家让封条给封了,送到官里去,遇到一个你们家的家生子儿?那是把谁给送到官里去了?何:把我祖父。他上姥姥家住姥姥家,回来到家门口一看,哟,家让封条给封了。到厅上一看,有我们家的家生子儿,塔子,我祖父管他叫塔爹爹。定:你们家为什么给封了呢?何:我祖父也不知道。我祖父那年13岁,他上头就一哥哥,其他的事他也说不清。就给封了。我大爷上哪儿去了也不知道。定:就是说他后来再也没见到他的父母?何:没,他父母是哪年亡的,我就不知道了。那会儿啊,咱们旗人把自个儿的亲生父母叫奶奶,不叫妈,管奶妈叫妈,实际上是奶妈带起来的,管奶妈叫妈叫得亲着呢,所以说我妈怎么怎么着,就是奶妈。您听说过乐部么?乐部从前叫和声署,后来为什么又改乐部呢,这是听说啊,可能就是安排一些不吃香的皇族,不吃香的王爷,比如说惇亲王注182,就是西太后的第五个小叔子,就弄到乐部当堂官来了。堂官还是最高的长官,当堂官呢没别的,您拿份钱,国家大事可没有您。所以我祖父家里没生活了,怎么办呢,得了,也上乐部去吧。鬼子六注183吃香吧,鬼子六人家弄洋务;七爷,醇贤亲王奕哪,那都是西太后的大红人儿,那都给安排好差事。我不爱搞戏说,我为什么(对那些事)记得这么清楚?我说的东西都是我祖父亲口告诉我的。我祖父为什么研究这么深?老头也有野心,脑子也好使,记性也好。他13岁刚到乐部,有一次跟着光绪到万寿山当差,当时皇帝太后要进行什么典啊,乐部奏些礼乐,挺麻烦的,这光绪表面窝里窝囊,背着西太后脾气可大了,他恨不能马上就到颐和园,一路上就跺那个轿底啊,“当当”,(皇上说)“yabu!yabu!”,就是“走啊”。他问:“皇上说什么呢”?人说:“让你赶快走呢,以后你好好学啊,咱们这儿有清文师傅。”打那儿起啊,给安排的清文师傅,还有蒙文师傅,学清文学蒙文,拉弓射箭。我祖父在乐部衙门里头属于培养对象,他本身一马三箭,骑射通过,国语通过,满、蒙也会。还有什么呢?数弓子儿。这数弓子儿不知道你们听说过没有,两只手,一手拿着一个硬木棒,不是红木就是紫檀吧,站直身体,自己数数,用满语数数,看你的臂力究竟能坚持多久。这满洲人过去尚武,过去评个职称,起码是一马三箭。(用满语数1到15),这手实在不行了,把这棒子搁一边了,把这膀子啊恢复了以后,接着还要练,很辛苦的。你在拉弓的时候你射出多少支箭,练好了,要不然弓这么一拉,射两箭你的膀子就不行了。这个数弓子儿,我想啊,就是打弹弓,拿那弹子,一般人都不知道。所以我祖父练就了一手好弓箭和好弹弓,写得一笔好书法,满文、汉文,甚至于他的满文和汉文的字近似于笔帖式。这个证明我们那老老头还是挺有信心的,他说那会儿我祖上把这差事丢了,我把这差事找回来,我在乐部怎么也耗一个红顶儿。所以呀,特别特别地用功。没想到呢,辛亥革命一声炮响,就全完了。定:蒙文他什么时候学的?何:他们老师啊,满文蒙文全教。不过这老师的蒙文底子不算太好,很一般。那会儿叫清文清语。这当中我再给您加一个插曲儿,《满汉辞典》怎么来的?多咱有机会您看,过去的书都是厚厚的,往套子里头一套。他们乐部衙门里头都看着这个辞典好,就说:“这归我啦”,都抢啊,这个也抢那个也抢。有个人拿起剪子“咔”就铰。“别铰别铰,”我祖父也有点仗势欺人吧,说:“别吵啦,这归我啦”,给他们劝架的意思,书没伤着。这话不知道您听过没有:“黄带子注184,无赖子”,您听过么?什么叫无赖子?就是矫情。跟衙门里头您不是黄带子么,谁惹无赖子去?别吵了,归我了,得了,我得着了。这书就在我家里,手写的,《增订三合》,满文蒙文汉文,道光也不是多少多少年,岁次谷旦,后头我也没看,不知道怎么掉旮旯了,没找着。“文化大革命”烧东西,四书五经啦,圣谕广训啦,各个皇帝圣旨,那些满文资料啊,那个辞典要是在也得烧了,后来从柜里一看哟它还在,该着,这东西能幸免。这么着呢,就存下来。事先我也知道有这本书,我祖父还告诉过我。这书编的跟安先生他们编的还不一样,过去的老辞典,是按字头走的。后来我祖父跟我大爷还失去联系了。怎么回事呢?听我祖父说,我那大爷啊脾气不好,他在南苑海子那儿跟冯玉祥打起来了。定:啊?何:你想想他们这帮八旗子弟哪儿打得过冯玉祥啊。定:是不是冯玉祥逼宫注185的时候?何: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他们打不过冯玉祥,没地儿去了,就跑到乐部找我爷爷来了,我爷爷还得管吃还得管喝还得管抽大烟,他喝醉了酒拔刀还要砍我祖父,凶,还跟我祖父的师傅说:“他不听话你就打他!往死里打他!”俨然一副家长的样子。我祖父一看,我不能跟他在一块儿了,我非得让他给我捏死不可。后来有一次,我祖父就给我祖父的哥哥写了一封信,说我现在在京津两地,行踪不定,你别找我。不知道这位大爷是不是懂得这封信的意思了,这老哥儿俩后来就再也没有了来往。我祖父到民国以后担任礼俗司乐务主任。礼俗司,相当于现在的礼宾司,大洋一个月挣200。从我祖父那儿讲呢,他来到乐部是13岁,认了个老师,师傅,实际就是照顾我祖父的,一个负责人吧,照顾他生活起居啊,就住在乐部衙门,老师把俸禄全拿走,什么宗人府开的钱粮月米啦,乐部那点薪水啦,老头全拿走了,他花钱就跟老头要,情同父子但是不能认父子。跟老头关系好到什么程度?就是我祖父跟我太太结婚,住的全是他们家的房子。由于家里没底儿,大清国完了,就得吃民国的饭,人家排满复汉,一听你这名字就是满人,人家不用,(我祖父)干脆跟师傅就一块儿,把名字就改了,民族也改了。师傅呢,是苏完瓜尔佳氏,改成什么呢?苏完苏完苏完,满语suwayan-suwyan,就是黄色的黄。干脆,他说我姓黄,他原来名字叫文全,后来打那儿起就叫黄文全。我祖父原来叫松锡,这怎么改呢?原来我们家里有一个叫锡昆的,就叫锡昆,可是锡昆还像满人,怎么办呢?头里加个姓,祖先叫和硕礼亲王注186,写一个和平的和,一看,这跟和珅的和还一样,还不行。后来师傅说,干脆你来一个立人的何,这就变成汉人了。旗人指名为姓,让我姓张姓李都可以,满人就这么个特点。我祖父他师傅的孙子,比我大一岁,叫黄培华。去年6月份还是几月份到家里来了,求我一件事。什么事呢?让我给他写他们家的家谱,写他们家的事情,他说那会儿咱们在一块儿的时候我就知道你知道我们家的事多,你给我写写得了。我呢,都说不上来,往后我要跟孩子们再一说,咱们黄家门,以前都干过什么呀,我都不知道。我说行,我给你写吧,我给他写了6000多字,用格纸写的,用白纸做了个封皮,写上《黄门轶事》,底下用满文写上Huanghalabaoyinenehebaita。他那天高兴就来了,我说你祖父那会儿的职称是六品骁骑校注187,这他都不知道,都是我祖父跟我说的。那会儿他们应名在乐部当差,叫“文差武职”,满人后来大部分是文差武职的多,好多人都不拿刀枪了,像好些参领、佐领,这都属于是武衔,都耍笔杆了,拿着骁骑校这个职称,干的那活呢,抡笔杆,这都是在清朝末年的时候。我祖父是干什么的呢?我祖父练八佾舞,这是为皇上祭天用的,天坛,皇上祭祖,还祭孔。我没学过,这我都是看的图像,因为我们家里头有那书啊,没事我拿着翻。“子曰: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注188封建皇帝最高的等级他用八,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八佾舞是八八六十四,这么着8个人,那么着8个人,加到一块儿64个人。穿的都是古代的衣服,一手拿着硬木棒,是红木的,这是我看的啊,像是红木棍;一手拿着雁翅翎。这叫文舞。这一个人能做出字儿来,比如说怀念的怀,就把这只手攥着一个雁翅翎,搁这儿,这儿就好比是那个竖心儿,这么着打开就好像是怀字的那个半拉,一个人能组成一个字,这边简单多了。咱们这文圣啊,大成至圣文天王,一说至圣,这是孔夫子,一说亚圣,有人就含糊,亚圣是孟子,孔孟么。武舞呢,是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拿着斧头。祭谁?祭关公。也存在着至圣和亚圣,武至圣就是关公,亚圣是谁呢?殷芳:张飞(众笑)。何:岳飞。在我祖父跟前不许说岳飞,不许说关羽,老说关夫子、岳夫子。定:看来满人也祭岳飞。何:是啊是啊,这满人祭岳飞啊,可以这么说,纯粹是乾隆爷那会儿搞统战搞得好(笑)。祭孔呢,我赶上一个小尾巴,那时候是1956年,1956年祭孔是怎么回事呢?周恩来有批示,说清朝那会儿和民国那会儿,祭孔是谁组织的啊,责成郭沫若去找,说咱们把这帮人呢组织起来到山东曲阜,不是祭孔,实际上为的是收集资料,拍成电影,说今后这些就没有了。定:周恩来是有这种意识。何:对!这些人就通过翻档案,把我祖父给找着了。找着了就到山东曲阜,连这个礼仪什么的,都给安排好了,是谁当这个组织者呢?是天马剧团的团长,吴晓邦注189,知道吴晓邦么?殷芳:大百科音乐舞蹈卷有个吴晓邦。何:对。这吴晓邦先生是老革命,在四川梅园新村的时候就跟周恩来呀,那会儿他就能跳(舞),可具体到八佾舞这一块儿他是外行,就找到我祖父,我祖父就把他们音乐家协会和天马舞蹈都给弄起来,给他们讲了讲八佾怎么行礼乐,到山东把这套就都给搞下来了,搞了一个片子。这片子哪儿去了呢?在1977年的时候,吴晓邦当上了4届的文联主席……殷芳:副的吧?应该是1978年的第四届文代会。何:不知道。时间你给我更正去啊。我说我得见见吴晓邦,原先他上我们家经常来。我有一老朋友是电话局的,他说你要见吴晓邦很容易,他们家的电话是我给装的,我带你去吧。后来就带我去了。吴晓邦先生一口扬州话,哎呀,那是相当难懂,我说我是何锡昆的孙子,(学扬州话)“噢,你是何锡昆的孙子,有的有的有,那时候你还很小很小。”那时候我祖父在舞蹈学校,还有音乐家协会,给他们讲课,讲八佾舞。讲这些东西论小时计算,一个小时是2块5毛钱,那会儿可是不少钱哪。车接车送。可是这些人哪,那会儿他们不管饭,借这机会到我们家送老

                      望进入政界。另一个人虽然也是复社成员,但他属于不同地方文人的团社或是另一地区的名士。举例说,倘若你与苏州或太仓关系颇深,那么你就比来自昆山或吴江的人更有可能参加清政府或科举及第(见下表)。这样,与有势力的恩主之间的私人关系又重新建立起来。自有朋党以来即已为人所熟悉的各种现象重新出现,但是旧的控制明朝高级文官机构的政治联盟并没重建。事实上,大学士们越来越成为皇室的文学侍从,而不是代表官僚利益的典型品官。在多尔衮手下,他们丝毫不能独立于摄政王的意愿之外。1649年,即在一名前复社成员殿试中了状元的同一年,多尔衮命令负责编纂《太宗实录》的大学士们利用一切机会在他们正在撰写的编年史中为摄政王的武功粉饰润色。范文程、刚林、祁充格、洪承畴、冯铨、宁完我和宋权等大学士们并不打算维护传统认可的史馆的独立性,乖乖地照办了。苏州府复社成员表表注: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一书,列有苏州府、太仓州、长洲、吴县、吴江、常熟及昆山等地复社成员共330人,其中188人事迹不明,亦无评语,另有142人有事迹及史评。本表所列即此142人,注明他们是在明朝还是在清朝取得功名,以及是否出仕清廷。

                      多尔衮的威福及其薨殁

                      迄今为止,除皇帝外,已经没有人能在任何方面与多尔衮相匹敌了。摄政王本人甚至已开始以帝王自居。1650年,他的王妃过世,多尔衮时年39岁,遂纳其侄子豪格的遗孀为妃。豪格这时早已被逼自缢身死。同时,摄政王还像天子一样,征朝鲜公主为妾。他把日常政事大多交付博洛、尼堪和满达海处理,自己则开始追求更多的优雅燕闲。1650年7月31日,下令说:京城当夏“溽暑不可堪”。北京作中国首都的历史悠久,将政府中心迁移别处是不可能的。但是,经查询辽、金、元三朝的历史,他确认它们在长城以北的边地也有都城。所以他决定在热河的某地建一座城池和宫殿,以使自己可以在燕山一带“避暑”。这个供他夏天避暑的都城规模不会太大,因为摄政王并不想使臣民负担过重。然而各省所加派的白银仍达250万两,或者说是全国一年税银总额的12%。清廷还下令从整个北方征丁兴工。这年冬天,多尔衮率大队人马出长城行猎。12月5日,在喀喇城附近,皇父摄政王病倒了。三天后,尚可喜从复明分子手中夺取了广州城,在帝国遥远的南方取得了重大胜利。当然多尔衮这时无法得知此事,他的病情每况愈下。1650年12月除夕日,这个满洲人“洪业”的主要缔造者在喀喇城溘然长逝。多尔衮过早谢世的消息传到北京时,震惊了顺治朝廷。几天后,即1月8日,多尔衮的灵柩还京,清廷迎祭以天子之礼。灵柩庄严地进了东直门,过玉河桥,穿过街道。众官沿道排列,其内眷则侍立于各府第门道内,身着素缟。许多人哭了,但几乎没有人会料到,数周之后,这个曾经权势无比的摄政王的英名会受到公开的斥责,而他的侍臣们则锒铛入狱。不过多尔衮正式下葬后不久,建造陪都的工程就草草宣布停止。诗人吴伟业写道:闻说朝廷罢上都,中原民困尚难苏。
                        《世祖实录》第三卷,第35—36页。希福为索尼的伯父。那天他因奏陈称旨,受厚赐,得鞍马一,银40两。但此后不久,他因与多尔衮主要的谋臣谭泰有隙,罢官。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63页。?同上书,第36页;参见昭梿:《啸亭杂录》第一卷,第1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2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82页。?陶晋生:《女真统治的影响》,第125页。?陶晋生:《12世纪中国女真》,第39—41、113—114页。?关于这些问题的综述,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77—379页;哈罗德·莱曼·米勒:《派系斗争》,第3页。?由于顺治皇帝登位时诸贝勒曾搞过一些阴谋,所以清政府在北京建立后,就宣布任何人试图在贵族中结党营私,都将立诛无赦。李格:《关于多尔衮拥立福临问题的考查》,第266页。?昭梿:《啸亭杂录》第四卷,第5页。?同时,清廷为贝勒确定官阶。后来贝勒事实上指第三等封爵,而前两等均称“王”。?根据吴秀良的说法,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权力仅次于皇帝的最高审议机构”。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3页。?罗伯特·B·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3页;《鳖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9页;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4—15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0页;克拉迪尼:《论清代的内院制度》,第419—420页。?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3页。当诸王大臣与九卿科道合议之时,卿臣欲与满洲诸王说话,则须下跪。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37页。?查尔斯·O·贺凯:《明朝》,第89页。?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0—13页。1644年,作为新政府继承明制的一部分,多尔衮建立了一个单独的翰林院,次年,并入内三院。此后,翰林院一直隶属内三院,直到1657年才恢复其行政独立性。从1662年到1670年,它又被并入内三院。“除了它的官吏职衔名称有些变动外,这种合并没有改变它的职掌。1670年,翰林院成为一个独立的机构,直到1906年被废罢为止。”吕元驄:《翰林院》,第3—4页;参见同上书第215页;劳伦斯·D·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29页。?新政权也十分清楚地意识到,正是官僚政治的混乱大大地削弱了明王朝。清人所继承的明朝政府有两个特点受到人们的抨击:第一,大臣们总是想把自己的职责推诿给别人。户科给事中朱之弼对这一习俗有如下的描述:“国家之事全在六部,而今日六部之病,惟在推诿。大抵疑事畏事之念多,任劳任怨之意少。一遇事至,有才者不肯决,无才者不能决。事稍重大,则请会议,不然则迁延日月,行外察报而已,不然则卸担于人,听督抚参奏,不然则畏首畏尾,听科道指名而已,苟且塞责,无容再议而已”。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政治》,第136页;第二个遭到指责的缺陷是各部曹间实际职能的混乱。清朝大臣们从一开始就决心分清各部曹的职责,因此,对未能将事务正确归类以送往有关部曹的官吏,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制度。?多尔衮刚被封为摄政王,就废除了由满洲诸王分管六部的惯例。虽然这项措施可能首先是针对多尔衮的主要对手豪格的(他当时控制着户部),但这也加强了多尔衮对官僚机构的个人控制。多尔衮为确保由他自己一派的人出任六部及内三院的要职,费尽了心机。例如,他最有力的支持者之一巩阿岱,和后来另一侍臣谭泰一样,被安置在吏部的一个要职上。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1—2页;参见黄培:《专制制度》,第84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43页。?《世祖实录》第十五卷,第168页。?同上书第二十卷,第241页。时为1645年10月15日。?吴秀良:《中国的交通》。?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3页。?多尔衮在呈奏盛京的顺治皇帝的章疏中,强调了北京(燕京)与君临天下之间的关系,正式要求他迁都南下。他在奏文中指出,燕京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帝都,明朝也是从这里统治一个庞大帝国的。认为在北京建立一个水久性的都城,会因君主制度的加强而有损于自己的特权,也是满洲贵族的看法。许多贵族反对迁都。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0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4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清廷这时还经实测修正了历法。1644年7月29日,汤若望奉上级教会之命,多少有点勉强地上表请求,提出公历是现有最精确的历法。摄政王表示同意,认为拥有一部尽可能精确的历法,对本朝来说是很重要的。于是,汤若望按照公历,与清廷天文学家一起预报9月1日的日蚀,进行实测比较。结果汤若望的计算最为准确,1644年10月31日,清廷定制采用公历,除汤若望为钦天监监正。《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5页;傅乐淑:《中西关系文献编年》,第3—5页;乔治·H·邓恩:《一代伟人》,第324—325页;史景迁:《改变中国》,第3—4页。?关于天坛在宇宙论上的重要性,见芮沃寿:《中国城市的宇宙学》,第71页。天坛使天子自命为宇宙中心的主张得到了正式确认。关于祭拜天地典礼过程的描述,译自《大清会典》。见E.T.威廉斯:《清代国家宗教》,第12—14页。?关于这些官职以及这些受赠封的人的姓名,见布鲁纳特和哈格尔斯特龙:《当代中国政治组织》,第493—49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4页。?有人认为《实录》夸大了满人在山海关战役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为了拔高多尔衮在征服期间的领导地位。王崇武:《吴三桂与山海关之战》,第153页。?《世祖实录》第九卷,第113页。?同上书,第114页。?汉语“叔父”这一称呼,译成满文为Ecike,但这不仅仅是一个表明亲属关系的词,它还表示高于王的一级身份。陈捷先:《清史杂笔》第一卷,第39—79页;郑天挺:《探微集》,第111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5页。?同上书第一卷,第37页;郑天挺:《探微集》,第118页。?《世祖实录》第十六卷,第190—191页。?阿巴泰1643年曾率大军伐明,克城94,俘口36万。此时,他正率部镇守山东。1644年5月7日,清廷为奖赏其攻克锦州之功,晋封他为郡王。《世祖实录》第四卷,第40—41页。1646年,阿巴泰薨,子岳乐袭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页。?《世祖实录》第十六卷,第17—18页。1646年2月10日,多尔衮以诸亲王、郡王及众大臣不尊事皇帝,而对摄政王曲意逢迎,跪拜之如真天子,感到必须加以斥责。郑天挺:《探微集》,第115页。此后不久,多尔衮谕示范文程、刚林、宁完我及其他几位从臣,说自己因患风疾,不胜跪拜。1648年1月24日,包括拜伊图、锡翰(巩阿岱之弟)在内的一群亲信便当朝上疏,谓皇叔父贵体不和,不当向皇帝行跪拜之礼。正文所述多尔衮所赞成的这一新制是苏尼、冷僧机、范文程和刚林提出的。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6—7页。?王崇简,北京人氏,1643年进士及第。李自成攻陷北京时出逃,1645年回京,入仕清廷,多尔衮任命他为国史院学士。1658年,迁礼部尚书,1661年致仕,颇享时誉。他在北京南郊的怡园,成了一个著名的文人活动中心。此外,王崇简还以其养育了一大群有出息的子孙而出名。他的六个儿子中有五个官至高位。他家总共有四代人进入翰林院。杜登春:《社事始末》,第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15—816页。?奥克斯南:《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9页。?《贰臣传》第八卷,第6—7页,第九卷,第14—17、18—21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16—117页。清太祖、太宗年间,由大臣推荐的进士及第者才能参加朝考。朝考是进入翰林院的必要条件。1646年,大约有100名新进士被推荐参加朝考。主要标准是年纪、体貌和文艺。1646年,实际被选任庶吉士的为49人,1647年则为23人。吕元驄:《翰林院》,第12—13、24页。?这时期其他礼部官吏因早年供职翰林院,也有与内院保持牢固的个人联系的。例如,孙之獬(山东人)明亡前曾在翰林院供职,现在出任礼部,他屡次奏请禁止奢侈,劝告年轻儒生不要清高,鼓励适当的社会等级制,以利于规范的更新。《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25页。姚文然(安徽桐城人),李自成夺取北京时为翰林学士,也在多尔衮摄政前期供职于礼部。《安徽通志》本传载:“明亡,闭户自经,以救苏。顺治初,擢礼科给事中。”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一八○卷,第2页。康熙年间,迁刑部尚书,1678年卒于任。他的重曾孙姚鼐,即19世纪早期所谓桐城学派的创始人。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四六卷,第1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00页。?张其昀编:《清史》,第246—3786页;参见郑天挺:《多尔衮》,第8页。?同上书。孙承泽以其正直与坦率,特别受多尔衮的宠爱。有一次,孙承泽甚至发展到批评说用满洲礼仪祭天不当。虽然他明确断言汉礼优于满洲人自己的礼仪,多尔衮还是不肯处罚他。郑天挺:《多尔衮》,第9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82页。冯铨为北党之首,但这并不妨碍他与南方著名官员的交往。他与钱谦益特别亲密,有传闻说钱谦益在政治上欠着冯铨一笔人情债,因为他曾两次求助于冯铨:一次是在崇祯年间他受到弹劾,需要贿赂一个冯铨认识的太监时;另一次是钱谦益参加清政府后需要保护,以对付批评他的人时。孙克宽:《吴梅村北行前后诗》,第6页。?除前述有关陈名夏的段落外,可参见《贰臣传》第十一卷“本传”,以及计六奇《明季北略》第117页。关于陈名夏与多尔衮拥护者(谭泰、巩阿岱、锡翰等)的关系,见鸳渊一:《清朝顺治初世的派阀抗争》,第6页。?当阮大铖开始派人逮捕复社成员时,方以智乔装成郎中逃到了中国东南部。他在南方拒不参加福州的唐王政权。此后,又回到了安徽。方以智次子方中通娶的是陈名夏的三女儿。而陈名夏之子也娶了方以智弟弟的一个女儿。这个资料是威拉德·彼得森博士提供的。参见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32页;徐鼒:《小腆纪年附考》第三卷,第29页。?谈迁:《北游录》,第388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7页;参见郑天挺:《多尔衮》,第8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8页。?例如,1646年,他推荐他的同乡、同年进士金拱敬任吏部考功郎。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卷,第21—22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六六卷,第7页。?谈迁:《北游录》,第369页。?除了学说满洲话(他天天学习满文)外,冯铨还特别注意与辽东“旧臣”拉关系,尤其是与范文程,他俩已经到了亲近融洽的地步。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8页。?因为清廷对推行剃发令极为优柔寡断,许多官员无法断定政府真正的意图何在。某些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官吏则已经决定剃发蓄辫,因为他们认为这一制度最终是要被执行的。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9页。?谈迁:《北游录》,第35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二四六卷,第378页。?琴川居士编:《皇清奏议》第二卷;参见王先谦编:《东华录·顺治朝》第二卷,第15页;《世祖实录》第二十卷,第7—9页。?清初对王安石的评价是完全否定的。1663年,诏改科场条例,康熙皇帝就批评了王安石所创之八股文,予以贬责(王安石改诗赋之试为经策之试,八股文则始于明朝——译音)。吕元驄:《清初乡试条例》,第392页。?琴川居士编:《皇清奏议》第一卷,第3—7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786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页。?《东华录·顺治朝》第

                        醒道。我回过神来,转眼用十数支吴钩短刃钉住了来不及起身的恶魈。说也奇怪,那恶魈在地上只是不住挣扎,完全失去了方才的凌厉凶猛。莫炎抢上前挥出一团灵火,恶魈在火焰的灼烧下发出一阵刺耳的吱吱声,顷刻间化作数块卷起的焦皮,在山风的吹动下片片飞散而去。“我刚才就在猜想,它们是不是对空气流动十分敏感。”晖儿对我说道,“你用金属针之类的武器慢慢接近它们,应该可以对付。”“瘪了不能飘,似乎有道理。”莫炎望了一眼圈外剩下的恶魈,“照晖儿的办法试试。”“好,你吸引它们的注意。”我低声招呼莫炎,环视着辨别了一下周围恶魈的位置。火圈蓬然升起,五色的光焰不断交替闪烁,圈外的恶魈果然被吸引,各自漂浮在空中不住观察着圈内的动静。莫炎在火圈上动了点手脚,自外部看去虽然十分耀眼,但圈内的人却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外部的动静。四根尖锐的金属丝自地下悄然升起,缓慢地接近漂浮着的恶魈,我稳住呼吸尽可能地让金属丝不引起它们的注意。恶魈们并没有查觉慢慢接近的危险,在莫炎的全力施为之下,依旧将注意力集中在火圈上。在即将触及恶魈时,金属丝伸长的速度突然加快,尖锐的一端猛地穿透了恶魈的身体,恶魈在空中频频抖动,发出一片吱吱怪叫。金属丝穿出之后速度继续加快,尖端向下一转直往下冲,深深地扎入了地面。就这样,四只恶魈被倒“U”型的金属丝牢牢地固定,虽然怪叫不停,但却都没有大力挣扎,唯恐穿透的金属细丝将它们的薄皮身体撕碎。“砰”,S瞄准其中一只恶魈开火,全无躲避之下,子弹射中了它的手臂,一蓬火光闪过,手臂顿时干瘪下去,化作一块破烂的薄皮随风飘动。“哈哈,晖儿真聪明!”一击得手,S兴高采烈地转向莫炎,“你那种会爆炸的灵火可以借用吗?”莫炎点点头,翻手间掌中多出四个不住闪烁的小火球递了过去,S像个拿到糖果的小孩兴高采烈地接过火球,转身向圈外的恶魈走去。“凶,再给我凶……”S嘴里一边嘀咕一边将手中的火球用力抛向恶魈,那火球有粘性似地贴在了恶魈的身体上,但却没有如她预期般地爆炸。“你给我的是不是次品啊?!”S急了,冲着莫炎喊道,“怎么一个都不炸?”莫炎看着S,无奈地摇摇头,挥手示意她退后,右手缓慢有力地捻了一个响指。“轰……轰……”一串猛烈的火团爆裂开来,空中的烈焰直冲云霄,人皮恶魈在爆炸的高温中立即烟消云散。“夸张~~”S目瞪口呆地看着空中火云,转而怒道,“这么大的威力,你想害死我啊!”“我没必要得罪你。”莫炎摊手道,“至少得为自己的鼻子考虑。”众人一片绝倒,看来莫炎还是记得之前S的“配药事件”。“莫炎,刚才的那个假警察是你师侄?”晖儿对莫炎道,“听你们的对话,似乎有很大的不合,他这么做是冲你来的?”莫炎的脸部微微抽动了一下,眼中掠过一丝怒意:“教他的混蛋是个败类。”“这是派系家事,我们不便多问。”看神色我觉察到了些隐意,“我只关心他的出现是冲你还是冲大家。”“他们师徒认钱办事的。”莫炎轻叹了一声,“应该是冲着钱。”“那他就是冲大家来的,雇用他的人和这次龙脉事件肯定有关。”我沉思道,“找龙脉的富商和了然那些前后相悖的邮件,这些事情肯定没那么简单。”莫炎没有答话,弯腰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一块人皮,仔细端详了会,又放在鼻尖细细闻了闻,眉头不住重复着聚紧和放松的动作。“还是先回老田家再说吧。”晖儿建议道,“这里不是太安全。”一旁几乎已经站立不住的老田立刻点头称是,忙不迭地收拾起我们散落的背囊物件,一头钻进警车,在后座上缩作一团。……回到老田家中,我向莫炎要过他的手机,将之前署名了然的几份疑点邮件传到了晖儿的笔记本电脑上。晖儿接驳手机上网,十指如飞地查询了起来,黑底白字的界面中攒动着大排的数据,看得我不住眼花。“邮件不是一个地方发出的。”晖儿看着查询结果道,“预言危险的邮件来自丽江,而取消预警的邮件则来自蒙化。”“两小时之内飞越云南?”S看着自己电脑上的地图疑道,“他有私家飞机还是会瞬间转移?”“筑壤一派的确会遁术。”莫炎古板地答道,把S的玩笑当成了话题,“但速度绝对没那么快。”他的话让我不禁有点犯晕,转而问晖儿:“会不会是用了代理之类的伪装?”“绝对没有代理,我先前也担心有代理跳板之类的伪装,但对方似乎很有把握,丝毫没有伪装自身信息。”说道这里,晖儿下意识地看了看莫炎,“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方有恃无恐,二是吃准了收件人不懂计算机知识。”“我只管实用,对电脑不感兴趣。”莫炎板着脸老实道,“查下雇主发来的邮件。”这次的查询时间比刚才长了很多,晖儿发现这份邮件的发出时间较早,存储信息已经残缺,再三比对查证后得到了数个残片信息。“残片信息需要处理一下。”晖儿仔细地对比着那些令人头大的数字编码,时间已近深夜,疲惫的感觉袭来,我不觉有些担心她的身体。“改日再查也可以。”莫炎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晖儿聚精会神地操作着,并没有回答莫炎,我冲莫炎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劝解。晖儿的个性就是这样,如果不查出结果,只怕今晚她是不会睡觉的。“Bingo!”一声欢叫,晖儿兴奋地抬起头,“头几份邮件是在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发出的,最后一份的发出地则是在云南省蒙化县。”“蒙化……绥德县……”莫炎看着屏幕上的显示,脸色一阵冰寒,“看来我是被人利用了。”“那人事先就锁定了这条龙脉。”我还是有些疑问,“但你又是怎么会选这条龙脉的呢?而且一开始你是约我去丽江的。”“了然提供的龙脉线索。”莫炎望着窗外的夜色道,“在我发邮件询问后回复的。”“那份回复邮件也是绥德县发出的,但要你自丽江改道玉溪的邮件却是在丽江发出的。”晖儿查证了一下,“照之前发生的情况来看,对你提供有利建议的邮件都来自丽江,而迷惑你的邮件则来自绥德和蒙化。”目前的局面已是相当清楚,莫炎的雇主不但事先就锁定了这条龙脉,并且还第一时间截获了他与了然之间的电子邮件,伪装了然给莫炎提供线索。了然似乎对这件事情也有所查觉,同样也用邮件给莫炎一些有帮助的建议,但却不知为何没有道破其中的秘密。“照你说的,了然没有可能会害你,那他为什么不向你说明这个骗局?”S歪着脑袋道。“这倒是他的作风。”莫炎摇头道,“王亦凡应该也领教过。”这话的确没说错,在之前与了然的联系中,他始终一付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架势,说话向来只说半句。莫炎虽然言简意赅,但与了然的滔滔不绝比起来倒还显得清晰明了,似乎了然很乐衷于引发他人苦思。“管他那么多呢!反正我们现在已经毫无顾忌了。”S拍着桌子不耐烦道,“既然知道是陷阱,索性散伙不找龙脉就是。”莫炎看了S一眼,没有答话,转头又望了望我,眼中透露出一丝担忧。“毫无顾忌?唉,你未必太过乐观了吧。这一路上都被人抢在前面,而且对方似乎很了解我们。”我叹了一声,冲S道,“他们在暗,我们在明,现在是聚在一起才能守望相助,如果散伙,单是莫炎的那个师侄就足够将我们逐一击破。”“那……”S一时语塞,低头默许了我的看法。“那个小子不难对付。”莫炎缓声道,“人皮恶魈是他师父的,他只懂操控。”老田在一边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也大致清楚了情况的严峻,见大家的谈话暂缓,他咳嗽了一声插话道:“老汉不懂啥法术哈,不过,年轻时倒也跑过云南各地咯。几位不嫌弃的话,老汉愿意给你们做个向导,在地方上老汉还是认识不少朋友哈。”我感激地冲老田笑了笑,这位热心的老人说的不无道理,但之前的几次遭遇却也没少让他受罪,带着他虽然便捷许多,不过在紧急关头我们未必能保证他的安全。见我犹豫,老田又道:“老汉吃的盐巴不少,懂得看人,各位都是好人哈。莫要担心咯,老汉无儿无女无牵无挂,这辈子没做过啥大事,反正这条老命也是你们救的,能帮得你们,不怕掉脑壳。”说话时,他挺起胸膛,苍老的声音带着几分豪迈,众人不禁对这位老猎手产生了一种敬意,眼神交流之下,都已是默许了他的加入。“在哀牢土司府的时候,文鳽曾经提到秦始皇派蒙恬押运物件埋进龙脉,是不是?”晖儿看着电脑屏幕问道。“没错,文鳽的确说过。”莫炎点头道。“看来那些人在这方面的线索并不比我们少。”晖儿将电脑屏幕转向大家,“绥德县的文物古迹很多,最著名的要数这两个墓。”“扶苏墓和蒙恬墓?蒙恬因为支持秦长子扶苏,当年被秦二世赐死”屏幕上赫然显示着这两个古墓的介绍,我不由一愣,“他们去追查蒙恬墓,难道认为胡亥是在灭口?”“这可说不定,我刚查了一下,史料记载上蒙恬的弟弟蒙毅先被胡亥杀死,而蒙恬则是后来被逼服毒的。”S在电脑上也列出了几个窗口,“因为蒙毅的尸体一直下落不明,两兄弟又出奇的相似,因此野史上有很多关于蒙恬假死的记载,有推断说蒙家兄弟是偷梁换柱。”大家的眼睛都是一亮,这个发现无疑将线索推进了许多,虽然野史未必可信,但也不是空穴来风,中国古史本就扑朔迷离,何况蒙恬之死史书上早有质疑之说。“单凭这些不可考证的野史记载也不能找到龙脉。”晖儿仔细看着资料道,“不过倒是可以从蒙恬和蒙化县这两条线索入手,或许可以打开缺口。”“说到蒙恬将军,老汉年轻时听得老人们说过,唐朝云南六诏的时候有个蒙舍诏。”老田眯缝着眼睛道,“诏里做了云南王的那个说是原本就姓蒙的汉人哈,祖上是做过将军的咯。”“越国公蒙归义?”莫炎似乎也知道这段历史,“他祖上好像是哀牢夷。”“对咯,就是这个蒙归义,哀牢山的土司据说是他们的家臣哈。”老田不住点头道,“不过,蒙家消失地很快哦,最后一批好像就是在蒙化哈。”“蒙化县……”我恍然道,“他们果然在挖蒙恬这个口子。”“茶马古道上的血案终于可以解开了。”莫炎突然冒了一句。“什么?”他的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我父母的血案。”莫炎淡然地说道,眼中透出一片无尽的空洞。从他淡淡的神情中,我能感受到一丝别样的忧伤,听话里的意思他父母是在茶马古道上遭遇了毒手,但怎么会令他与今天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就无从可知了,至少现在我不会去主动问莫炎,那应该是他心中一块很大的疮疤。“那时我只有十三岁……”莫炎似乎沉浸在了那段回忆中。饲虚一派的人过着游侠般的生活,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虽然在现代听来有些奇怪,但千百年来他们一直以捕捉饲养虚灵,收钱做事为生。莫炎的父亲叫莫念非,是饲虚一派中顶尖的好手,许多棘手难办的生意多数都是经他解决的,加上精通巫蛊之术的妻子,可以说没有什么生意是他不敢接手的。三十年前国内刚刚粉碎了四人帮,很多港澳海外华人纷纷与国内恢复联系,而莫念非这次接到的就是一个香港神秘富商寻宗的委托。刚看到委托时,莫念非并不很重视,甚至感到有些被侮辱,象寻宗这样的小事根本用不着他出手。但对方再三申明要派内的顶尖高手接办此事,饲虚一派在生意上一贯守信,于是他才勉为其难地接了下来。既然没有什么危险,那么让两个儿子见见世面历练一下的念头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莫念非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接下生意的第二天就带着妻儿出发了。一切都很顺利,沿途打探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按照富商提供的线索要求莫念非很快便查到了有关他先人的情况和资料。按莫念非的调查结果,富商要找的先祖应该就是越国公蒙归义一族,蒙氏曾建立和统治着赫赫有名的南诏国,政权稳固程度与当时的唐朝并驾齐驱。不过,在第十三位蒙氏皇帝统治时期,皇帝连带太子都莫名其妙地死在了丞相郑买嗣的手里,事后蒙氏皇族八百人一夜之间惨遭灭族,南诏蒙氏从此便销声匿迹了。莫念非不但找到了富商的先祖资料,还查出了蒙氏一族乱葬堆的位置,照理来说所有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了,可接下去的事情却让这笔看似稀松平常的生意变得奇怪了起来。情况查明之后,没等莫念非联系,富商的代理人竟先一步找到了他。这人对蒙氏一族为富商先祖的调查结果不屑一顾,说是已经查明富商的先祖其实就是灭了南诏国的郑买嗣,并对莫念非的办事不力深表遗憾。莫念非哪里肯给自己的金字招牌抹黑,当即便和那人言语冲撞了起来。一阵争辩之后,那人却又软了下来,加付了一笔丰厚的报酬,要求查找郑买嗣墓葬的下落。收钱办事向来是饲虚一派的风格,莫念非虽然有气,但也不愿和钱过不去,于是便一口答应下来。不知道是郑买嗣性格多疑,还是心存顾忌,他的墓葬地在云南历史上一直是个迷,几番查找居然都没有墓葬的消息。莫念非发了狠,召集了饲虚一派的骨干精英,人、兽、虚灵轮番上阵,最终将目的地锁定在了被称为“茶马第一重镇”的蒙化。“郑买嗣灭了蒙氏一族,蒙化则几乎断送了饲虚一派。”莫炎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十七、古道惊魂莫炎平时并不多话,但却将这段往事叙述得十分生动,屋内的众人在他那缓慢的语调中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你父亲的本事应该比你厉害吧?”S听得有些入迷,唐突的问话脱口而出。“超出我很多。”莫炎的语气中带着崇拜和佩服。“你都那么大本事了,他为什么还……”S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有些不合时宜,后半句话直接咽了下去。“只有那个混蛋知道答案!”莫炎恨道,“如果当时我不病倒……”与结实健康的哥哥相比,莫炎小时候身体比较弱,到了蒙化的当天便因劳累而发起了烧,趁大家停歇休整的时候,莫炎的母亲特意为他采了些药来。一碗药汁还没喝完,屋外就冲进了一个浑身紫胀的男子,进门后便倒在地上不住地打滚脱衣,不多会便脱了个精光。可脱完衣服之后,那男子的动作还在继续,他脱的是自己的皮肤和肌肉,就像是在除去衣物一般,直到变成一具残留着脏器的骷髅,两只挂在颅骨上的眼珠中满是惊恐。莫炎吓得连碗都丢了,一头钻进被子死活不敢再看。莫念非一众人等虽然见多识广,看到如此的惨状也不免一阵寒慄。那人进门时样貌早就肿胀走形,眼下更是已成白骨,众人从衣着和缺落的牙齿方才辨出他就是负责先遣查探的弟子——陈子浩。这陈子浩最是熟悉土性虚灵,对墓葬风水方面也小有研究,经常混迹于蜀滇闽一带做些摸金倒斗的缺德活计,并用盗来的老金包了一嘴金牙。饲虚一派最忌偷鸡摸狗,为此陈子浩被莫念非活拔了满口金牙,吊在太阳下晒了足足三天。为了将功补过,这次他主动请缨查探郑买嗣的墓葬地,莫念非见他积极,又是专长此道,便应允了下来,却不成想他会死得如此之惨。陈子浩的衣袋里有一张画得十分详细的地图,上面标注了一个重要地点,莫念非估计那里便是郑买嗣的葬地所在,而陈子浩大概是在探墓时故态复萌着了道。原本和陈子浩同行的还有一名弟子,此刻两人不在一起,看来也是凶多吉少。莫念非当即将众人分为两队,自己带第一队前往地图标注的地点,第二队留在驻地作为后援。莫炎的母亲将一对雌雄蛊的雄蛊交给丈夫,自己则带着雌蛊留守了下来。第一队出发的一个小时后,雌蛊突然躁动起来,翻腾了没几下便爆成了一滩酱汁。莫炎的母亲见状大惊,知道丈夫一定遇到了危险,嘱咐莫炎的哥哥照顾好他,匆忙地随着第二队赶往营救。莫炎心急之下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哥哥已不在身边,他支撑着唤出遁鬣,一路循着气味追踪而去。走出没多远,一股奇怪的皮肉味传来,莫炎随即发现荒凉的古道边躺满了死尸,尸体的头颅被剖开,皮囊般地敞着口子,颅内空空如也,大脑已被人取走。更让他惊恐的是,满身黄白汁液的哥哥正拿着一把短刀不紧不慢地切割着父

                        始终没有将他交出去,最终顺利将他扶上了宋国国君的宝座。按理说,宋庄公应该知恩图报才对,怎么好意思反过来向郑国伸手索要财物呢?郑厉公先是拖延,既而提出先支付一小部分,接下来开始赖账,最后干脆板起脸来,把宋国的使者拒之于门外。在宋庄公看来,这笔看似一本万利的政治投资还没分到红利,就已经面临清盘的危险。郑、宋两国的关系,因为宋庄公的贪得无厌,再一次走到了悬崖边缘。这个时候,鲁桓公出面来斡旋了。仅仅是一年多以前,郑庄公还带着齐、卫两国的军队讨伐鲁国,“来战于郎”,现在鲁国为什么愿意出面来摆平郑国与宋国之间的这笔肉账呢?《左传》对此没有解释,只写道:“公欲平宋、郑。”我想,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该首先是郑国主动找了鲁国,要求恢复友好关系,并请鲁国出面解决郑、宋争端;其次是因为一年多前的“郎之战”,起因与郑庄公有关,现在郑庄公已经去世,鲁国朝野也就消了气,毕竟是以和为贵,想通过调和宋、郑两国这样的外交活动来重新建立友好的国际格局。宋庄公还是蛮尊重鲁桓公的。没办法不尊重,当年贿赂人家的郜大鼎还在鲁国的宗庙里放着呢。两国元首在句渎会盟,就解决郑、宋争端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然而没有取得一致性意见。鲁桓公锲而不舍,又约宋庄公在虚地会谈,仍然未果。到了冬天,又不辞严寒与宋庄公在龟地会晤,宋庄公没有被感动,表面上答应,背地里还是坚持要郑国把账付清楚。鲁桓公毛了,干脆和郑厉公在武父结了盟,两个国家联合起来,把矛头对准了宋国。宋国也不示弱,联合一些小诸侯国讨伐郑国,于公元前698年打到新郑城下,烧了新郑的城门,捣毁了郑国的大宫,并将郑国大宫的大椽取下来,带回宋国做了城门的大椽。战争的机器又开动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卷入战争,分成了鲁、郑、纪和齐、宋、卫、燕两个集团互相攻伐,中原大地又乱成了一锅粥。第二章新鲜血液的注入:外族崛起【南蛮入侵,不能小看的邻居】《左传》记载,公元前710年,“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当时的郑伯还是郑庄公寤生,那一年蔡、郑两国的关系其实还处于互相敌对的状态,两国元首之所以平心静气地坐到一起开研讨会,主要是因为两国都感受到了来自南方楚国的威胁。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一下楚国的历史。楚国的先祖据说是黄帝的孙子高阳,也就是上古五帝中的颛顼。高阳有个孙子叫重黎,在帝喾(也是五帝之一)时期担任了“火正”,也就是主管火烛事务的官,为当时的“火利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被帝喾封为祝融氏。到了商、周时期,祝融氏有个后代叫鬻(yù)熊,在今天湖北荆门一带立国,就与中原互有往来。周成王年代,鬻熊的后人熊绎“桃弧棘矢以共王事”,拿着桃木弓和棘枝箭侍奉周天子,替天子驱邪除灾,被封为子爵,立“楚”为国,定都丹阳,可以算作是楚国的第一任君主。古代交通不便,信息难通,楚国所处的地区山高皇帝远,经济也不发达,历代周天子对于楚国的事情很少过问,基本上是任其自生自灭,因此中原各国对楚国也没有太多重视。而楚人久居蛮夷之地,渐渐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信巫鬼、重淫祀、长于幻想玄思,与中原地区的周文化截然不同。在政治上,楚人更将自己置于中原诸国之外。周夷王年代,楚子熊渠大规模扩张自己的势力,得到江汉之间(长江与汉水流域)人民的拥护,将势力范围扩大到今天的安徽省境内。熊渠自觉劳苦功高,不满足于周朝赦封的小小子爵称号,有了去中国化的意图,公然宣称:“楚国乃是蛮夷之国,与中原诸国不同,不必听从周朝号令!”一口气将自己的三个儿子都封为王。要知道,周朝封给诸侯的最高爵位也不过是公,王是周天子独有的称号,熊渠将自己的儿子统统封为王,可以说是对周朝统治的公开反叛。周夷王为人懦弱,也懒得去管熊绎这个山大王,但是他的儿子周厉王是个出了名的暴君,脾气相当火暴,对熊渠那一套另立中央的做法深为不满,熊渠掂量了一下轻重,怕周厉王派兵打到山里来,几年后又主动将那几个王爷的封号取消了。等到周平王东迁,周室明显衰落,楚国人称王的心思又动了。公元前741年,楚子蚡(fén)冒去世,他的弟弟熊通发动政变,杀死了蚡冒的儿子,自立为君。熊通统治楚国的年代,正是中原各国开始战乱纷争的年代,诸侯不尊天子,卿大夫不听令于诸侯,弑君灭国的事情不断发生。而楚国偏居南方,远离战乱的中心,一方面努力发展经济,一方面不断侵略汉水流域的小诸侯国,其眼光也开始窥探中原诸国,隐然已有问鼎中原之志。一句“始惧楚也”,足见当时中原诸国对楚国这个“非我族类”国家的防范和畏惧之心,而像郑庄公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对楚国的威胁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所以不惜纡尊降贵,与敌对的蔡国共同商议防楚大计(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郑庄公之所以盯住蔡国而非其他国家,是很有远见的,在此不提)。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当时的中原地区就好像一个村,村里的村民以姓姬的为主,当然也还有为数不多的外姓,因此把这个村叫做姬家村也无妨。姬家村有一个村长,在名义上管理着大大小小百十来户村民。这些村民原来一直依照着一套叫做《周礼》的规矩生活,相互之间基本上能够和睦相处,就算是有点矛盾,请村长出个面也就解决了。可是自从村长为了躲避村子外头野人的骚扰,从村子西头搬到村子东头,他的威信就下降了。大伙儿有了矛盾,也不再去找村长评理,先是互相骂街,发展到用拳脚相加,再发展到拉帮结派打架,闹得不可开交。闹归闹,可终究还是一个村里的人,说的基本上是同一种语言,风俗习惯也大致相同,相互之间的交通与沟通不存在大的问题。大伙虽然相处得不太好,但如果村外的野人跑来抢牲口,就近的几户人家也总是能够互相帮助,齐心协力把野人给赶跑,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那还是区别对待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村子外头的山林里,出现了一户陌生人家。这家人的穿着打扮、语言习俗都与村子里的人不同,喜欢装神弄鬼,逞勇好斗。据有知识的人说,这家人的祖先原来也是村长家的朋友,村长还给过他一个地保的名份,让他去南边的山上殖民,后来他家就与山里的野人混到一起,久而久之,也养成了野人的生活习惯,断发文身啊,茹毛饮血啊,甚至吃人肉啊……不一而足,总之是相当可怕!更可怕的是,这家人根本没有把村长放在眼里(虽然大家也没把村长放在眼里,但自己并不觉得是多大不了的事),并且不满足于在山上做地保,总想着怎么跑进村子来干坏事,村子外围的十几户居民都受到了那家人的威胁,以至于村子里头那几户德高望众的大户人家,都开始考虑怎么应付他了。公元前706年,熊通亲率大军入侵汉水之东的随国。随国姬姓,是周王室的后裔,也是汉水之东最大的一个诸侯国。之所以选择这个时候进攻随国,估计与一年前周桓王在濡葛被郑国人打得落荒而逃有关。天子连自己都顾不上,哪还顾得了随国呢?熊通如是想。楚国军队驻扎在随国的瑕地,熊通一边修整战备,一边派大夫薳(wěi)章前往随国,表达发展两国友好关系的诚意。和郑庄公一样,熊通也总是先礼后兵。随国派了大夫少师前往楚军大营与熊通谈判。这边,楚国军营彻夜商量对策。大夫斗伯比作了一通自我批评说:“我们多年以来想在汉水以东扩展势力而不能如愿,主要责任在自己身上。我们总是整顿军备,耀武扬威,用武力压迫这些小国家,搞得这些小国都很害怕,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没有办法各个击破。随国是汉东各国中最大的国家,如果骄傲自大,必定会与其他小国产生隔阂,我们也就有机可乘了。”他建议熊通将老弱病残的部队摆出来给少师看,让少师产生楚军不堪一击的错觉。另外一位大夫熊率且比马上提出反对意见:“这个搞法恐怕不行,随国有季梁这样的人物,我们骗得了少师,恐怕骗不到季梁。”斗伯比也相信得宠的蠢人更容易骗,但他有另外的想法:“眼光放长远一点撒,少师很得随侯宠信,总有一天随侯会听他的话。”熊通原来的计划是先和谈,谈不拢就用武力威胁。听了斗伯比的建议,他觉得很有道理,下令把精兵都藏起来,只派一些老弱病残的军士无精打采地迎接少师。少师来到楚营,与熊通闲聊了一通国际形势,八卦了一下两国的民俗风情后就回去了。他来的时候慢慢吞吞,回去的时候快马加鞭,急着向随侯汇报情况。“快,快……赶快发兵攻打楚军大营。”一见到随侯,少师顾不上擦汗,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少师你是说……现在……就发兵吗?”随侯抚着少师的后背,结结巴巴地问,对此建议不是很确定。“没错,我去看过了,楚军尽是老弱病残,楚将都是酒囊饭袋,更搞笑的是那个什么熊通,见我的时候还带着两个妖里妖气衣不蔽体的女人,左拥右抱,全无体统。请您赶快下令,动员全军部队,一举歼灭楚军!”少师兴奋地说。随侯高兴得都合不拢嘴,跳起来说:“好,咱们一举歼灭楚军,也让各国好好见识一下随军的战斗力!”他一边说,一边示意身边的侍从给他穿上盔甲。“且慢。”站在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大夫季梁突然说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您有什么话不能等到打完仗再说吗?”少师不满地说。对于人称智囊的季梁,少师总是带有一种天生的抵触情绪——他那张圆饼样的脸毫无英气,也看不出有多少智慧,说话却慢吞吞,老气横秋,尤其喜欢泼冷水。季梁并不理会少师,对伸手挡住随侯说:“请您且慢发兵,以我之见,楚国是故意摆出一些老弱残兵来引诱我们上当。”“胡说!”少师的脸都扭曲了,蹦到季梁跟前质问道,“你难道是说,我在撒谎吗?难道我会背叛主君吗?”随侯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等着季梁的长篇大论。“请您想一想,这些年来楚军纵横江汉之间,所向无敌,正所谓气势如虹,怎么可能尽是老弱病残之辈呢?”见随候若有所思,他又继续道,“自古以来,小国能战胜大国,是因为小国得道多助,大国失道寡助。主公您知道何谓道吗?道,就是忠于人民而获信于神。作为君主,要多想和多做对老百姓的福利有益的事,就是忠;主持祭祀的时候不说假话,就是信。”随候听到这里还一脸茫然,干脆一屁股坐下来,“现在百姓都吃不饱,您却总想着表现自己,主持祭祀又总喜欢夸大其辞,欺骗鬼神,以这样的品德,居然想以弱胜强,打败楚国人,我……真不知道您是怎么想的!”季梁说到最后,握着拳头,跺着脚,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少师连忙后退了几步。随侯激动得跳起来,脸红到脖子根,强辩道:“我祭神,总是用最肥壮的牲口,最丰盛的谷物,您说说,我倒是怎么欺骗鬼神了?”季梁长叹道:“您知不知道,人民意志就是鬼神的意志啊。所以圣贤之君总得想尽办法先填饱老百姓的肚子让他们安居乐业,然后才敢在祭坛上摆上肥壮的牲畜、美味的五谷、甘甜的酒水,心安理得地感谢神明庇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朝野上下同心协力。这样社会和谐,神也赐福,工作也顺利。现在人民三心二意,鬼神也六神无主,您一个人独自丰盛,何福之有哦。我劝您啊,赶快整顿内政,团结周边的兄弟国家共同对付楚国,才能免于祸患。”随侯愣了半晌,看了看少师,又看了看季梁,垂头丧气地说:“大夫言之有理,寡人受教了。”熊通在瑕地等了两天,不见随军前来挑战,叹息道:“看来这位季梁确实是我们的眼中钉啊。”斗伯比安慰他说:“急事慢做,咱们有的是时间,不争朝夕。”楚军偃旗息鼓,回到了国内。当然,这次远征也并非完全无功,熊通临走之前,派人给随侯捎了一句话,大意是,我熊通乃是蛮夷之人,现在看到诸侯不尊王室,互相侵伐,天下已乱,我也没有别的本事,只有一些穿着破烂的武士,想凭借他们插手中原的政治,请您向王室转达我的意思,给我一个尊贵的配得上的封号。所谓尊贵的封号,自然是封他为王。随侯派人将熊通的要求报告给王室,遭到王室的断然拒绝。如前所言,古代交通不便,信息难通,人们的办事效率也不高,楚国与中原的交流更加困难。当随侯将王室的答复反馈给熊通,已经是一年多之后的事了。熊通得知自己的要求被拒,勃然大怒:“寡人的先祖鬻熊是周文王的师傅,先公熊绎仅仅被周成王封为子爵,统治南方。现在蛮夷部落都臣服于寡人,而王室却拒不承认寡人的地位,也罢,那寡人就不客气,自尊为王了!”从此之后,熊通就不再是楚子,而被称为楚王。因为他死之后的谥号是“武”,所以在历史上,他又被称为楚武王。公元前704年,楚武王率军进攻江汉以南的濮族部落,将濮地并为楚国的领土,进一步增加了楚国的实力。同年秋天,志得意满的楚武王在沈鹿召开诸侯大会,邀请汉水流域各国国君共商合作大计。据史学家考证,这次大会堪称春秋史上第一次诸侯大会,远比齐桓公“九合诸侯”要早,可以视为楚国称霸汉水流域的标志性事件。可是,河南南部的黄国和汉东的随国没有派代表参加大会,这也是对楚国的霸道表达的一种无声的抗议。面对这种公然不合作情况,楚武王也理所当然要采取行动,一边派薳章前往黄国进行外交施压,一边亲自率大军第二次讨伐随国。同样是不赴会,黄国受责而随国受兵,一方面是因为黄国太远,地处中原地带,以楚国当时的实力,还没有能力远袭黄国;另一方面是因为“汉东诸国随为大”,随国树大招风,如果随国屈服,其他小国家也就只能乖乖就范了。这次,楚国大军驻扎在汉淮之间休整,静观随国如何应对。对于楚国人此来的目的,季梁是相当清楚的:楚国人不是为了消灭随国而来,只是希望随国臣服于楚国,给汉水流域各国做一个表率。对比了双方的实力和优劣势之后,他给随侯提了一个先礼后兵的建议:楚国以不赴会为由来讨伐随国,我们应当避其锋芒,派人到楚王那里去认个错,请求免于惩罚。楚国人如果得理不饶人,我们再战不迟。在中国的历史上,每当一个国家到了危急关头,就会出现主战派和主和派两种不同的声音。一般来说,主战派慷慨激昂,无所畏惧,恨不能早日开战;主和派慢条斯理,思前顾后,不到最后关头不放弃外交努力。季梁就是主和派,他深知楚国战斗力之强,不到逼不得已,他是不愿意看到两国开战的。但是,深受随侯宠信的少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主战派,他对季梁的谨慎深感不屑,以他的经验来看,楚军就是一块自动送上门的肥肉,上次随候原本已经要发兵了,被季梁一通长篇大论砸得晕头转向,志气大伤,这次决不可再让他当面指着鼻子说我们不懂得治国之道,不得神明庇护啦。因此向随侯提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建议:“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这是《左传》记录的原话,如果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必须要速战速决,否则的话,再也找不到更好的机会来消灭楚军了!言下之意,他是怕楚国人又像上次那样,还没开打就跑了。随侯也许是被楚国咄咄逼人的气势给惹恼了,也许是对季梁的批评还耿耿于怀,决计要做出个样子来给这个只懂得讲道理的胖子看看,于是听从少师的建议,将全军拉出城去,跟楚国人打起了野战。本来,楚国人远道而来,后勤和后卫线都被拉得很长,随国人就算要打,也完全可以以逸待劳,躲在坚固的城防设施背后消耗楚军的实力,待其疲惫之时再奋力出击,或许还有几分胜算。但是,在少师的眼中,楚军还是几年前看到的那样羸弱不堪,完全没有必要凭借城防设施来取胜,即便现在兵强马壮,以他们的蛮夷粗俗也万万敌不过我们泱泱随国的智勇双全,因此采取了主动出击的战略,希望一

                        国产自产v一区二区三区c治、嘉庆朝是不是这么干的咱不知道,起码到宣统朝还这么搞,清朝预防白莲教怎么预防?咱老百姓家里不是都有那排雨水的沟眼?定:沟眼是什么?何:啊?沟眼是什么你不知道啊?原来不都有那门楼么,门楼两边啊都有排水的两个洞,这洞有两个用处,一个是下雨的时候它走雨水,还一个家里不是养猫么,猫从沟眼过。定:我真不知道,我没住过老房子。何:有沟眼的地儿,晚巴晌睡觉的时候必须得弄一水盆,用好盆搁那儿,这盆别漏,盆里搁上点水,要睡觉了,就把有沟眼的地儿全搁上水盆,说是白莲教的纸人纸马能从沟眼进来杀人放火,说搁了水盆就把他给破了,怎么破了呢?他一进来,“啪”一沾水,就全玩儿完了。就这种说法,汉人家里没这一说,咱们八旗的家里才有这种说法。我们有几个我祖父的老同学,他们在一块儿谈过,都说有这事儿。地方上,就相当于现在居委会,时不时地,还到你们家来查来呢:“摆上没有?”“摆上啦。”“得啦,天天得摆啊,预防白莲教。”定:这白莲教实际上谁也没真正见过。何:没见过。具体白莲教把谁杀了,不知道。就知道那纸人纸马,要是把它放进去了,就杀人放火。还给您说一段义和团,这都真事啊,听说这义和团有一天是从朝阳门进来的,天都黑了,(城门)打那个点了注196,这时候进来几个乡下老头,有围着红头巾的,有围着黄头巾的,说:“哎呀,赶紧让我们进去吧,我们有急事。”就进来了,进来就宣传,说我们是义和团,怎么怎么回事,还扶清灭洋啊,还听说到颐和园给西太后表演,最后不是去西什库么,去西什库去杀二毛子——这事咱们书上没有啊——说西什库有个叫房国良的,不是意大利人就是法国人。义和团的大师兄二师兄,贴着那个“刀枪不入”的符,烧西什库的时候地下都挖上沟,沟里头洒煤油,点火,不着,怎么回事呢?原来房国良也会妖术邪法,他开枪啊,“啪”一枪,敢情大师兄的“刀枪不入”不管事儿,就倒到地上了。义和团的人抬起大师兄的腿就往上拉,喊什么呢?“大师兄睡觉啦!”(义和团的人)拿起刀又往上砍,刚砍上去,二师兄也倒下了,也睡觉了——谁倒了就说谁睡觉了。打了半天,西什库就没打下来。这义和团哪,还是一真事儿,入义和团是:“扶清灭洋,你同意么?”同意,他不管你别的怎么回事儿。而且义和团就在风风火火当中有一条,神要是附了谁的体,白杀。我们家族有一个无赖,他参加义和团了,人家不打听你什么出身历史,人家不问,你是黄带子?黄带子也要,这么着,他就参加了。他参加是有目的的,他跟我们家那谁谁谁呀他们一直感情不和,他一直想报复人家。怎么办呢,参加义和团哪,杀人白杀啊。后来我们家里头有什么集会的事吧,家族的人聚到一块儿,他也到那儿,大家就说坏了,他参加义和团了,神附了体,宰人白宰。结果呢,他这举动让我们一个本家识破了,就知道他的用意是要杀人,反正杀了白杀。那阵儿官府向着义和团,正是义和团闹得凶的时候,那人(那个本家)就(对他)说,您这站得可不是地儿啊,这旁边有一个大蝎子,这要蜇着可不轻啊,他一下就蹦起来了。我们家族这些人呢,起码还知道这点,要真是神仙附了体的话,他不怕蝎子蛰。就说他这是装的啊,神仙附体还怕蝎子啊?这主儿就悻悻而去了。这是我们家族的事。一贯道注197我们家没入。我母亲不是洋学生出身么,街坊四邻那会儿就动员,说少奶奶,您入了一贯道吧,说入了一贯道啊,您能看见您父亲,就是我姥爷啊,不是挺老早就死了么,客死他乡,我母亲9岁的时候我姥爷就死到外头了,说能看见。我妈呢,那会儿不懂得什么叫迷信,没这概念,可是这老太太比较接受一点新的科学知识,就问他们说入这个一贯道,给大米白面么?说不给,说哪儿给大米白面呢,还得交点道费什么的,(我母亲)说不给大米白面,不入。给劝道的人气跑了。哎,对了,要是入了,解放后可就够瞧的了。

                        5.其他

                        何:我母亲原来当过护士,解放以后一直就在家,1958年曾经参加工作,搞过粮行,还当过劳模,那会儿叫妇女积极分子。老太太业务特别棒,算盘好。她算盘好到什么程度?几个人在柜台上,老百姓都说,我们都上王姐那儿排队去。我听老太太回来,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苦练杀敌本领。那会儿咱们的糙米卖1毛4分8,白面呢,1毛8分4,老太太回家就念,她念的是大扒皮,她把所有的斤数她都念熟了,1看5,5斤就是9毛2,1毛8分4,3毛6分8,5毛5分2,7毛3分6,9毛2,这我都是听老太太念叨,我到现在……所以谁要买面,说你给我来这13斤面,10就是1,3呢,1毛8分4,3毛6分8,5毛5分2,1再加上5毛5分2,“叭”,就全出来了。把钱给人一找,人拿这牌直接就约(称)面去了。特麻利。这跟文化历史无关,就是老太太这业务。我也记下了。还有啊,我给您讲一个苏州码注198。知道什么叫苏州码么?定:不知道。何:这苏州码使到两个地方。有的家里老钟老表上头有苏州码,不是阿拉伯数字,也不是罗马字,它是把咱们汉字拆开了,偏旁部首。您比如说吧,789的9,是写个文,2,写戳道。所以有时候人问:“您贵姓啊?”说“我姓刘,我姓9吊2”,9吊2,那9,过去不是花铜子儿么,9吊钱,“噢,您姓刘”。据说啊,两个横上头有一竖,往上翻我翻不出来。还一处使到哪儿呢,这是咱们北京,外地有没有啊,那个门牌,那个蓝牌,我参加工作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街道不是都换的红牌么?有的街道红牌贴上了,蓝牌还没来得及摘,上头还有苏州码儿。我这是讲故事,据说徽钦二宗坐井观天,上头有女真人趴在井上,你说什么话我都给你听了走,这爷儿俩一琢磨,什么都让他们听了怎么办,这俩都是才子,这俩把汉字的偏旁部首这么一拆,这爷儿俩就写文字就不说话了,这之后就传下来了。为什么叫苏州码,这咱们不知道。苏州码示意图
                        (二)八年后的再访谈时间:2015年11月18日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某居民楼访谈者:定宜庄[访谈者按]上面这篇口述访谈做于8年之前,躺在病床上正在做化疗的何先生虽然谈锋甚健,作为访谈者的我却多所顾虑,当时的想法是,只要他说得尽兴就好,其他问题就不必深究了。此次拣出这篇整理稿再读时,便有天马行空却不落地之感。我因各种各样的缘故,整整8年没有再与何先生联系。好在通过张莉女士和安双成先生注199的再次相助与安排,我终于再次与何先生见面,并再次为他做了访谈,使我有机会对诸多上次未曾谈及的问题,譬如他如何学习的满语、他的父母双亲以及诸多亲友的生活状况等,做了比较详细的问询,终使这场访谈落到了实处、接到了地气,也终于可以将其作为宗室后人中的又一个实例,收入到我这部“府门儿”之中,这让我甚感庆幸。何秉钧书法作品一何先生那年病愈出院之后,便每日以书画尤其是满、汉两种文字的书法自娱,8年来不仅乐在其中而且颇有成就,还加入了北京市书法家协会,我为他身体的康复、精神的充沛而高兴,并将他近年用满、汉文撰写的两篇书法作品附在书中,以示我的祝福。

                        1.宗谱与满文满语

                        定:咱们今天还是从头说起,好吗?我问过安先生,问他怎么跟您认识的,他说是您到一史馆去查你们家的家谱。您是先去查的《爱新觉罗宗谱》,然后再去查的档案的《玉牒》?何:查的《玉牒》。定:那《玉牒》和《宗谱》里面都有你们家吗?何:有有有。我知道我的祖上的旗,知道我祖上是谁。《玉牒》在早时候是使线穿的,纸啊都不是特别好的,是糙的那种。定:我知道,我看过《玉牒》。何:上面是满、汉两文,分成18格……定:行行,这我都知道。那也挺费劲的吧?何:安先生拿出同治朝的那本,一打开,谁呀?穆宗毅皇帝,就一本,他没后人嘛。我说就这么薄么?我们家人可多啦,不对。查查人多的吧,乱糟糟的,抱出好些个来。定:你们家族是代善的后人?何:礼亲王第四子。定:咱们看看能顺到第几代啊,您父亲?何:我父亲这都没入过《玉牒》。祖父当年谱名啊叫松锡,后来民国时候改叫何锡昆,拿那个锡呀做一个名,后来说不能姓张姓李啊,祖宗牌位是和硕礼亲王,得了,写一个和吧,拿到衙门去了,人就说不行,这哪儿对呀,和珅,也是旗人,你改吧,就改了何。定:可是您的辈分我不清楚。何:我们原则上就是说,毓字辈,恒字辈,要搁我的话不是毓字辈就是恒字辈,可是这两个字辈都挺含糊的。因为我们排名啊不是像别人似的按康熙的35子。你看某某某的儿子改了名字了,叫金启什么,我说那哪儿对头啊。某某某说了,我祖上啊是第三祖索昌阿的后人,第三子是索昌阿,第四子才是觉昌安,宁古塔贝勒,这您记得吧?严格地说,觉昌安的后代才算宗室。定:他们算觉罗。何:觉罗!他们家是远支儿,就是觉罗(juēluo居落),现在都念觉罗,红带子。我们呢,叫宗室。我一去(张莉珊家),那老太太:“我们是皇族注200”,我说“您皇族啊?我是宗室”,“哎哟,那您是哪位王爷的后代呀?”口气就变了。她听我说话啊,咱们说话在行,过去谁说皇族啊,说宗室就知道,黄带子,对吧。定:老太太还这样哪?我见过她。何:我为什么记得她的名字叫张莉珊呢,我给她开过方子,我给她开过药。开完到门市部给她取药去。写这个(名字)她能报销。定:我书里写她的名字叫张寿蓉。她的娘家的名字。何:您记住了,最近一支是宣宗成皇帝的,道光爷,道光爷的第七子是奕,奕的后代,最近支儿的应该就是溥仪皇帝,他是宣宗成皇帝的后代,偏旁走支儿地都挂着呢,您看溥字辈儿的全是立人:溥仪,溥儒,全是立人。载字辈的,全是三点水儿:载涛、载洵。到了毓字辈,全是山字儿,毓峨,您不是这个,您别胡说爱新觉罗。爱新觉罗排辈相当严格。还不用说永绵奕载,溥毓恒启。注201我们都是各支排各支的。宗人府让各支单排。你像肃亲王的后人金璧辉,她父亲叫善耆,她叔叔叫善旌注202,镇国将军。定:你当时怎么想起来去查你们家的家谱的?何:嗨,因为什么呢?因为我本身哪,又会满文。定:您那时候已经会满文啦?何:我一小儿就会呀。祖父教的呀。我的满文是祖父教的,是家传哪!定:不是安双成先生教您的?何:不是!他们说过北京市有多少多少人会满文,我说这里头不包括我。我是家传的。定:就是说您祖父满文就挺好的?何:我祖父13岁的时候进宫了,不是家里就散了么,宗人府分配到乐部当差的时候,就跟着师傅,13岁,就让他学宫里的规矩,那天是跟着谁呀?光绪,上颐和园,光绪就跺着脚:“yabu!yabu!yabu!”我爷爷说:“皇上说什么哪?”师傅说:“让快走哪!回去好好学去,咱们衙门里头都有满文师傅!”跟着清文师傅学去。回来,就跟着清文师傅开始学满文。定:那就是说原来他在家里是说汉文的。何:在家里头十几岁他不会,(满文)这是到乐部学的。定:就是说你们家也已经说汉文了。何:对对。定:学满文就得专门有师傅了。何:我祖父是进宫当差,在乐部学的。乐部对我祖父要求特别严,别人就念念书写写字就完了,我祖父就得天天儿学汉字,学满文,学蒙文,拉弓,骑马:“出去,练去!”,跟别人不一样,培养对象就是。定:他蒙文也好?何:蒙文没有满文好,都是老师教的。定:那他怎么会想起教您满文来呢?何:哎,我看家里那么多满文书,我说这是什么呀这是?他说:“满文,清文。”我说怎么念呢?“你愿意学吗?”我说愿意学,他说那哪天学吧。定:那您父亲会吗?何:我父亲哪,恍恍惚惚。为什么说恍恍惚惚呢?他没专门学过,他知道几句,就是眼巴前儿的,像出门在外了行什么礼,请安了,这个知道,磕头“hengkile”啊,走“yabu”啊,这个知道。在宫里头,原来那个赞礼郎,不是满汉两口吗:“跪~”,“niyakūra~”“叩~”,“hengkile~”,“起~”“ili~”。宫里都是两口。我祖父在宫里当差呢,就这么学的。过去呀,满蒙的官员必须要学满文,写字必须要写满文。定:您会满文这事除了安先生别人有知道的吗?何:……我跟安先生在一块儿就是提高,怎么说提高呢?因为哪儿不懂啊,哪儿别扭了,哪儿发音不好,他帮我读读。定:这是人家安先生的母语啊。何:对,哪哪儿不明白了,他一点。定:那您知道不知道还有别人像您似的也是家传的?何:不知道。何秉钧书法作品二

                        2.父亲家、母亲家

                        定:上次聊天时没聊到您父亲,咱们补充补充。何:我父亲是这样,喜欢呢,一个吃喝玩乐,还一个呢,——这都别往上写啊。定:你父亲他们哥儿几个?何:应该说是3个,我父亲是老大。老二给出去了。定:给出去,为什么?何:是这么给出去的。我爷爷有一个好朋友,叫曹惠清,是一个古玩店的老板。俩人哪简直就跟亲兄弟一样就那么好。定:好就连儿子都给?何:你听着!他就喜欢我父亲:“哎哟真好,赶明儿上我家来当儿子得了。”我爷爷说:“你别着急,再有我就给你一个。”后来呢,正好我那二叔啊,就出生了,他上家里来逼来了:“你不是答应我了吗?”我父亲不愿意给,不愿意给也不行,你当初说了,你说话得算数啊,这么着。定:就真给了?何:给啦,说你到我们这儿来,你受不了苦,家里俩妈呢,俩妈疼他呀,你想想。他一个亲妈,他爸爸还一个姨太太。曹惠清他俩媳妇儿,家里又住洋楼,没孩子。这不是给过去了么,后来我二叔长到十几岁,我太太死的时候儿,我父亲上家去找他去了,说跟我回去吧,咱妈死了。这么着回去了,回家了。反正啊,我祖父讲话,说咱们本身也不姓何,那家不是姓曹么,咱们旗人本身就指名为姓,爱姓什么姓什么得了。我还有一老爹,20多岁就死了,肺痨,就是肺结核。我见过那老爹,老爹是双棒儿,另一个老爹是4岁的时候,让一个本家的姑姑抱着没留神,“吧唧”就掉地上就摔死了。定:啊?!何:没留神。这本家姑姑叫金文英。定:把人家孩子摔死了人家能答应吗?何:那也……这是本家的人。她没抱住。定:怎么那么二百五啊?何:谁知道,金文英嘛。定:那您二叔后来干吗?何:二叔啊,他本身在铁路上当扳道工。解放以后还当了党支部的书记。他本身的爱好啊,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他拉胡琴唱京剧,拉胡琴拉得好,而且还一个什么?摔跤!嘿,你看这两个根本不贴谱。定:还是挺爱玩儿的,这都是旗人的本事。这曹惠清是满人还是汉人?何:汉人,跟我祖父好得不得了,三天两头就上这儿来,三天两头就上这儿来。他们家那好东西:“哎,你看看这个,这如意,哪哪朝的,给你送来啦”。那个又什么:“给你吧。”定:那你们家有不少好东西。何:都是他送来的。到现在他的孩子们,他的孙子,还都上我这儿来。我也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酒瘾扩大到了一周好几天,他的自暴自弃很快就到了终点。威斯顿·普尔有了最难对付的事。七十名家族成员认为他要对中伤他们祖先的名誉负责任(他们对他兄弟布鲁德和阿波罗也一样看待),日日谴责他,让他不得安宁,直到他面对圣救世主的全体教众跪下哭求。经过一番发誓声明和悔过自新,他才开始尝试着同布鲁德和阿波罗谈话。阿涅特和K.D.正在斯图亚特的土地上盖一栋新居。她又怀孕了,夫妻俩希望获得一种地位,让普尔、杜波列斯、桑兹和比彻姆几家人,尤其是那个时时伺机侮辱K.D.的卢瑟,不能痛快过日子。最有趣的变化发生在摩根兄弟身上。他们鹤立鸡群的地位在销蚀:烟草的选择(他们不再吸雪茄,同时改为嚼烟),鞋子、衣服、发式。帕特觉得他们可能比出生时更像了。但内在的差别之深,是任何人都不会看不出来的。斯图亚特目空一切,从不认错,把K.D.置于自己的卵翼之下,集中精力使这个外甥和只有十六个月大的外孙富有(所以才有了新居),把K.D.安排进银行,同时等待多薇回来。表面上她倒是这么做了,因为在她和索恩之间有一种明显的冷漠。姐妹俩对女修道院发生的事,看法不一致。多薇看到康瑟蕾塔倒了下去,但坚持说没看见谁放的枪。索恩知道,而且需要知道一件事:反正不是她丈夫。她当时看见他的手向斯图亚特移去,做出的姿势是谨慎的,以示制止的。她这么眼见的,也是这样对任何想听的人一遍遍地讲述的。变化最大的是迪肯·摩根。他仿佛在他兄弟的脸上看到了自己,而且不再喜欢自己了。令大家都奇怪的是,他和斯图亚特以外的人交上了朋友(怎么说呢,有那么一种关系吧),其原因、理由和基础则是个谜。理查德·米斯纳没说什么,因此,大家知道并确定无疑的,便是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光脚走路。当时已经是九月,但仍很热,这时迪肯·摩根向中央大街走去。从他那栋堂皇的白色住宅延伸出来一条砖砌小路,右边是菊花,左边也是菊花。他戴着帽子,穿着生意人的三件套西装和洁净的白衬衫。没有穿鞋。也没有穿袜子。他进了圣约翰街,二十年前他曾在那条街上每隔五十英尺种一棵树,当时他就是这么乐观。他向右转,走上中央大街。他的鞋底,更不消说他的光脚,至少有十年没踏上那条水泥大道了。刚刚走过阿诺德·弗利特伍德的住宅,就在圣路加街的拐角处,一对青年对他说:“早上好,迪克。”他举起一只手致意,眼睛仍直视前方。莉莉·加里从圣马可路口附近她家的前廊向他打招呼,但他头也没回。“车子坏了?”她问,两眼盯着他的两只脚。在位于中央大街和圣马太路口的哈珀·朱里的药房门口,他感到而不是看到了那些凝视的目光掠过他的全身。在走近圣彼得路时,他既没有回头去看,也没有透过窗户看摩根银行的里边。在圣彼得路口,他穿过马路,向理查德·米斯纳的住所走去。上一次他去那里,还是六年前,当时他很生气,虽然怀疑但仍确信他和他兄弟会成功。而现在他却对作为双胞胎之一的身份感到陌生——一种不完整感,一种压抑的孤独感,让他食无味、寝无眠、听无声。自从七月以来,别人在他眼里都在窃窃自语,或在远处高喊。索恩老盯着他,所幸她没有引发危险的谈话。仿佛她懂得,若是她这么做了,他对她说的话就会抽走他们生活的生机。他可能告诉她:鲜绿的春日时光已被消磨殆尽;在那损失之外,她棒极了,比他相信的还美;她那张平滑的脸庞周围不驯服的头发根根分明,他真想去触摸;她说话之后的笑容使太阳相形见绌。他可能告诉妻子,他起初以为她在对他讲话——“你回来了”——但现在知道了不是那么回事。他当时渴望知道她看到了什么,但什么也没看到或看到了一切的斯图亚特制止了他们两个,以免他们知道另一个领域。那个九月的清晨,他洗澡之后,仔细地穿戴整齐,却无法让自己往脚上穿东西。他把深色的短袜和锃亮的黑皮鞋摆弄了好长时间,随后便把鞋袜扔在一边。他敲了门,那个比他年轻的人应声之后,他就摘下了帽子。“我得和你谈谈,牧师。”“进来吧。”迪肯·摩根从没和任何男人商量过或交谈过他的心事。他全部的私密话,都是和他兄弟之间的无言对话或对他朋友们的炫耀。他和妻子交流用的是他认为合适的晦涩方式。以上这些都不需要他把素材译成语言,现在他却要向米斯纳牧师亲口说出来了。他说出的话如同由铁匠徒弟从火中取出的铁块一般——火红、无形,只在其亮光中初现雏形。他说起意大利拉文纳的一堵墙,在黄昏的日照下白花花的,边上则印上酒色的阴影。说起一处海滩上的两个孩子给了他一个S形的贝壳——他们的面孔有多开朗,铃声又是多么响亮。说起在一艘军舰上咸水刺疼他的脸。说起一些身穿便裤的有色人种姑娘在一家罐头厂的门口招手。随后他告诉他,他的祖父光脚走了两百英里路,那可不是跳舞。理查德专注地听着,只打断过他一次,给他倒了杯凉水。虽然他不理解迪肯说的都是些什么,但能够看出这男人的生活是空泛的。迪肯开始说起他曾有过的一个女人;他如何对她嗤之以鼻,因为她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许可他轻视和抛弃她。在他陷于私情的那个短暂时期(很短),他时时懊悔自己成了老一辈诅咒的那种人:抬高自己,去评判、打击甚至毁灭贫穷者、弱者和异见者。“这个女人是谁?”理查德问他。迪肯没有回答。他的手指在衬衫领子内侧捋着,然后又讲起了另一个故事。他的祖父撒迦利亚,似乎容易受到他人奚落,受到描述他在办公室胡作非为的报刊文章的攻讦。对黑人来说,他是种尴尬,对白人而言,则既是威胁又是玩笑。无论黑人还是白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或者愿意帮他另找工作。他甚至被迫放弃了在一个穷县的小学中的教职。处于可以帮助的境地的黑人很少(一八七三年的萧条是严重的),而且他们还将撒迦利亚的自尊自重视为冷漠,把他深思熟虑的讲话看作傲慢、嘲弄或二者兼而有之。他失去了美好的家宅,全家九口人挤住在一个姐妹家中。他妻子明迪找了个可以在家中做缝纫活的工作,孩子们则干些零活。很少人知道,而记得的人更少,撒迦利亚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在他改名之前,他们俩分别叫科菲和提。科菲得到政府职务之时,提好像和别人一样高高兴兴。而在他兄弟被逐出办公室后,他也同样受到了羞辱。几年之后的一天,当他们兄弟俩走过一家酒馆时,一些白人看到一模一样的两张面孔很开心,便怂恿哥俩跳舞。由于这种怂恿是用枪逼着的,提相当理智地迁就了白人,尽管他是个成年人,比那些白人还大。科菲却在脚上挨了一枪。从那时起他们就不再是兄弟了。科菲开始到别处谋求新的生活。他联系别的人,别的同样不幸的原立法机构成员——贾弗纳尔·杜波列斯和德拉姆·布莱克霍斯。他们三个形成了老一辈的核心。不消说,科菲没有要提参与他们迁往俄克拉荷马的行程。“我始终认为科菲——老爷爷——是错的,”迪肯·摩根说,“在他对他兄弟的做法上错了。提毕竟是他的双胞胎兄弟嘛。如今我不那么肯定了。我在想,科菲是对的,因为他看到了提身上的一些东西,那不仅仅是和喝醉的白小子凑热闹的问题。他看到了一些让他感到耻辱的东西,就是他兄弟看待事情的方式,以及遇事时他作出的选择。科菲接受不了。倒不光是因为他为他的双胞胎兄弟感到耻辱,而是因为那种耻辱就在他自己身上,把他吓住了。因此他就走开了,而且再不和他兄弟说话了。一个字都不说。明白我的意思了吗?”“这该是很难受的。”理查德说。“我说的是,他再不和他讲一个字,而且不准别人叫他的名字。”“没有言语,”理查德说,“没有原谅。没有爱。失去一个兄弟是件难事。有意地失去一个兄弟,唉,那比原先的耻辱还要糟,你说是不是?”迪肯垂下头长时间地看着他的脚。理查德不吭声地陪着他。最后,他抬起头来说:“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牧师。”“你会做到的,”理查德·米斯纳说,“毫无疑问。”理查德和安娜对那些遭难的人这么轻易地集体消失感到可疑,他们一回来,马上就亲自去寻找。除去一间门上贴着“迪万”字样的卧室中一张亮闪闪的小白床和粮食之外,这地方没有最近有人住过的迹象。鸡都四处乱跑,或者被四脚的食肉动物吃掉了。胡椒丛盛开着花朵,可园中其余的东西都荒芜了。萨金特的玉米地是唯一有人照看的地方。理查德只是草草看了看地下室的地板,而安娜却就她的油灯光亮所及尽量察看了那里。她看到了K.D.所说的一片狼藉,不过倒不像他眼见的那般色情,也算不上撒旦的随意涂抹。她看见的是女性压制想捕获她们的恶魔时留下的混乱,她们并没有受到蹂躏。他们走出了宅子,站在院子里。“听着,”安娜告诉他,“她们当中的一个或者几个并没死。实际上谁也没看到——他们只是猜测。随后,在人们离开和罗杰到来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她们就逃走了,还带走了被杀死的人。就这么简单,对吧?”“对。”米斯纳说,但语气中流露着些许不信。“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星期了,并没人来这里询问。她们准是还没有上报,我们又何必那样做呢?”“谁的婴儿在那里边呢?那张小床挺新的。”“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阿涅特的。”他又说了一遍“对”,但疑虑仍然未解,随后又说:“我不喜欢神秘的事。”“你是个牧师。你终生的信仰就是神秘。”“信仰是神秘的;忠于信仰是神秘的。不过上帝并不神秘。我们倒是。”“噢,理查德。”她说,仿佛嫌他说得太多了。他曾经向她求过婚。“你愿意嫁给我吗,安娜?”“噢,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你的热情太吝啬。”“值得的时候就不了。”她没想到会这么幸福。回到鲁比之后,他们并没有郑重宣布什么,而是理清看似一个城镇的彻底坍塌。“我们要不要把那些鸡带走?反正它们终归是要统统被吃掉的。”“只要你愿意。”他说。“我不愿意。我只想看看那儿有没有鸡蛋。”安娜进了鸡舍,皱起鼻子,走过有半英寸厚的鸡屎。她轰开两只鸡,拿到五颗蛋,她觉得应该是新鲜的。她走出鸡舍,两只手都占满了,便喊道:“理查德?你有什么东西可以盛这些蛋吗?”在园子的边上,倒着一把褪色的红椅子。再往远处就是鲜花和枯草了。衰败的西红柿与黄花绿叶的繁茂野生植物长在一起;粉红色的蜀葵长得高大之极,顶部一直歪到一串黄亮的南瓜花上;胡萝卜樱子成了褐色,毫无生气地依傍着洋葱挺拔的绿穗。西瓜熟得开裂了,露出了红色多汁的瓤。安娜对着无人照看之下顽强的生长景象叹息一声。五个棕色的鸡蛋在她手中温乎乎的。理查德向她走来。“这个够大吗?”他抖开了他的手帕。“可能够吧。来,拿着鸡蛋,我去看看那边是不是还有胡椒。”“别了,还是我去吧。”他说着把手帕放到鸡蛋上。他回来后,两人站在那把椅子旁边,她双手捧着白布手帕和棕色鸡蛋,他拢着手指,攥着长长的胡椒枝——绿的、红的和紫黑的,他们看到了,或者确切地说,是感觉到了,因为那儿什么也看不到。她后来说,有一道门。“不,是一扇窗,”他笑着说,“这就是我们两人的区别。你看见的是门,我看见的是窗。”安娜也笑了。他们就这个话题扩展开:一道门是什么意思?一扇窗呢?他们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那迹象上而不是事件本身;就好比令人激动的是邀请而不是聚会。他们知道它就在那儿,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在那里待了好长时间后才退出来,跑到车上。鸡蛋和胡椒放在车后座上,冷气吹起了她的衣领。他们在开车时笑了又笑,互相取笑着谁是悲观主义者,谁是乐观主义者。谁看见了一道关着的门,谁看见了一扇掀起的窗,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避免再次战栗,或者说出他们觉得莫名其妙的东西。是穿过一道需要开启的门呢,还是一扇已经掀起的具诱惑力的窗户?如果进去又会发生什么事呢?那一侧会是什么呢?那到底是什么呢?到底是什么?米斯纳牧师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之后,又说了几句话。他的目光集中在那七个该受谴责的人身上,出于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他们都聚在一起,似乎远离其他的送葬人。萨金特、哈珀、米努斯、阿诺德、杰夫、K.D.、斯图亚特。威斯顿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而迪肯干脆不在。理查德不能以宽容的态度看待这些人。不管他们是第一个还是最后一个,代表的是最老的还是最新的黑人家庭、最好的还是最可悲的传统,他们都以彻底背叛而告终。他们自以为比白人更狡猾,可事实上他们在模仿白人。他们自以为在保护妻儿,实际却在伤害他们。而且当被伤害的孩子请求帮助时,他们却到别处去找原因。他们诞生于一种古老的仇恨之中,那种仇恨最初产生时,一种黑人鄙视另一种黑人,而后者将仇恨提到新的水平;他们的自私因一时的傲慢、失误和僵化了的头脑的无情,毁弃了两百年的苦难和胜利。在他看来,鲁比不受《圣经》的约束,被其自身历史的吼声震聋,成了一个不必要的失败。人们在希求长久的幸福时是多么优雅,而那些设想在人们尽力实现时又变得多么单薄。鲁比很快就会像别的乡镇一样了;年轻人想去别处,而老年人则充满懊悔。布道虽然具有说服力,但注意聆听或者将其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人却会越来越少。他想不通,在这个将未得到拯救的、无价值的和陌生的人统统拒之门外的来之不易的天堂里,人们如何能够凝聚在一起?谁会保护他们不受领导人独断的支配?理查德·米斯纳突然明白了他要留下来。不仅仅因为安娜想留下来,或者因为迪克·摩根挑中他作了一次忏悔式的谈话,而是既然没有更好的战斗可参加,没有更好的地方可住,倒不如待在这些美丽非凡、缺点明显和骄傲自豪的人中间。何况,死亡对他们可能是新鲜的,而出生却不是。未来在门口喘息。罗杰·贝斯特将得到他的加油站,连接的道路亦将铺建。外来人将来来往往,有些人会想吃个三明治、喝罐啤酒。所以嘛,谁又说得准呢,也许会来一顿正餐。K.D.和斯图亚特就要商讨电视的问题。在葬礼上是不宜笑容满面的,于是米斯纳想象着那个小姑娘,他曾经被许可握着她那双被毁的手。这一下帮他恢复了思路。对出席葬礼的人提的问题他终究需要回答。“但愿我可以提出那些并不重要的问题。或者可以说,那是些令人苦恼而不智慧的问题。上帝却是智慧的、慷慨的,给予了我们头脑去领会他的睿智。领会他的优雅。他的纯净。领会‘你所种的,若不死就不能生’那句话。”风刮起来了,但尚不足以使谁不舒服。米斯纳正在失去他们。他们站在敞开的墓穴前,除去他们自己的沉思,对一切都是封闭的。葬礼上的思绪夹杂着对感恩节的计划,对邻居的评价和对日常生活的嘀嘀咕咕。米斯纳叹了一口气,然后以祈祷结束了讲话。但当他低下头凝视着棺盖时,他看到了那个园子中的窗户,觉得它在朝另一处地方召唤——既不是生也不是死——但是就在那里,在远处,他不知道他先前已形成了一些想法。“等等,等一等。”他在高喊,“你们是不是认为这个短暂又可怜的生命因为不能和你们自己的生命相提并论就缺乏价值?让我来告诉你们一些事情。她得到的爱是广泛和深刻的,给予她的关怀是柔和的、无尽的。这样的爱和关怀如此完整地包裹着她,她有过的梦幻,她所走的路程,使她的生命和我们任何人的生命一样美好,一样丰富,一样有价值,或许还会更有福气。如果在我们漫长的生命中,我们不懂得她在短短的生命中每天都懂得的事情,那便是我们的不幸:尽管生命中的生命是有限的,但生命之后的生命却是永恒的。在生命中,在生命之后,尤其在其间,他等在那儿让我们去认识其光辉,他永远都和我们在一起。”他住了口,对自己刚才

                        大地的时候,地面上却被无边的黑暗所笼罩?老翁这种现象完全是反常的,正像那件惊人的血案一样。在上星期二那天,有一头雄踞在高岩上的猛鹰,被一只吃田鼠的鸱-飞来啄死了。洛斯还有一件非常怪异可是十分确实的事情,邓肯有几匹躯干俊美、举步如飞的骏马,的确是不可多得的良种,忽然野性大发,撞破了马棚,冲了出来,倔强得不受羁勒,好像要向人类挑战似的。老翁据说它们还彼此相食。洛斯是的,我亲眼看见这种事情,简宜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麦克德夫来了。麦克德夫上。洛斯情况现在变得怎么样啦?麦克德夫啊,您没有看见吗?洛斯谁干的这件残酷得超乎寻常的罪行已经知道了吗?麦克德夫就是那两个给麦克白杀死了的家伙。洛斯唉!他们干了这件事可以希望得到什么好处呢?麦克德夫他们是受人的指使。马尔康和道纳本,王上的两个儿子,已经偷偷地逃走了,这使他们也蒙上了嫌疑。洛斯那更加违反人情了!反噬自己的命根,这样的野心会有什么好结果呢?看来大概王位要让麦克白登上去了。麦克德夫他已经受到推举,现在到斯贡即位去了。洛斯邓肯的尸体在什么地方?麦克德夫已经抬到戈姆基尔,他的祖先的陵墓上。洛斯您也要到斯贡去吗?麦克德夫不,大哥,我还是到费辅去。洛斯好,我要到那里去看看。麦克德夫好,但愿您看见那里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再会!怕只怕我们的新衣服不及旧衣服舒服哩!洛斯再见,老人家。老翁上帝祝福您,也祝福那些把恶事化成善事、把仇敌化为朋友的人们!(各下。)第三幕第一场福累斯。宫中一室班柯上。班柯你现在已经如愿以偿了:国王、考特、葛莱密斯,一切符合女巫们的预言;你得到这种富贵的手段恐怕不大正当;可是据说你的王位不能传及子孙,我自己却要成为许多君王的始祖。要是她们的话里也有真理,就像对于你所显示的那样,那么,既然她们所说的话已经在你麦克白身上应验,难道不也会成为对我的启示,使我对未来发生希望吗?可是闭口!不要多说了。喇叭奏花腔。麦克白王冠王服;麦克白夫人后冠后服;列诺克斯、洛斯、贵族、贵妇、侍从等上。麦克白这儿是我们主要的上宾。麦克白夫人要是忘记了请他,那就要成为我们盛筵上绝大的遗憾,一切都要显得寒伧了。麦克白将军,我们今天晚上要举行一次隆重的宴会,请你千万出席。班柯谨遵陛下命令;我的忠诚永远接受陛下的使唤。麦克白今天下午你要骑马去吗?班柯是的,陛下。麦克白否则我很想请你参加我们今天的会议,贡献我们一些良好的意见,你的老谋胜算,我是一向佩服的;可是我们明天再谈吧。你要骑到很远的地方吗?班柯陛下,我想尽量把从现在起到晚餐时候为止这一段的时间在马上销磨过去;要是我的马不跑得快一些,也许要到天黑以后一两小时才能回来。麦克白不要误了我们的宴会。班柯陛下,我一定不失约。麦克白我听说我那两个凶恶的王侄已经分别到了英格兰和爱尔兰,他们不承认他们的残酷的弑父重罪,却到处向人传播离奇荒谬的谣言;可是我们明天再谈吧,有许多重要的国事要等候我们两人共同处理呢。请上马吧;等你晚上回来的时候再会。弗里恩斯也跟着你去吗?班柯是,陛队;时间已经不早,我们就要去了。麦克白愿你快马飞驰,一路平安。再见。(班柯下)大家请便,各人去干各人的事,到晚上七点钟再聚首吧。为要更能领略到嘉宾满堂的快乐起见,我在晚餐以前,预备一个人独自静息静息;愿上帝和你们同在!(除麦克白及侍从一人外均下)喂,问你一句话。那两个人是不是在外面等候着我的旨意?侍从是,陛下,他们就在宫门外面。麦克白带他们进来见我。(侍从下)单单做到了这一步还不算什么,总要把现状确定巩固起来才好。我对于班柯怀着深切的恐惧,他的高贵的天性中有一种使我生畏的东西;他是个敢作敢为的人,在他的无畏的精神上,又加上深沉的智虑,指导他的大勇在确有把握的时机行动。除了他以外,我什么人都不怕,只有他的存在却使我惴惴不安;我的星宿给他罩住了,就像凯撒罩住了安东尼的里宿。当那些女巫们最初称我为王的时候,他呵斥她们,叫她们对他说话;她们就像先知似的说他的子孙将相继为王,她们把一顶没有后嗣的王冠戴在我的头上,把一根没有人继承的御杖放在我的手里,然后再从我的手里夺去,我自己的子孙却得不到继承。要是果然是这样,那么我玷污了我的手,只是为了班柯后裔的好处;我为了他们暗杀了仁慈的邓肯;为了他们良心上负着重大的罪疚和不安;我把我的永生的灵魂送给了人类的公敌,只是为了使他们可以登上王座,使班柯的种子登上王座!不,我不能忍受这样的事,宁愿接受命运的挑战!是谁?侍从率二刺客重上。麦克白你现在到门口去,等我叫你再进来。(侍从下)我们不是在昨天谈过话吗?刺客甲回陛下的话,正是。麦克白那么好,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的话?你们知道从前都是因为他的缘故,使你们屈身微贱,虽然你们却错怪到我的身上。在上一次我们谈话的中间,我已经把这一点向你们说明白了,我用确凿的证据,指出你们怎样被人操纵愚弄、怎样受人牵制压抑、人家对你们是用怎样的手段、这种手段的主动者是谁以及一切其他的种种,所有这些都可以使一个半痴的、疯癫的人恍然大悟地说,“这些都是班柯干的事。”刺客甲我们已经蒙陛下开示过了。麦克白是的,而且我还要更进一步,这就是我们今天第二次谈话的目的。你们难道有那样的好耐性,能够忍受这样的屈辱吗?他的铁手已经快要把你们压下坟墓里去,使你们的子孙永远做乞丐,难道你们就这样虔敬,还要叫你们替这个好人和他的子孙祈祷吗?刺客甲陛下,我们是人总有人气。麦克白嗯,按说,你们也算是人,正像家狗、野狗、猎狗、叭儿狗、狮子狗、杂种狗、癞皮狗,统称为狗一样;它们有的跑得快,有的跑得慢,有的狡猾,有的可以看门,有的可以打猎,各自按照造物赋与它们的本能而分别价值的高下,在笼统的总称底下得到特殊的名号;人类也是一样。要是你们在人类的行列之中,并不属于最卑劣的一级,那么说吧,我就可以把一件事情信托你们,你们照我的话干了以后,不但可以除去你们的仇人,而且还可以永远受我的眷宠;他一天活在世上,我的心病一天不能痊愈。刺客乙陛下,我久受世间无情的打击和虐待,为了向这世界发泄我的怨恨起见,我什么事都愿意干。刺客甲我也这样,一次次的灾祸逆运,使我厌倦于人世,我愿意拿我的生命去赌博,或者从此交上好运,或者了结我的一生。麦克白你们两人都知道班柯是你们的仇人。刺客乙是的,陛下。麦克白他也是我的仇人;而且他是我的肘腋之患,他的存在每一分钟都深深威胁着我生命的安全;虽然我可以老实不客气地运用我的权力,把他从我的眼前铲去,而且只要说一声“这是我的意旨”就可以交代过去。可是我却还不能就这么干,因为他有几个朋友同时也是我的朋友,我不能招致他们的反感,即使我亲手把他打倒,也必须假意为他的死亡悲泣;所以我只好借重你们两人的助力,为了许多重要的理由,把这件事情遮过一般人的眼睛。刺客乙陛下,我们一定照您的命令做去。刺客甲即使我们的生命——麦克白你们的勇气已经充分透露在你们的神情之间。最迟在这一小时之内,我就可以告诉你们在什么地方埋伏,等看准机会,再通知你们在什么时间动手;因为这件事情一定要在今晚干好,而且要离开王宫远一些,你们必须记住不能把我牵涉在内;同时为了免得留下枝节起见,你们还要把跟在他身边的他的儿子弗里恩斯也一起杀了,他们父子两人的死,对于我是同样重要的,必须让他们同时接受黑暗的命运。你们先下去决定一下;我就来看你们。刺客乙我们已经决定了,陛下。麦克白我立刻就会来看你们;你们进去等一会儿。(二刺客下)班柯,你的命运已经决定,你的灵魂要是找得到天堂的话,今天晚上你就该找到了。(下。)第二场同前。宫中另一室麦克白夫人及一仆人上。麦克白夫人班柯已经离开宫廷了吗?仆人是,娘娘,可是他今天晚上就要回来的。麦克白夫人你去对王上说,我要请他允许我跟他说几句话。仆人是,娘娘。(下。)麦克白夫人费尽了一切,结果还是一无所得,我们的目的虽然达到,却一点不感觉满足。要是用毁灭他人的手段,使自己置身在充满着疑虑的欢娱里,那么还不如那被我们所害的人,倒落得无忧无虑。麦克白上。麦克白夫人啊!我的主!您为什么一个人孤零零的,让最悲哀的幻想做您的伴侣,把您的思想念念不忘地集中在一个已死者的身上?无法挽回的事,只好听其自然;事情干了就算了。麦克白我们不过刺伤了蛇身,却没有把它杀死,它的伤口会慢慢平复过来,再用它的原来的毒牙向我们的暴行复仇。可是让一切秩序完全解体,让活人、死人都去受罪吧,为什么我们要在忧虑中进餐,在每夜使我们惊恐的恶梦的谑弄中睡眠呢?我们为了希求自身的平安,把别人送下坟墓里去享受永久的平安,可是我们的心灵却把我们磨折得没有一刻平静的安息,使我们觉得还是跟已死的人在一起,倒要幸福得多了。邓肯现在睡在他的坟墓里;经过了一场人生的热病,他现在睡得好好的,叛逆已经对他施过最狠毒的伤害,再没有刀剑、毒药、内乱、外患,可以加害于他了。麦克白夫人算了算了,我的好丈夫,把您的烦恼的面孔收起;今天晚上您必须和颜悦色地招待您的客人。麦克白正是,亲人;你也要这样。尤其请你对班柯曲意殷勤,用你的眼睛和舌头给他特殊的荣宠。我们的地位现在还没有巩固,我们虽在阿谀逢迎的人流中浸染周旋,却要保持我们的威严,用我们的外貌遮掩着我们的内心,不要给人家窥破。麦克白夫人您不要多想这些了。麦克白啊!我的头脑里充满着蝎子,亲爱的妻子;你知道班柯和他的弗里恩斯尚在人间。麦克白夫人可是他们并不是长生不死的。麦克白那还可以给我几分安慰,他们是可以伤害的;所以你快乐起来吧。在蝙蝠完成它黑暗中的飞翔以前,在振翅而飞的甲虫应答着赫卡忒的呼召,用嗡嗡的声音摇响催眠的晚钟以前,将要有一件可怕的事情干完。麦克白夫人是什么事情?麦克白你暂时不必知道,最亲爱的宝贝,等事成以后,你再鼓掌称快吧。来,使人盲目的黑夜,遮住可怜的白昼的温柔的眼睛,用你的无形的毒手,毁除那使我畏惧的重大的绊脚石吧!天色在在朦胧起来,乌鸦都飞回到昏暗的林中;一天的好事开始沉沉睡去,黑夜的罪恶的使者却在准备攫捕他们的猎物。我的话使你惊奇;可是不要说话;以不义开始的事情,必须用罪恶使它巩固。跟我来。(同下。)第三场同前。苑囿,有一路通王宫三刺客上。刺客甲可是谁叫你来帮我们的?刺客丙麦克白。刺客乙我们可以不必对他怀疑,他已经把我们的任务和怎样动手的方法都指示给我们了,跟我们得到的命令相符。刺客甲那么就跟我们站在一起吧。西方还闪耀着一线白昼的余辉;晚归的行客现在快马加鞭,要来找寻宿处了;我们守候的目标已经在那儿向我们走近。刺客丙听!我听见马蹄声。班柯(在内)喂,给我们一个火把!刺客乙一定是他;别的客人们都已经到了宫里了。刺客甲他的马在兜圈子。刺客丙差不多有一哩路;可是他正像许多人一样,常常把从这儿到宫门口的这一条路作为他们的走道。刺客乙火把,火把!刺客丙是他。刺客甲准备好。班柯及弗里恩斯持火炬上。班柯今晚恐怕要下雨。刺客甲让它下吧。(刺客等向班柯攻击。)班柯啊,阴谋!快逃,好弗里恩斯,逃,逃,逃!你也许可以替我报仇。啊奴才!(死。弗里恩斯逃去。)刺客丙谁把火灭了?刺客甲不应该灭火吗?刺客丙只有一个人倒下;那儿子逃去了。刺客乙我们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失败了。刺客甲好,我们回去报告我们工作的结果吧。(同下。)第四场同前。宫中大厅厅中陈设筵席。麦克白、麦克白夫人、洛斯、列诺克斯、群臣及侍从等上。麦克白大家按着各人自己的品级坐下来;总而言之一句话,我竭诚欢迎你们。群臣谢谢陛下的恩典。麦克白我自己将要跟你们在一起,做一个谦恭的主人,我们的主妇现在还坐在她的宝座上,可是我就要请她对你们殷勤招待。麦克白夫人陛下,请您替我向我们所有的朋友们表示我的欢迎的诚意吧。刺客甲上,至门口。麦克白瞧,他们用诚意的感谢答复你了;两方面已经各得其平。我将要在这儿中间坐下来。大家不要拘束,乐一个畅快;等会儿我们就要合席痛饮一巡。(至门口)你的脸上有血。刺客甲那么它是班柯的。麦克白我宁愿你站在门外,不愿他置身室内。你们已经把他结果了吗?刺客甲陛下,他的咽喉已经割破了;这是我干的事。麦克白你是一个最有本领的杀人犯;可是谁杀死了弗里恩斯,也一样值得夸奖;要是你也把他杀了,那你才是一个无比的好汉。刺客甲陛下,弗里恩斯逃走了。麦克白我的心病本来可以痊愈,现在它又要发作了;我本来可以像大理石一样完整,像岩石一样坚固,像空气一样广大自由,现在我却被恼人的疑惑和恐惧所包围拘束。可是班柯已经死了吗?刺客甲是,陛下;他安安稳稳地躺在一条泥沟里,他的头上刻着二十道伤痕,最轻的一道也可以致他死命。麦克白谢天谢地。大蛇躺在那里;那逃走了的小虫,将来会用它的毒液害人,可是现在它的牙齿还没有长成。走吧,明天再来听候我的旨意。(刺客甲下。)麦克白夫人陛下,您还没有劝过客;宴会上倘没有主人的殷勤招待,那就不是在请酒,而是在卖酒;这倒不如待在自己家里吃饭来得舒适呢。既然出来作客,在席面上最让人开胃的就是主人的礼节,缺少了它,那就会使合席失去了兴致的。麦克白亲爱的,不是你提起,我几乎忘了!来,请放量醉饱吧,愿各位胃纳健旺,身强力壮!列诺克斯陛下请安坐。班柯鬼魂上,坐在麦克白座上。麦克白要是班柯在座,那么全国的英俊,真可以说是荟集于一堂了;我宁愿因为他的疏怠而嗔怪他,不愿因为他遭到什么意外而为他惋惜。洛斯陛下,他今天失约不来,是他自己的过失。请陛下上坐,让我们叨陪末席。麦克白席上已经坐满了。列诺克斯陛下,这儿是给您留着的一个位置。麦克白什么地方?列诺克斯这儿,陛下。什么事情使陛下这样变色?麦克白你们哪一个人干了这件事?群臣什么事,陛下?麦克白你不能说这是我干的事;别这样对我摇着你的染着血的头发。洛斯各位大人,起来;陛下病了。麦克白夫人坐下,尊贵的朋友们,王上常常这样,他从小就有这种毛病。请各位安坐吧;他的癫狂不过是暂时的,一会儿就会好起来。要是你们太注意了他,他也许会动怒,发起狂来更加厉害;尽管自己吃喝,不要理他吧。你是一个男子吗?麦克白哦,我是一个堂堂男子,可以使魔鬼胆裂的东西,我也敢正眼瞧着它。麦克白夫人啊,这倒说得不错!这不过是你的恐惧所描绘出来的一幅图画;正像你所说的那柄引导你去行刺邓肯的空中的匕首一样。啊!要是在冬天的火炉旁,听一个妇女讲述她的老祖母告诉她的故事的时候,那么这种情绪的冲动、恐惧的伪装,倒是非常合适的。不害羞吗?你为什么扮这样的怪脸?说到底,你瞧着的不过是一张凳子罢了。麦克白你瞧那边!瞧!瞧!瞧!你怎么说?哼,我什么都不在乎。要是你会点头,你也应该会说话。要是殡舍和坟墓必须把我们埋葬了的人送回世上,那么鸢鸟的胃囊将要变成我们的坟墓了。(鬼魂隐去。)麦克白夫人什么!你发了疯,把你的男子气都失掉了吗?麦克白要是我现在站在这儿,那么刚才我明明瞧见他。麦克白夫人啐!不害羞吗?麦克白在人类不曾制定法律保障公众福利以前的古代,杀人流血是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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