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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成熟丰满熟妇av无码区 发布时间:2024-01-06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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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久精品国产99范冰冰免费,他曾说:“吾辈祖上为役使,其后人当为继。时乃天赐良机,吾主无能为,不堪挥戈。吾辈可因势利导之。若欲压之,业已晚矣。”居密:《主人和奴仆》,第59页。?这个运动始于长江下游,盛于遥远的南方广东。“二年春二月,社贼起。贼皆人奴,忿杀其主以叛。始于顺德县冲鹤村,延及新会、开平、高要,皆杀逐其主,掘其坟墓,踞其妻室,连年屠毒,至顺治十五年乃已。”《高要县志》,引自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22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48—249页;《嘉定忠臣》,第265页。?同上书,第264页;《嘉定忠臣》,第269页。?《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乌龙会可能有一些明军人。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08—209页。?同上书,第3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9页;《嘉定忠臣》,第272—273页。?《研堂见闻杂记》,第3页。?关于太仓的纺织业及商人情况,见西岛定生:《中国初期棉业市场的考察》,第123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有权势的乡绅已不能保护自己免受百姓的猛烈报复了。复社的创始人之一张采早些年被牵连进了一件侵吞财产的案件。1645年6月12日,一群人冲进了他的房子,把他抓住并拖到了衙门,在那里强迫他在认罪书上签名,然后用石头砸他,并被头朝下地拖着穿过大街,来到小学校广场,把他扔在那里等死。但他从摧残中活了下来,被亲戚们抬进了屋里。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5—266页;《嘉定忠臣》,第270页。?太仓的长官最初由王介福担任,他是著名文学家王世贞的长孙。王介福利用他与钱谦益的密友关系担任了此职,并且向当地富户搜刮钱财。清廷任命的官员是周荃,他到太仓后,轻而易举地取代了王介福。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0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6—267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71—272页。尽管建立直接联系是不可能的,但是在那些土地所有制度对乡村贫民来说是出奇残酷的地方,似乎就很容易降顺。比如在长州,一些小地主带领“乡兵”抵制清朝官吏,但是他们很快被抓获或被杀死了,而住在城镇里面吃租的乡绅们对此几乎没有反响。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6页。在宜兴(太湖西岸),那里乡绅逃避赋税和地主住外的比例很高,以至于50%的土地承担了全部赋税,因此那个地区只有很少的老百姓响应复明领导人任源遂。侯方域:《壮悔堂集》、《壮悔堂文集》第五卷,第12—13页。梁方仲:《明代的地方税吏》,第264页。宜兴附近的溧阳的主要武装队伍是由两个叫做潘茂和潘珍的人领导的,他们以前都是潘家的仆人。《溧阳地方志》。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88—389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0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114页。关于这个时期太湖地区佃农起义的资料,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4页。一些像叶茂华这样的人又主动做了清政府的官员。清军南进时,他们随军而行,劝诱各地乡绅接受新的统治者。在江苏北部的徐州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人物,他们促成了两淮盐区的投降。但是不知道他们与在北京替清廷办事的山西商人是否有联系。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一二卷第32页,第一五一卷第24、25页,第一四五卷第19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3页。?沈涛:《江上遗闻》,第19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七一卷,第10—11页。多铎担心山西军队可能会与当地居民冲突。他首先派了李延龄(李永芳的儿子)的一支1000多人的旗军,已投降的大同军官土国宝随军而行。他们在6月27日入城。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9—280页;《嘉定忠臣》,第279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这时冒襄——“四大公子”之一——在嘉兴南30里的地方。在那里他的父亲为福王筹划军需。当这座城市落入满人之手后,冒氏家族带着上百个男女奴仆和上百艘船的财物逃往乡下,三个月中一直躲避搜捕。他们还遭到过一次抢劫,有20多名仆人被杀死了。最终,冒襄和八名家庭成员,包括他的爱妾董小宛,逃回了长江北岸如皋的老家。冒辟疆:《董小宛回忆录》,第74—78页;张履祥:《重订杨园先生全集》,第151—153页。在浙江,争取乡绅合作的政策是由张存仁策划的,他作为总督,力主以科举与减税来赢得当地乡绅的支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的变化》,第12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43—444页。?《世祖实录》第十八卷,第15页。1645年8月4日,洪承畴受命取争江南投降。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研堂见闻杂记》:第23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20页。帕拉福克斯的著作说,他说话时比比划划,被百姓讥讽为“猴子”。帕拉福克斯:《鞑靼人中原征服史》,第84页。除了老百姓之外,还有一些羞辱是来自个人的。洪承畴以前的私人老师,忠君之士沈百五被押解到洪承畴面前时,装作不认得他。“洪公受国厚恩,殉节久矣,尔何人,斯欲陷我于不义乎?”钱泳:《履园丛话》,第2—3页。?洪承畴:《洪承畴章奏文册汇辑》第一卷,第1页。1645年9月5日的奏文中有对前明官员杨彤廷的推荐。?同上书,第3—5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47页;《嘉定忠臣》,第315页;《财政改革》各章。?魏斐德:《历史与意志》,第250页。?这句话是高攀龙讲的。见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41页。?作为文人,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明朝的覆灭而自责。因为事后看起来,明的灭亡与文人们无心政事而醉心于吟风弄月的习性有关。晚明时期典型的文人擅长诗词、散文、乐曲、书法、绘画、篆刻、围棋、戏剧、说书、琴笛,等等。就像对方以智的描述一样,“文人”的概念意味着文化性的爱好与哲学和政治一样重要。当明朝灭亡以后,一些文人似乎对其无关国计民生的文人习性暗暗地产生了怀疑,把王朝的灭亡归结于这种唯美主义的追求。1646年顾炎武写道:近二三十年,吾地文人热衷务虚求空之娱乐,盖无例外者。彼得森:《苦果》,第155页;又见同上书,第31—34页。?魏斐德:《江阴的悲剧》,第66—67页。?魏斐德:《中华帝国的崩溃》,第29—35页。?田中正俊:《民变:抗租奴变》,第88、92—93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5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41页。?同上书,第24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37页。历史学家司马光评论10世纪历任数朝的官僚冯道说:“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引见施奈德:《楚国的狂人》,第78页。这句话引自当时一部十分流行的书。罗普:《变化的根源》,第7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47页;张廷玉:《明史》(国防研究院),第3114页;查继佐:《国寿录》,第53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63页。关于几社团体起义的决定,见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9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7、247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中,第30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37—238页。?《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7—8页。主张合作政策的汉人很清楚剃发令对和平归顺造成的威胁。在1645年9月,张存仁提醒说,通过科举来笼络归顺者的努力会因强迫剃发而受到破坏。但是多尔衮不为所动。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0页。?《东华录》,引自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8页。?《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20页。这个政策最初用于山东界南临海的云台山地区驻防的67名文武官员。?对许多人来说,这肯定会使人想起金人在1129年的可耻命令,当时金人决定在攻陷开封以后剃去“南人”的头发。特劳泽特尔:《宋代的爱国主义》,第206页。?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78页。?晚明时期来到中国的人们注意到了这种引人注目的发式。一位神甫写道:“他们为有满头长发而骄傲,他们让头发长得很长,然后在头顶上盘成发结,再用一个中间分开的发网套住,使头发被夹住并被固定在这个位置上,在发髻顶上戴上一顶帽子。这是他们一般的头饰,而他们头领的帽子是由另一种最好的丝线以及金线织成的。每天早晨他们梳理和装饰他们的头发要花去很多时间。巴克士:《16世纪(1550—1575)的中国南方》,第282页。在同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位神甫相似的论述,见第183页;又可见楢木野宣:《清代督抚满汉比率的变动》,第128页。把陌生的服饰和发式视为野蛮人的标志,这至少可以上溯到《论语》。孔子赞扬管仲使人摆脱了野蛮:“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比如,1645年华允诚宁愿隐居无锡,而不愿意剃发。三年以后,即他61岁那年,他被人出卖给了清朝当局,被带到南京去受审。在满汉官员参加的审讯中,华允诚(他是东林领袖高攀龙的及门弟子)南向而立,双手举过头顶发誓说:“二祖列宗神灵在上,允诚发不可去,身不可降”。他和他的长孙及藏匿他的几个仆人都被杀死了。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28—229页;《明史》,第2913页;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思想意义》,第140—141页。1645年,许多文人躲进住宅的夹壁里,拒绝服从剃发的命令,在朋友们和仆人们的帮助下他们躲开了公众的视线。无锡的邹来甫在被发现并遭逮捕前,在一个朋友家住了将近20年。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3页;又见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2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0页。杨廷枢被怀疑与他的学生戴之隽有勾结,戴之隽是1647年在吴胜兆造反时松江起义的主要领导人。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80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第一卷,第10页。杨廷枢对审讯者说:“明无大臣剃发,此当死无疑。”查继佐:《国寿录》,第59页。在他死前,他可能受了伤,他用血在狱墙上写道:“予自幼读书,慕文信国为人,今日之事,乃其志也。”文信国是宋代爱国者文天祥。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0页。他的死刑是在吴江的泗州寺前执行的。当刽子手的斧钺高高举起之时,他大声叫道:“生为大明人……”据旁观者说,挥起来的斧钺已将他的头颅砍掉时,人们听到了最后一句话:“死为大明鬼。”刽子手们亦为之动容。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30页。杨廷枢的儿子杨忠文在临刑时为他穿上官袍,然后把这件遗物带回了家里。许多年以后,当他的儿子已经80多岁的时候,才把这件沾有已经变黄了的血迹和刽子手刀痕的衣袍拿了出来,在它面前恭行祭奠先祖之礼。钱泳:《履园丛话》,第3—4页。?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第55—56页;盖拉德:《南京今昔》,第140—141页。?森正夫:《1645年太仓州沙溪镇乌龙会的反叛》,第219—220页。?《研堂见闻杂记》,第11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6页。?在清朝官吏未能立即得到当地乡绅支持时,他们就极力争取其中的蜕化分子。不过,奉承那些“凶豪”从长远看是十分危险的。见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9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6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40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64—265页。顾炎武说他的名字是杨永济。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诗集》第二卷,第9页。?杨永言要求顾炎武组织一支地方军队。在着手进行这件工作时,顾炎武在弘光皇帝的兵部担任职务。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威尔海姆:《伦理学家顾亭林》,第11—13页。在昆山抵抗运动中王佐才的作用,见《明史》,第3115页;王云五编:《大清一统志》,第916页(第八十卷第26页)。归庄是著名作家归有光的长孙,复社成员,出色的画家和作家。他的诗作《万古愁曲》描述了从原始时代直到1645年南京陷落时为止的中国历史。据说顺治皇帝在紫禁城吃饭时,让人唱过这首歌。归庄的弟弟在史可法的幕府,他的两个仆人设法逃过了扬州之屠,带回了大屠杀和兄弟遇难的消息。《归庄集》,第53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6—367页。?朱子素:《嘉定县乙酉纪事》,第183页;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203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5页。南京政权时期曾经投奔过京口张洪魁的杨文驄一直打算,一旦满人越过长江,他就在苏州进行抵抗。他和500名贵州籍的卫兵进入苏州城,在街上突然袭击了黄家鼒一伙。周荃逃到了南京,向总督府汇报了事变的情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3—264页,及其《嘉定忠臣》,第268页。杨文驄后来在福州任唐王的兵部尚书。他担负着收复南京的任务,但他未能阻止从杭州过来的清军,于是在福建自杀而亡。《明史》,第3115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95—896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75页;《嘉定忠臣》,第276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7页。在1645年7月末,多铎已经安排好了北方降将。曾是黄得功部将的马得功成为坐镇镇江的总兵官;刘良佐去了长州;李成栋被派往吴淞。他带领5000名士兵奔赴嘉定。他在苏州的部队和1000名旗人负责平定苏州和松江地区。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85—286页;《嘉定忠臣》,第283—284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5—117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6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27页。?张廷荣:《清初四大师生命之学》,第46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4页;顾炎武:《亭林诗文集·亭林余集》,第15—16页;彼得森:《顾炎武》第二部分,第236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82页;又见彼得森:《顾炎武》第一部分,第60—66页。不过这并没有使昆山的所有抵抗运动平息下来。顾咸建和顾咸正兄弟领导了零星的抵抗运动。顾咸建在1643年的进士试中名列第五。他参加了保卫杭州的战斗,当鲁王投降了阿济格之后,他逃到了昆山。被捕后以不降而死。查继佐:《国寿录》,第54—56页;《明史》,第3098页。他的哥哥顾咸正因为在1644年在延安与农民起义军作战而闻名。北京陷落后他回到了昆山,拒绝剃发,并参加了1647年陈子龙和吴兆领导的起义,后被俘遇害,五个儿子也同时遇难。这个英雄家族中的男性成员只有一个孙子幸免于死。计六奇:《明季南略》,第278—279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153卷,第17页;苏雪林:《南明忠烈传》,第47页。?魏斐德:《地方观念与忠君思想》(死者应为17万余——译者)。?英国人对于嘉定和它的抵抗运动有过很精辟的研究。见邓尔麟:《达官贵人》。这份研

                      纪末叶在中亚边境及在朝鲜抵抗日本人的战争中开始的。与日俱增的军费开支使得国家财政枯竭,这反过来造成了激起17世纪20到30年代的农民起义的条件。农民起义的爆发,又反过来造成了使武官与文臣之间的隔阂进一步加深的条件,使得前者的地位超过后者。满人的统治体现了这两个阶层间一种新的稳定关系,一种妥协,用沃勒斯坦的话来说,“阻塞了低级社会阶层在政治上的活动余地。”见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第125页。?17世纪转折时期,由帖木儿帝国的采邑主所支持的地方骑兵部队被集中于奥斯曼首都的新常备军所取代。奥斯曼帝国军队不仅使国家财政枯竭(1669年,预算的62.5%是花在兵俸上的),而且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特权,包括包税专利权与广泛的农业开垦权。奥默·巴尔坎:《16世纪的价格革命》,第17—25页。关于涨价对近卫军——奥斯曼军事机器的“利刃”——的直接影响,见威廉·H·麦克尼尔:《欧洲的大草原边境》,第57—60页。?一个抵消性的影响力是皇帝本人,尤其是像康熙这样的君王。围猎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制南书房的作用。康熙经深思熟虑建立起了围猎制度,把它作为保持满人尚武之风的一种办法。1683年,康熙率骑兵10万、步兵6万,出游长城以北。神父南怀仁随行。正如他所评述的:“此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他健壮的士卒安居如临战,一直处于操练之中,这就是何以在广阔帝国的各个地区都已平定,各省的精兵也被抽调回京以后,皇帝就在这一年极为英明地决定,今后每年举行三次这样的出征活动,各安排在不同的月份。他希望在狩猎的旗帜之下,通过追逐搏杀鹿、豕、熊、虎等,为士卒找到一种新的搏斗活动,这将教会他们怎样去制服反叛,将成为今后真正战争的预演,将防止他的军队在和平时期闲暇、汉式的享乐奢华中松懈软化。”H.博斯曼:《南怀仁》,第420—421页?正是为了防止武备的废弛,清朝的旗人起初不准参加科举。杜维明:《颜元》,第127页。?清政府规定,旗人若非任职外出则必须居住在京城。他们沉湎于京城的享乐生活,武技荒废。1746年,乾隆皇帝检阅特选的八旗禁卫兵,发现他们极不合格。“弓弱技疏,至不知如何开弓放箭。箭未及靶,往往坠地。”驻防福州的八旗兵把战马卖了马肉,1740年,城内有20余家屠铺卖马肉汤。1767年,有令福州驻防兵出征缅甸,许多旗兵不得不乘轿前往。吴卫平:《八旗兴衰》,第82—88页;以上引文见于第86页。?戴维·斯特兰特:《北京警察》,第25—26页。斯特兰特估计在20世纪20年代,北京有120万居民,其中1/3为旗人及其家属。警察中有3/4是旗人。清末出生于旗人家庭的老舍,对20世纪典型的满族旗人曾有过极为生动的描述:“亲家爹虽是武职,四品顶戴的佐领,却不大爱谈怎么带兵与打仗。我曾问过他是否会骑马射箭,他的回答是咳嗽了一阵,而后马上又说起养鸟的技术来。这可也的确值得说,甚至值得写一本书……是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毕生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用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老舍:《正红旗下》,第15—16页。?钱应的供词,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6—137页。?同上。钱应又名钱大、钱应喜、钱孝。?同上。?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6—137页。?郎廷佐奏章,呈上于1658年3月28日。《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4—137页。?凭此,总督郎廷佐才能上奏道:苏州、松江这两个要地最终已由官府完全控制,并担保说已能从此地征调赋税,上输国库了。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7页。?郑成功对长江流域的袭击,是他对清军占领地进攻的第四阶段。最初,从1655年11月到1657年4月,他进兵舟山及福建东北部;接着,1657年9月到11月间,占领浙江的台州;第三阶段,从1658年6月至次年6月,进攻了浙江的东南沿海地区。在进攻的第四阶段中,郑成功打垮了清军在定海的海军基地,进军崇明岛,在这里曾遇到几处顽强的抵抗,1659年7月,将舰队驻泊于长江口外。同时,他最主要的副将张煌言砍断了系于金山与焦山之间的防江缆索,击沉守兵炮船,挥军直前。斯特鲁弗:《南明》,第145、148—149页。崇明岛居民因顽强抵御郑成功,后受到鳌拜等辅臣们的免赋嘉奖。奥克斯南:《政策与制度》,第282—284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65页。按艾德里安·格雷斯伦的记载,郑成功确实曾遣使与主要的地方官接洽,争取他们支持,然而多数人决定观望一下,看郑成功进攻南京进展如何,再作反应。唐纳德·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49—50页引。共有7府、3州、32个县投降了郑成功或他的合作者张煌言。其中有些是出于被迫,有些则是自愿的。张煌言在上游的安徽共攻占城池29座,后于1659年9月23日,在定港东面为一支清朝水军所败。但长江下游地区的民众并未普遍起义反清。斯特鲁弗:《南明》,第150—152页;拉尔夫·C·克罗伊齐亚:《郑成功与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8页。郑成功进攻时,顾炎武正在江南地区,但若说他参加了郑成功的军事行动,则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07—208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36页;《郑成功》,第13页。这与16世纪名将戚继光所发明的抵御倭寇的一种武器很相似。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65—171页。?郑成功征伐长江地区两年后,在台湾南部成功地攻克了荷兰人的赤嵌城,目击者对他的战术做了如下描述:“使用了盾牌手而不是骑兵队,每十人有一头目率全队冲锋陷阵。他们藏身于盾牌后向敌阵猛扑,人人都像家中留有替身一样,毫不胆怯。他们不断推进,尽管许多人中弹倒下,其余人却绝不停顿犹豫,而是发疯般地向前猛冲,甚至不回头看一看同伴是否跟上来了。这些长柄大刀手——荷兰人称之为肥皂刀——发挥着像我们的长矛骑兵一样的作用,既能阻止敌人冲锋,同时又使战阵保持整齐秩序,但当敌人溃乱时,刀手就冲上前去,对逃敌展开令人胆战心惊的屠杀。”坎贝尔:《荷兰统治下的台湾》,第420—421页。但也请注意,学者朱之瑜曾经随郑成功的军队北伐,后来对他们军纪不整、混乱无序的状况有所评述。秦家懿:《朱舜水的实学》,第196页。?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50页;张其昀等编:《全椒县志》,第48页。南京(江宁)的守卫是由巡抚朱国治协调的,朱国治属汉军正黄旗。李桓:《国朝耆献类征》第三三八卷,第9页;赵尔巽:《清史稿》第四九三卷,第1页。关于郑成功部队总数,见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56—57页。?《清史稿·姚延传》。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1页。?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64—68页。?援军由领侍卫内大臣达素统率,他未能及时赶到南京,后继续进军福州。斯特鲁弗:《南明》,第152页。?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49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48—153页;《中国传统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8—29页。当时的一些西文资料记载说,9月8日晚,郑成功部下为他祝寿,耽搁了当天的战事。不过厄尔·斯威舍尔提出郑成功的生日可能在1624年8月24日。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08页;弗郎索瓦·德·鲁热蒙:《鞑靼人新史》,第49—55页,见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50—51页所引;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40—242页。有一支庞大的清军舰队追逐郑成功海军南至厦门,急于再取得一次胜利。但当1660年6月17日,清军舰队在总督李率泰、领侍卫内大臣达素统率下进攻厦门时,被郑成功所摧毁。数周之内,金门湾海滩四处漂浮着腐烂的尸体。清人不管这次惨败,于八九月间又派遣大军进伐,终于将郑成功从沿海赶到了台湾。次年,郑成功之父郑芝龙被杀,他对清廷的用途就此终结。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63—66页。1662—1663年,清政府决定将东南沿海居民内迁四五十里,沿海村庄被拆毁,所有城镇关闭,在每一可能返回沿海的道口,都置兵设防。凭此严厉措施,终于使江南沿海一些相对孤立的地区平定了下来。例如云台山附近的海州地区,那儿的居民成了职业的匪徒和海盗。1668年,迁海令部分解除;1683年,郑成功的继承人投降、清政府统治了台湾后,迁海令就完全废除了。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3页;《清初的迁海令》;E.C.鲍拉:《满洲对广东的征服》,第229页。关于迁海令对白银输入及物价的影响,见王业键:《中国货币制度的演变》,第477—478页。?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69页。在六合、天长县,有一些清朝官员被复明分子所杀。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3页。?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104页。?魏斐德:《中华帝国后期地方控制的演变》,第3—4页。?王士祯这样说他。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38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953页;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14页。?杨雍建奏章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5页。至此,京城内所有形式的结社都被严厉禁止。例如当1659年颜元赴京参加会试时,他无法与另外的士子结伴,因为此类聚会为禁令所不许。杜维明:《颜元》,第517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6页。?同上书,第253页。?同上。稍后,清朝的一个佚名笔记作者写道:“明季时,文社行。于是人间投刺,无不称社弟。本朝始建,盟会盛行,人间投刺,无不称盟弟者。甚而豪胥市狙,能翕张为气势者,缙绅蹑屐向讯,亦无不以盟弟自附,而狂澜真不可挽。”《研堂见闻杂记》,第60页。?这并不是修辞上的夸张。像郑廉一样,杨雍建相信,明朝的党争导致了农民起义。郑廉记载了李自成占领其家乡河南一事,把起义局势的激战,归咎于朋党。他认为朋党之争导致君臣不和,君臣不和致使吏治不明,吏治不明最终激发了农民起义。郑廉:《豫变纪略》第一卷,第2—3页。?张其昀编:《清史》,第3935页;参见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3—344页。?虽然我并不将它视为“封建”,但“缙绅统治”这一概念,就其包括了缙绅在本乡的政治(司法、调解)、文化(教育、指导公众观点)及经济(市场干预、公共工程、灌溉)地位这一面看,与重田石(音)的“强权统治”一词相同。?这也是李洵在《论明代江南集团势力》中提出来的观点。但李洵强调的是经营地主与地主的重要地位。经营地主的增多,还与经济作物的发展有关,例如清初的烟草与棉花。经济作物使得人们可以耕种较少的土地,来取得较多的收益,这样就削弱了拥有牧畜的富裕家庭的优势,从而拉平了贫富农民之间生产力的差异。在相当短的一段时间内,农业的商品化导致了土地占有向经营分工的形式发展,雇佣劳动力被大量应用,农业管理技术进一步改进了。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99—100页。?傅衣凌:《明清农业社会经济》,第149—150页。?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15、23—25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83页;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历史根源》,第39页。?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48—50页。17世纪中叶中国的时疫、饥荒与战争的直接影响,使得人口大幅度减少。从14世纪到16世纪,中国的人口从约6500万至8000万,增长到15000万,而在585至1645年间,人口减少了约35%—40%。对1661年人口数的一个估计是在7200万到9200万之间,大致比16世纪的人口数减少了40%—50%。何炳棣认为1683年后人口开始回升,但1700年的人口净数比之1600年可能并未增长多少。这一时期欧洲人口的增长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英国人口为500万,法国为2000万。勃兰登堡-普鲁士是个人口稀疏的地区,不足50万,其首府只有1.5万居民。大约到了1750年,欧洲人口才达到15000万,而同时期中国一地的人口就几乎两倍于此。王业键:《清代地税》,第7页;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第264—266页;参见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311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9—11页;E.E.里奇、C.H.威尔森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413页;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0页;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第258页。?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第37—41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11—12页;杨国祯;《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第3—8页。在18世纪,契约关系仍在不断取代宗法关系。对乾隆年间的个案分析表明,定额租比例扩大,以力役或分成租形式支付的田租极少。刘永成:《清代前期的农业租佃关系》,第57—58、91—98页。?陈张富美:《中国明清时期租佃关系的初步分析》,第5—6、10—11、18、20页。至20世纪,江南地区被承佃农田的30%—40%是拥有永佃权的,并由二地主负责交纳赋税。居密:《地主与农民》,第29页;参见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44—45页。?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16—17页;希拉里·J·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93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17—19页。地产经营人、管家及其他地位较高的奴仆被授予比一般佃仆多2—4倍的土地。?居密:《地主与农民》,第34—35页。?在官吏家庭中,可以找到依附关系最一般的例子。1679年,御史上奏:人们一出仕为官,立刻就变成了大族门户,买田置园,雇佣庄丁奴仆,不下百余。韦庆远等:《清代奴婢制度》,第2页。?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50页。参见马克·埃尔文:《集镇和水路》,第460页。?同上书,第149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27—29页;《主仆》,第60页。不过,某些形式的奴役关系仍然合法地存在。根据1727年制订的一条法规,于汉人家中为奴者,有卖身文契者,及家生婢女,仍然属于家奴。应用于满人家中逃奴的法律,也同样适用于汉人家中逃亡的奴仆。虽然到18世纪末叶男奴已很少见了,但奴隶制的最终废除,却要等到1910年。韦庆远等:《清代奴婢制度》,第22页;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9页;马里纳斯·J·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7—338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7页。关于清初占地在500亩以下的中层地主增长数,见北村敬直:《明末清初的地主》,第17页。由于大土地的转让进一步商品化,通过直接的市场买卖进行,因此私人财产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这表示着明代“农村特权阶层”的终结,上流社会的地位下降了,而平民百姓的

                      的屎尿洗掉,而你现在……但我也不得不想到,我说好了的事,却没有做到。这种事我绝不能再做了。花了一个小时她才稍稍消了气,起来给我俩泡了茶。我不得不又多待了两个小时。到我走之前,她又无所不谈了。讲了她父亲情妇的一个故事,说在她母亲“恰当而稳妥”地死去以后,不仅把她,莫迪,当用人使唤——“不过这个我和你说过了,我记得的”——还着手要毒死她。“她毒死了我母亲,就算别人不知道,我是知道的,而且我玛丽姑妈相信我。姑妈说去警察局没有用,他们不会信我的话,不会对我父亲不利的,他和警察是一伙的,所有对他有好处的人,他都和他们一伙,圣诞节的时候他会请巡官来家里喝威士忌,吃蛋糕。他和他的情妇还会送一桶麦芽酒给警察局的小伙子们,外带火腿和布丁。我,一个小姑娘,我那会儿怕得要死,被毒药弄得病歪歪的,如果我跑去和他们说,我父亲的情妇毒死了我母亲,现在她又对我下手了,是毒药啊——哎,他们会听吗?我玛丽姑妈说,听好,你找个机会,只要不惹出麻烦,离开那个家,来我这儿吧。我不想和我那个哥哥正面冲突,他那个人可惹不得,他会报复的。不过只要有了机会,你就来找我,会有你一张床一口饭的。唉,我病得越来越重,越来越虚弱。这样过了好几个月。我想办法不在家里吃,我会跑到我妹妹那儿去,已经去世了的那个妹妹——没有,我以前没提过她,提起她让我心里不好受。她一直身子弱,让他们心烦。她十五岁就嫁了人。那桩婚事父亲反对,对她说,别再进我的门来了。她男人不行,养不起她。她生了三个孩子,我妈妈以前会派我给她送一个馅饼或是一点面包,这类东西少了也没有人会发现。我看到她,那么苍白虚弱,孩子们嗷嗷待哺。她会咬一小口,好长点力气,然后剩下的给孩子们吃。我母亲死了,她家就一点吃的都没有了。我去找我父亲,说妹妹饥寒交迫,快要不行了。他说,我告诉过她不要嫁给那个人,这是他唯一的回应。她死了,他没去参加葬礼。那个丈夫带着还活着的那一个孩子,我后来再没听到过他们的消息。她死前,我会去陪她坐坐,我因为不敢吃家里的东西而饿得要晕倒,她因为家里没有吃的而在慢慢饿死,我们同病相怜。那段时间糟糕透了,糟糕透了——我不懂为什么人们要说‘美好的旧时光’,旧时光糟糕极了,除了对我父亲那种人来说……”莫迪没完没了地说她的父亲。我问:“你另一个姐妹呢?”她说:“她嫁人后就离开了家,我们不怎么有她的消息,她躲着父亲呢,父亲也不喜欢她的男人。有一次我去她那儿,说,波莉,缪丽尔妹妹快饿死了,她的孩子也快饿死了,而她只是回答,啊呀,我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分给她。但是她的橱子里塞满了肘子、馅饼、蛋奶沙司。“缪丽尔死后,我就无处可去坐坐了,我能不吃就不吃,因为我知道食物里有毒药。她会上楼到我的房里来——他们把我安排在楼上的阁楼里,就好像我真是个用人一样——端着牛奶和肉汤,说,喝掉,喝掉,我把这些东西倒在痰盂里,然后蹑手蹑脚地下楼倒痰盂,这样她就不知道了。我能吃出那些汤汤水水里的毒药味,我知道那里面加了毒药。有的时候我出去捡人家喂鸟的面包,不过我怕被人看到。是这样的,我们家算有点名望,父亲有各种往来,买得起马车,行为潇洒,而她有她的酒吧,大家对我们看法不差。我是留在家里的大小姐,大家都羡慕我过得舒适。但实际上我睡的是房子顶层阁楼里的一张薄床,没有一丝暖气,从来没有一件新衣服,没有一件我自己的衣服,有的都是她的旧衣服改的,而且不敢吃东西。后来,有一天晚上,这一切终于维持不下去了。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病得太厉害,太虚弱,爬不起来。她端来满满一杯甜牛奶,说,我就在这儿等你喝完。我不想喝,我说。我不想喝。但是她说,我就坐在这儿。“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丝绸睡袍,上面缀着羽毛,领子是灰色的天鹅绒荷叶边,脚上是粉色的高跟拖鞋。她爱吃好喝,长了不少肉,脸色通红,一边叹气一边说,哦,我的天哪,那些楼梯,哦,我的天哪,这上头真冷。可她从来没想过我天天都要在那些楼梯上爬上爬下,也没想过我就住在这冰冷的地方。而他们卧室所在的那层明明还有两间空卧房。后来我玛丽姑妈和我说,他们当然不会让你和他们住一层了,他们可不想让你听到他们那些破事。哪些破事?我说,因为我从不在乎那一切,我痛恨那一切,我像我母亲,对那些事干脆不闻不问。再说,他们又没有结婚:她还有个丈夫躺在哪家医院,因此她没法嫁给我父亲。现在我回头看看,对那时的状况啧啧称奇:那时的人们循规蹈矩,但是她和我父亲非婚同居,我却记不得她因此受过什么苦。当然了,就算有我也不会注意到:因为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想办法不在家里吃东西上。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把那牛奶喝了,尽管那味道令我作呕。然后我装作睡着了。她终于行动迟缓地下了楼。我把手指伸进喉咙催吐,把牛奶吐了出来。然后我把衣服装进母亲的小包,悄悄地离开了那所房子。“我身无分文,尽管我帮他料理家务,给他打扫房子,什么都做,他却从来没给过我钱,从来没有过。我去了姑妈居住的村庄。那个地方现在算伦敦的一部分了,你不会知道不久前它还是个村子,比尼斯顿还远。我到那儿的时候,街上满是车马,一片喧嚣。我走着,几乎就要瘫倒。我到了她家门口,按门铃,按了又按,她出来时正好抱住我,没让我倒下。她说我可以和她住,等我身体好了能挣钱了再回报她。她给我父亲写信,说莫迪来和她住一阵子。她是这么写的。而我父亲什么都没说,尽管我等了又等,希望能听他哼一声。好几年他都当我不存在。姑妈给我补身子,让我吃东西。她自己也穷,没法给我吃她说我该吃的那些东西,奶油啊,红酒啊,诸如此类吧,但她尽力而为。我那会儿又瘦又小,走几步路就会发抖,但是我身体渐渐好起来了,姑妈给我在西区一家女帽店找了个当学徒工的机会。她从我父亲那儿拿到了钱。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但是她拿到了钱。”我回到家已接近十点,一肚子都是莫迪喝的那种浓红茶,现在觉得有点犯恶心,吃不下东西。感同身受,这显然是针对那厌食症,我觉得莫迪母亲去世以后,她得的就是这个毛病。我洗了个快速而高效的澡,写完了这些,现在我得上床睡觉了。但是我真的想把我关于杂志社事务的想法写下来。我告诉莫迪我明天晚上不去,但是我周四晚上绝对会去和她喝茶。周三乔伊丝不在办公室,也没有留言。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杂志社里的气氛有些令人不安,有一点让人想咯咯傻笑,就像面临什么不测事件的学校一样。一整天,菲丽丝和我两人都在一起工作,关于该做点什么让大家平静下来,我们啥也没说。我们的对话一直保持简短、有效。但是,啊,她是那么年轻,那么年轻,那么黑白分明,那么非此即彼,那么不取即舍。酷酷的、俏生生的小嘴。俏生生的、干练的微笑。菲丽丝买了自己的公寓,我们——杂志社——帮了忙的。她为工作而活,除了我外,还有谁更清楚如何做到这一点?她认定自己就该当杂志主编。为什么不呢?我写下这段,为此觉得很惊讶。现在我准备写写我的职业生涯,这几天我先是因乔伊丝的事而震惊,而紧张,后来又因和菲丽丝在一起,需要时刻保持警觉清醒,因此我心里对我这职业的一切特别清楚。我中学毕业就直接工作了。没上过大学,家里的钱不够。再说我也达不到上大学的标准!上大学从来就不是我的一个选项。我刚开始做《小妇人》的工作时——我和乔伊丝给那一时期的杂志起了这个名字,是个缩略表达——对于能够在新闻界找到一份如此光鲜的工作,我感到无比欣慰,没指望能寻到更高的枝了。1947年,战争阴影还在。杂志粗糙笨拙,因为战争的缘故,用的是劣质纸:登的净是如何用粗肉和蛋粉做菜的窍门。如何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这是乔伊丝对它的描述。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对此感到烦、烦、烦透了。我们那会儿都多么渴望摆脱战争余波,摆脱配给制,摆脱这沉闷枯燥的气氛。那时的编辑也是个女的。我那会儿还不怎么挑剔我的上司,我的最高目标不过是做制作人的秘书,没有更高的眼界。我对南希·韦斯特林汉姆压根就没想法。上面的都是些大神、女神。我现在觉得她正适合那时期的杂志。作风老派,就像我的母亲和姐姐,能干、尽职、善良——我真觉得是那样,善良、和蔼可亲,而且我猜她这一辈子脑子里就没有冒出过一个原创的想法。这也只是我的猜测:如果我有什么后悔的,那就是我那时候没醒过来,弄清楚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当然了,那时我还没学会如何去看周围在发生什么:就是一个组织的内部事务如何发展,该关注什么,事情到底是怎么运转的。他们的确是对杂志进行了改进,纸张质量提高了,专题文章活泼了些,但这些还不够。他们需要一个新的编辑,我那时应该发现的,应该关注的。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还不知道如何观察局势:我沉醉在青春、自我魅力,以及个人成功里。在学校的时候谁都不觉得我有能力,我的父母也绝对没这么认为过。但在我们杂志社里,我却没什么拿不起放不下的。很快,谁要是生了病,或是不称职,能接手的就是我了。我记不得生命中还有什么能比那更让我快乐和满足的:那种宽慰,那种轻松愉快,就因为能处理一件新工作并且知道自己能做好。还有会穿着打扮这件事。当然了,五十年代可算不上时装雅服的好时光,但就连那个时候,我的穿着也能吸引大家的目光。我那会儿走的是性感风格,不过是冷峻的性感,只稍稍有一点倾向于戏仿:就是说,我预见了六十年代,还有我们都有点嘲讽自己穿着的做派。我现在非常想知道当初鲍里斯到底怎么当上主编的。不过现在为时已晚。我问过如今还在我们那儿的老员工,但是他们不知道我在问什么,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不是那样的。不管怎么说,1957年鲍里斯当了主编,他代表了“新思潮”。但是他没那个能力。那个时候我的地位和菲丽丝现在的一样:大家都寄予厚望的聪明姑娘。不同的是,我那会儿不自知。我喜欢啥都精通擅长,也不介意不分昼夜地工作。我热爱自己做的一切。那个时候我做的事已经大大超过了我的本分,与付我的工资、描述我职务的说法并不相符。当时我是制作部的秘书。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关注周围到底在发生什么了。最显而易见的事实便是鲍里斯不起什么作用。和蔼友好、谦恭有礼、摩登时髦——这些他倒都是。南希辞职,人家让她走,在那以后,理事会指派他来做主编。他用的是现在摄影师们用的那间大办公室,有一张大桌子,一个配了秘书的秘书,还有一个公关小姐。他总是在开会,打电话,用午餐,接受关于女性杂志职责和功能的采访。“妇女解放”这个概念尚未诞生,不过我以前一直没意识到这点,是写这些的时候才想到的。事实是,其他的人在做他应做的工作,我也是其中一员。杂志社的正式人事结构不符合实际情况。杂志是稍微有点起色,但是起色不大,而且好好先生什么都说得含含糊糊的。我们没想清楚过,多半还是照老规矩办事,不过是换了质量好点的纸,加了些像样的照片。乔伊丝一来,我们就意识到了我们在做什么,在为谁工作。市场分析,专家报告;这些我们当然都认真做了,但是我们还有了自己的想法。杂志的支柱和基础,以及我们最感兴趣的,是资讯。节育、性、健康、一般的社会问题。我们手头几乎所有关于这些话题的文章都不可能刊登在《小妇人》上,一切都得重新包装。杂志的这部分工作由我负责。至于服饰、食物、酒、装潢部分,变动的是摄影质量。实际内容没变,时尚归时尚、食物归食物,变的是如何展示它们。我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杂志上登许多这样的文章:《我是一个寡妇:我如何带大两个女儿》或者《我嫁了一个下身截瘫者》或者《爱丽丝双目失明却办一所商学院》:太低档了!要向上爬一个台阶,《莉莉丝》特意把这个放在了规划里,而我们做到了。我以前说过,乔伊丝六十年代中期来了以后,她改变了我:她也改变了其他的一切。现在我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些变化逆袭了公司架构。她是制作部经理,我是她的助手。我们用的就是我们现在用的这间办公室。主管杂志的是我们。我们觉得清清楚楚的是我们在经营它,但鲍里斯却没注意到。乔伊丝以前总说,她干前一份工作时,什么事都得帮老板做,还得让他觉得是他自己在做。所以对于她来说现在也没什么变化。我们对那会儿那个状态不仅毫无怨言,倒是十分担心人们会注意到。他们当然注意到了。现在我们很纳闷,那会儿自己怎么会以为别人不会注意到。说到底,我们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改造杂志。我们以前会去参加两周一次的理事会会议,安静地坐在一边,鲍里斯坐在首席,理事会代表们坐在另一头,我们几乎不开口。开会前我要向鲍里斯简明扼要地交代他该说什么。当时杂志实际的架构是乔伊丝和我主管一切,摄影师们的地位渐渐上升,因为他们其实是六十年代才跃居一线的。所有的决策都是在我们的办公室里做的,屋里总是挤满了人。突然——乔伊丝只来了两年——她被提为主编,拥有完全的决策权。新的模式,新的一切。她很聪明:不少杂志太“摇摆的六十年代”了,因此一败涂地,但是乔伊丝创立的模式——我们创立的模式——生存了下来。几乎转瞬间真实架构就和正式的官方架构统一起来了。鲍里斯走人之后,他那死气沉沉得厉害的大办公室就给了摄影师们,它立刻就活了过来。而我和乔伊丝用的那个房间变成了编辑室。那时我才意识到,当实际情况与正式结构不一致的时候,做一件事要投入多少精力,带来多大的精神紧张。现在,看看其他公司、其他企业,我经常发现有这种不一致的现象。那么在这个结构内,有什么在成长呢,未来是什么?现在我知道不会是乔伊丝和我了!但我不知道会不会真是我和菲丽丝。我看不到,是不是因为我陷在当下太深?在我看来,事情变化太快,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或者好像是这样;但实际上变化是在内部慢慢发展起来的。我看不出内部有什么变化:但是我经常思考这个问题。我知道的,就是目前可用的资金大大减少,所以也许得舍弃我们那富丽堂皇、轻松活泼,甚至是放肆鲁莽的模式或者说配方,换一种更为严肃严格、专业专注的。专业专注于什么?唉,要是我能预见就好了!想到我们也许得做起“把一种东西变成另一种”的营生,我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不想参与。衣服穿一辈子——唉,这个已经开始了——牛肉当作奢侈品而非主食,买珠宝作为投资……上上期里,我们刊登了战争时期的食谱,当作个笑话,但对于我们这些战时和战争刚结束时年纪尚轻的人来说,那可不是个笑话。我听到打字室里的姑娘们哈哈大笑,菲丽丝在打趣那个把肉做成五香肉丸好多吃些的诀窍。我可以拿莫迪记忆中的食物做一个特写。我想,要是听到莫迪追忆儿时的食物,打字室里的屋顶可能要给笑塌下来的:莫迪说她小的时候,一家之母会做一个巨大的蓬松面糊布丁,好在上肉食前将他们“塞饱”,这样他们只吃一点肉就满意了,吃完肉以后,又上蓬松面糊布丁,涂果酱。当我回想起战争时期,想起那些凑乎、那些将就,那日复一日的无聊沉闷,唉,我没法再次面对那样的生活,没法,没法……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人说我们得再过那种生活。1963年我结的婚。就在乔伊丝来不久前。我把那段历史都写遍了,现在才想起来提一下我是那会儿结的婚。上一篇后一周不对,十天我遵守承诺,去了莫迪那儿,尽管我忙得不可开交。我没有待多久,几乎是进去就出来了。然

                      ”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共产党的要求哪里能被批准。

                      “五月指示”

                      简单说明一下,这个时期的共产党是没有自主权的,处于对共产国际“盲从”的时期,如加入国民党、打土豪、分田地都是听从共产国际指令的结果。这是因为当时的共产党还不成熟,既没有根据地,也没有经济来源,经费基本靠共产国际提供。也就是说,其经济命脉被苏联紧紧地捏在了手中。中国局势的急剧变化在共产国际、在莫斯科也引起了一场政治斗争。由于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权力斗争已经进入了最后时刻,所以两人在中国问题上互不相让。斯大林是现实派,要求共产党在国民党统一中国以前,保持与国民党的合作。托洛茨基是激进派,要求共产党抛开国民党,通过暴力革命建立真正的苏维埃政权。于是,共产国际在这两位大佬的压力下,一点都不考虑中共的地位与处境,也不考虑汪精卫的处境,更不考虑中国的实际国情,在1927年5月31日签发了这样一道自相矛盾的神奇命令给共产党。它一方面提出“必须同过火行为做斗争”、“不要触及军官和士兵的土地”等纠偏的主张,另一方面却要求:“动员两万共产党员和两湖地区五万革命工农,组建自己的军队”,“成立以著名国民党人和非共产党人为首的革命军事法庭,惩办反动军官”,“从下层吸收新的工农领导人加入国民党中央,改变国民党目前的构成”。这就是著名的“五月指示”的重要内容。可问题是,对于刚刚经历过“四·一二”屠杀的共产党人来说,这就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更夸张的是,苏联一方竟然将“五月指示”通报给了汪精卫,希望汪精卫能够协助共产党人完成这个任务。共产国际全然没有考虑到汪精卫领导的武汉国民政府的处境。此刻,武汉国民政府的处境十分不妙。一来武汉政府所控制的两湖地区因为激进的工农运动导致经济衰退,武汉国民政府的经济状况已是岌岌可危。二来蒋介石在一旁烧火捣乱。此事一会再说。三来据可靠消息,立场一向不大坚定的冯玉祥似乎再度改变了立场。此事比较复杂,之后细说。总之,汪精卫此时正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因此,他一见共产国际的“五月指示”便气炸了,他立刻找到苏联顾问鲍罗廷,将满腔的怨愤宣泄向对方:当年《孙文越飞联合宣言》的第一条就说了,共产组织和苏维埃制度,事实上均不能适用于中国。现在你们共产党不仅要建立自己的军队和政权,还想从内部瓦解我们国民党!鲍罗廷,你们背信弃义!国民政府不需要你了,你可以回国了!鲍罗廷自然知道这个指示,身在中国的他远比总部那帮官老爷更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因此他是坚决反对这个极左做法的。不只鲍罗廷一个人这么想,陈独秀也认为共产国际的指示十分不靠谱。所以此二人一致认为应该取得武汉国民政府的谅解,暂不实行“五月指示”,扶汪精卫一把,别把他逼成另一个蒋介石。令陈独秀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意见遭到了以张国焘为首的大多数党员的反对,认为他这是“右倾机会主义”,是妥协投降路线,并中止了他在党内的职权。以至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举行的紧急会议——“八七会议”上,中共中央干脆撤销了陈独秀连任五届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职务,陈独秀从此淡出中国政坛。会议上,毛泽东说了一句很有见地的话:以后要非常注意军事,须知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话题回到“五月指示”上。7月13日,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共产党临时中央发表《对时局的宣言》,公开揭露汪精卫的武汉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意欲叛变革命的种种反动罪行,同时宣布中共退出国民政府。7月15日,汪精卫召开紧急会议。汪精卫在会上发出重要指示——我们不搞蒋介石那样的“武力清党”,我们保护共产党人的人身自由,我们搞“和平分共”。会上还通过了“统一本党政策案”,要求在国民政府和国民党内任职的共产党员必须在即日内脱党,否则一律停止职务。此事俗称“七·一五事变”。很明显,汪精卫的做法要比蒋介石温和得多。可紧接着发生了一件大事,竟然使向来温和的汪精卫放出了他的经典名言——“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步蒋介石后尘走上了血腥的武力清党之路。不过要想说清楚此事,还得从蒋介石给武汉政府烧的那把火讲起。

                      张发奎的“终身成就奖”

                      之前提过,汪精卫本打算出兵收拾蒋介石,却被张作霖的大举南下搅黄了。汪精卫当时的想法是先解决和张作霖的外部矛盾,再解决和蒋介石的内部矛盾。如此看来,汪精卫是个“厚道”人,毕竟给了蒋介石足够的喘息时间。蒋介石就要阴险一些,虽然他忙于北伐工作,几乎没有闲暇,但他还是拨冗思考了一个社交问题:如何给汪精卫增加一些工作量,让对方手忙脚乱,没空找自己的麻烦。仔细思考过后,这位仁兄在私底下搞了不少小动作。如利用在“护国战争”等事件中厮混出来的四川军阀刘湘、刘文辉、邓锡侯、杨森等人的反共心理,让他们率兵出川进攻汪精卫,以及策反唐生智的部下夏斗寅反攻武汉等。蒋介石四处点火,汪精卫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资源才在“七·一五事变”前后把所有的火给扑灭了。可老实人也有脾气,一旦爆发你还不一定能招架得住!喘过气来的汪精卫决心吸取上次的经验教训,把蒋介石和共产党一并解决了。准备工作很快就绪,开始动手。1927年7月中旬,汪精卫命唐生智为总指挥,张发奎为先锋,率军东征,“反共倒蒋”,力争国民政府法统。唐总指挥和张大先锋意气风发,斗志昂扬,顺江而下,迅速抵达江西九江前线。随后,汪精卫带着他的工作团队抵达旅游胜地——江西庐山。汪精卫来庐山出差可不是为了搞“差旅歪风”和“培训腐败”,他真是来干工作的。有两件要事需要他迅速做出决定,一是拟定具体作战计划,二是商讨如何在张发奎的部队里分共。汪精卫摆出如此大的阵仗,局势如此严峻,蒋介石必须撤回精锐主力,以防御武汉之东征军。这就是之前蒋介石不得不暂停北伐的原因。蒋介石本想搬起石头砸汪精卫,却砸到了自己的脚,看来做人一定要厚道!可是,打死蒋介石和汪精卫都想不到,他们的内讧居然会引发两起超级大事件。对这两位仁兄来说,1927年8月,实可谓“黑色八月”。第一件大事跟共产党有关。“七·一五事变”后,与国民党彻底决裂的共产党人决定采取武装暴动。这个任务交由党内的少壮派领袖、与军界相熟的周恩来全权负责,而周恩来首先想到的就是策动驻军南昌的张发奎率部南下,回到广州建立政权,与南京、武汉分立。为什么首先想到的是联合张发奎?凭借在北伐中的出色表现,以及在“宁汉分裂”事件中拥护汪精卫的坚定立场,张发奎很快就被汪精卫升了官——第二方面军司令,辖“铁四军”扩编而来的第四军、十一军和贺龙独立十五师扩编而来的第二十军。就军事实力而言,张发奎绝对算是国民革命军中的超级巨头,官位比他还高的唐生智也就能给他提提鞋。张发奎不但手握精锐之师,更重要的是,张发奎手下的共产党员最多,同情共产党的国民党左派和无党派人士也最多,而且他们大都身居高位,其中军衔最高的要数第十一军副军长叶挺以及第二十军军长贺龙。叶挺之前介绍过,他在周恩来的领导下创建了共产党掌握的第一支正规军队——叶挺独立团。这里重点交代一下贺龙。他是湖南人,贫苦出身,属于很纯粹的无产阶级,没有受过军校教育,18岁时参加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在“护国战争”中揭竿而起,曾参与军阀混战,并见机行事,壮大自己,后率军在中途加入北伐,靠着出生入死拼到了现在的军长职位。虽然他对共产主义相当认可,但此时还不是共产党员。尤其是在刚刚发生了“四·一二”和“七·一五”之后,贺龙竟然还敢站在共产党一边,实在是忠肝义胆,很够意思。其实,贺龙此时的上级领导张发奎也勉强算得上够意思,“四·一二”后,他没有“清共”,“七·一五”后,他也没有“分共”。他这么做一是因为比较同情共产党,二是因为不愿自废武功,毕竟共产党最优秀的人才挺起了第二方面军的脊梁。但现在不分不行了,汪精卫来庐山的目的之一就是让他“分共”,不愿分也得分。在庐山举行的军事会议上,张发奎遭遇一通围攻后,被迫同意了“分共”方案:把叶挺和贺龙骗来庐山扣押,然后以优势兵力将两人的部队包围缴械。如果此事让汪精卫办成的话,恐怕中国近代史就必须改写了。但是,这个极为重要的秘密消息泄露了。泄露此消息的人,是当时在庐山与会的叶剑英。“四·一二”后,本是蒋介石嫡系的叶剑英在江西通电反蒋,随即投奔武汉汪精卫,时任第四军参谋长。看上去叶剑英是坚定的国民党左派,然而这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叶剑英在几天之前已经秘密加入了共产党。江西九江,庐山附近的甘棠湖——三国周郎演练水师之处、白居易《琵琶行》之“浸月亭”所在,碧波荡漾,匡庐倒影。一条小木船随波逐流,悠闲惬意,可船上的叶剑英、叶挺和贺龙三人却轻松不起来。叶剑英带来了确切消息,汪精卫即将动手,张发奎也靠不住了。叶挺和贺龙一看局势如此紧迫,当即决定去南昌与周恩来汇合,率部起义,南下广州,开辟一片新天地。谁也想不到,一个中国近代历史上最重要的决定之一,就在这条小船上诞生了。8月1日凌晨两点,由名气最大、军衔最高的周恩来、贺龙、叶挺领导的武装起义爆发,两万余起义士兵历经四小时激战,顺利拿下南昌城。起义过程虽然波澜不惊,起义参与者们的光芒却足够璀璨这个历史之夜。这些人九死一生,历经风雨,终于熬到了1955年授衔。周恩来、贺龙、叶挺、叶剑英、刘伯承、聂荣臻、朱德、林彪,这都是后来获封元帅或够资格封帅的超级大牛人。被授大将衔的牛人之中,张云逸当时的职位是师参谋长,陈赓是营长,许光达是实习排长,粟裕是班长,罗瑞卿是副班长,谭政是特务营文书。其实,当时起义军中军阶比上述牛人高的还有很多,只可惜大多数人都在后来的革命中牺牲了,没能熬到1955年授衔。比如,周逸群、王尔琢、李硕勋(李硕勋的儿子李鹏后来成为了共和国总理)等。如果这些人不死,以他们的资历,不是元帅也是大将。起义军非战斗减员十分严重,刚出南昌,第十师师长蔡廷锴便驱逐了在该师工作的共产党员,率部脱离起义军。你可能据此认为这个蔡廷锴是一个十足的小人,其实,立场不同、角度不同,结论便不同。后来日军侵华,发动“一·二八事变”,蔡廷锴率部血战上海滩,谱下了人生最为光辉的一页。起义军在持续减员的时候,却有三个人反其道而行之,打算加入这支没有人看好的革命队伍。一个是张发奎手下的教导团特务连文书陈毅,陈毅运气不错,中途追上了队伍。一个是张发奎的司令部上尉参谋徐向前,可徐向前追丢了队伍,但他因此开启了属于自己的传奇之旅。还有一个是张发奎第二方面军警卫团团长卢德铭,他率军从武昌南下南昌,但没能赶上南昌起义,后来随毛泽东在湖南发动“秋收起义”。在占绝对优势的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下,起义军最终被打垮打散了。关键时刻,朱德和陈毅二人挺身而出,率领着一支八百来人的部队连战连捷,一路转战到湘南,在当地党组织的协助下,揭开了“湘南起义”的序幕。这些从南昌起义出发,即将走向广阔战场的将帅多出自黄埔军校。由此可见,黄埔不光是“国军”的摇篮,也是“共军”的摇篮。在结束本节之前,我们要做两件事情。首先,给因为流失大量英才而心情郁闷的张发奎颁发一个“终身成就奖”,原因有二。第一,后来共和国军衔最高的十大元帅中的八人和十员大将中的七人(含未参加南昌起义的排长徐海东)都在他帐下。第二,他这支“铁军”的分支个个都非常强悍。分支之一:林彪的中国工农红军之红一军团——八路军一一五师——东北野战军——第四野战军。分支之二:蔡廷锴、蒋光鼐的十九路军。分支之三:叶挺、项英、陈毅、粟裕、张云逸率领的新四军,“铁军”独立团团长叶挺专门要了新四军番号,意在恢复当年“铁军”之勇。分支之四:国民革命军第四军,此番号一直保留。最后,大概交代一下那支在北伐中所向无敌的粤军——“铁四军”的现状。北伐毫无疑问是一个光荣的时代,但当那一页翻过,一切都已改变,广东军人似乎集体迷失了方向。副军长陈可钰退隐,几个名气很大的高层领导则因为理想和利益分作了几个集团——张发奎和黄琪翔是一个集团,大部分时间都跟着汪精卫混;李济深自己是一个集团,往往和新桂系穿一条裤子;陈铭枢、蔡廷锴、蒋光鼐算是一个集团,主要依附于蒋介石;因留守广东而未参加北伐的陈济棠是一个集团,由于没有出省作战,其部战斗力较弱。蒋记王朝第八章逝去的北洋时代

                      宁汉合流

                      汪精卫这边出了如此大事,蒋介石却也没法幸灾乐祸,因为他此时正忙着吃败仗。这事还得从蒋介石调回北伐军主力防御汪精卫说起。北伐军主力前脚刚离开徐州,后脚孙传芳就到了。据他观察,留守徐州的北伐军属于杂牌军,战斗力不强,不可能扛得住自己的大举反攻,如果错过这个可以轻松拿下徐州的机会,那必须把脑袋送入精神病医院做个全面检查。果然,面对有备而来的孙传芳所发起的突然反击,北伐军很快就丢掉了徐州。在这个即将跟汪精卫一决高低的关键时刻,徐州得而复失,不仅丢了蒋介石的面子,也输掉了南京方面的气势,为挽回影响,蒋介石决定亲自率兵夺回徐州。但问题是,第七军和第一军的主力必须留下防备汪精卫,蒋介石能带上战场对抗孙传芳的部队,大都是在北伐中收编过来的杂牌军,战斗力很菜。而他的对手孙传芳,可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家伙。可以说,结局早在开战之前就已注定。不出所料,狡猾狡猾的孙传芳轻松发现了北伐军的弱点,也是杂牌军都有的毛病——意志薄弱,配合生疏,战斗力不强。于是,他抱着“蒋介石的便宜不占白不占”的良好心态,采取诱敌深入打伏击的战术,把蒋总司令率领的这支杂牌北伐军打成了全线溃败。蒋总司令铩羽而归。蒋总司令败回南京之际,汪精卫也在忙着指挥张发奎镇压“南昌起义”后南下广州的共产党部队,焦头烂额,哪还有精力东征蒋介石。既然这对难兄难弟没了打架的心思,那么宁汉双方就有了坐下和谈的可能。虽说宁汉分裂本质上缘于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之争,但与“联共”还是“分共”的路线之争也有非常大的关系。可随着“七·一五”和南昌起义的爆发,苏联顾问被他们轰回了老家,横亘在宁汉之间的关于“联共”还是“分共”的分歧也消除了。汪精卫与蒋介石都意识到:“分共”、“清共”已不够用,非“剿共”不可。既然分歧已逝,那么合作就在预料之中。冯玉祥成了牵线搭桥之人。之前说过苏联很看好冯玉祥,盛情相邀冯玉祥前去访问。几个月后,在冯玉祥访问完毕回国的随从队伍中,多了几个共产党人,譬如邓小平,他们是苏联派来协助冯玉祥工作的干部。可是冯玉祥的作为始终不离“千面将军”本色,很有些对不起苏联的期望。宁汉分裂后,冯玉祥一方面宣布支持汪精卫的武汉国民政府,参加北伐;另一方面却着手清共,向蒋介石伸橄榄枝。为了清除身边的苏联眼线,邓小平等人就在这个时候被冯玉祥扫地出门。之前我们提到过,邓小平在法国留学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来周恩来等人回国后,他依然留在法国勤工俭学。小平同志的勤工俭学生活十分艰辛,说是勤工俭学五年多,其实只有约五个月在俭学,其他时间基本都花在了就业、失业、待业、再就业的勤工生活上。不过小平同志也因此走向社会,走向苦难的人间,并由此喊出了“贫

                      ,然后灭口?武士英关在租界看守所时,巡捕房的华人侦探黄金荣直接参与此案侦破。黄金荣先生的威名不仅在当时的上海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时至一百年后的今日,那也是大大有名——青帮头子,流氓大亨。而且,黄金荣跟同为一个系统的帮会大佬陈其美私交也不错。武士英后来翻供,明显是有人在他入监后教唆串供,黄金荣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令人深思。4月17日,案犯应桂馨和武士英被引渡到中方,关入上海检察厅的模范监狱。由于国民党坚决主张成立特别法庭公审“刺宋案”,应桂馨和武士英并没有在这个模范监狱待上几天,就被转押至沪军六十一团的军营中。沪军六十一团是陈其美的嫡系部队,在这里,他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两天之后,也就是开庭前一天,武士英死在狱中。武士英翻供显然是受人唆使,现在又被灭口,显然杀死武士英的人就是那个唆使的人。前有翻供,后有灭口,陈其美没有办法洗脱嫌疑。疑问三,袁世凯为什么要杀死应桂馨?应桂馨的死,可以简单地用两个字概括:作死。不作死就不会死。应桂馨被抓后没多久,就在陈其美的有意放水之下,在“二次革命”中逃走,上演了一出民国版的《越狱》。可陈其美为何要放过应桂馨这位货真价实的“刺宋”凶手?是出于哥们儿义气,还是想通过应桂馨这根搅屎棍给袁世凯添些堵?根据后面发生的事实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逃得一命的应桂馨来到了北京,他要找袁世凯兑现洪述祖在电报中承诺的“毁宋酬勋位”。应桂馨先生的智商显然跟他的心黑程度成反比,他的脑袋有些二百五。此时洪述祖还没有蹲大牢,刚刚发表声明说“毁宋”是他假传圣旨,不关袁世凯的事。而在这种情况下,你应桂馨居然要找袁世凯索要勋位?难道你想让袁世凯往自己脑袋上扣屎盆子吗?这就是应桂馨不能和洪述祖分享极品坏人“荣誉”的原因:虽然够坏,但是水准不够。袁世凯对付这种流氓,向来就是一招:用流氓的办法对付流氓。1914年1月,军政执法处人员郝占一和王双喜将应桂馨乱刀砍死。后人都说袁世凯干掉应桂馨的动机是杀人灭口,其实这在情理上讲不通。此时,袁世凯已是杀害宋教仁的重大嫌疑犯,如果他是出于杀人灭口的目的派人杀掉应桂馨,难道他不怕落人口实吗?仔细想来,心虚也别把屎盆子往自己身上扣的道理,袁世凯应该还是明白的。再者,袁世凯与应桂馨之间几乎没有交集,实无灭口的必要。如果非要灭口,似乎选择在袁世凯与应桂馨之间上下其手的洪述祖先生效果更佳吧?疑问四,赵秉钧的死因是什么?赵秉钧的死因,也成了大家认定袁世凯杀宋教仁的证据。其实,历来被灭口的都是小人物,而大人物通常是订立攻守同盟的。但无论是正史还是野史,都说赵秉钧是被毒杀,七窍流血而亡。这绝对是以讹传讹,因为没有任何确凿证据可以证明赵秉钧是被毒死的。事实上,赵秉钧身体一向不好,死前一直抱病工作,之前并无什么异常之事。赵秉钧在去世当日(1914年2月26日)凌晨五点的时候,突然倒下,他的家人急忙派人将天津最有名的军医官屈永秋、徐德顺和名医王延年请来,但这三大名医也毫无办法,最后赵秉钧在当天上午死亡。其家属、医生都没有提出他是中毒而死的说法。1998年,赵秉钧的孙子赵纯佑,亲述赵秉钧死于脑溢血,无任何中毒症状。赵秉钧之死因由此一锤定音。渔翁陈其美解决了这四个问题,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既然陈其美早就知道洪述祖与应桂馨的秘密,为什么不揭露他们的阴谋?答案很简单:私欲。而私欲的根源就在于他对权力的贪婪。论资历,陈其美比不上汪精卫和胡汉民,但陈先生有三个汪、胡二人没有的优势——他有青帮帮衬;他是同盟会光复上海的英雄;他手下有军队。凭借这种综合实力,陈其美在党内拥有了很高的地位,是党内著名的激进分子。当时,国民党中的领袖排位是孙中山、黄兴、宋教仁、陈其美。前两个人已经淡出政坛,而陈其美作为国民党中的少壮实力派,居然被排在手中不掌武力的宋教仁之后,这是果敢坚毅、自信自负,素来信仰武力第一的陈其美很难接受的。现在有这么一个刺宋的机会让他升位,不甘居于人下的陈其美岂会放过,因此他十分幸福地充当了渔翁的角色。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陈其美“顺其自然”地让宋教仁去死,让与他陈其美所代表的激进派政见不同的宋教仁去死,顺道借刺宋把袁世凯搞臭,一箭双雕。这就能解释为什么陈其美要让武士英改口供陷害北京政府,而后又杀人灭口。至于后来发生的“二次革命”让陈其美的算计落空,劳而无功,那也是没办法的事:虽然想法不错,但实力不行。好了,除去上面的诸多推理和猜测,之所以肯定陈其美能做出这种缺德事,是因为他是一个有案底的人。刺杀陶成章1912年1月14日凌晨,凄风冷雨,上海法租界广慈医院,205房间门口站着两个人,帽檐压得很低。敲门、门开、枪响、凶手逃走。光复会领袖、“章疯子”的忠实战友、浙江军政府总参议陶成章倒在血泊之中。背后主谋是陈其美,刺客就是陈其美的结拜兄弟,后来大名鼎鼎的蒋委员长:蒋介石。从此刻起,此人将占用越来越多的笔墨。蒋介石刺杀陶成章的证据来自他的日记。蒋介石的日记在其生前并没有公布,一直折腾到2006年才公开,其日记涉及很多个人隐私和重大历史事件。他什么人都骂,朋友、亲戚、同僚、敌人几乎都没放过。他的重要“卖国”证据——对日军“决议不抵抗主义”。……总体看来,蒋介石的日记有比较高的真实性。观点对错不论,但起码是他本人当时的真实想法。下文会多处引用蒋介石日记中的内容。1943年7月26日,蒋介石写道:看总理(孙中山)致吴稚晖先生书,益愤陶成章之罪不容诛。余之诛陶,乃出于为革命、为本党之大义,由余一人自任其责,毫无求功、求知之意。然而总理最后信我与重我者,亦未始非由此事而起,但余与总理始终未提及此事也。蒋介石承认他就是刺杀陶成章的两个杀手之一,并且猜想后来孙中山之所以信任和重用他,正是由于此事,尽管二人并未明确提及。刺杀陶成章使蒋介石博到了政治上的第一桶金,尽管是一桶黑金。可陈其美为什么要刺杀陶成章?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俩关系很差。陈其美先生虽有革命伟人的光环,但他名声很坏。至于具体有多坏,这么形容吧:飞扬跋扈、流氓习气、腐败淫乱等跟权力、金钱、美色沾边的词几乎都跟他有关系,而大公无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等形容党的好干部的词几乎都跟他没关系,玩八卦的人们甚至用性病为其冠名“杨梅都督”。陶成章很看不惯陈其美,他曾收集了陈其美同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法违纪、违背社会公德的证据,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当着孙中山的面举报陈其美,并愤然指出陈其美同志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考验的症结所在——品行不端、道德败坏。二人因此结下梁子。更要命的是,陶成章出于为兄弟李燮和打抱不平的目的,曾多次公开反对陈其美出任上海都督,简直是把陈其美往死里得罪。此外,陶成章的光复会跟孙中山的同盟会恩恩怨怨实在太多,不再多说。既为私仇,也为公怨,陈其美派兄弟蒋介石干掉了陶成章。除了陶成章,遭陈其美刺杀的人还有不少,如辛亥革命统一战线上的友人陶骏保、立宪派夏瑞芳等。陈其美杀了这么多人,自己却安然无事,想来是同盟会和国民党的大力庇护起了作用。不过,杀人者,人恒杀之。出来混的,迟早都要还。疑案之最后结语故事终于结束了。虽然对宋教仁被刺一案的剖析完全尊重历史记载,但却没有办法笃定地告诉大家这一切就是刺宋案的真实全过程。或许,正是因为逝去的历史永远无法定论,所以世人才会一次又一次地不断解读它吧。不管怎么说,宋教仁斯人已去,太息长存。第十一章“二次革命”那点事

                      孙中山的苦恼

                      1913年3月21日,正在日本长崎考察铁路的孙中山,收到了一封来自国内的电报:宋教仁于上海火车站被暗杀。残酷的事实最能教育人,孙中山终于从铁路之梦中惊醒过来,立即订了返回上海的船票,并在四天后赶到上海。当晚,国民党高层便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孙中山愤愤地先发言:“这肯定是袁世凯干的!”顿了一顿又接着往下说,“这一次肯定要武力解决,你们给我组织两个师的部队,我要亲自打到北京去找袁世凯算账!”黄兴不等孙中山把话说完就大声道:“此事万万不可,民国初建,人心思定,目前案件的审理对我们有利,我们应该先考虑法律解决。而且现在又没有证据说是袁世凯干的,若兴兵讨袁,就是地方反抗中央,名不正言不顺。”实际上,刺杀案的审理进度非常缓慢。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无法出庭:武士英暴卒,洪述祖逃,赵秉钧“病”……怎么审!唯一的好消息便是袁世凯迫于压力,批准赵秉钧辞职,由段祺瑞代内阁总理。现在两位巨头掐起来了,会议的火暴程度自然也跟着升级。但各有各的道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大家不欢而散。第二天,国民党的三个实力派都督——江西都督李烈钧、安徽都督柏文蔚、广东都督胡汉民也都电告孙中山,表示绝无实力独立。这里着重介绍一下李烈钧,此人在接下来的革命历程中将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而且他还是极少数能一直追随孙中山的人。李烈钧,字侠如,号侠黄,又名协和,江西人,1882年出生,是19世纪的80后。李烈钧出生于光荣的革命家庭,老爸是一名光荣的太平天国战士,因此李烈钧遗传了几分老爸的革命基因——骨子里热血得厉害,很讲义气,擅长搞人际关系。晚清民国时的革命家,参加革命之前的经历都差不多——考试成绩好,然后留洋,归国创业。似乎革命家们年少时的经历看起来不够刺激,不过也没办法,富人子女读书用钱铺,穷人子女致富靠读书。李烈钧自然也不例外。他学习成绩比较好,后考去日本留学,并在日本期间加入同盟会。回国后,他去了著名军校云南讲武堂当教官,由此开始积蓄革命资本的生涯。武昌起义爆发后,李烈钧迅速赶回老家江西,加入倒清大军,并凭着多年积攒的威望和资历担任了江西都督。话题回到孙中山得知李烈钧等人不同意自己动武的时刻。孙中山极为生气,他没有想到大家都不听自己的。可他也没有办法,要钱没钱,要人没人。怎么办?只能等,等袁世凯出错。决裂很快,孙中山等待的机会就到了。在“刺宋案”陷于停顿的时候,袁世凯正忙着办一件大事。他在策划一件大事,那就是已经谈了一年多的“善后大借款”问题。由于民国新立局势未定,原本应缴纳的税收大都没正常收取,就是收取了地方也不肯上缴给中央。当然了,地方说自己不是不上缴,是没法上缴,他们要养民军,要安抚百姓。但问题是:地方不缴税,中央就没钱。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国家没有钱总是万万不行的。何况民国初建,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裁撤南京、广东等地的民军,偿还不平等条约赔款,支付政府办公费用,履行对隆裕、溥仪的承诺……总之,为了解决因为革命产生的或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问题,1912年2月底,袁世凯开始让内阁向西方列强的银行申请贷款。有经验的同志们都知道,找银行贷款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国力贫弱的中华民国向西方列强借贷,这中间牵扯的利益干系太多。所以中华民国的前两届内阁都没有搞定此事。在讨价还价一年多以后,借款一事终于让赵秉钧内阁给完成了。1913年4月26日晚,财政总长周学熙、外交总长陆征祥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的代表进行最后的谈判。谈判进行得很艰苦,双方代表一直谈到三天后的凌晨,才议定各项具体条款。虽说借款不多,只有两千五百万英镑,但是黄世仁在杨白劳面前还是很有权威的,“善后大借款”附加了很多条件。首先,必须以中国盐税、海关税作为担保。其次,银行团享有各种优先权、监督权、审核权、用人权,等等。当时的百姓也不懂什么国际会计原则,惊呼这些条款为“卖国”,断不可行。一般人这么想也就罢了,可是以孙中山、黄兴为首的国民党也这么想,那就大事不妙了。孙中山、黄兴等人发电报斥责袁世凯违法借款,藐视立法机关,意欲扩军备战,纷纷兴师问罪。尤其是孙中山,还说了一些刺激袁世凯的话,比如,“公今日舍辞职外,决无他策”、“必以前次反对君主之决心,反对公之一人,义无反顾”。其实大部分人经过理性思考后,便会知道借款是摆脱财政困境的必然,可国民党不这么想。袁世凯看到国民党人发来的电报后,很是恼火。最近一段时间,从内阁党争到宋教仁刺杀案再到善后借款,国民党人实在是太不给他面子。因此,面对孙中山等人的诘问,他也就干脆撕破了脸皮。袁世凯非但不理睬国民党人的抗议,反而气势汹汹地斥责孙中山:“我现在算是看透了,你们这些人左也是捣乱,右也是捣乱,除了捣乱,你们就没有别的本领。什么‘公今日舍辞职外,决无他策’,你真是决心跟老子干呢!我可以告诉你,我袁世凯就不能听人捣乱,你孙文若敢动枪动炮,或另行组织政府,我就发兵征伐,绝无姑息养奸之余地。”正在拟稿的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迟疑了一下说:“大总统,这样说是不是太直接了点?”袁世凯气呼呼地答道:“就这么说,我对这话负责!”这场起因于“善后借款”的嘴仗,标志着袁世凯与孙中山的正式决裂。两人从握手言欢到刀锋相向,时间不到一年。既然彻底决裂了,那就唯有兵戎相见。大势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袁世凯先动手。他先是收回黄兴的陆军上将军衔,免掉李烈钧、胡汉民、柏文蔚这三个握有军权的国民党实力都督,随后满世界通缉陈其美。袁世凯为何要特殊“招待”陈其美,难道他知道陈其美在“刺宋案”中没干好事?真实原因,不得而知。如此一来,南方的国民党人也只能起而应战。7月13日,李烈钧成立江西讨袁军并发布讨袁檄文,宣布江西独立。由此,“二次革命”正式爆发。因为这一年是癸丑年,所以此战又称“癸丑之役”。两天后,黄兴赶到南京,并立即在他上次整编出来的精锐部队——第八师的基础上组织讨袁军。随后,黄兴赶跑江苏都督程德全,占领南京,宣布江苏独立。安徽都督柏文蔚也在随后宣布独立。由此,安徽、江苏、江西构成掎角之势,直面北洋势力。有李烈钧、黄兴、柏文蔚做榜样,广东随之宣布独立,上海陈其美、福建许崇智、四川熊克武也誓师反袁。表面上看,反袁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其实仔细分析过后就会发现,反袁联盟十分脆弱,不堪一击。一、没钱。这是个大问题,没有钱,枪炮就没有弹药,士兵就得饿着肚子,战斗就不能继续下去。二、不得民心。在民国建立后,反对武力解决问题已成为当时国内的普遍舆论。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市井平民并不懂得什么革命大义,他们只希望能过几天太平日子。因此,对这次由信念最坚定的国民党人以“刺宋案”、“大借款”为借口引发的内战,大部分国人都不予理解,也不予支持。一向开明的云南都督蔡锷也站出来反对:“总统如果有谋叛行为,应由临时参议院弹劾;政治上有过失,则由国务院负责。动武就是叛乱,是国家公敌。”三、革命军力量分散,各自周围都有强敌,无法互为后援。像陈其美要应付浙江都督朱瑞的攻击,广东要应付广西陆荣廷的进攻,而四川熊克武那里势小地偏,对大局无甚影响。四、革命军内部素质参差不齐,思想也不统一,军官投敌、军队哗变屡有发生。就这种水平的战斗力,能打胜仗那就是怪事。国民党在财力、军事实力、社会舆论等诸多方面都不占优势,“二次革命”的结果可想而知。失败袁世凯的军事安排是这样的——北

                      直登上正堂,跪倒在赵盾面前说:“大臣陪君主吃饭,酒过三杯,已经违反礼制了!”赵盾此时已经有点醉意,但是一听提弥明的话,马上反应过来,顾不上礼节,跟着提弥明就往外跑。提弥明这一搅局,完全打乱了晋灵公的计划。他一边呼唤甲士,一边将伏在自己脚下的恶犬放出,直扑赵盾。狗跑得飞快,赵盾主仆还没跑出宫门,就被追上了。提弥明是晋国有名的勇士,挥起醋钵大的两个拳头,三下五除二就将狗打死。到了这个危急关头,赵盾仍不忘耻笑晋灵公:“弃人不用,而用狗,再猛又能把我怎么样?”主仆两个一边与宫中护卫搏斗,一边往外撤。晋灵公埋伏的甲士也逐渐围过来。提弥明一看势头不对,一把将赵盾推开,要他快走,自己冲入敌群中,被围殴致死。赵盾亏得提弥明拼死相救,一个人脱身逃出宫门,刚拐过一个街角,又遇到另一伙宫中甲士,约有五六个人,拦在他面前。赵盾心想,这下完了,前有阻截,后有追兵,除非奇迹出现,否则自己是逃不过这一关了。奇迹果然出现,这伙宫中甲士中,突然有个人拔出佩剑,将自己身边的两个伙伴砍倒,又提起长戟刺杀另外两人。赵盾还没回过神来,那人一伸手,拉着赵盾就跑,而且一直跑到赵府门口。直到这时候,赵盾才看清那人的脸,但仍然不知道他是谁。那人笑道:“您难道忘了桑下饿人吗?”赵盾猛然省起,数年前他去首山(地名)打猎,在一片桑树林中休息,见到这个名叫灵辄的人。当时灵辄躺在树下,奄奄一息。赵盾问他怎么回事,回答说,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赵盾心生怜悯,于是让人拿了一盒食物给他。灵辄狼吞虎咽,但是只吃了一半,而将另一半包起来。赵盾觉得很奇怪,问道:“既然三日没吃饭,为何不将食物吃完?”灵辄回答说:“我出外求学三年,刚刚回到家乡,还没见到自己的母亲,也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活在这个世上。所以留下这一半食物,等见到她了,好给她吃。”赵盾心生感慨,觉得这个人至少是个孝子,于是要灵辄将剩下的食物吃完,而且又送了一竹筒饭食和一块鹿肉给他,让他拿去孝敬母亲。灵辄后来应征入伍,成为了晋灵公的甲士。等到晋灵公阴谋袭击赵盾,他就挺身而出,救了赵盾一命。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大概也就是这个意思吧。赵盾想把灵辄留下来,又问他现在的住处,想登门拜谢,灵辄笑笑,朝赵盾作了个揖,转身消失在夜色之中。赵盾虽然逃出险境,但是他与晋灵公的矛盾已经白热化,绛都他是呆不下去了,只好带着几个随从连夜出逃,逃到了山里边。当然,从后面发生的事看,赵盾的出逃也只是他的策略之一。以赵家的势力,就算与晋灵公对着干,也绝对占上风。赵盾在山里呆了没几天,赵穿就在绛都发动军事政变,将晋灵公杀死在桃园。得到这个消息,赵盾又连夜赶回绛都,主持大局,派赵穿将晋文公的另一个儿子公子黑臀从国外接回来继承君位,也就是历史上的晋成公。晋国的史官记载这件事,写道:“赵盾弑其君。”而且在朝庭上公示。赵盾看了,连忙找到史官说:“您写错了吧,弑君的不是我,是赵穿啊!”史官直视着对方,恭恭敬敬地回答:“没错,写的就是您。您身为晋国的执政官,虽然已经逃亡,但是没有越过边境,所以赵穿弑君的时候,您仍然是执政官;而且,就算是赵穿干的事,您回来之后,也没有提过要治赵穿之罪,不写您弑君,又该写谁呢?”史官的话说得很明白,赵穿弑君,幕后主使就是赵盾,罪无可遁。赵盾听了,也没办法反驳,只得自我解嘲说:“哎呀,‘我之怀矣,自诒(yí)伊戚’,这句诗写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啊!”“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出处不明,大概意思是,正是因为我有所怀恋,所以带来忧愁啊!但是,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赵盾一回绛都就派赵穿前去迎接公子黑臀,无疑是想将赵穿调离这个是非之地,而且让他迎主有功,好免于弑君之罪的处罚。赵盾既然这样护着赵穿,又怎么能抱怨人家怀疑他是弑君的幕后主使呢?后来孔夫子评价这件事,也发了一番感慨:“董狐,是古代优秀的史官,记载历史无所隐瞒。赵盾,是古代优秀的大夫,为了礼法而宁受委屈。可惜啊,如果他逃亡出境了,就可以免除弑君的恶名了。”按孔夫子的说法,如果当时赵盾逃到国外,就没有弑君的嫌疑了。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倒是很新鲜,赵盾越了境,就不能遥控授意赵穿杀人了吗?“礼”这玩意儿,还真是古板得可以!回顾一下,晋国自晋献公年代,就开始驱逐“群公子”,公族势力大受打击,出现了“晋无公族”的局面。晋成公即位后,深感公族势力薄弱带来的不安定,于是想办法重新扶持公族。但是这数十年间,公族子弟已经散落飘零,将他们重新集结起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于是晋成公下了一道命令,将公室的土地授予众卿的嫡长子,而视他们为公族。又将众卿的其他嫡子叫做“馀子”,将众卿的小老婆生的儿子叫做“公行”。这样的话,晋国又出现了所谓的公族、馀子和公行。赵盾再一次显示了他的强权,请求将他的同父异母弟弟赵括也列为公族:“赵括是君姬氏的爱子,如果不是因为君姬氏,我还在狄人部落中呢!”君姬氏就是赵姬,也就是赵衰的小老婆。我们前面已经讲过赵姬让位于叔隗的故事,在此不赘述。晋成公当然不敢对赵盾说不。但既然赵括成为了公族,赵盾便不好再占一个公族指标了。于是,这一年冬天,晋成公任命赵盾为公行之官,而任命赵括为公族之官。至此,晋国的内乱暂告一段落。第三章楚国称霸【问鼎天下:楚庄王的醉翁之意】晋成公上台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6年,晋国再一次发动对郑国的战争,打到了郑国的郔(yán)城。这一次,郑国选择了和谈,晋国见好就收,派士会到郑国会谈,双方签订了和平条约。晋国在这个时候进攻郑国,是钻了楚国人一个空子。这年春天,楚庄王出人意料地率领大军北上,讨伐居住在伊水流域的陆浑戎族。伊水流域自古是周王室的领地。周平王东迁的年代,周朝大夫辛有办事经过伊水流域,看见当地的人民披头散发,在野外举行祭祀先祖的活动,就预言道:“不出一百年,这个地方就要变成戎族人的地盘了,因为这里的人们已经放弃了周礼。”到了周襄王年间,由于王室内乱,戎族多次入侵雒邑。秦、晋两国为了替王室解决这一麻烦,想出了一个“以戎制戎”的主意,于公元前638年将原本居住在今天甘肃敦煌一带的陆浑戎族迁到伊水流域,使之成为王室抵御戎族入侵的一道屏障。秦、晋两国如何诱使陆浑戎族从敦煌迁到伊水流域,史书上没有记载。可以肯定的是,陆浑戎族迁居之后,与晋国保持了相对良好的关系,也确实为周王室抵御其他戎族的入侵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以戎制戎的毛病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赶走了狼而引来了虎。随着晋国势力的衰弱,失去羁绊的陆浑戎族对周王室的威胁也日益明显,成为了王室的一块心病。自齐桓公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以来,欲成霸业的诸侯,都将讨伐“四夷”作为建功立业的重要手段。齐国曾经北御狄夷,讨伐山戎;晋国大败赤狄、白狄,俘获其部落首领;秦国则讨伐西戎,向西开辟千里疆土。而楚国,多年以来被视为蛮夷之国,在“尊王攘夷”的主题中,是被“攘”的对象——这也是楚成王文治武功,纵横中原,却没有被视为霸主的重要原因。到了楚庄王的年代,楚庄王认识到,如果要在中国的历史上写下光辉的一笔,就不能满足于征服陈、郑、蔡、宋几个弱国,也不能以打败晋国这样的大国为傲,而是要向周王室抛出橄榄枝,在“勤王”这件事上博个头彩。因此,楚庄王选择了陆浑戎族作为对象,不远千里率兵北上伊水流域,给了陆浑戎族一次出其不意的打击,算是给了周天子一份见面礼。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楚军能够跑到伊水流域打击戎族,也就能够直接威胁到晋国的南部边境,对晋国也是一次军事威慑。打败陆浑戎族之后,楚庄王意气风发,将大军带到雒邑城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阅兵仪式。当时的周天子是新上任的周定王。对于楚国人的举动,他既是欣慰,又是担忧。欣慰的是楚国人千里迢迢来勤王,虽然没有彻底将陆浑戎族清除出伊水流域,但已经让王室上下感到非常满意;担忧的是楚国人历来强悍,又有南方蛮夷的野蛮习气,数万虎狼之师停驻在雒邑城外,很难说会发生什么问题。考虑再三,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往楚营慰劳楚庄王,并且犒赏楚国三军。王孙满既然被称为“王孙”,自然也是王室的后裔。公元前627年,秦穆公派孟明视千里奔袭郑国。秦军经过王都雒邑,当时年幼的王孙满站在雒邑北门,看到秦军行为举止轻浮,便预测说,秦军必然失败。后来秦军在回师途中,经过殽山的时候,果然被晋国军队伏击,全军覆没,王孙满因此被认为有先见之明。楚庄王用隆重的礼节接待了王孙满,酒足饭饱之后,楚庄王突然问了一个问题:“我听说当年大禹铸有九鼎,夏、商、周三代相传,以为国宝,现在收藏在雒邑的王宫之中。不知道这九鼎的形状、大小、轻重如何?请您介绍一下。”所谓鼎,通俗地讲,就是青铜做的大煮锅,一般有三足两耳,主要用来煮肉。但是,在华夏文明中,鼎被赋予了远远超过炊具的意义,鼎被作为象征王权、君权的“礼器”而代代相传。大禹所铸的九鼎,更是象征天下九州统治权的至高礼器,在秦始皇的“玉玺”出现之前,九鼎就是当之无愧的最高权力的象征。楚庄王问这个问题,看似勤学好问,实际上有其深意。王孙满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听出了楚庄王话中有话,于是回答说:“夏、商、周三代相传的,是德,不是鼎。”这叫先声夺人,先给楚庄王这个南蛮一闷棍:你连提问的前提都搞错了,接下来就好好听我的教训吧。王孙满接着说:“当年大禹统治天下,他的后人建立夏朝,夏之‘德’方兴未艾,命九州的地方长官贡献金属,铸造了这九个大鼎,将远方山川奇异之物绘铸在鼎上。九鼎具备天下的物象,好让民众知道什么是神,什么是妖。所以华夏子民开辟疆土,进入山林河流,不畏惧种种不祥之物,也不会遇到妖魔鬼怪,因此天下和谐,承载上天的庇佑。后来夏桀昏庸无道,夏之‘德’也就此衰落,不配再拥有九鼎,所以九鼎被转移到商,承载了商朝的国运六百余年。再后来,商纣王暴虐,导致亡国,九鼎从此被转移到我大周王朝。由此可知,只要一个国家的‘德’完美光明,九鼎再小也重如泰山;倘若一个国家的‘德’奸邪昏乱,九鼎就算再大,却轻如鸿毛。上天英明,赐福于下界,也不是无穷无尽的。当年我先君周成王将九鼎安置在王城,曾经举行隆重的卜筮,说周朝能够传三十世、七百年,这就是天命。现在周之‘德’虽然有所衰败,然而天命没有更改,九鼎的轻重,不是您所能打探的。”楚庄王听了,嘿嘿干笑两声,说:“我只是好奇,只是好奇……”同年夏天,楚军再一次北上,讨伐郑国,以惩罚其与晋国和谈的举动。同年冬天,在大国的夹缝之中求生存的郑穆公去世了。郑穆公是郑文公的儿子,他的母亲是郑文公的妾室,被称为燕姞。据《左传》记载,燕姞还未生育的时候,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位神仙将一束兰花送给她,说:“我是你的祖先伯倏,如果你生了个儿子,就以兰为他命名,因为兰是国中第一香,人们必定爱他如兰。”过了没多久,郑文公果然与燕姞同床共枕,生下了一个儿子,遂取名为兰,也就是郑穆公。郑文公当时还有大子华、公子臧、公子士、公子瑕和公子俞弥等儿子,但这些公子的下场都很悲惨。其中大子华因企图依靠齐桓公的力量掌握郑国的政权,被郑文公觉察,由此失宠,后来还被郑文公诱杀于南里(地名);大子华被杀之后,他的同母弟弟公子臧逃到宋国,被郑文公派刺客诱杀于宋国边境;公子士在出访楚国的时候,被楚国人用毒药杀死;公子俞弥体弱多病,很早就去世;公子瑕逃到了楚国,后来跟随楚成王讨伐郑国,不小心在“周氏之汪”中翻车,溺水而亡。而燕姞所生的公子兰,很早就出逃到了晋国,后来受到晋文公的照顾,在晋国的武力扶持下,回国当上了大子,并且在郑文公死后顺利即位,成为了郑穆公。据说,郑穆公去世之前,正好是兰花枯萎的季节,他哀叹道:“兰花死了,我也就应该死了,我是因兰而生的啊!”于是命人将枯死的兰花收割下来,然后才撒手而去。郑穆公死后,大子夷即位,也就是历史上的郑灵公。楚庄王得知这个消息,于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05年春天,派使者给郑灵公送去一份奇特的礼物——一只巨大的山龟。楚庄王希望通过乌龟外交来拉拢郑国,没想到给郑灵公带来了杀身之祸。郑国地处中原,山川湖泽远不如楚国多,加上开发过度,奇禽异兽早就不见踪迹。看到楚国人送来的这只大龟,郑灵公感觉非常稀奇。但是,稀奇归稀奇,按照中国人的习惯,即使是看到恐龙,第一个问题也就是:“能不能吃?好不好吃?”到了后世,能不能吃这个问题就省略了,直接问味道如何了。所以,郑灵公收到大龟,就下令将它杀了,炖一锅龟肉,分给左右近臣吃。为了增加这次聚餐的戏剧性,他还故意保密,事先不让大家知道要吃什么,只是派人叫大家来宫中开会。大臣们三三两两赶到公宫,其中公子归生和公子宋同行。公子宋突然感觉自己的食指在动,于是将手抬起来,给公子归生看。“以往只要我的食指一动,必定有美味品尝。”他开心地说。现代人说“食指大动”,想必就出自公子宋的这句话。到了宫中,正好看见厨房的大师傅在分解那只大龟,两个人不禁相视一笑。这一笑不打紧,正好被郑灵公看在眼里,他就纳闷了,这两个家伙见了这只大龟,也没惊叹两句,反而相视一笑,仿佛一切尽在预料之中?郑灵公越想越不爽——包袱还没抖开来,就被人家事先知道,当然不爽。于是他拦住公子归生,问他们笑什么。公子归生如实相告。郑灵公一听,立马就有了个捉弄人的主意。到了开餐的时候,一群人围着煮龟的大锅啧啧称奇,流了一地哈喇子,他突然宣布:大伙尽管放开肚皮吃,唯独公子宋不能吃。公子宋一听就愣了:“为,为什么?”郑灵公拉下脸来,抬高了音量说:“不许你吃,就是不许你吃,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公子宋看了郑灵公一眼,一言不发,走到大锅旁边,用食指蘸了蘸锅里的汤,放进嘴里美美地吮了一口,然后才大摇大摆地走出公堂。公子宋想的是,说啥也不能亏待我那根神奇的食指啊。但是,这一举动使得年轻的郑灵公十分恼怒,一场闹剧骤然升级,郑灵公看着公子宋远去的背影,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我要杀了他!”公子归生大吃一惊。吃罢大乌龟,他立刻跑到公子宋的府上,将郑灵公的话告诉了公子宋。他希望公子宋重视这件事,及时到宫里向郑灵公认个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公子宋听到公子归生的警告,一点也不吃惊,反而很镇定地对公子归生说:“既然如此,我不如先杀了他,以免后患。”公子归生心里一沉,说:“别这样吧。畜生老了,人们犹且舍不得杀它,何况是国君?”公子宋也不争辩什么。没过几天,朝野之间突然出现奇怪的传闻,说公子归生要弑君自立,谋朝纂位。这自然是公子宋做的好事,既然他的想法让公子归生知道,他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不就杀了公子归生,以保守秘密;要不就拉公子归生下水,逼他造反。公子宋选择了后者。谣言越传越烈,而且郑灵公似乎也相信了谣传,对公子归生的态度变得冷淡起来。公子归生有口难辩,干脆加入了公子宋的阴谋,成为了公子宋的同党。公子宋于同年夏天发动宫廷政变,刺杀了郑灵公。《春秋》记载说:“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左传》解释说,公子归生在郑国主政多年,然而权谋不足以制止

                      时期是“小冰河期”的话,那么明王朝不止经历了一次小冰河期,至少,明朝弘治皇帝朱祐樘(公元1488―1505年)在位的最初时段,也是一个极端天气频发的时段。但这时期的明王朝,非但没有像崇祯时期那样亡国,反而在朱祐樘的合理施治下浴火重生,不但抵抗住了自然灾害,更开创了后人津津乐道的“弘治盛世”。后人对这一时期的赞美之词,史料上可以查到很多。然而被忽略的,是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明孝宗弘治帝登基早期的“大抗灾”。一如果要评选明王朝历史上苦命的帝王,明孝宗朱祐樘或许可位列一席。先是身世苦,其父明宪宗朱见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庸君”之一,其在位22年,其中有16年不上朝,首开了明朝皇帝消极怠工的“先例”。施政上他宠信宦官汪直等人,导致朝政败坏,政府效率低下,一批能臣遭到贬罢去职,文武百官,多是庸碌混日子之人,民间有民谣讽刺说“纸糊三阁老,泥塑六尚书”。私生活上也非议颇多,专宠年长他19岁的万贵妃,任由她祸乱后宫。朱祐樘的母亲,是后宫的一名普通宫女,得朱见深宠信生朱祐樘时,就险些遭万贵妃堕胎,后为躲避万贵妃迫害,在深宫里隐姓埋名6年。朱祐樘与朱见深父子相认后,朱祐樘之母遭万贵妃迫害致死。其后,万贵妃一直谋求废黜朱祐樘,导致朱祐樘数年来小心翼翼,在万贵妃的不断刁难下生活。最后平安即位,可谓历经磨难。平安即位后的朱祐樘发现,父亲留给他的,是一个十足的烂摊子。偏偏屋漏又逢连夜雨,这时期的明王朝,是极端自然灾害频发的时期。仅仅是朱见深去世时的成化二十二年(公元1486年),陕西发生大地震,河南发生水灾。朱祐樘登基后,弘治元年,山东旱灾,江苏水灾。弘治二年,河南水灾,华北旱灾。弘治三年,浙江水灾。弘治四年,陕西旱灾,江西水灾。弘治五年,苏松河水灾,广西瘟疫……除了自然灾害,国家的内外部问题更多如乱麻,国库空虚,财政几近崩溃,朱见深在位时沉迷修道炼丹,几乎把国家财富挥霍殆尽。政府官员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贪污腐败日益严重。外患方面,蒙古鞑靼,瓦剌各部持续骚扰,边关战火不断。朱祐樘登基后厉行拨乱反正,罢黜昏聩官员,提拔能臣干吏,整顿吏治腐败,减免百姓负担。而要励精图治,国家的重中之重,就是抗灾救灾。关键是:怎么救?别的不说,钱呢?一分钱难死英雄汉,抗灾需要钱,就算朱祐樘是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也变不出一毛钱来。朱祐樘不是孙猴子,他只做了一件事就解决了问题——割肉。事实上当时明王朝的家底还是很丰厚的,关键在于钱用得不是地方,就像一个肥胖病人,不该长肉的地方全是肥膘。所以要解决财政问题,既得勤俭,又得舍得割肉。先是割老爹的肉:成化朝时代留下的庙宇寺院,关门的关门,充公的充公,什么法师方丈的,劳改的劳改,还俗的还俗,吃斋念佛管啥用,统统干活去。然后就是割自己的肉,神仙都不养了,宫廷的日子当然也得勤俭:仅光禄寺用于做菜的牲口,由每年的10万减到每年4万,香料用量由原来的每年2685斤减少到每年1635斤。人员当然也缩编,皇宫的人员编制比登基前少了近一半,各类开支竟然缩减了六成。政府改革当然也不闲着。闲职官员裁撤的裁撤,采办之类的土匪行动一律叫停。宫廷宴会,包括接待外国使节之类的外交活动,也都一概从简。总之四个字:能省则省。节衣缩食一番,弘治朝初年的各类开支,竟比成化朝减少了八成。这些钱大都变成了一批批发往灾区的粮食与物资,都是朱祐樘精打细算,从牙缝里抠出来的。钱抠出来了,就该救灾了。在当时,破坏力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就是水灾。白花花的救灾银填不平这无底洞,折腾下去,比尔?盖茨都得破产。朱祐樘知道,彻底解决问题就必须修水利工程。当时中国水患的重灾区有3个:河南地区、淮北地区、苏杭地区。治水患的关键在于:要选择正确的人。朱祐樘找到了3位熊猫级水利人才:白昂、徐贯、刘大夏。二第一个人:户部侍郎白昂。开工点:河南开封。斗争对象:黄河。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五月,黄河爆发洪害,在开封黄花岗决口,山东南部以及河南大部皆成汪洋,明朝政府先后投入5万多人救灾,折腾到八月份,灾情总算缓解。许多熟知水患的大臣此时给了朱祐樘当头一棒:眼下水灾不过是一个开头,更大的水灾必将风云再起,连京杭大运河都有阻断的可能。修吧!九月朱祐樘下旨,命户部侍郎白昂修治黄河,发民夫20万,令山东、河南、北直隶三省巡抚皆受白昂节制调度,要权给权要钱给钱,只要把黄河治好了。在今天的教科书里,黄河被尊称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但是翻翻漫长的中国古代史卷册,我们不得不悲哀地发现:这位伟大的母亲更像是一头疯狂的怪兽,无数血泪斑斑的水灾记录由此而写成。怎么对付这头怪兽?黄河两岸的地区都把修坝当做主要工作,结果要么是堤坝被咆哮的黄河水冲毁,要么是东家不闹西家闹,摁下葫芦起来瓢。那就挖掘人工运河疏通水道吧,大禹他老人家不就是这么做的?可开工了才明白,人工挖河的速度远赶不上洪水暴涨的速度快。你正挥汗如雨地赶工程,却发现已被淹没在茫茫波涛里了。在这个问题上,著名奸臣徐有贞(即害死于谦的那位)曾做过一个经典的实验,操作如下:找两个容量相等的水箱,装满同样质量的水,一个箱子底部开一个大窟窿,另一个箱子底部开若干面积总和与大窟窿相同的小窟窿,开始放水,结果证明:开若干小窟窿的水箱水先放完。徐有贞用这个实验说明:在开挖运河缓解水患的问题上,与其开挖一条大运河,不如开挖若干条总流量相等的小运河(徐有贞张秋治水,或谓当浚一大沟,或谓多开支河,乃以一瓮窍方寸者一,又以一瓮窍之方分者十,并实水开窍,窍十者先竭)。这个实验在400多年后,也被美国物理学家史密斯尝试过,这就是物理学著名的水箱放水实验。著名的巴拿马运河正是以此为理论基础开凿成功的。理论虽然正确,并取得过治水成功,可很多人并不信。别人不信不要紧,负责治水的户部侍郎白昂相信。白昂,字廷仪,江苏常州武进人。天顺年进士,历任礼科给事中、兵部侍郎、户部侍郎等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包括:在凤阳督造皇陵,在江苏沿海剿灭倭寇,纵观其履历,不是打仗就是修坟,貌似和水利工作没啥关系,但之所以选择他,是有原因的。首先因为治水就是打仗,需要调动人力,统筹指挥,会治水的人未必会带兵,但会带兵的人肯定会治水。中国古代相当多的水利人才,都有过沙场横刀立马的光荣历史。其次他是清官,千百万工程款从手里过,眼皮都不眨一下,相当严于律己。更牛的是,他对祖宗都要严格要求。去凤阳督造皇陵,眼见当地闹灾,他给中央提意见:太祖的坟咱修得寒酸点,剩下的钱全赈济灾民?这种事放在封建社会实在是大逆不道,但白昂不管,长久以来他都坚持一个信念:老百姓的饥寒比皇帝家的坟重要。一个连朱元璋都不怕的人,当然不会怕洪水。所以,他最合适。白昂不怕洪水也是有原因的,20年前他科场登第,坐师正是徐有贞。虽然他们的师徒关系很短(徐有贞不久后就倒台),但徐有贞在治水方面的才华与思想,他学得青出于蓝。这一次,46岁的白昂接过老师的枪,他面对的是更强大的对手——黄河。壮志满怀的白昂来到了河南,他发现,整个中原大地已经是汪洋一片,波及河南、山东、河北、江苏等地区。他和他的治河大军,仿佛圣经故事里的诺亚方舟。白昂毫不慌乱,黄河最终是要奔流入海,治水的关键在如何让黄河以最平稳的线路入海。所以,白昂提出了治水方略:北堵南疏。北堵,就是在黄河以北的沿线地区修筑堤坝,防止黄河水向北蔓延;南疏,就是在黄河南岸地区广挖运河,分流缓解洪峰压力,并将黄河南岸几条水道连接起来,引导黄河水经淮河入海,一句话:把黄河水平安赶下大海,就是胜利!但理论好未必是万能的,哪个地方该修堤坝,哪个地方该清淤,哪个地方该泄洪,都是需要反复斟酌的。白昂抓住了两个关键的开工点:河南阳武、宿州古汴河。具体操作方法是:沿河南阳武修筑长堤,阻止黄河水北上,疏通宿州古汴河,引黄河水入汴河,再由人工开掘线路,将汴河与淮河连接起来,使黄河经由淮河入海。施工方法则完全按照徐有贞的实验理论进行,黄河南线开挖大大小小的运河,分流入淮。与之相对应的,是大大小小的拦水坝和分流运河的修筑与挖掘,白昂细致考虑到了所有的可能:在修筑河堤的同时,也在河堤下面修筑拦水坝缓解水势。从河南到江苏,从江苏到山东,数千条大大小小的分流运河开工了,它们仿佛一根根坚韧的网线,细细密密,缠住黄河猛兽庞大的身躯。这是一项横跨中原四省的大型水利工程,施工时间却有限得很:必须要赶在第二年雨季到来前完成施工,否则新一轮大水风云再起,所有的心血都将化为泡影。工程大,工期急,白昂迎难而上了。他充分延续了天不怕地不怕朱元璋都不怕的传统,工程监督一丝不苟,违纪官员逮谁办谁,特别是在分流泄洪这一敏感问题上,白昂毫不留情,专拿富户豪强开刀,尽量保护小民百姓家财产,直把几省地方大员折腾得叫苦连天。因为如此,整个治河工程进展顺利,但白昂却并未轻松,他隐约感到,自己这个看似完美无瑕的治河计划里,似乎隐藏着一个巨大的漏洞。终于,当他来到一个地方,仔细观察了当地水情后,他找到了这个漏洞。这个漏洞,叫山东张秋河。张秋河西接黄河,东接京杭大运河,是中国北方水路交通的枢纽,在决定治水成败的引黄入海工程里,黄河经由山东入淮河的整条道路上,它是重要的拐点。因为特殊的地理缘故,所以长久以来,黄河一发脾气,张秋河准受株连,直到公元1453年,徐有贞以其独创性的治水方略加以整治,方才太平下来。到白昂前来视察工作的时候,中原大地汪洋一片,这里却太平无事。但白昂却敏锐地发现:这个平静,是暂时的,治水计划的最大漏洞,正在于此。所有的治水计划,核心都是让黄河进入淮河。这有一个前提:黄河水进入淮河时,流量已经大为减弱。但是,如果是更大的洪水呢?一旦入淮的洪水超过了淮河的承受力,那么淮河沿岸势必将遭受灭顶之灾,而张秋河将会率先发生决堤,成为整个淮河大水灾的导火索。意识到问题严重的白昂急忙向朝廷写了奏折,建议从山东东平至青县,开凿12条运河,将部分黄河水引入山东大清河与小清河入海,缓解淮河的分流压力。这是一个事半功倍的方略:既避免淮河水患,又解决山东北部旱区的用水问题,可谓是一举夺得,万无一失。然而,白昂收到的中央回复是:不准!愕然的白昂反复思考,就是不明白咋回事。白昂的这封奏章送上去后,朝堂里就吵翻了天,几位重臣经过讨论:一致建议是不修!关键是钱,修水利费钱,国库本身不富裕,现在追加投资,为的只是一个未必会出现的可能,这不是犯病吗?山东的官员也不干:河南发水干我鸟事,你把黄河水引到我家来,不是给我找麻烦吗?言官们更是把白昂骂得狗血喷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支持白昂意见的最重要人物竟然是刘吉,只有他苦口婆心坚持这是防患于未然的最好方法,但他正确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铺天盖地的反对声里了。白昂叹了口气,继续干活了。弘治三年夏,这项连接中原四省的大型水利整治工程竣工了,从此,饱受洪涝灾害的黄河中游地区,在之后半个多世纪解除了水灾的困扰。白昂归京后得到褒奖,后被提拔为刑部尚书,继续坚持铁面无私的工作作风。退休后,朱祐樘亲笔为他题写了“宏裕之量,明达之才”八个大字,今天立于江苏常州白氏宗族祠堂内。弘治五年,黄河再次爆发洪灾,地点成了苏北淮河流域,如果当年听从了白昂的意见,这一切是可以避免的。说到这场水灾,就引出了第二位水利人才:刘大夏。刘大夏,字时雍,湖北华容县人,天顺七年进士,先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然后于成化元年被调入兵部职方司(国防总参谋部),长期从事国家军事行动的谋划工作,在这个单位里,他一干就是23年。到弘治朝开始的时候,刘大夏52岁,长期被下派于地方,从广西干到浙江。弘治五年他是浙江布政使,正在浙江惩办贪官,追缴流失的公款,突然新任命又下来了:朝廷升你官了,快北上吧。收拾好包袱,刘大夏才知道,所谓的升官,其实是个苦差使:黄河发大水了。弘治五年春,黄河在张秋镇、黄陵港等地决口,夺汶河入海,两岸尽成千里泽国。更为危险的是,贯穿南北的京杭大运河也被阻断,南方漕运完全瘫痪。这可麻烦了,要知道北京城的物资供应都是靠漕运来维持的,漕运一旦瘫痪,国计民生且不说,京城的老少爷们吃什么。必须要尽快解决!于是朱祐樘火速布置,调15万民夫修治河道。这时,前线总指挥、工部侍郎陈政积劳成疾,竟然一病不起,最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了。人死了,活还没干完,派谁去呢?朱祐樘犯愁了,就在这时,一边的王恕再次提出自己的建议:让刘大夏去吧。于是刘大夏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出发了,这次他的任务远比平乱艰巨。工程进展缓慢,漕运的恢复又刻不容缓,这次黄河水灾是百年一遇,没个几年功夫根本治不完,漕运必须马上恢复,北方一大堆人的吃饭问题就靠这个解决呢。具体的治河方略,是参考元朝大臣贾鲁治黄河的办法:分流入淮。操作方法是:挖掘几条干道,引导黄河进入淮河,经淮河入海。总之,尽一切努力阻止黄河北上,这是一个大工程,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也是唯一正确的办法。此时刘大夏却做了一个奇怪的决定:在黄河的决口处开挖一条向北的运河。这让专家们很不理解:不是要阻止黄河北上么,怎么还要往北挖?这不是胡闹么?看似胡闹,其实是对的。因为刘大夏知道,当务之急,是恢复南北水路交通,漕运中断了,要想尽快恢复,必须开挖一条临时河道,将京杭大运河重新连接起来。这么做当然是有风险的,但是,只要其他几条河道能够做好分流工作,这么做就是最快捷的办法。同时,这条作为暂时河道的运河,还能分流入淮,起到缓解洪峰的作用。于是几十万民夫动工了,事实也确如刘大夏所料,南北漕运再次恢复,连接大明帝国的运输线,终于又畅通无阻了。而在之后的分流工程里,黄河洪水泛滥不断,也正是这条月河一次次缓解了洪峰的压力,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漕运恢复,这只是治理黄河的第一步,分流入淮才是重头戏。几十万民工勤扒苦作,日夜赶工。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刘大夏豁出去了,50多岁的老头天天连轴转,没一天睡囫囵觉,吃住全在工地上,在工程紧急的时段里,更是亲自扛着沙包上阵干活。领导都“模范带头”了,底下人哪敢怠慢,上上下下拧成一股绳,终于保质保量的完成了施工任务。经过两年努力,黄河成功改道,由原来的经山东入渤海,变为此时的经淮河入黄海,肆虐中原数十年的黄河水患,就此平息。数十万流民终于可以重返家园,中原大地的广大黄泛区,也得以重新恢复生产,这是一项伟大的创举。刘大夏的名字,也伴随着这个伟大的创举,从此长留在黄河两岸。今天苏北地区的一些州县,每年都要进行拜河神活动,而河神,正是刘大夏。顺便说一句:刘大夏的这一整套治河方略,基本上沿用了元朝治黄河的方法,外带自己一点小创举。但元朝治黄河,却治得矛盾丛生,治出了一场推翻帝国统治的农民大起义。刘大夏治黄河,却治出了国泰民安,由此可见,好方略也需要好人执行才是。经过白昂与刘大夏两位重臣的治理,肆虐数年的黄河消停了,中原四省恢复了生产,可谓功德无量。但是另一位熊猫

                      改名为天京,并定都于此。但洪秀全万万想不到,这辈子他再也没有机会走出南京。就在洪秀全忙于建都、封赏的相关重要工作时,咸丰皇帝送了他一份大礼,一个由清军做成的笼子。咸丰令以绿营、八旗为主力的清军于江苏建立江南大营、于浙江建立江北大营,在南京周围编织了一个大笼子,咸丰要把太平军囚在笼子里,太平军的破坏能量太大了,绝不能放虎归山。太平军事实上的一把手杨秀清自然也不会束手待毙,在经过周密准备后,杨秀清兵分三路反攻清军。第一路是李开芳、林凤祥率领的两万偏师——北伐军。李开芳、林凤祥是来自强力“黑社会”组织天地会的悍将,他们的使命是把战火引向华北、引向北京,替南京城里的太平军分担压力,顺便学学朱元璋由南统北,看看有没有去风水更好的北京成就帝业的可能性。孤军向北,深入敌境,面对数倍于己的敌人,缺乏补给和支援,全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序幕拉开之前,北伐军的结局,实际上已经注定。这支孤军深入的北伐军虽然杀得清军屁滚尿流,一路打到天津。但北伐军在天津城下遇到了一个无法战胜的对手——北方的酷寒。如果是与清军作战,还可以想办法鼓舞士气,但面对这种防无可防、攻无可攻的酷寒,在孤军深入后继无援的条件下,没有任何解决办法。军无斗志,军心迅速涣散。人心散了,地利也不在北伐军这一边,华北平坦的地势,特别适合清军“战神”僧格林沁的蒙古骑兵作战,在骑兵的冲击之下,北伐军没有任何机会。1855年,北伐军全军覆没。第二路是以丞相胡以晃、石达开先后为主帅的西征军,他们的使命是占据长江中上游,据长江天险以保东南半壁江山。西征军出兵初期几乎没有遇到像样的对手,陆续攻下重镇安庆、九江、武昌,将湖北、江西纳入太平天国的势力范围。不过西征军的好运也就到此为止了,因为他们就要对上宿命中的对手——湘军。第三路则是由坐镇大本营的杨秀清指挥的太平军主力,杨秀清亲自对付清军江北、江南大营,这是一场决定性的战役。感谢众多太平军普通将士牺牲小我、成全大家的奉献精神。感谢以石达开为首的日夜坚守在第一线的众将领,发挥哪里需要哪里搬的革命精神,冲锋在前,撤退在后。感谢北伐军分担了清军火力。历经三年鏖战,1856年,杨秀清指挥太平军击败清军江北、江南大营。至此,太平天国占据长江以南大部,与清朝划江而治,国势升至巅峰。欲望是把双刃剑翻开人类所有的斗争史,你会发现什么无间道、反间计、借刀杀人等从对方内部下手的办法都有神奇的效果。无独有偶,农民起义大多失败的历史教训也深刻地印证了这个道理:堡垒都是从内部被攻破的。那些领导起义的农民领袖在起初造反的时候,生活艰苦,生命没有保障,活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反而能够抛开个人利益,舍身冲锋陷阵,生猛得不得了。但是在造反事业刚刚有点样子的时候,那些农民领袖或是由于贪图享乐玩女人、或是由于内部权力分配不均,从而开始内斗……这大概与其农民出身没玩过政治有关系,在有机会接触到权力与美女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控制权欲和处理胜利的果实,从而导致失败。南京的洪教主和他的手下们就重蹈了这个比较庸俗的覆辙。太平军自威望很高、能力也很强的冯云山战死之后,军政大权就落到了能力与野心成正比、经常装爹欺负儿子洪秀全的杨秀清手上。其实,小弟们野心勃勃也不一定是一件坏事。只要当大哥的自己有本事、驾驭得当,小弟的野心就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他自己对老大的敬畏感所埋葬,逐渐适应做小弟这一压力不大却前途不小的职业。可惜洪教主正是这一规律的反例。洪教主不仅个人能力有点问题,而且进取心严重不足,尤其是在进入南京后,他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搞搞宗教活动、写写打油诗、玩玩美女(史书记载说洪秀全老婆的数量在八十个以上)等低级趣味十足的腐败生活上。洪秀全沉溺于腐败生活的不作为让杨秀清给自己的图谋不轨做好了思想预备:这些年来,论处理政事、论出兵打仗,他洪秀全起了什么作用,他能比得上我吗!这天下是谁打下来的,是我杨秀清!洪秀全必须退位!杨秀清的心中有一个声音在呐喊。1856年,杨秀清的时机似乎到了。这一年有两件大事发生:一是杨秀清此生的得意之作,率太平军击败清军江北、江南大营。二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了。顺带插一句,列强本来很看好洪教主的这个信奉基督教的政权,有心跟洪教主来个里应外合,合伙灭掉清朝,然后搞搞商务合作什么的。但在派人接触过洪教主之后,这个想法就破灭了。首先是洪教主的基督教义太山寨,让人无法接受,然后是洪教主太不与时俱进,坚持将列强当做藩属国来对待!杨秀清在对待列强的态度上少见地跟洪教主保持了一致:我太平军的实力足以消灭臭虫(清军),何须与尔等海外番国合作!虽说杨秀清先生瞧不上英法这种藩国的实力,但他对英法联军与清军厮杀替自己分担火力的行为还是持赞赏态度的。清军新败,且要应付英法联军,无力挑起新的战事,洪秀全这个废物只知道把自己关在宫里风流快活,现在岂非是我杨秀清夺权的上佳时机?杨秀清仿佛看见自己登上了太平天国的头把交椅。野心够大,实力够强,还有什么能阻挡杨秀清夺权的脚步?于是乎,杨秀清越来越热衷于上帝下凡表演事业,但是剧情老套不说,连台词都懒得创新,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秀全!你犯了错误,你知道吗?刚才你们说的那事儿应该是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才对……譬如杨秀清同志的意见就很中肯嘛,怎么,你不愿照做?那好,把屁股准备好吧,挨了打你就知道怎么做了。虽是老套路,毫无新意可言,但效果很好。洪秀全发现,自己的支持者一个一个地消失了,自己发布的命令的有效范围仅限于自己的王宫,天京城里几乎都是杨秀清的人。洪秀全被架空了!获得初步胜利的杨秀清,放松了警惕。在杨秀清眼中,现在的洪秀全不过是一个任他宰割的弱者而已。但杨秀清错了,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低估了自己的对手!他的对手可不仅仅是洪秀全,他得罪的高级同僚太多了,里面有开国元老北王韦昌辉、新贵燕王秦日纲,甚至还包括被杨秀清自己看成心腹的中央大员——丞相陈承瑢。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被杨秀清借机在众将士面前狠狠地鞭打过屁股,他们都被杨秀清的极度专权伤过自尊,他们都受够了天父下凡这种无休止的精神折磨,他们都想让杨秀清去死!而且,洪秀全也不是真傻,他之所以任杨秀清作为,只是因为一个字:忍。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务必要一击必中,所以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反击机会。现在机会来了,杨秀清轻视于他,暂时不会动手,对他而言,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于是,一场著名的大悲剧在两位超级大牌导演杨秀清和洪秀全的努力下按照历史规律正式上演了。“天京事变”1856年9月,洪秀全密令韦昌辉、秦日纲(有史料说秦日纲并没有收到洪秀全的密令,是被韦昌辉拖下水的)领兵回京救驾。韦昌辉积极响应,率精兵三千急进,与秦日纲在天京城外会合,在陈承瑢的接应下,趁夜色掩护秘密进城,突袭东王府。杨秀清根本没有做好被杀的思想准备,一代枭雄就被诛于睡梦之中!照理说,杨秀清完蛋了,洪秀全本应该很开心,但洪秀全实在是难以高兴起来,因为杨秀清的人虽然死了,但他的专权精神并没有随之而去。韦昌辉同志完美继承了杨秀清的专权和嚣张。韦昌辉杀掉杨秀清之后并没有收手,反而继续高举屠刀,又杀掉了近两万人。当然,他说自己是在从事光荣的平叛事业,他杀掉的都是杨秀清的人,是反贼。只不过,定义谁是反贼的权力,掌握在他韦昌辉手中。总之,他说谁想造反那个人就必须想造反,他想杀谁就杀谁。许多得罪过韦昌辉的同事没有死在清军的刀下,却死在了自己人手中。韦昌辉既没有在杀人之前请示洪秀全,也没有在杀人之后通报洪秀全,这令洪秀全很是担忧。好在石达开是个好同志,洪秀全正担心韦昌辉成为下一个杨秀清,无人可制,石达开就送上门来了。石达开为表诚意,只带了几个随从回京调解,让韦昌辉不要滥杀无辜。韦昌辉在回复石达开之前做了一道算术题,当年的六人领导班子,冯云山、萧朝贵战死,杨秀清被杀,现在只剩下洪秀全、韦昌辉自己和石达开三个人,如果再减去一个石达开,那么他韦昌辉在朝堂上的视野将是何等开阔!那么他韦昌辉的表演舞台将是多么的宽广!被更高的地位、更大的权力冲昏了头脑的韦昌辉给了石达开一个很特别的答复:我要杀掉你,除掉你这颗绊脚石!意外发生了,石达开因其完美的生活和工作作风在平时深得人心,于韦昌辉率领大部队包围翼王府之前,在众人的帮助下趁着夜色逃离天京。深沉的夜色完美隐藏了石达开的逃跑路线,却掩盖不住天京城头韦昌辉气急败坏的怒火,暴怒燃尽了韦昌辉本就不多的理智:我韦昌辉杀不了你石达开,就先杀掉你在天京的家人收点利息!韦昌辉这一念之间的冲动就断送了他的生机。道理很简单:一、不杀石达开全家,石达开不一定会挥军反抗;你杀人全家,石达开挥军反抗是一定的。要命的是,石达开不仅手下很多,而且战斗力也很彪悍。二、杀石达开全家会让更多的人站在石达开那一边。三、杀石达开全家不如软禁其全家,要挟石达开,给自己留一条退路。韦昌辉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只能说他已经疯了,疯子做事是不需要理由的。逃得一命的石达开还没来得及享受劫后余生的喜悦就收到了全家被杀的噩耗。韦昌辉,不报此仇,我石达开誓不为人!石达开迅速挥师进逼南京,要求洪秀全诛杀韦昌辉以谢天下。韦昌辉本来想抓住洪秀全来个鱼死网破,但石达开陈兵城外,城里的军民也已经恨透了他这个杀人狂魔,外有雄兵,内有群众基础,韦昌辉岂能成功?不出所料,韦昌辉造反失败。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玩火者必将自身葬送在烈火之中!接下来,洪秀全以叛乱的罪名杀掉了韦昌辉、秦日纲和陈承瑢三人,给杨秀清平反,并在名义上让石达开总理政务,但实际上提拔自己的兄弟们为王,处处挟制掣肘石达开。1857年,深感自己不受领导信任的石达开,不愿因权力斗争引发窝里斗的悲剧重现,遂另起炉灶,带兵“远征”不归。六年后,石达开转战四川,被大渡河百年不遇的提前涨水所阻,疲惫的英雄就此走上末路。前有天险,后有追兵;苦战不胜,兵败被俘。后遭凌迟大刑,结束了他那灿若流星的一生,时年32岁。面对凌迟的痛苦,石达开一直默然无声。他一世风华,惯看秋月春风,再多成败,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空。一声叹息,唯有以酒祭英雄。……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太平天国从此由盛转衰。这就是“天京事变”,又称“杨韦内乱”。有很多人对洪秀全把叛乱的帽子送给韦昌辉却给杨秀清平反的做法感到不解,其实只要你站在洪秀全的立场上,就很容易理解此事。道理很简单,杨秀清有天父下凡的“特权”,信众深信不疑,如果天父下凡的杨秀清被定性为谋反,那么天父之子下凡的洪秀全又算什么?如此一来,太平天国的合法性恐怕就要动摇。更何况杨秀清本非直接死于洪秀全之手,而韦昌辉的形迹又太过猖狂,众人与洪秀全均容纳不得,所以事后的处理必然是顺水推舟地将一切责任推到韦昌辉身上,继续肯定杨秀清并利用其死后的剩余价值。若是按照正常剧情,“天京事变”后的太平天国本应就此元气大伤,一蹶不振直至灭亡,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因为继石达开之后又一位天才将领横空出世,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凭一己之力,几乎挽狂澜于既倒。他出身贫寒,从小兵一步步成长为百战将军,他文武兼备、智勇双全,此人就是忠王李秀成!1858年,李秀成击破清军重建的江北大营!1860年,李秀成击破清军重建的江南大营!江南大营的硝烟未散,李秀成已率大军收复除上海、镇江之外的江苏全境及浙江大部,控制江南财税。此所谓“太平天国中兴”。李秀成能取得这么辉煌的战果,首先要感谢以天生猛将的陈玉成(陈承瑢的侄子)为代表的一众优秀同事的群策群力,然后得感谢洪教主没有捣太多的乱子拖后腿,最后,还必须得感谢一支友军的大力配合,这支友军在北方为他分担了不少清军的火力。捻军在太平天国横扫南方的时候,大清帝国的北方也起火了:一位安徽人扯旗造反了。扯旗造反的这位仁兄叫张洛行。与同样来自安徽的老前辈朱八八(朱元璋)从撞钟的和尚转业到起义战士的经历相比,张洛行就逊色一些,因为他在起义前就已经是杀人放火的专业户了。要说张洛行其实出身不错,家里是地主。在那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年代,能吃饱穿暖的他完全就是过着中产阶级的生活,简直羡煞了旁人,不过张洛行并不满足。他是一个有野心并且喜欢冒险的人,绝不满足于小富即安。于是他开始努力赚钱,只不过他赚钱的方式有点特别——贩卖私盐。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食盐的税收都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所以食盐由国家垄断经营,属于受管制物品,任何贩卖私盐的个人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是要被杀头的。但是张洛行不这么想,海水就在那里搁着,我不晒有人晒、我不卖有人卖,放着这么容易的发财之道不用,那是缺心眼。而且张洛行不怕违法,他有钱,还讲义气,因此他有很多来路不正的江湖朋友。后来,他就以这些朋友为骨干,组织起了一支不小的武装,搞起了武装走私。自然而然,他的私盐生意越做越大,当地的政府也拿他没有办法。1852年,张洛行眼瞅着洪秀全的事业做得如此红火,都快当皇帝了,张洛行意识到,自己要是还不行动到时候连汤都喝不上。于是他也在兄弟们的支持下,团结种不上土地也吃不上饭的农民朋友,扯起了造反的大旗。这支起义军,史称“捻军”。自此,太平天国与捻军南北呼应,搞得天下大乱。得益于在贩私盐的岁月里跟官府的反复交锋,张洛行的嫡系部队成员都特别擅长一种战法——运动战,一种特别适合防守反击的战法。当清军进攻时,他们就大踏步地退却,然后趁清军不备突然来个回马枪,或者在一个地区转圈圈,拖到清军疲倦,忽而攻之。清军,我们要在奔跑中打垮你!一时之间,清军被捻军打得节节败退。就在和清军你进我退你死我活的斗争中,捻军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大,基本上在江苏、山东、河南、安徽等省来去自如。满汉之别就在太平军、捻军与清军内战时,英法联军来了。咸丰没有“攘外必先安内”,而是做了抵抗,只不过既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又死爱面子,结果只能无奈地割地赔款,然后死掉了。咸丰挂得倒是轻松,却给老婆留下了一个大乱摊子。对慈禧来说,摆平顾命八大臣之后,接下来的工作重心自然是搞定洪秀全和张洛行。慈禧心里清楚,要想把屁股下面的椅子坐稳了,最好的办法就是平定太平军和捻军,要平定这些农民起义,就必须用对人,用最能打仗的大臣去替她对付太平天国和捻军。慈禧的思路很正确,但她看中的几个大臣都不是满人,而是汉人,这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慈禧又没病,她为何放着满人将领不用,而是去提拔汉人?答案很简单,无将可用,无兵可用。清朝的正规军——满军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以及由投降的明军整编而成的绿营,除了战斗力较强的“僧林格沁牌”蒙古骑兵是被英法联军和捻军打残的以外,其他几支正规军与很多王朝末年的正规部队一样,也彻底腐化了。抛却吸食鸦片不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不是合格的将兵,他们之所以当兵就是为了吃饭挣钱。换而言之,他们把重要精力放在了搞第二职业之上。良心好的替人帮工、做点小本生意,良心坏一点的就敲诈勒索、收

                      久久精品国产99范冰冰免费“仙人引路”。晋宏逵:太和殿一共八条戗脊76,上面有八组脊兽。每组里面的前几个脊兽没有什么奇怪的,但由于它是全国等级最高的建筑,所以它上面的脊兽用到了十个。全国其他任何一个地方的最高建筑,脊兽只有九个。每组中的第十个脊兽,在全国只有故宫才有。王鲁湘:在全世界也只有这八组。所以你别看它是一个普通的琉璃件,从唯一性来说也是价值连城的。晋宏逵:而且它的形象很奇怪:形似猴,却背生双翼,手持金刚宝杵。王鲁湘:它应该叫什么名字?晋宏逵:文献上也没有确切的记载,在文字上是写成“行什”,似乎就是个排行,也有人说是雷公。王鲁湘:应该是雷公。古艺犹存从明永乐到清乾隆,紫禁城历经三百多年的修建与修缮,终于成就了今天展现在世人眼前的模样。百年大修,从古建筑本身的修护,到附着其上的古老技艺的传承,不仅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修缮和保护,更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和抢救。只有把这些都做好,这份遗产才称得上完整、真实。千百年来,中国古典建筑的古老技艺和工程方法一直沿用至今。我们今天在大修中运用的工艺和600年前明朝工匠的手法并无二致。李永革77:故宫在古建传统工艺技术的传承方面做得还是比较好的,这套班底是从五十年代初建立的。我们以前有一个副院长,叫单士元,老先生对这方面非常重视,五十年代初就把这些行业中身怀绝技的十位著名老匠人请到故宫,号称“十老”。现在故宫里四五十岁的这些匠人,基本上属于“十老”的第三代了,但这些人都是受过真传的。现在我们这还有祖孙三代都在故宫工作的人。故宫传统工艺中最奇妙的就是彩画。故宫里的彩画应该说是全国等级最高的彩画。画彩画在过去有个行话,叫“高彩匠”,这个画法和在纸上画是不一样的。比如在建筑上画一个人物,和在纸上画比例就不一样。一般画一个人物,头部的比例大约占人体的七分之一,但在高处画一个人物的话,他的头部就占六分之一,因为人是仰视。倦勤斋屋顶通景画局部倦勤斋屋顶通景画细部位于宁寿宫最北端的倦勤斋室内装饰修复,是此次大修工程的一个重点、难点。倦勤斋修建于乾隆年间,为了让自己归政后有个娱乐休闲的好去处,乾隆帝对倦勤斋的内饰设计可谓煞费苦心。其中最令人叫绝的是屋顶上的一幅通景画,它融西洋透视技法和中国绘画装潢技术于一身,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宝。王鲁湘:让我感到特别惊讶的是,这个内饰设计走近的时候看,画的全是一朵一朵的紫藤花。一开始看是平面的,没怎么在意,然后我往乾隆看戏的宝座上一坐,再仰头一看,当时就腾地一下站起来了。天顶上那些紫藤好像全垂下来了,它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视觉上的幻觉。晋宏逵:它那藤萝花不是圆的,不是一团一团的,而是有透视的。它的各个方向都和人的视觉相适应,朝着不同的方向展开。王鲁湘:但是我一坐下,就全都变成垂直的了。晋宏逵:这因为这个画就是为这个位置设计的,所以在这个位置上看就是垂直的。通景画的修复工作完全按照传统工艺流程进行,整个过程共花费了近百道工序。如此大面积的画面修缮对于故宫的专家们来说也是一次严峻的考验,为此,美国世界文物保护基金会特意选派专家进行技术支援。历时一年多的努力之后,通景画的修复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故宫此次大修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最成熟的古建及文物修复技术,并且通过多次试验,大胆地采用了一些以前从未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以确保修缮过的建筑得以长久地保存。李永革:以前的传统工艺缺乏一些数据方面的规定,完全是凭经验,像油的熬制、灰的配比、油漆的颜色,以前全是凭经验搭配和运用。这次我们通过现代的一些检测手段进行检测,然后科学地进行修复。另外,这次我们和外边的一些科研部门也进行了大量的合作。像屋面、苫背,以前的修复就是凭经验一遍一遍地往上上灰背,这次我们通过和科研部门合作,对灰背的抗滑移也做了检测工作,保证修出来后万无一失。曾经的故宫,庞大而神秘,甚至还有点儿老朽。几十年过去,这个古老的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这些对故宫实在算不上什么。她依然安详地端坐在北京城的正中,沿着那条中轴线一路向南,黄河、淮河、长江、珠江,一眼望穿,笑看风云。如今的故宫,正在技师和工匠们的手中,正酝酿着新一轮的胎动……试看天下英雄,谁主神州沉浮!在被征服者是先进民族,而征服者却处于半开化状态的情形下,就像北方民族侵入罗马帝国,或蒙古族入主中华帝国时那样,野蛮人通过军事征服所赢得的权力,能使之与被征服的文明民族达到同等水平,并共同向前发展,直到被对方同化为止。一方拥有实力,另一方拥有智力;前者需要被征服者的知识和技艺,后者则羡慕征服者的权力。于是,野蛮人将文明人请入他们的宫廷,文明人则向野蛮人开放了自己的学校。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第330页1644年明朝的灭亡和清朝的勃兴,是中国历史上所有改朝换代事件中最富戏剧性的一幕。虽然明朝皇帝于北京皇宫后的煤山自杀仅六星期后,清军便占领了紫禁城,但明清两朝的嬗替,决非一次突如其来的事变。无论是我们现在所持的公正观点,还是当时在明朝臣民和清朝征服者中流行的观点,都承认1644年的事变,肯定是17世纪明朝商业经济萎缩、社会秩序崩溃、清朝政权日益强大这一漫长进程的组成部分。对当今的历史学家们来说,明朝末叶中国与世界货币体系的关系是相当清晰的。由于国际收支经常出现有利于中国工商业的赤字,白银从全世界源源流入中国。中国,自罗马时代以来便是欧洲货币的归宿,17世纪通过与西属菲律宾的贸易,又成了美洲白银的主要吸收者。西属美洲所产白银,有20%被西班牙大帆船直接运过太平洋到达马尼拉,然后运往中国购买丝绸和瓷器。还有一部分美洲白银,通过中亚贸易到达俄国的布哈拉,然后间接转入中国。美洲新大陆出产的贵金属,有一半之多经上述渠道流入中国。加上每年来自日本的15万到18.7万公斤白银,在17世纪的前30多年中,每年流入中国的白银,总量约达25万至26.5万公斤。1620年至1660年间,欧洲市场爆发了贸易危机,以西班牙的塞维利亚为中心的世界贸易体系遭到沉重打击。中国尽管与欧洲相距遥远,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严重影响。在17世纪20年代欧洲贸易衰退之前,停泊于马尼拉的中国商船每年多达41艘,到1629年便降为6艘,加之当时与中亚贸易的萎缩,新大陆输入中国的白银便大大减少了。17世纪30年代,白银又开始大量流入中国。西属新大陆的白银又从海上源源运至马尼拉,大量日本白银被澳门人带到了广州,而更多的白银则从印度的果阿经马六甲海峡流入澳门。但不久,即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白银流通再次被严重阻断,而此刻正值长江下游地区高度商品化的经济急需更多白银以对付通货膨胀之时。1634年后,菲力浦四世采取措施限制船只从阿卡普尔科出口;1639年冬,许多中国商人在马尼拉遭到西班牙人和土著人的屠杀;1640年,日本断绝了与澳门的所有贸易往来;1641年,马六甲落入荷兰人手中,果阿与澳门的联系也被切断。中国的白银进口量骤然跌落。明朝末年日益恶化的通货膨胀,可能正是白银进口长期不足的严重后果之一——在长江三角洲等人口稠密地区,通货膨胀导致谷价暴涨,给当地城镇居民带来了极大灾难。在1635年至1640年白银进口量骤减期间,那些主要以养蚕为生的人们处境更艰难了。由于国际丝绸贸易萎缩,浙江北部的湖州等丝绸产地迅速衰落。与此同时,天灾和疾疫又一起袭来。从1626年到1640年,罕见的自然灾害席卷中国大地,严重的干旱和洪涝接踵而至。接连不断的饥荒,伴随着蝗灾和天花,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经过这场浩劫,晚明的人口总数大幅度下降。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从1585年到1645年,中国人口可能减少了40%。不管怎样,中国人口的严重下降,恰恰与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同时发生。仅这一点便足以使历史学家们相信,中国也被卷入了17世纪那场困扰着地中海世界的普遍危机。明朝后期,许多亲身经历了那次通货膨胀的人们认为,当时的经济困难主要是由经济的货币化引起的。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人们普遍对社会经济的商业化感到不满,而对一二百年前尚未如此多地卷入商品市场时的那种更具自给自足性质的简朴生活倍加推崇。一部修于17世纪初的地方志,曾将弘治朝(1488—1505)宁静的道德与经济生活,同嘉靖朝(1522—1566)社会的混乱与瓦解进行了对比:前者田宅丰裕,林木遍野,村舍安宁,盗贼匿迹;后者则财产频繁易主,物价不稳,贫富分化,市场繁杂混乱。进入17世纪后,情况更加恶化。人民大量破产,十室九贫;少数豪富,依财仗势,奴役穷人;天地之间,金钱似乎支配着一切。也有人认为明末的经济衰退,是由于制度的破坏导致了整个社会秩序的崩溃。按明朝旧制,田赋由里甲乡官征收,军饷由自给自足的世袭军户承担,丁役则通过征发徭役或由列名匠籍的世袭匠户提供。这种制度的运转,依赖于中央政府维持有效的户口登记和赋役分派程序的能力。然而,经济的货币化,都城迁至远离长江三角洲主要产粮区的北京,以及中央官僚机构缺乏合理程序以维持理想的、自治的社会组织单位,全都促使这一制度日趋瓦解。例如,官僚和贵族靠朝廷俸禄为生。明初建都南京时,俸禄按稻米若干斗计算;都城北迁后,原来的实物俸禄改以货币支付。起初是纸币,后来是布帛,最后是白银。兑换比率以当时谷价为准。此后两个世纪,谷价不断上涨,而以银两计算的俸禄则保持着相对的稳定。到1629年,朝廷每年向在朝的官僚、贵族(仅在京城的就多达4万人左右)发放的俸禄,只有15万两,不到国家财政预算的1%。这点儿俸禄当然少得可怜,所以,各级官吏不得不通过贪污受贿等非法途径获取额外收入,以维持生活。1643年,崇祯帝决定检查一下军队供给系统的可靠性,遂遣人暗中查核拨给兵部的4万两军饷究竟有多少发到了驻守辽东的士兵手中。结果他得到的报告是:全部军饷均未到达目的地,都在下发过程中无影无踪了。许多大臣认为,正是明朝皇帝,而不是别人,应该对此负责。尤其是万历皇帝(1573—1619年在位),屡次公私不分,挪用政府开支修建宫室,并允许主管其膳食的官吏从所有花费中照例扣除20%作为酬金,而不问他们在其他方面榨取了多少油水。尽管万历皇帝特别昏庸和不负责任,但他也不过是在紫禁城内豢养着一大群奴仆的明朝诸位皇帝中的一个而已。17世纪初,北京皇宫中有3000名宫女和近两万名宦官。这些宦官要照料后妃的生活,但这只是其全部职责中的一小部分。作为皇上的私人奴仆,他们支配着由12监组成的庞大机构,控制朝廷的税收与国库,管理由国家垄断经营的盐业和铜业,征收皇庄土地的田租(有一个时期,皇庄田土占全国私人田产总数的1/7,京畿8个州、府的大部分土地,都归皇庄所有),统辖护卫京师的禁军,并组成一个完全脱离正常司法系统,拥有逮捕、审讯乃至处决之全权的秘密警察机构(即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明朝皇帝以宦官为左膀右臂,致使宦官数量遽增,逐渐超出了朝廷的供养能力。他们在宫内贪污受贿的机会无穷无尽;及至明末,一些宦官机构终因朝廷无法承受这一巨大财政负担而被撤销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明末的宦官经常以钦派税监之身份,在商税、关税等固定税收之外,进行额外搜刮,但他们仍不能养活自己。1618年,尽管为应边关紧急而加天下田赋,户部仍然只侥幸收到210万两应收税银的70%。部分地靠国库帑银填充的皇帝私囊,情形也不佳。有一段可能发生在1643年的宫内轶事,虽有点儿滑稽,却恰当地反映了当时内廷府库虚竭的情况。这年秋季,崇祯帝打算清点其宝库。守门人被传唤后,却一再推脱说找不到启门的钥匙。最后,巨大的宝库还是打开了,只见室内空空如也,唯有一只小红箱,盛着几张早已褪色的收条。宦官不仅是个明显的财政负担,对大众来说,他们还是晚明许多皇帝与外朝大臣隔绝的象征。作为内廷与外部世界的媒介,掌印太监们不久便承担了向皇上传递外朝大臣的奏章的责任,并为皇上起草诏书和敕令。于是,皇上便无须亲自处理日常事务了。由于在明初,太祖(洪武皇帝)、成祖(永乐皇帝)等都利用私人特务来强化对朝廷的控制,宦官的势力遂不断增长,致使明朝后期的皇帝反而失去了控制大臣的能力与权威,有时甚至沦为专权宦官的傀儡,而几乎完全见不到其他大臣。从1469年到1497年,没有举行过一次朝会。进入16世纪后,世宗(嘉靖皇帝)和神宗(万历皇帝)都仅仅主持过一次各部大臣参加的朝会。于是,那些从未见过皇上——那个深居宫中的幽灵——的大臣们必然会失去对他的信赖。为了实现自己的意志,他们便与某个掌印太监结成联盟,或组成他们自己的非正式的(和非法的)政治集团,以推行自己的主张。由科举制派生而来的政治庇护的惯例,进一步加深了这种派系活动。至17世纪20年代,朝廷终于出现了深刻裂痕,爆发了一场政治清洗,以及东林党等文人士大夫集团同专权宦官魏忠贤之阉党间的残酷党争。由于派系活动的影响,甚至细小的分歧也会激起轩然大波,而结果常常是双方僵持不决。在这种经济和政治形势下,明王朝的社会结构开始瓦解。到崇祯年间(1628—1644),大量饥民涌进城市,以乞讨或偷盗为生;中原农村一片荒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在这些年中,穷苦人民的不满日益增长,士大夫们也因贫富之间不断增强的敌意而大为震惊。当时流传的一首民谣生动地唱道:老天爷,你年纪大,耳又聋来眼又花。你看不见人,也听不见话。吃斋念佛的活活饿死,杀人放火的享受荣华。老天爷,你不会做天,你塌了吧!。此外,公用事业也崩溃了。1629年,朝廷为缩减开支,将驿递系统砍去了30%,结果导致了通信的中断,各官府不得不自己出钱雇人传递文书。由于驿站大量空缺,王朝的“血脉”严重阻塞,1630年以后,地方官府甚至不能肯定他们的奏章最后能否送达京师。整个30年代,全国各地由私人经营的公用事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其中包括消防、公共工程、水利、慈善、赈济等,甚至还包括公共法律与社会秩序的维护。一些谨慎的地方官出钱雇人组建私人武装,许多乡绅也纷纷训练他们自己的“乡兵”,用以自保。因为门外的敌人可能是造反的农民,也可能是朝廷的兵将。1636年,明将左良玉率三万军队入湖北追剿张献忠,当地居民为保护妻女的贞操和自己的性命,纷纷逃入山寨。至1642和1643年间左良玉倒戈反明时,江南人民感到他的军队比起义军更为可怕。无论是为皇帝而战,还是和农民军一起致力于推翻明朝的统治,像左良玉部这样的军队始终代表着明朝最后几十年间那些不受约束的军阀势力的一般活动方式。于是,稳定的社会组织逐渐让位于游动的军事政权。最后,一个早已被它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所击溃的王朝,便被推翻了。1645年,即清军占领北京的第二年,摄政王多尔衮对明朝的灭亡作了中肯的评述:崇祯皇帝也是好的,只是武官虚功冒赏,文官贪赃坏法,所以把天下失了。清朝统治者最终夺取了崇祯帝及其祖先的天

                      分割的领土,成功化解了日本的阴谋。25岁的孤胆书生成功捍卫国家领土主权,顿时让宋教仁成为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成为当时的励志典范。若当年的清朝也有“感动大清1907十大人物”之类的评奖活动,宋教仁势必轻松高票当选。后来,袁世凯同志将宋教仁的英雄事迹汇报给了病重的国家最高领导人慈禧。慈禧听过之后,也甚为感动,随即发出最高指示,取消了对宋教仁的通缉令。宋教仁因此成为唯一一个被慈禧认定为乱党却又平反的人。不过宋教仁并没有被慈禧感动,他继续坚持造反,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为革命党颠覆清朝的事业立下了不小的功劳。清朝完蛋后,宋教仁并没有松懈下来。因为驱除鞑虏只是他的初级理想,他还有终极理想——对人治说不,实现依法治国,实现民主宪政。这个终极理想就是他在日本精研宪政和法律的根本动力,也是他醉心于组建国民党的原因。在继续讲宋教仁的故事前,这个枯燥的政治名词“民主宪政”是必须解释的,因为接下来它会屡次出现。民主宪政,大概是说创建完备的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政治制度,以限制政府滥用权力、规范公民行为,为人权和民主保驾护航,实现社会公正。如果上面这段话难以理解,请大家拿民主宪政的范例美、英、法三国作参照物,帮助理解。如果还是想不明白,那就记住这句话:分权制衡是核心,依法治国是手段,自由民主是目标。好了,之前多次提过宋教仁组建国民党的事情,下面就来说一说花费了宋教仁大量精力和心血的国民党。一个耳光换来国民党在《临时约法》中,有一条对袁世凯之外的人都有利的约定。原文如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其国会之组织及选举法由参议院定之……”也就是说,最晚在1913年2月,袁世凯必须举行国会选举。在选举中获得票数最多的那个党就是执政党,负责组阁以及出任内阁总理。国会选举结束后,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前面的那两个字才能正式去掉。所以,一切有抱负、有声望、有实力的同志,纷纷组织政党,进军国会选举。于是,一场场热火朝天的组党运动开始在全国各大城市相继上演。粗算下来,全国大大小小的政党居然有近三百家。当时的入党门槛比较低,只要你是个人物,就可以同时加入多个党派,成为跨党人士。若是你没有跨过党,都不好意思出门跟别人打招呼。所以有些猛人同时成为十几个党派的成员。像赵秉钧赵总理都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入了多少个党,很是令人抓狂。好在像样的党派并不多,咱们挑重要的简单说一说。江亢虎的“中国社会党”,是第一个成立的党派。“中国社会党”虽是一个小党,却很有特点,他们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扛起“社会主义”大旗的政党组织。略提一句,李大钊同志是该党的天津支部干事。然后是张謇、章太炎“章疯子”等人的统一党,黎元洪的“共和党”,还有汤化龙的“民主党”,这三个党基本属于立宪派的大本营,实力很强。接下来是传说中的国民党。自从辞去内阁职务后,宋教仁开始了人生中最为辉煌的一段历程,凭借着自己的博学、口才与努力,以及同盟会和革命党的名头,他很快合并了好几个小政党,于1912年8月在北京成立了全国第一大政党——国民党,同盟会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名义上孙中山是国民党的理事长,但实际掌权的是宋教仁。孙中山这会儿正醉心于他的铁路实业计划,哪有心思过问党务。相比孙中山、黄兴等人,精通宪政和法律的宋教仁对现代政体的认识显然更加深刻。他是真的理解民主政治中关于“立法权至上、权力制衡”的真谛,而他试图领导国民党夺取国会选举胜利,并组织完全政党内阁的想法,称得上是教科书式的经典范例。不过,创下了经典范例的宋教仁同志,也犯过一个经典的错误。话说有几个党派在接受国民党合并之前,提了一个要求:合并可以,但是不能把你们同盟会原有的“男女平等”写进党纲,而且不许女性加入国民党。宋教仁一琢磨,觉得还是赚了,那就答应吧。虽然宋教仁这种开历史倒车行为的出发点并不坏,虽然也不多一个宋教仁歧视女性,如汉字娱、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哪个不歧视女性?但宋教仁的行为还是惹毛了同盟会的“大姐大”唐群英女士(曾国藩的弟媳、秋瑾的邻居)。唐大姐可不管宋教仁的动机是什么,就认定他歧视女人就是不对。脾气火暴的她迅速做出回应——赏了宋教仁一个响亮的耳光。令宋教仁十分郁闷。好了,让犯了错的宋教仁同志在一边凉快会儿,咱们先来招呼一下熟人梁启超。离政府最后大选的日子越来越近了。群英聚会,风起云涌。在海外流亡十多年的梁启超也回国了。梁启超是带着大干一场的兴奋和自己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回来的,他觉得新生的中华民国会是自己实现政治抱负的好舞台。梁启超带着兴奋来到了北京,他要去见袁世凯。得知骂了自己多年的梁启超如今有心投奔自己,袁世凯也很兴奋,他以很高的规格和很低的姿态接见了这个曾经的朋友和敌人。二人见面后,也没多提当年的往事,客套完毕就进入了主题。梁启超向袁世凯亮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他说,民国的政治力量可分为三派。第一派是袁世凯的军政实力派,第二派是立宪派,第三派则是革命派。第一派不需要组成政党,第二派需组成政党,第三派则改造为政党。军政实力派掌握实际的行政权,立宪派与革命派则组成政党在议会中竞争立法权,立宪派应与军政实力派联合起来反对革命派。如此一来,就能顺利地完成民国的平稳过渡。袁世凯听完后,觉得梁启超的这套理论不仅很得三权分立的精髓,还大大降低了革命党造反的风险,便肯定地告诉他:“你的计划我支持,我办事你放心。”两人一拍即合。袁大总统出钱,梁启超出嘴,全国第二大党——由“共和党”、“统一党”和“民主党”合并而来的“进步党”出现了。进步党的纲领是“国家主义”,大概是说他们认为目前民智还不成熟,应该走精英治国路线,加强中央集权,这样有利于国家稳定,有利于提高建设国家的效率。俨然是要与国民党的“民主主义”掰手腕。政党到齐了,接下来的事情自然是拉选票。鸡飞狗跳的国会大选对国人来说,政治选举是个新鲜玩意儿,不过有搞民主共和的美国这个经典例子摆在那儿,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国会大选的重中之重就是如何选出合适的选民。饭要一口一口吃,民主也要一步一步来,就那时候的国民素质,也不可能搞真正意义上的普选。所以当时政府对选民的要求还是挺高的:一、年龄限制:年满21岁以上;二、居住地限制:在选举区内住满两年以上;三、财产限制:年纳税两元以上,有价值五百元以上不动产;四、学历限制:小学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五、仅限男性(仍然歧视女性)。由此,各省登记的选民在四千万以上,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实事求是地说,这个进步的幅度应该不算小。1913年2月,在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已将近一年的时候,中国举行了历史上第一次国会大选。为了在国会大选中取胜,大家都在努力竞选。作为当时中国最大政党的实际领导人,31岁的宋教仁当然也是忙着在全国各地巡回演讲拉选票。他的口号“依法治国,民主宪政”以及“政党内阁”的理念,要比立宪派的“国家主义”更有市场,他的演讲也极富煽动性,争取到了广大民众对国民党的支持。宋教仁为他理想中的共和国在努力着。成功似乎离他很近很近。民主渐入人心,有野心的政治家都在努力竞选,这比为了争权动不动就抄家伙打仗要进步太多了。可是,成功又似乎离他很远很远。竞选中,各地各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无所不用其极,很少有人去遵守规则。如拉票、抢票、毁票,金钱贿买,甚至还有暴力威逼与胁迫。如果光说他们的所作所为,大家肯定想不到那是国会选举,还以为是如今的村长海选。稍微厚道地说,初次选举出现这些乱象实在不算新闻。即使是现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选举丑闻也是层出不穷,更别说一百年前初尝民主共和的中国。要怪,只能怪选票是个好东西。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混乱的年代。但无可否认,这也是一个自由的年代,一个朝气蓬勃的年代。也许,他们过于年轻甚至冲动,以至于还不具备驾驭中国的能力。可正因为年轻,他们才充满了热血豪情。他们是在为理想而不是金钱做着不懈的努力。所以我们应该钦佩他们,钦佩他们的热血澎湃和赤子报国之心,钦佩他们能把青春奉献在那变革的年代,钦佩他们能把热血奉献在那牺牲的年代。宋教仁的努力很有成果,国民党在国会大选中获得了多数议席,按照《临时约法》规定,应该让国民党的理事长宋教仁出任内阁总理。国民党在竞选中的胜利不仅使全党一片欢腾,也令宋教仁意气风发,思绪纵横:组阁就在眼前,执掌中国在望,也许用不了太久,我就能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实现那个自己为之奋斗终生的报国救民的伟大理想——实现民主宪政,实现依法治国。回望前半生,我虽历经坎坷,却屡次转危为安,更上层楼,如今更是有幸成为主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员,此生夫复何求!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危险正慢慢向他逼近。第十章民国第一疑案

                      宋教仁之死

                      1913年3月20日晚十点,上海火车站(老北站)进站口。枪声响起!准备从上海去往北京的宋教仁痛苦倒地。循声望去,只见人群中一个黑色的身影不顾一切地逃窜。送行的好友黄兴、于右任等人大惊失色,赶紧将宋教仁送往医院。宋教仁是背后中枪,子弹斜穿到腰部,肾脏、大肠均被击中,更可怕的是,这颗子弹上竟然有毒!暗杀!毫无疑问,这是一桩精心策划的政治暗杀,目的就是要置宋教仁于死地。宋教仁知道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便强忍疼痛呻吟,对陪护左右的好友黄兴、于右任口授遗嘱,说有几件事情还需同志们相助。第一件事情,克强,你给袁大总统发一封电报,算是我的政治遗嘱吧。电报里就说我不行了,我让人用枪打了,但是不要以我为念,希望以后袁大总统继续沿着议会选举、阳光参政、公平竞争的宪政民主道路循序渐进。第二件事情,把我所有的书都捐给南京图书馆。我没什么钱,家里也穷,而老母亲尚在,请克强你们这些朋友帮我照顾母亲。第三件事情,诸位同志要继续奋斗救国,勿以我为念而放弃责任。一个将死之人,在忍受巨大痛苦折磨的同时,没有去想是谁杀了自己,没有去请同志们为自己复仇,他想的只是他忠诚的国家、热爱的人民和挚爱却有亏欠的老母亲。虽为国尽忠、为母尽孝二者不可兼顾,可他仍对自己宪政救国的理想矢志不渝,这是怎样的胸怀和境界!说实话,可能在这之前,宋教仁给人的印象还只是一个才情横溢、热血满怀的爱国青年,隐隐有些毛躁,不够扎实,性情外露而缺乏城府。总而言之,他更像一个学生会干部,更适合的工作是组织大家参加社团活动、上街撒个传单什么的,绝对不被人看好是一个内阁总理的合适人选。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却向世人展示了他的坚韧、宽容和赤心奉国。这样的人,即便有这样那样的不足,我们都应该给他一个赞。因为我们中国向来不缺精明的政治家,不缺任劳任怨的实干家,唯缺纯粹的爱国者!他在最灿烂的时候陨落,他在达到巅峰的时刻落地,他的一生就像划过夜空的流星,虽然短暂,却迸发出夺目的光华。生命有终点,岁月无尽头。3月22日下午,32岁的宋教仁伤重不治,与世长辞,死时双目直视不瞑,双拳紧握不张,眼眶中尚有泪珠,足见他对这个美好的世界是何等的眷恋和不舍。宋教仁死了,天下震动!虽说人类历史的进步总是需要殉道者以鲜血和生命去推动,政治人物被暗杀并不少见,但在中国近代史上,没有哪一个人的死能造成宋教仁那样巨大的影响。他的死,直接导致“二次革命”的发生,阻断了新生的民主共和国的和平发展道路。接下来国家分裂为南北两个政府,孙中山、黄兴分道扬镳,军阀混战,难以计数的各种名目的“革命”蜂起,国家战乱几十年不休。直到1928年,蒋介石北伐成功,张学良东北易帜,国家才算勉强统一。他的死,使得本可脱胎换骨的古老中国,失去了一次千载难逢的转型为民主政体和法治国家的机会。因此,对于“刺宋案”这一改变了中国历史走向和无数人命运的历史事件(也是史称“民国第一案”的重大事件),我们有必要花费相当的笔墨去弄清楚它的来龙去脉和背后的真相。历史上最搞笑的一次结案让人觉得安慰的是,宋教仁被刺杀一案的侦破工作效率很高,破案速度很快。在袁大总统与江苏都督程德全的协调与重赏下,这一次,从未破获过政治暗杀案的上海租界巡捕房,仅仅花了三天,就轻松破获了这起民国第一惊天大案。简单解释下,为什么如此重要的案子要由租界巡捕来查。因为嫌疑人应桂馨家住租界(上海徐家汇路20号)。在中国,租界是不平等条约的产物,外国人在租界内拥有行政自治权和治外法权,中国人不得干涉,所以只能由租界巡捕房来断案。话题回到破案上。根据巡捕房的呈堂证供以及研究宋教仁一案的学者张耀杰考据:此案有人报案,报案人是以陆惠生、张秀泉、邓文斌为首的国民党人。他们向巡捕房举报:应桂馨是主谋,武士英是杀手,古董商王阿发可以作证。这些人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甚至把王阿发给“请”了过来。王阿发说他是一个古董字画商,然后慢慢讲述了事情发生的过程。一个星期前,他去老主顾应桂馨家中兜售字画时,应桂馨说愿出一千银元请他杀一个人。犯法的事他可不会干,因此没有答应。应桂馨改口说,要不你帮我找一个杀手也行,随即把一张照片给他看,说就杀照片上的那个人。王阿发考虑了一会儿,原则性很强的他还是拒绝了这单违法生意。“刺宋案”发生后,他发现各报刊所登宋教仁的照片正是应桂馨之前给他看的照片上的那个人,所以赶紧前来报案。巡捕房的人听他说得言之凿凿,也觉得比较可信。既然有了人证,那就行动吧!于是,抓捕队伍在国民党人的带领下,先在应桂馨先生常常深入基层移动办公的某妓女家将其擒获,随后在应桂馨家中查获了一把枪——后来证实为刺杀宋教仁的凶器,以及一批秘密文件——主要是应桂馨、洪述祖、赵秉钧三者之间的密电。与此同时,在陆惠生的指认下,抓捕队伍在应桂馨家大门外拘捕了一名气喘吁吁的衰男,这个衰仔正是武士英。武士英如此解释为何自投罗网——有神秘人士通知他向应桂馨家里人报讯。武士英被捕后,没有说什么“阿sir,我冤枉啊”之类的鬼话,当场就供认不讳,承认宋教仁就是应桂馨指使他杀的。然而他一周后当庭翻供说,此案和应桂馨毫无关系,是自己出于为中央政府除害的目的行刺,把疑点引向袁世凯政府。接下来,武士英在狱中莫名其妙地突然死亡。他的被捕是个谜,他的供词是个谜,而他的死更是一个谜。后来,应桂馨越狱逃跑,最后被袁世凯派人乱刀砍死。应桂馨死后一个月,嫌疑人赵秉钧也死了。虽然所有的线索就此全部中断,但这并未影响上海租界巡捕房结案。为方便大家理解,特将租界巡捕房的结案陈词简而言之:袁老大指使小弟赵秉钧去杀宋教仁,小弟赵秉钧又找了小弟洪述祖的小弟应桂馨去杀宋教仁,小弟应桂馨又随便找了个路人甲王阿发去杀宋教仁,结果王阿发不干,小弟应桂馨又只好找路人乙武士英去杀宋教仁,结果武士英一干成,那个王阿发就大义凛然地跳出来做了“污点证人”。可信吗?杀宋教仁如此重要的一个人物,居然会有这般荒谬如同儿戏的筹划和安排,也太鄙视中国警察的祖宗袁世凯、赵秉钧了吧!受此结案陈词的影响,在一百年后的今天,不管

                      下,并认为这是他们在军事上和政治上长期努力的结果。清王朝的这一宏伟事业,早在1644年以前——约1618年攻克抚顺之时——就开始了,经过约2/3个世纪才宣告完成,而17世纪80年代初,康熙帝(1662—1722年在位)平定三藩及台湾郑氏政权的胜利,则是这一事业的顶峰。因此,清朝统治的巩固,也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它开始于在明朝北边的准备阶段,经过入关后对明朝旧制加以沿用和调整的试验阶段,最后造成了一种汉、满两种统治方式的精妙融合物。在这种统治方式下,满人和汉人,都不得不接受清廷握有最高权力这一现实,尽管这一权力原来不是它所拥有的。那些帮助满族统治者向儒家的君主模式发展的汉人,在这一起步、协调和完成的政治过程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他们在不同时期充当了不同角色,其社会背景也分别与这一征服过程的几个阶段相适应:最早的是一批在努尔哈赤草创之时便获得了女真贵族身份的明朝境外居民,尔后则有在北方各省沦陷后组成汉八旗军的辽东军户、教会满族人使用洋枪洋炮的山东海盗、为猎取高官厚禄而帮助多尔衮攻占北京的北方乡绅,以及充当清朝媾和大使力求兵不血刃地征服南方的江南学子。也许除了第一种人以外,所有拥护清朝的汉人,对满族人都怀有矛盾的心理。同时,满族人也警惕着与其合作的汉人。满族的君主若不联合汉官,去击败本族的贵族势力,便不可能有所作为;但他们也意识到,若全按汉族传统方式进行统治,则会变得过于汉化,从而失去本族人民对他们的忠诚和爱戴。他们十分感激与其合作的汉人教会了他们如何按儒家方式统治中国,又同样地轻蔑这些明朝的叛徒,鄙视其苟且偷生,谴责其变节卖国。双方的和解导致了满族统治下的和平,使18世纪成了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时期之一,其直接代价则是某种道义上的不安。为清朝效力的汉人,抛弃了明朝末年那种虚幻的道德英雄主义;作为补偿,则获得了实行各种政治改革的现实机会。这些改革确实起到了稳定中央政府的作用,而这正是崇祯时期那些浮夸的文人学士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与满族合作的汉人,有权说他们以“救民于水火”的实际行动完成了儒者的使命,但还是失去了旧日自我标榜的社会理想主义者的自信心。由此引起的不安,产生了两大后果。其一,是放弃了某种理性自主和道义上的承诺,致使道学家变成了御用文人,政治领袖转化为朝廷官僚。其二,是达官贵人对有限改革的热忱日益增强——当朝廷的力量发展到足以使中国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更快地从17世纪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时,这种有限的改革便结束了。尽管这种复兴显得并不彻底,但王朝秩序的重建毕竟使旧的统治体制得以在新时期中继续存在下去。因此,满族人完全有理由为他们以独特方式重建了传统的帝国制度而骄傲;他们虽被视为夷狄,却以自己设计的有效措施解决了中原王朝面临的困境。单为了这一点,汉人对清朝之“洪业”所抱的矛盾心理,就要长期存在下去,只要这个异族王朝对他们的家园依然维持着牢固的统治。

                        李廷先:《史可法的评价问题》,第244—245页;艾维四:《时间与金钱》,第25—28页。几个世纪过去了,一切如旧。无论其来源是旧塞尔维亚(OldSerbia)、阿尔卑斯山、撒丁的银矿,苏丹、埃塞俄比亚或经由北非和埃及的苏法拉(Sofala)的金矿,还是因谷(InnValley)之施瓦兹、匈牙利之纽索尔(Neusohl)、萨克森之曼斯费尔德、布拉格附近之库坦勃格(Kuttenberg)或埃尔茨山脉的银矿,以及16世纪初期以后西北各国的银矿——无论来自何地,这些曾被吸引到地中海沿岸居民生活中的贵金属,又被抛进了源源东去的洪流。在黑海、叙利亚和埃及,地中海人的贸易总是出现赤字。与远东的贸易又只有通过耗尽其储备的金银出口才有可能。甚至有人提出这样一种不无说服力的见解:“罗马帝国的生命力,是因贵金属大量外流才枯竭的。”费南德·布罗代尔:《菲力浦二世时期的地中海与地中海世界》,第464页。又见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分,第17、108—109页。沃勒斯坦关于东亚在世界经济体系之外的主张,受到布罗代尔的驳斥。见布罗代尔:《关于物质文明与资本主义的反思》,第43、93—94页。?北京的太仓,是为朝廷接收白银的主要机构。据该机构的白银收据判断,贵金属的流入至1571年达到高潮。该年太仓的白银收入量从230万两(8.625万公斤)跃升到310万两(11.625万公斤)〔译按:此处括弧内的换算系原作者所加,其换算比例为1公斤相当于26.6明两〕。这场洪流恰好与贸易限制的放松(1567年)、日本长崎港的建立(1570年)和马尼拉被选定为西班牙驻菲律宾的首府(1571年)同时。此外,白银提纯技术的发展,也在这一时期使秘鲁总督辖区的波托西等中心地区的白银产量猛增至原来的三倍,随后又增至五倍。艾维四:《时间与金钱》,第30—31、53页;布罗代尔:《地中海世界》,第476页;小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中国沿海》,第213页。?1597年,西班牙大帆船将34.5万公斤白银,从阿卡普尔科运到中国。这一数字比明朝半个世纪的产量还多(明朝官府银矿的年产量约为6000公斤)。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57—158页。?肖努的估计略低于此。他认为远东吸收了美洲产白银总量的1/3强。见皮埃尔·肖努:《菲律宾和太平洋中的伊比利亚群岛》,第269页。在16世纪期间,西班牙人在佛兰德雇用的外国雇佣兵要求付给他们黄金。这些黄金是由赫诺瓦银行家们提供的。他们通过与远东的贸易,将西班牙提供的美洲白银兑换成金锭。在“长期的白银统治”时期(约1550—1680年),这种局面创造了一个全球经济体系。“以意大利、中国为中枢,从美洲出发,通过地中海或好望角,通向整个世界。这可以看作一种结构,一种在20世纪以前从未受到干扰的世界经济体系的持久而突出的特征。”布罗代尔:《地中海世界》,第499—500页;又见伦纳德·布莱塞:《近代世界体系》,第96页。?艾维四:《论白银、外贸与明末经济》,第1—10页;米歇尔·德韦兹:《18世纪中国社会对英、法、俄的影响》,第8—9页;S.A·M.阿谢德:《17世纪中国的总危机》,第275页;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第124—125页。日本向中国出口白银和铜而进口黄金,因为在中国用白银兑换黄金比在大多数其他地区(包括日本)都更为优惠。16世纪80年代,中国的金银兑换比率是1∶4;欧洲则是1∶12。到1650年,欧洲的比率又升为1∶15。布罗代尔:《地中海世界》,第459及499页。阿特韦尔对日本白银输出量的估计,低于其他多数经济史学者。他估计在1560—1600年间,日本白银的输出平均每年为3.3万到4.8万公斤。艾维四:《时间与金钱》,第31页。肖努估计在近两个世纪间,日本和美洲提供的白银总量,在4000到5000吨之间。皮埃尔·肖努:《马尼拉和澳门》,第568—681页。?肖努:《马尼拉和澳门》,第555页;简·德·夫里斯:《1600—1750年危机时期的欧洲经济》,第20页。肖努找出了中国与欧洲贸易形势的五个转折点:(1)从1555到1570年,伊比利亚人突然打通了中国海、印度洋和大西洋的通道;(2)1580至1590年间,马尼拉与澳门决裂,西班牙无敌舰队时代的欧洲经济出现萎缩;(3)1600年左右,荷兰公司到达印度洋;(4)1615至1620年间,荷兰人封锁了摩鹿加,切断了澳门与印度洋之间的交通;(5)1640至1644年间,明朝灭亡,日本人血洗澳门大使馆,伊比利亚王国的分裂将澳门与马尼拉隔开,以及由1645年教皇英诺森十世的敕令引起的礼仪之争。“中国的衰落与欧洲的衰落发生在同一时刻。因此,中国贸易的这一灾难性变化表现为双重的衰退:一方面,美洲白银的出口无疑减少了,而同时,一场周期性的或者说是破坏性的危机又席卷了中国大地。”肖努:《马尼拉和澳门》,第579页。布罗代尔只看到了17世纪最初20年美洲白银输入减少后的一种重要转变,并称之为“世界历史的转折点”。其中可能存在的原因包括:由于收益递减律,开采成本更高了;以欺诈手段使美洲保留更多的硬通货,以满足当地对货币的需求;以及向当地居民征收十一税,这妨碍了提取白银所需的劳力之补充。布罗代尔:《地中海世界》,第536页;又见厄尔.J.汉密尔顿:《1501—1650年的美洲财富与西班牙的价格革命》,第293页;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第20、25—27页,及其《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分,第3、109页;卡罗·M·辛宝拉:《工业革命前(1000—1700)欧洲的社会和经济》,第212—216页;雅各布·克莱佛伦:《经济通史》,第152—153页。?阿谢德:《17世纪中国的总危机》,第276页。经济衰退继续引起经济衰退;结果变成了原因。但是,中国的国内危机也许促进了全球性危机的爆发。“我们可以证明,中国对马尼拉遥相呼应的支配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使得中国贸易和世界贸易的长期周期性波动出现了一致性;甚至还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使中国贸易的波动幅度比世界贸易的波动幅度大得多。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不管表面现象如何,正是跟中国大陆之贸易的兴衰,支配着西班牙海上贸易本身的消长。”肖努:《伊比利亚群岛》,第267页,又见K.N.肖德胡里:《1660—1760年的亚洲贸易市场和东印度公司》,第456—458页。?肖努:《马尼拉和澳门》,第566—567页。?艾维四:《时间与金钱》,第33页。从16世纪到18世纪,除了少数例外,所有货币的内在价值都下降了。这一现象与大西洋经济的膨胀有关,首先是吸收黄金和将非洲部分人口掠为奴隶,然后是开发美洲财富。短期内,白银紧缩会减慢表面价格的上涨(实际上在贵金属大量输入之前,西欧的物价就已开始上涨了)。但从长远看来,表面价格却和美洲白银产量一同上升。“16世纪末的价格革命”在欧洲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使物价上涨了三到四倍,达到了1500年的水平。菲力浦二世时代的人们,因物价不断上涨、生活费用急剧提高而目瞪口呆。17世纪上半叶,人们的实际收入比15世纪末和16世纪初减少了1/2;17世纪20年代,欧洲人经常抱怨,跟其三四代以前的祖先们相比,他们吃得太差了。17世纪20和30年代,几乎所有欧洲货币——包括比较稳定的英镑——都不得不贬值。E.E.里奇,C.H.威尔森:《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82—383、400—405、428、458、484页;布罗代尔:《地中海世界》,第517页。这次通货膨胀也打击了奥斯曼帝国,其小麦、铜、羊毛等商品被偷运出境,以满足欧洲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一项有关伊斯坦布尔为旅行者和学生提供免费住宿的济贫院之预算的分析,表明了同样的通货膨胀。如果将1489—1490年度的物价指数定为100,那么1585—1586年度的物价指数便是182.49,1604—1605年度的物价指数则是272.79。奥默·卢德菲·巴坎:《16世纪的价格革命》,第9页;又见霍里·伊斯拉莫格路和卡格拉尔·基德:《奥斯曼历史大事记》,第34、49—55页。?艾维四:《论白银》,第10—15页。肖努在综合了他的全部指数之后,断言1640年后没有一项指数可以说明这一过程不是“灾难性的指数减小过程”。肖努:《伊比利亚群岛》,第250页。换个说法,假定某人于1611—1615年间在马尼拉所作的生意是一个点,后来于1666—1670年间所作的生意为另一个点,那么,他就会发现收益下降率是40∶1。肖努确认这一转变发生在1642年,并将其描述为“一个经济空间的彻底消失”,或“全球危机中的死亡时刻。”肖努:《马尼拉和澳门》,第562页;又见布罗代尔:《反思》,第42页;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分,第17页。?例如,1630年松江地区发生了严重旱灾。1632年米价为每斗120钱,到1639年上升为每斗300钱。浙江北部地区,每石米原来值银一两,到1641年上升为每石值银四两。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第74页;海伦·邓斯坦:《明末流行病初探》,第11—12页;又见魏斐德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第81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44页。17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在食物价格上涨的同时,其他商品价格出现了下降趋势。这样,与较早出现的通货膨胀形成对比,中国似乎又随着由囤积、歉收和投机活动导致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急剧上升,出现了普遍的通货紧缩(此说采自艾维四给作者的私人信件)。?森正夫:《16—18世纪赈灾管理与地主佃户的关系》,第432—433页;艾维四:论白银》,第16—19页。?这大约相当于某些历史学家所说的“路易十四的小冰河时代”初期。太阳物理学家认为,这个时代是从1645年持续到1715年的“太阳能量最小时期”,其间地球表面的气温降到了公元1000年以来的最低点(这大概与从太阳黑子的活动和树木年轮的碳异常中测定出的阳光辐射的减弱相对应)。H.H.拉姆:《气候变迁》,第10—11、65—66、174页;约翰·A·埃迪:《气候与太阳的作用》,第726、739—740及743—744页,及其《停滞的最小限度》第1191、1195—1196及1199页;伊曼纽尔.勒.罗伊.拉杜瑞:《太平之年,饥馑之年》,第58—59页;德·夫里斯:《欧洲经济》,第12页;弗南德·布罗代尔:《资本主义和物质生活》,第18—19页。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一时期中国遭受了更为严重的干旱和低温的袭击,致使北方农作物生长季节比正常年景缩短了两星期。龚高法、陈恩之、文焕然:《黑龙江省的气候变化》,第130页。据地方志载,黄淮平原地区的大旱之年,有1024、1297、1326、1465、1506、1509、1585、1640、1650、1669和1786年。据《山东运河备考》载,1638年,漕河干涸;1640年,“大旱,黄河水涸,流亡载道,人相食。”《睢宁志稿》第十五卷。引自徐近之:《黄淮平原气候历史记载整理》,第184页。同一时期,长江中游和淮水流域的河流在冬季全部封冻。同上书,第188页;G·威廉姆·施坚雅:《市场体系与地区经济》,第77页;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迁的初步研究》,第30—31页。?蝗灾发生于1638年。谢国桢:《南明史略》,第15—16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内在因素之研究》,第190—191页。严重的时疫有两次:一次发生于1586—1589年,另一次发生于1639—1644年。马克·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106页;文秉:《烈皇小志》,第217页;邓斯坦:《明末流行病初探》,第9—10及16—18页。饥荒与瘟疫,尤其是与天花,有着流行病学意义上的关联。拉尔夫·W·尼古拉

                        都涌动着激动的情况下,要忍住不说话是挺困难的。他有着上百个问题想问马基雅维里,但是他们却只是骑着马走啊走。不久,太阳出来了,阳光照得身上暖洋洋的。马基雅维里一句话也没有讲。他时不时举起手来,示意众人下马步行,以便让马稍稍休息一下。第四章马基雅维里一路上忙着想心事。他其实十分不情愿接受这次出使的任务。为此他尽了最大努力去找其他人来完成这个使命。一方面是由于他身体尚未复原,即使现在骑在马上,他仍然觉得肚子隐隐作疼;另一方面,由于刚刚才结婚,他也不愿意因为离别而让妻子伤心。他对她许诺说,他此行将很快回来,但是他心里清楚,在他获得允许返回之前,预期的几天可能会拖成几个星期,几个星期又可能被拖成几个月。他出使法国的经历让他了解到外交谈判可以是多么地旷日持久。但是这些还不是最让他烦心的。意大利的现状是令人绝望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二是这个地区最有势力的人。他控制着那不勒斯王国的一大块地盘,虽然他的掌控也不是那么稳固。因为盘踞在西西里和卡拉布里亚的西班牙人不断地骚扰着他。但是路易十二紧紧地控制着米兰和它的属地,他和威尼斯关系也不坏,并且在收了保护费之后,将佛罗伦萨、锡耶纳和博洛尼亚置于他的保护之下。他和教皇有着一种同盟关系,教皇颁布了一个特许状给他,以便他可以同他那个无法生育,但是毫无过错的妻子离婚,然后再和查理八世的孀妇,布列塔尼的安妮结婚。为了报答教皇,路易十二册封教皇的儿子,切萨雷·博尔贾为瓦伦丁诺公爵,并安排纳瓦拉王国国王的妹妹,夏洛特·德·阿尔布莱特嫁给切萨雷·博尔贾。他还向公爵许诺,可以提供军队给他,以帮助他收复夏洛特所丧失的那些财产,包括土地、贵族封地和教会属地。切萨雷·博尔贾,沿用路易十二所赠予他的公国的名称,在意大利被人们称为瓦伦丁诺公爵。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他手下的雇佣军首领,其中最重要的是一个罗马大家族的领导人帕格洛·渥西尼,佩鲁贾地方的领主吉安·保罗·巴利昂尼,以及卡斯泰洛城堡的领主维泰洛佐·维泰利。这些人都是意大利最出色的军事将领。公爵本人也证明是一个胆大而心细的指挥官。凭借着武力、狡诈多变和营造出来的恐怖,他形成了一个有着相当规模的割据势力,意大利到处都传播着他的征服业绩。他曾经利用一次有利的形势迫使佛罗伦萨人用一大笔保护费来雇佣他和他的部队作为保护者,为期三年。后来,佛罗伦萨向法国国王路易又支付了一笔保护费,获得了后者的保护,接着就取消了对公爵的任命,中止了给他的保护费。这下把他给惹恼了,不久他就开始报复。那一年的六月,也就是与本文叙述有关的时候,阿雷佐,一个隶属于佛罗伦萨的城市,发生了暴动,随后宣布脱离佛罗伦萨而独立。瓦伦丁诺公爵手下最能干的将领,维泰洛佐·维泰利,是佛罗伦萨共和国不共戴天的敌人——因为后者处决了他的兄弟保罗。他和佩鲁贾地方的领主巴利昂尼一道出兵支援造反的民众,并且打败了共和国的军队。佛罗伦萨方面仅仅守住了城堡。佛罗伦萨执政团在极度恐慌之中派了皮埃罗·索德里尼前往米兰,向法国国王路易求救,要求他立刻派遣他之前承诺的四百长矛骑兵支援佛罗伦萨方面。皮埃罗·索德里尼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公民,当时正以城邦正义旗手的身份担任着共和国最高行政首长的职位。共和国方面于是命令在比萨城外驻扎的军队驰援阿雷佐,在此之前,这支部队一直企图征服比萨城。但是还没等部队赶到,城堡就沦陷了。就在这个关口上,身处刚被征服的厄比诺的瓦伦丁诺公爵,向佛罗伦萨执政团发出了一个口气强硬的要求,要求共和国方面派一个使节来与他会晤。佛罗伦萨方面派遣了沃尔泰拉地方的主教,也就是皮埃罗·索德里尼的兄弟,作为使节前往。随行的就是作为秘书的马基雅维里。危机最后终于解除了。因为法国国王履行了他向佛罗伦萨许下的诺言,派出了一支强有力的部队支援他们。切萨雷·博尔贾慑于这一威胁,召回了他的将领。但是公爵的雇佣军首领们本身也是一些小城邦的邦主,他们也不禁担心,一旦他们对公爵没了用处,公爵就会像消灭其他城邦主那样无情地消灭他们。他们听说,公爵已经私下里和路易十二达成交易。根据协议,国王将首先派出一支部队协助攻取博洛尼亚,然后再将这些首领们统统剪除。届时这些首领们的土地会很容易并入公爵既有的领地。首领们经过初步协商,他们在靠近佩鲁贾地方的一个叫马焦内的地方秘密聚会,讨论他们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维泰洛佐当时正病着,被人用轿子抬进了会场。帕格洛·渥西尼由他那位做红衣主教的兄弟和他那个作为格拉维纳公爵的外甥陪同着出席。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包括埃尔梅克·本蒂沃留,他是博洛尼亚城邦主的儿子。还有佩鲁贾地方来的巴利昂尼兄弟俩,年轻的奥利维洛托·达·费尔莫和安东尼奥·达·维纳弗罗,后者是锡耶纳城邦主潘多尔福·佩特鲁奇的左右手。他们面临的危险是巨大的,于是他们同意,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他们必须有所行动。但是鉴于公爵是个危险的人物,他们必须小心从事。他们决定暂时不和公爵翻脸,而是在私下里做好准备,一旦时机成熟就发动攻击。他们拥有一支可观的武装力量,包括步兵和骑兵。维泰洛佐的炮兵也很强大。他们又派出使节去招募当时在意大利聚集着的几千雇佣军。最后,他们向佛罗伦萨城邦派出使节请求支援,因为博尔贾的野心对于佛罗伦萨共和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没过多久公爵就听说了这一阴谋。他于是命令佛罗伦萨方面向他提供一支援军。公爵一直单方面声称,佛罗伦萨方面已经许诺,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以调拨一支部队归他支配使用。公爵并且要求佛罗伦萨方面派一位有地位,有权和他进行谈判的人前来与他会晤。这就是为什么马基雅维里要前往伊莫拉的原因。马基雅维里一路上颇为焦虑,执政团之所以派他出使,就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有实权的人,无权与对方达成协议,而只能将情况向佛罗伦萨汇报,每一步都要等待政府方面的指示。派他这样一个人去见公爵是会令对方非常不愉快的。公爵虽然是当今教皇的私生子,但是在官方的头衔上,他是罗马尼阿、瓦伦西亚和厄比诺公爵,安德利亚亲王,庞比诺地方的领主,教廷的正义旗手和总司令。马基雅维里接到的指示是,告诉公爵,执政团已经拒绝了阴谋者关于援助的请求,但是如果公爵需要人力物力的支援,他必须通报执政团,然后等待他们的答复。他的任务是尽量拖延时间,这也是共和国的一贯政策。执政团永远可以为自己的无所作为找到出色的理由。他们如果被逼得太紧了,就会稍稍松一下他们的钱袋,花上一些不得不花的钱。他的任务是安抚一个不习惯于因循拖延之人的急躁情绪,不做任何实质性的承诺,用华而不实的话语去哄骗一个狐疑的人。用诡计去对付诡计,用欺骗去对付欺骗,去发现那个以伪装著称之人的机密。尽管马基雅维里只是在厄比诺浮光掠影地见过公爵一次,马基雅维里对他还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曾经听说,一度将公爵当作至交知己的基多巴尔多·德·蒙蒂费尔特罗公爵,是如何丧失自己的领地,并且差点丢了性命的故事。尽管他看出公爵在行事时奸诈得令人震惊,但他也不得不佩服此人在经营其事业时所展示出的旺盛精力和娴熟谋略。这个人无所畏惧,心狠手辣,残酷无情并且足智多谋。他不仅仅是一位出众的军事将领,更是一个有能力的组织者和敏锐的政治家。想到能和这么一位对手一比高下,马基雅维里不禁兴奋起来,一丝嘲讽的微笑浮上他薄薄的嘴唇,眼睛中也放出了光芒。如此一来他感觉好多了,肚子也不怎么难受了。他开始期待着在佛罗伦萨和伊莫拉之间的斯卡佩里亚稍作停留,用些点心,另外再租上几匹马。他们一路上赶路赶得紧,没有耽误什么时间,因为他希望能在当天抵达伊莫拉。而那些马匹,不仅承载了它们的主人,也驮了不少行李,如果不让它们有适当的休息,而让它们继续赶路,肯定会把这些马匹累伤。他打算和皮埃罗先走,让两个仆人在斯卡佩里亚休息一天,第二天再带着他的坐骑和皮埃罗的马驹跟上来。他们在阿尔伯哥·德拉·波斯塔停了下来,马基雅维里高兴地下了马,伸了伸腿。他向客栈打听,最快能够给他们上一些什么饭菜。跑堂的告诉他,他可以叫一些通心粉,一碟鸡,博洛尼亚的香肠和猪排。马基雅维里听了颇为满意。他一向胃口很好,于是乎狼吞虎咽地将端上来的东西一扫而光。他喝着乡下酿造的浓烈的红酒,觉得十分满意。皮埃罗也和他的主人一样,吃了个痛快。当他们再次跨上马鞍,重新出发的时候,皮埃罗感觉到心情很愉快,他是如此地高兴,以至于他开始哼起一首在佛罗伦萨大街上流行的曲子来。马基雅维里竖起了他的耳朵。“嗨,皮埃罗,你舅舅没有向我提起过,你还有一副好嗓子。”皮埃罗有些得意,开始升高音阶纵情歌唱。“很不错的男高音,”马基雅维里带着温暖和友好的笑容说道。他收起缰绳,让坐骑放慢步子,皮埃罗心领神会,开始唱起一段著名的曲子,但是歌词却是马基雅维里亲自写的。马基雅维里心里颇高兴,但是也注意到这个孩子是在用歌声讨好他。对于这个巧妙的手腕,马基雅维里也没有觉得有些什么不合适。“你是怎么学习到这些歌词的?”“比亚乔舅舅帮我写出来的。它们也凑巧和这段曲子相配合。”马基雅维里听了没有作声。他放开缰绳让坐骑重新开始小跑。他想到,对于这个应朋友比亚乔所请而带出来,他本人也想好好加以利用的年轻人,有必要好好了解一下。于是在余下的旅途中,当上坡的道路使他们不得不下马步行时,他就开始了这项工作。当马基雅维里需要刻意用心时,没有人能比他更亲切,有趣和逗人开心了。另外,他也十分注意保持含蓄和技巧。皮埃罗这方面,要识破这些友好的,漫不经心的问题的目的是要将他本人赤裸裸地展示出来,他还得具备一些和他实际年龄不相称的世故才行。皮埃罗既不羞怯,也不自以为是,他有着年轻人的自信,回答问题坦率而平实。在皮埃罗看来,让他谈谈自己,从而来打发目前这段开始变得有些单调的旅途时光,倒是一件十分令人愉快的事。马希利奥·费奇诺,那位著名的学者,三年前才过世;他是比亚乔的岳父,一度也指导过这个年轻人的学业。正是基于这个老先生的建议,皮埃罗熟练地掌握了拉丁文,但是让老先生失望的是,他的希腊文知识只是马马虎虎而已。“我这辈子的遗憾之一就是从来没能学习希腊文,”马基雅维里说道,“我真羡慕你可以阅读希腊文的原著。”“那有什么用?”“它会教会你,幸福是一件人人都企图获得的东西,为了能够获得它,你不需要别的,只要具备良好的出身,良好的朋友,好的运气,健康,财富,相貌,权力,名声,荣誉和品德就可以了。”皮埃罗放声大笑。“它也教会你生活是不确定的,充满着艰难困苦。因此你会得出结论,只有抓住时间及时行乐,才是正确的。”“我不需要通过学习希腊动词的变格才知道这些。”皮埃罗说。“也许不需要,但是我们要按着我们的自然意志去行事时,知道古代的贤哲也是这样教导我们的,终归要让人放心一些。”通过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马基雅维里了解到这个年轻人在佛罗伦萨的朋友是哪些人,也了解到他在那边的生活是什么样的。通过认真聆听皮埃罗关于某些问题的看法,他暗暗地掌握了皮埃罗的能力和性格。当然他是缺乏经验的,但是挺机灵,在这方面比他的舅舅比亚乔强得多。比亚乔虽然善良诚实,但却智力平庸。小伙子有着一股年轻人的劲头,一种自然的追求快乐的愿望和一副冒险的性格。虽然天真纯朴,但也不是过分地谨小慎微,而这一点对于马基雅维里而言并不是一个弱点。因为这意味着,如果要他去做一些稍稍有些拿不上台面的事情时,他不会因为他那脆弱的良心而受到牵制。小伙子很强壮,也很活跃,看来也不缺少勇气。他开朗的面容,坦率的个性和讨人喜欢的态度都可以成为十分有用的财富。至于他是否可以谨守秘密和值得信任,则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第一件事只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发现,至于第二件事,马基雅维里从来没有意愿去相信某一个人相信到超过其必要的程度。不管怎么说,这孩子挺机灵,知道获取主人的好评只会对他有好处。马基雅维里一份良好的评价将确保他前程远大,而一份糟糕的汇报将让他永远失去共和国政府中的职位。第五章他们已经快到伊莫拉了。这座城市位于一片肥沃平原上的一条河流边上。周围的农村丝毫没有战争破坏的痕迹,因为这个城市在切萨雷的军队到来之前就投降了。当他们还有两英里远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七八个骑马的人。马基雅维里认出其中一个人是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公爵的首席秘书。马基雅维里是在厄比诺和他相识的。他热情地与马基雅维里打招呼。既然找到了他要接的人,阿加皮托于是调转马头,陪着马基雅维里一行向城里的方向前进。执政团在一天之前,已经派了一名信使来通知佛罗伦萨派驻在公爵驻地的代表,通知他将会有一名共和国的特使到来。现在这名信使已经到了城门口。由于一路上旅途漫长,阿加皮托问马基雅维里是否需要在面见公爵、呈递国书之前先休息和恢复一下。尽管军队驻扎在城外,然而在这个目前作为瓦伦丁诺公爵首府的小城市中,还是挤满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些人包括公爵的部属幕僚,宫廷成员,来自意大利其他城邦的使节和代表,贩卖各种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的商人,寻求一官半职的人,拍马屁的人,间谍,演员,诗人,荡妇和其他一些跟随着一支胜利大军进城的,盼望着用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挣些钱的三教九流之辈。结果弄得要在城里找个住宿的地方变得相当困难。城里仅有的两三个旅店人满为患,人们只能在床上睡三五个小时。但是佛罗伦萨驻伊莫拉的代表已经为马基雅维里作了安排。他和他的随从们被安排在多米尼克修道院。信使也建议直接带马基雅维里去那里。但是马基雅维里却转过头来对阿加皮托说话。“如果阁下可以接见我的话,我宁愿立刻去见他。”他说。“那我就先走一步,去看看他是不是有空。这位官员会带你进宫。”于是除了那个被指定陪同马基雅维里一行的官员,阿加皮托和其他人策马而去。余下的人牵着他们的马匹在狭窄的街巷中穿行,最后终于到达了一个大广场上。在路上马基雅维里问那位陪同官员,当地最好的旅店是哪一家。“我对修道院那些好心的修士所能准备的伙食不抱希望,而我也不想空着肚子上床。”“金狮饭店。”马基雅维里对信使吩咐说:“你带我去宫里,把我带到以后,就去金狮饭店,让饭店给我准备一桌丰盛的饭菜。”然后对皮埃罗说:“把马匹牵到马房去。信使会告诉你往修道院该怎么走。到了那儿后把马驮的袋子交给安东尼奥。”安东尼奥是马基雅维里的两个仆人之一。“然后,你和信使就来宫里找我。”宫邸是一座巨大的,但是并不起眼的建筑物。因为建造这座大厦的人,卡特琳娜·斯福查是个节俭的女人。大厦占据了广场的整个一侧。在这里,马基雅维里和那位陪同官员下了马,由卫兵放行进了宫殿。陪同官员派了一个士兵进去告诉首席秘书他们到了。不一会工夫首席秘书就来到了马基雅维里正在等候的房间。阿加皮托·达·阿马利亚是个魁梧的人,留着一头长长的黑发,一围小小的络腮胡,苍白的脸庞上长着一双冷静和聪明的眼睛。他是一个绅士,举止十分得体,口才无碍,一副坦诚的样子,使不少人错误地低估了他的能力。他对公爵十分忠诚,对公爵的事业也尽心尽力。公爵对于那些对他有用的人,总是有办法

                        ,但大都聘请名师教太子学好,从未听说让人教儿子学坏的。这一点,元顺帝为中国历史上的特例。此外,元顺帝还是个天才木工。凡是他宠信的宦官在宫外建宅院,元顺帝都亲自动手,设计出宅院的模型。他“自画屋样,又自削木构,宫高尺余,栋梁楹榱宛转,皆具付匠者,按此式为之”(《庚申外史》),为此,大都人(北京人)戏称其为“鲁班天子”。元顺帝临幸妃子也有花样。春天桃花开时,他在宫中举行碧桃宴,把八九百个妃子召来大吃大喝,等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他便亲自从树上摘下来一枝桃花,把汗巾系在上面,然后让人击鼓,皇后和妃子们就一起转圈起舞,混乱中元顺帝把系着汗巾的桃花扔给谁,谁就晚上陪睡。夏天,桃花谢了,元顺帝每天召一批妃子在宫中洗澡,所有妃子都脱下衣服,露出雪白的娇躯,一丝不挂地跳进水里。元顺帝一声令下,大家都争着朝池中和真马一样大小的玉马奔去。妃子们光着屁股,滑溜溜的,玉马上也很滑,一个妃子刚坐上,就被别的妃子推下来,最后谁抱着马脖子坐住了,谁当天晚上就能陪元顺帝睡觉。秋冬时节,妃子们如果还在外面光屁股洗澡,怕是会冻感冒了,妃子感冒了不要紧,要是传染上皇帝,导致龙体欠安,就不妙了。于是元顺帝安排妃子集合在设有暖墙的大殿里,让大家把衣服脱了,手拉手团团跳舞。元顺帝坐在高处,弯弓把香囊射出,香囊射中哪个妃子,便在她的身上破开,撒得她一身香粉,这时元顺帝就“闻香识女人”,抱起美女就走,这叫作“香幸”。元顺帝荒唐如此,民怨鼎沸,当时有人写诗描写元顺帝时代:不读书有权,不识字有钱,不晓事倒有人夸荐,老天只恁忒心偏,贤和愚无分辨。挫折英雄,消磨良善,越聪明越运蹇。志高如鲁连(鲁仲连,战国末期志士),德高如闵骞(闵子骞,春秋时孝子),只被人轻贱。不读书最高,不识字最好,不晓事倒有人夸俏。老天不肯辨清浊,善的人欺,贫的人买,读书人都累倒,立身则《子曰》,修身则《大学》,智和能都不及鸭青纱(元代纸币,颜色呈鸭蛋青色,故名)。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贤愚。哀哉可怜!世道如此,天下大乱为期不远!昔日极其强大、横扫环宇的蒙古军队在元顺帝时战斗力如何呢?《草木子》记载:“将家之子,累世承袭,骄奢淫逸,至于武事,略不知讲,但以飞觞为飞炮,酒令为军令,肉阵为军阵,讴歌为凯哥,兵政于是不修也久矣。”值得一提的是,“天高皇帝远”中的“皇帝”指的正是元顺帝。“天高皇帝远”出自明朝人黄溥编纂的《闲中今古录摘抄》,原文为:“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黄溥是明朝人,其《闲中今古录摘抄》是以杨讷的《元代农民战争史料》为蓝本的。据《元代农民战争史料》记载:元顺帝至正八年(1348年),浙江台州、温州百姓树起“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的反抗旗帜,首义反元。从这首《台温处树旗谣》产生的时间来看,“天高皇帝远”中的“皇帝”即指元顺帝。元朝长期的残暴统治最终压断了人民承受的底线,而此时黄河的决口更是雪上加霜。从1345年开始,黄河大规模决口,一直到1351年,黄河泛滥六年。元朝征发十七万民工修建大堤。由于黄河泛滥成灾,黄河流域饥民达到五百万人,而修建大堤的民工就是这些饥民,由于环境恶劣,死亡率很高,此时,只需要一丝火星就能点起冲天大火。参与修建大堤的韩山童和刘福通打算发动起义,先以童谣散布,说“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而后暗中埋了一个独眼石人在黄河故道岸上,此时正赶上黄河岸施工,民工就挖出了这个石人,石人正应童谣,人心震动。韩山童、刘福通借机发动起义,韩山童自称宋徽宗八世孙,刘福通自称南宋大将刘光世后人,还是当初陈胜吴广起义的那个套路。但正是在这个套路下,此后十六年间,各路义军纷纷揭竿而起,群雄逐鹿。1368年,朱元璋脱颖而出,三军效命直捣大都,元朝灭亡。明初,建州女真最强大者为爱新觉罗氏族,海西女真最强大者为叶赫那拉氏族,明初,叶赫那拉氏族与爱新觉罗氏族之间发生了一场战争。两军交锋,爱新觉罗家族的头领指着大地说:“我们是大地上最尊贵的金子(爱新觉罗在满语里是金子的意思)!”叶赫那拉的首领指着天上的太阳说道:“金子算什么,我们姓它(叶赫那拉在满语里是太阳的意思)。”斗嘴过后,双方开打,太阳烧化了金子,叶赫那拉氏打败了爱新觉罗氏,成为女真族最强大的部落,而叶赫部和爱新觉罗家族也从此结了世仇。1388年,朱元璋派大将蓝玉北伐,将蒙古残余势力打残,蒙古人彻底失去了对东北的控制权,而后朱元璋派人招抚在东北的女真各部,当时女真主要分为三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因为在日本海和鄂霍次克海以西而得名)、野人女真(又叫东海女真,分布在外兴安岭、黑龙江下游、库页岛)。各部纷纷响应朱元璋号召,成为朱元璋治下一部,1409年,朱棣设奴儿干都司,包括黑龙江、吉林、俄罗斯远东地区,至此,女真人重新成为中国政府有效管辖之一部。努尔哈赤的六世祖猛哥帖木儿被朱棣任命为建州卫都指挥使。1433年,猛哥帖木儿在女真混战中战死,其子董山继位。1466年董山出于对明朝官吏鱼肉边民的不满,一年之内抢掠边境九十七次。明宪宗大怒,1467年派总兵赵辅率军讨伐董山,“一夷而见逃,剖其心而碎其脑,粉其骨而涂其膏,强壮就戮,老稚尽俘”(明·赵辅《平夷赋》),赵辅对董山的部众进行了种族灭绝式屠杀,当然并没能完全灭绝该族,董山被杀,建州女真遭到毁灭打击。董山死后,其子妥罗向明朝表忠心,摇尾乞怜,最终赵辅仍令其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一职。妥罗的弟弟锡宝齐篇谷是努尔哈赤的四世祖,但他没能世袭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所以家道逐渐衰落。此后一百多年,虽说女真人与明朝在东北的政府偶有冲突,但大体上双方是友好的,女真族只是内部不停有小规模冲突,此时的女真人就像被浸泡过多次的茶叶一样沉到了杯底,无声无息地遵守着中央王朝的规则。前蒸汽动力时代,等待扬帆远航的巨轮在出发前一段时间风帆往往是降下的,因为它要为新的征程积蓄力量。此时的女真人正是如此。锡宝齐篇谷的儿子福满是努尔哈赤的三世祖,福满之子觉昌安是努尔哈赤的爷爷,觉昌安之子是塔克世。1559年,塔克世的妻子生出了本书的第一个主人公——努尔哈赤。第一章崛起,努尔哈赤据《满文老档》记载,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喜塔拉·额穆齐梦见天眼大开,一只有雪白羽毛和金爪子的神鹰飞出来,直扑自己怀里,于是怀孕了。额穆齐怀孕十三个月仍然不生,于是有人怀疑是恶鬼钻入她的肚子里作祟,便把她扔进深山。刚进深山,孩子就出生了,当时风雨大作,多亏五只色彩斑斓的猛虎保护,母子俩才得以不死。额穆齐的丈夫爱新觉罗·塔克世将这个孩子起名为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满语里意为“金子·野猪皮”。努尔哈赤是女真贵族世家出身,童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十岁那年,努尔哈赤的母亲突然去世,努尔哈赤的美好生活从此结束。后母整天指桑骂槐地骂努尔哈赤,把他看作家庭包袱,一直欺负他。努尔哈赤默默忍受着,从不为自己辩解,也没有反抗。秦始皇、朱元璋、希特勒、斯大林、努尔哈赤,他们小时候都有过长期的受虐经历。痛苦使人深刻,但生活中会失去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会缺乏爱和宽容。日后努尔哈赤在辽东的暴行,与他早年的经历不无关系。十五岁时,后母的长期虐待,最终使努尔哈赤彻底离家出走。据《清太祖武皇帝实录》记载,努尔哈赤“凤眼大耳,面如冠玉,身体高耸,骨骼雄伟,言词明爽,声音响亮,一听不忘,一见即识,龙行虎步,举止威严”,总之,一切能用的好词都给他用上了,但当时离家出走的努尔哈赤绝不是这个样子,他已无家可归,单打独斗,无非是每天采蘑菇充饥。当然,在深山里他是遇不到采蘑菇的小姑娘的,不过倒是总能见到人参,饿了啃两口人参,难怪日后身体好。辽东的夜晚寒气逼人,吹打着蜷缩在窝棚里的努尔哈赤。白天的劳作带来的疲惫冲淡了寒冷,努尔哈赤在窝棚里发出的鼾声与远处东北虎的咆哮组成了山林里的二重奏。每天与东北虎和狗熊做邻居,努尔哈赤日后征伐东北的胆略就是在这个时候练出来的。风餐露宿、雨暴风狂,这样的艰苦生活,成为努尔哈赤独自生活的主旋律。如果长期如此生活,努尔哈赤怕是会变成野人,几个月后,努尔哈赤带着弟弟舒尔哈齐投奔到姥爷、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那里。建州女真诸部中,王杲势力最强,万历二年(1574年)他大举犯扰辽阳、沈阳。明朝辽东都督佥事李成梁率兵进剿王杲所在的古勒寨(今辽宁新宾上夹河镇古楼村),李成梁的军队号称有六万人。在中国古代打仗,“号称”是很有学问的,如赤壁之战,曹操兵力二十多万,但号称八十万,这个号称就比较离谱。而淝水之战,前秦苻坚兵力有八十七万人,号称百万,这个号称就比较靠谱。那么李成梁这六万人究竟是离谱还是不靠谱,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显然,历史学家们都没谱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兵不在多而在精。李成梁的六万车骑携带炮石、火器分兵围攻王杲营寨。李成梁一声令下,明军敢死队手拿战斧砍断数重城栅,而后火炮齐发,轰击营寨。王杲也不会束手待毙,他让守军用滚木礌石砸向明军,明军一个个被砸得鼻青脸肿。李成梁大怒,火炮的爆炸力是有限的,但如果来个火烧连营,那么威力就是无限的了。李成梁令部下纵火,东北森林密集,一点火就是冲天大火,寨内房屋、粮秣焚毁,李成梁趁势率军杀进营寨,王杲惨败。努尔哈赤和弟弟舒尔哈齐就在古勒寨,他们二人跪在李成梁的马前,痛哭流涕,乞求免死。杀人如麻的李成梁见努尔哈赤相貌不凡,便动心没有杀他,把他和舒尔哈齐用作自己的亲兵。从此努尔哈赤开始广泛接触汉人,学会了汉字,熟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日后他行军打仗时的谋略可以说就得益于在李成梁身边的熏陶。努尔哈赤的姥爷王杲跑了,此时如果王杲明智的话,应当赶紧装孙子,积蓄力量以待时机,不断怂恿对方放松警惕而自己一直保持高度警惕。不过王杲此时的表现显然就有些缺心眼了,他在自己的部队元气大伤的情况下,于万历三年(1575年)再次对明朝发起攻击。不作死就不会死,既然作死,就一定会死。李成梁将王杲杀得大败,王杲只身骑马逃跑,起初穿一件红色的衣服,此时的王杲可以说与《三国演义》里的曹操和马超作战时犯了同样的错误,打仗时穿得太显眼很容易吸引敌军狙击手的注意力,从而被干掉,不过历史上曹操的割须弃袍是《三国演义》虚构的,而王杲这次则是真的。明军对身穿红袍的王杲穷追不舍,王杲赶紧与别人换了衣服,结果那个人成了明军的俘虏,王杲自己则得以逃遁。此时建州女真已然没有王杲的立身之地,他投奔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王台。王台一向忠于明朝,缚王杲,献朝廷。王杲被绑到北京,万历皇帝亲自登上午门城楼,命将王杲“磔尸剖腹”。史书上没有记载努尔哈赤得知姥爷被凌迟剖腹后的心情,主流说法都是努尔哈赤在自己的父亲、爷爷被明军误杀后心中种下仇恨的种子,但我更认为,王杲的惨死才是努尔哈赤仇恨的起点,在努尔哈赤被后母虐待了五年之后,是王杲收留了他,而努尔哈赤在王杲这里的两年时间目睹的都是明朝对王杲的围剿,刚有容身之处的努尔哈赤又无依无靠了,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这是努尔哈赤种下对明朝仇恨的起点。当然,努尔哈赤表面上依旧对李成梁恭顺如初,不过,他相貌堂堂的外表却牵动着李成梁的小妾的心,最终还险些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一天晚上,正在洗脚的李成梁对自己的小妾说:“我之所以官至总兵,就因为脚上长了七颗黑痣。”小妾不以为然地说:“努尔哈赤脚上也长了七颗痣,而且是红痣!”李成梁听后大惊失色,因为他刚接到万历的圣旨,说钦天监夜观天象,东北方向有天子气,七颗红痣正是所谓的“天子相”。李成梁当即下令,天明时将努尔哈赤押解京师问斩。这位小妾深悔自己无意中为努尔哈赤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她趁李成梁睡着后起身去找努尔哈赤,向他说明原委。努尔哈赤赶忙骑一匹大青马逃走,与他一起逃走的还有努尔哈赤最喜爱的一条大黄狗,而这位小妾则在李府一棵柳树上悬梁自缢。第二天早上,找不到努尔哈赤的李成梁大为光火,他发现小妾吊在柳树上的尸体后,立即明白了,他下令扒了小妾的衣服,在裸露的尸体上打四十大板,而后派兵追赶努尔哈赤。努尔哈赤骑大青马狂奔,大青马很给力,所以有一种传说,说努尔哈赤发誓今后自己如果称帝的话,国号就叫大清。大青马最终因日夜兼程累倒,努尔哈赤只得带着大黄狗步行,自然被李成梁的追兵渐渐赶上。步行者PK骑兵,胜负已定,就在此时努尔哈赤突然发现一棵空心的枯树,他赶忙抱着大黄狗钻进去。奇怪的是,许多乌鸦很快也落在这棵树上,乌鸦聚集,使得追兵相信枯树里面无人,而大黄狗也很通人性,追兵靠近的时候始终一声不吭,努尔哈赤就这样死里逃生。追兵渐渐走远了,努尔哈赤从枯树里爬出来,钻进了芦苇丛生的荒草地,此时极为疲惫的努尔哈赤沉沉睡去。不知过了多久,一无所获的追兵原路返回,如果按之前那样,追兵根本无法向李成梁交代,而如果一把火把这一片都烧了,然后上报说努尔哈赤已经被烧死,那么事情就好办多了。追兵累了一天,放完火后就走了。熊熊烈火燃起,居然都没能让努尔哈赤醒来。也难怪,努尔哈赤小时候就是在山上与东北虎和狗熊做邻居的,虎啸熊吼都难以把他吓醒,更何况是火焰燃烧的噼啪声。看着努尔哈赤呼呼大睡,大黄狗着急了,它拼命叫喊,最终喊醒了努尔哈赤。努尔哈赤带着大黄狗冲出火海,死里逃生。正是此次脱险,使得努尔哈赤称帝后确立了许多满族的民俗。满族每年在黄米下来的时候都要插柳枝,为的就是纪念那位在柳树上悬梁自缢的李成梁的小妾。满族人的院落里都立着一根一丈多高的木杆,杆上挂着食物以给乌鸦吃,就是为了感恩乌鸦。满族忌讳杀狗,不吃狗肉,不穿狗皮做的衣服,不戴狗皮帽子,为的是感恩那条大黄狗。(满族史料《罕王传说》)努尔哈赤重新走进山林,隐姓埋名,而李成梁也渐渐忘记了努尔哈赤的存在,直到万历十一年(1583年),王杲的儿子、努尔哈赤的舅舅阿台(阿台娶了努尔哈赤的堂姐,所以阿台也是努尔哈赤的堂姐夫)在古勒寨再次做大,李成梁认为阿台终究是个祸害,于是率军攻打古勒寨。这次李成梁不像上次那样先是战斧砍断城栅,然后火炮轰击,最后火攻。由于前两者不管用,此番李成梁直接火攻,但火攻两昼夜未能攻克。此时建州女真苏克苏浒河部图伦城的城主尼堪外兰为讨好李成梁,引导明军到古勒寨,攻打阿台。阿台之妻是努尔哈赤的堂姐,也就是努尔哈赤的爷爷觉昌安的孙女。觉昌安见古勒寨被围日久,想救出孙女,又想劝说阿台归降,就同儿子塔克世(努尔哈赤他爸)到了古勒寨劝降。不知是觉昌安的口才太差,还是阿台的态度太坚决,总之劝降失败,而此时李成梁派来的使者来催促,希望尽快解决问题。于是尼堪外兰在城下高声喊话:“天朝大兵既来,你等如若抵抗,定被杀得片甲不留,汝等不如杀阿台归顺。太师(李成梁)有令,若能杀阿台者,即为此城之主!”女真这样的渔猎民族很实在,既然杀

                        文绉绉地说:“寡君派我们来为鲁、卫两国请命,说‘不要让部队踏进齐国的土地’。末将不幸,正好在这支部队中服役,不能逃避自己的职责;也不敢躲开您,因为那样既侮辱了寡君也侮辱了您。末将勉强当了一回战士,谨向您报告我的无能。本来我是不配俘虏您的,但是这里也没有其他人,所以只好由我来办了。”——话虽然说得很客气,但人还是要抓的,不含糊。后人也许会笑韩厥的迂腐。但是在春秋时期,贵族之间这种互相尊重的风气十分普遍。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才越来越不懂得尊重敌人,甚至不懂得尊重自己人,所谓尊严也就变得非常稀缺了。逢丑父知道韩厥将自己当做齐侯,故意对齐顷公说:“我渴了,你去打点水来给我喝!”韩厥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没有干涉。齐顷公下车去打水,走到密林中,趁机逃跑。正好遇到齐军将领郑周父和宛伐来寻找他,欢天喜地地将他接走了。逢丑父被韩厥带回了晋军大营。《西游记》中写道,银角大王将猪八戒当做唐僧抓回洞中,对金角大王说:“哥哥啊,拿将一个来了。”金角大王一看,说:“兄弟,错拿了,这个和尚没用!”猪八戒马上说:“大王,没用的和尚,放他出去吧,不当人质!”公元前589年,当郤克看到韩厥将“齐顷公”带回中军大营,估计也是说的这句话——“兄弟,错拿了!”接下来便是:“刀斧手,给我推出去,斩了!”逢丑父的嘴也不比猪八戒迟钝,马上说:“自古以来,还没有代替国君受难的人。现在这里就有一个,您难道要杀了他吗?”郤克想了想,说:“罢了,这个人不惜以死来让国君免于祸患,我如果杀了他,不吉祥。不如赦免了他,用来勉励忠君报国的人吧!”于是放了逢丑父。前面说过,齐顷公最大的优点就是对下属很好。不是一般的好,而是真心实意的好。逢丑父被擒之后,他三次亲自率领部队进出敌军阵营,企图将逢丑父救回来。每次从敌军阵营冲出,齐军将士都簇拥着保护他。这种爱护下属的行为甚至感染了敌人。齐顷公第一次进入晋军阵营,晋军没有伤害他;第二次进入晋军中的狄人部队,狄人反而举起长戈和盾牌保护他;第三次进入卫国军中,卫军也没有追逐他。如此三次之后,齐顷公才放弃努力,带领部队向临淄撤退。失败的齐军一路经过齐国城镇,齐顷公向这些城镇的守卫者发表演讲,说:“你们努力吧!齐军已经被打败了!”有一个女人拦在齐顷公的车队前问道:“国君免于患难了吗?”有人回答说:“已经安全了。”她又问:“锐司徒(主管武器的军官)免于患难了吗?”锐司徒就是率领持矛部队的军官。有人回答说:“也回来啦!”她说:“国君和我父亲都幸免于难了,还要怎么样呢?”才避开车队。按照周礼的规定,诸侯出行,行人必须避开,女人尤其不能挡道。齐顷公的待卫想抓住那个女人问罪,被齐顷公制止了,他说:“先问君,后问父,谁说她不懂礼呢?”后来还派人打听那女人的来历,原来是辟司徒(率领守垒部队的军官)的妻子,因此认为辟司徒是个有德之人,便将石窌(地名)赏赐给了他。晋国人没有满足于鞍之战的胜利,尾随着齐军,从丘舆(地名)进入齐国,攻击了军事要塞马陉。齐顷公派上卿国佐去与晋国人谈判,要他将一批国宝送给郤克,同时主动提出归还鲁国和卫国被齐国占领的土地,而且交待说:“如果对方不答应,那就随便他们怎么办吧!”言下之意,让步就让到这里,不用讨价还价了。郤克果然不答应齐顷公提出的条件,他开出了自己的谈判价码:第一,齐国将萧同叔子派到晋国当人质;第二,齐国所有田陇向东改建。萧同叔子就是齐顷公的母亲萧夫人。很显然,郤克对当年受辱一事仍然念念不忘,难以释怀。至于田陇向东,则是出于战略考虑。农民修建田陇,本来是按照水势与地形来确定方向,既有东西向、也有南北向,沟壑纵横,不利于战车通行。晋国在西,齐国在东,如果齐国将田陇都改向东方,晋军进入齐国就方便多了。郤克提出的两个要求,一个带有侮辱性,一个严重危害了齐国的安全,国佐都不能答应。他不卑不亢地回复说:“萧同叔子不是别人,是寡君的母亲。如果按地位对等来说,相当于晋侯的母亲。您向诸侯发布重大命令,而要求人家一定要以母亲为人质来取得信任,又打算如何对待天子的命令呢?这是以不孝来号令诸侯,恐怕不是有德之士所为吧?”顿了顿,他接着又说:“先王划分天下的土地,根据地形地势,而作有利的布置。所以诗上说,‘我疆我理,南东其亩(我划定疆界,划分地形,向东向南开辟田亩)。’现在您给诸侯划定疆界,却说‘田陇一律向东!’这是只顾您的戎车行驶方便,不顾地势之利,这难道不是违背了先王的成命吗?违背先王就是不义,凭什么当盟主呢?当年尧、舜、禹、汤四位先王之所以成为天下的共主,是因为注重德行而关注诸侯的共同利益;夏朝的昆吾、商朝的大彭、豕韦和我周朝的齐桓公、晋文公之所以领袖群伦,是因为他们以身作则,安抚诸侯,使他们努力为天子工作。现在您也想号令诸侯,以满足无尽的欲望,又不肯宽容待人,我作为寡君的使者,只能这样回答您——我们将收拾残余部队,背靠城墙,决一死战!”当时鲁国的季孙行父和卫国的孙良夫在场,都劝郤克:“答应他吧!齐国人已经很恨我们了,战场上死去的将士,都是他们的同胞兄弟,您如果不答应,他们将更加恨我们。以现在的形势,就算是您,难道还有更多的要求吗?您得到齐国的国宝,我们则要回我们的土地,而战争带来的灾难也可以停息,这是多好的事啊!齐国和晋国都得到上天的眷顾,难道上天一定就要选择晋国吗?”郤克从来不是不分轻重的人,他和士燮、栾书商量了一下,决定见好就收,答应齐国人的请求。士燮回复国佐说:“我们这些做臣子的奉命带兵出征,为鲁、卫两国请命,只要给个说法让我们回去向国君复命,就是贵国国君的恩惠了,臣等敢不从命?”算是给了齐国一个面子。同年秋天,郤克和国佐在齐国的爰娄举行了会盟。在晋国的要求下,齐国将在战争中取得的土地归还给鲁国和卫国。此举为晋国赢得了莫大的尊敬。当晋国大军得胜回朝,经过卫国的上鄍的时候,鲁成公带着重臣们从曲阜赶来慰问,并举行了盛大的“赐命”仪式,赏赐给郤克、士燮、栾书三位统帅华丽的马车和相应的礼服。自韩厥以下,晋军中级以上的军官也都得到奖赏。同年九月,晋国大军经过卫国的首都朝歌,受到卫国军民的夹道欢迎。但是卫穆公还没来得及给晋军将领赠送车服,就突然一命呜呼了。郤克带着士燮、栾书前往吊唁。按照周礼的规定,如果奉国君之命前往他国吊唁死者,应当进到灵堂内致以悲切之意。但是卫穆公死得突然,郤克等人没有得到晋景公的命令就来了,只能站在大门外哭吊,卫穆公的遗孀们则站在门内回礼和相送。郤克这样做,自然是谦逊守礼的表现。为了表示对晋国的感激,卫国便改变了规矩,要求其他国家的使臣也一律站在门外哭吊。由此可见,郤克的这次出征,不仅是战争的胜利,同时也在外交上为晋国赢得了各国的尊重。晋军回到绛都,又受到绛都居民的热烈欢迎。因为这次胜利,所有晋国人的爱国热情都被激发出来了,大家纷纷跑到街上,给归来的勇士献上家乡的酒水和鲜花。满城欢庆中,只有士燮一人默默地避开众人,等到庆典结束才悄然入城,回到自己家中。这个时候,士会已经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了。看到满脸沧桑的儿子,他不禁老泪纵横,责备道:“燮啊!你也知道我在等着你回来吗?”言下之意,怪士燮不体谅父母的担心,没有早早回家。士燮回答得很稳妥:“战争获得胜利,国人都欢天喜地迎接部队归来。我如果先回来,必定受到万众瞩目,这是抢了主帅的风头啊!所以不敢先回。”士会大为欣慰,说:“这我就放心了,保持这种谦逊的态度,你就可以免于祸患。”据《左传》记载,晋军回国后,郤克去觐见晋景公。晋景公拍着他的肩膀说:“我军大获全胜,都是因为你的功劳啊!”郤克诚惶诚恐地说:“这是因为您指挥得当,众将拼死杀敌,我哪里有什么功劳?”后来士燮觐见,晋景公同样表扬了他一番。士燮说:“我不过是听命于荀庚,受制于郤克,哪里有什么功劳?”士燮是上军副帅,荀庚是上军主帅。这次战争中,上军只出动一部分,荀庚并未出动,但是士燮仍然将功劳让给了荀庚——说句题外话,任何时候不忘记自己的顶头上司,是很聪明的做法。再后来栾书觐见,也受到了表扬。栾书同样很谦虚:“这都是因为士燮指示明确,士兵们努力奋战,我哪有功劳?”战场上英勇无畏,战场下互相谦让,也许是晋军获得胜利的重要原因吧。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场战争还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后果。据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记载,自鞍之战后,齐顷公一改往日的荒唐,变得小心谨慎,不再沉迷于音乐,不喝酒,不吃肉,对内爱护百姓,问寒问暖,对外敬重诸侯,积极参与会盟,终其一生,齐国基本平安无事。【风水轮流转,楚晋优势再次易位】再回头来“八一八”那位绝世美人——夏姬的风流事儿。前面说过,楚庄王占领陈国之后,本来想将夏姬纳为小妾,因为听了巫臣的劝告,转而将她许配给了连尹襄老。但襄老无福消受,在第二年的邲之战中被晋国下军大夫荀首射死,连尸体都被荀首带回晋国去,作为交换儿子的筹码。巫臣力劝楚庄王不娶夏姬,是因为他自己对夏姬垂涎三尺,怕她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没有机会染指。襄老死后,夏姬再度成为寡妇,当然,仅仅是名义上的寡妇,身体并不寡——襄老的儿子黑要很快就将丧父之痛转化为于飞之乐,把夏姬给“烝”了。巫臣虽然恨得直咬牙,但是不敢发表任何意见,只是派人偷偷地给夏姬送了一封信,信上面只写了一句话:“回郑国去,我娶你!”夏姬是何等聪明的女人!当她第一次看到巫臣,就从这个男人的眼神中读到了火辣辣的欲望。她从来不缺男人,甚至曾经同时拥有三个情人;她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也很少受到亲情和伦理的困扰。对于她来说,男人不过是玩物,用过之后就可以扔掉,没什么大不了。可是,巫臣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仍然让她觉得有一丝触动,而“我娶你”三个字更给她带来满足感——要知道,她毕竟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那个年代,这都已经是女人的更年期了,又嫁过几任丈夫,而且声名狼藉;而巫臣乃是楚国的名门之后,堂堂的申县县公,竟然为了她……没有太多的思考,夏姬给巫臣回了一个字:“好!”这个“好”字让巫臣欢喜得一夜没睡好,他紧锣密鼓地策划了一个方案。数日之后,夏姬的弟弟郑襄公的宫中来了一位客人。此人从晋国而来,自称是荀首的族人,奉荀首之命来跟郑襄公谈点私事。荀首是中军元帅荀林父的幼弟,荀首的族人,自然也就是荀林父的族人。“一个月前,晋楚两国大战于邲,我家少主人荀罃不幸被楚军俘虏。主人爱子心切,在兵败如山倒的情况下,不退反进,又杀回楚军阵中寻找少主人,结果射杀了楚将襄老,俘虏了公子谷臣。”来人说。郑襄公点点头,表示听说过这事。“大战之后,晋楚两国互无来往。我家主人想以襄老的尸体和公子谷臣跟楚国交换少主人,苦于没有门路。他听说襄老的夫人,乃是君侯的姐姐,现在居住在楚国。因此特派我前来,有一事相求。”“请讲。”郑襄公很客气地说。“恳请您从中斡旋,安排襄老夫人回到郑国,而我们也将襄老的尸体送到郑国,当面移交给她,以示诚意。楚国人得到了襄老的尸体,想必也会同意以荀罃交换公子谷臣吧。”夏姬是郑襄公的姐姐,安排夏姬到郑国来接收襄老的遗体,自然合情合理。郑襄公看不出任何问题,也没有想到会有任何问题,他只是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寡人为什么要帮助荀首?有什么好处?”“您将得到荀氏一族的特别尊重。别的我就不说了,您懂的。”来人笑笑,给了这样一个回答。郑襄公也笑了:“那么,请您回去禀报,荀家的事即是寡人的事,责无旁贷,一定办好。”来人一揖到地,表示感谢。荀首的使者走后,郑襄公写了一封信,派人送到楚国去交给夏姬。信上写道:“襄老的尸体有门路了,但是不方便直接送到楚国来,请务必亲自来迎接。”夏姬心里暗笑,就在一天前,她收到巫臣的密信,上面说:“近日郑国必有来使,如有所请,你一定要答应。”当时她还狐疑,现在一切都清楚了,那是巫臣在暗中操作,给她创造一个回郑国的机会。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竟然有如此手段,能够驱使郑襄公为他服务。无意中,夏姬对巫臣的好感又多了一分。当下带着郑襄公的信,跑到宫中求见楚庄王,向他汇报了这件事,并将郑襄公的信拿给他看。“请大王恩准妾身去郑国将襄老的遗体带回楚国,好让他叶落归根,葬于故土。”夏姬说着,掉下两滴眼泪,模样儿楚楚动人。楚庄王心里大概在想,这娘们儿哭起来倒是好看,难怪这么多人为之神魂颠倒。但他很快告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问堂上的群臣:“你们也发表一下意见,郑伯说的这事可信吗?”半晌无人回答。巫臣暗自吸了一口气,站出来缓缓道:“可以相信。荀罃的父亲荀首,深受晋成公(晋襄公的父亲)的宠爱,又是现任中军元帅荀林的幼弟。荀首素来与郑国大夫皇戌交情笃深,他爱子心切,想通过郑国的关系,归还襄老的遗体与谷臣,以换取荀罃的自由。而郑国人对邲之战心存恐惧,害怕晋国人报复,也想讨好晋国,必定会答应荀首的要求。”听到巫臣这么说,楚庄王也就答应了夏姬的请求,命她回郑国去迎接襄老的遗体。夏姬临别的时候,特别对送行的人(当然也包括黑要)说:“如果不得到遗体,我就不回来了!”谁也猜不透她心里在想什么,只是觉得她对襄老的深情厚意来得有点突然。夏姬在郑国一住就是八年,襄老的遗体却杳无音讯。久而久之,楚国人便也将这个女人淡忘了。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电话,没有电报,没有邮政系统,交通也不方便的年代,八年对于一个等待情人的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当然,以夏姬的风流性格,八年应该也不至于缺少入幕之宾。只是当她仰望星空之际,恐怕难免轻叹一声:“巫臣那个死鬼,莫非忘了他对我许下的诺言么?”突然有一天,有人从楚国带着财礼来见郑襄公,说是替申公巫臣前来求婚。郑襄公开始吓了一跳,以为他看上了自己的哪个女儿。打开聘书一看,不禁莞尔。他叫人将聘书送到夏姬那里,征求夏姬的意见。这一年,夏姬已经快五十岁了。即便天生丽质,即便保养良好,皱纹仍然不可遏止地爬满了额头。看完聘书,她轻佻一笑,对使者说:“我一介妇人,哪有什么主见,回去禀报国君,凡事由他做主。”使者走后,她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眼泪不可收拾地流了一下午。郑襄公收到回报,知道夏姬这就是默认了。他还能有什么意见?一个老女人,谁爱谁要呗!答应了巫臣的求婚。但这纸婚约并不意味着巫臣马上可以登上夏姬的牙床。他还必须忍耐和等待,不敢让楚国人知道他的心思。直到楚庄王去世,楚共王即位,他才找到一个机会——公元前589年,晋、鲁、卫三国联军与齐军在靡笄相遇,后来又在鞍地展开会战。楚国为了支援齐国,打击晋国,也策划了一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准备与齐国联手,南北夹击鲁国。为此,楚共王派巫臣为特使,前往齐国通报楚军出动的日期,沟通两国协同作战的有关事宜。巫臣领受命令,自郢都出发前往临淄,同时命心腹带着他的家眷和所有财产偷偷前往郑国。这一切做得很秘密,但是当他经过郢都的城门的时候,被正好路过的申叔时的儿子申叔跪看出了端倪。申叔跪当时就说:“奇怪了,那位老先生脸上既有军情在身的警惧之色,又有按捺不住的桑中之喜,恐

                        做主编,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我穿过秘书室的时候,菲丽丝直盯着我看,然后跟了过来,问道,你没事吧?这种观察力,满分。我当然明白,她知道我在为乔伊丝要离开而心焦。但是当我一屁股在办公桌边坐下,菲丽丝给我端来黑咖啡,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负责召集摄影师的会议时,此刻我看出她已经都盘算好了。她从我的桌上抱走一沓文件,我看到她看了一眼乔伊丝的办公桌,乔伊丝的位子,长而冷静的一瞥,她心里在想,那将是我的了。为什么不呢?因为她不是乔伊丝。我的意思是,具体地说,她三十岁,强势、聪明、敏锐,但是她并不——成熟。我很清楚,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样子。但原因不止这个。我试图公平公正,问自己,不要管你需要什么,《莉莉丝》需要的,她有吗?我坐在我们的办公室里,乔伊丝和我的办公室,决定不去想菲丽丝,我现在还没心思烦这个。我在想乔伊丝:我到底忽略了她身上的哪一点,弄得仅仅一个月前我还认定她不会去美国!不过我是以我的婚姻来猜度她的。当然了,她有孩子;但不,这个不是原因。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我不了解他。从来没和他好好聊过:我们也就只是能开开玩笑的关系。我希望乔伊丝能早点来,但是她进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她看起来真糟糕,一脸病色,仪容不整。她坐下来,又站起来去端她的咖啡,拿着杯子回来,伸开四肢瘫在椅子上,点了烟又放着不抽,胡乱做点事,给窗台上的植物浇点水,什么都做了,就是不抬头看我。然后她按了铃,菲丽丝走进来,乔伊丝说:“我对酒那部分不满意。问题我写下来了,请去找我们的品酒专家,那个叫什么的。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的——还有他的地址,在哪里?”“别担心,”菲丽丝说,“我知道在哪里。”她接过乔伊丝写的问题,摆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笑脸,然后出去了。现在,乔伊丝终于朝我飞快地笑了一下,其实是做了个鬼脸,终于正眼看我了。我们都笑出声来。我们一起透过门,打量档案室里的菲丽丝。我们在审视她的衣着,她的发型,她的妆容,她的鞋子。这是习惯。然后乔伊丝对她没了兴趣,又出神想自己的事去了。菲丽丝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风格。不像乔伊丝和我,我们有。我坐在那儿,想我是不是可以帮菲丽丝建立起个人风格,就像当初乔伊丝帮我那样。现在坐在这儿写这个,我才想到,我当时因为乔伊丝满心忧苦,难过得要发狂,非常想说,天哪,说话啊,就那个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分析菲丽丝,考虑她可以有什么样的形象,这真是奇怪。我知道乔伊丝下定决心要离开了,而她因为我而心里难过:我需要两人好好谈一谈。乔伊丝是我这辈子唯一与之交心的人。但大部分时候,我们是通过微笑、沉默、示意来交谈,无言的音乐,不用多说。终于,我实在受不了了,开口说:“乔伊丝,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你肯定也清楚。”她侧着身子对着我,手托着腮。她不耐烦地做了一个“别烦我”的手势。我坐在这儿,凌晨一点,把这些事都写下来。我的大脑清晰敏锐,思绪纷纷。我刚想到一件事,是这样的:写作就是我的职业,我时时刻刻都在写,给自己写的随笔记录,备忘录,文章,一切用来展示想法的诸如此类的文字,不是写给自己看,就是给别人看。我抓住每一个想法,不让它们飞了,我把它们记下来,我展示它们,我假定有外人在看它们。而我现在正在做的就是这个。我意识到我写这些日记的时候,心里是想着有人在审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想要出版这个?我刚开始写的时候绝对没有这个想法。这很滑稽,我这个需要把东西写下来的习惯,好像如果我不把它们记录下来,它们就会不存在。展示出来。我听莫迪说话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赶紧,抓住它,不要让它消失了,记下来。就好像不白纸黑字写下来,它就不成立。哦,我的想法在脑中打转,抓住它们……我和乔伊丝坐在那里,两人都又冷又难受,凄惨悲苦,而我在打量我们,出于习惯,就像我打量菲丽丝一样。两个女编辑,一流的女性杂志(不少男性也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即将走进八十年代。当我读过去人们的日记的时候,让我着迷的是他们穿什么,吃什么,所有那些细节。要推断出那些人大概在想什么不难——我相信,和我们现在没太大不同——但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产阶级家庭,英国乡村小镇上,那时的妇女是怎么铺床叠被,怎么摆放餐具,或者怎么浆洗内衣,早饭吃什么,滑铁卢大战那天,在英格兰北部,某个农夫的妻子,她的这一天又是怎样的?当初乔伊丝来这儿工作的时候,她让我们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寒酸、庸俗!六十年代中期——庸俗!但她的风格,按她所说,是上流吉卜赛,乍看上去显得凌乱随意。她个儿高,苗条,一头厚厚的黑卷发,刻意的凌乱感,一张瘦削苍白的脸。或者说,她的脸看起来瘦削苍白,是那一头头发的映衬。她的黑眼睛很小,但是上了妆,就变得大而有神。她的衣服价格不菲。今天她穿的是黑色和铁锈红条纹的裙子,同色的马甲,一件黑色的真丝针织衫,戴着又粗又重的银链,上面缀有琥珀块。她的珠宝总是上乘的,从来不戴那种花哨的准垃圾品,而我只戴得起这种,因为我的风格。她很美:但那是年轻女子的风格。她一直让头发保持乌黑。很快她就得改换她的风格,以适应渐长的年龄。乔伊丝接手我的时候,我还穿着迷你裙,挂着珠链和俗艳的廉价饰品。自那以后,我就一直走经典而昂贵的风格。我穿丝绸裙,丝袜,不是尼龙袜,穿的衣服粗看上去似乎没有经过刻意选择。我找到一个真正的裁缝,此人对每个针脚都十分讲究。我还上市场找特别的纽扣,手工的蕾丝,定制针织套衫和外套。我的风格是这样的:人们第一眼不会注意,然后他们会转过头来再看,细细打量每个细节,领子上的绣工,一排珍珠纽扣。我不瘦,而是结实。我是直发,发型总是完美,泛银光的金色。灰色的眼睛,天生就大,化了妆更大。乔伊丝和我,我们要多不同有多不同,只有在衣着打扮上下了大功夫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不过乔伊丝,因为有家庭的缘故,费的功夫没我多。菲丽丝纤小,强壮,有魅力。浅色头发,白皙皮肤。她总是追逐最新时尚,因此没什么引人注目的。我见过她仔细观察乔伊丝,然后并没有照抄她那种风格,做得对。我也见过她仔细观察我:她怎么做到的?如果她问我的话,我会向她展示的,带她去见裁缝和针织女工,给她挑发型师……我和乔伊丝两人坐在那儿,坐在那儿痛苦悲伤,而我脑子里就想这些:我在精神上已经放弃了,通过衣服啦、风格啦表现出来!但在我可没有明确放弃的打算。午饭的时候我们喝了咖啡,抽烟。然后她说:“我得回家了。”我叫道:“乔伊丝!”她说:“你看不出来吗?我做不到,做不到!”我则说:“乔伊丝,你不能就这样回家去,我得有个答案。”她叹了口气,坐下来,振作起精神,居然肯正面看着我了。“答案?”“理解。我不理解你怎么能把这一切都放弃……为了什么?”她说:“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突然发现你以前根本就没弄懂自己?”“我还真有!”“我原以为自己会很爽快地答应离婚呢。”“他外头有了人吗?”“嗯,还是原来那个,这你知道。他预备带她而不带我走。”“那么,这一直以来,他实际上娶了你们两个人?”“可以算是吧。有一阵子,他总对我说,你有你的工作,我只好去找我的费莉西蒂。”我坐在那儿,小心翼翼地,因为我不想让她逃回家去,而我知道一不小心她就会那样。我在想我称之为女性解放的那些想法。他是有工作的,这理所当然,但当她也有工作时,他就要再找一个姑娘来支撑自己。不过这些想法我已经厌烦了,它们不是问题的关键,它们从来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我不是,对于乔伊丝也不是。菲丽丝才真是参透了女性解放、女权意识提升,而她很明白地告诉我和乔伊丝,我俩没有解放。乔伊丝和我讨论过这个,不过不常讨论——因为它不是问题之所在!有一次乔伊丝,出于好奇而非挑衅,对菲丽丝说,我有一份报酬丰厚的好工作。我有丈夫和两个孩子,家归我管,家人也归我管。这样,你还会说我不是一个解放了的女性?这还不够吗?菲丽丝没有反驳,一脸“我就是懂得多一点”的笑容: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之后我和乔伊丝大笑了一通。就是那种突然爆发,止也止不住的大笑,无言的音乐,这是我们的友谊中最好的东西之一。“你不去美国的话,他就带费莉西蒂去?”“他会娶她。”“你介意的是这个?”她摇头。她又不看着我了。我困惑不已,不知她为什么害怕直视我。终于,她开口说:“你是那么的自信自立。”我再也不会想到我会有这么个评价——我这长不大的妻子,长不大的女儿——我说:“我,自信自立?”她只是摇头。哦,这一切实在让我受不了。她弯着腰,双手撑着桌子,眼睛望着前方,嘴边叨着根香烟。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个干瘪的丑老太婆,福勒太太:小脸轮廓分明,鼻子几乎碰到下巴。她看上去苍老不堪。她又叹了口气,回过神,转身面向我。“我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她直截了当地说,“说到底就是这么回事。”如果现在我说我当时心乱如麻,当时我的确就是心乱如麻。我想说,但是,乔伊丝——我丈夫死了,现在觉得似乎是一夜之间就没了的——你在指望的到底是什么?我可以对乔伊丝说,如果你抛弃这份工作和他走,你可能最后发现自己是竹篮打水。我可以说……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在哭,又惊又气,这一切实在难以置信。不,比这还糟,因为我在想我原来根本就一点都不了解乔伊丝!在这以前我不可能认为她会说那样的话,有那样的想法。不仅如此:我还知道我没法对乔伊丝说,你对死亡的态度实在蠢,是错误的,你简直就像个小孩!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怕什么?独自一人——那算什么!因为我发现,就短短的一会儿,我已经和乔伊丝相距很远。我的丈夫死了,我的母亲死了:我以为这些变故对我没有影响,以为我披了盔甲,刀枪不入。但其实我内心中某样东西发生了变化,相当深刻的变化。再说还有莫迪·福勒的事情。我坐在那儿,一边哭一边努力想止住眼泪,咬着我的(绣了姓名首字母的上品亚麻)手绢,心里觉得乔伊丝是个孩子。是的,说到底她还是个孩子,我不能和她说我学到了什么,也不能说我现在是什么样的人。我哭是因为这个。“别,”乔伊丝说,“我不是故意——揭开旧伤疤的。”“你没揭开旧伤疤。不是这个。”但是我也只说得出这么多了。“说”是指说出心中所想。因为后来我们的确是说话了,理智地,干巴巴地,谈了这也谈了那,我也不是不珍惜这样的谈话。我们好久没有这样聊过了。女性之间的交流——招手、点头、暗示、微笑——这很好,令人愉快,是一种享受,是我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之一。但是到了关键时刻,我还是没法告诉乔伊丝我为什么要哭起来。她说:“你和我不一样。我一直在看着你,你看得出来。但是如果他去美国的话,我就孤身一人了。我知道我不会再结婚了。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嫁了一个男人,你就没法把他扔一边再另找一个——他们做得到……”“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是的,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我的意思是,可以做了而不受惩罚。所以我没法想象我另找一个人结婚。孩子们,他们不想去美国,但是如果他去了,而我留在这儿,他们就得两边跑。而我知道,很快他们就会更乐意待在那里,而不是这里,那里有更多机会,或许更适合年轻人。我就会孤身一人了。我不知道如何独自一人过,简。”而我没法对她说,乔伊丝,你的丈夫已经五十五了,还是个工作狂……“你准备好要当师母了?”她听了后愁眉苦脸。“像现在这样的工作我是不可能找到的,当然找不到了。但是我想总能找到个活儿吧。”她离开的时候,说:“不,我没有做好准备。我知道我会多怀念这一切——还有你,简。但是我别无选择。”说着她就走了,不看我。到头来我就得到这么一句话,我别无选择。我不知道她那婚姻里都有什么,有什么——我从没想过会有什么——让她不得不说我别无选择。乔伊丝是这本杂志有过的最好的编辑。她从来都不把家和家人放在第一位……但是……我想起来,是她来了以后才开始实行大家都欢迎的弹性工作制的,如有需要,工作可以在家做,通过电话做,留下加班,提前下班,都可以。我们那时都说,不理会办公时间,按需工作,这是女人做事的方式。而现在我在想,那个“需”其实是乔伊丝的婚姻需要她在家。她会很爽快地下班后和我一起吃晚餐,在办公室里吃,在餐馆吃,都是工作餐。但也有的时候她必须回家。实际上我们能这样全因为我,我从来没说过,不行,我不能像平常那样在办公室久留,我得回家。要有也仅仅只是我和弗雷迪要开晚餐派对。我从来、从来没有说过,今天弗雷迪下班早,下午我得早点儿走。但在我看来,乔伊丝一直是这样的:她的婚姻,她的孩子,她的工作。她用一种非凡的灵活方式,把这一切整合到一起。“简,今天下午你坐镇办公室行不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是她婚姻的一部分,就像那个叫费莉西蒂的姑娘一样!实际发生了什么,事情实际上如何运转,这些都是整体,而我们都是这整体的一个部分……这一直对我特别有吸引力,我对它特别感兴趣。可是这个想法,就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乔伊丝婚姻的一部分,这想法是刚冒出来的。乔伊丝的确要去美国了。她将放弃一份很好的工作。能有这样一份工作的女性可没有几个。她将放弃子女,朋友,家。她的孩子差不多都已成人。她将住在一个她必须学着去喜欢的国家,独自陪着一个男人,一个原本乐意带上另外一个年轻一点姑娘的男人。她别无选择。唉,女性解放,唉,菲丽丝,对此你有什么话可说?你那些小宣言里,那些毫不客气地把男人拒之门外的举动里,你的雄辩言辞里,可有一丁点触及这种状况的说法?据我所知,压根儿没有。这大家大可相信我,因为菲丽丝总是确保让我拿到所有的宣传,把它们摊在我桌上。现在的姑娘三人扎堆、四人抱团、成群结队,完全排斥男人,或者最大限度地排斥男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们害怕——男人的威力,不论那是一种什么威力,它就可以让乔伊丝说,我别无选择。我可以独自一人生活,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话说回来,我很难算结过婚。我回到家以后,电话铃响了:乔伊丝,喘息着,小声地。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哭哑了嗓子。她说:“简,人的决定总是在自己明白之前,好久之前,就做出了的!老天,这太可怕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嗯,”我说,“我懂你的意思。”我的确懂。它的确可怕。我已经做了些什么我还没意识到的决定呢?自从周五晚起,我就没去过莫迪·福勒家了。周二乔伊丝没来上班。我和菲丽丝坐镇。下班后我去看莫迪。她半天不来开门,开门以后又花好长时间站在那儿瞪着我,没有笑容,不开心;最后才往边上挪了一步,让我进去,在走道里走在我前面,一言不发。她在火炉边她那一头坐下来,火炉里火烧得正旺,她等着我开口。我已经生气了,心里在想,好嘛,她没有电话,这是我的错吗?我说:“周日晚上我很迟才回来,昨天晚上我很累。”“很累,是吧?”然后,“星期天晚上我等你的。我给我们准备了一点晚饭。”我注意到自己心中涌过一连串的情绪,和往常的顺序一样:一种被困住了的感觉,然后是逃跑的欲望,再然后——当然了——愧疚的心情。“对不起,莫迪。”我说。她转过脑袋,盯着火,嘴唇微微张开,喘着粗气。“你这两天身体还好吗?”“不坏。”我在想,喂,我从头到脚地给你擦洗,把你臭气哄哄

                        ,乔伊丝正等着我,好换班回家:虽然没有正式这么安排,但是我们总保证其中有一个人在办公室。她看上去很疲惫。她说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她过得糟透了,是丈夫的缘故,她改日再和我细谈,今天就不了,然后她就走了。有一条来自赫米奥娜·惠特菲尔德的留言,说是她周一才看到我关于护理员的留言,还有福勒太太拒绝让护理员进门。这砰地一下让我跌回到伦敦时的我。我一下午都在工作,大部分时间在打电话,还和摄影师讨论了明天的工作。但与此同时我又在想乔伊丝的事。我明白,她丈夫那档子事意味着我们合作的日子到头了,或者至少意味着以后会不一样了。对此我十分确定。这让我在离开办公室前就又沮丧又焦虑。我还明白了另外一件事,以前我从没这样想过:乔伊丝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我的意思是,朋友。我和她的关系同谁都没有过,从来没有。和弗雷迪的绝对不同。我疲惫不堪,本来是准备直接回家的。但还是让出租车停在了莫迪·福勒家门口。我站在那儿,在门上又是敲又是砸。快冻僵了。什么声音都没有。我惊慌失措——她是不是死了?——我也注意到,而且是颇感兴趣地注意到,我的反应之一竟是松了一口气。终于,她从来不用的“前厅”那窗户上,窗帘动了一下。我等着。什么都没发生。我狠狠地捶门,捶了又捶,那时我已是怒不可遏。我恨不得掐死她。然后门向里被拉开,磕磕巴巴,吱吱呀呀,她站在那里,小小的黑黑的一团,露出一张惨白的脸。哎呀那气味。我告诉自己不要在乎这些细枝末节,但是没用。我在乎得很。那气味……难闻,那种泛着酸带点甜腥的浓烈臭味。但是我看得出来,她是勉强站在那儿的。我一点都不“讨喜可爱”,我实在太生气了。“你干吗把我关在外面受冻?”我问道,走进门,从她身边挤过,逼她让道。然后她在我前面,顺着走道往前走,一只手扶着墙,防止跌倒。里屋,火炉上一堆熄灭了的煤渣。不过屋里有一个电暖炉,单炉条,正发出刺啦刺啦的噪音,说明它不安全。房里冰冷、肮脏、臭哄哄的。那只猫走进来,在我的腿上蹭着,直打转,喵喵地叫着。莫迪瘫坐在椅子里,瞪着火炉。“那么,你为什么不让护理员进门?”我朝她吼。“护理员,”她尖酸刻薄,“哪门子护理员?”“我知道她来过。”“到周一才来。整个周末我都一个人,谁都没有。”我差点对她尖叫:“她周一来了你为什么不让她进来?”但是我知道说了也白说。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愤怒。“莫迪,”我说,“你真绝了,不可救药,自己让自己不安生。哎,我去烧水。”我烧了水。我拎了煤上来。我发现便桶里满是尿,不过没有更糟的,谢天谢地。那会儿我想的是谢天谢地,但是我意识到人啊真是什么都能习惯。然后我提了购物袋上街去。阴沉沉的雨夹雪。看我,刚从慕尼黑回来,一身光鲜,在卸料车里刨木板木条。又一次,窗后的一张张脸,注视着我。回了房以后,我把炉里的灰扒了出来,一团团灰尘乱飞,然后生了火。用了一个引火物。木柴和煤。很快就火焰熊熊了。我把污秽的杯子用沸水烫了,给我们两人泡了茶。我必须把什么礼貌礼节都扔掉。脏杯子有什么关系?有关系!有关系,有,有,就有。她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看火苗。“猫。”她说。“我给她喂过吃的了。”“那就放她出去玩。”“外面是雨夹雪呢。”“她不在乎。”我把后门打开。一阵冷雨直朝我袭来,而那只胖黄猫,原本一直闹着要出门,现在喵的一声转身冲进房里,钻到贮煤室里去了。“她去贮煤室了。”我说。“那看来我得自己动手去料理了。”这话气得我七窍生烟,胸中好似炸开了锅!同以往一样,我想揍她或者拼命摇她,还有,同以往一样,想展臂抱住她。不过幸运的是,我的理智还在,于是我做了一切我该做的,谢天谢地,既不“风趣”,又不讨喜,也不和善。“你这些天吃没吃饭?”没回答。我又出门去采购。街角小商店里空无一人。那印度人坐在收银台后,看起来面色苍白,浑身发冷,也难怪他这样,可怜的家伙!我想知道她来没来过这儿,于是说我是来给福勒太太买吃的。他说:“哦,那个老太太,她身体可好?没生病吧?”“生病了。”我说。“她怎么不去养老院?”“她不想去。”“她没有孩子吗?”“大概有,但是他们不在乎。”“这真糟糕。”他对我说,这话是希望我能知道,他们这个民族是不会就这样丢开这么一个老太太不管的。“是的,这真糟糕,你说得对。”我回答。我回到屋里,再次想到了死亡。她坐在那里,闭着眼睛,纹丝不动,我觉得也没在呼吸。过了一会儿,她睁开了她的蓝眼睛,望着炉火。“把你的茶喝了。”我说,“我去给你烤点鱼。鱼你能吃吧?”“嗯,我要吃的。”在厨房里我想找一个不油腻的容器,但是最后放弃了。我把鱼放在烤架上,然后开了一会儿门,放点新鲜空气进来。顾不上雨雪了。我把鱼端给她,她坐起来,把它全吃了,慢吞吞的,手颤抖着,但是她还是吃完了,我知道她饿肚子了。我说:“我前些日子在慕尼黑。去看秋季新装了。各种新款式都看了一遍。”“我从来没离开过英国。”“喏,等你好一点了,我全都说给你听。”她对这话没做回应。但是终于,当我想着该走了的时候,她开口说:“我需要些干净衣服。”我不知道该如何解读这话。不过我能看出来这至少不是一个简单的请求——如今这点敏感我还是有的。她想要我给她买衣服?我看着她。她不情愿地看着我,然后说:“隔壁房间,你能找到些什么的。”“什么呢?”她颤颤巍巍地、泄了气似的耸了耸肩膀。“背心。短衬裤。衬裙。你为什么要问,你不穿内衣吗?”再一次,就好像有个按钮给按了下去,怒火油然而生。我进了隔壁那个房间,我知道她本不想让我进去。铺着上好羽绒被的床,衣橱,放着瓷器摆设的梳妆台,质量很好的书架。但到处一堆堆一叠叠的——都是垃圾。难以置信。五十年前的报纸,一碰就碎;破破烂烂的小片布料,泛黄,污渍斑斑,小段的蕾丝,脏兮兮的手帕,小条的缎带——这样的景象我还从来没看过。我想,她从来没扔过东西吧。抽屉里,一片狼藉,塞满了——要描述一下,几页纸都不够。要是我把摄影师带来就好了!习惯性思维。衬裙、背心式胸衣、短衬裤、背心、旧连衣裙或者是连衣裙残片、衬衫……所有这些东西起码都有二十年历史,有些能追溯到一战时期吧。现在和过去衣服的不同在于:这些料子都是“货真价实”的,棉布、丝绸、毛料。没有人造纤维。但是所有的衣物都有破损,或者有一两块污渍,或者整件都脏兮兮的。我拽出成捆的衣物,一样一样细细地看过来,一开始是出于好奇,后来就是想找有没有能穿或是干净的。最终,我找到一件羊毛背心,一条羊毛保暖裤,还有一条不错的粉红衬裙,然后一条羊毛裙,蓝色的,以及一件羊毛开衫。这些是干净的,还算干净。我在房里忙活着,冷得直哆嗦,心里想着过去的日子里我多么喜欢自己,我有多喜欢自己,就因为我能掌控局面,身处高位;我还想到,想要体会莫迪的无助,我只能回想小时候的感觉,那会儿心急火燎地去厕所,心里祈祷着千万不要憋不住尿在裤子上,这是我的经历里和无助最接近的感觉了。我把衣服拿到隔壁房间,房里现在很暖和了,炉火熊熊。我问她,“你要我帮你换衣服吗?”她脑袋一偏,不耐烦地晃着,我现在知道这是在说我又犯傻了。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于是我在她对面坐下,说:“趁着茶没结上冰我得把它喝了。”我发现我喝茶的时候没觉得反胃。我颇感兴趣地意识到,我现在已经对拿脏杯子喝水习以为常了。曾几何时莫迪也像我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洗澡,洗杯子、盘子,打扫卫生,洗头发。她在说她以前住院的事,我觉得她就是随便找点话说说。我心不在焉地听着,心里想着那些医生护士真该听听莫迪这样的人是怎么看他们的医院的。监狱。管教所。但是突然我意识到她在说当时她身体太差,没法坐进浴盆洗澡,两个护士就在床上给她擦了澡,然后我懂了。“我去烧水,”我说,“然后你得告诉我该怎么做。”我烧上两壶水,找到一个搪瓷盆,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它,我好久没见过这种盆子了,平时见到的都是塑料的。然后我去找肥皂和擦澡布。它们放在水池上方的一个墙洞里:墙上抽掉一块砖,凹槽里刷了漆。我把盆子、水壶、擦澡布、一大罐冷水端进隔壁房间。莫迪正在脱最外层的衣服,颇艰难。我帮了她一把,然后意识到根本没配合好。我赶紧四处乱翻,找来报纸,收拾开桌子,拿厚纸把它整个铺上,安置好水盆、水壶、水罐、沐浴用具。没有毛巾。我冲进厨房,只找到一条又潮又脏的毛巾,又冲去前厅乱翻乱找,心里觉着像是花了一整天似的。其实不过才几分钟的事。我很担心站在那儿的莫迪,半裸着,生着病,还咳嗽。终于,我找到一块还算干净的毛巾。她站在水盆边,上半身光着。她身上根本没肉。满是褶子的蜡黄皮肤,裹着脆弱的胸腔,她的肩胛骨像是骷髅,瘦骨嶙峋的胳膊顶端是一双强壮的劳动者的手。瘦长的乳房垂着。她笨手笨脚地往擦澡布上打肥皂,那擦澡巾,不用说,脏得很。我应该先把它洗一遍的。我又冲进隔壁房间,从一块干净的旧毛巾上撕下一小块来,拿回房。我知道我撕了毛巾,她很想骂我,如果不是想着省点力气,她早骂开了。我慢慢地擦洗她的上身,用足肥皂和热水,但是她脖子上的积垢实在是太厚了,想洗清爽就得狠狠地搓,她又受不住。她虚弱不堪,浑身发抖。我比较着这个羸弱苍老的躯体和我妈妈的身体:我只偶尔瞥过几眼她的病体。在住进医院之前她一直是自己洗澡——现在我才想到那有多艰难。而乔姬来的日子,她给妈妈洗澡。但是她长不大的女儿没给她洗过,我没给她洗过。我这会儿一边给莫迪·福勒擦身,一边想着弗雷迪,他骨头看上去扁平,好像也在日益消瘦,肉紧紧地贴在上面。莫迪虽然瘦得一把骨头,但她不是身上的肉深陷骨头之中,给摧垮了的样子。她浑身发冷,疾病缠身,虚弱无力——但是我能感到她身体内勃勃的生机:生命力。它是如此之强大,生命。我从来没这样想过,从没像我给莫迪·福勒擦澡时这样地感悟过生命,这凶猛愤怒的小老太。啊,有多愤怒:我意识到,她所有的生机都源于她的愤怒,我万不能,万万不能恼恨它,或是试图反击。接下来就是擦下身的问题了,我等着她给指导。我给她套上“干净”背心,裹上“干净”羊毛开衫,看见她正脱下层层叠叠的厚裙子。然后,恶臭,扑鼻而来。唉,没用的,我做不到不在乎。因为她太虚弱,也许太疲惫,走不动,她屎尿都在裤子上,在身上,到处都是。短衬裤,肮脏不堪……啊,我不说了,就算是纯粹发泄也罢,实在恶心。我当时看着她脱下来的背心和衬裙,上面是黄一块棕一块的屎。罢罢罢。她站在那里,光着屁股。我朝她脚底塞了报纸,于是她站在厚厚的几摞报纸上。我给她擦了又擦,擦遍下身。她的大手撑在桌上,支住身子。擦到屁股的时候,她把它一撅,和小孩子的行为一样,我认真清洗,连皱褶里也擦了。我倒掉脏水,水盆里换了水,然后飞快地把水壶放上炉子。我给她洗私处,第一次琢磨起这个词来:因为她正经受折磨,这个陌生人正侵犯着她的隐私。然后我擦洗她的腿,擦了一遍又一遍,因为脏东西流到了她腿上。我让她站到水盆里,给她洗了脚,蜡黄衰老、皮粗筋绽的双脚。熊熊炉火上的水又烧滚了,我帮她换上“干净”的灯笼裤。这会儿,看过了肮脏到底能到什么程度,这条裤子对于我来说已经够干净的,不就是多沾了点灰嘛。然后给她套上那条不错的粉红衬裙。“你的脸。”我说,我们还没洗那里,“还有你的头发呢?”脏兮兮的蜡黄头皮上一束束、一绺绺的白发。“以后再说吧。”她说。于是我给她洗了脸,小心翼翼的,用的是旧毛巾上撕下来的干净的一角。然后我让她坐下来,找来剪刀,给她剪脚指甲,简直和锯牛角一样,然后换上干净长袜,她的连衣长裙,她的紧身套衫。她正准备再穿上外头那层黑衣服,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哦,别——”随即十分内疚,因为她很受伤,抖得更厉害了,闷声不吭地坐在那里,像个坏孩子。她已筋疲力竭。我倒掉脏水,拿滚水烫了水盆,又烧了一壶水好重新泡茶。我到后门那儿朝外头望了一眼:雨连绵不断,夹杂着片片浅灰的雪花,风正紧——水从厨房门下渗进来;至于想到她得出门,顶着冷风冷雨,去上厕所,那个冰冷的小房子——但是她以前也出去过,想来以后也能。我不断对自己说,她九十多了,多年来一直就是这样过的:她挺过来了!我给她又端了茶,还拿了些饼干,让她坐在烧得正旺的炉子前喝茶。我把她脱下来的外衣全都放在报纸里,叠起来,扔进垃圾桶里,没请示她。然后我对抽屉里的衣物一番挑拣,选出一批来,接着扯掉她床上的脏被单、枕头套,抱着这些东西冒雨去了趟洗衣店,留给那里的姑娘处理干净。我把房里收拾成我能收拾出的最整洁的模样,给猫食盆里添了吃的,那猫靠着莫迪的腿,任她抚摸。我把所有东西都收拾了一遍。我做这些事的时候,莫迪就坐在那儿望着炉火,我看她的时候她不看我,但我四处忙碌时她的眼睛就盯着我,还有她认为我不知道的时候。“不要以为我不懂好歹。”我正忙着,她说道。那时我已经开始扫地板了,用手持短刷和小簸箕。我找不到别的工具。她说这话的口气,我没法解读。没精打采的。我想,甚至是绝望的:就像我刚才瞥到一眼的那种表情,那会儿我在回想自己的孩提时代。她大概感到另一种形式的无助。很明显,以前从来没有人为她做过这种事。我又去了洗衣店。店里的那个能干的大个子爱尔兰姑娘,刚才我把东西交给她的时候,我们匆匆建立了平等的同志情谊。现在她把一大包干净床单被套递给我,盯着我的脸,说:“腌臜。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腌臜。”她恨死我了。我说:“谢了。”我懒得解释,转身离开。但是我——羞得脸发烧!唉,我多么在乎别人对我的钦佩、喜爱、赏识啊。我冒着雨雪,把东西送了回去。那时候我已是又冷又累。我想回家……但是我还是开始收拾某个大柜子的一个抽屉,把干净的衣物放了进去,告诉了莫迪我把它们放哪儿了。然后我说:“明天晚上我再来。”我很好奇她会怎么回答。“到时见。”这是她的回答。现在我一个人待着,洗过了澡,不过那个澡我洗得简单利落,没有泡上好几个小时。我应该收拾房间的,但是我没收拾。我纯粹是累坏了。我没法相信,昨天的这个时候我住在一家酒店里,是受宠受纵的贵客,和我所欣赏重视的同行卡尔一起用晚餐。鲜花、牛肉、美酒、奶油——全套的。我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世上有那些东西——在那里,然后又有莫迪·福勒,在这里。也许不可思议的是我?我的确是晕头转向了。我得好好把这些事想明白。我要怎么办?我可以和谁讨论这个?乔伊丝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朋友?周四乔伊丝来办公室拿要带回家做的工作。她看起来糟透了。我对她说:“怎么样了?”她说:“他要我和他一起去美国。”我问:“不回来了?”她说:“不回来了。”她看着我,我看着她。我们就是这样交流的:缩略表达法。她说:“我得赶紧走了。告诉约翰封面我弄好了。注释我也做好了。简娜,我明天再来。”然后她就走了。这就是说:有某个学校想聘她的丈夫为教授,他打算接受,他希望她放弃这里的工作和他走,她不想去,他们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孩子们不想去美国——而这个下午我感觉乔伊丝很可能会去美国。这就算是结束了。回家时我顺道去看莫迪。门闩着但是没上锁。炉火很旺。猫在床上睡大觉。莫迪也在睡,椅子把手上放着只空茶杯

                        石卖他一个面子,对阵亡军士进行抚恤、补助,可蒋介石对东北军的业绩失望至极,岂会如数拨给?可是,东北军此时已经背井离乡近五年,想起自己的家乡就心痛。有家不能回,有日本人不能打,却跑到这处穷乡僻壤“免费”打共产党。东北军长期积累下来的对张学良的不满终于爆发了:你张学良当的什么破老大,我们命都要搭进去了,钱却没挣着,还回不了家,大爷我不干了!在东北军中下层官兵消极避战的时候,高福源同志带着使命回来了。一番活动之后,高福源见到了曾经的领导张学良,一个心力交瘁的中年男人,并向他转达了共产党的善意。渐失的军心,良心的压力,卖国的骂名,生命的尊严,自我救赎的理想,复杂现实的无情,林林总总,交织缠扰。经过痛苦的思考,张学良决定放弃自己曾经坚信的“攘外必须安内”,联共停战。1936年4月,在没有知会蒋大哥的情况下,张学良极富诚意地私自来到延安与周恩来、李克农见面,相聊甚欢的双方初步确认了合作方式——“停止内战,联合抗日”。双方还约定设立专用电台,有事电报沟通,张学良的电报代号叫李毅。此后,张学良省吃俭用,在自己也没有“余粮”的困境下,赠送了红军大量急缺物资如棉衣、药品及银元,解决了红军的燃眉之急。尤其是当时邓小平病重,生命垂危却无药可医,幸好张学良的医药援助救了邓小平的性命。一步之差,历史就要改写!不仅张学良和红军停战,杨虎城也不愿意跟红军交火。前面讲过,杨虎城并非蒋介石的嫡系,而是从冯玉祥手下跳槽过来的,他在中原大战中抢到了西安这块地盘,于是在此驻扎下来。和张学良相比,杨虎城的实力要弱得多,其处境也差得多——老被红军痛揍,蒋介石想借红军之手消灭他,一旁的张学良也跟他不是一条心。为了保住自己的地盘和军队,杨虎城主要依靠磨洋工的手段,在蒋介石、张学良和红军三方势力的夹缝之中自保求存。鉴于杨虎城的这种心态,中共在他身边安插了很多人,试图把他争取过来。如杨虎城的喉舌——《西北文化日报》的总编和兼职秘书宋绮云(黄埔六期,小萝卜头儿宋振中他爸)、第三任老婆谢葆真都是共产党员。应该说,共产党在西北的情报工作做得十分出色,不仅在杨虎城的身边安排了人,甚至还把共产党员熊向晖输送到了胡宗南身边做机要秘书。在共产党的联合下,东北军、第十七路军和红军结成了统一战线,史称“三位一体”。讲到这里,肯定有人奇怪,难道蒋介石的特务机构对此毫无察觉吗?当然不是,早在中央红军抵达陕北之际,戴笠就着手成立了军统西北区,专门对付共产党、监控西北军和东北军。但问题是,搞情报工作是个慢功夫,环境的熟悉、人员的安排、渠道的疏通,这都需要时间。而西北区是一个新建单位,无任何基础可言,所以军统在西北的工作出现了纰漏。像军统陕西站的站长马志超和他手下的侦缉队长许忠五,就出现了严重失误。他们明知道杨虎城身边的宋绮云是共产党,但派去监视宋绮云以图放长线钓大鱼的军统特务白冠五,其真实身份却是共产党。派一个共产党去监视另一个共产党,钓鱼不成反被“钓”,岂能不误事?!失之桑榆,收之东隅。军统在西北战场的表现不佳,却在广东战场表现上佳。

                        “两广事变”

                        广东这块地方,很有些意思。想当年,国共两党携手从这里走出了打倒军阀、打倒列强的步伐。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作为革命策源地的广东,却一直控制在军阀手中。但现在,蒋介石的机会来了。1936年夏天,“九·一八事变”后南下广东的胡汉民,因下棋时用脑过度,在广州患脑出血去世。胡汉民的死,令国民党失去了一个元老,让蒋委员长少了一个敌人,也使陈济棠顿失凭依。在政治上足以抗衡蒋介石的胡汉民一死,陈济棠的广东独立王国就失去了对抗蒋介石的政治资本,就没了继续搞割据的理由。为此烦心的陈济棠,变得有些多愁善感。一个月黑风高、睡不着觉的夜晚,他突然想起了蒋介石于1935年年末对他提过的一个要求:配合中央解决新桂系,顿时彻夜难眠,翻来覆去地体会唇亡齿寒的深刻含义。几天后,压力很大的陈济棠试探来广州吊唁胡汉民的白崇禧:我应该怎么办?白崇禧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一个和李宗仁合伙拖陈济棠下水的点子:高举抗日大旗,发兵讨伐蒋介石,先发制人,问鼎中原!对啊,自己现在兵强马壮,连新桂系都俯首称臣,为何不能干掉蒋介石?要说陈济棠有信心也算正常,毕竟他搞经济确实是一把好手,属于有钱人,是军阀中的大土豪。让人叫绝的是,陈济棠居然懂得向苏联取经,搞计划经济,像《广东省三年施政计划》就是他的得意之作。在区区八年(1929—1936)间,他大力发展经济、工业和教育,竟然将广东打造成了中国南部的“首善之地”。以一省之力养活近二十万军队不说,还让老百姓的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无怪乎这八年被称为老广州的“黄金时代”。1936年6月1日,自信心爆棚的陈济棠为主,新桂系为辅,双方合兵三十万造反。“两广事变”爆发。令人奇怪的是,陈济棠如此庞大的造反行动,居然连个浪花都没翻起来。这是因为,陈济棠败得太快了。他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败给了戴笠的军统。由于陈济棠实力强大,且在宁粤分裂时就暴露了反意,所以早在他造反之前,戴笠就已对陈济棠的部下们展开了大规模的策反工作。具体负责此事的人,是军统的二把手郑介民,由此可见戴笠对陈济棠的重视程度。从结果来看,军统此次策反的效果,好得惊人,令人击节。包括广东二号实力人物余汉谋在内的海空陆三军将领,或在未开打,或在刚刚热身之际,纷纷投靠南京政府。当然了,如此大规模的跳槽,应该和陈济棠并非真心抗日有一定的关系,毕竟为一己私利而打内战,手下人不买他的账也算正常。陈济棠众叛亲离,逃亡香港。至此,几乎不费一枪一弹,“两广事变”和平解决。对全民族来说,这实在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结果。毕竟此时已是1936年,如果把有限的国力全部用于内战,正在华北摩拳擦掌的日军乘虚而入,其后果可想而知。陈济棠跑了,两广联盟垮了,李宗仁和白崇禧也只好扭扭捏捏地服软认输。而蒋介石正打算集中资源“剿共”,也不想浪费精力和财力在新桂系身上,于是便放了李宗仁和白崇禧一条生路。收拾完两广,时间来到了1936年10月。年近半百的蒋介石,终于到达了其个人政治生涯的新高峰。回望走过的路,他一时间百感交集:在列强环伺、内乱不止的大环境下,一统广东,北伐北洋,大战中原,逼走红军,压服闽变(福建事变),经略西南,搞定两广(两广事变),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平定了南方和中原,自己这一路走来,是多么不易!好在努力没有白费,如今可以专心地搞定北方了。危机感很重的蒋介石,决定抓住当前的好势头做一件事:将已成“星星之火”的共产党武装彻底扑灭。除了“攘外必须安内”的考虑,他还想趁“剿共”之机拿下西北作为“御侮复兴之根据地”。蒋纬国在《蒋纬国口述自传》中说,他父亲对未来的中日之战曾有过通盘考虑,即一旦全面开战,东南沿海难以守住,只能迁往内地,而这个内地,必须把南北都包括进去。具体来说,在南方,川、贵为核心,云南为后方。在北方,陕西为核心,甘肃为后方。于是,蒋介石屡次前往洛阳和西安,和“剿匪”态度不积极的阎锡山、张学良和杨虎城开座谈会,共进自助餐,催逼他们向红军发起攻击。可这三位老兄的态度出奇一致:拒绝跟红军作战。其实他们的这种心态也能理解,毕竟红军着实是一个异常强劲的对手,跟红军交手得远小于失。长征后抵达陕北的这些红军官兵,是大浪淘沙过后的精华,经受住了心理、生理的严酷考验,拥有顽强的意志、忠诚的信仰和过硬的军事技术,确实不好相与。所以他们如此答复蒋介石:希望“委座”能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蒋介石仔细思考过后,给出了回应:好吧,阎锡山,我答应你。于是,在蒋介石的逼迫下,阎锡山手下的头号大将傅作义率部与日军大力扶持的内蒙古分裂分子——溥仪的好哥们儿德王(蒙古亲王)麾下的伪军打了一仗,大败对方,史称“绥远抗战”或“百灵庙大捷”。绥远勉强算是阎锡山的地盘,所以阎锡山有机会抗日,但张学良和杨虎城就不行了,因为在他们的地盘上活动的是红军。没有日本人可打的张学良,只能屡次犯颜直谏:希望国共和解,共赴国难。蒋介石无法接受张学良的说辞,他反驳张学良:攘外必先安内!现在好不容易把红军困于陕北,咱们只需再加把劲,就可以彻底解决红军问题,那时再集中资源与日本抗衡,岂非胜算更大?在张学良拒绝配合“剿匪”的同时,蒋介石收到了一个令他如坠冰窟的特大号坏消息:1936年10月底,杨永泰被刺杀于武汉。“哈雷彗星”式的杨永泰坠落了,当他出现的时候,亮得耀眼,却转瞬即逝,还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直拖到几十年后的今天,还无人知道刺杀他的背后主谋。主流看法认为,和杨永泰的政学系为争权夺利斗得死去活来的CC系嫌疑最大。杨永泰的死,令蒋介石永远地失去了一个可以在关键时刻改变局势的超一流谋士。失去杨永泰这个“攘外必须安内”的最得力助手后,蒋介石只能孤身上路了。杀出个黎明第二章“张无忌”与“杨不悔”

                        “西安事变”

                        1936年12月4日,蒋介石只带少量随员再度来到西安,亲自督战。“行营”设于西安以东三十公里的临潼华清池。西安城内以杨虎城的驻军为主,西安附近地带主要是东北军在负责,都不在蒋介石的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杨虎城和张学良还有严重的“通共”嫌疑,但他为何还是敢来呢?一方面,蒋介石本就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一生屡履险地。另一方面,在当时,出于“合纵”制衡蒋介石的目的,李宗仁、白崇禧、阎锡山,甚至包括二十九军的宋哲元在内的地方军阀,都曾抢着派代表到陕甘宁苏区,要与红军订立“不打内战,一致对外”的协定。所以地方军阀想与红军合作差不多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蒋介石也见怪不怪了。再一方面,蒋介石对把弟张学良有信心,他认为对方性格虽冲动但也直爽,讲义气,容易把握。至于杨虎城忠不忠于他,蒋介石并不看重。不仅因为杨虎城没有张学良的地位、实力和影响力,也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信任过杨虎城,像他选择入驻西安城外的华清池而不是西安城内,就有不相信杨虎城的因素在内。总之,蒋介石认为只要张学良不出问题,自己的安全就不会出问题。然而,恰恰是张学良出了问题。实际上,蒋介石对张学良的性格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在日记中告诫自己:对汉卿(张学良字)谈话不可太重。但蒋介石就是个暴脾气,暴烈性格岂是控制得了的?蒋介石到达华清池后,随即向张学良和杨虎城下了“最后通牒”,提出两个方案让对方选择。第一个方案,两军服从“剿共”命令,重新开到陕甘前线去,对红军发动真枪实弹的全面进攻。第二个方案,如不愿“剿共”,那对不起,请让开道,东北军到福建,第十七路军至安徽,让出陕甘,由中央军来“剿”。两个方案,张学良、杨虎城都不能接受。尤其是第二个方案,东北军想要的是打回老家东北,而不是去南方,杨虎城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根基所在。为此,12月7日晚,张学良赶赴临潼,再次向蒋介石直言进谏,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蒋介石表示自己不是不抗日,而是要等“剿灭”红军后再抗日。蒋介石倒也不是忽悠对方,他的确有所动作——不仅确定了西南地区作为抗日大后方的地位,还同希特勒展开了合作,向对方借款采购装备,引进德国顾问,整训军队,以之作为抗日的基本力量。不过因为时间的关系,当前完成整训的军队只有四个师左右。但着急的张学良根本接受不了蒋介石缓慢的动作,他强调说,全体东北军特别是中、下级军官和士兵的抗日情绪激昂,前线各部队准备自动组织支援傅作义抗日……说到激动处,张学良声泪俱下,并说如果怎么怎么样,你蒋介石就是“中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等等。蒋介石听了暴怒不已,顿时把大哥的架子端足了,痛斥张学良年幼无知,“上了共产党的当”,劈头盖脸地骂了张学良一通。张学良此时不到36岁,整天被人骂成“不抵抗将军”,本就憋着一肚子火,所以这次张学良和蒋介石吵开了。最后蒋介石爆发了:张学良你不要再说了,你就是把我毙了,我的“剿共计划”也不会改变!12月9日,是“一二·九”学生运动一周年,学生们又上街游行了。对于如何处理要求“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的游行学生,张学良选择来软的——暂时答应对方请求稳住学生再说,蒋介石却选择来硬的——命令张学良必要时可以开枪,两人为此吵了一架,蒋介石又把张学良骂了一通。蒋介石不知道,张学良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张大少可不是一个可以随便骂的人,其性格极易冲动,面对蒋介石,他已经拿出了百倍的耐心,之所以隐忍至今,不过因为对方是蒋介石而已,并非因为他没有脾气。至此,双方已走到了决裂的边缘。时间来到了11日晚,蒋介石单方面宣布蒋鼎文为西北“剿匪军”前敌总司令,卫立煌为晋陕绥宁四省边区总指挥。要知道,蒋鼎文的职务以前可是属于张学良的。蒋介石的意思已经很明白:我不信任你张学良,我要剥夺你张学良和杨虎城的“剿共”兵权!到了这一步,双方已经彻底决裂。当晚,张、杨二人回去就召开了军事会议,决定“兵谏蒋介石”。12日凌晨,陕西省西安城内、华清池附近和邻省甘肃兰州城中枪声四起。国民党元老邵元冲、蒋介石的族侄孙副侍卫长蒋孝先及近七十名警卫被杀。陈诚、蒋鼎文、卫立煌等要员被生擒活捉。蒋委员长也未能逃脱,抓他的人是张学良的卫队二营营长孙铭九。被抓时,他躲在骊山一块大石后,赤脚光头,仅穿睡衣睡裤,冻得瑟瑟发抖,全然不是平日酷酷的样子。酷不起来也情有可原,他以50高龄越墙攀岩,仓皇逃难,身体多处受伤,尤以牙齿和腰椎之伤为重,其中,腰椎之伤终身未愈,导致其后半生再也离不开拐杖。兰州的中央系武装力量遭到东北军于学忠部的进攻,死伤近百,被俘虏一千二百余。这就是“西安事变”,又称“双十二事变”,一件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大事。至于整个过程以及方式方法,当事者的回忆以及后人种种靠谱、不靠谱的分析,几十年来已如汗牛充栋,这里实无重复的必要。但是,有一点要强调。史料表明,这个事件不是经过缜密计划的,而是蒋介石和张学良的数次口角冲突以及蒋介石削其兵权的不信任,激发了年轻气盛的张学良的一时冲动,为风起云涌的近代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张学良后来对唐德刚解释,自己之所以性格上有弱点,主要是因为自己一辈子未尝有过“上司”。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要知道,张作霖是他的上司,可那是父亲,蒋介石也是他的上司,可那是盟友。所以他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有时甚至完全不顾及后果。他朝蒋介石进谏,后者对他发了脾气,然后他就把蒋介石给抓了起来(你这个老头子,脾气这么大,又不给我面子,我要教训教训你),这就是张学良晚年在口述历史中对他发动“西安事变”的原因的解释,尽管深层次的原因远非如此简单。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结合体,虽说“西安事变”爆发的直接条件在当时的聚合是偶然的,但中日两国之间的民族矛盾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团结抗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西安事变”是这种必然性的偶然表现。

                        三个“反骨仔”

                        事变发生后,张、杨二人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公开通电,说自己把领袖给抓了,还提出了

                        污,连续的奋战已经使他精疲力尽。但他依然尽力地砍杀冲过来的叛军,他并不甘心就此低头认输,此前不久在皇帝面前说的话,他依然记忆犹新。叛军越聚越多,封常清且战且退,不知不觉中已经撤到了洛阳城宫苑的西墙之下。“将军!再不走就来不及了,您应该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部将继续劝说。最终,封常清在几个部将的保护之下,从宫苑西墙的残破之处突围出来,一路向西直奔陕郡而去。洛阳至此沦陷于安禄山叛军之手!封常清一路之上,回想着身在洛阳激战的场景,他实在没有想到安禄山的叛军兵锋如此之盛,不由得为自己先前在皇帝面前夸下海口而自责,现在他能做的就是将先前的战况报告给驻守陕郡的东征副统帅高仙芝。此时的高仙芝已经知道洛阳失陷,他将手中的兵马绝大部分集结在陕郡,准备坚守在这里,打一场持久战。错杀十二月十五日,封常清率领残部进入陕郡,太守窦廷芝闻听洛阳失陷,吓得连夜逃到河东去避难,封常清马不停蹄地去面见高仙芝。见到高仙芝后,封常清详细汇报了先前洛阳的战况,以及他对未来战局的看法。“属下连日血战,叛军势头很盛,现在元帅将人马聚集在陕郡。但潼关却防守薄弱,属下建议将军暂时放弃陕郡,退到潼关据守,这样长安才可以安全。”封常清不愧是名将,虽然在洛阳遭遇惨败,但到底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此刻思维丝毫不混乱,并且敏锐地点出了存在的问题。封常清的建议,高仙芝采纳了。在经过怛罗斯之战的惨败后,很长时间以来高仙芝心里一直郁闷着,先前的自负似乎收敛了很多。怛罗斯之战的惨败对他影响至深,成了的心中挥之不去阴影,以至于有些畏首畏尾。在高仙芝看来,封常清作为久经沙场的战将,是有资格对战局提出自己的看法的,而且先前和叛军的较量中,唐军将领中只有封常清的腕儿最大,连封常清都惨败而退,那目前的形势的确是万分危急。应该说封常清的建议没有错,高仙芝采纳他的建议也没有错。但两个人在决定退守潼关的方针后,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没有进行周密的安排和部署,甚至连为什么退守潼关也没有和士兵讲清楚,就匆忙命令军队急速向潼关撤退。事实证明:由后队变前队容易,但必须要让后队明白,前队并不是战败溃逃。由于高仙芝和封常清的疏忽,唐军在撤退的时候,居然出现了混乱的情况,说是急速溃退一点也不为过,士兵丢盔卸甲,狼狈逃窜,互相踩踏,甚至出现了踩踏致伤致亡的情况。就是在这样一种混乱的局面下,高仙芝和封常清急急如丧家之犬般的终于将部队带到了潼关。在他们进城的第二天,安禄山的叛军便尾随而至,随后叛军展开攻城战,由于潼关城墙高大,加上高仙芝和封常清带领部队拼死抵抗,所以叛军一时没能攻下潼关。或许是因为先前的连续作战也让安禄山感到疲劳,或许是因为攻下东都洛阳,让安禄山迫不及待地做起了皇帝美梦,总之在进攻潼关未果之后,安禄山命令叛军暂时停止一切战事,而他自己在洛阳开始计划称帝事宜。面对渐渐撤去的叛军,高仙芝和封常清不禁长抒一口气,现在他们终于有时间可以重新整顿兵马,认真筹划一下接下来的战事了。但就在他们认真准备的时候,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潼关将是他们两个人生命的最后一站。导致他们最终悲剧结局的,其导火索恰恰是这次混乱不堪的撤退。自古以来将帅在外掌握重兵,都会为皇帝所忌惮,因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可以说这是个敏感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皇帝们所采用的方法是,除了让将军们掌握重兵出征之外,还经常派宦官监军,其实所谓的监军,不过就是监视那些带兵的将军们。这次高仙芝挂帅东征,李隆基就派了宦官边令诚前去监军。而边令诚恰恰是一个多事的人,在军中随便发号施令,将高仙芝冷落在了一旁。他的这种举动让高仙芝十分不满,加上高仙芝骨子里本身就很自负,所以两个人经常当着众人的面,吵得面红耳赤。高仙芝采纳封常清的建议退守潼关,边令诚本身是不同意的,当然他的这种想法谈不上有什么深谋远虑,完全是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在高仙芝带着人马撤退的时候,边令诚借机离开了高仙芝,但在临走之前,他看到了撤退时混乱的那一幕。于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在边宦官的头脑中瞬间形成了。回到长安后,边令诚立即向李隆基汇报自己先前在潼关看到的溃退场景,并添油加醋地谗说高仙芝自作主张放弃陕郡,私自贪污军饷;封常清故意在洛阳战败,有意纵容扩大叛军的声势,希望皇帝陛下能够警觉。在经历了家奴顶撞、宰相混战后,李隆基更加对宦官信任有加,居于深宫之中的他,本身就对封常清的战败和高仙芝的退守有所怀疑,而且李隆基又想起了高仙芝在怛罗斯之战中的惨败,让大唐在西域威信扫地。尤其是封常清先前的大话此刻依然在他的耳畔回响,但实际战况却是封常清如此不禁打,现在边令诚点出了全部奥秘所在,这让李隆基很是恼怒。事实上,一个已经很久不问国事的皇帝,是不可能在面对一团糟的局势时,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的,所以高仙芝和封常清的结局已经注定。“你带着我的诏书,立即回到潼关,将高仙芝和封常清斩首,以防有变。”“老奴遵旨!”随着李隆基下达的一纸诏书,边令诚终于体会到了复仇的快感,不过李隆基一定想不到,他这次的一时冲动,会是致命的错误。事实上,就在边令诚再一次从长安启程,还没有到达潼关的时候,高仙芝和封常清已经得到了边令诚又回来的消息,对此高仙芝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想法,但封常清则不同。自从洛阳战败后,封常清内心始终再自责,他曾经派人到长安汇报洛阳的战况,但却被李隆基拒绝。他隐隐觉得边令诚二次来到潼关,很可能是带着某项任务而来,甚至他觉得自己可能性命难保。终于,对自己前途的绝望以及对大唐未来命运的担忧,促使封常清满腔衷情地给李隆基写了一封奏表。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成了自己的遗表。在这封奏表中,封常清详细陈述了安禄山叛军的情况,以及洛阳之所以这么快失陷的根本原因。针对当时朝廷上下普遍轻敌的情绪,封常清情真意切地提醒李隆基切不可轻视安禄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仰天饮鸩,向日封章,即为尸谏之臣,死做圣朝之鬼,若使没而有知,必结草军前,回风阵上,引王师之旗鼓,平贼寇之戈铤,生死酬恩,不任感激,臣常清无任永辞圣代悲恋之至。封常清在奏表的最后,仍然没有忘记表达自己的忠心,可谓是字字带血,催人泪下。十二月十八日,于潼关驿南西街之上,边令诚首先召见了封常清,当封常清迈着沉重的步伐缓缓走到他的面前时,边令诚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微笑。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封常清那无助的眼神流露出的一丝迷茫。“封常清守卫洛阳不利,致使大军惨败,贼兵势盛,更有在皇上面前口出狂言,扰乱圣心,其罪难免,皇上有旨将其处斩以正军法。”边令诚说完后,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大吃一惊。在他们看来,封常清领着临时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很多人望风而逃的情况下,不畏强敌拼死守卫东都,而且在叛军攻入洛阳后,依然能够身先士卒和叛军展开巷战,实属难能可贵,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洛阳失陷责任不在封常清。但现在边令诚已经宣读了圣旨,即使众人心中不服,也无法为封常清开脱,所以全都低着头沉默不语。“讨逆无果,死乃甘心!”封常清跪在地上仰天长叹,他的声音已经沙哑,虽然他早已预料到这一天会到来,但当边令诚宣读完圣旨后,他依然流露出了悲愤不甘之情。作为多年从在战场上摸爬滚打的名将,坦白地讲,封常清并不怕死,然而他并不甘心就这样死在自己人的手里。“臣常清虽死无憾,请边公公将这封奏表带给皇上,以表臣之忠心!”言罢,封常清拿出了先前写好的奏表,转交给了边令诚。很多人亲眼目睹了封常清被斩的全过程,他们的心在滴血,他们希望今天这一刻早些过去,但让他们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一幕更加出乎他们的意料。就在封常清刚刚被斩之时,高仙芝带着人马匆匆赶来。在此之前,他得到了封常清即将被斩的消息,所以他快马加鞭地赶了过来。但没等他高喊“刀下留人”四个字,他便看到了封常清的尸体。高仙芝此刻浑身犹如电击一样,僵在了原地!然而在边令诚看来,高仙芝此时来得正好,因为皇帝陛下圣旨上写得明白,封常清之后就是高仙芝。“元帅来得正好,皇上让老奴为元帅带来了恩命。”边令诚阴阳怪气地说道。高仙芝恍惚之中回过神来,他立即走向边令诚,然后跪倒在地。“高仙芝擅自放弃陕郡,致使大军溃退,死伤无数。又私自贪污军饷,其罪当诛!”边令诚在宣读这封圣旨的时候,语气明显加重,很长时间以来,高仙芝对他的蔑视,让他在众人面前颜面扫地,今天他终于体会到了复仇的快感。如果说先前见到封常清的尸体让高仙芝犹如电击一般,那此刻在听到圣旨的内容后,高仙芝几乎要昏厥过去,还好旁边的几个兵士急忙将他扶住,才没让他倒在地上。半晌过后,高仙芝终于缓过神来,他咬紧牙关用力地说道:“如果说因为放弃陕郡致使大军溃退死伤无数,仙芝死不足惜。但是上有苍天,下有黄土,说仙芝贪污军饷,实乃诬陷之词,仙芝死不瞑目!”此刻,高仙芝的眼睛死死地盯住边令诚,这不仅让边令诚有些毛骨悚然。“不要辩解了,来人!行刑!”边令诚连忙催促。“哈哈哈!”刹那间高仙芝发出了凄厉的惨笑,然后他环顾众人拱手抱拳,高声说道:“仙芝如果真的贪污了军饷,你们就说个‘有’字,如果没有的话,仙芝恳请众将士还仙芝一个清白,说个‘冤’字!仙芝并不怕死,但大丈夫光明磊落,仙芝并不想走得如此冤枉!”在场的所有人全都被此情此景所感动,终于在刽子手的刀头即将落在高仙芝的脖子上时,所有人共同喊出了那个字。“冤!冤!冤!”那一刻,声震天地,苍茫之间久久回响。高仙芝可以瞑目了!……边令诚终于完成了他的复仇计划,带着心满意足回去向他的皇帝陛下复命。但对于李隆基来讲,将高仙芝和封常清斩首,完全是自毁长城的表现。因为在他们之后,防守潼关的重任落在了另一个将领哥舒翰的肩上,和高仙芝、封常清比起来,哥舒翰虽然也算是名将,但终不如高、封二人强强联合有利。此时安禄山的叛军在第一次进攻潼关未果后,他们并没有立即发动第二波进攻,安禄山的兵锋之盛似乎有所减弱。不过这也可以理解,因为此时腰肥肚大的安禄山正在洛阳做着他的皇帝美梦。当然这也给了唐军极为有利的喘息之机。事实上,就在唐军和安禄山的叛军在中原腹地陷入胶着状态时,已经沦陷于叛军之手的河北、河南地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抗运动。反抗的义士们用热血之躯和赤胆忠诚谱写下了名垂青史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丽诗篇。扯旗举兵安禄山在范阳公然发动叛乱之后,一路势如破竹,所向披靡,仅一个多月便连下河北、河南诸多州县,一直到攻陷洛阳后,才稍稍停止前进的脚步。不可否认叛军南下的速度极为惊人,但安禄山或许过多地考虑战场因素,而对自己所攻占州县的治理工作做得一塌糊涂。叛军每占领一个地方,并不是进行有效的治理,而是采取“三光”政策,导致很多老百姓家破人亡,从整个战略来看,安禄山叛军可谓是“狗熊掰棒子”——掰一个丢一个。叛军这种倒行逆施的做法,很快激起了河北、河南很多州县的反抗,在山河破碎的危急之秋,很多人自发组织起来,勇敢地肩负起了救亡图存的重任。其中声势最大的、最有成效的当属河北常山颜杲卿、颜真卿兄弟组织的反抗斗争。颜氏兄弟出身名门望族,是北齐年间儒家学者、经学家颜之推和唐朝初年儒学大家颜师古的后人,兄弟二人品行出众,居官政绩突出,多获赞誉。当时颜杲卿担任常山(今河北正定)太守,颜真卿担任平原郡(今山东陵县)太守。安禄山举兵叛乱后,很快进至槁城(今河北槁城)。当时颜杲卿深感以常山的守备力量,是无法对抗安禄山叛军的,但常山地处要冲,非但是安禄山叛军进退的咽喉之地,其西南又有土门之险,实为河东通往河北的重要门户。在颜杲卿看来,以安禄山的兵锋之盛拿下常山易如反掌,与其以卵击石做无谓的牺牲,不如忍辱负重从长计议。于是,颜杲卿便同长史袁履谦商议决定为了保存有生力量,暂时放弃对叛军的抵抗,并一同前往槁城面见安禄山。安禄山早已久闻颜杲卿的大名,在得知他献出城池后,不禁喜出望外,遂任命颜杲卿仍为常山太守,并赐其金紫鱼袋。值得一提的是,在安禄山叛军铁蹄的践踏下,当时河北地区只有常山一地因为颜杲卿忍辱负重的计策,而暂时免遭战火,自此颜杲卿和长史袁履谦私下不断密谋积蓄力量,等待时机,伺机举事。就在颜杲卿在常山紧锣密鼓地筹划反戈一击的时候,他的从父弟颜真卿率先在平原郡举起抗击安禄山叛军的义旗。对比颜杲卿,颜真卿更加刚烈和果敢。颜真卿,字清臣,汉族,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琅琊(今山东临沂)。唐代杰出书法家。他创立了“颜体”楷书与后世的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并称“楷书四大家”。和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颜真卿的书法堪称一绝,但在我看来他这一生能够真正实现其不朽价值的,却是在河北聚兵二十万与安禄山的叛军做殊死搏斗的壮举。颜真卿原本身在长安担任侍御史、武部(兵部)员外郎,因为看不惯杨国忠的所作所为,被杨国忠排挤出长安出任平原郡太守。到达平原郡没多久,他就发现安禄山谋反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于是他暗中加紧了防备。由于平原郡处于安禄山老巢范阳的眼皮底下,为了减少安禄山的怀疑,他以防止降雨水灾为理由积极修筑城防工事、储备粮草。同时颜真卿也明白安禄山是个多疑的人,自己的举动未必能够瞒住他,为此他故意和诸多当地的文人天天泛舟于湖上,充分营造出一种不理政务的假象来麻痹安禄山。就在颜真卿暗中准备一切时,安禄山在范阳举兵大举南下,河北诸多州县纷纷陷落,而平原郡由于不处在战略要冲,所以叛军没有经过这里。但安禄山本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地方的原则,虽然没有攻占平原郡,却让颜真卿以平原、博平两郡共计七千人人马防守河津。颜真卿明白,这既是安禄山的战略,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试探和考验。颜真卿毫不犹豫地立即执行,不过这也为他带来了极大的益处,那就是打着防守河津的旗号,公开招募兵士。据史料记载,颜真卿招兵的文书一经散发到各地,河北沦陷的州县多有响应,短短十天之内,就招募了将近五万人。很多地方官带领人马前来投奔,这其中包括济南太守李随、清河长史王怀忠、景城司马李炜、邺郡太守王焘等人。这些人虽然在各自的属地没能抵抗住叛军的进攻,但此时各自手下依然有五千至一万人不等的军队,在听到颜真卿招兵买马的消息后,这些人杀掉安禄山委任的官员,义无反顾地去投奔颜真卿。因为在这些人看来,以颜真卿的性格和对大唐的忠心来看,他是不可能就此甘心投降安禄山的。随着颜真卿兵力的不断增长,以及各地伪官接连被杀的消息传到叛军那里后,此时身在洛阳的安禄山终于意识到自己原来正被颜真卿玩弄于股掌之间。愤怒的安禄山想让部将李庭望率军东征颜真卿,无奈从起兵以来由于战线拉得过长,兵力分散,已经不能再抽调更多的人马出来,不得不放弃东征的想法。此时饶阳太守卢全诚忽然反戈一击,杀掉饶阳的伪官据城反抗。在兵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安禄山只好派部将张献诚在上谷、文安临时招募了几千人前去围攻饶阳,同时意图切断颜真卿西进的道路,以缓解自己紧张的局势。安禄山无暇顾及颜真卿,给了颜真卿极大的发挥空间,在很多州县官员到来后,颜真卿的兵力急速增长,应该

                        好处的招抚,通过向百姓明示恩赦与剿杀之间的抉择,使一大批民众归顺了朝廷。孙承泽说,刘的治理如此出色,使这一地区变成了北京的西南屏障,使京师免受侵害。不幸的是,正当孙承泽把刘芳久作为楷模加以推崇之时,朝廷得到报告说,霸州的绿林劫掠过路行旅。南去的干线现在实际已被切断了,明朝末期京师因隔绝而陷入瘫痪的状态又将重演,朝廷担心与正在平定山东与天津的军队失去联系。或许就是因此,多尔衮对孙承泽的奏言才如此震怒:据启,刘芳久为西南半壁长城,理宜加衔;不思自义兵至京以来,霸州一带土寇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多,正在发兵征剿。孙承泽此本,似属徇私,朝廷设立都察院科道等官,原为公论直言,如此任意徇情,何异明朝弊政。倘再循陋习,重罪不饶。该部知道。多尔衮决意采用更强硬的手段,支持更严厉的清剿政策。1644年9月17日,多尔衮颇有兴趣地阅读了都御史、四川人柳寅东的奏折。这份奏折说,清除威胁北京周围交通的盗寇如此之难,原因之一就是北京与天津之间茂密的丛林为盗寇提供了藏身之所。共同承担平定顺天地区的柳寅东、宋权和张容琪提供了一个耗力巨大的方案,就是把该地区大路与运河两旁所有的密林全部砍光。多尔衮批准了这一建议,并给当地民众三天时限去完成这一任务。如今北京至天津之间那几乎是光秃秃的平原,就是摄政王这一强硬决定的产物。对盗寇义军采取的强硬对策,部分地也是对1644年9月、10月间遍及中国北部的武装反叛浪潮的反应。忠明分子也乘机活动。面对天津地区、山东西部与河北南部再次出现的反清骚动,多尔衮决定在山西采取守势。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被他派去平定山西的吴惟华曾报告说,没有吴三桂或洪承畴的重兵支援,不可能从大顺军手中夺回太原。多尔衮对这一请求的对策是,去努力争取更多的山西前明军队投顺清廷。除了已经投降了的姜瓖之外,唐通也是山西的军阀分子,他的军队占据着这个省份的西北一隅,驻守于宝德。唐通曾经把大同拱手交给了李自成,并曾与起义军一道在山海关与吴三桂和清军大战。在李自成弃城西逃时,他意识到大顺的军队已经崩解离析,所以拒绝与李自成同去陕西,而是转军抢占了宝德。当多尔衮收到了吴惟华悲观的报告后,便致函唐通,欲以恩赦和官爵为条件,换取他的合作与反对大顺。这封信由高勋送达了唐通手中。唐通告诉高勋,他已经准备投降多尔衮,并愿为朝廷剿灭此地的盗贼。高勋随即把这一情况报告了朝廷。但高勋很快就明白了,这位军阀投清的主要动机之一,是想利用朝廷的帮助以控制他自己的势力范围。1644年10月17日,高勋收到了唐通的塘报,大顺军余部正越过陕西府谷的边界进攻宝德要塞,唐通急需援助。高勋随即将这一事变上奏多尔衮,并要求加派一支七八千人的轻骑兵以为增援。很明显,山西的危机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是难以平定的。但出于北京的利益,多尔衮知道,他的军队在平定京城东南更为危险的局势之前,不可能对山西提供外援。

                        抵抗活动的再起

                        1644年6月,金砺平定了天津附近的一场起义;但到了10月份,起义在这里又爆发了。这时的提督军务、巡抚是雷兴。当忠明分子李联芳发动起义后,雷兴采取了残酷无情的镇压手段。但尽管李联芳不久就被追杀而死,起义却一直蔓延到天津东部的沿海地区,在“梨瓜张三”(即张承轩——译者)的领导下,声势日益浩大。首先派往这个“势如鼎沸”之地的一支正红旗军,全军覆没了。但雷兴随后又从保定引来了增援部队。这支“重兵”到达后,以武力控制了这一地区,逮捕了嫌疑犯,严刑拷问各支“贼党”的首领姓名。每当不幸的俘虏们(他们往往被刑讯致死)供出了一个“贼营”,就立即派军前往屠杀,掠走妇女与牲畜,无一幸免。雷兴的“平定”是如此的残酷,以致朝廷中的主张招抚者不由得又加强了活动。最后,天津的官员受命制止士兵的劫掠。至此,起义大致上被平定了。在更南的山东地区,最初已在乡绅领导下得以抚平了,但随后又爆发了抗清斗争。已经效力于北京的淄川名流孙之獬,在回到家乡时被农民起义军杀死。这些起义军洗劫了这个富庶的地区。当李自成的前部将赵应元攻占山东中部的青州并把降清者处以极刑之时,曾经促成孙之獬与其他重要乡绅归降的巡抚王鳌永,也被杀死了。新任巡抚方大猷(原文误为方大献——译者)发现,当清朝在衮州的统治风雨飘摇之际,即使是北京豪右领导的、由乡兵义勇精心组成的保安系统,在镇压地方起义时也同样软弱无能。当方巡抚率领乡军进攻结垒于嘉祥的运河附近的满家洞的反抗者时,他发现义军的堡垒是如此众多、如此坚固,以致在没有朝廷的援助时就无法扫平。而朝廷,至少在他看来,是忽略了他的请求。他抱怨说:“臣无饷、无兵、无马,屡请未下,力不从心。”当然,他又赶快向朝廷表明:“职虽手无一兵,亦勉力招募技勇,相与犄角,务伐狡谋。”但乡军是步兵而非骑兵;而任何人都知道,大部分“贼寇”害怕骑兵。因此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朝廷命令李化熙指挥的一支山东骑兵部队转头增援。这时李化熙是陕西总督,身在潼关。由于“擎天王”李文盛领导的2万满家洞起义军对附近的大运河构成了威胁,方大猷便向河道总督杨方兴求援。杨方兴立即得知了方大猷的报警,并明白方巡抚对危险的估计毫不夸张。他认为,威胁已如此严重,唯一可靠的办法是立即进“剿”,然后再加之以“抚”,实行赦免;朝廷对此已无须再加讨论了。根据自己的总督权力,杨方兴立即去向北直隶的守备军借调700名汉人骑兵。在等待骑兵到来的同时,他又派了探子去侦察满家洞的义军防务。杨方兴花了一个多星期征集士兵。10月10日左右,一支马步混合部队由沂县向北进发。沂城是驿道与运河之间的一个驻防城镇,处于杨方兴的管辖之下。在进军途中,他又从乡兵中得到了新的增援,这样,当到达满家洞并开始进攻起义军之时,他们已是一支很庞大的军队了。清兵装备了弓箭,用以对付起义军的长矛绰绰有余。方大猷是正确的:在帝国骑兵的冲击下,起义军四散溃逃,又被四周埋伏的部队逼回山上,在弓矢下死伤数千。有时,某些较大的团伙仍然在顽抗,但多数情况下起义军化整为零逃回各自的营中,所以官军不得不逐一清剿。起义军企图逃入深山,许多人确实也带着马匹粮草逃走了,但另一些人则在截击中被消灭。“擎天王”就是这样死的,他离洞后身中三箭而亡。还有些人向那些“集”(堡垒)中的某一个逃去。清军通过盘问乡约,发现了其中的两个,即大义集与合义集,并将之包围起来。杨方兴的军队一个接一个地加以扫荡,总共攻占了28个集,杀死了成千上万的起义士卒。那些交出了武器战马的投降者,据称是“改邪归正,各归旧业”了。大约还有万余起义军在其他地区活动,但是乡勇正在平定他们。到了11月21日,杨方兴令其部下停止焚烧村庄。与此同时,叛乱已蔓延到了中部与东部。在青州,忠明分子打出了弘光皇帝的旗帜。尽管李化熙不愿让其人马从与大顺军对抗的前线调回,但最后朝廷仍决定接受方大猷的建议,为之提供增援。1644年10月16日,和讬率领的一支精锐的满洲骑兵,和李永芳的儿子李率泰统领的汉军正蓝旗旗兵,受命从宁远驰援山东。在12月中,他们在青州进攻杨威和秦尚行,在高密进攻张舆,在章丘进攻丁维岳,都取得了重大胜利。到了1645年2月,这些新的驻防军消灭或击溃了兖州北部的大部分起义军,迫使其转入地下,或越过省界进入了北直隶南部。北直隶南部一直被视为一个尚未平定的地区。该省的这一部分处于河南山东之间,几乎接近了黄河。从经济上看,它构成了两个相邻省份商业区的一部分,而不是河北的商业区的一部分。大名府坐落在黄河平原腹地,与那些忠明的、与南明有经常联系的河南义军营寨非常接近,与多次被大顺军占领的山东也相距不远。在1644年夏季,赵二良(他后来得到了河南义军首领苏子兴的支持)领导的一支忠明部队占领了大名;同年8月,在清军控制了这座城市以后,它仍遭到数千大顺军队的威胁,一度还被攻占。正如当时负责收复这一地区的清军将领所言,这里没有可靠的官员负责防务;没有战马与供给。所以,如果没有真定从北面支援,便无法镇抚民心以控制这一地区。北面真定府诸县处于犬牙交错、群山重叠的太行山区,在清人征服的第一年夏秋时节,这里的“民心”相当动荡不安。赞皇、井陉、获鹿和灵寿等县镇的官员报告说,“奸宄顽凶”,啸聚山头,抢走牲畜,掠走妇女,杀害行人,还不时攻打县府。井陉——由此可经固关抵达太原——在8月3日,千名官军进剿山区后,恢复了安全。然而到了9月4日,探马便向保定的兵备道署报告说,百姓声称看到大顺残部和“流贼”越过山西省界,正在通过真定地区。这些报告很快得到了证实,一位由姓刘的军官所指挥的2000名大顺义军正屯驻于真定。显然,保定的巡抚没有给井陉县官以必要的警告(平山等山区的许多乡绅已在此寻求避难了),因为9月21日,当一支声称是固关官军的部队叩门求进时,知县便打开了城门。这支部队来到县衙之前,突然拿下了县令,并杀死了县吏和一个游击。原来,他们就是来自真定的大顺军队。如今他们不仅控制了真定,而且也控制了固关与井陉县府。在得知了北京与山西省会的干线已被义军占据之后不到两周,朝廷又收到消息说,山东的义军已同河南忠明武装领袖苏自兴联为一体了。自封为将军的王鼎铉率领所谓的“大元军”已攻占了内黄,席卷顺德、广平和大名,势如燎原之火。如今,河北西部与南部都成了危险地区,显然已是采取紧急措施的时候了。多尔衮任命王文奎(原作沈文奎,误——译者)为全面负责戡乱的保定巡抚。在一开始,王文奎就明确表示不同意“招抚”政策,即招诱起义军投降并给予赦免和奖赏的政策。1644年11月,他呼吁“剿抚”,并争辩说,西部与南部的形势已变得如此不可收拾,以致当地县官完全落入了“贼寇”的控制之中(这些“贼寇”许多已被赦免过)。这些县官是如此地软弱与恐惧,以致不敢派人到保定求援。只有对这种“暴匪”实行坚定不移的暴力镇压政策,才能重新得到地方官员的支持;否则的话,“暴匪”将继续控制着乡村。刘余祐是只杀首恶、安顿胁从的“能抚”政策的倡导者,他反对王文奎的主张。12月3日,他向多尔衮呈上了一件充满指责之语和谄媚之词的奏折。他指责一些官员“谬承上眷”;而他自己则“矢捐顶趾,酬报天恩”,正为平定问题与同僚“朝夕密议”。最重要的是不能惊慌失措。至今,河北中部正在得到平定,大名的法纪与秩序正在一乡一乡地得到恢复。固然,真定的一部分被起义军占领了;但情况并不如某些人谎报的那么绝望。轻率地命令地方官变招抚为剿灭,只能使更多的良民转而支持起义军,这正中其下怀;而良民在被逼之下将尽成“贼党”。唯一明智的而且在过去卓有成效的政策是,对大小起义首领晓以福祸,“令其解散归业”;他并不否认,对某些暴徒来说,劫盗就是其唯一的职业。对这种怙恶不悛者加以诛除是完全必要的;但还有许多名为叛党的人仍有自新的可能,能够重作良民安居乐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社会升平打下基础。刘余祐说局势正在改善,反对惊惶失措,这无疑是对的。但实际采取的措施,却是“剿”、“抚”并用,软硬兼施。例如,王文奎便主动采用软化政策,说降了本地“贼党”首领赵崇阳。赵崇阳给了王文奎巨大的帮助,使他得以缉获或斩杀了其他土匪头目,找到武器的藏所,扫灭了罪在不赦者,并使其他人还乡重操良民旧业。另一方面,真正的政治性的起义军则被严厉镇压。两名保定人赵建英和钱楼,立了一位皇帝,并任命了一批“伪”官。他们遭到了镇压,并连同其下属均被无情地剿灭了。然而,真定的战略意义决定了它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由于这里的起义军控制着固关,派去收复赞黄的士兵就被命令在整个这一地区发动一场大规模剿灭的战役。其指挥官于成龙(原书误为丁成龙——译者)确实招抚了几个义军首领。但可以相信,控制这些零落分散的山村的唯一长远之策,就是对敌人实行严厉打击,并沿主要道路设置墙障关卡,检查过往行人。然而,官军只能在白天控制大路。时人赵恒夫有诗曰:“百里长墙拦贼马,绿林昨日绕官衙”。真定一直是一个动荡不定的地区。在后来的许多年中,这里还不断出现镇压山中义军的军事活动。在该省偏远的南部,主要采取的也是强硬的镇压政策。总兵王景、给事中邱茂华征集了一支军队。然后,他们扩大了赦免范围;但他们仍然得到了剿灭的命令,一大批人遭到了杀戮。这个地区惨遭破坏——“所过之地,目击市舍焚毁、遗民无几。”当军队经过大名之后,大部分地区的民舍化为废墟了。王景的军队进行了决定性的打击,持有“天定”印玺与旗帜的刘守分等起义将领被处死。然而,苏自兴等许多起义者,却逃到了河南,等待有朝一日卷土重来。但是不久,河北的南部与西部诸府重新落入了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开封与太原间的交通线也重新被打通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山东与北直隶在1644年11—12月间已暂时平定,因而政府得到了机会,可以集中兵力对西安的李自成发动一次决定性的打击了。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多尔衮计划用三支不同的军队进攻大顺。北路由阿济格统领,辅之以吴三桂和尚可喜部,通过宁武关直扑西安;同时,在南部,多铎派其一部渡过黄河,进攻许定国,辅之以孔有德和耿仲明部从河南进袭陕西潼关;在中路,叶臣与石廷柱率军出山西以保护其余两路。叶臣的满蒙部队来自多铎的军队,其装备不佳。最大的困难是军马补充没有保障,对此只能寄希望于从明军营防中获取。然而,营防中的马匹已被大顺军带走了,因此,清骑兵部队中只有半数的人有马骑。无疑,蒙古爱松古部的骑兵是一支令人胆寒的力量,这已被黄河河畔的平阳的那场屠杀所证明了。但是,叶臣之部真正的军事优长,是由张存仁这样的神炮手指挥的汉旗炮队,这对弥补马匹的短缺绰绰有余。从叶臣对这次战役的追述中可知,满汉军队在从固关到太原的进军途中,只遇到了轻微的抵抗。各县镇望风而降。当他的军队抵达太原后,葡萄牙大炮立刻把陈永福及其人马轰出了这个省会。与固关太原之间的一马平川相比,通过大片山地沿汾河追击掉头逃亡的大顺军队,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个任务交给了石廷柱,他和巴哈那一道,沿汾河清剿由汾州到平阳的地区,斩首4000多人,获战马约1000匹。三位大顺军将领(包括康元勋)及3000多士兵俯首归降。正如山西巡抚马国柱的简明奏报所述:我军遇贼于汾州,斩二千余级,获马千余匹;复追至青龙、永宁、黄河一带,贼仓皇投河,溺死者无算,又获马五百余匹,进至平阳,贼弃城遁走。1645年1月3日,多尔衮收到了叶臣的一份详尽的报告,叙述了清军自从越过直隶与山西之界后的战绩。总共平定了9个府、27个州、141个县;署置官吏,安辑流民。而且,在固山额真叶臣的军队到达之前,整个汉中府就已送来一份降书,卑辞纳款。此外,还有大批官员纷纷投入新朝怀抱,正如朝廷所希望的那样。沿途招降故明翰林朱之俊,员外郎董直愚、主事胡全才。指挥李升、游击黑有德。及从贼故明兵部尚书张缙彦、知县李若星,副将董学礼、康元勋、惠应召,参将马元,游击

                        久久精品国产99范冰冰免费,乾隆帝发动了一场文字狱,以保人们之廉耻心。他命令各地巡抚和总督监督其辖区内的每一家书坊和藏书楼上缴所有钱谦益的著作。这道圣旨甚至传到了僻远的山乡和与世隔绝的村落,使那里的人们也知道皇上决定销毁所有已出版的钱谦益的著作,及用来印刷这些著作的木版。另一方面,乾隆帝决定褒奖那些似乎与钱谦益对立的明朝忠臣。1776年,他下令编撰的《胜朝殉节诸臣录》宣告完成,其中授专谥者33人,授通谥者1505人,祀于所在忠义祠者2249人。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1776年12月为此书问世而颁布的诏令中,在为殉节的“东林”和复社义士彻底昭雪、并声称明朝若重视他们的劝告就不会灭亡的同时,乾隆帝又制定出一些条文以发动那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文字狱。当然,将二者联在一起的是这样一种基本理论,即臣应永远忠于其君,以证明自己的“坚贞”,而不论其君暴虐与否。人们重视的是忠臣的个人表现,而不是他们的集体成就;值得自夸的是个人的坚贞而不是政治上的胜利。然而,当明朝忠臣得到那种具体褒奖的时候,他们为明朝献身的精神早已被人们淡忘了。只是在新儒学的忠君思想不再专属于明朝的事业而开始与清朝的命运相联之后,清朝政府才能毫无矛盾心理地倡导这种美德,从而实现其自身从一个异族军事政权向一个握有统治天下之“天命”的合法君主的转变。这一过程——对清朝的忠逐渐压倒对明朝的忠——最终完成于1673年“三藩之乱”期间。

                        三藩之乱

                        三藩指云南和贵州的吴三桂、广东的尚可喜和福建的耿精忠。他们是清朝巩固其统治的最后一个重大障碍。顺治帝临终时曾允许这些封疆大吏在南方实行割据,因为没有他们的帮助,清王朝既无力剿除李成栋残部,也无法抵御驻守台湾的郑成功之子郑经的水师。然而,三藩的要价甚高,其中又以吴三桂最为贪婪:他要求获得由他直接控制的两省境内的实际上的宗主权、由朝廷为其军队提供的每年1000余万两饷银,以及对湖南、四川、陕西、甘肃等相邻各省官吏的任命权。1673年4月28日,北京在清廷收到了平南王尚可喜的奏章。他自1633年以来一直在为满族冲锋陷阵,如今已达70高龄。由于年老力衰,他请求康熙帝准其致仕。若皇上恩准,他便打算将广东封国交给其子尚之信继承,而自己带领曾参与征服中原的旧“天助兵”部两佐及藩属2.4万余人归老辽东。没过多久,康熙帝部分地同意了尚可喜的请求。这位老将获准率其手下除绿营正规军以外的所有部队返回辽东。但皇上没有同意尚可喜让其儿子袭国的请求。康熙帝指出,广东已被尚可喜平定,因而没有必要让其藩国继续存在。耿精忠与吴三桂得知尚可喜的请求及康熙帝所采取的行动后,也于8月要求辞职。根据那年以后所发生的事情,我们可以接受这样一种看法,即吴三桂只是想探探深浅,而并不希望他的请求被认真对待。当然,议政王大臣会议知道吴三桂的辞呈只是一种姿态;而参加会议的大多数人——以索额图的正黄旗为首——都因担心这位藩将的报复而主张拒绝吴三桂的请求。但另一派,主要是以兵部尚书明珠为首的年轻满洲旗人,则主张皇上应接受吴三桂的辞呈。明珠说,清朝毕竟已将吴三桂的长子吴应熊(娶顺治帝堂妹恪纯公主,授子爵)扣在北京作人质。而且,在户部尚书米思翰的主持下,清政府已设法将各省府库积银运至京城,如果需要的话,足供10年战争之用。康熙帝面对这两种意见犹豫了一阵,最后在其祖母的劝说下,于1673年9月16日终于批准了明珠的建议,决定接受吴三桂的辞呈,并于九天后派两名特使前往云南处理权力交接事宜。吴三桂及其最亲密的谋士(包括其侄儿和女婿)得知皇上的决定后大怒。吴三桂的封国将在一夜之间被剥夺,其子孙盼望已久的继承权也将被剥夺。但另一方面,如果他们起兵抗旨,成功的可能性看来不小。不仅满洲军队被过于分散地派驻全国各地,而且如果吴三桂公开宣布反叛的话,相邻各省的许多重要的汉族将领和官吏作为吴三桂昔日的部将也会起而响应。因此,1673年12月28日,吴三桂杀死了巡抚朱国治,逮捕了康熙帝的两位特使,下令恢复明朝旧制,并打起了周朝旗号,自命为周朝大元帅。他号召所有旧部率众相助,并向另外两藩求援,随后于1674年1月7日向贵州进发,当地的巡抚望风而降。2月17日,他的军队到达湖南边境。他致书该省所有官员(其中许多人是经吴三桂举荐而被任命的),并到处张贴告示。“周”军继续挺进,沿途城市一个个不战而降。至4月底,吴三桂便几乎全部控制了这一盛产稻米的省份,并准备在即将到来的收获季节向当地征税。不是因为他希望保住被扣在北京的儿子的性命,就是因为他考虑到在继续北上之前建立一个强大的根据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总之,吴三桂到湖南后便停止不前了,从而使清军有时间在湖北集结兵力,建立防线。吴三桂要在湖南站住脚跟,还有赖于相邻各省、特别是湖南以南各省的支持。在这一点上,广西尤为关键,因为如果广西仍忠于清廷,广东便很可能采取同样的态度并出兵攻打吴三桂的后方。吴三桂起兵时,广西巡抚是马雄镇,他是17世纪50年代后期颇受顺治帝宠爱的第二代旗人之一。在为其父——原两江总督马鸣珮——守丧一年之后,马雄镇于1667年拜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由于赢得了摄政王鳌拜的青睐,他又于次年拜内阁协办大学士。1669年,当年轻的康熙帝开始亲政之时,马雄镇年仅35便被任命为广西巡抚。在离京赴任之前,康熙帝召见了他,并赐给他一件龙袍,以示优宠。作为广西巡抚,马雄镇有权监督剿匪,并在保持该省驻军的高额粮饷的同时采取措施削减不必要的开支。但他毕竟是个文官;该省军权主要在将军孙延龄手中。这位并不比马雄镇年长的孙延龄,是以一种极不寻常的方式得到这项官职的。其父是汉军正红旗军官,也是孔有德的部将,他本人自少便与孔有德之女孔四真订了婚。孔有德在1646—1652年间曾是清军主将之一,1646年他征服了河南,1648年征服了广西,最后将南明军队赶入贵州,1652年被李定国击败,在桂林自杀。由于他对清朝忠心耿耿,顺治帝以隆重礼仪将其安葬在北京彰义门外,并对他的唯一后嗣女儿孔四真待以殊礼。1660年,当她与孙延龄终于完婚之时,她被收养为和硕格格(皇族血统的公主),孙延龄则成了她的和硕额附,并以男爵成为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两人还在紫禁城西华门外得到一座府第。此外,作为孔有德的遗孤,孔四真还得以在名义上统领仍在广西的其父亲的军队。1666年,孔四真请求允许她全家迁往广西。由于当地的原统领正准备致仕还乡,孙延龄便代她受命为这支军队的将领,尽管他实际上毫无统兵之经验。其结果是使该省局势在巡抚马雄镇上任后的几年之内严重不稳。1672年,孙延龄因未经允许就自行任用下级军官而受到朝廷斥责。1673年,他手下的官员(原是孔有德忠实的部下)向北京报告说孙延龄放任士兵凌辱百姓;于是,皇帝命勒德洪前往桂林查实。尽管指控被证明属实,因顾及到他与孔家的关系,康熙帝还是决定继续让他掌握该省的军权。这样,当吴三桂于1673年12月公开反清,并于1674年二三月间占领湖南之时,广西的政局已相当不稳。孙延龄对那些在皇上面前指控他的部将仍怀恨在心;不久,他便决定趁此混乱之机对他们进行报复。1674年3月24日,孙延龄发动了一场大清洗,派人逮捕并杀戮了广西军队中的30余名将领,这实际上包括了所有参将。然后,他自命为大元帅和安远王(安远是个会使人想起南朝齐梁两朝都城的地名[原文如此——译者]);同时,他又围攻马雄镇的巡抚衙门。马巡抚手下几乎没有军队,因而无法抵抗。他本想自杀而拒绝投降,但为其家奴所阻。结果,他被软禁起来。孙延龄没有杀他,先是极力劝说,继而又逼迫他一道起事。马雄镇仍不妥协。实际上,他已于5月秘密派长子世济、三个月后又派次子世永和长孙国祯,去北京报告广西局势,并请求迅速派兵救援。他还将康熙帝所赐龙袍送回北京,以便妥善保管。但他未见任何回音,也未得到任何帮助。最后,孙延龄被他的固执所激怒,遂将这位巡抚及其家人、属吏和家奴一道逮捕并投入监狱。当时,马雄镇再次企图自刎,但手中兵刃被其卫兵及时夺下了。在此后的三年内,马雄镇的1个女儿、4个孙子和14个家奴死在狱中。但马雄镇仍然活着,这或许是因为孙延龄对吴三桂叛乱可能出现的结局似乎还没能作出明确的判断。孙延龄反叛后,吴三桂封他为临江王;但他只是部分地隶属于“周”政权。有人认为,马雄镇在几年监狱生活中表现出来的对清朝的赤胆忠心,阻止了孙延龄全心全意加入吴三桂的叛乱。更有可能的是,孔四真不断提醒自己的丈夫勿忘清朝对他们的优宠,从而使孙延龄部分地保留了对清朝的忠诚。当然,万一清朝获胜,他那位著名囚犯的安然无恙,便能保证孙延龄自己最终获得宽赦。在耿精忠统辖的福建,局势与广西极为相似。和吴三桂一样,耿精忠也于1673年8月请求辞职,而且他比吴三桂更早得知朝廷接受了他的请求,准其带领15佐领亲军返回辽东。当然,有点希望吴三桂反叛的康熙帝,对耿精忠的忠诚也不抱幻想,他对新任命的福建总督范承谟就是这样说的。

                        范承谟的殉难

                        范承谟是范文程之子,也是进入内三院的第一批获得进士出身的汉族旗人之一。顺治帝死后,他成为国史院的学士(应为秘书院学士——译者)。由于健康状况一直不佳,1644年他因病请求辞职,但由于素慕范承谟美名的其他官员几乎一致主张将他留在朝中,他的辞呈被摄政王鳌拜拒绝了。这是范承谟入为内阁侍读以及《顺治实录》的修撰之后还将重复出现的一种模式。1668年,范文程(应为范承谟——译者)第一次外迁为浙江巡抚,并实行了典型的文治措施。为了赈灾、减税,及战后的垦荒,他对该省进行了一次广泛的实地考察,结果使他的身体更加虚弱。但当他于1671年再次请求因病辞职时,民众强烈要求他留任,致使康熙帝驳回了他的辞呈。次年冬天,范承谟被擢为福建总督。但他没有立即南下,即请求进见皇上,并于1673年夏抵达北京。康熙帝对他极为关怀,召见之前先派御医诊视了他的病情,当其进殿见驾时,又热情慈爱地接待了他。皇上已接受了耿精忠的辞呈,遂告诉范承谟他打算撤销福建藩镇,召回耿精忠。在如此微妙的形势下,范承谟的任务显然困难重重,所以康熙帝要特别隆重地为他这位总督送行。临行前,范总督被赐以皇上穿过的袍服,以及良马、鞍辔和80名蒙古亲兵。范承谟到福州上任后不入,就得到了吴三桂叛乱的消息。当耿精忠表现出反叛迹象时,范承谟便立即着手组建一支总督自己的军队。他要求皇上收回解散该省军队的命令,建议在总督的监理之下实行军屯,并要求命令耿精忠拨两营兵归他亲自指挥。但是,范承谟很快就意识到,耿精忠很可能会在这些措施得以实现之前就采取行动。范承谟想将全省各地驻军的将领召至福州,借口是新任总督要会见他们;他甚至企图逃至漳州或泉州,以躲避耿精忠的部队。然而,1674年4月21日,耿精忠在福州起兵反清,自称元帅,并宣布恢复明朝旧制。在将范承谟及其左右逮捕并投入监狱后,耿精忠派曾养性率领一支军队进入浙江,并于6月攻至沿海地区;自已则亲率另一支军队进入江西,于1674年7月底抵达鄱阳湖。与此同时,即1674年5月25日,总兵刘进忠也在其南面的广东潮州起兵响应耿精忠。康熙帝的对策最初是安抚。7月4日,他颁布了一道特谕,答应耿精忠如果投降便可获得宽赦和高位。当然,康熙帝最担心的是耿精忠会与台湾郑经的军队联合。幸运的是,耿精忠与郑经不可能结为联盟;事实上,在1674年和1676年,由于以往的争执,郑经的水师袭击了福建沿海的厦门及其他城市。但在耿精忠初起兵时,这并不是可以预料的;此时清廷则焦虑地等待着耿精忠的答复。1674年7月28日,清廷未见任何回音,遂将江南绿营兵调往杭州,并令努尔哈赤之孙、康亲王杰书全权负责平定耿精忠。然而,总兵曾养性的部队对浙江北部的进攻势如破竹(到年底只有杭州还在杰书的手中);耿精忠也在江西东部连获大捷,致使康熙帝不得不考虑对台湾郑氏政权作出让步。1674年夏、秋,是清廷占领北京30年以来最不景气的时期。华南大部分地区落入叛军之手;吴三桂甚至建议康熙帝或者自杀,或者返回东北(在东北“准”其攻占朝鲜);达赖喇嘛则提出以长江为界,南北分治。这段时间被康熙帝称之为他一生中最为艰难的经历之一,但当时他毫不动摇。1674年4月,他下令动员所有满、汉、蒙军,最后集结了20万八旗军和40万绿营兵,以武力镇压叛乱。5月18日,吴三桂的书信传到北京,书中语气傲慢,并自夸已收复了原明朝领土的1/3。康熙帝大怒,下令处死被扣为人质的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但从清廷的角度来看,在以后的几个月内,局势还将进一步恶化。在山路崎岖的四川,总兵王屏藩叛变,并宣布与吴三桂结盟。康熙帝令陕西将领王辅臣(原来也是吴三桂的部将)进攻四川,但他反于1674年12月叛变,并于次年初攻占了甘肃东部地区。由于兰州落入叛军之手,清廷与甘肃西部忠于清朝的张勇的部队失去了联系。1675年4月19日,蒙古察哈尔部在布尔尼的统领下起兵,并威胁着沈阳;仅仅是由于运气好,亲王鄂扎和大学士图海才率领一支由缺乏训练的旗人、临时召集的家仆和庄奴组成的乌合之众,设法保住了这座清朝旧都,使之免遭劫掠。1676年3月,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公开承认他接受了吴三桂所封的辅德王称号,从而参加了反清叛乱。尚可喜还活着——并仍忠于清朝——就被他的儿子推到一边,不久他就一命呜呼,把广东留给了那个发誓要推翻清王朝的有名的虐待狂和杀人魔王。但是,大多数汉人仍然忠于清朝。这部分是由于吴三桂的形象——他曾叛明降清,而如今又再次投机反清——实在令人厌恶。甚至连顾炎武这样一个坚定的明朝忠臣也不能宽恕吴三桂先前的背叛,说他现在的反叛“蠕动尔外,岂有它哉!”因此,江南这一全国的经济中心仍在清朝的牢固控制之下。由于江南财富在其掌握之中,加上北方纳赋地区和已收至中央府库的各省积银,清政府能够为其军队提供充足的粮饷和装备昂贵的火炮。叛军则因被切断了与长江下游的联系而感到财力不足。当然,湖南也是盛产稻米,但吴三桂的赋税超过了当地人民的承受能力。西北的王辅臣则发现他的军队几乎不能得到粮食或增援。1675年,三藩实际上只在战术上赢得了这场内战的胜利。战略上的胜败将取决于双方的物质资源,以及康熙帝保持汉族地区将领,特别是具有战略意义的西北将领之忠心的能力,因为清军必须从西北直插四川和湖北。1676年,由于西北各省具有关键性作用的汉军各旗和绿营兵将领的殊死支撑,战略形势开始向有利于清朝的方面转化。1676年7月11日,王辅臣在清军围困下粮草俱尽,遂降于清朝,从而为清军进攻四川打开了通道,并使湖北的清军能腾出力量对付吴三桂。耿精忠也逐渐感到粮饷不足,很难坚持下去。他的将领开始拒绝执行命令,并且由于清军的矛头已转向他们,温州(浙江东南)的总兵曾养性和衢州的总兵马九玉不得不在清军对闽藩的强大攻势面前首当其冲。当耿精忠开始考虑

                        两次),她只有靠教众和邻里的慷慨捐赠度日。她把时间花费在采集药草、奔波于各教堂间筹集捐赠上,还在野地里巡视,那种地方之所以吸引她,不仅因为空旷,还因为充满秘密。比如她几个月前找到的一车骷髅。若是她稍微思考一下而不是喋喋饶舌,大斋节兀鹰一出现她就会弄得一清二楚了—那还是两年前一九七四年三月阳春时节融雪时的事呢。但是因为恰好在摩根和弗利特伍德两家宣布结亲的时候看到了那些鸟,人们就闹不清究竟是这桩婚事召来了兀鹰呢,还是要保护镇子不受其害。现在大家都知道它们被一场盛宴所吸引,这家人在暴风雪中迷了路。阿肯色州的盘子。哈珀·朱里店里的标签在一种咳嗽药上挂着。他们彼此热爱,那个家庭确实如此。即使受到猛禽的骚扰,你仍可以看出他们在那严寒中彼此拥抱着越睡越沉。起初她以为萨金特该了解这一切的。他在那片地里种玉米。但他脸上的惊诧以及别人在听说之后露出的惊恐都是不容置疑的。问题在于要不要通知警方。大家决定,不。甚至掩埋了那个家庭,也就是承认了他们与此无关。当一些男人去看时,他们的大部分注意力没有集中在现场,而是被引向西边,在他们视线中看不清的女修道院。她当时本该知道的。若是她把注意力先集中到兀鹰上,再集中到男人们的心思上,就不会用光她的全部润滑剂和汽油去办一件她希望是她最后一次使命的事了。视力太弱了,关节也太僵硬了——这不是一个天才接生婆该干的差事。但上帝给了她这件任务,祝福他的圣心。在一个炎热的七月夜晚,她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行驶,知道她是在他的时限里赶路,而不是置身其外。是他把她安放到那里,鼓励她去寻找最好在夜间采摘的药材。河床是干涸的,即将降下的雨会疗治干旱,甚至会把像双腿一样的曼德拉草根变软。她听到了从大炉灶处传来的轻声欢笑和收音机播放的音乐。年轻的恋人在求爱。她想,他们至少还在露天里,没有爬到干草楼上或钻到卡车后部的毯子下面。后来,笑声和音乐声停了下来。深沉的男性嗓音下达着命令,手电筒在人们的身体上、面孔上、手上和他们拿着的东西上照出一道道亮光。那些恋人一声不吭地离开了,但是男人们都没走。他们靠在大炉灶的壁上或蹲在一边,在黑暗中聚集着。娄恩用围裙裹着自己的手电筒,本想悄悄地移到圣救世主教堂的背后,因为她的车就停在那里,但她忽然记起了别的她忽略或误解的事件:大斋节兀鹰,阿波罗的新手枪。她一下子缩回到漆黑之中,坐到缺乏水分的草上。她只好停下来不再抱怨镇上人拒绝她提供服务的事,停止悄悄进行的睚眦之报,不能因此而无视当前发生的事而让邪恶横行。装聋作哑是逃避上帝话语的行为。他既没有声如响雷地发号施令,也没有悄声耳语传递信息。噢,没有。他是个解救众生的上帝,一个教导你如何学着自己观察的师长。他的信号是明晰的,绝对如此,只要你停止在虚荣的酸汁中下滑并关注他的世界就成。他想要她聆听聚在大炉灶处的男人们如何决定和策划把女修道院的女人们赶跑。如果他要她目睹这事,他就一定也想要她对此做出些举动。开头她并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或者该做什么。但如同以往感到困惑时那样,她闭目默念:“你可以的。你可以的。”这时那些人说话的声音便升高了,而且她就像站在他们中间似的,把他们彼此说的话和话中的意思听得一清二楚。他们说了什么和没说什么。他们一共九个人。有的吸烟,有的叹气,与此同时,一个接一个地开始说话了。他们说的许多事都是娄恩以前听过的,只是那些言辞在穿过夜间空气蜿蜒前行时如何膨胀却无法测量。话题并不新颖,但毫无布道坛上对同一话题作演讲时的那种愉悦。加里牧师在一次布道中把这个话题说得娓娓动听,大受欢迎,后来每个礼拜日他都要采用这种方式。“你住在这儿放弃了什么?”他问,把“弃”强调得如同女高音,“你住在这儿,在上帝的美好之中,在他的恩惠之中,在他的和平之中,你都牺牲了什么?”“告诉我们,牧师。说出来。”“我就来告诉你们。”加里牧师窃笑着。“好,牧师。”“现在就说吧。”加里牧师直直地举起右手,伸向空中,然后把手攥成了拳头。接着他一次伸出一根指头,开始历数教众们从自己身上剥夺了的事物。“电视。”众人的笑声向四下散去。“迪斯科。”他们开心地笑着,声音十分响亮,还摇头晃脑。“警察。”他们笑声如吼。“电影,肮脏的音乐。”他用左手的指头继续数说着,“街上的邪恶,夜间的盗窃,清晨的谋杀,午饭饮酒,晚饭吸毒。这些都是你们已经放弃的。”每一项都引起哀叹和悲吟。教众中的每一个人都心存对拒绝和逃脱了污秽、残忍、渎神,一切以快乐为伪装的新潮邪恶的感激,都能感到自己的心充满着对那些与这种“牺牲”奋争的人的怜悯。但是在这里却没有怜悯可言。在这里,当人们谈及降临到他们头上的祸害时——鲁比如何正在以不可容忍的方式发生变化——他们并没有想到以伙伴之情或仁爱之心伸出手来加以整顿,而是纸上谈兵并依其所需磨砺证据,直到每个零件都适合了已经抛光的槽沟。少数几个人说了大部分的话,一些人说得极少,有两个人根本没开口。他们虽然保持沉默,娄恩却知道这对双胞胎正是领导者。记得她们是怎样玷污那次婚礼的吗?你说什么?嗯,就在那同一天,我看到她们在那辆破烂的凯迪拉克后面互相亲吻。要是这样还不足以讨魔鬼的欢心,就在那同一天,还有两个在地上打斗。就在地上打的。主啊,我痛恨让人恶心的女人。斯维蒂说,她们曾竭力毒害她。我也听说了。她在路上被暴风雪困住,在她们那儿借宿。应该知道得更清楚。是啊,你们都了解斯维蒂。不管怎么说,她听到从那栋宅子的某处地方传来声响。在她听来像是小婴儿在哭。以上帝的名义,小婴儿在那地方做什么?你问我?不管是怎么回事,反正不正常。喂,那儿曾经拘禁过小姑娘,是吧?对,我记得。据说那儿是一所学校。教什么的学校?她们在那儿教些什么?萨金特,你不是在你的苜蓿地里发现种有大麻吗?没错,肯定有这么回事。这一点都不让我惊奇。我所知道的一切,就是阿涅特到那儿去与她们对质,她们对她撒谎,还把她揍了一顿。她认为她们养着她的孩子,她们却告诉她那是个死胎。我老婆说她们给她流了产。你相信吗?我不知道,可我不会放过她们的。我确切知道的就是她的脸给弄得怎么一团糟。唔,伙计,我们不能容忍这种事。罗杰告诉我,那位母亲——你们都认识那个原先有时候到这儿来买东西的白人老太婆吧?嘿,他说她死的时候还不到五十磅重,却像硫磺一样闪光。天哪!他说他撂到那儿的那姑娘公然向他挤眉弄眼。就是整天半裸着的那个吧?从她下长途车那会儿起,我就知道她有毛病。她到底是怎么乘上长途车到这儿来的呢?你们干吗不猜猜呢?你们以为她们有权势吗?我知道她们有。问题是谁的权势更大。她们干吗不走出来,离开那儿?呸!要是你有一栋老式的大房子住着还用不着干活,你愿意走吗?那地方正干着什么事,我是一点都不喜欢。没人会喜欢的。她们自己亲嘴。藏着婴儿。天哪!更甭提别的了。看看比莉·狄利亚自从在那儿逛悠以来有了什么变化吧。把她妈妈从楼梯上打下来便去了那地方,就像猪崽找奶头。我听说她们还像开宴会那样喝酒。我看见那老妇人时她总是醉醺醺的。还记得她们来参加婚礼时嘴里说的头一句话吗?有什么喝的吗?她们想要喝的,她们拿到一杯柠檬水时,那副做派就像是让人啐了一口唾沫,紧接着就走出大门了。我可记着哪。这群婊子。更像是巫婆。可是听我说,兄弟,骨头的事最能说明问题。我没法相信整整一家人死在那儿却没人知道。他们离那儿并不远,明白我说的话吗?没人能告诉我吗,他们离开了大路消失在一块地里,而距那儿不到两英里的地方有一栋老式大房子?他们应该看得见。没法看不见。那男人应该走出了车子,走向那栋宅子,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他可以想得到嘛,是不是,就算他想不到,还是能看见嘛。在这片平得像指甲盖的地面上,你怎么会看不见那么大的房子呢?你们说她们与这有关系?听着,这一带从来没发生过像现在出的这种事。在那些俊妞儿来到镇上之前,这里是个平静的王国。在她们之前的那些人至少还信教。可那儿的那些骚货就是自己抱团,从来没进过教堂。我拿一美元跟你的五美分打赌,她们连想都没想过一种宗教。她们不需要男人,也不需要上帝。不能说她们没受过警告。先要求后警告。要是她们就自己待着,也就算了。可是她们不。她们搅乱。把人拉到那儿,像是苍蝇寻找粪便;凡是走近她们的人总要受点伤,而那种脏污正在渗入我们的屋里,我们的家里。我们容不得这个,你们都不能。一点都容不得。娄恩想道,这么看来,祸害在别的地方。不安定因素全在远处一所满是妇女的宅子里。不是什么远离男人安全地禁锢着的女人,而是更糟,是自愿聚集在一起的女人,就是说不是女修道院而是女巫团体。娄恩摇摇头,嚼了一下口香糖。她只是漫不经心地听着他们的话,尽力猜测言辞背后的心思。有些话她当即弄懂了。她知道,萨金特会点头同意任何捕风捉影的谣言,咀嚼真实情况的残块,并且说不明白由有责任心的人掌管的这座从容又美丽的镇子何以不能保持原状:稳定、繁荣,没有背后胡说的年轻人。他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到别处安家立业?他会想到,如果他拥有了女修道院的土地,他的支出要少多少,而如果那些女人离开那儿,他就会处于更有利的位置来拥有那片土地。人人都知道,他已经拜访过女修道院——去“提醒”她们,就是说,他提出要买下那块地,而当反应是难以理解的瞪眼时,他告诉那老妇人要“仔细想一想”,“会出现别的事情把价钱降低”。威斯顿·普尔在找理由解释为什么他再也控制不了他的弟弟妹妹了。解释原先崇拜他、听从他的人现在怎么会变得偏偏要走自己的路。去年布鲁德和阿波罗因为比莉·狄利亚开了枪,这使他有足够的理由去寻欢作乐,并且只要高兴就把一些女人抛在路上。比莉·狄利亚与那些女人交情很好,曾经让他的一个弟弟开车把她送到那儿,正是在那之后,阿波罗和布鲁德之间的麻烦变得危险了。他们俩谁也没有服从威斯顿的命令不再看那女孩或和她说话。结果就像《圣经》故事一样——一个人躺下来等着他的兄弟杀害。至于弗利特伍德家,阿诺德和杰夫,嘿,他们长期以来一直想着要埋怨别人,就因为斯维蒂的孩子们。也许是接生婆的错,也许是政府的错,不过接生婆不请就是了,政府也不会担这种责任。虽说娄恩是在第一个女人到达女修道院很久以前接生的杰夫的一些病孩子,他们不会让那样一桩小事阻止他们到自己的血统之外找碴儿的。还有斯维蒂的血统。米努斯嘛,他是随时都愿意袭击那地方的。他在那儿待了好几个星期戒酒,你以为他会感激不尽吗?那些女人准是目睹过一些事情,他可不想让这些事在什么人的脑子里转悠,一不小心被张扬出来。或许只是为了洗刷掉他感受到的耻辱,因为哈珀和别人说服他别娶他带回来的女人。他们告诉他,那个漂亮的赤犬似的姑娘配不上他,说她更像个荡妇而不像新娘。据他说,他喝酒是因为在越南受到的刺激,但娄恩认为那个漂亮的赤犬姑娘的消失才是真正的原因。他没有勇气一走了之和她到别处过日子,而是选择了向他父亲的规矩低头,并为此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不声不响地接受了自己要遭受的折磨。摆脱一些为他洗洗刷刷、清除他的呕吐物、聆听他的咒骂和他的抽泣,与他没有任何牵连的女人,可能在一时间使他坚信,他当真是个未受他母亲弱点熏染的男人,值得他父亲付出耐心,而他让那漂亮的赤犬姑娘走也是对的。娄恩数不清她有多少次坐在新锡安山教堂里听到他父亲哈珀的话,以表明和检讨自己的罪孽开始,却以不停地声讨一些浪荡女人结束,那样的女人可以让你不知道你的孩子是谁、是什么样子、待在哪里。他后来娶了布莱克霍斯家的一个女孩凯瑟琳,搅得她害了神经质的胃病,直闹得精神失常,弄不清她在做什么、看见了谁,也不知道是不是调教好了他们的女儿凯特。凯特尽快地嫁了人,就是为了逃离他的手心。他的头一个妻子玛莎,就是米努斯的母亲,大概让他过的日子不安生,以致他绝不让他们的独子哀悼。接下来是K.D.,有家室的男人。说起来女修道院的一个姑娘可真够怪的,他一看到她下了长途车,怎么就会马上知道的。啊哈。他现在是个四个月的男孩的爸爸了,孩子不缺胳膊断腿,谁知道呢,也许还有个健全的头脑。丹比的医生居然会心甘情愿地优待黑人。所以他和阿涅特两口子才对娄恩嗤之以鼻,不管阿涅特如今该有多么幸福并把她当年的“错误”归咎于女修道院女人的欺骗。K.D.自有他个人的怨恨。如今被他诋毁名声的那个姑娘,曾经和他在一起多年,最后把他赶出了门外。养下一堆健康的婴儿会让他忘记那段事。但他毕竟是摩根家的人,这家人从来没有忘记一七五五年以来的任何一件事。娄恩了解那些私密的想法,以及斯图亚特和迪肯可能有些什么动机:他们都不能容忍自己控制不住的事情。但她想象不出斯图亚特的积怨——想到他外甥孙(可能吧?)确实在那地方受到了伤害或者毁掉了,就要暴跳如雷。那是他血液中流动的一个疱,既没有缩小也不会长成脓头。娄恩也想象不出,他兄弟与索恩的婚姻多么临近破裂,这记忆是多么深入他的脑叶。当迪克看着那些毒剂和那双有毒的眼睛时,曾经滑出轨道有多远。在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俩秘密约会;在几个月的时间里,迪克都心烦意乱,屡犯错误,总猜想那荡妇是不是怀孕了。生个混血孩子?斯图亚特一想到这种对老一辈许下的承诺的公然背叛就怒火中烧。对老一辈延续的繁衍规则的不忠,被对他和他兄弟所持观点的持久威胁所压倒。女修道院的女人们对他而言,是对他和他兄弟早年记忆和理解中的十九位黑人女士夸张而拙劣的模仿。她们是他们分享阳光般的肤色和马鞭草的那一片刻的退化。她们,连同她们没头脑的傻笑,伤害了那十九位女士爽朗喜人的笑声中银铃般悦耳的音调,那些女士本来永远生活在色调阴暗的梦中,如今却由于这一新的可憎的女性族类而注定要灭绝了。他不能容忍她们以街头妓女的服装和娼妇的口味玷污他的个人历史,嘲弄和亵渎支撑着他和他兄弟经历战争、维持婚姻和增强他们建设一个得以发扬理想的镇子的力量的梦幻。他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们,也不会容忍这种博爱的缺乏。娄恩也不知道迪肯·摩根如同冰川的骄傲。它那隐藏不见的体积,它那增长和不可移动性。她知道他多年以前和康瑟蕾塔的那段关系。但她不可能探测他个人的耻辱,也不可能理解抹掉那个耻辱和他相信是耻辱来源的那个女人对他是何等重要。一个难以驾驭、就为了舔流出的血而咬他嘴唇的咬人的女人;一个想要诱陷男人,把他关在地下室里用酒软化他,以便能在黑暗中行苟且之事和违背自然之事的漂亮的、金黄色皮肤的、长着苔绿色眼睛的外来女人;一个他若不及时逃脱就会把他的头盛在餐盘中的莎乐美(《圣经》故事中说,希律王为让莎乐美跳舞,竟应她之求砍下施洗者约翰的头。)。那个性饥渴到大胆妄为的女人没有离开他的生活,反倒鬼鬼祟祟地溜进了索恩的感情世界。他怀疑,那女人还强迫她喝了邪恶的药水,让她不如以前可爱。使她态度冰冷的并不是失去二子的永久悲痛,而是她仍在吞食的那种药。对于给她药的女人,她把她的名字时时挂在嘴边,还把她视作女性楷模来效仿。娄恩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这一切,但她已知的也就足够了,何况手电筒的光亮还照出了他们

                        罗地网,最终黄巢再次战败,被迫退入狼虎谷(今山东莱芜西南),两天后,由于粮草断绝,黄巢见大势已去,遂自杀身亡。十年前,黄巢带着对李唐王朝的满腔仇恨,决心起兵反唐,也曾一度让李唐皇族面临灭顶之灾,但高傲、自负以及对时局判断有误,导致黄巢最终功亏一篑。千百年来人们对黄巢毁誉参半,有人说他是著名的农民起义领袖,对腐朽的唐王朝予以致命的打击;也有人说他起兵十年,杀人无数,是个双手沾满鲜血的杀人魔王。但无论如何,黄巢起义都是大唐帝国历史上无法绕开的话题,除了加速大唐帝国灭亡的步伐之外,还因为在此之后各路藩镇趁着帝国的混乱局势,逐渐将大唐帝国肢解。中和四年(884年)七月二十四日,时溥派人将黄巢的首级及妻妾送往蜀中。皇帝李儇看到黄巢的首级后不禁喜极而泣,他顿时感觉到十年心惊肉跳的日子将就此结束,自己终于可以安稳地回到京城长安,继续他的游宴与嬉戏。然而,此时的李儇一定没想到,黄巢虽然失败,但未来各路藩镇带给他的依旧是接连不断的噩梦。第六章帝国肢解汴州之乱中和四年(884年)十月,关东地区藩镇联合上表奉请皇帝李儇返回京城长安。光启元年(885年)正月,李儇动身返回京城,于三月十二日到达长安。不过重返故都的他在进入长安城后,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不仅因为他看到长安城内一片狼藉而内心悲凉,更因为这段时间他越来越感觉到各路藩镇加剧纷争,让本已经满目疮痍的大唐帝国更加雪上加霜。《旧唐书?僖宗纪》中用极其概括的话语,勾勒出皇帝李儇还京之际所面临的藩镇割据一方,不断蚕食国家的图景:时李昌符据凤翔;王重荣据蒲、陕;诸葛爽据河阳、洛阳;孟立方据邢、;李克用据太原、上党;朱全忠(朱温)据汴、滑;秦宗权据许、蔡;时溥据徐、泗;朱宣据郓、齐、曹、濮;王敬武据淄、青;高骈据淮南八州,秦彦据宣、歙;刘汉宏据浙东。皆自擅兵赋,迭相吞噬,朝廷不能制……大唐帝国藩镇割据由来已久,但黄巢起义失败后,朝廷对于藩镇割据的局面呈现无力制止的趋势。这不仅是中唐时期以来对藩镇实行姑息策略的必然恶果,更是因为经历黄巢起义打击之后,朝廷对于藩镇问题无论从军事上还是经济上都已经无力解决,而且皇帝李儇逃往蜀中的经历,在藩镇们看来朝廷不过如此,所以黄巢起义失败后,皇帝李儇便逐渐失去了政治偶像的作用。藩镇们本来就怀有称霸一方的野心,再加上朝廷无力遏制,所以相互之间展开了更加无所顾忌和残酷的兼并战争,而本章我们就来说一说对朝廷、对后来时局产生重大影响的几个藩镇的情况。藩镇之间互相攻伐的源起之处首先是蔡州的秦宗权,而且在朝廷依旧存在的情况下,秦宗权居然是第一个敢于称帝者。秦宗权是许州人,本是忠武军的一员牙将。前边我们说过,广明元年(880年)十一月,徐州增援关中的士兵在到达许昌时发动过兵变,并驱逐忠武节度使薛能,后来被周岌平定,于是皇帝李儇任命周岌为忠武节度使。当时秦宗权因战事需要正在蔡州(今河南汝南),听到许昌有兵变,就以想要平定叛乱为由,整合蔡州兵马驱逐当地刺史,自称权知蔡州事,他又以防备黄巢为名,趁机将蔡州据为己有。周岌上任后无力驾驭,只好任由秦宗权掌管蔡州。当时蔡州兵力有万余人,秦宗权就是靠着这些人在汝州打败黄巢义军。中和二年(881年),皇帝李儇曾经指望秦宗权出兵镇压黄巢,并采纳忠武军监军杨复光的建议,在蔡州以设置奉国军之名,任秦宗权为节度使。可是,没想到在中和三年(883年),秦宗权便因为对抗黄巢失败而投降,并与其合兵围攻陈州。黄巢败亡后,秦宗权自恃兵马强悍,认为称霸一方的时机已到,于是四处出兵,攻城略地。中和三年(883年)七月,杨复光病死于河中府,其手下八都头将领在忠武军鹿晏弘的率领下一路向南,并接连攻下襄、邓、金、洋等州,声称要前往蜀中投奔皇帝李儇。十二月,鹿晏弘到达兴元,驱逐山南西道节度使牛勖,自称留后,占据兴元。不过,不到一年的时间,由于他的猜忌,加上田令孜派人诱以厚利,八都头将领中的王建、韩建、张造、晋晖和李师泰率领数千兵马奔往成都,投靠田令孜。田令孜收他们为义子,封为诸卫将军,让他们各统旧部隶属神策军,号称“随驾五都”。随后,田令孜派兵攻打兴元,鹿晏弘由于失去八都头将领的支持,战败放弃兴元向东逃往襄阳。秦宗权闻讯,命令部将秦诰、赵德湮与鹿晏弘会合,一起攻陷襄阳,迫使山南东道节度使刘巨容逃往成都。有了秦宗权兵马的支援,鹿晏弘便引兵转攻邓、均、房、庐、寿等州,然后回到许州,忠武军节度使周岌担心鹿晏弘发动兵变,于是闻风而逃。鹿晏弘兵不血刃地占领许州,并自称留后。当时身在蜀中的皇帝李儇只得无可奈何地加封鲁晏弘为忠武军节度使。事实上,谁都知道真正占领许州的是秦宗权,鹿晏弘不过是个摆设,而且秦宗权此后相继派其弟进攻荆南;部将陈彦进攻江淮、秦贤进攻江南;孙儒进攻洛阳、陕州;张致进攻汝州、郑州;卢塘进攻汴州、宋州。前边我们说过,黄巢退出长安后,在洛阳几乎没有停留,所以没有对这座古城造成破坏,倒是官军后来到达这里后,对洛阳城肆意劫掠,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秦宗权的兵马到达洛阳后,更是对这座古城予以毁灭性的打击。孙儒攻下洛阳后,在盘踞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纵兵焚烧宫殿和民居,并四处烧杀抢掠,最终席卷而去,使得“城中寂无鸡犬”。其时,藩镇们早在中和四年(884年)十月便上表奉请皇帝李儇回京,而李儇直到转年正月才动身,这其中也是惧怕秦宗权作乱。因此,在光启元年(885年)正月,李儇特意下了一道安抚秦宗权的诏书,见秦宗权无意为难自己,才于正月二十三日动身奔回长安。但是秦宗权虽然没有为难皇帝李儇,却全然不将朝廷放在眼中,在皇帝李儇回到长安的同时,自己便在蔡州公开称帝。这下皇帝李儇彻底发怒了!对于藩镇们之间互相攻伐,朝廷无力制止,只能听之任之,甚至对蔑视朝廷的行为也可以忍让,但对于公然称帝这件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皇帝李儇得到秦宗权称帝的消息后,立即下诏以武宁节度使时溥为蔡州四面行营兵马都统,着手组织对秦宗权的讨伐。此时,秦宗权已经接连攻下蔡州附近的二十余州,可谓是春风得意,在河南地区只剩下两个对手没有解决,一个是陈州刺史赵重,另一个就是宣武节度使朱全忠。最初朱全忠被秦宗权打败过,幸好天平军节度使朱宣派兵相救,方才转危为安,并几次打退秦宗权的进攻。而陈州方面由于距离蔡州只有百十里的距离,而且兵力不多,便遭到秦宗权的猛攻,不过赵崇坚守城池,秦宗权一时间难以攻下。光启二年(886年)五月,朱全忠在尉氏(今河南尉氏县)打败来犯的秦宗权部将秦贤,并趁秦宗权攻打荆南地区之际,派部将郭言领兵三万攻打蔡州。秦宗权担心兵力不足无法抵抗,于是引兵攻下许州,杀节度使鹿晏弘,以许州为根据地继续扩充地盘。秦宗权自光启元年(885年)九月进兵荆南地区的一年多来,荆南留后张瓌始终坚守城池。城中粮食奇缺,一斗米价值四万钱,士兵们只能吞食铠甲、鼓皮充饥,以至于无鼓传递信息,夜晚依靠打击门扉以警夜,但张瓌依旧坚守不懈,秦宗权久攻不下,最终只好撤兵。当时秦宗权自恃兵力比朱全忠强大,但却多次被其击败而恼羞成怒,调集重兵进攻汴州。朱全忠闻讯后急忙派部将朱珍越界到青淄一带募兵万人,并抢得马千匹以充实自己的实力。光启三年(887年)四月,秦宗权带领大军进至汴州城郊,其部将张晊屯兵汴州北郊,秦贤屯兵城西的板桥,各自拥兵数万人,列阵三十六营,绵延二十余里。当时秦宗权并不知道朱全忠已经募到兵马,而且部将秦贤一路的人马相对薄弱,所以朱全忠突袭秦贤一路。秦贤因为没有防备被朱全忠连破四阵,秦宗权的其他各路人马得到消息后产生畏战情绪,全都撤兵而回。秦宗权进攻朱全忠,为朱全忠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他可以利用抵抗秦宗权进攻的名义大肆招兵买马。连续取得胜利后,朱全忠派部将郭言到河阳、陕州、虢州等地继续募兵,使得朱全忠的实力急剧扩充,也使得他在与秦宗权的对抗中逐渐占得上风。光启三年(887年)五月,朱全忠领兵进击张晊,大胜而归。秦宗权见朱全忠接连打败自己两员大将,便亲自率领精兵从郑州赶来与部将们会合,准备与朱全忠决一死战。而朱全忠则求得兖州朱宣、郓州朱瑾以及义成军的支援,于五月七日以四镇之军在汴州北郊的边孝村与秦宗权展开决战。经过惨烈的搏杀,秦宗权之军大败,被斩杀两万多人,而秦宗权则连夜逃遁。其驻扎在洛阳、许州、郑州等地的将领们听到秦宗权在汴州惨败的消息后,纷纷领兵撤回蔡州。汴州之战后,秦宗权的实力急剧削弱,而经过这一战,朱全忠迅速崛起。可以说,汴州之战奠定了朱全忠在藩镇中的地位,甚至可以说其今后称霸天下的基础就是源于这一战。两镇争雄汴州之战一举奠定了朱全忠在藩镇中的地位,但秦宗权却不是朱全忠称霸天下的道路上最主要的对手。纵观朱全忠所走过的道路,为其制造巨大麻烦的其实是李克用,而两个人结怨是源于上源驿事件。中和四年(884年)五月,李克用追击黄巢至冤句,因人疲马乏和粮草断绝而被迫退回汴州。五月十四日,李克用和监军陈景思带领三百多士兵抵达汴州,先是露宿城外,后来在朱全忠的再三邀请下入城,驻扎在上源驿馆舍内。当时朱全忠准备了丰盛的晚宴款待李克用,可是李克用居功自傲,完全不把朱全忠这个黄巢的叛将放在眼里,并对其不断进行嘲讽。朱全忠不禁怒火中烧,但因为忌惮李克用的武功,一时间不敢发作。等到夜色降临后,李克用及其随从喝得酩酊大醉。朱全忠见时机已到,与部将杨彦洪密谋后,立即发兵放火围攻上源驿,顿时火光四起,浓烟滚滚。而李克用却依旧烂醉如泥,幸好他的数十名亲兵竭力拼杀,其中一名随从吹灭蜡烛,将李克用拖到床下,用冷水将其唤醒。此时电闪雷鸣风雨大作,李克用惊醒后,在几名亲兵的保护下翻墙突出重围,借助闪电之光且战且退,终于登上南城墙,然后跳出城外逃走,而监军陈景思等三百名士兵则全都死于朱全忠之手。天亮后,李克用狼狈逃回自己的军营中,立即集合部众要攻打朱全忠,不过被其妻刘氏阻止,她认为此时攻打朱全忠,不但不能明辨是非,反而很可能会为朱全忠提供借口,不如就此上疏朝廷说明原委,请求名正言顺地加以讨伐。于是,李克用便写信责骂朱全忠一番,然后引兵返回河东,双方就此结下仇怨。李克用返回治所晋阳后,一边整顿兵马,一边派人送奏章到成都,向皇帝李儇陈说上源驿事件的来龙去脉,并请求朝廷允许自己出兵讨伐朱全忠。但是皇帝李儇却对藩镇心存余悸,不敢轻易下命令,只是不断地和稀泥,派宦官安抚李克用,希望他能够顾全大局,不计前嫌。可是,李儇一定想不到,他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让李克用、朱全忠等人全都看到了朝廷极其软弱的一面,从此更加飞扬跋扈。《资治通鉴》评价认为:时藩镇相攻者,朝廷不复为之辩曲直。由是互相吞噬,惟力是视,皆无所禀畏矣。而范祖禹在《唐鉴》中说得更加直白:唐之政令不行于藩镇,实自此始,后虽复欲为强,其可得乎?事实上,李克用和朱全忠反目为仇,表面上看是个人恩怨所致,其实是辖境毗邻的两个具有扩张野心的藩镇之间的必然矛盾的体现。后来朱全忠以河南为根据地征服淮河以北、河北以及关中部分地区建立后梁;而李克用则以山西为根据地,隔着黄河与朱全忠形成南北对峙。其子李存勖后来建立后唐与后梁互相征伐不已,其根本原因不在于世仇不共戴天,乃是在于双方都要争当北方霸主。上源驿事件之后,尽管朱、李二人互相视为眼中钉,但无论是谁,一时间都吃不掉对方,双方只能各自施展计谋与武力,利用藩镇之间或藩镇与朝廷之间的矛盾,火中取栗,弱肉强食,进行兼并战争,扩充自己的势力范围。朱全忠所控制的汴州地处中原腹地,号称“四战之地”,如果想称霸中原,势必与四周的藩镇进行兼并战争。他遍观周边藩镇之后,将目光首先瞄准了先前援助过自己的兖州、恽州两镇。前边我们说过,朱全忠与秦宗权的对抗乃至转败为胜的争战中,得力于兖、恽两州的朱宣、朱瑾兄弟的援助。但是,秦宗权的威胁解除后,朱全忠一方面忌惮朱氏兄弟的骁勇;另一方面垂涎兖、恽两州的地盘,于是开始盘算如何兼并两州。可是朱氏兄弟有功于自己,想要出兵征伐却又师出无名,一时间让朱全忠有些左右为难。当时朱全忠手下有一个谋士名叫敬翔,是个颇有见地的秀才。朱全忠本人诡诈多权术,其部将全都视他高深莫测,只有敬翔能事先猜出朱全忠的心计,所以颇得朱全忠的赏识。敬翔建议朱全忠派一些士兵假装叛逃进入天平军境内,然后写信指责是朱氏兄弟到宣武军辖境边上悬挂重赏招诱所致,进而激怒朱氏兄弟。朱全忠按照敬翔的建议去做后,朱氏兄弟见朱全忠对自己恩将仇报,自然满肚子怨气,回信也指责朱全忠是狼子野心。于是,朱全忠以此为借口,派部将朱珍和葛从周出兵进攻天平军。葛从周是一员参加过黄巢起义军的猛将,当时流传着一句话:“山东一条葛,无事莫撩拨”,说明其骁勇善战为人所忌惮。在朱珍和葛从周的进攻下,朱氏兄弟连吃败仗,先是丢了曹州,进而在濮州的刘桥又遭到惨败,可以说兖、恽二州在朱全忠的进攻下已经危在旦夕。值得一提的是,朱全忠四周攻城略地,除了其兵强马壮之外,张全义在洛阳的经营,则从经济上对朱全忠称霸中原起了很重要的支持作用。张全义,濮州临濮(今山东甄城)人,参加过黄巢起义军,在黄巢的委任下担任过吏部尚书。黄巢兵败后,张全义依附于河阳节度使诸葛爽,从一名普通的军校开始做起,以战功逐渐升任刺史。光启二年(886年)十月,诸葛爽病死,部将张经拥立其子诸葛仲方为留后,但是诸葛仲方年幼,张经大权独揽,招致诸将不满。后来张全义与张经反目,在李克用的支持下,于光启三年(887年)六月被任命为河南尹。张全义带领麾下百余人进入洛阳,眼见惨遭秦宗权劫掠后的洛阳城一片狼藉。为了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他挑选手下十八人,任命为“屯将”,让他们每人带上一张旗、一块榜文,分散到洛阳十八个属县的村落中,召集流散人员开垦荒地,种植生产。而且张全义亲自督课农桑,经常于农耕时节出巡村落,看到庄稼长得好的便招来种田人赐予酒食慰劳,到了收获的季节,他亲自到丰收之家,赏赐全家老少绸缎、彩衣等物。当时洛阳城流传着“张公不喜好声色犬马,见到这些东西未尝发笑,唯有看到佳麦良茧,则笑逐颜开”的传说。如果看到庄稼收成不好,张全义就叫来耕种者问责,对有严重过失的张全义毫不留情地施以杖刑。经过数年的经营,洛阳城逐渐从战乱中恢复,人口增加了五六万,田野间形成一片桑麻蔚然的景象。不过,张全义虽然是经李克用而得到河南尹的职位,但洛阳毕竟靠近朱全忠的势力范围,两年之后在朱全忠的威逼下张全义不得不依附。在朱全忠四处攻城略地的过程中,他从张全义那里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支持,进而保证其争霸中原的实力。事实上,在朱全忠争霸中原的过程中,李克用也是摩拳擦掌,磨刀霍霍。不过与朱全忠不同的是,李克用发展势力的策略,除了采取武力兼并之外,由于其骁勇善战,往往成为其他藩镇互相征战时需要借助的力量,因此他善于利用各种矛盾纵横捭阖,在藩镇动乱中占了不少便宜,逐渐成为中原地区的一大强藩。光启元年(885年)三月,统辖定

                        了阿台就是此城之主,于是所有人都奔着阿台的人头去了,阿台很快被杀死,古勒寨被拿下。这些渔猎民族降而复叛是常事,李成梁下令“诱城内人出,不分男妇老幼尽屠之”,这其中被杀的包括努尔哈赤的堂姐、爷爷觉昌安、父亲塔克世,明军共斩杀2222人,4个“2”的斩首结果预示着什么?明朝二死了?不!从这一刻起,明朝彻底为自己埋下了掘墓人。惊闻噩耗,努尔哈赤前去质问明朝官员:“我父亲、爷爷为什么被害?你们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明朝官员的回答是:“非有意也,误耳!”对于一个母亲早已去世的人而言,自己的父亲和爷爷同时被杀,原因只是误会的回答,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接受的。努尔哈赤的爷爷、姥爷、舅舅(堂姐夫)、舅母(堂姐)、父亲,一家五位亲人被明朝杀害,此时努尔哈赤的心情想必与伍子胥得知父兄被楚平王车裂时心情一样,恨不得有朝一日带兵杀来,手刃仇人。但不一样的是,伍子胥身上更多体现的是儒家从道不从君、为父报仇天经地义的理念,而努尔哈赤身上则是一种无可调和的民族仇恨。掀起冲天大火的往往只是一丝火星,想见微知著、洞若观火,真的太难了,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一丝火星会燃烧,哪一片云彩会下雨。就因为这该死的一个人——王杲,不该死的两个人——觉昌安、塔克世,明朝敲响了自己的第一声丧钟。杀人如麻的李成梁没有把努尔哈赤变成这次战斗的第2223颗人头,他也没有因为努尔哈赤的自投罗网而杀他,李成梁或许早已想通,单凭脚上有七颗红痣就断定眼前这个壮硕的蛮夷之徒今后能当天子,显然是不太靠谱的。越是行军打仗的人,越是唯物主义者,越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是什么无厘头的天子气。于是李成梁给了努尔哈赤三十份敕书,三十匹马,并任命努尔哈赤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敕书就是贸易许可证。此时,明朝跟蒙古人开放互市,有贸易,因为明朝可以从蒙古人那里买到马,而明朝跟女真人做生意能买到什么?蘑菇?这个太常见了,狗熊?这个有用吗?东北虎?——所以,明朝不愿意跟女真人做定期贸易,只是对于特定的招抚对象才颁发敕书允许其贸易,三十份敕书就是允许努尔哈赤干三十笔买卖的凭证。努尔哈赤收下了敕书、马和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委任状,回到家中(森林中的小木屋,可能跟动画片《熊出没》中光头强的住所差不多),召集族人,杀牛祭天,拿出祖上流传下来的十三副铠甲,宣布起兵,这一年,努尔哈赤二十五岁。当然,努尔哈赤的起兵并不是要跟明朝撕破脸,毕竟王杲、阿台的前车之鉴不远,他的起兵指的是从此自立门户,有自己的独立军队,枪杆子里出政权。就在努尔哈赤起兵的同时,李成梁却在不断为他扫清障碍,此时努尔哈赤的作为在历史上可以忽略不计,但李成梁的行动则对于日后整个中国历史有巨大影响。李成梁认为,北方的少数民族边患永远不可能解决,人是杀不绝的,只要人在,就能反叛,就如鲁迅在《花边文学》所说:“一劳永逸的话有是有的,而一劳永逸的事却是极少的。”李成梁唯一能做的就是哪个强大就干掉哪个,始终维持动态均势平衡。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中,建州女真最强者王杲已经被干掉,野人女真还没进化好,完全对人类不构成威胁,于是李成梁将打击的目标对准了海西女真。海西女真主要分为四部——叶赫部、哈达部、乌拉部、辉发部。其中实力最强的是叶赫部。所以李成梁用兵的重点就指向了叶赫。公元1583年12月,李成梁利用叶赫贝勒清佳努和杨佳努到开原进行一次马市贸易的机会,事先在贸易地点埋下了伏兵。叶赫部来了两千人,守军拦住他们,“你们人太多了,不能全部入城。”清佳努是个实在人,既然你不相信我,那我就只带三百人入城,可是当他入城后,却发现,这里没有商人,没有小贩,只有一片空地。清佳努脑子里猛然浮现出三个字——上当了。突然一声炮响,明军从四面杀出,三百叶赫部当场全军覆没,城外明军也杀出,此战明军斩首一千二百五十二人,夺马一千零七十三匹。叶赫部元气大伤。万历十五年(1587年),李成梁进攻哈达部,也将其杀得大败,至于乌拉部、辉发部,实力弱小,不在李成梁的兵锋之列。万历十六年(1588年),李成梁再度出兵叶赫,作战最勇敢的是沈有容,他接连斩杀敌军数人,所乘战马中箭而死,又换了两次马,皆被敌兵箭矢所伤,沈有容的右腿也中了一箭,一下子站不起来了。可是叶赫的士兵因为见他铠甲鲜亮,没有杀他,用挠钩将他钩住,想要拖他入城,把铠甲从他身上扒下来后再杀他。女真人素缺铠甲,像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也算一部之长,却也仅留下遗甲十三副。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宁远副将祖成训杀到,救了沈有容一命。收兵后第二天再战,沈有容用红夷大炮炮轰叶赫部的营寨,很快将敌营炸塌了,最终叶赫部乞降。这场战斗其实就是明史上很平常的一场战斗,我真正想说的是沈有容,正是他日后在台湾打退日本人,从荷兰人手中兵不血刃收复澎湖列岛,当然,这是后话。在李成梁打击女真出头鸟的同时,努尔哈赤在李成梁面前拼命表现自己的忠诚,《山中闻见录》记载努尔哈赤“隶成梁标下,每战必先登,屡立功,成梁厚待之”。不只是立功,据《明实录》记载,努尔哈赤把弟弟舒尔哈齐的女儿嫁给了李成梁的儿子李如柏做妾,故而当时有百姓说“奴酋女婿做镇守,未知辽东落谁手”。努尔哈赤还经常给李成梁送礼,东西是一车车地拉,用孟森《清史讲义》的话说,“太祖(努尔哈赤)之求媚于成梁,自亦无所不至”。而李成梁本人此时也日渐腐化,据王一元《辽左见闻录》记载,李成梁的家院“附郭十余里,编户鳞次,树色障天,不见城郭;妓者至二千人,以香囊数十缀于系袜带,而贯以珠宝,一带之费,至三四十金,数十步外,即香气袭人,穷奢极丽”。《明经世文编》卷四二八中,侯先春《安边二十四议疏》记载了李成梁家丁的胡作非为:“每丁军所至,城堡骚然,酒食尽出于民家,妇女多遭其淫辱。马蹄经过,鸡犬一空。民谣有云:若遭建虏(努尔哈赤)还有命,若遭家丁没得剩。”此时努尔哈赤的所作所为与李成梁截然相反,他在不断打着李成梁的旗号去吞并建州女真其他各部,万历十三年(1585年)在浑河南岸努尔哈赤率步骑五百,征讨哲陈部。时洪水泛滥,行军困难,努尔哈赤遂令众兵回寨,只带八十人继续北进。努尔哈赤所派侦察兵未能及时报告敌情,八十骑兵行至浑河附近时,他才突然发现,自己面前的是哲陈部八百敌军。如果是一万人面对十万人的话,打起仗来只要用兵得当,将略过人,其实还是有希望取胜的,而八十人面对八百人就不一样了,重量级的差别使得兵法在此时用不上了,加一起不足一千人,这更像是打群架而不是打仗,打架讲究人多,打仗才讲究兵略。打架时有本葵花宝典即可,而打仗时才用得上《武穆遗书》。努尔哈赤亲执大旗率先进战,率领八十人冲杀八百敌军,结果显而易见,敌阵岿然不动。怎么办?跑?岂能跑得掉!努尔哈赤横下心来率弟弟舒尔哈齐和两名勇士,共四人杀出包围,掉头拈弓搭箭,连续射死二十多人。与此同时,他派人去报知那回军的五百人,让他们快速赶来。敌军因努尔哈赤连续射死二十多人,无一人敢靠近,阵营大乱,纷纷渡河逃命。努尔哈赤稍作休息,待自己的五百名部下赶到,继续追敌,全歼八百敌军。努尔哈赤以四人击败敌军八百人,创造战争史上奇迹。万历十四年(1586年)努尔哈赤攻打鄂尔浑部,昔日杀父仇人尼堪外兰就在这个部落,当初就因为尼堪外兰在城下的喊话最终导致努尔哈赤的父祖被杀。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努尔哈赤单枪匹马就冲进了鄂尔浑部,他身上受伤已三十多处,前胸也被箭镞射中,箭镞在肩胛骨的位置上穿透而从后肩露出,一身是胆的努尔哈赤却浑然不觉,接连射杀八人,最终攻克鄂尔浑部。尼堪外兰却在混战中得以幸免,逃到了抚顺,为明军收留。努尔哈赤大怒,一连杀死十几个汉人以泄愤,而后又抓住六名中箭的汉人,把尚未拔下的箭镞更深地插入他们的伤口,让肉体带着箭镞的他们去抚顺作为信使来索要尼堪外兰。此时的尼堪外兰对明朝而言已毫无价值,明朝抚顺官吏回话说:“尼堪外兰既入我城,岂有送出之理?你可自来杀之!”努尔哈赤怕明朝借机设伏,于是派四十人前往,自己没有亲自前去,事实证明努尔哈赤多虑了,明朝把尼堪外兰送到城下,然后四十人一拥而上把尼堪外兰剁成肉泥。努尔哈赤把名义上的杀父仇人干掉了,但他绝不会就此罢休,因为在他心中,真正的杀父杀祖敌人是明朝。努尔哈赤不只是懂兵略,而且有心胸,他在打翁克罗城时被敌军鄂尔果尼一箭射中,鲜血流到脚面,努尔哈赤拔下箭,并用拔下的箭回射敌人。这时有一个人叫罗科,一箭射中努尔哈赤的脖子,这支箭镞卷曲如钩,努尔哈赤拔箭时把肉都带下来了,他一手捂着创伤,一手拄着弓,一步步走,不久昏迷。醒来后努尔哈赤的部下已攻下该城,生擒射中努尔哈赤的二人,部下打算用乱箭将其射死,努尔哈赤说:“两敌交锋,志在取胜,他为了他的主人来射我,现在为我用,不就会为了我而射敌人吗?如此勇敢之人如果死在阵前尚且可惜,怎能因为给我报仇而杀死?”于是为二人松绑。几乎完全相同的事在成吉思汗身上早已发生过。公元1201年,成吉思汗(那时还应该叫铁木真)征讨泰赤乌部,铁木真被泰赤乌部的只儿豁阿歹一箭射中脖子,后来泰赤乌部被全歼,只儿豁阿歹被生擒,铁木真亲自为其松绑,并因其箭术高,赐名者别(蒙古语,意为箭),日后者别率军一直打到乌克兰。鄂尔果尼和罗科比起者别,当然是差得远,但后来二人的确为努尔哈赤拼命立功,成为他的生死勇士。由此可见努尔哈赤的用人之术。据《满洲秘档》记载,努尔哈赤说:“用人之道宜因人而异,人有所能就有所不能,有所善就有所不善,勇于战阵的人用于战阵,长于辞令的人用于出使,本领因人而异,岂能求全责备?”所以努尔哈赤麾下人尽其才,为努尔哈赤统一女真的战争胜利奠定了基础。努尔哈赤主张直言,他曾说:“为国之道,存心贵公,谋事贵诚,颁布法令,则以严为贵。如果不采纳大臣明智的谋划,轻慢法令,这种人就是国家的蠹虫。朕所言岂能都恰到好处?只要有不当之处,你等不要随声附和。朕一人才智有限,难道诸位贝勒大臣言论皆无足取吗?你等的见解一定要直言不讳。”(《清太祖圣训》)努尔哈赤日渐壮大,成了建州女真其他各部的眼中钉,据《清帝外记》记载,努尔哈赤有天夜里睡觉,突然听见窗外有声音,他抄起刀来就准备砍,但又意识到,如果把刺客砍死,那么他究竟是谁派来的,就无从得知了,于是努尔哈赤瞬间调转刀锋,用刀背将刺客打倒,然后把他绑起来。此时侍卫方才赶来,见到努尔哈赤把刺客绑起来,便问:“他是要害您,当场就该杀了他,何必绑他?”努尔哈赤:“如果杀了他,他的主子还会派别人来的,倘因此酿成战争,我们寡不敌众呀。”随后努尔哈赤假装问这个刺客,“你是来偷牛羊的吧?”刺客一看,赶紧就坡下驴,便回答“是”。于是努尔哈赤把他放了,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努尔哈赤即将就寝,突然感觉心跳加速,他觉得要出事儿,赶忙跑进厕所,昏黑中看见一个人影,而后努尔哈赤拉弓以待,见此人逼近自己所在的地方,努尔哈赤一箭射中他的脚,他倒下了,此时侍卫们方才赶到。看来努尔哈赤的侍卫们实在太不靠谱,若不是努尔哈赤身手敏捷,怕是早就去见阿骨打了。侍卫们过来举火把一看,刺客还是上次那个人,大家都请求杀了他。努尔哈赤说:“这不是你们所知道的,杀他容易生事,我怎能因杀一个人而给敌人借口来打我呢?”于是又把他放了,此后再没人行刺努尔哈赤。努尔哈赤的实力在渐渐壮大,逐渐被麻痹的李成梁则剪除了女真各部的强者,事实上是帮努尔哈赤扫清了敌人,此消彼长中,辽东局势在发生变化。万历十五年(1587年),努尔哈赤在呼兰哈达山下的费阿拉城称王。其实费阿拉城只不过是一座三面崖壁,以木栅、山石筑成的山城,与女真各部首领的寨子相差无几。然而努尔哈赤在费阿拉城定国政、创法制、练军队,打算一步步实现自己的野心。万历二十年(1592年),丰臣秀吉进攻朝鲜,而朝鲜“人不知兵二百余年”,故而一触即溃。努尔哈赤听说朝鲜败绩后,在李成梁(从1591年起,由于身体原因,李成梁同志不再担任辽东都督佥事,赋闲在家)的指示下,派人联系朝鲜,说:“我建州有马军三四万,步军四五万(实为努尔哈赤吹嘘,此时努尔哈赤总兵力大约万余),皆精勇惯战,听说倭寇入侵朝鲜。我与贵国唇齿相依,愿出兵援助贵国。”朝鲜婉言谢绝。李成梁祖上是朝鲜人,据孟森《满洲开国史》的说法,李成梁有借助努尔哈赤的部队趁乱占领朝鲜以自立的想法,但我觉得,李成梁占领朝鲜以自立其实只是停留在想法阶段,家中养着两千妓女,妓女的袜子上都缀着香囊的李成梁,怕是没有太多精力去想割据一方的事了。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就在朝鲜拒绝努尔哈赤出兵的次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他的强大引起了各部警惕,从明朝初年开始海西女真的叶赫部就是女真最强大的部落,此时努尔哈赤的崛起成了叶赫部的威胁,于是海西女真叶赫部向努尔哈赤提出领土要求,让他把建州女真的一部分土地割让给自己。努尔哈赤拒绝,并说:“我乃建州,你乃海西,你国虽大,我岂肯去取?我国虽广,你岂得来分?”叶赫部于是派使者再来找努尔哈赤,说:“我主人要分你的地,你不给,要令你归附,你又不从,假如两国兴兵,我国之兵将踏入你的地盘,而你的兵安能进入我们的领土?”努尔哈赤大怒,说:“你叶赫部各贝勒何曾亲临阵前,与敌人马颈相交经历大战?过去我因为我的父祖被杀而向明朝问罪,明朝归还我父祖的遗骸,给我敕书马匹,此外还封我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龙虎将军,你们的主人清佳努和杨佳努也被明朝杀了,至今尸骨未收,更遑论明朝给你们补偿,你们有何资格在我面前口出狂言?你的部落四周都设有关隘边墙吗?我军蹈你之地如入无人之境,即使白天不去,夜里也能去,你们能奈我何?”于是双方彻底撕破脸,叶赫部和哈达、乌拉、辉发这海西女真四部,联合蒙古科尔沁、锡伯、卦勒察三部,以及长白山珠舍里、讷殷二部共九个部落共三万多人进攻努尔哈赤。面对强敌,努尔哈赤做了有条不紊的部署:在敌军的来路两旁埋伏精兵,在高山峻岭安放滚木礌石,在沿河狭窄道路设置横木障碍。布置完后他就睡了,他老婆富察氏把他推醒:“你吓傻了吗?人家大军压境,你还有心思睡觉?”努尔哈赤说:“我要是害怕,还能睡得着吗?以前不知道他们来的准确时间还有点惦记,这下他们来了,我也就放心了。”《清帝外纪》和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十五记载了此事,每当读历史读到这种事时,我都会有很大疑问:努尔哈赤在床上和自己的女人说的话,这种事究竟是如何被历史记录在案的?再比如《史记》中公叔痤临死前屏退左右和商鞅说的那番话,项羽乌江自刎前与虞姬的最后一夜说的那番话,《左传》里刺杀赵盾前鉏麑的心理活动,等等,这些要么是死无对证,要么是在场者在一个与外界隔绝的不可能为外界知道的地方。而这些历史事件的记载看起来都仿佛历史记录者亲临现场一样,这些历史事件或出自司马迁,或出自左丘明,都是中华史学奠基人,而他们笔下的这些历史,如今的我们细想来,都可以打个大问号,遑论他哉?历史可以被证伪

                        山东毗邻,北至津唐交界处,地跨津、冀、鲁3省市的25个区、市、县。勘探开发建设始于1964年1月,勘探开发总面积18716平方千米。注57华北油田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的简称,1975年投入勘探开发,1976年华北油田会战指挥部成立,后更名为华北石油管理局。注58灵光寺,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翠微山东部西山八大处,是八大处的第二处寺院,始建于唐代大历年间(公元766至779年),因供奉释迦牟尼佛牙舍利而闻名于世,成为中外佛教徒朝拜的中心之一。198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汉族地区佛教全国重点寺院,现由中国佛教协会派僧人管理。注59奕(1833—1898)是道光帝旻宁第六子、咸丰帝奕的异母弟。咸丰元年(1851年)奕訢即位,封奕訢为恭亲王。是晚清诸王中见识才干都首屈一指的人物。同治年间曾总揽军、政、外交大权于一身,赏食亲王双俸,其亲王爵“世袭罔替”,也因权势过大,终遭慈禧疑忌而被罢黜,在家赋闲十年之久,光绪二十年(1884)被重新起用,14年后病殁,享年67岁。注60于岱岩、路地主编:《现代满族书画家传略》,辽宁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注61这次访谈,是由王楚云先生替我联系的,特此致谢。注62启骧是雍正帝九世孙,原在建筑部门和基建工程兵工作,为高级工程师。1985年50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名人传记》(2004年3月版)曾以《“皇室”入党第一人》为题对他进行了报道:“回想起自己入党的曲折经历,启骧动情地说:‘中国共产党能够把末代皇帝溥仪改造成为新中国的公民,我一辈子投身在解放军这个革命的大熔炉里,也百炼成钢了!’”启骧如今以“当代著名书法艺术家”著称于世。所谓“皇室入党第一人”,显然有误。事实上,早于启骧入党的爱新觉罗皇室远远不止毓蕴兄妹两人。个别媒体宣传时的夸大其词和不负责任由此可见一斑。又按,毓蕴本人口述所谓解放初期加入共产党的只有她与其兄两人的说法也不准确,本书中另一被访人毓旗的祖父,系端华后人,不仅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就已入党,还是共产党在河北的早期领导人之一(参见下面第四篇毓旗的口述:《没写入书中的历史》)。而笔者在《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中采访的毓臻,也是40年代就去了延安,她的哥哥比她去得更早并早已入党。但毓蕴此说还是可以理解的,爱新觉罗宗室到清末时已经是一个为数庞大的人群,近代以来停修《玉牒》,人数就更难统计,除了来往比较密切的皇族小圈子之外,对于其他人的情况确实很难尽知。注63这里说的“服中生子”一事,指的是溥佑之母即载滢的侧福晋生子时,正赶上载滢之父亦即恭亲王的丧事。所以不得不将溥佑过继出去。因此皇族《玉牒》中只记载滢三子而未载溥佑。单士元作《恭王府沿革考略》时所附的恭亲王世系表即无溥佑的名字(见1938年《辅仁学志》)。有关溥佑的这一段经历,郭招金《末代皇帝的子孙》一书中收有他对溥佑之子毓君彦(君彦是字,名毓崟,即毓蕴之兄)的专访《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访恭亲王曾孙毓君彦》(团结出版社1993年版),据该文后面的记载,说此文作于1987年春,距今已经20年。此后到2002年再有采访毓崟的文章,虽也提到毓崟是溥佑的儿子,却只说他“从小在恭王府长大”,其余经历则只字不提了。参见杨葆山:《末代皇族中的共产党员——访退休干部爱新觉罗·毓崟》(《南方周末》2002年12月13日)。又按,毓崟是1960年入党的,晚于其妹毓蕴。注64溥心畬(1896—1963),名儒,字心畬。恭亲王奕訢之孙,载滢之子,溥伟之弟。诗书画三绝的文人画家。早年毕业于北平政法大学,继于青岛威廉帝国研究院专攻西洋文学史。后隐居北京西山戒台寺,自号西山逸士、旧王孙。潜心钻研文艺,尤其是中国画的学习。复迁西山颐和园,专攻经史小学。抗日战争期间,靠卖画度日,曾任中国画评议。1949年迁台湾,以书画自给。注65恭忠亲王奕病逝于1898年,溥佑出生于1899年。按照清代制度,在守孝三年内出生者,无法呈报宗人府备案。溥佑于10岁时过继清太祖哲嗣饶余敏郡王阿巴泰的后人。注66这里指的就是郭招金文《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访恭亲王曾孙毓君彦》,参见上文注释。注67《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文中称,溥佑出生后在恭王府养了10年才被过继出去,过继的那家是饶余敏郡王阿巴泰(努尔哈赤第七子)一支的后人,但是第多少代后裔已经搞不清楚了。当时这家确实只有一个老祖母,家在城北鼓楼附近。冯其利先生也给我讲述过这段故事,他说人称溥佑为“黑三爷”,并说此事现在饶余敏郡王的后人已经几乎无人知道了。注68对于毓蕴老所述溥佑这段经历,其兄毓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过继以后很自由,没有恭王府内那么多规矩,念书也没那么严格”而已。见《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182页。但毓崟也承认,溥佑在学问上很一般,远远比不上他的哥哥溥儒和弟弟溥僡。注69毓蕴的哥哥毓崟对于在恭王府的那段生活有着与毓蕴颇为不同的感受,《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中记:“虽说是过继出去的人,但恭王府上下对他一家仍很热情。他在府内可以和小孩到处玩,留下许多美好的童年回忆。”(183页)注70溥伟将恭王府卖给辅仁大学是在1926年,溥心畬31岁,毓蕴应该是8岁。据《恭王府中曾有一个“黑户口”》记毓崟的说法,其母逝世于1937年,毓崟和毓蕴兄妹便是在此年重新回到恭王府的。(183—184页)但毓蕴说她母亲在她16岁时去世,如果以虚岁计,应该是死于1933年,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误差,不详。注71五爷指道光的第五子奕誴,封为惇(dūn)恪(kè)亲王,他是咸丰的弟弟,恭亲王的哥哥。关于他的故事传说,可参见本书后文何秉钧的口述。注72启骧,字腾伯,生于1935年。清雍正帝第九代孙。毕业于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学校,后在北京城市建设学院学习。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师职高级工程师,1997年被聘为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兼职教授。是当代中国传统书法传承人。其作品已被中国历史博物馆、国际奥委会博物馆、天安门城楼、钓鱼台国宾馆、毛主席纪念堂等单位及国内外广为珍藏。注73引自冯其利:《寻访京城清王府》,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3页。注74MarkElliott现为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系教授,研究领域也是清史与满族史,与我相同。我为毓旗先生做访谈时,他恰好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档案,听说后便兴冲冲地跟随前往。注75《清史稿·肃顺传》:“肃顺方护文宗梓宫在途,命睿亲王仁寿、醇郡王奕枻往逮,遇诸密云,夜就行馆捕之,咆哮不服,械系。下宗人府狱。谳上,罪皆凌迟。赐载垣、端华自尽,斩肃顺于市。”按载垣为第一代怡亲王胤祥四世孙,康熙帝之裔,属近支宗室,排在载字辈。端华属远房宗室,故不排字,但郑亲王爵为“世袭罔替”八大铁帽之一。注76《清史稿》对肃顺的评价:“肃顺以宗潢疏属,特见倚用,治事严刻。其尤负谤者,杀耆英、柏葰及户部诸狱,以执法论,诸人罪固应得,第持之者不免有私嫌于其间耳。其赞画军事,所见实出在廷诸臣上,削平寇乱,于此肇基,功不可没也。自庚申议和后,恭亲王为中外所系望,肃顺等不图和衷共济,而数阻返跸。文宗既崩,冀怙权位于一时,以此罹罪。赫赫爰书,其能逭乎?”注77事实上,按照清人习惯,对于宗室,本来也并不在前面冠以“爱新觉罗”,清代皇族也并不自称为“爱新觉罗·某某”。清代旗人有“称名不举姓”之说,姓,满语称哈拉(hala),可作“氏族”解,人们互相打招呼时会问“您什么哈拉”,即属于哪个氏族之义,但如果竟直将氏族道出来,却不符合习惯。对此,启功先生在《启功口述历史》中曾称:“我既然叫启功,当然就是姓启名功。有的人说您不是姓爱新觉罗名启功吗?现在很多爱新氏非常夸耀自己的姓,也希望别人称他姓爱新觉罗;别人也愿意这样称他,觉得这是对他的一种恭维。这实际很无聊。事实证明,爱新觉罗如果真的能作为一个姓,它的辱也罢,荣也罢,完全要听政治的摆布,这还有什么好夸耀的呢?何必还抱着它津津乐道呢?这是我从感情上不愿以爱新觉罗为姓的原因。”(赵仁珪、章景怀整理,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版)这又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的了。注78清宗室爵位,在清入关前的崇德元年(1635年)确定为九等,入关后于顺治六年(1649年)又厘定为十二等,依次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亲王、郡王嫡福晋(即嫡妻)所生子,年满20岁,由宗人府请旨考试,亲王子可封世子,郡王子可封长子,以待袭爵。注79宗人府,清代管理皇室宗族事务的机构。注80诰命:指清代皇帝对五品以上官员及世爵承袭罔替者封赠的文书。注81端华死后,爵降为不入八分辅国公。同治三年(1864年)七月,奉旨赏还郑亲王世爵,由承志承袭。注82庚子年,即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拳乱”系指义和团运动,为扑灭这场运动,英、法等八国联军攻破北京城,慈禧太后与光绪帝仓皇西逃,北京城经历了一场大劫难。注83辛亥革命后,清帝同意退位,并与南京临时政府商定优待条件,内容有三,一款为《关于大清皇帝辞位之后优待之条件》;二款为《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三款为《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这里提到的,当系第二款中的第三条,即皇族私产一体保护。所谓皇族私产,应该亦包括皇室在京畿以及关外的旗地庄园。但这些条款最终未能落实。参见本书首篇对金启孮的访谈录。注84毓旗在这里有口误,实际上讲的是《红楼梦》第13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中,秦可卿托梦王熙凤一事。原文如下:“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合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不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继。若目今以为荣华不绝,不思后日,终非长策。”注85晏阳初(1890—1990),四川巴中人。中国著名教育家、社会学家。曾在美国耶鲁大学等处留学,回国后即致力于平民教育和社会改造工作。提倡“识字、生计、文艺、卫生”公民四大教育以治旧中国的“贫、愚、弱、私”四大痼疾,首创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在湖南长沙、河北定县、重庆北碚以及菲律宾、泰国、危地马拉等国推进平民教育。其中的定县试验十年(1926—1936),是晏氏“平民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全方位系统实践。到1935年,“平教会”工作人员已达500余人,绝大多数是知识分子。与此同时并进行了大量的社会学调查与统计工作,是中国历史上首次以县为单位的实地社会调查,内容务实且较为完备,在学术界产生很大影响。“平教运动”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不得不中止,此后晏阳初南下,在重庆等地仍继续推行他的实验。直至1950年移居美国。参见张高:《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85年10月14日。按,当时从事这样的平民教育运动和实地调查的代表人物及组织除晏阳初之外,还有梁漱溟(实验区在山东省邹平)、陶行知(南京晓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江苏省昆山徐公桥),以及燕京大学(北平清河)等。注86高蠡暴动:1932年8月由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的高阳、蠡县地区策划的一场农民暴动。暴动在蠡县宋家庄发起,收缴反动武装枪支,张贴保属革命委员会布告和游击队十大纲领,斗地主,砸盐店,并在高阳县北辛庄成立了高蠡地方苏维埃政府和河北省红军游击队第一支队,拥有300余人,120多支枪。后被安国驻军白凤翔部包围,队伍被打散,17人牺牲,9人被捕。坚持5天的高蠡暴动失败。注87这里提到的是1959年的“彭黄张周反党集团”冤案。彭指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黄指黄克诚,当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张指张闻天,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外交部副部长;周指周小舟,当时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1958年的“大跃进”引发了一连串的灾难,也引起党内外人士的怀疑与忧虑。1959年7—8月,中共在庐山召开会议,当时的国防部长彭德怀经过实地考察后,向毛泽东呈递“意见书”,批评1958年以来的“左”倾冒进错误,毛却认为他是向党进攻,对他展开批判,由于黄、张、周等人在会上发言表示了对彭德怀信中内容的赞同,被打成“彭黄张周反党集团”,并作出《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并随即在全国开展反右倾斗争,不但党外不同政见者被打击,党内的不同政见者也迭遭清洗,全国经济冒进错误日益严重。毓旗的姥爷应当就是在此次反右倾运动中被牵连的。注88清风店战役是解放战争时期发生于河北省保定以北清风店地区的一场战役。1947年秋,中共晋察冀野战军在平汉铁路(今北京—汉口)保定以北地区向当地国民党军发起攻势,坐镇北平的蒋介石急令驻石家庄的第3军军长罗历戎率所部第7师及第16军第22师1个团北上保定,被包围在清风店,经过激战,国民党第3军军部、第7师主力及第22师1个团被全歼,罗历戎被俘。毓旗此处对国民党军队的记忆恐怕有误,应为第3军而非第6军。注89头发胡同,位于西城宣武门内,东口直达宣内大街,西口是南沟沿(今佟麟阁路)。注90冯其利先生在《清代王爷坟》中对郑王坟所做的实地考察,与毓旗这里所叙大致不差,但更详细些。据冯先生说,郑王坟的范围是东到五路居,南至两家店,西为高庄,北边营会寺,占地2顷24亩3分。坟地以郑献亲王济尔哈朗第四子巴尔堪立祖。在虎皮大墙之内,由一座大山子隔开,分成东西“衙门”,葬有9位王爷。郑亲王端华之墓位于西衙门。又,冯先生还谈到,郑王坟的坟户有24家,护卫章京原由马家、安家担任,还有高、孟、宫等姓,亦与毓旗的叙述基本相符。详见《清代王爷坟》,紫禁城出版社1996年版,26—29页。注91世袭罔替,清代爵位世袭多有代数限制,大多每过一代便降一等。但有八家可以不限代永准承袭,称为“世袭罔替”的“八家铁帽子王”,分别是:礼亲王代善、睿亲王多尔衮、郑亲王济尔哈朗、豫亲王多铎、肃亲王豪格、庄亲王硕塞、克勤郡王岳托、顺承郡王勒克德浑。到清中后期,乾隆帝将康熙十三子怡贤亲王允祥,同治帝将恭亲王奕訢,光绪帝将醇亲王奕和庆亲王奕劻,也封为“世袭罔替”。所以清朝便有了十二家铁帽子王。注92毓旗这里所述,

                        “做个好人吧。只消看着我好了。我已经十七天没合眼了。”“去床上行吗?”“做个好人吧。做个好人吧。没人看着,我就不想睡。”“在地上?”可是她已经睡着了。呼吸像个孩子。吉姬站起身,四下张望着厨房,慢慢地吞咽着蛋糕。至少此时此刻这儿没有死人。灵柩车的响声变低了,然后便滑走了。这座贪官豪宅的每一英寸道出的都是恐惧而不是成就。房子的外形活生生像个弹头,曲线在北端聚成一点,那里原先安排的是客厅和餐室。那个贪官大概相信他的追踪者会从北边来,因为一层客厅和餐室的所有窗户都排列得很紧凑,如同瞭望孔。南端的两个房间带有他的设计痕迹:一个超大的厨房和一间供他做富人游戏的房间。从两间屋子都看不到什么室外的景色,但宅邸的两个进口有一个开在厨房。一条游廊从北端绕过弹头的尖端,沿着外墙一直延伸,经主要入口,直抵弹头平直的底部——南端的开放部分。除去几间卧室之外,人们在宅子里看不到日出,也没有观赏日落的最佳点。因此,光线总是会误导人。那人准是预计在他的堡垒里会有很多聚众狂欢的时间:八间卧室,两大间浴室,一间和整个底层面积相同的地下贮藏室。他想让他的客人们尽情享乐,连住多日也不想离开。他在款待客人方面下的功夫和他本人一样既无才智又无情趣——主要靠饮食、纵欲和玩闹。经过两年遮遮掩掩的修建,在他正如自己所担心的那样被北方的警官逮捕之前,总算召集了一次骄奢淫逸的聚会。在出席他这次空前绝后的聚会的客人中间,就有一个是后来参与逮捕他的行动的执法官。当这座豪宅以出售的方式捐赠给教会时,四位任教习的修女住了进来,她们一丝不苟地取消了反映他兴致的明显装置,却无法掩盖他的恐惧心理。那封闭式的易守难攻的“后部”,那突出的用来瞭望的“尖端”,那由什么妖魔雕像(那个妖魔造型被修女们当即搬走了)残存的爪子护卫的入口门洞。一扇快要散架的厨房门是留下的唯一容易坏损的遗存。吉姬把有限的食物尽量填满肚子之后,便在宅邸中溜达,此时,那醉酒的女人仍然躺在地板上沉睡。吉姬立刻看出了那些改动:餐室变成了教室;客厅变成了祈祷室;游戏室变成了办公室——还有台球和球棍,但没有了球台。随后她发现了修女们尚未完成的变更痕迹。从过道天花板垂下的枝状大烛台都是裸女造型,缠在藤上的发卷原本是贴到脸上的,已经被除去了。前厅里一层层的绘画中剥落出给可爱小婴儿喂奶的画面。乳头状的门把手。堆在壁橱里的印刷画中,穿着旧时衣服的流浪汉们半裸着,一边喝酒,一边互相逗闹。地下室楼梯下有几尊裸体雕像,其中的一两尊是维纳斯。她甚至还找到了从水池和龙头上拆下来的黄铜制男性生殖器造型,这些东西被扔到了一个盛木屑的箱子里。看来,修女们尽管对那些金属件的露骨很反感,但对其材料还是珍惜的。吉姬摆弄着那些物件,按照设计,转动睾丸便会从阴茎中流出水来。她吸了最后一口大麻烟卷,便把烟头放在游戏室里一个雪花石膏制的阴道里。她想象着,男人们大概挺高兴在这种样式的烟灰缸里掸雪茄,或许把雪茄放在上面,不用看也知道,那燃着的烟头产生的烟灰会慢慢形成一个精巧的形状。她避开那些卧室,因为不知道哪一间是那个死人的,但是当她使用其中一个卫生间时,却看到如厕的行为总会在某一面镜子中映现出来。这些牢固地嵌进墙砖的镜子,大多已被涂上了油漆。低下头去验看撑着浴缸的美人鱼形的支脚,她注意到由地砖围着的一块厚木板上装着把手。她能够伸手够到并且抬起那把手,却推不动厚木板。她突然又感到饥饿难忍,便返回厨房吃东西,并且照那女人要求的去做:做个好人,看着她睡觉——因为那女人如同一个古代因药力产生幻觉的人那样生怕独自醒来。她吃完了通心粉、一些火腿和另一块蛋糕,这时地板上睡着的那女人动了动,坐起了身子。她用双手捧着脸待了一会儿,然后才揉起眼睛来。“感觉好些了吗?”吉姬问她。她从围裙口袋里取出了墨镜,戴上。“没有。不过总算歇了一会儿。”“唉,那就是好些了。”那女人站起来。“我想是吧。谢谢你——谢谢你待在这儿。”“没什么。宿醉是挺难受的。我叫吉姬。谁死了?”“一个爱的人。”那女人说,“我有两个,她是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噢,对不起,”吉姬说,“他把她运到哪儿去?就是灵柩车里的那个人。”“远着哪。到一个为她命名的湖那儿去。棒极了。是她要这样的。”“这儿还住着谁?这么些吃的东西不是你做的吧,嗯?”那女人在一个深平底锅中放上水,摇摇头。“你现在打算做什么?”“吉姬吉姬吉姬吉姬吉姬。这是青蛙叫的声音。你妈给你起的什么名字?”“她吗?她给我起了她自己的名字。”(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那是……”“格蕾丝。”“格蕾丝。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吗?”没有。根本没有。若是曾经有一天早晨,仁慈和好运逃之夭夭,优雅(格蕾丝原文为Grace,意为“优雅”。)本身可能还得保持。然而优雅又从何而来,来得有多快呢?在察觉到和随之跟过去之间的那个神圣的空间,优雅到底能不能够溜过去呢?是那个把胸部像浅盘里两个烤蛋糕一样献上的沮丧女人,把那男孩眼中的兴奋劲全部吸引过去了。吉姬看着他想尽量不去凝视,然而一次次都失败了。他说他名叫K.D.,说话时一个劲儿欣赏她的脸蛋和胸口衣服的开口处。对方这种劲头是她所期待的,此时在心中浮现并激起快乐——通常都是如此。但她想起一小时之前醒来时看到的那幅画,当即就了无情绪了。吉姬不愿睡在刚刚死过人的二楼,便在由游戏室改装成的办公室里挑了一张皮沙发。由于没有窗户,又指望不上不再有的电灯光,这间屋子倒有利于长时间地沉睡。她一上午都睡了过去,醒来时已是午后,可屋里仍然昏暗,比她入睡时也亮不了多少。在她前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幅蚀刻版画,前一天她在宅子里四处巡视时竟然没有看到。此刻,借着从过道里透进来的微弱光亮,那幅画隐隐约约地进入了她的视线。是一个女人。跪在地上。满脸颓丧的表情,一双眼睛透出乞求的神色,伸出的双臂捧着一只浅盘,那是她奉给一位爵爷的贡品。吉姬踮着脚尖走过去,凑近细看那个面孔上似乎写着“我放弃了”的女人是何许人。在镀金画框的一个小嵌板上镌着“锡耶纳的圣凯瑟琳”字样。吉姬笑了——铜制的男性生殖器在箱子里,奶头样的布丁却暴露在盘子里——其实没什么可笑的。因此,当她前一天在镇上见到的那个小伙子把汽车停在厨房门附近并按响喇叭时,她对他的兴趣已经到了厌烦的边缘了。她站在门洞里,边吃涂了果酱的面包,边听他说话,并看着他眼中的斗争。他的笑容很可爱,嗓音也很动人。“我在这一带开着车子到处找你。听说你在这儿。我想你或许还没走。”“谁告诉你的?”“一个朋友。呃,是一个朋友的朋友。”“你指的是那个开灵柩车的人?”“噢,唔。说你改了主意,不去火车站了。”“这地方消息传得倒挺快的,尽管别的事都慢慢腾腾。”“我们可以随便走走。想乘车兜兜风吗?你想多快就能多快。”吉姬舔掉拇指和食指上的果酱。她向左边的菜圃看过去,觉得瞅见了远处有金属闪烁,或许是一面镜子的反光,又像是州警的墨镜。“给我一分钟,”她说,“我要换件衣服。”在游戏室里,她穿上了一条黄色的裙子,上身是一件深红色的衬衣。然后她查了一下她的占星表,把她的东西(和几件纪念品)塞进背包,上车后把包扔到后座上。“嗨,”K.D.说,“我们只是兜一小圈。”“好吧,”她答道,“可是谁知道呢?说不定我还会改变主意。”他们在蓝天下行驶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吉姬乘火车或长途汽车时并没有好好观赏过风景。在她看来,外面没什么风景可言。不过坐在英帕拉车里高速行驶,更像是乘DC-10飞机巡航,除去天空再无其他——不可忽视的、专门定制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天空。也说不上空无一物,而是充满了呼吸,而且所有的眼神都意味深长。“这裙子是我见过最短的。”他又绽出了那可爱的笑容。“迷你的,”吉姬说,“在现实世界里,叫作迷你裙。”“穿这种裙子,是不是招人盯着你?”“盯着。开着车追好几英里。造成撞车事故。说话犯傻。”“你一定喜欢这样。想想也是,穿这种短裙的目的就是如此嘛。”“你介绍你的衣服,我会介绍我的。比如说,你在哪儿买的那条裤子?”“有什么不对劲的吗?”“没有。听着,你要是想抬杠,就把我拉回去。”“不。不,我不想抬杠,我只想……兜风。”“是吗?开多快?”“告诉过你了,尽我所能。”“开多久?”“你想多久就多久。”“多远?”“一路。”米基说,沙漠中那对情侣挺狂热。他说,你从任何角度看去,他们都背衬着天,动啊,动啊。吉姬想,骗子,不是这片天。这里的天比什么都大,包括一个用托盘盛着她乳房的妇女。玛维斯把车驶进靠近厨房的车道时,刹车踩得太猛,她的包从座位上滑落到了仪表盘下面。坐在园中红椅上的人是全裸的。她看不到那人被帽子遮住的脸,不过知道没戴墨镜。她离开刚刚一个月,后面的三个星期都等不及要回来了。她自忖,准是发生了什么事。是母亲。是康妮。在刹车的吱吱声中,阳光中的人动也不动。只是在她关上凯迪拉克的车门时,那人才坐直身子,把帽子向后一推。玛维斯叫着“康妮!康妮?”,匆匆跑向园子边缘。“你到底是谁?康妮在哪儿?”那赤裸的女孩打了个哈欠,捋了下刘海。“玛维斯?”她问。玛维斯知道人家认识她,至少还跟她说了话,心里松了口气,便压低声音说:“你这副模样在这外面干吗?康妮到哪儿去了?”“什么模样?她在屋里。”“你没穿衣服!”“是啊。那又怎样?你想抽烟吗?”“她们知道吗?”玛维斯的目光瞥向房子。“女士,”吉姬说,“你是在看以前从没见过或你没有的东西呢,还是你是个穿衣癖或什么?”“你来啦。”康妮朝玛维斯大张着手臂走下台阶,“我想念你。”她们拥抱着,玛维斯听到了那女人抵着自己胸口的心跳。“她是谁,康妮?她的衣服呢?”“噢,那是小格蕾丝。母亲去世后的第二天来的。”“去世了?什么时候?”“到今天已经七天了。七天。”“可我带来了东西。全都在车里呢。”“没用了。反正对她是没用了。我的心都碎了,如今你回来了,我有些想做饭了。”“你们一直没吃东西?”玛维斯向吉姬冷冷地扫了一眼。“吃过一点。葬礼食品。不过现在我要做些新鲜饭菜了。”“东西有的是,”吉姬说,“我们简直碰都没碰——”“你把衣服穿上!”“你亲亲我的屁股!”“去穿吧,格蕾丝,”康妮说,“去,像个好姑娘的样子。你穿上衣服,我们照样喜欢你。”“她听说过日光浴吗?”“现在快去。”吉姬走时,轮换着两颊让玛维斯亲吻,十分夸张。“她是从什么石头底下爬出来的?”玛维斯问道。“嘘,”康妮说,“你很快就会喜欢上她的。”玛维斯心想,没门儿。根本没门儿。母亲走了,但康妮还好。我在这儿快三年了,这栋房子是我们待的地方。我们,不是她。她们除去没有互相打耳光,什么都做了,最后连耳光也打了。而推迟这一不可避免事情发生的是被遗弃的爱,以及一个穿着过于紧身的衣服的少女敲纱门。“你们得帮帮我,”她说,“非帮不可。我被人强奸了,何况现在都快到八月份了。”只有一部分话是真的。西尼卡有什么东西在玻璃窗上抓抚。又是一声。多薇转过身来俯卧着,每次听到那声响都不肯向窗外看。那不是他。他从不在夜间回来。她故意让脑子去想日常琐事。明天做什么晚饭呢?摘园子里的豌豆没什么意思。用罐头装的就可以了。斯图亚特的嘴里没有一颗味蕾能够分辨出差别来。他的腮帮子里填了二十年的“蓝孩”,先是让他的口味狭窄到只喜欢吃辛辣的,后来干脆一味只吃胡椒了。他们结婚时,多薇就确信自己的烹调手艺满足不了丈夫,人们都知道他比他的双胞胎兄弟迪克挑剔多了。哥俩打仗回来之后,就想吃南方的家乡饭,三年的渴望提高了他们的期望值,夸大了猪油使饼干变得比雪还白的可能性和玉米粥中酸涩的奶酪所起的作用。他们退伍回家之后,迪克嘬着猪骨髓,或嘎吱嘎吱地咬碎鸡骨头,心满意足地哼着,可是斯图亚特却记得一切都不一样。难道丁香料不该浸到肉里面,而不只是蘸在外面吗?至于炸鸡块——不该放点儿维达利亚或西班牙洋葱吗?出嫁那天,多薇面朝花卉图案墙纸、背对窗户站着,这样她姐姐索恩就会看得更清楚些。多薇提着她衬裙的褶边,索恩则拽着缝口。衣裙轻微摆动,使得她的腿后直发痒,但她坚持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九四九年的时候,无论在黑文还是全世界都没有长筒丝袜,但结婚时光着腿显然是对上帝和仪式的大不敬。“我估计他在餐桌边不会满意的。”多薇对她姐姐说。“为什么不呢?”“我不知道。他总是夸奖我的烹饪手艺,但随后就建议下次该怎么改进。”“别动,多薇。”“迪克不这么对你吧,嗯?”“不这样。他的挑剔在别处。不过,我要是你,就不担心。只要他在床上满意,饭菜就算不了什么了。”接着她们哈哈大笑起来,索恩不得不把缝口重新弄一遍。如今,一九四九年时隐现的难处已经被烟草解决了。她用的是园中新鲜的豌豆还是罐头装的豌豆已经没有关系了。女修道院的胡椒辣得像地狱之火,成了她做菜不可缺少的调料。种植豌豆的麻烦也就不存在了。在罐头装的豌豆中加一茶匙白糖和一块黄油就挺不错的,因为他在菜上撒的紫黑色胡椒把清淡的口味一扫而光了。晚熟的南瓜就是一例。这些天的夜里,每当多薇·摩根想到她丈夫,想起的几乎总是和他失去的东西相关。他的口味是她惦记的诸多事情中的一件。与他(以及所有鲁比人)的看法相反,斯图亚特获得的越多,损失的也就越明显。斯图亚特于一九五八年以最高价出售牛群,而在全州教堂文书的竞选中失败,原因是他公开蔑视在俄克拉荷马城中药房里静坐示威的学生。他甚至还写了一封充满憎恨的信给那些组织学生的妇女。他的立场并未使她吃惊,因为早在十年前他就叫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Marshall,1908-1993),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位黑人法官,此前曾任总检察长。)为“具有煽动性的黑人”,为的是后者在诺曼处理全美有色人种协进会的种族隔离投诉一事。一九六二年,牧场上钻天然气井达一万英尺,他的腰包由此填满,他们的土地却缩小成一个玩具牧场,而他也损失了作为美景的树木。他过早地谢顶,味蕾也不那么灵敏了。小损失终于造成大难:一九六四年他四十岁的时候,仙女的诅咒成真,夫妻俩获知他们都不会有孩子了。如今,差不多十年过去了,用他的话说,他已经在马斯科吉的房地产交易中“发财”了,多薇也不必奇怪他现在还会在别的方面有所损失,因为他已经在有关大炉灶灶口上所写词句的争斗上输给了米斯纳牧师一场。多薇心想,一场争论部分由一些小人物的谈论推动:每家屋门后面调皮或惹麻烦的年轻人。阿涅特从学校回家后不肯下床。哈珀·朱里家的男孩米努斯自越南回来后每个周末都喝得醉醺醺。罗杰的外孙女比莉·狄利亚不见踪影。杰夫的妻子斯维蒂为没人开的玩笑笑了又笑。K.D.和住在女修道院的那姑娘一起厮混。更不消说其余一些人的顶嘴、板脸和公然挑衅了——他们想把大炉灶命名为“如此这般的地方”,并已经确定上面原先的词句是什么,惹得斯图亚特和迪克勃然大怒。多薇曾经和她姐姐(也是妯娌)谈过这事,也和梅布尔·弗利特伍德、安娜·弗拉德

                        那天屋里是一股煮糊了的鱼的味道。我们站在一条昏暗的长走道里。我们沿着走道走进“厨房”。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房间,除了在我们的“贫困档案”上,诸如拆迁的房子之类。这房间是走廊的延伸,摆着一个陈旧的煤炉,油腻腻、黑乎乎的。还有一个陈旧的白瓷水池,裂痕纵横,被油渍糊成了黄色。一个陈旧的水龙头,上面裹着破破烂烂的布,滴滴答答地一直在漏水。一张好看的旧木桌,上面摆着陶器,都“洗过”,但是还是脏兮兮的。墙上污渍斑斑、潮湿。整间屋气味很重,难闻极了……她把面包、饼干、猫粮一一放好,自始至终没看我一眼。商品包装和罐头上干净鲜亮的色彩,放在那么可怕的地方。她很难为情,不过不准备表达歉意。她口气随便却又透着些恳求地说:“你到我房里去,自己找个地方坐下来。”我进的那个房间里有一个陈旧的铁炉,燃着火。两把古老得难以置信的结实的扶手椅。有一张好看的旧木桌子,上面铺着报纸。一张堆满衣服和包袱的长沙发。地上有一只黄色的猫。到处都肮脏、昏暗、阴森、可怕。我想起来,每当我们写到装潢风格、家具和色彩,都会说品位在变化,说我们会把旧东西扔掉,说我们对一切都感到腻烦。可世上还有这么一个厨房,如果我们把它的照片刊登出来,读者会寄钱来捐助的。福勒太太端来一只棕色的旧茶壶,两只挺漂亮的瓷杯和茶托。用那脏兮兮的杯子喝茶,这是我做过的最困难的事情。我们没怎么说话,因为我不想问些直截了当的问题,而她正哆嗦着显示自尊、自傲。她一直在抚摸那只猫——“我的小可爱,真漂亮”,生硬又讨好——然后她头也不抬地说:“我小的时候,我父亲有自己的店,后来我们在圣约翰森林[4]有一栋房子,我知道好日子应该是怎么回事。”我告辞的时候,她说:“那你是不会再来了吧?”说话时还是不看我。而我回答:“如果你请我的话,我就来。”她没有看我,但是脸上微露笑意。于是我说:“我周六下午来喝茶,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哦,合适,真的,我觉得合适。”那一刻,我俩很亲近:就是这个词。但她依然骄傲,不想开口邀请,转过身背对着我,开始抚摸猫咪:哦,我的小东西,漂亮的小东西。当晚回到家,我满心恐慌。我做了承诺,把自己卖了。我满心厌恶。我的衣服和头发里满是那酸臭肮脏的味道。我洗了澡,洗了头,打扮一新,拨了电话给乔伊丝说:“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吧。”我们在阿尔弗里多餐馆吃了一顿不错的晚餐,聊了天。我当然没提福勒太太,但我一直在想她:我坐在那儿,打量餐馆里周围的人,大家都衣冠楚楚、干净整洁。我想,要是她走进这家餐馆……不,她进不来,她连清洁工或洗碗工都当不上。那个周六,我给她带了玫瑰和康乃馨,还有一个抹了真正奶油的蛋糕。我自我感觉很好,这也传染了她——她挺高兴,但是我其实做过头了。她那儿没有可以装花的花瓶。我把花放在一个白搪瓷缸里。她把蛋糕放到一个裂口的大盘子上。她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姿态。我们各自坐在铁炉的一边,炉子上放着只棕色的茶壶,在加温,火苗太热了。她穿着一件丝质衬衫,白底黑点。真丝。她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漂亮的、带花纹的伍斯特茶壶,但是有裂痕。她的裙子是质量很好的厚毛料,但是污渍点点,皱巴巴的。她不想让我看她的“卧室”,但是她在“厨房”里时,我偷偷看了一眼。有一些家具很不错:书架,五斗橱,然后是一个廉价的梳妆台,还有一个衣柜,像只刷了漆的货箱。床上有一条老式的被子,鼓鼓的,是印花布质地的。我看出来,她不在这张床上睡觉,而是睡在隔壁,在我们坐着的这个房间里的长沙发上。房里到处都是一堆一堆的垃圾,看上去应该是破布、成捆的报纸,你能想到什么那儿就有什么:她不想让我看见的就是这些啦。我们吃蛋糕时,她说:“噢,这是真奶油。”然后她告诉我,以前每到夏天的时候,她和姐妹们就会被送到埃塞克斯郡的一个老妇人那里去。“夏天时,我们整天待在屋外。热辣辣的、可爱的夏天,不像现如今的夏天。我们个个晒成咖啡色,跟太妃糖似的。那老太太有一间小木屋,但是没有厨房。她在院子里搭了个尖茅草棚子,下面支一个三脚架。她还有一口用链子拴着的大铁锅,我们的饭就全用那口锅做。她先放一块牛肉,然后在周围铺上胡萝卜和土豆。她把布丁包在一块撒了面粉的布里,放进去一起热。我以前总是很纳闷,为什么布丁尝起来是果酱和水果的味道,却没有肉的味道,当然啦,这全是因为那块布上的面粉。她会给我们每人一只大汤盘,让我们坐在台阶上,我们先吃肉和蔬菜。然后她把布丁上的布剥下来,里头的布丁结了硬壳,厚实甜香。她给我们一人一块,就放在刚才吃肉的盘子里——不过我们已经把盘子舔得干干净净,和洗过的一样。然后她说,走吧走吧——然后她用那口锅烧水洗盘子,之后再清洗自己。我们则跑到田野里去采花。哎呀,我喜欢坐在这儿,回想那些事。”“你那会儿多大?”“小孩子。我们都还是些孩子。我们每个夏天都去——好几个夏天。这都是我可怜的母亲去世前的事了,嗯。”整整一个下午,她就在和我说那位老妇人,慈祥和蔼的老妇人,还有那小木屋,没有自来水,厕所在屋外的一个小砖棚里,还有那些个炎热的夏日。她说,我听。直到七点我才离开。回到家里,我生起火来,心里想着该打扫下卫生了。我一个人坐着,想起福勒太太,独自一人,敞口的壁炉前火光闪闪。我开了一个菜汤罐头,看电视。接下来的那个周六,我给她带了一小盆非洲堇,又带了一个蛋糕。一切都还是原样:炉火、黄猫、她脏兮兮的白底黑点丝质衬衫。她不想说话,我以为这是因为上周六她一连说了三个小时,几乎没停歇。但其实不是因为这个。一直到我起身要走的时候,那原因才冒了出来。“你是个好邻居吧?”她说。“我希望自己或许能成为一个。”我笑着说。“啊,那他们是不是在试用你?”我不懂,她也看出来我没懂。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市政府会雇佣一些妇女,一般是上了年纪的,让她们到街上随便找个老人,然后去和他们喝杯茶,或者去看看他们过得好不好:她们不用做太多,只需时不时照料他们一下。这些人叫“好邻居”,她们所得的报酬很少,因此根本不是因为钱才做这事。我特意让办公室查过才知道了这些。第三个星期六,我给她带了些水果,但是发现这东西带错了。她又什么都没说,过了一会儿,才提起她牙不好,没法吃水果。“你能吃葡萄吗?香蕉呢?”她幽默地回答,退休金不包括葡萄。然后她就打开了话匣子,说退休金的事,说煤要多少钱,食物要多少钱,还有“市政府那个说话不通过大脑的女人”。又一次,我做了听众。我还没把事情都拼到一起。我意识到,一时半会儿,我是无法看清她的全貌的,在做到这一点之前我得越过我的无知,我的经验缺乏,以及她的沉默,她的愤怒——现在我看清了,她目光灼灼,一开始你会以为一定是因为欢乐,甚至是一丝戏谑,其实是她胸中燃着的怒火——阻碍我的还有她感受如何,她的秉性,以及我感受如何,我的粗鄙。“市政府的那个女人”,一个叫罗杰斯太太的,让她,福勒太太,找个家务女工。但是那个家务女工是个骗子,什么活都不干,不肯给她洗地板。那个家务女工和现在的年轻姑娘是一个德性,懒骨头,太了不起,不屑于干活。她,福勒太太可没太了不起,得自己干活。她自己把煤从走廊的这头扛到那头,她每周自己清扫一次烟囱,一直扫到她那些刷子够不到的地方,因为她怕会失火。她就这么絮絮叨叨地讲着,讲那些社工,家务女工,还有——一个“好邻居”,那人大发慈悲来过一次,然后说我该找家养老院住着了,我对她说,好走不送。“但是,福勒太太,我俩是在药店里碰上的。我怎么会是个‘好邻居’——我是说,那种公务员呢?”“她们还有啥事不干?”她说,口气很凶,也有点不安,她怕我觉得受了冒犯,再也不来了。我离开的时候,她送我到门外,手里做着件事,这样的事我见人在舞台上演过、小说里写过。她当时系着一条破旧的条纹围裙,是煮茶的时候围上的。她站在那里,用双手给它打褶子,然后松手让它自己展开,接着再打褶。“要不要我平常日子也来?”我问。“要是你有时间的话,”她说,然后忍不住加了一句,“而且你也能多赚点。”但是她说这话的时候自己也几乎倒抽了口气,因为她并不想这么说,她想要相信我不是公务员,不是拿钱办事,而只不过是一个喜欢她的人。周三下班后我去看她,给她带了一份我们的杂志。我觉得很不好意思,它是那么的光滑平整,那么的精明——这就是它的形象定位。但是她从我手上接过杂志,脸上有着小姑娘般狡黠的笑容,脑袋稍稍一扬——当初是姑娘甩发,如今只剩这个姿势——说道,“哦,我可喜欢这些了,我喜欢看他们想出来的那些东西。”因为那会儿已经七点了,我有点不知所措,怕打乱了她的日常生活习惯。她什么时候吃晚饭?或者上床睡觉?桌上有报纸,上面摆着一瓶甜黑啤,还有一只玻璃杯。“那瓶我已经喝过了,不然我就请你喝了。”她说。我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发现拉上窗帘,点上电灯后,这房间看上去挺温馨,不再那么脏兮兮、阴森森的了。可是我为什么总是揪着污垢不放?我们为什么要这样评判人?她不觉得污渍、灰尘,甚至馊味贬损了自己。我下决心不去注意,但是我忍不住,也忍不住地要评判她,我一直在评判她,拿脏兮兮的房子评判她。我看见电源开关是破损的,找了个理由去了下“厨房”:老旧的电线铺在墙上,整个房间只有一个开关,在电灯上面,她很难够到。她读着那本杂志,满脸愉悦满足的微笑。“我在那家杂志社工作。”我说。她一松手,杂志啪地合上。她坐在那儿瞪着我,又是那种眼神,好像是在理清头绪,弄明事理。“是吗?那你为什么……”但是她不知道该问什么问题。我没法开口说自己是副主编。我说:“我负责打字,还有各种其他事情。”这话也不假。“这是很要紧的啦,”她说,“就是训练。你和一无所成之间隔着的就是它了。它,还有一栋自己的房子。”那晚她讲的是自己费了多大劲才住进这房子。一开始她住在顶楼的背阴角,是一个房间,但是她看中的是地下室这一套,一心想要,便耐心等待,精心谋划,最后终于把它拿到了手。他们赶不走我,想都甭想。她说起这事时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但其实已是第一次世界大战那会儿的事了。她讲到那会儿她没钱付房租,如何一便士一便士地攒,却被人偷走,两年省吃俭用攒下的啊,偷钱的是住在一楼的那个坏女人。于是她再攒钱,终于有一天,她去见房东,说,你让我住到下面去吧,我现在有钱交租了。他对我说,可是以后的房租呢?你不过是个女帽店打工的,不是吗?我说,那事你让我自己来操心。什么时候我交不出租金,你就赶我出去。“我从来没有拖欠过房租,一次都没有过。但是我饿过肚子。我老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只要你有自己的房子,你就拥有一切。没有,那你就是条狗,什么都不是。你有自己的房子不?”——我回答说有,她狠狠地点头,愤愤地,说道,“这就对了,好好守住它,这样啥都奈何不了你了。”福勒太太的“套房”要交租,每周二十二先令。按新币制的话大概是一镑,当然了,她脑子里是没有新币制的概念的,她算不过来。她说这房子是“那个希腊人”战后买的——后来那场大战,你知道的,不是之前那场——花了四百镑。现在它值六万镑。“他想撵我搬出去,这所房子的肮脏钱就到手了。但是我也是有一两招的。这地方一直是我的,一直是。如果他不来,我就去电话亭,给他的办公室打电话,说,你怎么不来收房租?”我太无知了,我对她说:“但是福勒太太,二十二先令根本不值得他跑一趟来收啊。”她眼里唰地燃起怒火,脸色惨白,看起来可怕极了。她说道:“你这么看吗,是这样吧?是不是他派你来的?但租金就是这么回事,法律就这么规定的,我会付的。啥都不值,是吧?它就值我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上面三层的住户都是爱尔兰人,小孩子,进进出出的人,纷杂的脚步声:福勒太太说,“她”晚上故意把冰箱门弄得砰砰响,让她睡不着觉,因为“她”想要这间房子……福勒太太生活在噩梦之中,时时想象着自己在遭难受苦。她和我说了她那场十年保卫战,就在一战之后,不是新的这场大战,“那个诺丁汉来的婊子”想抢她的房子,而她……她好像什么方法都用上了,没有什么没做过,故事听上去就像真的一样。但是现在住在楼上的是一对爱尔兰夫妇,有四个孩子,我在楼梯上见过那位主妇。“老太太怎么样?”她问,她那对蓝蓝的爱尔兰眼睛看上去疲惫而孤寂,因为她的丈夫要抛弃她,显然是因为另一个女人。“我总想下去拜访,但是我去了她却一点都不高兴,所以我就不去了。”我给福勒太太看有“女性形象”的那期《莉莉丝》。她礼貌地接过来,把它摊在膝上。杂志准备交付印刷的时候,我才想起那些“形象”里少一个老妇人。我和乔伊丝说了看到她后的一系列反应:首先,惊讶。然后是震惊,脑袋和眼睛的一系列动作说明,她在提醒自己,有危险。然后,她好像,这么说吧,关了自己的电源,神情茫然,眼睛不看我。她叹了口气:“哦,但是为什么呢?那不是我们读者年龄段的人。”我在她身上看着我自己,说道,“她们都有母亲或者祖母啊。”我们有多害怕年老:我们都不敢正眼瞅瞅!“不。”她说,还是有些茫然,有一丝出神,好像她是要恰如其分地处理一个她琢磨过很久很久的极其复杂的难题。“不,总的来说,不要吧。不过或许我们以后可以做一个关于老年亲戚的专栏。我来把它记下来。”然后她朝我笑了一笑,那笑容多复杂啊:愧疚,松了口气,还有——还在那儿呢——惊讶。她脑子里有一处一定在想,简娜这是怎么了?那笑容里还有一丝恳求:不要威胁我,不要!然后,她本来是要坐下来,和我讨论再下期的杂志,顺便喝杯茶的,但是她说,我得赶紧走了。然后她就赶紧走了。我刚刚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我们两人中,乔伊丝是创新者,是打破旧习的人,她会把我们才编排好的一期杂志扔进字纸篓,从头开始,熬个通宵,要搞成那个样儿;乔伊丝表现的像是——她就是——一个冲动、锐气逼人、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没有什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简娜,传统而谨慎,保守而小心——这是我的形象,我也是这么看自己的。但我们之间却经常碰上这样的情况,一直有这样的情况。乔伊丝说:“我们不能这么做,我们读者不会喜欢的。”我呢,我一直相信我们的读者——其实也包括所有其他的读者——所能接受的要比给他们的多得多。我会说:“乔伊丝,要不我们试试吧?”但往往,不管我要建议的是什么,最后都进了我标着“太难”的档案夹,我会把它留在我桌上,希望乔伊丝能看到,然后能——我是这么希望的,但一般都落了空——让她再考虑考虑。那些“形象”。(a)十二三岁的女孩。在她身上我们花费的功夫最多。我们否决了上百张照片,最后让迈克尔去拍了乔伊丝的侄女,她实际上十五岁了,但是看上去挺孩子气。我们要的是一种健康、率真的性感,绝无性感少女洛丽塔那样的挑逗意味,我们特意避开了那种。这是希望小姐。(b)十七岁左右的姑娘,强调的是独立和自信。你仍然依附父母,但是已经做好了离巢的准备。(c)有你自己的生活。二十五六岁。按我们自己的经验,那些独立生活、与人合租公寓、努力保住工作的女人们总感觉如履薄冰,因此我们选择了一个漂亮又脆弱的形象。需要一个真命天子,但是没有的话自己也能过。(d

                        事?”“它没在你身上发生,”——凶巴巴的,固执己见——“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你让它发生了而已。”“但它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对于她来说很重要,这是肯定的。”她说,干巴巴的,带着怨气,人们感到自己被利用了的时候,说话就是这副口气。我对她说:“乔伊丝,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们都觉得对付老人应该用计谋,就好比对付敌人,或是陷阱圈套一样,把这个视为理所当然?而不是觉得我们亏欠了他们什么,不把这个视为理所当然?”“我不指望我的子女照顾我。”我感到绝望,因为我现在觉得这像是张磨损了的留声机唱片。“你现在这么说,到时候就不会这么说了。”“我不能自理的时候,我就退出,我会告辞的。”“这不过是你现在的说法罢了。”“你怎么知道,你为什么这么确定我会怎么样?”“因为我现在知道在生命的各个阶段,大家都说一样的话。”“所以到头来,我会成为一个执拗的老巫婆,一个大小便失禁的老巫婆——你是这个意思吗?”“是的。”“我可以告诉你这一点,有一件事我很高兴,我和我爸之间从此隔着几千英里。他是个老可爱,但是该适可而止了。”“谁来照顾他?”“我想会送他进敬老院吧。我是这样指望的。”“大概吧。”我们就这样聊天,我和乔伊丝,一说就是几个小时。我在伦敦平躺着,试图熬过下一次要把我的背绞起来的痉挛,她坐在山区木屋里的印花布椅子上,“请假暂离”《莉莉丝》,但实际上她已经递了辞呈了。我不给我姐姐打电话。我不给我姐姐的孩子打电话。想到他们我就来火。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青少年的态度,就像乔伊丝对于我和莫迪的态度一样:啊,好吧,好吧,但是现在不行,我改天再想,我现在实在没精力。四个星期无所事事但是我一直在思考。思考。不是噼里啪啦、凭直觉立即下结论的那种,而是长时间慢慢地思考。关于莫迪。关于《莉莉丝》。关于乔伊丝。关于弗雷迪。关于乔姬家那群混账东西。我回办公室上班之前,去看了莫迪。她的小脸满是敌意,但那张脸苍白,不是蜡黄,这立即让我对她感觉好多了。“你好呀。”我说。而她脸上闪过吃惊的表情,因为我消瘦了不少。“那么你真的是生病了,是吗?”我们相对坐在美好的炉火边,她问道,声音温柔迷惘。我想到她,眼前就会浮现出那炉火:那房子肮脏、破旧、糟糕,但是那炉火让它泛着光芒,对你表示欢迎。“是啊,我当然是生病了,莫迪。不然我会过来的。”她转过脸,抬手遮住脸不看我。“那个医生来了,”她终于说,声音细细的,怅然若失,“她叫他来的。”“我知道,她告诉过我。”“啊,好像她是你的朋友似的!”“你看起来比以前好多了,所以一定是医生起了什么作用!”“药片我倒厕所了!”“全倒了?”虽然生气,她还是笑出声来。“你眼还真尖!”“你的确是看上去好多了嘛。”“你这么说罢了。”“哎呀,”我决定冒这个险,“这有可能事关你会不会提前死去。”她浑身僵直,坐在那儿,不看我,盯着炉火。感觉好像过了好长时间。然后她叹了口气,直视我。那是多么了不得的一个表情,畏惧但是勇敢,甜美,恳求,感激,还有一丝精明的幽默。“你觉得是这么回事吗?”“几片药片的事。”我说。“但是那药片弄得我晕乎乎的。”“逼自己能吃几片就吃几片吧。”那是一年前的事了。如果我有时间好好记这本日记的话,它看上去会像是个建筑工地,零碎材料堆着码着,四处散落,东西都乱摆着,没有要紧和不要紧之分。你穿过工地(上周,我为了一篇文章去一个工地转了转),看到这里一堆沙子,那里一摞玻璃,零散几根钢梁,几包水泥,一些撬棍。日记的意义就在于此,记下琐碎的事件,都混在一起。不过现在我回顾过去的一年,开始明白哪些是重要的事件了。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当时几乎都没注意到。一天晚上外甥女凯特突然出现,看上去像是二十岁而不是十五岁,现在这些青少年都有这个本事,但是她看起来有些疯癫,说话结结巴巴的,举止造作,直翻白眼。她说她离家出走来和我住了,她要做模特。我态度坚决但和蔼(我那时觉得是这样的,现在还是这样觉得的),我说她得给我马上回家去,而要是她来和我过,哪怕只是一个下午,不必怀疑,我可不会像她妈那样,我连她用过的杯子都不会帮她洗。她气鼓鼓地走了。乔姬姐姐来电话:你怎么一点点普通人的同情之心都没有?胡说,我回答。外甥女吉尔来电话。她说:“我给你打电话,是要告诉你我和凯特一点都不一样。”“那很好啊。”我说。“如果我和你生活,你不用伺候我的。妈妈让我累得慌,我站在你这边。”“你不可能有她那么累,而且她永远都歇不下来。”“简姨,我想来过周末。”从她的口气里,我很容易就能听出来她的想象:光彩照人的简姨,住在时尚繁华的伦敦,做各种时髦光鲜的事。她来了。我承认,我喜欢她。她是个高挑、苗条、挺可爱的姑娘。扶风弱柳,应该是这个词。一不小心的话就会折了腰。深色的直发:看上去可能有点稀疏无光。大大的灰眼睛:和我的一样。我看着她打量琢磨着我房间里的一切:是不是好学会了照搬回家?——或许是青少年的叛逆心理;不,不是,她这是在掂量计划如何让自己适应这里,适应和我在一起的生活。“我想来这里和你住,简姨。”“你想来《莉莉丝》工作,成为我时髦、优雅、神奇的生活的一部分?”“我十八岁了。我不想上大学,你也没上,不是吗?”“你的意思是说,有我做护照,可以通往更好的东西,于是你就犯不着拿文凭了?”“啊,是。”“你考试成绩很好?”“我会考好的,我保证。我夏天的时候参加考试。”“唔,那我们到时候再考虑。”我根本没考虑。这也太出格怪异了:乔姬姐姐的化身安顿到我生活里来,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但是吉尔又来了。我特地带她去看莫迪,只说她是个老朋友。莫迪最近身体好些了。最让她伤脑筋的大小便失禁问题,现在已经好了。她自己外出采购,胃口也好。我忙进忙出,和她喝杯茶,拉拉家常,挺享受。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她,忘了其他人会怎样看她。面对这个陌生人,这个漂亮干净的姑娘,莫迪十分拘谨生硬,暗地里埋怨我把她暴露在陌生人面前。小老太冷漠简慢,只回答是和不是,没招呼我们喝茶,试图遮住裙子正面的污渍,那儿泼洒过食物。外甥女吉尔举止礼貌,心里却大吃一惊。不是因为直面老年人:乔姬姐姐的慈善工作保证了她的子女不会见到老人就惊讶。她惊讶是因为自己得把老人以及慈善工作与她光鲜时髦的简姨联系在一起。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晚饭,她暗暗地打量我,久久地看,目光精明,一边还闲扯着她的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趣事。“你多久去看她一次?”她问得很委婉,我知道这一刻多么关键。“每天都去,有的时候一天去两次。”我立即回答,斩钉截铁。“你经常请许多朋友来吗,你出去参加派对吗,晚宴?”“基本没有。我的工作太忙了。”“但是没有忙到不能去看那个老……去看……”“福勒太太。对。”我带她上街,去买些体面的衣服。她想要在我面前好好展示一下她的品位,给我留下个深刻印象。她做到了。不过那个时候,要在我的议事日程上挂上号,乔姬姐姐和她的子女还早着呢。这一年我工作了,啊,我是如何地工作的啊,我是如何地享受这份工作的啊。他们把我提成了主编。我没有说我只会干一两年,没说只不过是因为额外收入、更好的退休金才接受这份工作,没说我还有其他计划。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并没什么野心,安于一直这样工作,就像以前和乔伊丝时一样。乔伊丝去美国定居了。离开前打来一个干巴巴、不痛不痒的电话。我对菲丽丝说,你还是用乔伊丝的桌子吧,你接手她的工作时间够长的了。她半个小时就收拾好搬来了,一脸得意。我观察她,用手遮着我的脸。(像莫迪一样。)藏好我的想法。减少损失,简娜,减少损失,简!我说,等你安顿下来,我们得讨论一下能做点什么改变。她猛地一抬头:危险。她不想要改变。她的梦想是继承她长久以来渴望、妒羡的东西。妒羡。忌妒和妒羡。我总把这两个词混着用。奇怪的事儿:七宗罪,以前小孩子要学这些,但在我们这美妙的时代里,一个中年妇女不查字典不会知道妒羡是什么。好吧,菲丽丝并没有忌妒,我觉得她从来都没有忌妒过。她不想要我和乔伊丝的亲近和友谊,她要的是权位。菲丽丝是在妒羡。一整天,她伶牙俐齿、冷言冷语地指责挑剔,打击所有人、所有事。她开始冲乔伊丝下手。我发现自己一股怒火蹿了上来。住口,我说,你可以在别人面前说乔伊丝的刻薄话,别在我面前说。好几个月的讨论,我们都很享受,讨论要不要把《莉莉丝》换成《玛莎》[6]。《莉莉丝》这个姑娘适合困难、焦虑的八十年代吗?支持《玛莎》的理由。我们需要的是更为日常、不容易引起忌妒的形象,代表着诚心诚意、与时俱进、智慧精明的服务。支持《莉莉丝》的理由。人们天生需要魅力。时世艰难,我们越发需要乐趣。人们在时尚杂志里读时尚,就像他们读浪漫小说一样,是为了逃避。他们没有准备要按照时尚来做,他们只是享受时尚这个概念。我对两边都没什么强烈的看法。我们的发行量也只掉了一点点而已。就接着用《莉莉丝》。内容也不变。我把前十二期《莉莉丝》带回家分析。奇怪得很,当初乔伊丝和我就是《莉莉丝》,一切都是我们推动的,按我们的意志行事,那个时候我一刻都没担心过,杂志的生命力是不是在消失,动力还在吗,它还在上升的浪头上、呈上升态势吗?我知道现在动力是没有了,《莉莉丝》就像冲浪的小船,但推波造浪的力量已落在后面,很远很远。《莉莉丝》三分之二的内容都是有用的,内容充实,提供某种服务。这个月这一期:一、一篇关于酗酒问题的文章。几乎所有的想法都是从《新社会》和《新科学家》上偷来的。(当然了,大部分严肃报刊杂志都是这么做的。)我曾经和乔伊丝狠狠干过一仗,说我们要注明文章来源,但是我失败了:乔伊丝说这样我们的读者会跑掉的。菲丽丝把文章重写了一遍,起名《危及你和家人的潜在威胁》。二、一篇谈及各个国家堕胎状况的文章。三、我写的关于十七世纪厨房的文章。全是大蒜和香料!肉和水果混着煮。花园里摘来的所有东西都能做沙拉。然后就是一贯的专题文章,时尚,食物,酒水,书籍,戏剧。我动笔写我的历史小说了。哦,我们需要美化历史,这我是再清楚不过了。若是把冗长、沉重的事实写进来,严酷、痛苦,谁又能承受得了那样的重负?不,我这个伦敦女帽工的故事将是一个浪漫故事。(毕竟,莫迪将死之时,回想的一定不是拖着脚步去那冰冷难闻的厕所,而是基尔伯恩的绿地,她的德国小伙儿,还有学徒们一边嬉笑打闹,一边做漂亮帽子,那种摆在巴黎也不会显得土气的帽子。我猜,她大概也会回忆“她的男人”。不过这个想法还真是让人忍无可忍,我可接受不了。)昨天,我开车回家的时候,在街上看到了莫迪,一个老婆子,全身着黑,鼻子挨着下巴,凶巴巴的灰眉毛,一边嘟囔、诅咒着,一边推着购物篮往前走,有几个小男孩在捉弄她。有些我以为结果会再糟不过的事,到头来却一点不糟。甚至挺有用。甚至,我相信,很令人愉快。在街尽头卖收音机、电视机的店里,我站在柜台边,给莫迪买一台像样的收音机。我耐心等待着,身边是一位老太太,她的包敞开着,她在里头抖抖索索地摸钱。印度店员望着她,我也望着她,立刻回想起我第一次见莫迪时的情景。“我恐怕钱没带够,我的钱不够。”她说,害怕、绝望,把一台微型收音机推给他。她的意思是让他把这拿去冲抵他修理这台机器的费用。她缓缓地、笨拙地转过身,准备离开。我站在那儿,大脑飞速运转。这次我不会因为没有经验,遇到迫切需求时便手足无措了。我第一眼就看清楚了这个老太太。那副灰扑扑、脏兮兮、阴惨惨的模样。那股酸臭。那小心翼翼、慢吞吞的动作。我帮她付了收音机的钱,去追她,在她等着有人扶她过街的时候赶上了她。我陪她回了家。回家以后,我给那位“穿靴子的聪明猫”打了个电话,纯粹为了开开心。“你是我在福勒太太那儿碰到的那位?”“是的,我是。”我回答。沉默。“我有话要说,你介意吗?”她问,干练,但也不乏人情味,“我们经常遇到好心人无心却办了坏事,把事情弄得更糟。”“对于谁来说更糟?”我指望她会大笑,但是她不是薇拉·罗杰斯。“我的意思是,具体点说,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个好心人关注到哪位老年病患……哪位老人,但其实是他们自己心理上有障碍,你知道,他们一直都在解决自己的问题,真的。”“要我说,你这话几乎肯定没错,反正有点道理,”我说,充分享受着这分分秒秒,“但是虽然这对我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好处,所涉及的这位可怜的老年病患者却很可能是开心的,因为她明显是没有朋友,孤寡一人。”又是沉默。显然,她觉得有必要运用自己受过的训练,琢磨从我的话里能得出什么结论。终于,她说:“我不知道你觉得‘交朋友治疗小组’会不会有用?”“惠特菲尔德小姐,”我说,“现在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你不觉得你应该上门去探望探望?”“如果她情况这么糟,她的医生怎么没有把她报上来?”“这你清楚,这些医生大多根本不去接触他们名单上的老人,那些老人们也不去找医生,因为他们害怕医生。不管这想法对还是不对。害怕被送走。”“那种观念真的太过时了。”“关键是,到了某一时刻,他们的确是会被送走。”“只有别无选择的时候才会。”“哦,与此同时,还有一位可怜的安妮·里夫斯需要探望。”“我会调查一下的。”她说,“谢谢你百忙之中还关心此事。”然后我给薇拉打电话。薇拉问,她叫什么名字,地址是什么,年纪多大了,情况如何。是的,她知道住在楼下的贝茨太太,但是安妮·里夫斯一直都拒绝接受他们提供的任何服务。“她现在不会拒绝了。”我说。薇拉和我在那栋楼门口见面。我请了一上午的假。开门的是贝茨太太,她穿着绒绒的蓝色睡裙,头上罩着蓝色发网。她严厉地看着我,看着薇拉。“他们昨天晚上把里夫斯太太送去了医院,”她说,“她跌了一跤,在楼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这次,看起来她是伤了膝盖。”薇拉和我,还有贝茨太太对此感慨良多,彼此心知肚明。贝茨太太那不满的表情是做给我们看的。“呃,也许这也算件好事,我们可以把她的房间打扫一下。”“要是你觉得三十年的清扫工作一早上就能完成的话。”她下结论,侧过身让我们进去。这栋房子是1870年左右建的。没有偷工减料,没有敷衍了事。很不错的楼梯,大方体面的楼梯平台。安妮·里夫斯的家在顶楼,光线充足,通风透气。很好的房间,比例恰当,有大窗户。前厅俯视大街,比其他房间大。壁炉堵住了。墙纸略带褐色,细看上面有好看的棕色、粉色叶子和花朵花纹,不过颜色褪得厉害,还有污渍。挂画嵌线以上,因为屋顶漏水,墙纸已经脱落,松松地悬在那里。屋里火炉边有一把古旧的硬椅子,上面摆着破损的蓝垫子,内芯已经露出来了。有几张梳妆台,还有一个五斗柜。油毡,开了裂,褪了色。还有那张床——但是我觉得自己没法全面充分地描写那张床。双人床,棕色的木床头板和踏板——我该怎么才可以描述清楚呢?因为身体总是躺在同一个位置,床垫被磨出了痕迹,条纹亚麻布已经被磨掉了,里面是一团团乱糟糟的粗毛和一个个洞。枕头上没有枕巾,就像床垫一样,里面的羽毛戳了出来。床上有一团污秽肮脏的毯子。真脏,真恶心。但是我们在里面没看到虱子。这就像一只非常老的鸟儿的巢,已经用了好多好多年。它

                        ;擅长驾车,射术超群;多才多艺,技能出众;文思敏捷,能言善辩;坚决果断,敢做敢为。五种美德集于一身,休说继承智氏家业,简直和中国上古传说中后羿这样的神话人物有一拼。然而荀申的这个决定遭到族人智果的反对,他提出了另外一个人选——荀宵。荀申对此不理解:荀宵面相凶狠,人们看到他都怕,你怎么会推选他呢?智果回答:荀宵凶狠,是狠在表面,荀瑶却狠在内心。荀瑶有五种美德,独缺仁义。长得漂亮,武艺高强,能言善辩,才艺出众,敢于任事,这都是好事,但是如果内心无仁义的话,这些美德只会助长他的暴戾之气。恕我直言,如果您一定要荀瑶继承家业,智氏必亡。荀申考虑再三,还是立了荀瑶为世子。智果带着家人跑到晋国太史那里,改了族谱,宣布脱离智氏,自称辅氏。这就意味着,此后智氏家族不论兴废存亡,都与他没任何关系了。直到二十多年后,人们才会拍着大腿,称赞智果是个聪明人。但在当时,人们对他的行为并不理解,他们看到的是,智氏家族在荀瑶的带领下越来越强盛,甚至超越了荀跞和荀申的时代。公元前472年,荀瑶以亚卿的身份率军讨伐齐国,在犁丘与齐军相遇。战前,他亲驾战车巡视晋军,战马突然受惊,朝着齐军阵营狂奔。以荀瑶的驾车技术,要控制住战马是轻而易举的事,但他意识到,如果这样做,会让齐国人误以为自己胆小,于是他放马疾驰,一直冲到齐军营垒前才掉头。此举极大鼓舞了晋军士气。在后来的战斗中,荀瑶又身先士卒,奋勇杀敌,亲手擒获齐将颜庚,取得了此战的胜利。公元前468年,荀瑶伐郑。齐国权臣陈恒(即田恒,古代陈、田同音,陈氏即田氏)率军救援郑国。荀瑶得知消息,主动引兵退去,但是派人给陈恒送去一封信。信上说:“您的祖先是陈国公子,陈国的灭亡(陈国于公元前478年为楚国所灭),郑国是出了力的(完全是胡说),所以寡君才派我攻打郑国,是为了替陈国报仇。但是您却跑来救援郑国,让我感到很不理解。难道您一点都不在乎陈国吗?既然您都不在乎,我又有什么所谓呢?所以我主动撤军了,恕不奉陪。”这封信东拉西扯,不着边际,显然只是为了调戏对方。陈恒阅后大怒,但又想不出什么词来回骂,只得提笔回信说:“老是欺负别人的人,不得好死!”不消说,荀瑶很快赢得了晋国人的好感。该有的他都有了:显赫的家世,尊贵的地位,伟岸的身躯,机智的谈吐,一往无前的勇气,货真价实的战功,还有调弄敌人的闲情逸致。他宛如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光芒四射,照耀晋国,连赵鞅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公元前464年,荀瑶再度伐郑,赵鞅派世子赵无恤随行,担任荀瑶的副手。赵鞅的本意,一是让无恤亲历战场,获得经验和名声;二是向荀瑶表明,晋国日后必定是荀瑶的天下,请他对无恤多多关照。可以说,这既是“知其雄,守其雌”的政治智慧,也是一位垂垂老矣的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与呵护。但是,荀瑶对赵鞅的拳拳之心并不以为意。据《左传》记载,这一战进行得并不顺利。晋军包围了郑国的首都新郑,却遭到郑军的猛烈反击,攻势一度受阻。战斗最危急的时刻,荀瑶命令身边的无恤出战,带领敢死队强攻新郑的南门。听到这道命令,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冷兵器时代,攻城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强攻更是险上加险。守城者可以凭借着城墙和箭垛保护自己,而进攻者则暴露在箭矢檑木之下,还要扛着云梯等攻城器具越过护城河,极易伤亡。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进攻方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杀敌八百,自损三千”的笨办法。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强攻,也不该由无恤来担当。这倒不是说无恤不能冒险,而是没有让一支军队的副统帅去当敢死队长的道理。大伙都将目光集中在无恤身上,看他如何应对。无恤只说了三个字:“主在此。”主在此,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实则可软可硬,大有乾坤——软一点说,“有主将在,我不敢争先。”硬一点说,“你是主将,为什么不自己去?”总之就是我不去,你看着办吧!荀瑶盯着无恤看了几秒钟光景,突然操起案几上的一个铜酒壶,朝无恤狠狠砸去,发疯似的骂道:“懦夫!贱人!你这样的人居然也能当世子,我真替赵氏感到羞愧。”如果不是无恤躲得快,再加上众将死死劝住,荀瑶非将无恤砸死不可。无恤灰头土脸回到自己帐中,家臣都很愤怒,摩拳擦掌,要去和荀瑶拼命。无恤用一句话将大伙都劝住了。“父亲立我为世子,不就是因为我能忍吗?”强权之下不屈服,不妥协,但也不乱来,这就是在乱世之中的生存法则。事情到此,本来应该过去了。但荀瑶显然不解恨,从郑国回来后,他专门找赵鞅谈了一次,一本正经地建议赵鞅废掉无恤,另立世子。赵鞅听了,一脸错愕,不明白眼前这个人是过于颟顸(mānhān)还是过于跋扈。要知道选择继承人乃是家族内政,岂容他人插手?更何况赵鞅现在是晋国上卿,智氏家族虽然强盛,荀瑶也不过是个亚卿,凭什么对他的家务事指手画脚?荀瑶却没有关注赵鞅的情绪变化,仍在那里滔滔不绝,极力向赵鞅证明:不废无恤则赵氏必亡。可是赵氏亡不亡跟他有什么关系呢?站在竞争者的角度,赵氏的继承人越是不堪,不是对他越有利吗?赵鞅半眯着眼睛,听着听着,终于弄明白了:荀瑶这个人,从骨子里头有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气质,但凡他看不惯的人,必欲除之而后快。如果是这样的话,选择外柔内刚的无恤来对付他,倒是没错了。赵鞅睁开眼睛,老练地打了几个哈哈,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便将荀瑶打发走了。新郑城下的这场冲突,为九年之后的晋阳之战埋下了伏笔。外柔内刚的赵氏族长赵无恤其实赵鞅选择无恤为继承人,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赵鞅骨子里头是个旧式贵族,对一切传统事物抱有一种温婉的敬意。他当权的时候,晋国公室已经极度衰落,大权完全把控在四大家族手里,但他以上卿之尊,仍然保持了对公室的尊重(至少表面如此),在那个年代是不多见的。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一开始他也是严格遵守周礼的规定,立了嫡长子伯鲁为世子。那时候,无恤还小,而且是奴婢所生之子,在众多兄弟中,地位最为低下(是以荀瑶称之为贱人)。赵鞅即便不立伯鲁,恐怕也轮不到无恤。直到有一天,一位名叫姑布子卿的相士来到赵鞅府上。赵鞅将自己的儿子都叫出来,让姑布子卿给他们看相。姑布子卿看完之后便摇头说:“您的儿子不少,但都不是大将之才。”赵鞅很紧张:“照您那样说,赵氏岂不是没希望了?”姑布子卿说:“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在院子里玩泥巴,不知道是不是您的儿子?”赵鞅赶紧叫人将那小孩带进来,拍着脑袋想了半天才说:“这个是我儿子,叫什么来着……对了,无恤。”姑布子卿站起来说:“这位才是真正的贵人。”赵鞅说:“您不是开玩笑吧?这孩子的母亲,是我从狄人那里买来的奴婢,一点也不贵!”姑布子卿高深莫测地说:“天命所赐,虽贱必贵。”赵鞅再问时,他便笑而不答,飘然而去。赵鞅将信将疑,但是从此之后,便开始注意观察无恤的言谈举止,发现这个小孩确实有与众不同之处。有一次,赵鞅将自己总结的一些人生格言书写在竹片上,发给儿子们学习。过了些日子去检查,其他人都背不出来,只有无恤倒背如流,还能举一反三,说出自己的见解。赵鞅很惊奇,便问无恤为什么学得这么好。无恤从怀里掏出一个锦囊,小心翼翼地打开,从里边掏出那几块竹片,说:“我每天将父亲的教导带在身边,不时拿出来温习,自然记得牢。”这件事无疑大大增加了无恤在赵鞅心目中的分量。过了一些年后,无恤也成年了。有一天赵鞅将儿子们全召到跟前说,他在常山(即北岳恒山)埋藏了一件宝贝,谁先找到它,就有重赏。大家赶紧驾车出发去寻找,唯有无恤慢慢吞吞,不紧不慢,最后一个出发。几天之后,大伙都空手而归。无恤回来之后,却对赵鞅说:“我找到了。”“哦?”赵鞅很高兴地说,“在哪?”无恤说:“您所谓的宝贝,就是我们可以凭借常山之险,吞并代国。”代国位于今天的山西东北与河北西北交界之处,是白狄人建立的国家。赵鞅为了拉拢代国,将自己的女儿(也就是无恤的姐姐)嫁给代王为妻。但是在他心里,早就盘算着如何吞并代国来扩大赵氏的地盘,同时获得代地盛产的良马。这么多儿子去找宝贝,只有无恤看穿了他的心思。经过这件事后,赵鞅下定决心,废除伯鲁,改立无恤为世子。公元前458年,赵鞅去世。无恤办完丧事,还没脱掉孝服,就带人跑到夏屋(今山西省代县),请姐夫代王前来相聚。代王欣然赴会,他把这次宴请当作无恤上台后向他示好的表示,没有想到会有什么阴谋。席间宾主相谈甚欢,从无恤的脸上看不出一丝失去父亲的悲痛。如果是中原人,必定能够看出不对劲的地方——父亲去世不久,就算是装也得装出悲伤的样子,怎么能够谈笑风生呢?但是代王显然不懂中原文化,他毫无防备,很快就喝得酩酊大醉,他的随从也喝得东倒西歪。这个时候上来一队光膀子的精壮厨子,一人拿着一个长把铜勺,给客人分羹。无恤咳嗽一声,用宽大的袖子将脸遮住。代王还没反应过来,脑袋上已经挨了铜勺重重一击,立马脑浆迸裂。他带来的人也被如法炮制,悉数杀死。无恤迅速兴兵北上,轻而易举拿下代国。如果要问无恤这一票捞得有多大,其实也不算太大——一百多年后,赵氏的后人赵武灵王在这里设置代郡,下辖区区三十六个县而已。无恤的姐姐听到代王被杀的消息,呼天抢地,悲痛万分。当无恤派人接她回晋国,她哭泣道:“因为是自己的亲弟弟,就忘记杀夫之恨,是不仁;因为自己的丈夫死了,就怨恨弟弟,是不义。”于是跑到一座山上磨笄(jī)自杀。所谓磨笄,就是将发笄磨得尖尖的。代地的百姓怜悯这位刚烈的女子,将她自杀的地方称为磨笄之山(今河北省张家口)。而后人以“磨笄”代称后妃自杀殉国,典故就出于此。无恤为了姐姐的死,很是内疚。那时候伯鲁已死,无恤便将代地封给了伯鲁的儿子赵周,称之为代君。他这样做,也许是想告诉天下人,赵无恤不是一个无情无义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赵氏。智伯的致命弱点:贪婪与傲慢赵鞅死后,荀瑶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晋国上卿,三位亚卿分别是赵无恤、韩虎(韩不信之孙)和魏驹(魏曼多之子)。荀瑶一上台,便雷厉风行地干了几件大事。公元前458年,荀瑶谋划进攻仇由。仇由是狄人建立的山中之国,交通极为不便,战车无法通行。荀瑶命人铸造了一口大钟作为礼物,载在牛车上送给仇由国君。仇由人欢欣鼓舞,在山中开辟道路迎接。道路开好后,晋国大军随着那口大钟一拥而入,消灭了仇由。公元前457年,荀瑶剑指中山。中山地处今天的河北省中西部,是白狄的一支——鲜虞人建立的国家。据《吕氏春秋》记载,中山军中有一种“力士”,身穿铁甲,手持铁棒,“所击无不碎,所冲无不陷”,战斗力极强。但是荀瑶显然不怕中山力士,一举攻下了穷鱼之丘(今河北省易县),后来又派人攻占了左人和中人(今河北省唐县),使中山遭受重创。公元前456年,荀瑶又命韩虎、魏驹率军讨伐居住在伊水和雒水之间的戎人部落,攻取卢氏城(今河南省西部),将戎人在伊、雒之间建立的大小政权全部摧毁。这一次行动的意义重大,“自是中国无戎寇”,解决了自春秋时期以来就一直困扰中原的戎患。应该说,荀瑶新官上任的三把火烧得很旺,赢得了满堂喝彩。有人甚至认为,若荀瑶照着这个路子走下去,必能成为晋国中兴的名臣。但是很显然,荀瑶的志向不在于晋国中兴。他将三位亚卿召集起来开了一个会,讨论原来范氏和中行氏的土地归属问题。这些土地,自从二氏灭亡后,一直由公室代管。荀瑶提出,现在公室人才凋敝,难以管理这么大片的土地,不如分给四大家族来管理。三位亚卿都无异议——谁会有异议呢?当然,有一个人很有意见,那就是晋国名义上的统治者晋出公(晋定公于公元前475年去世,晋出公是他儿子)。晋出公一怒之下,向齐、鲁两国发出密函,请求他们发兵“清君侧”,讨伐四大家族。这下捅了马蜂窝,四大家族联手起来,将晋出公赶出了晋国。国不可一日无君。晋出公出逃后,一个名叫姬骄的公室子弟被立为国君。姬骄是晋昭公的曾孙,他的祖父公子雍是晋昭公的小儿子,他的父亲公孙忌跟荀瑶的关系很好。因为这层关系,他才被荀瑶选中。姬骄在历史上是如此不重要,以至于在《史记》的记载中,他一时被称为晋哀公,一时被称为晋懿公。而在其他史料中,他又被称为晋敬公。到底哪个才是他真正的谥号,没有人花心思去考证。荀瑶现在成为了晋国的第一人,智氏家族也成为晋国的第一大家族,实力远在另外三家之上。从公室瓜分来的土地,智氏获得最多,超过其他三家的总和。他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大兴土木,给自己盖了一座宫殿。宫殿落成之日,家臣都来祝贺。有一位名叫士茁的,一直拖到晚上才来。荀瑶半带着醉意,不无炫耀地问士茁:“这房子壮观吗?”士茁回答:“壮观是壮观,但是下臣总觉得有些担忧。”荀瑶说:“你有什么好担忧的?”士茁说:“下臣为智氏掌管文书,看到书上说,高山峻岭,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土质不肥。您这房子造得太壮观了,我怕它不太适合居住。”士茁这些话,记载于《国语》。该书还煞有介事地说,荀瑶的宫殿建成后三年,智氏果然灭亡,仿佛两者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事实当然不是这样,荀瑶的致命伤,绝不是他喜爱豪宅。喜爱豪宅有什么错呢?家大业大了,建所大房子难道不应该吗?荀瑶最大的问题,还是在于他目中无人。有一次荀瑶从卫国出差回来,韩虎和魏驹设宴为他接风。好好的一场宴会,却因为荀瑶戏弄韩虎并侮辱其家相(家臣之长)段规,最后不欢而散。事情具体经过,据明人冯梦龙杜撰,是荀瑶喝醉了,对韩虎说:“我曾经查遍史册,天下与您同名的,只有齐国的高虎和郑国的罕虎,加上您也就三个人。”韩虎无言以对,段规在一旁听了,很不是滋味,站起来说:“君子以礼相待,不直呼其名,请不要拿我家主人的名字开玩笑。”那段规生得五短身材,站在韩虎身边,头顶还不到韩虎的胸部。荀瑶也不生气,用手拍着段规的头顶说:“小朋友知道个啥,这不是你玩儿的地方,小心三虎把你给吃了!”说完一阵大笑。段规气得浑身发抖,但是不敢发作。韩虎则佯装喝醉,闭着眼睛说:“智伯说得对啊!”然后告辞而出。荀瑶被称为智伯,是他自己要求的。当时的习俗,地位高的卿大夫一般尊称为“子”,如韩虎被称为韩子,魏驹被称为魏子,鲁国的三桓也被称为三子。荀瑶显然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不屑与他们为伍,便给自己进了个“伯”——伯者,诸侯之长也。荀瑶的狂妄,由此可见一斑。宴会结束后,家臣伯国向荀瑶进言:“您今天得罪了韩虎和段规,以后得防着他们一点,否则的话,必有灾难降临。”荀瑶不以为然:“是不是有灾难,那要看我高不高兴。我不发难,谁敢对我发难?”伯国说:“恐怕不是这样。《夏书》上说,一个人屡犯错误,结怨于人,虽然矛盾没有显露,也要加以防范。《周书》上说,怨恨无大小。君子注意细节,所以没有大难。今天您在宴席上戏弄了人家,又侮辱他的家臣,还认为他们不敢发难,这可真是大错特错。要知道,连蚊子蚂蚁都能害人,何况是韩虎、段规这样有实力的人!”荀瑶嗤之以鼻。韩虎算得上有实力吗?也许有,但是跟他比起来,还差得远。四大家族中,韩氏的地盘最小,军力最弱,荀瑶只消伸出一根手指头就可以将韩虎掀翻。段规就更不值一提了,众卿饮酒,他一介家臣,五等残

                        积聚了足够多的钱财,就可以理解最富有的迪克和斯图亚特对K.D.的婚姻如此热衷的原因。反正帕特是这么看的。不过,这九个完整家庭的姓氏后面,她都记下了自己挑选的小记号:8-R。这是煤矿最深层八层石头的简略名称。这些黑人肤色蓝黑,身材高大而优雅,他们清澈的眼睛毫不流露对那些不像他们这些八层石头的人的真正看法。就是那些曾经住在路易斯安那的人的后裔,那块土地开始属法国,后来属西班牙,后来又属法国,后来被卖给杰斐逊,最后在一八一二年成为一个州;他们始终住在那地方,说的是由西班牙语、法语和英语混在一起的他们自己的语言。就是那些在南北战争之后,尽管白人想方设法迫使他们留在路易斯安那充当佃农去干活,却蔑视和躲避白人的黑人的后裔。就是那些德高望重者的后裔,他们有三个孩子被选进州立法机构和县办公室:在未经法律程序也没有劣迹证据的情况下,他们无缘无故地被逐出政府时,拒不相信他们所猜测的是导致他们找不到别的脑力工作的真正原因。几乎所有被逐出或请出办公室(在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佐治亚)的黑人在一八七五年的清洗之后,找到了虽然影响较小但还算白领工作的活计。一个来自南卡罗来纳的黑人以街道清扫工的职业终其一生。可是他们(撒迦利亚·摩根和贾弗纳尔·杜波列斯在路易斯安那,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在密西西比)却沦为赤贫阶层,成为农工。在重建一个国家的五年辉煌岁月之后,是十五年祈求在棉田、伐木场或稻田干汗流浃背的辛苦活的生涯。他们大概猜疑过但没敢说出口,他们不幸之不幸就在于他们有别于同种黑人的唯一特征:八层石头。在一八九○年,他们已经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一百二十年了。于是他们便分别背负着那段历史、那些岁月,以及他们腐蚀不掉的价值,走上了“出逃”的道路。他们从密西西比和路易斯安那走到俄克拉荷马,来到了他们仔细地叠在鞋里或塞进帽檐里的广告上描述的地方,结果却是被轰走。这一次他们总算彻底清醒了:他们十代以来始终相信,他们力求弥合的分界线处于自由与奴隶之间,富裕与贫穷之间。通常,但并非总是:白人与黑人。如今他们总算看到了一个新的区分:浅肤色和黑肤色。噢,他们原先就知道,在白人的头脑里有一种区分,但他们以前从未想到,这会在黑人中间产生后果,严重的后果。严重到他们的女儿在当新娘时会被别人回避,他们的儿子成了挑剩下的,有色人种被人看见与他们的姐妹交往会感到尴尬。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种族纯净的标志反倒成了污点。那种分裂让撒迦利亚感到惊悸,是因为他相信那样会掏空他们,而如今已成为更加危险的邪恶,因为如果他们分裂,并被不是纯种的人轻视,那么,如同死亡一样确定无疑的是,前十代人定会搅扰他们子孙的安宁,永不停息。帕特确信,当八层石头的后代男性恰如撒迦利亚所担心的,确实分散了,进了军队,也就此一了百了了。应该一了百了嘛。他们称作“不承认”的拒绝,无异于一次灼伤,到一九四九年其疤痕该不痛不痒了吧?噢,不然。那些在那场大战中幸存的人一回到家乡,马上看到了黑文变成的样子,听到了其他黑人士兵被割掉睾丸的事件,以及勋章被红脖们(对美国南方农民的贬损称呼。)和南部邦联(美国南北战争时的南方政权。)的子孙们从胸前扯下的例子——认为这就是“不承认”的续篇。简直就像看到一支游行队伍的旗子上写着:厌战的士兵们!不欢迎你们回家!于是他们再次行动。恰如当年的跋涉者在第一次遭到冷拒之后绝不再找另一个黑人居住区一样,这一代人不参加组织,不进行城市战斗。他们巩固了八层石头的血统,并如以往一般高傲地进一步向西迁徙。新一代的父辈:迪肯·摩根、斯图亚特·摩根、威廉·卡托、爱斯·弗拉德、阿伦·普尔、内森·杜波列斯、摩斯·杜波列斯、阿诺德·弗利特伍德、奥西·比彻姆、哈珀·朱里、萨金特·波森、约翰·西赖特、爱德华·桑兹和帕特的父亲罗杰·贝斯特——他是第一个破坏了血统规矩的人。没人承认他的存在,是在密西西比那伙人注意并记住“不承认”来自浅色皮肤黑人之时被承认的人。蓝眼睛或灰眼睛的黄褐色皮肤的人,穿着优质西装。不过,如故事所说,他们心地善良。给过他们食物和毯子,为他们凑过钱,但在拒不让八层石头再多歇一夜这一点上却是毫不动摇。故事接着说,撒迦利亚·摩根和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禁止妇女吃那些食物。朱普·卡托把毯子留在了帐篷里,上面整齐地堆着他们凑下的三美元九美分。但索恩说,她奶奶塞列斯特·布莱克霍斯偷偷溜回去,拿了吃的(但是没动那钱),又悄悄把吃的传给她妹妹萨莉·布莱克霍斯、比蒂·卡托和普蕾斯·康普顿,再分给孩子们。规矩就这么立下了,并且默默地历经悸动的生活,因为人们从不提起它,只在撒迦利亚铸在大炉灶上的词句中有所暗示。不仅仅是一个规矩,还是一个谜:“当心他皱起的眉毛。”句中的“你”(被视为)这个呼语,不是对信仰者的命令,而是对不承认他们的那些人的威胁。他一定是花费了数月的心思才想出了那句话——不过如此——有着多重含义:显示严厉,敦促遵从上帝,却狡黠地不明指不言自明的代词,也不特指皱眉可能会引起什么后果或者这后果发生在谁身上。因此米斯纳组织的那帮十几岁少年想把它改成“是他皱起的眉毛”,其实比他们更具洞察力。瞧瞧他们对米努斯都做了些什么吧:强迫他退回或送还他带回家来结婚的女人,那个从弗吉尼亚来的沙色头发的漂亮姑娘。米努斯失去了(或者被迫放弃了)他为她买下的房子,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清醒过来。尽管他们都把他周末酗酒归咎于他对越南战场的记忆,尽管在让他给他们理发时拿他取笑,但帕特知道绝望中的爱是什么样子,这是她亲眼看到的。她相信她曾经在米努斯的眼睛里,也在她父亲的眼睛里看见过,那被他生意上的冒险可怜地掩盖着。帕特在翻过K.D.的那些页之前,在页边空白处草草写下:“有人打了阿涅特。据乡亲们说,是女修道院的女人吧?要不,就像人们缄口不语所表明的,是K.D.打的?”随后,她拿起了记载罗杰·贝斯特情况的档案。内封上的标注是:罗杰·贝斯特娶狄利亚为妻她写道:“爸爸,他们不恨我们,因为妈妈是你的第一位顾客。他们恨我们,是因为她的模样像南方穷白人,而且注定会有像我这样白人长相的孩子。尽管我嫁给了比利·卡托,一个像你、像他们一样的八层石头,我却把肤色传给了我的女儿。你和大家都知道会是这样的。注意看看,许多与西赖特家的男孩结婚的桑兹家的女孩,多么在意要他们的孩子一定要与别的八层石头家庭成婚。我们是第一批看得出来的肤色突变的人,但还有与肤色无关的看不出来的东西。我知道所有相恋的男女都愿意有教士主持的婚姻,而且许多人办到了。但也另有许多人采用的是费尔里·杜波列斯所谓的“接收”办法。一个年轻的寡妇可能接收一个单身汉的住房。一个丧偶的光棍可能询问一个朋友或远亲,他能不能接收一个没什么指望的年轻姑娘。就像比利的家庭。他母亲弗恩生于布莱克霍斯家,被他外祖母的叔叔奥古斯特·卡托接收了。或者换句话说,比利的母亲成了她自己叔祖父的妻子。或者也可以说:我丈夫的父亲奥古斯特·卡托也是他外祖母(比蒂·卡托·布莱克霍斯)的叔叔,因此也就是比利的曾叔祖父。(比蒂·卡托的父亲斯特尔·卡托接收了一个叫奥尼斯蒂·琼斯的女人。应该是她坚持要给她女儿命名为弗伦德希普,听到那孩子后来一直叫比蒂大概很生气。)由于比蒂·卡托嫁给了彼得·布莱克霍斯,而她女儿弗恩·布莱克霍斯又成了比蒂叔叔的妻子,而且彼得·布莱克霍斯是比利·卡托的外祖父——唉,你能看出血缘规矩出的问题了。我知道,乱了辈分,何况,奥古斯特·卡托在接收小弗恩·布莱克霍斯时已经是老人了。要是没有布莱克霍斯家点头,他是绝对娶不成这门亲的。而如果他因为婚外配偶而名声不佳,或者接收这种方式不仅令人不满,还可能造成彻底驱逐,让私通双方打点行囊离开也是活该的话,他也是绝对得不到点头的。伊坦·布莱克霍斯——德拉姆最小的弟弟——和一个叫索拉丝的女人的情况大概就是如此(可以通过他的姓氏来解释家族谱系),而米努斯的母亲玛莎·斯通的案例(尽管哈珀·朱里说不准他认为他妻子跟谁好而背叛了他)则被坚信是如此。所以奥古斯特·卡托不受诱惑或不想在两家之外去寻亲,便向托马斯和彼得·布莱克霍斯兄弟俩提亲,要娶彼得的女儿弗恩。很可能是由于他的高龄,她只有一个孩子,即我的丈夫比利。不过,布莱克霍斯的血统存在着,这就使我女儿比莉·狄利亚成了索恩和多薇的第五代表妹?因为彼得·布莱克霍斯是托马斯·布莱克霍斯和萨莉·布莱克霍斯的兄弟,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正是索恩和多薇的父亲。好了,萨莉·布莱克霍斯嫁给了阿伦·普尔,并有了十三个孩子。阿伦本准备给其中一个取名叫迪普,可是萨莉刚好犯了一阵病,于是阿伦就以别人想不到的更可怜的幽默,给他取了迪帕的名字。(“迪普”原文为Deep,意为“深的”,“迪帕”原文为Deeper,意为“更深的”。)十三个孩子中另有两个是比莉·狄利亚所爱恋的,其中的不对劲不仅在于数量和血统规矩,我弄不清是怎么回事。”帕特在最后几个字下面画了线,然后便写下了她母亲的名字,也在下面画了线,并用一个心形圈起来,继续写道:“妇女们真的尝试过了,妈妈。她们当真试过了。凯特的母亲凯瑟琳·朱里,你记得她的,还有费尔里·杜波列斯(她去世了),以及娄恩、多薇·摩根和查理蒂·弗拉德。但当年她们谁也不会开车。你大概相信,她们内心深处是恨你的,不过并非所有人都这样,说不定没有一个人呢,因为她们请求男人们到女修道院去求助。我听说过她们所做的。多薇·摩根边哭边出去找人,挨家挨户地找:凯瑟琳的丈夫哈珀·朱里,查理蒂的丈夫爱斯·弗拉德,萨金特·波森(那个无知的黑人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姓是皮尔森呢)。所有的借口都是正当的、合理的。哪怕他们的妻子请求他们,他们也会找到借口,因为他们看不起你,妈妈,我知道。而且他们也鄙视爸爸娶了个没有姓的妻子,没有亲人的妻子,长着阳光般肤色的妻子,有损种族的妻子。两个接生婆都遇到了麻烦(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孩子的腿朝下呢),而她们只想在女修道院找到一个修女。费尔里小姐说,她们当中有个人曾经在医院工作过。凯瑟琳·朱里到索恩家去看迪克在不在。他不在家,倒是多薇在。是多薇去了西赖特家,又到了弗利特伍德家。去了步行可到的每一家。摩斯·杜波列斯住得很远。内森(他会跨上“硬货”,飞驰到耶稣那儿去求救的)也是。斯图亚特、普尔、桑兹和别的人家也是。最后他们得到了普立安牧师的同意。但在他把鞋带系好时,已经太迟了。费尔里小姐从你的床边跑到普立安家,隔着门大声叫嚷——她累得敲不动门,气得不想进屋——并且说:‘你可以把鞋再脱掉,牧师!还可以把你的布道袍备好,这样你就来得及赴葬礼了!’说罢她就从那儿走了。“爸爸回来前,大家都一筹莫展,不知如何是好,不知尸体能存放多久,而不管有没有父亲、有没有丈夫,你们俩都得下葬。但爸爸第二天回来了。来不及像样地守灵了。于是你就成了他的第一件工作,而且也是他做得很出色的工作。你很漂亮。臂弯里抱着婴儿。你准是挺为他骄傲的。“他没有埋怨别人,只是责怪自己,为的是出席殡葬学习毕业典礼一事。我们曾经争论过,他不同意我的观点:那些八层石头不愿意带个白人进镇子,也不肯开车出镇到一个白人家里求援;可以说,他们对你的白皮肤恨之入骨,想出了各种不能去的理由。爸爸说了很多,说不只是一个妇女死于生产。我说,谁呢?那位母亲不是一个人死的,还有一个婴儿:要是女孩,你们打算给她取名弗斯汀;要是男孩,就按爸爸大哥的名字叫理查德。婴儿也死了。那是个女孩,妈妈。弗斯汀。我的小妹妹。我们本该一起长大的。帕特丽莎和弗斯汀。也许肤色太浅了,但我们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了。我们会结伴。我没有姑姑或叔叔,记得吧,因为爸爸的兄弟姐妹全都死于他们所说的支原体肺炎,但实际上那应该是一九一九年的流行性感冒。所以,我嫁给比利·卡托,一方面因为他长得漂亮,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使我开心,还(主要地?)因为他有卡托家和布莱克霍斯家黑夜一般的皮肤,以及布莱克霍斯家笔直的头发。就像索恩和多薇的头发一样,还像伊斯特和斯考特的一样。可惜他死了,比利死了,我便带上我的浅肤色但不是白肤色的婴儿,搬回到你的漂亮小房子,房后就是殡仪馆和你的墓碑。从那时起我就一直这么教着孩子,他们跟别人一样,用爸爸的姓氏称呼我为贝斯特小姐,我叫帕特·卡托的短短日子就此结束了。”她的这些话早已写满了那页纸的背面,于是就换了张新纸,继续写下去:“我还可以告诉你,除去你和K.D.的母亲,住在鲁比的人都还健在。请注意我说的是住在鲁比的人。他们当真骄傲地相信他们有福气,这全是因为在一九五三年以后,人全都死在欧洲、朝鲜或镇子以外的什么地方。连斯维蒂的孩子们也都还活着,而上帝知道,他们本来没理由活下来的。嘿,这事虽然听起来荒唐,我却相信这种永生的要求是这个镇子与爸爸的殡葬生意格格不入之处。因为他只能干等着人在战场上阵亡,或者死在女修道院那边或在别处发生的事故中,除此之外,他的汽车只能用做急救车而不会充当灵柩车。(比利死的时候,除去‘影响’没什么可埋葬的,那还包括一枚金戒指,扭曲得无法伸进一根手指。)他们认为爸爸理应遭到非难,因为他率先破坏了血统规矩,而他们若是为了阻止爸爸成功就拒绝死亡,对此我也认为不是不可能。事实上,阵亡事件和发生在其他镇子的死亡事故(费尔里小姐死于回黑文的路上;爱斯·弗拉德死于丹比的医院,但葬在黑文)就是爸爸接下的所有的活,可远远不够。急救车的活儿也不多,所以我就努力工作,让他相信,镇上为我教书付的钱就是给家里过日子的,他不必以他的股份向迪克的银行借款,也应该忘了加油站这一切。”帕特把两手叠在脑后,靠到椅子上,心里琢磨着,当更多的人像内森或娄恩一样老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到那时,她父亲的手艺会不会派上用场?或者,他们会不会做他们走出路易斯安那后在路上做的事?一倒下便就地埋了。也许他们是对的?死神是不是被拒于鲁比之外呢?帕特丽莎此时已经累了,想要睡觉,但她一时还不能不去想狄利亚的事。“从天上到这里,妈妈,有很长一段路呢。你和我,妈妈,身处那些瘦得皮包骨、皮肤黑得发蓝的人当中,无论他们还是他们的妻子都不看你长长的棕发,你有蜜色亮斑的眼睛。爸爸和你说过没有,不必担心你的头,那没问题?记得他们怎样需要你吧,利用你到商店去买日用品或是一听奶,而他们却挤在店外墙角处躲着?那是你的肤色唯一可以利用的长处。别的场合都只能惹麻烦。提醒他们黑文何以存在,一座新镇子何以建起来取代它。白人制定的‘一滴血法’(1910年被列入田纳西州法律,规定任何人身上只要流有一滴黑人血液即被视为黑人。),如果没人告诉你它的存在,你根本不知道如何遵循。我们开车穿过一座镇子或者有警车在附近时,爸爸就让我们从座位上下来,趴到车子的地板上,因为对一个陌生人讲你是有色人种是没用的,说你是他太太只能更倒霉。索恩或多薇也是新娘子的时候,跟你有过女人间的谈话吗?你觉得你又怀孕了,她们也怀孕了,你

                        抵抗运动。当时在松江境内,他们的两个最重要的盟友是著名的画家李待问和曾经促成郑芝龙降明的德高望重的前总督沈犹龙。8月1日,复明分子们一起召集起民众,高举着明太祖的画像。陈子龙依靠他的镇兵发起进攻,杀死当地的清朝官吏,接管了这座县城。松江地区复明分子的军事领导人得到了沈犹龙的任命,他指挥着几千名战士。不过,当时担任沈犹龙监军的陈子龙,对于这些仓猝招募起来的部队的战斗能力并不抱太大希望,认为他们是既无粮饷又少训练的“市井之徒”。他认为,取胜的关键是同时利用他那遍及江南的乡绅关系网,以共同造成一个地域性的起义,同时还可以从复明分子大本营崇明岛那里取得军事援助。因此,他和夏允彝首先就在几社同人周围团结了一批朋友作为骨干,包括像徐孚远和黄家瑞这样的人。而通过这些朋友,又与其他文人朋友建立了联系。比如,黄家瑞既是陈子龙的好友,也是诗人万寿祺在徐州时的同学。万寿祺当时正在苏州前南京江防监军、马士英女婿杨文驄之处。尽管杨文驄本人没有参加松江组织,但是万寿祺确实参加了这次运动,在苏州东北面的陈湖加入了沈自柄和钱邦范的队伍。在明亡之前这种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的存在,除了造成组织庞杂(其结果表明这是不利的)之外,还使得松江抵抗运动具有了社会的自发性(这却是一种优势)。当万寿祺通过社会团体关系应募从军时,陈子龙自己也直接会见了或与夏允彝分别致信而联络其他一些人,邀请他们共同筹划抵抗运动的行动计划。这个计划要进攻徐州,借以切断那里的清军营部与当时在苏州威胁着鲁王政权的满汉军队的联系。陈子龙还想与崇明岛上的明水军取得联系,这支水军当时是、而且很久都是江南抵抗力量的主要依靠之一。长期以来,以海盗巢穴而出名的崇明岛现在成了南明水军的避难所。一部分水军由前政府官员荆本彻(1634年的进士)指挥,而大部力量则由吴淞地方总兵吴志葵统领,他在南京陷落时乘船逃到了崇明岛。吴志葵极力想与鲁王朝廷和浙江其他复明分子的活动中心取得联系,因此就宣布了他希望通过占据江南一块根据地而由此光复明朝。这时,为了响应江南形势,他调动其水军靠近上海,在那里他的部队向刚刚任命的清朝县官发动了进攻。太湖地区的起义和陈子龙、夏允彝(他曾经做过吴志葵的老师)发动的抵抗运动鼓舞了吴志葵,他调动他的水手和水兵经江南的水道入泖湖,在那里他吸收了苏州水军的忠君分子领导人黄蜚。吴淞总兵官吴志葵,自海入江,结水寨于泖湖。会总兵黄蜚拥千艘自无锡至。尽管夏允彝实际上去了泖湖,并且担任了吴志葵在松江方面的联络官员,但是陈子龙没有能够使吴志葵和黄蜚听从自己的指挥。部分原因是他们在战略上观点不一致。就像陈子龙自己说的那样:黄文禄以二万众至松,欲移营黄浦,予力争以水隘不利旋转,未有舟师单行数十里,首尾不相应而不败者也。不听。同时,清军已经派出了李成栋步骑2万多人的勇悍军队,直扑吴志葵停泊在春申浦(十方庵)的战舰。李成栋不仅使用轻舟,而且也使用了炮船,他的部队的机动性优于吴志葵那些笨重而不灵活的海船;而且,就像陈子龙曾经预言的那样,由于吴志葵的船队拖得太长,以至不能够有效地反击这种进攻。更糟的是,大风猛刮大船,结果复明分子的水军是全军覆没。志葵、蜚既败,执至江阴城下,令说城中人降。志葵说之,蜚不语。城迄不下。后皆被杀。同时清军继续向前推进,平定了松江附近的其他南明军队,使那里的义军失去了进一步的帮助。在吴淞附近,当地军事领袖吴之潘领导的义军被打败了,那里的居民剃发而自称“大清顺民了”。在冒险家潘复杀死了清朝官吏的上海城,老百姓转而反对义军。在吴江的“白头军”也迅速地失去了地盘。趁事变而起的鲁之玙最初要占领吴江、进攻苏州、焚烧巡抚衙署。一些反叛的湖上渔民也把清军骗进了事先准备好的伏击区。但是总督土国宝的部将王佐才重聚旧部,关闭城门把义军挡在外面,并且用骑兵和大炮打败了他们。鲁之玙本人被害;孙兆奎被俘;吴易和赤脚张三逃回沼泽地带,在那里他们找到了暂时的避难所。这一连串的失败,使得松江的乡绅义士只能完全依靠他们自己的力量,当然这就意味着要完全依赖于沈犹龙招募的那支缺乏战斗力的“市井之徒”的军队了。正如陈子龙所言,这些人根本就没有战斗经验。确实,如同温睿临后来讥讽地叙述的那样:然皆文士,不知兵,而所聚率市井无赖子,见敌辄蹶,迄于无成。这段叙述并没有完全否定沈犹龙作为地方总督的经验,但是毫无疑问,这些“市井白徒”在李成栋凶猛的部队面前,很可能是“金鼓一震即作鸟兽散”了。可能因为松江的百姓对自己的力量并不抱希望,他们一直相信黄蜚的部队会来救援他们。9月22日,这支援军好像是开到了。在城墙下出现一支头缠红巾的部队,他们自称是黄将军派来的。然而当城民打开大门,这支队伍鱼贯而入之后,他们便扯去了头巾,露出剃了发的光头。接着,他们就为藏在外面的其他清军大开城门,这座城市就落入他们手中了。在随后的肉搏中,沈犹龙和李待问全部被害。在城外的泖湖,黄家瑞被杀死了,他最好的朋友、诗人万寿祺被俘并被投进了监狱。还有许多乡绅忠君之士想方设法死里逃生,躲避敌人搜捕,比如陈子龙,就在李成栋部队进攻时逃了出去。陈子龙自己回忆道:三日,城陷。予于西郊遇兵,几不免。携家走昆山。四日与夏考功别。自此,遂永诀矣。大母以病留昆山,予走金泽,未几,走陶庄。其他乡绅复明分子想方设法逃到南方,在福建唐王朝廷中继续进行他们的斗争。然而,夏允彝感到,他的末日已经来临。今往辅新主,图再举,策固善。然举事一不当,而遁以求生,何以示万世哉!不如死也。在黄道周带着鲁王邀请他参加福州复明政府的信件来到这里的前三天,夏允彝投河自尽了。在松江复明义士的起义被镇压下去之后,江南地区仍然有一些分散的抵抗力量。江阴城仍然处于重围之中,参将侯承祖和他的儿子仍然在金山领导着英勇的斗争,一部分忠君复明的水军在崇明岛重新聚集起来。但是,社会上下层之间反对满人剃发令的民族反抗的联盟已经瓦解,江南的绅士们在社会关系上与下层百姓过于隔绝,因而他们不能单独坚持更长的时间。不久,江阴陷落了,于是就给李成栋腾出了足够的兵力集中进攻金山。荆本彻的复明水军在六合取得了对清军的一次重大胜利,但这时他的部下因为战利品问题与海盗同盟者发生了争执,其后不久他们就驶向远离海岸的定海,远远地离开了长江口。因此,在1645年12月17日,多铎在他的定期军情报告中可以对多尔衮说:擒福王朱由嵩,前后战败水陆马步敌兵,凡一百五十余阵。江南、浙江等处悉平。招抚文武官二百四十四员,马步兵三十一万七千七百名。除了更南的地方以外,活跃的复明分子的抵抗运动看来是完全平息了。

                        遁世隐居

                        在1645年的抵抗运动中,一大批参加了战斗的士大夫复明分子被杀害了。对于其他死里逃生或身陷囹圄的人们,旧日生活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既是为了逃避清朝当局的迫害,也是为了表明对异族统治的消极抵制,避世之举在当时成了一种普遍行为。诗人阎尔梅写道:事已至此,更复何言。唯当披发入山,修省悔过而已。异日,以忧勤德业之劳,为发愤补愆之举。就像阎尔梅主张的一样,这种逃避经常采用了皈依佛教的形式。不必奇怪,像广东这样的一些省份,在被征服期间,学者身份的佛教徒成了那些寻求避难和慰藉的旧日复明分子团体的中心人物。江南也有像登尉的三峰和尚、华山的开元和尚这样的佛教徒,复明文人常常过“居士”生活;取一个法名,住在寺庙的附近,而同时又进行道家的玄修,一只脚还留在了文人生活一边。在松江起义中被捕并被投入监狱的万寿祺,就是这样一个人。多亏有人暗中相助,万寿祺在被捕两个月后逃出了监狱,并且离开了苏州地区,回到江北,在淮安找到了一个避难所。第二年,他想方设法回到了他的老家徐州城。他发现家宅和花园大部分已经被毁掉,大量地产也被征服者及其同伙占有了。一些房屋在政权交替之际被攻占了城市的土匪们占据过,很少的几幢矗立着的建筑物变成了统治这座城市的清朝官员的住宅。万寿祺的朋友、诗人阎尔梅在征服战争之后路过徐州,他在一首《至徐州过万年少故宅》的诗中描述了这片被毁坏了的家园。当世谁堪语,斯人复水违。生前家已弃,没后榇何归。荒草埋虚阁,秋风鼓败扉。多情惟燕子,还向旧巢飞。万寿祺想卖掉还没有被别人占夺走的几块贫瘠的田地,但是他这笔家产换来的钱寥寥无几。为了养活妻儿,他最初依靠卖字、篆刻和作画。随后,他买了一个菜园,在那儿种上了药材。居陋巷中,前后多牧啄人,剥啄者少。西邻普应寺,时时曳杖入退院中,与沙弥争余渖也。嗟乎,天下之大,四海之广,所争者不知何许人。圣帝明王、忠臣义士,此时皆不知何往。在1646年初的某个时候,万寿祺决定“抛却浮世遁入空门”,并且起了一些佛教名字,如慧寿,沙门慧寿,还有明志道人。但是他皈依佛门并不妨碍他吃肉喝酒,他同时代的人视之为一个复杂的人物。徐州铜山的一个人写道:吾乡万年少先生,为有明名孝廉。国变后,隐居不仕,儒衣僧帽,卖卜佣书,逍遥吴楚间,与诸畸士遗老吊半壁沧江,续六朝之昔梦。一边穿着儒生的衣服,一边又戴着僧人的帽子,脸由于胡子而更显尖瘦。万寿祺这种不伦不类的外貌象征着那些在江南的征服中想方设法活了下来的大多数文人的命运。他的儒生装束使人想起了他曾经是明朝的一个监生、并为这个王朝揭竿而起的历史;他的僧人帽子表明了他目前的处境,以及他为自己的忠君行为付出的代价。就在1646年同一年,万寿祺以前的朋友李雯来淮安访问了他。在过去两年里,投敌分子李雯充当了满族摄政王多尔衮的幕僚,在1645年起草了许多针对复明分子的文告。现在,作为对他所做贡献的报答,他请求多尔衮同意让他请假回华亭老家去。途中,他在淮安停车去看望他忠于故主的朋友。因为,尽管在他们之间存在着政治上的分歧,但是这两个文人并没有中断联系,特别是对他们来说清人的征服是大局已定之后。不过,对李雯来说,这是一次很难堪的见面,部分原因在于万寿祺的和尚打扮像是对他降清的一种谴责。当他与万寿祺相对而坐时,不禁泪流满脸,大声说自己好比就是投降了匈奴的声名狼藉的李陵。这意味着,他把万寿祺比作了为汉朝守节的苏武。当李雯在淮安离开万寿祺之后不久,又拜访了陈子龙。同样的场面又出现了。陈子龙在松江陷落后,离开了他在昆山病重的祖母,一直颠沛流离。当时博洛的军队正在扫荡浙江东部,如果有人留着长发,或者一副富有的儒生的样子,那就很难躲避逮捕了。陈子龙先是在嘉善的一个禅宗的寺庙中找到了避难的地方,后来他又搬到了附近的旧日学生家里,不久又搬走了。在这个时候,绍兴的鲁王和福州的唐王都任命他担任职务。在1646年4月或5月,他祖母去世后,他想去绍兴,但是他没有能穿过满人在杭州湾的巡逻线。他终于在夏初见到了鲁王,向他报告了钱塘江北面军事形势。随后他又绕道回到了松江,在1647年初李雯来访问他时,他正住在他的朋友钱漱广的叫做“天宁”的乡村庄园中的一个小屋里。尽管陈子龙热情地招待了李雯,而且他们的谈话也非常的亲切,但是这位降清人士——清政府的笔杆子——肯定再次强烈地感到了他这位旧日的学友和朋友,对他的无言的指责。他甚至可能又把自己比做了汉朝的叛徒,因为陈子龙的一个学生,后来把这次见面描述成苏武和李陵有名的相会的重演。在这次访问后不久,李雯变得极为压抑,害了重病,卧床不起。尽管江南抵抗运动还远没有结束,但是它的最初殉道者的遭际已经展示了它的悲剧的一面。
                          这一奏章在1645年12月。《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8—129页。尽管一些清朝官吏认为,继续像明朝那样把南京作为首都是个好办法,但是陈名夏强烈反对这样做。多尔衮同意陈名夏的看法,只把南京作为一个省会。尽管后来更名江宁,但是这座城市还是以其旧称“南京”而闻名。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11页。直辖区南直隶正式划入了江南省。1647年江南、江西和河南只有一个总督,总督府设于南京。1649年以后河南从中分离出来,南京改称为“驻防”。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38—242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8—129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57—258页。1645年8月末,多铎把374名前明官僚和将领编进了八旗。斯特鲁弗:《南明》,第34页。?当然,并非总是如此。比如高进库在投降多铎以后表明他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将领。他是陕西人,在进攻赣州中指挥了一支3000人的部队。后又在洪承畴指挥下,在广东讨伐李成栋,被提升为将军,1652年他负责高州和雷州的军务。《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材料记于1646年10月8日。《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第170页。?对多铎单独控制江南的能力的怀疑,见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2页。?《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8—129页,材料记于1645年12月。?当然,也有一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清政府对此曾略作考虑,但没有实行:即反其道而行之,站在被剥夺的贫民一边,而不是向地方豪强提供支持。为此,朝廷上讨论过对没收土地进行再分配,从而实行“均田”的可能性。这个计划的反对者认为,这在北方或许可行,但在南方就行不通,因为那里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太大。据他们的测算,在松江地区,均田只能使自耕农的田产略有增加。刘重日:《明末“均田”口号质疑的质疑》,第120页。?满人最初极力宣扬其“代报君父之仇”的使命。这个口号在北方非常有效,但是在南方似乎并不受欢迎,就像一个肆言无忌的生员在南京对多铎所言:“闯贼破我北京,著称为我报仇;贼未尝破南京,若来何为?我昔仇闯,今仇若矣!若谓天下无能复仇者耶?”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44页。这样,清军就不得不为自己寻找新的堂皇借口了。这个任务由多尔衮的幕僚、中原人彭明较完成了,他强调了忠君之士的武装行动使平民百姓深受其害。彭明较写道,所有的明军将领都在聚兵残害良民,所以清廷要派“六师”以讨灭之。“六师”一词是指远古时期帝王的一种正义征伐,见《孟子·告子》。?文秉:《甲乙事案》,第184页。?葛万里:《钱牧斋先生遗事及年谱》,第16页;傅路德:《乾隆时的文字狱》,第100页。?葛万里:《钱牧斋先生遗事及年谱》,第21页。?钱谦益后来确实帮助过一些忠君之士摆脱了政府迫害。比如,他帮助黄宗羲使浙江忠君之士王珝将军安全获释。S.K.劳:《东林运动的分裂及其后果》,第3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9页。这可能是为什么在黄宗羲的著作中会有称赞他的传记,尽管主要是讲钱谦益的事佛之事。此外,1655年,顾炎武因谋害家仆而受审讯时,也曾通过一个朋友请钱谦益帮忙,钱谦益确实帮顾炎武摆脱了监禁。?葛万里:《钱牧斋先生遗事及年谱》,第28页。这种人殉难的情感也曾在法国维希时的投敌者中甚至是帕坦本人身上表现出来过。在最高法庭接受审

                          做主编,但是这不是问题的关键。我穿过秘书室的时候,菲丽丝直盯着我看,然后跟了过来,问道,你没事吧?这种观察力,满分。我当然明白,她知道我在为乔伊丝要离开而心焦。但是当我一屁股在办公桌边坐下,菲丽丝给我端来黑咖啡,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她可以负责召集摄影师的会议时,此刻我看出她已经都盘算好了。她从我的桌上抱走一沓文件,我看到她看了一眼乔伊丝的办公桌,乔伊丝的位子,长而冷静的一瞥,她心里在想,那将是我的了。为什么不呢?因为她不是乔伊丝。我的意思是,具体地说,她三十岁,强势、聪明、敏锐,但是她并不——成熟。我很清楚,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样子。但原因不止这个。我试图公平公正,问自己,不要管你需要什么,《莉莉丝》需要的,她有吗?我坐在我们的办公室里,乔伊丝和我的办公室,决定不去想菲丽丝,我现在还没心思烦这个。我在想乔伊丝:我到底忽略了她身上的哪一点,弄得仅仅一个月前我还认定她不会去美国!不过我是以我的婚姻来猜度她的。当然了,她有孩子;但不,这个不是原因。他是个还不错的男人。我不了解他。从来没和他好好聊过:我们也就只是能开开玩笑的关系。我希望乔伊丝能早点来,但是她进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午餐时间了。她看起来真糟糕,一脸病色,仪容不整。她坐下来,又站起来去端她的咖啡,拿着杯子回来,伸开四肢瘫在椅子上,点了烟又放着不抽,胡乱做点事,给窗台上的植物浇点水,什么都做了,就是不抬头看我。然后她按了铃,菲丽丝走进来,乔伊丝说:“我对酒那部分不满意。问题我写下来了,请去找我们的品酒专家,那个叫什么的。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来着的——还有他的地址,在哪里?”“别担心,”菲丽丝说,“我知道在哪里。”她接过乔伊丝写的问题,摆了一个恰到好处的笑脸,然后出去了。现在,乔伊丝终于朝我飞快地笑了一下,其实是做了个鬼脸,终于正眼看我了。我们都笑出声来。我们一起透过门,打量档案室里的菲丽丝。我们在审视她的衣着,她的发型,她的妆容,她的鞋子。这是习惯。然后乔伊丝对她没了兴趣,又出神想自己的事去了。菲丽丝现在还没有自己的风格。不像乔伊丝和我,我们有。我坐在那儿,想我是不是可以帮菲丽丝建立起个人风格,就像当初乔伊丝帮我那样。现在坐在这儿写这个,我才想到,我当时因为乔伊丝满心忧苦,难过得要发狂,非常想说,天哪,说话啊,就那个时候我居然还有心思分析菲丽丝,考虑她可以有什么样的形象,这真是奇怪。我知道乔伊丝下定决心要离开了,而她因为我而心里难过:我需要两人好好谈一谈。乔伊丝是我这辈子唯一与之交心的人。但大部分时候,我们是通过微笑、沉默、示意来交谈,无言的音乐,不用多说。终于,我实在受不了了,开口说:“乔伊丝,我想知道为什么,这你肯定也清楚。”她侧着身子对着我,手托着腮。她不耐烦地做了一个“别烦我”的手势。我坐在这儿,凌晨一点,把这些事都写下来。我的大脑清晰敏锐,思绪纷纷。我刚想到一件事,是这样的:写作就是我的职业,我时时刻刻都在写,给自己写的随笔记录,备忘录,文章,一切用来展示想法的诸如此类的文字,不是写给自己看,就是给别人看。我抓住每一个想法,不让它们飞了,我把它们记下来,我展示它们,我假定有外人在看它们。而我现在正在做的就是这个。我意识到我写这些日记的时候,心里是想着有人在审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想要出版这个?我刚开始写的时候绝对没有这个想法。这很滑稽,我这个需要把东西写下来的习惯,好像如果我不把它们记录下来,它们就会不存在。展示出来。我听莫迪说话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感觉,赶紧,抓住它,不要让它消失了,记下来。就好像不白纸黑字写下来,它就不成立。哦,我的想法在脑中打转,抓住它们……我和乔伊丝坐在那里,两人都又冷又难受,凄惨悲苦,而我在打量我们,出于习惯,就像我打量菲丽丝一样。两个女编辑,一流的女性杂志(不少男性也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即将走进八十年代。当我读过去人们的日记的时候,让我着迷的是他们穿什么,吃什么,所有那些细节。要推断出那些人大概在想什么不难——我相信,和我们现在没太大不同——但是十八世纪八十年代,中产阶级家庭,英国乡村小镇上,那时的妇女是怎么铺床叠被,怎么摆放餐具,或者怎么浆洗内衣,早饭吃什么,滑铁卢大战那天,在英格兰北部,某个农夫的妻子,她的这一天又是怎样的?当初乔伊丝来这儿工作的时候,她让我们都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寒酸、庸俗!六十年代中期——庸俗!但她的风格,按她所说,是上流吉卜赛,乍看上去显得凌乱随意。她个儿高,苗条,一头厚厚的黑卷发,刻意的凌乱感,一张瘦削苍白的脸。或者说,她的脸看起来瘦削苍白,是那一头头发的映衬。她的黑眼睛很小,但是上了妆,就变得大而有神。她的衣服价格不菲。今天她穿的是黑色和铁锈红条纹的裙子,同色的马甲,一件黑色的真丝针织衫,戴着又粗又重的银链,上面缀有琥珀块。她的珠宝总是上乘的,从来不戴那种花哨的准垃圾品,而我只戴得起这种,因为我的风格。她很美:但那是年轻女子的风格。她一直让头发保持乌黑。很快她就得改换她的风格,以适应渐长的年龄。乔伊丝接手我的时候,我还穿着迷你裙,挂着珠链和俗艳的廉价饰品。自那以后,我就一直走经典而昂贵的风格。我穿丝绸裙,丝袜,不是尼龙袜,穿的衣服粗看上去似乎没有经过刻意选择。我找到一个真正的裁缝,此人对每个针脚都十分讲究。我还上市场找特别的纽扣,手工的蕾丝,定制针织套衫和外套。我的风格是这样的:人们第一眼不会注意,然后他们会转过头来再看,细细打量每个细节,领子上的绣工,一排珍珠纽扣。我不瘦,而是结实。我是直发,发型总是完美,泛银光的金色。灰色的眼睛,天生就大,化了妆更大。乔伊丝和我,我们要多不同有多不同,只有在衣着打扮上下了大功夫这一点上是一样的。不过乔伊丝,因为有家庭的缘故,费的功夫没我多。菲丽丝纤小,强壮,有魅力。浅色头发,白皙皮肤。她总是追逐最新时尚,因此没什么引人注目的。我见过她仔细观察乔伊丝,然后并没有照抄她那种风格,做得对。我也见过她仔细观察我:她怎么做到的?如果她问我的话,我会向她展示的,带她去见裁缝和针织女工,给她挑发型师……我和乔伊丝两人坐在那儿,坐在那儿痛苦悲伤,而我脑子里就想这些:我在精神上已经放弃了,通过衣服啦、风格啦表现出来!但在我可没有明确放弃的打算。午饭的时候我们喝了咖啡,抽烟。然后她说:“我得回家了。”我叫道:“乔伊丝!”她说:“你看不出来吗?我做不到,做不到!”我则说:“乔伊丝,你不能就这样回家去,我得有个答案。”她叹了口气,坐下来,振作起精神,居然肯正面看着我了。“答案?”“理解。我不理解你怎么能把这一切都放弃……为了什么?”她说:“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突然发现你以前根本就没弄懂自己?”“我还真有!”“我原以为自己会很爽快地答应离婚呢。”“他外头有了人吗?”“嗯,还是原来那个,这你知道。他预备带她而不带我走。”“那么,这一直以来,他实际上娶了你们两个人?”“可以算是吧。有一阵子,他总对我说,你有你的工作,我只好去找我的费莉西蒂。”我坐在那儿,小心翼翼地,因为我不想让她逃回家去,而我知道一不小心她就会那样。我在想我称之为女性解放的那些想法。他是有工作的,这理所当然,但当她也有工作时,他就要再找一个姑娘来支撑自己。不过这些想法我已经厌烦了,它们不是问题的关键,它们从来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对于我不是,对于乔伊丝也不是。菲丽丝才真是参透了女性解放、女权意识提升,而她很明白地告诉我和乔伊丝,我俩没有解放。乔伊丝和我讨论过这个,不过不常讨论——因为它不是问题之所在!有一次乔伊丝,出于好奇而非挑衅,对菲丽丝说,我有一份报酬丰厚的好工作。我有丈夫和两个孩子,家归我管,家人也归我管。这样,你还会说我不是一个解放了的女性?这还不够吗?菲丽丝没有反驳,一脸“我就是懂得多一点”的笑容: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之后我和乔伊丝大笑了一通。就是那种突然爆发,止也止不住的大笑,无言的音乐,这是我们的友谊中最好的东西之一。“你不去美国的话,他就带费莉西蒂去?”“他会娶她。”“你介意的是这个?”她摇头。她又不看着我了。我困惑不已,不知她为什么害怕直视我。终于,她开口说:“你是那么的自信自立。”我再也不会想到我会有这么个评价——我这长不大的妻子,长不大的女儿——我说:“我,自信自立?”她只是摇头。哦,这一切实在让我受不了。她弯着腰,双手撑着桌子,眼睛望着前方,嘴边叨着根香烟。在我看来她就是一个干瘪的丑老太婆,福勒太太:小脸轮廓分明,鼻子几乎碰到下巴。她看上去苍老不堪。她又叹了口气,回过神,转身面向我。“我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她直截了当地说,“说到底就是这么回事。”如果现在我说我当时心乱如麻,当时我的确就是心乱如麻。我想说,但是,乔伊丝——我丈夫死了,现在觉得似乎是一夜之间就没了的——你在指望的到底是什么?我可以对乔伊丝说,如果你抛弃这份工作和他走,你可能最后发现自己是竹篮打水。我可以说……但是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在哭,又惊又气,这一切实在难以置信。不,比这还糟,因为我在想我原来根本就一点都不了解乔伊丝!在这以前我不可能认为她会说那样的话,有那样的想法。不仅如此:我还知道我没法对乔伊丝说,你对死亡的态度实在蠢,是错误的,你简直就像个小孩!根本不是这样的,你怕什么?独自一人——那算什么!因为我发现,就短短的一会儿,我已经和乔伊丝相距很远。我的丈夫死了,我的母亲死了:我以为这些变故对我没有影响,以为我披了盔甲,刀枪不入。但其实我内心中某样东西发生了变化,相当深刻的变化。再说还有莫迪·福勒的事情。我坐在那儿,一边哭一边努力想止住眼泪,咬着我的(绣了姓名首字母的上品亚麻)手绢,心里觉得乔伊丝是个孩子。是的,说到底她还是个孩子,我不能和她说我学到了什么,也不能说我现在是什么样的人。我哭是因为这个。“别,”乔伊丝说,“我不是故意——揭开旧伤疤的。”“你没揭开旧伤疤。不是这个。”但是我也只说得出这么多了。“说”是指说出心中所想。因为后来我们的确是说话了,理智地,干巴巴地,谈了这也谈了那,我也不是不珍惜这样的谈话。我们好久没有这样聊过了。女性之间的交流——招手、点头、暗示、微笑——这很好,令人愉快,是一种享受,是我拥有过的最好的东西之一。但是到了关键时刻,我还是没法告诉乔伊丝我为什么要哭起来。她说:“你和我不一样。我一直在看着你,你看得出来。但是如果他去美国的话,我就孤身一人了。我知道我不会再结婚了。不管怎么说,如果你嫁了一个男人,你就没法把他扔一边再另找一个——他们做得到……”“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是的,或者说他们以为做得到,我的意思是,可以做了而不受惩罚。所以我没法想象我另找一个人结婚。孩子们,他们不想去美国,但是如果他去了,而我留在这儿,他们就得两边跑。而我知道,很快他们就会更乐意待在那里,而不是这里,那里有更多机会,或许更适合年轻人。我就会孤身一人了。我不知道如何独自一人过,简。”而我没法对她说,乔伊丝,你的丈夫已经五十五了,还是个工作狂……“你准备好要当师母了?”她听了后愁眉苦脸。“像现在这样的工作我是不可能找到的,当然找不到了。但是我想总能找到个活儿吧。”她离开的时候,说:“不,我没有做好准备。我知道我会多怀念这一切——还有你,简。但是我别无选择。”说着她就走了,不看我。到头来我就得到这么一句话,我别无选择。我不知道她那婚姻里都有什么,有什么——我从没想过会有什么——让她不得不说我别无选择。乔伊丝是这本杂志有过的最好的编辑。她从来都不把家和家人放在第一位……但是……我想起来,是她来了以后才开始实行大家都欢迎的弹性工作制的,如有需要,工作可以在家做,通过电话做,留下加班,提前下班,都可以。我们那时都说,不理会办公时间,按需工作,这是女人做事的方式。而现在我在想,那个“需”其实是乔伊丝的婚姻需要她在家。她会很爽快地下班后和我一起吃晚餐,在办公室里吃,在餐馆吃,都是工作餐。但也有的时候她必须回家。实际上我们能这样全因为我,我从来没说过,不行,我不能像平常那样在办公室久留,我得回家。要有也仅仅只是我和弗雷迪要开晚餐派对。我从来、从来没有说过,今天弗雷迪下班早,下午我得早点儿走。但在我看来,乔伊丝一直是这样的:她的婚姻,她的孩子,她的工作。她用一种非凡的灵活方式,把这一切整合到一起。“简,今天下午你坐镇办公室行不行?”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是她婚姻的一部分,就像那个叫费莉西蒂的姑娘一样!实际发生了什么,事情实际上如何运转,这些都是整体,而我们都是这整体的一个部分……这一直对我特别有吸引力,我对它特别感兴趣。可是这个想法,就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乔伊丝婚姻的一部分,这想法是刚冒出来的。乔伊丝的确要去美国了。她将放弃一份很好的工作。能有这样一份工作的女性可没有几个。她将放弃子女,朋友,家。她的孩子差不多都已成人。她将住在一个她必须学着去喜欢的国家,独自陪着一个男人,一个原本乐意带上另外一个年轻一点姑娘的男人。她别无选择。唉,女性解放,唉,菲丽丝,对此你有什么话可说?你那些小宣言里,那些毫不客气地把男人拒之门外的举动里,你的雄辩言辞里,可有一丁点触及这种状况的说法?据我所知,压根儿没有。这大家大可相信我,因为菲丽丝总是确保让我拿到所有的宣传,把它们摊在我桌上。现在的姑娘三人扎堆、四人抱团、成群结队,完全排斥男人,或者最大限度地排斥男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们害怕——男人的威力,不论那是一种什么威力,它就可以让乔伊丝说,我别无选择。我可以独自一人生活,喜欢这样的生活。但是话说回来,我很难算结过婚。我回到家以后,电话铃响了:乔伊丝,喘息着,小声地。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哭哑了嗓子。她说:“简,人的决定总是在自己明白之前,好久之前,就做出了的!老天,这太可怕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嗯,”我说,“我懂你的意思。”我的确懂。它的确可怕。我已经做了些什么我还没意识到的决定呢?自从周五晚起,我就没去过莫迪·福勒家了。周二乔伊丝没来上班。我和菲丽丝坐镇。下班后我去看莫迪。她半天不来开门,开门以后又花好长时间站在那儿瞪着我,没有笑容,不开心;最后才往边上挪了一步,让我进去,在走道里走在我前面,一言不发。她在火炉边她那一头坐下来,火炉里火烧得正旺,她等着我开口。我已经生气了,心里在想,好嘛,她没有电话,这是我的错吗?我说:“周日晚上我很迟才回来,昨天晚上我很累。”“很累,是吧?”然后,“星期天晚上我等你的。我给我们准备了一点晚饭。”我注意到自己心中涌过一连串的情绪,和往常的顺序一样:一种被困住了的感觉,然后是逃跑的欲望,再然后——当然了——愧疚的心情。“对不起,莫迪。”我说。她转过脑袋,盯着火,嘴唇微微张开,喘着粗气。“你这两天身体还好吗?”“不坏。”我在想,喂,我从头到脚地给你擦洗,把你臭气哄哄

                          腰痛精泄”,“陛下春秋鼎盛,精神强固,头晕眼黑等症,皆非今日所宜有”,“果如圣谕,则以目前衽席之娱,而忘保身之术,其为患也深”。卢洪春的意思是,万历皇帝因为胡搞女人太多,肾虚,“腰痛精泄”,才导致得病。由此说万历皇帝好色。但凡有点医学常识的人就知道他的话是否靠谱了,合着身体虚弱就是肾虚,肾虚是因为干女的,许多情况都会导致身体虚弱,比如劳累过度,比如身体其他疾病,卢洪春这种无端就把疾病同性欲联系起来的荒谬言论,在中国历史上是很普遍的现象,举个例子,鲁迅有一篇文章说:“我从小就是牙痛党之一……还记得有一天一个长辈斥责我,说,因为不自爱,所以会生这病的,医生能有什么法?我不解,但从此不再向人提起牙齿的事了,似乎这病是我的一件耻辱。……我后来也看看中国的医药书,忽而发见触目惊心的学说了。它说,齿是属于肾的,‘牙损’的原因是阴亏。我这才顿然悟出先前的所以得到申斥的原因来,原来是它们在这里这样诬陷我。”(《鲁迅全集》第一卷《从胡须说到牙齿》)牙痛居然跟阴亏联系到一起,最后定性为不自爱,胡搞女人。这就是中国古人的逻辑。你说,这种逻辑靠谱吗?关于正史记载万历好色的证据也就是《明神宗实录》卷一七九的这篇奏折的不靠谱的分析了。至于野史的记载嘛,据《万历野获编》记载,万历皇帝在夏天明月高悬时,便与宫女嬉戏,他让宫女四处捕捉萤火虫,装入袋子里,在和宫女嬉戏时将萤火虫放出来,萤火虫落到哪个宫女身上,他当晚就临幸哪个宫女。因此宫女为得到万历宠幸,纷纷把能吸引萤火虫的香水洒在身上。秋天,万历在红叶上写下唐朝王建的宫词前两句,“金殿当头紫阁重,仙人掌上玉芙蓉”,然后让宫女写宫词的后两句,“太平天子朝元日,五色云车驾六龙”,而后把红叶都抛到御沟中,如果万历写字的红叶和宫女的红叶能漂到一起,就令人取出红叶看,这张红叶是哪个宫女的,万历就临幸哪个宫女。到了冬天,万历会挑选美女和他一起在洛阳殿池子里玩鸳鸯戏水,沐浴后在锦榻上拥美女喝酒。这种野史的记载完全不靠谱,供人一笑尚可。万历好色说完了,再说万历贪财,为什么一个皇帝居然会被自己的大臣说成是贪财?日本明史专家田口宏二朗说:明代财政体系当中帝室也有某收入和经费,从内库的收入来讲,确有金花银(折粮银)和慈宁宫籽粒等重要的帝室经费来源。不过这些收入并不能算作帝室专用的项目。例如金花银原来是江南等地区的田赋,是属于户部管理的部分。嘉靖年间以后,这个项目虽然逐渐变成内库的收入来源,但到明末户部也一直干预金花银的收取和开销……可以说除了若干庄田收入等等以外,帝室原来没有专项财源。换句话说,万历皇帝之所以“贪财”,是因为皇室没有专项财源,于是不得不想方设法去获得一些私房收入,这才是所谓“万历贪财”的实质所在。最后说气,这指的是万历皇帝脾气大,那么万历皇帝脾气有多大呢?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张养蒙在奏折中给万历扣上了好逸、好疑、好胜、好货四大罪名,结果万历一笑了之,压根儿没理他。田大益在奏折里把万历同夏桀、商纣王、周幽王、周厉王、汉桓帝、汉灵帝、宋徽宗等昏君并列在一起,难道把日本打趴下,三百多年才缓过劲来的君主就成了这个样子?显然,田大益是血口喷人,万历皇帝依然没理他。吏部尚书赵焕指责万历不上朝,上奏说:“等到有一天蓟门遭到蹂躏,铁蹄兵临京郊,陛下您还能高坐在深宫中,以生病为理由推辞不上朝吗?”2蔡明伦在《论明万历中后期言官对神宗的批判》说:“这完全是毫无忌惮、汪洋恣肆,把神宗骂得体无完肤”,这是“士风日下,部分言官出于沽名钓誉的私心而故意耸人听闻”,“随着明朝中后期士风之日下,士大夫变得趋炎附势,追逐名利,好名之风颇盛”,“既然进言能带来这些好处,一旦冒险成功,升官会比正常情况快,所以一些言官在进言时惟恐不能激怒皇帝,甚至耸人听闻,故作激切,以遂其私”。面对这些言官的污蔑,万历皇帝在万历十八年说:汝等于常时每每归过于上,市恩取誉。辄屡借风闻之语,讪上要直,鬻货欺君,嗜利不轨,汝等何独无言,好生可恶,且汝等不闻“宫中府中事皆一体”之语乎?何每每搜扬君过,沽名速迁为?大臣也有许多同情万历皇帝的,比如于慎行就说:“当今圣上在位日久,熟知人情,每次看见言官骂自己的奏折,就说:‘这就是那老一套(此套子也)。’对于直言激切,直接骂得很厉害的,有时万历皇帝全不动怒,说:‘这不过是沽名钓誉,如果重重处罚他,反倒成就了他的名声。’”(《谷山笔尘》)雒于仁说万历皇帝酒色财气,酒没什么,色没有确凿证据,财有特殊原因,气根本就不对,于是万历皇帝这次真动气了,说要收拾雒于仁,首辅大学士申时行说陛下如果要处置雒于仁,无疑是承认雒于仁的批评是确有其事,外面的臣民会信以为真。最后,万历将雒于仁革职为民。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万历对申时行等人说:“他说朕好酒,谁人不饮酒?又说朕好色,偏宠贵妃郑氏。朕只因郑氏勤劳,朕每至一宫,她必相随。朝夕间她独小心侍奉,委的勤劳……朕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财皆朕之财……人孰无气,且如先生每也有僮仆家人,难道更不责治?”说完了酒色财气,现在说万历皇帝二十年不上朝的问题,有清史大家说万历皇帝不郊、不庙、不朝、不见、不批、不讲。所谓不郊就是不亲自祭祀天地,不庙就是不亲自祭祀宗庙,不朝就是不上朝,不见就是不接见大臣,不批就是不对大臣的上疏做批示,不讲就是不参加经筵讲席。这六项当中除了不朝、不见、不批以外,其他三项都只是形式礼仪上的套路,对处理国家政事而言,并没有实际意义,将之上纲上线,作为怠政的表现,是小题大做。万历之所以不做这三项,是因为他的身体很差,行动不便。杨仕和《南渡北归》的作者岳南在详细记载发掘万历陵墓过程的《风雪定陵》一书中说:万历一生多病,经常服药一事,文献都有记载。但随着国本之争愈演愈烈……臣僚们便把他的病源归罪于酒色过度……即使今天的明史研究者,尚有一些人与三百年前的臣僚持同一观点。其实,面对定陵出土的实证,应该打破这种近似偏见的结论。因为无论是棺内万历右腿蜷曲的痛苦形状,还是尸骨复原后,右腿明显地比左腿短的情形,都足以说明这位皇帝生前确实患有严重的足疾。有了这样的实物作证,而再以陈腐的观念,把万历的“足心疼痛、步履艰难”,一味地归结于贪恋酒色所致,这就难免有失历史公允了。(第十四章《打开皇帝棺椁》)(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xt80.com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xt80.cc备用域名访问本站。)至于不朝、不见嘛,的确如此,但不批则绝对不对,万历皇帝是二十年不上朝,但不代表二十年不办事儿,要不然脑袋早搬家了。黄仁宇说:“万历大部分情况下仅仅是对那些递补职位空缺,以及沽名买直,搬弄是非,动辄抗议漫骂的上疏不加批示,除了不理上述性质的文件以外,他照常批阅其他奏疏。”樊树志在《晚明史》中说:“神宗在此后的二十多年中,处理朝政的主要方式是透过批阅奏疏,发布谕旨来进行。他始终牢牢地掌握着朝廷的大政方针,这从万历三大征的全过程可以看得很清楚。”综上,万历皇帝虽然二十年不上朝,但这二十年他一直在处理政务,也就是说,虽然万历皇帝二十年不上朝,也并没有对国家政治的运行造成什么实质意义的影响。万历皇帝是个追求真实的人,不喜欢祥瑞之类的造假,《明神宗实录》记载,有一天文华殿角门的石础,忽然显现“天下太平”的字样,大臣都以为是祥瑞,万历很不高兴地说:“这是造假!”皇宫中一旦有这一现象,素来都当作吉兆,然而万历却当场戳穿,可见他是个毫不虚伪的君主。这点比起后世称作一代英主的雍正皇帝强多了,雍正喜欢听人报告祥瑞,例如有人报告一颗玉米长四个穗子,稻田禾苗长数尺高,皇陵出现五色祥云,等等,雍正都对报告者加官晋爵。人无完人,万历的确有值得抨击之处,那就是万历后期对于太监的横行不管不问。万历刚即位时,他对于太监的不法也是想管的。一次万历跟大太监冯保去内市,发现宫里有什么,内市里就有什么,万历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冯保:“这些东西都是宫里出来的,先皇也知道这种情况,于是就用银子在这里买,赎回去。”万历:“朕不让这些东西流出不就行了?而且这些东西大到镜架,小到珠宝,是怎么从宫中出来的?每次宫里人出来,不是都有搜检(安检)吗?”冯保:“陛下,从宫里出来的,只有一样是不用搜检的,那就是粪车,这些从宫里偷东西的都是通过粪车运出来,总不至于粪车出宫的时候也检查吧?”万历一听,明白了,但他不甘心,他先后想了七个办法来治偷东西的,第一个办法是查宫中太监的祖宗三代,看是不是根正苗红,但这条没用,越是根正苗红的,家里越穷,越穷就越偷。于是万历想了第二个办法,清点宫中财物。他下令把宫中物品一样样登记造册,但也没用,宫里的东西,先用粪车从外运进来一个假的,放在那登记造册,然后再把真东西运走,结果导致宫里的东西假货越来越多。万历一看不行,就想了第三个办法,加税。万历下令在内市征收高额赋税,但是也没用,你加税,内市加价,嘉靖年间卖十两的珠宝,此时卖两百两,照样有人买。之后万历想了第四个办法,下令对从宫中偷东西的严加惩罚,可是也没用,太监的命根都剁没了,还怕死?死就死了,不死就赚了,接着干。之后万历想了第五个办法,对太监们进行教育,说这些宫里的财物都是大明朝的,要爱惜,但也没用,太监们觉悟没万历爷那么高。而后万历想了第六个办法,减少内市的开张时间,本来内市在每月二日、十二日、二十二日开张,万历下令改为每月只在十二日这一天开张。可还是没用,内市虽然只开一天,但变成了日市加夜市,一天一夜连轴转,照样不耽误。最后万历怒了,想取消内市,冯保说:“陛下取消了内市,东西就不通过内市往外卖了,今后宫里的东西被偷出去连回都回不来了。”万历一听,彻底无语,从此对内市不管了,对太监也不管了。这样就有了万历后期太监的胡作非为。万历时,太监高寀奉旨去福建征税,爪牙魏天爵、林宗文两人千方百计向他献媚,有一次提供一个秘方,说活取一千个小儿的脑髓作为药引子,可以使睪丸重新长出来,而且能御女生子。高寀非常高兴,就派亲信购买幼童,敲开头颅骨,取出脑浆。贫困的百姓不知高寀的“妙用”,有的就把亲生骨肉卖给他;市井无赖还用蒙汗药诱捕民间的儿童,献给高寀,换得重赏。高寀害死了许多人,以至于税监府院里的水池中,白骨累累。但是,他的性功能并没有半点儿的恢复。吴承恩得知此事后将其写进了《西游记》,详见比丘国那段。而在万历后期,有个小太监把假阳具插入宫女的下体,没想到拔不出来了,那女子竟活活胀死。(《万历野获编》卷六)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七月二十一日,长期被病痛折磨的万历皇帝去世,年五十八岁,谥号“范天合道哲肃敦简光文章武安仁止孝显皇帝”,史称明神宗。三百三十八年后,1958年9月19日,安葬万历的定陵在当时的北京政府主持被挖开,参加挖掘的考古工作队队长赵其昌在日记中十分详尽地这样描述了进入万历地宫的情景:我显然是置身于这阴间世界中了。仿佛觉得前方就有阴间的人影,他们的脚步在走动,他们的鼻息在轻轻地呼吸。他们静静地望着外边,望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此时,我感到这是一个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的夜晚,天空正飘落着毛毛细雨,我独自走到一块荒无人烟的墓地,野草丛生、碑石林立,猫头鹰依石而卧,黑暗里瞪着圆圆的、绿绿的眼睛冲我发着灿灿光芒,刺进我的心脏、我的肺管、我的血液,使我越发慌乱和沉闷,四顾茫然而不知所措。我想快速离开这阴森可怕的墓地,想尽量不发出一丝响动,免得引起死神的注意和追赶,但腿却在荒草泥泞中不能自拔,阴风凄凄、雾雨迷蒙,似有亡魂用手轻轻挡住我的眼睛,又好像死神在背后用力拽扯我破碎的裤管,我感到死尸的魂灵就在眼前,他那粗犷的鼻息热烘烘地在我脸上喷射,既像人,又像是浑身长毛的怪物,轻轻地、无声无息地引我前行。我知道这是幻觉,尽量保持头脑清醒。我在心中默念着,这虽是在幽黑的暗夜里穿行,但我仍置身于风尘飘摇的阴间世界。我是生活在阳间的人类来到阴间探索死神的秘密。但这种默念效果,似乎起不了多少作用。因为尘世间的烦恼忧愁、悲欢离合、恩恩怨怨、情情爱爱,统统都在心中消失。我记不起我来自哪里,要向哪里去。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路也没有尽头,前方一片苍茫,似是秋后的茅草地,又似一片干裂的沙滩。我甚至都忘记了自己父母的容颜,并连自己的生存也不再记起,整个身心进入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似入仙境,又似魔窟,天地一片混沌,阴阳融为一体,万事万物都成为似有似无,似明似暗神秘莫测、变幻无穷的东西。这种东西组成了一个诱人的世界,让人去寻觅,又让人望而却步……(《风雪定陵》)直接参与定陵发掘的人员,都未能善终:力主发掘的明史专家吴晗狱中自杀,死前头发被拔光;担负发掘指挥工作的郑振铎在出访阿富汗和阿拉伯联合共和国的途中,飞机失事遇难;开棺时的摄影师刘德安上吊了;考古专家白万玉神志不清,脑溢血去世……而关于万历皇帝的真相,酒色财气的指责大多靠不住,二十年不上朝对国家并没造成什么影响,一场抗倭援朝战争足以让他名垂青史。那万历皇帝执政的主要过失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该如何评价他呢?谈迁《国榷》中收录的民族英雄夏完淳的父亲夏允彝对万历皇帝的评价,是我觉得最客观的:“万历皇帝幼年继位,聪明睿智,一开始用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依法治国,朝令夕行,虽然有些过于苛察,但是人们守法严谨。万历注重边防,用大帅戚继光在蓟镇,以谭纶为督抚,一切唯戚继光之言是从。戚继光修建寨堡,又把自己在浙江练的昔日打倭寇的军队调到北方来与北边的军队一起训练,于是蒙古人二十年不敢犯边。万历皇帝用李成梁大帅在辽东,李成梁敢战深入,把东北各族杀得畏服。”“张居正骄悍,妄自尊大,最终他去世后全家倒霉了。接替张居正的人则远远没有张居正的才能,于是万历皇帝大权在握。万历为政宽大,人皆乐之,府库充实,士大夫都珍视气节,虽然没有姚崇宋璟那样的宰相,但与开元盛世不相上下。但自从郑贵妃得宠后,万历皇帝就逐渐怠政了,满朝文武纷纷上奏,万历皇帝更加厌恶,于是把这些大臣一个个罢免。但剩下的大臣一个个上奏劝皇帝勤政的呼声更高了。万历一看,干脆不如不理,从此不上朝。此后吏治废弛,风俗大坏。辽东一出事儿,将驽兵骄,练兵就要花钱,只能加税,赋税越来越高,老百姓越来越穷,于是流寇揭竿而起,朝廷土崩瓦解。胡虏和贼寇进攻越急,朝廷朋党内斗越甚,虽然持论者各有短长,但可以定论的是朝廷里的小人都是真正的小人,君子未必是真正的君子。老百姓越穷,当官的越贪污,风俗日坏,将士不知杀敌,只知害民,百官不知做事,只知聚敛,最终崇祯以一天上朝两次的勤政,也于事无补,只能任由明朝土崩瓦解。”第六章明宫三案万历皇帝去世后,其子朱常洛继位,年号泰昌,在此前后,发生了明宫三案,朝局大乱。明宫三案即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先说梃击案。“梃”是木棍,“梃击”就是以木棍打人,打的是新皇帝朱

                          地一闪,灭去了两支。盘坐的老头脸上掠过一丝惊讶,双目紧闭中单手弹出两道灵火再次点亮了香烛,只是他不曾看到,那香烛的颜色却是变成了淡紫。……“好样的,再撑一会儿。”耿婆在竹签卦阵前低声自语道,“老小子这次是败定了!”……虽然眼前这个莫念非只是梦中的幻像,但起手间惊人的实力却丝毫不比莫曹逊色,即便是当日莫炎与莫曹交手时也不曾有如此大的劣势,莫炎心中一定对父亲崇敬之极,也因此早就出了一个如此厉害的对手。“就这么多了?”莫炎自地下爬起,冷冷地看着眼前的“父亲”,身上的衣服残破不堪,冰冷的脸颊上遍布着燎伤的痕迹。莫念非似乎有些讶异,方才莫炎所中的每一招都足以重创肢体,但他却依旧站在了那里,摇摆的身体完全靠着意志在支撑。“那么……”莫炎缓缓地举起左手,上面的灵火淡得近乎透明,“你可以死了。”话音中,满是灵火的左手轻描淡写地按在了自己的左胸,莫炎脸上一阵抽动,豆大的汗珠自额角滑落。莫念非全身一震,眼中的讶异化作了绝望,挺直的身躯竟如烟般飘动起来。“灵火断情!”随着飘忽的声音,莫念非的身影飘逝而去。“丫头小子们,这是陈子浩的引梦戮魂局。”耿婆的声音在周围响起,“跟着东面出现的光亮走,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回头!”一道柔和的光亮自空中亮起,脚下蜿蜒地出现了一条小路,我扶起莫炎带着众人沿路而去。就在这时,四周的景物再度变幻了起来…………地窖中火光亮成了一片,白发老头身周的香烛已不再明亮。但就在这香烛圈的外围却诡异地出现了一圈腐烂的人头,头盖骨上一团团跃动的灵火不住跳动着,火光映在老头那阴沉的脸上,显得分外凶狠。“喝!”老头一声低叱,人头上的火光高起一尺,空气中弥漫起一阵灰黑的雾气。……啪地一声,阴阳鱼中那颗白色的石球突地裂开一道大缝,随着阵中一道黑气的突起,飘动的白色雾气渐渐淡了下来。“糟糕,是度尸解灵!”耿婆双手一合,竭力控制住逐渐开裂的白色石球,“这老乌龟真的玩命了!”……随着逐渐的接近,柔和的光亮变得有些刺眼起来,我抬起手在眼前遮挡了一下,隐隐看到光亮中有着一层旋动的白雾,那里应该是这个恶梦的出口。只是不知为何,白雾外围有着一道缥缈的黑气,那黑气不断涌动着,似乎正在吞噬着出口。突然,脚下一空,通向出口的道路莫名崩溃,众人猝不及防地纷纷落下,四周的景物变得漆黑一片。坠落中眼前出现了一片暗红的湖泊,翻滚的波涛中传来一阵阵灼热。“是岩浆!”晖儿大声喊道。忽地一声狂吼,狴犴的身躯化作一层厚厚的黄云,堪堪承载了落下的众人。可那岩浆却似涨潮般地涌起,飞快地接近了黄云。……一个淡淡的人影无声地飘入了地窖,看着地上那些燃烧的香烛人头,嘴角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承载众人的黄云奋力地向上浮动着,但速度却无法超过那无情的岩浆。无比的灼热中,头发和衣衫渐渐开始冒起了青烟,林岳缘木造出的绿叶更是被烤得焦黄起火。噗,岩浆终于赶上了黄云,刹那间一切都被吞没。……“啪!”竹签卦阵中的白色石球突地爆裂了开来。……岩浆中,一团柔光渐渐黯淡了下去……二十三、凶楼困生“嗬~~”林岳打了第十个哈欠,揉了揉眼角,满脸倦意地转头想和S搭腔,目光却正迎上一张满是利齿的大嘴,大嘴的主人吧嗒了两下,一双睡眼毫无兴趣地瞥了林岳一眼,慢慢爬下椅背,跃上S的膝头舒服地打起呼噜来。“这年头,连大猫都欺负我……”林岳看了看熟睡的S,悄声怨道。“这年头,连大猫都计较。”莫炎有趣地看着他道,“你从小就这样?”“呃~~”林岳立马被呛了个饱,冲莫炎翻了翻白眼,转头靠去一边假寐。“陈子浩也挺倒霉,眼看都要得手了。”我扳动方向盘拐上一条大路,“偏偏那些香烛倒在了地上,最后一搏的人头灯就这么给烧了。”“倒霉是倒霉,也许是天意,也许是人为。”耿婆闭着眼睛悠然道。“您老的意思是……”我惊讶地望了望后视镜,“有人暗中帮忙?”……许昌市襄城县,姜店西,高阳山下。姜太公墓背依高阳峻峰,左首山,右湛浦,墓冢高大,占地数亩,墓门雕刻古朴。据史料记载,太公墓前原有太公祠,正殿内有太公塑像一尊,四周墙壁绘有以姜太公生平为主题的壁画,祠内有数株两抱粗的巨松,只可惜现在祠,碑已毁。历史上并无姜太公葬地的记载,许昌原为姜氏后裔封地,此墓应该只是为了纪念祖先姜太公而修建的。显然这座古墓中根本不会留有西周时期的古物,更不可能存放着太公生前传下的什么文稿资料。但在那份地图上,姜太公墓却是整条路线的最后一站。“可这里为什么会定在最后一站呢?”S奇怪道,“一般最后一站往往总是最重要的。”“那你得去问老耗子了。”林岳看着地图摇头道,“不过,除非做恶梦,否则没什么机会碰到他。”“猜是猜不出什么的,你们分头出去逛逛。”耿婆看着窗外道,“看看有什么扎眼的事情发生。”……“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这句俗语似乎是人所周知的,这位研究出奇门遁甲七十二局的姜太公不但辅佐周武王登上了王位,更是被世人神话到了极点。换作平时我很少会对这类俗语有什么想法,世事原本就不会因某个人的存在与否而改变其本身的发展规律,更何况“姜太公”并不“在此”。不过,这里的“禁忌”也太多了点…………林岳心不甘情不愿地和莫炎搭在了一组,但听到S也在同组,便也没有多说什么。我和晖儿自然作为另一组出行,而耿婆则留在落脚的旅店中摆弄着一些玄妙的卦盘。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突然想起已许久没有这样和晖儿一起漫步街头了,那次梦境中晖儿的话语始终徘徊在我的脑中,自从突如其来的事件接踵而至后,求生和解谜渐渐地替代了生活中原有的悠闲和宁静,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去适应新的环境。但如果不是这样,我是否会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平凡生活的可贵呢?“亦凡,这里的公寓小区建的很不错啊。”晖儿看着路边的几座仿欧式建筑道。“的确不错,内地城市环境和格局都比沿海好。”我点头道,“单就城市建筑发展来看,应该不会逊色……”但就在这一瞥间,这些建筑的环境却引起了我的注意。从公寓小区的构成来看,它们都属于多层加高层的小区,亭台楼阁、假山流水配合着大片的绿化环境,不但显得人文意味浓重,更是符合现代人的健康家居需求。可这些却只是表面…………“天知道这里是不是撞邪了。”林岳嘬着牙花道,“反正我一路看着一路寒。”“夸张~~真的很夸张。”S一边翻开笔记本,一边神秘道,“连莫炎都惊讶了,现在还在那里勘察呢。”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显示出几张清晰的图片,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基本囊括了画面中那些并不高大的建筑环境,尤其是那张高处的全景。看着图片,我沉默了半晌,转手拿过晖儿的笔记本,打开了我们拍摄的图片。“现在大家都有什么想法?”我沉声道,不禁林岳和S已目瞪口呆,连耿婆的眼中也闪出了惊愕的目光。“你们全张着嘴干什么?”耿婆突然一笑,“来,都和老婆子说说,有啥稀奇事。”若只是从风水堪舆的表面层次来看,我和晖儿所到的公寓小区并没有什么特别。抬眼一扫,气脉、明堂、水口一应俱吉,风水的三纲五常摆得清清楚楚。可就是这些太过规律的事情才让人感到奇怪,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和晖儿谈笑着步入其中一个小区,四周闲逛了一下,终于发现了让我心中隐隐不安的地方。小区的格局布置中散落着多彩石块砌成的空地和道路,一些装饰性雕塑被做成了古朴的狮子造型,格局主线上的路灯更是出现了波浪状的夸张灯罩,这结合着古典与前卫的设计风格似乎在遵循着一种中西合璧的不对称创意。自古民间建筑中,阳宅风水的好坏并不像阴宅茔地那样被重视,有许多的建筑在建造后期才会发现在风水上所存在的不足。于是,堪舆者们便整理出了一套足以调整改变阳宅风水格局的方法,然而可惜的是,再好的初衷都会被金钱利益扭曲变形。眼前的这些东西根本就是一个转煞治气的格局。风水宝地之所以难能可贵是因为它的罕见,可每个相信风水的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居于其中。明明是一块普通之极的地皮,只要你出得起钱,又够大胆,那么一些无良的“大师”们便会附耳授秘,让你一夜之间拥有一块风水宝地。这种方法并不复杂,在指定的风水煞位埋藏或建造一些足以制造出大量凶险煞气的东西,而后在其周围布下相应的格局,那些煞气的力量便会神奇地被转换为有助人们的格局气息,从而让你飞黄腾达、佳运亨通。只不过,“大师”们往往收了钱便“四处云游”去了,过个三年五载之后,你会发现你的生活一落千丈,连纯净水都能卡在牙缝里,更有趣的是,无论你怎么努力都别想再离开这块“风水宝地”。“以五色石排形,化煞转气,避其锋芒而入,辅以五行之气遁之。”这小区里那些色彩斑斓的空地和道路正是转煞治气局的第一步,依据色彩和五行属性的呼应,布设成形,以形煞反煞的原理将煞气分解引导,化整为零以便下一步的进行。“狻猊者,其性为金,气势刚猛,存于西方镇宅安神,于煞者善降也。”雕塑从外观来看很像现代的狮子,但却有些许不同,细究之下它们正是古时人们常用的狻猊镇兽。这种镇兽通常是用以镇压比较凶狠的煞气,取道以暴制暴的方针策略。五色石分解的煞气四散而去,经开、杜、生、死门四位的金属和石制狻猊镇压后,气息顿时变得规规矩矩,循着事先布设的方位被这些狻猊赶着来到格局主线上。“水平而生波浪,形曲,其性灵动,融之善变,导气之根本,入局之要穴。”小区格局主线上的水波状路灯并不是什么超前风格的设计,那只是风水堪舆中的峦头法诀,波形为曲可化去煞气中剩余的暴戾成分,彻彻底底地将这股煞气转换为无害的能量。当然,在格局主线上还有一样东西是不可忽视的,如果没有它,那么这股能量也就无法被正确的使用。那是格局正中一个碑亭中的石龟。“龟者,灵兽也,其态端庄,其性祥和,温润缓滞,以柔克刚。”这只看似平平无奇的石龟却在造型上做足了文章,面南的大口与面前的两道波形灯壳介于一条直线,喇叭形的孔道自身底通向口内,加上整个小区的形状本就按照一个“灵龟纳气”的形状来排设的,这只石龟便将那些转化了的煞气直直引入了地下,成为整个小区所谓的“吉格之气”。“亦凡,按你说的应该没什么不对啊。”当时晖儿曾不解地如是说。是,从表面看根本就没什么不对,否则那些人怎么会大费周章地去摆设这些格局,还将大笔的金钱塞入“大师”们的口袋呢?要是他们明白那些五色石在一段时日后与这里的地脉相融,自然产生五行生克,失去化煞作用;如果他们知道狻猊本属乾卦,应居西方,以金为上属,单只摆放只会累积凶煞;如果他们了解“波形为曲,遇灯火则相悖”,路灯夜间等于是在腾升煞气;如果他们弄懂了“灵龟纳气,入煞反凶”,灵龟身下的地层里埋藏的正是那股煞气……如果真有那么多如果,这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虽然这里还没有凶险到入不出生的地步,但只要稍稍假以时日,这些小区的居民只怕是难逃厄运。“据小区的那些老人们说,前不久有些不寻常的事情发生。”晖儿接着我的话头道,“小两口吵架上吊的,失业导致无法还贷跳楼的,类似的虽然不多但也已经有些可观了。”“嗯,最让我担心的是,发生事情的住户并没有离开那里。”我沉声道,“虽然是动了心思要搬出,但却总是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搁浅。”“对了,那附近的小区应该都是同一家开发商承建的。”晖儿回忆道,“好像那家公司的老总是个风水迷。”“风水迷?”耿婆脸上露出一丝怅然,“不怕精,不怕笨,就怕半吊子耍枪棍。”“不管这事的根底在哪里,眼下最好能尽快把煞源找出来。”我接着道,“七个小区,上万户人家,数万条人命……”“恐怕不止。”莫炎悄无声息地开门进来,手上提着个旅行包,“再算上三个小区。”啪,包丢在了地上,里面传出一阵叽里咕噜的响声,包袋蠕动着似乎装着什么活物。狴犴正巧站在一边,看到包袋脸上突地严肃了许多,眼睛眯缝了半天冲着包袋呜呜了两声。说来也怪,那包袋中的东西不再发出声响,甚至连动都不动了。拉开拉链,包中黑黑白白的现出几团东西来,毛茸茸的样子倒挺可爱,那是黑白相间的两只猫咪和一只小狗。“戴孝狗,奔丧猫……”林岳一脸头晕道,“你带这么几个晦气东西回来干嘛?”“怕啥?这三只是幼仔,没多大阴气。”耿婆瞪了林岳一眼,转而对莫炎道,“你约摸着那边还有多少只?”“三十多只狗。”莫炎看了眼边上的小猫,微微叹了口气,“猫两百多。”“什么?!”三人齐声惊道,耿婆、林岳和我不可思议地盯着莫炎,他冷静地点了点头,做了个摊手的动作。戴孝狗和奔丧猫其实只是俗称,是民间流传的一种说法。一只黑狗如果在近后脑的位置上长有白色毛发,便有如丧礼上一个身着黑袍头戴白麻的戴孝者,加上人们常认为黑狗不吉利,所以便给了个“戴孝狗”的绰号。那么黑猫的四爪全白,腹部及腰处长有大量白毛,便有如一个脚穿白鞋,腰系白麻的奔丧妇女,同为与黑狗一样,黑猫也被认为是不吉之物,它的诨名便是“奔丧猫”。很多地区的老百姓都认为这种猫狗是极凶险的征兆,一旦发现不是打死就是丢弃。可莫炎拿回来的却并不是人们常说的那种,事实上它们貌似外形上根本和传说中的不一样。黑狗的眼下有两个显著的黑点,而黑猫的眼下则是两个白点,看上去就像是哭泣的泪痕,这才是真正的“戴孝狗”和“奔丧猫”。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与乌鸦有着类似的地方,人们之所以憎恨乌鸦,主要是因为它出现的地方常常会发生灾祸,而事实上乌鸦这种聪明的鸟类是预感到了某些事情的变化,用它那并不动听的声音来警示人们的。但世间却没有多少人善待这位“报忧使者”,除了传说中那位封乌鸦为神鸟的真武大帝。这种猫狗同样也有着预感能力,至于为何它们比同类更为敏感,这其间的原因却不得而知,但《闻风拾水录》风水格局篇关于堪舆家畜的文字中曾特意提到“狗阳猫阴,玄色为灵”。从风水五行气脉的角度去看,它们“性喜阴,纳气入脉,复化阴阳,伴人左右,化煞解灾”。因此经常出现在阴霾煞气较重的地方,引去这些对人们不利的气息,一来为自己所用,二来也保护人们。毕竟自古猫狗便是人类的朋友,对饲养自己的主人好些,难道有错吗?不过,数量的叠加往往会成为恐怖的根源,正如一只小猫可称作可爱,一千只小猫便是恐怖了。从莫炎的描述来看,那些小区间游走的猫狗数量已大大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范围,家养数少,流浪数多,这正是它们从各处聚集而来的证明。那里的阴霾煞气可以和千年恶冢相提并论了。“从照片上看也只是阳宅阴局的布设,应该是病痛阴气较重。”我有些不解道,“怎么会弄出这么严重的后果来?”“那里的楼房可能不对。”莫炎看了看S道。“我倒没有太注意,不过井字型的楼宇建筑的确少见。”S看着图片道,“要拍那个造型难度比较大,所以这里没有显示出来。”“看来是下了不少的功夫。”耿婆翻了下桌上的一叠纸张,那是她一天关在房里的杰作,“估计咱们是找到门道了。”……大厦中,一间雅致的屋内。“他们应该到了。”莫曹沏满茶,悠然地品了一口,“李守信炒地皮设风水,很容易会成为目标。”“他们是昨天晚间到的,今天一早便分成两组四处活动。”站在沙发旁的韩笑恭敬道,“王亦凡和他妻子去了李守信的物业,林岳、公孙潇和师叔去了井字楼,老太太留守。”“呵呵,不错,越来越敏锐了。”莫曹满意地一笑,又沏了杯茶抬手递给韩笑,“你觉得他久久精品国产99范冰冰免费

                          资料,这条气势磅礴的中轴线,应该是全世界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唯一的一条。晋宏逵:7.5公里长的一条中轴线,整个紫禁城又坐落在中轴线上的黄金段落,在这个黄金段落中突出的也是这条中轴线。在一个城市当中,有这么高度的统一,同时又把都城的建设和自己的统治核心非常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王鲁湘:圈中套圈,再套圈,循环往复。晋宏逵:紫禁城外面有一圈皇城,皇城里边全都是为紫禁城服务的衙属机构,以及太监们办公生活的区域,外人是进不来的。王鲁湘:我们现在说的皇城根,就是当时皇城的城墙。晋宏逵:南侧集中安排的是六部衙门,五军都督府,还有一些总管,相当于外交部门。皇城的左右两侧,左祖右社,这样皇帝进行祭祀活动的时候非常方便,而且联系非常紧密。里边的这些坛庙,都是统一的布局,南边是天,北边是地,东边是日,西边是月。所以我想故宫的第一个价值,应该是和北京布局的统一。王鲁湘:北京市的整个平面布局,就是当时中国人宇宙观的平面化表现。太和殿内景晋宏逵:紫禁城的命名也说明了这个问题。天上的星空分为三垣: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紫微垣是帝王的所居,而紫禁城就是紫微垣在地上的投影。紫禁城内部,采取中国传统的院落式布局,而且布局得十分巧妙,很有秩序。不管咱们说它有千间房也好,一万间房也好,八千房也好,这些房总要按一定的秩序排列起来,换句话说,你找门牌总要有门牌号吧。它是怎么安排的呢?它的前朝部分特别疏朗,你看前三殿建筑,是整个北京市最雄伟的建筑,甚至于是中国古代建筑当中最大的建筑,明代的太和殿比现在的还要大,至少用材料用的很多。王鲁湘:明代的叫皇极殿。晋宏逵:明代皇极殿是九间啊,现在的太和殿是11间,因为找不到那么大的木头了,所以整个体积缩小了。王鲁湘:在明清两朝的500多年里,紫禁城的屋脊是不是北京最高的屋脊?晋宏逵:紫禁城不是。紫禁城的太和殿是最高大的,但它不是最高的。王鲁湘:那些城门楼子会高过它吗?晋宏逵:城门楼子没有高过它。景山五亭建成后是最高的,白塔寺的塔也可能比它高,但它应该是最高大的了。它的北边就是东西六宫,皇帝自己家庭的所在地。那些房子千门万户,却是按一定顺序排列的,有人用众星捧月来比喻后庭与前朝的关系。再具体地从建筑空间艺术角度来看,当时由前门进城,前门之后是大明门,大明门之后是天安门,大明门天安门之间有千步廊,是很低矮很平缓的,但是拉的距离很长。到天安门前头,这个千步廊变成了丁字形,道路突然横宽了,凸显出天安门的高大,然后再到端门,又过了一个关才看见午门,午门又恰恰是一个凸字形的布局,人走在里面肯定感觉渺小,更凸现天子宫殿的伟大。王鲁湘:几年前我来故宫的时候,沿着这条中轴线走了一遍,体验当年外官进京见皇帝的那种心理感觉。我感觉故宫就是一个平面压缩的金字塔,从永定门进来以后就到了金字塔底下,然后一直往里头走,每过一道门等于上一个大的台阶。等到了太和殿的时候,实际上是到金字塔的顶端了,人走了这么远的路,腿也开始累了,膝盖也开始软了,到了太和殿门前的时候,感到不跪也得跪下了。晋宏逵:但是在整个明清,能够有幸看到太和殿的没几个人。一般的官员是没有资格进到太和门的,只有相当级别的人才能进,进也只能进到太和殿的丹墀上,进屋不太可能。由此而看,故宫具有很高明的空间布局艺术。另外,从规划布局上看,故宫的设计有条不紊,它要表现封建的社会秩序,等级制度和皇权至上,所以萧何那会儿就讲了很著名的一句话。王鲁湘:刘邦很生气地问他,你怎么这么浪费啊,建这么大的宫殿干什么?晋宏逵:人家萧何就说了:“非令壮丽无以重威,且无令后世有以加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最高最大,后代人都没法超过。这个思想一直延续下来了,成为宫殿建筑的一个主调。王鲁湘:而且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这条中轴线一直到清朝都没有什么树木,特别是太和殿前面这么大一个广场,一棵树木也没有。这也是要表现一种皇权至上的概念,因为一旦有了树木,就有了一种很自由的感觉,那种很威严、很秩序的感觉就没有了。晋宏逵:前朝的部分都是很规整的线条,很直的。王鲁湘:到了后寝,到他自己家里头的时候,花木复苏,御花园各种庭院里面各种各样的树木就有了,这体现的是一个亲切的人的尺度。晋宏逵:另外,他调动很多建筑艺术的手法突出皇权的主题。比如说屋顶都是黄的,屋身全是红的,台阶全是灰的或者白的,高度统一。高度统一就意味着单调啊,所以他在屋顶和屋身之间加了彩花,而且是以青绿色为主。你再去看紫禁城的很多细部,手法是多种多样的。同样是琉璃瓦,有黄色有绿色,而琉璃瓦屋脊上的兽,它的数目要表现等级制度,表现级别,最高级的建筑数目最多,最低级的建筑数目最少,它那些影壁、琉璃门上面的花纹又都非常活泼。故宫绿色琉璃瓦残片故宫黄色琉璃瓦残片王鲁湘:而且为了突出紫禁城这一片,北京城其他地方都不能用黄色琉璃瓦。所以当时要是从上空俯瞰的话,整个北京城就是一个灰调子,在灰调子的核心部分是一个金光灿烂的紫禁城。晋宏逵:你这个描述非常准确。整个北京城是在封建制度下的高度统一。高度统一作为封建制度应该被否定,但在建筑艺术上应该被肯定。王鲁湘: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艺术。在古代,黄是只有皇帝才可以用的最明亮的色彩。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故宫的墙面是朱红,屋面是金黄,两个都是暖色调。有一天我突然想起这个和五行有关,墙面的红色是火,屋面的黄色是土,火生土。晋宏逵:这个我倒没考虑过,我只能说这个现象,大概从金代就形成了。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喜好,秦始皇喜好的是黑,唐代的墙大概是青白色的,到金代以后,就是红墙,白台阶,黄瓦,至于根据什么确定的,这我还真没有研究过。王鲁湘:周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以后,在皇城的建筑上还是遵循着阴阳五行的法则。晋宏逵:金朝中都的建设是学习了宋代汴梁城的设计,宋代也有他的来源。总之,我虽然没有研究过这个事,但我觉得,皇家建筑肯定有它的传承,也肯定有它的讲究。王鲁湘:这里面都包含着几个核心的文化价值理念。首先就是中,中国从三皇五帝时期就已经有了中的概念,这也就等于有了关于核心的概念,紫禁城中轴线加上这样一个长方形的框就是一个中字,天下之中在这个地方。然后是三大殿从天上看像一个土字,土居天下之中73,这又是一个中的概念。今天我们看沙盘的时候又突然发现,前朝与后寝正好是“负阴抱阳”,阴阳交泰74了,所以乾清宫和坤宁宫中间过渡性的一个宫,就叫交泰殿。很多年以前,我仔细数过紫禁城城墙上的几个主要建筑的屋脊,我非常惊讶地发现是360个。晋宏逵:这个我还没数过。王鲁湘:360是个天数,一周天75。四个角楼,每个角楼是28个,象征天上的28宿。我觉得,里头的每一个数字,每一个平面的形状,都有中国文化的意蕴在中间。晋宏逵:现在问题就是,文献当中对这些东西很少有记载,所以只能作为推测。如果我们的推测和事实相符的话,这种推测也能自成一说了。王鲁湘:反正从中国文化中间能找到一个说法。作为天子的居所,紫禁城除了表现森严神圣的皇权和等级,自然也是皇帝一家的宅院。所以,与前朝的威严刚毅相对,内庭的一切布置和设计,都是为这个大家族的衣食住行服务的。晋宏逵:他调动这么多技术,有突出的主题,有突出的轴线,有严谨的规划,还有这么优美的室内和室外建筑设计,最后是为了什么呢?就是为了圆满地实现这个建筑的各种功能。皇帝的礼仪活动场所是三大殿;他日常办公的地方有乾清宫,后面有养心殿;后妃住的地方有东西六宫;太后们住的地方有西边的慈宁宫;皇子们住的地方有南三所和东西五所;太子受教育的地方有文华殿。这么庞大的一个家族,这些人的心理,这些人的宗教活动、精神寄托怎么解决呢?所以宫内又有很多的道教宫观,也有一些佛教的寺院。王鲁湘:包括喇嘛教的。坤宁宫内景晋宏逵:故宫博物院里头现在还有48处宗教活动场所。很珍贵的地方在于,它们从来没有被扰动过,一些佛像上还拴着当时地方进贡来的一些条幅,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人进贡,给谁谁谁的,贡的是什么佛,这太珍贵了。王鲁湘:清朝皇室又是满族,他们原始萨满教的东西也都有,比如在坤宁宫里头。晋宏逵:萨满教都在坤宁宫,佛教和道教有延续明代的,也有他们自己新建的。王鲁湘:明清两代中国第一家庭的世俗生活、政治生活、宗教生活,包括文艺生活,都可以在这个紫禁城里头解决了。晋宏逵:统统得到满足。故宫里还有皇家出版社,也就是修书处。纪晓岚这些著名的文人都在里面上过班、编过书,这也是紫禁城一个很大的成就。王鲁湘:所以从这一点上看的话,紫禁城绝不能单独理解成中国的最高行政中枢,它同时也是中国第一家庭各种各样生活的所在,还有很多重大的历史事件,重大的文化工程,也是在这个里头完成的。晋宏逵:对。我们现在扯的这个话题,实际上已经涉及了紫禁城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去考虑它,怎么认识它的问题。四、故宫的价值1924年,末代皇帝溥仪被逐出紫禁城,第二年,故宫博物院宣告成立。今天,人们来到这里,透过这些气势恢宏的建筑,看到的不仅是中国最后两个封建王朝的心脏,也包括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故宫代表中国进入了首批《世界遗产名录》,它的文化价值无可辩驳地得到了举世公认。晋宏逵:故宫是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遗产的意义就在于它具有突出性、普遍性和世界性。也就是说,世界如果缺了它,文化就是不圆满的。紫禁城的文化价值是世界性的,那它到底包括哪些东西呢?一个是从实物角度看,它有宫殿建筑。它的宫殿建筑不单单是咱们说的600年历史,而是两千年,为什么?因为自秦始皇统一以来,历代王朝就在不断地进行皇宫建设,但留存到今天且唯一完整的皇宫建筑,就是故宫,所以它自身有600年历史,但延续了2000年的传统,它每一个地方都是传统的。王鲁湘:您说的这个两千年,从秦始皇开始,可能还说短了。比如说景山,我过去一直不知道故宫后面这个山为什么叫景山,因为景山也可以理解为影山,影山可以作为屏风这种东西来理解。但看了偃师的商城遗址我才明白,商城遗址后面那个山就叫景山,可见其来源有多远。晋宏逵:所以它的传统,有一些我们知道,有一些我们不知道;有一些文献有记载,有一些文献没有记载,可能是在地下流传的。但是作为一种传统,延续时间应该有几千年了。另一种实物,就是故宫所藏的150万件文物,这些文物从分类来讲是可移动文物,但这些可移动文物和其他可移动文物不一样,它不是到哪都可以摆的。因为它代表了中国皇家长期收藏的最后成果,它的东西看起来是清代的收藏,但是文献上说得很清楚,它照盘接受了明代的东西,明代这些东西是从元来的,元代是直接从南方拉过来的,所以它的东西是皇家收藏的直接延续,150万件文物的意义也就在这个地方。王鲁湘:说到这一点我就想,中国有很多很多的博物馆,但是只有三个地方叫博物院,一个是北京的故宫博物院,一个是台湾的故宫博物院,还有一个是南京的故宫博物院。这三个地方之所以称院,不称馆,是因为院的级别好像比馆高一点,而它们之所以能够有资格称为院,恰恰是因为里头的收藏都是皇家收藏。故宫博物院晋宏逵:这得说说故宫文物的流失过程和辗转过程,它和抗日战争有直接关系。应该说,当时的故宫博物院和政府对于保护这笔中华民族的最珍贵遗产做了不懈的努力,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当然,二战期间各国都在转移自己的文物,怕毁于战火,但故宫的转移延续了很长时间,辗转的路程大概是历史上最长的,这是欧洲各国没法比的。当时转移的故宫文物有13000多箱,还有当时的古物陈列所、颐和园等这些地方的文物6000多箱,加一块将近两万箱文物,都运到四川,分三个地方保存。王鲁湘:四川贵州。晋宏逵:贵州的最后也回到了四川乐山一带保存。过了抗日战争之后,从四川又回到当时的政府所在地南京。当时的国民党政府看到战局不利,就在正在北还的文物中选了一批运到了台湾,这批东西有档案,有图书,也有所谓的古物。当时的分布是这样的:古物馆,档案馆和图书馆。台湾故宫博物院和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收藏,都是以清宫旧藏为核心的。王鲁湘:还有没运走的也回京了。晋宏逵:北京故宫的文物还有建国以来收购的,还有一些考古发现的新东西,还有一批是大家不太重视的,是什么呢?因为当时关于文物价值的概念局限在清宫旧藏和艺术品上,但我们现在是从文化遗产的角度来认识这些东西的。王鲁湘:那么凡是清宫使用的现在也是文物了。晋宏逵:对啊。很多帝后不是书画家,他们画的东西艺术性很差,但是它反应了帝后的心路历程,那也是文物啊。这批东西,台湾应该是没有的,都留在北京了。把这些东西算在一起,再加上武英殿的那些书版,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文物共有150万件。南京博物院呢,它的藏品不是以故宫文物为核心的。王鲁湘:它藏有一部分故宫南迁留下的东西。晋宏逵:那不是它的主要藏品,另外,现在有十几家博物馆都叫博物院了。王鲁湘:从收藏主体来说,台北故宫博物院和我们故宫这一边是切不断关系的。晋宏逵:从藏品角度看,它们是一个整体;从哲学角度看,它们是一个系统;从文化内容看,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王鲁湘:我觉得这应该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事情。刚才说到故宫的价值,说到它是几千年中国文化的延续,我们甚至还可以说,如果没有故宫,整个东方文明,不管是物质文明,还是精神文明,一个重要的载体就没有了。晋宏逵:我觉得应该这么说。它在文化上到底有哪些价值?它代表了一种被中断的文明形式,它比较完整、生动地表达了这个制度。我们在里边可以看到很多东西,这是在书本上看不到的;可以体会很多东西,这也是在文献记载上找不到的。王鲁湘:正因为如此,故宫的一举一动都会牵动全体中国人的心。故宫发生的任何事情,马上会成为全世界所有华人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下,故宫的维修,自然也会引起全体中国人的高度关注。五、故宫大修2004年6月4日,紫禁城全面修缮工程正式拉开帷幕,这是自1911年辛亥革命近百年来,紫禁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缮工程。总投资20亿元,历时19年的故宫大修,将被分为三个阶段:从2002年10月武英殿试点工程开始,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整个故宫中轴线上的建筑将以全新的面貌展现在世人面前,并对公众开放。到2020年紫禁城建城600

                          ?”“进行仪式的时候,他们会逼我们看电影,让我们看见征兆。我在电影里看过恶魔。他有红眼睛,有角,有很多胡子和尖尖的下巴。假如迈尔斯和我都融合了,我们会让卡伦变得非常邪恶。”“可是迈尔斯不再觉得自己邪恶了,”我说。卡尔似乎有点挫折,好一会儿没说话。“我一直想灌输大家死亡的念头。”所以才去天文馆?我想。“我原本想带刀子,我原本想……我好想掐住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卡尔显然已乱了方寸,他是如此努力想完成他的职责。“你怕我吗?”“我怕你正在做的事。我没办法抢走桑迪的记忆,还有克莱尔和朱莉的,因为她们已经被融合了。她们跟卡伦融合的时候,我也没办法阻止她们跟卡伦分享记忆。我没办法做好我的工作!”“迈尔斯改变他对分享记忆的想法了。他已经明白,保护卡伦、不让卡伦知道往事的那段日子已经结束了。你也可以改变你的想法呀,我可以帮你。”“我不知道。我不喜欢这样……我要再想一想。”“卡尔,我需要你的支持。你对大家很重要,你一直是他们最终的依靠。没有你,我们不可能完成任务。”我知道我太夸张了。“真的吗?”“真的。迈尔斯想在今天融合。假如我们在今天做这件事,你能接受吗?”“这样啊,好吧。我不会插手。”“谢谢。”我故意等了好一会儿才说,“那么,卡尔,现在要请你先回去了。我得跟迈尔斯谈谈。”卡尔退回去。卡伦先是没有表情,片刻后开始动来动去。“我捅了大娄子,嗯?”迈尔斯露出大大的微笑。“卡尔担心恶魔的记忆会跑出来,让他没办法做好自己的工作——把记忆好好包裹起来。”“是啊。假如我没办法应付那些有关撒旦的谈话,那些诵经、奇怪的咒语什么的,卡尔会出来接受它们。”“对,不过我会继续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在你融入卡伦之前,我该怎么介绍你,告诉她哪些故事?”“哦。我8岁,出生时6岁。我只长到8岁。卡伦被欺负的时候,她们需要一个男生出来挡。”迈尔斯正经起来。他倾身向前,耳语似地说话,仿佛只想让我们两个听见。然后他又开朗起来,“她也需要人帮她抵抗坏人。我是唯一敢还手的,虽然也因此讨了不少打,不过还是可以发泄掉一些怒气和痛苦啦。卡伦想当男孩,因为男孩不会被欺负。如果卡伦伤得很重,我会在外面至少待上一个月。”迈尔斯往前坐一点,“有一次——那时卡伦还小——西娅代替她超过一年了。我出来的时候,父亲都会说我脾气暴躁。”迈尔斯坐回去,没再说话,东张西望看着屋里的陈设。“你对融合有什么想法?”“噢,我很期待!我喜欢跟凯瑟琳还有安在一起,因为跟她们在一起,所以我知道那种感觉。”我向迈尔斯道别,并且告诉他我会想念他。我一定会的。进入催眠后,卡伦让我进入她的小窝,锁上门。她说,现在这道门的锁变多了。昨天她被塞入卡尔的寻死念头,所以她想用锁阻挡他的想法。我问卡伦是否准备好接受迈尔斯,她说准备好了,然后邀请他进来。我向卡伦介绍迈尔斯,告诉她他的故事。“你看见他了吗?”我问。“看见了,”卡伦说,“他笑得很贼。”这就是迈尔斯,我心想。“他说他会帮我应付母亲,也不会伤害任何人。他想跟你说话,贝尔医生。”“好的。”“离开之前,我想跟你握手。”迈尔斯毫不畏惧,渴望取悦他人的特质令我想起我儿子。“祝你好运,迈尔斯。”我站起来,靠向卡伦,与她/他真切、温暖地握手。“现在可以进去了吗?我要坐在她腿上吗?这样就好了吗?怎么做?”“怎么做都行,”我说。“他坐在我腿上,”卡伦说。“他对我吐舌头,笑得很开心。”卡伦突然变得痛苦。“噢!好怪!真的好怪!好像我身上的所有细胞都炸开了!我感受到很大的压力……不太舒服。”“加油,你会没事的。”我试着用乐观的语气喊话。“他已经完全进来了……我可以看见他的部分世界……跟真实世界不太一样。”“你的意思是?”“好冷……灰灰的房间……蜡烛……”“迈尔斯可以给你力量,”我说,“但也会带来一些沉重的痛苦回忆。”“我感觉到他的力量了。他有主张,没有人可以任意摆布、欺负我们。我觉得自己以前很软弱……”她似乎正在倾听内心的声音。“我仍然可以听见他,他的声音,但他确实在我体内。他说我们可以慢慢来,所以我不害怕。我想不会有事的。噢,我的头好痛。”她伸手扶着头,太阳穴的位置。“很吵吗?”“对……我想我应该可以跟上迈尔斯传送回忆的速度。”她的语气依旧徐缓且遥远,“……除非安全回到家,否则不会有记忆进来……他在里面,但很疏离,很有自觉……等我们回到家,他才完全跟我融合。”“你一定会从迈尔斯身上获得许多力量。”我领她脱离催眠,再次叮嘱她记住今天的经历。她离开办公室,步伐仍有些不稳。我希望迈尔斯能看着她安全到家。※※※※与迈尔斯融合后数日,卡伦仍陷于沮丧之中;她甚至无法写下所有记忆与细节。迈尔斯相信的现实太过扭曲,与真实相去甚远。迈尔斯着迷于各种关于撒旦的论述,但这些想法总是与谎言、偷窃缠绕在一起。“大家都说我很贱,”卡伦说。“我可以看见你身上有一点点迈尔斯特有的脾性。”“我说话越来越不留情面了——我根本还来不及想就脱口而出。”卡伦解释给我听。她说,这么多年来,常常有些亲友会突然不再与她联络。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她终于知道迈尔斯跟他们说了什么。她记得这些小插曲。迈尔斯会对他们出言不逊,卡尔接着夺走与这些人有关的记忆。迈尔斯一直很想对母亲这么做。“我想目前还算顺利。”卡伦进入催眠后,卡尔现身。“有些记忆我没让卡伦知道,我不想让她写信告诉你。”“你不想让我知道什么?”“迈尔斯不是同性恋!”卡尔脱口而出。“你说什么?!”卡伦和她的内在伙伴永远都有惊奇。“迈尔斯想跟女人做,但他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卡伦跟女人上床,你知道,像同性恋那样。”“我想我能了解。迈尔斯是男生,想跟女人发生‘男女’关系,不过看起来却像是两个女人发生同性爱。”“对,不过他没成功。”卡尔陷入沉默。然后他再度爆料:“他希望你伤害他。”“为什么?”我又吃一惊。“这样他才能感觉到爱。”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让卡尔继续说。一个负责保守秘密的人确实有倾吐的需要。“现在她的手好多了。迈尔斯断了四根手指头。如果迈尔斯用手护住自己,他们就用榔头敲他的手;然后他们会把他的手脚绑起来……”卡尔似乎在想象当时的情景,突然安静下来。“卡伦与迈尔斯融合的进展如何?”我问。“昨天结束了。他消失了。”我试着乐观以对,告诉他迈尔斯以前就是卡伦的一部分,以后也是,他永远都会跟大家在一起。卡尔觉得很孤单。我与安短暂对谈。她说她对自己的过去有很深的罪恶感,但她并未解释清楚。我问她是否考虑跟卡伦融合,她说她会想一想。霍尔顿说现在一切进展顺利,并未对他造成任何不便。我问他,安适不适合成为下一个融合的对象?他表示赞同。1996年9月28日与迈尔斯融合与迈尔斯融合的前一晚,我内心有许多疑虑。我知道迈尔斯是为了应付大部分最严重的虐待才被创造出来的,但我不知道我是否准备好面对这些记忆。我的内在只有一个人反对这次融合。他——卡尔——给我惹了一整天的麻烦。那晚我准备睡觉时,卡尔仍试图说服大家阻止这次融合。我不知道我们睡了多久,但醒来以后,我觉得自己糟透了。开车去找你的路上,我再次遗失了时间,最后发现自己把车停在天文馆旁,面向湖水,有一股想跳下去的冲动。那感觉强烈到令我全身麻木,愿意服从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强烈欲望。卡伦继续描述来到我办公室的过程,以及之后与迈尔斯融合的细节。她花了好些篇幅讨论承接自迈尔斯的记忆……融合后,我感受到迈尔斯的力量,也重新获得一些不错的回忆。催眠结束,回到你的办公室以后,我的手腕、手和脚踝突然痛了起来。接下来那几天,我的两只手总是握紧拳头,我一直有股冲动,想叫大家滚开。那天,当我终于回到家,融合的威力就像一吨砖头瞬间砸在我身上。随着迈尔斯的记忆逐渐转移,我开始怀疑自己怎么可能有过这些经历。我好生气,好想揍人。我的心还承受得住吗?关于迈尔斯对性的看法,还有感觉,我觉得我永远没办法说清楚,但我还是尽可能解释给你听,那就开始吧。我17岁那年(1977年),我搬去跟一个叫珍妮的女人同居。她34岁。珍妮是女同性恋者,当时我并不知情。但迈尔斯很喜欢女人,他常常跟珍妮耗在一起,让她以为我也是女同性恋者。珍妮曾表示想开始交往,我拒绝她,迈尔斯却继续误导她,结果这让我和珍妮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难道我真的是女同性恋者吗?现在回想起来,我终于了解自己为何这么气她。迈尔斯曾勾引她、调戏她。迈尔斯融入我之后,我发现我能用他的观点看待女性。我的性倾向真是乱七八糟!我把最糟的记忆留待最后陈述,因为我害怕写下来。我想我必须先警告你,因为这些记忆实在太令我愤怒了。还有,虽然我很想全部告诉你,但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你,然后把这些事告诉神父或牧师。所以,我会把部分记忆写下来,但不会写得太详细。真希望我可以不用写这些东西。我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人会做出这种事。信仰撒旦有几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是引诱我上钩,因为我很好奇、也着迷于他们告诉我的故事。我想知道更多,至少迈尔斯是这么想的。于是他们带我进入下一个阶段:膜拜撒旦,让他控制我的灵魂。然后是第三个阶段:为了保守一切秘密,撒旦创造了我。他们说,完成这些步骤之后,我将拥有强大的力量。假如我们不服从领导,他们说,我们会被杀掉。我还记得他们穿着沾了血的白袍。好多好多血。我不知道那是谁的血,但我确实记得他们会杀动物献祭。我受到鼓励,持续与自我分离,如此一来,他们的秘密也得以保全。我感到困惑,所以我很感谢别人出来替我承受这一切。参与仪式的人都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穿白袍,戴面具。我们被嘱咐不得向人提起这些仪式,假如我们说出去,他们会杀了我们。你知道最令我困扰的是什么吗?邪恶。我们是为了感受邪恶才被创造出来的,而现在我们仍深受邪恶之苦。我想,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忘记曾经发生过的一切。没有一个孩子应该承受这样的疼痛和痛苦。欺凌我们的人非常懂得掩盖事实。我想我大概没办法很快从这些记忆中恢复过来。我担心你,贝尔医生。我不希望你因为我们的事而累坏了。卡伦·奥弗希尔第三部人格融合第19章安与西德尼1996年10月10日。卡伦看起来疲惫不堪。她说她在路上遗失了时间,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处停车场,她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她说,今天已经没有新的记忆(迈尔斯的)进来,所以她应该已经接收完毕了。最糟的记忆,卡伦说,是仪式那部分。她的身体受到太多折磨与伤害。迈尔斯承受痛苦的方式导致他最后想从内在撕裂自己,因为他感觉自己就是魔鬼。他也要我伤害卡伦的身体。她说,他们花了好多年才相信我不会伤害她。迈尔斯的记忆不太有秩序。没有时间架构,没有时间顺序。她最憎恨的记忆是:他们逼她说她想受伤害,所以他们伤害她,或者是他们让她以为唯有受到伤害,她才能得到救赎,于是纵容他们伤害她。卡伦描述迈尔斯的某一段记忆给我听,那次神父也参与了虐待。他先是在她身上洒圣水,看看她是否被灼伤,判定她是否与魔鬼同道。她记得她确实看见红色记号,她想,说不定那真的是圣水,那些红色记号也许真的是她身上跑出来的。我听她叙述与迈尔斯融合的过程,心里却惦记着她信上写的。我必须告诉她,我想不想知道迈尔斯受虐的细节。我反复思索。我承认我很好奇,像普通人喜欢围观他人当众受鞭刑的那种病态迷恋;有时我相信——或者该说担心——我走上精神治疗的道路源自我对奇异、不寻常事件的迷恋或陶醉。但是我必须小心谨慎。我不能以好玩的心情探问这些细节。我甚至无法确定,卡伦与我分享这些恶心、令她痛苦得想吐的回忆究竟对谁有好处。因此,除非我在她身上看见“被治疗”的需要,否则我决定不过问这些细节。我告诉她,她无须担心我被她的记忆伤害,若她想要、需要告诉我,尽管说出来,但我想我没有必要请她特别陈述任何细节。这个部分先这样处理吧。然后,我催眠她;安上前说话。“听说你下一个要融合我。”安直挺挺坐着。端庄迷人、极有教养的谈吐令我一听就认出是她。“我很有兴趣,但首先我得多了解一点。”“没问题。我能为你做什么?”“卡伦需要矫正邪恶的宗教思想。”安生气的方式也很独特,“天主爱我们每一个人,但他们却替我们毁掉了天主的爱。”“你是指他们在仪式中告诉你的那些?”“对。”“你们之中,只有几个人有这种思想,”我说,“也许你能为这些错误信仰带来良好平衡。”“我不知道。我觉得我们不配受到天主的关爱。”安几乎直视我的双眼,“你知道吗?他们在进行邪恶仪式时,竟然还播放圣乐!这是很强烈的提示。只要一听见圣乐,就会想起那些仪式。”“卡伦的宗教观想必受到严重伤害。”我肯定她的说法。※※※※迈尔斯的融合经历数周折腾,终于尘埃落定。我本身也为离婚忙得焦头烂额,但我尽可能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卡伦的治疗,卡伦也不曾问我这方面的事。我继续讨论与安融合的安排,也获得她的同意;不过,在我们进行之前,西德尼出现了。他认为自己也适合进行融合,而且期待那一天的到来。他还说,虽然有时卡伦不在反倒比较好做事,但他总是独自一人孤单难过。以前有迈尔斯陪他,还有克莱尔,但现在不再有人跟他一起玩了。里头变得好安静。他问我,“融合会痛吗?”我说那感觉像拥抱。他希望能旁观安的融合过程。“西德尼可以来看,没关系啊。”安拘谨地坐着。她与我四目相对,口齿冷静清晰。“我想这应该可以帮助他,也能帮助其他人克服恐惧,”我说。“我也希望如此。初次跟你讨论融合之后,我一直反复思考我和卡伦的事。我不曾受过虐待,因此我很难相信这些事曾经发生在其他人身上。看了迈尔斯的记忆之后,我很伤心,因为我终于明白一切都是真的。”“我该怎么向卡伦介绍你?”“让我想想……我16岁,出生时11岁。我是为了天天上教堂,还有礼拜天的告解而诞生的。我替神父工作,但是当神父伤害我们的时候,我会走开。我被赋予当个完美女孩的任务。我负责确认詹姆斯和莎拉顺利受洗,举行领受圣餐仪式。我尝试给他们正确的宗教观,并且让他们在乐观、正面的价值中成长。若卡伦受丈夫虐待,事后我得试着安抚孩子们的情绪。我设法教导他们对与错,明辨是非。”安陷入沉默,平静下来。我向她解释融合步骤,问她是否准备好了。她说,是的,准备好了。我请她暂时离开,然后带卡伦进入安全小窝。我加入她,请她让安和西德尼一块儿进来。西德尼在一旁看着。“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我对卡伦说。“安和西德尼在房间里,”卡伦描绘脑中的情景。“西德尼是个金发小男孩,他笑的方式活像个淘气捣蛋鬼。安很朴素,短发,看起来非常平静,我在她身上感受不到任何害怕或不安……”我抓住卡伦停顿的机会,向她介绍安,建议她们俩准备妥当之后,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融合。“她拥抱我,拨开我脸颊上的头发。她说一切都会没事的。她说如果我也拥抱她,她就会融入我了——这样比较快、也比较好。我有点紧张。”卡伦停下来,倾听着。“安在跟西德尼说话。她说融合很棒、很刺激。”卡伦再次沉默。接着换安开口。“贝尔医生,我要谢谢你。能跟你一起合作,我感到十分荣幸。我希望你不会生我的气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人群中百分之十是真正做事的人,剩下的随波逐流,看上去好像是在工作,说不定他们还真的相信自己是在做事,到底是什么造成这两种人之间的差别的?可怜的查理来上班,就等着人家告诉他该做什么。当然了,我得琢磨把他放在哪儿。我没准备把摄影师们赶出去,他们需要那块地方。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让出我们的房间,反正那办公室也从来算不上是最好的。不,就用开董事会的那间,有着发号施令的权威感,地毯、窗帘、软垫什么的相当齐全,和别的办公室不在一起。我和查理搬进这间办公室,把两个姑娘留在我和乔伊丝的老办公室里。现在我坐在查理对面,就像以前我坐在乔伊丝对面一样。我们处得挺好。查理以前负责一本商业杂志,杂志做得干净、明晰、美观。(不过真正负责的是谁呢?)他坐在那儿,把那张大办公桌铺满了文件,而我则向他讲述杂志的历史,做过的改变,“在我看来”它现在应该是什么样的——哎呀,我可不是说如今我的想法有多重要,我都是要退下来的人了嘛。啊,简娜,你的意见我们当然一定要考虑的啦……他从来不主动提出点什么……唉,这要紧吗?有的时候,消极被动也是一大美德呢。能够让事情自然而然地发生:嗯,是的,一个人必须知道如何做到这点。但也要能在正确的时刻控制局面,发动机器,利用惯性,促使事情发生。等待,倾听,然后接手,掌控,乔伊丝做这个很拿手。我以前想过,也许查理也是这样的人。但是不,现在我相当肯定,他不是的。他不做事——唉,一直是这样的,真正做事的实在没几个人。看人消极怠工,这很有意思。来了一封信,他把它递给我,我和他一起读。他说,这样这样如何?我说,你不觉得如果我们……?他说,啊,大概吧……我去打各种电话,然后叫来了我的秘书,我口授信件的时候,查理忙着翻报告。他每天中午都有工作餐,和这个那个人一起。他很迟才回到办公室,那个时候一切都已经运转起来了。他无所事事地坐着,我们说话,然后他口授一两封信,这一天就结束。他什么事都没做。他甚至对我这样说过:一个好组织者知道如何下放权力。说这话时他微笑着,那笑容里居然没有丝毫的不安。哎,说得有理:我们的各部门,靠自己的惯性就能长期良好地发展,不需要别人插手。与此同时,社里还有菲丽丝,还有吉尔呢,她们已经明白过来了。查理把责任下放给她们了——他是这么认为的。菲丽丝进来听指示、提建议的时候,我观察着她。她不让自己和我有眼神交流,根本看不出来我们是一伙的。哦,满分,菲丽丝!她坐在那里,能干,安静,自然是穿着她那让人心安的柔软的丝绸衣服,说,“查理,我在想,如果我们……你怎么看?”“啊,我也有此意呢。”半个小时后,他会这样回答。而当我去她们办公室聊天的时候,我们说得好像其实是查理提出了这个那个想法,掌控大局的查理。美好的秋天继续着,一天又一天,今天下午我好好地打扫了公寓(吉尔的房间的确是收拾得很不错),而且真的有机会把我的衣服、双手、指甲等打理得合乎标准。我正看着天呢,忽然抬脚冲下楼去,钻进车里,去莫迪家。“莫迪,”我说,“和我去公园。”她举棋不定,我看出来了,于是我说:“来吧,莫迪,来吧。就答应我一次吧。”她笑了,是通情达理、活泼愉快的笑,看到这种笑我总是松一大口气。然后她说:“但是我已经切好了三明治,杯子也摆好了……”我冲进房里,拿上她的外套、帽子、手袋,她任我安排。十分钟以后,摄政公园。我开车绕着内圈转了一圈又一圈,看着湛蓝湛蓝的天空下黄金的、青铜的和碧绿的事物。莫迪别着脸,用手遮着。我想,她在哭,是的,但是不,我不去注意。于是我坚决不看她。“你能稍微走走吗?”我问。很幸运,从公园门口到咖啡馆距离只有二十码。多么漫长的二十码,我能看出来,自打去年夏天我们来这里以来,她的身体状况变坏得很厉害。第一次听那个卑鄙小人漂亮靴子赫米奥娜用这个字的时候,我很讨厌它。如今薇拉用它时,我还是讨厌,但现在我自己也用它了。莫迪的身体在迅速地变坏……就像生鲜食物。终于,我们走到了桌子那儿。玫瑰还没谢,一团团的色彩、芳香,立在花坛里,吃得饱饱的小麻雀到处蹦蹦跳跳。我安置好莫迪,端来蛋糕和咖啡。莫迪吃啊吃啊,慢条斯理,有条不紊,充分享受,吃完一块,她歇一下再拿下一块,这个间隙她就坐在那里,朝着小麻雀们微笑。小可爱,小可爱……想到她那黄黄的小肚子,我简直不能相信她怎么这么能吃。而莫迪说,是啊,他们说,溃疡得喂……不是抱歉的口吻,而是纳闷的,因为她也很惊讶,自己怎么吃了还要吃,有的时候风卷残云般扫掉他们送来的饭以后,还要切几块面包片涂黄油吃,或者吃掉一整袋饼干。然后我开车,带着她沿着公园的内圆环绕了一圈又一圈。她遮着脸,盯着满是黄叶的树,看着它们投下的阴影。莫迪。她似乎在好转:如果对一个罹患癌症的女人还能用这样的说法的话。她那可怕的脾气不怎么发了,大部分时候很友好,甚至十分欢快。而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觉得我让她失望了,这真矛盾。就在带她去公园的那天,晚上我醒来,背又拧成了一团。远没有上次那么糟糕,第二天就好了。但是我知道我得做什么。我给薇拉打了电话,好好地谈了一次,然后我去莫迪那儿,坐下来,说:“听着,莫迪,我有事要说,拜托听我说完,不要发火。”我本来早已决定不用“发火”这个词了的:前一天晚上,我花了好几个小时对自己说,她是个聪明人,她是通情达理的人,我一解释她就……哦,真扯淡——她几乎是立刻就转过头去,和以前一样,狠狠地瞪着炉火,浑身发抖,凄凄惨惨。我对她说,她得要一个家务女工,哪怕是一周只来两次,帮她买东西;她还得要一个护理员,帮她洗澡。不然我就得躺倒再也起不了床,她永远见不到我了。她一言不发。我说完以后,她说:“我没有别的选择,是不?”后来她特地说明,她只怪薇拉·罗杰斯,那个大坏蛋。我那个时候意识到,我不能指望她讲道理了。来的家务女工是个可爱的爱尔兰姑娘,来之前已得知福勒太太不好相处,于是耐心地站在门口,一直敲门敲到莫迪放她进去为止,莫迪磨着牙,怒目相向,小声咒骂。莫莉礼貌地问:“要我给你弄点什么回来?”莫迪说:“我什么都不缺。”“哎呀,”莫莉说,换了个策略,这招对付另一个不好伺候的老太太有效,“我好累啊,我能坐下,抽根烟吗?”她看了看那把可怕的扶手椅,然后坐在了桌边的硬椅上。莫迪没有错过那个反感的表情,尽管它仅仅一闪而过,她打定主意不能喜欢这个姑娘。“你想坐我可没法拦。”她回答。于是莫莉明白,在这家她不能坐,不能叽叽喳喳地聊天。很快,她掐灭了烟,说:“如果你没有什么要我去买的,那我就走了。”听到这话,莫迪一开始保持沉默,然后用一种匆忙、愤怒又无所谓的口气说:“要点饼干……还可以给猫买点东西吃……不想太劳烦你。”以这个为基础,可怜的莫莉好歹买来了些莫迪要的东西:但当她想去厨房看看,好利用一下自己的大脑,看她到底缺些什么时,这时莫迪说:“我可不记得我请了你进来。”于是当莫迪记不得自己要什么东西的时候——而她经常记不得——莫迪只好缺吃少穿。因此当我去看她的时候,我得再出门给她买东西。我觉得荒唐极了;毕竟,这就是几分钟的事。她觉得荒唐极了,她居然得忍受那个家务女工,就因为我的心肠变冷了,不再宽厚、宽容。但是,当然了,最糟糕的事情,是她得让护理员给她洗澡,这些护理员要么是黑人,有的年纪太轻,有的太大;要么是白人,有的下手太重,有的双手太冷——反正不是简娜。她一开始不让护理员进门,但是发现我故意凶巴巴的,不理会她无言的恳求。她只好让她们进门,但是她们找不到沐浴用具,找不到干净衣服,她们先是温柔耐心地询问,然后是恼火专横地逼问,得到的都是嘟嘟哝哝的回答。第一个护理员是黑人,报告说她觉得福勒太太不能容忍黑人护理员;第二个是白人,尝试了两次,放弃了;第三个居然给莫迪洗成了澡,莫迪觉得这经历太耻辱、太痛苦了,于是下一个护理员来的时候,迎接她的是一通大叫大嚷:“滚开,你们我谁也不要,我自己能行。”还有一次,实在是太荒唐了,晚上我到了莫迪那儿,发现莫迪恶臭难闻,显得绝望又羞愧。我们和往常一样,各坐炉火一边,她和我讲了一样的故事,因为她的回忆用完了,还有这么个想法梗在心中:我不肯给她洗澡,我原来是她的朋友,现在不是她的朋友了。“你还是我朋友的时候。”有一次她这样开头,她不是想给我施加压力,而是她的确是这么认为的。很快,我就在想,这是一个得了癌症、活不了多久的老太太,而我居然不肯花自己半个小时的时间,给她洗澡。我给薇拉打了电话,叫她取消护理员,但是留着家务女工,而从那以后,一直是我给莫迪洗澡。不过不是每天都洗,我实在做不到。我害怕那个沉默的敌人,我的背。我到她家的时候,莫迪,有的时候真为自己的腌臜和气味感到痛苦和厌恶,会思忖,她今天心情好不好?我察觉到了这个,就说:“你今天乐意洗个澡吗,莫迪?”她的表情!她可怜的老脸上那如释重负的表情……她多么痛恨自己肮脏,痛恨自己让自己恶心。从某个方面讲,我介入她的生活对她来说是件坏事,因为在此之前,她可以稍稍忘掉这些事,无视自己腌臜的衣服,脏兮兮的手腕,指甲缝里的污泥。于是,每隔三天的样子,我给她洗一次澡。她最近一段时间一次都没拉在身上,尽管有的时候会尿湿衣裤。她得付出多大的警惕和努力才能保证不把自己身上弄脏,这我大致了解:她得频繁地拖着身子去那冰冷的厕所;还要潜心研究,以智胜她的肠子。再说,还有一件事:她不想让简娜——薇拉·罗杰斯派来的探子——知道她拉出来的是什么东西;为此她不惜一切,甚至一整晚不上床,硬坐着,这样就不需要用痰盂。但是有一次她来不及出去,不得不用,而还没来得及倒,我就来了。她没有阻止我倒痰盂,但是她站在那里盯着我的脸,那表情告诉我,她一直害怕这个时刻会到来,而现在它来了。我一开始以为她喝了用真正咖啡豆煮出来的咖啡,然后我记起了关于咖啡色粪便是怎么回事。我第二天的确给薇拉打了电话,她说,哦,我得把医生叫来,我得这么做。别,我说,拜托了,别这样。能不干涉她就不干涉,能熬多久就熬多久吧。于是,现在,真正的好朋友简娜不见了,世上唯一一个(你的另一个自我)可以依靠,总是回答“好”,做你需要的事的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这另一个简娜,处处设限,有的时候肯,有的时候不肯。我带莫迪去看了她姐姐。她挑了一个星期天,觉得那天自己状态足够好,不会丢脸。她好不容易挪进街角的电话亭,给姐姐打了电话,事后告诉我她都安排好了,而且到时候她自己坐公共汽车去,我不需要费事。那是十一月里一个温暖的日子。莫迪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深蓝色的绸子,上面有灰色和粉色的玫瑰。这件衣服是二战刚结束不久,她在汉默史密斯的那个女演员朋友给她的。她在外面罩了件黑外套,戴了一顶黑草帽,草帽上系着黑丝带,还有一小束玫瑰:这帽子是她四十年前为参加一个婚礼买的。我去接她的时候,觉得她完全可以做《窈窕淑女》里莉莎的妈妈:贫穷败落,却又时髦时尚。而她身上还透着一股活泼,甚至是不羁的气质。于是莫迪就这样去拜访她多年未见的亲戚了,呈现给他们的正是他们心中她的形象:偏执古怪,让人巴不得能忘掉的落魄穷亲戚。那是一栋漂亮的小房子,挺老的,有一个花园,新的高层建筑区、大商店、停车场、喧嚣的街道间散落着好几栋这样的房子,这是其中之一。我们开车在周围绕了好几圈,找这个地方,而它就在那儿:几乎是一个村庄,或者说村庄的孑遗。一扇刷了漆的花园门,一条小径,两边是秋日黯淡凋零的玫瑰,路尽头是那一家子,等着接待莫迪小姨和她的新朋友。好奇。他们这一帮人真不怎么样,冷漠、精明、鄙俚——这个词如今不大用了,真不应该让它停止使用的。莫迪的这位姐姐是个女族长式的人物,依旧活力十足,大权在握。她做了午餐,吩咐女儿们、孙女儿们摆好桌子,而要倒垃圾、要撬开卡死的窗户、要接马桶抽水拉绳的时候就指挥儿子们、孙子们去做。家里一共十二个人,都穿着难看的时髦衣服,聊他们的车,他们的割草机,他们的假日。他们都比莫迪和她的姐姐波莉高一个档次,但是,和他们那个寻欢作乐的缺德外祖父比,他们的档次是高了还是低了呢?我坐在那里一边琢磨着我们那有时理不大清楚的阶层划分,一边回答他们关于我是做什么的问题——我绝没有和他们实话实说,反正他们一定会认为我在撒谎,我说我是个秘书。他们还问了关于莫迪的问题。但是我知道他们到底想问什么,他们也问了:“所以,你是莫迪的‘好邻居’?”我坚决不能让他们用这个说法抹杀莫迪真正的好友,我回答:“不,我不是。我是莫迪的朋友。我们认识有一段时间了。”他们不信这话,互相交换了一个会意的眼神。他们问莫迪问题和同她说话时,大着嗓门,直截了当,居高临下,好像她弱智似的,而她坐在他们中间,穿着她最好的衣服,脑袋微微有些颤抖,明显的身体不适,一边顽抗,一边又心虚,努力顶住这些压力,他们弄得她像是又荒唐又愚蠢,实在是可怕的压力。她怯怯地问姐姐:“波莉,你记不记得我以前给保罗做过水果卷?”“是吗,莫迪?你做过?你以前总忙着动些小脑筋,不是吗?”还有:“波莉,那是原来那个船形酱汁盘吗?我记得是家里的。”然后波莉愤怒地狠狠擤了擤鼻子:“你可别觉得现在你能把它拿走,我不会给的。你名下的东西你都拿走了!”“哦,妈妈!”“哦,妈!”“哦,亲爱的!”这是“孩子们”和孙子辈的反应,“孩子们”其实现在自己也上了年纪,孙子辈是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兴致勃勃地互相交换着眼神:这下家庭传统复活啦——莫迪姨婆总是想要顺走奶奶的东西,她总是乞讨索取,现在又开始了。莫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沉默了下去,整餐饭中除了回答“是”和“不”,不再多说什么。我们十四个人围坐一张加了抽板的桌子,把餐厅塞了个满满当当,这餐厅是大家共用的房间。还有一间前厅,像是老式建筑里的“会客小厅”,那间房异乎寻常的干净明亮。用餐时,我们互相传着盘子,老式的蔬菜盘,里面盛着油腻腻的烤土豆、水汪汪的白菜、烂糊糊的防风。桌上有一盘烤得不错的牛肉。我们传递着山葵汁、番茄酱,还有一个银调味瓶,那大小都够一家酒店用——或者够这样的家庭聚会用。我们吃了炖李子,李子是自己花园里摘的,腌在瓶子里。我们还吃了很好的板油布丁,蓬松生脆,抹了果酱。我们一杯一杯地喝牛奶浓茶。中年的聊他们的蔬菜园,谈如何腌渍、冷冻他们种出来的东西。年轻人聊旅游时吃过的比萨和外国食品。听上去,这家还有不少小孩,不过没被带来参加聚会,他们说不然莫迪姨婆一定受不了,这话果然戳到了莫迪的痛处,我看到她眼里有泪,但是我没搞清这话是指什么。这些人只有圣诞节才会见面,他们聚到这里,所有人都来。他们没完没了地互相挖苦打趣,这是一个冷酷、残忍的游戏,重新提起别人的弱点、失败、背信弃义。他们的脸上充满了力量、自信,还有这种随随便便的残忍,容光焕发。女族长镇静地坐在那儿,满面微笑。我很容易就能在她身上看到她父亲的影子,而在莫迪身上我没看到一丝一毫。她有一张宽大的红脸盘,头上是蓬蓬的白色鬈发,可以看得到亮光

                          亲王典兵制度,但他也隐约感觉韩建的动机极其可疑,可是一时间他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应对,于是只得将韩建召进宫,想从中调解一下。可是韩建却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进宫,无奈之下李晔让诸王前往韩建的府邸亲自解释明白,但却被韩建拒之门外。事实上此时的韩建早已经计划好,在拒见诸王的同时,他再次为皇帝李晔送去奏文,在这篇奏文中,韩建终于向皇帝陛下吐露了真实的想法:“诸王忽然来到我的住处,我事先没有思想准备,担心他们发动叛乱,臣经过认真的思考,觉得还是不与诸王见面为好,诸王应该自闭嫌疑,不可轻举妄动。如果陛下具有友爱之心,请依据祖宗旧制,让诸王重新回到十六王宅,为他们选个好老师,教以诗书礼仪,不要让他们典兵干政。另外,也希望陛下能够下令解散那些由乌合之众组成的禁军,以此来光大皇家的威严。”韩建德的奏文显然是在逼宫,但他明白以皇帝李晔的性格,是不会轻易解散禁军、取消亲王典兵制度的。于是在奏文刚刚送上去,还没等皇帝李晔有任何反应,韩建便带领精兵将李晔的行宫团团包围,以武力胁迫李晔同意取消亲王典兵制度。李晔看到一场兵变即将到来,被逼无奈之下只得同意韩建的要求,当天就下令诸王统领的军士全都回归故里,诸王回归十六王宅,其武器装备全部由韩建接管。剥夺了诸王的兵权后,韩建并未善罢甘休,他知道要彻底解除属于皇帝李晔的军队,解除诸王的兵权只是第一步,解散安圣、捧宸、保宁、宣化四军是他的下一个目的,所以接下来他开始实施第二步措施。韩建继续上疏皇帝李晔,再次透露自己的想法:“陛下如果能够选贤任能,就足以澄清天下的祸乱,何必另置四军?这样给人的感觉是陛下对军队有亲疏之分,背离了无偏无党之道,况且四军所招募的都是些市井无赖及奸险刁蛮之徒,太平时期尚且想发动变乱,遇到危难时必不为用,让这些人整天张弓持刀地守在您的身边,臣很不放心,因此臣请求解散四军。”皇帝李晔至此终于明白了韩建德的意图所在,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韩建德奏疏虽然言辞谦和,但李晔明白这是先礼后兵,如果不同意韩建德请求,接下来他定会再次以武力相逼。于是他勉强同意了韩建德的请求,将重新组建的四军两万多士兵全部遣归故里。至此,李晔辛苦组建的四军转眼之间化为乌有。值得一提的是,捧日都头李筠在几次动乱中始终保护保护皇帝李晔,特别是承天门之乱的时候,如果没有李筠的护卫,李晔很可能已成为李茂贞的阶下囚,而且此后一路护送李晔至石门,堪称其功居首。可是韩建认为,李筠如此能干,是自己的心头大患,于是请求皇帝李晔将其处斩。最终李筠在华州大云桥被斩。韩建只用了两封奏疏就成功剥夺了诸王的兵权以及解散了四军,这让他感觉皇帝陛下已经牢牢被掌控在自己手里。不过,虽然诸王的兵权已经被解除,而且四军也已经不复存在,但诸王只要存在一天,韩建也不得安宁,因为谁能保证他们将来哪一天不会协助皇帝李晔东山再起,因此他下定决心必将诸王置之死地而后快。事实上韩建并不惧怕已经没有兵权的诸王,他唯一惧怕的是李克用插手此事。因为当时延王李戒丕前往晋阳向李克用求援,如果自己贸然出手,身在晋阳的李戒丕一定会让李克用出手相救,所以韩建没有轻举妄动,等到八月李戒丕回到华州后,韩建知道李克用自顾不暇,无力发兵顾及皇帝李晔,因此决定实施自己的第三步计划。和先前的两次上疏一样,韩建这次依旧想用上疏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他在第三封奏疏中这样写道:“自陛下即位以来,与邻近的藩镇关系不断恶化,都是因为实行了亲王典兵制度,因此凶暴之徒趁机作乱,致使陛下一再流亡。先前臣奏请革除诸王兵权,其实就是担心发生不测,最近臣又听说延王、覃王等人还想谋反,希望陛下尽快下定决心将他们除掉,臣这是为了大唐社稷着想。”韩建本以为李晔这次还会像前两次一样,被迫同意自己的请求。但让他想不到的是,皇帝李晔是有自己的底线的,让他亲手除掉自己的兄弟,这样的事情他是不可能答应的,所以他严词拒绝了韩建的请求。不过皇帝李晔的拒绝,所带来的结果就是韩建采取武力措施解决。几天后,韩建和枢密使刘季述矫称奉诏令发兵包围十六王宅。当时正值清晨,诸王尚未起床,闻讯后每个人都披头散发,惊慌失措地向四处逃跑,有的人爬到墙头,有的人登上屋顶,并大声呼喊,请求来人救命。不过他们的呼喊声并没有奏效,韩建带着士兵闯进宅邸后,将通王、沂王、睦王、济王、韶王、彭王、韩王、覃王、延王、丹王共计十个亲王一起挟持到城西的石隄谷,将他们冠以谋反的罪名全部杀死。当皇帝李晔得知消息后,他顿时震惊了,诸王是他的兄弟,如今惨死在自称“臣子”的藩镇手上,这不能不让李晔为之痛心。但李晔也没有失去理智,他明白现在不是对韩建问罪的时候,此时他必须强忍悲痛,想尽办法尽快摆脱韩建德控制,回到京城长安再作打算。为此,光化元年(898年)新年刚过,李晔为了尽快回到京城长安,以及尽早解除关中地区的战乱,下罪己诏反思自己的过错,解散各地前来勤王的军队,恢复李茂贞的官爵。李茂贞此时正与蜀中的王建交战,在看到皇帝李晔妥协,自己暂时无暇东顾的情况下,也做出了让步,表示愿意改过,与韩建共同拥戴皇帝李晔。当李茂贞听说朱全忠已经吞并徐兖地区,正在加紧营建东都洛阳,准备奉迎皇帝陛下前往洛阳的时候,他们因担心失去皇帝李晔这块招牌,于是急忙上奏皇帝李晔,请求重建京城长安的宫殿,然后护送其回京。为了达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目的,同时也为了对抗强大的朱全忠,李茂贞和韩建结成了联盟。考虑到自己实力尚且弱小,他们又极力拉拢李克用,声称皇帝陛下已经流亡在外很长时间,作为臣子的互相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共同辅佐王室,使皇帝陛下早日回京,并请求李克用派河东的能工巧匠协助修筑宫城,而李克用的头号劲敌便是朱全忠,所以他答应了李茂贞和韩建的请求。李茂贞和韩建因为朱全忠的存在,而极力促成皇帝李晔回京事宜,这对于李晔来讲无疑是个好消息,所以他立刻诏令韩建为修宫阙使,全面主持重修长安宫城事宜,韩建派其部将蔡敬思负责具体的修缮工作。当时长安城因为屡遭战火,特别是李茂贞攻占长安后,破坏更为严重,宫城连同市井焚烧殆尽,经过韩建等人将近八个月的紧张维修,皇宫内院修缮完毕,而且韩建亲自主持验收工作。随着李茂贞的归顺,关中地区总算安定下来。光化元年(898年)八月,皇帝李晔结束了两年的流亡生活,自华州启程,于八月二十五日回到京城长安。重新回到京城长安的皇帝李晔无疑是兴奋的,在他看来自己再一次获得了重整朝纲的机会。不过,他一定想不到,前方等待他的将是一片荆棘坎坷之路。第十章身陷囹圄权臣专政皇帝李晔自华州返回长安后,藩镇们更是不将他放在眼中,朝廷政令不通,威信进一步下降。而且在朝廷内部宦官依然嚣张跋扈,枢密使宋道弼、景务修执掌大权,目无法纪,专权乱政,皇帝李晔时刻想剪除骄横的宦官,可是当时朝中大臣几乎都依附宦官,并无可用之人,李晔选来选去只得选中了崔胤。李晔之所以选中崔胤,是因为崔胤与宦官素有积怨,而且这种积怨早在他的父辈时代就已经形成。崔胤是宣宗李忱在位时期的宰相崔慎由之子,文宗李昂在位时期,崔慎由担任翰林学士。有一天崔慎由在宫中值夜班,将近午夜时分,一个宦官将他召进秘书殿。此时宦官仇士良正坐在堂上等待崔慎由的到来,见到崔慎由后,仇士良告诉他皇帝陛下身体长期不好,而且自即位以来政令不行,皇太后有意册立新君,崔慎由身为翰林学士,这个诏书应由他起草。崔慎由当时听完后大吃一惊,表示自己宗族将近三百人绝不做这种灭族之事,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仇士良见崔慎由严词拒绝,沉默良久后打开后门将其带到小殿,只见文宗李昂身处其中,仇士良当着李昂的面细数其过失,而李昂却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仇士良手指李昂对他说,如果不是崔学士拒绝起草诏书,陛下就不能坐在这里了,然后将崔慎由送出殿外,并叮嘱他千万不要泄露此事,否则其宗族都要受到牵连。崔慎由将此事的详细经过记录下来,始终藏在枕下,从来没对外人说过。后来临终时,将记录本交给了崔胤,才使得崔胤了解了宦官们到底有多么嚣张跋扈,自此之后,崔胤十分痛恨宦官。崔胤虽然外表庄重,但内心却诡计多端,皇帝李晔虽然讨厌其为人,但为了除掉宦官又不能不暂时利用,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皇帝李晔和崔胤每天密谋如何除掉宦官。虽然两个人是密谋,但宦官们对此却一清二楚,因此以崔胤为首的南衙和与宦官为首的北司之间矛盾日益加剧。崔胤外有朱全忠作为靠山,在朝廷内始终趾高气扬,而宦官们也是外结藩镇对崔胤针锋相对。为此,时任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的王抟因担心这样会导致宦官作乱,便上疏皇帝李晔,认为作为人君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做到无偏无私。宦官专权由来已久,其势力已经形成,想一下子加以剪除是不可能的,应该采取因势利导之策,用正常的手段将其除掉,而不是和宰臣简单的商量去除宦官之事,这样会让宦官们生出祸乱。应该说,王抟的话很合乎实际情况,也很有针对性,但崔胤一向与王抟不和,而且先前崔胤被罢相,他也是怀疑是王抟在背后搞鬼,因此记恨在心。这次王抟的上疏让崔胤找到了搞倒王抟的机会,于是他向皇帝李晔进谗,说王抟是奸恶之人,已经被宦官宋道弼等人收买,成为了宦官的内应。不过,皇帝李晔虽然抵触王抟的上疏,但他也知道崔胤的为人,所以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事实上,崔胤积极协助皇帝李晔铲除宦官,除了他憎恨宦官之外,还因为他想独揽朝廷大权,而且有了朱全忠这个强大的后台做保证,崔胤可谓是有恃无恐。皇帝李晔虽然痛恨宦官专权,可同时又忌惮藩镇的嚣张跋扈,更担心朝政被藩镇把控,因此在看到崔胤和朱全忠走得越来越近时,便决定将其清理出朝廷。光化三年(900年)二月,李晔下诏任命崔胤为清海节度使出镇广州。崔胤明白皇帝陛下这是将自己排挤出朝廷,他实在不想出京,可是作为臣子又不能抗旨,因此他再一次向朱全忠求援。在离京前崔胤写信给朱全忠,称自己是受到了王抟的排挤才被皇帝陛下逐出朝廷,希望朱全忠能够为他主持公道。朱全忠得知自己在朝廷的代理人遇到了麻烦,于是立即上疏皇帝李晔,公然表态说崔胤绝不能离开京城,而且王抟与宦官相互勾结,将会对大唐的江山社稷产生威胁,要求罢免王抟以及宋道弼、景务修。朱全忠的奏疏是一封接着一封地送到皇帝李晔的龙书案上,一方面是表明自己态度坚决;另一方面也是为皇帝李晔施加巨大的压力。朱全忠作为当时实力最为强大的藩镇,有着可以征服任何一地的实力,皇帝李晔面对韩建、李茂贞这样实力相对弱小的藩镇尚且忍气吞声,更何况是强大的朱全忠。因此,李晔思虑再三,为了避免关中地区在生战乱,他决定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召已经在半路上的崔胤重新回京。六月十一日,崔胤重新回到京城后,被皇帝李晔再次起用为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同时罢免王抟的宰相职务,以宋道弼为荆南监军、景务修为青州监军。次日又下诏将王抟贬为溪州刺史,后来又贬为崖州司户;改诏将宋道弼流放欢州、景务修流放爱州。十三日下诏令三个人自尽,王抟最终死在了蓝田驿,宋、景二人则死在了灞桥驿,崔胤由此实现了独揽朝廷大权的目的。崔胤仰仗朱全忠,在朝廷中大权独揽,逐渐形成飞扬跋扈之势,宦官们虽然失去权势,但却不敢与之相争。可是崔胤却仍不满足,因为从职位角度来讲,他还不是名义上的首席宰相,当时位于崔胤之上的是时任太保、门下侍郎、同平章事的徐彦若,崔胤为了成为首席宰相,千方百计地想将徐彦若排挤掉。徐彦若也很识时务,主动向皇帝李晔提出要到外地担任节度使的请求。当时地方藩镇基本上已经不听朝廷诏令,只有薛王李知柔控制的广州地区依然听命于朝廷,所以皇帝李晔下诏以徐彦若为同平章事,出任青海节度使。挤走了徐彦若之后,崔胤并未善罢甘休,不久,在他的运作下,另一位宰相崔远也被罢免职务。此时的皇帝李晔处境极为艰难,对于强大的藩镇他已经是一筹莫展,且要处处仰起鼻息,而朝廷内宦官专权已使其无计可施,现在崔胤又依靠强大的朱全忠开始独断专行。面对外有强藩、内有权臣的局面,李晔逐渐感觉自己有些无能为力,曾经的雄心壮志开始一点点地泯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渐渐地变成一个情绪暴躁之人,难以听进大臣的劝谏。例如右拾遗张道古上疏痛陈时弊,说国家现在有五危、二乱之难,从前汉文帝即位不久,就明习国家事务,可是陛下登基已经十几年了,却还没有掌握驭臣之道。想当年太宗贞观时期,天下安定,四夷顺服,而现在国家的疆域在一点点地缩小,臣真的担心朝廷社稷会被奸臣把持,最终被贼臣所有。张道古的奏疏虽然说得句句在理,但因为言辞过于激烈,导致皇帝李晔看罢顿时勃然大怒,立即将张道古贬为施州司户。事实上李晔未必不认为张道古说得有道理,只是这封奏疏直接揭开了李晔内心深处的伤疤,让身为九五之尊的李晔颜面尽失,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的李晔已经不愿意再直面国家的各种矛盾以及弊政。张道古的上疏不仅没有带来积极效应,反而因为言辞过于激烈,触痛了李晔灵魂深处的痛楚,让李晔在此后的日子里更加意志消沉。为了排泄心中的苦闷,他整日借酒消愁,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暴躁,而且喜怒无常,时常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擅杀宫人,弄得宫中上下人人自危。李晔心理状态的变化,使朝廷内的不同人有着不同的表现,崔胤因为有着强大的靠山而完全不在乎,更何况朝政还需要他这个首席宰相去处理。而那些地位卑微的宫人只能是看着皇帝陛下的脸色行事,不敢有丝毫的反抗。但是先前被削弱的宦官势力,内心却是想法多多,在他们看来,皇帝李晔已经将宦官视为眼中钉,而且朝廷大事都与宰相商议,早晚有一天自己会被皇帝除掉。所以他们想以皇帝李晔意志消沉不理朝政为由,逼迫李晔退位为太上皇,让太子李裕即位。最关键的是,皇帝李晔虽然先前将把持朝廷大权的宋道弼、景务修除掉,但宦官势力中把持左、右神策军军权的人还依然存在,所以军队将是他们实现自己计划的依靠所在。宫廷政变皇帝李晔虽然先前打击过宦官,但左、右神策军依旧掌握在宦官手中。当时担任左军中尉的刘季述、右军中尉的王仲先以及枢密使王彦范、薛齐偓等宦官头目,一直密谋逼迫皇帝李晔退位,要将太子李裕扶上皇位,进而达到通过拥立之功重新纵揽朝廷大权的目的。光化三年(900年)十一月五日,皇帝李晔带着刘季述、王仲先等人在皇宫北部禁苑打猎。由于当天捕获了很多猎物,所以傍晚时分,李晔命手下人在禁苑里摆上酒席品尝自己捕获的猎物,君臣一直狂饮到午夜,而后李晔醉醺醺地回到后宫。酒后的李晔心情更加烦闷,为了发泄怨气,他挥剑砍杀了几个宫女和宦官,随后便脱衣睡下。此时的李晔一定想不到,就是他的这个冲动之举,为他带来了一场祸事。次日,已到日上三竿之时,皇帝李晔因为昨日喝得头昏脑涨还未起床,宫门也紧闭未开。刘季述等人见此情形,知道机会已然来临,便前往中书省对崔胤说,鉴于宫门紧闭,担心宫中发生大事,自己作为内臣,有权处理宫内事务,所以想要带兵前往后宫查看。面对刘季述等人的要求,崔胤也是一时拿不定主意。按照规定,刘季述的做法不妥,但近日来往于宫中的闲杂人员很多,例如

                          进行自我保护,不像我是靠外在,服饰、发型之类。她看上去糟透了,一团糟。除此之外,让我忙得不可开交的还有这系列文章,讲七十年代、六十年代、五十年代的服饰如何折射时代精神。他们想要更多。我一再自贬,却似乎不顶用,甩不掉这个任务。我以前绝不会想到我能给一份严肃的社会学杂志撰写文章的,现在可好,我写上了。所以为了这个,我天天六点就起床。我每晚都去看莫迪,如果去不了的话一定让她预先知道。我到她那儿时,已经筋疲力尽了,不过接下来我会去买东西,稍微帮她洗洗刷刷,然后瘫坐在椅子上听她说话,听她说话。有的时候她故事讲得好,哈哈笑,知道自己让我开心了。有的时候,她嘀嘀咕咕,凶巴巴的,不看穿着漂亮衣服坐在那儿的我。我添置了整一套的新衣服,贵得疯狂,我把它当作我抵御混乱的壁垒。她欠过身来,摸我裙子的丝绸料子,可不是那种廉价中国货,不是。她抚摸我的裙子,然后抬头看我的脸,叹口气,因为她知道我的东西质量有多好,谁能知道得更清楚呢?然后她会别过她的小脸,抬手捂住双颊挡住脸,盯着炉火看。不理睬我。然后她猛地回过神来,轻轻笑一声,原谅了我:那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但其实她并不想知道,我的世界她受不了,她只是想说话……“然后有一天他离开了我。他说,现在你有他了,你根本不在乎我。于是他拿上他的工具就走了。我当时不信他会走掉。我等着他回来,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年。我落到那种境地,没钱付房租。我去找诺罗夫斯基夫妇,去求他们——啊,太难了,我以前从来没向他们讨过什么。是这样的,先前我说我要结婚了,她好好折磨了我一番,逼我通宵工作,尽量在让我走之前能榨多少就榨多少。结果两年以后,我又来了。哎,她帮了忙,让我知道自己欠了她的情。作坊里换了个女工头。作坊也不是原来的作坊了。比方说,我再也没有心情唱歌跳舞了。我请了一个保姆来照顾约翰尼。她倒不坏,但这不是我想给他的。我上班的时候一直记挂着,担心得难受,她给他吃药了吗?喂他喝牛奶了吗?他身子弱,一直有点咳嗽。不过我的钱还够养活我们娘儿俩。但是我住那屋的人说要收回我的房子。他们不要小孩,他们是这么说的。他们真想要的,是那些漂亮的蓝色和金色。于是我只好来这里了。这里的女房东不介意小孩,不过她说我得让他保持安静。那个时候我住在顶楼,背阴面的小房子。房租便宜,窗外就是绿树,很美。但是我缺钱,缴这个费那个金的,实在是太困难了。我去找姑妈,但她也不过是在勉强维持生活。她说,去找你父亲吧。但是他之前说过,我要是嫁了劳里,就不要再进他的门。他说对了,头一遭……我有没有和你说起过我的婚礼?”莫迪坐在那儿,哈哈大笑,笑了又笑,然后拉开一个抽屉,拿了一张照片给我看。一个娇小的女人,戴一顶硕大的缀花帽子,穿一条整洁的紧身裙。“没错,”她说,“我看上去真是不折不扣的一团糟。之前我一直在说,好,不行,好,不行,因为事情是这样的,如果我说不行,他就死缠烂打,于是我说好,他就会说,我看是哈里(那会儿还有一个小伙子在追我)不要你了吧,于是我就会说,不行。不过终于有一次我们都说了好。我向芙洛表姐借了她最好的帽子和她做礼拜时才用的手套。那件衣服是我自己的。我给父亲捎了信,说我周日结婚。他到姑妈家来,劳里当时也在,他站在门口对我说,如果你嫁给他,那你就别再见我了。哎,事实上,到那会儿我已经差不多十年没见过他了。我说,至少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那天早上的劳里比任何时候都糟糕,脸色阴沉,一副苦相,牢骚不断,一副要爆发的样子。我们和姑妈一起走去教堂,一路都在吵架。父亲在那儿,穿着他的高级条纹西装,戴着礼帽,他真会穿衣服!她也在,她越发胖了,胖得几乎走不动路,我实在忍不住心里要幸灾乐祸。她穿紫着黑,插着羽毛,不过那会儿我已经识货,知道什么是真正高档货,什么不是,我看得出她一文不值,我们都不会请她进作坊。不过那天我也一文不值,我本可以从作坊借一顶帽子结婚的,但是我不想欠诺罗夫斯基夫妇的情。于是我们就这么结婚了,赌着气,互不理睬。婚礼结束后,有个摄影师拍了这张照片。然后父亲领着她朝马车走去,我追上去,问,我能和你们一起走吗?但是你才结的婚啊,她说,她真的是吃了一惊,也难怪。而父亲说,这就对了,你回家来,别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于是我钻进马车,把劳里撂在教堂了……”说到这儿,莫迪哈哈地笑了又笑,是她那种有力的、女孩儿般的笑。“我在家里逍遥了一阵,把我该吃的份儿都吃回来了,我想,啊,我是有个丈夫的,于是我对他们说,谢谢啦,不过我最好还是回家去吧,于是就回去了,走时父亲说,不要再进我的门了。我也的确没再进过他的门,因为之后不久他就中风死了。他们没有通知我去参加葬礼。“不过我姐姐参加了,没错。突然地,她就开始到处炫耀自己,买新衣服,搬进了一栋更好的房子。我知道父亲给我俩都留了遗产,于是我去找她,问,父亲留给我的东西在哪里?她不敢正眼看我。你怎么觉得会有东西留给你?她说。你从没来探望过我们,不是吗?但是谁把我赶走的?我说。我们大吵一架,她对我大喊大叫。我去找我姐姐,是下了好大决心才去的,因为她一直待我不好,我说,波莉,我的那份遗产呢?她拿了,我姐姐说。你得请一个律师。唉,我怎么请得起?请律师是要钱的。我和劳里那会儿正恩爱,我们都觉得这是个可喜的变化,一分一秒都不想浪费。“很久很久以后,当我穷困潦倒,什么都缺的时候,我又去找了我姐姐,她一定是告诉她了,因为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房东说一个插羽毛穿红衣的胖女人来过,给我留了一个包裹。包裹里是一些我母亲的衣物,仅此而已,还有她的旧钱包,里面有两个几尼[5]。我从父亲手上就继承了这些。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了。”莫迪的艰难时日“我拼命干活,拼命干。我那时天天一大早就起床,送约翰尼去保姆那儿,然后去工作,一整天的工作,六七点才下班。然后我回去接约翰尼,到那儿时她经常不高兴,因为我到迟了,而她急着甩掉他。等我回到家,家里又没有足够的食物给两人吃。当时我的工资很低。诺罗夫斯基太太一直没有原谅我当初结婚走人而后又回来这件事。我不再是宠儿,她总在找机会扣我的工钱,或者让我做那种得耗人家两倍时间的帽子。是这样的,我们是按做的活拿工钱的。而我干起活来就没法打马虎眼。我必须认认真真地做,不然我心里不舒服。然后我们下岗。夏天多数时我们都下岗。哦,那会儿没有什么劳动保障,没有养老抚恤金,什么都没有。她会说,走的时候带上你们的考勤卡,把地址留下来,有活儿了我们再联系你们。“就快要打仗了,一触即发,日子很艰难。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存了一点钱,但是不多。约翰尼不去保姆那里了,就在家里,这倒是不错,因为在我工作的日子里,几乎看不到他醒着的样子,但是怎么保证他的吃喝呢?女房东说,不行,房租不能赊账。我一直付房租,但是我往往晚上只喝冷水,好省出杯牛奶给约翰尼。日子一天一天这样过,那是个漂亮的夏天。我饿得发疯。我会去各个花园里,看有没有鸟儿们吃剩的面包。但是这法子其他人也想得出来,于是我就第一个到,到处晃荡,别人丢面包喂鸟的时候,我就装作没看到。有一次我对一个老太太说,我比那些鸟更需要它。那就自己赚啊,她说。我一直忘不了那话,一直忘不了。因为根本找不到工作。我试过找一个清洁工的活,但是他们不许我带着个孩子做保洁。我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然后劳里突然回来了,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正躺在床上,搂着约翰尼,我实在是头晕难受。哦,好一通大闹,好一阵折腾!首先,不想也知道,是一通咆哮。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搬了家?然后是,你知道我不会让你缺吃少穿的!那证明给我看啊,我说。于是他转身出门,抱了一堆食品杂货回来。我只要有饼干茶叶和干豌豆之类可以保存的东西就行了,但是不,劳里是劳里,他买的全是花色蛋糕和火腿。于是我吃了,约翰尼吃了,然后他又带我们去上馆子。我是你爸爸,他对约翰尼说,那小家伙自然是很高兴。然后,他走了。明天就回来,他说,可我一连几个月都没再见到他。“与此同时,我是彻底跌到谷底了。我去找救济署。那个时候,那里有一个理事会,里头全是势利的先生、女士,你站在那里,他们会说,你既然缺钱用,那为什么不把你脖子上的挂坠小盒卖了——这是我母亲的遗物——你有什么个人财产吗,我们不收留有资产的人。有资产!你说你有个年幼的儿子,他们说,那你就应该要求你丈夫付抚养金。你没法给他们那种人说清楚劳里是哪种人。最后,他们说我可以一周领两先令。那会儿还是盛夏,一时半会儿夏天还不会过去。他们派了个人来查看。我把所有东西都当了,只留了一条毯子给约翰尼,我就盖着外套睡。他来我们房里。床上有床垫,但是没有床单,一张木桌——就是这里这张,你喜欢的这张。一个架子,上面摆着点糖,半块面包。他站在那儿,穿着考究,打量着我和约翰尼,然后他说,你是不是把能变卖的都卖了?我的确是都卖了,连母亲留下的坠盒也卖了。然后他凑上前来,指指这个……”莫迪给我看了一根深色的长木棍,她用这个开合窗帘,“这个呢?他说。那我怎么开窗帘、关窗帘?我说。你是不是指望我把窗帘也卖了?我是不是连床都该卖了,打地铺?“那时他有一点惭愧,但也就一点点,为他不得不做的事惭愧,那可不是他的工作。而我就是这样领到了我的一周两先令。”“那钱够过日子吗?”“知道你只要多少钱就能过日子,你一定会惊讶的。约翰尼和我,我们吃面包,他有一点牛奶可喝,我们就这样一直熬到了秋天,诺罗夫斯基夫妇给我捎信说他们会接着雇用我,但是薪水要降。因为时世艰难。比他们开的工资少一半的活儿我都肯干。慢慢地,我最终从当铺把被子、毯子赎了回来,好过冬,我赎回了枕头,然后……有一天,我到保姆那里时,发现约翰尼不见了。劳里来过,把他带走了。我尖叫哀求,但是她说他是孩子的父亲,她不能拒绝把孩子交给他的父亲——我疯了,飞奔着穿过大街小巷,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没人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后来我病得厉害。我躺在床上,我不在乎,我觉得我要死了,十分欢迎死亡。我丢了诺罗夫斯基夫妇那边的工作,对于我来说,他们这条路算是彻底堵上了。等我能起床后,我找了个保洁工作挨过难关,这下我不带孩子了,他们肯雇我。我攒够了钱,就去找律师。我问,我怎么才能把孩子抢回来?但是你的丈夫在哪儿呢?他问。我不知道,我回答。那叫我怎么帮你?他说。我不知道,我说。你得登广告找他,他说。但是在哪儿登呢?我说。没有别的寻人方法了吗?有的,不过贵,他说。而我手头紧得很,我说。“然后他走到我面前,伸手在我身上到处乱摸,他说,很好,莫迪,如果想要我帮你的话,你知道该做什么。我拔腿就跑,拼命地跑出那办公室,从此再不敢走近任何一个律师。“而这段时间里,劳里带着约翰尼在英格兰西南部,和他当时的女人在一起。很久之后,当我再次见到约翰尼时,他说她待自己很好。他的父亲待他可不好,他父亲很快就又走人了,找了另一个女人,他永远不可能待在同一个女人身边。不,这个女人把他养大,而他不知道自己有母亲,他不知道我的事。直到最近他才晓得的,不过这个我下次再告诉你,下次。想想这些事,我就火冒三丈,心烦意乱,而我今晚本是想和你说好玩的事的,我喜欢回想的一段时光,一段不错的时光……”一个美好回忆莫迪走在商业大街上,在一个橱窗里看到了几顶帽子。那些帽子那么难看,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她走进店里,对正在做帽子的一个女人说,你不知道怎么做帽子吗?那个女人回答,不知道,她是个寡妇,继承了一点遗产,就想自己做帽子卖。那,莫迪说,那你得学习如何做帽子,就像学擦地、学烤面包一样。我可以教你。她一开始有点恼火,但她倒还真想学。“我那一阵子常去她的店,她给我看她做了什么,我会让她把它全拆了,或者给她做一顶完整的帽子,我的技艺还没丢掉呢,现在也还在手上,这我知道。嗯,是的,我能从你的表情里看出你在想什么,你猜对了。没有,她没有付报酬给我。但是,你知道,这个活儿我喜欢极了。当然了,那不像在诺罗夫斯基夫妇那儿,不是伦敦西区,有了不起、真正的绫罗绸缎,只有些便宜货。尽管如此,我们两人一起,还是做出许多漂亮帽子,她因此小有名气。不久以后,因为做出了招牌,她把店卖了——但其实真正的招牌是我,而那可没写在哪份合同里,所以我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个美好回忆莫迪为汉默史密斯抒情剧院的一个女演员工作。她愿意忍受每天去一个小时回一个小时的路程,因为那个女人实在好脾气,总是哈哈笑着,总在说笑话。“她一个人住,没有男人,没有孩子,自己工作。啊,那些可怜的女演员们,她们的工作累得很。我会给她做好饭,到时候热热就能吃,或者一大盘好沙拉,把她壁炉里的火点上,回到家时想着她回到房里,看到一切安排得温馨妥当,该有多开心。有的时候,日场演出结束后,她会说,坐下吧,莫迪,和我一起吃饭,我不知道要是没有你我可该怎么办。然后她会和我讲戏院里的事。她不是个明星,她是他们所谓的性格演员。嚯,她的确是有个性。然后她死了。死于什么?我难过得很,根本不想知道。猝死。有一天我接到一封信,就是这个消息,她死了,突然就死了。于是我就没再回去了,尽管我其实还有两周的工钱没拿到。”“这是什么时候的事?”这么问,是因为我一直想要理清她的经历,搞清楚时间。“什么时候?哦,是大战之后的事了。不是,是另外那场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在莫迪口中一战就不是一场战争。她那时为约翰尼担心得要死,因为她觉得丈夫会去参军,这样一来约翰尼会上哪儿去呢?她到“部队去”,向他们打听,问他们知不知道一个叫劳里·福勒的人,他们说:可他是从英国哪个地区来的?“情急之下我顾不得了,双膝跪了下去。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我就跪了下去,四周都是军官。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我哀求。他们很尴尬,也难怪。我痛哭流涕,眼泪流得哗哗的。他们说,我们会想办法的,到时候通知你。“我每天都在等邮差上门,很久很久以后,来了一张卡片:我们未能找到劳伦斯·福勒。原因是,他不是在英格兰,而是在苏格兰参的军,因为那会儿他在苏格兰和一个女人同居,他要从她身边逃走。”喏,这就是这一个月去莫迪那儿的情形,写下来就是这些!但是有一天晚上,我对自己说,我太累了,太累了,我去不了,但我还是去了,那个晚上是什么情形?我比往常迟了一个小时。我站在那摇摇欲坠的门外,笃笃地敲门,然后嘭嘭地捶门。楼上许多窗户里有人探头探脑。终于她开了门,站在那儿,整个一小泼妇,蓝眼睛里怒火熊熊。“你要干什么?”“我来看你啊。”她尖声叫道:“我没时间,拖着腿穿过这个走廊去拎煤,够糟的了。”我对她说——听到自己的话我也吃了一惊——“那见鬼去吧,莫迪。”然后我扭头就走,没有回头看一眼。我其实没有真正发火,就好像是在念剧本台词。那晚我也没觉得担心,拿这空余的时间好好地泡了一把澡。第二天,我刚敲了第二下她就开门了,说:“请进。”她侧过身子,别开那张苦着的脸。后来她说:“你不必把我的胡说八道当回事。”“我要当回事,莫迪,我当然要当回事。不管你说什么,我得认定

                          不起,洋务运动始终只能学到别人的浮表和过时的末技,这就根本谈不上中兴之路了。因此,晚清的中兴之举,只能给未来播下一些种子,要想国家富强,只能化为了一场梦。晚清中兴的失败留给后人的教训是:永远不要让软弱派主政,软弱派只能使强国变弱,使弱国灭亡,依靠他们来变革图强,无异于缘木求鱼。值得回味的是,软弱派在主观上也是希望国家富强的,所以才会掀起一场洋务运动,实践魏源的“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这些中兴的大臣,皆是智慧之士,看到此“软弱姿态”无效了,为什么不改变方略?难道这是一种性格使然?政治上的软弱性是由一种人格的软弱性决定的吗?但他们对农民起义,又为什么那么残酷强硬呢?是什么决定了他们对外政治上永远的软弱性?第十八章百日维新始末甲午战争北洋海军的全军覆灭及《马关条约》的签订,举国震惊,它标志着洋务运动救国的彻底失败。在全国上下的群情激愤中,预示着将有一场新的风暴来临。一、戊戌变法《马关条约》签订以后,立刻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全国人民奋起反对,痛骂李鸿章的卖国行为。此时,正是全国举子在北京会试的时候,康有为、梁启超两人一起写了份长达一万四千字的《上皇帝书》,参加会试的各省一千多名举人都签了名,然后集合起来,到都察院门前请愿,求都察院向皇上转达他们的意见。这就是轰动一时的“公车上书”。这次“公车上书”,虽然皇帝没有看到,但影响极大,康有为、梁启超成了维新派的领袖。“公车上书”的第二天,会试发榜,康有为考中了进士,清廷授予工部主事,但并没有影响他的维新思想。不久,康有为又用进士名义,第三次给光绪帝上书,这一次,光绪看到了,他读后非常赞赏康有为的主张。一个月后,康有为又写了《上皇帝第四书》呈了上去。康有为这些“上书”,光绪的教师翁同龢都读过,觉得说得在理,并积极向光绪推荐。光绪读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他的心被炽烈的火焰所燃烧,他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之中。光绪亲政六年来,耳闻目睹的内政外交,皆是一本失败的记录,他从康有为的文章中,看到了振兴大清王朝的一线希望,为保大清社稷,非实行新政不可,但这必须征得慈禧的同意。光绪决心向慈禧摊牌了。他来到乐寿堂,向慈禧跪地请安后,将公车上书的内容大致说了一遍,然后陈述了自己酝酿巳久的新政方案,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慈禧并未训斥,也未阻挠。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1898年六月十一日),由军机处颁布了诏定国事的圣训,向中外宣示。光绪在圣谕中说:“数年以来,中外臣工,讲求变法自强,迩者诏书数下,如开特科,裁冗兵,改武科制度,主大小堂,皆经一再审定,筹之至熟,妥议施行。准是风气尚未大开,论说莫衷一是。从喙哓哓,空言无补。试问时局如此,国势如此,若仍以不练之兵,有限之饷,士无实学,工无良师,强弱相形,贫富悬绝,岂真能制梃以挞坚甲利兵乎?朕……明白宣示,中外大小诸臣,自王公以至士庶,各宜努力向上,发愤为雄。……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授引,致负朝廷谆谆告诫之至意,将此通谕知之。”四月二十七日,光绪在颐和园召见康有为,听了不少有关改革方面的意见,其变法的要点就是“富国”、“养民”、“散民”之法,实行“议郎制”,开设十二局。一言以蔽之,就是实行君主立宪制,发展资本主义。光绪很高兴,授康有为暂时为总理衙门章京(主持文书工作),任梁启超为大学堂主事,维新派的骨干谭嗣同、杨锐、刘光第、林旭被任命为军机章京,参与批阅奏折、起草上谕的工作。同时,李鸿章、敬信给因筹办新政不力而被撤出总署。于是,维新变法大张旗鼓地开展了起来。因这一年是农历戊戌年,故史称“戊戌变法”。二、袁世凯叛变变法刚开始时,慈禧并不反对,她对光绪说:“变法也是要紧的,但勿违祖制,勿损满洲权势,方准施行。”但随着变法的进行,触动了一些守旧派的利益,于是反对之声四起。御史文悌就在木箱中投入不少弹劾光绪帝“倒行逆施”的记录文字。不久又索性上了一个奏折,严参维新人物康有为等。光绪阅过奏章,怒不可遏,将其革职。皇帝的态度对守旧大臣是当头一棒,他们觉得在皇上那里是无法行通,便转向慈禧那里下工夫,他们私下串联,唆使文悌到天津,向慈禧的心腹直隶总督荣禄诉苦。荣禄也十分明白,一旦维新派羽翼丰满,光绪掌握实权,自己的下场也将是一个未知数。他先通过文悌散布“皇上病重”的谣言,又串通李莲英唆使太监到酒楼哄传“皇上与维新派阴谋加害慈禧太后”的谣言等等,这些谣言很快传到了慈禧耳中。看到火候已到,顽固派代表人物荣禄,就开始频频出现在颐和园,向慈禧报告新政的流弊以及众大臣的意见。慈禧太后听完气得脸色发青,半天不说话,心想:“看来这个皇帝是不能让他当了。”过了几天,光绪到颐和园去见慈禧,慈禧铁着脸对他说:“你实行法政,我不管,可你要随便裁用大臣,任用那些维新派小人不行。”光绪帝说:“不变法不能救国,不把把守旧无能的大臣罢免,任用有为之士,就不能变法。请太后理解我的心情。”慈禧冷笑说:“你倒该想想,你的皇位还要不要了!”光绪一走,慈禧就同荣禄密计乘天津阅兵之机进行兵变,实行废立,而表面上却装出一副“颐养天年”的样子,假作脱离了朝政。但这个密计被梁启超的内党得知并告知了维新派。光绪同康、梁等人反复研究后,决定利用手握兵权的袁世凯除掉荣禄,从而打乱“天津阅兵”的计划。这袁世凯是个怎样的人物呢?袁世凯祖籍河南项城,他少年虽有学,却没有取得什么功名,平时喜欢使枪弄棒,与一帮浮浪子弟结交,恶少之名远近皆知。学业上已没有了指望,但他认为凭军功可以飞黄腾达,是做人上人的捷径,于是便投奔嗣父袁保中同寅弟兄吴长庆处。吴长庆时为山东提督,不久,袁世凯随军赴朝鲜,其时李鸿章是淮军和北洋海军的创建者,大学士兼直隶总督,位高权重。袁世凯察言观色,发现李鸿章不喜欢吴长庆,于是就在李鸿章面前说吴长庆的坏话。不久,李鸿章果然将兵权从吴长庆手中削去一半交给了袁世凯,结果吴长庆郁愤而死。而后,年方二十六岁的袁世凯在李鸿章的保奏下升为三品道员。中日甲午战争时,袁世凯见李鸿章年近七旬,利用价值已不大,于是故伎重演。他将自己在朝鲜办理军务、外交的情况以及同李鸿章的来往电报,汇编成一本小册子,含沙射影地攻击李鸿章,分送给王公大臣。他知道荣禄与李鸿章有芥蒂,就频频出入荣府,一有机会就说李鸿章的坏话,荣禄很快将他收为心腹。就是这个见利忘义、善于投机钻营、反复无常的势利小人,却被维新派看中了。一天,光绪召见袁世凯,作了一番抚慰后,任命他为侍郎候补。袁世凯返回法华寺,兴奋得连饮数杯,蒙胧中听见一阵响声,袁世凯忙命护从去打探,只见三个背剑的陌生人前来造访,口称:“要见尉帅。”护从阻止不住,三人大步登堂入室,袁世凯不禁吓了一跳,来者中一位高个子见袁世凯神色不定,急忙拱手一揖道:“我乃军机处章京谭嗣同,这两位乃是我的朋友大刀王五、通臂猿胡七,下官此来别无他意,谨向尉帅高升致以恭贺之意!”这时,袁世凯才松了口气。谭嗣同是维新派代表人物,又是在皇上面前红得发紫的人,袁世凯自然心中有数,至于王五、胡七乃京师大侠,尽人皆知。他连忙客套说:“鄙人才疏学浅,有幸升迁,还望大人关照。”谭嗣同审视了一番袁世凯,试探着问:“你对皇上的印象如何?”善于见风使舵的袁世凯马上顺水推舟地说:“鄙人曾在海外任职,同洋人打过不少交道,深知圣上非用康南海变法之术,中国绝无中兴之望。我之所以参加强学会,也是为了能够积极投身到变法中去。”谭嗣同见状,就索性告诉袁世凯天津阅兵是个阴谋,慈禧和荣禄要加害皇上。一边说,一边从怀中掏出一幅黄锻密旨和一支小令箭,令袁接旨。袁世凯跪地双手接过,迅速浏览了一下圣旨,原来皇上命令他回天津铲除荣禄,夺过兵权,带兵赴京勤王。他极为惊骇,半晌无语,愣愣地跪在那里,像一段呆木桩。“尉帅请起!”袁世凯这才如梦方醒,颤巍巍地站起身。谭嗣同接着又讲了太后和荣禄的密谋,最后说:“现在皇上大难临头,只有你能救皇上。”谭嗣同盯着袁世凯又说:“眼下皇上有难,正需臣子报效,你办了这件大事,可升为直隶总督。如若不然尉帅可到颐和园去告发,这个功也不小,这全凭尉帅裁处了。”袁世凯抖动着两撇小胡子,显出无比激动的样子,正色说:“大人将袁某看成什么人了!请你转告皇上,放心就是。皇上对我恩重如山,我袁某虽肝脑涂地,无以报效!荣禄逆贼,我杀他岂不和宰一条狗一样容易吗?”谭嗣同仍不放心地说:“此事关系重大,万万不可大意。”“老弟放心,袁某明白,明日即回天津布置。”袁世凯一脸庄重诚恳的样子。谭嗣同走后,袁世凯权衡利弊,最后去见荣禄,将谭嗣同的密访一字不漏地报告给了荣禄,还将密旨和小令箭一起交给荣禄。荣禄见了这些,大吃一连夜去见了慈禧。三、戊戌政变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六(1898年九月二十一日)凌晨,光绪帝正在睡梦中,御前太监王商唤醒了他:“万岁爷,太后老佛爷回宫了!”光绪一听,脑袋顿时“嗡”的一声,神色为之一变。因为按惯例,每年端午节到万寿节这一段初夏到中秋之际,慈禧一向住在颐和园中消暑,此时尚早,她突然回宫,其中必有缘故。王商又低声说:“万岁爷,听说老佛爷的气色不大好……”光绪两只大眼睛转了转,皱了一下眉头,不禁满腹狐疑:难道袁世凯那里出了什么岔子?他定神吩咐道:“叫过珍妃,跪迎老佛爷!”光绪和珍妃来到慈禧跟前,跪拜说:“亲爸爸,孩儿给您请安。”慈禧瞪视着光绪,手指着他道:“哼,在你眼里,还有我这个亲爸爸吗?”亲爸爸,是满族人对姑母的一种尊敬而又亲切的称呼。光绪四岁进宫时,慈禧就命乳娘、太监教小载湉称她“亲爸爸”。光绪支吾道:“连日政务繁忙,不曾到颐和园去给亲爸爸请安,实是孩儿的不是。”慈禧挖苦道:“我知道你很忙,一会儿部署斩杀荣禄,一会儿部署兵力包围颐和园,如此军国大事,岂能不忙!”光绪不听犹可,一听脑袋“嗡”的一下,几乎昏倒在地。他知道机密已经泄漏。半晌,才讷讷地说:“亲爸爸言重了,孩儿岂敢?孩儿因不愿大清倾覆,不愿做亡国之君,才效法日本明治维新,以求中兴大清太平盛世。而那些老耄们极力阻烧,孩儿不得不杀一儆百……”没等光绪说完,满脸铁青的慈禧用手猛拍了一下御案,叫道:“杀一儆百,你不是杀到我头上来了吗?你好大的胆!你本是旁支侧出,四岁时是我把你抱进宫来,二十多年,我替你成婚,让你亲政,可如今你长大了,你却报答得好啊,你听信小人的话要杀我这老耄,天理良心何在?你从小就读过圣贤书,知道‘子不违父命’的道理,如今你贵为天子,我倒要问你这做儿子的要杀父母,该当何罪?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慈禧说着,不禁有些哽咽了,一双老眼溢满了泪水。光绪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亲爸爸,孩儿绝不是此意,莫听小人谗言。”“那谕旨和令箭也是小人谗言吗?”光绪已经解释过了,不想再说话。慈禧说:“可惜啊,可惜,你辜负了我这份心哪,你口口声声大清江山,可是大清江山就要断送在你手里了,你这个不孝——”慈禧想说“逆子”二字,但对皇上说“逆子”有些不妥,就咽了冋去,接着又说:“你也不想想,今天没了我,明天还能有你吗?你根本不配做皇上,我一定废黜你,另立明君!”这天上午,王公大臣们集聚在乾清宫,慈禧在御座上正襟危坐,荣禄、李鸿章、庆亲王、端郡王等都跪在案前。慈禧开门见山地说:“近年来我归政以后,不料皇上听信康逆妖言,闹得举国上下乌烟瘴气,坏了大清的体统,皇上既然已经辜负祖宗寄托,已不堪为帝,我意应当废黜,众卿以为如何?”群臣面面相觑,半晌不敢出声。荣禄因听到一些风声,知道洋人对光绪新政颇有好感,都支持他变法,如果真的废了光绪帝,国内、国际皆会有人反对,于是壮着胆子说:“废立恐引起国际干涉,臣以为暂缓为妥,臣等再请老佛爷训政。”其实,谁当皇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慈禧重新垂帘听政,这样大权在握,一切都好办了。荣禄提出此议,既合慈禧之意,又省去了不少麻烦。慈禧又问群臣:“众爱卿以为如何?”荣禄乃慈禧第一心腹,谁还敢有异议,遂纷纷说:“制台大人所言甚妥,我们请老佛爷重新训政。”“只有太后重新训政,大清才有希望。”于是当天下午,荣禄命军机处拟旨,以帝诏布告天下,略称:朕躬疾脞,再请慈禧皇太后亲政;由即日起,在便殿设朝办事。钦此。第二天一早,光绪被软禁到了瀛台。他站在涵元殿,望着茫茫的西苑湖秋水,仰天叹道:“吾不如汉献帝也!”这样,戊戌变法失败了,从宣布变法到变法失败,前后只有一百零三天,于是人们又称之为“百日维新”。慈禧重新走上前台的头一道懿旨,就是下令缉拿康有为、谭嗣同等维新派人物。光绪在风声鹤唳的时候,并没有忘记与他休戚与共的维新派。他在去瀛台之前,曾下了一道密旨,令康有为等逃匿。康有为接到密旨,知道不妙,立即乘火车前往天津,又从天津搭一艘英商太古公司的“重庆”轮船去上海,在英国领事白利南的保护下,从上海乘快艇去了香港。梁启超接到密旨后急赴日本大使馆避难,后来在日本人保护下伺机逃到了日本横滨。谭嗣同知道政变消息后,一面深悔自己认错了袁世凯而误了皇上的大事,一面暗自打定主意,国难当头,以死来唤醒国人。大刀王五和通臂猿胡七无论怎么劝,均告无效,最后谭嗣同慷慨赴死,他在狱中用炭写了首诗表达自己的壮志:望门报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1898年九月二十八日,清政府杀害了谭嗣同和另外五个被捕的人:林旭、杨深秀、刘光第、杨锐、康广仁。后来,人们称他们为“戊戌六君子”。【点评】戊戌变法的失败,把人们依靠朝廷本身的改革来强国的最后一丝梦想也给破灭了。戊戌政变,清朝皇室自相残杀,错过了变革维新的机会,丧失了选择发展道路的机会。清廷拒绝维新,终遭灭顶之灾。而对于改革家来说,空有政治理想而没有适宜的手段和谋略,政治理想就会落空,就会被玩弄权术的反动势力击败。第十九章严复和《天演论》在戊戌变法兴起的同时,另一位重要人物以他对西学的研究成果,影响了康有为等维新派,这个人就是严复。严复,字几道,福建候官县人。父亲是一个普通的乡村医生,他十四岁那年,父亲积劳成疾,过早地离开了人世。严复的父亲对他的教育十分重视,使他自小就养成良好习惯。由于他天资聪颖又勤奋刻苦,就在他父亲去世那年的冬天,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取了福州船政学堂。这是一所海军学校,附属于福州船厂,是左宗棠督闽浙时创办的。严复在这所学校的五年间,除了学习英文和驾驶船舶技术外,还学习了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等课程。1872年秋,严复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福州船政学堂,被分配到军舰上实习和工作了五年。由于他工作勤奋,又被选派到英国去留学。在1877—1879年英国留学期间,严复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外,对英国的社会也进行了一番考察。课余时间,他都用来学习和研究资产阶级的社会学和政治学著作。两年后,严复回国,在福州船政学堂做教员。第二年被李鸿章聘到天津担任北洋水师学堂的教务长,十年之后又任该校校长,严复在这所学堂工作了二十年,直到19

                          活动规模越来越大,而标志性的活动当数咸通十四年(873年)的奉迎佛骨。奉迎佛骨在皇帝李漼即位之前,唐朝的皇帝自太宗李世民首次开启法门寺地宫展示佛骨以来,高宗李治、武则天、肃宗李亨、德宗李适和宪宗李纯先后举行过大规模的迎佛骨进入洛阳或长安的佛事活动。而咸通十四年(873年)李漼的奉迎佛骨,则是整个唐朝规模最大、耗资最巨的一次。在武宗李炎的会昌废佛中,法门寺虽然遭到严重破坏,但是经过众多僧徒的努力,佛骨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据史料记载,会昌废佛时,朝廷强令法门寺上交佛骨,寺中的和尚们暗中仿制“影骨”上交朝廷,才使这件佛教圣物免于碎殄之厄。等到皇帝李漼即位后,当年熟悉此事秘闻的九陇山禅师上疏朝廷,请求皇帝李漼奉迎真佛骨入宫。依据诸多史料的记载来看,咸通十二年(871年)八月十九日,在法门寺旧隧道的西北角处得到舍利子一颗,其形色为“长一寸五分,上齐下折,高下不等,三面俱平,一面稍高,中有隐迹。色白如玉少青,细密而泽”。这就是众僧精心保护的骨质真佛骨,而所谓的“影骨”,从考古发现所得来看,乃是石质的。因此,可以说佛骨的重新被发现是导致皇帝李漼举行奉迎佛骨的一个重要原因。咸通十四年(873年)三月二十二日,李漼下诏长安两街功德使派出大德高僧数十人和一批宦官一起前往法门寺奉迎佛骨。当时诏书一下,很多朝臣纷纷上疏劝谏,认为奉迎佛骨活动历来劳民伤财,加上宪宗李纯于元和十四年(819年)奉迎佛骨进宫,却在次年就“暴崩”,因此认为奉迎佛骨进宫实际上是不祥之兆,希望皇帝李漼能够三思而后行。没想到李漼给予群臣的反应是:“朕生得见之,死亦无恨!”为了奉迎佛骨,在国家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皇帝李漼仍不惜削减军费来装饰寺庙,不断增加赋税而提高佛事活动规模,且耗费巨资大造法器。据《杜阳杂编》记载:以金银为宝刹,以珠玉为宝帐、香升。仍用孔雀氄毛饰其宝刹。小者高一丈,大者二丈。刻香檀为飞帘,花槛瓦木阶砌之类,其上遍以金银复之……其宝帐香舆,不可胜纪。工巧辉焕,与日争丽。除了朝廷大肆铺张准备之外,皇帝李漼又下令百姓于长安城外的路旁垒土为香刹,有的高一二丈,有的高八九尺,以金翠装饰。据史料记载,当时仅是这种香刹,京城长安之内就有上万座。四月八日,在凤翔监军王景珣、观察判官元充等人的护送下,李漼派出敕使将佛骨迎至长安城内。李漼迎接佛骨的入宫仪式极为盛大奢靡,自长安城西的开元门到皇城西面的安福门之间,可谓是“彩棚夹道,念佛之音震地”。以禁军兵仗以及官方、民间各种乐队为先导,“沸天烛地,绵延数十里”,长安的富豪们争相驾车奔走于道,寻常百姓全都扶老携幼地观看,面对这种盛大的场景,皇帝李漼十分得意。李漼亲自登上安福门顶礼膜拜,当看到佛骨到来后,禁不住喜极而泣,立即将佛骨迎入内道场供奉,并且设置金花帐、温清床、龙鳞之席、凤毛之褥以供养,据法门寺地宫的碑文记载,皇帝李漼在宫中所赐予的供养物共有一百二十二件。三天后,李漼将佛骨出置安国寺、崇化寺,诏令京城士庶朝奉。李漼这次奉迎佛骨活动虽然盛大,但造成的影响极端恶劣,进而导致在佛骨入宫的仪式中,有些愚昧者丑态百出。《杜阳杂编》中记载,当时有一个军卒,砍下自己的左臂,用右手拖着一步一礼,血流洒地。又有一名和尚以点燃的艾草放在自己头顶上,称为“炼顶”,疼痛时大摇其头呼叫。而很多坊间少年更是对其进行恶作剧,几个人上前捉住他,不让他动弹,结果这个和尚疼痛难忍,号啕大哭摔倒在地,头顶被烧焦,搞得旁观者大笑不已。佛骨出置安国寺和崇化寺后,诸多朝臣争相施以金帛,在长安停置了八个月,一直到后来僖宗即位后才送回法门寺。其间无论是王公贵族、富商平民,为之耗费的钱财不计胜数。这次迎佛骨活动极大地满足了皇帝李漼的虚荣心,事实上,除了发现真佛骨以及九陇山禅师上疏请求奉迎佛骨之外,皇帝李漼大搞迎佛骨活动还有其深刻的原因。李漼本人在《迎佛骨敕文》中说道:朕以寡德缵承鸿业十有四年。顷属蛮寇猖狂,王师未息,朕忧勤在位,爱育生灵,遂乃尊奉释教,志重玄门,迎请真身,为万姓祈福。事实上,所谓的“爱育生灵、为万姓祈福”这种鬼话,恐怕连李漼本人都不相信。通过上述这段话,我们可以明白李漼佞佛早在即位之初就已经开始,并不是在南诏入侵之后才开始的。但是,西南边患确实让他头痛不已,特别是咸通十二年(871年)十二月发生的沙陀侵扰北部边境事件,为李漼带来了新的难题。沙陀部落历来有功于唐朝,最近的一次就是协助唐军镇压了庞勋起义,朱邪赤心带领三千骑兵助战,事后李漼册封其为左金吾上将军,同时赐姓“李”,名“国昌”,列为皇族之籍。当时在唐军作战能力严重削弱,而内忧外患不止的情况下,唐廷不得不更多地借重沙陀的军事力量。此后回鹘不断侵扰榆林关(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十二连城),并骚扰灵州、盐州等地。朝廷派李国昌为延绥节度使(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咸通十一年(870年)十二月,因回鹘侵扰天德,李漼任命李国昌为振武节度使抵御回鹘。李国昌到任后确实很好地完成了任务,但同时因为朝廷的昏庸腐败和国力的不断虚弱,使得李国昌在任上逐渐产生专横跋扈之心,开始不服从朝廷的管制。咸通十二年(871年)十二月,皇帝李漼因李国昌“恃功肆横,专杀长吏”,下令调任他为大同军防御使,但李国昌托病不服从调动。结果朝廷改派卢简方为云州刺史,兼大同军防御使。而且皇帝李漼还特意召见卢简方,叮嘱他到任后向李国昌转达自己的旨意,希望李国昌不要猜疑太多。可是,李国昌叛唐之心已定,在卢简方还没到任时,他派儿子李克用带兵袭击云州,李克用十五岁就随李国昌参加镇压庞勋的起义,被军中称为“飞虎子”,他带兵进攻云州,设计擒杀云州防御使段文楚,占据云州后自称防御留后。值得一提的是,自李克用攻陷云州后,唐末的沙陀之乱就此开始,当时谁也不会想到李克用为唐朝带来的危害远胜于其父李国昌。沙陀之乱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皇帝李漼那里,最初李漼还指望能够采用安抚策略稳住李国昌,可是随着李克用攻占云州,李漼只好下诏命令太原节度使崔彦昭、幽州刺史张公素率军讨伐,但是效果不甚理想,帝国的西北边境逐渐陷入战乱之中。与此同时,西南边境烽烟再起。咸通十四年(873年)五月,南诏进攻黔南地区,黔中经略使秦匡谋以兵力不够为由,弃城逃往荆南,黔南大部地区被南诏占领。所以,在内忧不止、外患不断的现状下,加上有唐一代始终流传着佛骨“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和”的传说,皇帝李漼萌发奉迎佛骨来消灾祈福的念头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李漼长期沉溺酒色,以及纵欲过度,导致病魔缠身,在咸通八年(867年)曾经大病一场,从五月开始生病一直到十一月方能起床,历时半年多才稍见好转。可是到了咸通十四年(873年),李漼一直是卧病在床,他曾经敕造过“捧真身菩萨”,上面有他亲笔刻上的“圣寿万春”的錾文,可以看出他奉迎佛骨乃是出于私愿所在。可惜,奉迎佛骨并没能保佑李漼的身体健康,咸通十四年(873年)七月十六日,李漼病情转危,两天后不治身亡,终年四十一岁。诡异的是,李漼是继宪宗李纯奉迎佛骨后没多久便死亡的又一个皇帝,如此看来,群臣们所说的逢迎佛骨并非吉兆,并不是没有道理。《旧唐书?懿宗纪》带有讽刺口吻的记载:“佛骨才入应门,龙輴(运载皇帝灵柩出殡的车)已泣于苍野。”乾符元年(874年)二月五日,李漼被埋葬在位于富平县西北五十里处的简陵,庙号懿宗。纵观其在位十四年的所作所为,李漼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生活骄奢、政治昏庸的败国之君,所以《旧唐书?懿宗纪》末尾的一段评论,算是为他的一生做了盖棺定论:邦国治乱,在君听断。恭惠(李的谥号)骄奢,贤良贬窜,凶竖当国。险人满朝。奸雄乘衅,贻谋道消。李漼驾崩的两天后,即咸通十四年(873年)七月二十日,左军中尉刘行深、右军中尉韩文约拥立李漼的次子普王李儇继承皇位。刘行深和韩文约都是宦官,所以说李儇的即位又是宦官一手操控的结果。不过问题的关键是,宦官们为什么不拥立李漼的长子,而是拥立次子李儇呢?对于这个问题,史料上没有明确的记载,但通过只言片语我们可以从中揣测出宦官们的目的所在。政出宦官宋代的范祖禹在所撰的《唐鉴》中有过一段议论,颇值得玩味:懿宗之崩,中官废长立幼,遂倾唐室……大抵宦官者利于幼弱,欲专威权;以长而立,则己无功。故必有所废置,谓之定策,夫立君以为天下,而宦者以私一己,既以授立为功,未有不乱国家者。范祖禹认为宦官废长立幼,是出于巩固自身权力的需要,这是符合众多历史事实的看法。前边我们详细介绍过李漼一朝的状况,但对宦官的情况则介绍得不多,事实上,李漼虽然是宦官拥立的,但纵观其在位的十四年,虽然宦官依旧权力不小,但嚣张跋扈的态势有所收敛。而宰相们则保有一定的权力,有时甚至比宦官权力还大。《旧唐书?路岩传》评价李漼在位时期的权力格局是“王政多僻,宰臣用事”,也就是说当时宦官专权的局面有所缓解。造成上述格局的原因当然有很多,但在我看来其根源还是在于宣宗李忱时期对于宦官的抑制,应该说懿宗李漼时期是宦官们的缓冲期,但等到李儇登基后,中枢权力格局明显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就是朝政大权再次回归到宦官的手中。李儇即位时年仅十二岁,不仅是个没有处理政务能力的孩童,而且很长时间以来的优越生活,以及父皇李漼的过分宠信,导致李儇成为一个被惯坏的纨绔王孙,在他的脑海中“玩”这个词似乎是他生命的全部。宦官们正是看中了李儇的这个特质,所以果断地拥立其即位,因此中枢权力再次回归到宦官手中。《旧唐书?僖宗传》评价说:“(僖宗)冲年缵历,政出宦官”,李儇在位共计十五年,总体来看基本上是被宦官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而当时集军权和朝廷政权于一身的宦官,是一个叫田令孜的人。田令孜,字仲则,本姓陈,四川人。咸通年间被宦官收为义子,入内侍省成为宦官,和很多宦官不同的是,田令孜是个有文化的宦官。史书记载他是“颇知书,有谋略”,先是官至小马坊使,负责御马的管理工作,李儇出生后,田令孜调到李儇身边,负责照料和陪伴,可以说李儇从小到大和田令孜有着很深的感情。所以在其即位后,立即擢升田令孜为左神策军中尉,人称“东军”。李儇是个贪玩的皇帝,但同时也是个相当聪明、接受能力颇强的少年。《资治通鉴》记载说,李儇喜好骑射、剑术、算术,至于音律、扑搏等无不精妙。并且热衷于斗鸡、赌鹅之类的游戏,经常到皇兄们的住宅以及兴庆宫内玩耍,有时一只鹅的赌注可以达到五十万贯钱,尤其在与那些小宦官们玩乐时,经常随意取出国库里的金银赏赐给小宦官们,有时每天的费用达到数万。值得一提的是,李儇特别喜欢马球运动。这项运动在李唐皇族中有着颇为悠久的历史,有唐一代,马球运动始终是风靡朝野的一项竞技体育,李唐皇族对此乐此不疲,而且皇帝中也涌现出了不少马球好手,例如玄宗李隆基、穆宗李恒、敬宗李湛以及宣宗李忱。李儇则充分遗传了先辈们的这种特长,而且其击球技艺恐怕只比先辈们更加高超,他曾经自负地对宦官们说道:“朕若应击球进士,须为状元。”从精通多项文娱体育技艺来看,李儇的智商并不低下,如果加以正确的引导,相信做一个守成之主应该是绰绰有余。但以田令孜为首的宦官们显然没有起到好作用,他们不仅不对李儇加以正确的引导,反而向着相反的方向让李儇逐渐玩物丧志,乃至陷入荒废政事的歧途。李儇一步步地陷入宦官们为自己挖下的一个巨坑中,但他却始终认为那些宦官们才是最可靠的人,对于一个皇帝来讲,这无疑是最为悲催的事情。纵观李儇在位的十五年间,其做出的荒唐之事不在少数,但最为臭名昭著的当数“击球赌三川”事件。广明元年(880年)三月,田令孜在得知黄巢大军快速北上、官军节节败退之际,认为该对自己的退路有所安排,便暗中盘算如果形势极端危机时,就得走当年唐玄宗李隆基的老路,逃入蜀中避难。于是他向李儇奏请从自己的兄长左金吾大将军陈敬瑄和心腹左神策大将军杨师立、牛勖、罗元杲四人中选择出任三川节度使的三个人选。当时三川的辖境大致包括了帝国西北和西南的大部分地区,其军政长官的人选必须过硬。不过李儇对于人员选授视同儿戏,他想出的办法竟是击球相赌。最终经过击球竞赛,陈敬瑄取得第一名,出任剑南西川节度使;牛勖、杨师立分获二、三名,分别出任山南西道、剑南东川节度使,而罗元杲则被淘汰出局。一个国家的边境军政长官居然用如此荒唐的方法选出,其作用可想而知。年少贪玩的皇帝李儇将政事交给田令孜处理,称田令孜为“阿父”,而田令孜为了专权,则全力投李儇之所好,诱导他热衷于吃喝玩乐。每次去见李儇,田令孜都自备两盘水果和食品,与李儇相对而食,聊天之后就自行告退,根本不涉及国事,如同大人哄孩子一样。久而久之,李儇处理国事的意识逐渐淡化,田令孜趁势独揽大权,开始大肆招权纳贿,公然卖官鬻爵,敢于擅自任命五品以上的官员,事后都不向皇帝李儇汇报。当大唐帝国面临黄巢起义的严重威胁时,田令孜一手遮天,胡作非为,而在他的任命下,朝廷官员多是奸险佞幸之徒,或是苟且偷安,或是无所作为,例如宰相卢携一向依附田令孜,每有奏事都不忘阿谀奉承。广明初年(880年),左拾遗侯昌蒙看到关东一带农民起义已经声势浩大,而皇帝李儇依旧不理政事,整日嬉戏无度,内心十分焦急,于是上疏劝谏皇帝李儇,希望能够抑制宦官权力,还天下一个太平。没想到奏疏刚送进宫,便被内侍省获取,侯昌蒙落了个身首异处的下场。从权力分配角度来讲,李儇在位时期已经是北司宦官一手遮天,以前所谓的南衙北司之争已经逐渐成为历史名词,南衙的朝官们在田令孜的眼中已经是形同虚设,甚至根本不算个人,例如,当李儇获悉黄巢大军攻破潼关,与田令孜带上一群后宫的人仓皇出逃,竟然没有通知诸朝官,以至于宰相卢瑑、崔沆和仆射于综等大批朝官被黄巢俘虏。即使在李儇避难蜀中期间,田令孜依旧是嚣张跋扈。当时有不少官员和士兵历经千难万险,追随李儇来到蜀中。到达蜀中后,李儇让田令孜统管行宫所在地的军队,可是田令孜胆大妄为,对护卫他和李儇从长安前来的神策军,他天天加以赏赐,而对一起承担护卫责任的蜀中将士,除了刚到蜀中时赏钱三千之外,就再也没有赏赐过,对此蜀中将士颇有怨言。事实证明,正是因为田令孜赏罚不公,最终导致了蜀中将士产生哗变。而这次哗变也让皇帝李儇和田令孜的性命差点交代在蜀中。中和元年(881年)七月的一天,田令孜设宴款待守卫皇帝李儇行宫的所有将领,席间他用金杯盛酒赏赐诸将,将领们一一接受,唯独剑南西川军黄头部的都头郭琪不肯接受。很长时间以来,田令孜对待神策军和蜀中地方将士不公的问题,让郭琪十分恼怒,而他又偏偏是个极其暴躁的人,所以当田令孜将酒端到他面前时,郭琪终于找到机会开始泄愤:“蜀军与诸军共同宿卫而赏赐悬殊,军士怨声四起,望减诸将之赐以均蜀军。”郭琪突如其来的话语,让田令孜一时语塞,田令孜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厉声责问郭琪:“你有何功?敢公开讨赏?”“我生在山东,长年驻守边境,曾与党项交战过十七次,与契丹交战十余次,

                          耳中。一跃而起,我跑到声响发出的地方,仔细又听了听,山壁的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活动。莫炎还活着?!我一阵狂喜,手下立即挥过几个钻头,飞快地在山壁周围开挖起来。“哗啦……”一片碎石山壁向外倒塌了下来,山壁内露出一个不大的凹洞,莫炎灰头土脸地从洞里翻了出来,手中拿着一卷破布。“你这家伙差点把我们吓死!”我大笑着为莫炎拍去灰土,“想不到你还会入土的功夫。”“就是为了这个东西。”莫炎在地上大口地呼吸着,扬了下拿着东西手,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抓着的是自己的外套。上面的方石原来是郑买嗣的棺椁,他沿用了僰人的悬棺墓葬法,并巧妙地将石棺嵌在了峭壁的凹陷处。伪装之下完全看不出破绽,再加上担当守卫工作的邪龙看守,可谓是费尽心机。莫炎攀上石棺后发现上层顶盖是分两块镶嵌在石棺上的,手一推便滑开了一半,石棺里面空无一物,棺底上刻着一些文字。莫炎闪亮灵火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其中赫然记载了蒙氏一族的家传秘密,欣喜之下他脱下外套,用灵火烤热石板拓印下那些文字。可他在棺底把外套按紧时,铁链突然晃动了一下,迅速地将石棺向回收去,情急之下他便一头钻进了石棺里。石棺回复原位后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变化,莫炎继续拓完棺底的文字,随后用灵火焚化山石摸索着自峭壁上下来。由于人在峭壁内,不清楚状况,推进的速度自然就慢了些。等到了山脚他已是筋疲力尽,只得用力弄出点响动,那便是我听到的悉窣声。莫炎带回的碑拓是纯粹的汉字楷书,清晰可辨,协商之下众人决定回住宿处修正后再研究。彻底地处理了寒蜴的尸体和机关金人的残骸,雪域冰蚕丝也被挖地深埋了起来。瞥见地上机关金人的兵器,我心里一动,这四件古怪的兵器看上去不凡,或许之后会有用处,于是便小心地装进背囊。“哎呀”一声,走在石道上的老田突然摔了一跤,晖儿与S连忙扶起他。老田无奈地看着石道上深陷的马蹄印,摇头叹道:“老咯,这大的马蹄印都看不清咯。”茶马古道的青石道上遍布着许多深深浅浅的马蹄印,可见当年这条道路的鼎盛时期马队络绎不绝。绊倒老田的那个马蹄印足有二十厘米深,黑洞洞地嵌在石道上,也难怪老田会不当心,深的蹄印不反光,换作是我恐怕也会不留神。可就是那么一看,一个奇怪的现象却吸引了我,石道上较深的马蹄印远大于周围较浅的那些,而且错落中似乎带有某种特殊的规律。我立即叫来莫炎,请他在这些马蹄印中各点一簇灵火。星点的灵火亮起后,在场的所有人都呆在了那里,这些灵火组成的图案竟然是两个硕大的八卦阴阳鱼,但区别于平日所见的是,原本圆形的阴阳鱼图案在这里却成了方形。“无间轮回盘……”其他人是惊叹这奇诡的阴阳鱼图案,而我却是惊恐,“莫炎,我们必须放弃这次龙脉之行!”“怎么现在要放弃?!”S抢在莫炎的头前大声问道,“这个什么盘有危险?”“无间轮回盘我没听过。”莫炎冷静地看着我,“你有话不妨直说。”“回去再谈,这里我不想说。”身后的衣服已被一阵冷汗浸湿,我头也不回地拉着晖儿自顾向古城走去。……房间里弥漫着浓浓的烟雾,我面前的白纸上画着刚才的方形八卦阴阳鱼,手中已不知是进门第几根烟了,众人眼巴巴地看着我,却没有一人问话。“我们经历过的风水格局大大小小也有不少了。”掐灭手中的半截烟,我叹了一声,“你们大概也都明白,风水格局和阵法一样,也分大小强弱的。”大家一阵点头,没有搭话,静静地等待着我的下文,这反而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压力,不知从何说起。“亦凡,这个无间轮回盘是不是什么特别大的局?”晖儿察觉到到我压抑的神情,主动问道。我又点起一支烟,深吸一口后,重重地吐出烟雾,仿佛想就此将胸间的压抑感完全排放出来。一只有力的手掌按在了肩头,莫炎无言的动作似乎在帮助我支撑精神。我定了定神,缓声讲述起这令我惊恐不已的缘由。风水格局千奇百怪,虽然有很多的基本格局可以参照,但更多的是靠堪舆者自己去领悟和参透。正如舞步一般,基础的舞步并不多,不同的音乐下舞者根据自己的感觉组合舞步,便形成了别具一格的舞蹈。《闻风拾水录·藏穴篇》所记载的众多风水格局其实也只是基本的舞步而已,包括那些深奥的上古风水格局在内,没有任何的特定模式,只要可以符合其中的基本原理,其余形式则可以忽略不计。但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我在参看藏穴篇的时候,结尾一张上画着两个并行的八卦阴阳鱼图案,那图是方形的,下面标注着“无间轮回盘”,除此以外便没有任何的解释。好奇中便在网络和馆藏典籍中查找资料,但除了知道与云南的僰人有关外,其余一无所获。结识了然后,我曾向他求证,了然在网络的另一端沉默了半晌,直接发来一个文件包便下线了。文件包里足有三十多张扫描图,斑驳的竹纸和手写的古文看得我生涩异常。反复咀嚼后才渐渐明白,原来这个“无间轮回盘”原本叫“僰人双卦”,据说是夏朝流放滇地的先民创造的,历史流传中被后族的僰人继承。它的方形阴阳鱼是将原本浑然天成的圆形循环拆解成了四个阶段,运作卦象时以“此时→彼时→静时→此时”的顺序演算,换作现代的理解方式便是“现在→将来→沉静期→现在”。而这个沉静期便是演算者衡量事物或命运的一个关键点,现在到将来的一切过往是非都在这个阶段里进行评价和权衡,而后则输出结果到现在的人们面前进行抉择。这种运卦演算用的图形本身并不可怕,甚至可以说,它是古人专为命理推算所创作的一种优化演算方式。可它同时也是一个特殊风水格局的启动钥匙。没有人知道这个风水格局的名称,我暂且称之为“无间轮回局”。据这份手稿上记载,运作这个风水格局需要的区域不定,可以是弹丸之地也可以是广域之土,将六个无间轮回盘放在局地外围,局地内并合人阳地阴的“气”,并构成八八之数的格局,至于这八八之数是建筑、草木还是山水则全凭布局者自己的修为而定。一旦格局运作,整个格局内会产生一个与当前空间并行的时空,至于这个时空会是怎样,没有人知道。因为在局势运作时,局内一切的东西都会进入另外一个不为人知的时空,包括布局者本身在内。写下这本书稿的正是一个尝试此局的堪舆者,书稿的结尾是他在被吸入另外一个时空前写下的寥寥数字,也正是这些字带给了我无尽的恐惧:“内如无间,更胜无间,苦难轮回,永世不返,纵虚留文,以警人间。”二十、气脉全无“夸张~~越说越玄了,并行时空,这也太离谱了。”S显然有所怀疑。“这世界上能理解的事本就不多。”莫炎淡淡道,“否则谁会尊敬老子、释迦牟尼他们?”“王亦凡自己也说了,这个局只是启动运作时才会打开另一个空间。”S不依不饶道,“你看把他吓得,人都白了一圈,也不想想,这个局不是早运作完了吗?”我苦笑了一下:“关键就在于我们不知道布局者的用意,这个局不会无端存在的。如果他将引龙大局的关键部分放入这个造出的并行时空,那我们就无从入手了。”“能不能把这个局逆行运作?”莫炎沉思道。“不行,了然事后曾和我探讨过,一旦打开这个空间,结果只有两个,要么是两个空间并存,要么就是让两个空间互相吞噬。”我的神经再次被触动,“但无论是哪个,结果都不会是你想要的,并存的结果是导致时空错乱,而互相吞噬的结果就是夷平整个地区,这就是它最可怕的一点。”“亦凡,先别急,既然有人布下这个局,那就一定有他的用意。”晖儿安慰道,“也许这是故意误导我们,龙脉的去向并不一定要死盯一个线索。”晖儿的话恰好提醒了我,忽然发现对无间轮回盘的恐惧感显得有些莫名,可它的确在我潜意识中挖出了一片深深的阴影。照现在看来,在引龙大局发挥完作用后,有人刻意地将剩余的格局改变了,至少眼前的卧龙部是这样。且不说棋盘式的街道将九阳六气局封杀殆尽,单茶马古道上无间轮回盘的出现就足以证明有人事后动过手脚。“晖儿说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莫炎将拓印的外套铺在桌上,“郑买嗣可能知道答案。”在发现无间轮回盘后,几乎已忘记了莫炎舍命拿回的拓文,细细阅读之下,一段悬疑未决的历史揭示了开来。这个郑买嗣对风水堪舆学说研究颇深,严格意义上说来,他应该算是一个堪舆家。在南诏国出任清平官(相当于宰相)时,他不但治理国政,更以风水堪舆学说方面的造诣为百姓谋福。正如所有的末代王朝一样,后期的南诏国穷文黩武,四处横征暴敛,郑买嗣几度劝谏却遭驳回。民愤鼎沸之下,他权衡再三,终于决定推翻南诏。朝中大权在握,军中虎符掌控,照理郑买嗣对这千疮百孔的南诏王朝应该是唾手可得。可当他观星问卜此举凶险时,却惊异的发现,蒙氏一族的衰败的王室气脉背后,竟有一股庄严不可侵犯的龙脉气息在支撑着残局。郑买嗣大惊失色,虽说龙脉气息并不能挽回南诏王朝没落的局势,但足以让它继续维系下去。这也就意味着郑买嗣必须先设法找出并阻止这条隐藏的龙脉,否则只怕还没推翻南诏王朝自己便已祸遭满门了。观星问卜是一回事,探查龙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不过郑买嗣似乎得到了什么帮助,拓文上没有写的很详细,只称“得遇仙人指点”,这才破了南诏王室的龙脉依托。“遵仙尊所言,灭蒙氏八百余人,兴筑浮屠镇其戾气。”蒙氏一族就在这个“仙尊”的嘱咐下惨遭灭族。拓文的之后部分便是记载着郑买嗣夺得王位后勤政爱民,广建佛教设施的种种功德。就在我们不再准备阅读下去的时候,一段敏感的文字落入了眼中:“是年初春,为祈国运昌盛,桓帝诏令通改民居,逐废两房一耳之形,普作一正两耳。白蛮俱不服教,然皇命如山不可违之。”一正两耳!这和城内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九阳六气格局似乎有什么关系。“一、三、四;二、一、五。”莫炎点算道,“古城的格局是八八之数。”很显然,这个“仙尊”指使郑买嗣改制民居就是为了在城内布下八八之数,配合城外古道上的无间轮回盘组成无间轮回风水格局。“月余,天地变色,大地狂澜,民间邪蛊诡异之事尽消,是年入葬者化于无形,毒虫猛兽逃匿,方知桓帝仁德泽被子民。”这段记载所描述的分明就是无间轮回局发动后的情形!无间轮回盘的启动需要大量的阴气,民间的鬼怪、蛊术事件、入葬的尸体迅速腐化、敏感的兽类虫豸会逃窜都是因为无间轮回盘的起动条件。但奇怪的是为什么没有像了然给我的资料中描述的那样引发并行时空的出现,而身处局眼的蒙化古城也没有遭受变故。看完拓文,我心中的恐惧感略轻了些,脑中原本的疑问也都有了解释。不过,随着这些解释而来的是更多的疑问,一时间脑中已布满了问号。“今晚大家都累了。”莫炎看了看我,不容反对地说道,“都休息,明天再想。”……午后的阳光透入窗棂,沉重的大脑中渐渐反应出一些清晰的意识,在床上翻身坐起,抬眼看到晖儿在床边笑吟吟地看着我。“老田和莫炎呢?”我们三人共住一间,晖儿和S住另外一间,但此时他俩却不在房内。“先吃点东西吧。”晖儿递来几块糕点,“他们和S去城镇上打探消息了,莫炎找到了一些线索。”“唔~~线……索?!”口中尚未咽下的糕点顿时噎住,呛得我面红耳赤。“你现在急也没用,噎成这样。”晖儿连忙递过一杯水,“他们就快回来了,到时你问下就知道了。”一杯水还没喝完,就见S像阵风似的冲了进来,脸上兴高采烈的样子似乎是有了什么特大喜讯。“城外茶马古道三进三出的路口上都有无间轮回盘。”S没头没脑的说道,“城里所有的佛塔下面都埋着八具尸体,而且是筑在基石里的。”我和晖儿被她说得面面相觑,无间轮回盘本就应该有六个,这早就料到了,可佛塔下的尸体又是怎么回事。“郑买嗣摆了个葬卦局。”迈进屋门的莫炎缓声道,“葬卦引生,阳世阴镜。”“你是说郑买嗣用蒙氏一族的八百人摆了个葬卦局,在蒙化城的地下复制了一个城市?”我惊道,“这家伙的堪舆修为实在太惊人了,手笔也太大了,居然能想出这么个偷龙换风的手法来!”古代战乱时期,许多人横死非命,那些无主尸体往往得不到埋葬,死者不能入土而安。于是一些善良的堪舆者便发明了葬卦局,按规律将他们聚拢埋葬。它以每八个人的尸体摆作一个卦局,利用彼此气脉意识的相辅相成在格局中互相扶持,这也就为葬在局内的无主尸体带来了类似后人供奉的效果。但郑买嗣动辄八百人的葬卦局就完全不是这样了,他等于在地下仿造了一个生气空间,那八百具尸体又都是血脉相承的一族人,蒙化城的地下便出现了一个庞大的葬气空间,从风水学上来说就是“阳世阴镜”,完全成为了城市的地下镜像。“现在城内的建筑并不全是一正两耳,也有不少是两房一耳的。”S继续兴奋道,“但了解之后发现地基部分都是一正两耳,也就是说八八之数都在地下。”“他把无间轮回局摆在了地下,用阴镜仿造的方法使地下空间存在一个‘人世’。”我叹道,“难怪蒙化古城毫无妨碍,只是经历了一场‘大地狂澜’而已。”“手法的确高明。”莫炎淡然道,“但绝不是郑买嗣能想到的。”“对,找拓文上的意思来看,一定是那个‘仙尊’的指示。”我忽然冒出一念头,“莫炎,你是怎么会想到调查葬卦局的?”“昨晚梦到了我的父母而已。”莫炎的声音变得淡然了下来,“他们就是葬卦局埋葬的。”“那你们有没有查出无间轮回局布局缘由的线索?”晖儿巧妙地转移了话题。“有三条类似的线索。”莫炎点点头,“具体让公孙说吧。”老田笑呵呵地倒了几杯茶,转身下楼招呼店家准备午饭,我们则围坐在桌边听S兴致盎然地说了起来。原来他们三人是分头行事的,莫炎查探古寺,S了解建筑,而老田则走家串户地打听本地传说。弄明白了葬卦局的秘密后,又合计了一下手头的线索,通过老田的关系找到了蒙化的县志记载。在县志记载中两处特别的地方引起了他们的注意,秦代起蒙化就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但自从郑买嗣之后便凋零了许多;郑买嗣曾募集全国铜铁铸造观音铜像,后传闻观音大士赠以金甲力士,不久便传出郑买嗣成仙飞升的消息。“你只说了两条,第三条是什么?”之前的信息似乎在预示着什么,其中的迷雾渐渐散开,但却总像少了什么。“袖子。”莫炎突地冒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单词。“袖子?!”我正自迷糊间,那件印满拓文的外套再次铺在了桌上,但这次衣袖被翻在了上面,一个袖管上赫然拓着几排文字。“拓印的时候我也疏忽了。”莫炎指着袖子道,“是棺底的末尾几句。”那晚查看时没有注意到衣袖上也拓上了文字,现在突然出现可以说给了我们极大的希望,也许这些被忽略的拓文可以带来意外的进展。“桓帝得仙尊所示,于隆庆起吕氏玄椁,寒玉铸棺,复乘其生气。龙虎砂踞,玄武高起,前筑朱雀之台,又赠邪龙相守,金甲力士护卫,桓帝欣然腾升,七日仙去。”看完衣袖上的拓文,我愕然了半天,莫炎和S看着我似乎并不明白这些话语的含义。“这条线索等于宣告结束了。”我不知道这些人是真不明白还是假装的。“结束?为什么?看这些的意思应该和这里一个姓吕的有关。”S有些奇怪道,“其余的我看不太懂,也就是讲那天我们碰到的东西吧。”“看出什么来了?”莫炎觉得我情绪不对。“S对古文历史最头痛,莫炎从小在云南长大。”晖儿提醒道,“他们可能根本不了解这段野史。”“民间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秦始皇的亲生父亲是吕不韦。”我摇头道,“如果要利用龙脉达到效果,那秦始皇就必须将自己的父亲埋葬进去。”“啊?!”S与莫炎面面相觑,两人果真不知道这其间的就里。拓文的意思很明显,“仙尊”指使郑买

                          国的利益。教会控制下的城邦都在我的控制之下,博洛尼亚也会落入我的手中。佛罗伦萨的命运早已注定。到那个时候我会成为全国的霸主,统治包括那不勒斯王国所在的南部,以及米兰和威尼斯所在的北部的广大区域。我会有自己的炮兵部队和维泰利的炮兵部队。我会建立一支就像我的罗马尼阿部队一样干练的部队。法国国王和我之间会分割我们从威尼斯那里得到的战利品。”“阁下,如果所有这些均按你的愿望实现的话,”马基雅维里冷峻地说道,“你所成就的将会是增加法国的实力,这会激起西班牙和法国双方的恐惧和妒嫉。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可以将你碾个粉碎。”“不错。但是凭着我的武装力量和财富,我对于他们其中任何一个来说都是一个强大的盟友。我站在谁那一边,谁就可以确保胜利。”“但是尽管那样,你还会只是一个获胜一方的诸侯而已。”“告诉我,书记官大人,你曾经出使法国,和法国人打过交道,你对他们印象如何?”“他们是轻浮而不可靠的。如果敌人顶住了他们头一波攻击的凌厉势头,他们就会动摇和丧失勇气。他们不能忍受艰难和困苦,只要不长的时间他们就会变得无所用心,以至于可以轻易地利用他们的松懈而打败他们。”“我了解这些。当寒冷的冬天来临,雨雪降临的时候,他们会一个接一个地从军营中偷偷地溜走。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就只好任由一个更坚定的对手支配。”“在另一方面,那个国家是丰饶和肥沃的。国王已经将贵族们的力量打垮了,目前很强大。他有些愚蠢,但是身边有一些聪明人在给他出谋划策。这些聪明的顾问跟我们在意大利的顾问一样好。”公爵点了点头。“现在请你谈一谈你是怎么看西班牙人的。”“我从来没有和他们打过交道。”“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他们勇敢,强硬,坚定和贫穷。他们一无所有,因而也就不用担心失去什么。相反,他们有希望夺取任何东西。他们是难以抗拒的敌人,但是在一种情况下他们并不难抵御;他们必须要携带他们的部队和装备渡海而来。如果哪天我们将他们逐出意大利,那就不难阻止他们再回来。”沉默降临了下来。瓦伦丁诺公爵手托着下巴陷入了深思,而马基雅维里则悠闲地看着公爵。公爵的目光是坚定的,并闪光耀着光芒。他的目光似乎穿越一幅由曲折的外交和血腥的战斗所组成的未来景象。公爵仍然沉浸于激动之中,他对于白天发生的事情和他狡诈的两面派手段所取得的惊人胜利兴奋不已。激动和兴奋之下,他觉得没有什么事业是不可能成功的,也没有什么事业对他来说是太危险的。谁又能知道是怎么样的伟大和光荣的愿景激发了他大胆的想像?他笑了。“有了我的协助,法国人可以将西班牙人逐出那不勒斯和西西里;有了我的协助,西班牙人可以将法国人逐出米兰。”“不管您帮助的是谁,那个人会成为意大利及您本人的主子,阁下。”“如果我帮助西班牙人,那么确实会出现你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我帮助法国人,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曾经将他们逐出过意大利,我们也可以再次将他们赶走。”“他们会等待时机,伺机反扑。”“我会做好准备对付他们的。斐迪南国王那个老狐狸是不会做无益的后悔的。一旦法国人向我进攻,他会抓住这个复仇的机会,向法国进兵。他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英国国王的儿子。英国人是不会错过一个向他们世代为敌的敌人宣战的机会的。因此法国人恐惧于我的程度,要远远大于我害怕他们的程度。”“但是教皇已经年迈,阁下。他的死亡会带走您一半的部队和您大部分的声誉。”“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将这一点考虑进去吗?我为我父亲一旦死亡而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了各种准备。我已经为此做准备。下一个教皇将会由我来选定,他会由我的部队来护卫。不,我不担心教皇的逝世。这不会干扰我的计划。”突然之间公爵从椅子中蹦了出来,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正是教会造成了这个国家的分裂,她从来都没有强大到可以将意大利统一的地步,她的强大却足以使其他任何人达成统一的局面。意大利如果不能统一,就一定不能富强。”“确实,之所以我们可怜的国家遭受着野蛮民族的蹂躏,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军阀和领主在统治着这个国家。”瓦伦丁诺公爵停止了踱步,他那性感的嘴唇变成了一道嘲讽的笑容,目光直视马基雅维里的眼睛。“要寻找解决办法,我们必须求教于福音书,我的书记官大人。福音书告诉我们恺撒的东西让恺撒来管,上帝的东西由上帝来管。”公爵的意思很直白。马基雅维里惊讶又恐惧地抽了一口凉气。看着眼前这个人用平静的口吻说出会让整个基督教世界陷于恐慌的一个步骤,马基雅维里不由得对公爵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兴趣。“一个君主应该支持教会在精神方面的权威地位。”他冷静地说道,“因为这会使他的人民诚实和快乐。要使教会恢复她那不幸丧失的精神上的领导地位,只有让她放弃管理世俗世界的那些个负担。除此之外我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马基雅维里面对这样一个冷酷和愤世嫉俗的论断一时间也找不出什么好的回答。但是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敲门,于是马基雅维里就免掉了要回答公爵的麻烦。“是谁?”公爵因为被突然打扰,不由得发起火来,吼了一嗓子。没人回答。但是门却被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马基雅维里认出此人是唐·米盖尔,也就是被人称作米盖洛托的那个西班牙人。据说就是此人亲手掐死了比塞利的阿方索,那个美貌又不幸,为卢克莱齐娅所深爱的男孩。米盖洛托是一个大个子,身材魁梧,须发茂盛。长着一双凶狠的眼睛,浓密的眉毛,短粗的鼻子,带着一副冷酷无情的表情。“啊,原来是你。”公爵开口说道,表情立刻和缓下来。“Murieron。”马基雅维里几乎完全不懂西班牙语,但是他也没有可能不了解这个阴森的单词的意思。他们都死了。那人继续站在门口,公爵向那人走了过去。他们用西班牙语低声地交谈着,马基雅维里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公爵不时问上一两个问题,对方似乎在详细地回答着公爵。公爵不时发出几声轻快的笑声,表示他很满意,也被逗得很高兴。过了一会唐·米盖尔走了,公爵带着笑意,又坐回了他的位置。“维泰洛佐和奥利维洛托已经死了。他们活着时很勇敢,死得却很可耻。奥利维洛托乞求宽恕。他将责任推到维泰洛佐身上,说他是被误导了。”“帕格洛·渥西尼和格拉维纳公爵如何?”“我会在明天把他们押走。我会关着他们,一直到我收到教皇大人的指示为止。”马基雅维里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公爵于是回答了他。“当我逮捕几个流氓的时候,我立刻给教皇发了一封信,要求他将渥西尼主教抓起来。帕格洛和他的侄子必须等待他们的惩罚,直到我收到确认说渥西尼红衣主教也已经被抓起来了。”博尔贾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好像眉宇间有一片沉重的乌云笼罩。房间静了下来,马基雅维里琢磨着召见已经结束,于是站起身来。但是公爵不耐烦地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重新坐了下来。当公爵再次开口说话,他的声音很低,但是语气却很强硬,带着怒气和坚定的决心。“仅仅摧毁那些蹂躏人民的小暴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蛮族手中的猎物;伦巴第受到劫掠,托斯卡纳和那不勒斯向人称臣纳贡。我一个人就可以摧毁这些可恶和凶残的野兽。我一个人就可以解放意大利。”“上帝可以作证。意大利一直在祈祷可以有一位解放者,可以将她从桎梏中解救出来。”“时机已经成熟,统一大业将会给参与这项事业的人们带来无比的荣耀,给这块土地上的百姓以无比的福祉。”他将自己紧锁着的双眉之下炯炯的目光转向马基雅维里,似乎他认为自己如炬之目光的力量可以扭转后者的决心:“你如何才可以阻止我?可以肯定不会有任何一个意大利人会拒绝跟从我。”马基雅维里严肃地凝视着切萨雷·博尔贾,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内心最大的愿望就是将意大利从那些糟蹋和劫掠我们的野蛮人手中解放出来。这些野蛮人毁坏我们的土地,强奸我们的女人,摧残我们的公民。也许你就是上帝捡选出来解放我们国家的那个人。但是你让我付出的代价却是和你一道,摧毁那个生我养我的城邦的自由。”“有没有你的协助佛罗伦萨一样会丧失她的自由。”“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与佛罗伦萨共存亡。”“你说这话像个古罗马人,但却不像一个识时务的俊杰。”他傲慢地挥了一下手,意思是会见到此结束。马基雅维里站起身来,鞠了一躬,口中说了一句平常的敬语。正在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出色演员的公爵,立刻将自己的语气换成了一副亲切友善的调子。“在你走之前,书记官大人,我希望你可以给我出个主意,在伊莫拉的时候你和巴托罗缪·马泰利成了朋友。他帮我办的那一两件事都办得不坏。我需要一个人去一趟蒙彼利埃,去和那边的羊毛商人谈判。然后这个人也可以顺道去巴黎为我办上一些其他的杂事。根据你对巴托罗缪的了解,你觉得我应该派他去吗?”他用平常和轻松的态度说出这番话,好像询问中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但是马基雅维里明白这番话背后是什么。公爵是在建议让巴托罗缪出一趟远差,从而可以让他离开伊莫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现在可以确信,公爵掌握了马基雅维里对奥莱莉娅的欲望。马基雅维里的嘴唇抿紧了,但是除了这一点,他的面孔没有流露出任何内心活动。“既然阁下愿意屈尊咨询我的意见,那我就应该说,巴托罗缪在维持伊莫拉人民对阁下统治的满意度这方面的作用是如此重要,将他派往别处将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也许你是对的。他应该留下。”马基雅维里又鞠了一躬,然后退了下去。第三十章皮埃罗和仆人们正在等着他。街道黑暗而空旷。四处还躺着不少死人的尸首,多数被野狗啃得只剩了骨头。大广场上绞刑架上吊着几个抢劫犯,用来警示那些胆敢效尤之徒。他们一行人向小旅馆走去。沉重的大门已经锁上,并且上了横杠。他们敲门之后,里面的人通过窥视口检查了他们之后就让他们进去了,这个冬夜异常寒冷,马基雅维里很高兴他能够就着厨房的火取一下暖。有一些人在喝着酒,另外的一些人则是在玩骰子和纸牌,还有一些人则是在长板凳上或地板上睡着了。房东在他主卧室那张睡着他妻子儿女的大床边上放了一张床垫,让马基雅维里和皮埃罗睡在上面。他们两人并排躺下,和衣而卧。皮埃罗经过了早上从法诺赶来的旅途、白天发生的令人激动的事件和在公爵宫殿外的漫长等待,早已疲惫不堪,不一会就呼呼大睡了。马基雅维里却毫无睡意,他脑子里想着太多的事情。很明显,公爵十分了解马基雅维里那个流产了的,勾引奥莱莉娅的计划。想到公爵竟然会错误地认为他可以利用马基雅维里对一个女人的爱情去诱使他脱离佛罗伦萨的公务员队伍,马基雅维里感觉到一种苦涩的、来自命运的嘲弄,不由得暗中发笑了。原本马基雅维里认为公爵是个足够聪明的人,但是公爵竟然会幻想一个有头脑的人可以让自己对女人的欲望干扰自己现实生活中的正经事业,马基雅维里对公爵的才智不由得打了个折扣。女人有的是。唉,当年公爵绑架了威尼斯步兵统领的妻子多萝西·喀拉奇奥罗的时候,威尼斯方面派了使节来要人,公爵问来使威尼斯人是不是觉得他对罗马尼阿的女人如此不感兴趣,以至于要拐骗一些旅途之中的妇女。自从上次和奥莱莉娅道别之后,马基雅维里已经有几个星期没有再看到她了。如果他现在还想占有她的话,是因为他不喜欢被挫败,而不是由于他对于她的欲望依然炽热,他心里很明白,向这个小小的感情冲动让步会看上去很疯狂。但是他还是很想知道公爵是如何发现他的秘密的。肯定不是从皮埃罗这里,因为他已经审问过他了,基本上判断皮埃罗是诚实的。塞拉菲娜?他一直都很小心,所以她基本上没有可能觉察所进行的一切。卡特琳娜和奥莱莉娅?她们在阴谋中陷得太深,不可能出卖他。尼娜?不会,他们已经搞定了她。猛然间马基雅维里拍了一下前额。他真傻啊!那个坏蛋就像他脸上长着的那个鼻子一样明显,马基雅维里觉得自己没能立刻猜出是这个人,简直应该赏自己几个耳光。提莫提欧神甫!他肯定是公爵的走狗。靠着与塞拉菲娜和巴托罗缪家庭的紧密联系,他正可以刺探这位佛罗伦萨使节的行动。通过神甫,公爵肯定完全掌握了他所做的一切,谁来拜访过他,什么时候向佛罗伦萨发了信,并且,佛罗伦萨方面的回信什么时候抵达。意识到自己一直处于监视之中,给了马基雅维里一种特别不舒服的感觉。但是这个猜测却清楚地解释了所发生的一切。现在看来,当巴托罗缪安然地在圣·维塔里的骸骨前祈祷的那个夜晚,就在马基雅维里正要敲奥莱莉娅的门的时候,公爵却要召见他,这一切都不是偶然发生的。一阵愤怒涌上了马基雅维里的心头,他恨不得可以掐住那个滑头神甫的脖子。切萨雷·博尔贾,拿自己的心态来揣度马基雅维里,估计让一个人想偷情又偷不着,可以使欲火更盛,因此也更能够被公爵塑造成所需要的样子。这就是为什么提莫提欧神甫拒绝再帮助马基雅维里的原因。可以肯定,就是他说服了奥莱莉娅,说什么上帝出手阻止了她犯罪,所以她因此必须洁身自好了。“我不知道,除了我给他的二十五个杜卡特,他还从别人那里收了多少钱。”马基雅维里嘀咕着,彻底忘了这二十五个杜卡特是他从巴托罗缪那里借来的,而巴托罗缪又是从公爵那里拿的钱。尽管如此,一想到公爵为了延揽他进入自己的幕僚班子,竟然要费上这么大的周折,马基雅维里又不由得有些自鸣得意。想到公爵为他定的身价是如此之高,还是很难觉得不受用的。佛罗伦萨执政团方面认为他是个有趣的人物,他的信件时常逗得人们大笑,但是他们从来不对他的判断赋予太多的信任,也从来没有遵从过他的建议。“一个预言家在本国吃不开,但是去外国还是有人识货的。”他感叹道。他心里明白,他就是一根小手指头里面的才智也比执政团里那帮子人所有的头脑中的才智加起来都要多。皮埃罗·索德里尼,那个执政团的首脑,是个软弱,浅薄、可亲的人,公爵所提到的那些个力图避免做错事甚于力图做正确的事情的人,估计就是指皮埃罗·索德里尼。其他一些人,那些他身边的顾问,都是些胆怯的,平庸的和犹豫不决的人。他们的政策就是犹豫不决,浪费时间和拖延时间。马基雅维里的直接上级,共和国的部长,是马塞罗·弗吉利奥。他之所以获得今天的职位,是因为他英俊的相貌和出众的演讲天分。马基雅维里向他汇报,但是对于此人的能力并没有太高的评价。如果他这么一个因为在政府中没有靠山而被派往伊莫拉担任使节的人,一下子被公爵委任为伊莫拉的总督,并成了公爵最受信任的顾问,消息一传到佛罗伦萨,还不知道要让那些愚蠢的家伙们多吃惊呢!马基雅维里没有任何打算接受公爵的聘请,但是在心里把玩一下这个念头,想像一下执政团方面的惊愕之情和他那些敌人的嫉恨,还是让他很开心。而且,伊莫拉也只会是一个起步。如果切萨雷·博尔贾成为意大利的国王,他很有可能会成为他的首相,会成为法国国王面前的昂布瓦斯[1]红衣主教一样的人物。会不会博尔贾就是意大利的救星呢?尽管只是个人野心驱使博尔贾奋发进取,但是他的最终目的是崇高的,配得上他那蓬勃的精神。他是明智的,精力充沛的。他使得他的人民对他又爱戴又畏惧。他拥有他部队官兵的尊敬和信任。意大利确实被奴役和被侮辱着,但是古代尚武的精神并没有泯灭。在一个坚强的领袖的领导下统一起来,意大利人民将能够安居乐业,尽享富足和幸福的生活。让这块饱受折磨的土地享受持久的和平,难道还有比这个更能使一个人获得光荣的吗?但是突然之间,一个想法强烈地袭上马基雅维里

                          我们应该每天去学习这种生活吗?我们不仅是针对这件事在讨论问题。我们讨论的是贯穿这故事最底层的精神,是生活应有的状态。战争期间,我一直在日本电影社做委托员工。当时不出所料,委托员工里有一个叫O的意气风发的男人,好像是给联合报社做理事的。他大发议论,说吉川英治和佐藤红绿是日本伟大的文学家,就是这么一位“专家”,在会议上说要拍一部电影。据他说,这部电影要拍出老农夫粗糙枯瘦、骨节突起的双手,还有打满补丁的衣服,要把这些由父至子、由子及孙的吃苦受穷的灵魂象征都串在一起拍出来。他还说,因为日本文化必须得是农村文化,从农村文化转到都市文化则是日本的堕落,所以才会有今天的悲剧。他这一席话在会议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专务董事(实际上的总经理)等人都大感佩服,回头看我,问我要不要以此来写个剧本。我好不容易才谢绝了他们,这故事简直就是只存在于战争期间的一场噩梦。战争期间,人们一直在声嘶力竭地喊着:“回到农村文化里去,回到农村的灵魂里去。”这是一时的流行思潮,也是日本大众的一种精神。虽说都叫作农村文化,但农村真的有文化吗?农村或许有盂兰盆会舞,有祭典风俗,有吃苦受穷精神等本能的积累精神,但文化的本质是进步,农村连一丝一缕进步的影子都没有,有的只是排外精神,对他人的不信任,强烈的猜疑心,兴旺发达的只有一门心思算计得失的本事。人们向来都不加反省地用“淳朴”这个奇妙的词汇去形容农村,然而农村自从建立以来就不存在淳朴这种性格。自大化改新以来,农村精神是不屈不挠想方设法逃税的精神,通过当上流浪汉来逃税,隐瞒户籍逃税,于是这些农民们各自不起眼的“艰苦奋斗”的逃税行为,事实上就成了日本经济的纽结,庄园据此兴起,繁盛,衰败。贵族亡而武士兴。农民们跟税做着斗争,这种不屈不挠的逃税行为使得日本的政治产生变动,使得日本的历史发生变迁。看谁都是贼——这才是王朝的农村精神。事实上,这里强盗横行,地头[1]出类拔萃,就算摔倒了,爬起来的时候也要抓上点什么。对他人的猜疑和排外精神是农村的灵魂。他们总持消极被动的态度。他们想做什么自己不说,或者是不能说,于是他们就用他们特有的狡诈来处理那些强加到他们头上的事情,于是这种被动的狡诈就孜孜不倦地推动着日本的历史。日本农村直至今日还是奈良时代的农村。就拿如今各个农村里类似的民事诉讼来说,有人背着邻居把用于分界的田埂移了三五寸;有人不签契据就管好友借田地,借了却不还。他们不是在执着地背叛好友和邻居吗?算计利害得失就是他们生活的根柢,至于对更高尚的精神的渴望,对自我的反省和新的发现,在农村精神里是找不到的。既然没有新的发现,就不可能有真实的文化。既然没有自我反省,就不可能存在文化。人们都说,农村的美德在于吃苦受穷的精神。受穷精神怎么就成了一种美德?有句话叫需求是发明之母。因为人们受不住穷,耐不住不便,追求需求,所以发明才会兴起,文化才会兴起,人们才会不断进步。日本的军队是受穷的军队,他们不渴望方便的器械,讴歌玩命驱使肉体、压榨肉体的行为,没有先进的兵器,从根本上缺乏作战基础,所以今日才会招致目不忍视的惨败。绝不只有军队如此。日本精神本身就是受穷精神,不想改变,不想进步,憧憬赞美过去,偶尔出现的进步精神吃了这受穷的反动精神一击后,总是被拖回到过去。需求是发明之母。这种追求需求的精神在日本被视为懒汉精神,受苦则被誉为美德。走个一二里地没问题,用电梯爬个五六层楼就是懒惰至极了。依赖机械,忘了劳动精神就是亡国之本了。一切都搞反了。真理是不会作假的。也就是说,我们根据真理被迫复仇,仰仗肉体的劳动,仰仗受苦的精神才招致了今日亡国的悲惨命运?光是按下一个按钮、转动一下把手就能解决的事,非得辛辛苦苦忙碌一整天,然后说什么汗水的结晶,劳动的喜悦,真是愚蠢。而且整个日本,日本的根柢本身都是如此愚蠢至极。时至今日,各位代议士[2]说到天皇制还会吵吵闹闹,说一些“皇室的尊严”之类的蠢话。天皇制虽然是一种贯穿日本历史的制度,但天皇的尊严基本不过是受人利用的工具,没有真正实际存在过的先例。对藤原氏和将军一族而言,他们为什么需要天皇制呢?他们为什么不将最高主权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因为比起他们自己掌握主权,天皇制来得更合适,他们心里明白,比起自己号令天下,不如挟天皇以令诸侯,自己一马当先摆出一副服从号令的样子,这样命令就会更行之有效。这里所说的天皇号令不是天皇本身的意志,实际上是他们的号令,他们借天皇的名义来干自己想干的事,自己一马当先服从号令以示众人,自己做出服从天皇的榜样,再把榜样强加到人民身上,这样就能把自己的号令强加给人民。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称作神明,向人民要求绝对的尊敬。然而,他们可以向天皇叩头行礼,把天皇奉为神明,再将其强加给人民。这样一来,他们一面擅自拥立天皇,一面在天皇面前叩头行礼,通过自己的叩头行礼来强行让人民尊敬天皇,再利用这份尊敬发号施令。上面所说的不只是很久很久以前藤原氏和武家的故事。看吧,这场战争不也一样吗?事实上天皇并不知情,也没有下命令。这场战争只是军人的意愿。“据说事变之火是在东北一角燃起的”,“据说事变之火是在华北一角熄灭的”。甚矣!连总理大臣都未能得知实情,军部竟独断专行至此!而且身为军人,却如此轻侮天皇,一面从根本上亵渎天皇,一面却又盲目崇拜着天皇。荒谬!简直是荒谬至极!更何况,这就是贯穿日本历史的天皇制的真相,是日本史真真切切的本质。藤原氏自古以来,就是最崇拜也最亵渎天皇的一群人。他们真正从骨子里盲目崇拜天皇,同时又把天皇玩弄于股掌之中,当作替自己谋求方便的工具,一直在竭尽所能亵渎天皇。直到现代,直到现在,各位代议士还说什么天皇的尊严,大部分国民居然还在予以支持。去年8月15日,战争在天皇的名义下结束了。[3]人们都说是拜天皇所救,但就日本历史来看,天皇通常是日本历史针对紧急情况而编排出的一种独创的作品、策略、王牌。军部出于本能知道这张王牌,我们国民又出于本能在盼望这张王牌,于是在军部和日本人民的合作下,这场戏终于在8月15日落幕。说什么“耐难耐之苦,忍难忍之痛,听朕号令”。于是国民只好流着眼泪,难忍也得忍着,乖乖听话,因为这是天皇陛下的命令。放屁!放屁!放屁!我们国民巴不得战争结束。我们早就受不了苦练竹枪直面坦克,像泥偶一样被啪啪地碾死了。我们一直打从心底盼望战争结束。然而,我们不能说出口。于是大家就说什么仁义道德,又说什么天皇的命令,忍难忍之痛。这是什么机制?!这不是一场惨烈又可悲的历史性大骗局吗?!而且我们对这场骗局并不知情。要是没有天皇的停战命令,我们就真的会用身体去抵挡坦克,不情不愿却仍旧奋勇地一个个变成泥偶,被啪啪地碾死了。我们国民虽然不像最亵渎天皇的军人崇拜天皇那样崇拜天皇,却已经习惯了利用天皇,他们没有意识到自身的狡猾,以及仁义道德这张奸诈的招牌,一直在讴歌“天皇的尊严”所带来的好处。这又是什么机制?!何等狡猾!我们被这种历史性机制附了身,于是失去了人类,以及人性的正确形态。人类,以及人性的正确形态指的是什么呢?想要就老实说想要,讨厌就说讨厌,说白了就是这么点事。喜欢的东西就直说喜欢,喜欢的女人就直言爱意,脱掉仁义道德、礼义廉耻、人情世故这些伪装,回到那颗赤裸裸的心吧!找出这种赤裸的姿态首先就是人类复活的第一个条件。然后才是自己,以及人性和真实的诞生跟起步。各位日本国民,我呼吁各位,呼吁日本人以及日本自身走上堕落之路!日本以及日本人必须堕落!只要天皇制存续,只要这种历史性机制还残留在日本的观念中发挥着作用,人类和人性的真实之花就不可能在日本绽放!人类的真实之光将被永远禁锢,人类真正的幸福,真正的苦恼,一切人类真正的样貌都不可能在日本出现了!我虽然高喊着要日本堕落,真正的意图却刚好相反,当今的日本,以及日本人的思维如今都沉沦在巨大的堕落之中,因此我们要从这种充满着封建陋习机制的“健全道义”中堕落下来,赤裸裸地踏在真实的大地上。我们必须从“健全道义”中堕落下来,恢复真实的人类之身。总之我们必须把什么天皇制、武士道、受穷精神、五十钱缩减成三十钱的美德等种种伪装脱掉,一身赤裸,变回人类重新出发。否则,我们不就又倒退回了昔日的那个谎言之国吗?!先回归赤裸,抛开囚禁自己的禁忌,追求自己真实的声音吧!寡妇去恋爱,去下地狱吧!复员军人去当黑市商人吧!堕落本身是坏事,然而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用表面的光鲜亮丽是换不回真实的回报的,我们必须赌上血,赌上肉,赌上真实的悲鸣。该堕落的时候,就得真真正正大头冲下地往下堕落。道义颓废吧!混乱吧!流血吧!染毒吧!我们得先穿过地狱之门,才能向天国爬去。只有让双手双脚的二十只指甲渗血,剥落,才能一步步向天国靠近。堕落本身通常是没有价值的。堕落本身不过是一种恶,但其本身所拥有的性格之中,却包含着一个伟大的人之实相[4]——孤独,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堕落总是孤独的,它担负着一种宿命——被他人抛弃,甚至被父母抛弃,除了依靠自己以外无计可施。善人就轻松了,善人能安眠于跟父母兄弟以及其他人建立的虚无的道义和约定之上,一心扑在社会制度上,随后从容赴死。然而堕落者总会突出于这些框架之外,独自走在旷野上。恶行虽然是没有价值的,但孤独这条路是通往神明的道路。“善人尚且得以往生,何况恶人乎?”[5]说的就是这条路。耶稣基督向妓女行礼也是在走这条旷野独行之路,只有这条路能通往天国。即便数以万计、数以亿计的堕落者基本都到不了天国,都是徒劳一场,只能独自在地狱徘徊,这条路也永远是通向天国的道路。哀哉!人之实相就在于此。诚然,实乃哀哉,人之实相就在于此。这实相是永远无法靠社会制度、靠政治来得到救赎的。尾崎咢堂[6]被称为政治之神,然而战争结束后,又开始鼓吹世界联邦论。据他所言,在原始社会,部落和部落一直是对立关系。日本直到明治时期为止,都没有日本这一观念,藩和藩对立,大家不是日本人,而是藩人。当时出现了一类叫非藩人的人,打破了藩和藩的对立意识,从而才有了日本人。现在的日本人是日本国人,对立是国与国之间的对立。我们需要像明治时期的非藩人那样,成为非国民,通过打破国家意识来成为国际人,他称非国民是一个极为荣耀的词汇。这就是他世界联邦论的根柢,他主张区分日本人、中国人、美国人是受残留的原始思想附体,要成为世界人,消除天下国籍之分才对。这论调好歹值得一听,他信口开河,说国人不应有什么日本人的血统一说,不该将血统视为珍宝来守护,论调中透出几分认真和魄力,然而如果我没记错,他的夫人应该是个英国人,如果他有个日本老婆,有个日本女儿,就很难说出这种话了。然而,我敢问咢堂,咢堂有曰,在原始社会,部落和部落是对立关系,再往后是藩和藩对立,国和国对立,总之对立就是因为文化水平低,确实如此。然而咢堂忘记了人类这一关键的因素。虽然对立感情是由于文化水平低,但即便没有国和国之间的对立,人和人之间,每个人和每个人之间的对立都永远存在。倒不如说,随着文化的发展,这种对立只会越来越激烈。在原始人的生活中,没有确立家庭这种东西,多夫多妻制野合,妒忌也少有发生,个体间的对立极为稀薄。随着文化的发展,家庭的形态越来越明确,个体间的对立也越发激化,尖锐化。在忘记了这种人类的对立,这种基本的、最巨大的深渊的基础上去谈论对立情感,讴歌世界联邦论,谈论人类的幸福,这是要施什么法啊!把家庭的对立、个人的对立忘个干净,再去谈论人的幸福,这本就是荒唐透顶的事。而政治,本来就是这么荒唐透顶的玩意。确实,政治不可能触及人类,更不可能触及人性。政治,以及社会制度都是大孔渔网,人类是渔网永远兜不住的鱼。即便人们打破了天皇制这种机制,建立了新的制度,到头来也不过是进化成另一种机制罢了,这也是人类难以避免的命运。人类总要漏网,堕落,然后向制度复仇。我向来认为世界联邦这种观点也非常棒,如咢堂所说,我一直认为日本人的血统不值得守护,然而这样人类就能幸福了吗?人类的幸福不在于此。人类真实的生活不存在于这种地方。日本人不是不可能成为世界人,事实上,日本人非常简单就能成为世界人,然而人类和人类的对立,个体之间的对立不应永远消失,而且,人类真实的生活往往只存在于这种个体之间的对立生活之中。任凭世界联邦论等理论再费力气,也都不能拿它怎样。并且,文学就是这种个体生活所倾吐出的灵魂之声。文学往往是对制度、对政治的叛逆,是对人类制度的复仇,而且还在通过这种叛逆和复仇协助政治。因为叛逆本身就是协助,是爱。这是文学的宿命,是文学和政治间绝对不变的关系。人类的一生很虚幻,然而,人类是一种极端乐观、滑稽荒唐又轻佻冒失的生物。这场战争期间,大部分东京人住处被烧,住在防空壕里淋着雨,或许有些人一直在抱怨想走也没有地方可去,然而应该也有不少人对这种生活感到意外的安心,从中体会到了一种难以诀别的爱。有很多乐观主义者每天一面淋着雨,被轰炸吓得瑟瑟发抖,一面却还非常享受这种日子。我家附近有位太太在开“井边会议”[7]的时候不小心说漏了嘴,说“没有轰炸的日子真无聊呀”,众人笑了笑她,也就这么混过去了,我却觉得笑的那些人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人们说妓女是社会制度的缺憾,可那些人心里或许想的是,总比一大拨人都被征去围着机器转要有意思。给女人套上制服命令她们工作,谁又能断言这种生活就是健全的呢?我们的一生对于人类生生不息、无限而永远的未来而言,不过是易逝的朝露。这样的我们谈什么绝对不变的制度,永远的幸福,要与未来定下约定之类的都不过是在拼命耍小聪明,毫无意义。这一行为难道不是在亵渎无限而永远的时间,亵渎人类的进化吗?我们能做的,只有让自己一点点变好,事实上,人类也就能堕落到这个地步而已。上天没有赐予人类足以无限堕落下去的坚强意志。人类多半得依靠某种东西,或是某种机制来阻止自己下落。只有创造这种机制,击溃这种机制,人类才会前进。堕落是制度的母体,只是我们首先必须极为严肃地看待这一可悲的人之实相。[1]日本旧时负责管理庄园和公领(即公家领地),征收税款的人。——译者注[2]日本议员的旧称。——译者注[3]指1945年8月15日正午,日本天皇广播,宣布无条件投降,结束战争。[4]实相,汉传佛教术语,最早源自鸠摩罗什,被用来代表诸法真实的相貌。——译者注[5]日本思想家亲鸾提出的看法。——译者注[6]指尾崎行雄,日本大正、昭和时期的政治家,民权思想家。——译者注[7]主妇们聚在水井旁谈八卦唠家常。也比喻主妇们在做家务的时候聚在一起聊天。——译者注水鸟亭

                          一条沙丁鱼

                          一到周日晚上,梅村亮作的妻子信子就会迅速盖上被子,躺下睡觉。女儿克子也学着母亲的样子,把被子一蒙就躺下睡觉。九点半或是十点左右,后门就会传来这样的声音:“梅村,睡了吗?”亮作原本蹲在没有火的火盆边,正找烟草渣往旱烟袋里

                          有按手印加入中华革命党,孙中山建立的其他组织全都有他。孙中山8月在广州号召护法的时候,程潜就已起身偷偷回到湖南,发动湖南驻军起义。作为在湖南革命多年的老同志,程潜在部队中很有些人脉,将领大都跟他很熟。像手头有些兵力的刘建藩和林修梅就是他的老战友。机缘巧合的是,程潜此次回来重点公关的赵恒锡,是谭延闿的人。偏巧谭延闿此时被段祺瑞强行下岗,于是他示意手下可以造反。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老首长同意,程潜的面子也要给,就造反意思意思吧,只要成功之后多给些好处就行!9月26日,程潜在衡州宣布独立,成立“湘南护法军”,自任总司令。军力除了刘建藩、林修梅两人率部响应外,还有几支慕名而来的小股队伍。10月6日,刘建藩、林修梅与北洋军的王汝贤、范国璋在湖南衡山短兵相接,打响了“护法战争”的第一仗。南军输得很干脆,被北洋军大败,丢掉了衡山、邵阳等地。消息传到南北双方大本营后,双方的反应自然有所不同。段总理自信地大臂一挥:打过湖南去,解放大西南!孙中山这边旗开得败,自然是一片紧张。最紧张的还要数陆荣廷先生,他怕段祺瑞一鼓作气打到广西,于是命令小舅子谭浩明急行军,务必三日内赶到湖南支援。谭浩明并没有耽误太久,四天后,护国联军先锋抵达湖南,局势顿时扭转过来。一来双方兵力差距太大,差不多四个联军士兵揍一个北洋军士兵;二来确实没有北洋士兵愿意为段祺瑞冒死南犯,尤其是他们的领导王汝贤、范国璋,根本就是毫无战意,原因下面解释。蒋介石的预言得到了印证。护国联军在与湘南护法军联络过后,双方同时从湖南南部发起反击。几天后,联军收复所有的失地,北洋军后撤。联军乘胜追击,占领长沙后又占领岳阳,将前线推进了好几百里。屁股都没有坐热的湖南一把手傅良佐见势不妙,迅速抽身逃走。14日,近期连续收到坏消息的段总理再度收到坏消息:王汝贤、范国璋先斩后奏,直接通电全国,反对内战,主张和平。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此二人的主张立马得到了人民的支持。老百姓管你什么“护法”还是“统一”,谁主和、谁不打仗、谁不扰民老百姓就拥护谁。毕竟在普通人的心里,自在地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段祺瑞PK冯国璋是不是觉得王汝贤和范国璋的表现莫名其妙?这是有内幕的,此二人之所以停战通电有两个原因:一来联军势头很猛,一旦交战,必然要拼个你死我活,王汝贤他们担心就此败光了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家底。在那个年代,这些兵头子都认为军队是自己的私产,跟国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二来中央有人让他们故意这么做。此人自然就是冯总统,王汝贤和范国璋是冯掌门的直系弟子。冯总统本就是在段总理的高压之下才勉强同意“武力统一”计划,而段总理消除异己又不稍加掩盖,直接指挥直系部队打头阵。于是,先后两次被欺负的冯总统爆发了,暗地里通知手下先意思意思打几仗,卖段总理一个面子,然后找机会宣布议和。直系的不合作令段总理十分不爽,可让他更不爽的还在后头。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全国各地有样学样。虽说都是真心抢地盘,而不是“护法”,但大家斗得不亦乐乎,你来我往,实在是热闹非凡。唐继尧看见陆荣廷出了风头,迅速出兵祸害四川去也。而北京政府则任命在护国战争中趁势而起的四川本地军阀刘存厚为四川督军对抗唐继尧。刘存厚麾下的两个日后横行四川的军阀就此粉墨登场,他们是刘湘以及刘湘的叔叔刘文辉。未来的名人杨虎城也在陕西打起了“护法”的旗帜,趁机招兵买马,为将来称雄一方的大事业赶紧添砖加瓦。段总理想搞“武力统一”,结果搞成这个样子,打仗成了打脸。于是,面子挂不住的段总理怒不可遏地找到冯总统:“我是责任内阁总理,却不能行使权力,作为陆军总长却不能指挥军队,我不当了,你另请高明!”冯总统一听:“好啊,我接受你的辞呈。”段总理刚转身,冯总统就请到了老兄弟王士珍继任总理兼陆军总长,然后高举“南北和谈”的大旗,下令南北停战议和。孙中山看见北边内讧,甚是高兴,命令前线各军乘胜前进,务求护法之完全胜利,“舍恢复约法及旧国会外,断无磋商余地”。可是,各路军阀就陈炯明比较听话,继续整军,打算为孙中山开辟一块根据地。至于其他的人,都无视这个光杆大元帅的意见。唐继尧他们一开始去打这一仗的真正目的只是为了保存实力、保住地盘,而现在目的已经达到,那还不偃旗息鼓?约法和国会与这帮军人实在是没有太直接的利益关系,而且此次南军的胜利跟北洋军的内耗脱不了干系,并非是用绝对的实力打败北洋军。如果日后北洋军团结起来,南军的这点家底都有可能赔进去,所以见好就收才是王道。于是,陆荣廷和唐继尧根本没把孙中山的命令当回事,马上附和了冯总统的停战命令,大家各自停手。唐继尧还低声下气地跟冯总统商量:“以后我不打湖北,北洋军也不打湖南,咱们永远不动刀兵,好不好?”唐继尧想割据一方自立为王,路人皆知,但他实在是太不要脸了,他打得到湖北去吗?孙中山非常生气,他想打,可人家不理他,他还真没办法。可段祺瑞就大为不同:冯国璋敢给我下绊子,以为我段祺瑞不当总理不当总长,就奈何不了你吗?在段祺瑞的指示下,徐树铮同志亲自出马策划,吉、黑、奉、直、鲁、晋、陕、豫、甘、新、皖、浙、闽十三省督军代表分别于1917年12月2日和1918年1月5日,连续两次召开“天津会议”,强烈要求冯国璋向南方开战。冯国璋在得知天津会议的结果后很生气,但也没有办法,他还真没有想到段祺瑞会有这么大的能量和这么高的威望。其实也不奇怪,武人好战是天性,不战哪有机会建功立业?你跟他们谈什么和平统一?再者,段祺瑞有日本人出钱出枪,可以给这些武夫以实惠,而你冯国璋能给这些武夫什么好处?冯总统是一个很有特点的人,尤其是他的赚钱模式很有特色。冯总统为了给自己创富,连中南海的金鱼都给捞起来卖了,一时间北京各饭馆都以“总统金鱼”作为压轴菜,而且他还把中南海当作鱼塘给出租了,佩服吧?想想看,在中南海钓鱼,多拉风的待遇!虽说冯总统致富有门,可他并不慷慨,反而十分抠门,是一只铁公鸡。因此,这些武夫从冯总统这里拿不走一分钱的好处,不给他面子也实属正常。但段祺瑞和徐树铮就不同了,他们知道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徐树铮用日本人送的一批军火收买了关外的张作霖(史称秦皇岛截械事件),请他发兵关内(山海关),支持段祺瑞武力统一中国。这批军火可不少,足够装备约两万人的部队,算是一个超级大礼。然而张作霖另有想法,让我拿好处可以,卖命不干。既要拿到好处,但也不能真的出兵攻打南方,进而得罪直系。所以张作霖点派了几支部队,让他们出关折腾折腾做做样子,但不要动真格地替皖系上战场送死。简单来说,张作霖的妙计就是出兵虚张声势一番。这样既满足了皖系的要求,自己又拿到了好处,也不会真正得罪直系,皆大欢喜。冯总统得知张作霖搞小动作的消息后非常不安,头一次对来北京当大总统有了悔意:若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折腾,不知道有多快活!冯总统当机立断,跑路,回江苏!说干就干,冯总统立马宣布“南巡”,考察民生,还谎称往返最多不过七天,让大家就在总统府等他的好消息。没想到,三天后,大家就在总统府看见了“南巡归来”的冯总统,他是被段祺瑞的兵马从半道堵回来的。在冯总统下不来台的关键时刻,北洋老大哥徐世昌出马,给小兄弟送下台的台阶来也。他劝冯国璋说:“华甫啊,你看你们都做了什么事,现在北洋都快分家啦!你们分家了谁最高兴?看见没有,现在南方这帮小子都不把中央政府放在眼里,更何况以后呢?如果他们举兵反抗政府都得不到严惩,那国家还有希望吗?”势不如人的冯国璋觉得这席话十分有道理。南方和北洋属于敌我矛盾,而自己和段祺瑞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没有理由不帮自己人。出于这种考虑,冯国璋主动向段祺瑞示好,不仅授予段祺瑞“对德参战督办(总指挥)”的职务,还让王士珍把关键的陆军总长一职让给了段祺瑞的手下段芝贵。对于冯国璋的任命,段祺瑞大度接受。由此,皖系重掌中央军事指挥大权。南军大败段祺瑞和冯国璋暂时统一了思想认识:武力统一全中国。作战计划也很快拟好:调集驻扎各省的皖系、直系两大系统组成三路大军。三路大军齐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彻底消灭南方反对势力,武力统一全国!第一路司令是直系的曹锟,以北洋第三师为主力,由湖北进入湖南,目标是迅速攻下湖南,然后挟得胜之威制伏两广。第二路司令是皖系的张怀芝,以北洋第五师为主力,由江西进入湖南,协同第一路拿下湖南之后便进入四川,进而制伏贵州、云南两省。第三路司令是皖系的张敬尧,以北洋第七师为主力,配合前两路作战,是预备部队,属于跟在前两路屁股后面捡漏的。还有一支偏师,由冯玉祥指挥,角色定位是“我是革命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从辛亥革命到现在,国内就没有打过什么太像样的仗,往往没开打一会儿,一堆墙头草就倒向了更加强大的一方,然后就是口水仗,接下来就是议和,之后战斗结束。但愿这一次他们能玩出些新花样。1918年2月6日,曹锟率军到达湖南前线。北边和解了,南边的内斗却没有结束。因此南方联军的布阵比较奇葩:谭延闿的手下赵恒惕驻岳州,刘建藩驻平江……陆荣廷则在后方充当预备队。所谓预备队,就是见大事不妙则脚底抹油。陆荣廷已经意识到,即将爆发的湖南战争就是一场没有希望的赌博,与其拿自己的部队去填这个无底洞,倒不如全身而退,保存自己的实力要紧。战争迫在眉睫,而真心抗战的,其实只有林修梅、刘建藩手下的湘军子弟兵,谁让湖南是他们的老家呢?1918年春天开始的这场仗,纯属一边倒,南军很快就被曹锟率领的第一路军打得丢盔弃甲。表面上看起来,这场大胜应该归功于曹锟的英明领导和正确指挥。说曹锟领导有方没错,但打仗并不是曹锟的特长,他之所以能打胜仗另有原因。曹锟是个好人,从其外号“曹三傻子”便可见一斑。他待人宽厚,老实听话,粗看上去又憨又傻,甚至有些缺心眼。但就这么一个“傻子”,手下却有一个特别能征善战的心腹爱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曹锟的这个心腹爱将之前已经数次出场,只是没来得及好好介绍。他叫吴佩孚,字子玉,中过秀才,时任北洋第三师师长,乃北洋军中的后起之秀,是个用兵天才。吴佩孚毕业于保定军校,当年他在保定军校学习近现代战争知识的同时,也没有忘记专研课外书《三国志》、《列国志》、《说岳》、《水浒》等。普通人读这些书学到的是故事,但他学到的是各种妙计的变化应用。日俄战争爆发时,袁世凯先生从军校挑出一帮学生精英前往战场观摩取经,顺便搞些情报,而吴佩孚正是其中一员。从实际表现来看,吴佩孚搞军事情报很有一手,并因此得到了曹锟的赏识。从此便跟着曹锟南征北战,在护国战争和护法战争中成长为一员干将。吴佩孚性情刚直,作战勇猛,是一名急先锋。他率兵直进,在两个月内连克岳阳、长沙、衡阳诸城,以一个师的兵力击败数倍于己的联军,打得联军只能从哪里来还得回哪里去。吴佩孚凭借此战奠定名将之名!形势一片大好,全国人民都以为这一次中国铁定统一。总理王士珍也是这么认为的:是时候退位让贤了,本来出山也只是救救火而已,自己跟冯国璋、段祺瑞关系都不错,帮谁都不太好,现在两个人一团和气,自己的使命应该就此结束。更何况要是自己赖着不走,也许会被段祺瑞的手下给弄下去,与其难堪地离开,还不如大度地让贤。告别权力的巅峰总会有些许的不舍,王士珍告诉自己:“我有过‘北洋之龙’的辉煌历史,灿烂过,也没留下什么遗憾,归去吧。”辞职的王士珍终于回到了河北正定的老家,没了军政纷扰,从此含饴弄孙,颐养天年。段祺瑞在王士珍离职后毫不客气地接过了总理的宝座,这算是第三次上台。然而,段总理一上台就犯了一个错误,因为他出了一个无数亡国昏君都使用过的绝招:任人唯亲。按道理来说,军人就应该按功论赏。在攻占湖南的战斗中,吴佩孚先生战功最为卓著,理应得到最高奖赏——湖南督军的位子,可段总理把这个位子赏给了自己的手下张敬尧。如此看来,段祺瑞的胸怀和格局实在不高,带兵打仗远比搞政治适合他。段祺瑞此举让曹锟和吴佩孚十分不满。吴佩孚可不是愿意闷头吃亏的软蛋,他在占领衡阳后就停步不前,不打了。吴佩孚消极怠工,令段祺瑞的面子十分受伤。就在这个不幸的时刻,第二路军总司令张怀芝又在段祺瑞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张怀芝看见曹锟、吴佩孚立下如此大功,十分不服气,于是带着手下的喽啰们跟着湘军刘建藩的屁股一路狂追,他要抢些功劳回来。所谓“穷寇莫追”,张怀芝的饥不择食反而激发了湘军拼死一战的斗志。贪功冒进的张怀芝,想都没想就钻进了刘建藩专门为他布置的战场——一个多是小山小丘、沟渠水塘,道路泥泞不堪的地方。张怀芝没有地利,士气也不如对手,被刘建藩的伏击战揍趴下了。张怀芝大败,从湖南一路逃到湖北。段祺瑞的第二路大军就此瓦解。然而刘建藩犯了跟张怀芝同样的错误,穷寇莫追,他却孤军深入,想趁机跟在张怀芝的屁股后面夺回更多的地盘,取得更大的功劳,结果被新任湖南军区司令张敬尧的大军包围,全军覆没,刘建藩战死。这场连续反击战结束后,湖南的形势算是初步稳定下来。南北停战段总理眼巴巴地盼着北洋军继续南下,却连续收到坏消息。先是第一路军总司令曹锟觉得段总理他老人家处事不公平,偏袒自己的孩子,于是带着司令部于5月底返回天津,撂挑子不干了。接下来,败军之将张怀芝于6月初灰溜溜地回到了自己的老巢济南。他这次出差非但没捞到好处,还损兵折将,实力大损。为了将来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收兵休养生息。至于最坏的消息,要数段总理的老部下弄出的乱子。嚣张惯了的徐树铮干了一件缺德事,小徐为了帮助老首长段总理立威,杀掉了反对段总理“武力统一中国”的陆建章。陆建章咱们之前提过,背景很深,既是天津小站的元老,又是冯玉祥的伯乐兼半个岳父,还是直系将领——此刻是曹锟的高级参谋。徐树铮的这一次疯狂算是捅了马蜂窝,惹下大祸。就连段祺瑞得知消息后,都惊得半天没说话。兔死狐悲。陆建章在北洋系统中的好友岂肯吃亏,自发自觉地站出来一拥而上,不仅要求停战,还要求严惩徐树铮。至于当事人之一的冯玉祥,除了发誓杀掉徐树铮为提拔自己于微末的陆建章报仇之外,还当即撤军罢工,从此对皖系阳奉阴违。段总理仍然主张继续进攻,但他的意见很快就被淹没在一片反对声中。1918年6月中旬,直系与桂系代表单方面签订停战协定,息战言和。8月,吴佩孚通电主和,公开攻击段祺瑞的武力统一政策“实亡国之政策”,直系将领纷纷响应。8月下旬,既是迫于形势,也是为了保住小徐同志,段祺瑞被迫命令前线各军暂取守势。个人是渺小的,集体才是伟大的,即使段总理再心不甘情不愿,暂时也不得不放弃武力统一中国的梦想。孙元帅被驱逐这边直系和皖系钩心斗角,那边滇系、桂系也没消停。滇系、桂系的老板唐继尧、陆荣廷心里十分不爽。在他们看来,孙中山无兵无饷,老老实实在总统府喝茶看报不就完了?可孙中山老想着指挥滇系、桂系干活却不给好处。于是这两人决定不跟着孙中山混了。陆荣廷和唐继尧通过气之后,就开始想办法驱逐孙中山。1918年1月底,程璧光被刺杀。这起暗杀事件的背后主使一直是

                          从,风风光光地离开新郑,前往京城去了,从此他被郑国人叫做“京城大叔”。这种叫法多少有些戏谑的成分。据传,段在离开新郑的时候,武姜还私下找段谈了一次心,大致是说,你哥哥寤生为人刻薄,完全不顾同胞之情,这次给你封京城,是我再三恳求,他才不得不从,心里肯定不舒服。你到了京城之后别闲着,要习武备战,一旦有机会就派兵袭击新郑,我来给你做内应,打他个措手不及。武姜还说,如果段取代寤生做了郑国的国君,她就死而无憾了。按照武姜的意思,段大张旗鼓地干起来了。他到京城之后第一件事,是命令京城附近两座边城的地方长官听命于他,又以狩猎为名举行军事演习,将两座边城的士兵编入自己的部众。有位叫公子吕的大夫,对这种情况深感不安,他对寤生说:“天无二日,国无二主,我不知道您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如果想把国家拱手让人,那我不如直接投奔大叔好了;如果没那个想法,就赶快制止他,别让百姓三心二意,不知道谁是郑国的主人。”公子吕的担心并非多余,京城大叔的所作所为,不只是在军事上威胁中央政权,更在政治上造成了另立中央的事实,势必导致国内民心不稳定。但是寤生只是抬了抬眉毛说:“不着急,还不到时候。”没多久,段干脆将两座边城收作自己的领地,还派兵占领了鄢(yān)和廪(lǐn)延两座城池。这回动静有点大,公子吕又坐不住,跑去对寤生说:“是时候啦,再拖下去,大叔的实力越来越强大,依附他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寤生仍然是不动声色,说起话来就像一个迂腐的老学究:“不亲不义之人,依附他的人越多,灭亡得越快。”就这样,在寤生的纵容之下,新郑和京城两个政权虽然互相戒备,竟然相安无事地并存了二十二年。郑国的百姓谈起自己的国君和京城大叔,已经习惯于用“宫中这位”和“京城那位”来代称,就连宫中最重要的几位大臣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也会不小心说漏了嘴:“京城那位前几天又举行了大规模的狩猎,宫中这位还是不当回事呢!”“宫中这位还真是沉得住气啊!”只有祭仲捏着为数不多的几根山羊胡子,半眯着眼睛说:“请不要低估宫中这位的智慧。”这一年的冬天,众臣的担心终于变成了现实。蛰伏京城二十二年之久的段终于作好充分的战争准备,发动了叛乱。他写了一封密信给武姜,要武姜作为内应,在指定的时间打开新郑城门,同时又派自己的儿子公孙滑前往邻近的卫国请求援军,许诺事成之后给予厚报。这之后,段便带着部队从京城出发,朝着新郑进军了。和当年离开新郑一样,他的心情既轻松又愉快。这位从小受到母亲溺爱的人物并非泛泛之辈,更非只知道追逐声色犬马的公子哥儿,他有思想,有口才,有组织能力,更兼武勇过人,而且还有英俊潇洒的相貌和肌肉匀称的身段,深得京城妇女界的青睐——如此之多的美德集于一身,不用来造反真是太浪费了。如果要问他有什么缺点,那就是缺乏对传统秩序的尊重与敬畏,也缺乏对他那位外表懦弱、看似无所作为的哥哥的正确认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那封密信在送到武姜手上之前,先被送到了寤生那里——信使既是段的亲信,也是寤生的间谍。自打段搬到京城去居住,他的一举一动,就从来没有逃脱过寤生的眼睛。寤生不止提前知道了他要起兵的消息,甚至连他抵达新郑的时间都摸得一清二楚。寤生在看到那封信之后,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深呼吸,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是时候了!他把大夫们召集起来开了个简短的军事会议。令公子吕们感到惊奇的是,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大事件,寤生的表现依然是不慌不忙,他井井有条地将任务分配给列位重臣,三言两语交代好必须关注的细节。寤生的态度之从容,计划之周密,只能说,对于京城大叔的反叛,他是早有准备,而且早就作好了应急预案的。按照寤生的安排,公子吕带兵车两百乘前往京城附近埋伏。等段的大部队走远了,公子吕突然杀出来,兵不血刃地占领了京城。京城被攻破的消息很快传到段的队伍里,段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继续前进,新郑已经有准备,偷袭肯定是不成的了,强攻则毫无胜算;如果打道回府,后路被抄,京城已经易手,公子吕防备周密,再夺回来几乎没有可能。就在段傻了眼的那一阵功夫,他手下的士兵发生动摇,呼呼啦啦跑了一大半。仓皇之中,段带着几名亲信逃往鄢城,又辗转逃回旧封地共城。共城只是区区小城,抵挡不了寤生的大军。眼看城门将破,段哀叹一声“老姜害我”,弃城投降。一场蓄谋已久的造反阴谋,转瞬间宣告失败。段逃到共之后,寤生有没有乘胜追击且致其于死地?这个问题在历史上有较大的分歧。在阐释《春秋》的三本传记中,《左传》只记载段逃到共城的事,没有明确的下文,但是从寤生后来的一些言行分析,段似乎没有死,而是逃到别的国家,过起了流亡的日子;而《谷梁传》和《公羊传》则都认为寤生杀死了段;《史记》对此的记载也语焉不详,只写到段逃到共城就草草收笔,没有后文。不管是何种结果,这位一心想取代自己哥哥的漂亮人物,在历史上扑腾了没几下,就灰飞烟灭了。回想起来,他的命运好像一直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这只手似乎是母亲武姜的,又似乎是哥哥寤生的……寤生如愿以偿地杀死了自己的弟弟。多少年来,他一直忍耐着,等待着,就是期待这一天的到来。我们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对段有这么深的仇恨。这种仇恨植根于他多年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中,植根于得不到应有母爱的失落感中。童年的阴影影响了他人格的形成。在段一步一步走向谋反的路上,他有很多机会对段进行规劝。如果段不听规劝,他还可以用强硬的手段进行制裁。然而,如果那个时候就动手,他不可能将段置于死地,社会舆论对他不利。他不怕段谋反,就怕段不谋反。他像蜘蛛一样,一动不动地趴着,看着自己猎物一步一步走进自己布下的大网。只在最后一刻,他才骤然出击,而且一招致命。段举起反旗的那一天,他在道义上获得了置段于死地的权力。没有人能指责他什么,包括武姜都无话可说。他已经一让再让,仁至义尽,无可挑剔。然而,记载历史的史官却洞若观火地看穿了他的心思。《春秋》记载这件事,只有六个字:“郑伯克段于鄢。”别以为这是平铺直述的记录,我们来听听《左传》里对这六个字的分析:第一,段以下犯上,违反了孝悌之道、君臣之义,所以直呼其名,以示警诫;第二,寤生和段两兄弟相争,如同一国二君,分庭抗礼,所以用了“克”这个字;第三,称寤生为郑伯,而不按惯例称为郑庄公(寤生死后被谥为庄公),是讽刺他没有尽到兄长的责任,不但不教育弟弟,反而养成其恶,这也说明他本来的动机就是想杀死弟弟;第四,不写段“出奔共”这部分史实,是因为如果写了,好像罪责全在段身上了,其实寤生同样有责任,只是不好下笔罢了。这就是所谓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有其特定的含义与价值判断;该写什么,不写什么,都有其深思熟虑。读史至此,喟然长叹,寤生固然歹毒,史官的笔触更毒!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还有一段花边。段失败后,寤生多年来积聚的对母亲的怨恨来了一次总爆发,他命武姜从新郑搬到城颖去居住,临行还叫人给武姜托了一句话:“不及黄泉,无相见也。”黄泉,就是地中之泉。他这句话的意思很明显,不到死了埋葬到地下那天,他是不愿再见到武姜了。武姜无话可说。这一切,毕竟是她亲手种下的苦果。然而没过几天,寤生就开始后悔了。这种后悔,不能排除寤生打心里边对自己的母亲仍有深厚的感情,但更多是政治上的考虑。民意调查显示,全国上下对于国君流放母亲的做法一边倒地表示反对,寤生的支持率急剧下降至历史新低。而且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他国家也知道了这事,对此纷纷发表意见,谴责寤生的行为,友邦人士,莫名惊诧!如果不及时作出补救措施,势必动摇政权的统治基础。问题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是堂堂的国君?狠话既然说出去,想要收回就没那么容易了。寤生很伤脑筋。颖谷地方的小领主颖考叔前来朝觐国君。按照礼节,寤生请他吃了顿饭。每上一道菜,颖考叔先用荷叶将菜包起来,放在怀里。寤生白了他一眼:“还没开吃呢,就打包了?”颖考叔诚惶诚恐地说:“您有所不知,小人的老母亲年纪大了,这辈子只吃过小人领地的食物,还没尝过国君赏赐的食物,我想带回去给她尝尝,让她也享受享受您的恩泽。”寤生听了,长叹一声:“你还有老母亲可以服侍,我如今却没那个福气。”颖考叔故作惊讶道:“怎么可能呢?”寤生把自己的烦恼向颖考叔倾诉了一番,忍不住掉了几颗眼泪。颖考叔听了,安慰道:“这事其实好解决。”颖考叔的意见是,不妨派人挖个隧道,一直挖到有泉水的地方,把武姜接到隧道中,再由寤生亲自驾车将她接回来,这样也就算是黄泉相见了。这便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掘地见母”的故事。寤生派颖考叔带了壮士五百名,跑到一个叫做牛脾山的地方,掘地数十米,直到有泉水涌出,又在泉边支起木头架子,营造了一座洞室。颖考叔将武姜接到洞室之中。寤生则在一群朝臣和外国使节的簇拥之下前往洞室迎接武姜。母子俩举行了简短的相见仪式,抱头痛哭。寤生亲自驾着马车,将武姜接回宫去。这场政治走秀获得圆满成功,一夜之间,寤生的支持率又恢复到百分之百的水平。颖考叔因此受到了寤生的重视。《左传》评价颖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说他对母亲的爱泽及君主,是大大的孝子。还用“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样的诗句来赞扬颖考叔。据说寤生在洞室之中做了首诗:“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武姜和了一首:“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算是当时母子相见的心情写照。后人把其乐融融当做一句成语来用,最初大概就出于此。【第一个吃螃蟹的郑庄公】周朝的政治体制是分封建国的封建制。周天子是天下的共主,同时直接领有王室的土地(王畿),诸侯则受封于周王室,在各自的领地上建立国家。这种封建结构,好比一家总公司在各地开设了数十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各诸侯国在内政方面有很强的独立性,在正常情况下,周天子基本上不予以干涉。但是,在军事和外交方面,各诸侯国均要听命于周天子,即所谓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除此之外,诸侯国还对天子负有进贡和朝觐的义务,如果不按时进贡或朝觐,天子可以“削藩”。对于不服从领导的诸侯国,周天子还可以派兵攻打,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号召其他诸侯出兵协助进攻。周朝的统治者深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为了确保对大大小小同姓、异姓诸侯国的统治,建立了严格的军制。按照周朝的军制,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周天子有六军,大的诸侯国有三军,中等诸侯国有二军,小诸侯国则只有一军。对于各诸侯国武装力量的规模,在制度上有明确的规定,以此保证王室相对于诸侯的军事优势。这一切的前提是周王室本身强大,具备雄厚的政治和经济实力。如果说犬戎之乱之前,周王室至少看起来仍有那么强大的话,犬戎之乱之后,周平王依靠了秦、郑、晋等诸侯之力才将都城从镐京迁到雒邑,实力就明显下降了。王室丧失了旧关中平原地区广阔而富饶的土地不说,东迁之初拥有的方圆约六百里的王畿,也随着赏赐、分封和被外敌侵夺,逐渐缩减至方圆约两百里左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这样狭窄的土地上的产出,要维持满员的六军,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周王室很可能还是维持了六军的编制,但形式重于实质,无论人数还是战斗力,都大打折扣。号称六军,实际上可能只有二军甚至一军的战斗力。而一些逐渐强大起来的诸侯国,即使只维持三军以下的部队编制,实际上人数和战斗力都远远超过了表面的规模。此消彼长,王室实力的下降既是经济和军事上的,同时也是政治上和心理上的。发生在公元前771年的犬戎之乱和公元前770年的周平王东迁,使得周王室在诸侯心中的地位一落千丈。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凭什么还要咱们顶礼膜拜啊?这样的疑问开始在诸侯的心中悄悄产生。当然,传统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这样的疑问,一开始大伙只是悄悄地埋藏在心里,带着一丝兴奋、一丝好奇、一丝不安,同时还有一丝蠢蠢欲动,脸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动声色地观察着王室的变化。这头自远古走来、浑身披着绿锈的青铜巨兽,难道真的不再具有那种慑人心魂的统治力量?谁,又将成为第一个手持长矛冲向巨兽的堂吉诃德?前面说过,寤生的祖父姬友在周幽王年代担任了王室司徒一职,寤生的父亲掘突则在周平王年代担任了王室卿士。所谓卿士,是王室的首席执政官,用现在的说法,叫做内阁总理大臣或是首相也未尝不可。掘突死后,寤生继承了郑国的君位,同时也继承了他在周王室的职务,成为了周天子的卿士。这里必须先了解两个信息:第一、周朝的官基本上是世袭的,子承父业,代代相传,一家子都当同一个官或同一类官,可以传几代甚至十几代。在春秋时期,如果有人说“我们家三代为官”,那不是吹牛,而是谦虚。第二、卿士是王室政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自古以来,担任王室卿士的人,多半是周王室的同姓贵族,也就是周王室的近亲,他们作为周朝宗室的组成部分,与周天子共掌朝政,有效地扩大了周朝的统治基础。在周朝的历史上,有很多代天子的政权都由执政的卿士把持,以至于这些卿士的权势和名望甚至超过天子本人,比如:周成王时代的周公旦、召公奭(shì)。周康王时代的召公奭。周穆王时代的祭公谋父、吕侯、毛公。周厉王时代的召公、周公(他们创立了著名的“共和执政”)。周平王时代的郑武公、郑庄公。……郑庄公自然就是那位在梦中出生的寤生啦。寤生虽然也姓姬,但是作为周平王东迁后出生的一代,他对于周天子基本上没有什么畏惧之心,对王室也谈不上什么感情。所以,首席执政官的位子他占了,人却总是呆在新郑治理他的郑国,很少去打理王室的事务。他这样做,和周朝卿士的代表人物周公旦比起来,实在是差得太远了。周公旦是周朝的实际创建者周武王的弟弟,周武王去世之后,继承王位的周成王年龄很小,不能当朝执政,所以根据周武王的遗愿,王室的大权由周公旦和召公奭代为执掌,这也是周朝卿士执政的历史起源。周公旦也是双重身份的人物,一方面是王室的执政卿士,另一方面则是鲁国的第一任君主。但是,为了不辜负周武王的重托,终其一生,他都没有去鲁国享过清福,一心一意扑在王室的工作上,公务繁忙的时候,吃饭洗澡都顾不上(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说的就是他),成为勤政爱民的楷模。东汉末年著名的诗人、军事家、阴谋家曹操曾经写过一首名为《短歌行》的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在这首诗中,曹操通过“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诗句,一方面矜夸自己不辞辛苦、平定天下的功绩,另一方面也表白了自己不想取天子而代之,只是想像周公旦一样辅佐天子罢了。毫无疑问,周公旦是周朝卿士政治的一座丰碑,周平王不能强求寤生也像周公旦那样勤于王事,也不能要求寤生像他的祖父姬友那样以死报国。他的要求很简单,寤生身为王室的卿士,郑国

                          间是宋朝士兵们最虚弱的时候,只要领兵杀过来,肯定能赢。梁哆唛不信,说宋军没粮,西夏也没粮,就算杀过去,也真赢了,军队吃什么?难道要带往返粮票行军吗?李讹哆笑了,梁将军不必怀疑,党项人来了有粮食,俺已经给你们攒了二十年了,全藏在地窖里。于是大喜,西夏大兵们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简直是太幸福了,杀饿得发软的敌人,抢白花花的银子,还有人管食宿,当这种兵打这种仗,真是极品生活。可是跑到定边寨后,全体都晾在了刺骨的春风里。迎接他们的不是善良的李讹哆老爹和满地窖的粮食,而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无论是地表上面,还是地窖里边,都啥也没有。当地的宋军早就盯着他们了,知道有什么勾当之后,没在大冷天里伏击他们,而是抢先一步把粮食都挖走……梁哆唛和他的大兵简直欲哭无泪,不带这么玩人的,为了跑快点根本没带返程的粮,现在要再回去,你们不饿啊!最后,他们回去了,连冻带饿,非战斗减员死了很多。回顾全过程,典型的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在西夏来说,已经很吃亏了,没想到宋朝大怒,赵佶亲自下令:西军全线出击,让党项人知道好歹!这次出兵的兵力总和达到了二十万。其中由熙河路经略使刘法率领熙河军团步骑十五万人出湟州,秦凤路经略使刘仲武率五万精兵出会州,从西、南两方面夹击西夏。童贯驻军兰州,两方策应。童贯梦寐以求的时刻到来了,在这次因为一点小摩擦引起的大战役中,他得到了最想要的东西。赵佶下令,以他总领永兴、鄜延、环庆、泾原、秦凤、熙河等西北诸路,节制所有经略安抚司。从这时起,西北军是童贯一个人的了。从当时来看,童贯志得意满,毫无疑问必将竭尽全力打赢这场仗,由此树立他大宋战神的光辉形象。但是在后面发生的事情里,结果却与之恰恰相反。坐拥二十万百战精兵,节制整个西北辖区,童贯却让战局打得如温吞水。这一仗打了两年,宋、夏双方各有胜负,纵观全局,没有纵深穿插,没有兵团决战,争斗点都只在一些边远的小城,如西夏的臧底河城、仁多泉城,宋朝的靖夏城,两方面都挺狠,把这三座城都屠了,满城鸡犬不留。但对宋、夏双方来说,几十万人打群架,就这么点代价吗?真要死磕的话,为什么不在天都山、横山、青白盐池这些紧要地段动手?保准立即水深火热,你死我活。这就是奥妙所在了,随便抓出一个西军大兵都知道的事,为什么最高当局不去做?童贯如果真的想建功立业,为什么雷声大雨点稀呢?很简单,看历史进程表。前面发生了什么,后面发生了什么,前后对照,一目了然。真正的原因是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十月的卢沟桥之夜,与公元1115年的三月东北边关收到的一封信。这封信是写给宋朝的皇帝赵佶的。写信人是一个叫马植的辽籍华人。马植出身于辽国燕云地区的名门大族,时任辽国的光禄卿,算是一个国家级的中上层干部。他在信里列举了一些刚刚发生在辽国东北部的事情。由于地理限制,那些地方是宋朝接触不到的,哪怕事情发生已经有六七年之久,宋朝人也两眼一抹黑。看到这封信后,赵佶迅速下令,边关要尽一切努力,悄悄地、快速地把马植召进开封,他要面对面地和这个人谈话。而童贯立即给出了马植,这人居然早就在开封城内了。有证据显示,从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的十月起,马植就一直隐藏在童贯的周围。卢沟桥之夜,那个与童贯秘密接触的人,就是他。第十一章完颜时隔四年,他当初说的事情已经被证实了。在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十月的卢沟桥之夜,他对童贯说辽国必亡,会非常快速地崩溃。当时童贯的第一反应是乐傻了,第二反应是气怔了。辽国,东亚第一强国,你说亡就亡了?看我是太监就好骗吧,这是不是辽国玩人的新把戏?!所以他快乐着,也隐约地期盼着,却同时把马植带回了宋朝。看着是马植表忠心跟着他走,其实是童贯软禁了他。这样重大的事,容不得半点的欺诈,连随口一说都不行,谁知道你有什么用心,必须随时带在身边,等待消息被证实,才能给这个人定性。四年的时间,让一些事情跨越大陆,从辽国的东北边传到西南边,被宋朝知道了。总体上来说,一切从辽国的皇帝耶律延禧的享乐生活开始。耶律延禧,也就是鼎鼎大名的天祚帝。这位老兄和赵佶的缘分很足,两人的人生轨迹几乎每时每刻都重叠在一起。从登基到高峰,从滑落到邻居。耶律延禧比赵佶早一年当上的皇帝,称帝之初光芒四射,比赵佶的勤政吓人得多,他在整个辽国上层来了个大清洗,凡是参与过、被怀疑参与过害死他父母的大臣们,活着的全家族杀掉,死了的全体挖坟。血腥过后,他开始了享乐。得承认,在这点上他远远不如赵佶了,限于北方物产、人文的条件,他只知道跑马打猎、拜佛建塔,貌似没有创意。但是,他有特色。北方物种是比南方少些,同一种物种的成熟期也比南方的慢,可是相应的,物种成熟之后的品质就非常高,非南方快速生长的动植物能比。辽国,纵横北疆两百余年的庞大帝国,穷尽北方奇珍,自然有一两样是南方锦绣河山所没有的。其中最著名的是北珠。珠,顾名思义是珍珠。说来惭愧,我国号称地大物博出产丰富,可是在珠宝品种方面太单一了,全境内没有红宝石、蓝宝石、猫眼石、钻石……啥也没有,只有南方海域出产珍珠,西北方面有和田玉。这两样也没法保证,因为更南的南方出产更好的珍珠,比如新加坡那边;和田……在古代一会儿是中国的,一会儿是独立的,出产量根本没法保证。北珠,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显得珍贵。多珍贵呢,到后来清朝官员的顶戴上要用北珠来装饰,犯人们采到北珠可以减刑。珍贵,一来是因为它的美;二来是因为采摘的困难。北珠只能在每年十月以后,冰冷刺骨的海水里成熟。这时,无论怎样精壮的男子,也没法潜入深水把它采摘上来。怎么办呢?利之所趋,不可抗拒。潜藏在冰海深底的北珠,处于封建时期的人类也有办法弄上来。经过仔细观察,海边的人发现每年这时都有一种天鹅出现,它们深深地潜进冰海里,以北珠的母蚌为食,吃不掉的北珠,就含在它们的嗉囊里。天鹅高高地在天上飞,最好的射手在强劲的海风环境里也别想射中。再怎么办呢?人们又发现,天鹅有一种天敌,是一种小而极其凶悍的猛禽,名叫“海东青”。海东青是传说中的鸟,在现代的飞禽百科里找不到千分之一百对应的种族,可是它在公元1113年之前是确切存在的,没有它,以后的事就都不存在了。海东青以天鹅为食,只要能得到海东青,那么就一定能捉到活天鹅,剖鹅取珠。于是,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在海东青的身上。怎样得到这种鸟?怎样驯化它?这时高贵强大的契丹人撇嘴了,这是有风险的、低劣的活儿,只配那些低劣的民族去做,他们只需要坐等北珠就好了。低劣的民族,比如女真。女真族的历史很悠久,能追溯到先秦时期,那时他们叫“肃慎”。女真或者女直,是后来的音译。虽然很悠久,但混得不咋地,直到辽国建立时,他们仍旧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即将进入奴隶社会,绝大部分散布在黑龙江与松花江流域,靠打猎捕鱼生活。接近辽国疆域的,叫熟女真,已经是辽国的属民;居住在松花江之北、宁江州(今吉林扶余东南)以东的,叫生女真,处于自由状态。抓海东青的活儿就派给熟女真了,他们是辽国最北边的部属,他们不干谁干?可要命的是,海东青住得比他们还远,一直北到了生女真的地盘。大家可以想一下,哪怕是一个姓的同族兄弟,甲家大院里有种好东西,乙家说开门我来拿走,这可能吗?真想拿,只能是提着菜刀上门硬抢。每年接了任务的熟女真,就是这样提着刀枪去同族兄弟家里生抢海东青的。每年的冰天雪地里,年复一年,都要扔下大片的尸体,抢到些鹰雏鹰蛋,白白地送给辽国人。而辽国人来取鹰时,是让女真人更屈辱的事。每年辽国派出去的“银牌天使”,所过之处敲诈勒索,这也没什么,世界各地都通用的行政规矩,可是他们每晚都要年轻美貌的女真女孩儿“荐枕”。这就忍无可忍了吧,直娘贼,忒煞是欺负人!忍无可忍……但还是要忍,汉族人可以某天神圣感爆发,喊出天下“道理最大”这句口号,可是走出汉域,这四个字就是个超级好玩的笑话。契丹人、党项人、交趾人乃至于后来周边更多的异族人会笑嘻嘻地向这句口号招手,过来,哥让你知道什么最大。拳头大,才是最大!所以,女真人只有忍,不忍就等着亡国灭种吧。何况荐枕什么的只是屈辱之一,更屈辱的还有很多种,相比之下,鹰路上的各种欺侮还是好的,毕竟人家是跑了很远的路,主动到女真人家门口来欺负,更多的时候他们得主动去接近辽国皇帝,得唱着笑着跳着闹着,装狗熊装野鹿去逗辽国人高兴。真是送上门的屈辱啊。比如每年的“头鱼宴”。这是种很别致的宴会,在非常冷的寒冬里,大多是农历二月新年前后举行,地点通常都在混同江(今松花江)。那时大雪封江,玉带千里。在这种环境里扎下辽国皇帐,各部落首领来觐见。卫士们砸开冰层,捕到第一批鱼,用这批鱼向契丹皇帝致敬。这即为头鱼宴。听着很风雅,看上去挺有趣,可这实在是这些边远部落的首领们的一大难关,每到这时,他们都失去了自由和尊严,变成了辽国人的玩具。皇帝想打猎了,他们去呼鹿;想看远距离猎杀,他们得去射虎;想看真人版近距离搏斗了,他们得去搏熊……等皇帝渴了饿了想吃头鱼宴了,他们得跳舞唱歌助兴。每年如此,辽天庆二年时也一样,当时耶律延禧喝得很高兴,下令各酋长入场,给朕跳起来。下边问,是群舞还是独舞?挨个来。于是,各个民族各部落的酋长们酝酿情绪活动身体,依次下场开跳。一个接一个,快乐复快乐,耶律延禧的兴致达到了高潮,却突然被打断。舞台冷场了,前边跳完,后边该跳的却端坐不动。全场的目光看过去,发现那是个彪形大汉。这人身高体壮,相貌雄伟,冷冰冰地坐着,一动不动。旁边人喝问:“为什么不跳?”“我不会。”回答得硬朗不说,目光还直勾勾地盯着辽国皇帝。耶律延禧暴跳了起来,这是挑衅,是赤裸裸的、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当面挑衅!绝对不能容忍,杀了他。这是一个历史时刻,他拔出刀来,要亲手砍了这个敢扫他兴的小跳蚤。这一刻就像宋哲宗躺在病床上,命运将主动权一次又一次地送到他手上,只要抓住一次,历史就会改写。耶律延禧也是这样,只要他砍下去,万事皆无,一了百了。可惜的是,他被人拦住了。他宠信的大臣萧嗣先笑着说,为了一个野蛮人生气实在不值得,何况您杀了他,会吓坏周围这些玩具的,以后谁来陪您玩呢?是……吗?耶律延禧慢慢地把刀放下了,他从小在仇恨里长大,尤其对耶律乙辛式的奸臣非常敏感,他审视的目光在萧嗣先、扫兴人之间游移,努力地想,也想不出辽国京城里的高官,和这个穷山恶水里的刁民能有什么瓜葛。无瓜葛,无阴谋,他慢慢地坐了下去,也是啊,为一个小跳蚤不值得扫兴……来,跳起来,接着乐。就这样,当天吃饱跳够,各方散场,没人死亡或者流血,也没有人再注意那个声称不会跳舞的愣头青是何方神圣。该愣头青名叫完颜阿骨打,是一个生女真。居住在安出虎水(今阿什河)附近。按说他没有所谓荐枕的屈辱,更不必受银牌天使的欺压,为啥对辽国皇帝这么敌视呢?鬼都知道,他肯定会跳舞,但就是不给你跳!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前面说了,熟女真是苦的,要每年砍人抢鹰,死伤一大片。可生女真呢?没招谁没惹谁,居然每年都被砍,究其原因,都是因为这个耶律延禧,因为大辽国。完颜阿骨打是自由生成的北方豪杰,他不像熟女真那样被豢养出了奴性,不爽就不配合,有火就要发出来。当然,像他刚才的行为,没死并且以后有了奇迹般的发展,人们可以歌颂他的傲骨;如果死了呢,小不忍则乱大谋,不过匹夫之勇……重要的是他没死,并且在风雪兼程赶回到老家后,又有一份奇遇在等着他。这一次,完颜阿骨打是代替他的哥哥乌束雅去参加头鱼宴的。乌束雅是这一代完颜部女真的族长,阿骨打是他二弟。几百年前的世界是一样的,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封建社会还是奴隶社会,一切都是长子优先。比如乌束雅和阿骨打。哪怕乌束雅敦厚软弱,阿骨打强悍精明,也没法改变他们的继承权顺序。阿骨打只能听命于大哥,哪怕要他去参加屈辱的头鱼宴,也只能听话。可是,等他窝了一肚子火回到老家后,突然发现他哥病死了,从他进门时开始,他已经是完颜部女真的最高首领。这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因为在他的家族里,论资排辈轮到他当家,真是太不容易了。翻开完颜部女真的历史,一直处于浑浑噩噩得过且过的半原始半奴隶制时代,在汉民族进化几千年到达宋朝时,他们仍然没什么事迹值得记载下来。因此他们的史书一片空白,直到阿骨打的爷爷乌古乃。乌古乃当时是一大片散乱的女真部落中的一个,实力稍微强些,但没有优势。每天干的事,除了上山打猎,就是到别的部落里杀人抢东西。千篇一律,大家都一样。在这个过程里,他办了件不一样的事。完颜部旁边有一个部落叫五国蒲聂,它背叛了辽国。很自然的,辽国派重兵讨伐。这和乌古乃有什么关系吗?貌似有点,辽国人打仗是不发军饷的,士兵们边打边抢劫,往往造成起兵时灭一个部落的命令,收兵时灭了七八个。乌古乃为自身安全着想,得提防一下。通常的办法是全部落搬家,躲出去,等风头过了再回来,运气好的话,还能把五国蒲聂部的残余势力吞下去,发笔小财。这是惯例,是严寒地带部落生存千百年总结出来的经验,早就证明了是最正确的。可乌古乃没这么办,他派人去和辽军接触,说这里的地形太恶劣了,重兵没法展开,如果强攻,五国蒲聂部至少能挺一年,那样辽军损失会很大,将军们会没法交差。乌古乃提议,把这事儿交给他办吧。辽军同意之后,乌古乃出发了。他没带刀枪,而是带着老婆儿子,外加大批礼物去见五国蒲聂部的首领。对方一见,立即把他当兄弟了。带着礼物来,或许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可连老婆儿子都带来了,还用怀疑吗?何况乌古乃还玩了个绝招,他自己回家了,却把老婆儿子都留在对方地盘上。怎样,亲爱的兄弟,我是真心想和你交朋友的!五国蒲聂部被彻底感动了,接着就被乌古乃派兵偷袭,杀了个措手不及。事情发展到这步,一般来说是大功告成了。但乌古乃的举动更加让人看不懂。他把俘虏和战利品全送给了辽国人,自己一点儿没留。女真人气坏了,那是整整一个部落的好东西,自己流血去抢,却白白送给别人。也不想想,人家辽国人要的是罪犯,俺们要的是金钱,这么搞……世上还有比这更傻的事吗?答案是有,再过一百多年,有一个站在全人类军功之巅的人,也干过这种事。历史证明,做出这种事的人都有着巨大的图谋、深远的眼光,不是平常人能理解的。不久之后,辽国皇帝召见乌古乃,封他为生女真部节度使。从这时起,完颜部女真一步登天,成为生女真的官方领导。乌古乃四处砍人,每一刀下去,都带着辽国皇帝的许可证。这就是阿骨打家族的起源发家史。从这些可以看出,这个姓氏、这个种族的特点。勇猛善战不必说了,是他们生存的基础,在这之上,完颜氏聪明、狡诈、凶残、敢冒险,为了达到目的,什么手段都不在乎,哪怕是妻子儿女的生命都不在话下。我仔细计算过,历数东亚地区从古到今称霸过的少数民族,比他们成就高的有,比他们能打的也有,可比他们凶狠残忍的,却没有。注意,特指建立国家,至少占领一半中国领土的少数民族。乌古乃是完颜部女真的奠基人,他作出的贡献有三条。以重要性而论,得到了辽国的官职只能排到第二,另外两点才真正决定了完颜部的命运。第

                          的祖母,当然,只是名份上的,并非亲祖母。事实上,宋昭公在位的时候,宋襄公夫人是不是一位老太太,还值得商榷。因为据《礼记》记载,“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说他给夫人办葬礼,用了一百缸醋。由此可见,宋襄公的原配夫人早已经先宋襄公而去,宋昭公得罪的这位奶奶,应该是宋襄公的继室。宋襄公夫人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当朝天子周襄王的亲姐姐。众所周知,这个身份在春秋时期虽然显赫,但并不代表任何实际的权力。然而,如果有人要利用这个身份来达成某种目的的时候,它又变得很有价值了。“六卿和公室”一年之后,也就是公元前619年冬天,华氏、乐氏、皇氏等“戴之族”(宋戴公的子孙)打着宋襄公夫人的旗号发动叛乱,杀死了宋昭公的拥护者孔叔、公孙钟离和去年才上任的大司马公子卬。作为宋国最高军事长官的公子卬死于内乱,显然死得不是地方,然而死得很壮烈,至死都紧紧握住象征大司马权力的符节,表示不敢放弃使命。而新任司城荡意诸(前任司城公子荡之孙)逃亡到鲁国。连年动荡的宋国,在楚国强大的军事压力下丧失了抵抗的意志。当然,如果晋国有所作为,形势或许会有所改观,但是晋国人选择了保持沉默。司寇华御事向宋昭公提议说:“楚国大军压境,目的是要我国屈服。那我们主动屈服就是了,他们又何必动刀动枪呢?”宋昭公还在犹豫,华御事又自我检讨说,“宋国羸弱,受到楚国的欺负,是因为我们这些人领导无方,为什么连累人民跟着受罪呢?”宋昭公掰着指头一算计,晋国显然是靠不住的了,单凭宋国之力与楚国抗衡,实在是太勉强。于是听从华御事的建议,亲自跑到厥貉去觐见楚穆王,毕恭毕敬地听命于帐下。为了把郑穆公、陈共公、蔡庄公都比下去,宋昭公还殷勤地邀请楚穆王到宋国的孟诸湖举行狩猎活动。孟诸湖是宋国的大湖,水草丰美,湖畔山林茂盛,是春秋时期有名的猎场。前面讲过,城濮之战的前夜,楚军统帅成得臣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河神对他说:“把你的马冠马缨都给我,我将赐给你孟诸之麋。”麋是湖边水草丰美之地,黄河之神要用孟诸之麋换成得臣的马饰,意思很明白:你给我马饰,我就让楚国人得到宋国。可惜成得臣舍不得自己的马饰,在城濮被晋军打得大败,孟诸湖也就成为楚国人心里头永远的痛了。事隔十五年,楚穆王不折一兵一卒,反而以宗主国元首的身份来到孟诸湖,难免让人感慨,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根据自古以来的传统,君主举行狩猎,既是娱乐,又是军事演习。楚穆王自然担任了中军主帅,宋昭公以东道主的身份担任左翼指挥,郑穆公担任右翼指挥,楚国期思县(地名)的县公复遂担任右司马,息县的县公公子朱和申县的县公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狩猎要用到烟熏之术,中军主帅楚穆王命令,各车都要带上取火之物,以备使用。狩猎之中,楚穆王自中军追逐一群狐狸驰入右阵,狐狸逃入洞穴,于是命紧随其后的宋昭公点火烧熏。没想到,宋昭公耸耸肩,意思是没带引火之物。楚穆王的脸当场就黑了。他还没发话,左司马文之无畏已经命令手下将宋昭公的驾驶员给揪下车来。“宋公违令不从,应以军法处罚。然而国君不可以受刑,请您下令惩罚其仆从。”文之无畏向楚穆王请示。楚穆王瞄了宋昭公一眼。这家伙大概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老老实实立在车上,浑身发抖,直冒冷汗。楚穆王不禁莞尔一笑,对文之无畏说:“你是左司马,此事听由你处置。”说罢扬长而去,将皮球踢给了文之无畏。行军打仗,司马就是司法官,对于违反军令的行为,自然有权处置。当时陈、蔡两国国君在场,想做个和事佬,劝文之无畏说:“一国之君不可辱,请您务必手下留情。”楚穆王如果只是想吓吓宋昭公,目的已经达到了。再加上有陈、蔡两国诸侯求情,按理说,文之无畏完全可以顺水推舟,放宋昭公一马。毕竟宋昭公是一国之君,文之无畏以楚国一县之长的身份,没有必要在宋昭公面前太过强硬。但是文之无畏显然是个认理不认礼的人。他瞪着眼睛,板着脸,毫不客气地说:“楚王既然命我为司马,我就要忠于职守,行使职权,并非我强硬。古人有诗云,‘硬的不吐出来,软的不吞进去’,又说,‘不要放纵狡诈之人,以检点放荡的行为’,都是教育人们不要怕认真啊。我就算是死,也不敢放弃职守。”于是下令对宋昭公的戎车驾驶员执行鞭笞之刑。文之无畏是楚文王的后裔,因此以“文”为氏,无畏则是他的名字。他在孟诸狩猎中的行为,倒是解释了他为什么叫做无畏——无知者无畏。当然,文之无畏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不过那是二十多年之后的事了,在此不提。孟诸狩猎的鼓噪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晋国的不安。自公元前618年楚国人重入中原,短短两年之间,已经有郑、陈、蔡、宋等国先后弃晋入楚,南风猎猎,势不可挡,有甚于城濮大战之前。公元前616年夏天,晋国郤缺和鲁国大夫叔仲惠伯在承筐会晤,就当前的国际形势交换意见,并就如何分化争取宋、郑、陈、蔡等国达成一致意见。两年前的夏天,楚穆王派斗越椒访问鲁国,鲁国给予了斗越椒合乎外交礼仪的接待。作为晋国的盟国,鲁国与楚国的这种非亲密接触体现了鲁国人相对独立的国际关系准则,同时也是对晋国不尊重同盟国家的态度的一种心理反弹。然而,当楚国的动作越来越大,并且将宋国纳入势力范围的时候,鲁国立刻与晋国亲密起来。可以这样说,在西方的晋国与南方的楚国之间,鲁国不是摇摆不定,而是理性地保持了一种势力均衡的政策。这一年秋天,鲁国大夫公子遂受命访问宋国,向宋昭公提出建议,让三年前因内乱而流亡鲁国的司城荡意诸回国,同时别有用心地向宋国表示祝贺:“去年楚国大军压境,没有给贵国造成任何伤害,实在可喜可贺。”宋昭公听了,脸上红白交错,又不好生气,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有些伤害是表面的,有些伤害深深地藏在心里。对于宋昭公而言,孟诸狩猎中所受的侮辱,已经成为他心底永远的痛。还好,这种痛并没有延续太长的时间,仅仅是五年之后,他再一次来到孟诸湖边,结束了动荡不安的一生。当然这也是后话。鲁文公派公子遂访问宋国,自然是郤缺与叔仲惠伯承筐之会的直接后果。从地理位置上看,如果鲁国将楚国当做潜在的威胁,则宋国是鲁国的屏障。一旦宋国完全沦为楚国的附庸,鲁国也就暴露在楚国的刀剑之下了。所以说,晋国想拉拢宋国,是出于其霸业考虑;而鲁国拉拢宋国,则更多是为了自身的安全着想。就在公子遂访问宋国期间,鲁国北部边疆也受到了威胁。鄋(sōu)瞒部落(狄人的一支,别称长狄)在其首领侨如的带领下,入侵齐国,顺势袭扰鲁国。鲁文公命叔孙得臣为大将,率军追击鄋瞒人。叔孙得臣以侯叔夏为战车驾驶员,绵房甥为护卫,富父终甥为别乘后卫(一车四人,有别于当时一车三人的战车编制),在咸地大败鄋瞒军,俘虏并杀死了侨如。为了纪念这场胜利,鲁国人将侨如的首级埋于首都的子驹之门(城门名),叔孙得臣更是得意洋洋地给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以表彰自己的功绩。关于鄋瞒部落和侨如这个人,还有些类似于神话的传说。据《国语》记载,很多年后吴国讨伐越国,在会稽得到一根异常巨大的骨头,仅骨节就载满一车,无人能识,于是派人把骨头带到鲁国,向孔子请教。孔子博古通今,立刻认出这是防风氏的骨头。防风氏何许人也?大禹治水的时候,命群神齐聚会稽山,防风氏迟到,被大禹处死,骨头被埋在会稽。而防风氏的后人,就是商朝的汪芒氏,到了周朝则被称为长狄,也就是说,鄋瞒部落其实就是上古神话中巨人防风氏的后裔。《国语》的记载已经怪诞不可信,《谷梁传》则进一步发挥想象说,侨如兄弟三人为害中国,毛深皮厚,刀枪不入。神箭手叔孙得臣射中了侨如的眼睛,才将他打倒,身体横躺在地上,占地九亩,头颅装在车上,高过了车轼——这哪里是写春秋,分明是《荷马史诗》嘛!从《左传》的记载来看,鄋瞒侵犯中原诸国,前后有很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早期,就有鄋瞒侵略宋国的记录。当时宋武公派司徒皇父带兵迎击,在长丘打败鄋瞒人,杀死了其首领缘斯,而皇父的两个儿子也战死沙场。侨如死后数年,鄋瞒侵略齐国,被齐国人打败,侨如的弟弟荣如被杀,齐国人将他的头颅埋在周首(齐国地名)的北门之下。侨如的另一个弟弟简如则被卫国人杀死,鄋瞒部落宣告灭亡。鲁国人打败侨如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615年秋天,秦康公派西乞术出访鲁国。如果说公元前618年秦国人的来访是投石问路的话,这次西乞术来访的目的就明确了,他向鲁文公通报了秦国即将展开的军事行动——讨伐晋国。晋国在山西,鲁国在山东,两国相距甚远。秦国人当然没指望说服鲁国人东西合围,夹攻晋国。秦国人的目的是,鲁国作为晋国的主要盟国,在秦晋之争中至少保持中立的态度,不要帮助晋国来对付秦国。不难看出,晋国的两大强敌——秦国和楚国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远交近攻的战略,而且“远交”的目标一致锁定鲁国。鲁文公对秦国人此来既喜又忧。喜的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忧的是,朋友来得不是时候。对于鲁国来说,现在首要的方略不是联合秦国来制约晋国,而是联合晋国来应对楚国的蚕食。秦国在这个时候出兵攻打晋国,等于在晋国背后插一刀,无疑将大大削弱晋国对抗楚国的力量,这是鲁文公不愿看到的。《左传》记录了当时西乞术访问鲁国时的情景:西乞术身穿朝服,手捧秦康公送给鲁文公的礼物——圭玉,来到鲁国朝堂的中庭,向鲁文公奉上礼物和国书。公子遂入内庭报告鲁文公后,再走出中庭,代表鲁文公答谢秦国的好意,并推辞不接受圭玉,说:“贵国国君没有忘记两国的传统友谊,派您光临鲁国,安抚鲁国的土地和人民,又赠送如此厚礼。敝国愧不敢当,情谊心领了,圭玉不敢接受。”西乞术对答道:“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不值得贵国辞谢。”公子遂辞谢三次,西乞术说:“敝国国君仰慕上国已久,想与贵国分享先祖周公、鲁公的鸿福,所以准备了这些微薄的礼物,交由下臣带来,作为吉祥的象征和两国交好的信物。这些礼物承载了国君的使命,期望能够加深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故此才敢致送。”按照当时的外交礼仪,使者奉玉,是代表尊重;主人辞玉,是表示重情轻财。但是,西乞术此来不是单纯的礼节性访问,而是希望鲁国成为秦国在东方的盟友;而鲁国对于秦国的拉拢,保持了理性的态度,既不想得罪秦国,又不想得罪晋国,所以双方拉拉扯扯,纠缠再三。最后公子遂给秦国人戴了一顶高帽子,说:“如果没有仁君贤臣,难道能够治理国家?贵国之礼,一点也不微薄。”并以厚礼还赠西乞术。同族相争造成宋国的动荡不安。实际上,鲁国也因公族内部事务差一点发生内乱。事情与一个叫做莒(jǔ)己的女人有关。大夫公孙敖从莒国娶了一个老婆,历史上称为戴己。戴己为公孙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谷,字文伯。戴己的妹妹声己陪嫁到鲁国,也为公孙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难,字惠叔。公元前620年,戴己不幸早逝,公孙敖又向莒国提出求婚,要求莒国再嫁一位公主给他做正室夫人。莒国人不同意,认为戴己虽然死了,按照传统习俗,她的妹妹声己应当继承姐姐的地位,成为公孙敖家的女主人。莒国人说得在理,公孙敖不便强求,但又觉得白跑一趟很没面子,转而要求将公主嫁给公子遂。前面说过,公子遂就是东门襄仲,是鲁庄公的儿子。而公孙敖是庆父的儿子。庆父是鲁庄公的异母弟弟。因此,公孙敖与公子遂是堂兄弟关系。同年冬天,莒国遭到徐国入侵,派人到鲁国请求救援。鲁文公派公孙敖到莒国会盟,顺便替公子遂迎娶莒国公主回国。在这种情况下,莒国对于鲁国的要求当然不能拒绝,于是安排公孙敖在鄢陵(莒国地名)迎接公主莒己。没想到,莒己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公孙敖一见之下,犯了一个男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将莒己据为己有。在这场政治婚姻交易中,公孙敖好比一个不讲信用的代理商,翻云覆雨,视诚信如无物。莒国人急于与鲁国结盟,对公孙敖的荒唐行为也感到无可奈何,只好让他把莒己娶了回去。可想而知,当等着当新郎官的公子遂知道自己的老婆被公孙敖夺走,心情是何等郁闷。所谓“杀父仇,夺妻恨,不共戴天”,公子遂立刻向鲁文公提出,要动用自己的私人武装攻打公孙敖。我们在生活中也许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两个人在街上吵架,一直吵到脸红脖子粗,仿佛要大打一场。有经验的看官都知道,这种情况一般打不起来,要打早打了,何必浪费那么多口水?公元前620年冬天,当公子遂提出要攻打公孙敖的时候,实际上并不是真的想发动内战,而是希望借此引起鲁文公的注意,出来主持公道,替他出一口恶气。没想到,鲁文公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政治是什么?政治在很多时候就是踢皮球。公子遂提出要攻打公孙敖,就是向鲁文公踢出了一个皮球。而鲁文公不愧为资深政客,轻描淡抹地一脚,又将皮球踢回给了公子遂:你不是要攻打庆父吗?那就打吧,我不干涉。鲁文公真的那么潇洒吗?非也。有识之士都知道,这时候必须要有一位和事佬登台,否则事情将变得无法收拾。这位和事佬就是大夫叔仲惠伯,当时正在公堂之上。据《左传》记载,叔仲惠伯对鲁文公说了如下一番话:“臣听闻,动刀兵于国内叫做‘乱’,于国外叫做‘寇’。寇祸及他人,乱则只能殃及自身,死伤都是自己人。现在臣子要作乱,您身为国君不但不制止,反而推波助澜,结果必将是亲痛仇快,外敌也会趁乱而入,到时该怎么收拾呢?”鲁文公听了这番话,又看看公子遂,意思是:怎么样,你还想攻打公孙敖吗?公子遂沉默了。叔仲惠伯好事做到底,在公子遂和公孙敖之间奔走调解,要求两兄弟消除怨恨,握手言和。在他的安排下,事情以一种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方式得到解决:将莒己遣返回国,大家都不要。然而,莒己虽然遣返,公孙敖对她的爱慕却没有结束。第二年秋天,在位三十四年之久的周襄王去世,鲁文公派公孙敖前往雒邑吊丧。年近六旬的公孙敖再一次老夫聊发少年狂,居然带着吊丧的财物中途逃到莒国,放弃名誉与地位,投奔心爱的莒己去了。公孙敖叛逃后,鲁文公让他的大儿子文伯继承了家业。公孙敖在莒国过了几年神仙日子,又与莒己生了两个儿子,估计是因为家庭支出日益增加,而贪污的公款也用得差不多了,于是厚着脸皮给鲁文公写信,提出回国的请求。文伯也替父亲求情。鲁文公听从公子遂的意见,折中处理这件事:准许公孙敖回国居住,但是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不让他到朝中参与政事。但是,公孙敖在鲁国深居简出过了三年,忍不住对莒己的思念,又席卷了家中的金银财物,再次出逃到莒国去了。文伯历来体弱多病,而父亲公孙敖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又使得他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终于于公元前613年去世了。临死前,他向鲁文公请求由弟弟惠叔来继承家业,获得批准。公孙敖在莒国得到消息,又写信给惠叔,要求惠叔以重金贿赂朝中大臣,好让他再次回鲁国。惠叔照做了,鲁文公也同意了。但是这一次,一代情圣公孙敖没有踏上鲁国的土地,途经齐国的时候,死在了路上。他的家人赴鲁国告丧,请求以卿的礼节回鲁国安葬,被鲁文公断然拒绝。公孙敖的灵柩在齐国一停就是数月。第二年夏天,齐国有人给他家里人出主意,将灵柩抬到齐鲁交界的堂阜(齐国地名)停放。鲁国边境的军政长官将这事报告给了鲁文公。惠叔则仍然穿着孝服,带着悲伤的神情,向鲁文公请求取回公孙敖灵柩,回国安葬。鲁文公开始不答应,惠叔就立在朝堂上守候,直

                          久久精品国产99范冰冰免费地!这三人可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手握新军,麾下还有冯玉祥那样生猛的营长、韩复榘那样牛烘烘的兵,距京师也近,一不小心就能打到北京。北方心腹之地连续发生两起事变,朝廷中央高层再也没法保持淡定。隆裕太后打算带着溥仪跑路,当然她自己对外宣称是去热河打猎(北狩)。太后和皇帝都要跑路了,载沣自然是坐不住的,必须得把袁世凯这根稻草抓住。载沣通知袁世凯,我答应你的所有条件。载沣没有忽悠袁世凯,他一改之前磨磨蹭蹭的办事作风,在接下来的短短几天中,把袁世凯提出的几个要求都解决得十分妥帖。首先,解散皇族内阁,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由他全权组织内阁领导班子。还临时抱佛脚,迅速起草了一份宪法草案:《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然后,6岁的娃娃皇帝溥仪颁布罪己诏。溥仪说,国家搞成这样,都赖我用人无方,施治寡术……我用皇帝的名义保证,一定立即实行君主立宪。随即,溥仪连下旨意,承诺亲贵不得充任国务大臣,承诺赦免“戊戌变法”以来的所有政治犯。载沣答应了袁世凯的所有条件,袁世凯自然得赶紧兑现承诺,站出来力挽狂澜。毕竟袁世凯还是朝廷的臣子,食君之禄担君之忧,袁世凯从来都不是一个绝情之人。他即刻致电朝廷,说自己的脚已恢复得差不多,身体条件可以上班了,并且热情挽留太后与皇帝,请他们安心留在京城,自己马上就出发,去往前线督战。第五章战争与和平

                          阳夏保卫战之黄兴血战汉阳

                          1911年10月30日,袁世凯携爱将段祺瑞到达前线。北洋军看见老首长来了,立即军心大振。尤其是袁世凯亲自选中的前线总指挥冯国璋,早就琢磨着拿下汉口,送给老大做出山礼物。革命军虽然人数和武器居于劣势,但他们表现出了惊人的心理素质和不错的军事素养,临危不乱地集合兵力在汉口城内布防,合理地利用地利——倚仗汉口城内的险要位置,坚持巷战,给北洋军造成了很大的杀伤。冯国璋是一个经验丰富的指挥官,他很清楚,如果北洋军陷入巷战这种肉搏战,将无法发挥己方以武器、人数和战术素养为代表的综合优势。时间拖得越久,士兵的伤亡人数就会越多。于是冯国璋决定采用新办法——火攻,放火烧掉汉口城。办法是正确的,但代价是惨痛的。在熊熊的烈火之中,汉口被烧为平地,平民死伤惨重。11月1日,革命军被逼退出汉口。汉口易手。汉口到手之后,袁世凯并没有“宜将剩勇追穷寇”。表面上是让部队先休整几天,但实际上他是想借此机会派人摸摸革命党的底,看看能否用谈判解决问题。袁大官人深知战争是政治的延伸这个道理。军事只是手段,政治才是目的。如果能通过谈判达到政治目的,又何必要动武?袁世凯的使者到武昌后,双方并没有谈拢。最主要的原因,是双方在如何对待北京的那个破落朝廷上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袁世凯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英国和日本采用的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属于“虚君共和”,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实际上也是民主共和。从本质上说,革命的目的达到了。关键是这个方案比较适合目前的局面,保留皇帝照顾了朝廷的面子,实行立宪则满足了立宪派的要求,而且袁世凯自己的内阁总理也会掌握实权。但黎元洪等人的态度非常强硬,我们造反就是为了“驱除鞑虏”,皇帝必须退位,清朝必须灭亡。其实,黎元洪还有一句话没说,如果留下皇帝的话,要是皇帝记仇,哪天给他们这帮拼死造过反的人穿小鞋怎么办?谈判不见成效,革命党的底线也差不多摸透了,而袁世凯好勇斗狠的个性也并未随着身体的苍老而减退,所以他决定继续打。不服就打到你服,不同意就打到你同意。袁世凯一声令下,冯国璋迅速集结重兵于汉阳城外,锐气逼人。革命军还能坚持多久呢?汉阳作为武汉三镇互为犄角之一角,与武昌仅一江之隔。汉口已失,若汉阳再陷,那武昌也就保不住了。革命军必须拼死一战。革命军的总指挥是10月28日赶到武汉的同盟会二把手黄兴。怎么是黄兴而不是更精于军事的黎元洪?原因就两个字:名气。同盟会二把手黄兴是享誉全球驰名中外的造反领袖,名气要比黎元洪大得多。名气确实有它的威力。黄兴来到汉阳,革命军士气冲天,前一阵子被冯国璋打败的郁闷之气几乎一扫而光。不仅如此,湖南革命新军也慕名来援。湖南新军中藏龙卧虎,未满18岁的毛泽东也在其中,是第二十五混成协第五十标第一营左队的一名普通列兵,他所在部队的最高领导叫程潜。此时距黄兴指挥的广州黄花岗起义刚好时隔半年,相信他心里也是一片忐忑,所以黄兴的防守方案——集中主力在汉阳正面布防,布置少量兵力于汉阳侧翼作为牵制,显得有些保守。黄兴这个四平八稳的方案遭到了“首义三武”——孙武、蒋翊武、张振武的反对。这三位既是武昌起义的领导者,也是新军中的基层干部,是在实战中锤炼出来的战将,自然不是吃干饭的。他们认定冯国璋绝对不会老实地用兵,其主攻方向不是汉阳的正面,而是汉阳的西大门——侧翼的蔡甸,所以黄兴应该派重兵把守蔡甸。其实,无论是冯国璋的北洋军还是“三武”所在的自强军,都是朝廷十几年来在袁世凯和张之洞主持下编练的新式陆军,有着共通的战略战术。所以他们对于攻防汉阳有着共同的理念。如果黄兴采纳了“三武”的方案,那也许将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血战。遗憾的是,黄兴没有采纳“三武”的方案,结果可想而知。革命军与北洋军激战二十余日,牺牲成千上万,但还是丢掉了汉阳。1911年11月27日,北洋军拿下汉阳,阳夏保卫战结束。虽然这一仗和黄兴之前指挥的所有战役一样,以失败告终,但平心而论,黄兴力敌两倍于己的强敌二十四天,将清军主力死死地拖在湖北,为其他各省的独立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还算是一张勉强过得去的答卷。战争与和平的区别,就是一顿揍的距离正当朝廷盼望着袁世凯一鼓作气拿下武昌,尽快剿灭武汉的革命军时,袁世凯却突然不打了。袁世凯到底想干什么?养寇自保。一旦吃光了草原上所有的动物,狮子就会饿死。一旦把敌人打光了,朝廷就要卸磨杀驴。因此,保住钟爱的权力事业乃至于保住无比眷念的脑袋,便成了摆在位高权重的官员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所以几千年来,它一直吸引着无数官员前仆后继地思索解决办法。经过无数官员的流血实践,他们终于找到了完美的解决方案:若没有敌人就要创造出一个敌人,若有了敌人千万不要把敌人一下子打死。此所谓养寇自保。袁世凯自是十分清楚养寇自保的要诀。首先他得把革命军打得知道肉疼,这样革命军才会收敛一些,才知道接受和谈。其次他又不能把革命军打得太惨,要让革命军有实力对朝廷施加压力,这样才能实现自己君主立宪的梦想。总之,袁世凯必须得维护革命军与朝廷之间的平衡。袁世凯的计划不错,却在执行的过程中出了点小错,错在冯国璋身上。冯国璋凭借武汉三镇取其二的功勋,得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赏赐——二等男爵,这令他继续前进的动力十足。于是冯国璋秣马厉兵,准备打过长江去,解放全武汉,立更大的功。没想到袁世凯发来一纸电报,命令他暂时停战,顿时浇了冯国璋一头冷水。冯国璋没法理解,在局面占优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彻底拿下革命党的地盘建立功勋?于是冯国璋一边给袁世凯发电报说:“大哥,现在机不可失,武昌唾手可得,我要把它打下来给你。”一边命令手下继续炮击武昌。丝毫没有放弃进攻的打算。袁世凯知道消息后特别郁闷,这么多年过去了,冯国璋的政治智商怎么还如此之低,居然毫无长进。白培养你了,你给我下去吧!于是,“北洋之狗”冯国璋同志被调回北京,由于他曾干过陆军贵胄学堂校长,跟满清皇族关系还可以,能被禁卫军接纳,因此袁世凯把他安插进了铁板一块的禁卫军以监控皇族动向。接替冯国璋的新任前敌总指挥,则是政治智商较之稍高的“北洋之虎”段祺瑞。在袁世凯和段祺瑞的完美配合下,先前十分强硬的革命军,态度发生了变化。北洋军武汉三镇取其二,段祺瑞兵临武昌城下,湖北革命军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只好派出代表,主动要求和袁世凯停战谈和。可是,谈判是个技术活,尤其是谈判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掌控谈判节奏(时机与条件)。谁掌控了节奏,谁就能在谈判中捞到更多的好处,所以袁大官人不着急,因为他是掌握节奏的艺术大师。首先,他要晾晾革命军的代表,让革命军知道谁是弱势群体,让革命军心急。对方越心急,就越有利于他在谈判中砍对方的价。其次,他要花时间对付皇族亲贵,争取更大的谈判主动权。之前说过载沣和溥仪答应了袁世凯的出山条件,承诺取消皇族内阁,承诺亲贵不得出任国务大臣。这就是袁世凯正大光明的理由,他就用这个理由把那些皇亲贵族一个一个地从要害部门中扫地出门,就连宿敌摄政王载沣也没能幸免。12月6日,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摄政王载沣交出印信,回家抱孩子去也。从此,皇室力量正式退出中国政治历史的决策舞台。袁世凯办完这件事情后,基本上掌握了朝廷的军政大权,他终于有空回头想想和谈的事情了。然而,袁大官人不想偷偷摸摸地谈,他要摆到台面上来正式谈判,不过怎么才能让皇帝同意和谈呢?这可难不倒袁大官人,他买通了隆裕太后身边的太监和丫鬟,让他们每天在隆裕太后跟前说说革命党人的厉害和英雄事迹什么的。效果立竿见影。几天后,袁世凯得到隆裕太后的正式授权,和革命党和谈。南北谈判袁世凯想和谈,但南方革命党居然没人来跟他谈。这是在搞什么名堂?原来,此时的革命党还处于无政府状态。内部派系林立,没有一个众望所归的革命领袖。全国十五个省独立,其中,武汉、南京、上海三个地方的革命党实力最强,谁都不服谁,彼此互不买账。武汉的黎元洪和上海的陈其美就是其中代表。黎元洪先站出来:我们武汉军政府是全国首义,革命成功的头号功臣,你们各省是不是得派人到武汉来,谈一谈组建中央政府的事情?陈其美先生自然不是省油的灯。他见黎元洪发大招,于是见招拆招,赶紧联合隔壁邻居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汤寿潜,在三天之后联名通电全国,要求各省派员来上海,组建中央政府。革命党自己先就“谁是老大”、“谁是中央”的问题吵了起来,谁还顾得上和你袁世凯和谈?就在武汉和上海争谁是带头大哥时,袁世凯等得不耐烦了。他觉得迟则生变,还是快刀斩乱麻比较好,毕竟他还想在有生之年利用有限的时间做点大事业。唉,人生最残酷的地方就是人只能年轻一次啊!袁世凯有些伤感。此时,杨度站了出来,给正在伤感的领导出了一个折中的主意:不如他们争他们的,我们谈我们的,我方派代表分别去武汉、上海甚至是南京跟他们谈,只要都谈拢了不也一样吗?这样一来可以尽早开启谈判以节省时间,二来也可以利用革命党的内部矛盾从中获利。袁世凯也觉得这个看似并不高明的做法是目前最好的办法,随即让杨度全权处理此事。杨度的办事效率很高,武汉、上海、南京很快就获悉了这个方案,他们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与北洋军相比,南方革命军在兵将素质、武器装备、后勤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全部处于下风,他们远比袁世凯更加期待和平。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南北正式和谈。武昌首义两个月之后,长江流域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宁静。袁世凯的谈判团队规格很高,唐绍仪为正、杨度为副,杨士琦先生也在中途加入了谈判队伍。南方革命军的谈判团队也不弱,武汉方面有黎元洪,上海方面有汉阳之战失败后退居上海的黄兴。不过黄兴是给一个叫伍廷芳的人打下手。伍廷芳早年留学英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留洋的法学博士,由他来担任上海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算是与袁世凯的外交活动专家唐绍仪棋逢对手。这些口才极佳之人打嘴炮的谈判过程,此处就不详细说了,简单汇报一下谈判结果。大家首先就全面停战问题达成了一致,但在最为重要的政体问题上还是没能谈拢。现将革命党一方代表的观点摘录如下:黎元洪说,苍生凌宇景仰明公(袁世凯),如果清帝能够退位,就推举明公做大总统,明公就是中国的拿破仑、华盛顿。伍廷芳说,如今全国人民都向往共和,如果袁世凯赞成共和,废除帝制,革命军可以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黄兴也承诺,只要袁世凯能让皇帝退位,最后大伙肯定公推他来做这个大总统。南京也传来消息,共和之后,革命党内各派将会共推袁世凯主持大局。这些承诺明确地告诉北方谈判代表,革命党坚持要驱除鞑虏,实现没有皇帝的共和制,若袁世凯赶走皇帝,那总统就是属于袁世凯的。谈判陷入僵局,唐绍仪也只好将实情反映给老上级袁世凯。对于南方代表们不怕开战不惧挨打也要让皇帝下台的坚定决心,袁世凯也很是为难。从他的内心来讲,他个人虽然并不抗拒民国大总统的宝座,但作为一个有些良心的人,并不想落下欺负孤儿寡母的骂名,毕竟袁家在清朝三代为官,也不能把事情做绝了。要是施行君主立宪那就从容多了,但这事不好办哪。正当袁世凯纠结的时候,却传来了让他意想不到的消息。第六章欢呼吧,为了民国

                          开天辟地,民国铁幕拉开

                          武昌起义之后,大家自主革命,自闹独立,自封都督,忙得不可开交,再没有人想得起来那位远在大洋彼岸的孙先生。但随着各地逐渐尘埃落定,大家才发现,需要个“带头大哥”。既然武汉、上海谁都不服谁,那就去南京组织政府吧。武汉、上海鹬蚌相争,南京渔翁得利,成为最后的胜利者。12月14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开会推选领袖,黎元洪和黄兴争夺最为激烈,难分高下,互不相让。正在南方革命军苦恼的时候,从海外来了一个人,正好使问题迎刃而解,此人便是孙中山。武昌起义的时候,孙中山正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家餐馆给人打工,为革命筹钱,具体职业是刷盘子。话说他在刷盘子时看到了报纸,上面写着中国革命党在武昌暴动的消息。之前无人请示,之后无人汇报,但孙先生还是被这次难得的胜利所鼓舞,积极在各国为义军筹措借款和粮饷物资,虽然最终没筹到什么东西,毕竟爱国的拳拳之心还是尽到了。1911年12月25日,孙中山辗转抵达上海。正当他高举礼帽、向欢迎群众频频致意的时候,一个不识相的记者挤上前去,劈头便问:“孙先生,你这次带了多少钱回来?”孙中山没想到对方这么不给面子,一愣说:“我一分钱都没有带,我这次带回来的,只有革命精神!”于是,在万众瞩目之下,身无分文的孙中山便带着革命精神来到了南京。同盟会虽然已经分裂,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时依然是国内最大的革命党组织,很多其他组织也都是从同盟会分裂出来的。虽然孙中山在同盟会中没有绝对的权威,却也没有人比他更有权威。革命阵营经过乱哄哄的讨论,最后众人妥协的结果,就是推选了在革命界资格最老、名气最大的孙中山做“带头大哥”。对了,革命党不是说要推举袁世凯做总统吗,怎么如此不讲信义,为什么要干这种出尔反尔的事?原来,虽然南北和谈正在进行,但革命党的打算是借和谈拖住袁世凯,然后在南京先把共和制生米煮成熟饭。这样一方面可以敲击一下袁世凯,另一方面也希望借孙中山的名望,换得西方国家的承认和支持,看有没有可能撇开袁世凯单干。但是革命党没想到,列强们并不买他们的账。如此看来,革命家们也不简单。可能这是因为大家都是政治家吧。搞政治可不是一件单纯的事情,政治博弈往往复杂而残酷,是不能简单地使用道德标准去评判的。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民国的铁血大幕就此拉开!袁世凯的反击正等着

                          履平地。”简单解释之下,我全力控制起黄土,泥沼中出现了一道宽大的土堤。众人翻出主舱,沿着不断扩展的土堤走向石室的一角。“麻烦你保护下大家,注意碎石。”我冲莫炎道,他点头看了看四周,双手划动几下在头顶凭空燃起一片火焰。全神贯注之下,石舫头部被下部隆起的黄土缓缓抬升,不多会便直立了起来。喷射的酸液飞快地腐蚀着石室的顶部,很快便融出了一个硕大的凹坑。几只巨大的金属球出现在凹坑周围,快速摇摆数下之后接连撞向坑底。轰地巨响,顶层坍塌下,一片厚重的泥浆落入石室,大量的湖水疯狂灌入,笨重的石舫被冲得歪倒在一边。“大家靠拢!”我大喝一声,金属迅速地在身周聚拢,一个密闭的金属罐舱将众人包裹了起来。身下黄土暴涨,飞速推进下金属罐舱直射顶层洞口。水流大力冲来,金属罐舱被弹回石室,地下再度涌起黄土,迎着着激流将金属罐舱直直顶出洞口。强大的水压之下,罐舱厚实的四壁不断凹陷,一股湖底激流卷过,金属罐舱在湖水中翻滚数下碎裂了开来。晕眩在脑部散开,浑身脱力的我包被在一个巨大的水泡内随着水流漂浮开去,恍惚中眼前闪过一片银色……八、搬头怪尸身体和四肢不住地在软如棉絮的物质上翻滚,莫名的舒适引领着我进入了梦境般的空间,懒懒的不想动弹,如果不是口中那股辛涩的味道刺激着大脑,或许我会就此睡去。“睡醒了?”莫炎那双白多黑少的眼睛突然出现在面前,着实吓了我一跳。“一定是出来时累坏了。”晖儿递来一杯热茶,我才发现自己是躺在滇池小屋的沙发上。“我昏过去多久?”介于以往的经验,比较关切这个问题。“从你飘在水上打呼噜开始计算……”S在电脑前坏笑道,“大约不到半小时左右。”“跟林岳学什么不行,尽学他损人的调调。”“切,我学他?他那点功力还不及我一半!”莫炎摇了摇头,闪到一边研究起地图来,晖儿笑着劝着我和S,小屋的窗外透入一片灿烂的阳光。……下了火车,沿公路向北直上。曲靖通往沾益的道路并不长,但却因不久前暴雨造成的泥石流阻塞了路面。莫炎到附近人家打探了下情况,便带着我们自山路步行前进。一路景色怡人,气温舒适,一直压抑紧张的情绪渐渐地舒缓开来。“唱山歌勒~~”我兴致勃勃地拉开嗓子来了一句,可一时间却忘了歌词,后半段一下卡在了喉咙里。“王三姐,麻烦你轻点,我怕把狼招来。”S撇嘴道。“唱山歌勒,这边唱来那边合,那边合,山歌好比春江水也,不怕滩险弯又多喽弯又多~~”高亢的歌声传来,莫炎在前面且歌且行地唱起了这首传统山歌,嗓音虽不算动听,但略带沙哑的歌声别有一番韵味。众人听着歌声渐渐平静下来,一路行去脚下轻松无比,这感觉像是在经历一次假期旅行,早已忘却了那纷纷扰扰的古史谜团。日头西斜,山路虽不崎岖但始终影响了行进的速度,望着渐晚的天色我们不禁加快脚步希望尽快找到一个村落歇脚过夜。远处露出一个楼角,稍显疲劳的众人不由精神一振,但走到近前却发现是一座矗立山间的孤楼,外观格局看去似乎是云南常见的吊脚楼。楼前有一洼浅浅的水池,上面那小巧的竹棚似乎是为了遮挡阳光和落叶。掬起一捧清冽的池水,痛饮数口,沁人心脾的清爽带走了不少的疲惫。池边落着稍许树叶,微风拂过间,叶片飘动散开,青石铺就的地面光洁干净。“这楼里有人住着。”S望着楼上轻轻飘动的炊烟,用力吸了吸鼻子,“好香的味道。”莫炎点了点头,带着大家从一边的竹梯走上了楼。竹楼的门半掩着,门边放着一个粗瓷坛子。莫炎并没有叫门,而是随手揭开坛口封盖,摸出几张纸钞塞进坛内,在我们奇怪的眼光注视下,推开竹门自顾走了进去。跟进门内,三个装束各异的男子正围坐在中间的围炉边烧煮着食物。靠里是一张大的有些夸张的竹床,一名中年汉子正倚在上面吸着烟锅。见我们进来,这些人都抬起头来,或招手或点头地打着招呼。“这是什么地方?山间自助旅馆?”S一边笑着点头,一边低声问莫炎。“是远道来的汉族朋友哦。”围炉边离我们最近的老汉搭话道,“这是我们云南山里的竹楼子,寨子里的乡亲建的,干肉、盐巴、辣子都有哈。”旁边的两个男子一并点头,起身友好地递过几块烤好的肉来。喷香的肉食引得我们饥肠辘辘,当下也不客气,各自抓过大嚼起来,口中不住赞好。原来这竹楼是远处寨里的村民建造的,专给过路投宿不便的行人住宿。主人在屋内放一些干肉、油盐、柴米、辣子任行人食用。行人次日离开时,在屋外的坛子放下一些钱钞作为报酬,数量却是自己衡量的。纯朴的民风习俗让我们啧啧不已,相比自私自利的都市人而言,这里似乎还在路不拾遗的尧舜时代。屋里的四个人都懂汉语,交谈沟通却也不成问题。最先招呼我们的老汉叫老田,布依族的老猎手;一旁头上带着绣花白头巾的小伙子叫岩虎,傣族人,是村里的农户;腰里配着长刀古铜色皮肤的壮汉叫巴查,景颇族人,是去沾益走亲戚的;而倚在竹床上抽烟锅的中年人叫曼林,侗族人,是个贩卖卤肉的货郎。老田祖上是沾益一带的猎户,靠打猎为生,猎过豹子、人熊、山猪之类的猛兽,传到他这一代,却已没有什么机会去发挥家传的本领。不过常年出没在深山老林中,老田的阅历倒是十分的丰富。茶饭之余,大家便坐在围炉边上,听他讲起各种趣闻经历,浓重的乡音中满是神秘怪诞。岩虎听得有些入神,不时地与S和晖儿争着提问,巴查则一直严肃地示意他们不要打断老田的故事。莫炎一直望着窗外的天空,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问题,对围炉边的故事丝毫不感兴趣。我搂着晖儿,静静地听着,也许是这些天来经历的事情太多,总觉得故事中的情节和之前的经历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曼林不爱多话,一直默默地抽着那根粗大的烟锅,只是在气氛高涨的时候才裂嘴笑笑,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月牙子到山边上咯,大家都歇了吧。”老田看了下窗外,停住了话头。“老田,再说两段撒。”岩虎意犹未尽道,“那山上的女伢子是不是仙女唷。”“冒角的牛犊子胡想甚么?!”巴查在岩虎头上拍了一掌,“月牙子靠山边不睡瞌睡,日头上来爬不起,姑娘不会喜欢贪睡的老虎。”一片善意的笑声中,岩虎涨红着脸压灭了围炉的余烬。曼林磕了磕烟锅,顺手扫净了那张宽大的竹床。“啊呀”,晖儿低呼了一声,牛仔裤上蹭到了一片污渍,身边两个斜靠的袋子油腻不堪,透出一股腌卤的味道。曼林忙不迭地道歉着,原来那是他贩卖剩下的卤猪头,放置时收拾不当溢出了油腻。晖儿看了看我,苦笑了下,毫无私密处的屋内,这么多男子面前也不方便替换弄脏的裤子,但那油腻却又湿的厉害。“卤油不怕哈,把些炉灰抹在上头咯。”老田笑着让晖儿坐下,捧了些炉灰堆在油渍上,示意她抹开。晖儿将信将疑地抹着炉灰,又照老田的说法将灰拍去,裤子上只留下一块灰色的痕迹,那些湿油竟全干掉了。曼林支吾着拿着块布巾,在一旁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晖儿谅解地笑了笑,示意已经没有大碍。宽大的竹床足以容下十个人并排躺着,屋内的八人自然是宽松有余。S睡在靠墙的一侧,晖儿紧贴着她躺下,我、莫炎、老田、岩虎、曼林、巴查依次相邻睡卧。“哎,人老咯,脑壳像漏了水的瓢子。”老田叹了一声,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大伙睡前摸一哈身边人的脑壳,说几句话哦。”睡觉前摸头?这是什么民俗习惯?不仅我们,其余的三人也发出了疑惑的声音,似乎这并不是人所周知的传统。“这片寨子外头的山里经常会有搬头尸搬人头哦。”老田的语调变得古怪起来,“这东西会混在赶路的人里头哈,趁人睡瞌睡的时候搬了脑壳给自己用。”诡异的说法在老田的渲染下充满恐怖的意味,漆黑的屋内似乎阴冷了起来,竹床连着几下颤动,看来被吓着的不止我和晖儿两人。“老田,莫要吓人撒。”岩虎鼓足勇气问道,“搬头尸没的脑壳哦,大伙都有撒,摸个啥子唷。”“嘿嘿,你吃的盐巴少,就是不晓得这里头的道道哦。”老田继续营造着恐怖气氛,“搬头尸会障眼法,用其他东西装在脖子上当脑壳,围上头巾,没的光的时候才会变成原来的样子。”众人一阵无语,各自心中揣摩着老田方才的话,心里早已相信了大半。“老人的经验比户撒刀还珍贵。”巴查开口就是一句谚语,“大伙照着做咯,从汉族朋友那里开始吧。”“晖儿,你的头发摸起来真柔顺,最近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啊?”S倒也听话,立刻照办,只不过这对话还真……“呵呵,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晖儿被逗乐了,小声道,“都三天没洗头了……”……“亦凡,休息好,别总想那么多事情。”“嗯,我会的。”……“莫炎,你鼻子不舒服?”“没什么,不习惯这卤汁的味道。”……“莫兄弟脑壳生的够方正哈,是个好人哦。”“我只知道自己不算坏人。”……“小哥儿的头巾不错,相好的妹伢子送的哈?”“老田,莫笑话我撒……”……“曼林阿哥,你头上咋也是卤猪头的味道撒?”“贩卤货咯,辛苦哦,一身都是这味道撒。”……“巴查兄弟嫌弃这味道不?”“上山的男人刀不离手,贩卤货的有卤肉味没啥关系。”此起彼伏的语声不断响起,直到巴查和曼林的对话结束,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情况发生,大家当下安心了许多,各自招呼了几声便纷纷睡去。屋外的山风轻拂着树叶、竹林,缓慢而碎散的声响有些催人入眠,不知名的虫子正在奋力地鸣叫着,满脑的思绪在这亲近自然的环境下渐渐隐退,沉沉的睡意悄无声息地将我包裹了起来。滚动,停止,滚动,消失……梦中奇异的感觉牵引着心里有些不适。奇怪的压迫临近,抬手驱赶,手上触摸着金属的质感。力量传来,金属质感脱手而去…………阳光一丝丝地钻入眼皮,无论怎么变换姿势角度都无法躲避,屋内的语声有些遥远,却又十分清晰。大脑不住的胀痛,懊恼中我爬起身来,却正迎上一把锋利的砍刀。“恭喜你中了头奖。”莫炎坐在一边,冷冷地望着巴查手中的砍刀。我茫然地四下看了看,晖儿和S还在熟睡中,老田也是人事不省,曼林缩在巴查身后一脸惊恐,岩虎……脑中猛地一惊,岩虎那结实的身体依旧躺在竹床上,但粗壮的脖颈间已满是厚结的血痂,绣花头巾凌乱地丢在一边,他的头颅竟然不翼而飞了!“豺狼披上人皮却不能遮住它的尾巴。”巴查怒视着我,手里的砍刀往前伸近寸许。“我?你……觉得我是搬头尸?”虽然有些混乱,但他的举动已明显的表明了态度。“你手上有血。”莫炎似乎有些火上浇油。抬起手来,我难以置信地发现那上面竟满是血迹。“这么早就吵架,谁丢钱包了?”S揉着眼醒了过来,手却僵在了眼角边上,“搞……搞什么啊?!你们……啊!”她也发现了岩虎那无头的尸体。“把刀放下!有话慢慢说。”晖儿不知何时也已醒来,包中的短柄猎枪端在了手上。“云雾里看到的光芒不一定就是太阳,你们的朋友是搬头尸。”巴查的腮骨鼓动了两下,手中的砍刀仍然紧逼着我。“女伢子先放下枪哈。”老田的声音传来,他的身子蜷缩在竹床的内侧,一把铜炮子猎枪直直地指着晖儿头部。眼前的局势一触即发,照这个距离我无法在不使晖儿受伤的情况下对付两个威胁,何况莫炎的身体还正好夹在了我和老田之间。摇了下头,我示意晖儿放下枪,老田似乎并不放心,手中依旧端着铜炮子猎枪,只是枪口已指向了我和莫炎。“巴查兄弟,我手上有血迹并不能代表什么。”拖延时间趁机扭转局势,这是我唯一的想法,“你们单凭这点就判断我是搬头尸好像说不过去吧?”“他没必要舍近求远。”莫炎指了指巴查和老田,“你俩更方便下手。”“妖魔总是用狡猾来掩盖事实,就算不是他也有可能是你!”巴查手中的砍刀指向莫炎。“莫要吵,岩虎这伢子身上奇怪的很。”老田正在探视着岩虎的尸体,铜炮子猎枪也已不再对着我们。“他身上还有岩虎的手印子唷。”曼林突然从巴查身后跳了出来,大声叫道。顺着他手指的位置,我和众人一齐看去,一个血手印赫然出现在我身侧的衣服上。“大小也对上了哈。”老田小心的比划了一下,点头道,“曼林的眼睛像天上的老鹰哦。”他说着手中的铜炮子猎枪又端了起来,身体巧妙地隐在了我的背后。晖儿和S见状正想帮忙,却被机警的巴查用刀拦住。所有不利的条件我几乎都占全了,再拖延解释也已于事无补,我暗暗向莫炎丢了个眼色,准备反控局势。莫炎同样在老田的射程之中,但他的手上已隐隐燃起了一团灵火,吞吐间似乎有个熟悉的脑袋冒了出来,是……尸獾?!轰地,铜炮子猎枪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响声,身体脖项间被轰出一个血洞,头颅在无力的支撑下摇晃了几下落在地上,双眼间满是不信和怨毒。老田的确不亏是世代猎户,精准的枪法下死亡变得没有那么痛苦。但即便枪法再好,被轰掉脑袋的身体也不应该还能跑动。可眼前的事实却不由得不信,一具无头的尸体正迈开双腿向着屋外蹿去,只是还未接近竹门却已被莫炎挥出的尸獾咬住了腿脚,失去平衡之后倒落在了地上。老田填好火药冲了上去,对着尸体的胸口近距离地放了一枪,一滩乌黑的血液流淌开来,尸体的手脚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那尸体当然不是我,巴查惊讶之间用砍刀拨弄了一下地上的人头,厚重的头巾散开,油腻的伪装下那张面孔分明是岩虎!“岩虎的身上都是卤油哈。”老田走了过来,歉意地向我点了点头,“他也不是和卤肉睡在一起咯。”“曼林的角度根本看不到血手印。”莫炎悄悄收回尸獾,“除非他预先就知道。”老田看了眼莫炎,点了下头,冲晖儿笑道:“对不住咯,怕惊动了被他逃掉哈,女伢子也莫怪哦。”巴查走过来,用力地拥抱了我,取下腰上的刀鞘,双手将砍刀和刀鞘递到我的面前,满脸的坚定:“景颇汉子不向朋友挥刀,砍刀送你!”这倒令我不知所措了,刚想推让却被巴查将刀硬生生塞入手中,接着便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楼门。愣神间我立即追去,老田一把拉住了我。“景颇汉子的户撒刀比性命还重要哈。”他摇头道,“景颇人直爽的很,最恨冤枉好人,巴查是在赎罪,你就莫要追去咯。”听老田这么一说却也不好再追巴查,我只得收起砍刀,转身与莫炎收拾起地上的尸体来。门口的尸体被铜炮子猎枪轰烂了大半,我拉过曼林的袋子,倒出卤肉想去装盛尸体碎块,却发现一个裹着头巾的卤猪头滚了出来,猪头上的耳朵和鼻子被削去,猛一看倒像是一个肿大的人头。“难怪岩虎说他头上有卤猪头的味道。”莫炎看了看猪头道。“顶着卤猪头卖卤肉,离谱……”这事情实在诡异的让我难以接受,想起昨晚曼林拿出分食的卤肉,胃里不禁有些翻滚。手下一滑,装入一半的尸体从袋中落出,着地间竟发出了一声金属的响动。莫炎和我都是一愣,围拢着仔细探看。阳光下,碎乱的尸块间,一把黄铜色的古怪短剑正闪着怪异的光芒……九、猎首刑天黄铜色的短剑并没有佩戴在搬头尸的身侧,而是卡在了胸肋的主龙骨上。刚才的震动使剑身有些松落,较重的剑首部分敲击在地上发出了响动。讶异之下我完全忽略了尸块的肮脏,随手便拔下了短剑。沉重的感觉似乎有些熟悉,脑海里闪过一些记忆片断,仔细拼凑间竟发现那是昨晚梦境中的触觉。“剑上有你的味道。”莫炎似乎嗅出了什么,向我低声说道,“好像前不久你碰过。”“应该是昨晚……”我下意识地说道,“压迫感让驭金的能力自动反应了。”莫炎瞥了眼我身上的血迹,明白了什么似的点了下头,转身在地上拾起一块散落的卤肉,仔细嗅了嗅,脸部的肌肉微微有些抽动,随即手脚麻利地将所有的卤肉捆扎进同一个袋子内。“卤汁里有黑色曼陀罗。”莫炎拿起一旁盛水的竹筒灌了一口清水。“莫炎兄弟的鼻子赛过猎狗哦,真是黑曼陀罗哈。”老田走

                          判时帕坦说:“我把法国与我个人视同一体。在这种非常时刻,应该没有人怀疑我做出了自我牺牲。”法默:《维希的政治两难》,第347页。吕留良在1666年被正式取消大清生员资格之前,他曾表示同样的个人情感困扰。他写道:现在我知道了,以节义求生难,以饥饿求死易。费席尔:《吕留良的早期》,第136页。变节行为——就像维希事件表现的那样——在道德上和法律上都是是非难辨的,因为未来政局的发展几乎永远是难解之谜。不仅要认真思考帕坦和拉瓦尔的决定是否在法律上是犯罪,而不仅仅是个错误,而且在倒霉的维希最终失败以后,历史学家就必须避免仅仅使用道德尺度、用事后诸葛亮的眼光来评价。而且,就像奥托·柯克黑默指出的许多与中国此期类似的情况一样(如在德军占领下的荷兰、挪威和比利时,那里外国入侵者和卖国者之间的关系相对说来是直截了当的),这时总会有许多脚踩两只船的情况,特别是在低级官吏之中。“比如说,为了管理百姓的日常事务而保持自己的官位,与含有认可入侵者权威意味的行为界限在哪里?那种既反映了对强权的屈从,但又并没有进一步为虎作伥,去把赤裸裸的权力奉为统治权威的形式和做法是什么?许多当代人都很希望有个答案。”柯克黑默:《政治公正》,第187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7页。?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203页;又见邓尔麟:《达官贵人》,第260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第13页。?魏斐德:《清朝征服江南时期的地方观念和忠君思想》,第5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6—77页;文秉:《甲乙事案》,第185页。归顺者尽其所能帮助在没有伤害平民的情况下实现和平接管,因而为之自负,这个省的地方志中的《马弘良传》中就有这种好例子。湖北人马弘良在任江南池州知府以前,曾是洪承畴的幕僚。在任知府时;他尽力避免了清将于永绥调军镇压当地的反抗力量。省地方志记载,马弘良以“安抚”的办法挽救了几万人的生命。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一七卷,第10—11页。?《江南通志》第一一四卷,第3页。上海已经投降了王世焯,他是一个前明官员,也是本城人,褚华:《沪城备考》第三卷,第2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页。明代那些坚持正统信仰的人(如沈炼),相信君臣关系类似于天地的自然差异,这加强了对君主的忠诚。沈炼:《青霞集》第二五○卷,第8—10页。特殊的隐士忠君行为,特别是在宋代思想家对“忠”极力推崇之后的这种行为,参见莫特:《元代儒生的隐退思想》,第209—212、234—235页;罗夫·特劳泽特尔:《中国民族主义的先声——宋代的爱国主义》;张其昀:《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忠臣》,第26—27页。?如果现代的数字统计可以为凭的话,那么大致来讲,中国男子并不比其他大多数地区的男子更容易自杀。20世纪台湾的男子自杀率实际上低于美国、德国、日本和瑞典。另一方面,台湾妇女自杀率与男子大致相同,这与其他国家的情况相反,因为那些国家男子自杀率常常是女人的三到四倍(见马杰里·沃尔夫:《中国妇女与自杀》,第117页“表”)。根据这种定性的材料进行判断,有地位的中国人(像明清绅士)的自杀率在世界上肯定属于自杀率最高的社会集团。?参见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七卷,第10页,第一三五卷,第17、29、30页,第一五四卷,第19、24页,第一五八卷,第21页;以及张其濬:《全椒县志》,第704页;黄宗羲:《南雷文定》第五卷,第4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20页。?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20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同上书第一五四卷,第8页。?同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7页;第一四五卷,第5页。?有个樵夫殉难的故事,见上书第一五三卷,第16页,当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当地一个准备殉节的地方小吏,对朋友说:“吾虽布衣,独非本朝臣子乎?”见上书第一五五卷,第20页。?北京陷落时江南绅士自杀的人数,多于南京政权垮台时自杀的人数。关于后者的一些例子,见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五三卷,第16、10—21页;第一五四卷,第3页。这时江南也有大量隐士的事迹。同上书,第一五四卷,第19页;第一五七卷,第11页;第一六三卷,第43页;第一六五卷,第45页;第一六八卷,第10、27页。?南园啸客:《平吴事略》,第114页。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61—62页。对士大夫既想保护平民又担心阶级冲突的这种矛盾的深入分析,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7—28页。?1646年后政府要求地方官员在出现社会秩序混乱时要做出详细的调查报告。这种报告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要确定是不是出现了“激变”,因为由此就可以把忠明起义与没有政治意义的纯粹盗匪活动区别开来。例证可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2页。?陈邦彦在广东三角洲地区制定了一项特殊的民军条例,他要求3/5的兵士和全部军官要由外地人担任,目的在于防止当地人争夺民军职位。肖尔:《最后的朝廷》,第63页。?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十卷,第359页。前唐王内阁大学士苏观生的广东忠明政权,起用了声名狼藉的“四姓”,这些海盗家族在广东兵部里把无辜受害的过路人的肠子悬挂起来,以作消遣。黄宗羲:《兴朝录》录二,第2页;又见肖尔,《最后的朝廷》,第27页。苏观生之传见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第九卷,第328页;彭人杰:《东莞县志》第二十八卷,第19—21页;汪宗衍:《天然和尚年谱》第六十二卷,第16—18页。晚明人推崇岳飞,在16世纪以前他还没有受到如此歌颂。见刘:《岳飞和中国忠君传统》,第295页。关于这些海盗,见庄延龄:《满洲的海战》,第278页;鲍尔弗:《英国统治之前的香港》,第460—462页。?如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所指出的一样(见第七章),在16世纪和17世纪,那种惩恶除冤、见义勇为的“侠”的理想复活了。(《论语·为政》:“见义不为,非勇也。”)对武艺日益浓厚的兴趣与之相伴随。比如说,孙临(方以智的内弟)就是一个技艺高超的弓箭手和骑手,他懂得兵法,背负箭囊,身穿短袄,代替了以前长长的学士服装。彼得森:《苦果》,第85—88页。这些慷慨激昂的义士的想法与王阳明心学的泰州学派有关。反对偶像崇拜的李贽,赞美过在海战中108位战士的英雄行为,他写道:事君与交友,忠义为本。其无此德者,虽生犹死,其文华美者,终将亡佚。欧文:《中国小说的演变》,第186页。?查继佐:《国寿录》,第73页。?陈伯陶:《胜朝粤东遗民录》第一卷,第1、10—15页。?黄宗羲:《行朝录》第六卷,第2页。?麦克莫兰:《爱国者和激进派》,第145—146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34—35页。杨廷枢是侯峒曾的侄子。太湖的忠明武装开始用农民平均主义要求的方法来招收贫苦农民时,苏州的士大夫们就立刻指责他们是“湖寇”。见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9—31页。?陈子龙:《陈忠裕全集》“年谱”下,第4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9页。?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43页。郭松义曾经认为,尽管经历了1644—1645年农奴和佃户的起义,江南地主都不太愿意接受清廷的统治以换取对他们的支持,因为他们并没有直接面对北方那种急风暴雨般的农民大起义。他还指出,江南乡绅们低估了清军的力量,这部分地因为他们一直相信那些“文人义士”的宏论,那些人更多地把南京政权的陷落归罪于马士英的短视,而不是敌人所向披靡的力量。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22—124页。还可参见福格尔译的《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第24页;宫崎市定:《明代苏松地方的士大夫和民众》,第28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91页;森正夫:《明末社会关系的变动》,第140页。?1583年,嘉定地区大多数农民的谷税折银交纳后,棉田便不断扩大,16世纪后期蒲原(桐乡县)地区精美的丝绸纺织业的发展,也大大改变了杭州和苏州间太湖地区的乡土经济。根据石锦的看法,一种新的农民生活方式开始出现。以往,农村里的穷人(如佃农、雇农和农奴)的生活主要依靠土地的耕作和地主,特别是那些有权势的士大夫地主。穷人为地主耕作、纺织,也为地主经商。穷人既不是市场商品的提供者,也不是主要消费者。商业的作用主要是为地主的货物提供市场并满足其物质需求。然而,那种新的农民生活方式却表现为村民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参与。他们的生产活动不再受地主的垄断。他们开始极力追求利润以改善生活。他们的家庭生产品,成为市场货物不可缺少的来源。与此同时,他们家庭收入的来源,从完全依靠农业和地主转变为既依靠地主又依靠家庭副业。这种转变表明,农民对地主和农业的经济独立性逐渐出现了。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五章,第1页;又见第四章,第16页;第六章,第2—3页。晚明棉田和烟田的扩大(在1639年吸烟是被禁止的,1640年首都一个文人的家仆因为违犯禁令被处死),见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全编》,第47、66—67页。?傅衣凌:《明代江南市民经济初探》,第63—65页。傅衣凌发现了一些湖州地区拥有10万棵桑树的大地主的材料。这些桑田约20亩一块,其时约在万历朝。每块桑田需要三个人长年照管,每年总消费为八两银子。现存的合同中有桑叶必须出卖的规定,就是说这里的劳动力自己并不养蚕。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69—71页。16世纪晚期,在因为城市高工资以及雇佣诱惑导致的农村自由劳动力的缺乏与乡绅地主对男奴耕作和女奴纺织的日益依赖之间,显然存在着联系。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二章,第9—12页。农业中的这种变化对租佃关系的影响,见贝蒂:《中国的土地和宗族》,第14页。?小山正明:《明末清初的大地主所有制》第一部分,第5—9页;古岛和雄:《明末长江三角洲的地主经营》,第15—20页。在明代,江南因建立了良好的灌溉系统而特别著名。供他们使用的水车和渠道,需要高昂的费用来修建和维护。就像晚明时期的当地一份材料指出的那样,越是远离灌溉费用便宜的河岸,越容易发现富户的大田庄。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5页。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明代初期,中等富裕的地主和土地所有者好像拥有了沿大多数河流和圩地一带的土地。圩是他们做当地粮长时加以维修的。滨岛敦俊:《业食佃力考》,第118—125页;小山正明:《明代的粮长——以明前期江南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第26—27页。17世纪的人们可能过高地估计了土地占有的规模。大多数大土地所有者拥有大约2000亩可耕土地。在每个县里,拥有500亩或更多土地的人加在一起可占有25%以上的可耕地,他们占人口的很小一部分,每县大约有500户。黄仁宇:《16世纪中国明朝的税收和政府财政》,第158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3页;默克:《祝允明和苏州的文化贡献》,第24页。?一个最为普遍的逃避交税的办法,是使纳税田亩数与实际田亩数不相一致。一旦土地易手,大胆的买主就会改变那些需要征税的土地的亩数。如果卖主是强硬的一方,他就会把大部分税收义务转嫁到卖出的土地上去,这样没有出卖的土地就会只征很轻的赋税。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4页。?在交纳给帝国的谷物总数中(每年平均400万石),南直隶省占(180万石)45%。在那里,苏州所交(79万石)占总数的17%;松江(23万石)占总数的6%。因此,就谷税负担而言,苏州和松江二地几乎占整个国家用这种形式交纳的赋税的23%,或者说近1/4。这种异常沉重的负担由于使用银两折算而得以减轻了。1436年以后,谷税部分地改成了银两支付。实际上,从整个帝国来看,有14%的谷税是用银子支付的。在苏松地区,37%的赋税——比其他地区高得多的比例——是折合成银两支付的,根据谷物交换的比率计算成现钱每石0.25两纯银。因为那个时候实际的市场谷物价格要大大高于这个价格,因此苏松地区土地所有者的真正赋税负担是比较轻的。在16世纪部分地由于大量白银从日本和新西班牙输入,货币紧缩,支付谷物的比率直线上升,这样实际上要花整整一两白银才能支付一石谷物的税钱。黄仁宇:《明朝的大运河》,第72—78页。?谷口菊雄:《明末农民起义》,第60页。供职和退休的官员被免除徭役,就像那些买到或获得国子监生身份者那样。一般说来,免丁役和免地税不可以互换。但实际上常常有人这样做。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第123页。?梁方仲:《明代“十段锦”赋税制度》,第272页;又见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4—77页;《关于江南圩田的若干考察》,第118—119页。?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16页;许大龄:《试论明后期的东林党人》,第3—4页;顾琳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日本对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学术研究》,第404页。在太湖地区,那些土地被乡绅兼并了的土地所有者们,往往迁往江南那些当时迅速兴起的新城市中心。有许多关于这些家庭迁往城市、参与商业活动的事例。如果他们的商业活动成功了,他们就会在故里购买产业,极力恢复他们的农村根基。关于这种迁徙和投资形式的事例,见石锦:《1368—1840年太湖地区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第三章;关于松江地区乡绅土地兼并的事例,见郑昌淦:《明末至清代前期的封建租佃关系》,第165页。乡绅家族利用其地位侵占土地的方式,见佐伯有一:《明末的董氏之变——兼论“奴变”性质》,第39—40页。有一些理由使我们相信:16世纪末南京附近地区住在外面的地主的急剧增多,是因为一条鞭法改革的实行,它把徭役折银支付,附加在现有土地税上面。这可能会减轻当地土地所有者的负担,并且刺激他们对土地的需求。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2—13页;约瑟夫·P·麦克德谟特:《明末太湖流域的奴隶》,第77—78页。?小山正明:《明代的粮长——以明前期江南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第25—32、38—40、56页。“乡绅”一词最早出现在1588年的《明实录》中。它指那些在职的和已经退休的官吏。那些获得了科举功名但还没有做官的人,一般叫做“士人”或“士子”。森正夫:《明代的乡绅》,第35、47页;重田德:《乡绅的历史性格——乡绅观念的系谱》,第85页;酒井忠夫:《儒教和大众教育书籍》,第351页;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三角洲的水利控制组织》,第76—77页。这样在16世纪的后半期,我们看到那些老的当地地主被新的“乡绅”所取代,这些乡绅是可以利用他们“缙绅”和“衣冠”的地位贱买土地、逃避赋税、役使地位较低者的“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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